工程保修承诺书(7篇)
1.工程保修承诺书 篇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建设单位):朝阳市铭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朝阳市晟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朝阳市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屋面、墙面渗漏水;
2、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3、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4、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保修期约定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5、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工程保修承诺书 篇二
1 与施工过程不同, 工程保修工作有自身的一些特点
1) 工作对象由监理、设计、质监部门变为物业部门直至单独的住户, 这部分对象专业性偏低, 考虑问题多从使用功能、观感等方面出发;
2) 维修人员配备不会像施工阶段那样完备,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通常是一两个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 但往往表现出知识面狭窄, 对所维修工程的设计构造、施工过程以及规范规定尤其是水电暖专业知识不甚了解;
3) 工程保修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 单个工作时间紧迫, 而整体工作分布零散, 施工工作量小, 有技术间隔, 即点多线长;
4) 工程保修对住户的影响比较大, 容易引起经济纠纷, 保修大致可分为交付期和使用期, 交付期内维修住户财产基本无损失, 但不排除个别用户以索赔为目的的投诉, 使用期开始后, 住户的家庭装修已经完成, 此时的维修不免会造成住户的财产损失, 尤其是厨卫间的渗漏, 直接影响上下两户的生活;
5) 工程保修工作的内容相对集中, 根据近几年的维修统计, 多为屋面及厨卫间渗漏、墙体裂缝、外窗外墙渗漏、水泥地面起砂等内容。
2 针对上述特点, 在工程保修工作中, 应该掌握相应的方法和技巧, 我个人总结为“有礼”、“有据”、“有法”、“有终”
1) “有礼”, 物业公司和住户在提出维修要求时, 难免带有一定的情绪, 尤其住户可能还要说一些过激的话, 如果由此与工作对象发生冲突, 保修工作肯定会困难重重。所以我们的保修人员要理解住户的心情, 有必要时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部署维修, 非抢修的情况也要尽快与物业或住户定好计划, 按时开展维修。给住户一个积极负责的态度, 换他一个相对平静的心情, 相信大多住户都会很好的合作的;
2) “有据”, 就是在处理维修工作时要有依据, 包括设计方案、施工规范、组织安排、施工期间的变动等, 用这些依据去分析工程缺陷的形成和所带来的影响, 给住户认真解释, 消除住户的顾虑。目前工程中甲方分包的项目比比皆是, 遇到这些项目的问题, 也要解释清楚。
例1:在某住宅楼的维修中, 有多个住户反映水表在不用水的情况下也走字, 给住户带来对于水费的担心, 更换个别水表后不能解决。经过现场勘察, 又与施工图纸对照, 发现其给水系统由低处进户通过水表后, 上翻到通向卫生间, 又经下翻到达卫生间用水设备, 由此认定, 在顶棚下这一段水平管中, 用水量小时经常存有一定量的空气, 水压的变化引起空气段的伸缩, 造成水表转动, 由于水表内部叶片有角度, 才会出现水表转动正多倒少的现象。最后判定属于系统设计缺陷, 由建设单位修建处向住户解释, 从而避免了大量更换水表。
例2:某工程交付后未使用, 给水管大量跑水, 经检查是冬季水表被冻坏多处, 项目部马上查阅施工记录, 发现在交付前的会议上已和建设单位达成协议, 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临时供暖, 进一步调查发现, 是由于建设单位的锅炉工擅自关闭供暖阀门所致, 经研究协商, 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3) “有法”, 就是进行维修要有科学的方法, 不能野蛮施工, 也不能头痛医头, 脚疼医脚, 只解决表面问题。维修的方法与施工的方法不尽相同, 要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同时不能造成二次隐患, 如为修一条裂缝结果造成了两条裂缝, 维修的方法还要兼顾尽量减少对住户现有的环境造成的影响, 这对住户本身和施工单位的利益都有好处, 试想为了治理楼下的顶棚渗漏, 而把楼上的地砖割开, 谁负责这部分费用?
维修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 要根据工程结构、材料、使用环境而不断更新, 择优使用。如治理水泥地面起砂, 刮“氯-偏”水泥胶浆法早已取代了繁琐的剔凿重做, 排水管件的抱箍也使排水管道截断后的复接有了更好的质量保证, 还有一种渗透型的防水涂料, 可以直接刮在地砖表面, 渗入缝隙, 从而实现地面渗漏的处理。这些都能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彻底, 还能降低维修成本。
4) “有终”, 保修工作的特点是“点多线长”, 对于合理的技术间隔, 要在具备施工条件后及时作下道工序, 不给住户留下破活。有的维修队伍治理完屋面渗漏, 扬长而去, 留下顶棚上干涸的水渍给住户作纪念, 这不能说是完成了工作, 尽到了责任。
“有终”的另一层意思, 是对施工企业内部的, 保修的内容作为企业内部的重要技术信息, 对企业提高质量、制定技术措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所以这些信息应及时地、完整地汇总到企业管理层, 为企业的技术进步提供依据。
3 施工企业对保修工作的管理, 我认为应从两个层面进行
1) 技术层面
工程保修期的结束, 对于一个项目来说, 是画上了一个句号, 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 才是完成了质量管理“PDCA循环”中的“C”——检查阶段, 保修期间出现的问题, 正是对施工中各种技术措施的检验, 有了这些信息, 才能对施工中采用的各种工艺的效果做出全面的评价, 从而能够制定相应的措施, 对以往的工艺措施作出有效的改进。所以企业应重视保修信息的收集整理, 不断总结, 才能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
2) 服务层面
保修工作也是展示企业形象的一个窗口, 保修的效果、效率及服务态度与普通用户评价施工单位有直接的关系, 也是建设单位进一步了解施工单位实力的一个途径。施工企业不仅要追求良好的效果、高超的效率, 还要以完善的服务来创造企业完美的形象, 建筑工程产品、维修方式及人员都有其特殊性, 所以不能做到工业产品维修如海尔那样的服务, 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人员的素质入手去改善形象, 如制定一些维修中的纪律, 如不在住户家中抽烟喝水、维修产生的垃圾要积极清理、对住户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等等, 从而展现一个有知识、有素养、有技术的企业形象。
加强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 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是企业进步的一个重要方法, 也是公司管理方针中“建顾客满意工程、守企业诚信形象”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3.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要点分析 篇三
【摘 要】建设工程保修期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后安全状况所实施的后期监督管理,它一方面是对业主的全面负责,另一方面是提高施工企业信誉,追求高质量建筑产品的有效管理手段。它是社会进步的成果,也是市场经济对施工企业的一种经济与社会责任的约束。
【关键词】建筑工程;保修期;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就是在业主与承建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与法制化监督的第三方公证性管理和约束机制,它以规范的经济合同为纽带,以便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基本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实践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工期、有效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1.工程保修期监理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1.1保修期监理的概念
工程保修期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以后,监理单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保修书等文件,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我国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监理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进行,是对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实施的事后控制工作。
1.2工程质量保修的时限
工程保修期是指项目承包商对其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免费维修义务的期限。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作出要求,例如: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卫生间防水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等。
1.3保修期监理的重要性
有些监理公司认为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集中在施工阶段,常常对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不够重视,这是十分不对的。相反,在此期间监理工程师更应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精心工作。因为根据以往经验,一个工程项目在新建完成并交付使用的初期,极易在施工质量和材料、设备性能等方面暴露出某些问题。监理可以协助业主,加强对该时期内工程使用情况的了解和观察,并凭借技术经验及早发现质量隐患和事故苗头,主动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弥补原先工程质量上的某些缺陷或不足,避免今后酿成损失。因此,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工程保修期监理的工作内容和依据
2.1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保修期监理的工作内容可以基本概括为:检查登记报告、监督保修验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签署费用。即对工程使用中出现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采取的维修措施进行质量验收,对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于非承包方原因产生的工程维修费用进行审核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2.2监理工作依据
2.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2.2.2有关合同文件
包括: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备供货合同、质量保修书等。
2.2.3归档整理后的竣工技术档案和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例如:竣工图纸、各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功能测试记录、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等。
3.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要点
3.1安排例行检查时间
在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一个月,应每周检查一次,特别是刚开始的检查要格外认真仔细。如检查无异常情况发生,则从第二个月起,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到第三个月仍无异常情况时,则可按照每月检查一次。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或疑似隐患,则应缩短检查间隔时间,当工程受到特殊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后,如暴雨、大雪、极端高温或低温等,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赶赴现场观察检查。
3.2工程状况检查的方法、内容和重点
对于建筑、安装工程状况检查的主要方法有:访问调查法、目测观察法、仪器测量法三种,每次检查不论采取哪种方法,监理工程师都要详细记录归档。
(1)访问调查是一种较为简便、易行的检查方法,就是向业主、房屋使用人、物业管理人员等调查、了解工程使用情况。由于这些人与被调查对象朝夕相处、密切相关,所提供的信息丰富、客观、可靠,独具参考价值。监理工程师应当特别重视这种检查方式,并做到善于捕捉信息和分析思考,这样就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目测观察是最常用的一种检查方法,建筑装修工程主要查看房屋墙面、地面、吊顶的装饰层有无变形、空鼓、开裂,油漆涂料层有无起皮、脱落,门、窗、栏杆有无松动、变形,卫生间防水有无渗漏现象等。对于其他专业工程的观察而言,结构工程主要查看有无裂缝、变形;屋面工程主要查看天沟、落水口有无排水不畅或堵塞;电气工程主要查看开关、插座、灯具有无损坏;给排水工程主要查看上下水管道、卫生洁具有无漏水或堵塞;空调工程主要查看室内温湿度、风量是否正常;电梯工程主要采取乘坐的检查方法等等。
(3)仪器测量多用于建筑结构检查方面,主要测量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同样,每次测量的数据都要记录和统计,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测量数据来分析、判断工程是否正常。
(4)对于建筑设备的检查,首先是向操作使用者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然后再查看运转记录中的有关数据,对各种运转中的机器进行察看、测听和记录仪表读数,最后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以断定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对于设备的检查,应尽量邀请厂家技术人员或维护管理公司共同参加。建筑安装工程状况的检查重点应是结构质量与其他不安因素。所以对那些结构敏感部位和原先进行过修补、返工处理的问题部位要进行重点跟踪观察。对保修阶段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要用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公正、科学、负责的精神对质量缺陷的起因和责任做出准确判断。
3.3质量缺陷责任的鉴定
在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平时对工程状况的例行检查记录和收集的数据,结合调查访问、仪器检测等手段,分析问题成因,鉴定责任归属。属于使用不当或异常气候环境下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业主承担修理费用,属于设计失误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属于施工或设备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则应由施工或供货单位进行保修。不论责任在谁,在实施处理方案时,最好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在鉴定质量责任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公开的方式,广泛听取业主、设计、施工等各方意见,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并且做到不偏不向、以理服人。
3.4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
工程保修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修复和处理质量缺陷,监理的责任是督促保修、监督保修,确认保修质量。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的监督指导和严格的验收确认,并且要提高工作效率,对质量缺陷的调查要快,分析认定要快,处理更要快。对于修复过的质量部位,更应加强观察检查,注意异常情况和缺陷的再度引发。由施工或供货单位承担的维修责任,监理工程师要及时通知其到场处理,如果原施工或供货单位未能按时到场且不作答复时,监理工程师应通报业主,并建议业主自行或另外委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或供货单位承担。对于责任划分有争议的质量缺陷,不能等到最终裁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处理,应首先对质量缺陷予以修复,然后再按照裁定意见支取维修费用。
4.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模板 篇四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1一、质量目标
我公司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合格并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
二、工程保修和竣工图编制移交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即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承诺
1.自动控制部分:软件定期维护升级,硬件由于质量原因产生的故障,3年内免费更换。国产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进口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48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
2.空调通风部分:对主要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
3.设备:本公司代购第三方实验设备,均与供货商签定售后服务协议,严格执行本公司服务承诺。
4.给排水系统和围护结构:质量保证10年内不出现渗、漏现象。保证围护结构的严密性。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5.两年免费上门服务,5年有效保修期限。
手术室以及相应合同内的设备,2年免费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公司售后人员免费上门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在免费保修期以外出现问题,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只收成本费。
6.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收集、整理客户意见,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信息系统,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7.服务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接客户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反
应,24小时到现场检查故障,7*24h全天候服务。
8.工程完工交付时,公司派专业人员负责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甲方人员掌握实验室设施使用方法。
9.工程完工交付后第一年公司派专人协助甲方对设施进行管理。
四、保修期内的维修计划及内容
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工程正常使用后,我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业主进行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要求提供每月、五、维修保障措施
1.保修期内的回访、保修措施
1.1为业主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并对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并在工程交工之后积极配合业主的物业管理工作,直到业主方的物业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1.2向业主提供《用户保修卡》,使业主对该工作的有关使用情况能予以充分的了解,并予以监督、检查;并提供维修保养记录,并把记录书放置于适当地点,以便业主工作人员随时查阅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次数、检查及维修日期等记录。
1.3按月进行定期保养,包括全面检验、加润滑油、试验并保持全部安装设备处于一流的运行水平。同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以便业主工作人员随时查阅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部件更换次数等记录。
1.4保修期间,设专职保修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驾,按需要更换或修复设备之部件以维持所安装的工程完好地运行,包括供应材料、所有消耗品如润滑剂、清洁材料、过滤器等,同时对事故召请立即作出响应,提供2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收到应急事故召唤时,分别在两小时及六小时内作出有效的回应到现场进行抢修。
1.5用户服务部每季度对工程进行一次回访,同用户进行沟通,了解用户对使用功能不完善方面的意见、建筑安装使用功能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处理急需解决的质量问题,了解除用户对项目的全面评价及后期出现的质量缺陷。
1.6在保修期最后一个月中,对安装设备进行检验和清洁。在检验时无偿地交还在保养期中除磨损及损坏件外之所有更换部件。
1.7倘若业主在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后,因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需对建筑物的某些使用功能、房间布局进行调整和改造等,我公司仍将积极配合业主,向业主提供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做好业主的参谋。
2.保修期后的服务
本着“至诚至信的完美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的服务宗旨,在保修期满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为用户进行全面的服务。为了让业主放心,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我们将指定专人对该工程负责用户服务工作,并定期向用户提供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咨询,做好业主的参谋。
六、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
建筑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批量生产,往往为投资额巨大的一次性产品,我司将从业主的角度出发,为业主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该手册即是产品说明书,是对用户的操作和维修进行指导,服务的对象是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业主的利益,尤其是保修期后能体现业主的权益(除延伸保修合同外)。
一般说来,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而且操作与维修的频率极高,而且往往需要专职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所以要求该说明书必须全面和实用,需分系统、分专业进行编制。
1.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编制提交计划
1.1进场开始时就列出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大纲和编制计划。
1.2施工过程中收集资料。
1.3初步提交审核及最终提交:
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提供一份手册的初稿,呈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竣工之前呈送业主,供业主工程人员使用,帮助他们预先对有关装置有所认识,系统调试时请他们一起参与,使之以最短的时间熟悉各个系统。
2.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主要要求
2.1每一系统独立成册,不同的内容或章节应以塑料索引标签分隔并附有清楚的目录。
2.2手册应采用优质的A4标准规格的纸张编印,配上坚硬的封面和封底并以胶质塑料或其他耐磨损的材料作保护。手册的装订方法以不易拆除的装订方法为主。同时在手册内附有一定数量的空白附页,在书背内页配有一个图袋以作日后放置增添的图纸之用。
2.3所有图表应绘制在附有坐标方格的图纸上,而任何互有关联的图纸,应在相关图纸上各附参照标记。
2.4设备的操作控制须清楚地以“控制示意图”或“控制连接图”的形式来表示,如用后者的表示方式,则须表示装置内部各部件及电线的位置安排和联接的资料。所有的控制图须包括或附有一可供参照的详尽图例说明,以识别各部件和接点的位置及标注其特别功能、特征和用途。
2.5在设备布置图上所注的标记须与有关的示意图上所标注的互相吻合,使所有的设备装置的位置和型号能容易识别。
2.6手册须同时附有本项目的“竣工图”目录,按所属系统分列有关系统的章节内。
3.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主要范围
我司初步拟定本工程的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将包含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主要内容
各系统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应包含系统说明、技术说明、维修保养、安全保险、供应厂商指南、零备件表。
4.1正常时间和紧急联络电话号码
4.2系统说明
4.2.1介绍每个独立系统如何调节、控制、监察和调校的说明。
4.2.2系统各主要装置和部件的大小规格和功能。
4.2.3提出每个系统的可调节部件和保护装置的最初调校参数。应预留一定的空位以便加插最后审定的调校。
4.2.4正常系统设备运作程序和在不正常情况时的应变程序,使部分部件能维持运作。
4.2.5有关供电系统,配电屏和控制屏的详细说明。
5.技术说明
本节应包括所有本合同内所提供和安装的装备和部件的技术资料和功能的说明,其格式应参照招标文件技术说明书。
5.1所有系统和装备的技术资料介绍,包括每块电路板的电路图,以及其所有电子组件的布置图。
5.2管道和接驳图。
5.3所有装备须附有原厂所发的制造图纸,如有需要须同时提供部件分解图以显示各部件的位置。
5.4设备表:列出生产制造厂商、型号、系列编号、经调试运行后所核定的调节定位参数。
5.5提供所有装置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签证书以及性能指标表等资料。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2承 诺 书
为确保本次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本单位 西安市53中家属楼楼面防水工程,施工负责人: 尹文军,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公司或市场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市场《施工许可证》及公司《装修许可证》的内容,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公司或市场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市场和公司监管。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市场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公司或市场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四、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市场和相关部门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公司、市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市场或公司无关。
五、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甲方市场及公司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市场及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六、公司或市场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市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并接公司或市场视情节作出1000元-10000元一次的违约金扣款处理,违约保证金经协商,施工方承认为该项工程款的30%,不足以抵扣和赔偿时,由施工方另行支付或从该项工程款的30%以外工程款项中抵扣支付。
八、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市场经营和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遵守公司或市场《商铺及外来施工管理规定》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
九、承诺施工期间对市场或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接受整改。自觉签收《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并接受公司或市场对此做出扣留违约金50-500元一次的处理意见,对拒签整改通知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按承诺书条款加倍扣留施工单位的违约金。
十、本承诺书是市场及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方如有违反,按第九条意见处理。
十一、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
日 期: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5_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1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4甲方(建设单位):朝阳市铭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朝阳市晟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朝阳市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屋面、墙面渗漏水;
2、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3、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4、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保修期约定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诺书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
(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5、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5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巨各庄镇葡萄长廊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景观花架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巨各庄镇葡萄长廊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及景观花架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葡萄苗木一年。
(三)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一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葡萄长廊基础工程和葡萄长廊钢结构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2、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6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建筑公司向工程业主××××××××有限公司,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作以下承诺: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如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三 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生须警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险费用
有发包人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生和财产损坏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外,承包人对质量保修范围的项目和内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还应支付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支付保修金项目工程价款的3%。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四 其它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有限公司
(盖章)
200×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7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一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8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3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4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给排水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2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05 月08 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9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XX景观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5.工程售后服务保修承诺书 篇五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
本商贸公司名称:
为保证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达到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达到工程的建设目的,满足建设单位与商户要求,就工程质量保修与施工单位达成如下协议:1 保修期内的服务项目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 工程实体损坏,施工单位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施工单位按照商户/
4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商户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1.2保修期限
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我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
2)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
3)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两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
5)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并做到以下几
A、在保修期内,成品一旦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承诺接到商户的维修通知后2天内进入处理,并针对现场破坏程,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商户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
B、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成品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
C、在收到紧急事故招唤时,施工单位在正常工作时间于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在非工作时间于6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则及计划
A、工程保修原则
1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工程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商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利益。
2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施工单位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对施工单位的直接损失。
B、工程保修回访计划
1交工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回访,一年内再不定期回访一次,满一年再进行一次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制定方案,并进行彻底的整改。
2回访期间对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本着客户至人,服务热
原则,及时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商户满意。
3落实保修期内和售后服务措施:每3个月进行质量回访,最终形成回访记录,做到及时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让商户满意。客户的满意和支持,将是我单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始终如一的为商户服务。
6.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篇六
按国家相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完成竣工备案之日起30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我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的保修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我公司将由工程管理部跟踪工程使用过程的质量情况和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工程管理部将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地对本工程进行回访,虚心听取业主对本工程质量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征求业主对我司工作的建议,以促进我司把有关工作做得更好,为业主提供更好的保修服务;
2、在质量保修期内,我司将按照公司和有关规定,承担本工程双方约定的保修责任。凡属于我司工程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我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12小时内派人修理。若发生须紧急抢修的项目,我方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修。一般维修项目,若我司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处理,业主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经我司认可后在工程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我司支付;
3、根据本工程室内装修的材料特性,施工工艺和方法,我司在工程竣工移交之时,将会提供一份《使用维修手册》,其内容包括材料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的注意事项,维修的方法,材料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只要按照使用维修手册的指引,业主可以较好地进行工程的维护,保持工程的完好和装饰效果,减少使用、维护的费用,符合循环经济和环保的要求。11.2、保修实施措施
1、为保证工程交付使用后业主能及时、合理、准确的投入营运,我司竣工前,将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培训交底工作,将各项产品的说明书,使用注意事项,维修条件等资料及时完整的移交业主。验收后派各专业人员参予业主的试运行,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给予处理;
2、工程竣工后,售后服务小组在业主投入使用后三个月内义务现场跟踪服务;
3、回访发现问题或接到质量投拆,售后服务小组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及时处理;
4、非本公司所属或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整改内容,我司同样立即响应,及时解决;
5、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对于我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装饰面出现一些有关质量问题,对于非人为的工程毛病,工程部将全力安排解决,一定为业主排忧解难;
6、我司本着对此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专门组建技术人员针对本工程的维修组,定期回访;
7、保修期内应急措施安排:
保修期内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所规定的工程维修服务程序执行,如遇应急事件,则从解决问题为前提,并在接甲方通知后四十八内到达现场并着手解决所需维修的部位,小问题在接通知后当天内解决,如工艺难度大,则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应修缮的部位,完成修缮任务后请业主进行验收检查;
8、保修期满后,我司仍将长期跟踪,保持维修热线;
9、我司将根据本项目之特点向业主提交《保修手册》,对本工程之日常维护和保养常识以及日常维护之消耗材料、维护工具等均列具详细计划;
10、本着一切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处处要为用户着想,工程竣工验收,但是竣工后的服务工作尚未完结。为使用户满意、放心,工程竣工后,我们将继续为用户提供方便,并做好下列工作:
1)向用户提供所有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关说明及各种原始资料;
2)执行工程竣工后回访保修制度:竣工后随即向用户发放回访保修卡,认真履行合同及有关规定。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及时全面负责修复,做好修复记录,并经业主签字认可;
3)保修期内对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在使用中在碰到的质量问题而投诉我公司的意见,我公司认真对待,立即派人了解、调查并分析原因。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我公司负责立即派人修复。凡属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向用户解释,并积极参与配合修复;
4)适时邀请用户座谈,请用户对我公司的质量情况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不断改进;
5)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遗留的缺陷,满足业主的需求,在公司设有专业维修服务部,公司服务部提供全方位项目维修服务,维修工作全天候24小时持续服务;
6)每一次维修结束,我公司都由专业人员就造成维修的原因、维修措施、维修的可靠性等向贵方提供书面报告,此报告一式二份,供甲、乙双方留存;
11、回访制度 1)电话回访
我司会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特点按以下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并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2)上门回访
a、对石材、吊顶等工程设置的监测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装饰或建筑结构变形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处理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精度的损失; b、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如需要进行再次回访服务的,与业主预约好下次回访时间和内容。3)上门维修
7.工程保修承诺书 篇七
2004年建设部有关部门已起草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试行办法》(草案),并拟在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兰州、成都、深圳、厦门、福州、大连、宁波、连云港12个城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行工作。这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规定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保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第一年保险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竣工验收第一年后的保险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保保险公司承担。承保保险公司对质量缺陷维修后,如果质量缺陷是该工程设计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的,由承保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在承保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施工单位应当向承保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第一年保险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及时负责维修,经催告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承保保险公司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施工单位业绩、项目管理水平等确定每个项目的保险费率。施工单位已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的,建设单位不得再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保修抵押金。
施工单位必须应为其施工的下列建设工程投工程质量保修保险:①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办公楼;②关系社会公众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商场、体育馆、剧院、学校等;③各类商品住宅工程。
2 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主要省市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的情况
2.1 国外发达国家建筑市场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的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并非我国的首创,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早已正式立法强制推行工程质量保险,但是这些国家在强制推行之前均经过了较长的自愿试行阶段。
法国是一个典型的实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国家。《法国民法典》第2270条规定:“建筑人及承揽人,经过十年后,即免除其对于建筑或指导的巨大工程担保的义务。”法国《建筑职责与保险法》进一步规定: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设计商、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建筑产品制造商、质量监理公司等,均须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建筑职责与保险法》还规定,工程项目竣工后,承包商应对该项工程的主体部分,在十年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对建筑设备在两年内承担功能保证责任。保险费率根据建筑物的风险程度、承包商的企业声誉、质量检查的深度等加以综合考虑,一般要负担相当于工程总造价1.5%~4%的保险费。
2.2 国内部分省市建筑市场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的情况简介
2.2.1 吉林省开展了住宅质量责任保险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就亚泰花园杏花苑商品住宅楼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住宅质量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7亿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单规定“在业主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内,由于房屋质量存在缺陷(在住宅质量责任保险范围内),给房屋所有人造成的损失,开发商或业主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是我国开发公司首次签发第一份房地产质量责任保险,对于解决质量纠纷问题意义深远。
2.2.2 北京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2008年1月1日,北京市正式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首个试点为常营经济适用房项目。常营经济适用房是北京第二个公开招标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预计可提供7000余套经济适用房和1000余套廉租房。2010年11月30日以前,项目全部竣工,全部住房用于解决列入住房保障群体的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该项目的4家开发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协议。这意味着,今后一旦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不必为修复或赔偿烦心,因为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
3 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3.1 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我国正处于大规模进行工程建设的历史时期,对工程质量缺陷建立保修制度,对于延长工程使用年限、提高投资效益,显然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住宅质量建立保修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定,其意义可谓深远。
3.2 有利于规避工程技术风险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建筑业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施工能力不断提高,超高层、大跨度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大跨度预应力、悬索桥梁施工技术,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技术,大型复杂成套设备安装技术等都达到或接近了国际先进水平,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建成了一大批大型工程项目。但由于人类认识自然、掌握自然规律水平的限制,技术风险依然存在。建筑工程结构造型、结构体系日益复杂,突破原有技术标准的超大、超长、超高、超深、超厚结构不断涌现,新技术、新工艺层出不穷,对确保工程质量提出了新的挑战。一些大型企业承担的高、大、新、特工程,在提高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点的同时,相应地加大了技术风险,而投保质量保险,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采用,转移技术创新带来的技术风险,为企业长远的更高层次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3.3 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如工程质量投诉现象的增多,安全事故的处理,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等,都是建筑市场比较突出的风险事件,但是由于相关主体风险意识差,为政府管理建筑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承担着不应承担的风险。因此,政府部门需要通过建筑市场运行手段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经济手段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依赖行政手段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这样政府管理部门就可以从烦琐的协调事务中解脱出来,大大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办事效率。
3.4 有利于依法行政、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权益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责任作了严格规定,除了必要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但我国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导致设计、施工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低价格、低利润政策,行业自身积累严重不足,难以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责任落到实处。发生事故或违约后,由于大部分的设计、施工企业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受害方的权益得不到保证。甚至一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不出资承担善后工作,造成企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无形中增大了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压力并使其承担着不该承担的后果。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利于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方质量责任落到实处。
3.5 有利于解决拖欠工程款
当前,建设单位普遍强行要求施工企业缴纳工程造价3%~5%的质量保修金,然后又以保修期是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或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为借口,扣留保修金,一个工程的施工利润也只有1%~2%,保修金就扣掉3%甚至更多。由于拖欠工程款就会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债务链。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后,施工企业就可以用大大少于原交保修金的钱买保修保险,既保护了业主的权益,又减少了施工企业的资金风险和支出。
4 现行工程保险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1 建设工程各类保险费率过高
目前,工程建设的各类保险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保险费率过高,无差别,而且赔付偏低,手续烦琐,理赔牵涉投保企业过多精力,影响其持续投保的积极性。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协调,保险公司也要本着为投保企业服务的精神简化工作流程,方便投保企业工作。
4.2 保险费没有计入成本
保险费没有计入成本,是当前推行保险制度的一大政策性障碍。希望国家有关部委加强协调,争取尽快突破这一“瓶颈”。
4.3 建设单位应积极要求项目各参与方均投保相应保险
在工程建设交易市场,建设单位(业主方)是强势群体,他们在市场交易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应鼓励建设单位站出来,约束工程各参与方投保相应保险,这样一来,工程保险的投保率就会逐渐上升,其在工程建设的影响力也会逐渐扩大,工程保险制度的推广也就指日可待了。
参考文献
[1]钟祝平.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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