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12篇)
1.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一
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我国财政收支改革的重点,它对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行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是主体,本文对会计核算中心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
会计核算中心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对国库来说,它还行使了一部分支付功能。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注销银行账号,其各项资金的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所以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对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会计集中核算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效补充,可以使财政监督深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具体参与和了解预算编制及用款情况,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会计主体及责任的定位
按照《新会计法》的要求,会计主体及责任仍然是纳入集中核算中心的各单位,而不是会计核算中心。因为,实行集中核算后经济活动的主体、权利没有变,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单位自行决定,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干预。核算中心监督的重点是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制度的规定等。至于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经济活动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和管理,必须由单位负责。核算中心对凭证进行准确分类、正确记录、及时结账、生成报表,及时向单位提供信息,做好会计档案管理。
三、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身份定位
独立性是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条件。在会针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到会计核算中心机构,由其统一管理,从而改变了原来会计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的体制,保证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约束、控制甚至打击报复,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敢于监督;另一方面割断了会计人员与各预算单位经济利益联系,使会计人员个人利益不受单位经济状况的影响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当然,这种独立性决不是做“钦差大臣”,作为被管理单位的会计,还必须履行管理职能,对所管单位负责,为搞好财务管理出谋划策,在上传下达、化解矛盾、平衡关系方面做出努力。
四、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位
现阶段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依据的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但分离不能造成脱节。会计核算中心的重点是行使日常的核算和监督职能,但参与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正确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财务计划、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办法、业务计划的制定、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职能不变。总之,会计核算中心应是各单位会计核算的承担者,经营状况的管理者,资金运行的监控者,财务关系的协调者,即溶核算、管理、监控、协调于一身,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领导应积极支持核算中心人员到本单位调查研究,主动接受会计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对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会议主动要求核算中心人员参加,使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溶为一体。
五、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与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定位
会计核算中心,只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种改革,并没有改变核算单位的经济地位,且会计原始资料来源未变,资金使用权和财产所有权未变。因此,单位负责人仍然是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这也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但是由于会计核算集中后,会计资料的加工、整理,最后生成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制作,因此,如果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掺进了杂质,出现了问题,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以及负责会计核算的人员应有一定的责任,这也符合《会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计法》的规定。总之,从划分责任角度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可视同总会计师的地位。从法的意义上说,一个是单位负责人,一个是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掌握单位资金的审批、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权等,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建议权、否决权,使单位负责人的滥用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六、健全各项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是集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机构,必须按照“管理不越位、监督不缺位、服务要到位”的指导思想,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就要健全制度,应建立的主要制度有:
1.规范运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会计集中核算必须根据经济业务的循环和存在的风险,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严明工作纪律,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岗位、控制点、每个岗位监督控制的主要内容。对资金的请用、拨付,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票据的领用等形成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及办事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2.凭证审核制度。单位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才能收支款项和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
3.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一是核算中心应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建账,集中核算;二是合理使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是严格按账务处理流程操作;四是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主体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对外提供;五是分单位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4.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在科学设定岗位的基础上,应针对工作人员的各自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定岗、定职、定责,严格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增强工作责任和压力,激发工作人员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对票据实行“四定”:定管理人员,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相互制约;定制度,对票据的购入、发出、核销、回收等环节建立票据台账,相互签字制约;定数量,即根据各单位业务需要核定供票数量;定期缴销。
6.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核算中心应对人员的选调、培训、考核、奖惩形成制度。中心人员上岗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上岗后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能。还应注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依法办事,防范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综上所述,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是对预算单位管理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它成功地实现了对资金的集中核算,集中管理,全面监督。特别是在当前预算管理较为薄弱、监督机制不健全,而且在短期内难以改观的情况下,依靠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是符合我国国情,也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但也应看到,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上级机关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作为当前社会的新生事物,并非是完善无缺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2.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二
关键词: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
森林资源资产主要包括林木资产、林地资产、森林景观资产、森林野生动 (植) 物资产, 其中林木资产是主体。本文仅针对林木资产、林地资产核算进行探讨。
一、省直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核算现行制度分析
(一) 省直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核算的现行做法
省直国有林场现执行的是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 (暂行) , 《场圃制度》规定:要加强对林木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并核定林木资本后, 采伐林木的实际成本应转入木材成本得到补偿, 并利用回收的资金继续更新造林, 以保存和扩大森林资源, 达到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
《场圃制度》规定: (1) 核算期。用材林、薪炭林核算到采伐时止;经济林核算到正式投产可采收林产品时止, 投产后比照固定资产按预计采收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产后继续发生的培育管护费用, 列入当年林产品成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核算至达到培育目的或更新采伐时止。 (2) 核算对象。林木资产按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五大林种分别核算。 (3) 成本范围。造林、抚育、营林间接费、森林保护费、场部管理费和财务费用, 前4项项列入林木资产成本, 后2项列入期间费用。 (4) 计价方法。按制造成本法。
以用材林为例, 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如下:
在每年营林生产过程中, 分设造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森林管护、营林设施、良种试验、调查设计等明细科目, 按林种核算生产费用, 会计分录为:
每年度终了, 营林成本账户余额分林种转入林木资产, 会计分录为:
同时, 将用于营林生产的育林基金、专项拨款 (不含计入“补贴收入”省级生态林补偿的75%) 转入林木资本, 会计分录为:
将用于营林生产的利润转作盈余公积, 会计分录为:
用材林正常采伐, 减少林木资产, 将林木培育成本 (若同时存在二种生产方式时) 按木材产量来分配, 计入各自的成本, 计算公式为:
被采伐林木培育成本undefined
如:活立木林木培育成本undefined活立木出材量
会计分录为:
需要说明的是:育林基金的计提, 按《场圃制度》只提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20%扣除被采伐林木培育成本的差额, 若被采伐林木培育成本大于按木材销售收入的20%的, 则不再提取育林基金。
(二) 现行制度下省直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能准确反映林木资产价值。林木资产的核算只是对投入生产的各种人力物力的简单累计, 对林木自然生长量 (后期林木生长量很大) , 其价值量没有反映在财务账上;对林地资产价值 (国有林场的林地是免费获得和使用的) , 也没有反映在财务账上, 导致账物不符。
2.后期的管护费用也要在财务账上挂十几年或几十年。
3.对管护费用和被采伐林木培育成本的计算容易调节当期利润。
二、省直国有林场应适应新准则的变化, 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
(一) 林木资产核算新准则的主要变化
我国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以下简称《新准则》) , 并将生物资产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 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 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 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 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 是指以防护林、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 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新准则》对生物资产的分类、核算内容、后续计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新旧制度对照, 主要不同点在于: (1) 旧制度“林木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新制度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需根据年终检查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2) 新制度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 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而旧制度没有此项规定。 (3) 新制度规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信息, 而旧制度没有此项规定。
新准则对生物资产核算的要点列表如下:
(二) 林木资产核算新旧制度衔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做好新旧会计科目的转换。按照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新旧账户调整应编制记账凭证进行结转。首先将原账户的有关科目余额结转到新账户。如:将“林木资产——用材林”余额结转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明细账, 将“林木资产——经济林”余额结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明细账, 将“林木资产——生态公益林”余额结转入“公益性生物资产”明细账。
2.会计核算 (仍以用材林为例) 。郁闭前发生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时 (结算验收单生产部门要注明小班号、造林年份、林种) , 借记营林成本——未成林——各明细科目, 贷记现金等相关科目;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 借记管理费用——××明细科目, 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年终将营林成本结转入林木资产, 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记营林成本——未成林——各明细科目。年终结转林木资本的会计处理, 在育林基金制度未改革前, 按照上述旧制度表述处理。对于上级拨款——政府补助, 分两种情况: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政府补助, 借记政府补助, 贷记递延收益 (或本年利润) 。
采伐时, 分活立木转让方式和自行采伐方式。活立木转让方式, 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贷记营业收入;结转成本减少林木资产账面价值, 借记营业成本——××, 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自行采伐方式, 按制造成本法进行核算,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营业收入;生产过程支出时, 借记木材生产成本——料、工、费, 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产品验收入库时, 借记产成品, 贷记木材生产成本——料、工、费;销售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 借记营业成本, 贷记产成品。被采伐林木培育成本 (若同时存在二种生产方式时) 按木材产量来分配, 计入各自的营业成本。林木培育成本公式计算见上述旧制度表述。
每年年度终了, 对消耗性林木资产进行检查, 当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 应计提减值准备, 借记资产减值准备——消耗性林木资产, 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当消耗性林木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消失时, 减记金额应予恢复。
三、林地资产核算探讨
林地是指国家法律确认的用于林业用途的土地, 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省直国有林场的林地是免费获得和使用的, 过去一直存在有物无账的问题, 但是国有林场也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林地的使用权进行价格评估并确认价值, 以保证账物相符。
林地资产评估入帐时, 借记林地资产, 贷记林地资本——国有林地资本。
林地资产的摊销, 可以参照土地使用权摊销方法执行。
年单位面积摊销额undefined使用年限
用材林占用林地摊销=单位面积摊销额×用材林林地面积。会计分录为:借记营林成本——用材林, 贷记累计摊销——林地资产;生态林占用林地摊销=单位面积摊销额×生态林林地面积。会计分录为:借记营林成本——生态林, 贷记累计摊销——林地资产;经济林占用林地摊销=单位面积摊销额×经济林林地面积。会计分录为:借记营林成本——经济林, 贷记累计摊销——林地资产。
四、今后工作建议
《新准则》的发布和实施无疑可提高省直国有林场会计信息质量, 更科学和真实地反映国有林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 为实现林业会计与国际的接轨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转换, 除了会计处理方法的衔接以外, 还应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建立、修改和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办法》。
2.要做好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
3.解决林木资产的生态效益方面的核算和入帐的处理这个难点。对于旧制度林木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仍需继续探讨解决办法。《新准则》中明确了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随着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林业市场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完善, 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林业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林木生物资产进行计量将成为发展趋势。
3.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三
自人力资源会计产生以后,关于它的概念、核算方法、核算的对象、作用等理论问题,学术界一直在研究争论,本文就以下尚未达成共识的几个问题探讨一下。
一、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什么
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什么?目前尚未研究解决的两个问题是:第一,从人才等级的划分来看,最简单的方法是将企业员工分为初、中、高三级,那么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的对象是是企业的所有员工,还是仅限于高级人才呢?第二,如何划分人才的等级,或者说初、中、高的划分以什么为依据呢?是以职务、职称的高低,还是有其他标准?
第一个问题所涉及的是人力资源会计核算对象的范围问题。个人禀赋的差异使企业员工具有非同质性,根据一般能力、完成特定工作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资源配置能力的不对称分布,通常可将企业内的人力资源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人员,即具有社会平均的知识量和一般能力水平的员工。这类劳动者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简单工作技能,与重复性或通用性工作相联系,在知识经济下其技术含量远远高于纯粹的人力资源自然存量,并且作为一个整体,其数量呈日益递减趋势。另一类是骨干性人员,即管理型人员(一般为企业内部的各类管理人才)和企业家型人员(即在不确定性市场中,能够开拓市场的人才)。这类人员是企业核心技术领域进行创新的中坚力量,是最大限度地使实际生产成果逼近技术可能边界,或是最大限度地使实际运行符合最高决策的人员。两类人力资源构成了一个企业的整体,都在为企业创造效益。如果将企业所有员工都纳入会计核算,将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这些花费能否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者最关心的问题,但如果只是企业的部分员工纳入核算,是否又对企业整体的资产核算造成遗漏,这又是一个问题。根据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本人认为人力资源使用价值越大,其成本核算单位应该越小,如企业经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其使用价值核算可以以单个人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反之,人力资源使用价值越小,其成本核算单位反而越大,如新进人企业的一批学徒工,其成本核算可以以该批人力资产为一个成本对象,只设一个成本明细核算科目对该批人力资产进行核算。这样区别核算,既能提供更加相关的会计信息,又可简化核算,体现重要性原则。
第二,如何划分人才的等级,或者说初、中、高的划分以什么为依据呢?是以职务、职称的高低,还是有其他标准?
一般企业对人才的划分都是以职务、职称的高低来划分的,这是最简单的划分标准。本人认为,还可以结合绩效考评。业绩考评也是考察一个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可以结合工作量的多少:如老师上课的课时数;工人完成产量的多少;还可以根据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如某一销售人员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大小;某一经理做的一项决策对企业效益的影响,这些都可以作为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予以确定。
二、人力资源的确认与计量
人力资源的确认与计量,这本是经济学中价值分配理论的一个问题,但考虑工资与盈利分配的核算在会计上的重要性,我们仍有必要在人力资源会计中讨论这一问题。在对人力资源进行确认与计量以前,企业员工从企业中所得到的报酬主要是以劳务费形式计入企业经营成本的工资。随着会计对人力资源的确认与计量,情况出现了变化:一方面,企业肯定还需向员工发放工资;另一方面,由于所有者权益方增加了一项“人力资本”,需要参与对企业利润的分配。于是企业员工从企业中所得到的报酬包括两个部分:工资与红利。资产负债表上具有相同人力资产价值的员工,其工资是否相等?为什么会有差异?工资与红利如何划分?等等,这不仅是经济学需要考虑的问题,人力资源会计同样必须作出合理解释。
人力资源的补偿价值是指劳动者应获得的用于补偿其已消耗的体力和脑力所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和劳务的价值,其性质为人力资本的保全,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是人力资本保全的手段。人力资源创造的剩余价值中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应获得的部分,即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所得,就可以视为人力资本的增值。在一个企业里,工资作为企业员工从企业中得到的报酬肯定是不相等的,因为员工对企业的贡献程度,以及职务职称高低,到企业工作年限等等因素,都影响到员工工资收入水平的高低。根据以上对企业人员的分类,对两类不同质的人力资源应采用不同的工资标准:
由于一般性人力资源作为载体承载的人力资本的供给是政府,就其接受教育的程度来看,这些人力资源一般是趋同的。现代经济学一般认为,对于一般性的人力资源,其能力和努力程度一般置于一种基本可观测的状态,大致可以认为是一种公开的信息,因此激励约束对此类人力资源所有者而言基本上是不必要的,所以只需要简单地根据其产出进行奖惩即可。此外,古典经济学原理指出,生产型(尤其一般型)人力资源市场趋同于完全竞争市场,这些人力资源的价值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均衡状态一一以固定工资的贴现值来体现。因此,一般性员工从企业中所得到的报酬采取的是:“工资+奖金”的一种短期激励方式,主要是工资和福利,它是员工在企业投入劳动的报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也是企业吸引和保留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理论反复申明,在企业的各种要素所有者之间,财务资本的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最为重要。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源对一个企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他们相对于企业的股东与债权人而言为受托方,但是同时他们又是团队委托人之一,他们的努力程度不能够进行观测,而且产出也不是独立变量,而是取决于这个团队的总产出。因此,对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源而言,尤其是企业家人力资源价值的确定,不能再沿袭传统的模式,而应该充分体现经营管理者才能这一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的实际价值。因此不能实行固定工资制,而应该进行激励,即让这些人力资源所有者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在固定的年薪之外还应该分享企业的超额利润。“年薪制”是一种中期激励方式,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通常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在企业改制及管理创新中,通过职工持股、技术入股等形式,骨干性人员已在一定层面上实现了权益化,即人力资本跟物质资本一样具有企业利润的分享权。“人力资本入股”和“股票期权”是长期激励方式,“人力资本入股”实际上是人力资源自身智力和价值的一种体现,指人以管理才能、专有技能和专用知识对企业进行投入形成的股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束的某一特定时间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在股票期权制度下,人力资本的收益取决于期权到期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和报酬契约规定的执行价格之间的溢价。
不同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或劳动者对企业的贡献和需求不同,应采取不同的激励手段,才能满足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要求,实现整体效益的优化。
三、怎样解决人力资产价值的确认问题
我个人认为,会计信息的需求者更关心的是人力资源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大小,期望人力资产信息能帮助他们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而不在乎企业人力资源本身的价值大小,他们更关注企业取得和利用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人力资源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人力资源是能够创造经济利益这一点并无争议,但人力资源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存在很大不不确定性,不仅难以将其货币量化,而且人力资源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有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高管人员的决策失误,此时人力资产不仅没有带来资产的增值,相反引起企业负债的增加或者权益净额的减少。从人力资源这一资产的风险性来看,人力资源可能由于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失去原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而且这种不确定性的大小以及可能为企业造成的损失都具有不可预计性。其次,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人力资源在企业发挥作用的大小还可能受到其他许多因素的制约,企业文化、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思维等等因素都会对人力资源为企业带来的价值产生影响。
人力资产价值的确认通常是采用投入价值中的历史成本,而历史成本的可靠性是不言而喻的。由于人力资源取得的特殊性,在同一技术岗位会有一些年龄相仿、能力相当的人,但企业为取得这些人才所花费的代价可能大不相同。比如:一部分是从外单位调进或自愿进入企业的,企业没有为其花费什么投资;一部分是企业自己培养出来的,企业为其花费了较多的投资。显然,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说,两者具有相等的价值。但依据目前的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二者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人力资产”的价值是很不一样的。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但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如不解决将不利于客观反映企业所控制的人力资产的现状,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人力资产价值的确认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将企业为获得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招聘广告费,支付招聘中介机构手续费,招聘人员的差旅费、接待费、材料费,招聘面试费,体检费,从事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支付被录用人员的迁移费、差旅费及安置时的行政费用等人力资源的招聘费、员工录用时的评估价值、员工在职进修和培训费、员工的医疗费及保险费作为人力资产入账;同时按员工录用时的评估价值作为人力资本入账。这种方法存在以下的缺点:将全体员工都作为人力资本确认既缺乏理论上的支持,也缺乏实践的可行性;另外,将工资、福利费以外的支出都资本化为人力资产有别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使资产负债表中出现虚拟化资产,也违背了稳健性和重要性原则的要求。第二种做法是:将企业的人力资源在取得时同时确认为人力资本和人力资产;人力资产随培训、评估增值而增加,随调出、退休、死亡及评估减值而减少;支付给人力资源的工资及福利费确认为人力资源成本支出,只有那些受益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支出才予以资本化,其余的则应费用化。具体讲,就是将发生额比较大的人力资源取得支出和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而将日常维护支出和发生额比较小的人力资源取得支出和开发支出等人力资产的成本未予以资本化的予以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形成人力资产的数额相对较大的招聘广告费、职工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稀有人才离职损失费等作为资本性支出,予以资本化;而将发生额比较均衡的日常工资及福利费,发生额较小的招聘费、培训费等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还有对人力资源的使用计提折旧;对企业因人员调出、转让等原因而收取的补偿费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人力资产损益;将上述确认的事项在定期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同时进行表内和表外披露。由于人力资源的投资成本与其实际价值往往不符,由此会对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与有用性带来影响。为弥补这一缺陷,我个人认为可以通过采用一定的合理的方法和程序,对人力资产的实际价值(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估价或描述,并将该信息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适当披露。这种模式设计应该说是完美的,但存在运行成本比较昂贵的缺点。
4.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四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办负责。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如下:
1、报名办法: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时间:全市报名截止时间12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需交验证件: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书的原件。
4、报名地点:各地财政局会计科。
三、报名条件一览表(见附表1)
四、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略)
平顶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11月19日
附表1:
2004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来资格证书(会计证)。
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五
调研活动从2007年6月23日到6月30日,通过这次调研活动就我旗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报告:
一、森林资源管理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的根基,是林业的命根子,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森林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而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是林业的核心工作,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方向是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国家林业局在总结多年林业和生态建设实践的基础上,确立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林业行政执法中的主体地位。
根据我旗森林资源状况:天然林资源缺乏,人工林稀少,天气以干旱风沙为主,对仅有的几十万亩的森林资源加强管理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客观需要、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我旗农村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我旗当前森林资源管理状况的总体估计
近几年,我旗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的同时,加快了依法治林的步伐。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层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为依法治林提供了组织保障。又开展了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和森林违法犯罪案件,调节好牧户之间的林木权属纠纷,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森林病虫害防治方式由单一的药物防治向综合防治和工程治理的转变,维护了生态安全。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
从2000年开始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来, 随着我旗林地面积不断增加,极大的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提高广大牧民防沙治沙的自觉性和认识,加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有效地预防并遏制草场的退化、沙化,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改善具有明显的促进、保障作用;并增加了草场产草量,从而增加农牧民的经济收入。
到2010年,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分区管理的构架基本形成,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产权管理规范、林地管理严格、资源利用高效、综合监测到位、监督执法有力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并有力推进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进行,促进我旗的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三、在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中,森林资源管理亟待加强的主要内容和对策建议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是对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管理与监督,是林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放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的核心位置。目前,在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中,我旗森林资源管理亟待加强的内容有:
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林地是林木资源发展与培育、林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在坚持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适应新的形势,研究建立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全社会保护和依法合理利用林地的意识。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为依法规范管理林地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认真履行职责。要充分认识加强林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严把林地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持不予办理;要切实加强监管,对发现违规使用林地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强化制度措施,确保责任落实。为了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宣传,调动全社会力量搞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以林业局干部为主—镇乡林业站—护林员的三级巡护体系。落实专项考核,逗硬奖惩,对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和保护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镇乡林业工作站是基层林业工作的核心力量,我旗紧紧抓住林业站建设不放松,在镇机构改期中,确保人员不减,经费落实,从而维护林业工作的长期稳定。还有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素质,不断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我局每年年终考核,逗硬奖惩,调动了林业站人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林业站的健康发展。
四、当前我旗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遵循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的改革与创新,要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在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我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当前我旗森林资源及其保护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林业历史性转变和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旗因气候条件,使森林资源质量不高、分布不均、沙化形势日趋严峻。我旗气候属于中温带大陆季风性气候,主要特点是冬季漫长寒冷,春季多风,夏季干旱少雨,昼夜温差大。等地理条件及气候条件促使我旗草场沙化日趋严重。同时,我旗属于以牧业生产旗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农、林业工作并不积极。因此,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快速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管理,是我旗林业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是森林资源管理模式单
一、监管不到位和基础建设落后的状况还远不能适应我旗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要求。长期以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措施还没有完全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管理模式单一,分类指导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该管严的没有管严,该放活的没有放活;少数苏木镇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认识不够,法制观念淡薄,监督管理不力,致使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在局部地区仍时有发生;全旗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建设薄弱、执法手段落后,缺少适应工作要求的交通、通讯工具,现代高新技术在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应用水平还很低,原始的工作方式,简单的手工操作依然是森林资源管理的主要手段。
我旗林业工作部门对此类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明晰了工作思路,努力完成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按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林业历史性转变的总体要求,新时期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构筑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这个中心,坚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为方针,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加快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为实施林业工程和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指导思想,确保为实现我旗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强林政的宣传和落实林业公开制度,争取全社会工作支持。在醒目地段和重点地带竖立固定的宣传标牌,通过新闻媒体和组织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护林员走村串户,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林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实行林政公开制度,执法或委托执法的主体、范围、权限、责任,授牌确认;各种办证的审核审批程序、有关的林业法律法规等上墙公开;各类林业收费的项目、范围、依据、标准予以挂牌;各种办证、收费等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全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措施,保证我们的管理工作少出或不出差错。
二是规范林业行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一切都得讲政策,凭法律,按标准,严程序,规范化管理。把林权证作为各种林业办证的凭据。结合林权登记换证,落实好原林地、现退耕还林地、生态公益林造林地等权属问题,妥善处理遗留,以换发的新林权证作为今后林木采伐、林地使用、林地权属流转的确定依据,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搞好农村山林的长期稳定。勘验林地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勘查为准。聘请林调队技术人员,用GpS定位仪测面积,按生态区位定地类,以数码相机拍下的实地照片作参考,用电脑制作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统计表和位置图,保证了勘验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开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权保护管理,严防林地资源非法流失。林地是森林资源的根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必须把林地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上,严加保护。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权属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规范制度,坚决杜绝征占用林地审批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真正把发展林业的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依法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使乱垦、滥占林地违法现象无处藏身。
四是进一步加强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对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以森林资源监测为主体,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扩展监测内容,建立健全全旗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我县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步伐,摸清森林资源家底。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林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森林资源基础性平台,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的科技含量和监测成果的时效性。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突发森林资源破坏事件的预警和应急系统,有效防范重大突发森林资源破坏事件的发生和发展。
五是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的改革力度,不断增强森林资源管理的活力。积极推进家庭承包、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招标、拍卖等多种形式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已经划定的草场,坚持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对分包到户的草场,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抓紧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着重抓好重点公益林的区划落实和保护管理,争取上级尽早落实公益林补偿政策,完善公益林管理法规,真正把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纳人法制化轨道。
五、进一步加强林地林权、森林利用管理,森林资源检测、监督和林政执法业务,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业务体系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林地林权、森林利用管理。
依法加强森林资源权属管理。要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核发林权证的,要严肃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但尚未登记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限期做出争议处理意见,尽快登记发证。要重点抓好公益林地和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要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发证管理,及时掌握流转动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登记手续完备、发证程序合法。要稳定国有和集体林场的森林资源权属。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审批,否则不能实施流转,不予核发林权证。
依法加强森林、林木利用管理。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不动摇,严格执行“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加大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切实强化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采伐调查设计、施工作业、验收等规定,严禁虚假设计和违规采伐,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现象的发生。坚持凭证上岗制度,持有省级发放的相关资格证书人员才能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和进行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的作用,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通。要依法强化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审批管理,加强服务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木材流通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要按照森林资源分类管理、分区施策的要求,抓紧修订和出台森林采伐更新、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监管等方面的文件和技术规程。
二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检测、监督和林政执法业务。
依法加强监测管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促进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进一步增强监测的时效性和预见性。强化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优化方法,扩展内容,实现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搞好专项调查,提高全旗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和林地征占用情况检查的工作效率及成果质量。加快二类调查步伐,实行扶持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类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及时建立和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建立健全监测成果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监测行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实行监测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做到监测单位按资质从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业务体系。
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是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突破口,是全面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是基础,要着重解决好林地、林木所有权问题,减轻税费是关键;要解决好经营者的收益问题,放活经营和规范流转是改革的重要内容;要解决好经营者对林木资产的处置权问题。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扎实细致地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经营的积极性,才能逐步建立林业发展和群众增收的长效动力机制。
认真落实保、育措施,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是森林资源恢复和发展的前提;调整优化森林结构,是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手段。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调整优化森林结构,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管护责任制,旗、苏木镇、嘎查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区、管护目标任务与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并组织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监督。要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选聘责任心强、素质高、热爱林业的护林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承担护林任务,真正做到人员、责任、资金、奖罚落实“四到位”。二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管护标志牌、标志门、固定宣传标语和林道、封山围栏等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管护网络综合体系,提高森林管护监控能力。三要加强森林经营培育,要重点搞好幼龄林和中幼龄林的抚育管护,及时防治森林病虫害,提高森林抗灾能力,改善森林生长环境。四要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确保“严管林”各项措施得到落实。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队伍系统,构建以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为主体、综合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管理体系,科学编制“十一五”森林资源系统规划,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理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建立制度完善、运转协调、作风优良的森林资源管理运行机制,有效提高森林资源管理能力。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资源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创造资源管理人才脱颖而出、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根据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从近期工作需要和长远工作考虑,应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依据《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地占用、林权流转、造林质量管理、木材运输管理、木材加工经营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监测等一系列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制度和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规范执法程序。二是要围绕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以适应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根据存在的问题和上级的安排,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或专项行动。
6.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六
[摘要] 通过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分析,指出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在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从体制改革、法规建设、技术管理、养护机械化等方面,对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提出合理对策。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养护管理探讨
在我国,高速公路是指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采用高级路面结构(沥青砼路面、水泥砼路面)、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高速的主要特点是:交通流量大、行车速度快、渠化行驶程度高、桥涵等构造物多、公路设施比较齐全,全路段封闭。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从2000年开始,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据普查结果,到2001年底,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为169.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位。其中,高等级公路里程133.6万公里,占总里程的78.7%;有路面公路里程154.6万公里,占91%;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1.9万公里(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已居世界第二位。按照规划,2010年我国将完成“五纵七横”的高速公路建设,使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6200公里,初步形成规模效益。与高速公路建设已取得的巨大成就及远景目标相比,我国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却严重滞后,已不能适应我国公路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
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特点与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公路养护管理的概念
公路养护是指为保持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质量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这里,公路养护管理特指公路建成投入使用后所进行的养护作业管理。国际道路会议常设协会(PIARC)于1983年建议,公路养护统一划分为日常养护、定期养护、特别养护和改善工程四类。公路养护管理的目的是充分实现公路的使用功能,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2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
由于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建设质量、运营方式与一般公路有很大不同,其养护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1.2.1实施养护作业的强制性。高速公路在我国综合运输网络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决定了对高速公路的养护应当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强制性养护。
1.2.2养护对象的广泛性、全面性。高速公路的养护对象:除道路、桥涵及沿线附属设施外,还包括交通工程设施、绿化环保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各个方面。
1.2.3养护作业方式的机动性与时效性。与一般公路养护相比,高速公路的养护更要求快捷机动、实用高效,养护工艺、操作规程程序性强,养护作业实施时需特别设置交通安全管制区段。
1.2.4养护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高速公路的养护除需要具备机械化、专业化外,还需不断探索和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在养护检测手段上,需具备现代化综合检测设备,养护工作涉及的学科领域比较宽泛,科技含量高、技术工艺复杂。
1.2.5综合养护成本高、人员素质要求高。高速公路养护对象自身价值高,为保持或恢复养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必须付出高成本。从事养护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对养护对象的技术构成十分熟悉,必须具备高素质。
1.2.6养护管理行为已上升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必须树立服务观念、环保观念。
1.3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异常迅猛,传统的、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验型养护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其发展要求,目前暴露出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3.1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与一般公路的养护管理一样,大多仍采用事业型的管理体制,不能反映高速公路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属性要求,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广大养路工人以“主人翁”的身份投入到工作中,这种体制对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改善路况直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正式加入WTO后,传统的养护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这些弊端主要有:一是因为公路养护部门是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单一主-1-
体的统包机制,生产靠计划,经费按人头,大锅饭严重,使公路队伍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严重缺乏,“等、靠、要”思想严重。二是随着各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下岗工人的增多,作为事业单位公路的养护部门在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成了“香饽饽”,成为一些地方实权人物安置关系户的“热门单位”,导致养护部门普遍人员臃肿、超编严重,有限的一点养路费成了人头费,而养护生产方式仍然原始落后,效率低下。三是各地公路部门大多是建、养、管、征一体,既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具体的公路养护生产任务,政企、事企不分。公路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就不能对公路养护实施有效的监督,这也和WTO的一些原则相违背,因此,打破这种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体制已经成为形势所迫和大势所趋;由于养护经费来源仍采用拔款方式,不能适应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经营性要求,这些方面已严重影响了养护技术水平的提高与管理机制的创新。
1.3.2养护运行机制落后,“重建轻养”思想严重。对养护管理强制性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及有效的法律约束,主要表现为对养护责任事故追究不力,监管不严,处罚过轻;对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对科技进步重视不够,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1.3.3缺少养护定额与规范。截止目前,针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全国性或地方性统一的养护定额与技术规范尚不完善,养护工程费支出缺乏严格的考量标准,随意性较大;养护质量的考核仍沿用一般公路养护的“好路率”指标,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全方位养护的客观要求。
1.3.4养护机械配套率不足,养护科技含量低。虽然一些地方,高速公路养护部门从国外引进了的大功率综合性养护机械,但对机械适应能力差,对机械性能的开发严重不足,使用频率低,设备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大多养护作业仍采用传统的手工作坊式生产组织,对国外已有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只处在试验阶段,还没有大规模推广使用。
1.3.5养护管理人员总体素质普遍偏低。
上述问题造成了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技术落后,已严重制约了高速公路安全、快捷、舒适、经济等性能的充分发挥,已形成我国公路事业发展的瓶颈。
2、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
国外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由于国情不同,差异很大,但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这就是要保证高等级公路的高效运营,使巨额建设资金能够及时收回,并不断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美国 美国国道网称为“州际与国防公路”(全部是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进行宏观管理,主要依照各个不同时期国会批准的法案,对州际高速公路、国家公路系统的建设活动进行资助与管理,具体的养护工作委托州及地方公路部门。公路养护不划分公路等级界限,按照AASHO养护手册,养护管理机构和养护作业机构的设置是按地理或行政区域划分的;对收费公路,其设置一般必须通过州议会特许经营立法,立法条款不仅包括了机构的设立、经营范围、期限,还对收取资金、使用资金、维修养护的责任做了详尽的规定。管理机构一般把养护工程承包给私人养护公司,按照AASHO出版的《成员组织现场承包养护概况》和《典型承包养护工程工作和各种范围及单位成本》规定,管理机构以业主的身份负责承包工程的谈判,并监督合同执行和验收工作。养护公司的组织充分考虑到养护现场的距离及许可的时间因素,在人员及装备配置上充分体现了技术密集型的特点。全部作业机械化,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技能涵盖了养护作业的各方面。
法国 通过立法将高等级公路特许经营权授予公共事业机构持股的混合经济型公司,在国家规划、控制下负责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运营和养护工作。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法国有专门为公路养护服务的机械公司。机械公司按照法国《道路、机械、维修及航空基地章程》进行管理,配有各种施工机械,机械公司独立于公路管理部门和养护机构之外,以合同方式与养护部门建立联系。
日本 日本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运营管理和养护工作,不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的,而是由公共性组织——日本道路公团负责。公团对公路养护负有养护责任,具体养护工作由其设置的管理局下的管理事务所进行。养护资金按照日本《道路公团法》的规定编报养护资金计划,经政府建设大臣批准后执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公路基本建设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即基本完成,从20世纪60年代始,各国公路适用技术及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逐步转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公路养护的投入所占公路事业资金比重已远远超过公路建设。
通过分析和比较,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及
养护作业方式的机械化等几个方面。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高速公路公益性商品的属性,这几个方面也应该是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努力的方向。
3、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对策
按照系统理论观点,公路养护管理是公路建设的延续和发展,对公路使用功能的发挥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国家公路网结构的日趋完善,养护管理在整个公路系统中的主导地位将逐渐建立起来。新形势下,对我国高速公路养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目前已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集中精力,重点研究解决。
3.1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对策
养护管理体制是指养护管理权限划分及管理活动赖以进行的物质存在形式(包括养护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层级结构和人员配置)和一系列管理规则、秩序及规范所构成的制度体系。传统的,一般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在高速公路事业发展初期,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计划经济属性下的管理体制,不符合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衷,也无法适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现在已成为制约我国公路事业发展的瓶颈。为实现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创新与突破,我们须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3.1.1顺应高速公路发展趋势和产业特点,在建立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时优先考虑集中统一原则。集中是指领导权的集中,要求必须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统一主要是指对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要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
3.1.2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培育并开放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真正实现管养分离。实现养护管理用人机制和用工方式走向社会化,公路养护维修要面向建筑市场,通过招标选择施工队伍,建立养护工程的竞争机制,养护工程实现从计划任务形式向合同管理形式的转变,以适应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特点。
3.1.3建设专业化的养护队伍。事实证明只有配备精干、技术全面、训练有素的人员、专门的养护配套机械、安全措施完备的专业化养护队伍,才能完成高速公路各种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
3.1.4实现养护工程的决策,由经验型向专家系统型的转变,养护质量评价标准从“好路率”指标向综合服务水平指标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充分发挥路面管理信息系统(PMS)、桥梁管理信息系统(BMS)及养护维修工程专家决策系统的主导作用;采用国际通行的服务类行业星级评价标准,对高速公路的使用能力与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3.2养护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对策
由于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对国民经济发展,公众安全具有重大影响,政府必须加大立法与执法力度,对养护管理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充分体现养护管理的强制性要求。
3.2.1按照《公路法》的条款内容,加快制订相关配套法规,完善法规的细则说明。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立法的成功经验,制订适合中国特色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条例,使高速公路公益性属性得到充分保障。
理顺交通管理法规,加强路政执法力度,减轻违章车辆对公路的损害。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包括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收费管理、服务区管理和监控以及通讯管理。和铁路、森林、海运等不同,中国的公路交通管理是由交通和公安两家分管。1992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部门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及高速公路管理问题的通知》,对于高速公路上双方的权利作了划分:“在高速公路管理中,公路及公路设施的修建、养护和路政、运政管理及稽征等,由交通部门负责;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等)由公安部门负责。目前,中国高速公路正在起步阶段,如何管好高速公路,需要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因此,各地对高速公路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暂不作全国统一规定。公安、交通两部门要相互支持,大力协同,把高速公路管好。”这种划分既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的指示;同时,《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也缺乏相应的执法主体的权力分配。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高速公路公司和公安部门的冲突。
据“中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的调查,近年来我国存在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依法打架”现象。一是上路检查权之争,公安部门强调只有公安交警部门才能合法上
路(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除追捕案犯等特殊情况外任何机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检查),并且强调只有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扣证。二是管理职责交叉矛盾:行业管理界线很难划分,如公安交警核定车辆吨位与交通征稽核定征费吨位不一致,公路路政限定载重吨位也与两部门不尽一致,公安交警核定三轮车与农机部门核定三轮车载重吨位也不一致。核定吨位不一致,损害了车主的利益,显现了管理部门之间管理不严肃、不配合,相互冲突现象。
由此造成路政执法缺少足够的法律依据,而对交通和车辆都具有管理权限的交通警察却只是罚款了事,使高速公路成为各种违章、超载车辆的避风港,加剧了对高速公路的破坏。
3.2.2加强政府对公路行业的监管力度。明确经营性公司只有在依法履行了养护、维修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才具有合法的收费、经营权力。养护的强制性通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来实施或委托实施。中央政府要尽快组织制定相应的运营高速公路的养护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规范,养护作业应实行社会监理、政府监督。
3.2.3建立养护市场准入制度和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公路建设市场的资质准入制度早已完善,公路建设企业必须具备一定数量比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资金、设备力量外,还须有相应的企业资质才能够进入市场,具备承建资格,相应的公路建设市场,已渐步形成了专业化的道路、桥涵隧道、绿化等施工队伍,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人员资质类型上包括了项目经理、注册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但在公路养护建设市场,与其相匹配的养护施工资质至今无相关的规定可适从;在养护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资质问题上,现有公路养护人员的技术等级论证,基本上由公路管理部门直接考核论证,由于某些息息相连的关系,只要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就可考取相应的技术等级;目前在养护技术等级评定方面所形成的“天然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业化养护的市场化,不利于养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3.2.4对新建高速公路的设计与施工,应明确规定有关养护管理方面的要求,通过规范强制设计中的养护管理技术储备,制定相应的公路养护方案,强调公路施工缺陷维修期施工单位养护的责任与义务,采用法律、法规与经济手段进行约束以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
例如:梁式桥支座一般采用橡胶支座,有板式、盆式及球型等,最多的是板式。支座常见的缺陷有:支座本身的开裂、老化、歪斜;安装上偏移出支承垫石、部分不密贴,全部脱空不受力甚至丢失(尤以空心板采用4块支座的,由于四角不平而发生此现象);养护不经常导致钢垫板锈蚀,甚至成片脱落。对于这些缺陷,养护如何整治?严格按设计要求则必须封路,将梁部顶升,更换支座或整治复位后落梁。铁路桥梁就是按此程序,在设计规范及墩台的帽梁标准图中,均要求预留安放千斤顶位置及足够高度的设计,而公路则没有此规定。其次,铁路梁片是单独分开的,因道床是松散的碎石道碴,而公路的路面是连续的,如车道二至四个则空心板需10至20片,T梁也需5至10片互相连成一片,顶升梁部不是不可能但要复杂得多,为了维修个别支座,大动干戈,难于实施。
桥梁排水设计,目前一般仅考虑路面横坡的表面水,采用铸铁管或塑料管埋在边梁的砼结构中,但对于沥青砼铺装层来说是渗水的,尤其对于南方多雨地区,雨水下渗后只能存留在桥面铺装层底部与桥面砼找平层之间靠蒸发,而不能进入排水管排出。因此,在有纵坡的桥梁上可以看到在下坡方桥头雨水从沥青砼与砼层之间流出,在空心板梁桥可以见到边梁铰缝处渗漏水的现象。这一层水的存在也是桥面铺装层在雨季时产生坑槽的重要因素。建议在排水设计也要考虑到如何排出从沥青砼路面下渗的这部分水或在上面层与中面层规定加铺放水层等。
这些问题亟待从科研与设计方面予以研究、改善并通过规范强制执行。
3.3养护管理技术发展对策
先进适用的养护技术,保证了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使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撑。
3.3.1利用交通地理信息系统(GIS—T)促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由于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将空间信息数字化,并使这些信息可视化,通过功能强大的软件,使公路沿线三维空间分析直观简明,数据管理便捷高效,为公路养护和运营提供大量、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为公路交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利用高科技检测技术促进工程质量监测和公路养护智能化,通过利用高精度传感器、雷达技术、RS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实现人工检测向自动化检测发展,由破损类检测向无损检测技术发展,使公路质量的检测、评估和病害分析更加快捷,使公路养护更加合理经济。
高速公路的预测流量与设计指标对公路运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目前,我国对交通流量和交通流比例的预测普遍与实际的车辆运行情况大相径庭,对公路的正常运营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比如,京沪路山东段的交通量应该在2016年才达到2.19万辆,而且设计中,小车的比率占60%,但现在的交通量就已达到2.7万辆,而且大货车占67%,提前10年就达到了饱和。再加上超限运输以一种虚拟的方式扩大了单车运力,1辆车装3辆或6辆车的货,1辆车就变成了3辆甚至6辆车,更使公路难以承受其重。此外,每条路由于建成年代不同,其交通量也没有可比性,比如1993年通车的济青高速公路,其10年的交通量与1997年通车的京沪高速公路山东段6年的交通量基本相同。
3.3.2大力推广使用国内外高速公路养护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成功经验,提高路面耐久性,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例如预防性养护;路面早期破坏的治理,现在提倡的是预防性养护,以路面为中心的全面养护。但事实上,养护工作一直停留在路面保洁、绿化、水沟清淤的范畴内,停留在路面修补一类的消极性养护方面,并未真正地将养护工作放在前期。这方面的重要性,专家介绍说:早期防御性养护一般是全面的、整体的,它的作用在于通过一些前置的措施方法,使道路及其构造物内部和外部的病害隐患与不利条件得到遏制、改善,保证其在正常的运营条件下,实现或延长设计使用寿命。通常所说的补坑槽,就属于消极的养护手段。因为往往在这时候道路已经出了严重的病害,而且大部分是结构性病害。如果能够正确适时地实现早期防御性养护,就会不挖坑槽或少挖坑槽,否则就会造成“挖不胜挖”的局面,科学的论证结果已经说明,前后两者的投资比例是1:5。早期防御性专业养护问题令一些技术管理人员大有感慨。但该如何实施呢?要投资多少?做哪些前置性的措施方法?又如何作质量考核测评呢?诸此一系列的问题,尚且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标准。事实上,这一系列的早期防御性养护,公路管理部门一直在抓,但前期防御性养护投入甚少,再加上对应技术措施上的缺少,养护队伍整体素质的偏低,效果并不明显。
2002年山东段的路面内部温度曾达到摄氏82度,京沪高速公路在超限车的碾压下形成车辙。接着就是连绵的雨季,部分路段已是一个个施工的现场了。山东段路面破损的加剧与养护工作不及时也有相当的关系,养护部门承认当初低估了超限车对新路的破坏力,忽视了早期的养护工作。2002年雨季开始后,部分路面就出现破损,养护人员只能望雨兴叹,直到2个月后的9月份才开始修补。为保证当年“十一”期间的道路畅通,只在严重破损路段做了铣刨,10月以后,天气转冷,大面积铣刨作业只能作罢。2003年5月至9月的漫长雨季又夺去了最佳施工时机,原来未来得及铣刨修补的路面,在水毁和“超限”的双重作用下大面积破损,一发而不可收拾;但是同样遭遇了高温天气和雨季困扰的江苏段为什么路面状况明显优于山东段呢?江苏的经验是运用了管理出效益,科技也是生产力的养护理念。江苏京沪公路公司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在京沪公路江苏段制订的一套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丛书中的养护规章有一条就是 “坑塘不过夜”。听起来简单的一句话,做起来却并不容易。首先要加强巡查,在第一时间发现坑槽;其次要有技术和材料的保障,无论在什么气候下都能施工;第三要有资金的保证,才能在技术设备、材料、工艺上力求最新。江苏京沪公路公司有钱花在刀刃上,总是在第一时间,将发现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引进到养护生产上。由于引进了一种可以在雨天施工的快速补路剂,使过去花3天才能补牢的坑槽可以在10分钟内搞定,从而使养护最小限度地影响行车,也避免了在大量“超限”车碾压下坑槽迅速成片,最大限度保护路基不被雨水侵蚀。不知道山东有没有可在雨天补坑槽的快速补路剂,不知道这种价格高于沥青10倍的材料能不能被接受。但江苏已经使用了,并被证明经济有效益的材料不应被拒绝,养路人员可以不再望雨兴叹。此外,针对早期车辙,他们刚刚购买了一种新型铣刨机,对于运用科技生产力提高高速公路的养护水平的做法,江苏的经验值得借鉴。(引自《中国公路》《从京沪路透视超限》)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普遍采用的改性沥青技术、SMA路面技术、土工合成材料、乳化沥青、稀浆封层等都是发达国家在公路养护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们的推广与使用,改善了公路桥梁等建筑的稳定性和耐久性,达到了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实现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4养护机械发展对策
养护机械化是公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养护机械化是实现高速公路使用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的关键。高速公路养护的主要特点是追求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这要求养护机械要具有操作性能好、自动化
程度高、作业能力大、速度快、污染小的特点。实现养护机械化,除了部分引进国外先进的大型综合养护机械外,必须不失时机的抢抓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大发展的机遇,立足养护机械的国产化,不断提高公路养护机械的装备率、配套率。
3.4.1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机电液一体化技术、电子显微技术。开发节能、高效、低噪声、低污染且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养护机械;研究开发故障自动监控系统,提高养护机械的安全性、舒适性和易操作性。
3.4.2养护机械向大功率、多用途的方向发展,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益,适应高速公路安全、快捷的作业要求。
3.4.3引进国外先进的CNC加工设备和工艺技术,提高养护机械的制造技术和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及机械性能的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
3.4.4加强养护机械的组织管理,组建社会化的养护机械租赁公司。
4、结语
高速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何搞好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是我们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满足高速公路的使用公益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属性,我们必须从公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研究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对策,深化改革现行公路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公路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新路。
参考文献:
7.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七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未明确规定当年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通常做法是直接视同当年业务进行账务调整, 这样核算不利于了解当年实际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情况, 调整的以前年度损益与当年的收入和支出混在一起, 在报表中也无法反映真实的当期收入、支出及增值收益金额, 不利于对会计报表的准确理解。建议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用于核算公积金中心本年度发生的需要调整的以前年度损益事项, 账务处理如下:在调增以前年度少提少计的归集手续费支出、个贷手续费支出、利息支出, 调减多提多计的利息收入等业务内容时, 借记本科目;在调减以前年度多提多计的归集手续费支出、个贷手续费支出、利息支出, 调增少提少计的利息收入等业务内容时, 贷记本科目。
在增值收益分配表中“年初未弥补损失”项目与“增值收益分配”项目之间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 负号代表以前年度损失。公积金中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不同, 企业本年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应当调整本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积金中心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要参与本年增值收益的分配, 由于上年增值收益分配已经完成, 会计报告已得到上级财政部门批复, 所以不直接调整本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
二、国家债券的核算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 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国家债券”科目, 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按债券账面价值, 贷记“国家债券”科目, 按其差额, 贷记“业务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但这些规定未明确溢价或折价购入国债时的具体会计核算处理, 未明确买卖国债的手续费如何处理, 在实际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时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有的公积金中心采取国家债券按债券票面价值记账, 溢价或折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有的公积金中心采取国债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 但在国债存续期间不摊销溢折价, 转让或到期时再一并处理。这些做法都与《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实质核算内容不相符。对这些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有必要做出明确规范。
建议“国家债券”增设三个二级明细科目, 分别是“面值”、“溢折价”、“债券费用”。“面值”科目按国债票面价值入账, “溢折价”科目按国债市价与票面价差额入账, “债券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国债手续费入账。国债实际支付的价款等于国债面值、溢折价及债券费用三者合计额, 国债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就是入账时的债券账面价值, 国债在存续期间内需要按期进行溢折价摊销, 摊销时借记折价、贷记溢价, 国债费用在当年第一次计提国债利息收入时, 一次性分摊完毕。通过以上核算, 可以在国债持有期间正确反映当时的国债账面价值。
以溢价购入国债为例, 账务处理如下:
(1) 中心溢价购入国债时会计分录:
借:国家债券———面值
———溢折价———债券费用
贷:住房公积金存款 (支付的总价)
(2) 第一次按季计提国债利息收入时,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
文
贷:国家债券———溢折价
国家债券———债券费用
业务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3) 以后按季计提国债利息收入时,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
贷:国家债券———溢折价
业务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4) 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 会计分录:
借:住房公积金存款
应收利息
贷:国家债券———面值
———溢折价
业务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三、沉淀资金存款的核算
1. 沉淀资金的调度与调剂核算。
住房公积金调度调控管理的核心是对住房公积金实行有计划的和可调控的管理, 发挥沉淀资金最大的经济效益。财务主管部门依据月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调度计划, 组织资金划拨工作, 及进行账务处理。办事处 (或管理部, 以下同) 按照计划安排, 做好房改资金归集、支取、贷款等各项工作。沉淀资金在运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资金使用不均, 及时调度和调剂资金既能缓解一些办事处资金紧张的矛盾, 又能提高办事处和中心的沉淀资金的收益率, 为便于考核部门效益状况, 应实行沉淀资金的有偿调剂机制, 计算拆借利息, 准确核算资金使用成本。建议增设资产类会计科目“调出资金”和负债类会计科目“调入资金”, 发生资金调剂业务时, 资金调出部门借记“资金调出”科目, 资金调入部门借记“资金调入”科目, 按期核算和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的核算。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在留足备付金后, 转存定期存款, 备付金账户实行协定存款户管理, 这有利于提高存款收益率。在国家利率政策不断变化的时期, 如何实时了解定期存款的动态情况, 准确核算定期存款收益率和分析存款结构, 充分掌握定期存款的实际收益,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建议采取运用财务软件设置“银行定期存款资金”账套的方式来解决。设置的“银行定期存款资金”辅助账套可按定期存款的“年限”设置一级会计科目, 在“年限”项下按定期存款的“执行利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这样有利于适应利率的经常变动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业务。如, 资产类设置“定期存款 (三个月期) ”、“定期存款 (一年期) ”等会计科目, 负债类设置“住房公积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会计科目, 净资产类设置“利息收益”会计科目。业务处理时应依据定期存款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在“银行定期存款资金”账套中从事会计分录业务, 准确反映业务的来龙去脉。
四、经费的核算
8.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八
【关键词】 企业 成本核算 现状 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成本会计方法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1.企业的管理特点决定其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
企业因数量众多而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员创办新兴的科技企业将呈不断增长趋势,其中将有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由于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数据采集不准确。我国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成本核算的现状:
1.1企业成本核算账册设置不全
企业的成本核算,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管理要求、工艺流程而确定的,分别设置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按照原材料的购进、生产的组织、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关费用的摊销或预提等分别进行核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相配比的原则正确归集产品成本、确定期间成本、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等等。
1.2企业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
这类企业一般没有在产品,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年末库存商品的余额较小,本期完工产品成本通过估算得出,依据不可靠,理由不充分,随意性也很大,即使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根据账面记录得到,而企业往往将在产品的成本挤占到本期完工产品成本中去,导致本期结转的完工产品成本增大。在成本结转的计算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只反映金额,不反映数量或只反映数量,不反映金额的现象,到了年末,企业根据当期开票数量及库存实际数量进行倒轧账,来调整当年库存商品的余额和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这种做法不仅掩盖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常损耗,而且将成本进行提前结转,直接减少了当期的会计利润。
1.3企业成本核算混乱
企业财务核算是进行税收日常管理与税务稽查的基础。混乱的成本核算,使税务机关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很难觉察到企业的账外销售行为。企业成本构成的相关数据难以在同行业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使一些税收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税务机关无法对所得税实施有效监管;税务稽查时,数据无从查证,难以对成本资料实施查验,甚至出现尽量回避检查成本核算资料的现象,影响了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现行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2.1成本核算程序不科学
按照现行成本核算程序,辅助生产部门将其发生的费用分配给某种产品要经过两次分配,采用两个不同的分配标准(先按一定标准分给基本生产部门,再按另一标准分结各产品),这必然使各产品所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与各该产品的实际受益多少发生严重背离。
2.2成本计算对象不规范
从企业看,为使将来生产销售产品的耗费能够计量,从而与其收入相配比,必须正确地确定成本计算对象,这对任何一个生产有形产品的企业都是必要的。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就是为了解决计算什么成本,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但有些企业对这个问题看得并不重要,它们在成本核算中,不管生产产品的品种和规格有多少,统统地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来核算成本,结果必然是不管各产品所耗工费料费的差别有多大,计算出的单位产品成本却都相同,但由于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并不一样,因此计算出的损益就不真实。
2.3费用分配标准不适当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于耗费的共同费用,应选用适当的标准进行分配,合理地计入按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的成本计算单中。但有些小型生产企业不管分配什么费用,一律用工人工资作为标准,而实际上这些共同费用并不都与工人工资有关。
2.4产品成本计算不准确
有些企业,不管在产品有多少,一律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当期所有的生产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月末在产品成本的计算无所谓。这样必然会造成当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的时候,当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产成品成本就会虚增。而当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少的时候,由于完工产品数量大,产成品成本又会很低,人为造成成本不实。
3. 规范企业成本核算的改进对策
3.1具备条件的企业引入作业成本计算方法
现行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不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各產品的成本水平,因此必须加以改进。改进方法有二:其一是区分各种不同的制造费用,分别采用不同的分配标难。这种方法只能冶标不能治本,因为各项标准可能会因时因地不断变化。其二是从根本上改变现行的分配方法,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引入作业成本核算。作业成本计算是以作业为核算对象,依据不同成本动因核算各个作业所耗的生产资源,计算出各个作业的成本,然后按各最终产品所耗用的作业数量将各作业的成本分配计人各最终产品,从而计算出各种最终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种成本核算方法。由于作业成本是从成本动因上寻找各项费用的分配标准,从而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分配标准不科学的弊端,实现材料资源的节约。
3.2建立以责任成本为中心的成本核算体系
为了解决当今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核算符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防止成本核算混乱局面的出现,建立责任成本制度是有效的方法之一。责任成本制度是在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组织系统中确定成本责任层次,建立责任成本中心,按责任成本指针控制成本耗费,传递、考核、报告成本信息,从而把经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组织和执行人,按照经营决策所规定的目标,进行事前指针分解、事中行为控制和事后成效考核的一种内部经济责任制度。责任成本就是按责任归属,归集成本资料,计算责任者的成本。
3.3实现会计电算化、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成本核算的工作量很大,涉及到材料的收发存核算、人工费的统计与分摊、间接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摊、中间产品的成本核算等等,有些基础数据的形成甚至需要几个部门的共同认定,实现会计电算化,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企业成本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
总之,加强企业的成本核算十分重要,必须从源头上实施税收征纳的管理和控制。通过我国企业自身的努力和税务机关有力的监管,我国企业成本核算混乱的状况将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改善,我国的税收征纳工作一定会取得明显成效。
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是成本会计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相信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会有较大幅度地提升,企业效益也会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和企业的整体实力,使更多的企业走出当前的困境,跨入先进企业的行列,为企业、为国家的发展尽自己应有的努力。
9.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九
[摘 要]在事业单位内部建立起有效的财务管理控制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计划实施、开支标准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实际与计划的偏差并纠正偏差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财务计划
所谓事业单位,从国际的认同到国内认识均定义为: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担负着国家某一方面事业任务,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物质生产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所以事业单位也称为非营利组织。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能
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是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分析和财务控制。
1、财务决策为了减少资金浪费和各种风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必定制定了多个预选方案,这些预选方案的选择需要通过财务指标来完成。财务管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能就是为企业当好参谋把好投资决策关。
2、财务计划是确定财务目标、制定财务战略和财务政策,规定财务工作程序和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财务规则,以及拟定财务规划和编制财务预算的过程。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计划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项资金、预计的收入和经济效益,预测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提出资金使用要求。
3、财务分析是指财务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采用专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一定时期内组织内部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效益情况等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价。做好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分析,可以全面评价事业单位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查明事业单位预算未完成的主客观原因,并通过对这些问题或原因的分析研究,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从而保证预算的实施幢引。目前,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方法可以采用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综合指标分析法。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加强,事业单位应不断强化财务分析的管理作用,对财务分析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方法进行拓展,同时根据事业单位各类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和计算出相关指标,对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4、财务控制事业单位财务控制的对象是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财务行为。应该说,事业单位外部财务控制的目标与内部财务控制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即促使其单位内部建立和完善符合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结构;依法、科学地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督促事业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履行职能过程中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通过财务控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不够
没有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应有的辅助决策和监督控制功能,对财务管理工作者缺乏一定的职业规划及工作开展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
2、财务管理工作者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不足
事业单位以前是财政供给单位,收入相对稳定,因此对整个单位的财务收入状况不够重视。
3、缺乏创新的工作意识
没有创新精神就很难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各种要求,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者对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科学的、创新的意识,直接导致了业务能力的下滑。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是停留在工作而论工作比较表面的层面上。
4、提高管理者的业务水平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任何一家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者来说,认真学习职业理论及提高业务道德理论知识是至关重要的。领悟和掌握相关会计法律法规,随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同时还应该熟练掌握和正确应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加强道德修养的同时,要做到自重、自律、自强,依法理财,照章办事。另一方面,加强会计工作者的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任何一家事业单位不可忽视的责任,因为财务管理者掌握着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的支配权。规范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内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单位系统的财务工作质量,是所有事业单位管理者重中之重。
5、推进单位财务公开系统
俗语云: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国家和政府一再要求推进政务和财务公开,让一切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公示了今年1月、2月公务开支明细,详细记录了每分钱的公务花费,被网友热烈追捧,且备受媒体和社会大众关注。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仇官心理,都是由于一些官员的贪污腐败、官僚主义惹的祸。一些干部的公款消费、吃吃喝喝、收受贿赂,既影响了干部自身形象,也影响了政府的光辉形象。多年来,政府政务财务公开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官员个人财产公示的呼声也此起彼伏,这是一种时代潮流,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早在1766年,瑞典就规定公民有查阅包括首相在内的所有政府官员的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到了上世纪70年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相继借鉴和建立了极具约束力的“阳光法案”,成为从源头上反腐的利器。相比之下,我们的政府政务财务公开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依然停留在研讨和试验阶段,但愿网民对政府公务财务公开和官员财产公示的持续倒逼,能够推进政务财务公开的立法进程,并通过司法程序进入良性的制度约束,树立政府的公信力,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10.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 篇十
关于做好2011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1】29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2011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为8月至9月;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高、中级职称核准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部分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截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高、中级职称核准时间为9月1日。
三、今年开始正式启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学习,加大解释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标准》做好中、高级职称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四、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合理控制评审数量,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各地、各部门要
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着力提升职称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五、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借鉴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掌握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参照国家和外省合格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逐步提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六、积极探索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在教育、卫生、新闻、出版、经济、会计、审计和统计等系列(专业)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基础上,今年将逐步扩大考评结合范围,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参加2011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教育、卫生系统和会计、审计、医疗机构外药学专业参加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人员,需提供本行业规定的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
八、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依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努力提升评审质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开展。
九、各地职称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证书发放管理,确保职称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十、按照“看实绩、重实效”的精神,对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尤其工作在农林牧渔等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材料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十一、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评审办法及标准另行通知。
十二、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在评审前3天上报评审方案和拟评审人员名册,评审结束后3天内上报以下核准材料:
(一)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报告;
(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人员名册;
(三)评审人员信息数据盘;
(四)《评审表》主表一份(附外语、计算机和专业考
试成绩单);
(五)外语、计算机免试佐证材料及《审查表》;
(六)《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
(七)《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提供);
(八)国家考试系列(专业)的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九)学历破格人员学历证书和《审查表》;
(十)同级改职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11.关于人力资源会计实际应用的探讨 篇十一
关键词:人力资源会计必要性;计量;核算;实践应用
当今社会知识是生产的核心要素,而将知识转换为生产力的是人才,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人才,如何衡量人才的价值非常必要。人力资源会计就是将人力资源管理学和传统会计学结合起来,对人力资源成本与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它是会计学科中出现的新领域。目前在我国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实际工作中几乎没有运用。在本文中,就建立人力资源的必要性及会计上如何衡量,考虑并在实践中使用加以改进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1 我国建立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
首先,人力资源会计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正确核算的需要。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中人才的关键作用,企业为了获得优质的人才,往往加大投资比重,例如,提高薪酬待遇、福利标准、住房条件、提供各方面培训等。如何计量人力资源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管理者所关注的问题。而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将所有的人力资源投资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实际上人力资源投入的收益期往往是在一个会计期间以上,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支出应予资本化,根据收益期间进行费用分配。人力资源会计就需要核算清楚企业人力资源投资收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其次,人力资源会计的建立是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可以提高人才质量,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推动经济发展。再次,人力资源部会计也是劳动者了解其自身价值的需要。劳动者为企业创造了价值,企业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回报。人力资源会计核算就是通过经济补偿使劳动者价值得以体现,加大促进其主观能动性,对企业和个人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2 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
人力资源会计就是正确核算劳动者的能力,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支出按照其取得、维护、开发过程中的实际耗费入账,并根据收益期加以计量。投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2.1 人力资源取得支出
它指的是人力资源的开支,以便发生获得业务。具体分为三种:招聘开支,以吸引求职者产生的费用;选拔开支是需要在选择工作人员应招时,所产生的费用;就职开支是指员工被聘用后安排合适的位置时产生的费用。
2.2 人力资源开发支出
指企业为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及岗位技能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例如,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专项培训等。
2.3 各项支出的计量方法
以上三种支出,收益期超过一年以上的才能予以资本化。一般来说,将人力资源取得支出和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维护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一次性维护支出金额较大,也可以计入待摊费用,分期计入损益。
3 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传统会计处理的费用和相关的人力资源费用分别核算和资产的处理。在会计科目上可以设置“人力资源取得成本”、“人力资源开发成本”、“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摊销”、“人力资源开发成本摊销”及“人力资源损益”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例如,企业招聘员工时发生各项属于资本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1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人力资源取得成本 10000元
贷:银行等 10000元
例如,企业对招聘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支付各项费用8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人力资源开发成本 8000元
贷:银行等 8000元
例如,企业对企业员工每月发放工资100000元,各项福利7000元。月末直接进行结转。会计分录如下:
借:人力资源使用成本 107000元
贷:应付工资 100000元
应付福利费 7000元
借:基本生产、辅助生产等 97000元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10000元
贷:人力资源使用成本 107000元
月末摊销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属于资本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2000元和人力资源开发成本4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基本生产、辅助生产等 5000元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1000元
贷:人力资源取得成本 2000元
人力资源开发成本 4000元
“人力资源损益”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员工变动而产生的损益,期末直接结转本年利润。
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人力资源会计需要把企业人力资源信息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人力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所有者权益中增设“人力资本”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人力费用,作为营业利润的减项。企业还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揭示企业人力资源的各项状况。
4 人力资源会计如何在我国加以运用
人力资源会计在我国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确认,确保企业对所雇用的劳动力的所有权,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的相对稳定性。再者,可以在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里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为人力资源全面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目前人力资源会计在我国只处于理论研究阶段,还未进行实践。随着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作用越来越重要,开展人力资源会计核算势在必行。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人力资源会计理论将不断发展,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促进人力资源会计在实践中应用与实行,以发挥人力资源会计在当今社会中的显著作用。
参考文献:
[1]弗兰霍尔茨.人力资源管理会计.
[2]刘仲文.人力资源会计.
1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有关问题探讨 篇十二
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即会计报表的编制者会计单位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如果会计单位正确履行了职责, 所提供的会计报表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 报表使用者就可以据此对自己的经济行为作出恰当的判断。如果会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错报或者漏报, 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可靠, 报表使用者据此所作出的判断会出现失误, 由此蒙受损失。而会计单位就要由此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审计责任是指审计主体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审计结论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正确履行了职责, 通过审计并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合法, 就会得到社会各界的信赖。如果审计中出现了纰漏并作出了错误的审计结论, 则应由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言以蔽之, 会计的责任是核算、监督、反映和管理;审计的责任则是监督和服务。
二、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联系紧密的概念, 两者归属于不同的责任主体, 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彼此不可替代、减轻或免除, 但会计责任常常影响审计责任。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 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的责任而忽视另一方的责任。
(一)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联系
(1) 会计单位和审计单位的业务对象和客观基础一致。不论是会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 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 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计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行为和业务进行核算, 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报表;审计单位是受托对会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展开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2) 会计单位和审计单位的工作依据和目标一致。不论是会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二者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 其工作目标是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 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 (3) 会计单位的工作质量与审计单位工作质量密切联系。如果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按规范进行审计, 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会计单位据此及时纠正会计报表存在的舞弊和错误, 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消除会计单位因工作质量发生错误的危险。
(二)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 当然, 会计还具有管理职能, 其监督职能只是一种内部自我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之规定:会计单位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这就是会计单位应该承担的会计责任。一个单位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违法行为, 会计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会计责任, 负责会计核算及编制会计报表的会计人员当然也要承担责任。而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与服务, 还包括评价和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准则之规定, 审计单位要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和会计记录来验证其正确性。审计单位的职能是一种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审计单位要保证其所作出的审计结论准确无误, 这就是审计单位应该承担的审计结论。如果审计单位对会计单位存在重大错误、舞弊的会计报表作出了错误的审计结论,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要承担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一旦负有审计责任, 就不应该再担当任何会计责任。由此可见, 当会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问题时, 既要追究会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更要追究审计单位的审计责任, 其所负有的是更高层次的责任。这说明,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责任性质是有区别的。
(三)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可相互替代
会计单位由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失误, 造成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 这是会计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审计单位由于没有进行严密监督, 其审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 及审计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 负有责任, 但并不能以此免除或减轻会计单位的责任。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联系紧密的概念, 两者归属于不同的责任主体, 彼此不可替代、减轻或免除, 但会计责任常常影响审计责任。而当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时,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同在。
三、正确履行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途径
(一) 会计单位正确履行会计责任的途径
(1) 会计单位领导者要提高对正确履行会计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履行会计责任, 为社会及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 是会计单位领导者的题中应有之意。为此, 要明确会计单位领导者会计责任的主体地位。会计单位的领导者要严格遵循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制度之规定, 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 合法生产, 守法经营。 (2) 会计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规定相关会计事项人员的职责权限, 包括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责任清楚, 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 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的权责应当相互制约。 (3) 会计单位的领导者要全力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 当会计人员实行会计控制遇到违法财务收支而又难以制止或者纠正时, 领导者要为其撑腰。四是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 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 审计单位正确履行审计责任的途径
作为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必须对其审计结论负责。为此,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要具备“忠诚、敬业、勤奋、责任”的品质。 (1) 注册会计师要依法审计。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的基本依据是审计准则, 他们应该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工作。但是, 注册会计师同时也要熟练掌握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做到客观、公道、正派、廉洁开展工作, 正确处理审计与服务的关系这是提升审计执行力的重要保障。 (2)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要严谨细致。注册会计师到会计单位开展审计, 就是要在严谨细致的工作中将原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和目标做到实处, 以精益求精的精神, 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体现审计执行的效果, 以良好的审计效果承载审计职责履行情况。 (3) 注册会计师要善于思考和学习。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会面临许多问题, 他们只有勤奋学习, 善于思考, 不断积累经验, 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才能纷繁复杂的审计工作中驾轻就熟, 攻坚克难。 (4) 注册会计师要不断开拓进取。形势在不断发生变化, 社会在不断前进, 科技在飞速发展, 注册会计师要开拓创新, 通过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方式和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 加强对会计单位和审计单位的管理
会计管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其影响力, 通过财经信息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和讲解, 帮助社会公众加深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 支持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工作, 并完善相关的会计和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当会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生错讹而审计单位却发表错误的审计结论时, 会计管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予以处罚, 以儆效尤。
综上所述,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我们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正确认识、理解和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相互关系, 对于发挥审计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的监督与服务作用,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二者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在工作中, 不能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的责任而忽视另一方面的责任。会计报表编制单位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有严格依法依律依规行事, 确保其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及作出的审计结论合法合规。文章试就二者的相互关系及相关问题展开论述。
关键词: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联系与区别,履行途径
参考文献
[1]曾志华.浅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11) .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经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7.
[3]杜贵军.浅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J].中国工会财会, 2007,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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