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协议(共12篇)
1.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协议 篇一
截洪沟浆砌石工程分包协议
甲方:
今有甲方将截洪沟浆砌石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如有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现行规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将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图纸要求的工作内容,工期从5月5日到6月20日,如只属于甲方原因或天气原因工期顺延,属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工期每延误一天将扣罚1000元。
四、施工要求: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所有所用的施工机具、所有所用材料及劳务,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水泥及施工所用的材料质量要求,如因原材料供应不足及质量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所发生的停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协议价格:按元/立方米计算,以竣工结束实测延长米为准.每延长米工作内容包括:土方整形、浆砌石、沟逢、压顶、回填土,现场清理等工作内容。
六、付款方式:乙方每完成400延长米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最后一段乙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并支付所有剩余款项。
以上协议如有异议或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协议 篇二
1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评审、招标选用、合同评审与签订、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考核评价、退场清算等事项。下面就从这几个方面对劳务管理进行探讨。
1.1通过制定劳务队伍资格准入申报条件对劳务队伍进行筛选
分包方选择的好坏, 对分包工程质量和施工中的管理有重要影响, 《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规对分包方的资格也有明确的规定, 企业开展分包工作时, 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劳务队伍进行考量。
(1) 从法律层面要求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 即有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查证。对于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不允许进入, 使合法分包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 对劳务分包队伍规模进行考察。除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外, 在注册资本金、人员规模、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一些施工机械的配备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于有些工程比如铁路工程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有时工期紧, 经常要点施工、抢险施工等, 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施工和抢工, 没有一定数量的并且有经验的工人队伍是满足不了施工需求的, 所以就需要有一定规模的队伍储备。
(3) 对劳务分包队伍中关键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岗位证书进行查验, 这对于能够选择到一支优质的劳务队伍非常重要。还应注意的是, 有的劳务队伍为了获取准入资格, 申报技术人员资料时均有资格证书, 而在实际施工时, 现场技术人员未必都是有证人员上岗, 这就为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在施工过程管控中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4) 对劳务分包队伍总体施工能力和经验进行考察。在考察时, 有条件的还可以去劳务队伍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现场考察, 对其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 与甲方的合同、施工人员的素质、数量、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配合态度、在建筑市场的声誉, 以及近期已完成项目的业绩、经济实力等均要列为重要考评内容, 努力把影响不好、管理差、不守信用的队伍挡在门外。
经过多方综合考量合格后可录入劳务队伍资源数据库, 日常对资源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制定劳务队伍年审制度。对于问题严重和被清退出场的劳务队伍随时从资源数据库中清除。
1.2通过招标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选择
单位劳务招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招标形式。
(1) 总包单位根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分包方案, 再根据分包方案编制招标计划及招标文件, 对外发布招标公告。
(2) 为了能筛选出优质的分包队伍, 使其能够得到充分竞争, 确定参与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可以是总包单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数据库中的, 也可以是经过实际考察信誉好、实力强、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分包企业。
(3)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 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 将密闭标书送达指定地点。开标后, 总包单位评标小组依据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总工日数、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及企业信誉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定, 并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在评标基础上评标工作组成员采取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中标人, 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作为基础管理, 总包单位要建立招投标的全部资料专项档案, 详细记录招投标的全过程, 做好日常信息统计基础管理工作。
1.3合同签订过程的评审及签订
(1) 确定分包队伍之后, 依据分包工程内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要按照项目成本核算单元的划分进行签订。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分包的, 分包合同中必须附有工程量清单及分包单价。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条款中最核心的内容, 对于清单中的单价实施有效控制, 就会使工程成本得到掌控。对于工程量不能完全确定的工程, 在分包合同中一定要把分包单价确定下来, 防止劳务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寻找各种借口和编造各种理由来抬高单价。劳务单价一定要科学合理, 也要考虑劳务队伍一定的利润空间。通常对于常见的工序内容, 如钢筋绑扎, 混凝土的浇筑等总包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限价和指导价。在确定分包单价时, 原则上一般不能超过总包单位制定的限价和指导价。但在实际工作中, 因为工程地点、施工难度、施工条件等多种因素, 会出现同类施工内容分包工费报价相差幅度较大的情况, 通过预算定额和单价成本分析来进行测算确定。对于没有限价和指导价的特殊工序, 可以通过市场询价、投标价、预算定额等综合因素考量对分包单价进行管控。
(2) 总包单位内部需要制定严谨的合同评审程序, 为了避免部门评审流于形式, 最好采用部门会审的方式, 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会前对所负责的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会上提出改进意见, 并形成正式书面文件。如果未经评审就签订分包合同, 就会导致总包单位对劳务合同管理失控。目前有的工程因为很多因素, 比如工期紧, 任务急、对合作过的队伍比较信任、一些项目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 存在未签定合同就进场施工的现象, 给总包单位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 有的会导致劳务队伍漫天要价、中断施工、工期延误、法律纠纷等被动局面, 使得总包单位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1.4分包合同履约管理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结束、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后, 总包企业应于第一时间将分包段的施工设计图分发到分包企业, 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组织的施工设计图纸会审。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要召开履约部门负责人学习、分析分包合同以便使大家对签约概况、合同精神、主要目标以及本部门在分包合同履行中所负的责任都有较深入的了解, 并把管理职责落实到个人, 对分包队伍进场后的履约进行管理, 促使大家能从全局出发、协同工作, 认真履行完企业的义务, 避免造成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督促分包方全面履行其义务, 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1) 总包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培训计划, 有针对性地做好劳务人员在施工技术、工艺流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专业性较强和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岗位和工种, 要进行强化培训, 以便使劳务队伍更好的进行施工。
(2) 技术管理。
由总包单位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监督劳务队伍在施工前向每名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交底。要求劳务队伍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记录, 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过程检查、工序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记录, 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总包单位负责把质量标准、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以书面形式对劳务队伍进行交底, 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随时纠正违章作业。总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 指导帮助劳务队伍为劳务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和生活环境, 保障劳务人员获得应有的职业卫生保护。
(4) 进度管理。
总包单位的现场控制人员按照整体施工要求编制节点工期和进度计划, 书面下达给劳务队伍, 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而且对于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严格管理, 定期不定期地对持证岗位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5) 成本管理。
严格依据分包合同进行结算。对超出分包合同范围的, 要及时与劳务队伍签订补充合同, 对于补充合同签订金额可以制定一定比例限制, 比如不超过主合同的10%~20%。数额较大的需重新签订合同。结算要遵循实际完成工作量原则, 不可提前结算, 以免造成总包单位被动局面, 也不能拖延结算, 否则不能真实反映当期成本。
(6) 物资及设备管理。
(1) 总包单位在与劳务队伍协商分包合同时, 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置专职有权领料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清单及主要材料的损耗率、超耗部分的赔偿责任及对现场施工剩余废旧料的处理方式和权限。
(2) 总包单位要及时编制每支劳务队伍的物资需用计划, 提供给物资部门进行备料。要监督分包队伍加强对存储物资的管理, 做到场地规划合理、码放整齐、防火设施齐全, 保证物资安全。
(3) 总包单位要对劳务队伍的自带设备、特种设备、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在进场前进行严格检验, 要做好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同时监督检查劳务队伍做好日常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确保机械设备在施工期内正常运转。要定期对设备、台帐及资料进行检查指导, 杜绝无证操作、违章作业, 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 对劳务队伍的延伸管理。
施工单位劳务人员流动性强, 管理难度大, 即便如此, 总包单位也要实时掌握进场的劳务人员名录, 对于计划进出场人员, 劳务队伍应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经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为进场劳务人员建立档案, 要求收集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岗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并妥善保管, 动态管理。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与人员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符, 杜绝人册不符的现象。总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约定, 对劳务队伍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实践中, 有些分包队伍为了降低成本, 往往只给一小部分长期工人缴纳工伤保险, 但实际在场施工人员数量远远高于保险人数, 所以作为延伸管理单位, 必须要求参保人数和现场人员相符, 不能少报漏报, 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案。
(8) 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 注重分包合同资料的收集、管理。
企业应对这些资料的审查、保存做出相应规定, 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这样不仅可以弥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而且可以有效地应对分包方的索赔, 对保证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减少合同纠纷和维护企业利益均具有重要作用。注重履约跟踪和完工总结, 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当一项分包工程完工后, 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本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情况做出总结, 对管理中的得失及分包队伍的索赔处理情况做出全面分析, 这样不仅可为以后的分包工作提供借鉴, 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并预测其法律后果, 为完满解决问题赢得时间。同时还应对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信誉等情况做出评价, 并报总包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存入分包方的档案中, 作为下次是否使用该分包方的依据。
1.5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
(1) 分包费用结算与支付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即依据合同、按期结算、及时拨付、总量控制、严禁超付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 分包费用结算实行按月审批制度。对于结算要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 严禁超分包合同范围或不履行收方程序进行结算。严格控制计时工的结算, 除巡守等量化困难的岗位, 其他能量化分包的必须量化分包, 比如搭拆围挡、硬化地面等均可量化。派工单工作内容、工作量、参加作业人数必须经现场管控负责人和劳务企业被授权人共同签认。在实际工作中, 有的项目部人员法律意识不强, 结算工程量时单方签字自行结算, 没有得到分包方的认可同样埋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
(2) 对于已经结算的费用支付后的延伸管理。
为防止拖欠民工费现象的发生,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总包项目部对劳务人员工资情况进行监管, 核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台帐及有关资料, 并定期深入现场, 向劳务人员核查工资支付情况, 并留存书面记录;有具备条件的应大力推动劳务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 经分包企业书面授权委托, 为劳务人员办理工资卡代付工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代分包队伍支付。对于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劳务企业, 总包单位应停止支付分包费用, 依据分包合同扣减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分包费用, 用来直接为劳务人员支付工资。
1.6劳务队伍过程评价
对劳务队伍过程评价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 对于劳务队伍今后的使用有着直接的影响。由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使用过程中的考核评价工作, 并做好评价纪录。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劳务队伍的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形成评价报告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作为年审和今后选择劳务队伍的重要依据。
1.7退场管理和竣工清算
劳务队伍分包的工程已完工或者因某种原因终止施工需要退场, 总包单位项目部需要协助劳务队伍做好物资、机械及人员撤场工作。首先要组织劳务人员撤场, 协调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劳务人员清算工费, 杜绝克扣和拖欠工费。然后进行物资和设备的退场清理工作。对于由分包队伍提供的小料和小型机具, 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可以合理定价回收, 对于机械设备和周转料进行检查, 对于存在问题的责令劳务队伍进行修复, 无法恢复的由劳务队伍承担全部损失。劳务人员及物资设备全部撤场之后, 与劳务队伍签订竣工清算协议并进行末次清算。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 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 从劳务队伍的准入到退场涉及到很多复杂的管理内容, 每个企业都有针对性地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 随着国家政策层面, 人力资源层面、法律层面以及建筑市场层面的不断变化, 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也将会在实践中不断推陈出新, 劳务队伍的管理也将日臻完善, 在此只是初探, 希望能抛砖引玉, 能促使管理各方共同关注和研究探讨, 最终能使劳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达到企业与分包队伍的双赢。
摘要: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如何降低施工成本是关系到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而劳务队伍是建筑企业完成产值的重要依靠力量, 如何搞好劳务管理, 对于降低施工成本就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就从劳务队伍的准入、劳务合同的签订、施工过程的管理控制、劳务费用结算以及竣工退场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浅谈,劳务队伍,管理
参考文献
[1]胡尚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浅谈[J].新西部:理论版, 2011 (8) .
[2]杜萍.浅析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J].市政技术, 2012, 30 (2) :147-150.
3.浅谈如何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 篇三
【关键词】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劳务分包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虽然国家已经对建筑单位的分包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分包单位在进行分包管理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劳务分包指的是将施工建筑的各种劳务作业通过合理科学的安排,分包给那些具有具有施工资历的企业或者单位。总包工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就是劳务分包工作,劳务分包工作是否管理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工时以及施工单位生育等方面,所以,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劳务分包管理出现的问题
(一)劳务分包企业出现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根据我国主要的经济体制的管理制度,我国劳务分包企业主要呈现自发、收敛或者强制等特点,基于这一点,劳工分包企业在市场方面的文化程度与其他企业相比呈现较低的趋势,对其发展产生了一些抑制的影响。与其他的一些发达或是处于发展中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力的价格相对低廉,而且劳动资源大,并且劳动资源每年呈现逐渐递增的形式,再加上农村有大量的闲置劳动力,可以提供大量的源源不断的劳动力资源。基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劳动力大多来自农村或者文化素质程度较低的人员,由此造成了劳动人群的整体文化素质比其他行业的工作者的文化素质低,专业技能也不够高,这些劳动者中,经受过正规的培训并且具有相关证件的人不足十分之三。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我国截止于2003年,大型的从事建筑行业的企业数量过多,中小型企业的数量较少,中小型企业中的劳务分包企业甚至处于数量最少,大约占全部建筑企业数量的3.99%,与总承包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的数量比呈现倒三角的形状。这些情况与我国对建筑行业的目标规划的比例出现了不小的差错,而且这种发展趋势与市场竞争力不能够相互吻合。所以,我国的建筑行业应该及时的调整这些比例分配,劳务分包队伍也应该积极地为对此作出调整。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出现的问题
有些劳务分包队伍因为与总的承包单位关系较好,所以只是用了口头协定,而未签署相应的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某一方出现违反之前协定内容时,需要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来判断是哪一方的过错,如果只进行口头协定,当某一方违反规定时将没有法律依据。一些承包队伍在知道这个规定后,还在使用口头协定这种方法的主要原因是,急于赶工时,或者是将一些比较敏感的条例放在工程完工后再进行谈判。因为这些原因而忽略签订规范的合同,会造成一些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如,在完工后谈论与经济有关的条款时,会使不利的一方出现被动的情况,从而因为无法达到口头协定或者是取得较好的利益等等,造成双方的经济纠纷。一些施工企业经常会比较重视对总的承包合同的签订,对分包合同的签订出现条例不清楚,合同形式不正确以及审查活动不仔细等情况,从而使分包合同中出现工程质量、施工时间、工程安全、结算情况、违约条款等内容表述模糊的现象,最终造成了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出现不能够完全的履行分包合同的条例时,无相关条例对违反规定的一方进行违约惩罚。有些合同进行调整条款时,对变更条例以及结算条款等内容出现规定严格不当的情况,如,未将变更条款与结算时间、工程审查标准、结算条件等内容相互联系,忽略了合同中应该具有的化解甲方和乙方风险的条例;未明确规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范围,工程价格,质量要求,责任规定等条款;合同中未说明总承包企业在必要时需要在施工现场监督承包队伍施工、查看施工安全等情况的条款。
二、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措施
(一)公正的评价以及选择劳务企业
制定企业科学合理的选择标准。将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诚信、资源保证、建设工程经历、工程报价等客观评价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衡量各竞标企业的优劣。将传统的个人决策体系转变为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标活动,将选择劳务承包单位过程纳入招标中去,并且保证定标的过程合理、公平。
(二)加强合同管理
一,拟订合同时需要根据国家给出劳务分包合同的示范文本为标准,结合本公司的需求在进行条例拟定。一段时间后,企业需要总结合同拟定的经验,学会对主要条例进行细化,制定出符合本单位的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标准、条例科学客观合理的合同范本,并根据社会工作的需求进行不断的改进。二,形成公司特有的分包合同评审体系以及签订程序。签订合同时,需要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细致的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并确保公司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三,制定合同执行后的企业评审制度。合同执行完毕以后,企业的有关部门需要对合同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根据评审以后的结果建设合格劳务管理库。
(三)监控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
1、监控施工过程。劳务分包队伍中的人员进行施工操作的过程就是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总的承包商需要对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进行监控,以方便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足或是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项目的相关人员在其职责的范围内发现劳务承包队伍在施工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一个环节涉及到后面工作的质量,所以,应该着重的注意该环节。
2、纠偏。总的承包企业在进行监控劳务承包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或者是问题,需要按照规定制定的措施进行整改、实施、消项等。
三、总结
通过探讨承包单位的现状以及在劳务分包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不仅仅是总的承包企业,而且还包括劳务分包队伍都需要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工程项目,承担起每一个项目的责任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从而保证总承包单位以及分包队伍对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了如指掌,保证每一个环节的施工作业能够顺利的完成,保证施工合同能够完整的履行。我国施工环节涉及到的各个单位企业,需要建设一个规范的市场劳务秩序,以保证施工单位的工程完成质量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提高建筑行业的总体管理秩序以及促进建筑行业科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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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纪文平;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1)
[3]王传香;浅析有形建筑市场如何为培育劳务分包市场作好服务[A];七省市第八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2007年
[4]欧伟强;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化 为包工头划上句号[J];广东科技;2006(12)
[5]谷志民;胥根伟;论目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队伍的现场管理[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3卷)[C];2010年
4.劳务分包挂靠内部协议 篇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数量:
二、合同价额
工程的合同价额为 元人民币。
三、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工程实施期内的注意事项。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工程造价的 %向乙方收取费用,此费用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 %作为税费。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工程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
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6、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7、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8、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9、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10、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乙方应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工 资、差旅等费用和公司的管理费用。
11、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六、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七、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5.工程劳务的分包协议 篇五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现有劳动力不能满足现有需要,需招用劳务用工进行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原、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劳务用工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务用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4月13日起至工期完工止。二、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需要,担任装载机驾驶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实行全勤工资,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陆仟元人民币),加班为每小时50元。甲方同时支付乙方路费1000.00元,工期完后一次性支付工资,在中途可预支生活费。
七、劳动纪律: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协议期内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及工作安排。乙方应积极保养机械。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努力学习,完成生产任务,办事必须请假,不迟到,不早退,爱护机械。如果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协议的解除和变更: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⑴不符合招用条件的。⑵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却劝阻的。⑶不服从甲方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或受到刑事处分的。⑷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或拒不履行协议的。⑸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2、甲方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可自动解除本协议。
3、劳务用工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行的可变更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⑵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⑶在试用期内的。
6、甲乙双方若要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告知对方,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一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由违返方负赔偿责任。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6.劳务分包补充协议书 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考核确定将山东省鲁南监狱行政综合楼工程的劳力用工及施工辅材、中小型机械交由乙方承担,为了更明确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诺,除已签订的劳务合同外,再签订与劳务合同等同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二、工程名称:山东省鲁南监狱行政综合楼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行政楼、备勤楼、两侧裙房)
三、甲、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乙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方必须给予驻工地代表绝对的权利,使其有权代表自己一方行使各自权利、遵守各自义务,工地内遇到下属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两人必须同时到场解决,双方在工地内签署的任何文字性资料都视为各自所在的公司认可,同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四、承包方式:劳务扩大分包,乙方除承包劳务费外,还负责中小型机械的租赁购买、施工用辅材、部分周转材料的租赁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乙方承包范围
1、土建结构、装修、水电工程包括:(1)结构图纸范围内全部主体结构工程,正式工程从配合机械挖土开始放线、人工清槽底、钎探、验槽、各种回填土、除专业防水施工外的钢筋、模板、混凝土、零星砌筑、抹灰工程、配合专业防水队伍用脚手架、结构施工综合脚手架、外檐各种现浇挑檐、雨罩、台阶、空调板、阳台栏板、各设备专业预留洞口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地下室人防门、防爆门安装配合等全部主体结构工程。(2)装修工程包括全部二次结构砌筑、抹灰、配合门窗工程后塞口、地面墙面、吊顶等建筑图内的所有内容(业主方自行分包的项目除外),另外,还要配合业主方分包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3)电气水暖专业包括所有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包括业主方分包项目)、临水临电、穿线、配电箱灯具安装、暖气系统安装调试等设备专业图纸内的所有内容(业主方自行分包的项目除外)。
2、结构装修内、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无论任何形式和搭拆次数)、上人马道、人行通道、井字架、材料货架、出料平台、各种安全防护棚、安全平网、临边防护、安全防护(楼梯间、电梯井口、电梯安装脚手架、预留洞口防护),悬挂各种标语牌、安全防护标志、架管刷漆等。标语牌、安全防护标志的购买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布置就位;乙方负责所有必要的材料进退场装卸车用工。
3、本工程甲方按固定平方米单价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面积按2001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人防通道、自行车坡道、残疾人坡道、层高2.2米以内的设备层、地下暖沟等)各种项目,工程量已并入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4、其他项目包括:平整场地用工、冬雨期施工增加用工、二次搬运费包括400米外的运距用工、竣工清理用工、成品保护用工。
5、辅助用工:建筑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械、材料进退场装卸车、码放、倒运、保管用工;施工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除外)调试、保养维修用工;现场清理、渣土清运、装车用工;施工期间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预见用工(因甲方原因的现场协商解决);待结构完工后乙方对使用的模板、木方进行清理、整理、码放、起钉子用工;乙方必须配备辅助工种例如专职临电工、机修工、放线员、塔吊哨工、炊事员等人员的用工;临建工程以外的一切小型临时设施(现场库房、钢筋加工棚、钢筋加工场地、木工棚、搅拌机棚、沙石料场地)搭设、拆除用工;生活区卫生清理、搭铺、修床架床板、乙方食堂内部的设施用工等均不另计取。
6、乙方负责临设的维修保养;宿舍调整时搬家包括退场清理完毕等全部用工。
7、在乙方进场后,自开工至竣工退场,正式施工中不发生任何零工。
8、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用工均包括在平米单价内,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发生洽商变更的,需有甲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专业工长全部签字的原件才可作为结算依据,有工程量的按2001预算定额计算工机料费用,单价按当地信息价为准,没有工程量的在洽商中注明金额。
9、工程综合单价内已包含乙方的工人工资、工人保险、管理费、利润。
六、合同单价组成:甲方按元/m2的综合单价支付给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费用,其中劳务费元/m2,辅材费元/m2,机械费元/m2,租赁费元/m2。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下达生产进度计划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质量标准预控计划表,检查监督乙方生产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情况、机械设备保修情况,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违规情况初已相应罚款。
2、甲方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由于技术问题未解决、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根据情况办理工期顺延手续,乙方不另计取费用。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办公的临时房屋、水源、电源,生活区清理由乙方负责。
八、结算时的价格调整与付款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采取奖惩制度,设立浮动价,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材管理4项内容,甲方按此协议的约定在结算时给予乙方调价。
1、按业主要求,工期自 2010 年 03 月 1 日至 2011 年 04 月 30 日,工期426 天。乙方承诺同意此工期要求,乙方根据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划配备劳务工人,技工和壮工比例为 80%,其中特殊工种必须配套,必须持证上岗,若提前完成,给予2元/m2的奖励,若非甲方原因未按期完成,则承担业主方对甲方的处罚。
2、甲方要求工程质量为 泰山杯,同时要达到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标准。乙方必须承诺达到相应标准,如本工程评为“泰山杯”,甲方给予乙方5元/m2的奖励,若达不到则处以3元/m2的处罚(不含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
3、如甲方发现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材料未使用在正式工程中,对乙方处以该材料价格的双倍的罚款。钢筋、木材不按甲方要求使用造成浪费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4、如发生乙方拒不执行甲方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内容的,由甲方组织人员整改,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三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更换分包单位,乙方必须先撤场后结算。
5、甲方每月定时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劳务费,在支付劳务费的同时乙方上交工人签字的工资表。
6、春节前集中付款,如乙方此时未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甲方按实际完成量控制在80%以内付款,如已完成并办理完结算手续,控制在90%以内付款。
九、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环保要求: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每个工人签安全协议。如发生安全事故时,首先要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所致,责任方按国家职工伤亡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但一切善后自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规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一旦被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处以合同总价 20% 的罚款。由于乙方承包的项目不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由于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如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周转材料管理、劳动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现场施工,甲方有权中途辞退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 70% 结算人工费,其余 30% 作为违约罚款,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负责在当地进行劳务注册,注册比例必须达到100%,由于证件不齐、雇佣童工等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一切罚款由乙方承担,并不能耽误施工进度。
十一、本协议书共六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劳务合同与正式注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7.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协议 篇七
现今, 建筑业处于蓬勃发展当中, 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越来越被国家与社会重视, 各地大力发展与培育建筑劳务分包市场, 早在2005年, 国家建设部就发文要求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发展建筑劳务企业。但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中, 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管理还不够成熟, 劳务分包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较多的问题, 如不及时解决, 必然会对劳务分包模式和建筑市场的发展造成影响。
一、目前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劳务分包队伍难以形成具有实力的企业, 劳务公司难以发展壮大
在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管理层和作业层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后, 劳务队和劳务企业便成了建筑施工一线的主力军。尽管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 鼓励和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往往难以落实到位。另外, 劳务队伍和劳务公司自身的原因和总承包企业的原因, 使其很难发展壮大起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往往是由个体包工头牵头, 组织一些有一定建筑技能的人员从事劳务分包, 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 他们的技术单一, 或水平不高, 组织松散, 管理粗放, 依旧是走着“洗脚上田, 边干边学”的老旧模式, 而对于包工头来讲, 仅有“拉人干活, 合伙求财”的目的, 无长远发展、做大做强的意识。正规的劳务企业, 由于劳务分包市场竞争激烈, 许多公司为了揽活, 盲目降价, 导致利润水平较低, 经济效益低下, 难以承受员工的各项保险、技能培训以及各项税费, 难以留住能力强的和复合性人才, 致使管理不到位, 空有公司的头衔, 没有企业的实力, 难以抵御企业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面对“打游击”的劳务队的竞争, 毫无优势, 企业发展艰难。
(二)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难以贯彻, 施工过程监管难以到位
一些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都有一套系统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然而在实行劳务分包以后, 这些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往往只能贯彻到劳务队的管理人员, 而不能很好地落实于一线的劳务人员。各种制度流于形式, 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技术操作规程, 企业管理制度等很难落实, 无法实现纵深渗透。其主要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劳务作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 综合能力和素质较低, 难以接受和理解企业管理系统的实质, 特别是一些工艺标准、验收规范更是一窍不通, 只是凭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做事。另一方面, 施工企业对劳务人员缺乏约束力。这些, 都影响了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效能。
(三) 劳务分包过程混乱, 对劳务队伍的选择不规范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管理密集型转化,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在实行项目经济承包模式的项目中, 施工企业往往对项目经理的收入与项目的盈利状况直接挂钩, 将劳务选择权力下放至项目部, 项目经理的自主权加大, 在劳务队伍的选择方面公司规定的程序往往难以规范。项目经理为了降低成本, 实现效益最大化, 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往往侧重于报价的高低, 致使劳务公司难以与个体包工头竞争, 劳务挂靠、层层分包现象屡禁不止。在劳务分包上, 有的业主甲方或各方利益相关领导等, 会向工程总包单位进行推荐, 有的甚至作为承包工程的前提条件。
(四) 劳务纠纷、争议增多, 一线劳务人员的利益难以维护
当前, 整个建筑市场开放活跃, 加之建筑劳务技术含量相对较低, 劳动力市场又供大于求, 建筑企业为了生存竞争激烈, 压价、垫资甚至恶意竞争屡见不鲜, 建筑施工企业经营风险增大, 导致处于建筑产业下游的劳务分包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在不断增大。在这种大环境下, 劳务纠纷、劳务争议增多是必然的。具体表现在:
首先, 在劳务分包过程中, 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无法真正处于平等地位, 劳务企业往往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处于劣势, 施工企业为了撇清责任, 将部分工程承包风险转移给劳务企业, 在劳务企业整体实力较弱, 抗风险能力不强的情况下, 一旦出现意外, 就会发生群体性纠纷, 如拖欠工资等问题。
其次, 劳务分包队伍岗位流动性大, 往往只是一个临时的团体, 劳务公司没有依法与一线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为其缴纳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 不能为其提供必要、足够的劳动保护。相对的, 建筑施工作业条件差, 劳动强度大, 工伤、职业病容易发生, 且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和补偿, 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最后, 劳务人员的维权意识依旧不足, 维权途径不畅。当争议和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时, 劳务人员往往不懂也不愿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而是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和不正当的方式, 导致矛盾激化, 形成社会不稳定事件。劳务人员处于弱势地位, 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对维护自身权利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 不能够很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规范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一) 引导和推进劳务队伍向企业形态转化, 加强劳务人员的培训
首先, 必须坚持以企业法人形式提供建筑劳务, 杜绝零散用工及包工头形式的用工, 真正做到依法用工。其次, 有关部门积极相互协调, 研究解决建筑劳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政策、技术问题, 大力开展劳务人员培训工作, 提高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 进而提高整个劳务行业的整体水平。在培训中充分发挥各地建筑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劳务人员输出地积极采用国家补助的方式“先培训, 再输出”, 提高劳务人员的水平, 做到持证上岗。如果有条件的, 甚至可以组成地方劳务公司, 整体输出, 提高劳务人员的竞争力。劳务公司不能单纯的只为施工企业派遣劳务用工, 应该负起劳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责任。
(二) 加强施工企业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合作共赢
对于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主动与劳务公司开展长期合作, 双方签订共同发展合作协议, 帮助劳务公司走向市场化、规范化管理, 统一工作服, 制作工作牌, 及时同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购买保险。这样做, 一方面解决了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难以贯彻下行的问题, 另一方面利于施工企业施工技术水平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对于劳务公司, 有了稳定的合作对象, 可以避免技术人才的流失, 无需为了生存而投入到恶意竞争中, 有利于自身不断做大做强。
(三) 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过程的管理, 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交易平台, 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
各级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的交易平台, 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培育和发展劳务分包市场。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劳务分包交易场所和渠道, 建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制度, 将劳务分包行为纳入市场监管, 规范分包市场的企业行为, 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保证施工企业对劳务队伍的选择不受干扰, 规范劳务分包模式, 坚决制止介绍分包、指定分包、层层分包行为, 积极推行资质准入制度。减少劳务企业资质审批的环节, 鼓励松散劳务队伍注册公司, 依法经营。出台优惠政策, 适当减免劳务企业的税费, 为劳务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四) 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力度, 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法规培训
劳务企业是工程项目施工一线的第一责任方, 对于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劳务工人的管理作为劳务企业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劳务企业应加以重视和落实。在劳务分包过程中, 劳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考虑承包项目的需求、风险和效益, 同时也要认真落实工人的管理措施, 以维护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基础, 做好对项目的管理, 不能盲目接活, 以包代管、管而不实, 让项目的管理放任自流, 使项目的劳资管理流于形式。特别是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在作业任务, 劳动力人数, 进度要求及进场、退场时间, 双方管理责任, 奖励与处罚等基础上, 一定要增加劳务费用计算方式、结算和发放的内容, 从根本上完善这项工作, 避免出现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强化项目管理, 改变劳务公司现有的工资发放模式, 使劳务工人工资的发放确实到位, 加强对工资发放的管理, 达到目的明确、责任清晰和便于操作的目的。各级部门应加大建筑劳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降低劳务人员维权的门槛。劳务公司、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增强劳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让劳务人员清楚如何守法、如何维权, 避免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结语
8.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协议 篇八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概述
在经济学领域里,“劳务”是指凭借自己的劳动,为他人服务,或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活动。[1]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行为。由于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具有高风险性,容易对作业施工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国家对劳务分包企业予以资质限制。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并非日常所谈到的“劳务”,而是具有严格资质要求的企业分包行为。尽管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与承揽合同本质上属于法律关系非常相似的合同,但因二者的合同内容、用工方式、法律责任等具有较大差别,因此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从法律模式上来看,建设工程分包企业处于“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金字塔结构中的塔基位置,其目的在于为建设工程承包人(包括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建人”)提供劳务,在建筑市场的二、三级竞争层次中生存,是较为弱势的竞争主体。
二、我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与风险管理
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多样,既有专业的劳务分包企业,也有采取挂靠等承揽劳务作业的形式,使得劳务管理与法律责任承担具有复杂性。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
1.劳务资质企业分包模式
目前,大多数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劳务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由该企业实行劳务管理,并对相应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采用这种用工模式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应予以严格审查,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资本、管理、技术等方面不具有明显优势,其独特优势在于具有充足的劳务作业人员。随着生产化的扩大,劳务分包企业不局限于单纯地提供劳务人员,还提供一些辅材(如施工设备)或周转材料(如脚手架、模板)。
2.承建人自建劳务作业班组用工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建人自行招聘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成立专门的劳务作业班组,专门负责劳务作业。目前,采用这一劳务用工模式的企业日益减少,主要存在于工程项目期限较长且不间断进行的承建人,由其对作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对其安全负责。
3.“包工头”挂靠资质企业提供劳务模式
由于建筑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其非常严格,很多“包工头”无法取得分包资质,但其具有人员优势,能够迅速地组织到劳务人员,且组织方式灵活,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往往不愿直接招用劳务作业人员,而是将劳务作业再次转包给“包工头”,甚至不停地转包,试图通过延长劳务用工层级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由此形成了“包工头”挂靠到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名下从事劳务作业,或再次将劳务项目违法转包的情形。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的风险管理
1.劳动关系风险。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愈加严格,因劳务分包引发的争议不断,如合同条款不细致、管理不到位,将会面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2.劳动安全风险。“目前的劳务层仍由包工头控制和掌握,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成规模的行业培训和组织,新工人基本安全教育、基本技能检测均无法实施”[2],在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仅配备一些简单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劳动安全保护缺位,不能真正地预防劳务作业人员人身伤害风险。
3.合同责任风险。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真正的劳务作业资质,使承包的劳务作业存在安全及质量等安全隐患,加入出现工程的质量问题,则总承包方就很有可能面临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法律方面的问题。”[3]
4.经济责任风险。由于劳务作业人员归“包工头”管理,为避免出现劳动关系风险,建设工程项目承建人一般不直接对其管理,而是将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无故拖欠、克扣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或因资金链断裂而发放工资,则劳务作业人员将会向“包工头”所挂靠的资质企业或承建人讨要,资质企业或承建人将面临着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支付工资等经济责任。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风险管理对策
实践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普遍存在,但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现象,进一步增加了劳务分包的风险。因此,从长远来看,应理清法律关系,依法加强管理。
(一)建立劳务分包企业法人制度,实现“包工头”向资质企业转化
加强对“包工头”等劳务层组织的政策支持,加强培训,使其具备申请资质的条件,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成立企业法人,规范劳务层组织,有效防范劳动关系、劳动安全及经济风险。
(二)建设工程承包人建立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制度,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合同管理
一方面,建设工程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时,应首先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实质审核,避免出现“包工头”挂靠资质企业的现象。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审慎审查,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依据合同加强对劳务作业过程的监督。
(三)树立证据意识,加强劳务分包资料管理
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劳务分包企业,都应转变观念,认识到劳务分包的复杂性,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加强劳务分包资料管理,以便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结束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总之,劳务分包作为建筑业常见的一种用工模式,既具有显著的优势,同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在劳务分包时,应依法加强管理,从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劳务分包资料等环节予以规范管理,以降低劳务分包可能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辛旭飞.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 代文峰.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困境与对策建议[J].四川建材,2012(04)
[3] 王朝蓉.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风险管理[J].企业研究,2012(14)
9.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协议 篇九
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建设单位合同委托在甲方总包工程内施工,甲方对乙方进行总分包管理和配合,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以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甲方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陷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
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9、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
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2、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
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他事故(包括由乙方负责区域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4、(1)其他: 乙方与施工无关的外来人员,包括家属亲戚,特别时小孩在内,一律不得进入
施工区域及住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与协议不符的外来人员进行施工。
(2)由于乙方存在着各种原因施工人员进场时间穿插不齐等情况,如甲方对乙方进
行安全交底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良的效果。因此,乙方在施工前应随时把本协议及补充规定自行向每次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
(3)凡建设单位指派进场施工队伍一律由建设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管理,并监督安全
工作。
(4)如乙方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
等达不到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如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应按甲方损失金额原价赔偿。
(5)乙方如需使用甲方水、电,应缴纳适当数额的押金,并在甲方指定地点自行挂
表,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数,并签字认可。甲方按建设单位扣款单价按月计费,乙方每月结清上月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6)
(7)
(8)乙方的竣工资料自行收集、整理并在竣工前30日内交于甲方。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材料不得进入现场,甲方对此有权进行检查。乙方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将易损坏部位做好保护
措施。
(9)乙方必须按甲方总体计划安排工序,保证进度、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
不能按建设单位要求按期保质保量竣工,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专用脚手架(注:外脚手架在甲方外墙工序结束后如乙方
仍需使用时,外脚手架亦为乙方专用脚手架),乙方需按甲方成本付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乙方应按国家明文规定必须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对
自己队伍的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对不适合施工的人员应及时清退。严格贯彻并执行先教育后上岗招工原则。、高空作业时,除严禁抛物外,对危险区域及模板、脚手架拆除时的警戒区域内,人人必须做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业,乙方在分派工作时应注意交叉施工作业点,严禁立体作业,未经工地负责人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种施工作业。
二、治安管理协议
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规定的制度和纪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1)携带物品出门,应凭出门证,经甲方门卫验证后方可带出;双包工程材料设备
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一律不得外运,未经批准外运按偷盗论处。
(2)
(3)家属亲友不得擅自到甲方单位内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住宿。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土炉。严禁乱接灯具或睡在床上吸烟,严禁使用电加
热器。
(4)严禁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凡偷
盗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按原值赔偿,并给予必要处罚。
(5)
(6)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得男女混居。严格遵守《消防条例》,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吸烟和动用明火,明火作业必
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专人监护。
(7)乙方负责区域所需工程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备。
三、项目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环境保护协议
1、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对在自己的施工操作场地范围的场容场貌负全部责任,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使用的材料下脚料、包装料,根据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乙方应严格遵守成都市的相关条款、规定,运输道路应派专人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在工地大门采用洗车设备冲洗;在市区道路运输时严禁超载、撒土。如乙方违反成都市的相关条款、规定,所有责任自理,概与甲方无关。
(2)材料堆放服从甲方安排,不乱拖、乱堆、乱扔,确保道路畅通。
(3)宿舍区内每天保洁,室内要做到窗明、地净,墙面无蜘蛛网,棉被整洁,叠成方块,衣物堆放整齐,床、铺上下整洁,无污水,无垃圾,无杂物。
(4)不随地大小便,乱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乱搭、乱挂、乱晒衣物。
2、罚款及罚金
在施工过程中,上级或地区地检查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影响达标被罚款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同样给予乙方一定的罚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单位:公司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委托人)
10.挡土墙劳务分包协议书 篇十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本工程项目工期和质量,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在履行甲方与项目部签定的工程合同的前提下,签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青龙路(旗鼓大道至横二路)人行道附属工程挡土墙 二:工程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K4+090.072-K4+563.431处浆砌片石上挡墙工程,约3000m3,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四:承包方式
浆砌片石单价为235元/m3(含税金,另外包括片石、水泥、沙等主要材料,包括泄水孔、沉降缝等辅助材料,包括勾缝、压顶等辅助工序)。墙背回填根据设计量计算,基坑开挖土方根据实际发生量计算。五:施工工期及进度
1、工期:以满足甲方的总体施工要求为准。
2、乙方按照协议要求积极组织本项施工所需的人员、设备的进场,确保施工需要。
3、乙方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积极组织本项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工期。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工程工期的调整,并同时对现场施工组织、人员、设备的投入作出相应调整,否则,都将被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文件有关违约条款执行。
5、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在期限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即总工程量与总工期之比)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协议工程量直至终止协议,勒令乙方限期退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劳务人员进场费、赶工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六: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指导。
2、乙方不按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现场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对于不合格的工程,甲方现场工程师不予签证验收,工程款不予结算支付;对于质量不合格且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的工程,甲方在乙方其它工程款中扣除该不合格工程返工的全部费用。
3、隐蔽工程在未经甲方质检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和隐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否则应由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组织机械进行开挖,及时组织材料进场,确保乙方顺利展开施工。
3、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必要时有权对乙方人员、机械设备进行统一调配。
4、质量未达到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的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或令其返工或不予计量,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6、协助乙方进行相关内外关系的协调处理。
7、对乙方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8、甲方有权对民工工资、地方债务纠纷、安全隐患、环境破坏等可能影响整个工程实施的事件强制处理,由此造成的对甲、乙双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的工程量及甲方提出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出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
3、乙方签订合同的履行人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施工。若必须离开工地,须向甲方申请并取得认可。
4、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分包、转包,如发现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施工中若发生变更设计,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此类变更不影响乙方对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计划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施工力量,确保按计划完工。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检查,并移交给甲方。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各项工作。
9、乙方的所有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全部清偿。九:单价、结算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的约定
1、其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每立方米浆砌片石所需发生的所有材料费、劳务费、设备费(设备租赁及设备进场、退场费)、管理费、吃住费用、维护费、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2、合同协议单价为235元/m3,包括税金。
3、工程量以设计图纸数量为参考,以现场实际施工数量为计量依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不能作为乙方降低验收标准和调整承包单价的依据,也不能作为乙方拒绝施工的理由。
(二)进度款的支付
根据中建七局项目部的进度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十:材料供应
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包含在单价内。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或乙方投入的人员、设备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工程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甲方责令其停工返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剩余工程,并限期乙方在3天内退场,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中途退场)或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完工程已结算未支付的,不予支付;已完工程未结算的不予支付。.4、由于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和进度要求,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选配合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十二: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可以将该争议请仲裁部门仲裁。若发生法律纠纷,双方约定诉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2、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定的经济及其他合同条约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结清工程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11.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协议 篇十一
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令用工企业头疼的问题:一是“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问题;二是农民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而难题;三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 无序流动问题。
因此,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历来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难题之一。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现状分析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建设部曾颁布《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建市[2005]131号) , 提出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 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等相关规定。
但目前情况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意识仍然比较薄弱, 劳务分包管理还存在管理混乱, 效率较低, 施工质量参差不齐, 难以负责到位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市场调查分析, 认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推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
包, 禁止“包工头”形式承包分包业务很早就提出来了, 可到目前为止依然实施不到位, “包工头”带队施工仍然是建筑劳务的主要作业形式,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位或个人的情况较为普遍, 劳务分包流于形式, 劳务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中位名义承接施工作业, 帮助总承包企业及“包工头”逃避政府监管的情况比较严重。
1.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素质偏低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
作业队伍中, 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 其中持证上岗的农民工达不到规定比例,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队伍中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将近60%, 技能人才结构不合理, 初级技工多, 高级技工少。
在提高作业队伍素质方面存在重重困难。首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本身的意识问题。大多数建筑农民工没有提高作业素质的意识。他们认为持证与否并不影响从业, 培训耽误挣钱或休息, 有时还需支付一些费用, 对培训取证不积极。其次, 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组织培训积极性不高。在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队伍流动频繁, 培训支出与收益不对称, 组织培训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和申报资质, 普遍存在“人证不符”现象。
1.3 市场监管不到位问题在目前建筑市场上, “重总包, 轻劳
务”的观念依然盛行, 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 相关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不到位, 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对劳务分包监管服务不到位, 国家对劳务作业分包管理机制制定不到位。
1.4 劳务企业生存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劳务企业受到不正规、
管理成本更低的零散劳务作业队伍的市场排挤, 另一方面, 劳务企业在劳务分包链中仍然处弱势地位, 各种权益不能得到保证, 经常被拖欠劳务分包价款。劳务企业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 生存空间比较狭窄, 受到严重限制。
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解决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 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包作了相关规定, 在《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 建设部专门就劳务分包做了详细措施和方案设计。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上劳务分包现状, 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做出以下建议:
2.1 明确指导思想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 加快发展
成建制的劳务企业, 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 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2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或
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其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架线作业、焊接作业、石制作业、混凝土作业、模板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
2.3 严格审查资质、资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
资格, 具有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2.4 加强监督以市建管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劳务分包制度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建筑行业劳务市场运行情况调研工作; (2) 对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法分包、转包及违规招标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 对按规定可直接分包的专业及劳务作业承包工程进行核准; (5) 对按规定实行招标的分包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 办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7) 调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2.5 提供服务市城区成立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 为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服务。
2.6 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2.6.1 总承包企业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后, 必须向建管部门提交
书面备案报告, 书面备案报告应表明拟分包项目的内容、范围、数量以及发包方式等。提供书面备案报告时, 总承包企业应出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总承包合同中对分包未约定的, 应提供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
2.6.2 分包活动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
心公开交易, 分包企业确定后, 依据交易中心颁发的交易备案通知书中约定的内容, 总承包企业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合同须使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2.6.3 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后, 总承包企业持
分包工程交易备案通知书、分包合同到建管部门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方可办理建管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3 小结
目前建筑市场存在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建筑施工劳务队伍素质偏低、市场监管不到位、劳务企业生存受限制等状况, 建议以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为指导思想,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 有关部门严格审查资质、资格, 政府加强监管, 并提供合理化服务, 企业严格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摘要:本文讨论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就该问题对各个实施主体如:承包商、分包商、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管理
参考文献
[1]袁宏川, 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 (4) :8-10.
[2]聂玉涛.浅谈劳务分包施工队管理[J].建筑与工程.2010 (7) 695.
12.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篇十二
工程总承包公司名称:【简称甲方】
项目现场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负责人:【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东恒沣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及职工公寓(简称)
工程地点:周村秀强门业东侧;淄博天浩织染有限公司北侧
建筑面积:综合厂房8066m²;职工公寓:2979.53m²
1.2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公寓宿舍建建筑面积、施工图内合约所属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不包括资料、预结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给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洁具安装,交工 不包括:消防系统及其设备预留安装;图纸变更;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排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及洁具安装交工不包括:雨水管网;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
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3)室内照明插座线路安装;
工作范围 : 现有图纸室内照明系统预留、安装。及消防强电管线预留穿绳
不包括:后期变更及增加;主电缆入内主箱压、烫、做、接;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强电管线穿线、焊、接。
(4)室内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电箱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范围内低压部分数量
不包括: 配电室内高低压设备设施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点位、警示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工作范围: 楼内外防雷、接地、等电位。
不包括: 距室外墙皮1.5m以外;配电室等电位、高压进户接地、低压接地
(6)采暖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
1、综合厂房全部;职工公寓预留采暖主管至分水器
不包括:自制散热器等非成品制作;室内地暖;距室外墙皮1.5m以外管线
(7)弱电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室内网络、电话、电视的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绳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工作;
不包括:消防弱电;点位安装;主微机室安装;弱电桥架制作安装;安防系统。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小型机械工具及所用耗材如切割片、钻头、电锤头、电磨头、电镐头、石材切割片等易耗材料。不包括焊条、胶水、钉子、铁丝、汽油或液化气等非机械耗品)
1.3合同工期:
进场日期:2011-11-8
工程工期为: 2011至
1.4质量等级:合格
1.5合同工作范围内价款:
1.5.1 综合厂房单价:47元/m2(建筑面积)职工公寓单价:65元/m2(建筑面积)
1.5.2 综合厂房合同价款:¥万元;职工公寓¥万元
第二条:图纸
进场当天,发包人应提供图纸壹套(未含竣工图)
第三条: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
3.1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姓名:
3.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与业主协调;及时提供业主及监理确认签发完毕变更单或图纸。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协调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三级电箱;(楼层或其他,隔层或是每层);
4.2提供乙方人员食宿场地;水电免费
4.3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5保证春节前、夏收前、秋收前乙方工人工资能及时发放;
4.6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5.2职责: 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6.2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3按照甲方代表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6.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
6.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7.1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
7.2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一层封顶支付9%,二层封顶支付8%,三层封顶支付7%;四层封顶支付7%;给排水管线安装完毕付15%,电气穿线烫锡完毕装完成支付15%,弱电穿绳安装完成支付10%;防雷安装调试完毕支付14%;临水通水,临电试电完毕支付6%。工程进行中甲方要赋予乙方正常成生活、耗材借支费用。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6%;剩余3%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按照业主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年。
以上支付节点均按实际完成面积支付。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业主、甲方确认的可以顺延工期:
8.1.1遇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时;
8.1.2不可抗力;
8.1.3非乙方施工项目对工期造成影响时;
8.1.4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8.2严格按甲方工程部进度计划施工,如完不成时,如乙方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如因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十五天内,乙方不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零工费用;如超过十五天甲方给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实时零工费用。
第九条、质量预验收:
9.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9.3业主、甲方供应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返工延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业主、甲方承担。并给与乙方相应费用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在工程施工中,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印刷、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均以对方负责人签字为准,必注明相应价格或人工费用,如无签字,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及时,工期顺延。
10.3施工中音像资料图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甲方负责乙方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及提供相应安全措施工具
10.5工人零工按现时工价均值180元/每人工日计费
10.6
10.7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和违约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3.2本合同规定结算付清尾款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及附件,补充的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工程现场
本合同双立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项目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劳务分包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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