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2025-03-17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共11篇)(共11篇)

1.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一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与建议

一、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发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认识水平的不同造成了差异。就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而言,大部分施工单位位的培训管理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能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按时举办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如胜利油田胜利油建职工培训中心每年举办的东营市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初取证培训,各工种累计培训40期,三类人员安全培训5期,培训人次近15000人,安全教育基础较好。

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在经济上和时间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则讲不出所以然。

一些安全员不清楚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由于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建筑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 施工企业安全培训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部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仅仅针对建筑企业职工,并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上,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些企业领导人只是应付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到底什么地方不安全,应采取什么措施,则避而不谈。职工安全教育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技术知识面较广,十分庞杂费力的系统工程,抓与不抓,抓得好与坏,关键在各级领导。

此外,安全教育工作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现场施工的企业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多数地区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最后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企业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

三、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一百个人遵章守纪,只要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企业安全教育必须遵循全员原则。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法律依托原则。《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

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不能搞突击战,打快拳。必须坚持长抓不懈,经常性学习、经常性教育。

(二)确定培训计划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首先必须制定符合企业安全培训的计划,确定了与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后,企业必须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把每年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作为硬性指标,严把安全教育关。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通用安全知识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主要是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安全教育培训还应加入企业文化和现场紧急救护方面的知识内容。强化安全意识,使员工真正理解和体会安全的含义,把安全意识带到生活、工作当中,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在培训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一般来说,培训对象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培训(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然后是确定培训所需的师资。

(三)确定培训形式

目前培训机构的教学模式较为现代化,但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多数还是“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内容枯燥,使学员容易产生厌学的情绪。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交互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大力开展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

特别是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可以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手册,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训效果。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可采用电教化的方式在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施工现场进行。内容应以声、像、画相结合,通过采用多媒体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寓教于乐,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

此外,班组班会也可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班组成员通过了解当日存在的危险源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作为自己在施工时的指南,当天作业完成后由班组长牵头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讲评。

(四)确立培训内容

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根据时代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补充。“三级”安全教育可分为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除了“三级”安全教育以外,施工企业在其施工生产中,还应把适应性、季节性、应急性等多方面的安全培训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中。

(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考评机制

培训效果是通过对学员和培训师的测评得到的。为完善安全教育教学质量的测评,应建立以下几项考评制度:

一是确定教学工作规范化标准。制订教学达标细则,对教学的各个过程、课程教学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二是坚持教学评估,进行量化管理。采用听课、检查教案、民意测评等方式检查培训师的教学情况,量化考核,将考评得分记入培训师考评档案,作为聘用的依据;

三是实行考教分离。企业培训部门应建立专业的安全教育试题库,“三级”安全教育由专人统一出题考试,既实现了试题的标准化,又检测了培训师的教学质量;

四是开展培训跟踪调查。定期到基层单位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安全工作、防护情况,进行教学信 息反馈,检查培训师的教学质量。

2.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二

一、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一) 人为隐患。在制造企业中,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也是事故隐患的重要体现形式[1]。因为人的行为是受到心理、生理等不同因素干扰的, 表现各不相同。比如, 有关工作人员不了解设备操作的潜在危险, 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 导致出现一定的损伤与损失。在日常工作中,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体现为不安全的工作习惯。也就是说, 在日常工作中, 很多工作人员都存在着随手乱放工具或者量具的情况, 同时, 在设备运行中, 工作人员越过运转刀具取送物料, 导致出现安全事故。

(二) 设备设施隐患。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是决定生产安全与否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在制造企业生产中, 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原辅材料、作业环境、排出物、所有工具等[2]。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指的就是生产过程中, 客观存在的风险与事故隐患。比如, 机械设计不合理、安全系数不高、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计算错误等;制造过程中, 工艺方法错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装置坏损、作业条件超出安全极限、个别工作人员的野蛮操作等, 这些均会引发安全事故, 致使整个系统的安全功能下降, 甚至丧失。

(三) 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 领导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配备不足, 无法对机械设备进行有效的监管, 导致当机械设备运行发生故障的时候, 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同时, 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相关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造成管理混乱, 影响了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隐患排查

(一) 强调人为因素的控制。在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中, 人为因素是最为主要的因素, 因为所有事故的根源均可以追溯到人[3]。人的失误可以理解为两种:其一, 工作人员在认识安全与工作的时候, 感知不深, 思维偏差、能力不强、粗心大意, 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意违章行为;其二, 工作人员个性因素导致的侥幸心理、心急、固执。对于人为隐患而言, 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其一, 加强思想教育。在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中,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 合理定义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做好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其二, 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在实际工作中, 通过竞赛、比武、技术练兵等形式, 让每位工作人员都可以掌握岗位技能;同时, 通过交流增加专业知识,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其三, 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在制造企业生产中, 要想达到预期的安全生产目标, 就要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并且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展开有关工作, 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 规范人的安全行为, 促进制造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 强化设备设施控制。在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 各种设备设施自身可能存在着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问题, 导致出现安全事故, 一些设备设施自身条件尽管满足使用要求, 但是随着使用时间的不断延长, 其磨损、老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导致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要想有效解决以上问题, 不仅要完善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质量标准, 还要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 增强设备设施自身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作业环境好坏是设备设施的另外表现形式, 要想有效解决由作业环境引起的故障隐患, 就要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与技术措施予以改进、完善, 这样才可以为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 即使工作人员因为主观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同时, 还可以不同程度地消除工作人员的紧张感, 对挖掘工作人员的工作潜能有着积极意义。

在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 贯彻实施技术措施是有效控制设备设施的重要手段。技术措施主要有:通过对结构设计的变化, 尽量消除或者避免安全事故;改善作业环境, 实现作业环境的最优化;限制或者减少工作人员涉入危险区域;严格落实人机操作规范;加强安全防护装置的改进与增设[4]。

(三) 强化安全管理。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 要想有效落实安全管理, 就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出发:其一, 对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 并且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内容, 之后围绕这些内容完善安全制度, 通过这些安全制度的贯彻实施, 构建高效、合理的管理模式, 加大监管力度, 落实责任制, 实现隐患排查目的[5]。其二,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在制造企业生产中,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提出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策略, 尊重人的生命, 树立安全生产的精神动力, 从而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可靠。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在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中, 一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分析, 了解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 从而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 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 贯彻落实日常隐患排查, 减少甚至避免安全隐患的出现, 为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促进制造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 制造企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对制造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所以, 在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中, 一定要重视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 时刻了解与掌握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从而根据实际情况, 提出针对性的处理策略, 为制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日常隐患排查

参考文献

[1]刘健.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纵横, 2013, 6:128

[2]周国虎.浅析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实现规范化[J].企业技术开发, 2012, 5:73~74

[3]韩志鹏.浅析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实现规范化[J].科技与企业, 2015, 4:26

[4]施董腾.关于做好中小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体会[J].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4, 2:150~151, 159

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及其处理措施 篇三

一、建立“三级”排查制度

什么是“三级”排查制度?即每月(每季)两次的矿级隐患排查;每月两次的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排查;每班一次的班组排查。矿级隐患排查要重点放在下月(下季度)的矿井重大事故隐患上,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专业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室主管工程师、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技术主管参加;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重点排查当月及下月存在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排查出的隐患形成书面材料后,在矿级隐患排查会上进行汇报;班组主要排查当班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当天区队值班人员和班组长负责,当班或在一天内解决。坚持每周安全办公會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做到时刻都有领导干部在井下现场督查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基层区队干部24小时井下带班,保证现场动态安全监查到位。经常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按照谁带队、谁签字、谁复查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落实整改。“三级”排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岗位各负其责,形成紧密的排查合力。

二、狠抓排查的重点环节

1、发挥各部门、各级领导的监管职能作用。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将井下作业环境的排查放在首位。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分长期性事故隐患和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事故隐患主要有:水患威协、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的自然发火倾向、瓦斯涌出、顶板压力等。短期事故隐患主要有:地质构造变化,瓦斯、煤尘、涌水出现突然异常变化等。环境因素中的长期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找到有效的防范方法,除加大强化管理力度,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要做好防御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是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发性所造成的,其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遇短期事故隐患,而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高,处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酿成事故。

3、如实上报隐患信息。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处;煤矿各专业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集团公司汇总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三、安全隐患处理措施

煤矿安全隐患的长期性、顽固性、复杂性、动态性决定其在防范、治理方面的艰巨性、持久性、群众性。安全隐患不可能不出现、不发生,但要切实加强管理,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治理,主要还必须从隐患的源头和矿井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上抓起,从矿井的每个岗位和矿井基础工作管理抓起,达到标本兼治,总体提升。

1、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业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摈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真正确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无条件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没有整改不生产。

2、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煤矿事故发生虽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但仍然有自身规律可循。只要充分认识和掌握隐患发展、事故发生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实现事前控制,把事故提前到对隐患的预防上,把对事故的处理提前到对隐患的处理上,就会预防事故发生。

3、增强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这是新时期应当坚持的安全观。隐患是事故发生的苗头,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要加强隐患的预防工作,及时割裂、阻止具有因果关系的事故条件之间的联系,就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反之,事故的发生就不可避免。从这种意义上讲,隐患就是事故,预防事故发生就是要预防隐患发生,消除隐患的存在。确立这种认识,有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加强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的重点转移到隐患治理上来,切实建立隐患的预防、发现、整改、检查、验收、处罚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严肃隐患整治纪律,多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同大自然作斗争,必须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作风,有赖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密措施和到位执行。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科学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就及时治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一定能够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4.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篇四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

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记录

5.货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制度 篇五

为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工作,科学评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监管部门利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估。

二、依据及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

三、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为依据,评估流程向企业公开,评估内容公平,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单实用、便于操作原则。在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下,精炼评估指标和内容,简化评估计算方法,力求简单实用、便于操作。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原则。评估指标和内容设计兼顾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注重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和实效的评估,引导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评估实施单位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

五、评估周期 绩效评估周期分为季度评估和评估。

(一)季度评估。每季度按照评估表中设置的指标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评估。将四个季度评估值进行平均,直接计算分数。

评估工作在评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结果在评估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企业公布,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六、评估指标及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报告情况。

1.指标界定与解释: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企业端报告备查。

2.指标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3.指标计算方法:该指标包括“制度报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安全隐患排查频次”等三个项目,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报告则取得相应分数。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判断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的报告情况,并对“企业(公司)、车间(分厂)、班组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排查周期、频次”进行检索,根据检索结果判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中是否对“安全隐患排查频次”进行了规定。

(二)隐患按时报告率。

1.指标界定与解释:指企业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报告本单位排查出的隐患。

2.指标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通报的通知》(安委办〔2012〕23号)。3.指标计算方法:企业在规定报告周期内报告隐患的次数与评估周期的月份数的比值。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计算企业隐患报告的按时率。只考察企业是否在规定的报告周期内报告隐患,如当月在规定报告时间内报告一次或多次的,记为1;如未进行报告的,或者是在规定报告时间外报告的,记为0。评估周期为季度的,月份数为3,评估周期为的,月份数为12。

(三)隐患按时整改率。

1.指标界定与解释:指企业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情况。2.指标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3.指标计算方法: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隐患数量与隐患总数量的比值。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计算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按时率。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隐患数量包括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数量和未当场完成整改但在整改周期内完成整改的隐患数量之和;隐患总数量指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报告的隐患数量。

(四)班组全员自查隐患率。

1.指标界定与解释:考查企业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班组人员数量。2.指标依据:“一岗双责”。

3.指标计算方法: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的班组人员数量与企业班组总人数的比值。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计算参与排查人数与企业班组人数的比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通过统计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信息,计算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的班组人员数量;企业班组总人数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由企业自行报告。

(五)隐患频发情况。

1.指标界定与解释:考察企业某类隐患多发、频发的情况。

2.指标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3.指标计算方法:某类隐患的数量与排查发现的隐患总量之间的比值。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计算两者之间的比值。工贸行业安全隐患的分类依据为《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3〕149号),其他行业参照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统计隐患分类的第二级类别。

(六)重大隐患报告情况。

1.指标界定与解释:考察企业是否按规定评估、处置、报告重大隐患。2.指标依据: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3.指标计算方法:该指标有两项,一是重大隐患报告率,为企业已发现报告的重大隐患个数与实际存在的重大隐患个数之间的比值;二是重大隐患整改完项率,重大隐患整改模块中,“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个选项的完成数量与重大隐患数量的5倍之间的比值。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计算获得。实际存在的重大隐患个数,指企业发现并报告的重大隐患、企业发现未报告的重大隐患和企业未发现但实际存在(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检查发现或社会举报)的重大隐患数量之和。

(七)隐患检查举报率。1.指标界定与解释:考察企业被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或社会、个人举报的隐患情况。

2.指标依据: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3.指标计算方法:政府机构检查或社会、社会举报发现的隐患数量与企业自身排查报告的隐患数量的比值。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计算两者之间的比值。政府机构检查或社会、个人举报发现的隐患数量,指由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社会、个人举报的隐患数量之和。如果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没有对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未发现存有隐患,或者没有社会、个人对该企业进行隐患举报,则政府机构检查或社会、个人举报发现的隐患数量为零。

(八)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情况。

1.指标界定与解释:考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情况。

2.指标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3.指标计算方法:该指标分为两项,一是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未评定四类;二是扣分项整改率,为企业已整改完成的扣分项数与所有的扣分项数之间的比值。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判断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等级,并根据扣分项的整改情况,计算扣分项整改率。

(九)事故发生情况。

1.指标界定与解释:考察企业在每个评估周期内发生的事故情况。

2.指标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3.指标计算方法:计算企业报告的事故等级和数量。

4.数据资料收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统计分析企业事故发生情况。

以上评估指标具体的评估内容、分值、权重以及评估说明见附表。

七、评估实施

(一)安全监管部门向企业宣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时,应对本《办法》进行介绍和说明。

(二)根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评估内容的要求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三)安全监管部门应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记录,并向企业公布。

八、评估结果

根据“附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评估表”,对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打分。

实得分 = 应得分×权重。

总分 = 各项评估内容的实得分之和。

评估工作的满分为10分,最低得分为0分。根据企业的评估分数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A级:考评得分≥9分,超过预期要求。模范遵守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业绩突出。

B级:8分≤考评得分<9分,达到要求或部分超过预期要求。自觉遵守工作要求,工作负责,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C级:6分≤考评得分<8分,基本达到预期要求。工作较为负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D级:考评得分<6分,未达到预期要求,明显存在不足。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九、评估结果的使用

6.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六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环境事件,根据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粤环办【2011】143号)及东莞市环保局《关于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东环办【2011】385号)《企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厂实际,3月份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厂区废水废气排放、危险废物、环保应急设施、危险化学品等的储存、转移、处置及排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1、环保手续。是否已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3、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有环保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4、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

5、环保应急设施。环保应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定期检查。

6、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是否执行五联单制度;

7、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是否应由专人管理。

检查情况,我厂能够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办理环评审批工作并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据相关规定规范排污行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我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强化了环境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了环境安全。同事促进企业增强了环境安全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提高了保护环境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了侥幸心理好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了懈怠情绪,实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多方面的努力之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7.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七

1 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落实

1.1 建立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队伍

1.1.1 建立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结构

建立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结构, 明确职责分工, 做到各司其职, 共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1.1.2 加强管理和技术培训

按隐患排查职责和岗位工种分工, 分级、分类进行培训考试, 使各级工作人员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义, 熟悉相关标准和制度, 掌握隐患定性原则, 熟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在这个过程中, 尤其要熟知该专业领域的常见事故、薄弱环节, 掌握隐患排查技术手段, 培养较强的事故隐患辨识能力, 分析判断能力, 文字表达、描述能力。

1.2 安全隐患的分级分类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以大专业为依据, 将安全隐患分为输电、变电、电网运行等12大类。为了明确责任, 基层检修试验单位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细化。

2 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电网运行维护相结合

2.1 将隐患排查与常规工作相结合

树立“人人都做设备状态评估师、异常诊断师”的理念, 将隐患排查工作贯穿于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和常规检修试验过程中。加强设备制造过程中对关键点的把控, 严卡交接、验收和设备抽检等手段, 严把设备入网关, 确保设备“零缺陷、零隐患”接入电网。

2.2 将隐患排查与专项工作相结合

将隐患排查与迎峰度夏、迎峰度冬、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前的专业特巡紧密结合, 定期开展多班组、多专业会诊式特巡来提高隐患排查效率。同时, 扩展排查渠道和手段, 积极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新手段, 开展红外测温、油色谱分析和停电抽检, 深化带电检测技术的应用, 把超高频局放、紫外成像、精确测温等带电检测新项目作为专业特巡和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 减少停电诊断的工作量。

2.3 将隐患排查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

结合春季 (冬季) 安全大检查等监督检查活动, 落实严、细、实的要求, 深入分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根据上级单位安全大检查的要求, 制订工区实施细则, 全面动员, 全员参与, 确保实效。推广应用检查表法, 以班组 (站) 为单位, 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 对照《春季 (冬季) 安全大检查典型要求检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填写班组安全大检查的具体情况, 确保检查落到实处, 不留死角。

2.4 将隐患管理与隐患范例学习相结合

目前, 由于典型设计、通用建设标准的大范围推广, 同电压等级变电站的结构、设备运行方式, 检修方式不断趋同。因此, 可以以一个事故隐患为例, 举一反三, 有针对性地查找同类型设备隐患。结合自身事故进行隐患排查、制订反隐患措施、开展治理, 这样更有针对性, 更具实际意义。通过组织学习设备事故案例、定期修编事故隐患范例等举措, 充分发挥事故案例和隐患范例的示范导向作用。对未遂事故、设备异常和违章事故进行分析, 同样也具有示范意义。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控制

3.1 制订专业的隐患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措施是隐患治理取得成效的先决条件。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一旦确定后, 就应制订治理方案。方案应包含:隐患的现状和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应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隐患再次发生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基层检修试验单位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 受运检部委托, 担任着大部分隐患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工区要对治理方案严格把关, 确保方案的可执行性。复杂的治理方案需由工作组会商制订, 领导组严格把关后报运检部审批。领导组应积极与运检部协调, 争取立项和落实资金。治理方案制订后, 应尽快进行隐患治理。

3.2 隐患治理的过程管控和定期评估

隐患从确定到完成治理期间, 要按照治理方案,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其进一步扩大。要严密监控存在隐患的设备工作状态, 一旦发现隐患有扩大趋势,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尽快消除隐患。要制订并落实隐患治理现场分管领导和专工到岗、到位制度, 督导隐患治理过程, 确保隐患治理成效。在工区每月例会上, 工作组应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对所辖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梳理, 核查各级、各类安全隐患, 务必做到准确无误。对隐患治理不力的班组、责任人提出警告。对重大隐患、复杂隐患治理工作进行专门分析, 集中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并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4 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体系建设

4.1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激励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标体系, 将指标分解到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 (各专业工程师和各设备专业班组) , 根据阶段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绩效考核。设定的指标应具有可衡量性、可行性和公平性。

4.1.1 指标设定

根据专业特点, 设定某一阶段各专工和各班组的隐患排查数量指标, 包括季节性指标和年度指标, 督促责任主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增加隐患排查数量。设定某一阶段各专工和各班组的隐患治理完成率指标, 促进班组积极开展隐患治理, 不留重大隐患, 控制一般隐患。副主任和专工隐患排查数量指标分别为所分管专业班组指标的累加, 隐患治理完成率指标为所分管专业班组指标的平均值。

4.1.2 绩效考核

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责任主体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对超额完成指标的部分责任主体进行奖励, 对未完成指标的部分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激励机制, 对排查治理隐患贡献突出的班组和专工, 要进行额外奖励。对经事故分析认定应排查而未排查出隐患且导致事故发生的, 或瞒报隐患, 或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 按《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从严处罚。隐患管理绩效要与工区现有的绩效管理体系相互衔接, 协调一致。

4.2 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责任落实, 建立职责清晰、运作流畅、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 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水平。隐患排查、治理应按照“排查 (发现) —评估—报告—治理 (控制) —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并在管理过程中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各环节的责任单位。

4.3 建立隐患管理改进机制

建立隐患管理PDCA循环方法, 即遵循“计划—执行—检查—提升”的螺旋上升式改进机制, 形成持续、优化的闭环管理模式。建立并实施定期“回头看”机制, 由领导组和工作组对隐患管理工作进行回顾、评估, 明确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需要在后续工作中改进的关键点。制订下一阶段的目标, 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隐患管理回顾、总结周期定为每年四个阶段, 即春检、迎峰度夏、秋检和迎峰度冬。

通过上述日常电网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的高效运作, 工区不断提升隐患管理水平, 提高设备质量, 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 电力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财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单位必须共同努力, 积极配合治理和控制电力安全隐患, 创建安全电力环境。这样做可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确保电力系统可靠、稳定和经济的运作, 更好地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摘要:就电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控制进行探讨, 详细阐述了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落实情况, 提出了一系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控制的措施, 并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体系建设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电网,安全生产,排查隐患,隐患治理

参考文献

[1]李明智.浅谈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3 (24) .

8.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八

1、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预防控制风险的关键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排查治理,首先就是要全面、细致、认真地找出、发现隐患,从公司、矿井到区队直至班组,从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层层发动、着手,做到“三全”。“三全”即“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要覆盖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和所有人员,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点。

班组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班长组织的对本班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所在的工作面的不安全状态进行隐患排查,还包括工人自身安全行为及所处周围环境的自查。班前,班长在开班前会时,要对工人的思想状态进行隐患排查,精力不集中、没有休息好、安全意识不够,坚决不予入井作业,要确保当班每位职工都有较好的安全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进入工作面作业之前。要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当工作面的隐患排除后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班中,要关注所在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出了隐患要及时处理;班后,要检查是否留下了安全隐患,若有,要及时处理完毕方可下班,来不及处理的要在现场向下一个班交接清楚。

区、队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区、队长组织的对本区、队范围内的工人不安全行为、工作面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矿井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矿长或井口主任组织的,更大范围的,对本矿范围内的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最大范围的,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2、隐患排查治理的落脚点和关键点是治理。

如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只停留在隐患排查阶段,不进行治理,那么所做的一切都等于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即隐患的治理。

一般隐患的治理。一般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很小,容易处理的隐患,一般在现场就能及时处理解决。当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是安监员发现一般隐患时。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处理解决,将隐患直接消灭在萌芽状态。

较大隐患的治理。较大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较大,不是很容易解决的隐患。发现该类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所在班组或区队,指定责任人和责任跟班安全员,在责任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

重大隐患的治理。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家局1 33号)进行认定,对该类隐患进行评估、组织管理和整改,按照“五定”制度处理,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治理。

为了避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应规定每一项安全隐患的治理要做到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安全培训措施四到位,并且在治理过程要由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从而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过程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过程。

3、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环环相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传递,层层落实。

首先,公司成立以安全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副组长为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人,成员为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长对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副组长负责各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各成员均有各自的职责,如生产部、技术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以及安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具体要求等。

其次,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矿矿长是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各副矿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各专业副矿长对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安全副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小组对公司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再次,区队成立以区队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区队长是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的副区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小组对矿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第四,各班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和职工对本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并对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

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规范化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邵武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了一系列的有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程序,规范了安全隐患的认定标准以及各项技术措施的编写内容,基层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隐患的分类和认定: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矿井《隐患分类和认定手册》,把隐患分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6大类,各类隐患又再分成顶板、局部通风、爆破、粉尘防治、设备等若干项细的隐患,以便在隐患排查过程中予以认定;另外还把煤矿“三违”作为行为隐患纳入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范围,研究分析“三违”分布规律,将“三违”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并采不同措施进行治理,从而逐步消除煤矿“三违”现象。

隐患未落实整改的处罚,公司制定了《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对各管理层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安全管理部门均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其中包括“三违”处罚),进行处理。

隐患排查及信息管理。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站,安监站要确保每班有一名安监员对各工作面进行巡查;煤矿组织安监部门每周对本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安监室;各专业副矿长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监室;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公司汇总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调动了基层区队以及各级管理人员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煤矿“三违”明显减少,矿井作业环境大为改善,各类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实现了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向超前防范的转变。

9.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九

1、公司每月中旬末,下旬初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时间也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不得少于两次。

3、班组: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为各班组安全检查日,一个月不得少于3次。

4、项目部由施工队长,班组组长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5、安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

6、安全处进行安全检查或日常巡视安全工作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给项目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7、安全检查除安全达标检查外、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查人(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查物(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查资料(看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查文明施工(主要查“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实施)。检查的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的执行落实效果,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10、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同时也总结事故教训,处罚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处理重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群众从中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领导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洪全任组长,范方根、张朋、刘昭兵、柳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2.在全面排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安

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

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10.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议 篇十

作总结

根据县安委办[2011]17号文件要求,我镇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行动,坚决做到隐患排查零遗漏、督查整改有成效、责任明确促长效,营造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精心组织

落实责任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镇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负责分管领导主持工作,落实目标治理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大力宣传 加强指导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所引发事故的危害性。宣传深入,不留死角,提高涉及企业的安全责任感,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环境。同时要求对各重点单位企业做到把握及时,信息准确,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严格执法 全面排查

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安监办人员,对我镇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仓储、使用、输送等行为,以及烟花爆竹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逐层检查,做到不放松,不遗漏。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镇对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多次,镇安监办人员不定期突击检查。对于清腾批发部、伟记批发部、隆安烟花爆竹批发部、平远县县供销总公司烟花爆竹专营部等多家重点监控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于存在的疏漏严格按照方案标准要求整改,现各企业已达到各项安全要求。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作坊,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临时销售点,例如灭火器配置不足、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较多、个别网点的烟花爆竹码放不规范、现场管理不严、销售点上有时出现无人的现象等,检查人员对业主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通过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我镇的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密不可分。防范于未然,确保安全隐患的杜绝,要有健全有效的机制管理。一是健全网络,我镇在各村均确定了以村支部书记为安全管理员,要求他们对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以及

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监管,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的工作氛围。二是落实检查行动,由镇安监办人员组成安全隐患巡逻队,不定期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等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情况,立即打击整治。

xx镇人民政府

11.生物医药孵化器安全隐患排查研究 篇十一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独特作用, 不仅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而且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繁荣发展。生物医药孵化器作为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的先驱力量, 受到了国家和区域政府的高度重视, 出台了促进其发展的政策措施, 并实施了安全监管。但是, 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安全隐患具有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 不能及时排查和整改, 易引发安全事故, 给入孵企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文以某高新区内的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为对象, 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为依托, 对目前的安全管理状况和隐患进行分析,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 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与综合技术孵化器

综合技术孵化器是当前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表现形式, 大部分是由政府投资建立的, 为入孵企业提供优良的孵化场地和相应的孵化服务, 使其高新科技的研发和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够顺利进行[1]。早期的生物医药企业多数入孵于综合技术孵化器。虽然中小型的生物医药企业在综合技术孵化器里孵化, 可以较容易地享受国家政府的优惠政策, 并且能够相当便利地取得各种认证, 还能共享政府提供的资源[2]。但是在综合技术孵化器里, 几乎没有专业的技术支撑, 难以共享各类实验室资源和技术平台, 孵化服务只停留在表层, 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专业技术孵化器是在综合技术孵化器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 依托大学或科研院所创立的。它的出现方便了某一领域在孵企业的集群化并使专业技术商品化, 促进了其成果转化和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成长[3]。在专业孵化场地的设计和使用以及管理上要求更加注重符合在孵企业的专业, 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在孵企业的孵化能力要求也都相应地提高。目前, 我国已建立了多种类型的专业技术孵化器, 如生物医药、软件、新材料、节能与环保、通讯等, 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支重要力量[1]。

在各种专业技术孵化器中, 生物医药孵化器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要求, 在项目的设计与筛选、药理检验与安全评价、平台建设与临床研究等方面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生物医药孵化器区别于传统的综合孵化器的特点是其具有专业的孵化环境和孵化服务, 孵化周期比较长。高投入和高技术难度是这种知识密集型、多学科领域高度综合相互渗透的生物医药孵化器更为显著的特点, 除此之外, 这些中小企业使用的原料、产生的中间体、产物与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存在的危险性也带来了高风险。经过比较, 可见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更有利于产生产业的集聚效应, 被普遍认为比综合孵化器优点多。

2 某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安全管理状况

高新区是指我国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建立的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区。在这里, 孵化器为一大批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中小高新企业提供了温床, 保证它们的场地设施以及相应的孵化服务, 使其在园区迅速发展。高新区内孵化器众多, 安全工作成为了管理者首当其冲的任务, 尤其对于涉及使用危化品的生物医药孵化器的安全监管, 更是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在所调研的天津市某高新区内的两家生物医药孵化器中, 发现存在一些共同的安全隐患, 如科研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 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不清,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不当, 以及物业公司的安全协管人员安全专业常识欠缺, 不能为在孵企业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等。然而, 这两家生物医药孵化器的物业公司也普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人员岗位责任制, 确保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完好、管理落实到位。

3 安全隐患的排查

某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的物业公司尽管对公共区域在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但各入孵企业自身的安全问题相对较多, 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及时整改, 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孵化环境。在本次调研的两家生物医药孵化器, 共计9家在孵企业中, 发现38处安全隐患, 其中包括危化品不当储存和使用, 电源插座乱接乱放, 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 消防设施不完善, 危险因素识别不到位, 安全出口被堵, 仓库物品堆放杂乱等。在这些隐患中, 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下列四类:

3.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不规范

虽然在孵企业多处于研发阶段, 实验室常用危险化学品用量较小, 但是种类繁多, 实验人员在操作台上随意摆放化学试剂, 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分区分类存放, 部分化学产品的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信息不全或标识不明显, 都可能造成试剂的误用, 形成安全隐患。大部分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实施分库存放的管理规定, 仓库内的物品堆放混乱, 管理很不规范。在这次排查的隐患中, 危化品未按照国家规定分类分区存放的现象占隐患总数的18.4%, 在生物医药孵化器中是最主要的安全问题。实验人员在进行研究性实验时, 随意操作, 缺乏监督机制, 也增加了危险性。如不规范地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 极易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3.2 插座转换器等用电产品不规范使用

实验中需要用到各种仪器设备, 其中也不乏精密仪器和用电仪器, 设备的多样化使得电源插座比较紧缺。在规划插座位置时, 未考虑到用电产品安全便捷地使用, 实验室和办公室有多个插座转换器相互连接的现象, 另外, 多家企业普遍存在随意将插座转换器放置在操作台上或地面的情况, 发现此类隐患共计6处, 占各类隐患总数的15.8%。某些在孵企业的电源线零乱地缠绕在转换器旁, 一旦发生过载、短路、绝缘损坏等故障时, 产生的电热或电火花易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引发电气火灾事故。

3.3 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

在走访的使用气瓶的企业中, 发现3处气瓶没有安全附件, 管理很不完善。但是, 也有对气瓶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做得很出色的企业, 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的安全使用证, 并在气瓶上张贴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和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等注意事项。然而, 有些企业无视气瓶的危险性, 导致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成为常见现象, 胶圈的缺失尤为严重。有些气瓶未用锁链固定, 气瓶很容易倾倒或滚动, 轻则会砸伤人, 重则还会发生爆炸事故。

3.4 个别消防设施失效, 形成火灾隐患

在孵化器公共区域和各入孵企业实验室及其仓库, 都设有灭火器和消防栓, 但是有些灭火器已经欠压失效, 有些消防栓柜门里面的消防水带也已破旧不堪, 更有甚者消防设施缺失。这是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严重漏洞,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这些形同虚设的消防器材根本无法发挥作用, 抑制火灾的蔓延只能成为空想。

4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与建议

针对调研的生物医药孵化器中出现的问题, 提出如下整改措施与建议。

4.1 制定危化品管理制度, 共建危化品仓库

各入孵企业都应遵循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国家法规, 在《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中的第4.7条明确提出, 要将常用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料分开, 并根据类别分三种方式贮存, 即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存。若条件不允许, 则储存在危化品柜内的化学试剂下最好放托盘, 以防试剂瓶倾倒后流出的液体相互混合发生事故。由于各在孵企业危化品用量少, 各自分离贮存有困难, 因此建议孵化器共建危化品库由专人集中管理, 实行统一购买和储存政策, 且储存量不宜过大, 危化品进出库时做好登记, 并实行严格的“双人双锁”制度。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储存和使用, 不仅能保证企业安全有效地运转, 也是对实验操作员自身安全的有力保障。

4.2 插座转换器固定设置, 防范电气火灾事故

插座转换器属于实验室中常见的用电产品, 倾倒的化学试剂液体容易流入放置于操作台上的插座插孔中。因此, 应将插座转换器固定悬挂在墙上或离需要用电设备距离较近的固定体上, 使其插孔垂直于墙面等固定体放置。同样, 严禁将水杯和饮水机放置于插座旁。安全管理人员应时常检查插座转换器是否有松动现象, 一旦出现不牢固现象, 应及时进行加固处理使其完善。根据《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第5.6条, 选择用电产品, 应确认其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条件, 并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描述, 了解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需采取的预防措施。只有加强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用电常识, 制定安全用电规程, 规范安全用电行为, 才能更好地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4.3 安全附件必须配备齐全, 对气瓶实行动态信息管理

气瓶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安全生产法》中指出, 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才可投入使用。在气瓶的使用过程中, 也要定期检查其压力是否在安全阈值内、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有效。建议各企业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 完成政府监管部门对气瓶的动态信息管理, 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从而进行迅速整改。除了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检验工作, 企业自身也应制定严格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并注意对气瓶的日常管理, 一旦发现安全附件缺失, 应及时配齐。

4.4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及时更换失效部件

各入孵企业都必须对在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做好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配合物业公司检查火灾安全隐患, 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中第6.1.1条的要求,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 以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建议入孵企业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主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装置, 以迅速有效扑灭初起火灾。物业公司应在园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 确保消防中控室的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 真正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 保证他们的安全。

5 结论

生物医药孵化器作为高新区内的重点监管对象, 必须义不容辞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孵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危化品管理不当、电源插座设置不规范、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消防设施失效四类, 其中以危化品储存和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最多, 针对以上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措施与建议。园区内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的监管职责,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以期为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马凤岭, 夏卫东, 张峰海.科技企业孵化器理论与实务[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8:34.

[2]周金宝.生物医药孵化器的现状与问题[J].杭州科技, 2002 (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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