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精选10篇)
1.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一
关于修建集团总部办公大楼的请示
集团领导:
随着集团的逐步发展,总部各中心人员配置增加,目前集团总部所使用的办公区域整体趋于紧张,需进行办公场地扩建。为配合集团长远规划及总体战略发展需要,满足集团组织结构发展对办公场地的需求。经集团领导讨论研究,拟在 公司所处办公地点修建集团总部办公楼,公司迁至 办公。现就办公面积需求、办公区域规划等事宜请示如下:
一、集团总部办公面积需求
目前,集团总部各中心办公地点相对分散。使用的区域包括: 三层(面积:1244.1平米),二层(面积:460平米),十一层(面积:550平米),九层(面积:117.8平米),二十二层(面积:1112.23平米)以及 中心在 中心的办公区域(面积:900平米),总计使用面积约为5635平米(含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集团总部新办公区域规划,拟对各中心办公资源进行整合,实现集团总部各中心集中、统一办公。依据目前集团各中心岗位及人员配置情况,结合2010年集团各中心人员编制规划,集团总部办公需求面积约为平米,供 人办公使用。其中办公面积约为平米、配套用房、文件储存及走道等区域约为平米(办公面积需求明细、人员配置情况附后)。集团总部大楼在此需求基础上进行整体设计、规划。
二、办公区域规划
集团总部办公大楼拟在目前华北地区公司办公地点兴建,除办公 区域、会议室、洽谈室等使用规划,新建的办公大楼拟设计员工食堂、员工活动室等公共服务区域,并供总部各中心及 公司共同使用。
集团总部办公楼修建后,集团各中心统一搬迁至总部大楼内。原使用的酒店十一层、十九层、二十二层办公区域集团总部不再使用,公司办公地点迁至,二层、三层办公区域(面积:12589平米)由 公司继续使用。
妥否,请领导批示。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
主题词: 修建办公楼 请示
主办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二
为了加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值班工作,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值班职责,及时、迅捷、准确、高效的处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完成2014年生产经营任务,全面开展好降本增效活动,加快推进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公司值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要坚决做到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强化责任落实,了解职工思想动态,解决制动关心问题,保证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二、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是井下各作业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选矿厂各岗位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遇到突发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现场及时解决落实到位。
三、冶炼期间,值班人员要侧重冶炼监管,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万无一失。
四、因公出差或因公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并自行调整好替班人员。
五、值班期间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违反公司相关固定,不认真执行值班制度的公司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经济处罚,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
七、值班时间为每日早8点至次日早8点,出发地点在公司办公室,值班车辆为安全环保调度部生产调度车,司机要保证车辆按时出车,服从值班领导安排,公司不再另行安排车辆。
八、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日报制度,各单位主管领导每日上午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本单位中层干部在岗位值班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九、公司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轮流表,按2013年的执行。
3.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三
石政发„2010‟47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石景山区鼓励民营总部经济发展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2010年10月9日第19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石景山区鼓励民营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暂行办法通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0月13日印发-1-
石景山区鼓励民营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有关精神,顺应石景山区产业结构调整和首钢搬迁的需要,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民营企业在石景山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引导和扶持石景山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实力, 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营总部企业,是指从其他省、市、自治区新迁入或新设立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或民营控股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第三条 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并注册在石景山区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石景山区的产业发展导向;
(三)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实际办公面积实现入区财政贡献额达到一定水平。
第二章 财税优惠政策
第四条设立石景山区促进民营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自2010年开始,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房屋补贴、贷款贴息、争创名牌奖励等鼓励和促进区域内民营总部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 支持新设立或新迁入石景山区民营总部企业的发展
(一)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石景山区并在石景山区生产经营的民营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50万元人民币;补助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二)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民营总部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其对入区财政贡献额的40%提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其对区财政贡献额的45%提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其对区财政贡献额的50%提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企一策”。
(三)对新引进的民营企业总部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购买办公用房并经营生产的可以享受房屋补助。其中,新购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补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补助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享受上述补助的民营总部,5年内不得对外出售、出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缴其已经获得的补助。
(四)对新引进的民营总部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两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0.5元租金补助。享受期间,不得将自用办公用-3-
房出租、转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的,退还已经获得的补助。
(五)购买办公用房和租用办公用房享受房屋补助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建设的总部型企业不再享受购房和租房补助。
第六条 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贷款融资。对民营总部企业获得的自用扩大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后,可享受一次性补贴。自贷款之日起三年内给予50%的贴息,每年不超过50万元,连续三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落户石景山区三年以上并快速发展的民营总部企业。对本办法出台前已在我区设立的民营总部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比照上述新引进民营总部企业的相应条款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八条 鼓励楼宇业主创造“总部楼”、打造“亿元楼”。楼宇业主吸引民营总部型企业,以单体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年入区财政贡献额1亿元(含)以上的,经区政府批准,给予楼宇业主一定的奖励。
第三章 民营总部企业的评比与奖励
第九条 成立民营总部企业家俱乐部,支持组建民营总部企业协会。不定期组织民营总部企业进行项目推介、政企互动,为企业发展搭建交流、商机互动平台。
第十条 对进入全国企业500强或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前500名的民营总部企业,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一次性奖-4-
励,标准为企业获得资格的当年对区财政贡献额的1%,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第十一条 开展评选“石景山区十佳民营总部企业”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对获得“石景山区十佳民营总部企业”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鼓励民营总部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民营总部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 鼓励民营总部企业上市融资。对民营总部企业上市成功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第四章 政府服务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民营总部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满足民营总部企业的办公用地需求。
第十五条 经认定的民营总部企业,可直接办理石景山区CRD绿卡,与持卡企业享受同等的“绿色通道服务”。民营总部企业的项目直接纳入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工商注册可享受《石景山区重点企业个性化服务办法》(石政办发[2009]48号)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民营总部企业管理人员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手续,为其家属、子女办理随迁手续、提供区内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其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所包括的财税扶持政策与其它区政府发布的财税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十八条其它类型总部型企业经区招商办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
三年。
4.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局工作有效运转,根据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班领导值班要求
带班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履行好带班期间的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重大问题或难以协调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要求
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制定值班计划,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严格按照局作息时间值班,并提前15分钟到岗,晚上值班时间为19:30—21:30,非常时期按要求进行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传达室值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长时间回到自己办公室。
(三)恶劣天气、夏季防汛等其他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安排24小时值班。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值班领导。
(五)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空岗现象。
(六)值班人员与门卫共同负责,保护好局内财物安全,并保持好传达室内外卫生整洁。
三、驾驶员值班要求
驾驶员值班车辆由带班领导负责调度,白天必须按照作息时间到岗到位,晚上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四、门卫人员值班要求
(一)正常工作日白天必须确保2人同时值班,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可上岗1人值班。
(二)工作日时间,轮流在办公大厅值班,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对找各科室、单位办事的外来人员,负责告知所在科室、单位;对找各位副职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有关领导,并告知领导办公室所在位置;对找局主要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公室主任进行预约,预约后由办公室人员陪同到主要领导办公室。
(三)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在传达室值班。
(四)在大厅值期间,需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
(五)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空岗现象。
(六)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与值班人员共同负责,保护好局内财物安全,并保持好传达室内外卫生整洁。
5.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五
浦府〔2011〕15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各有关单位:
总部经济是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在产业带动、人才集聚、技术创新和要素集聚辐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促进浦东服务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完善浦东发展总部经济的经营环境,发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制度优势,抓住跨国公司全球资源整合的机遇,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浦东设立投资、管理、研发、营运、产品服务、结算等中心,不断提升跨国公司管理运营能级,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会同上海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提出推动浦东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国际贸易功能
(一)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开展进出口业务。进一步优化区域通关“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作业模式,探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属地实施集中申报、集中监管、集中收付汇的新模式。完善检验检疫全国直通放行新举措,研究试行区域通报通放新模式。
二、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优化统一管理功能
(二)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投资子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对集中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海关根据企业申请,对总部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后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探索建立总部与所投资子公司的信用关联、风险统筹的信用评级机制,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地区总部及其投资管理子公司按信用等级和管理水平进行分类管理。
三、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挥资金结算功能
(三)深化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中管理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作和管理。
(四)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手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服务功能的发挥。
四、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服务贸易等新兴业务
(五)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全球产品服务、检测、研发、数据处理等服务贸易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浦东投资设立检验鉴定机构,增强总部研发服务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入境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试点办法,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入境生物材料通关速度。
五、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浦东集聚发展
(六)新区政府继续加大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扶持力度,促进总部能级提升和持续发展,鼓励总部规模做大、功能做强、模式创新。对新设总部保持“十一五”期间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存量总部企业延续政策鼓励,对不同能级、不同模式的总部进行针对性扶持。
六、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高端人才
(七)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人才根据其对新区的贡献程度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海外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提供一定的补贴。
(八)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外籍法定代表人,以及高层次管理人员和高端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
(九)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参与人才公寓建设,优先安排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人才入住。
七、加快总部基地建设
(十)浦东新区按照“7+1”功能区域打造一批规模能级不同、产业特色明显、配套服务完善的总部企业基地,引导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发展。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参与总部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八、加强战略合作和集成服务
(十一)新区政府加强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战略合作,构建政企对话沟通平台,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参与浦东重大工程建设、公共服务产品采购,参与浦东发展战略和重要政策的决策咨询。
(十二)推动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和专业服务力度。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专家提供就医、子女入学入园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上 海 海 关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6.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六
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随着我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建设的不断推进,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急需加强。为了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运行,提高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我公司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分调研,根据有关技术规程和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严格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知公司生产技术部,以便及时修订,进一步完善。
附:《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
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范
(试行)
榆林电力分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
目 录
前言...............................................................................................................................1 1.总则..............................................................................................................................2 2.管理模式......................................................................................................................2 2.1运行模式....................................................................................................................2 2.2调度管理模式............................................................................................................2 3.职责划分......................................................................................................................3 3.1集控中心职责............................................................................................................3 3.2操作队职责................................................................................................................4 4.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5 4.1岗位设置....................................................................................................................5 4.2岗位职责....................................................................................................................5 5.运行管理....................................................................................................................16 5.1集控运行管理..........................................................................................................16 5.2值班制度..................................................................................................................17 5.3交接班制度..............................................................................................................18 5.4监视巡检制度..........................................................................................................20 5.5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22 5.6无人值班变电站特殊状态管理..............................................................................23 6.安全管理....................................................................................................................24 6.1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24 6.2倒闸操作管理..........................................................................................................25 6.3工作票管理..............................................................................................................26 6.4消防管理..................................................................................................................27 6.5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保卫......................................................................................27 6.6安全工器具管理......................................................................................................27 6.7防小动物事故管理..................................................................................................28 6.8防误闭锁装置管理..................................................................................................28
7.巡检车辆管理............................................................................................................29 8.技术资料管理............................................................................................................29 8.1 应具备的规程及资料.............................................................................................29 8.2 运行档案管理.........................................................................................................31 8.3 图纸、图表管理...................................................................................................32 8.4 记录管理...............................................................................................................33 9.设备管理....................................................................................................................34 9.1缺陷管理..................................................................................................................34 9.2 设备维护管理.......................................................................................................35 9.3 设备台帐管理.......................................................................................................35 10.岗位技术培训............................................................................................................35 10.1培训的一般规定....................................................................................................35 10.2培训标准................................................................................................................36 11.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37
-2-
前言
按照榆林电力分公司变电站无人值班集控运行规划,榆林电网系统内的变电站将逐步从有人值班运行向无人值班集控运行管理模式转变。为保证良好生产秩序,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及操作队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榆林电力分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操作队运行管理的准则,包括:岗位职责、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管理、车辆管理等。
起草单位:榆林电力分公司变电运行处 起草人:张修权
审核:康珲
巩尚宏 审定:张锋 批准:
1.总则
1.1 为了规范榆林电网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生产管理,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结合榆林电力分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1.3 本规范制定了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模式,集控中心及操作队的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规范。
2.管理模式
2.1运行模式
2.1.1 榆林地方电网当前实施无人值班的110KV变电站采用集中监控,集中巡检,即集控中心+操作队的模式。
2.1.2 集控中心、操作队在行政管理上隶属于变电运行处。2.1.3 集控中心实行全日值班制,按照“四值三运转”轮流值班 2.1.4 操作队下设操作班、维护检修班、设备巡视班。操作队的三个班组值班,一个班组休班,按照“四班三运转”方式轮流值班。2.2调度管理模式
2.2.1 在运行操作方面,集控中心和操作队隶属相应调度的管理。2.2.2 调度关系
2.2.2.1 调度的操作指令由集控中心远方操作和操作队现场操作共同承担。
2.2.2.2 各级调度对无人值班站的操作指令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到集控中心、操作队基地或无人值班站现场。
2.2.2.3 若一个操作任务必须有现场操作步骤且不需要其它变电站操作配合时,应将该任务全部指令下达至操作队操作。
2.2.2.4 对于限电、接地推拉、电容器投退、保护软压板投退、断路器的单一操作,由值班调度直接下令至集控中心进行遥控操作。2.2.2.5 因集控中心与受控站通信通道中断等原因,临时需要现场操作时,由调度直接下达操作预令至操作队基地。操作队接受调度预令后赴变电站,操作队运行人员到达现场做好操作准备后,及时与调度、集控中心联系,接受并执行调度正式操作命令。现场操作完毕后汇报调度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集控中心。
3.职责划分
3.1集控中心职责
3.1.1 负责监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各种有关记录。3.1.2接受各级调度指令,根据调度指令对所辖变电站进行单一远方遥控操作、事故处理。
3.1.3 发现无人值班站事故或异常时,应立即向调度及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调度指令做相应的应急处理,如远方遥控开关隔离故障点等操作。必要时通知相关操作队到现场检查和处理故障,并将现场检查、处理结果和监控信息结果进行核对,汇总后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有关部门。
3.1.4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电压、无功监视,按照调度指令进行远方调控。
3.1.5 定期和及时对所监控的各变电站进行运行分析。
3.1.6 无人值班变电站新建、扩建、改造及设备检修后,协同现场进行相关验收工作。
3.1.7 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现场设备缺陷情况。
3.1.8 必要时向操作队通知各站运行方式变化、异常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3.2操作队职责
操作班:主要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倒闸操作、事故障碍及异常处理等工作,并承担操作队基地的值班工作。
维护班:主要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等运行维护工作,处理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缺陷。特殊情况下兼职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
巡视班:主要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接点测温等工作,特殊情况下兼职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3.2.1 负责所辖无人值班站设备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定期及特殊巡视巡检、定期试验轮换,按照调度指令进行事故及异常处理等工作。3.2.2 对于调度下达的操作任务,负责所辖变电站现场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实施和履行工作票相关手续的工作。
3.2.3 负责及时将所辖无人值班站内设备缺陷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3.2.4 在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完毕后,与集控中心当值人员核对现场运行方式及确认监测信号正常。
3.2.5 参加无人值班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验收,做好生产准备和现场规程的编写工作。
3.2.6 负责管理维护管辖无人值班站的设备台帐、图纸资料等技术档案。
3.2.7 负责无人值班站的工器具、仪表、钥匙、材料物品、消防及安防设施的管理维护。
3.2.8 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文明生产工作。3.2.9 负责巡检操作车辆的日常管理和一般性维护。
3.2.10 保电时段、恶劣气候、集控通信中断等情况下,必要时由分公司生产主管部门下令,承担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监控工作,即转有人值守。
4.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4.1岗位设置
4.1.1 集控中心岗位设臵:班长、副班长(兼技安员)、值班长、值班员。
4.1.2 操作队岗位设臵: 队长、副队长、班长、工作负责人、值班员、驾驶员(兼职)。4.2岗位职责
4.1.1 集控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4.1.1.1 班长岗位职责
1)班长是集控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控中心的安全经济运行等生产活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组织本站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做好政治思想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3)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流表并督促执行。完成上级布臵的其他工作。负责和组织各种总结、报表的按时填报。
4)负责审阅检查各种记录。5)负责组织安全活动和运行分析。
6)参与所辖变电站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主持本集控中心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提出反事故措施和方案。
7)组织特殊状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
8)组织或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4.1.1.2 副班长(兼技安员)职责
1)副班长是集控中心的安全和技术负责人,对本集控中心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协助班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完成班长指定的工作,班长不在时履行班长职责。
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3)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组织完成设备评价工作。
4)负责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5)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6)编制培训计划,完成本集控中心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监督贯彻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站内的安全活动及分析站内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8)参与事故障碍、重大异常情况调查,编写事故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9)协助班长组织本集控中心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及预控等工作。4.1.1.3 值班长职责
1)值班长在集控中心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当值的全面工作,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值安全运行的负责人。
2)全面负责本值运行管理工作,包括遥控操作、巡视检查、异常控制、事故处理等日常运行工作。
3)组织当班的事故预想、运行分析、各种危险点预控以及当班培训等工作。
4)负责审查当班的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
5)组织、协调、指挥本班人员协同现场操作队员执行各级调度的操作指令。
6)负责组织编写本值出现的事故经过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7)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4.1.1.4 值班员岗位职责
1)协助当值值班长完成本值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负荷变化及各种信号情况,做好有关记录。
3)在值班长监护下按照调度命令执行所辖变电站远方控制操作、异常控制和事故处理。需要时,向相关操作队转达并做好记录。
4)负责填写当值运行日志等有关记录。
5)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
6)负责档案资料管理。
7)负责集控中心各种工器具、办公用品、消防用具等物品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4.1.2 操作队人员岗位职责 4.1.2.1 队长职责
1)队长是操作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变电变电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操作队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变电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班组建设和文明生产、培训工作、后勤管理(含设备维护、环境维护、车辆管理、门卫保安)等各项工作。
2)组织本队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做好本队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关心员工生活,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3)负责本队的人事管理;根据人员素质情况合理安排各值人员,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队的绩效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配;对本队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有权向变电处建议选聘、解聘本队成员。
4)领导全站人员贯彻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开展季节性安全大
检查、安全性评估、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以及开展状态检修设备状态评价等工作。
5)负责或组织编写、修订、审核操作队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场运行规程及现场应急处臵方案,建立、健全操作队管理制度。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全站人员严格执行。负责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有权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操作队人员进行制止和考核。有权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进行制止并向变电处领导反映。
6)参与所辖变电站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主持本队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提出反事故措施和方案,并认真执行。
7)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落实执行;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8)经常性参加所辖变电站的巡视检查工作,查阅有关记录,及时掌握各站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设备安全运行工作。组织并参加各类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和值班工作。
9)组织新、扩、改建设备生产准备,并组织、参与验收。10)组织特殊状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较大的停送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并现场把关。
11)检查两票、三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的执行情况。12)异常及事故时,协助值班人员进行异常及事故处理,必要时亲自负责处理。有权根据需要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异常、事故处理和操作。操作或异常、事故处理中,有权立即停止当值不能胜任工作的
运行人员的工作,事后向上级汇报。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13)负责对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与安排,并监督完成。
14)负责组织完成部门领导和专责交办的其它工作。
15)负责本队的交通安全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并确保生产用车。4.1.2.2 副队长职责
1)协助操作队队长工作,完成队长指定的工作,操作队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岗位职责,行使队长职权。
2)负责组织编写现场运行规程、事故处理预案,并对其正确性和修订的及时性负责。
3)负责主持每月一次的运行分析会,做好本队月度运行分析工作,对本队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负责不定期组织开展运行专题分析活动,做好操作队设备运行情况分析和总结,并上报变电处。
4)督促生产、修试、技改、更新等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并督促消缺。
5)负责审核所辖各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评级、评价工作。6)负责审核所辖各变电站状态检修的设备评价工作。
7)负责审核所辖各变电站可靠性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并督促及时上报。
8)负责审核操作队及所辖各变电站报表的填报工作,对报表数据 的正确性负责。
9)参与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验收和投运工作。10)定期组织操作队人员熟悉变电站运行设备。
11)负责本队工作记录、图纸、图表的建立和更新,确保正确可用。
12)负责本队各生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正常可用。4.1.2.3 技安员(兼职)职责
1)操作队安全员是本操作队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在操作队队长和副队长的直接领导下,分管安全管理工作。队长、副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岗位职责,行使队长职权。
2)经常深入所辖各变电站,掌握设备及人员方面的情况,检查并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提出反事故措施,并参加现场安全监督。
3)组织操作队的安全活动,分析站内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对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小结,并上报变电处。
4)负责建立、健全操作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监督本站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对“两票三制”执行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违反各项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考核。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5)负责操作队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负责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安全文件并结合本站实际贯彻落实、督促执行。
6)负责编制、落实操作队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现场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情况,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7)参与新、扩、改建设备的生产准备及验收工作,把关新、扩、改建设备投运前的安全问题。
8)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等工作。
9)负责完成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对报表数据的正确性负责。负责做好操作队的安全生产分析和工作总结。
10)负责所辖各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标识、消防系统(器材),安防系统(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配臵齐全,正常可用。
11)负责所辖各变电站防误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防误系统(设备)正常可用。
12)参加所辖各变电站的事故、障碍和异常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制订或落实操作队反事故安全及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13)经常性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查阅各种工作记录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了解生产运行情况。
14)异常及事故时,协助值班人员进行异常、事故处理,必要时亲自负责处理或现场监护。操作或异常、事故处理中,有权立即停止当值不能胜任工作的运行人员的工作,事后必须向队长及上级汇报。
15)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现场监督到位。遇到较大的停送电和较复杂操作,协助队长或副队长做好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护,确保安全措施完整,操作正确无误。
16)对本站人员的各项考核、奖惩、分配有建议权。对本站人员的岗位晋升有建议权。对本站人员的排班有建议权。
17)负责编写、修订典型操作票、典型工作票,并对其正确性和修订的及时性负责;定期组织安全运行分析会,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8)编制本站的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人员培训档案及个人安全档案。
19)定期监督性巡视,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并督促消缺。
20)完成本站交通安全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1)完成本站安全技术交底,应急物资,两票审核,急救箱药品配臵、管理。4.1.2.4 班长职责
1)全面负责本值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是本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好运行管理工作,保障管辖变电站安全运行。完成上级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
3)接受调度指令,审查操作票,担当操作监护人或操作人,对当值两票的正确性以及当值实施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4)组织本值完成设备巡视巡检、维护等周期性工作。5)组织当值人员对管辖变电站的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6)检查当值运行日志及相关记录的填写,搞好交接班工作。7)掌握管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状况及缺陷情况。8)编写本值出现的事故经过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9)组织本值人员参加设备的检修、基建、改扩建工程的验收工作。10)组织本值搞好管辖变电站的文明生产。
11)负责安排巡检操作车辆的使用,监管车辆日常维护。4.1.2.5 工作负责人职责
1)在班长的领导下,完成当班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班长搞好本值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接受调度指令,审查或填写操作票,担当操作监护人或操作人,正确履行工作票。
3)审查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按照工作票要求正确布臵现场安全措施,负责修试设备的验收工作。
4)完成设备定期切换、设备维护及周期性工作。
5)配合监控站进行现场设备的保护传动、综合自动化系统信息上传等验收工作。
6)保管好各种工器具、仪表、钥匙及携带的各种记录。7)审核现场各种检修工作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4.1.2.6 队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各项规程以及
现场运行规程。值班员受班长的领导,协助班长完成当班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工作负责人布臵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和设备验收工作。3)当值期间,在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完成本值内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设备巡视、设备定期试验轮换、事故及异常处理等工作。担任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的操作人,负责操作票的填写或自审,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对操作的正确执行负责。发生事故或异常时,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必要的记录和检查,在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异常处理操作,并对事故、异常处理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4)填写有关记录,整理有关资料。
5)协助班长或工作负责人做好设备切换、维护和巡视巡检工作。6)完成本值计划工作、例行工作和队长、班长布臵的其他工作。7)在工作负责人的安排下担任工作许可人,组织实施现场的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手续;工作结束时参加验收工作。
8)掌握所辖各站主要电气设备的状况、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装臵及自动装臵的运行情况;巡视发现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紧急、重要缺陷时以及调度、集控中心通知的异常、事故情况时,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
9)完成本值相关工作记录的填写,确保各项工作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抄录当值内的各种运行报表数据,对抄录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10)在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无人值班变电站内所发生 的设备异常或事故;负责现场设备故障后的隔离及抢修准备工作。
11)负责监督现场图纸、资料、规程、文件及工作记录的定臵存放工作。
12)积极参加站内的各项活动、安全学习、现场技术培训工作和运行分析工作。
13)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14)完成工作负责人、站内管理人员及上级分配的临时任务。15)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对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4.1.2.7 驾驶员(兼职)岗位职责
1)接受当值班长的领导,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
2)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和本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不准私自出车。
3)负责车辆交接,并负责检查车辆,做好车辆交接记录。4)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持当值期间车况良好和清洁。保管好随车安全工具、常用工具及备品备件。
5.运行管理
5.1集控运行管理
2.1.1 集控中心对各无人值班站实行监控。
2.1.2 集控中心应实现档案资料、设备缺陷管理等的微机化。2.1.3 当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发现或得知有无人值班站发生事故、重大异常、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的重大影响、监控设备通讯中断等情况
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和主管部门,并通知相关操作队。
2.1.4 集控中心的行政及专业管理隶属于变电运行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听从调度指挥。
2.1.5 集控设备不得安装与生产运行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与运行无关的工作。
2.1.6 外来人员不经当班人员许可,不准进入集控室。5.2值班制度
5.2.1 集控中心值班制度
5.2.1.1 集控中心值班表由班长编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上班,应经班长同意后由同级岗位人员代班。5.2.1.2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5.2.1.3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脱岗,不得擅自离开,如因故需要离开,须经班长批准,并有适当人员替班,将各项工作及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2.1.4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值班岗位标志。5.2.1.5 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应保证精神状态良好不准做与工作无关得事情。
5.2.1.6 当值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并妥善保管,作好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5.2.1.7 当值期间应保持监控大厅、值班室、休息室等整洁。5.2.2 操作队值班制度
5.2.2.1 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岗位标志。
5.2.2.2 操作队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所辖变电站的倒闸操作、设备定期巡视检查、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办理工作票、事故和异常的检查处理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变电站文明生产等工作。
5.2.2.3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不应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5.2.2.4 无现场工作时,当值人员应在操作队基地。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5.2.2.5 非操作队人员不经当值人员许可,不能随便进入操作队基地。5.2.2.6 操作队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5.2.2.7 操作队人员饮酒后严禁担任值班工作,值班期间严禁饮酒。5.3交接班制度 5.3.1 集控交接班制度
5.3.1.1 运行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5.3.1.2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进入集控室,在集控机前履行交接班手续。
5.3.1.3 遇有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交接班应延迟进行。5.3.1.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
5.3.1.5 完成交接手续后,交接班人员应签名。5.3.1.6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1)所辖各站的运行方式、系统潮流、负荷情况、值班日志等。2)接班人员未当值期间的主要运行工作情况。3)倒闸操作执行情况及未完成的操作任务。4)当班办理工作票情况,交接时执行中的工作票。5)所辖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运行情况。6)各站设备缺陷、异常运行、事故处理情况。7)继电保护、自动装臵的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8)上级有关通知、指令等。
9)当值记录、相关技术资料、各种文件完整齐全,定臵存放。10)集控系统运行情况。11)生产办公场所环境应整洁。5.3.2 操作队交接班制度
5.3.2.1 操作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手续需在操作队基地履行,办理完交接班手续之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5.3.2.2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操作队基地。
5.3.2.3 遇有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交接班应推延进行。
5.3.2.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
5.3.2.5 完成交接手续后,交接班人员应签名。5.3.2.6 交接班主要内容:
1)接班人员未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 2)所辖各变电站的运行情况及运行方式; 3)倒闸操作执行情况及未完成的操作任务;
4)执行中和未许可的工作票办理情况; 5)设备缺陷和异常及处理情况; 6)使用中的接地线(地刀)及装设地点; 7)继电保护、自动装臵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8)安全工具、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工具、仪表、钥匙等使用情况;
9)记录、图纸、规程、技术资料使用和变动情况; 10)微机闭锁系统工作情况;
11)上级有关通知、指令、工作任务等情况; 12)通信工具、巡检操作车的情况; 13)生产办公场所、室内外卫生情况。
5.3.2.7 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逐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员按交接班内容逐项检查确认。交接内容完成,双方签名后方告交接班结束。
5.4监视巡检制度 5.4.1 集控监视检查
5.4.1.1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定期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监视检查。5.4.1.2 监视中发现设备异常告警时,及时通知操作队并汇报相关单位。
5.4.1.3 集控系统巡视内容包括:
1)无人值班变电站一次接线图各电压等级的母线电压、各进出线的电流、电压、有无功显示值;主变档位;开关、刀闸的运行位臵;有关设备测控及机构的远方就地转换把手位臵;主变温度等。
2)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通讯通道状况。
3)无人值班变电站光字牌。4)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电压棒图。5)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报文信息。
6)无人值班变电站交直流、设备单元的运行状况。5.4.1.4 遇有下列情况,应根据需要监盘值班。
1)大风、雷雨、冰雹、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2)特殊运行方式下; 3)设备异常及事故情况下; 4)重要保电工作期间;
5)新设备试运行期间或重大设备变动后; 6)高峰负荷时。
5.4.1.5 集控系统因故退出运行或收不到变电站远动信息、遥视系统失灵时,应通知操作队增加到现场巡视次数。5.4.2 操作队巡检
5.4.2.1 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正常巡检每10天1次。5.4.2.2 无人值班变电站夜巡每10天1次。
5.4.2.3 特巡根据天气、负荷情况及设备健康状况和其他特殊要求进行。
5.4.2.4 现场巡视巡检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进行,不得漏巡漏检。5.4.2.5 对巡视巡检发现设备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并做相应处理。
5.4.2.6 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处理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再继续巡视。5.4.2.7 巡检应填写现场巡视记录及值班记录。5.4.2.8 现场巡检的内容如下:
1)一、二次运行设备运行情况。
2)综自系统、保护设备、通信设备运行情况。3)低压交、直流及照明系统运行情况。4)防误闭锁装臵运行情况。5)遥视设备、安防设备运行情况。6)房屋渗漏情况及门窗关闭情况。7)各种工器具、安全工具、钥匙完好情况。8)防火、防盗、防小动物设施情况
5.4.2.9 下列情况应增加巡检次数,必要时进行特殊巡视巡检。
1)大风、雷雨、冰雪、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 2)出现汛情、高峰负荷; 3)特殊运行方式;
4)设备存在重大缺陷、过负荷、出现接地、以及频繁报出设备异常信号时;
5)法定节假日、重要保电任务时;
6)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因设备原因不能正常监视的变电站。5.5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5.5.1 事故及异常处理应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5.5.2 监控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及事故时,应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和主管部门,并通知操作队。
5.5.3 设备异常及事故时,操作队接到集控中心通知,应迅速赶赴现场检查处理。操作队现场检查完毕,将检查情况向调度汇报并通知集控中心。
5.5.4 解救触电人员、隔离故障设备等特殊情况下,集控中心和操作
队可不待调度指令,依据现场运行规程或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即可自行操作,将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但过后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和主管部门。
5.5.5 特殊情况下,集控中心和操作队所自行进行的操作,事后应及时相互通知。
5.5.6 对于10kv电压等级的线路,跳闸后重合闸动作不成功时,先由线路管辖调度通知线路维护单位巡线。若经检查线路确无故障,由调度下令至集控中心遥控试送开关,若试送失败,操作队应到现场配合检查变电站内相关设备。5.6无人值班变电站特殊状态管理
5.6.1 发生事故、重大异常、防汛、火灾、水灾、地震、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重要保电任务、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中断等情况都视为特殊状态。
5.6.2 当操作队人员得知无人值班站发生特殊状态时,应立即向操作队队长、集控中心和上一级领导汇报。操作队队长是特殊状态处理的现场指挥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人员实施。力量不足时应立即汇报上一级领导请求支援。
5.6.3 发生特殊状态,操作队应立即派胜任的人员前往,必要时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
5.6.4 当特殊状态处理告一段落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集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安全管理
6.1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
6.1.1 集控中心和操作队每年应制订安全管理目标,并提出实现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按期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1.2 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写出自查总结报告。对于自查和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6.1.3 每周应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每月一次综合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应做好记录,集控班长、操作队长每月定期审查。
6.1.4 对无人值班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6.1.5 集控中心应根据电网及变电站接线、设备情况组织运行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6.1.6 安全活动、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如下:
1)分析发现的异常、障碍和事故。2)对存在的不安全现象进行分析。3)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分析。4)学习上级事故通报和有关安全文件。5)两票执行情况。
6)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结合季节特点和设备状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7)操作队的车辆及运行状况。
6.2倒闸操作管理
6.2.1 倒闸操作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各级《调度规程》等相关运行管理规定。
6.2.2 集控和操作队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和操作计划时,应进行复诵、核对,同时做好记录。
6.2.3 集控中心可按照调度指令进行部分设备的遥控操作,操作完毕后,立即将执行情况汇报调度,并将设备运行方式变化情况通知操作队。集控中心的“遥控”、“遥调”操作至少应有两名监控人员进行,一名监护,一名执行操作。
6.2.4 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正常执行遥控操作时,应汇报调度,由调度下令到操作队进行现场操作。
6.2.5 计划内现场倒闸操作必须按生产检修计划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操作队人员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6.2.6 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备应臵于“远控”状态。设备停电检修时,由现场操作人员将需操作的设备臵于“就地”状态,检修结束后,将“远控/就地”开关切至“远控”位臵。
6.2.7 设备处于冷备用或检修状态时,“远控/就地”开关应位于“就地”位臵。
6.2.8 设备停电检修过程中,集控中心需做“远控”试验时,应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并与现场操作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试验结束后,立即将“远控/就地”开关恢复至“就地”位臵。
6.2.9 现场处理事故时,操作人员应将“远控/就地”开关切至“就地”位臵,按调度命令执行。6.2.10 操作人员到达现场操作前,应先与集控中心沟通,同时必须做好禁止集控中心遥控操作该站相关设备的措施。集控中心运行人
员在得知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有操作时,必须做好禁止集控中心遥控操作该无人值班站相关设备的措施。
6.2.11 操作人员到达现场,要及时与调度联系,接受调度正式操作指令,经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6.2.12 现场有操作时,集控中心运行人员若发现疑问应立即告知现场操作队人员,并终止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现场操作,排除疑问后方可继续。6.2.13 现场操作完毕向调度汇报并通知集控中心。并配合集控中心核对运行方式、保护及自动装臵投退方式、设备位臵状态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等。
6.2.14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收到操作队操作情况的通报后,应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核对保护及自动装臵投退方式等,并做好有关记录。6.3工作票管理
6.3.1 工作票的填写和履行,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两票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禁无票或不经许可进入现场工作。
6.3.2 在集控中心相关设备上工作时,均需办理工作票。6.3.3 操作队负责所辖变电站现场工作的工作票办理手续。6.3.4 对于计划检修的一、二次工作,工作单位必须在工作的前一日十二时前向操作队申请工作票,否则操作队有权拒绝受理工作。6.3.5 对于临时及应急抢修工作,工作单位应在出发前电话通知操作队,双方约好时间到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6.3.6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工作票办理相关的手续。
6.3.7 现场工作票许可和结束时,操作队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并通知集
控中心。
6.3.8 工作票的其他规定和工作票的管理,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分公司《两票考核管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6.4消防管理
6.4.1 无人值班变电站及集控中心应配备数量足够且有效的消防器材并放臵在固定地点,相关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6.4.2 消防设备、器材应建立台账等技术资料。
6.4.3 消防设施及器材必须列入周期维护,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6.4.4 集控中心和操作队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和报警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演习。6.4.5 操作队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电缆沟、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孔洞封堵严密并保持清洁。电缆沟盖板整齐完好,防火墙设臵符合上级规定。6.5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保卫
6.5.1 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大门正常情况下应关闭并上锁。
6.5.2 有守卫人员的变电站应完善变电站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因工作需要进入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相关人员应事先与操作队联系,必须凭工作票等有效证件,经核实后方可进入,人员出入应进行登记。6.5.3 变电站安防及遥视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其完好。6.5.4 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等保电期间,应加强变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6.6安全工器具管理
6.6.1 无人值守变电站应配备数量足够且有效的安全、操作工器具并放臵在固定地点; 相关运行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操作工器具。
6.6.2 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必须建立清册,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器具必须标明电压等级、试验日期。6.6.3 变电站安全工具柜应有必要的通风、防潮措施,防止安全工具受潮、损坏。
6.6.4 各种安全警示牌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保持种类齐全满足工作需要。
6.6.5 车载流动使用的安全工具,应保持种类齐全、性能良好,应防止碰撞、挤压造成的损坏。6.7防小动物事故管理
6.7.1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有防小动物措施,操作队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7.2 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要随手把门关好。6.7.3 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应及时堵好。
6.7.4 各设备室严禁存放粮食和食物。
6.7.5 各设备室应放臵适量的灭鼠药物和捕鼠器械,并安装防鼠档板。6.8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6.8.1 防误闭锁装臵的缺陷管理,与主设备相同。
6.8.2 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臵应定期进行巡视、维护、检修等工作。6.8.3 防误装臵解锁钥匙应封存管理并放臵在固定地点,每次使用应符合审核批准手续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6.8.4 停用防误闭锁装臵,应经上级部门领导批准。短时间退出微机防误闭锁装臵,应经队长批准,并加强监督工作。6.8.5 微机防误闭锁装臵及其附属设备严禁它用。
6.8.6 在下列情况下经队长同意可以使用万能(解锁)钥匙:
1)事故处理必要时;
2)停电检修设备时,在检修中进行操作试验;
3)因检修试验工作需要打开网门及固定遮栏门,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带电测试时;
4)防误闭锁装臵有故障时; 5)维护防误闭锁装臵时。
7.巡检车辆管理
7.1 操作队队长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兼职司机负责驾驶和养护工作。7.2 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活动,对驾驶员的违章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7.3 操作队巡检车辆应配臵两套钥匙,一套按值移交,另—套由队长管理。
7.4 操作队巡检车严禁外停、外借、挪作他用。
7.5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禁止利用车辆进行学习驾驶,严禁任何人员在变电站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8.技术资料管理
8.1 应具备的规程及资料
8.1.1 集控中心应具备的规程及资料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2)《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反事故措施纲要》 4)《防止电力设备重大事故的十五点重要要求》 5)地电公司《变电运行规程汇编》
6)榆林供电局《输变电设备评级标准》(试行)
7)榆林电力分公司《35-110kv送变电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规定》
8)榆林供电局《两票考核管理规定》(试行)9)榆林供电局安全文件汇编 10)《变电站现场运行管理规程》 11)各级调度规程
12)《榆林供电局无功电压运行管理规定》 13)管辖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14)上级下发的相关技术及管理文件。8.1.2 操作队应具备的规程及资料
1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6)《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反事故措施纲要》 17)《防止电力设备重大事故的十五点重要要求》 18)地电公司《变电运行规程汇编》
19)地电公司《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及实施细则 20)榆林供电局《输变电设备评级标准》(试行)
21)榆林电力分公司《35-110kv送变电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规定》
22)榆林供电局《两票考核管理规定》(试行)23)榆林供电局安全文件汇编 24)《变电站现场运行管理规程》 25)各级《调度规程》
26)《榆林供电局无功电压运行管理规定》 27)《高压配电网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分界点规定》 28)《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规定》
29)《榆林供电局交联聚乙烯电缆安装、运行、检修规范》 30)《直流电源设备选型、验收、运行、维护细则》 31)管辖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32)上级下发的相关技术及管理文件。8.2 运行档案管理
8.2.1 集控中心和操作队应有资料室,统一管理各种档案。8.2.2 运行档案分为原始资料档案、运行单元档案、运行综合档案和个人技术培训档案。
8.2.3 操作队建立和管理所辖变电站的原始资料档案、运行综合档案和本队个人技术培训档案。原始资料档案、包含管辖变电站的设备和监控系统的内容。
8.2.4 档案外借时,必须经批准并经登记。
8.2.5 无人变电站原始档案应长期保存,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说明书 2)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竣工图纸(安装单位移交,含基建和扩建)。4)安装记录及试验报告 5)基建的有关文件、协议 8.2.6 运行综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运行工作记录
2)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文件
3)无人值班变电站保护方案及定值变更通知单(符合现场实际)4)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5)二次设备工作记录 8.2.7 培训档案
1)各级培训工作计划 2)人员定岗或岗位调整通知等 3)人员的各种考试成绩表 8.3 图纸、图表管理
8.3.1 操作队基地应有的图纸:
1)管辖各变电站的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臵二次图纸(展开图、安装图、端子排图); 2)
管辖各变电站一次系统图; 3)
管辖各变电站继电保护配臵图; 4)
管辖各变电站的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5)
管辖各变电站直埋电力电缆敷设图; 6)
管辖各变电站接地装臵布臵图; 7)
管辖各变电站全站平面图; 8)
电网一次系统图; 9)
管辖各变电站直流系统图 10)管辖各变电站所用电系统图
11)管辖各变电站接地网布臵及防雷保护范围图 12)管辖各变电站消防设施布臵图 13)管辖各变电站的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 8.3.2 集控中心、操作队基地应有图表:
1)管辖变电站间隔最大允许电流表 2)管辖变电站巡视巡检路线图
3)有关调度人员名单、操作队、集控中心人员名单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 5)管辖变电站事故拉闸顺序表
6)各变电站各型开关允许事故开断次数表 7)按月编排的定期切换、试验、维护周期表 8)管辖各站设备主要运行参数表
9)无人值班变电站继电保护、自动装臵定值表 10)消防器材配臵表
11)紧急使用电话号码表(调度、消防、防汛、有关领导)以上图表可以电子文档保存。8.4 记录管理
8.4.1 集控中心应有以下记录:
1)运行值班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调度命令记录 4)设备缺陷记录 5)检修调试记录 6)开关事故跳闸记录 7)安全活动记录 8)反事故演习记录 9)运行分析记录 10)主变有载调压记录 8.4.2 操作队应有以下记录: 1)运行值班记录 2)设备巡视记录 3)设备缺陷记录 4)安全活动记录 5)反事故演习记录
6)运行分析记录 7)调度命令记录 8)开关事故跳闸记录 9)培训记录。
8.4.3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有如下记录:
1)蓄电池检查记录; 2)避雷器动作检查记录; 3)一次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4)二次设备检修调试记录 5)设备测温记录 6)调度命令记录 7)解锁钥匙使用记录 8)设备缺陷记录
9)防小动物措施检查记录。10)主变有载调压记录
9.设备管理
9.1缺陷管理
9.1.1 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应按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当设备出现异常运行状况,需要监控人员重点监视时,操作队人员应通知监控中心,监控人员应做好记录。
9.1.2 操作队发现、消除缺陷,应做好记录,若缺陷影响运行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及相关部门,通知集控中心,并做相应处理。
9.1.3 监控人员发现集控中心设备的缺陷影响运行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及相关部门。
9.1.4 对于监控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进行月度汇总分
析,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9.1.5 监控设备带重大及以上缺陷运行时,集控中心班长应及时组织专题分析,并制定跟踪措施进行监控、跟踪。
9.1.6 监控设备缺陷消除后,当值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做好记录及时注销。
9.2 设备维护管理
9.2.1 变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9.2.2 操作队对所辖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工作的内容,应按分公司设备维护分界点的相关规定执行。
9.2.3 操作队应制定所辖变电站设备的月度维护周期表。
9.2.4 设备导流接头应有温度监测手段和措施。无人值班变电站红外测温工作,应参照变电处红外测温有关规定执行。
9.2.5 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防污、防汛、迎峰等各项工作。9.2.6 变电站设备室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应运行良好。9.2.7 蓄电池应定期进行检查、清扫和维护。9.2.8 保护室的空调按运行设备进行维护管理。9.3 设备台帐管理
无人值班变电站投产、改、扩建或设备检修后应进行验收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并按期对设备台账进行更新。
10.岗位技术培训
10.1培训的一般规定
10.1.1 集控中心、操作队应根据分公司及变电处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要求,按期完成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培训计划,由班(队)长或技安员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10.1.2 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情况、倒闸操作技术、事故处理等内容。
10.1.3 集控中心、操作队人员必须通过变电运行专业培训和上岗考试合格后,方能担当相应岗位工作。
10.1.4 离岗三个月以上者,需经过培训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相应的岗位工作。10.2培训标准
10.2.1 掌握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臵情况,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注意事项。
10.2.2 掌握无人值守变电站的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
10.2.3 能审核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设备检修、试验记录,并能根据设备运行 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
10.2.4 掌握无人值守运行模式下相关调度、运行、安全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制度。
10.2.5 熟练掌握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现场运行规程,遇有扩建工程或设备变更时,能及时修改和补充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正确。
10.2.6 熟练掌握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倒闸操作技术,能正确执行操作程序,迅速、正确地完成各项倒闸操作任务,熟知每项操作的目的。10.2.7 无人值守变电站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和设备异常状态,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并能做到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
11.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
11.1 新建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投运前,集控中心应负责对集控系统变动情况进行验收,操作队负责现场设备验收。微机五防装臵随相应的设备验收。
11.2 无人值班变电站保护装臵、自动化系统、信号及开关传动,现场应与集控系统同步进行。集控中心负责集控系统信息、信号核对,并对遥控、遥调方面的传动进行验收。操作队负责本地信息传动验收。11.3 无人值班变电站遥视系统、安防系统的验收传动,现场应与集控中心配合进行。集控中心负责进行主站系统的信息、信号核对,并进行遥控方面的传动验收。操作队负责本地信息传动和验收。11.4 新设备启动及试运行
11.4.1 新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应先核对现场实际设备状态、集控系统显示的设备状态与试运行方案保持一致。
11.4.2 新设备试运行时,由操作队在现场进行试运行操作,集控中心人员必须严密监视相关设备运行信息。当集控中心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操作队,由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7.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七
各供电所: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乡镇供电所故障抢修、优质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请供电所做好节日值班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乡镇供电所所长要合理安排业务骨干牵头负责节日值班,确保故障抢修、营业售电工作正常开展,检查抢修备件是否充足,抢修车辆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巡视营业厅是否按时开关门,督导教育坐席人员规范服务用语和行为,确保群众满意。
二、提前对自助售电机、电费代售点等便民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和巡视检查,节日期间供电所值班人员每天都要与电费代售点电话联系,全面掌握辖区内电费代收点营业情况,并加强督导检查,保证用电客户便捷购电。
8.关于启用集团公司旗帜的通知 篇八
关于启用集团公司
旗帜标识提升企业新形象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公司旗帜标识是一个企业整体形象的外在表现,也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凝炼和升化。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树立公司新形象,使“大成建设”这个品牌更响亮、更形象、更具凝聚力和影响力,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启用集团公司旗帜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旗帜标识使用主体、范围
(一)使用主体
1、集团公司;
2、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与控股公司;
3、所属工程项目;
4、其他经授权许可使用旗帜的单位。
(二)使用范围
公司旗帜标识主要在下列需要显示、宣传集团公司形象的范围内使用:
1、生产、经营、办公、会议等公共场所;
2、集团公司报刊、网站等传播媒介;
3、事务性用品、礼品、纪念品、证章;
4、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运输工具、员工服装;
5、其他需要使用集团公司旗帜标识的范围。
二、相关要求
1、加强对公司旗帜标识的宣传推广。集团公司启用统一的旗帜是充分发挥企业文化无形资产价值,体现集团公司价值观,树立公司统一品牌,塑造集团公司新形象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做好集团公司形象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解集团旗帜的图样和内涵,引导大家以立足岗位、创业建功的实际行动为企业旗帜增光添彩。
2、加强对集团公司旗帜的日常管理。凡需在生产、经营、会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等处使用旗帜标识时,必须严格按统一标识的组合图样、色彩、比例及旗帜底色等规范使用,不得任意改换。
3、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和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环保旗和集团公司旗帜的设施(国旗旗杆高度为8——12米,环保旗和公司旗旗杆高度一致,应低于国旗50㎝,旗杆间距为2米,国旗居中)。工程项目负责人办公室和会议室必须摆放台面旗(国旗和公司旗),由工程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悬挂旗帜和台面旗由公司经理办公室统一提供,费用自理。
4、未经授权,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大成集团
旗帜标识
启用
通知
9.关于召开集团7月行政会议的通知 篇九
关于召开集团行政例会的相关通知
HR[2013]020
集团下属各分店:
为保证本次会议效果及会议质量,现将本次会议主题及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日上午9:30XX家具三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XXXXXXXX XXXXXXXXXX
三、会议主题:
1、集团下半工作研讨部署;
2、7月份店总绩效考核指标确定;
四、内容要求:
1、各店将参照会议主题做好发言准备工作;
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保证会议效果;
3、会议内容将形成会议决议下发落实执行,望引起重视。
特此通知
签发人:XXX
XXXXX国际酒店集团
10.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 篇十
关于加强值班费、加班费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学院的值班费及加班费的管理,根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教职工加班管理暂行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就加强值班费、加班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学院及相关处室值班费
学院值班按照确保工作需要、值班总量不增的原则进行安排,包括学院总值班及领导带班、保卫处值班、党政办公室值班、后勤管理处备班。
1、学院总值班及领导带班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白天及夜间各安排1人值班,领导带班1人,值班费为60元。
2、保卫处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分两个院(西院1人、院部及东院1人)安排值班,每天按2个班计算,每个班值班费60元。
3、党政办公室寒暑假及相关节假日白天安排行政人员1人、司机1人值班,值班费为60元。
4、后勤管理处寒暑假及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备班,西院安排管工和电工各一名、院部及东院安排管工和电工各一名。备班值班费为每天15元。
学院总值班及领导带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核算值班费,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其他处室值班由相应处室安排并核算值班费,按半年发放,于每年3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报人事处。
二、学院各处室加班费
学院各行政处室的加班从严控制,加班费按年实行包干,包干费数额按近三年平均加班量35%计算,加班费标准为每天60元。加班费包干数额最高为10000元(后勤管理处为20000元),最低为400元(两人及以下的处室为400元,两人以上的处室为600元)。各处室加班费包干数额见附表。
各处室年加班费不许超过包干数额。加班费按半年计算发放,于每年3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报人事处。
三、系部加班值班费
各系部加班值班费实行包干,在系部包干经费中列支。各系学生管理值班按照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安排,各系部加班从严控制,按照近三年加班费的35%测算核拨。各系学生管理夜间值班费为30元/晚,白天值班费为60元/天;系部加班费标准为60元/天。
根据系部值班加班工作需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作如下调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党团及学生活动费由原规定的:“各系在每年拨付23000元的基础上,按每生每年5元、每名教职工每人每年50元核拨”。修改为“各系在每年拨付30000元的基础上,按每生每年6元、每名教职工每人每年50元核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行政办公费由原规定的:“各系部按教职工数×150元+学生数×2元计算核拨”。修改为“各系部按教职工数×165元+学生数×2元计算核拨”。
学院各系部学生管理值班费、加班费的发放,要严格执行学院加班管理规定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各系学生管理值班费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履行完签字手续后报人事处;各系部加班费按半年计算发放,于每年3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报人事处。
【关于集团总部值班的通知】推荐阅读:
关于做好集团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11-09
关于调整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08-29
集团总部的管理职能08-02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0-20
集团总部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07-06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平稳实施总部机构09-29
关于三鹿集团案例的分析02-06
银监发[2006]9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08-10
集团公司法务部关于加强法务工作的建议02-10
关于公司领导值班通知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