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权益健康成长

2024-07-12

维护权益健康成长(共15篇)

1.维护权益健康成长 篇一

关注食品安全 维护健康权益

----在天堂完全小学卫生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蒋明利〃

(2013年11月22日)

老师们: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11月,上宜完小所出现的腹泻现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宁远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11月19日,县食品监督局、工商、教育又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我校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就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全面整改这次督查所表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改造和量化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校食品安全卫生专题工作会议。下面,我就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非比寻常的认识对待当前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县已进入冲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关键时期。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要深刻认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我县个别学校发生的一些事故,使广大人民群众遭受了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以事故为鉴,深刻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这根弦,下大力气抓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把省、市、县有关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深刻认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目前我县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死亡人数仍然较多;二是一些班级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敷衍应付,个别教师食品卫生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知识欠缺;三是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落实不坚决,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四是个别行政领导仍然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心存侥幸,行动迟缓,态度不坚决、履职不到位。对此,在今年仅剩2个月的工作中,我们务必清醒认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我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1

三要深刻认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从以往经验看,第四季度是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当前,我县大批建设项目正在全力加快施工进度,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新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今年以来,我县在溺水、道路交通等发生的几起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此,我们每一个教职工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紧迫感和极端重要性。在这一特殊时期,谁不重视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谁就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谁不紧抓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谁就是对党和国家工作不负责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努力把各项工作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

二、以非同一般的措施抓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认真学习国发《通知》,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内涵丰富、信息量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极强。我们务必要充分认识《通知》对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周密制定学习、宣传计划,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与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师生食品卫生与安全的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班主任食品卫生与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各项食品卫生与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标监测监控,全力压减事故总量。年内仅有两个月的时间,学校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加以推进。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测监控,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要不断加强和完善重点监察、督查制度,特别是对事故多发的领域,要采取非常措施,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树立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思想,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探索建立学校自查、班级互查、政府部门督查、教师积极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查找与“食品卫生与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制约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全力以赴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三)严格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县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结合冬季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对食堂、寝室、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教室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是食堂。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

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坚持消毒制度,食品用具每天用84消毒液(蒸汽)消毒,并作好记录。

二是寝室及门卫工作。教导员主要负责住宿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门卫主要负责人员出入的检查,确保宿舍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无外来人员、非住宿学生和异性学生擅自进入,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回寝,按时开门、锁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守护,禁止学生不请假私自外出。

三是道路交通。入秋后,雨天、雾天多,冰冻天气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增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政工处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督查检查力度,严查非客运车辆载客,坚决取缔两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私家小轿车、长安车非法营运和违法载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是教室。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是危险化学品。总务处、政工处等部门要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

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是集会和活动开展。学校坚持“稳定与发展并举”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严防在我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校师生参加晨会、早操、大型体育、艺术活动和集会的各项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凡组织集会学校、部门、年级组、班级必须制定工作计划(安全要求),集会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并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向县教育局申报并上报活动安全预案。学校集会必须严格按学校制定的各年级各班上、下楼梯安排示意图由班主任和课任老师负责跟班上下楼,具体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体育老师应提前到达活动地点,统一安排学生活动场地和队列地点,防止学生队伍出现混乱,在集会地点发生混乱或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体育老师和班主任、课任老师负直接责任。在进行集会活动前,学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等要向全体师生反复强调安全要求,做到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一旦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全体在场的老师应立即主动控制局面(班主任),防止事件扩大,及时疏散人群,相关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人员送往最近医院救治。对在集会期间不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认定,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并上报县局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罚。对在校外参加集会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带队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参与活动的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对渎职和集会活动未到岗(擅自离岗)人员,一旦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上报县局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由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狠抓安全检查督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决定从明天开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行动,学校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关键、务求实效。一要全面检查。这次检查要“盖边沉底”,不留死角、不空盲区,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尤其要突出食堂、危化品、道路交通、教室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做到一个不漏,彻底查,查彻底。二要全力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凡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三要全程督办。政工处要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检查效果。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建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督查督办。对重

大安全隐患整治要强化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销号。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治,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三、以非常时期的责任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一)组织领导务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将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细致、措施上更加有力。对当前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会后,处室及班级要针对管辖的区域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切实安排好、督查好、落实好,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体合力务必进一步形成。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监管工作,需要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部署、政工处监督、分管校长指导、处室班级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主管副校长要把好第一道关口,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政工处要不断强化综合监管,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党支部、教导处、总务处、政工处、办公室、工会、少先队、教研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权范围内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

(三)安全责任制务必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要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形成自上而下、自我加压的责任工作机制,全面推动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2.维护权益健康成长 篇二

1 开展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关心职工身体健康, 开展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是工会、妇委会维护广大职工最基本权益的途径, 也是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利益问题。因此, 常规体检项目应包括:内、处科、五官科、妇科常规和乳房检查, 胸部CT, 心电图及常规血液检查等。再划分不同年龄组制订个性化检查。如: (1) 30岁以下开展常规检查; (2) 31~40岁职工加做血糖、血脂; (3) 41岁以上职工再加做眼底检查、早癌检测、血液流变学、前列腺 (男性) ;30岁以上的已婚女性加做白带常规、病理检查、宫颈涂片、乳腺检查。

2 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有三种模式可探讨。

2.1 常规的纸质职工健康档案模式。

保健科建立纸质的职工健康档案, 把每年的检查结果填写入个人汇总表里, 异常结果及时告知职工本人。职工要查阅自己的检查结果可以到保健科查询。

2.2 建立无纸化职工健康档案模式。

利用医院现有资源, 与信息科联合, 建立无纸化职工健康档案信息, 登录医院内网, 输入个人工号或本人姓名, 再输入个人密码即可查询到本人的信息, 他人信息则无法查阅到, 从而起到保护个人隐私。

2.3 建立电子化数据职工健康档案模式。

充分发挥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发展, 实现电子化临床数据管理模式, 数据的收集、录入、核查、整理以电子化形式收集, 并通过系统实现临床实验全程信息管理的自动化[2], 通过设置管理权限让职工只能看到自己的信息从而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通过数据采集填写功能、统计分析功能等模块, 提醒职工就某项异常的检查结果应在相应的部位加以关注, 让职工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也让工会、妇委会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 从而给予一定经济的帮助。

3 送保险保平安, 组织休养增进身心健康

开展年度职工健康体检, 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维护职工权益, 还要从源头上抓, 要为职工交纳“四险一金”、医疗互助险、妇女安康险等等保险, 成立院内帮困基金, 确保职工一方平安, 做好职工健康的前沿保障工作。组织职工疗休养也是工会、妇委会维护职工权益行之有效的保障之一。把职工健康与职工疗休养结合起来, 让职工充分亲近大自然, 游览名胜古迹、高山大河。轻松愉快的疗休养对职工心情放松、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修生养息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4 开展多种文体活动, 举办健康讲座

组织职工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娱乐活动, 是各级工青妇普遍开展的有效方法之一[3]。组织业余兴趣小组, 定期开展活动, 让兴趣爱好去引导职工自愿、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4], 达到强身健体、远离疾病的目的。如以兴趣小组为载体, 搭建职工健身、交流的平台, 组建乒乓球、羽毛球、摄影等等职工喜闻乐见的稳定队伍, 经常开展活动;组建合唱队、舞蹈队, 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陶冶情操;开设瑜伽班、交谊舞班, 充分利用午间1h给职工办班办学。只有舍得在职工健康上投入人力物力财力, 才能让职工身心健康、愉快地工作。举办健康教育讲座[5], 让职工针对性地了解预防保健知识, 增加营养学知识, 改善饮食结构, 增强心理调节机能, 职工心情舒坦了身体才会更健康, 工作才会更高效, 工会、妇委会才能把“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落到实处。

5 保护职工劳动条件, 保障职工生产安全。

作为医疗行业, “职业暴露”是职工面临的最大危险之一。预防职业暴露, 改善职工劳动场所, 保护职工劳动安全, 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优化职工生产环境, 确保职工在空气清新的环境下工作;配备安全防护罩, 为高危险、高敏感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落实安全保护用品;通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 加强安全劳动检查, 整改事故隐患, 落实职工劳保待遇。

6 做好送温暖帮困工作, 做实做细做深“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

如果职工健康体检中发现大病职工, 工会、妇委会则要启动帮困基金做好送温暖帮困工作, 并在经济上、思想上关心他们, 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通过定期电话回访, 不定期地看望走访慰问, 做到“四清”:清楚困难职工的困难原因、程度、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做到“四访”:平常期间、住院期间、节假日期间、特殊日期间必访;做到“春送保险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 季季有主题月月有联系”, 通过活动把工会、妇委会维权工作、把“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落到实处, 切实把党政领导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职工心中, 重燃对生活、生命的信心与热情, 有尊严、体面地生活、工作。

同时, 工会、妇委会还要创新帮扶救助机制, 从形式到内容, 从数量到质量, 每年都应有所提高, 让全体职工共享单位改革发展的成果, 最大程度地把职工的聪明才智用于工作、单位建设中。

摘要:职工身体健康对医院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会、妇委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 应当把维护职工健康权益当作首要的维权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年度职工健康体检, 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送保险组织疗休养, 开展文体活动, 安全劳动生产和帮困帮扶, 维护职工具体利益, 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关键词:职工,健康,权益

参考文献

[1]梅思东.经济越发展越要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J].中国工运, 2008, 51 (9) :47.

[2]徐帆, 徐贵丽.药物临床试验电子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中国药房., 2010, 21 (41) :3860-3862.

[3]母泽林.压力管理—工会维权的新亮点[J].工会理论研究, 2007, 23 (1) :21-24.

[4]任贻升, 葛成龙.打造员工阳光心态——淮北供电公司职工身心健康的探索与实践[J].农业管理., 2011, 17 (6) :25-26

3.保姆权益受损应依法维护 篇三

大胆主张休息权

大多數私人私下所雇保姆从洗涮、做饭,到抹玻璃擦地板,每天从早上五六点钟,工作到晚上10点、11点,至于侍候老弱病人的,则要白天黑夜连轴转,休息时间根本得不到保障。她们的工资是以月计发的,加班费无从谈起。张大妈从农村来城里打工十几年,雇主换了七八家,这个被私人雇用的保姆,从来没有法定工作时间、周末和加班费的概念。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私人私下雇用的保姆应理直气壮向雇主主张这些待遇。

交往权、隐私权不容侵犯

90后柳某是一个漂亮的女孩,高中毕业因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读大学,从农村来城里经人介绍到一对中年夫妇家庭当了一名保姆。进入该家的第七天,柳就发现男主人翻自己的东西,看柳男朋友的来信,女主人则明确告诉她,在她家当保姆,不准用她家的电话,不准谈男朋友,更不准趁主人不在家会男朋友,一旦发现立即辞退不付工钱。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身、财产权益。雇主无权窥探保姆的隐私,无权干涉保姆的恋爱婚姻。男主人的窥视、女主人的警告都是违法的。

伤病可主张工伤或侵权责任

现在雇主很少有给保姆上工伤保险的,一旦因工作受到重大伤害,医疗、康复、救济很难得到保障。工人胡某给自己瘫痪在床的老母亲雇了一个保姆,保姆在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不慎从三楼摔下,命是保住了,可造成骨盆粉碎下肢瘫痪。胡某则称保姆是他老母亲雇的,保姆是为老母服务受伤,让其找老母要医疗费,但胡某老母无工作、无收入,自身靠儿子供养,哪来的钱。至今保姆治疗费胡家分文未掏。至于保姆患病普遍没有病休之说。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雇主大多没有为保姆办理工伤保险,保姆的工伤待遇很难实现,只能主张侵权责任。

注意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一般被人私自雇用的来自农村的保姆都不去有关部门上养老保险。她们不上的理由是工钱低,舍不得上。说不上哪天就回农村,上了白上。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女职工权益维护 篇四

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与行政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行政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依据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协助党委和行政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女职工苏制,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女职工委员会参与企业设计女职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每年对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执行情况进行1-2次监督检查。

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企业行政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严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

第六条 企业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

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时,对能胜任原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七条 企业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

利方面,应当男女平等。企业应有计划地对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八条 企业应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企业职工

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三章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

第九条 企业必须根据女职工的胜利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 企业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女职

工委员会要配合企业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和妇科病防治知识,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严格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严

禁女职工从事国家禁止从事的禁忌劳动。

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逐步改善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设

立女工卫生室等女职工保护设施,对在职女职工每月发放5元-20元的卫生费或卫生用品。

第十二条 企业按规定每1-2年对女职工(含退休、下岗女职

工)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做好防治妇科病、艾滋病等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规定缴纳剩余保险费;有条件的应为女职工购

买特殊疾病保险。

第十四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一)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或流动作业、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暂时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当劳动;不能调离的,应给休假两天,按出勤计算。

(二)对从事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

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单位给予休假。

第十五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

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三)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

算作劳动时间。

(四)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

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愿终身至剩余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女职工生育增加产假30天。

(二)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的,3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3-4个月的,产假30天;4-7个月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三)产假期满恢复工作的,允许有1-2周的时间逐步恢

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四)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孕期检查费、生

育期间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必须全额发放基本工

资,且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奖金、福利等由企业确定。

第十七条 晚育女职工休产假时,给予男方10天的护理假。第十八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

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二十分钟。

(二)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途中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额。

(三)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单位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

第十九条 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单位证明,患有严重更年期综合症的女

职工,企业可给予照顾,暂时调做其他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二十条 企业按照内蒙古计划剩余有关规定发放独生子女

奖励费。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和医疗费用等费用科根据企业情况给予补助。

第二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生育等方面涉及到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剩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合作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为切实保障企业和女职工双方的利益,企业行政与工会应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就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共同探索维护女职工权益、调动女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小组,至少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想联席会议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人事变动而变动。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 篇五

4月1日,市农林局在高塍镇开展了以送科技下乡、送法下乡、送优质农资下乡为主要内容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以此扎实推进我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护农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此次活动,农林局共组织了执法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20人,现场设有蔬菜、水稻、畜牧、植保、农业法律等咨询台,为农民提供咨询并分发农资安全使用宣传材料。活动中共接受农户生产技术和农业法律法规咨询350人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在此次活动中,市农林局还组织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等6家农资企业参加该活动,将优质放心农资直接供应到乡村。

此次活动受到基层干部和农民们的热烈欢迎,普及了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的服务指导,把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为灾后重建、春耕生产和疫病防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宜兴市农林执法大队

6.张占宇-农民权益如何维护 篇六

“三农”是发展之基,新世纪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农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底线是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投入了极大关注。

“保障农民权益,特别是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需要实干家,而不是空谈家。”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市长葛红林说。

作为一线农民代表,来自辽宁凌海市小上五旗村的张占宇,带来了村民们的四个希望:一是希望在城镇化和农民工成为市民工过程中切实维护好以土地为核心的各种权益;二是希望贯彻惠农政策做到不拖延、不走样、不落空;三是希望加大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犯罪行为的力度;四是希望加快乡镇体制改革步伐,精“兵”简政。

对于农民维护权益的期盼如何得以实现,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说,要让农民得到承包地使用权和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和权证,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产权和房产证。农民有了三权三证,就有了财产,有了财产收入。如果农村和小城镇金融得到发展,农民经济就活了。土地确权保障了农民权益,无偿或低价征用农民土地的情况不可能再出现。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土地转移,愿意土地入股的,股权和土地分红就有保证。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指出,第一,要通过国土整治把基本农田数量保持住,让老百姓今后有可耕之地。第二,维护好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切身利益,包括改变户籍制度、解决农民住房等问题。第三,解决就业问题,让农民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第四,做好社会保障。“如果能统筹地解决农民的户口、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问题,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季建业说。

7.坚定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 篇七

随着各国加强海洋战略,中国与周边国家在海洋权益方面的矛盾就变得更加尖锐和复杂,除了岛礁主权、海洋划界、海洋资源争端以及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外,还面临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海上通道安全和海上恐怖主义等新的挑战。今年以来,周边一些国家不断挑起事端,海上权益争端加剧,海洋维权形势更加严峻。

形势更加复杂

首先是岛礁和海域争夺更加深化;中国的岛礁被周边国家大肆侵占,日本对我钓鱼岛主张主权并企图实际控制;南沙群岛常年露出水面的岛礁一共不过50多个,中国驻守的岛礁(包括台湾驻守的太平岛)只有8个。目前,周边国家更多是企图通过实际控制、行政管理、开发利用等途径企图对岛礁的占领合法化,巩固既得利益。例如,越南和菲律宾等国就通过向争议岛礁移民,在岛礁上修建宾馆、机场跑道、幼儿园等方式,谋求长期侵占。

在海域的管控方面,周边国家与中国摩擦频发。近年来,韩国、日本、菲律宾、越南等国加大了强行抓扣中国渔船的力度,中国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巨大威胁,像发生于今年4月的黄岩岛事件。日本也加强了所谓的中间线执法,对位于中国东海的春晓油气田不断进行抵近监视,干扰我正常的油气开采活动;日本还提高了对钓鱼岛的警戒级别,无理指责和干扰我海洋科学调查船在该海域的调查活动,对中国正常巡航执法船只进行骚扰、跟踪和监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沿海国有权划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中国周边国家中,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韩国和日本均提交了外大陆架划界案或初步信息。其中越南和马来西亚关于南海南部的联合划界案、越南关于南海中北部的划界案以及有关周边国家提交的初步信息均严重侵害了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日本划界案通过曲解《公约》有哭条款,在冲之鸟礁周边海域提出无理的外大陆架主张,侵占了属于人类共同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

油气资源被掠夺性开发。中国的海洋油气资源受到邻国的野蛮抢占开发。资料显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南海周边国家,已经与埃克森一美孚、英荷壳牌等200多家西方公司在南海海域合作钻探了超过1300口钻井,年石油产量达5000万吨油当量。周边一些国家在大肆掠夺中国油气资源的同时,却对中国在管辖海域正常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活动横加指责。

法理斗争已经成为海洋权益斗争的新形式。周边一些国家将“法理斗争”作为“海上维枞”的主要途径,通过曲解《公约》,抛出各种“历史证据”证明其所谓的主权和管辖权,妄图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利益。越南将攻击我南海断续线主张作为主要抓手,并于2012年6月21日通过了《越南海洋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日本于2012年3月2日公布了39个岛屿的命名方案,其中4个为中国钓鱼岛附属岛屿;近期日本右翼势力又极力推进“东京购岛”图谋,日本政府也计划将钓鱼岛“国有化”。菲律宾于2009年2月颁布的《领海基线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屿及其海域纳入其所谓管辖范围,其后又将南海更名为“西菲律宾海”。这些行动的目的是妄图从国家立法上将非法占领的中国固有领土变为合法“主权”。越南和菲律宾还宣称要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司法机构解决。

与此同时,域外大国高调介入与推动南海问题“地区化”。美国以“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为借口,介入中国周边海洋事务,不断强化与日、韩、澳、菲等国军事同盟关系,策动东盟国家在南海问题上联手对付中国;高调提出“重返亚太”战略,并于6月初正式宣布了与此配套的军事部署,全力打造美国的“太平洋世纪”。日本也不甘寂寞积极介入南海事务,提议建立多边框架解决南海争议,承诺加强与东盟各国在海上安全领域的合作。印度也通过参与南海油气合作开发等方式介入南海问题。越南和菲律宾加强与域外大国关系,力图形成在油气合作、安全利益上交织的同时,一直鼓动东盟“抱团取暖”,联合对华,妄图将南海问题纳入多边论坛,使南海问题“地区化”、“国际化”。权益争端加剧的原因

21世纪以来,海洋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人类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海洋。海洋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海洋通道安全越来越重要。海洋国土对国家民族生存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重要性。正因为如此,海洋领域的斗争发展到以海洋空间和资源为中心,关系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性争夺,海洋权益的维护和争端更加尖锐。

各国政府和民众对海洋国土在本国发展中所发挥作用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各国政府和政党将海洋国土的巩固和扩张作为迎合民众情绪、提高支持率、增加政治筹码的重要资本,故而以菲、越为代表的周边国家不断采取挑衅行为,公然挑战中国的海洋领土和主权。

而随着陆地资源的减少和海洋资源开发力度加大,海洋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各国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愈加重视,企图通过扩大海域管辖范围,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海洋资源利益。中国周边的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海洋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成为东南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文莱的石油几乎全部产白海上。南海地区丰富的油气资源成为周边国家固化“南海主权”,强化南海岛礁占领和海域管辖的直接诱因。

《公约》确立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制度,规定了沿海国有权划定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被周边一些国家视为扩展其管辖海域的范围、获取和控制大面积海洋空间及资源的最后机会。因此,越南和菲律宾等国罔顾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出尔反尔,将西沙、南沙群岛划归其“管辖”范围,觊觎南海蕴藏的丰富资源。

需要说明的是,《公约》在“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赋予各国新的海洋法权利的同时,也规定“《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也就是说,《公约》并不打破既有的海洋法律秩序,不损害各国既得的海洋权利。相关国家有权划定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是却不能将其海洋管辖权扩展到中国的领土之上,更无权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为由侵占中国主权管辖下的岛礁及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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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这不可避免地调动了域外大国和周边国家的关注。美国出于其全球战略尤其是亚太战略的需要,以“航行自由与安全”为借口,将战略中心东移,提出“重返亚太”战略,拉拢东南亚国家共同对付来自中国的“威胁”,牵制中国的发展,以确保其在世界上的霸主地位。日本和印度等域外大国则出于希望借插手中国周边海洋事务,扩大其地区影响力,获取地缘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利益。

合理合法地维护主权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为切实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首先需要制定海洋发展战略,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应从海洋发展战略和政策上进行顶层设计,加强海上维权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海洋维权应急响应机制和对策预案,密切跟踪和关注周边国家动态与活动,对周边国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予以及时、坚决、有效地回击。

其次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国的海洋基本法律。目前,中国海洋法律体系初步建立,对海洋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保障作用,但全局性、整体性不强,无法为海洋事务和海洋权益的不断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法理依据。鉴于目前中国海洋维权的严峻形势,必须加快《海洋基本法》立法制定进程,以立法形式加强高层协调,统一协调管理海洋事务,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强化海上维权,体现有效管辖;通过制订《海洋基本法》,也可进一步宣示中国的主张和政策,以国内法抢占法律制高点,以期达到更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的目的。

第三,强化争议岛礁和管辖海域的管控。对于中国主张的岛礁和管辖海域,在明确主权的基础上,从行政管理和维权执法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实际管控和有效治理。

第四,充分利用历史和法理依据,加强法理斗争。中国对主张岛礁和管辖海域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也得到了国际上很多人士的认可,应当积极和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五,加快争议海域海洋资源开发进程。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与周边国家进行共同开发的区域与方式;主动谋划、认真推进和落实我最近公布的对外招标区块的招投标工作;加快推进海上尤其是南海油气资源的自主勘探与开发工作;对周边国家单方面的开发活动采取有效的反制措施。

第六,积极推进两岸合作。当前中国面临的诸多海洋权益问题及挑战,关乎海峡两岸的共同利益。两岸应在积极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海洋权益。

在保护海洋权益的同时,加强低敏感领域合作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深入,各国经济合作持续推进,相互依存不断加深。海洋是区域内的重要连接媒介和空间,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海洋经济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内容。同时,海洋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也面临着众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海洋环境恶化、生态系统退化、气候变化引发的海洋灾害等。应对上述挑战,我们不能单兵作战,深化合作、共同发展才是有效途径。我们希望通过拓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进一步落实国际组织框架内领导人会议精神,进一步挖掘海洋在保护生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潜力,深化相关领域务实合作与能力建设,提高中国对区域海洋发展的贡献。

目前,中国承建了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问海洋学委员会、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洋学院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在华中心和机构,涉及海洋可持续发展、海洋仪器监测评价、海洋学与气候领域、能力建设等多个领域,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承担国际义务、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国将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加强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开发、综合管理的能力。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国家海洋局本着互信、互利、共赢的理念,编制了《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1-2015)》,初步建立政府间、部门间合作机制与平台,增强了与南海周边国家的政治互信,推动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2007年11月,国家海洋局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签署了《中印尼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部门间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11年4月双方又续签了《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中印尼海洋与气候联合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在雅加达,印尼巴东和纳土纳建立了两个海洋观测站,2012年3月印尼总统苏西洛总统访华期间,在两国元首见证下双方签署了《关于发展中国印尼海洋与气候中心的安排》,将中印尼中心上升为国家级研究中心。2009年6月,与马来西亚科技创新部签署了政府问海洋科技合作协议。2011年12月,在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泰国期间,国家海洋局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签署《中泰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12年4月泰国总理英拉访华期间,国家海洋局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共同签署了《关于成立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联合实验室的安排》,成立了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联合实验室。

积极开展双边务实合作,树立互利合作典范。国家海洋局先后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马来西亚科技创新部、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召开了首届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会议,成功举办了4届中印尼海洋科技研讨会,l届中马海洋科技研讨会,3届中泰海洋利,技研讨会,促进了双方海洋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科学家间的交流与合作。

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能力建设与培训活动。通过互派专家在对方科研机构长期工作、联合举办培训班、学位教育、研讨会等方式,对来华专家学者及学生施加影响,密切合作关系,增进互信,为深入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8.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活动 篇八

一是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公司工会先后建立了关于公司的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职工培训、工资分配、奖金发放、休息休假、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在职代会中落

实职工提案9项,设立公开栏,对公司的发展目标、规划、合同履行、工资奖金分配、月份考核、晋职晋级、干部任免、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鼓励和引导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了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二是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公司工会认真执行用工劳动合同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公司全体职工逐个签订了劳动合同,对职工的劳动报酬、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等1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体协商,进一步完善并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积极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绩效挂钩”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岗同薪、异岗异薪”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以劳动技能、强度、责任、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效益工资制,建立工资分配平等协商机制、职称评审评定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节假日加班支付加薪工资制等。

三是全力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司工会根据职工的需求,开展了职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到了“月月有、次次新”;不断完善图书室、活动室、健身房、羽毛球场等活动场所建设,购进10余种健身器材、100余种图书、订购30多种期刊,不断丰富文化阵地内涵,建立了宣传文化走廊,悬挂14块宣传挂图,文化建设氛围日趋浓厚。

9.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篇九

(一)诉讼途径

A、民事诉讼

B、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二)非诉讼途径

1、投诉

2、申请调解

3、申请裁决

4、申请仲裁(合同、劳动争议、海事)

5、申请复议(不服本单位的纪律处分、不服海关处罚决定)

6、申请复核、复审(对监察机关的决定不服)

7、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

8、申诉(对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不服)

(三)寻求法律帮助

1、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2、请律师代写诉状和其它法律文书

3、请律师进行刑事辩护

4、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5、请律师提供其它方面的法律帮助

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该注意的问题

1、对于刑事公诉案不能私自了解

2、不得侵犯违法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10.被误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篇十

答:受害人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这就是说,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受害人被公安机关误抓到公安局随后送至看守所困了96个小时才放出,其赔偿属于申请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而刑事赔偿必须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为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该地公安机关应该是对受害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又释放了受害人,释放时应该会发释放证明书。该释放证明书足以证明该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已被确认违法,受害人完全可以凭释放证明书依法向该公安机关要求赔偿,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受害人可以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标准,要求该地公安机关赔偿受害人被拘留期间的损害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因此,受害人应当在公安机关发放释放证明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国家赔偿。

特约主持:赵平

11.维护消费者权益作文 篇十一

【作文1:维护消费者权益】

昨天,我去超市买了三个面包,回到家里,我拆开第一个面包的包装纸,面包上有许多斑斑点点。这是面包上本来就有呢?还是变质了呢?我又拆开第二个面包的纸,面包上长着许多黑色的毛。当我拆开第三个面包时,这个面包上的黑点和黑毛更多了,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看得我只想吐。我看了这种情况后,把这些变质的面包重新包好,然后就跑去超市换面包。

到了超市,我把这些面包放在服务台上,跟阿姨说:“阿姨,我刚才买的三个面包都是变质的,”阿姨看了看说:“不可能啊,这些面包都没有过保质期呀?要么你去换三个面包吧!”我听了,不高兴地说:“你能保证其他面包都是好的吗?”阿姨说:“叫你换你就换嘛,”我气愤地说:“明天就是国际消费权益日,温家宝总理不是说,让我们消费者卖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你就不怕我去投诉你吗?”阿姨听了说:“看你小小年纪就会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那我把钱退还给你。”

我拿着退来的钱想:“只有每个人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作文2:维护消费者权益】

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历后以后遇到侵权事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文3:维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活动中工商局、质量技术检查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设立咨询台,专门为老百姓解答问题,处理投诉。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着一袋凤祥五更鸡认真的给大家讲着怎样辨别真伪,真不知还有这么多学问呢!所有的产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细看真的很难分辨呀!我们以后买东西真的要认准才行。

我看见许多小记者还有电视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现场进行采访,从中我就跟踪采访了一位叔叔,这个叔叔11月份买了一部科诺牌的手机,而这部手机会在没有开通上网业务的情况下后台上网,从而产生了每月60元的费用,使他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质检局看能否退款并赔偿额外的上网费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马上联系了该手机的销售点,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并答应返厂维修,等待结果,而且还给了这位叔叔一部备用手机让他暂时使用。这个叔叔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12.维护权益健康成长 篇十二

2016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整改效果总结

2016年每季度医务科、质控科对各临床、门急诊等科室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持续改进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及整改通知,各科室科主任及护士长组织科内人员认真学习了该通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了整改措施,综合其整改措施,医院又下发了整改督办通知书,各科室认真执行整改措施,上交了整改效果。2017年1月5-6日由某某副院长带队,组织医务科、质控科相关人员对各临床科室、门急诊科室等进行了复查,整改后效果比较满意。具体如下:

一、临床各科室、医技、门诊、后勤等相关科室能熟知并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对患者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进行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的同时,能提供不同的诊疗方案。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对医务人员的告知情况能充分理解,医务人员能将患者知情同意情况记录在病例中。

二、临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能主动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对于有多种诊疗方案的、多种材料选择,医务人员能主动告知替代医疗方案、替代材料选择等情况。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等情况,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三、临床医务人员能掌握熟练的告知技巧,采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进行医患沟通。对实施手术、麻醉、高危诊疗操作、特殊诊疗(如化疗)或输血、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耗材等时已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知情同意书在病历中保存完整。

四、医院已制定关于保护患者隐私及尊重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相关制度,建立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协调处置机制。医院门急诊注射输液室及住院部病房专门安装了围帘,保护患者隐私,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时,有护士在场。医院食堂已建立不同民族饮食菜谱,并要求临床医生尽量满足患者合理要求,临床医务人员了解不同民族、种族、国籍以及不同宗教患者的不同习惯。医务人员自觉保护患者隐私,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情况。

13.一切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篇十三

一是创新创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市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创新创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新机制,从稳定劳动关系、强化服务理念、进行柔性调解入手,以“以调为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为原则,着力在“事了案结”上下功夫,公正、及时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年1-6月份,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7%。

二是调解关口前移,加大前置调解力度。全市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加大劳动争议立案前的调解力度,努力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动及时介入调解,这类争议多数都能在基层调解成功。今年上半年,全市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争议351件,占劳动争议总数的48%;对少数调解无法达成协议而当事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进行申诉的,办案人员也会采取对一些争议事项简单、明了、诉求标的数额小的案件暂不立案,主动邀请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调解,向他们宣传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此缓解双方紧张的关系,化解对立情绪,争取相互理解和谅解,力求将争议化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申诉382件,其中,通过案前调解化解争议161件,占受理申诉总数的42%。

三是变开庭审理为庭外服务,注重做好庭前调解。近年来,该市出现了一些由家庭作坊发展起来的企业,这些企业在管理上仍延用过去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劳动用工管理很不规范,劳动争议案件频发。在受理此类争议案件过程中,仲裁机构在案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坚持不放弃,千方百计钝化矛盾、平息争议。立案后,从申诉、被诉双方的证据和答辩中认真分析和查找不同意调解症结,再作努力。采取主动出击办法,变“上访”为“下访”,变“开庭审理”为“庭外服务”,由分管领导带队,主动进企业,送服务上门,反复为企业老板讲解劳动法律法规,解释职工仲裁请求事项的合法性,提出规范用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注重做好申诉人的沟通。对庭外调解后效果仍不明显的,办案人员还想方设法邀请该企业帮办部门的有关人员和市总工会的同志一起深入企业调解,直至双方接受彼此意见。这种庭外服务,庭前调解的工作方法化解了一起又一起劳动纠纷。今年上半年立案处理221件案件中,通过庭内和庭外调解化解争议164件,占立案处理总数的74%。

14.怎样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 篇十四

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按照物权理论,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这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完整。由于权利界定是土地产权交易的基本前提,也是权利人获得利益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及其相应的使用权、处置权,农民才有可能真正拥有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随意征地侵权行为的发生,其合法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进行明确界定,承认农民集体与其他社会法人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现行土地承包法没有提供以承包权进行抵押的法律基础。允许抵押将能使农民更充分并有保障地享有土地权利,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应赋予农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的抵押权。同时,应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重新调整予以清晰和明确的限制,详细列出哪些是属于可以视为土地调整依据的“特殊情况”;设计和颁发统一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证书,将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条款;出台土地登记监管条例,建立农村土地登记系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即将出台之际,继续完善有关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着手建立仲裁委员会。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登记办法》突出了对城镇和农村土地权利一视同仁的物权保护,明确规定了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应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应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建立流转档案,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从而促进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形成新的农业生产力。二是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给予优惠政策等方面,鼓励农户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方面,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转入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一是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但与国外成熟做法不同的是,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应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判断标准,将国家的土地征用权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围内。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界定公益用地与非公益用地的情况下,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应强化规划的作用,强化土地的管理和用途管制。二是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从实践来看,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产值倍数的规定,个别甚至开始以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或接近于市场价格进行安置补偿。广东省有些地市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完全脱离了产值倍数做法,代之以土地区位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补偿费,而且不考虑原土地用途。应总结经验,采用市场机制,将征地价格与市场价格挂钩,按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保证土地征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三是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逐步建立完善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裁决机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实践中往往由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进行谈判,决定征收及补偿等有关问题的做法,应完善协商机制,让农户选派代表直接参加谈判,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在司法程序中,应将司法审查引入土地征收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在解决土地征收补偿争议时,应增加司法审查,引进法院这个独立的第三者进行公开审理,避免政府在此类问题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发生。

现阶段,农民在农村的权益主要是 三权 ,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指出,第一,要通过国土整治把基本农田数量保持住,让老百姓今后有可耕之地。第二,维护好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切身利益,包括改变户籍制度、解决农民住房等问题。第三,解决就业问题,让农民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第四,做好社会保障。“如果能统筹地解决农民的户口、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问题,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季建业说。

15.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篇十五

一、工地/生活区应有卫生包干平面图,根据要求落实专人岗位负责,做到定岗、定人,负责公共场所、厕所、宿舍卫生打扫、茶水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

二、工地生活区内道路平整,无积水,有水源和水斗,有灭害措施,有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做到勤打扫、勤清运、确保场地整洁。

三、工地周围不随意堆放建筑材料。

四、工地门前无场内带出的淤泥与垃圾。

五、工地围栏按规定搭设高度1.8M—2.5M,宣传企业材料的标语字迹端正,内容健康,颜色规范,围栏周围整洁卫生。厕所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厕所要合理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二、工地厕所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卫生保洁责任制度。

三、厕所内应配有照明,冲洗水源设置冲洗水箱、洗手水斗,每天冲洗三次,保持无异味。

四、高层作业区内另设的便桶,必须每天清倒,周围干净。

五、教育职工养成良好习惯,大小便时做到便溺入槽,保持厕所内清洁。

六、杜绝厕所内乱涂画,保持墙面隔断面整齐。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 目的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保证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职责:项目经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公司综合管理部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5监督检查新、改、扩建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对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治理措施。

6对员工和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进行汇总,逐项解决。7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

8负责对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

9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0项目生产部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因素评价,并提出整治方案。11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从工艺、技术上加以改进。12对保证职工健康,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安排。六公司综合管理部

1负责制定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和计划、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等。2负责员工的体检和健康监护。

3组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鉴定。4按照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

5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七项目生产部

1做好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部门负责人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根据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对特殊或登高作业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精心组织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卫生标准。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员工代表职责

负责收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问题。代表员工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有关安全问题。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员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和安全防护用品。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规口管理。4 工作程序 员工信息收集与反馈

以项目部为单位,做好员工有关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收集方式如下: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员工汇报;

综合管理部: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收集频率:

班组长应将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入交班记录本,每班班后报送上一级部门; 项目部每月汇总后报送项目生产部;

项目生产部应及时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递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员工所提出的安全生产事项,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员工的权利: 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 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

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紧急避险的权利; 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员工的义务: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的义务; 报告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拒绝制度

以下活动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新员工入公司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调换工种时未经同一级别安全教育的工人,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特殊性作业或危险作业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设安全监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程序、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无操作证等,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在各项作业中,凡发现作业指挥者不按安全规定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错误指挥、错误指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凡登高作业(超过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凡各种机械或运转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过载装置等不健全或有缺陷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凡岗位人员有直接伤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隐患,经本岗位工人提出,未及时(24小时以内)解决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岗位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凡大中修作业,原有的安全设施受到破坏,施工后未能恢复,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现场无照明或有障碍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人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如当班内不能及时解决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善现场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对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任何人均有权越级上报直至矿领导;对于班组长以上干部当班喝酒或酒后上岗,或私自开车,工人有权拒绝其指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违纪批评处理;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当员工做出拒绝操作时,班组或项目部领导要立刻重视此项作业,发现作业的危险性,并及时指派相关人员解决,如果班组不能解决,应上报项目部安质科。出现的拒绝操作,各科室、项目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原因,给予合理的解释。综公司合管理部监督此项解释的公正性。员工参与

员工应积极参加下列安全生产活动:

公司、项目部的、季度、阶段、安全生产月活动; 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周四安全学习;

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意识提升; 应急演练活动。

下列安全生产活动应有员工代表参与: 任务分析活动的回顾; 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

当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的变化管理评审; 安全手册更新; 安全生产会会议;

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 每年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 变化管理的评审和回顾; 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 事故、事件调查的回顾。保障措施

综合管理部、项目部等有关部门对收集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应及时制定出整改和解决的方案,并跟踪落实。

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方式来处理安全问题,并对问题解决小组的人员进行培训。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政工科和员工代表参加。政工科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部门对综合管理部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综合管理部应代表员工向单位或有关方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员工的合理要求,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培训教育

培训科应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员工的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

培训科应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技术发展的需要; 变化管理的要求; 风险评价结果; 相关方的要求。

培训科应定期对员工代表进行相应的培训。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 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隧道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隧道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第四条 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第五条 本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已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发现作业队或部门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作业队或部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作业队或部门挪用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作业队或部门弄虚作假,骗取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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