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

2025-01-17

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12篇)

1.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_________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甲方企业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岗位_________,为_________工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其中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和防护设施。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支付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的岗位、技能水平,承担的任务等情况,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乙方从事的工种为全额计件工资制,经甲、乙双方协商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二)加班工资为每小时_________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_________元。

(三)乙方从事夜班工作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夜餐费。

(四)按照国家及企业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享受_________等,每月计_________元,津贴_________元,奖金_________。

五、劳动保险

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依据国家和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权制定厂规厂纪。

2.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甲方有权对职工实施奖励、处分、经济处罚。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入党、入团、评选先进、模范等)。

3.甲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2.刻若钻研业务技术,尽职尽责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被招为合同制工人或参军、自费考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的。

(四)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七条

(一)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的。

(五)合同期满必须终止合同。因生产(工作)需要,可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招用手续。

(六)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及

(二)款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元,赔偿金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十、劳动合同鉴证

本合同签订后,必须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进行鉴证。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劳动行政仲裁机构各一份。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涂改无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 篇二

1建立合同制职工维权机制的必要性

建立合同制职工维权机制是医院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 合同制职工的生存与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 涉及到合同制职工权益的问题尖锐地暴露出来,如劳动就业问题、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保护问题、住房公积金问题等等。其次,随着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合同制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依赖感进一步增强, 这就要求医院工会组织在新形势下, 必须把维护合同制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要求工会合同制职工的工作应突出维权职能。

2建立合同制职工维权机制的可行性

当前工会合同制职工组织遇到的共性问题是:1基层合同制职工有政治诉求但找不到途径;2合同制职工对涉及到自身权益的政策制定没有话语权;3工会原有的对合同制职工组织工作内容单一,方式方法不能完全适应合同制职工的需要。因此,探索符合时代特征、行业特色、合同制职工特点的工会维权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势在必行。我院党政及工会十分重视合同制职工的相关工作,在切实维护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有效运作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2.1 为合同制职工维权提供组织保障

我院现有在编职工589人,合同制人员347人。工会组织是依法维护合同制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和保证,针对合同制职工这一特殊的群体和特殊的工作环境,院领导及工会高度重视,将合同制职工全部吸收为工会会员,并全部参加了我院《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工会民主选举产生合同制职工作为职代会代表,参与医院各项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1)建立健全合同制职工维权网络 ,延伸工会工作。医院有5个分工会, 工会小组长30名, 其中合同制职工9名, 比例为30%。合同制职工担任工会小组长 ,负责基层工会工作 ,为切实维护合同制职工权益提供了组织保证,延伸了工会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提高了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信赖感。

(2)强化制度建设 ,确保维权行之有效。为切实维护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合同制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医院根据国家《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将合同制职工的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医院还充分利用职工代表大会,落实有关合同制职工权益保护的议案。例如今年二届二次职代会就通过了《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建立合同制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 (试行)》《关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激励考核办法 (试行)》。极大地激发了合同制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凝聚力。

2.2 为合同制职工维权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医院工会以构建机制为突破口,重点维护为目标,真心实意地关心合同制职工的需求,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使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1)明确工作目标。医院工会一直以来确立服务意识 ,以职工满意为工作目标,强化为一线职工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深入实际,深入临床,贴近一线职工,倾听职工呼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构建畅通的女职工沟通交流的平台。工会工作很有针对性、实效性,得到了广大合同制职工的支持和赞誉。

(2)履行监督职能。《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建立合同制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激励考核办法(试行)》的实行,为合同制职工建立了保障和奋斗目标。医院工会委员会成立监督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对医院组织的合同制职工考试进行监督, 定期向工会汇报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3)注重维权实效。《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建立合同制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激励考核办法(试行)》,为合同制职工保护提供了制度的保障。

与此同时,医院工会组织为保障合同制职工的医疗需求,引入健康保障机制, 加大合同制职工健康保险保障力度。自2008年始,工会为全体合同制职工送上了《蚌医二附院职工互助合作保险》,提高了合同制职工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了合同制职工的后顾之忧,切实为合同制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经民主测评,医院的合同制职工维权工作,满意率达100%。

医院为合同制职工维权的举措,充分体现“服务以人为本,关爱用心体现”的管理理念,得到了全体职工的拥护,激励了合同制职工在医院建设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医院组织的历次技能竞赛中,合同制职工均有不俗的表现。我院急诊科合同制护士还荣获“蚌埠好人”“最美医护伉俪”光荣称号。合同制职工在医院发展中正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建立合同制职工维权机制的前瞻性

维护广大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以上仅以我院工会合同制职工维权运作机制为例,而面对合同制职工不同的利益群体,这在客观上要求工会组织需扩大相应服务功能。虽然合同制职工的文化素质、年龄结构、职业背景以及价值取向各不相同, 但是参与医院发展是他们的共同愿望,他们要求建立起能帮助他们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排解压力、解除困难、实现自我价值的新的社会支持与维权网络。这必然要求工会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一个区域性、开放性、社会化的合同制职工工作维权体系,鼓励合同制职工实现自我维权,并为他们提供各种有效的维权服务,逐步营造和完善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确保合同制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真正落实。

摘要:合同制职工是单位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很多单位却没有对合同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引起足够的重视。我院工会努力探索完善合同制职工的维权机制,并提出了符合我院实际的解决办法。

3.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 篇三

摘要:纵观我国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明显的发现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与日俱增,也就是说可以将他们视为信访团队的“主力军”,所以将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信访工作做好做全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借助提高职工凝聚力的途径去维护企业整体的稳定性。

关键词: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信访工作;研究

树立什么样的理念,采取怎样的对策才能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信访工作呢[1]?这已经成为倍受关注的问题,本文作者客观的、有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议。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身硬还需下功夫

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首先应该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素养,也就是说认识到自身职业的性质——为群众服务,继而认真专研、活学活用上级组织下达的与信访工作相关的政策与机制,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化解那些有偿解除合同职工的困惑。

目前,吉林石化公司总会出现有偿解除合同的现象,此时信访工作开展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该公司发展的情况。因此从事信访工作的员工应该努力学习国家、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与吉林石化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法律条令、政策体制,理解《劳动法》、《信访条例》的相关内容,除此以外清楚中油人劳体制中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有关的政策,例如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续交的问题,为信访职工解释普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当信访工作人员学习好与化工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之时,他们能够将最新颁布的再就业等政策性常识及时的、清晰的传达给那些正在解约或者是将要解约劳动合同的职工。总之,当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经过一番苦学专研以后,强化了自身的职业能力,也就是说他们获得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与技巧,同时也从思想上意识到信访工作的性质以及信访工作发挥的效能,知道做好信访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有不断的提高个人政策理论的高度,那么他们才会从容的面对那些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疑问,给予其最标准、最精准的解答。

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体制,是信访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人尽皆知,也就是说与信访相关的规章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是极为重要的,它使信访工作有彰可巡,有理可依,有规律的运转。

要使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各种规章体制得以构建,首先应该认识到信访工作的性质,也就是知道该职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在此基础上与信访接待工作相关的体制才会建立健全,当然维护信访工作稳定性的信息采集与排查机制也得以完善,即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考核体制、奖惩体制的落实使信访工作风气更加优质化,信访工作人员能够有序的处理好多人集中突发性上访事件,在节假日期间能够安抚企业职工躁动的内心,为吉林石化公司阶段性工作的顺利运行奠定基础。总之,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政策与体制的构建、完善、实施,使信访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职责所在,明确了本职工作应该践行的路线,应该取得的成效,这样在面对上访的职工时候工作人员就能把握工作的尺度,在语言与态度上格外的注意,当面对一些突然事件时不会手足无措,而是借助自己的先见意识实施科学有效的处理手段或者是措施。总之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础上,信访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化、有序化的运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为社会企业服务。

三、了解上访人员的实际情况,是保证信访工作质量的基础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但适用于军事方面,同样在现代企业间竞争或者是信访工作中都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当掌握各类型上访人员的真实情况时,才能理解他们的内心诉求,同时了解他们思想动态情况以及预测行为发展趋势。

针对吉林石化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对解约者的自然(或者说基本)情况有深入的了解,例如学历水平、从业时长、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对于那些参加过群体性上访的职工或者是特困职工,应该采取特殊对待的模式,对其基本情况详细的询问,并做好笔录工作,对其整理以后装订成册,以便随时查看阅读,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吉林石化公司内频繁上访的员工,信访工作人员可将其视为一个“基层组织机构”,定期的与他们进行通讯联系,或者是亲临公司内部,与他们面对面交谈,以达到了解并掌握他们近阶段的思想动态。在信访工作者全面而深入的了解上访人员的真实情况之时,吉林石化公司对于那些特困类重点职工借助三级包保网络的途径实现与其接触沟通的目标,这样职工的心理环境变化情况、行为走向、活动范畴就一目了然了。总之,当信访工作者透彻的掌握那些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实际情况时,公司或者是企业就会提高对职工的关爱程度,落实“人性化”管理方针。例如信访工作者了解到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赵某患脑肿瘤,家住农村,妻子无工作,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儿子大学毕业就业问题。尽管现在就业难度很大,但信访工作者还是积极想办法,一方面按程序帮其申报公司毕业生招聘;另一方面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帮助赵某儿子做简历,顶着烈日酷暑,领着他参加就业培训和招聘会,投简历40多份,与招聘单位协商,争取就业。赵某儿子最终被一家央企录用,赵某对我们“一家人”一样的帮助非常感激,表示单位给他解决了大问题,自己再不上访,要安度晚年,使他怀着感恩之心走出信访的大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石化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有效落实中国石油“五个着力”要求,围绕打造特色鲜明、持续盈利的大型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目标,坚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环保稳定为基础,以思想和文化为引领,提升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着力消除影响公司质量效益的瓶颈,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品牌价值,推动吉化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四、结束语

要做好信访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从言谈举止上对自己提出要求,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角度出发,以友善的态度去对待、去关爱他们,让他们有真情无处不在的体验,那么在这样温馨的信访环境中,解约人的质疑得到有效的解答,信访工作者协助他们化解了自身与公司或者是企业之间的矛盾,此时这类信访工作的开展为和谐社会的打造锦上添花。

参考文献:

4.职工劳动合同 篇四

昨日,他受聘在江西省泓昌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物流司机的工作,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月他和其他同事一起离职了,但结算工资时被告知要扣除40%的工资。

罗先生介绍,江西省泓昌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品牌轮胎的公司,他受聘从事公司物流司机一职,每月工资1600元。

上个月14日,在他工作满一个半月的时候,公司内部出现了纷争,为此他和几名同事辞职。“的确,我们没有打招呼就走了,但这也是因为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大家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罗先生说,他和其他同事一共8人同时离职了,但也因此公司要扣除大家40%的工资。在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他和同事只能求助媒体帮忙讨薪。

昨日下午,冯经理承认员工所反映未签劳动合同属实,但她同时表示,虽然公司有错在先,但罗先生等人不打招呼就集体离职,也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冯经理表示,员工反映扣除40%工资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他们未打招呼离职,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按旷工3天进行处罚,并非是离职要扣40%薪水。另外,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都交了下个月的,若员工离职也要扣除这部分的款项。

最后,经过协调,冯经理表示,同意足额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但要扣除已交社保的部分。

5.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五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有学徒期的工种,学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学徒期在内)。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试用期间_________元,试用期满_________元,现工种工资_________元。

2.甲方按规定发给乙方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5%的工资性补贴。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为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仍从事原工种的,经考核合格后,甲方按原工资等级支付工资;改变工种的,试用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_________级工的标准支付,试用期满后由甲方考核定级。

5.由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资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期、产假和哺乳期间,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与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后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乙方按照第八条2款第2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款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3%为乙方本人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代为扣缴,转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

8.甲方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行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金。

第七条 教育与培训

1.甲方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以及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

2.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5.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试用期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合同的除外。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条 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以_________个月为限)。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_________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2.乙方批准出境定居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等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间,以及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等情况,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如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从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和对其他需要直接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甲方按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6.劳动合同(职工版) 篇六

福建润品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为中国境内与境外合资企业,因经营需要,经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决定录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甲方:福建润品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公平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下列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

1.1 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1.2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1.3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2.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工作岗位。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甲方按照公司内部职能规范予以确定。

2.3 按照经营管理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甲方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4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应始终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

3.2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3.3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休息日(星期

六、星期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日。

3.4 乙方加班应由部门主管安排或经乙方申请而部门主管批准,甲方将按规定给加班职工相应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职工须经主管同意,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规定。

3.4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休息日和全国年节纪念放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具体标准按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执行。劳动报酬

4.1 甲方按乙方的职责与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每个月薪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元/月)或按甲方薪酬福利制度规定执行,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劳动报酬保密制度。

4.2 甲方每月15日前发放薪资。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向乙方支付薪资。

4.3 甲方可以按照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薪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1 甲乙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其薪资总额中代扣代缴。

5.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薪资和医疗保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4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薪酬福利标准执行。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

6.1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6.2 乙方实行坐班制的,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脱岗状况按照甲方考勤管理规范计扣薪酬。

6.3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章程,甲方将予乙方纪律处分,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6.4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7.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应当变更相应内容。

7.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约定,但变更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7.4.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a.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b.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7.4.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7.4.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串通第三方、恶意泄露、出卖甲方机密等,以

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7.4.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5 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

7.4.6 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4.7 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经营损失的。

7.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5.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7.5.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7.5.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重整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7.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7.6.1 乙方因工患病或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

7.6.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7.7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7.7.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7.7.2 甲方被依法解散、宣告破产。

7.7.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7.8 乙方受聘期间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追索赔偿。经济补偿

8.1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8.1.1 甲方依据7.5.3规定终止合同;

8.1.2 乙方依据7.7.1、7.7.3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8.2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发放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8.2.1 乙方在甲方公司累计年资,每满1年支付1个月薪资。6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未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薪资的补偿。

8.2.2 乙方的月薪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3倍的,按乙方月平均薪资3倍数额支付,补偿的累计年资最高不超过12年。

8.2.3 前款所称月薪资是指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9.1 商业秘密包括:

9.1.1 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信息。

9.1.2 甲方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9.1.3 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企业信息。

9.2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例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9.3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及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劳动争议处理

10.1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10.3 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10.5 甲乙双方依据当地劳动法规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条款:

10.6 双方确认依照下列通信地址互相送达有关文书。任何一方更改以下信息,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负其责。

甲方:福建润品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益周经 营 住所: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宝中路榕湖小区133号3层

电 话 号码:+86 591 86160899

人力资源部: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 籍 地址:

通 信 地址:

固 定 电话:

移 动 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7.职工心灵深处的劳动关系 篇七

加班变成了习惯

A:不是说好了下班就马上回家吃晚饭的吗?这都快9点了。饭菜都凉了。

B:哎呀, 最近公司正在赶单子, 大家都加班, 我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先回去。

A:11点了, 给你留门, 回来路上小心。

B:嗯, 单子就要做完了, 马上就回来。

类似这样的场景在五光十色的城市里每天不断地上演着, “加班”好像成为了生活里的一种习惯, 成为了一种常态。准时下班的人, 反而成为同事眼里的“另类”。下班时间到了以后往往都要推迟至少半小时才会离开公司, 尤其是一些IT程序员、网络编辑、广告业、设计师、房产策划等第三产业中, “加班”真的是家常便饭。对于职场上的“拼命三郎”来说除了可以继续工作外还避开了下班高峰期, 不用挤公交, 不用挤饭馆, 大家都宁愿在办公室里多待上一会。

笔者曾接触过一位就职于广告设计公司的员工, 对他来说没有“加班”这一说法。他们的客户有各个行业的, 所以标准和要求都不同, 客户需要什么就马上根据客户的需求去更改、完善, 经常在下班后, 默默地和同事们在公司里埋头苦干。为了赶单, 通宵工作也是常有的事;要是遇上比较“刁钻”的客户接着两天加班到晚上11点, 改过一稿又一稿也没有怨言。笔者问他为什么不在上班时间把这些做完, 下班了就可以早点回去。他告诉笔者:“在广告这一行是没有固定下班时间的, 加班对我们来说也算是正常的上班, 我们设计的单子给客户, 客户看了不满意, 我们就要按照他的要求改到满意。而且经常有很多急单, 都是赶着几天就要出作品的。设计完, 没问题就要送去印刷, 都是争分夺秒。其实加班的时候我也不觉得怎么样, 司空见惯了, 公司经常都是几个人在加班。”

针对这样的“加班”现象, 部分员工也表示很理解、可以接受。部分公司为了照顾他们的特殊性, 准许了晚上加班迟的第二天可以推迟上班, 至少保证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第二天能够带着饱满的精神来上班, 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但也有接受不了“加班”的员工, 面对无常的劳动, 只得选择“潇洒”地离去。

员工也爱“加班费”

A:五一节要放假了, 你准备去哪玩呢?

B:我没准备去玩, 我要留在公司加班。

A:天天上班累不累, 怎么不出去玩一玩放松放松?

B:外面也是人山人海的, 还不如加班, 而且节假日加班, 加班费更高哦!

高薪的加班费, 让更多员工选择“努力”“加班”。一家企业普通工作日时加班费为9元一小时, 但在节假日时加班费为20元一小时, 有时更高, 放假前统计人数办公室里超过一半的人都选择加班。部分企业的加班费还是未达到法定加班费的标准, 但是对于有些员工来说, 在只有3天这样不长不短的节假日里, 留在公司加班一天或两天是很好的选择。获得了比平时更高的加班费, 还避开了热门假期的人潮, 等着工作日的时候休假再出门。

物流公司在节假日里也是停不下来。笔者采访到一位物流公司某分部的仓库管理员小蔡。在五一假期时就选择了加班, 五一前各大电商就开始做活动, 五一期间快递数量更是剧增, 爱岗敬业的小蔡也选择了加班。她平常日基本工资在45元左右, 那么在五一节期间加班她获得了三倍的工资135元。小蔡笑着说:“五一大家都喜欢往外跑, 我还更喜欢加班, 这时候工资比平常高了三倍。”

高薪的加班费使职工上班积极性提高, 企业通过自身的守纪守法给职工一个和谐向上的劳动环境, 不仅提高职工的向心力, 更是企业提高自身效益的坚实后盾。

休假有档期

A:老大, 这周轮到我休假了吗?

B:小A, 你再坚持一段时间, 忙完这段就给你休假。

A:心里默想: (今年的休假马上就到时间了, 看来又是没得休了。)

在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工作小林, 就向笔者阐述了这样的苦恼。小林是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的网络编辑, 负责其社区中的一个频道, 其频道就只有她一个网络编辑, 每次休假都需要提早半个月申请并交接假期的工作事宜。她原属于A公司劳务派遣到这家互联网公司的, 由于A公司与互联网公司解约, 与B公司签约后, 小林等人只有与B公司重新签约。但之前与A公司签署的年限里还有许多年假没修完, 这会大家都排着档期想要修年假。在这样劳务派遣的情况下, 带薪休假变得更加的麻烦, 并且很有可能请不到假。其公司应该提前告知职工们做好安排休假的准备, 切实的保障职工的利益。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就有提及加班事宜。其中写明“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 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 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 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 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 推动劳动定额定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 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职工们快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笔者认为企业与职工之间应多交流多互动, 了解职工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构建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 达到双赢的目的。

讨“欠薪”有路走

A:工资怎么还不发, 家里还等着我汇款呢。

B:是啊!包工头推承包商, 承包商推开发商, 开发商又推, 我们到底要找谁讨薪?

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是热点问题, 跳楼讨薪、游行集会等事件常常发生, 甚至引发生命危险。这类群体, 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度较低, 以及对相应的制度保障也不太了解, 有的甚至没有与包工头等相关企业或公司签署劳务关系证明材料等, 过年讨薪成为每年常发生的状况。年年欠、年年讨。

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个真实事件。到了年底, 开发商因支付不起巨额材料费与工资费用“跑路”了。包工头以此为借口不给农民工们发放工资。情急之下, 农民工们拉起白条围堵城市主要干道, 游行讨薪。当地人社部门及时发现了这个情况, 马上进行跟踪介入调解。经过各方努力。承包商保证在指定期内必发放所有农民工工资。通过政府部门的有效调解, 农民工们都欢欢喜喜的领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去了。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意见》中针对欠薪、讨薪有其相关意见。其中写明:“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 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 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在《意见》中提出的欠薪保障金制度, 能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笔者拭目以待。

工作环境求“安全”

A:昨天小刘从脚手架上摔下来, 送医院了。

B:人没事儿吧?

A:高位截瘫, 他的妻儿以后该怎么办?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又有谁来为其负责?在工地上, 由于一些机械故障或是意外从脚手架上高空坠下的事故常有, 且从事这类工作的职工大多数为农民工, 大部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医保或工伤保险。谁来为巨额的医疗费“埋单”?

小刘从事外墙装修工作, 在一次工作中失足从脚手架上摔下。工友们马上将其送进医院, 万幸的是抢救及时, 不幸的是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 作为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对于小刘家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出了工伤, 施工队与承包商都需要承担责任。小刘算是运气好, 遇上负责任的承包商及施工队, 在协调解决下, 共合计100万元作为工伤赔偿。

作为高危职业者, 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应该给其工作环境尽可能多的安全保障。笔者认为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这是今后稳固发展的趋势。

工作环境安全不仅是上面一种。生产事故、职业病等都是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导致的。在《意见》中, 便提起“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 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意见》还要求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技能培训“棒棒哒”

A:最近在忙什么呢?

B:在上课呢。学了好多新知识。

A:不是已经上班了, 怎么还要上课。

B:公司安排的职业技能学习, 课程内容紧跟时代, 可以接触到好多新观念。

小高在一家国企上班, 主要从事媒体宣传工作。每周的企业文化学习是必不可少的, 富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填充着她的精神家园。由于近年新媒体互联网的盛行, 部门主管安排其学习新媒体运营课程。小高说:“这次集中培训, 让我离现代生活又更近了一步, 课上学会了怎样操作微信公众平台, 怎样运用微博扩大企业的影响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结合作为从事媒体宣传工作的我真的要好好学习研究并加以运用。”出了技能培训, 企业日常的心理关怀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8.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新法解读 篇八

看亮点

产假延长

意见稿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原定90天的产假延长至14周。官方给出的修订理由是向部分国际公约靠拢,而在中国与世界各国间有关法律、经济、人权保护等方面的联系愈发紧密的背景下,中国采纳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95号建议书)中有关产假期间的规定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了。

本条的修改主要还是体现了国家重视保护人权等问题,可以说,本条修订的积极意义还是非常明显的,这也成为了本条例的最大亮点。

细化流产假

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对流产假并未进行具体的规定,但是《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对流产假进行了划分与规定,而很多地方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对此也早有详细规定,本次意见稿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很大程度上只是参照原劳动部的规章,细化成了新的流产假期规定。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关流产假的规定没有明显变化,只是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加以明确。

衔接《社会保险法》

随着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与女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生育保险及产假待遇的问题也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得以明确。

根据意见稿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两款规定,明确了产假待遇的范围、产假待遇的标准、产假待遇的承担对象及适用条件,可以说主要的方面都已涵盖其中。

新增常见病体检

意见稿第十一条新增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本规定的初衷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现在很多企事业单位已经有了员工的年体检制度,这说明用人单位已经越来越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了。

其他立法修改

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禁忌以及哺乳时间进行了文字上的局部调整,可以说对现在的实际执行影响不大,新法只是强调重申一下立法目的。

另外,不再强制用人单位需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而是改立法用语为“鼓励”,想必是因为如今用人单位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企不再是适用法律的主要对象。

明确法律责任

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难以操作。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不仅明确了权力执行的主体,还赋予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权限,希望能在处罚的震慑下,切实实现法律的设立目的。

说不足

生育津贴是否替代产假工资

意见稿虽然明确了发放生育津贴,但是却没有明确生育津贴是否就完全替代了产假工资,事实是在各地区实际操作上却存在差异,部分地方性规定要求公司需要补差生育津贴与正常出勤工资差额,单就意见稿的法条表述来看,这一规定也并未与意见稿的规定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故根据此次的意见稿来看,上述地方性规定是否会被取消或者统一还是存有疑问的。

另外,意见稿虽明确了生育津贴的承担主体,但是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未予以规定,届时是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给当事女职工,还是由公司先行垫付女职工产假待遇继而享有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至少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没有进行具体规定,而这恰恰是各地现行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的地方。

部分条款减弱保护力度

原《女职工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然而新的意见稿中却将条件限制成“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笔者认为该规定可能欠妥,如果怀孕7个月前因频繁加班而出现流产的案例一旦出现,很容易引发全社会对法规规定合理性的争论,所以关于本条的修订还有待商榷。

部分立法规定实施难

新增的例如历年性的体检以及鼓励建立女职工专用设施的规定,如果没有政策、税务的配套措施加以配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能有多少落到实处存有疑问。

另外在立法监督方面,也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甚至是后续配套的执行法规能够在法律的执行和监督上保证规定内容的实施,以免法规规定本身成为一纸空文。

谈影响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新闻虽然最近被反复提及,也被社会大众所普遍关注,但是究其实质而言,只是立法规范上的需要,条文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修改,对于企业来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一是因为相对其他法律法规来说,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得还是比较有力的,二是因为法律修改之后,企业一般也只能遵从新规来执行。所幸本法的修订,并非是从无到有,对企业经营不会造成过大的影响,也不属于重大内容的变更而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所以企业应该对法规的修订进程予以适当关注,但无需担忧法律修订后对企业有何影响。不过对于以下常见的认识误区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

新法不影响晚婚晚育假

晚婚晚育假很多都是在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进行了规定,而且适用条件及假期期限也有所不同,与此次的新法并无矛盾之处,故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依然可以同时享有。

“超生”也有产假

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可能在较大程度上误导企业,但结合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都只是剥夺了违法生育后相应的产假待遇,况且从基本的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也应给予一定的生育休息时间。而产假本身就是依据医学、生理等情况制定出的合理的休息期间,故违法生育二胎的女职工理应享有产假,但不享受产假期间的法定待遇,这一点从意见稿删去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也可以看出。

9.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________。乙方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__,乙方现工种工资为:________。

2.甲方应按规定发给乙方工资性补贴。乙方的工资性补贴为其标准工资的____%。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付加班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为甲方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_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5.乙方的休假、探亲、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_____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乙方按照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项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______%为乙方本人交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按月代为扣缴。

8.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第七条教育与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

2.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4.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元。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除试用期内和因本条第2款第(3)项规定解除合同以外,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当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______个月为限);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2.甲方可解除合同约定的情况:

(1)乙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

(2)乙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3)乙方有其他特殊情况。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期间,以及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______情况下,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的规定或补贴(住房公积金)为:_________。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因本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______。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要点

城镇集体所有制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是指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示

签订与履行城镇集体所有制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除与履行全民所有制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以外,还包括下列问题: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3)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实行计件工作的,也应参照此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报酬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条款,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及工资支付的形式、币种。

10.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 篇十

2011年1月小曼与A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是5年,但是,2013年10月,A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后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但是在公司合并之后,B公司强行变更小曼等人的劳动合同,致使他们的岗位、薪酬变化很大且毫无选择余地。

小曼等人怀疑公司这样的做法于法无据,于是想向律师咨询一下有关公司合并后,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以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云律师观点:

公司是劳动合同上的重要内容,它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履行主体之一。公司的变化分为两类:一类是非实体变化,一类是实体变化。

非实体变化是公司信息的变化,比如公司的名字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这些不会对公司实体产生什么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针对非实体变化,无需签署变更协议,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实体变化包括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则指一个公司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说明通常情况下,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没有必要重新签订。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合并还是分立,如果原先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在合并分立后会被注销,员工最好还是在公司被注销前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案中,小曼所在A公司与B公司的合并,A公司属于被吸收合并方,两公司合并后,一种情况是A公司未被注销,那么A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可以由B公司继承其权利义务并继续履行,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继承履行并不是必须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员工、原劳动合同公司、新公司三方可以共同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原公司的劳动权利义务转让给新公司。这是法律允许的。

但如果A公司与B公司并购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不能在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小曼等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请求公司支付补偿。这一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解除之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根据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小曼等人还可以提交劳动仲裁。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两公司合并后A公司被注销,那么小曼等人最好在公司被注销前与其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之后在决定是否与B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11.出版合同履行中的合同应变权 篇十一

关键词:出版合同履行;补充权;撤销权;抗辩权;解除权

出版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新的情形,比如,发现原出版合同残缺、模糊需要补充;发现订立出版合同一方为无权代理人;对方当事人应该先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出版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在出现这些情形时,出版合同当事人拥有合同应变权。下面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出版合同当事人如何行使合同应变权。

作者H在完成《建筑火灾安全技术》一书后,急于出版。经过与出版社D协商,双方于2006年5月订立出版合同,要点如下:一、作者H于2006年5月将该书稿交给出版社D出版;二、图书出版前作者H向出版社D支付金额为图书出版成本的资助款;三、图书印刷5000册,两年内未销售完的图书由作者按8折购买;四、出版社D无须向作者H支付稿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者H按期交稿,要求出版社D在2006年10月前出版该书,出版社D同意这一要求。出版社D在审稿时,发现书稿未达到“齐、清、定”要求,出版社D中止履行合同。作者H在对书稿做了处理后,2006年7月再次交稿给出版社D,要求出版社在2006年12月前出版该书,出版社D同意这一要求。出版社D审稿后认为书稿达到“齐、清、定”要求。由于出版社D工作繁忙,未能在2006年12月出版该书。2006年12月作者H向出版社D催告,但到2007年4月出版社D仍未出版,作者H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于上述案例,存在以下问题:一、2006年5月作者H交稿时,作者H可否要求出版社D在2006年10月前出版该书?如果出版社D在2006年12月出版了该书,作者H在出版之前需要支付的资助款如何计算?二、出版合同成立后,如果对合同约定的稿酬、资助款等利益条款产生疑义,当事人可否请求撤销合同?三、2006年7月作者H再次交稿给出版社D,出版社D认为书稿达到“齐、清、定”要求,出版社D是否应当履行出版义务?四、2007年4月出版社D仍未出版该书,作者H能否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下面通过论述出版合同履行中的合同应变权解答这些问题。

在出版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形时,出版合同当事人拥有的合同应变权包括以下几种:

1. 补充权

出版合同生效后,出版者或作者发现有关出版物质量、资助金额、出版地点、出版期限、出版方式、出版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有权达成补充协议。如果经过补充内容仍不明确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出版合同中对出版物质量要求不明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如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作者与出版者约定,作者资助出版者出版作品,双方对金额约定不明的,应按行业惯例计算。有的作者为了提高图书质量,方便修改,或者为了赶时间,要求图书编校和印刷在作者所在地进行。在出版地点不明时,图书编校和印刷在出版者所在地进行。出版期限不明时,作者交稿后,出版者可以随时出版,作者也可以随时要求出版者出版,但要给出版者必要的准备时间。出版方式不明时,要按照有利于實现出版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资助出版学术专著时,出版者采用小胶印成本较低,但图书印装质量较差,这不利于实现出版合同,因此不应采用。出版费用不明的,应由负有出版义务一方负担。出版者在向作者发样书时,运费应该由出版者负担。

在本文案例中,双方未对出版期限进行约定,因此,2006年5月作者H向出版者D交稿时,在给出版社D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出版社D在2006年10月前出版该书,以此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此外,双方约定图书出版前,作者H向出版社D支付金额为图书出版成本的资助款,但双方对资助金额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补充约定。如双方未补充约定或约定仍不明确的,图书出版成本应该按照出版社D出版图书地点的市场价计算。出版社D逾期出版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计算;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计算。

2.撤销权

出版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的行为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有权撤销出版合同。撤销权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行撤销权,另一种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权。

自行撤销权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代理权人、超越代理权人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著作权人名义实行代理的人,与持诚信态度的出版者订立合同,出版者可以在合同成立后一个月内通知对方撤销合同;请求撤销权是指出版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显失公平,或者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恶意降低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的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以欺诈的手段使自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了出版合同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撤销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在本文案例中,出版合同规定,图书出版前作者H向出版社D支付金额为图书出版成本的资助款;图书印刷5000册,在两年内未销售完的图书由作者按8折购买;出版社D无须向作者H支付稿酬。作者H如果认为这是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3.抗辩权

出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违约,但合同履行尚有必要和可能的,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合同中止履行后,如果先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现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确无履行义务的能力并不能提供担保时,可以中止履行出版合同。

在本文案例中,2006年5月作者H交稿时,出版社D发现书稿未达到“齐、清、定”要求,出版社D可以进行抗辩,中止履行合同。作者H在对书稿做了处理后,2006年7月再次交稿给出版社D,出版社D认为书稿达到要求,出版社D应当履行出版义务,同时作者H应承担违约责任。

4. 解除权

有效合同成立后,由于某些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时,出版者与作者可以协商一致或单方终止合同履行。发生如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合同履行中遇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版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并且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某些图书时效性较强,作者迟延交稿将极大地影响图书销量,出版者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在本文案例中,由于出版社D工作繁忙,未能在2006年12月出版该书。2006年12月作者H向出版社D催告,但到2007年4月出版社D仍未出版,作者H可以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徐继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编辑)

12.合同管理中的合同交底 篇十二

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在公司债务 (经济) 活动的过程中, 订立合同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 绝大部分的债务 (经济) 活动最终要落实在合同上。所以公司的合同管理显得至关重要。

合同管理就是为保证订立合同的双方全面地、有秩序地和正确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行使合同赋予的合法权利所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合同管理涵盖从合同签订到合同履行完毕及后合同义务的全过程。在公司的合同管理过程中, 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做得已经比较细致了, 但是签订合同后, 对合同的理解和履行还比较薄弱, 在此提出合同交底的概念, 以利于公司合同管理的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合同交底是合同履行过程中重要的管理手段, 合同履行是否全面正确关系到公司的经济利益。所以在此提出对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分析, 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合同交底。通过合同交底, 可以使执行合同的人员更好地明确合同标的, 了解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 并能够避免违约导致合同纠纷, 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违约现象发生, 避免因合同没有全面正确履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交底的概念

1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式。

需要进行合同交底的合同, 大部分为合同标的复杂、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和后合同义务较多, 很容易出现纠纷的合同。就我公司来说, 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代理建设合同》、《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

2 合同交底的概念

合同交底就是将合同的内容贯彻下去, 让相关的人员清楚相关的合同条款, 并遵照执行, 防止因对合同不熟, 不理解, 掌握不透彻而出现违反合同的行为, 给公司带来损失。合同交底是公司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向合同履行人员陈述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的过程。明确合同执行中的细节。

合同交底是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合同分析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主要是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一) 合同当事人的基本履约状况分析, 重要人员的更替, 重大的经济变动, 履约能力等; (二) 标的。就是合同履约双方的共同指向, 合同的标的应该明确合法; (三) 数量。数量明确。 (四) 质量。质量必须合格。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 (五) 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计算方法, 完成标的的过程中应该支付的价款或者取得的报酬, 最大限度的实现获得的应得经济利益;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按时的履行合同, 履行地点和方式明确; (七) 违约责任。在违约时, 公司的利益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应该尽量的避免违约;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在产生合同纠纷时, 采用的解决手段。一般为协商、仲裁和诉讼。采取哪种更能有效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九) 合同履行资料的收集。比如重要的会议纪要,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另行协商的内容等等, 要做好合同资料管理工作。

三、目前合同交底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 在签订合同时, 公司及合同签订人都很重视, 但在合同签订后, 对合同分析及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 甚至直接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签订好的合同往往被人锁在文件柜里, 其他人员只是知道其相关的工作职责, 而对合同具体内容知之甚少, 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内容, 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合同执行人员由于不清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就没有什么依据去管理, 有些人往往会钻这样的空子, 最后使公司蒙受损失。

例如:在某一个工程地暖管材料采购合同中, 材料供应商和承包商签订了购销合同, 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了供应的地暖管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这是错误的。应该按照实际使用或者使用面积来计算。如果进行了合同分析及合同交底, 在合同履行前应该和材料供应商协商解决, 按照材料供应行业的惯例来解决, 可避免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究其原因, 签订合同只是一种形式, 没有真正去运用合同、研究合同, 没有及时有效地对合同内容进行交底造成的。因此, 合同交底应得到合同相关人员及公司的高度重视。

四、合同交底的意义

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执行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的需要。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 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执行人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 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 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执行人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 加之合同条款繁多, 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 合同语言难以理解, 因此难于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 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处理问题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 在合同签订后, 合同管理人员向合同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是必要的, 特别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条款的交叉点和理解的难点。

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执行人员工作的需要。界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界限, 规范各项合同活动, 提醒合同执行成员注意执行各项合同活动的依据和法律后果, 以使在合同实施中有效地控制和处理, 是合同交底的基本内容之一, 也是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执行人员工作所必需的。合同的履行过程都必须符合合同的基本要求和合同的特殊要求, 必须用合同规范合同执行人员的工作。要达到这一点, 合同交底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通过交底, 可以让合同执行人员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权利界限和义务范围、工作程序和法律后果, 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 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标的, 实现公司订立合同的利益。

合同交底有利于发现合同问题, 并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它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交底的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因此, 它有利于合同执行人员领会意图, 集思广益, 思考并发现合同中的问题, 如合同中可能隐藏着的各类风险、合同中的矛盾条款、用词含糊及界限不清条款等。合同交底可以避免因在工作过程中才发现问题带来的措手不及和失控, 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合同相关人员积极性, 及早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提高他们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合同交底有利于提高合同相关人员的合同意识, 使合同管理的程序、制度及保证体系落到实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保证体系、管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建立诸如合同文档管理、合同跟踪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争议处理等工作制度, 其执行过程是一个随实施情况变化的动态过程, 也是全体相关人员有序参与实施的过程。每个人的工作都与合同能否按计划执行完成密切相关, 因此合同相关人员都必须有较强的合同意识, 在工作中自觉地执行合同管理的程序和制度, 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 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偏差。为达到这一目标, 在合同实施前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是必要的。

五、合同交底的内容

合同交底的内容离不开合同的内容, 更离不开合同分析。合同交底的内容是以合同标的的实现为出发点, 并最终要归结到合同标的的实现上来的。在合同交底的概念部分, 从合同的内容简单地分析了一下合同交底的内容。在此我们结合合同的内容从合同交底的双方、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和合同相关资料整理这五个方面来论述合同交底的内容。

(一) 合同交底的双方

合同交底的双方, 一方为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 另一方为具体合同执行人员。人是活动的主体, 是最积极的因素, 每件事情的组织和执行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同样, 在合同交底的过程中, 两方人员是决定合同是否能正确全面履行的主体, 是最积极地因素。由于合同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同, 对合同的认知程度不同, 合同交底的过程是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向合同执行人员阐述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的过程, 也是合同执行人员向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提出问题反馈问题的过程, 最终达成统一认识, 形成书面合同交底记录。

(二) 合同意图

合同的意图就是合同的指向, 即实现合同标的的目标。合同的标的是一个合同的核心, 可以说没有没有标的的合同, 是合同的标的使得签约的双方达成了一致目的, 通过合同标的各自取得各自的需求。所有合同中的约定都是围绕合同的标的来进行的。例如, 买卖合同, 购买方是为了取得商品, 出卖方是通过出售商品获得利润;建设施工工程合同, 发包方是为了获得建筑物或者结构物等, 承包方是通过建造建筑物或结构物来获得劳动报酬;建设工程代建合同, 是代建方通过自己的脑力劳动和专业知识获取报酬, 咨询方通过代建方的劳动弥补自身专业知识的不足, 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等等。

针对不同合同标的, 明确不同的合同意图, 加强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执行人员的沟通, 对合同达成一致认识, 为正确全面履行合同做好准备。

(三) 合同要点

合同要点是对合同标的的关键性描述。主要涉及数量, 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方式、地点,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来说以上合同要点在合同中都已经明确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

合同的履行和附属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 (一)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按照规定履行。 (三) 履行地点不明确, 给付货币的,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价格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 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 遇价格上涨时, 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 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 遇价格上涨时, 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 按照原价格执行。”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般采取协商、仲裁、诉讼。这几种方式, 一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 合同执行计划

合同的执行计划, 一般依据合同履行的过程来制定。合同的执行计划就是有条不紊地按照合同内容来全面履行合同。这些合同, 周期长, 金额大。针对这些合同, 组织合同签订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这些合同的履行时间, 尤其是时间节点, 进行分析, 制定出合同执行计划表供合同执行人员参照执行。有些时候, 根据需要来做出调整。

(五) 合同相关资料整理

合同的履行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实际情况, 合同当事人双方可能对合同的内容不断的补充和调整。这些补充和调整的内容, 应该落实在书面上, 形成书面资料, 这些书面资料对以后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产生影响。整理好这些资料, 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对索赔和反索赔具有重要意义。

六、合同交底的程序和制度

合同交底是以合同分析为基础、以合同内容为核心的交底工作, 因此涉及合同的全部内容, 特别是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条款。合同交底的目的是将合同目标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执行人员的合同活动中, 并且合同各级执行人员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

合同交底的程序为逐级进行交底, 逐级进行分解合同任务。例如, 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向第一级合同执行业务部门交底, 第一级合同执行业务部门向下一级合同执行人员交底。

合同交底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制度中的合同交底制度, 责任落实到人。在合同交底时, 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对合同的执行形成以人为主体的责任制度。合同交底制度的建立, 避免合同交底工作流于形式, 使各级合同执行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

七、结束语

在公司的经济活动中, 合同这一重要因素, 应加强管理。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 我们公司已经在合同的谈判、签订、成立过程中具备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但是,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重视程度还不足, 经常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偏差。希望通过合同交底的形式, 使相关人员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的重要性, 能够使每个合同正确全面的履行。

摘要:本文论述了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的重要性, 指出目前签订合同后使合同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合同交底。合同管理最终的目的是要把合同全面准确地履行完毕, 利用合同交底这一手段, 可以使执行合同的相关人员了解到合同的合同标的、合同关系、合同基本内容、业务工作的合同约定和要求等内容。通过合同交底使合同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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