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精选11篇)
1.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 篇一
潍坊市市直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须知
一、异地参保人员
1、患病需住院,到选定的定点医院治疗,并自住院3日内和出院3日内分别通过电话告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536-8102867),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患者垫付。治疗终结后,由单位于每月10日前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摘要、医嘱复印件、专用收费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一楼大厅)申报,并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潍坊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审核结算。材料齐全的在收到材料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患规定特殊慢性病,经审核发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后,在定点医院发生的该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患者先垫付,每年3月中旬前由单位持相关材料(包括:门诊病历、处方、相关检查化验单、费用明细清单、收费单据原件、慢性病证)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申报,并按我市特殊慢性病有关规定审核结算。材料齐全的在收到材料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3、患者在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规定报销,报销流程同门诊特殊慢性病一致。
二、异地参保职工转院
1、异地转异地,应由参保职工所选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该院无法医治需转到上级医院),并于3日内电话告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536-8102867)。
2、异地转本地,参保职工需在市内定点医院就医的,需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办理解锁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三、急症
参保人员出差、探亲期间因患急症在外地医院住院,住院3日内和出院3日内分别通过电话告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536-8102867),非急症或未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出院后由单位和本人每月10日前携由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摘要、医嘱复印件、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一科(一楼大厅)申报,并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潍坊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审核结算。材料齐全的在收到材料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注意事项:
(1)所申报的材料全部存档,报销后不再提供给患者,如有需要请提前复印留存。
(2)异地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院就医,在非定点医院就医(按规定确认的急症除外)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报销。(3)住院病历摘要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以及相关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等,医院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所用药品等项目详细名称、规格、价格、数量、金额等。以上所列项目提供不全的不予接收。
(4)医疗费用发票金额与明细清单总金额相符且发票为原件。
(5)提供的材料是复印件或手写件的,需盖上相关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特别注意若提供的明细清单的每一单项项目(如药品、诊疗项目等)的价格、数量没有提供,则没法审核,不予接收。
(7)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潍坊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审核结算。(8)因公外出报销还应提供:住宿费发票复印件、会议组织方邀请函。
(9)休假外出报销还应提供: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住宿费发票复印件、旅行社合同复印件。(10)探亲外出报销还应提供:亲属单位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户籍证明。
2.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 篇二
根据《关于撤消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廊坊市卫生监督所的批复》《廊编[2005]36号》的文件精神, 于2006年7月11日正式成立了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以下简称廊坊市疾控中心) 。为卫生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相当科级事业单位, 实行收支两条线, 编制暂定126人。暂无条件实现后勤社会化。
2 对象与方法
2.1 对象
对2007年12月31日在编的廊坊市疾控中心122人进行调查。
2.2 方法
以人事科存档资料为依据为依据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和分析 (表1, 2, 3, 4)
总体情况看:男女总人数各为61人和62人, 比例为0.97∶1, 接近1∶1。
31~40岁和41~50岁两年龄段总人数为61人, 占总人数的50%。但51~60岁年龄段为25人, 占总人数的22.95%。
男女分性别看:男性职工31~40岁、41~50岁年龄段各为13人, 各占男性职工总人数的21.67%。两项总合近50%。但51~60岁年龄段为25人, 占男性职工总人数的31.67%。
女性职工小于30岁育龄职工为18人, 占女性职工总人数的29.03%。
全体职工中:共有57人是后取同级或高一级学历。与原始学历对比:后取学历人员中大专学历占总数的41.80%, 为各学历层次中最高的。比原始学历提高1 8.8 5%。大本学历占总数的38.52%;提高18.03%。无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包括、预防医学、临床、中医、护理等) 人员总数为56人, 占总人数的45.90%;检验人员占总人数的14.75%;其他专业 (工程) 人员占总人数的31.15%。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编制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 5%;检验人员占15%~25%;其他专业 (工程) 人员占10%~15%的比例对比, 各低39.10%;0.25%~10.25%;45.90%;而其他专业 (工程) 人员却高出16.15%~21.15%。
高级职称人员为31人, 占总人数的25.41%。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人, 占总人数的1.64%。中级职称人员为44人, 占总人数的36.07%。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冀改办[2001]123号}文件要求的市级疾控机构高级职称人员占20%~30%, 其中正高级职称占10%~20%, 中级职称占40%~50%的比例对比, 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人员比例适中, 但正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偏低8.36%~18.36%。
4 建议
4.1 增加人员编制据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编制标准》文件要求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服务人口 (3 0 0~5 0 0) 万人, 机构编制人数应为120~150人。廊坊市2006年底总人口已近400万 (以廊坊市统计局2006年全市人口统计数字为准) , 按此廊坊疾控中心编制最高可为150人。积极争取扩大编制是一条改善本中心人员结构的首选途径。
4.2 引进年轻专业人才
31~40岁和41~50两年龄段是搞好疾控工作的中坚力量, 应想方设法减少他们的外流。临近退休人员比例偏大, 注意调动此这部分人员的积极性, 做到人尽其用。同时注意引进年轻专业人才, 提高此部分人员比例。
4.3 提高男女职工比例
2006年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家时实行双向选择, 现疾控中心人员由原市卫生防疫站编制在册人员调剂而来, 致使本单位女性职工偏多。市级疾控机构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经常下乡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疫情值班两个半月大循环一次 (女职工必须值夜班) , 另外出差、进修女职工多有不便, 所以急需提高男女职工比例。
4.4 多途径提高在职职工的学历
本中心一贯重视职工的继续医学教育, 多方提供便利条件, 所以职工的学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继续医学形式有在职学历教育;在职短期培训;脱产进修等。
4.5 加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
后取学历中, 预防医学专业的学历为数不多, 可能与此专业第二学历不容易取得有关。而党校, 军校等专业很容易。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业性很强, 应采取有效措施 (比如提供时间, 学费报销等) 鼓励取得预防医学专业的第二学历。
4.6 增加正高级职称人员比例。
由于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07年6月22日印发了《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7]72号) 文件, 其中晋升正高级职称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评奖等条件又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以后晋升正高级职称会更难, 中心应为拟晋升的人员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 帮助他们达到有关条件。已取得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帮助他们尽早聘任, 从而优化本疾控机构的人员职称机构, 提高人员素质。
摘要:目的对2007年12月31日在编的廊坊市疾控中心122人从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结构和职称等方面进行调查, 为将来调整本中心人员结构提供理论依据。对象为2007年12月31日在编的廊坊市疾控中心122人。方法以人事科存档资料为依据进行统计分析, 从年龄、学历、技术职称及性别方面对比分析。结果年龄:男女总人数各为61人和62人, 比例为0.97∶1, 接近1∶1。学历:共有57人是后取同级或高一级学历。与原始学历对比:后取学历人员中大专学历占总数的41.80%, 为各层次学历中最高的。比原始学历提高18.85%。大本学历占总数的38.52%提高了18.03%。无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专业技术人员 (包括预防医学、临床、中医、护理等) 人员总数为56人, 占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45.90%;检验人员占总人数的14.75%;其他专业 (工程) 人员占总人数的31.15%。职称:高级职称人员为31人, 占总人数的25.41%。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人, 占总人数的1.64%。中级职称人员为44人, 占总人数的36.07%。建议: (1) 增加人员编制; (2) 引进年轻专业人才; (3) 提高男女职工比例; (4) 多途径提高在职职工的学历; (5) 加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 (6) 增加副高级职称人员比例。
3.优秀组织奖名单 篇三
山西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通化市委组织部
湖南省娄底市委组织部
山东省诸城市委组织部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爾勒市委组织部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委组织部
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机关党委
中航工 业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党委
黑龙江大学党委
安徽巢湖学院党委
北京建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
优秀个人奖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等奖(共5名)
韩 浩陈运祥王 勇徐 宝刘玉林
二等奖(共10名)
李志收张 岭黄小波鄢 丛郭恒东郭光富 郭金玉
匡玉波贺文霞吴国祥
三等奖(共20名)
黄世绶张文忠沈银花王 超黄 英李彦楼田启良高 雯叶文韬彭才力朱玉婷赵红军贾高英冯 涛谢玉珍王德义梁德东苏 颖刘宗凡陈志朋
纪念奖(共50名)
李 芳邓宝英马连霞宋培峰李 馨钟丽丽潘介满康 庆韩竞杰刘树璋白春芝苏福祥华彦阳向 清周笃湘黄丽虹何钦正孙海舰向成海王 琼田科成殷长春李小宁雷秀菊刘振杰林 洋吴亚平朱玉梅浦长静方 东符金凯王 克李 硕王 立黄小文鲁小青王 储彭宏军刘 鹏张卫平任元勋谢金碎王海兰王文华贾海燕刘火华蔡 鸿张万财刘小翠王 菲
4.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 篇四
办
局 文委 联
件
潍文明办发[2012]3号
潍坊市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
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加强未成年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办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期间,在中国文明网、齐鲁文明网等网站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组织广大未成年人上网祭奠英烈,献花留言。同时,开展清扫烈士墓志愿服务行动,引导中小学生用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景仰和追思。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8日至4月25日。
三、活动安排
1、开设活动栏目。中国文明网设计专门页面,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网上祭英烈”栏目,央视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未成年人网、未来网、中国家庭教育网、齐鲁文明网等网站链接。
2、组织签名寄语。各地文明办和教育局、团委、妇联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或其他链接网站,在网上进行祭拜,撰写感言体会,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活动期间,中国文明网每天刊出精彩寄语。
3、开展清扫烈士墓志愿服务行动。清明节期间,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祭奠宣誓,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德,培养利他精神,激励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l、高度重视。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运用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认识,广泛动员,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引导他们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潜移默化地进行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学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党的光辉历程和辉煌业绩,增强心向党的意识,激发爱国主义情感。
2、精心组织。各地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活动作出部署,组织未成年人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和乡
村学校少年宫、儿童俱乐部、“亲子共成长”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踊跃参与。共青团和少先队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妇联要把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为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动员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共同祭奠。要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3、务求实效。各地要以“网上祭英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要拓展活动的思想内涵,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开展革命优良传统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心向党跟党走、爱祖国爱家乡、爱父母敬师长的意识。要突出活动特色,激励未成年人继承光荣传统、弘扬雷锋精神,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浓厚爱国情感。
各地文明办要做好各单位活动材料、音像资料和活动总结的搜集整理,及时总结“网上祭英烈"活动情况,并请于4月25日前开展活动情况发至市文明办邮箱中。
潍坊市文明办 潍坊市教育局
共青团潍坊市委 潍坊市妇联
2012年4月28日
主题词:网上祭英烈
实施方案
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
5.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 篇五
潍院团字〔2012〕57号
关于公布第十二届学生会学生干部名单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
根据《潍坊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公开竞聘选拔第十二届校学生会学生骨干的通知》(潍院团字〔2012〕48号)的要求,经各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公开选拔竞选,第一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团委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确定了第十二届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名单。现公布如下:
一、主席团
主 席: 郑尚志(10教育)
副主席: 刘 凯(10信控)魏雪娜(10数学)于宁波(10法学)
— 1 — 王卫芳(10生物)姜爱鑫(10计算机)吴 栋(10音乐)周天磊(10历史)何在峰(10音乐)
李福娟(11北海)刘晓璇(10外语)团委书记助理: 王建彤(10教育)孙 宾(10法学)
成 员: 于晓枫(10数学)徐长伟(10物电)刘雪峰(10化学)
二、秘书处 秘书长: 徐加金(兼)
常务副秘书长: 魏雪娜(10数学)(兼)副秘书长: 王 涛(11信控)办公室
主 任: 王 涛(11信控)(兼)副主任: 张新杰(11经管)季苗苗(11文学)宋雪梅(11外语)干 事: 郑文如(12文学)许 珊(12经管)李俊亭(12文学)
李 琦(12信控)杨菲菲(12经管)谢 辉(12信控)徐建行(12法学)李鹏飞(12建工)樊利芳(12教育)
— 2 — 刘泽华(10生物)陈 浩(10机电)吴宝祥(10计算机)周军鹏(10建工)赵瑛琦(10文学)吴 珊(10外语)赵青林(10经管)杨松霖(10历史)张孟起(10教育)刘亚楠(11幼特教)李 宁(10美术)王 龙(10体育)王泽宇(11北海)
徐双媛(11教育)吴勇韬(11美术)马美莹(12外语)崔 航(12音乐)
组织培训部
部 长: 徐双媛(11教育)(兼)副部长: 孟庆国(11机电)任福兴(11历史)
干 事: 迟贵程(12法学)王 雪(12教育)王 杉(12建工)
朱梦瑶(12计算机)覃泽高(12机电)潘怡林(12建工)李伟峰(12机电)卢可伟(12机电)李彤彤(12生物)
宣传设计部
部 长: 吴勇韬(11美术)(兼)
副部长: 崔 晨(11美术)王修让(11教育)李亚航(11机电)法文涛(11机电)
干 事: 盛 玮(12数学)冯晓倩(12物电)杨雯潇(12外语)
三、执行委员会
执行主席: 刘 凯(10信控)(兼)执行副主席: 成万丽(10经管)
学术科技部
部 长: 刘 珉(11法学)
— 3 — 苏学梅(12计算机)赵国发(12机电)张明明(12生物)刘云萍(12化学)苗秀佳(12经管)辛钰淼(12北海)
杨宁宁(10外语)刘振男(11文学)孙 瑶(10计算机)叶 晨(11经管)副部长: 张忠玲(11化学)陈炳树(11信控)王福凯(11经管)干 事: 薛 薇(12生物)刘汉桢(12物电)周长红(12化学)
佘志强(12经管)乔雯燕(12经管)魏冬雪(12经管)王荣鑫(12信控)吴涛涛(12信控)王柏旭(12计算机)刘 锐(12计算机)王 超(12计算机)创业促进部
部 长: 江明明(11外语)
副部长: 王鹏飞(11物电)姜 超(11经管)干 事: 徐 忠(12法学)纪 鹏(12音乐)
王小雨(12教育)张 品(12信控)郎金铭(12北海)
文娱艺术部
部 长: 王文越(11历史)
副部长: 王 琪(11经管)李思睿(11外语)干 事: 矫 洁(12文学)邵国贇(12物电)
王群盛(12教育)龚 程(12美术)李 颖(12文学)
体育文化部
部 长: 钱春晖(11体育)
副部长: 王其昌(11体育)曲晓娇(11历史)干 事: 张珂浩(12体育)董立柱(12体育)金文娜(12文学)王 晨(12经管)— 4 —
窦 豆(12文学)祝芝莹(12外语)
于冰冰(11生物)郑文宝(12建工)孙 倩(12音乐)
李玉坤(11计算机)李海姣(12文学)姜志浩(12信控)李亚宣(12文学)王 怡(12计算机)刘思昊(12法学)王龙飞(12体育)
勤工外联部
部 长: 李昌明(11数学)
副部长: 张志猛(11物电)孙 倩(11机电)冯宗英(11数学)干 事: 陈 芳(12计算机)刘 俊(12教育)苏丽霞(12教育)
四、传媒中心
执行主席: 于宁波(10法学)(兼)网络部
部 长: 罗婧雅(11外语)副部长: 刘宗强(11计算机)
李腾飞(12建工)吕国庆(12建工)路芯华(12历史)申 燕(12法学)王 喆(12物电)王文杰(12机电)孟凡博(12数学)胡尊志(12计算机)蔺华娟(12数学)张 星(12数学)
干 事: 张艺凡(12法学)赵空暖(12计算机)于 凯(12计算机)
新闻部
部 长: 王科彤(11文学)
副部长: 袁 英(11外语)姜昱如(11经管)
— 5 — 李 涛(12建工)赵炯栗(12计算机)傅伟建(12物电)窦子星(12外语)王吉强(12音乐)干 事: 刘 松(12信控)于 洋(12经管)于 悦(12计算机)
刘晓旭(12外语)孙晓宇(12法学)强 迪(12经管)徐康娜(12数学)高婉君(12法学)国晓旭(12经管)
新媒体部
部 长: 徐灏洋(11文学)
副部长: 王 强(11信控)任星臣(11机电)干 事: 樊冉冉(12计算机)王国勇(12机电)
崔 振(12外语)刘 洁(12外语)丁明蕾(12机电)夏 爽(12法学)
五、权益监察委员会
执行主席: 王卫芳(10生物)(兼)监察部
部 长: 孔令杰(11信控)
副部长: 马勇峰(11法学)高文豪(11体育)干 事: 董振禹(12体育)谭 璟(12美术)
张 磊(12生物)孙晓飞(12法学)
孙守平(12信控)范全华(12化学)
王 雪(12计算机)
权益部
部 长: 赵丞丞(11文学)
副部长: 万 帅(11计算机)周庆祥(11机电)— 6 —
井照松(12机电)吕梦琪(12物电)
张 超(12信控)尹云飞(12建工)马美辰(12北海)
干 事: 李 超(12计算机)胡 珊(12法学)王志祥(12法学)
王亚楠(12教育)于 菲(12化学)姜兴威(12计算机)曹 媛(12文学)邱燕妮(12外语)黄 昊(12数学)崔 蕾(12法学)
心理与生活部
部 长: 任得源(11法学)
副部长: 李晓萌(11外语)刘增泽(11物电)
干 事: 王铭铭(12文学)赵晓艺(12法学)申屠晓露(12生物)
付佰玲(12物电)朱文静(12化学)谭 鑫(12计算机)宋远明(12信控)张 娥(12教育)朱玉峰(12计算机)李炳霖(12计算机)
女生工作部
部 长: 陈超艳(11化学)
副部长: 马 硕(11外语)时洋洋(11北海)
干 事: 张宜臣(12信控)赵 明(12文学)武冰莹(12建工)
六、第八届学生社团联合会 执行主席: 姜爱鑫(10计算机)(兼)执行副主席: 王彩丽(10经管)
孙 月(10计算机)
— 7 — 张宁宁(12计算机)闫 淼(12外语)何楷伦(12化学)张九九(12法学)任文敏(12外语)董朋霞(12经管)郝丹丹(12机电)
办公室 崔慧芳(10历史)俎 磊(11体育)
李琳玲(11文学)焦丕亮(11法学)
主 任: 陈嫣茹(11法学)
副主任: 张 璇(11法学)谢志垚(11体育)高姗姗(11文学)干 事: 丁文彬(12建工)肖 彤(12经管)孙廉惠(12经管)
巩瑶瑶(12体育)于 蕾(12文学)李思雨(12文学)陈继卿(12经管)耿凤南(12外语)牟方辉(12经管)张坤坤(12化学)
组织策划部
部 长: 李洪昌(11体育)
副部长: 徐秋雯(11文学)常 正(11体育)
干 事: 刘国宏(12体育)马恒辰(12文学)刘石磊(12体育)
李 彤(12法学)李 琦(12计算机)刘明雪(12历史)牟奕霖(12经管)邵程芳(12体育)吴 燕(12经管)马琳琳(12北海)
财务监督部
部 长: 廉文潇(11经管)
副部长: 杨 怡(11经管)李 冰(11经管)韩 鹏(11美术)干 事: 刘爽悦(12文学)王陆颖(12经管)郭素云(12经管)
姚倩倩(12经管)李 颖(12经管)陈彦奇(12法学)王 青(12经管)王 慧(12计算机)罗 川(12歌尔)
— 8 — 新闻网络部
部 长: 韩 悦(11文学)
副部长: 李 松(11经管)蔡宗飞(11体育)霍文秀(11文学)干 事: 于志群(12外语)曲小航(12文学)侯文秀(12计算机)
李泽凤(12计算机)郭雪胜(12化学)房泉汝(12北海)王 颖(12数学)马晓媛(12化学)马珊莹(12教育)周国晶(12文学)
宣传设计部
部 长: 薛 冰(11美术)
副部长: 赵 菁(11美术)刘书君(11文学)陶萌萌(11体育)干 事: 胡丽岩(12数学)武子豪(12美术)潘彤彤(12美术)
王洋溢(12美术)范宗昌(12计算机)金 秋(12美术)李 同(12机电)雷 栋(12美术)
校企合作部
部 长: 马 凯(11计算机)
副部长: 车潇潇(11历史)蒲元新(11体育)王桂东(11外语)干 事: 程文慧(12计算机)孙文丽(12化学)贾 静(12计算机)
— 9 — 马 双(12计算机)吕亚新(12计算机)王凯莉(12计算机)商志强(12法学)张 月(12生物)胡 浩(12体育)许志国(12体育)孙尚洁(12体育)瞿 曼(12体育)任雁梅(12文学)王胜凤(12化学)
七、第四届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执行主席: 吴 栋(10音乐)执行副主席: 贾斯琪(10计算机)
办公室
主 任: 李梦华(11机电)
副主任: 张 鹏(11经管)李 秀(11外语)
干 事: 程 亮(12计算机)王昊宇(12经管)郑德礼(12历史)
张 鑫(12经管)李志辉(12外语)刘玉婷(12教育)黄 淇(12文学)
王晓倩(10文学)
乔 宇(10机电)朱彦蓉(10经管)
服务队管理部
部 长: 黄丞浩(11北海)
副部长: 张荣彬(11信控)徐金陵(11外语)
干 事: 唐亚楠(12生物)吴 倩(12音乐)刘来宝(12机电)
冯甜甜(12音乐)郭孝凭(12法学)韩晶晶(12物电)刘延辉(12机电)韩凯凯(12经管)
项目策划部
部 长: 魏鹏飞(11北海)副部长: 李桂敏(11历史)
干 事: 吴敬贤(12北海)程 阳(12北海)谢天亮(12教育)
吕春雨(12生物)刘 帅(12历史)王 悦(12数学)曹艺馨(12北海)吕 彪(12美术)王 磊(12法学)
— 10 — 宣传设计部
部 长: 赵 鹏(11计算机)
副部长: 王海明(11教育)杜伟伟(11历史)
干 事: 于李秋(12外语)宋春花(12信控)高 浩(12计算机)
武梦凡(12教育)卢丽鹏(12教育)孙 硕(12历史)吕志娟(12文学)
社会实践部
部 长: 姚学俊(11机电)副部长: 邱玉泉(11信控)
干 事: 姜 红(12生物)王婷婷(12教育)崔丽瑶(12数学)
八、第二届团刊编辑部
执行主席: 周天磊(10历史)(兼)
执行副主席: 刘晓璇(10外语)(兼)万 锐(11历史)
张彭雨(11文学)
刘瑞岩(12机电)李福良(12机电)王晓峰(12物电)朱小平(12音乐)韦菊芳(12经管)邓佳晗(12法学)关 琳(12文学)
《弘德湖》编辑室
主 编: 刘晓璇(10外语)(兼)
副主编: 郑文霄(11美术)韩 笑(11法学)孔 英(11文学)干 事: 李 敏(12北海)唐 恝(12物电)李永胜(12化学)
刘鹏真(12化学)王廷廷(12体育)薛超群(12体育)陈 晨(12历史)陈颖诗(12历史)曾 晋(12文学)张慧艳(12外语)王浩南(12美术)黄慧超(12美术)邱佳慧(12美术)王瑞纯(12物电)聂 云(12文学)曹昙昙(12文学)
《弘德湖畔》编辑室
主 编: 张彭雨(11文学)(兼)
副主编: 刘桂香(11文学)刘雪梅(11经管)马 骏(11文学)
干 事: 耿玉娥(11历史)张 昊(12数学)
邓 娜(12数学)吴文昊(12经管)
孙 颖(12文学)禚孝琳(12文学)李文凯(12机电)
电子团刊编辑室
主 编: 万 锐(11历史)(兼)
副主编: 刘 芳(11外语)许文哲(11机电)干 事: 付丁城(12体育)宗绪龙(12音乐)
韩 洁(12体育)谈亮亮(12化学)记者团
团 长: 陈 雨(11文学)
副团长: 庄喜悦(11外语)李姿慧(11经管)李晓宇(11化学)
李 晶(11外语)
赵艺敏(12生物)马天宇(12文学)曹丽娜(12文学)
贾尚权(12机电)李 明(12机电)
刘兆瑞(11音乐)干 事: 刘旻尚(12文学)那月明(11信控)曾林明(11计算机)
九、第一届大学生艺术中心 执行主席: 何在峰(10音乐)(兼)执行副主席: 卢易遥(11文学)
组织策划部
部 长: 采正林(11建工)
副部长: 陈红宇(11建工)殷紫薇(11机电)
干 事: 杨 晨(12音乐)梅桂伟(12数学)杜筱雨(12数学)
主持部
部 长: 祈媛媛(11文学)
副部长: 李 昕(11文学)高宇阳(11音乐)
— 13 — 邵淑婷(11数学)张 梦(11美术)吴海珍(11生物)田 聪(11建工)杨妍妍(11法学)张雅琦(11北海)张淑洁(10数学)任秀秀(11体育)马雯雯(11幼特教)陈雪静(12经管)刘 珊(12文学)程家华(12美术)侯晨森(12外语)陈 怡(11教育)李 晶(11机电)王晓雪(12物电)
李训慧(11文学)柳 哲(11音乐)程晓龙(11音乐)
张传栋(12教育)张 璇(12北海)王文静(12北海)吴 倩(12音乐)李浏阳(12音乐)乔 颖(12历史)李春旭(12美术)高 阳(12化学)陈 莹(12音乐)干 事: 聂政源(12文学)肖 帅(12文学)周弋航(12文学)
潘 惠(12文学)王宇林(12文学)李龙飞(12文学)李振鹏(12文学)
邱慧谦(12文学)刘晓辉(12文学)郭 锐(12文学)
李泽慧(12文学)王秋霞(12文学)
声乐部
部 长: 林 琛(11文学)副部长: 冯 辉(11经管)
干 事: 曲栾颖(12音乐)罗世文(12历史)
李 昊(12文学)刘震宇(12文学)
薛竹鹏(12文学)胡筱笛(12数学)
聂裕聪(12物电)刘长安(12音乐)
器乐部
部 长: 孙志勇(11音乐)
副部长: 文 俊(11数学)王君瑶(11音乐)干 事: 李永强(12音乐)李海峰(12音乐)
张园园(12音乐)杜权韬(12音乐)
杨 会(12音乐)李 丹(12音乐)
张晨辰(12音乐)王 笑(12音乐)
舞蹈部
部 长: 徐春晓(11历史)
副部长: 周芹逸(11数学)韩 晓(11音乐)干 事: 王 莹(12音乐)张 蓓(12音乐)— 14 —
宋 森(12文学)冯晓琨(12文学)杜 建(12音乐)
张 震(12音乐)
崔 琪(12音乐)赵 佳(12音乐)
陈琰琰(12音乐)
曲苑部 公 颖(12音乐)李 敏(12音乐)张教峰(12音乐)郑向伟(12音乐)于 鹏(12音乐)朱梦珂(12音乐)朱康妮(12音乐)王 旋(12音乐)丁之涵(12音乐)钟春明(12音乐)玄雨婷(12音乐)王志鑫(12音乐)刘芯汝(12音乐)刘乃同(12音乐)李 滨(12音乐)刘宇庭(12音乐)张 璎(12生物)刘 毅(12文学)叶维娜(12文学)
宋 宁(12文学)
部 长: 赵月阳(11文学)
副部长: 卢 彬(11文学)邹 阳(11信控)
干 事: 晁洪明(12经管)金 建(12历史)李琳琳(12法学)
礼仪部
部 长: 李梦瑶(11文学)
副部长: 丰 娇(11经管)郑玉洁(11音乐)
干 事: 王淑婷(12音乐)史佳鑫(12音乐)于子涵(12音乐)
附件:学生会各部委主要职责(草案)
共青团潍坊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22日
— 15 — 孙凯凯(12法学)廖尚禹(12法学)张宝红(12法学)任桃桃(12外语)
单文玉(12历史)董童童(12历史)刘小月(12历史)附件
学生会各部委主要职责(草案)
一、主席团职责
1.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2.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干部,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3.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4.领导、协调、督促各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定期给学生会干部做工作鉴定,评选优秀学院学生分会。
5.团委书记助理做好团委书记、副书记分配的各项任务。6.主席团各成员主持本学院学生分会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团、秘书长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做好学生会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做好财务、档案等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做好会议记录。4.做好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5.负责团委和学生会的宣传设计工作。
三、执行委员会职责
1.协助团委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工作。
2.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学习、科技、创业、体育、文艺和实践等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负责联系学生会活动的资金赞助,做好勤工助学工作。
四、传媒中心职责
1.负责团委和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的新闻报道,各类媒体的投稿发稿工作。
2.负责团委和学生会网站的管理和维护。3.负责团委和学生会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五、权益监察委员会职责
1.负责调研工作和大学生权益维护。2.关心关注大学生的生活及心理健康。3.负责学生会学生干部的监察和监督。4.负责女生权益维护和女生成长工作。
六、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责
1.协助团委做好全校学生社团管理和服务工作。
2.引导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3.负责社团文化网和社团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4.代表和维护社团权益,发挥好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职责
— 17 — 1.协助团委做好全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2.协助团委组织社会实践和调研山东活动。3.负责各志愿服务队和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和协调。
八、团刊编辑部职责
1.负责团刊《弘德湖》杂志的编辑、印刷和发行。2.负责院报《弘德湖畔》专版的采写、编辑。3.负责团刊《弘德湖》电子杂志的制作与网络宣传。4.负责学校团委与各基层团组织大型活动的新闻采编。
九、大学生艺术中心职责
1.承担团委、学生会主办的各种大型文艺晚会的演出。2.定期举办艺术培训,为大型晚会储备高质量节目。3.组织我校艺术人才与其他高校进行文艺交流。
6.人员组织及培训 篇六
随着成功举办展会的理念更新,以“客户为中心”的展会营销战略成为展会客户关系管理(CRM)的主要含义。如何发掘新客户,维系老客户则成为参展人员关注的问题。因此会展职业培训对参展人员尤为重要。本公司采用一套会展产业链全方位结构的会展培训体系,在展前1个月对参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以提升参展人员的英文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礼仪。
专业训练课程 团队训练
与
实际演练
成为专业展会人员
图 人员培训流程图
(一)培训目标
1.使参展人员对产品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产品文化;
2.使参展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角色; 3.帮助参展人员适应工作群体和规范;鼓励人员形成积极的态度。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期一个月,2014年4月2日起每周三下午14:00——17:30(14:00-15:30;16:00-17:30),于多媒体会议室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情况介绍。包括人员介绍、筹备情况介绍、展出情况介绍等。情况介绍的目的是使展台人员熟悉展出背景、环境和条件。首先相互自我介绍,培训者和接受培训者自我介绍,不仅要介绍姓名、工作,还要介绍在展览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展出介绍,包括展览会和展台情况。展览会情况,包括名称、地点、展出日期、开馆时间、场地平面、展馆位置、出入口、办公室、餐厅、厕所位置等,展台情况包括展出意图、展出目的、目标观众、展台位置、展台序号、展台布局、展出工作的整体安排等。展出活动介绍,包括记者招待会、开幕仪式、馆日活动、贵宾接待活动等,并对展台人员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展品介绍,要详细介绍每一项展品,其性能、数据、用法、用途等。市场介绍,包括销售规模、销售渠道、规章制度、特点习惯和销售价格等。
2.工作安排。向展台人员布置展台工作,并提出要求和标准,必须使展台上的每一个人知道、理解展出目的;布置展台工作,包括观众接待、贸易洽谈、资料散发、公关工作、新闻工作以及后续工作等,进行分工,提出要求;管理安排,包括工作时间、轮班安排、每日展台会议、记录管理等;行政安排,包括展台人员的宿、膳、行、日程等安排。展出主要是为了成交,展台工作准备就是围绕此开展,包括市场调研、准备货源、准备产品资料、准备贸易条款等。
3.技术训练。主要训练展台的接待礼仪和推销技巧。展台工作与其他环境下的工作有所不同,即使是有经验的推销人员也应接受展台技巧培训。可以使用模拟方式并应准备完善、系统的培训资料。另外,如果可能,要培养展台人员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协作精神和集体感。
(四)培训计划
书面培训+实际模拟演练
7.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 篇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农村土地被全部征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已逐渐成为热点问题,出现了不少成诉案件。由于法律法规对此无明确规定,解决此类纠纷难度挺大。征地补偿费分配问题的核心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我们有必要共同对此类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欲围绕征地补偿费分配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以供审判此类案件时作为参考。
一、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
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尽管法学界对“集体所有”的理解和解读有不同认识,但“集体所有”应为集体成员共有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且已势在必行。也就是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拥有共同的所有权。那么进一步得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民,才能享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被征用后,获得四项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生存补偿,是对依赖于集体土地进行生存,具有土地所有权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的生存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者、耕种者的补偿。因此,只有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能享受土地被征用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流动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依赖于土地资源,保护农村农民生存、生产、生活,在各行政村内依法确立的农民集合体,它与其他经济组织,如城市合作社,个人合伙等最大的区别就是依法所有土地资源。只要是农民,其生存依靠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即只要是该村农民就依法应成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象其他经济组织一样其成员有相关的准入和准出制度。只要一出生是农民其生存就依赖于所在村集体的土地,也就自然取得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只要是农业户口,一旦因婚嫁等正当理由迁入到该村,就意味着其以后的生存、生活只能依赖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民就自然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同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因故迁出、转非也就自然丧失了其资格。我们不难看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流动性,是不固定的,是随时变动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村户口且户籍在该村,是享有该村成员资格的必备条件。
目前,我国对于户口的管理,主要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属城镇居民,享受着国家对城镇居民的生存保障和就业渠道,而农业户口的农民生存保障和就业渠道依赖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是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首要和必要条件。
现我国农村依法基本以行政村为单位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情况一个行政村可有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被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是相互独立的、并列的、互斥关系,那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志员也应是各有归属。有所区分,不能兼备。农业户口的户籍在哪村,就应属于哪村的成员。因此只有农业户口的户籍该村才能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以上我们分析了属于农业户口且户籍在该村是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必备条件,即:户口性质和忘掉籍只要有一个条件,不具备就不能成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非农业人员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的非农业人员虽居住在农村,但其生存保障和就业渠道不依赖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与集体经济组织已无任何缘系。其依法可成为居住地的村民,只能享有村民的各种权利,承担村民的各种义务,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忝员的各种待遇。
虽是农业户口,但户籍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行政村内,也不能成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应成为户籍所在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关于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
原系该集体组织成员,现为服役有义务兵,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和劳改劳教人员。这些成员另将户口迁到部队,学校和劳教场所,户籍地发生了变化,但只是为了户口管理的需要,是对户口临时性的迁出,与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但其还没有取得其他的生存保障,就业渠道将来还要或者可能还要依赖于集体的土地。并不能因为户籍地的变化面完全丧失其资格。故对这些人员的集体经济济组织成员资格应予保留。
五、关于“空挂户”问题
“空挂户”是指农业户口的户籍虽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村内,但根本或长期不在其村居住、生产、生活。这些人员可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根本就不是该村人,为某种目的而将户口迁入到该村,挂在该村,属于空有户口不见人,是实实在在名符其实的“空挂户”。对这类人如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显然会严重地侵害该村真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存权益。因此,对这类人员虽户口在该村,也绝对不应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
另一种情况是原来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婚嫁等原因长期不在该村居住、生产、生活。这类人员的生存依靠已显然不依赖于该集体的土地,只是户口未迁走,对此类人员也应按“空挂户”对待,不应再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至于多长时间为长期,应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只要不违反公平原则,法院不宜进行干预。
六、关于“农嫁女”问题
“农嫁女”问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农嫁女”一般是指原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结婚出嫁,而户口未牵出或不牵出,仍保留在原行政村内的妇女(有的连同其子女)。现农村中“出嫁女”一般有两大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农嫁非”,即农业户口人员嫁给非农业户口人员。有的嫁给本村的非农业人员;有的嫁给其他村或城镇的非农人员。无论是嫁给本村还是嫁给外地或城镇的非农人员,由于国家户口管理制度的原因,其不具备一定条件,户口不能随意落在非农人员户口中或迁移到其他村或城镇,即其户口不能以自己的意志而转非或牵出。有一部分人员还仍在原村庄居住、生产、生活,她们的生存保障和就业渠道还不能脱离集体的土地。所以这部分人员原则上还应继续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有一部分人员则不同,虽户口在该村,但长期不在该村居住,生产、生活均不在该村,应视为“空挂户”,不应再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第二种类型是“农嫁女”。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嫁给本村农业户口人员,这种情况仍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并无争议;二是嫁给外村或外埠农业户口人员,这类人员属户口应该迁出,也能够迁出,完全可以成为迁移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不迁出。尤其是一些比较富裕的村,“农嫁女”人员都不愿将户口随嫁迁出,将户口留在本村,以分享集体经济权益,导致富裕村人口光进不出,不断膨胀。越富裕的村,这种现象就越严重。致使有的村人均占有土地越来越少。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不但严重冲击了农业户口人员在村队之间正常流动,保持人均占有土地的平衡性,而且还严重地损害了村内其他经济组织成员的生存权益和财产权益。许多人只看到这种现象关系到男女平等和户籍自愿的一面,而忽视了另一面,即关系到依赖于土地生存的农民的生存权受到挑战的一面,对此现象采取认可或支持的态度,对农村发展和稳定都是不利的。因此对于此类人员应分两种情况对待。一是对虽户口在该村,但长期不在该村居住,生产、生活均不在该村,也应视为“空挂户”不应再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是对其户口在该村,也在该村居住,对这些人员是否还能够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议定的形式来决定。只要其决定不违反公平原则,法院不宜干预。
七、关于“回迁户”问题
“回迁户”是指原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某种原因将农业户籍迁到外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补偿费界定时点之前,又将户口迁回本村的人员。
这些人员户口的来回移动,绝大部分都是为了谋求某种利益,那么,他们本身必须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并付出代价。否则,无社会公平而言。因此,决定“回迁户”能否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应坚持两个原则:
1.限制投机原则;
2.不能双重资格原则。
在坚持以上两个原则的前提下,再审查其户口迁出时间的长短和其已是否具备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两个方面,分以下三种情况对待:
1.迁出时间较长,在回迁本村时,无论在外村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均不再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至于多长时间为“较长”,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按民主议定程序决定。
2.迁出时间虽短,但在回迁本村时在外村已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也不应再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
3.迁出时间较短,在外村是“空挂户”,可考虑是否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但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定程序决定。
八、关于特殊原因农转非人员如何对待的问题
原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也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行政村内,并在村内居住生活。因征用土地和特殊政策(如纳税大户、引进人才)等政策农转非,当时未安置且又无稳定职业与收入的。对于此类人员,我们首先应定性,已不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其已是非农业户,其生存保障和就业渠道不再依赖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享受了城镇居民的待遇。如对此类人员仍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其会享受双重生存保障,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但考虑到农转非时未进行安置,可考虑应享受应得的安置补偿费,绝不应享受土地补偿费。
九、承包土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物权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收益权。有承包经营权并不能代表同时具有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由于土地承包的年限所致,对于因死亡、户口迁出、农转非等原因而丧失了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些人员的承包关系不能及时调整,导致这些人员已丧失了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仍承包着土地。但不能因为仍承包着土地就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和因出生、迁入虽未取得承包地,但并不影响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道理是一样的。我国《土地承包法》同样也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承包。那些户口已迁出或已转成非农人员以仍承包着集体的土地为由,要求仍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要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这是《土地承包法》对承包者因土地被征用后获得补偿的规定。不是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者应得到的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才是对具有承包经营权的承包者、耕种者的损失的补偿。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对具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存补偿。二者是有区别的。把《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补偿理解为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内的所有征地补偿是错误的。
十、关于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区别问题
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是同一个概念。
村民是指户籍和居住在行政村内的公民。
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是户籍和居住在行政村内具有农业户口,生存保障、就业渠道依赖于集体土地的公民。
显然,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包含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村民的部分。即是村民,不一定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之,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应该一定是村民。村民的权利义务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村民应在该村居住、生活、享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同时应承担村内生活服务设施、公益、文化教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义务。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应享有和承担村民的权利义务外,还应享有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以及承包土地、参加集体生产、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权利,并承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依法缴纳农业各种税收等义务。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概念不能混淆,权利义务不能等同。
8.中国十大公益创业组织名单 篇八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年、劳动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7家机构。成立时间:2003年11月。
目标宗旨:帮助青年创业的教育性公益项目。
项目介绍:通过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工商界的资源,为创业青年提供导师辅导以及资金、技术、网络支持,帮助青年成功创业……
具体措施:资金资助、创业导师、网上展会、公共论坛等。目标人群:中国有创业愿望的青年。
2.KAB:创业教育(Know About Business)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国际劳工组织等机构。成立时间:2005年8月。
目标宗旨:推进中国创业教育发展。
项目介绍:国际劳工组织为培养大中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而专门开发的课程体系,与SIYB项目共同构成完整的创业培训体系……
具体措施:大学生KAB创业课程、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等。目标人群:中国大中院校。
3.AAMA亚杰商会:未来科技领袖摇篮计划 主办单位:AAMA(亚杰商会)中国分会。成立时间:1979年。
目标宗旨:成就未来科技商业界领袖阶层。
项目介绍:摇篮计划充分整合科技商业界资深人士的经验和资源,由他们担任导师,以一对一辅导的方式,帮助创业家,增大未来成功的可能性…… 具体措施:摇篮计划、创业导师、创业论坛等。
目标人群:创业家,25到40岁;高科技公司CEO;在北京办公 4.BCF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创业教育 主办单位: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成立时间:2005年4月。
目标宗旨:授人以渔,普及创业教育,创造积极人生。
项目介绍:BCF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积极合作,共同培养创业教育师资,从而为职校学生、贫困地区的大中学生和成年人开展创业教育……
具体措施:青少年创业教育、大学生创业传递、成年人创业培训、创业教师培养等。
目标人群:大学生和青少年;服务的成年人主要包括劳改劳教人员、复员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贫困妇女等群体。
5.SOE:中国青年创业探索(Spirit Of Enterprise)主办单位:SOE、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成立时间:2008年。
目标宗旨:关注企业精神、鼓励创业。
项目介绍:通过对创业事迹和企业家精神的寻访,以及对于相关信息的公开传播,让社会了解创业和尊重创业者……
具体措施:采访创业者并编辑成书、传播企业家精神等。目标人群:自主创业的中小企业主,特别是青年人。6.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光华创新工程 主办单位: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成立时间:1993年。
目标宗旨: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业。
项目介绍:通过“光华创新工程”,促进中国青少年的科技创业活动,同时关注设计、创意行业的创新、创业……。
具体措施:YESplan中国青年创业支持计划、创业基金、创业导师、创业大讲堂等。目标人群:中国青少年。
7.SYB(Start Your Business,又名SIYB):创业培训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组织。成立时间:2001年。
目标宗旨:教你创业,助你兴业,帮你就业。
项目介绍:SIYB创业培训致力于推动微小企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减少贫困,帮助,探索了将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促进创业的有效途径…… 具体措施:SYB创业培训课程、公众讲座等。
目标人群: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弱势群体。8.JA(Junior Achievement)China国际青年成就计划 主办单位:国际青年成就中国部。成立时间:1993年。
目标宗旨:培养中国青少年创造力和领导力。
项目介绍:JA与工商界和教育界合作,在中国的大、中、小学开展经济和商业课程,培养具有品格、创造力和领导力的国际型人才……
具体措施: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商业、创业、理财教育课程等。目标人群:中国的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
9.NPI(Non-Profit Incubator):公益组织孵化器OR公益创投 主办单位:NPI组织、南都基金会、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成立时间:2006年1月。
目标宗旨:助力社会创新,培育公益创业人才。
项目介绍:NPI探索中国特色的公益创投模式,对被孵化机构提供包括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小额补贴等公益组织创业期最亟需的帮助……
具体措施:公益组织孵化器、公益性项目的创业导师等。目标人群:有志于在公益领域进行创业的人群。
10.NPP公益创投(Non-Profit Partners Venture Philanthropy)主办单位:NPP、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时间:2007年12月。目标宗旨:促进公益性创业项目发展。
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篇九
消防设施建设标准
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建设标准
(一)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娱乐场所应当配备专业保安、安保人员。
(三)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四)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五)消防安全培训到位,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从业的售货员、服务员、安保人员、管理人员每半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次。从事防火巡查人员、专兼职消防干部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工作技能。
(六)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七)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二、消防设施建设标准
(一)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
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型式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
2.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堵塞、占用、锁闭,公共区域的外窗无铁栅栏;常闭式防火门的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落实到医院、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本楼层的医护人员、服务人员及值班人员并保持常闭状态。
3.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校学生宿舍及娱乐场所在营业和使用期间不能保持常开的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
(二)消防器材和设施符合要求。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室内消火栓数量、水压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设置紧急开启的门把手,消火栓启泵按钮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泡沫、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防火分隔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5.单位的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情况及自动消防设施
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6.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及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车通道并安装室外消火栓。
(三)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设置符合要求。
1.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设消防控制室,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设置可直接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的电话及单位联络通讯装置。
2.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设置紧急情况下报警及通讯装置。
1.单位在每个楼层或某个区域的显要位置装设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0.组织人员到兄弟乡镇学习范文 篇十
为增进兄弟乡镇的交流与沟通,积极探寻我镇发展和建设新路子,努力开创乡镇工作的新局面,XX镇于2006年7月6日在镇党委书记XX、镇长XX的带领下,组织国土、建管、社区干部到XX等乡镇参观学习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相关经验。
在乘车途中,XX书记给大家介绍了此行的目的和意义,通过此次参观学习,一是要转变大家的思想,开拓大家的思维,避免出现固步自封的不利局面,让XX的场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将兄弟乡镇的宝贵经验与我镇的实际特点相结合。一行人首先参观了XX镇新场镇建设,相关同志对在建项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诚恳和详细的回答了参观人员提出的问题。在XX镇,该镇领导介绍了XX镇工业园和XX场镇建设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到该镇场镇建设的一些好经验。在参观农民新村建设的过程中,XX镇有关领导介绍了农民新村建设中曾出现的问题以及他们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方法让参观人员赞叹不已。
11.潍坊市组织部人员名单 篇十一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适应组织工作发展的需要,优化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部务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开考选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委组织部工作。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选人数
机关行政编制干部4名(其中女干部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2名(其中女干部1名),共6名。
二、考选对象和范围
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以下干部中考选。
三、考选条件和资格
1、考选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⑵热爱组织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⑶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公道正派、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甘于奉献。有2年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考选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
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⑶近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⑷中共党员; ⑸身体健康;
⑹报考机关行政编制职位的干部,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符合公务员调任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市政中心1号楼五楼151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市委组织部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赣州党务公开网(http://)下载];⑷所在单位出具的编制证明;⑸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这次考选工作。组织部门是党的重要政治机关。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广泛动员,特别要把那些德才兼备、有一定工作阅历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参加公开考选,每县(市、区)至少推荐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
2、认真做好报名资格条件把关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避免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来。
3、推荐时间为12月7日-9日。推荐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请于12月9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政中心1号楼五楼1533房 传真:8392388)。
六、其他事宜
本次考选有关信息12月7日起可在赣南日报、赣州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97-8391299、8392626。
附:中共市委组织部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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