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财政扶贫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思考(7篇)
1.关于完善财政扶贫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思考 篇一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及对策
徐晖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也越来越多,对促进和加强地方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通过近年来审计发现当前财政扶贫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实施;重资金,轻管理”,一些单位为了能够争取到专项资金,拼凑项目,致使项目缺乏可行性,造成项目实际建设期与计划不同步而难以执行,使“资金使用率、项目启动率、项目完成率” 偏低,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部分项目资金被滞留。项目资金基本上都是在下半年或年底才能到位,而此时农田水利、乡村修路、农村基础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已进入停工、停产的“冬眠”状态。因此,该项目只能等待第二年的春天以后才能进行,如果再碰到资金不足,项目有些调整,要经过重新审核、批准,故而出现了项目资金滞留问题,使扶贫资金投放与项目建设有些不相适应,形成生产旺季资金不足,生产“冬眠”期资金滞留,造成年末大量资金滞留各级财政和项目主管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央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
3、地方配套资金没全落实。由于我县是贫困县,当年的财力只能维持正常经费运转和保证人员工资,除少量的项目进行配套外,大部分项目配套资金未能落实。
4、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薄弱。有些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对完工项目不及时进行检查验收,致使用款单位钻空子挪用专项资金,项目完工后不作固定资产登记,产权、责任、利益不明晰,形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二、对上述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领导和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互应尽的职责、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地方财政部门在对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的同时,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增加本级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要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减少资金的损失浪费。
2、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选择、实施、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整过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减少运行成本。
3、加强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对财政扶贫的重点县和重点项目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实行全面监理和竣工审计,检查监理和项目执行人是否履行职责,督促资金按期到位,防止挤占挪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益。
(镇赉县审计局)
2.关于完善财政扶贫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思考 篇二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创新;管理和使用;效益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82-02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两年实现脱贫的目标,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迫切。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政策、切实改变贫困地区贫困落后面貌、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实现率先脱贫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现根据秦皇岛扶贫开发现状,借鉴各地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就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如下论述。
一、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工作现状
按照新的标准测算,秦皇岛市农村贫困人口在44万左右,其中,列入扶贫对象的达32.3万人,约占乡村总人口的16%。重点扶贫区域“一县两片”(89个村,青龙县50个村、卢龙县24个村、抚宁县15个村),)区域面积约占全市的60%以上。这些村致贫因素复杂,因灾、因病、因残、因老、缺劳、资源缺乏以及基础条件差等致贫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难度较大。秦皇岛市就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瞄准困难群体,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一县两片”实施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率先脱贫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秦皇岛市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
(一)积极争取资金惠及贫困农户
近两年,秦皇岛市共争取到中央、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4 63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落实产业化扶贫、连片开发、贷款贴息等项目33个,扶持贫困户7 000户以上,减少贫困人口2.9万。
(二)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发展
两年来,89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960万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完成扶持到户产业项目资金3 000万元。发展设施种植产业,建蔬菜大棚636个。发展畜牧养殖产业,发放种兔20万只,种羊5 070只,基础母猪2 840头,肉牛210头。发展林果产业,新栽板栗、苹果、核桃等38万株。秦皇岛市还争取到国家1 200万元肉鸡养殖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在青龙县扶持200多个贫困户建5 000只肉鸡标准棚264栋,年新增出栏肉鸡达792万只。
(三)创新机制提高成效
为扩大扶贫资金倍数,解决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探索扶贫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在全市选定20个村,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实施互助金试点。互助金总规模达到420万元,入社农户1 021户,受益贫困户600多户。秦皇岛市扶贫办与国家扶贫基金会合作,在青龙县成立扶贫自立社,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项目已累计投放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扶持贫困家庭6 300户、产业17个,促进就业8 000余人。
(四)凝聚合力集中帮扶
通过国家、省扶贫工作队定点扶贫工作,市级领导扶贫包乡、联系村活动,市直机关、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驻秦部队与市扶贫重点村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以及基层建设年等活动,让更多贫困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通过不同渠道投入的帮扶资金(含物资)共1 380万元。
三、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
财政扶贫投资多头分配管理的格局,影响了扶贫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目前政府扶贫开发资金由水务、农业、发改、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条条层层下拨到对口部门,没有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出现了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
(二)扶贫贴息贷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扶贫贴息贷款作为扶贫投入的重头戏,但银行是自负盈亏独立的金融实体,首先考虑的是贷款风险,存在“嫌贫爱富”的思想,资金充足的企业收到贷款的机会就多,而没有抵押的贫困户,得到贷款扶持的概率较低,存在扶富不扶弱,惜贷、怕贷现象,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扶贫开发管理机构不够健全
从近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来看,绝大多数扶贫项目资金规模小而数量(个数)较多,且涉及的行业广,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等,因此单靠扶贫部门监管,要对所有的项目逐一监管并验收,难以管理到位。
(四)扶贫规划与实际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差距
县级财力困难,扶贫开发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由于贫困县地理位置偏远,气候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供需矛盾突出,造成资金缺口较大。
(五)部分项目效益不显著。
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创新模式,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整合各方力量,营造大扶贫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整合项目,让各扶贫开发项目产生抱团效应。应加强各级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分类建立统一的项目库,统筹安排,避免多头申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地方扶贫资金要随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市和重点县每年要拿出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1%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实施自主扶贫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5%的比例,区不低于全区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确定贫困村进行扶持,每个贫困村五年内资金投入应不低于80万元。
2.将涉农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捆绑起来使用
资金分头管理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扶贫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极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待改革完善。建议财政性扶贫资金中,由财政和扶贫部门统一管理,与农业、林业、水利等资金管理体制一致,以提高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3.调动贫困群众投资的积极性
发挥农民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有偿滚动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推行互助式扶贫方式,建立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作为补充的国助、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帮扶与协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使帮扶渠道更多。
(三)集中财力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
拓宽扶贫资金的投向,支持贫困村的产业结构调整。扶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逐步形成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形成农民增收的稳定来源。拥有旅游资源的地区发展旅游业,因地制宜发展山戎羊、肉鸡、特种养殖等养殖业,板栗、核桃等林果业,食用菌、温室蔬菜、中药财、山野菜等种植业。依靠资金的扶持发展脱贫致富产业,确保脱贫不返贫。
(四)提高科技投入比例,增加扶贫开发项目的科技含量
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科技研究、推广及培训资金投入,增加财政扶贫项目的科技含量,增强项目的生命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文化水平及科技运用能力。
(五)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贷款贴息的作用
在政府搭建的贴息这一平台上,让银行和农户,银行和企业“自由恋爱,牵手姻缘”,实现真正平等自由的合作、互利、双赢。把贴息资金做大做强做活,改变多年来财政扶贫资金孤军奋战的局面。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农户和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发挥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筹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扶贫开发建设中项目贷款。
由于农户分散经营的特殊性,获取贷款难度较大,贷款效益有限。项目贷款在支持对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的同时,重点支持有带动和扶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贷款执行年利率3%的优惠利率,建议学习借鉴丹东市的经验,突破政策限制,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补贴(辽宁丹东补贴6%贷款利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
(六)加强对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项目初审,严把项目申报关
建立项目专家评审制。要先拿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经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扶贫项目实行前置源头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投放准确度。
2.认真项目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要全程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确保扶贫资金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建立项目验收共同参与制。扶贫办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乡镇、村验收。
3.坚持报账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关
扶贫资金管理由县级财政报账,实行专户核算避免扶贫资金被变更用途、挤占挪用。
参考文献:
[1]章康华.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把握形势发展要求奋力开辟扶贫和移民工作新局面[J].老区建设,2013,(5).
[2]胡勇.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1,(8).
[3]范永忠.中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制度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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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见.小资金产生大作用青海创新扶贫贴息贷款模式的实践与启示[J].中国扶贫,2010,(22).
3.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篇三
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省金融办、扶贫办《河北省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冀扶办联【2018】13号)和《邢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邢县财农【2018】15号)及县委政府会议精神,制定《邢台县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一、财政扶贫资金构成
2018年我县省市县三级扶贫资金2625万元(省级215万、市级400万、县级2010万),2017年县级结转资金70.97万元,回退入股本金69.8万元,2016年回退入股本金、乡镇结余资金695.1万元,总计3460.87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入股分红资金
根据我县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占比77%、50、60人员占比62%的现状和乡镇2018年产业项目上报计划,拟将2018年贫困人口资产收益的入股本金统一提高至6000员(已脱贫及已享受过自主产业、光伏产业扶持政策的暂不予支持)。涉及16个乡镇2227户5147人。按照每人入股本金6000元的标准,需要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1753.62万元。
经第三方评估,河北云梦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益权做抵押,2018年作为入股分红主体企业投放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600万元,剩余产业扶贫资金1153.62万元全部投放大峡谷景区旅游公司;在原年入股分红比例10%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2018年入股分红比例为10.5%。
(二)就业补贴资金
为改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内生动力,让能劳动的贫困户动起来,结合实际就近就地为弱劳动力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在乡镇村设立社会公共服务爱心岗,岗位涉及保洁、保安、防火、防汛、护路、护林、巡河、巡山等,每个岗位月补贴300-500元,以此激励贫困群众通过劳动光荣脱贫,增加贫困户就业显性收入。同时参照承德“扶贫微工厂”做法,出台增加企业(含家庭手工业)带贫率和结对帮扶支持政策,企业每带动一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可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优惠政策。补贴资金约500万元从县级配套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光伏扶贫资金
光伏发电资金540万元。(乡镇上报450户,按照每户12000元测算),目前光伏扶贫政策暂停,等政策明朗后确定。
(四)医疗救助资金
1、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即对贫困人员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报销,要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基础上,再次提高报销标准,并进行民政救助。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员“一站式”报销救助服务窗口,协调办理审核、结算、救助等事项,为医疗保险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预计2018年医疗救助资金750万元(含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2018年180元医疗保险费146.214万元)。
(五)雨露计划及其他资金
1、雨露计划。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3000元的补助资金。每年在春季、秋季两期申报,补助资金分6月底前、12月底前两次发放。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系统自动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系统比对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2018年雨露计划人数为173人,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资金51.9万元。
2、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防贫保险费、孝心养老配套补助款和资产收益入股分红企业绩效评估等其他扶贫脱贫防贫投入。
三、资金监管
由县纪检委、审计局负责,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管,县扶贫专班和财政、民政、住建、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要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随时向县审计局备案,县审计局每年定期安排开展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4.关于完善财政扶贫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思考 篇四
知(黔开办﹝2010﹞273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扶贫办:
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是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是客观反映项目建设由来、项目实施过程、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检查验收结论、项目后续管护制度及措施等的现实要求,而且是真实再现项目建设历史原貌、有利于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备案监察的长远需要。从以往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检查情况看,项目县在项目档案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不足是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欠规范,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缺乏系统性、完整性,不能全面地、完整地反映从项目申报到审批、组织实施到检查验收、后续管护的全过程,特别是项目实施阶段进展、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资金审计和项目验收情况等,亟待加强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竞争入围、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特制定并下发“《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材料》基本要求”,项目档案由文字、图片、音像资料三部分组成,请项目县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遵照执行。
本要求适用于“草地生态畜牧业、果药竹、油茶、蔬菜产业化扶贫项目”,“整乡推进连片开发项目”、“集团帮扶项目”等所有使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档案管理。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将作为项目检查验收和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
附:《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材料》基本要求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材料》
基本要求
项目档案由文字、图片、音像资料三部分组成
文字资料
(装订成册)
一、档案封面:项目名称以省批复下达项目名称为准
贵州省XX县□□□□年度 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档案资料
XXXX年X月
二、基本目录:
(一)项目县申报的《贵州省XXXXXXXX项目建议书》。
(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年度XXXXXXXX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
(三)《市(州、地)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州、地)财政局关于转发□□□□年度XXXXXXXX项目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
(四)“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度XXXXXXXX项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
(五)项目县依据“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年度XXXXXXXX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编制,并经省审定批复的《贵州省XX县□□□□年度XXXXXXXX项目实施方案》。
(六)《市(州、地)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关于“贵州省XX县□□□□年度XXXXXXXX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七)县委或县政府围绕项目实施所制定的组织领导、技术支撑、政策保障、问题解决等措施的相关文件、纪要、简报资料。
(八)自省项目审批下达、资金到位始,第一、二、三季度项目实施工作小结和第四季度项目竣工工作总结。
(九)资金管理与使用资料:项目资金总帐和支出明细帐总表复印件,以及与第一、二、三、四季度项目实施工作相对应的资金使用报帐资料,包括每笔支出的报帐凭据复印件及支撑其支出的相关依据。如:大宗物资采购的报帐凭据复印件后附招、投(邀)标相关依据、正规发票及大宗物资投放到户清册复印件(清册内容含扶持农户户主姓名,是否贫困户,家庭人口,实施面积或养殖数量,投放物资品名、数量、单价、折合资金,现金补助,农户签名并盖手印)。
(十)项目实施单位《关于贵州省XX县□□□□年度XXXXXXXX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十一)项目县审计局《贵州省XX县□□□□年度XXXXXXXX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意见》(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限期整改要求)。
(十二)项目县扶贫办向市(州、地)扶贫办上报的《关于申请贵州省XX县□□□□年度XXXXXXXX项目验收的请示》。
(十三)市(州、地)扶贫办《关于贵州省XX县□□□□年度XXXXXXXX项目验收的意见》【内容包括:项目验收情况(项目实施及完成、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档案及后续管理、扶持贫困户及贫困户受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限期整改要求,并附验收组成员签名名册(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姓名、联系电话)】。
(十四)项目建成验收后移交后续管护的部门、村委会、合作社或协会及其制定的管护制度与措施相关资料。
图片资料
(分类归纳整理成影集)
要求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真实情景的具有代表性(同参照物拍摄)的图片,并在图片下方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
一、项目实施前期:每个项目区项目实施前实景,包括宣传组织动员农户、拟扶持农户(含贫困户)名单公告、大宗物资投放到户公示、投放场景、建圈、整地、培训等。
二、项目实施中期:每个项目区项目实施中实景,包括项目区项目建设标识、种畜投放和饲养管理、种苗移栽规范化种植、疫病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与培训、各级领导及扶贫部门同志实地督促检查等。
三、项目实施后期:每个项目区项目实施后实景,包括相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验收等。
音像资料
(编辑制作一张光碟)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篇五
为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精准扶贫精神、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镇关于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县、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社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社区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二、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上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社区贫困人口。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坚持精准扶贫的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用于补助或扶持到人到户的资金使用对象必须是本社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于建设小型公益设施等不具备排他性项目的资金。
四、镇划拨到社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合社区扶贫项目实际,坚持专款专用,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不得与社区基本账户中的其他资金混用。涉及的到户资金,要直接汇入到贫困户的“一卡通”账户中,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
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主要使用方向,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产业开发。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乡村旅游业,支持电商等新兴扶贫产业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村级道路及村内道路等。
(三)其他扶贫支出。其他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支出。
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社区基本支出,包括接待费、招待费、餐费等违规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包括各类加班费等变相的个人福利补助;
(三)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四)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五)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六)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七、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履行项目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抓好项目计划、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八、扶贫资金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资金项目实施前后都要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时限不少于一周。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
九、由社区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鼓励群众参与监管,采用阶段性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包括:
(一)扶贫资金项目投资概算等审批审定情况;
(二)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采购、公告公示、扶贫责任合同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和投资规模等执行情况;
(四)项目进度、审核报账、资金拨付、扶贫效益、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监管的事项。
十、责任追究。
社区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关于完善财政扶贫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思考 篇六
(2011年 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作汇报,跟兄弟县(市)的同志进行学习交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化一强”发展战略,按照“调结构、重增收;夯基础、增活力;抓培训、强技能;建机制、规运行;重管理、增效益”的思路和要求,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探索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规范建设,严格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三项工作
自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平均每年投入到我县的财政扶贫资金近3000万元,要确保这些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效益,这与项目选得优劣,资金管得好坏,实施效果如何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紧紧抓住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三个关键环节,突出规范化建设,着重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促进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项目效益与资金使用有机结合,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建章立制,规范程序
为更好地实施好财政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新时期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在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和出台扶贫开发有关意见、决定的基础上,重点从强化规范、强化责任入手,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
在项目管理方面。我们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验收(试行)办法》、《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从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实施检查到项目验收以及项目的整个管理流程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使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关于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建立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专帐》等相关规定和文件,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报帐、用款、决算、审计等做了具体的规定,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更加明确,程序更加严格,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在档案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档案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乡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使财政扶贫项目档案做到了资料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
为确保财政扶贫项目效益,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档案管理上,我们坚持“严”字当头,不放宽条件、不放松要求、不放过问题,反复强调并始终坚持“五严五不”。一是严格把好政策关,不乱开政策口子;二是严格项目实施
关,不随意调项;三是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不挤占、挪用资金;四是严格项目实施质量,不搞半拉子工程;五是严格项目验收,不走过场形式。坚持“五严五不”的要求,既规范了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又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效益。
二、创新工作模式,健全新形势下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新机制
(一)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用创新方式放大扶贫效益
在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上,按照 “乡镇实施、部门指导、县级监督、确保质量”的运作方式,重点做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申报审批管理。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过程走”的要求,在项目的立项审批上,由县、乡、村分级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并在规划前向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专家或技术干部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统筹规划、择优扶持,分级审批、公开立项”的原则,在项目选择上“立足四个优先,即:“扶贫效益优先、示范性开发优先、产业化建设优先、群众意愿优先”;在项目库建设上,做到“规范化管理、动态化管理、微机化管理”;在审批立项上,坚持“三个不予”,即“未通过群众讨论的项目不予入库;未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评审;未经评审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不予申报”。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两个明确”。即:明
确法人责任和明确目标责任。项目批复下达后,立即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法人签订责任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推动机制。同时签订合同或协议,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等。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项目启动前做好宣传发动,增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做到早安排、早实施,确保进度和质量。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为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我们采取了“四定”制,即实行定人、定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制,明确了扶贫、财政部门各自的责任和任务,真正做到财政扶贫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和有人负责。同时,突出加强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县扶贫、财政、监察、两办督查室等组成常年项目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的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每一次督查都形成专题报告,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实施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使督查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是严格验收工作。为规范财政扶贫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县财政扶贫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们在项目验收上采取阶段验收和综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阶段验收主要针对工程类的项目,将实施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分别要对每一个阶段的进度、质量进行验收,如学校建设项目,我们把其划分为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和饰面工程三个阶段,即下完基础后组织验收一次,主体工程完工后抽样检测验收一次,装饰工程结束后验收一次。项目综合验收采用三级验收制,首先是实施单位自查验收,其次是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第三是申请市级验收。项目验收分种植业项目、养殖业项目、工程类项目和培训类项目几大类,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验收过程中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实施效益等进行量化考评,实行项目综合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验收结束后,验收组要及时与实施单位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项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或实施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均不予验收。通过项目验收的,由验收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组下整改通知,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时限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由主管单位明确项目权属,将项目移交其进行管护。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用创新方式保证资金安全
在扶贫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正安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规定,采取“县设专户、乡建专帐,封闭运行,县级报帐、财政决算、专项审计”的模式,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由县财政局开设专户统一存储,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统一实行县级
报帐制,乡镇建立完整的项目辅助台帐,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在资金使用环节,主要坚持“四制”。一是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所有项目的实施均分三个阶段进行公示公告,即实施前、中、后期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分别进行公示公告;二是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资金按进度拨付,对已拨资金进行报帐后方可申请下一期拨款,资金采取“334”的拨付方式,即项目启动拨付30%,中期拨付30%,后期拨付40%,工程类项目按“3331”方式拨付资金,即项目启动拨付30%,中期拨付30%,项目实施完成验收拨付30%,一年后无严重质量问题再拨付10%的质量保证金。三是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项目采取法人负责制,实施前与项目法人签订责任状,明确法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金使用有问题的项目将追究法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专项资金审计制。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作出竣工决算并报财政批准,并提请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确保了全县扶贫资金的使用安全。
(三)强化痕迹管理工作,用创新方式促进项目档案规范
为强化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几年来,我们不断完善财政扶贫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形成了“专人负责,全程收集,县乡一致、一事一档、分类存放,长期备案”的管理模式,使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建立项目及资金验收档案时,我们严格按“一事一档、分类管理”的要求,一个项目一个
档案专卷,认真编制目录、序号和内容,并分类排列入柜存放。项目档案专卷包括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建设责任书、实施方案、财务票据、劳务报酬或补助兑现花名册、群众投工投劳记录、竣工决算、工程报账和项目验收申请、验收意见表,同时要收集好项目实施每个阶段的图片、影像资料并刻盘保存,随纸质统一归档,长期保存。通过科学严密的档案管理,使财政扶贫项目监督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全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一目了然。
通过加强管理,机制创新,我县扶贫资金项目基本做到“申报审批公开、项目实施有序、资金管理严格、档案管理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尽管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省市的要求和兄弟县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尤其是在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估方面还缺乏经验,在资金管理的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全县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7.关于完善财政扶贫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思考 篇七
收益扶贫的调研报告
吉林省财政厅:
根据《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调研工作的通知》(吉财农函【2018】304号)文件要求,结合长白县扶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调研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来源于中央扶贫发展资金和省级扶贫发展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386.4万元,占75.6%;省级资金1095万元,占24.4%。
(二)资产范围。具体产业主要有特色种养殖业、光伏电站、乡村旅游。无本县扶贫资金入股外市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形成光伏电站、特色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旅游设施物化资产,无高杠杆运营情况。
(三)选择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按照《长白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学选择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各乡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和扶贫项目实施需要,优选实施主体。要求实施主体管理能力强、社会诚信度高、经济效益好、合法经营。选定的实施主体要有足够的固定资产做抵押,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四)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主要有资产经营分红、资产租赁分红和入股分红。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土地、林地等按当地市场平均价评估作价,按股分红,资产收益率达到8%左右。各村结合各贫困户收入水平,按照当年脱贫标准,合理确定分红标准,防止“泛福利化”现象发生。在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中,优先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劳动岗位,实现通过就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例如:某村黑木耳种植项目,安排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从中获取工资性收入,实现脱贫。
(五)实施主体。目前,长白县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实施的特色种养殖业、光伏电站、乡村旅游项目经营情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结合各地贫困人口实际收入水平,科学合理调整收益分配。长白县已经建立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扶贫项目保障机制,确保每一个贫困人口能够获得稳定经济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实施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管理好财政支农资金并获得稳定的资产收益,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政府对实施主体的失信行为按照相关合作协议进行处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对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时间、建设地点、实施主体、建设进度、收益分配等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让基层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对实施主体来说,主要使用使用资产收益扶贫资金,减少项目融资成本带来的还贷压力。坚强软环境建设,政府为实施主体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六)动态调整。各地每年根据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开展资产收益分配调整。稳定脱贫的标准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线以上。调整出来的收益权按需要重新分配。不再享受分红政策的贫困人口满意度良好。合同期满,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由政府收回处理。
(七)监管情况。长白县扶贫办、长白县财政局先后制定并印发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做到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定并严格落实《长白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所有扶贫项目都在县政府网站和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二、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发挥的作用
全县资产收益扶贫已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081、贫困人口1692人,年实现人均增收700多元,为全县761户1173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起到了关键支撑作用。
三、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产业体系还没有建立,扶贫产业项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四、本县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践中遇到的主要困难
我县为省定贫困县,县域经济总量小,现代农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普遍偏低,农业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五、解决存在问题和克服困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与新型经济体的合作,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大资产收益扶贫投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长白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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