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2025-03-04

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机构设置(精选4篇)

1.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篇一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 庆 市 总 工 会文件 大庆市经济委员会

庆工联发„2006‟10号

关于印发《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 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经济计划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工会、经济科技局,各市属企业:

为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工联字„2006‟21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并制定了相应评分标准。现将•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依照方案及

1标准,积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附件:

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评分标准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总工会

大庆市经济委员会

2006年11月5日

主题词:劳动关系和谐 创建活动通知 大庆市总工会办公室2006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300份

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

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大庆奠定社会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为目标,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督促全市各类企业与工业园区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及•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企业用工环境,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提升整体素质,做到互利、互爱、双赢,达到“共谋企业发展、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形象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2、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依法与本单位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3、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要做

到协商充分,程序合法,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管理规范,履约全面,建立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分配机制;根据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保障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自觉促进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无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企业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活动经常化,工作规范,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

6、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厂务公开;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立并发挥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提高职工职业技能,保障职工受教育权、发展权。

7、重视劳动保护。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符合规定,组织、制度、设施齐全,无重大安全和职业危害事故,高危行业安全达标,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一法三卡”制度,推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文书‣。

8、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

9、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度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及时有效,民情民意反馈渠道灵敏畅通,无职工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

10、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女职工的平等劳动权利、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及特殊劳动保护待遇等依法落实,没有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创建标准

1、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2、园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园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表彰奖励

自2006年开始,每年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并对创建活动中成效特别突出的10户企业同时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兵单位称号。

(一)对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除授牌发证外,可免于当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在评选全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全市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二)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可在企业内部或相关标识上使用“和谐企业”字样,同时该称号可作为全市各级劳动保障、工会、经委等部门举办的有关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获得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可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全国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企业工会可优先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可优先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全国劳动模范的评选,参加省级、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四)对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或“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将分批推荐参加省、国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评选。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自查。凡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应结合本方案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企业自查自评情况经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并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为自查合格。

(二)申报。自查合格后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应在10日内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职工民主测评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三)考核。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深入企业和工业园区考核检查,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

(四)评审。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对分值80分以上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评审。

(五)公示。经评审达标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命名。经公示未发现问题,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复核与监督。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每两年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条件的重新确认后可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被命名后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及厂务公开等违背创建标准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取消其称号。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协调。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全市创建活动的开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目标规划、工作方案、标准和考核办法,承担市级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资料汇总综合、评选表彰及管理等日常工作,并做好基层创建活动的推动和指导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应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精心组织,科学指导,加强协调,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参评企业和工业园区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认真开展好创建活动。2006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含高新区)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将本地区自查合格的参评企业材料、各自查合格的市属企业将本企业的材料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以供考核。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企业与工业园区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关系比较复杂的企业,指导帮助这些企业尽快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篇二

(渝劳社办发〔2005〕20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15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做好全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特殊工种清理、检测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特殊工种清理

(一)清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含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凡具有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均属于清理范围。

(二)清理内容和办法

1.本次清理的特殊工种包括三类:一是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各行业企业特殊工种目录所列的特殊工种(含省及其以上各部委批准的工种名称、专业性质、劳动条件相同的特殊工种,以下简称“三同工种”);二是因企业转产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发生变化,原特殊工种性质发生变化的工种;三是企业认为符合国家特殊工种条件的其他工种。应注明其是否执行的情况。

2.在清理时应提供执行特殊工种的政策依据。凡属于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各行业企业特殊工种目录所列的特殊工种(含“三同工种”),在清理时应注明特殊工种目录的批准文号;国有企业跨行业执行的特殊工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的特殊工种还应提供批准机关的批文复印件。

3.特殊工种清理由企业按上述分类和要求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后即可申报检测。

二、特殊工种检测及申报

(一)凡按《暂行办法》应进行特殊工种检测的企业,在清理的基础上,填写《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检测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检测申报(清理)统计表》(附

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并附相应电子文档,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二)根据相应的特殊工种性质及检测工作的需要,企业在申报特殊工种检测时,提供相应的特殊工种场所、岗位工作平面图;属有毒有害岗位应提供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和主要化学成份的相关资料备检测时参考。如有企业近3年内相关检测部门检测资料报告可一并附上。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督促本辖区内的企业按本通知规定对特殊工种岗位进行清理和及时申报特殊工种检测,并于每月25日至30日将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原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检测直接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的特殊工种检测资料,按照特殊工种检测需求,明确企业应补充资料,制定检测方案,完善申报后的登记分类工作。

特殊工种检测工作由市劳动鉴定中心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承担。对每一类特殊工种检测时,由3-5名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信息采集小组,做好现场勘验、测定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取样检测工作,并将所有被检测企业信息采集情况制成多媒体片,以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评议时使用。具体检测时间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清理及检测申报时间

各企业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清理和检测申报工作。对在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了特殊工种清理的企业,可在每月25日前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检测。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应于2006年5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企业特殊工种清理及检测申报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清理

企业在特殊工种清理检测认定工作完成后,对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现仍在特殊工种岗位上从事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和曾经从事过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进行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职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和相关资料建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档案。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清理和档案建立工作另行通知。

重庆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及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23号附1号蒲田大厦19楼。

联系电话:86562937、86562938、86562939。

传真电话:86562933。

邮政编码:400015。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3.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篇三

以来,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紧密围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为契机,以淮上职业培训学校为抓手,努力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一)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淮上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4.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篇四

XX年工作打算

XX年,劳动工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全力推进协调劳动关系的创新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总结如下: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年初,局下达了11项基本工作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城镇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8.8万人,签订率达90.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0.4%;

2、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下岗失业再就业率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6份,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87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和124%;

4、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73%;

5、对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率达100%,完 成目标任务的100%;

6、开展劳动用工及最低工资调查,市、县两级检查企业121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21%;

7、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

8、办理调动43人,计划生育审验率、合格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9、报送信息3份,撰写调研报告1篇。

10、各类统计报表均按时报送,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主要作法

多措并举,劳动合同签订稳步扩面。一是宣传政策促签订。3月份,为配合《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的实施,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宣传月活动,共投入人力2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牌8张,接待咨询1500余人次,并在XX劳动保障网上发布了活动相关信息。二是服务改制促签订。对新改制企业,指导其与重新聘用的职工采取一手解除原劳动合同,一手签订新劳动合同的作法,依法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如市交运集团改制1254名职工需要转变身份,我们上门对该企业劳动合同解除、签订、鉴证逐个环节进行指导,帮助916名返聘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确保了改制后企业的正常运转。今年以来,仅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指导改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7家,涉及职工4500余人。三是配合检查促签订。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检查,通过行政管理、监察执法等手段针对及时处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6月份开展的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中,我们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作为核查指标,对全市500余户企业开展了核查,查出漏签劳动合同XX余人,补签订劳动合同XX余人。在10月份全市定点药店招标当中,我们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作为定点药店一票否决指标,凡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药店均不予发标。11月份,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市121户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职工4万余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700余份。四是整体联动促管理。全市初步建立了企业用工招录、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扩面、劳动监察执法一体化的整体联动平台,环环相扣,互相促进,推进了劳动合同制的顺利施行。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8.8万名城镇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38%。[本文出自大秘书网-http://]

加强协商,三方机制不断巩固。一是召开了三方会议。4月15日,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召开XX市第四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总结近年来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工作情况,并部署安排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同时,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就有关劳动关系的具体议题进行协商,各县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成员就《XX市关于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讨论后报请市政府印发。二是加 强了三方沟通。针对突发性或重大的劳动争议问题,互通信息,加强联系。三是巩固了三方机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召开。定期会议由三方轮值主持,每半年举行一次,主要总结半年工作,研究解决宏观性、普遍性的问题。不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重点研究突发性、个性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在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提出具体完善意见,提交三方讨论通过后联合发文。四是创新了工作机制。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从权威部门或机构聘请了17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推进工资协商工作。五是集体合同工作正常开展。今年审核集体合同2份,在21个社区开展了区域性集体合同试点。

稳妥推进企业改制职工安置。

1、整体联动,服务前移。为配合改制企业妥善安置职工,今年以来,我们协调职工安置工作组为改制企业提供整体联动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审核审批环节。如审批职工安置预留费用时,职工安置费、保险福利费和欠费三大预留费用单元实行流水作业,上一个流程完毕,自动导入下一个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对大型企业,我们主动上门服务。如在服务市交运集团改制时,为避免该单位将大量需要查阅的资料搬来搬去,我局改制工作专班近10人进驻企业现场审核,利用一天时间将有关费用确定到位,确保该企业如期改制。

2、严把“三关”,跟踪管理。一是把好安置政策关,对无文件明确规定的,可以沟通和研究,对已经明文规定的,严格按政策执行。如XX电缆集团在计算职工安置费时,提出将符合“5.30”条件的人员放在一边,以达到提高安置费标准的目的。我们核实情况后,严肃指出并督促该企业严格按政策重新进行了计算。二是把好安置程序关,始终将职工安置方案通过职代会作为该企业进入职工安置程序的一票否决指标,今年我局审核的23家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全部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三是把好资金审核关。重点是抓好资产变现职工安置费用的审核。改制企业资产变现后,我们根据其提出的职工安置计划,核实安置人头,核准安置标准,核清安置费用,逐项提出费用审核意见移交市财政部门据实拨付。

进入职工安置操作程序后,我们对企业的职工安置状况实行实时督导。一是对重新聘用的职工,指导改制后的企业采取一手解除劳动合同,一手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与其依法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如XX电缆集团经我局指导,与500余名返聘职工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维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服务。今年,我科共收存211户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档案3772份,办理退休357人,服务投诉率为0。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发放范围。三是督促企 业严格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凡是未妥善处理好职工权益资金的,一律不允许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3、有情操作,突破难点。为妥善处理冶钢农场农工安置问题,局职工安置组会同冶钢集团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兼顾整体的原则,数易其稿并报市领导同意形成了《冶钢农场农工问题处理实施意见》和《补充意见》。截止XX年10月31日,2378名农工已安置和救助2200人,安置救助率达92.5%。其中非注册农工1226人已救助1210人,待办16人;1113名注册农工已安置990人,缴费不满10年的97人暂未办理,待办26人。此外,我们与冶钢共同提出的《冶钢劳动争议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已报经市领导同意,拟于XX年3月两会结束后分步实施。

以化解矛盾为根本,企业维稳形势趋好。一是贯彻《信访条例》,规范双方行为。新《信访条例》颁布后,我科组织了深入的学习,并根据《条例》的规定规范主体双方的权责行为。全年共接待来访人员9000余人次,回复信访件5件,信访秩序良好。二是落实政策,维护军转稳定。截止目前,全市2357名企业军转干部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帮助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再就业304人,再就业率达100%,在岗企业军转干部工资按XX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基准数进行了补助,642名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按 76号文件精神享受退休金待遇差额补贴,月补金额102101.7元,人均月补159元。四是严格执行政策,维护职工权益。如黄棉机械工程公司下岗职工反映,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12个月封顶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多次向该公司宣传政策,并责成其负责人迅速落实。今年以来,共督办企业落实劳动工资政策15件,妥善将矛盾在基层化解。

以维权保障为重点,工资管理更趋科学。一是最低工资标准贯彻得力。省政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后,我市进行了广泛宣传,市政府也于日前发文,对我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作了明确规定。今年从3月1日起,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价位均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工资支付依法依规。如XX新电厂对轮休岗位不执行节日加班制度。我们知情后迅速与其劳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督促该企业严格按《劳动法》执行加班工资制度。三是工资总额完成审批。今年共下达工资总额企业15户,其中工效挂钩企业3户,工资总额包干企业12户。四是经营者年薪制正常开展。对XX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XX年薪进行了结算,并下达了XX年考核基数。经核,同意该公司经营者兑付年薪123042.43元,其中40731.21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存入市企业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年薪专户。同意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者兑现年薪219851.09元。五是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及人工成本指导信息。经对去年全市企业职工实 际工资收入进行广泛调查、科学分析并经专家论证,今年共发布208个职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这208个工种均价年薪达到12302元,较去年增长7%。同时,发布了XX年企业人工成本和制造业人工成本信息.以夯实基础为依托,日常工作不断加强。一是稳步推进代理服务。今年以来,共收存211户改制、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档案3000余份,代办退休近200人,服务投诉率为0。二是严格审查调动手续。今年共办理职工调动43人,其中调入11人,调出32人,调动人员计划生育审查合格率达到100%。三是规范补办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手续。按照局《会议纪要》的要求,今年共为档案记录不全职工补办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手续369份,解决了这类人员的实际问题。

三、XX年工作打算

明年我市劳动工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XX的指导方针,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在继续注重解决当前突出劳动关系问题的同时,着眼于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着重在制度和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促进全市劳动工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做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1、做好企业职工方案和职工安置预留费用的审核批复,落实分类处理劳动关系的政策。

2、积极研究解决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遗留问题。

3、指导区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中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工作。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1、待《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迅速组织全市开展多形式、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推动《劳动合同法》顺利贯彻实施。

2、做实劳动合同签订台帐。逐个行业清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企业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动态管理台帐。

3、突出民营企业和劳动力流动量大的企业两个劳动合同签订扩覆工作重点,加大签订劳动合同检查力度,配合劳动监察机构抓住1-2个突出违法案例依法查处。

4、根据不同行业、群体,抓住“工资、工时、工作条件和工伤待遇”四个要点拟制不同劳动合同范本,简化劳动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针对性。

5、配合做好劳动合同管理行政职能的归口工作,启动劳动合同管理数据信息库建设,逐步实现劳动合同动态化管理。

全力推行协商机制建设。

1、加强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成员单位联系,全年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2次。

2、加大集体合同审查力度,建立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管理台帐。

3、加强与社区、行业的联系,扩大区域性、行业性集 体合同签订范围,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户数比上年增加30%。

4、拟在大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市推广。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方面的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制定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劳动保障部门完善本地区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2、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分析判断形势。完善维稳工作通报和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3、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维稳立体预防体系。

加大工资监管力度。

1、坚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对服务业开展重点检查。

2、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并逐步在餐饮业推广实行。

3、引导企业科学开展分配,定期发布XX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行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信息。

4、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和工资指导线制度。

局劳动工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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