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壁垒分析

2024-07-08

行业壁垒分析(精选9篇)

1.行业壁垒分析 篇一

2014年中国电机绕组制造装备行业进入壁垒分析 智研咨询网讯:

内容提示:售后服务和产品的长期维护对电机绕组制造装备供应商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具备大批对客户需求、生产工艺以及产品特征深入了解,并具备丰富经验的技术和市场营销人才。

(1)非标准化的制造壁垒:电机绕组制造装备具有非标准化、定制生产特性,客户个性化需求明显,产品需要装备提供商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特别设计和开发,工艺设计难度大、生产流程长、技术服务要求高,涉及到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业较多,操作和管理难度较大。因此,本行业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服务过程需由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来执行。只有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并通过长期的技术、经验和人才积累才能成功进入本行业。

(2)技术服务壁垒:下游用户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特征要求电机绕组制造装备提供商专业技术服务性非常强。新进入的企业如不能深刻理解用户需求,并根据用户需求开发相应装备,则较难获得生存空间。同时,电机绕组制造装备能否稳定运行,也要求装备提供商具有丰富的调试修配能力,提供及时、完善的技术服务。

(3)市场品牌壁垒: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电机制造企业,客户群相对固定。由于电机行业竞争激烈,电机厂家为生存对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求很高,对电机绕组制造装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售后服务和产品的长期维护有很高的要求。只有在市场上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才能获得客户的认可。因此,客户对品牌依赖度高也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4)人才壁垒:电机绕组制造行业技术集成度高,需要大批掌握系统控制软件、机械设计、装备制造、工程集成等领域高素质、高技能和多经验的专门性人才协同合作,才能进行产品的工艺设计和产品开发。在关键零部件加工和装配方面,需要大量具备丰富机加工经验和较高装配技术水平的熟练技术工人。同时,售后服务和产品的长期维护对电机绕组制造装备供应商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具备大批对客户需求、生产工艺以及产品特征深入了解,并具备丰富经验的技术和市场营销人才。

2.行业壁垒分析 篇二

1 烟草行业贸易壁垒的产生原因

入世的前后若干年中,中国烟草一直以来就是基于封闭性的国内市场生存和发展的,烟草业的发展相对比较平稳,但对于业内存在贸易壁垒问题的议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客观的说,烟草行业所选择的发展模式与其所经历的行业情形是有关系的,我国在建国后烟草业出现过蓬勃发展的局面,但云南烟与上海烟凭借自身优良的烟草种植条件或高人一筹的科技水平,一段时期内在国内各地的大行其势,严重挤压了其它地区烟草企业的生存空间,引起了各省市自治区烟草企业的强烈不满,造成了烟草业内所谓的“内部矛盾时期”。各省份为保护自身在财政上的一亩三分地,因此虽然中国烟草业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但现实状况却是地方政府在近几十年内所采取的“地方专卖、市场分割、各成一体”的政策。

具体来说,这一局面形成原因远非如上所说的那般简单,首先,我国的烟草税收管理中有一对很尖锐的矛盾,就是“国家烟草专卖管理”与“烟草财税地方所得”。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希望通过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来实现烟草利益的最大化和行政管理的一体化;但这种管理模式的实际受益者却是各地方政府:在现行的分税体制下,高额烟草税收不但是维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基数的重要保证,而且也直接影响中央对其返还数量的多少;再加之烟草税收主要在生产环节缴纳,本来应该上缴中央财政的烟草主体税种(消费税和75%的增值税)很难真正到位。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对烟草课征的高额税反倒成了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尽管卷烟消费税是中央税(其实是名义上的中央税),但它关系到中央与地方收入返还基数的确定,对地方政府而言,烟草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是否能完成“两税”基数,以保证税收返还,而且消费税也直接影响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的增量的多少(因为超过基数部分按1:0.3返还)。因此,卷烟消费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十分重大,它们成为了烟草财税收入的既得利益者,因此各自从本地利益出发,各自为政。这使得烟草业的地方垄断专营事实取代了国家垄断经营,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对国内的卷烟市场进行了分割。有的规定必须先卖地产烟,对外地烟设置市场障碍,搞关系销售,在市场上大搞影响公平性的“寻租”行为,人为的设置贸易壁垒。

其次,烟草行业早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就初步形成了生产、供应、销售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对卷烟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统一组织协调,甚至对部分国有卷烟企业的生产规模进行了控制,对于烟草的税后利润分配也采取了集中同意调配使用的方式,但总体而言,行业上下依然是一种行政依附的关系,远没有达到政企分开的目的,同时也未能形成资产管理关系。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主要还是行政管理关系,一旦国家烟草专卖局所制定通过的法令规章对地方上的企业存在着约束,则“本地利益”就会成为最好的挡箭牌。

此外,目前,全国大约有近一半的行政区域实施了烟草专卖地方立法。这些法令在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同时,又保护地方、封锁市场、设置壁垒,为烟草地方专卖设置合法性依据[1]。

烟草地方贸易壁垒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而言,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地方财政上的一种“本位主义”思维的影响。

2 烟草贸易壁垒存在的两面性

贸易壁垒的产生源于我国的烟草财税体制,烟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其产品的利润价值是相当可观的,这块蛋糕是任何一个经济实体或政府机构所不愿意拱手让人的,而且我国现行的烟草财税体制,应该说在“内部矛盾时期”,还是有它积极的一面:

一是现行的烟草财税体制充分地调动了地方对发展烟草产业的积极性;正所谓“山高皇帝远”,国家局在烟草市场的管理上不可能渗透到基层,现今的政策可以使得地方政府舍得投入,舍得花大钱支持烟草行业发展,本地的财政收入也会因本地烟草企业的兴旺而受益颇多。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在分税制下能够从中央财政得到更多的税收返还,一方面确保税收返还基数的完成,另一方面使烟草利税的增长扩大,从而得到更多的增长分成。所以,各地对烟草行业的发展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促进了烟草行业的迅速发展。

二是各地通过支持和保护本地烟草业发展,培育出了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卷烟企业和卷烟品牌。这为我国烟草行业进行企业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构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烟草集团(公司)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是通过国家垄断来维护国家自身的利益。国家对烟草课以重税来达到寓禁于征的目的。烟草税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无论对国家财政还是地方财政,烟草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04年,烟草工商利税达到2100亿元。连续多年来,烟草税收几乎都占到国家税收的10%,烟草行业已连续15年创税排名为全国之首,并且税利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换言之,在我国财政实力尚不强大的今天,烟草税收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倘若放弃垄断,这根经济支柱将受到重创,带来的不良后果也是连锁性的。

但是,我们对区域保护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于此,应该看到自身的问题,尽管国内卷烟市场规模庞大,但其对外贸易依存度相当低下,长期的自我保护导致了中国烟草企业参与全球性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也十分欠缺。入世之后我们面临的局面是国际企业正逐步的在蚕食我们的市场,而我们却无力加以回击。这也说明由于现行财税体制所形成的区域间贸易壁垒已经对烟草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成了制约烟草行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体现在:

首先,导致了企业潜亏严重,债权、债务负担沉重,以完税为目的,眼光短浅,不顾企业长远发展、寅吃卯粮,借贷完税,烟草工商企业难以形成合力,各自追求利益目标。

其次,导致行业长远发展目标难以实现,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往往成为空谈,而难以真正形成,企业组织结构难以调整,烟草财税收入潜力难以挖掘,国家烟草专卖制度难以完善,专卖本意难以实现。

再次,导致了一系列不规范的地方行政行为,即保既得利益,利益主体干预烟草事务;设置市场障碍,利益主体实施地区封锁;指使行政执法主体偏离轨道,为地方利益保驾护航。

此外,区域保护还会引发整体性的问题,使得中国烟草大而不强,且缺乏一致对外的凝聚力;绩优企业不但难以成长,而且强者趋弱,绩优名牌趋弱,优势企业趋弱,优势产区趋弱,进而导致一方面国家烟草专卖被冲击,而另一方面地方烟草专卖在逐渐固化。

总而言之,至少在现阶段,“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宏观管理政策难以与“分税包干,基数返还,增收分成”的地方对策相抗衡,导致了贸易壁垒的客观存在,这的确是中国烟草业一个莫大的无奈。

3 积极面对问题,努力调整烟草财税体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从整体上看,中国烟草业缺乏整体竞争力,我国烟草行业在响应WTO规则全面放开后的强冲击之下,将难以为续,这必将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带来重大的损失。今年是我国入世的第四个年头,也是世贸组织的规则普遍实施,严格贯彻落实的重要时期,烟草行业管理也面临转型。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方面管理体制创新势在必行。近年来,国家对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在不断加快。尽管在今后一段时期烟草行业仍将会继续实行专卖专营制度,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程序和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程度日益加深,烟草行业将不可避免被要求必须严格的遵守WT0规则,这将加速我国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经济以及信用经济等软件设施。在此背景下,烟草行业必须按照WT0的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非歧视、透明度等基本原则及我国政府有关烟草问题对世贸组织做出过的承诺,以期改变过去多年来业内所形成的带有浓烈的计划经济色彩的管理方式。烟草行业面临着降低关税门槛、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以开放国内市场、重新制定游戏规则等义务。同时,入世后也将对国内的烟草产品市场造成极大的冲击,烟草业应学习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大刀阔斧的进行配套体制改革,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把核心企业做大做强,以研究开发低焦油混合型卷烟为重点,努力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战略。虽然设置区域贸易壁垒、搞地方保护,在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烟草的积极性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由于行业所面对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区域贸易壁垒对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的制约作用已开始显现出来,它的作用应更多的将精力转移到抵御国际烟草大鳄进攻的问题上去,不能总是停留在“内部矛盾时期”的作用上。

对于如何打破区域贸易壁垒,行业内有许多意见和建议,烟草业内有识之士曾经提出过将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烟草税的权力统统改为由中央政府征收,地方上不会因为设置壁垒而得到好处,这样就可以比较轻松的消除壁垒。建议听起来并不复杂,但关键是我们如何努力去创造外部环境,改造内部环境。从外部来讲,要清除区域壁垒,必须进行税制改革,只有现行税制改革了,才能彻底破解这座壁垒。由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在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以消费税为主体的高额烟草税收就与地方财政收益息息相关了。为了丰厚的烟草税收利益,不可避免地导致地方政府对烟草企业进行各种行政干预,设置许多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行政障碍,烟草企业也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因此,烟草税制改革已是势在必行。而从内部而言,专卖隶属于计划经济,是用垄断计划来控制经营,没有计划控制,就没有专卖经营,但这个计划是全局性的,而并非是局部的,是一种统筹优势和积极作用的复合体,是一种全盘的资源配置方式,破坏了这种方式,就意味着战略失败。从这点讲,地方专卖必须先从内部来攻破。但以上想法操作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来自地方的阻力会严重的束缚中央进行操作的决心,因为这个问题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认为应当有目的性的徐徐图之,可以通过一系列带有过渡性质的政策去逐步改变原有的财税体制,现大胆提出以下建议:

(1)将卷烟消费税由生产环节纳税改为在消费环节纳税,或改卷烟消费税为生产、销售环节各纳税50%;地方不再完全以本地企业的烟草产量来作为课税的标准,而更多以本地市场上单位时间内流通及消费的烟草数量作为依据进行征税,这样地方政府可以将精力从抵御外地烟草的进入转移到繁荣本地烟草市场的任务上来。

(2)将卷烟消费税由完全在产地缴税改为逐年递减的方式转移到销地缴纳;通过这种做法,地方上也可以通过吸收外地烟草产品进入本地而增加自身的财政收入,这样地方政府对外地烟的态度就从会排斥转向逐渐接受,甚至到完全鼓励。

(3)将烟草的各项税收合并为“烟草专卖税”,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向中央财政解缴,对地方财政收入基数中的烟草税收数额,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返还;这样做国家局可以在将征税权收回后,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安抚作用。

(4)将卷烟消费税和增值税从地方财政基数中和征收返还中扣除,以上一年的平均数为返还基数,确保地方财政利益;这一方案是上一个方案更为具体的实施,其实质是将卷烟消费税和增值税从地方财政基数中和增收返还中扣除,以其以上一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卷烟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数额来确定一个返还基数,以此来确保地方既得利益。从此以后,当地卷烟消费税和增值税无论增加或者减少,都不改变返还基数数额。因此,地方上将不会因为设置贸易壁垒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这将有利于行业内企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行业实施统一的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整合好行业的资源,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的几个方案,是笔者个人综合各方思想提炼出的一些观点,其中的一些方案也可以共同使用。最后一个方案,个人认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震动性不大,税率的变动与调整虽会有方方面面的问题,但这种调整只会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计算确定,显得比较温和。

但是,需要我们清醒认识到的是,关于打破贸易的壁垒,专家们可以有很多的方案被提出,但之所以迟迟未能付诸于行动,这是因为在我国现行的宏观制度背景下,烟草产业的整合并不单单是行业主管部门能完成的事,它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如国家计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各省级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因此,这就需要各个方面需要统一思想,多多进行沟通,共同协作。同时,对于行业主管部门而言,在具体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应适应入世需要,以产业整合为核心目标,进行积极的政策调整,为我国的烟草业长远发展,创造烟草行业的大企业、大品牌而努力[2]。

参考文献

[1]高程德.现代公司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想转行?你了解行业壁垒了吗? 篇三

故事1

我大学的专业是药学,现在在一家生物公司做销售,和我同时进公司的一个同事,他的业绩最好的时候是我的十分之一。好多人评价我比较有亲和力,很热情。因为老板年纪也较小,对我的工作几乎没有指点,感觉自己学不到什么东西。做销售完全是凭自己的感觉摸索,对自己的销售技巧与经验没有多少自信。现在想换工作,我了解过直销、药品与保健品业。医药的大环境不是很好,所以不敢贸然转到医药行业。但不转行,还在生物公司做,真的没有激情。

陈凯:很多销售的管理经验是可以学习的,基础的销售技巧更多的是靠天赋与悟性。你有做销售的天赋,千万不要浪费。要知道,公司高层很多都是销售出身的。

销售换工作的三种途径:产品相似(即同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客户相同(譬如国家电力系统同时需要发电设备、电缆,你可以在这些产品所属的行业转换)、销售模式相同(直销或者渠道销售)。你不想遵循第一种途径,就看看第二和第三种途径。

至于公司,职业生涯初期到中大规模的公司是明智之举,毕竟,如果你要提升,光凭自己的摸索是不够的。

故事2

我在一家外企做销售主管。近期有一民营企业想要我去他们公司做销售经理,底薪增加3000元,但是行业不是特别对口,是否有必要跳槽?

陈凯:总的来说,销售还是比较容易跨行业跳槽的一个职业,不过如果产品不是相似的话,最好销售模式或者客户相近比较好。譬如你在消费品行业,是通过渠道销售,要跳槽去做直销,又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业产品,就会有风险。

不太清楚你的年龄,一般最好在35岁之后,在外企做到经理级别再去民企比较好,除非你想创业,而这家民企对你创业又有帮助。

故事3

我是一名自考大专生,国际贸易专业,一直从事服装行业的跟单工作。只做老板的客户,因此压力不大,工资在当地算中等。但是我不知道以后向哪个方向发展,总不能一直做业务跟单吧。有时想自己做业务开发,但是压力好大,又怕工资不能保证,毕竟还要生活与付房贷,不敢贸然行事。有时想考研,转行做金融行业……

陈凯:做外贸的,常规的几种出路:一直在中大规模的外贸公司打工;自己创业,从事外贸方面的工作;以与供应商打交道的经验为介入口,转向采购;以进出口的经验为介入口,转向物流。如果你承受压力的能力较差,建议你转采购或物流。

金融业的大部分工作比较强调专业背景,对学历、证书、专业的要求都较高,而且,这个行业竞争比较激烈,所以,不要贸然去考金融方面的硕士。

故事4

我今年32岁,在英国留学,获得了国际贸易专业的硕士,之前我在国内读的是这个专业的专科。但是我从来没有国际贸易的经验,毕业后进的是建筑公司,做了3年文员工作。现在我很想做国际贸易,但我找工作大半年了,发的简历不下三四百份,收到的回音很少。是不是我年龄大没人喜欢用了?

陈凯:外贸是一个重视经验甚于学历的职业,你32岁了,没有相关经验,只有一个英国硕士文凭,找不到合适的外贸工作也是情理之中。建议你多投一些外资公司在中国的采购中心或者以外销为主的工厂,在这些地方做外贸不需要自己开拓客户,压力要小于专业的外贸公司。如果你不排斥行政、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也可以在这两个领域寻找工作。

故事5

我是一名软件研发人员,现在一大型通讯企业做软件开发项目经理对我挺好,估计以后可以做项目系统工程师,但是发现自己越来越没工作激情了。想去考MBA,但是没有时间;想去考项目管理方向的硕士,但工作资历不够,郁闷啊!

陈凯:项目经理是软件开发人员比较常见的一个发展方向。如果往项目经理方向发展,项目管理方向的硕士学位比MBA更实用。

故事6

我在一家台资的代工企业做了两年的物料计划员。在台资企业里太辛苦了,不想加班,可是又不想浪费两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对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觉得很茫然。我想学点东西,可是又不知道学什么好。现在转做客服大半年,工作很简单、很轻松,没有任何难度,但升职、加薪的希望都不大,不知道换什么工作好。

陈凯:如果你不讨厌物料计划这一块,可以在物流这个领域发展,没有必要改换职业。至于你说的加班多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换一家公司来解决。如果你讨厌物流工作,需要借助专业的“职业方向定位”服务才能解决你的问题。

任何职业要学的东西都可以很多,也可以很少,关键在自己。譬如做物流,你还要学习库存管理、仓库管理、运输与进出口、ERP软件的使用等。而且不是只有学历教育、培训才算学习,工作中也有很多学习的机会。

故事7

我是药学本科生,已经工作3年多了,一直在大连的小型制药企业从事生产质量方面的工作。现在想到北京工作,我想找个外企或正规的国内企业继续从事相同的工作,可是现在这方面的招聘少,而且要求相当高。目前北京有家中大规模的药品流通企业,要我去做质量管理员,这项工作很简单,但它是在药品流通领域,而我以前从事的是药品生产领域,这样走下去,我觉得路反而窄了。我该怎么办呢?

陈凯:流通领域的质量工作只是生产领域的一部分,确实范围会比较小一点,但是从大方向来说,它还是属于质量工作领域。所以,对你的工作经验来说还是增值的,虽然效果不显著。

现在大城市就业机会多,但竞争也激烈。你可以先接受这一份工作,然后骑驴找马,再看看生产型企业是否有更合适的机会。

故事8

我在加拿大工作,职业是室内设计师。因为在国外换工作不容易,而且觉得长时间在这里没有什么太大的发展,最近有回国发展的想法。虽然对自己的专业和英文有很大信心,但还是想问,回国是否有很大优势?

4.绿色壁垒经济影响分析 篇四

一、绿色壁垒及其产生的原因

国际市场上的绿色壁垒常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本质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作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壁垒的形成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环境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日趋紧密,使得用经济手段限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产品的贸易,已经成为保护环境的发展趋向和必然措施。二是采用绿色壁垒,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本国的产业和企业发展,因此,采用绿色壁垒成为很多国家的自然之举。

二、绿色壁垒的特征

一是名义上的合理性,绿色壁垒名义上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贸易保护主义披上了一件合理合法的外衣。二是形式上的合法性,绿色壁垒通过公开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为依据和基础,因此在形式上是有法可依的。三是保护内容的广泛性,绿色壁垒保护的对象十分广泛,不仅关系到一系列初级产品的生产和贸易,而且对那些需要达到一定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的工业品的生产也制定了十分严格的标准。四是灵活性和针对性强,由于产品质量和要求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各个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和国内产业发展的需要,针对特定的产品订立符合自身利益的绿色壁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五是具有隐蔽性,绿色壁垒以一系列立法为依据,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人们很难找到充足的.理由来反对这类措施,从而增加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第一,对出口市场的限制。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以及东盟、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一直是我国主要的出口市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的立法还不完善,环境保护标准较低,而我国主要的出口市场大多是发达国家,它们具有更高的环境标准,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定绿色壁垒,限制我国产品的出口,从而限制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市场。

第二,对国际贸易总量的影响。绿色壁垒具有保护内容广泛的特点,其涉及农产品、食品、机电产品、纺织品等众多产品门类以及产品从生产到包装等众多环节,而我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发展较迟缓,很难达到发达国家的高质量要求,这样会丧失大量的出口份额,使我国的国际贸易总量大大减少。

第三,对我国产品竞争力的影响。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且一般以低价格取胜。我国的环境标准和技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建立,使得国内的厂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证等于续,对产品的外观、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进行大幅度的调整,以适应进口国的环境标准,而由此产生的大笔费用将增加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从而大大降低了我国产品的价格优势,削弱了其国际竞争力。

第四,影响对外贸易,增加贸易摩擦。由于绿色壁垒在本质上具有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一国设置较高的环境标准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入,会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不利于一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对我国也是如此。

四、我国对外贸易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

绿色思潮席卷全球,对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大。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对外贸易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就不能逃避绿色壁垒,应坚持合理合法的绿色壁垒,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逐步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要善于利用绿色壁垒来保护自己,采取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贸易中的争端和摩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绿色壁垒。

第一,加快完善环保立法,严格环境执法。我国应加快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并早日与发达国家和国际接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大破坏环境的代价,从而减少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

第二,加强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一种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有益于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保护的一种消费方式,是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对我国发展绿色经济有着积极作用。

第三,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绿色经济。绿色环保时代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贸易大国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国应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将其纳入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第四,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与发达国家合作。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在环保方面的投资力度,引进国外先进的绿色技术和设备,积极寻求与发达国家的合作,解决共同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

5.行业壁垒分析 篇五

杨其标

摘要:我国的外贸出口正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和主要来自发达国家的新型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挑战。绿色贸易壁垒就是新型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它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外贸出口增长,拓宽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障碍。本文阐述了绿色贸易壁垒含义,分析了绿色壁垒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绿色 贸易 壁垒 原因 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以保护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借口,设置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如:美国拒绝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因为含铅(Pb)量超过了本国规定;欧盟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皮革制品,因为加拿大猎人使用的捕猎器捕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国家严禁进口含氟利昂冰箱,导致中国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了59%等事例。

一、绿色贸易壁含义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Green Barriers,简称GBS),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

二、绿色壁垒的成因分析

1、国际方面

(1)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同时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被不断发现提出,人类要求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必然的选择,绿色壁垒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顺应了这种需求。

(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使绿色壁垒形成成为可能。目前绿色壁垒的形成多数是因为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以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制定并强制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发达国家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通常是从本国的经济技术情况出发,从不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及贫穷国家的实际情况,发展中国家及贫穷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很难达到其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遭遇绿色壁垒。

(3)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使得部分成员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成员,为了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获胜,往往有意利用绿色壁垒作为竞争手段。

(4)发达国家污染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优势产业中污染型产业比例较高,从而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加剧了遭遇绿色壁垒造成的损失。

2、国内方面

(1)国内社会、企业环保意识差,多数企业环保管理不规范,缺乏绿色经济观念,认证意识不高。社会环保意识差,绿色消费市场混乱;企业环保管理不规范,在产品研发阶段、投人生产的可行性论证阶段很少考虑环境保护问题;企业环保投人比重不足;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了解不够,对绿色壁垒方面的动态信息掌握和分析消化不足;这些都不利于提高企业应对绿色壁垒的能力。

(2)我国经济技术落后,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制定相对落后,国内技术标准法规体系不完善,标准技术法规与国家上的标准技术法规相比过低,制定的周围相对过长,客观上不利于督促引导企业积极的突破绿色壁垒。同时,国内相关贸易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对企业环保工作要求少,环境保护普遍未能与经济利益挂钩,现行的经济发展政策和会计法规未将环境成本纳人核算范围,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导致环境成本外部化,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利于应对绿色壁垒。另外,部分产业特别是农、牧业分散化,未形成规模,致使统一的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标准难以实施。

(3)国内绿色产业基础薄弱,对绿色产业倾斜力度不够,难以应对激烈竞争。我国绿色产业起步晚、产值少、技术含量低,还不具备与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竞争的实力。

三、国内企业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分析

1、加强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的必然选择,而绿色壁垒正顺应了这种趋势,可以说绿色壁垒的出现是国际贸易进步的体现。环保工作已逐渐成为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应把环保工作纳人企业的经营决策机制,加大环保投人。

2、加大科研投人,积极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开拓绿色市场,提高绿色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绿色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联合业内企业和关联企业,合作建立绿色产业基地,带动企业的绿色产业竞争能力,应对绿色壁垒。绿色消费是当今世界的潮流,绿色产品受到国际市场青睐,国内企业应加大绿色产品开发力度,并且从产品的开发设计阶段就应引人绿色概念,将绿色思想作为指导,贯穿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全过程。

3、利用政府采购消除绿色壁垒的不利影响。现阶段,尽管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但还没有签署《政府购协议》。因此,在政府采购时就可以实行国货优先的原则。政府应优先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制定政策优先采购通过了IS0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或具有其他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供应商为了赢得政府这个市场上最大的客户,就必然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程度。这将有效地提高中国产品整体的环保水平,扩大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贸易空间。同时,政府采购的示范效应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4、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拓发达国家以外的国际市场,绕开绿色壁垒。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联合国际力量,充分利用国际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抵制不正当绿色壁垒。积极参与绿色壁垒争端的解决,合理利用WTO贸易协议,维护正当利益,抵制不正当绿色壁垒。

5、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机制,抵制绿色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体系和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等,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在享受国际贸易赋予的比较利益的同时,也承担起与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环境保护义务,反对西方国家的绿色保护主义。同时,要积极参与世贸组织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和制定工作,作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争取在新一轮“绿色回合”谈判中对现存的绿色贸易壁垒的种种问题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

6.行业壁垒分析 篇六

发达国家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发达国家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 姓名:顾劲翊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公共管理 指导教师:张建新 20050619 发达国家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 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各国对农产品安全卫生的要求日益提高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已成为阻碍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为保护人类 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健康而采取必要的卫生检疫措施 是一个国家的主权 也是国际贸易正常交易的条件 但有些国家任意提高农产品卫生检疫的标准和要求 成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巨大障碍 如何突破发达国家以质量 卫生和安全标准等为借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TBT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战略问题 本文通过研究 WTO 争端解决机制根据 SPS 协议裁定农产品贸易纠纷的案例 以及外交谈判途径解决农产品贸易纠纷的案例 分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影响 并提出了重视争端解决机制成立专门机构 建立出口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全过程监控体系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初步应对建议 关键字 SPS 协议 农产品 技术性贸易壁垒 争端解决机制 外交磋商 AGRICULTURAL PRODUCTS TBT IN DEVELOPED COUNTRIES:CASES ANALYSIS AND CHINA’S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The sanitary require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increasinglyconcerned as an very important technical barrier of trade WTO/SPS wasadopted by countries to restrict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for the purpose of protecting the life and health of human being animal andplant SPS is not only the sovereign rights of a country at the same time it isa prerequisite to keep the normal international trade.However somecountries set up barrier to impose restrictions on the trade by means of raisingthe SPS standards and requirements arbitrarily.How to break the TBT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of developed countries was a urgentlystrategic question to our country.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dispute casessolved by DSU and diplomatic negotiation were analyzed in this paper toprovide proposals of china agricultural product response TBT challenge.Theproposals including establish specialized organization to carry out DSU setup all-process-monitored system to guarante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export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protect the agricultural ecosystem etc.KEY WORDS: WTO/SPS agricultural products WTO/TBT DSUdiplomatic negotiation 前言

中国的肉类 蔬菜 水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 由于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曾经被业内人士预期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后具有巨大的出口潜力 但自 2002 年以来这些产品却频频遭遇技术壁垒 出口形势严峻 如浙江舟山冻虾仁因检查出极微量的氯霉素被欧盟退货索赔 欧盟兽医委员会还宣布禁止从中国进口虾 兔和家禽肉等动物源性食品 日本对从中国进口的蔬菜实行批批检验的苛刻检验措施 中国出口欧盟的蜂蜜又被以 抗生素超标 为由遭到 封杀 随后日本 加拿大 美国等也加强了对中国蜂蜜的检验 如何突破发达国家以质量 卫生和技术标准等为借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使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变成竞争优势和出口现 1实 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战略问题 技术性贸易壁垒 TBT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SPS 原本是为了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保护人类 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 保护环境 防止经济欺诈行为 但长期以来 TBT/SPS 协议被一些实行农业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所利用 使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日趋恶化 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最近几年越演越烈 本课题主要研究 TBT/SPS 贸易争端案例 如加拿大诉澳大利亚鲑鱼案称澳大利亚设置不合理壁垒阻止加拿大鲑鱼进口此案历时五年最终澳大利亚败诉加拿大鲑鱼可以顺利进入澳方市场但澳大利亚合理利用了诉讼规则争取了五年时间使国内企业有了足够的应对时间 另一案例是我国的新鲜松茸被日方检出农残超标而遭全面封杀 由于新鲜松茸都为天然野生 不应有农药残留 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协作 合理举证通过谈判和协商使日方对该产品解禁 本课题通过借鉴国内外贸易争端处理的过程和模式 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 探讨我国农产品如何突破发达国家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1 程国强 中国农产品出口面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摘自2 龙永图主编 入世与农产品市场开放 修订本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2002 年 第 24 页 2 SPS 协议的成员拥有以下基本权利与义务 1.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 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2.各成员应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超过为保护人类 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程度 并以科学原理为依据 3.各成员应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不在情形相同或情形相似的成员之间 包括在成员自己境内和其他成员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 1.2.2 风险评估以及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确定 SPS 协议规定应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 确定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1.各成员应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是依据适应环境的对于人类 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风险评估并考虑到由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 2.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各成员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 有关的工序和生产方法 有关的检验 抽样和测试方法 某些病害或虫害的流行 病虫害非疫区的存在 有关的生态和环境条件 以及检疫或其他处理方法 3.各成员在评估对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构成的风险 并决定采取措施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以防止这种风险时 应考虑下列相关的经济因素 由于虫害或病害的传入 定居或传播 对生产或销售造成损失的潜在损害 在进口成员领土上控制或根除的病虫害的成本 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来控制风险的有关实际开支 4.各成员在决定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 应考虑将对贸易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一目标 5.每个成员应避免在不同的情况下任意或不合理地实施它所认为适当的不同的保护水平如果这种差异会在国际贸易中产生歧视或变相限制 6.各成员在制定或维持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以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 考虑到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应确保这类措施不比要获取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所要求的更具贸易限制性 7.在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 一成员可根据现有的有关信息 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并相应地在合理的期限内评价该措施 8.当一成员有理由认为另一成员制定或维持的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正在限制 或潜在限制其产品出口 而这种措施不是以有关国际标准 准则或建议为依据 则可要求其解释采用这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理由 1.2.3 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适用地区的条件 各成员应承认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的概念 对这些地区的确定 应依据诸如地理 生态系统 流行病监测 以及动植物卫生检疫效果等因素 出口成员声明其境内某些地区是病虫害非疫区或低度流行区时 应提供必要的证据 以便向进口成员客观地表明这些地区是病虫害非疫区或低度流行区 为此 根据要求应向进口成员提供合理的途径 以便进口成员检验 测试 以及执行其他有关程序 3 1.2.4 透明度 各成员政府必须就其新制定或修订的和对贸易有影响的 SPS 措施向所有其他成员进行通报并设立办公室 称为 咨询点 负责对其他成员就新制定的或已存在的措施所提问题进行答复1 1.2.5 特殊和差别待遇 各成员在准备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 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 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殊需要 在采用新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 则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相关产品较长的适应期 以维持其出口机会 为确保发展中国家成员能遵从本协议的规定 委员会有权根据这些成员的要求 并视其财政 贸易和发展的需要 允许这些国家对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享有具体和有时限的例外 第二章 DSU 案例----加拿大诉澳大利亚鲑鱼案 SPS 协议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 即可以帮助我国出口农产品打破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不合理技术性壁垒 减少所遭受的变相限制 又可以被发达国家用 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的安全保护环境的安全 为名设置名目繁多 苛刻的技术性壁垒 表面上基本符合 SPS 协议的条款 但实际上却有泛化成为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趋势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 食品安全标准可对农产品 2和食品贸易产生阻碍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 由于关税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保护作用弱化 发达国家日益频繁地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 给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设施了新障碍 许多发展中国家因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而蒙受巨额的贸易损失近几年 我国农产品出口形势总体稳定 但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泛滥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应对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挑战 首要工作就是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案例研究 从中总结经验 得到启示 并结合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具体情况及其特点 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 切实保障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利益 本课题所研究的鲑鱼案和松茸案 是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分别运用 WTO 争端解决机制 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 即 DSU 和外交磋商解决贸易纠纷的典型案例 加拿大诉澳大利亚鲑鱼案 是一起典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 该案例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调查和裁决 最终得以解决 虽然解决过程经由正当的法律程序 但该案却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该1 葛志荣主编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的理解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1 年 第 76-78 页2 谭立群 食品安全标准与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出口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04 年 第 2 期 第 59 页 4 1.2.4 透明度 各成员政府必须就其新制定或修订的和对贸易有影响的 SPS 措施向所有其他成员进行通报并设立办公室 称为 咨询点 负责对其他成员就新制定的或已存在的措施所提问题进行答复1 1.2.5 特殊和差别待遇 各成员在准备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 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 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殊需要 在采用新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 则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相关产品较长的适应期 以维持其出口机会 为确保发展中国家成员能遵从本协议的规定 委员会有权根据这些成员的要求 并视其财政 贸易和发展的需要 允许这些国家对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享有具体和有时限的例外 第二章 DSU 案例----加拿大诉澳大利亚鲑鱼案 SPS 协议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 即可以帮助我国出口农产品打破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不合理技术性壁垒 减少所遭受的变相限制 又可以被发达国家用 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的安全保护环境的安全 为名设置名目繁多 苛刻的技术性壁垒 表面上基本符合 SPS 协议的条款 但实际上却有泛化成为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趋势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 食品安全标准可对农产品 2和食品贸易产生阻碍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 由于关税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保护作用弱化 发达国家日益频繁地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 给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设施了新障碍 许多发展中国家因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而蒙受巨额的贸易损失近几年 我国农产品出口形势总体稳定 但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泛滥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应对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挑战 首要工作就是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案例研究 从中总结经验 得到启示 并结合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具体情况及其特点 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 切实保障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利益 本课题所研究的鲑鱼案和松茸案 是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分别运用 WTO 争端解决机制 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 即 DSU 和外交磋商解决贸易纠纷的典型案例 加拿大诉澳大利亚鲑鱼案 是一.

7.行业壁垒分析 篇七

通过中国的改革开放,我国的银行业不断的发展并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如中国银行业已经全面全面开放、允许民营银行业,目前已有民营银行正在试营业。但是,我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四大国有股份制银行的经营效率以及效益的增长没有很大的改变,银行业的市场效率仍然不高,产品缺乏创新性,除此之外,我国目前的银行业结构属于寡头垄断,政府管制程度过高致使整体效率低下。对于银行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提高银行业的效率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Barth(2004)通过研究了107个国家的银行状况,探讨了其绩效,以及进入壁垒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银行业进入壁垒越严格,银行效率就会越低;邢学艳(2011)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产权、竞争与市场绩效的关系,并探讨了其绩效的影响因素,发现我国的进入壁垒过于严格并产生了负影响。刘晓娜(2012)建立了面板数据模型来研究银行业市场结构、产权结构和绩效的关系,发现改善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效率,如降低市场进出入壁垒,创建多元竞争环境、鼓励股份制银行扩张规模,实现规模经济等建议。

三、银行业进入壁垒强度的测算

1.指标选取。目前并未存在公认的测算指标,采用王清《我国银行业进入壁垒问题研究》的测算方法,用市场集中度指标CRn来估算中国商业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强度。对银行业而言,市场集中度是指规模最大的几家银行的相关数据所占银行业的相关比例:

其中,CRn为前n家银行的集中度,n为需要计算的前n家银行数目,Xi为第i家银行的相关数值,X为银行相关总量。这一指标数值越大,表明该行业垄断程度越高。一般认为其值处于0和1之间。CRn趋于0,则市场近于完全竞争环境;CRn越大,市场垄断程度越高。

2.数据处理。依据我国银行业的发展,选取资产规模排列在前12位的银行作为对象。采取如下公式来计算资产、存款,以及贷款份额。

选用银行业的利润水平来代表市场绩效。

四、进入壁垒与市场绩效的相关性分析

通过对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的关系来直接反映进入壁垒与利润率的关系。通过计量分析软件Eviews,用中国银行业2007年~2014年的面板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分析市场集中度与行业利润率之间的相关性。用市场集中度CR4代表进入壁垒强度,银行业总资产利润率来代表银行业的利润水平、用银行业资产总额代表银行业的总规模、拟采用银行贷存比来代表银行业的风险,利用Eviews8.0软件对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CR4(进入壁垒强度)和利润率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数据如下表。

构建多元线性模型:

用Eviews8.0对各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

得到估计方程:Y=98.467-0.000715 X2-62.732 X3

t值和R2=0.89,拟合效果良好。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行业利润率和行业规模之间系数极小,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关系;集中度(进入壁垒)与银行业利润率不存在线性关系但是从理论上分析进入壁垒是决定市场结构的重要影响因素,进入壁垒对于企业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当进入壁垒强度较大时,行业的利润也就较大即成正相关,更具体的说,企业的高利率与行业的垄断性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然而,对我国银行业的利润率和进入壁垒即垄断性进行实证分析时却与理论分析结果不吻合。但是我国严格制度壁垒是造成此现象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根据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强度)和银行业的利润率(资产利润率)数据的关系也可以发现,随着CR4值的升高,银行的总资产报酬率却降低。银行业的垄断并未带来高效率。

五、结论

1.我国银行业基本上不存在经济性壁垒但存在着十分严格的制度性进入壁垒。虽然我国银行业的制度性壁垒在逐步减缓可是目前还是十分严格,政府的强烈管制致使制度性进入壁垒十分严重,而根据我国的垄断性与利润率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高度的制度性壁垒并没有给我国的银行业带来效率的提高。

2.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类型为寡头垄断,但是逐渐向竞争性市场转变。由于存在着严格的进入壁垒,因此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目前属于寡头垄断,但是这种市场结构致使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产品同质性严重,没有创新性。但是近来,政府正在放松进入壁垒,这也是我国银行业改革的一个机会。

3.我国银行业的进入壁垒强度与利润率之间不存在线性关系。我国的进入壁垒造成银行业市场结构属于寡头垄断,致使国有银行垄断严重而市场化程度极低,市场上那只看不见的手并没有发挥作用,而那只看得见的手起的作用的过大,使得目前我国银行业出现垄断而低效率的畸形现象。

六、建议

1.放松制度管制,降低制度性进入壁垒。我国银行未来的发展道路必须坚持走市场化道路,不断鼓励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该行业,减缓制度性进入壁垒,提供多元竞争环境,从而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组织形式。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我国银行体系

2.放松对民营资本市场进入壁垒,积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银行业整体绩效和竞争力,银行监管机构就必须降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进入限制。

3.鼓励创新,改变产品,产品差异化是追求的目标。产品创新是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力量源泉。重视产品创新,提高产品的差别化程度是银行现在必须解决的事情。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具有个性化满足客户以及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摘要:中国银行业目前正处于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传统的银行业存在种种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银行业收益率低,这与银行业存在严格的进入壁垒密切相关。本文以我国银行业进入壁垒为研究对象,使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我国银行业的进入壁垒问题。首先,从理论上介绍目前中国银行业存在的经济性壁垒、制度性壁垒;进一步介绍目前我国对于银行业进入壁垒和市场绩效关系研究并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进入壁垒,绩效

参考文献

[1]邢学艳.产权、竞争与我国商业银行绩效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

8.绿色贸易壁垒 篇八

概念: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国外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它属于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已经逐步成为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绿色贸易壁垒兴起的原因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实施苛刻的标准,以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世界环境的恶化引起人类价值观念的变化。

随着工业化的加速,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变得日益突出,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行为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注重生活质量、营造绿色文明的新的价值观念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对不污染环境、人体健康无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达国家消费者绿色价值观的形成,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偏好,也为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机遇。

(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各国为使本国的“幼稚”产业得到发展,“夕阳”产业减缓衰退,使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获取超额利润,都没有放弃过贸易保护。但是,随着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随着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受到更多的限制,传统的贸易壁垒的运用空间也越来越小。在此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成为在各国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

(三)、各种绿色组织的存在及其政治影响。

早在70年代,美国成立了两个青少年环保组织,发起了保护地球生态平衡的“地球日”活动。此后,各国绿色组织纷纷成立。这些绿色组织及绿色政党的不断涌现,逐渐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他们的言论和行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政策和有关政党及其领导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涯。因此,许多政党开始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自己的政策体系,使环境问题政治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经济和贸易领域。同时,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受到国内有关产品生产商的压力,一同促进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

(四)、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

由于各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进行环境保护的能力和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种环境问题在不同的国家的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由此决定了不同国家的环境标准参差不齐,难以协调。环境标准的不同,导致企业环保费用内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到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标准问题就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一个国际性问题。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虽然发达国家环境标准的规定和实施非常严格,但对其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却微乎其微;而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却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 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借口,从而达到贸易保护的作用。

(五)、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和协定不完善、缺乏约束力。

贸易和环境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十分敏感的问题。长期以来各国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以求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方面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虽经过许多探讨和谈判,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由此产生的有关贸易规则含义较宽, 含糊,甚至处于两可之间。并且这些规定的弹性较大,其中一些重要的术语的含义非常不明确,例如,“武断”、“不合理”、“变相限制”、“所必须的措施”等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为各缔约方以环境保护为名,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合法的借口。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

(一)、名义上的合理性

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世界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行贸易限制和制裁措施之实。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会很自然地关注环境问题,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和健康带来危害的商品和服务表现出了高度敏感性。绿色贸易壁垒正是抓住了这一共同心理,使贸易保护在名义上和提法上有了合理性的巧妙性。

(二)、形式的合法性

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属于非关税壁垒的范畴,但其不同之处在于绝大部分的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的,而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则是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和基础。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通过有关国际组织及国际会议先后制定了许多多边国际环保协议、规则。它们在形成国际环保习惯法以及在对国际贸易造成冲击和影响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保护内容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保护的内容十分广泛,它不仅涉及到与资源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有关的许多商品在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那些需达到一定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工业制成品亦产生巨大压力,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同时,由于绿色贸易壁垒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 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也很容易被某些发达国家用来对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随心所欲地加以刁难和抵制。

(四)、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如进口数量与配额等相比,绿色保护壁垒具有更多的隐蔽性。首先,它不像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措施那样,明显地带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视性,不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其次,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各种检验标准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烦琐复杂,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例如,1995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展实施“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许多国家利用此标准限制和拒绝产品进口。

(五)、较强的技术性。

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和制度安排 在新的一轮贸易保护主义运动中,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先后出台了各种环保法规标准、绿色标志等创新的制度安排,以期达到抑制负外部性的输入和保护国内经济的目的。

(一)、环境附加税 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的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

(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的商品及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和利用。取得了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了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但由于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了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极为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

(三)、产品加工标准制度。产品的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往往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

(四)、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发达国家制定了各种法规,以规范包装材料市场。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美国也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各项程序。这些“绿色包装”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同时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也为这些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借口。

(五)、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满足对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隐性需求,各国海关、商检机构都制定了不同的卫生检疫制度,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进行检测和鉴定。发达国家往往把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他们对食品、药品的卫生指标十分敏感, 如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细菌含量等指标的要求极为苛刻。

(六)、绿色补贴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各国政府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上升。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与反补贴规则,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绿色贸易壁垒案例

1、从1996年开始,我国对欧洲的服装出口开始趋缓,主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服装残留污染,不符合环保要求。我国苏南一家服装厂出口的服装因拉链用材“含铅过度,白白损失10万多美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仅1996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220亿美元,其中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产品占90%。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在禁止生产和使用氟里昂之后,正着手对污染物控制采取新的行动,如联合国现已拟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议定书》初步草案,一旦通过,必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企业生产和商品出口产生很大影响。欧盟一些国家实施纺织品环境标志(对棉花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对漂白剂、染色剂等提出较高环保要求)对我国纺织品出口产生严重影响。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出口到欧盟的丝绸由于此标志的实施而出口量大大下降。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技术标准日趋复杂和严格,其

中食品的环境技术标准是最高的,各国政府尤其是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规定到了近乎苛求的地步,过去我国大量出口冻猪肉和冻兔肉到欧洲,现在都被禁止。同样我国的很多纺织品由于环保原因不得不退出国际市场。产品包装方面,有些国家为强制实施再循环和再利用相关法律,建立了绿色标签制度,无绿色标签包装的产品禁止进口。1998年,美、加、英、欧盟等相继以天牛虫问题为由,禁止我国所有未经熏蒸处理的木制包装进入其境内,这一规定使包装成本增加了20%,并影响我国对上述地区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强。

9.跨越绿色壁垒 篇九

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3-01-15 农产品出口门槛提高

2002年3月,浙江台州10万亩左右的西兰花被进口国拒之门外,价格从过去的一朵2元猛然跌到1角钱,西兰花变成“苦菜花”;5月,出口到欧盟的蜂蜜因“抗生素超标”而遭到“封杀”;茶叶、鸡腿等产品也因不合格屡被进口国拒收„„据有关部门估算,去年以来,国外的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10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每年的出口额仅为100亿美元。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口国提高了农产品的进口门槛!

以茶叶为例,欧盟宣布禁止使用的农药从旧标准的29种增加到了新标准的62种,部分农药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再比如蜂蜜,欧盟提出蜂蜜中的氯霉素不能超过0.1个PPB,也就是说10万吨里不能有1克氯霉素含量;去年1月,日本以去年我国蔬菜有2.8%抽检不合格为由,对我国农产品强化检查了一个月,过去只抽查6种农药,现在要查40多种。越来越多的事实显示:严格的技术标准、复杂的质量认证以及名目繁多的包装、标志和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正在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新的“绿色壁垒”。

专家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关税、配额限制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现在以技术标准、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健康标准、食品标准、环境标识构筑的“绿色壁垒”,对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

提高标准用好“通行证”

“只有切实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并认真实施质量安全认证,用好认证这张市场‘通行证’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突破贸易‘绿色壁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李怀林告诉记者。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完备的农产品标准和认证程序,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严重滞后,迄今我国已经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2000多个,年实物生产总量超过1000万吨,涉及的生产企业也超过千家,但现行的产品标准仅仅45项。再比如,欧盟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限量达56项,德国56项,英国13项,日本64项,而我国迄今只规定了两项农药残留指标六六六和滴滴涕。无标可循、有标不采在我国农产品领域表现得很突出。

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目前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主要为质量体系认证,即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各省市自行开展的无公害产品认证,二是由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三是有机食品认证,目前的有机食品认证主要以国外机构为主。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机构数量繁多;各认证机构执行不同的认证标准,造成通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识别哪些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有些农产品认证没有达到国际间的互认;等等。

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狠抓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农产品采标水平,整合利用认证资源和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加快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产品认证的互认与交流,将是我国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程控制健全预警机制

与工业品相比,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环节较多。而且,我国农产品生产总体规模较大,但仍然以农户家庭生产为主,生产种植、养殖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仍然很低,这就给安全卫生质量控制的组织与管理带来很多困难。等进口国对我国农产品提出新的要求,再去改正、提高、适应就会很被动,甚至造成很大的损失。

所以,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不仅要求生产出的最终农产品要符合标准的要求,强调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要规范。如一些国家要求输入其国内的畜禽肉产品、果蔬汁、水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HACCP体系认证。这里HACCP体系的核心 就是保护食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免受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的危害,其宗旨是将这些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而不是靠事后检验来保护产品的可靠性,实现“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

专家强调,农产品认证不仅要遵循我国的标准、程序进行规范认证,而且还要掌握其他国家农产品法规、标准和认证程序。要尽快建立农产品出口的预警机制,这种预警机制对提醒国内生产企业调整产品开发策略、市场战略都很重要。它能帮助企业尽快熟悉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帮助调整农民的种植结构,调整农产品的标准等等。

专家指出,当前,我们应针对农产品存在的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尽快理顺农产品认证体制,整顿和规范农产品认证市场,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农产品认证制度,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认证标准、程序和标志,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同时,建立工作小组、技术专家小组和专门的机构,深入了解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断跟踪、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农产品的弱点,提出应对措施,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事先告知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防患未然,以改变遇到技术性壁垒无所适从的状况。

原国锋(人民日报)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及应对措施探讨

摘 要: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市场大门的敞开给我国品种丰富、成本低廉的农产品走出国门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但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国际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构成巨大的挑战,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对我国农业如何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绿色贸易壁垒,通常亦称环境壁垒,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实,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对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

建立在以环保、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存安全为目的,以科学、公平、公开为原则基础上的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将有利于促进全球对资源和生态的保护,是各国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基本条件。但从绿色贸易壁垒实践看,由于各国对环保、质量与安全等要求的标准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实施中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绿色壁垒往往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难以适应和应对,是在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实施中,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由于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演变成一种技术壁垒限制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从当今国际范围内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六大类。

这些披着形形色色绿色大衣的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形成了巨大的阻力,其对我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绿色壁垒削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资源丰富,同时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劳动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农产品相比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具有一定的比较价格优势,特别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更是如此。但是,近年来随着绿色壁垒的实施,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欧美等国家提出所谓“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健康食品”等,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限量更加苛刻,我国农产品 往往难以满足要求,被禁止出口、退货和索赔事件屡屡发生,这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绿色壁垒制约农产品出口增长。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也正是各类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的的主要使用者,他们推行的环保标准、动植物安全标准以及严格的监测制度和程序,增加了农产品出口国出口商的交易成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约每年增长5%左右,加入WTO后本来有望实现增长的迅速扩大,但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大大阻碍了增长的速度。

(3)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发达国家在实施绿色壁垒的过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的生产、包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技术要求,结果就是日本不允许中国的大米进入日本,欧盟不允许中国的牛肉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美国不允许中国的龙眼、苹果等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中国农产因技术要求无法进入国际市场,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4)环保标准削弱了中国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传统优势。在传统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中,中国的花生、茶叶、蜂蜜等产品都处于优势地位。但是,由于发达国家提出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等口号,对产品的包装标准也提出要求,中国农产品目前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中国的花生产量本来居世界首位,在对外贸易中曾经与美国、阿根廷一起成为世界三大花生出口国,但是,近几年来却因为黄曲霉毒素含量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而导致出口量下降,茶叶、蜂蜜也因为含有污染物质出口下滑。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优势逐渐削弱。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而又繁琐的卫生检疫制度,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而且利用WTO 协议中关于环境问题规定的漏洞打擦边球,实行贸易歧视,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痛定思痛,中国农产品出口多次与“绿色壁垒”正面相撞,说明我国农产品出口亟待掌握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并充分利用这种规则来保护自身利益.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农产品生产中存在着生产缺乏协调统一、生产者和加工者知识水平低,技术和设备落后、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等自身问题,面对各国严阵以待的各类绿色贸易壁垒,综合来说,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①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农产品出口绿色壁垒预警机制。无论是主要发达国家或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对本国贸易伙伴绿色壁垒措施的跟踪报告和研究,有的已建立起成熟的预警机制,赢得了应对绿色壁垒的主动权。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做法,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建立国外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中国涉外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壁垒通报、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国际上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有关信息,使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外国的技术壁垒。

②调整出口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完善农产品出口经营方式,加强农产品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中国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受绿色壁垒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和出经营方式有关。目前,中国出口农产品中初级产品比重大,出口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不高,生产、加工出口没有实现一体化,同世界各国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不够。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通过与其它国家签订互认协议,为中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打开通道。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削减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消极影响。

③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农业之路。发展生态农业是打破绿色壁垒的有效途径。发展生态农业首先必须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要改善环境,保护土壤质量,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的基础条件;要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要提高农业品种的产出、抵御灾害能力;要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得到发展,就能生产出更多高品质、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绿色农产品,就可以抵制绿色壁垒的消极影响,增强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

④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通过培育一批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专门性绿色农产品龙头企业。

⑤加强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备受欢迎,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美国绿色食品从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年均增长20 %,2006 年销售额达到87 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市场,目前 1/ 3 的美国人购买有机食品,几乎所有超市都销售有机食品。德国、英国50 % —70 %的有机食品依赖进口。无公害农产品之所以受欢迎,因为它的生产受到严格生产条件及质量安全标准的限制,从而满足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约束条件。为此,我国无论是从扩大出口角度,还是从调整农业产业和品种及增加农民收益的角度,都应鼓励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环保、卫生安全意识,同时要简化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的认证申报审批程序,减少和规范检测项目,降低监测收费、标志使用费和标志服务等收费标准,减轻生产者负担。完善农产品出口检验和检疫制度,建立健全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和疫病疫情防控体系。

⑥企业应积极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实施“ 走出去”策略,绕过绿色壁垒。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跨国经营。对此,中国出口农产品企业可以在外国开办独资、合资生产企业的形式,不仅可以在外国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当地人才,紧跟国际消费潮流,而且可以利用外国在资金、某些原材料上的价格优势,节约运输成本等多项成本。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劳务输出、技术输出等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就地生产、加工农产品,变“销地”为“产地”,绕开绿色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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