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2024-08-31

营业场所规章制度(精选9篇)

1.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篇一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规范公安机关的相关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

本办法所称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等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负责实施的公安机关,报公安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组,依据《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银行金库》(JR/T0003-)、《安全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等标准开展审批和验收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由公安机关治安、内保、科技民-警和金融机构的保卫、业务干部以及安全防范技术、计算机、电子等行业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参与本地区公安机关实施的审批和验收工作。

专家组应当由5名或者7名专家组成,组长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指定。专家组成员对所提出的审批验收意见负责。

第六条 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

具体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应当公布申请渠道,为申请人领取或者下载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审批表格提供方便条件。

第七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

(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八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

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论证和审查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验收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批准,并发给《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验收。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和工程验收,并建立审批和发证管理档案。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监督、指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督促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使用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按照本办法报批,同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金融机构按照本办法报批,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审批和验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予以批准,或者擅自发放《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的;

(二)除不可抗力外,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审批和验收的;

(三)利用职权故意刁难申请人、施工单位,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四)实施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和其他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印制。

《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分为牌匾和纸质证书两种。牌匾应当悬挂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显著位置,纸质证书由金融机构保存。

2.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篇二

关键词: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事故,监督管理,措施

0引言

目前,最常使用的化学危险品高达2 200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超过总数量的一半以上。可导致火灾发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分为甲类物品和乙类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扩散速度快,涉及范围广,难以进行及时的扑救,是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工作。随着我国对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消防部门对危险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都发生着一定的改变,消防部门是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监督和管理的主要部门,需要从法律角度来进行监督,积极的探索如何高效地管理和监督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监管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公安及消防机关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管理缺乏重视

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新的政策,对现有的指令进行废除,但公安消防机关对危险品的管理和监督缺乏充分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重视。国务院明确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一系列环节都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实施。对现有的部分条例进行废除,新颁布的政策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中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和依据,缺乏可操作性。随着“二证一书”的取消,使得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管理有所忽视,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打消了消防部门的积极性和热情。

2)由于政策的变化,公安消防部门自身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管理也逐渐失去了热情。新出台的政策将原本的工作重心进行转移,使得消防人员的工作量增大。

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存在不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具有危险性化学物品及其场所管理权的主要部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主要的特征就是燃烧引起火灾甚至发生爆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和实际能力上与消防部门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对厂家发放许可证和厂区检查时,并没有对厂区存放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仅仅是具有危险性物品管理的部门,也是对其所引发的事故进行调查的部门。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件之后,安监局不能做到公平、公正,企业单位无法从安全事故中感受到危害性,并且对其也缺乏重视。安监局在行使工作时,受到政府的约束要比消防部门要大的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安监局缺乏对危险物品及其场所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得安全事故接连发生。

2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消防部门是危险物品管理的主要部门。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废除和出台,使得消防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逐渐降低,因此,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展开对危险品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工作,这样才能逐渐地提高企业单位的安全意识,增强企业单位应对火灾爆炸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消防部门需要对存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严格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地处理,提高企业的防火防灾能力。

2.2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

公安消防部门需要积极加强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对新建、改造等危险品场所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验收,避免先天性的安全隐患存在。国务院需要积极的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大对化学物品的投资,引入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厂区进行安全的改造和扩建。对消防安全的工艺生产条件进行改进,对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监督和管理水平进行全面地提高。国家需要从法律角度来对职责进行明确地划分,对各个机构进行严格地管理,确保培养出一批优秀的人员。2.3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单位的主体意识

2.3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单位的主体意识

生产、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工作,加强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来进行工作,逐步地提高企业单位人员的安全消防意识和防火防灾能力。企业单位应该对全体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讲解相关的规章制度,培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救火救灾能力。

3结语

公安消防机构是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主要部门,必须对工作进行充分的重视,时刻谨记自己肩上的使命和责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其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关系着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的经济发展,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消防部门需要从安全事故中分析问题、吸取教训,积极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企业单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灵活地运用法律武器来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制裁。

参考文献

[1]傅智敏,黄金印,杨伯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监管职责探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11).

[2]荣保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J].中国西部科技,2013(6).

3.消防小型营业场所受理规定 篇三

(征询意见)

一、小型营业性场所界定范围

小型营业性场所指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指商住楼、综合楼等的商业部分,具备独立产权的自建房)内首层、二层的两大类场所:

(1)总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饭店、商店(不含经营易燃易爆物品)、超市、旅馆、美容美发店、邮政所、储蓄所及设置在首层的托儿所、幼儿园等;

(2)总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厅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桌球室)、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足疗场所、健身场所、网吧、茶社、酒吧、棋牌室等。

二、小型营业性场所办理非行政许可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

(1)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的相关要求,“小型营业性场所”应当在施工前、工程竣工自验收合格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2)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的相关要求,对属于公众聚集性场所的“小型营业性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三、小型营业性场所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确定为被抽查对象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场所所在建筑物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如该建筑于1998年消防法实施以前建设,无法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可提供与该场所部分使用性质相符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6.消防设计图纸资料。

(2)建设单位申请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确定为被抽查对象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自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如没有不提供)、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如没有不提供);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8.工程竣工图纸资料;

9.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建设单位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一、小场所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审查内容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场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图纸。

(六)消防施工方案。

2、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竣工验收图纸。

3、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社会单位消防档案内容

1、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人员密集场所拥有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重点部位情况

4、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及管理制度

6、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登记表

6、专职(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7、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及培训证复印件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10、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巡查记录

11、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消防法律文书及登记表

4.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评估工作体会 篇四

一、领导必须高度重视

长不仅是银行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营业场所安全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不能顺利通过安全评估的达标验收,公安和银监部门将首先追究行长和主管行长的责任。对有重大隐患的营业场所,公安部门可责令停业整改;对评定为隐患单位的支行,银监部门可建议上级行对该行行长和主管行长予以免职。因此,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评估工作,对安全评估的规定和评价标准做到心知肚明。

二、安全防范设施必须配备齐全,并保证正常运行

营业场所是银行经营的主阵地、主战场,也是犯罪分子侵害的主要对象。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不仅是安全评估的要求,更是确保银行安全经营的起码要求。因此,支行必须克服一切困难,将营业场所的安防设施高标准地配备齐全,并做好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支行有条件要配,没有条件向上级行申请,创造条件也要配,要舍得花钱买安全。如果安防设施不全,运行不正常,是无法通过安全评估检查验收的。

三、档案资料必须整齐规范,经得住检查

从安全评估的评分标准看,除安防设施外,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是安全评估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如果说首次安全评估侧重的是安防设施,那么,本次安全评估侧重的就应当是档案资料。各行必须加强对第七项(案件防范能力占10分)和第九项(其它占10分)的关注,精心完善和整理安全防范档案资料,确保完整规范不缺项,经得起省市县三级公安部门的检查。

四、加强安全评估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防范水平

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评估不单纯是行领导和保卫干部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全行的大事。要通过晨会、行务会、全行大会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安全评估工作做到人人皆知、个个明白。要通过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行柜员,尤其是临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检查验收期间的经营安全。营业场所安全无事故,是通过安全评估的首要前提。

五、切实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5.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公司承租)(以下简称乙方)[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宿迁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为

,拥有合法产权,该地址表述无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或性质: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规定为1年以上20年以内)。

第四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五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帐号:)。

租金变动条款:(如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以后每递增百分之 %)。

第六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七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第九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第十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二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臵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公司名称、法定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出租方应当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处分权),承租方是指拟设立的企业或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

2、承租方为拟设立的企业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全体股东签字,承租方为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的,由企业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提示内容、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4、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无效。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名称)拟以位于(地址)的房屋,产权人为(名称或姓名):,房屋性质:营业性 面积: ㎡)登记作为本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市场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市场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经营场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宿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本市场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本市场主体已经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知晓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4、本市场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时属于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承诺“不得以本次工商登记作为拆迁补偿依据”,在政府依法征收或拆迁时,愿意无条件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5、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法建筑或未批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6.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篇六

事件预案演练方案

一、目的:通过实地演练,使一线员工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提高防范能力,确保银行员工与财产安全。

二、时间:2011年 月 日,------

三、地点:应急预案演练中心。

四、参加人员:城区各网点负责人、安全员。拟请市公安局、银监局有关领导。

五、演练办法: 按可发生的情况分:

1、“网点营业场所外蒙面歹徒抢劫”演练;

2、“犯罪分子使用炸药实施抢劫”演练;

3、“犯罪分子使用毒气催泪瓦斯实施抢劫”演练;

4、“犯罪分子尾随进入营业场所实施抢劫”演练;

5、“犯罪分子夜间潜伏营业网点内持枪实施抢劫”演练;

6、“初级火灾事故处置”演练;

7、“防地震灾害”演练;

8、“犯罪分子使用燃烧物实施抢劫”的演练;

9、“犯罪分子挟持人质实施抢劫”的演练。

六、演练方案:

(一)网点营业场所内蒙面歹徒抢劫演练

营业网点正常营业,大约在 分左右,一名蒙面歹徒突然进入营业大厅,持枪挟持大堂经理,对2号窗口威胁说,“把钱拿来,不然就开枪打死他,并从2号窗口塞进塑料袋。

2号窗口员工乙:(应沉着冷静,稳住罪犯,拖延时间)有意提高嗓门讲(实际暗示其他同志):“你这样做太冒险了,我们这里有防弹玻璃,电视监控也全部联网,监控中心能随时看到这里的情况,公安人员很快就会赶到这里,你跑不了的,赶快走,现在还来得及”。歹徒继续大声威胁说:“少废话,快把钱拿来”员工乙边整理钱边说:“你为这一点钱冒险,太不值啦”。当保安接近歹徒时员工乙将钱袋放入取钱槽。当歹徒看见钱袋推开大堂经理欲携款逃跑时被值班保安上前一棒将其手枪击落,员工乙随即将钱袋抢回。

1号窗口员工甲:迅速蹲下并立即按110有声报警按钮,营业场所铃声大作,震慑歹徒。2号窗口员工乙:迅速蹲下用电话或手机随即向保卫部门报告事发地点、案情、作案人数、携凶器及已向110报警等情况。

歹徒看无法得逞,迅速逃走,柜员记住罪犯的体貌特征及逃跑的方向与交通工具。演练结束。

(二)犯罪分子使用炸药实施抢劫演练

1、营业网点正常营业,大约在 分左右,营业大厅来了一位手提黑色包,头戴鸭舌帽、口罩和有色眼镜的客户引起了值班保安的注意,只见该客户将提包放在柜台上掏出打火机,点燃导火索起身向门外冲去,值班保安见状一面大声高喊:有歹徒抢劫银行,快卧到,一面抱起黑包冲向门外投向歹徒后卧倒,营业场所员工迅速趴下,并按响110和现场报警按钮,营业场铃声大作,震慑歹徒。手提包落地的同时发生了爆炸。犯罪分子见无法得逞驱车逃跑。演练结束。

2、营业网点正常营业,大约在 分左右,营业大厅来了两位公安民警(两名员工扮演假公安民警),大堂经理向前接待,歹徒甲说:你好,我们是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王某,这位叫李某(介绍另一位民警),今天我们是根据市公安局和市人行的统一部署,在全市金融系统营业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拿出证件和介绍信),这是我们的证件和介绍信。

大堂经理,拿着证件认真检查,并说:我们上级有规定,各级领导来检查,必须要有我行领导陪同,方可进行检查。

歹徒甲说:这次检查,上面有规定,不打招呼搞突击检查,是对你们安全工作的一个督促,刚才证件也让你们看过了,请相信我们,把门打开让我们进去。

大堂经理说:请你稍等,我让柜员打电话请示一下,2号柜员拿起电话正准备拨号,歹徒甲大叫:不许打电话,不许动,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就炸死你们。

歹徒乙:将炸药包点燃,塞进取钱槽内(导火线正在冒烟)。1号窗口员工甲:迅速趴下,并寻机按响110和现场报警按钮,营业场铃声大作,震慑歹徒。

2号窗口员工乙:立即将炸药包推至柜台外,并大喊:有人炸银行啦!快趴下,且迅速用手机随即向保卫部门报告情况。(或用剪刀将正在燃烧的导火索剪断,避免了一场爆炸事故的发生)。大堂保安迅速将炸药包踢至大厅中央(或门外)后卧倒

炸药包爆炸,无人员伤亡,也未造成资金损失。歹徒看无法得逞,迅速逃走。演练结束。

(三)犯罪分子使用毒气催泪瓦斯实施抢劫演练 营业网点正常营业,大约在 分左右,营业大厅来了两位公安民警(两名员工扮演假公安民警),其中歹徒甲对着1号窗口问话。歹徒甲说:你好,我们是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王某,这位叫李某(介绍另一位民警),今天我们是根据市公安局和市人行的统一部署,在全市金融系统营业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拿出证件和介绍信),这是我们的证件和介绍信。

1号窗口员工甲:拿着证件认真检查,并说:我们上级有规定,各级领导来检查,必须要有我行领导陪同,方可进行检查。

歹徒甲说:这次检查,上面有规定,不打招呼搞突击检查,是对你们安全工作的一个督促,刚才证件也让你们看过了,请相信我们,把门打开让我们进去。

1号窗口员工甲:请你稍等,我打电话请示一下,拿起电话正拨号。歹徒甲大叫:不许打电话,不许动,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毒死你们。

歹徒乙:将毒气弹点燃,从取钱槽扔进柜台内(毒气弹正在冒烟)。

2号窗口员工乙:就地取材,用塑料桶或脸盆迅速盖住毒气弹,阻止毒气扩散。迅速蹲下立即按响110和现场报警按钮,同时再用电话或手机向110报警。

1号窗口员工甲:用电话或手机随即向保卫部门报告情况。1、2号窗口员工甲、乙利用毛巾、手帕或纸巾捂住自己嘴巴(防止毒气吸入口中),迅速整理现金、印章装箱上锁,所有临柜人员迅速撤离营业场所。演练结束。

(四)犯罪分子尾随进入营业场所实施抢劫演练

1、营业网点员工正忙于轧帐准备下班,大约在 分左右,当主管进入柜台内准备清点钱箱时2名蒙面歹徒尾随进入营业场所柜台内(说明执行制度不严,警惕性不高)。,其中前面一名歹徒举枪将一号窗口柜员击倒,并大喊:“都举起手来,面向墙壁站好,谁不听话就打死谁”,另一名歹徒将钱到入随身携带的蛇皮袋内迅速逃离现场。由于没有看好生命门致使歹徒抢劫成功,演练结束。

2、营业网点员工正忙于轧帐准备下班,大约在 分左右,时2名歹徒尾随进入营业场所柜台内,歹徒甲迅速跑向柜员甲,准备用刀控制1号柜员,歹徒乙跑向2号柜员,准备抢走钱箱。

1号柜员甲:迅速报警,并随手拿起狼牙棒自卫,伺机制服歹徒。营业场铃声大作,震慑歹徒。

2号柜员乙:迅速拿起狼牙棒自卫,阻击歹徒靠近,保护钱箱,伺机反击。

歹徒看无法得逞,迅速逃跑,柜员不要追击,记住罪犯的体貌特征及逃跑的方向与交通工具。演练结束。

(五)犯罪分子夜间潜伏营业网点内持枪实施抢劫演练 200 年 月 日夜间犯罪分子撬开营业柜台内卫生间后窗,进入卫生间内潜伏,7时30分左右两名员工(未进行班前安全检查)从运钞车接营业款至柜台内,开箱后准备营业,犯罪嫌疑人突然从潜伏处冲出,手持由发令枪改制的左轮手枪威逼两名员工,一边咆哮“把钱拿来”,一边申手抢营业款。此时,员工乙迅速抓住歹徒持枪的右手举向空中,员工甲迅速按响报警器,同时与员工乙一起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后公安民警及时赶到将犯罪分子抓获。演练结束。

(六)初级火灾事故处置演练

营业网点员工正忙于办理业务,由于柜台旁边电源插座接触不良打火而引燃废纸,员工甲发现后立即大喊:“着火啦,快救火”同时立即抢救款箱和凭证,员工乙立即切断电源,按响报警器后与员工甲一起抢救款项,清理火场周围物品,员工丙立即拿起灭火器灭火。火灾扑灭后立即打电话向保卫部门和行领导报告情况。

当火灾无法控制时,要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联系电话等四要素。同时要大声呼救。

(七)防地震灾害演练

营业网点员工正忙于办理业务,柜台内员工甲突然感觉桌椅晃动,确认是地震时立即大喊:“地震啦,赶快疏散”同时去开联动门,员工乙迅速切断电源与员工丙准备向门外疏散。由于地震使门框变形,联动门未打开,员工甲说:“门框变形门打不开啦!抓紧躲避”,员工甲、乙、丙分别向墙角处、柜台下和卫生间内躲避。柜台外大堂经理立即切断大厅内电源后和保安一起疏散客户,跑向门外安全处向上级报告地震情况,并和保安一起密切注意营业场所及周围情况。停震后立即想办法将柜台内员工疏散至室外安全处,以防余震灾害发生。

(八)“犯罪分子使用燃烧物实施抢劫”的演练; 营业网点正常营业,大约在 分左右,一名歹徒手提一桶汽油突然走近营业柜台,打开油桶盖往收银槽里倾倒汽油,并将防弹玻璃、柜台台面上浇满了汽油,随后歹徒掏出打火机对现金区营业员大声要挟:“赶快拿钱给我!不然就点燃汽油将你们烧死在里面!”。

员工甲:(应沉着冷静,稳住罪犯,拖延时间)大声对歹徒喊道:“你这样做太冒险了,我们这是防弹玻璃,烧不破的,里面还有灭火器,电视监控也全部联网,监控中心能随时看到这里的情况,公安人员很快就会赶到这里,你跑不了的,赶快走,现在还来得及”。歹徒继续大声威胁说:“少废话,快把钱拿来”,员工乙:在员工甲与犯罪分子周旋时迅速蹲下并立即按110有声报警按钮,营业场所铃声大作,震慑歹徒。员工丙:迅速蹲下用电话或手机随即向保卫部门报告事发地点、案情、作案人数、携凶器及已向110报警等情况。

歹徒看无法得逞,迅速逃走,柜员记住罪犯的体貌特征及逃跑的方向与交通工具。演练结束。

(九)“犯罪分子挟持人质实施抢劫”的演练。营业网点正常营业,大约在 分左右,一名蒙面歹徒走进营业大厅,突然从身上抽出一把长刀,直接冲向大堂经理(女),将刀架在大堂经理的脖子上,押着大堂经理走向柜台,对着柜台里的营业员大喊:“快给老子拿50万块钱,不准报警,不然我就要杀人了”,柜员甲沉着冷静,与犯罪分子说话周旋拖延时间:“千万不要冲动!我们给你拿钱,不要杀人,杀人是死罪!”,柜员乙迅速蹲下,按动110报警装置,并在隐蔽处用手机拨打110报警并通知单位保卫部门,柜员丙分多次将小额零币递给犯罪分子,此过程动作缓慢,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到来。

7.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篇七

为了满足网民通过网吧上网的巨大需求,同时对管理混乱、经营无序、事故不断的网吧进行监管,国务院于2002 年9月29日公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其内容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相比更为严厉。条例明确了审批、管理权限,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具体如下:首先,设立网吧的要求更为严格。条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而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必须规范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这就意味着设立要求的提高。对于设立条件,条例除了规定设立网吧所必须具备的资金、场所、设备、人员及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外,还授权文化部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并授权文化部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制定网吧总量和布局要求。这些规定都反映了政府从严控制的意图,通过实施上述规定,个体网吧和规模较小的网吧都将被淘汰,这为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创造了条件。

其次,条例调整了审批机构,明确了审批程序。按照原办法,设立网吧须先向公安、文化部门申请批准文件,再向电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然后办理工商登记。条例改为先向文化部门申请筹建,完成筹建后,向公安部门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再向文化部门申请最终审核,由文化部门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最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也就是说网吧的设立审批权将由电信部门变更为文化部门。

再次,网吧须对未成年人说不。网吧虽然为青少年获取新知识、开拓视野提供了便利,但是其对青少年的负面作用也不可小视,青少年沉迷于网吧、接触不良信息等成了家长和校方的一大心病。以前的管理办法都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但是效果不佳。条例因此让网吧对未成年人关门。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而且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四,条例着重强调了网络安全。上网者在网吧接触、传播有害信息始终是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为此条例规定: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

有害信息,不得进行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黑客等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经营单位还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述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上述规定虽能保障网络安全,而消费者的隐私权却将因此受到严重侵犯,由于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让其接触消费者隐私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消费者还能在网吧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交易吗?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其他有效办法以维护网络安全。此外,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这样就从技术层面减少消费者接触有害信息的可能性。

第五,条例还规定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8.营业场所规章制度 篇八

银行属于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它具有规模多样、重要设施繁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它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一直是各种犯罪分子关注的焦点。因此安全防范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自现代银行诞生以来,盗窃与反盗窃、抢劫与反抢劫、诈骗与反诈骗随着银行业的发展也同步发展。目前,国内针对银行的犯罪活动日趋上升,犯罪手段和方式也逐渐多样化、暴力化、智能化,全面加强和更新现行的银行安全防范系统,以适应银行机制转轨和业务发展已变得迫在眉睫。近日,我所对银行营业场所的日均在岗员工数、营业大厅保安员、专兼职保卫人员、技防、物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开展了一次深入的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所辖区银行的基本情况

我所辖区现有银行家,其中

二、加强银行安全防范的几点意见

银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维护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程,所以要维护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主要还是从银行内部抓起,必须从营运操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做起,采取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措施,并实施到位。

一是加强银行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把确立员工防范意识作为抓好安全防范的关键因素,以从严从细的管理手段强制思想转变,同时以培训和教育为主要方式营造安全氛围,提炼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模式,尤其要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现场保安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以实际案例教育员工安全理念。

二是将内控管理当作安全防范的前提条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相关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就是强化风险控制的执行力,而执行力就是日常工作的点滴落实和积累。监督检查要体现全员参与、上下互动、尽职履责。要层层签订安全防控责任书,把安全防控责任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和每个岗位。按照银监部门和上级银行的相关要求,全面深化安全防控工作,提升人防和技防的水平,实施营运全过程动态安全预防,开展动态循环检查督导。

以下几点:

1、各营业场所配备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应急报警设备,发生警报可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2、金库内设专用守库室,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夜间红外探测报警、及电视监控设备。

3、远程监控及报警系统现已配备完善,可24小时全方位监控各营业场所内外,总行监控中心24小时轮岗监守。

4、营业柜台及现金业务区监控采用一对一安装,可实时监视、影音同步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并配备点钞字符叠加器。营业场所环境区采用无死角全方位监控,可以24小时实时监控营业场所内外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亦可清晰分辨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运钞交接区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可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另外各支行安防监控记录的保存期限均在60至90天之内。

5、大门外监控50米开外可看到人员活动情况,并实时录像,防止尾随事件无资料可寻。

6、银行营业场所内设置的ATM机,所设置的摄像机,均可在客户交易时针对客户面部及出钞口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图像亦可清晰辨别客户面部特征,并在客户密码处设置屏蔽区,以免泄漏客户信息。另外各ATM机取款处均有紧急求助按钮,为客户取款

时发生意外情况寻求帮助。

7、各支行尾随门处均安装可视对讲门铃,防止不法份子尾随人员入内。

9.8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程序 篇九

1、目的:为保证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的执行,适合经营管理需要,根据

法律法规,根据药房质量管理制度及药房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权属药房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工作。

3、责任人员:质量管理员、保管员、养护员。

4、工作程序:

4.1养护员、保管员应当对营业场所货架陈列的药品,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4.2检查的同时填写陈列商品检查记录表。

4.3如果质量异常,须填写质量异常品种登记表。

4.4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如避光、特殊温度等,做好重点品种养护记录。

4.5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并进行处理,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4.6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4.7药品的陈列摆放应整齐、美观,并有利于药品销售工作的开展。温度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湿度符合要求。温度湿度调控标准:应与药品包装标示贮藏温度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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