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共10篇)
1.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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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精神,苏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15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除符合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四)201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医疗警员(看守所狱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1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1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7.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18.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19.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20.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21.2014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二、招考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市2015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一)报名
1.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网络报名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1984年2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4年2月1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医疗警员(看守所狱医)职位的,体检视力可比照人民警察法医等职位的标准执行,即“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因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体检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苏州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工作在面试前完成。
(四)资格复审
对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口簿(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招考职位明确需要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它在职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六)政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政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政审合格的人员,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报经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并与公安机关签订就业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四、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苏州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经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原标题:苏州市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点击下载>>>
2015江苏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公安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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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二
华图网校:http://v.huatu.com/hubei/zf/ 更多资讯请关注新浪微博:湖北华图网校随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按照《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递补考生,从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随县乡镇职位2(职位代码2002012004013)第4名考生,在考察时,因个人原因自原放弃;拟递补第9名考生黄骏(行测64.9申论52.5折算分29.35;面试分数76.4折算分38.2;综合分67.55)。
请考生黄骏于2013年8月26日上午(星期一)8:00以前到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公务员局(408室),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引领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将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请查询随州组织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6月28日发布的公告。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公务员局
3.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三
2015年江苏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139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须为昆山市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硕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2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2月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并填写《2015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资格初审。报名者凭《登记表》及所需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初审,并由单位初审人员签字确认。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
4、办理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交“缴费处”(《登记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2014年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5、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聘对象为:经省、苏州和昆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现任职为村书记、主任职务,报名时必须提供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以及村书记、主任的任免文件。
6、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五、相关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现场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2015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学历”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不得报考。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6、名报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六、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3月5日上午9:00—下午2:00,领取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A类为管理类、B类为专技类),考试试卷分A、B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三)笔试成绩计算和查询
1、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3月16日09:00—3月18日17:00。
3、笔试成绩查询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
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四
2015江苏苏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积金更缺改革大思路
公积金制度究竟走向何方,实际上还是在考验政府在出台、执行相关政策时,是否真正考虑公众的利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写得很清楚,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就是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该制度的存在很明显是手段而非目的。
应该承认的是,在房地产市场化且房价居于高位的当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呈现多方“不适”。公积金制度究竟走向何方,实际上还是在考验政府在出台、执行相关政策时,是否真正考虑公众的利益。
几天前,广州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的通告》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告,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并将纳入诚信记录。很明显,此举的目的就是“开源”。
近些年来,不少城市都和广州一样,面临公积金额度紧张的困局,相应的提取使用政策也在不断收紧。在现有公积金制度暴露出诸多弊端,且呼唤改革的声音不断涌现时,广州以“开源”的形式为现行政策加码,要想真正走出困局不容乐观。
应该承认的是,住房公积金这项全国推行已有十余年历史的制度,在房地产市场化且房价居于高位的当下,已呈现多方“不适”。即便不看相关的媒体报道,很多人也能从自己的经历中感受得到,甚至每一次政策收紧,都会对一些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造成伤害。无论是金融界的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的老百姓,对改革公积金制度都是充满了期待。如果广州此次通告中的内容最终得以确定并严格执行的话,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困局,但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在短期内也会被掩盖,很可能因此延误了改革的时机,造成更大的矛盾。
事实上,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废之争”中不难看出,正是因为不同人的具体诉求不同,才有了截然相反的论断。而按照现行的政策,公积金缴存具有强制性,地方上相对统一的提取使用政策也带有“一刀切”的色彩,这也正是产生争议的最主要原因。对于那些不想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人,甚至是根本没有购房打算的人来说,写在他们各自账本上的公积金明显就是不划算的。如果对于那些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处以罚款并列进“黑名单”,实际上还是在增加这种强制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当然,地方政府出台相关举措或许也有苦衷,毕竟住房公积金是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地方上更多地承担了执行压力。所以,问题就在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否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改革,能否广泛地征求民意。从以往的报道来看,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也未必都单纯为了节省成本,很多时候劳动者自己也更愿意将这部分钱直接加入到工资中,而一些公积金账户里有钱却不能使用的人,也因为无法“折现”而倍感后悔。这些现实的诉求实际上是一种提醒:带有强制储蓄性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有所改变。
公积金制度究竟走向何方,实际上还是在考验政府在出台、执行相关政策时,是否真正考虑公众的利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写得很清楚,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就是提高居民的 苏州中公教育
居住水平,该制度的存在很明显是手段而非目的。如果单纯为了维持这项制度,采取了伤及政策目的的举措,那就真的是本末倒置了。现在看似缺钱的公积金,其实更缺改革大思路,单纯的筹钱并不能解决改革滞后所积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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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五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准考证号 姓 名
12317454115 郭学秀
92111942227 胡正福
1231811 叶建晖
92217014414 张国强
18517410918 任如群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月3日(周六)上午8:5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3号
全国工商联机关
乘车路线:乘103、109、111、112路电车;2、60、101、812、814、819路公交车沙滩站下车。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年2月2日前致电010-85117680或010-65133326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同意报考的报名推荐表、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同意调出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10-85117680
6.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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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公务员面试 六步2013年湖北公务员面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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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鄂人社发〔2013〕2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6月21日在潜江市技工学校实验楼四楼,进行潜江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6月21日上午面试
(一)面试对象
A组(15人):基层专武干部2002016001001职位3人,乡镇机关科员2002016002017职位12人;
C组(15人):乡镇机关科员(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2002016002032职位3人,乡镇机关科员2002016002028职位12人;
E组(15人):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2002016002037职位9人,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2002016002040职位6人;
G组(15人):市人民检察院初任检察官2002016002039职位9人,市供销社财务科科员2002016002019职位3人,市粮食局财务科科员2002016002020职位3人;
I组(15人):乡镇机关科员2002016002030职位9人,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2002016002022职位3人,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2002016002023职位3人。
(二)考生集合时间和地点
上午7:00——7:30考生在潜江市技工学校(详细路线见《面试准考证》背面)实验楼四楼大会议室集合。
二、6月21日下午面试
(一)面试对象
B组(15人):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科员2002016002033职位3人,乡镇机关科员2002016002029职位12人;
D组(15人):市委党校机关科员2002016002035职位3人,乡镇机关科员(四项目人员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2002016002031职位12人;
F组(15人):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2002016002038职位9人,市水产局业务科室科员2002016002015职位3人,市供销社办公室科员2002016002018职位3人;
H组(15人):市新城区管委会业务科室科员2002016002014职位9人,市畜牧兽医局业务科室科员2002016002016职位6人;
J组(18人):市商务局业务科科员2002016002025职位6人,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2002016002024职位3人,市委党校机关科员2002016002036职位3人,市粮食局办公室科员2002016002021职位3人,市计生委业务科室科员2002016002027职位3人。
(二)考生集合时间和地点
中午12:15——12:30考生在潜江市技工学校实验楼四楼大会议室集合。
三、面试形式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我市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面试内容
面试贯彻“突出能力、为用而考、因岗择人”原则,着重测评报考人员对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获得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题本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
五、面试考场
每组考生的面试考场确定,由该组考生在面试当天集合后,推荐1名代表抽签决定。
六、面试序号
考生面试出场序号,在面试当天集合后,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
七、注意事项
(一)6月17日——20日,考生与招录单位负责招考工作的人事政工干部联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用50元整(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免交)。
(二)面试当天,考生应携带好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报到。面试当天未按规定到面试集合地点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附: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领取面试准考证联系人员名单及电话.doc
2、潜江市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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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公微信:huoffcn
湖北公务员考试论坛,公考信息聚集地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7.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七
一、参加考试人员的确定
1、人选确定的原则
参加面试人选的分数需通过国家分数线,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2、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附后)
3、参加考试人员确认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年1月17日上午1点前,电话告知我局是否参加面试,进行考试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确认电话:0991-4640471
2007年1月23日上午10:00现场签到。面试考生报到当天必须空腹进行体检。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南湖北路116号,新疆检验检疫局人事处411房间。
二、有关安排和要求
1、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07年1月24日-25日上午9点准时开始,考生须于8:3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当日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应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同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南湖北路116号,
新疆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候考室:新疆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4楼教室
3、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登记表(需贴有近期1寸免冠相片)。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所有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交近期1寸免冠相片4张。
新疆局面试工作联系人:尹晓邢、郭九闸
联系电话:0991-4640471
新疆检验检疫局2007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名单
姓名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最低分数线
张瑜
00
68026174307
108.6
李刚
003001
68026552511
91.5
周燕
68024239928
朱慧
68029310405
孙倩
68026174306
马宁
008001
68027281907
89.6
陈楠
6802654
骆芸
009001
68026534814
89.9
蒋国帅
68026532804
陈敏
011001
68023822721
90.7
傅小雪
68024228327
占毅
68023830729
苏双
011002
68026522914
98
朱丽娟
011003
68026550211
95
王燕
68025083619
孙鑫
011005
68027441208
92.8
曹缇
6511815
100.4
古丽努尔.克热木
011006
68029350406
100.4
康宁宁
68021741308
宋芳
011007
68026551813
103.5
侯明慧
011009
68023982126
90.3
魏杰
68026552922
刘姗姗
68024270703
刘玉杰
011010
68026533402
89.8
汤仲夷
68026534514
张友全
68026542403
刘鹏
68027070416
马俊林
68026522312
王洁
68026552803
罗军
68026542803
瓮亚萍
68026531818
王海
68023816327
敬张超
68026530405
李晓华
6802182
胡鹏
68022228309
谭正朝
68026531418
郑富
68028961506
李维梁
012001
68027021026
90.8
郑萌萌
68022684623
梁奕晓
68023841411
杨洁
68027280205
张策
68025083618
朱贵萍
68024237810
王磊
68022338919
单媖君
68023860403
陈彦荣
01
68024894813
96.6
马玉红
68026174308
祝佳伸
68027261322
蔡旭平
68023982130
马永博
68021555017
苏苗苗
68027131125
卢梦珠
01
68024144329
91
马秀婷
68026540218
谷永福
68021730718
乌兰其米克
68026533620
杨娜
012005
68026532822
90.3
窦丽娟
68026535014
徐文婷
68026522319
马红梅
01
68026522403
97.8
卢铁
013001
68026531403
93.8
孙红艳
014001
68026552624
93.6
刘刚
68026552713
李媛
68026541222
赵丽萍
68026541023
李吉玉
014002
68028110412
92.7
杨萌
68027321608
石高峰
68023982124
赵良玉
015001
68028110525
96.2
杨成伟
68026174302
费永亮
016001
68026552608
92
王雪
68022228308
刘辉
68022228310
许衍秋
68027021024
石琴
68026292418
刘文杰
016002
68022684624
90.7
郭近
68023388811
陈燕
68026530416
张小燕
016003
68024144330
90.5
苏雪莲
68026530309
郭勇
017001
68025634424
93.4
杨萍
017002
68026292419
95.6
杨东
68027111303
张箐
68026174301
刘吉林
68027081211
张冠俊
018001
68027031325
90.5
魏鹏
68028061129
李文豪
68026531214
陈静
8.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八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报考市以下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公布的名单为准)和紧缺职位(公安机关的基层法医、狱医、理化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华兵等237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公交车到桃园大厦站下车)。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本地考生在6月5日至6月8日进行,外省外地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面试前3天进行(地点: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桂林市叠彩路8号3栋101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6月16日(星期六)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进行面试; 6月17日(星期日)市、县(区)、乡镇直属工作部门职位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原桂林市一中,新体育馆北侧),可乘坐23、100路公交车到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
(职位代码为:0300100401、0300100901、0313200101、0314200101、0314400101、0319500101、0319700103)7个职位的7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
(职位代码为:0300800116、0300800117、0305600101、0305600103、0310500106、0312900103、0320200301)7个职位的8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以桂林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一周后在桂林党建网、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及安排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因故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须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同时交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6日、17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0773-2812551(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0773-2825516(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桂林市2012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桂林市 2012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取消招录计划汇总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 林 市 公 务 员 局
二○一二年六月三日
9.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九
2013年菏泽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公告
现将2013年菏泽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初任培训的人员为2013年新录用的市县(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地税、工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由其自行组织)。
二、培训时间、地点
初任培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参加培训人员:市直单位、成武县、巨野县和东明县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月20日下午14:00—17:00报到,10月25日结束。第二期参加培训人员:牡丹区、曹县、定陶县、单县、郓城县和鄄城县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月25日下午14:00—17:00报到,10月30日结束。
培训地点为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菏泽市长江西路)。
三、培训方式
初任培训实行集中住宿、封闭式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四、培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发〔2003〕92号)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食宿费等每人550元。参训人员凭发票回录用单位报销。
五、其他事项
(一)参训学员报到时请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二)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请学员自行携带日常换洗衣物(因安排军训和早操,请另备运动服装)及日常用品。
联系电话:5190199(市人社局公务员办公室)5668379、***(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3336388(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
10.江苏苏州市公务员2015录用公告 篇十
7日19:00,华公名师、省级公考专家余思君应邀解读省考公告 及大纲,网络同步直播YY频道50617!
江西省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3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
4、江西人才人事网()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4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份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网上公开调剂
对报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间另行公告。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并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面试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八、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86242466,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201、88312202。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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