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岗位考核细则

2024-07-18

保安岗位考核细则(精选9篇)

1.保安岗位考核细则 篇一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2.保安及保洁考核细则发布 篇二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校园保安及保洁工作质量和效率,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XXXX教育系统十条禁令》及《XXXX学校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出勤

1.保安及保洁必须按照指定的工作时间前来上班。

2.保安及保洁外出必须向上级汇报,请假3小时之内的,告知保安队长即可,保安队长予以记录。请假3小时—8小时的,在告知保安队长之后,还需告知安稳办安稳办主任。请假8小时以上的,先告知保安队长,再由保安队长告知分管校长。

3.因保安及保洁工作的特殊性,离岗期间需安排人员顶岗。顶岗人员必须具有同等资质及工作能力,不得安排社会闲散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前来顶岗,如顶岗人员发生问题,双倍处罚离岗人员。

4.离岗期间,能自行安排具有同等资质及工作能力且工作不冲突的人员来顶岗的,对工作未造成影响的,请假3小时之内不扣款,请假3小时—8小时扣20元。请假8小时以上的,由学校安排人员前来顶岗,根据天数来扣款:1-3天每天扣款100元,3天以上每天扣款200元;病假、直系亲属丧假(三天)、直系亲属病假(三天)、直系亲属婚假(三天)、直系亲属产假(五天)减半。

5.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旷工一天扣200元。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应在岗而未在岗,未请假私自出校门半小时以上的,均视为缺席,每次扣200元。

6.每学期出满勤的奖励200元,名单由保安队长提供,安稳办审批。

二、工作效能及纪律

1.饮酒后不得上岗,必须安排他人顶岗。如酒后上岗,被学校内部稽查发现,每次扣200元。

2.不得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得当着学生面抽烟。如发现,每次扣50元。3.学生进入校园后,不准随便出校门。若须出校门时,必须凭班主任签署的《请假条》交门卫审核后,方可出校,否则一率不予放行。如无假条私自放学生出门,每次扣50元。学生从校门出去逃学的,门卫负责,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

4.门卫要防止不法人员混入偷盗破坏,制止闲杂人员(包括推销商品人员)进入校园,坚决阻止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寻衅滋事,维持校门秩序,如发生事故,门卫人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处罚100-500元。

5.门卫室及保洁工作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把车辆停放指定停车区域之外的地方,如违反,每次扣50元。

6.工作期间要集中注意力,不得在岗位上玩手机、吃零食、阅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得消极怠工。如违反,视情节处罚50-200元。

7.保洁人员需按照划定的区域及标准做好日常工作,保安队长、安稳办、分管校长不定时巡视检查,对于细微的问题口头通知,保洁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整改。如通知过后当天未整改的、累计两次通知同一地点的同一问题,则由安稳办负责出具书面的《整改通知书》,通知中写出存在的问题及区域,限期整改完成。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一学期内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每次扣50元。

8.因保安、保洁工作的特殊性,休息期间的通信需保持畅通。因工作或安全需要产生的加班,学校给予加班补助,但因通信不畅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被上级督查机关批评等影响的根据情况处罚100-500元。

三、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予以记录,每学期期末集中奖励。2.对危害师生安全的事故敢于担当,主动妥善处理的(如及时扑灭火种),视情节奖励200-1000元。

3.工作突出,被上级领导机关通报表扬的,视情节奖励100-500元。4.每学年由校领导评议,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200元奖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离职。

1.无法胜任工作,每学期被处罚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或其它执法部门查处的。

3.每学期请假天数累计超过十五天的或每学年请假天数累计超过二十天的。短期请假的时间累计,每八小时记为一天。

4.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每学期累计收到五份《整改通知书》的。5.私自将学校财产带出校园的,占为己有超过一周的。6.工作懈怠,被教育局及其他上级机关点名批评的。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室,学校有权处理超出此制度之外的其他情况。

3.保安岗位绩效考核制度 篇三

保安岗位:

1、卫生要求和处事能力考评标准:

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扫保安室卫生及管区卫生(如鱼池、大门口、门牌等)发现有垃圾、积水、积物、发现不达标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超过8小时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不按规定摆放物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如视而不见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做好记录违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旧换新,违者扣0.5分/次;如发现物品掉失,找不到责任人扣当班人员扣1分/次。

1.4维护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无缺无损无尘,如发现损坏或缺少及时上报找出责任人,未能及时汇报扣0.5分/次。

1.5遇到特发事情未能处理和及时上报(如外来车辆损坏公司财物、员工坐阳台、爬窗户、偷东西等一切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但未能处理或上报扣0.5分/次。

1.6未经领导批准同意,擅自放外来人员、员工(工伤除外)进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汉、精神病患等人员进入厂区,违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内禁止严禁吸烟、听音乐、聊天,如发现违者扣1分/次。

2、工作态度纪律及考评标准:

2.1对来访客人主动问好有礼,有人查询时要站立起来回答,不得漫骂、扰乱同事和领导,如有发现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2.2同事之间和平共处,共同完成工作,如有发现愉懒,斤斤计较者、吵架闹事者扣0.5分/次。

2.3积极主动做事,发现被动者或被主管及员工投诉者扣1分/次。

2.4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带有个人情绪工作装模装样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到位(如未经登记、同意,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红外红异响乱报;员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区内(宣传栏范围、正门口等阻塞通道)不准停车,如发现或收到投诉扣1分/次。

3、工作质量要求及考评标准:

3.1进出公司的车辆、人员都要经过登记、检查、通知确认允许后方能放行,如发现未经同意允许、检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2监督员工及外来人员车辆停放是否达标,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3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带出物品检查情况,不按要求执行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4保安员做好外来信函、公文报刊的收发登记工作并及时处理,当班必须清理完所有信件报刊才能交班,发现不达标或诉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员工车辆出入、停放登记记录,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6做好监督检查消防器材我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汇报,未能及时汇报扣0.5分/次。

3.7按规定定时或不定时巡逻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汇报扣1分/次。

3.8值班时在查看监控和红外线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9检查宿舍公共设施作用情况(消防器材、灯管、水龙头、饮水机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现事故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0监督好员工、公司车辆安全,不能让陌生人员靠近,发现异常及时作反应,并向领导汇报,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范围公共财物受损或找不到责任人,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2做好《来访登记表》记录并通知被访人确认允许后才能放入,发现,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记表》记录并交班旱清点保安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失,找不到责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负责,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4做好《监控登记表》记录,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逻登记表》记录,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6保证公司门口车辆畅通,货车8:30分之前不能开到仓库后门等上货,外来人员(司机)不能开摩托车到仓库后门及车棚内,只能停放在大门口临时停放区。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7每个月定期对消防器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上交检查表格行政部,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8上班看报纸杂志,玩手机者扣1分/次。

3.19监督员工上娱乐室活动情况,发现不按制度的人员做出处理和作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视而不见及未能及时汇报者扣1分/次。

3.20检查监督住宿员工作息情况是否违反公司制度,视而不见及未能及时汇报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间睡觉、离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关表格登记,发现不按时记录和上交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23交班时,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当班情况的交接等),发现没有交接清楚相关人员扣0.5分/次;因没有交接清楚而违反要求,相关人员扣1分/次。

3.24从公司外出的车辆都要经过检查摩托车后尾箱、司机室等)方能放行,没有检查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3.25做好临时(即8小时内)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记手续,没有登记清楚扣0.5分/次,没有经主管批复而乱放的扣1分/次,超过8小时或超过登记时间未通知经办人搬离物品当班人员扣0.5分/次。

3.26及时提交及领取《员工自评及主管考评表》,无正当理由超过8小时未领取扣1分/次。

3.27接到来访客人探访总经理时,保安人员登记好《来访登记单》及必须打电话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打总经理电话要先通过助理处理,探访工地陈生时先通知行政部探访对象或助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内,伪者扣1分/次。

3.28 严禁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进入厂区或新厂区,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申请同意,违者扣1分/台车。员工流失率及考评标准:

4.1 保安人员对班长岗位工作满意度60%以上,如不达标扣0.5分/次。

4.2 以身作则,做好榜样,做到上传下达,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次。

4.3 编制保安值班表,卫生值日表,岗位轮流表等相关表格事项,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4.4 监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4.5 每月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无效及时改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上交检查表格到行政部,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4.6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没有月培训计划和记录扣5分/次。

4.技术保障岗位考核细则问答 篇四

一、问:为什么采取扣分的评分方法?

答:对于工作中要求必须做到的,或者说规范化的操作,多是采取扣分的方式,如:巡检工作。

按照要求,技术民警必须按照本队规定的时间段、机房或设备间及其内的设备进行巡检并登记,这些项目是技术保障工作最基本的保障,所以以扣分形式进行评分,而且在考核周期内,不论多少次没做到,扣完为止。一方面,只要民警按要求进行了巡检,这15分不难保住,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按规范进行,也是一个容易丢分的大项,在这个大项里,考量的是民警在巡检时间、地点、内容、登记四方面的工作,如果不按规范做,很容易造成失分。

二、问:为什么采用加分再换算的评分方法?

答:采用加分再换算的方式,主要是出于两种目的,一种是避免一些工作中以偶然形式出现的量化指标对民警产生不应该的影响,如:日常维护工作。

日常维护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采用了“难度系数”这个调整杠杆,另一方面就是将考核期内的总分进行了二次换算(9(基准分)+(个人分/全队最高分)*6)的方法对分值进行调整,目的是为了不使日常故障处理这种偶然性事件对民警的分值产生较大影响(主动维护和到位的巡检也可能造成日常故障减少,从而使责任心强的民警在这个分值上“吃

亏”)。

另一种目的是为了鼓励民警多做为,如:技术支持数量。在技术支持数量上,我们定义了一些本队需要加强的难点工作或者要保持有效做法,只要队内有一名民警做出了一项支持工作,那么其他民警要想分数不被拉开较大的距离(5-8分),也必须努力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向上做出成绩。为了避免分数差距过大,我们在这一大项内也加入了基准(起评)分值(数量:5分,情况:3分)。

三、问:为什么采用扣分再换算的评分方法?

答:采用扣分,主要是为了促进民警提高业务能力、提高规范化养成:做不到的就要扣分。如:排除故障。

对于排除故障这一大类,我们的定义是影响到全局的故障,这类故障发生的次数可以凭借巡检工作减到最小,如果这项分值因某位民警遇到全局性故障而大幅提高,会造成不公平,就违反了我们制定考评制度的目的――促队伍和谐、保工作平安。因此,我们采取了和日常维护工作同样的作法:加入基准分(排除故障数量部分是8分,排除故障处理情况是16分)或者叫“起评分”。

如果真的遇到了故障,排除故障处理情况这一项就要考量民警处理故障的能力,这一项内,我们在四个指标上进行扣分(做不到或做不好的就要扣分):“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操作规范、登记完整”。换句话说,如果某位民警遇到了全

局性故障,又能妥善处理,那他就抓住了一次拉开别的民警最少5分的“机会”。

四、问:为什么在技术支持情况内有一项“支部评价意见”?

答:我们在技术支持情况类中自行设定了一项“支部评价意见”,其分值是5分,是支部对民警工作的综合评价,目的一是为了使民警通过这个得分了解自己的工作在支部中的印象,二是使支部在对民警的整体得分中,对偶然情况下考核分数对民警产生不公平影响时,做到一点平衡。

5.保安岗位考核细则 篇五

一、院领导 奖励项:

1.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尽职尽责,个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的奖励,获得荣誉,为本单位争光的;

2.政策、理论、业务娴熟精通,能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为政清廉,组织各类党务活动,丰富党员职工日常生活的(组织活动1次以上);

3.领导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合理安排工作,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所管辖业务或部门工作在本单位同期考核中成绩名列前三的;

4.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为本院院民儿童、干部职工谋取合法正当利益,争取项目、资金数额3000元以上的;

5.积极争取学习培训机会、承接服务、宣传推介本单位优势资源受到上级部门、受益对象、参观者好评的(嘉奖、通报表扬、授牌、授予各类荣誉证书及称号、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等方式之一);

6.工作成绩突出,按期或超额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目标任务,受到上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表扬和肯定的(文件、正式书面材料)。

惩罚项:

1.非因工作迟到、早退3次以上,请假3天以上;

2.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上报材料拖延迟缓,受到相关负责人批评或在文件、大会上通报批评的;

3.重大事项不及时与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商,擅自做主,造成恶劣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4.决策失误、接待失误、外事活动未经审批,造成工作被动失利或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

5.用人失察,疏于监管下属,致使下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差,自由散漫,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被其他领导发现或被来访者举报反映、被督查考核部门通报批评的;

6.值班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院民走失、公物被盗等事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7.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本单位重大利益、形象和名誉受损的; 8.徇私舞弊,乱报账目,乱支乱花,收受贿赂或接受院民、代养人、其他单位和个人好处的;

9.履行职责不到位,瞎指挥、瞎折腾,造成人、财、物资源严重浪费的; 10.文件传阅处理不及时,耽误部门工作,造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拖延完成的; 11.工作中不积极作为,对于职务范围内的事不闻不问,推诿扯皮的; 12.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不参加会议的。

二、办公人员 奖励项:

1.工作作风扎实,效率高,因工作需要加班2小时以上的;

2.工作成绩突出,能为领导分忧解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纳的; 3.部门或个人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扬奖励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收发文件不及时,接到文件无故超过2天没有报送相关领导审批或档案资料丢失的;

4.通知会议、上级检查等消息不及时或严重有误,影响工作开展的; 5.复印、打印资料出现重大过错或上报的各类资料数据有误;

6.来人来访不认真接待、不耐心解答,对单位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或者来访人员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意见的;

7.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新进人员上岗15天后仍不与其签订合同的; 8.会议场地、设备布置准备不及时,会议不做记录或记录不全的; 9.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0.接听电话态度傲慢、语气生硬或重要事项不做记录,事后遗忘耽误工作的;

11.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

12.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3.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的;

14.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5.考勤统计发生错误,或者徇私舞弊造成员工意见大,影响公平公正,经查证属实的;

16.乱用公章、信笺开具证明资料或者重要信函不经请示擅自开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17.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8.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语气生硬,受到领导批评的;

19.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20.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21.来人办事故意刁难,中梗阻塞,吃拿卡要的; 22.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5.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三、医护工作人员 奖励项:

1.组织或参加业务知识相关论坛、研讨会,在大会上讲座、发言或提交论文、发表论文;

2.在工作中救死扶伤、帮助同事解决疑难问题,发挥重大作用的; 3.下班时间、轮休时间、业余时间因工作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午休自愿留在单位的不计算在内,业余时间因私留在办公场所的不计算在内,因单位迎接检查要求全体职工均需出勤的不计算在内)。

4.积极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考虑,出谋划策,形成合理化建议被试行或采取后证明可行的。

惩罚项:

1.脱岗、溜岗、擅离岗位,上班时间干私活,-1分; 2.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0.5分;

3.服务态度差,待人粗暴、冷漠,打骂训斥、虐待老人儿童的,-0.5分; 4.不及时清洗维护医疗器具,药品、器皿胡乱摆放的,-0.5分;

5.工作记录记载模糊、粗糙、不及时或计算、分发药品错误的,-0.5分; 6.环境区域卫生差,不按规定打扫、清理或者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医用类垃圾废物的,-0.5分;

7.因疏忽大意、照看不周等主观原因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1分;

8.发现危机情况或病人病情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及时上报超过半小时的,-1分;

9.不经过值班员或院领导同意擅自接收群众、公安机关送来的弃婴,先报总值班办理相关手续后接收,否则造成接收不符合政策或以后办理手续困难的,-1分;

10.工作中不相互团结和帮助,吵闹、打架、搞小团体、搞分裂的,-0.5分; 11.不服从领导的批评、命令和指示,顶撞、辱骂领导或闹情绪延误工作的,-1分;

12.药剂人员及时购买短缺药品,如不及时购买造成急用时用品短缺的,-1分;

13.值班期间不按时查房、送药、打针的,-1分;

14.诊断或采取救治措施不开具处方、不做记录的,-1分; 15.代为照料儿童不及时喂奶、换尿布的,-0.5分; 16.浪费医疗辅助用品或资源,破坏公物的,-0.5分;

17.不当面交接班或者不向下一班次工作人员告知病人病情、注意事项的,-0.5分;

18.无故迟到或不参加本单位、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1分;

19.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1分;

20.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0.5分;

其他惩罚项:

1.不按时换药造成伤口感染等严重后果的,-0.5分; 2.24小时电话开机,打通不接电话,电话通知上班、会诊、抢救不及时来的,-0.5分;

3.病历、病程记录、医嘱等书写不完整的,-0.5分;

4.严格无细菌操作,如引起输液反应者、不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加错药者,-0.5分;

5.医嘱出现一次错误的,-1分; 6.抄写医嘱错误的,-1分;

7.少发患儿一次口服药及漏打一次肌肉注射的,-0.5分;

8.康复医师未做好患儿的病历书写及评定工作,未根据病情按疗程开处方的,-1分;

9.康复治疗师、护士,未按时按疗程进行康复治疗,无原因的,每次-1分; 10.医生根据病情合理用药,对症用药,对天天要药人情药,开一次-0.5分;

11.护士严格管理好治疗室药品,并做好交接,出现短缺的,-0.5分; 12.药房对失效药品应提前报告医生,如不报告造成过期的,-0.5分; 13.婴幼儿应按时接种疫苗,出现一例未接种疫苗儿童的,-1分;

14.“明天计划”要按时申报手术治疗,并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联系,打通渠道,如不按时者,-0.5分;

15.“明天计划”经费的申报,应和相关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报销经费,如不及时者,-0.5分。

四、儿童保育员 奖励项:

1.任劳任怨,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乐于助人,在干好本职工作后积极主动帮助他人,经领导同意放弃本人休息时间为他人代班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

4.服务态度差,缺乏爱心和耐心,待人粗暴、冷漠,打骂呵斥儿童的; 5.不公平对待儿童,存在偏袒、偏见、开小灶情况的; 6.以体罚、罚站、挨冻、挨饿等形式虐待儿童的; 7.儿童奶瓶、尿布等胡乱堆放,不及时整理清洗的; 8.不及时打扫清理工作区域环境卫生的;

9.工作期间发生儿童摔伤、走失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10.克扣儿童食品或多打多占,造成浪费的;

11.不及时喂奶、换尿布、清理儿童个人卫生的;

12.不按时接送儿童参加特教、康复训练或医疗救治的; 13.不及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的;

14.交接班不向下一班接班人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的;

15.不交班即下班或下一班次人员不在时擅自离开,造成儿童无人看护的; 16.不遵医嘱为患儿用药或协助治疗的;

17.发现危机情况或儿童病情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及时上报超过1小时的; 18.不经过值班员或院领导同意擅自接收群众、公安机关送来的弃婴,或者接收后不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造成接收不符合政策制度或以后办理手续有困难的;

19.工作中不相互团结和帮助,吵闹、打架、搞小团体、搞分裂的;

20.不服从领导的批评、命令和指示,顶撞、辱骂领导或闹情绪延误工作的; 21.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的;

22.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 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五、老年护理员 奖励项:

1.任劳任怨,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乐于助人,在干好本职工作后积极主动帮助他人。经领导同意放弃本人休息时间为他人代班的;

3.尊老爱老,待人和蔼,服务态度好,热情周到,受到院民亲属赞扬的(锦旗、感谢信等方式)。

惩罚项: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

4.服务态度差,缺乏爱心和耐心,待人粗暴、冷漠,打骂呵斥老人的; 5.值班期间不负责任,聚众打牌、玩麻将、喝酒或进行其他影响工作的活动的;

6.以体罚、罚站、挨冻、挨饿等方式虐待和歧视老人的; 7.为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打饭时多打多占,造成浪费的;

8.不及时打扫清理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及老人房间、老人个人卫生的; 9.工作期间因主观过错发生老人受伤、走失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10.克扣、侵占老人财物或吃拿卡要的; 11.不按时查房、查岗的;

12.不及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的;

13.交接班不向下一班接班人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的;

14.不交班即下班或下一班次人员不在时擅自离开,造成老人无人照顾的; 15.不遵医嘱为老人用药或协助治疗的;

16.发现危机情况或老人病情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及时上报超过1小时的; 17.不经过值班员或院领导同意擅自接收群众及相关部门送来的乞讨、流浪、生活无着人员的;

18.工作中不相互团结和帮助,吵闹、打架、搞小团体、搞分裂的;

19.不服从领导的批评、命令和指示,顶撞、辱骂领导或闹情绪延误工作的; 20.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的;

21.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2.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3.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六、财务管理人员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工作成绩突出,能为领导分忧解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纳的; 3.部门或个人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扬奖励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账务混乱不清,票据不全的,不按照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财务的;

4.乱拆乱借,挪用公款或中饱私囊的;

5.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差旅费不及时(超过3天)或者有误,随意克扣的; 6.上报的财务类资料数据严重有误,受到领导批评的;

7.来人来访不认真接待、不耐心解答,对单位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来访人员向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意见的;

8.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9.接听电话态度傲慢、缺乏耐心、语气生硬或重要事项不做记录,事后遗忘耽误工作的;

10.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

11.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2.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的;

13.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4.乱用公章、财务管理印章,证明资料或者重要信函不经请示擅自开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15.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6.账务记载不及时、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17.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受到领导批评的;

18.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19.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20.来人办事故意刁难,中梗阻塞,吃拿卡要的; 21.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2.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5.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七、采购员、保管员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工作成绩突出,能为领导分忧解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纳的; 3.能为单位利益考虑,节省费用、降低成本数额超过1000元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采购货物不询价比价认真挑选质优价廉产品,进出库物品缺少单据、品名等货物基本信息或不及时完备记载的;

4.采购中恶意串通以高价买入,收取回扣或事后获取商家允诺的优惠和好处,损害单位利益的;

5.采购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或缺少合法来源证明、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基本信息资料的;

6.采购和保管的物品数量计算错误,物品重量、数量短缺的; 7.分发物品发生错误或保管的财务丢失或因非自然属性受损的;

8.物品不按照类别属性妥善分类有序放置,导致色泽、气味等发生变化无法正常使用或变质腐败的;

9.以旧换新、自己使用或者监守自盗保管的物品的; 10.不经常、及时检查贮备库房,致使物品过期的;

11.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2.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13.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挑拨离间、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4.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

15.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6.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7.票面记载不及时、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18.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受到领导批评;

19.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20.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21.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2.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5.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八、特教老师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通过呕心沥血的教育训练,学生有一技之长,能在一些大型活动中参加表演或者为来访者展示才能的。3.代表单位参加教育类、特殊教育相关论坛、研讨或者培训获得荣誉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不按时上下课或随意延长或缩短上课时间的; 4.教学无计划,上课前不备课,没有教学记录的;

5.上课期间因疏忽大意或疏于管理发生学生之间打架、推搡或出现其他安全事故的;

6.教学中随意打骂、呵斥、体罚、虐待学生或者有偏袒、偏见歧视行为的; 7.对待学生缺乏耐心、爱心,不认真解答疑难或询问的; 8.索要或侵占学生财物的;

9.来人来访不认真接待、不耐心解答,对单位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或者来访人员向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意见的;

10.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1.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12.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3.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

14.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5.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6.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语气生硬,受到领导批评;

17.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18.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19.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0.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1.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2.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3.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九、膳食工作人员 奖励项:

1.获得餐饮、烹饪行业相关部门的资格证书或荣誉。2.部门或个人工作受到单位通报表扬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一次,-0.5分,月请假3天以下,-0.5分,3天以上,-1分;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0.5分;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2分; 4.上班时间将包带入工作场所的,-1分;

5.不讲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化浓妆,留长指甲,染指甲,穿高跟鞋,穿短裙短裤进入操作间的,-1分;

6.当日工作没有完成之前下班,发现值班室卫生脏、乱,-0.5分;

7.职工、院民就餐中发现饭菜中有虫、蝇、鼠、头发、塑料袋等,配菜师和炒菜师,-0.5分;

8.饮具乱放,不干净不及时消毒和放归原位的,每人-0.3分; 9.提供饭菜生、变质、变味或发生食物中毒的,每人-3分; 10.不安规定程序操作或在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人-1分; 11.无特殊原因推迟或提前开饭的,班长-1分;

12.服务时对待就餐人员态度不好,无故训斥责骂的,-0.5分;

13.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0.2分; 14.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0.5分;

15.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0.5分;

16.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的,-0.5分;

17.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的,-0.5分; 18.上班期间手机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的,-0.5分;

19.浪费水、电等资源,下班不关餐厅门、窗、电的,当天值班人员,-2分;

20.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1分;

21.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的,-2分;

22.不清理垃圾,冰箱、操作台、柜子、面食间、营养加餐见脏、乱,负责人,-1分;

23.穿工作服上卫生间的,-1分;

24.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2分。

十、水电暖维修人员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在相关考核或技术技能认证、比赛中获得荣誉;

3.及时发现并报告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单位避免损失数额估计超过2000元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他人受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的;

4.发生停电停水或需紧急维修处理事项,经通知拒不处理或者延误超过1小时的;

5.因个人过失误操作导致单位造成财产财务等损失超过1000元的;

6.不及时对水电暖及有关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导致无法使用或存在隐患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8.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9.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0.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1.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2.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 13.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14.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15.以旧换新、自己使用或者监守自盗保管的工器具的; 16.擅自出售、侵占维修中的废弃件的。

17.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18.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19.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0.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十一、司机 奖励项:

1.假节日工作2天以上的;

2.在相关考核或技术技能认证、比赛中获得荣誉; 3.有见义勇为行为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不遵守交通法规,不礼让行人车辆造成他人受伤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 4.单位和领导有紧要事情、因公急需用车,经通知拒不出车或者延误超过1小时的;

5.通勤车不按时接送领导职工,导致上班迟到的; 6.未经分管领导派车即出车的;

7.出车后不等办事人员办理完工作事项即驾车离开的;

8.加油、维修不在指定地点或加油、修理后不如实及时记载的;

9.被派往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或其他单位执行任务,不听指挥,消极怠工的; 10.开车不文明,开英雄车、冒险车,虽未发生事故但受到交警口头警告或公安交通部门扣分、罚款的;

11.行车中随意向外抛掷垃圾废物的;

12不在固定地点停车,.随意停放车辆或逆向行驶的; 13.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的; 14.闯红灯的; 15.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救治伤员,不及时报告单位,擅自逃离现场或自作主张不当处理,给单位因造成财产损失或名誉损坏的;

16.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修理,致使发生事故的; 17.不及时清理车辆卫生,不保养维护机器设备的;

18.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9.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20.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21.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的; 22.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 23.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串岗溜岗的; 24.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5.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6.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7.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8.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十二、门卫 奖励项:

1.发现管理中存在不利于单位人员财产安全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或向领导报告,避免损失和危害后果发生的;

2.及时发现并举报、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项: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3.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4.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影响恶劣的;

5.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6.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7.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 8.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9.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致使院民儿童走失的; 10.因疏于看管,致使院内重大公私财物被盗的;

11.里应外合,与其他人员合谋盗取单位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藏匿、转移单位财物;

12.未经许可擅自变卖、廉价处理单位的旧物品、废弃品并将收入归自己所有的;

13.对陌生人、外来可疑人员不闻不问、不履行登记手续让其进入的; 14.本院人员出入不及时开关门或者故作没听见不予理睬的; 15.院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干净、影响院容院貌被领导批评的;

16.来人来客不热情耐心接待,态度蛮横、语气生硬,有损单位形象和声誉的;

17.不坚持原则,遇紧急情事不及时报告值班员或院领导,不管不顾或者擅作处理,致使单位造成不利后果的;

18.遇民警、群众送来弃婴或遗弃于本单位门口的弃婴,不协助、不配合调查或救治的;

19.对院内业务工作相关情况不熟悉、不了解或对一段时期内工作动态不知情却对外乱作解释,影响本单位的声誉或对单位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20.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1.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2.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3.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6.办公室人员岗位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篇六

一、考核范围

办公室主任,人事党务档案员、内勤员、司机及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的其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对办公室人员工作按职责任务分解到个人,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逐项打分,计出个人得分,评分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量分扣分标准分别是:

1、办公室主任岗

考核内容及分值扣分标准及分值自查

得分考核

评分实际

得分

组织起草局党组授意的重要文件、工作材料和会议讲话。(20分)失误一次扣2分

负责督办县局组决定的重大事项。(20分)失误一次扣2分

协助分管领导协调好各部室之间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协助局领导抓好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协助搞好物业管理创收工作。

(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对外联系工作,做好来局办事人员接待工作。

(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负责对办公室考核管理和小车调度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组织好办公室人员学习,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保密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2、人事劳资档案岗

考核内容及分值扣分标准及分值自查

得分考核

评分实际

得分

做好人事劳资日常工作,确保无工作差错。(20分)失误一次扣2分

协助做好人员培训、竞岗聘用、全员岗位人事管理等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做好党务各项工作(含日常工作、阶段性工作等)。(20分)失误一次扣2分

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登记归案和装订整理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认真及时做好各类报表填写和报送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及时做好县局公有物品登记管理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做好县局接待服务和会议服务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3、内勤岗

考核内容及分值扣分标准及分值自查

得分考核

评分实际

得分

做好全局上传下达、文件收发传阅和办理落实工作。(20分)失误一次扣2分

协助督办县局阶段性工作,直至按要求完成。(20分)失误一次扣2分

负责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做好全局水电供应工作和卫生保洁督查管理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做好物业经营日常工作和局综艺演播厅的使用管理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负责局长办公室接待室卫生保洁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负责一部分文秘材料写作、印发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做好县局报刊征订收发工作。

(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4、司机岗

考核内容及分值扣分标准及分值自查

得分考核

评分实际

得分

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认真完成出车任务。(15分)失误一次扣2分

随领导外出办事,应随时在车内待命。保守机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知道的不打听。(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25分)失误一次扣2分

及时办理审验手续,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和年检。(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班前、班中不准饮酒。(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适时检查证件时效性。(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每日出车前、收车后,要及时清洗车内外卫生,例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10分)失误一次扣1分

三、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职工代表由职工轮流参与。

2、按月进行考核,次月的1至5号为上月考核时间,个人根据考核内容先进行自评得分,然后交考核组给予评分,综合评分结果经考核组审查并征求意见后,确定个人实际得分。

3、每月考核得分作为奖惩依据,考核得分为满分者发足额岗位工资(含全年奖金),考核得分每扣一个百分点按10元/点,从下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7.材料采购部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篇七

材料采购部部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材料采购部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做到及时、适用、合理降低物资和采购成本;

3、商砼生产需求对公司各种原材料预选厂家、实地全方位考察,提交方案供公司领导决策。

4、对供应商进行以原材料质量为主的综合评议,并编制评议报告呈报公司领导审核。淘汰信誉不好的供应商。建立良好的供应链、互利双嬴。

5、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广开采购渠道,减少采购环节,保证采购的原料物美价廉。

6、根据砼生产任务及生产进度、动态掌握原材料库存量,及时制定原材料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

7、协调实验室合理调配各筒仓储存材料的使用时间与频率,防止筒仓库存材料时间过长,影响原材料质量。

8、严把碎石、砂子、砾石等原材料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场。

9、严格制定和实施物资采购制度,确保公司生产、管理的物资需求。

10、严格要求根据生产、维修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采购

11、加强所有采购物资的审核;大宗物资的采购,依公司规定报请领导批准。

12、协助财务严格管理和成本控制,杜绝不合格的物资采购和领用。

13、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定期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14、定期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会议,落实和检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材料采购部部长考核细则

1、根据砼生产任务及生产进度、动态掌握原材料库存量,及时制定原材料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否则因原材料短缺而影响生产每次考核200元;

2、严把碎石、砂子、砾石等原材料进场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场。每次考核200元;

3、根据各筒仓库存原材料时间长短,协调实验室合理使用。否则因筒仓材时间过长而影响原材料质量,则每次考核50元;

4、严格督查司磅员按收料流程和磅房计量管理系统收料,在更换原材料时未及时跟实验室沟通,造成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责任;

5、监督采购申请、报批程序,杜绝违规操作,每次考核100元;

6、收集、整理供方市场信息,建立、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每次考核100元;

7、严格管理本部门日常工作,否则负主要责任;

材料采购部副部长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材料采购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根据生产任务量变化、及时制定原材料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确保满足生产需求的原材料储备量。

2、监督对粉煤灰、矿粉、水泥、外加剂原材料取样。督查实验人员对原材

料样品做实验及出具实验报告。并督促相关检验报告存档备查。

3、严把碎石、砂子、砾石等原材料进场质量关,杜绝不符合品质要求的原材料进场。

4、加强砂石贮料场管理、根据生产需求及时补货。

5、经常检查翻动的砂石中是否有‘夹心’及‘垃圾’,及时调派勤杂工和铲车司机清理好,以保证各种原材料的纯度。

6、及时调派勤杂工处理装料斗旁撒落的原材料,防撒落的原材料时间一长变成废料。

7、加强贮料场的定置管理。

8、督查仓管严格按收料流程和磅房计量管理系统收料,确保每车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按相关程序,核实后在所有磅单上签字。

材料采购部副部长考核细则

1、根据砼生产任务及生产进度、动态掌握原材料库存量,及时制定原材料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否则因原材料短缺而影响生产每次考核100元;

2、监督对粉煤灰、矿粉、水泥、外加剂原材料取样。督查实验人员对原材料样品做实验及出具实验报告。否则每车次考核20元;

3、严把碎石、砂子、砾石等原材料进场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场。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4、经常检查翻动的砂石中是否有‘夹心’及‘垃圾’,及时调派勤杂工和铲车司机清理好。否则每次考核20元;

5、及时调派勤杂工处理装料斗旁撒落的原材料,以防时间一长变成废料。否则每发现一次未及时处理考核20元;

6、督查司磅员严格按收料流程和磅房计量管理系统收料,核实后在所有磅单上签字。否则每发现一次未签考核20元;

7、原材料更换品种时,未在第一时间通知实验室,每次考核100元,造成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责任。

材料采购部司磅员岗位职责与考核细则

司磅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砂、砾、水泥等原材料的司磅工作;

2、负责对水泥、矿粉等罐储原材料每日的盘点工作;

3、负责对每日生产需求的原材料进行协调调货工作;

4、负责对搅拌车砼重量称重抽查工作;

5、负责原材料的报表整理工作;

6、负责将原材料报表的上报工作;

7、负责稳定砂的过磅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司磅员考核细则

1、过磅计量的数据及品名不准确、不真实、不可靠,每次考核100元;

2、对原材料的入库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原材料输送口必须上锁,严格执行进料仓“一罐两锁”,未及时上锁或回收钥匙,每次考核50元,发错钥匙被他人发现未造成损失或卸错罐按公司规定处罚或开除;

3、督查送货车子限不大于5公里/小时速度上磅,否则损坏磅秤负连带责任处分;

4、经查实原材料商卸货时关闭报警器,司磅员不发现、不处理、不上报,每次考核100元;

5、对进入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报告、不制止,每次考核50元;

6、没有做好原材料报表的整理及呈报工作,每次考核50元;

7、无关的人员进入地磅房,每次考核50元;

8、没有协调做好原材料调货工作影响生产每次考核100元;

9、原材料更换品名时没有及时上报给领导每次考核100元;

材料采购部文员岗位职责与考核细则

采购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材料申购单,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2、负责商砼及砂石公司采购订单的询价、报价并输入系统;

3、负责拟定采购合同及部门日常文书等文件;

4、负责部门各种采购单据与报表的收集、整理与统计;

5、协助部门领导维护供应商资料;

6、负责部门重要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7、协助财务部跟原材料供应商的结算工作;

8、协助领导处理部门日常事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及临时性工作

采购文员考核细则

1、没有按采购流程处理材料请购单,每次考核100元;

2、各种采购单据与报表不准确、不真实,每次考核50元;

3、泄露部门重要资料每次考核50元;

4、没有及时处理采购订单导致影响生产每次考核100元;

5、没有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每次考核50元;

材料采购部皮带机运输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皮带机运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皮带机的巡查工作;

2、负责对皮带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小的故障维修工作;

3、负责皮带机的操作工作;

4、负责对皮带机沉降仓进行排水作业。皮带机运输员考核细则

1、没有做好皮带机的的巡查、检测、维修等工作,导致影响正常生产,每次考核100元;

2、对皮带机出现的故障没有及时发现,每次考核50元;

3、没有对皮带机沉降仓进行排水作业,每次考核50元;

4、不服从安排每次考核100元;

材料采购部加油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加油员岗位职责

1、负责油库油料的申购工作;

2、负责车辆的加油工作;

3、负责油品的入库工作;

4、负责泵车临时加油的押送工作;

5、负责加油卡的发放、充值申请、换卡申请等工作;

6、负责每月报表的整理、上报工作。加油员考核细则

1、加油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假公济私和监守自盗,否则一律开除。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除加油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加油房。如有违反每次考核加油员30元。

3、加油员负责油品的申购、入库、油卡的发放、充值申请、换卡申请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否则每次考核加油员100元,4、如未及时给车辆加油,每次考核30元,如造成损失的,并按制度承担公司的损失。

5、加油员每月报表要及时整理,按时上报,如未及时整理及按时上报报表,每次考核30元。

6、加油员办公手机和加油房钥匙一定要随身携带。否则每次考核30元。

材料采购部采购员岗位职责

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生产、维修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采购;

2、采购订货应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质优价廉;

3、生产原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应符合规范及技术要求,所购货物要有合格证;

4、所购材料,必须经仓管员入库方能报账;

5、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广开采购渠道,减少采购环节,保证采购的原料物美价廉。

6、保管好支票、现金及各类发票,购货后,凭市场购置单据由仓库保管员开具验收单,及时报账。

7、主动了解仓库物资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8、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得假公济私,不得贿受贿。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及临时性工作。

材料采购部仓管员岗位职责

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采购回的辅料进行验收入库工作;

2、负责对对采购回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入库工作;

3、负责对辅料及劳保用品按规定进行出库发放工作;

4、负责对仓库各类物资货架进行整理工作;

5、负责仓库的报表整理工作,并将报表上报各相关部门;

6、负责各类物质的盘点工作;

7、负责对各部门请购的物资进行库存的查询工作;

8.保安岗位考核细则 篇八

基本任职条件按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5级岗位、6级岗位、8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按细则量化。对竞聘8、9、10、11、12级岗位的教师按教师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和细则量化计算。

1、教龄(35%):

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教龄30年加5分,女教师年满58岁加10分,教龄和年龄满周岁只加一次。

2、校龄(10%):

教师在本学校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3、任职年限(35%):

任现聘任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一年计6分。

4、学历(5%):

教师学历是本科计100分,专科计80分,中专或中师计60分,其它计40分,只记最高一次学历,不累计计分。

5、任职期考核(10%):

近六年以来任职考核累计计分,教师考核为优秀计10分、合格计8分、基本合格计5分、不合格计2分。

6、出勤(10%):

近六年级来,以为单位计分,每出全勤者计20分、非全勤者计18分。每年旷工和旷课一次扣6分;每年事假累计1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每年累计病假2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离岗提高学习人员每期计19分。每年累计计分,扣分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7、表彰奖励(10%):

近六年来,获得的表彰计分如下:

(1)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10分、8分、7分、5分、3分;

(2)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其他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8分、6分、4分、3分、1分;

(3)获得学校(本校)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计2分;

(4)教师上公开课,获得过省、市、县(区)、镇(本镇)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分别计8分、7分、6分、5分;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5)获得过国家、省、县(区)指导学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国家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省级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市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县(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指导同一批次学生获指导奖,只按次最高奖次计分。

8、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5%):

近六年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经验论文(1500字以上)在国家、省、市、县(区)级有关刊物上发表或在相关级别会上交流,每篇论文按级别顺序记分,发表的计10分、8分、6分、5分;交流的计8分、6分、4分、3分;教师论文获奖,获得过省、市、县(区)、镇(本镇)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分别计8、7、6、5分;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如果发表的论文是多作者的,就按作者顺序按比例记分,两作者6:、三作者5:3:2、四作者4:3:2:1;如果同一篇论文在多级别刊物上发表、获奖、交流,就只记一次最高分。多篇论文累计记分。

9、教学工作(50%):

近六年来,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以学年为单位根据学校考核总表的积分计入。10、管理工作年限(20%):

近六年来,以学年为单位,统计六个学期,累计记分。

校级干部正职计20分、副职计18分,中层干部正职计17分、副职计16分;学校后备干部、幼儿园园长、少先队辅导员计14分;年级组长、会计、出纳、伙食团团长计13分;班主任、教研组长计12分;音乐、美术、微机专职教师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计11分;其它任课教师和其他工作教师计10分。离岗提高学习人员计11分;每年计分只记一种管理工作,不重复计分。

注:(1)教龄、校龄的时间等于现在年份减去开始年份,再减去读书(脱产读书开始、民师读书)年份。脱产读书、民师读书期间,过去工改时上级认可了教龄的,计算为教龄。

(2)任职年限即任现聘任专业技术的足年为一年。

(3)每项得分=考核分数×每项百分数,每项考核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累计考核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第八项中的论文第系学校中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同一篇论文既发表或交流又获奖,只计一个项目中的最高分。

9.保安岗位考核细则 篇九

盐城工学院第二轮教师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

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全面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加快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盐城工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要求

(一)岗位设置范围

学校为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置相应级别的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

(二)岗位数量

根据省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设置教师岗位1139个,占全校岗位总量65.7%,其中:教授岗位137个,占12%;副教授岗位342个,占30%;讲师岗位615个,占54%;助教岗位45个,占4%。

(三)岗位名称

教师岗位分12个等级,包括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讲师岗位和助教岗位,教授、副教授岗位为高级岗位,讲师为中级岗位,助教为初级岗位。教授岗位分为一、二、三、四级岗位;副教授岗位分为五、六、七级岗位;讲师岗位分为八、九、十级岗位;助教岗位分为十一和十二级岗位。

(四)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等级比例

二级至四级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为1:3:6;五级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为2:4:4;八级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为3:4:3;十一级至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为5:5。

2.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差别设置 教师高级岗位中,正高与副高的岗位比例为1:2.5。各教学单位高级岗位比例设置原则如下:

①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国家特色专业(建设),高级岗位比例为50%,其中正高级岗位比例为高级岗位数的35%。

②省重点学科(建设)和省级重点实验室,高级岗位比例为45%,其中正高级岗位比例为高级岗位数的30%。

③校重点学科,高级岗位比例为40%,其中正高级岗位比例为高级岗位数的28%。

④一般学科或专业,高级岗位比例为35%,其中正高级岗位比例为高级岗位数的20%。

⑤教学部高级岗位比例为30%,其中正高级岗位比例为高级岗位数的15—20%。

二、岗位分类要求

(一)教学为主岗

1.上岗条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可以申报教学为主岗。(1)教学部的教师。

(2)教学院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以申报教学为主岗:

①省级以上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前4名); ②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4名);

③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带头人、重点教研项目主持人。(3)教学院认为确有必要,确实适合申报教学岗的人员。2.岗位设置与比例:教师二、三、五级岗位不设教学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的设置比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述比例:承担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学院,该类岗位数不超过所在单位教师岗位总数的15%;承担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学院,该类岗位数不超过所在单位教师岗位总数的20%;未承担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学院不超过所在单位教师岗位总数的25%。

(二)教学科研岗

原则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者可以申报教学科研 岗。

岗位设置与比例:教学科研岗的设置比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但教学院比例不低于所在单位教师编制总数的70%。

(三)科研为主岗

1.上岗条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可以申报科研为主岗。(1)省级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者;(3)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4)学校因学科建设需要而引进或选拔产生的高层次人才。2.岗位设置与比例:科研为主岗在专职科研单位和教学单位设置。省级研究平台的设置比例不限。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述比例:承担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教学单位,其比例不高于所在单位教师岗位总数的15%;承担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教学单位,其比例不高于所在单位教师岗位总数的10%;不承担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设科研为主岗。

三、岗位申报条件

(一)二级岗位 按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二)三级岗位

1.取得教授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省级劳动模范、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②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负责人、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人才培养试验区负责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负责人;

③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级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省“六大人才高峰”C类以上项目资助人选;

④受聘博士生导师并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 ⑤首轮聘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1项以上。

2.受聘教授岗位以来,取得省教育厅规定的教授二级岗位推荐条件中的业绩,但未能通过评审者。

3.优秀人才、特殊人才或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根据需要由校长提名,经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聘用至三级岗位。

(三)四级岗位

取得教授任职资格,首轮聘期考核合格且完成规定岗位任务。

(四)五级岗位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②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省级精品教材第一主编; ③受聘硕士生导师并实际指导硕士研究生;

④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省“六大人才高峰”D类项目资助人选;

⑤首轮聘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1项以上。

(五)六级岗位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校级精品教材第一主编; ②校级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③首轮聘期内已经受聘教师六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且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

④首轮聘期内,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励1次(前3名),或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横向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指导教师,或省级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六)七级岗位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首轮聘期考核合格且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师中级八至十级、教师初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比例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量核定各级岗位数,在综合考虑学术基础、教学科研业绩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本单位教师中、初级岗位具体申报条件,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岗位职责要求

教师岗位职责是指教师在某一级别岗位上所应承担的专业工作范围、责任、权限和义务,它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不能履行相应教师岗位职责者或未能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不得被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

(一)二级岗位 1.教学科研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5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理工科300分,文科20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2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励1次(不计排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 ⑥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2.科研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2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40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2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奖(不计排名),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省(部)级三等奖第1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资助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 ⑥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

(二)三级岗位 1.教学科研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5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理工科150分,文科10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2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1次(不计排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 ⑥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2.科研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2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20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2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奖(不计排名),省(部)级一等奖前4名,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资助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 ⑥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三)四级岗位 1.教学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13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下列6项中的1项:

①主编教材1部,或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次(前4名),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前2名),或省级精品教材主编(前2名);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2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第1名),或校级精品教材主编(第1名);

③承担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任务(前2名);

④主要参与省教育教改项目1项(前2名);

⑤获得或直接指导学生获得由政府主办的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前2名),或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第1名);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2.教学科研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2)聘期内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理工科80分,文科6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1项:

①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以上;

②承担省级科研项目1项(前2名)或主持市(厅)级科研资助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⑥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3.科研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2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50分,同时取得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四)五级岗位 1.教学科研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2)聘期内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理工科120分,文科80分),同时完成下列8项中的2项:

①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省(部)级三等奖(不计排名)或市(厅)级一等奖(第1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

⑥国家或省公派出国(境)留学半年以上; ⑦入选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⑧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2.科研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3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20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2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奖(不计排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

⑥新获批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五)六级岗位 1.教学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13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下列5项中的1项:

①主编教材1部,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不计排名),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前2名),或校级精品教材主编(前2名);

③承担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任务(前3名);

④获得或直接指导学生获得由政府主办的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⑤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2项。2.教学科研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2)聘期内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理工科70分,文科50分),同时完成下列8项中的2项:

①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以上;

②承担省级科研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科研资助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⑥国家或省公派出国(境)留学半年以上; ⑦入选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⑧新获批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3.科研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3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20分,同时取得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六)七级岗位 1.教学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13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下列5项中的1项: ①主编教材1部,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前3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前3名),或校级精品教材主编(前3名);

③承担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任务(前4名)

④获得或直接指导学生获得由政府主办的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第1名);

⑤主持校级教研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1项。

2.教学科研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2)聘期内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理工科60分,文科40分),同时完成下列8项中的1项:

①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以上; ②承担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前3名);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 ④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⑤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⑥国家或省公派出国(境)留学半年以上; ⑦入选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⑧新获批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3.科研为主岗

(1)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30%,并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00分,同时完成下列6项中的2项:

①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②主持市(厅)级科研资助项目1项;

③主持横向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④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⑤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第1); ⑥新获批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实际,对上述岗位职责的内容再作调整和补充,但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八级以下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岗位职责中应明确聘期内所需完成的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及其他工作任务,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岗位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

各教学单位公布由学校核定的各级教师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考核要求)、申报条件、聘期及相应待遇等事项。

(二)个人申请 各级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向业务归口的教学单位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与岗位评审

1.各教学单位在岗位指标范围内对教师八级以下岗位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聘用,并在本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审核备案。

2.各教学单位在岗位指标范围内对教师七级以上岗位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审定。

3.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学校对教师七级以上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决定聘用与签订合同

学校公布教师各级岗位的聘用人员名单,受聘人员与业务归口的教学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

六、岗位聘期管理

(一)教师岗位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教师二级岗位的聘用期限为六年),聘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下一轮岗位聘用(聘期内退休人员聘用到退休时间)。

(二)聘期内由非教师岗位转聘教师岗位的,先转入相应的教师职务的基础级别岗位(须符合教师上岗的有关规定),同时签订基础级别岗位的聘用合同书,并及时报人事处备案;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执行所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基础级别岗位工资,重新签订基础级别岗位的聘用合同书,并及时报人事处备案;聘期内新进人员按其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到学校规定的聘用周期结束为止。

(三)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背聘用程序的,一经查实即为无效聘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四)聘期内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 影响的,或使学校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教师,视其情节低聘或解聘其现有教师岗位,且2至4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岗位的竞聘。

七、岗位聘期考核

(一)考核办法

1.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考核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党政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期考核事宜。

2.各教学单位依据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所签订的《盐城工学院岗位聘用合同书》对教师各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审定。

3.聘期内如发生工作岗位变动,主要以岗位工资的兑现情况作为新岗位的认定依据。变动前按照原岗位合同书的规定要求考核,变动后按照现岗位合同书的规定要求考核;聘期内如发生职称、职务变动,按照前后不同岗位的履职要求分段累加计算。

(二)考核结果的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四档: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超额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聘用在三级、五级岗位的人员完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其他岗位人员如为科研型则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如为教学型或教学科研型则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合格: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基本合格:完成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要求,但未能同时完成并列条件者;完成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但科研工作量仅达规定要求的70%以上者;聘期内出现1次二级教学事故或2次三级教学事故者;其他经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认定为基本合格的情况。

不合格:未能完成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者;完成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但科研工作量未达规定要求的70%以上者;聘期内有 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有1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聘期内出现1次一级教学事故或2次二级教学事故者;聘期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学校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其他经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第三轮岗位聘用中,可直接续聘现等级岗位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给予优先聘用,并奖励3个月的绩效工资;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在第三轮岗位聘用中,可以申请续聘现等级岗位或竞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在第三轮岗位聘用中,可以申请竞聘现等级及以下岗位,但从聘期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扣回上一聘期3个月的绩效工资;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在第三轮岗位聘用中只能申请比现聘岗位级别低的岗位,并从聘期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扣回上一聘期6个月的绩效工资。

八、有关说明

(一)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发展规划,具体制定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明确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考核要求)、申报条件、聘用程序、聘期及相应待遇等,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二)学校党政机关“双肩挑”兼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聘用教师岗位的,不占其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师岗位数,但需由个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

执行专业技术工资序列的“双肩挑”人员,聘用在教师四、七级岗位的,以管理工作为主进行考核,但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岗位要求的20%,科研工作量按教师岗位要求减免1/3;聘用在专业技术其他高级岗位的人员,科研成果考核要求不降,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岗位要求的20%。

(三)各教学单位不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如申请教师岗位,则纳入教师岗位管理,但在聘期内必须转评教师系列职称,这一要求 列入此类人员的聘期岗位职责(考核条件)。

(四)聘用在教学为主岗位的教师聘期内所需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为额定教学工作量的130%,只有超出130%的部分才能发放超课时酬金。

(五)首轮聘期内聘用在高级别岗位(非基础级别岗位)的教师,如聘期内未能完全规定的岗位任务,在本轮岗位聘用中只能申请比原聘岗位级别低的岗位。

(六)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是各级人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拟聘人员只有符合申报条件并且承诺履行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签订《盐城工学院岗位聘用合同书》),方能视为有效聘用。教师签订后的《盐城工学院岗位聘用合同书》应在部门范围内予以公布。

(七)标志性成果是指: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项;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累计纵横向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3篇以上,文科2篇以上);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在权威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其中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仅指教育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的排名仅指前3名。同一成果作为标志性成果使用只能计算1次。

(八)申报条件中未能明确的教、科研成果及奖励的时间要求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表彰荣誉获得的时间不作具体要求。岗位职责中未能明确的论著成果均指第一作者(著者、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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