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2024-10-28

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10篇)

1.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篇一

附表

5学校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学校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学班:_______学生数:____ 男:____ 女:____

寄宿生:____ 男:____ 女:____

教职工:_____________校医:_____________保健教师:_____________ 巡查中发现:(注:有√ 无×)

1.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措施:

□班级晨检登记本□因病缺课登记本□病因追踪登记本

□每月统计数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电话/网络报告登记本 □患传染病学生康复出院登记本□检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记录

□发生传病的教室、宿舍终末消毒记录本□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登记本(学校有传染病疫情发生时检查)

2.消毒产品使用情况:

消毒产品名称:

□卫生许可批件□生产日期□保质期

3.医疗废弃物处置:

□自行焚毁□专业公司回收□直接丢垃圾池□有处置记录

4.学生宿舍卫生:

□每生平均面积≧3m2□整洁□开窗通风□地面干净□无积水

5.健康教育:

□开设健康教育课□有教师□教案□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每学期出版预防传染病等卫生知识

6.学校生活饮用水:

□市政供水

□自建式集中供水□水源有防护设施□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有消毒设施□水质监测报告□二次供水□蓄水池井口加盖□上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本□水质检测报告 学生饮水设施:□开水保温桶加盖□上锁□有清洗记录 桶装水:□生产许可证□水质检验报告□饮水机清洗消毒记录本

陪同检查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

年月日年月日

2.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篇二

1 系统结构及工作流程

巡视作业实时监督及记录系统由智能手持巡检终端、信息钮、服务器和客户端管理软件部分组成。系统结构设计图如图1所示。

首先系统需要识别人员和信号设备, 通过管理软件将人员和信号设备进行编码, 然后在相关的设备上安装白色感应式工位信息钮, 建立设备与工位信息钮的一一对应关系, 使其成为系统能够识别的信息。工区每名职工对应一个蓝色人员信息钮, 在工长安排当日工作后, 巡视人员通过手持巡检终端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 然后按照车间根据季节特点、段重点工作制定的室内、外设备巡视路线检查设备。到达需要巡视的设备后用手持巡检终端感应指定的工位信息钮建立到达信息, 然后按照巡视要求进行设备检查, 巡视存储成功后手持巡检终端会自动将巡视信息通过GPRS发送到段调度指挥中心服务器中存储、处理, 便于段实时掌握现场巡视情况, 调度指挥中心可以通过管理计算机访问服务器实时的数据显示查看巡视人员的工作情况。

2 系统设计

2.1 智能手持终端

智能手持巡检终端采用世界领先的GPS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及RFID技术, 通过GPRS网络实时传输巡检数据 (人员、经纬度、RFID卡地点、事件、时间) , 实时记录巡视人员的行走路线, 并可进行回放, 达到对巡检人员工作状态和现场巡视的有效管理。智能手持巡检终端支持GPS定位功能, 适用于电务段点多线长设备分散的特点, 采用RFID射频读卡功能, 所使用的RFID卡, 体积小巧, 不易损坏, 防水防尘且具有全球唯一标签, 读卡距离大于3.5厘米。智能手持巡检终端采用GPRS无线传输, 实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巡检人员具体情况信息, 具有价格低廉、传输速度快、数据传输可靠等优势。智能手持巡检终端依托GSM通讯网络是目前国内覆盖最广、可靠性最高、容量最大、保密性强的数字移动蜂窝通讯系统, 作为卫星定位通讯系统无线数据传输平台将确保数据传输通道的可靠性, 具有投资少、保密性强、易普及的优点。智能手持巡检终端采用ABS工程塑料, 具有杰出的物理性能和热性能, 完全实现防水、防摔、防振, 智能手持巡检终端操作简单, 使用方便, 突出特点就是巡检数据实时发送。智能手持巡检终端采用大容量聚合物锂电池, 可靠保证巡检器长时间连续工作。智能手持终端的工作模式分为采点模式和巡检模式。采点模式用于采集现场设备的位置信息, 将智能手持终端的读卡区域靠近装有设备信息钮的巡视设备, 智能手持终端振动两次, 信息采集灯闪烁5次信息采集成功, 最多可以存储1500条采点数据, 通过USB线将智能手持终端与服务器连接, 通过软件将采点数据批量读取, 并且编辑采点数据, 利用采集信息有针对性的制定巡视路线;巡检模式分为轨迹巡检和定点巡检, 轨迹巡检是沿设定的巡视轨迹路线按照自行设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设备巡视, 数据发送到调度指挥中心后, 调度指挥中心可以实时显示的巡视路线、当前位置等信息, 适用于区间电缆径路、电容检查等设备巡视。定点巡视是指智能手持终端支持GPS+RFID巡检模式, 在不方便放置RFID卡的地方可采用GPS定点巡检, 在没有GPS信号的地方可以采用RFID定点巡检, 适用于机械室微机监测、电源屏、灯丝等具有信息报警功能设备的日常查看和站内咽喉区轨道侧磨区段、动作频繁道岔等重点设备的巡视检查。

2.2 信息钮

信息钮分为人员信息钮和工位信息钮, 人员信息钮按照工区人员对应配置, 具有轻便小巧、不易损坏的特点, 工位信息钮对应室内外重点设备进行安装, 无需电源, 无需布线, 具有防水、防尘、防腐蚀、耐高低温、使用寿命长且体积小等特点, 具有静电保护功能及唯一性无法复制, 可隐蔽式安装在巡视设备内部。工位信息钮采用没有内装电池的无源电子标签 (被动标签) , 在手持终端的读出范围之外时, 电子标签处于无源状态, 在手持终端的读出范围之内时, 电子标签从手持终端发出的射频能量中提取其工作所需的电源。无源电子标签一般均采用反射调制方式完成电子标签信息向巡检器的传送。通过非接触式的射频信号自动识别设备巡视的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 识别工作无须人工干预, 操作快捷方便, 可工作于各种恶劣环境。

2.3 地面服务软件

本系统采用通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软件和应用软件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符合国际工业标准, 方便第三方开发的应用接口和系统集成, 支持系统功能的延伸及扩展。服务器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 同时服务器端具备保存、备份和还原数据等功能, 各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客户端专用软件实时了解各站巡视情况。系统具备职工巡视路线回放功能, 管理部门可以掌握职工巡视情况。数据库管理系统具有可靠、高效、安全和高性能的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 可以并行处理数据、完整性控制、性能优化等特性, 符合国际标准, 具有便利的数据备份机制, 可在后台处理数据备份不影响在线系统的运行。

系统软件设置数据处理、巡检设置、用户管理、系统维护四个菜单。数据处理功能包括查询报表、历史数据、报警数据、统计图表按照方便、快速、准确查找信息的要求,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查询报表”可以按照车间、班组进行设备查询, 也可以查询某一巡检人员或某一设备在指定时间段的检查情况, 线路名称可以在机械室、站内设备、区间设备进行选择, 在巡检状态栏中可以选择全部设备、合格设备、漏巡设备;“历史数据”可以查询当日之前的巡检情况;“报警数据”可以查询各车间漏巡的情况;“统计报表”可以统计各车间的巡检合格率、漏巡率并通过表格、图表的方式显示出来。巡检设置通过软件设置具体的车间、班组、设备巡视的人员和巡检线路设置, 用来查询具体的车间、班组设备巡视信息, 可以检查巡视人员是否对站内或区间设备按照设定的设备巡视周期和巡视路线、巡视时间间隔、作业时长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重点巡视检查。“巡检部门设置”主要设置为“大同电务段”。“巡检车间设置”设置具体的车间。“巡检工区设置”设置具体的某个车间的某个工区。“巡检线路设置”设置某个工区的某个需要巡检的地点, 如:大同电务段, 天镇车间, 阳高工区, 区间设备, 其中“区间设备”就是巡检线路。“巡检地点设置”就是设置巡检线路里边具体的需要巡检的地点, 包括地点信息钮和GPS定位信息点。“巡检人员设置”就是把工区的巡视人员录入系统的过程便于系统查询, “巡检设备设置”就是让系统设置智能手持终端SIM卡信息与工区信息建立对应关系的过程, 使系统能够识别数据信息来源。“巡检计划设置”设置巡视间隔时间、作业时长。用户管理功能包括角色管理和修改密码。角色管理是设置操作员、管理员等权限, 用于添加用户, 并分配用户角色。修改密码用于修改已登陆的用户相关密码。设备维护主要是通过数据线对手持终端进行初始化、清除数据、校时、设定数据发送模式。

2.4 系统的功能

2.4.1 系统采用GPS卫星定位点与巡检信息点相结合的巡检方式在实际巡检工作中的应用可完全杜绝巡检人员不亲自前往现场巡检的问题。

2.4.2 GPRS数据链路对大同电务段管内工区, 特别是偏远工区的覆盖范围及信号强度是否达到系统数据实时传输需要的基本要求, 较好地解决了信息通道问题。

2.4.3 根据电务段作业巡视规程, 在各个重要工位、设备处所安装工位信息钮, 并根据不同的巡视周期设定巡视计划, 计算机自动实时监控各站的巡视情况。

2.4.4 根据电务段各关键设备常规作业所需时间, 按类别分配各重要设备的作业时长, 并设置报警门槛。

2.4.5 各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客户端专用软件实时了解各站巡视情况。

2.4.6 服务器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 同时服务器端具备保存、备份和还原数据等功能。

2.4.7 针对不同情况的使用者分为工区管理人员、段安全检查人员、工区作业人员, 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

2.4.8 智能手持巡检终端识别性能好, 识别速度快, 并可以将记录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到调度指挥中心管理数据库, 智能手持巡检终端单机保存巡视信息可达1.5万条。

3 系统创新及使用效果

巡检作业实时监督及记录系统在2012年在怀仁、大南、阳高工区安装使用, 统计2012年8月到2013年8月段竞赛简报发现车间上报的请奖报告共327件, 怀仁工区有9件占总数的2.8%, 是工区平均数的4.4倍, 在2012年10月11日怀仁信号工区职工进行区间设备巡视工作, 在北同蒲上行线K44+800M处发现护网外电缆径路上有明显挖掘机取土痕迹, 电缆沟距侧面取土处只有不到50cm的距离, 立即加设电缆警示牌和电缆标桩, 防止一起电缆引发的长大延时故障, 经段安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怀仁工区一次性奖励3000元。通过怀仁工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了车间设备巡视的质量, 怀仁车间的请奖报告有44件占总数的13.5%, 是车间平均数的3.1倍。在安装完巡检作业实时监督及记录系统后怀仁工区没有发生过报局故障, 怀仁车间2013年也没有发生因巡视检修不到位造成的报局故障。全段各车间的请奖报告数量2013年比2012年有了显著上升, 2013年1-8月份发生报局故障51件同比2012年的65件降低了14件, 故障率下降了21.5%。巡检作业实时监督及记录系统在提升设备质量、消除设备隐患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巡视点和巡视路线的科学设定, 进一步提高了巡视工作效率。

4 结束语

3.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篇三

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登记表(公共场所)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一、组织管理:

(1)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 是□ 否□

(2)是否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是□ 否□(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是□ 否□(4)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是否索要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有□ 无□

二、卫生设施:

(1)是否设置消毒间 是□ 否□(2)是否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是□ 否□(3)是否有卫生间 是□ 否□(4)是否使用二次供水 是□ 否□(5)是否张贴禁烟标志 是□ 否□(6)是否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仅理发店)是□ 否□(7)是否配有消毒托盘及消毒液(仅理发店)是□ 否□(8)是否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是□ 否□(9)是否配有浸脚池(仅游泳池)是□ 否□(10)是否配有更衣室(仅游泳池)是□ 否□

三、卫生监测:

(1)是否持有公共场所监测报告 是□ 否□

被监督人签名: 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

1、办理《卫生许可证》。

2、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上墙。□

3、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消毒间、卫生间。

5、加强饮用水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见饮用水检查意见书)。□

6、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及禁烟标志。□

7、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

8、配备消毒托盘及消毒液。□

9、配备更衣室和浸脚池。□

10、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监测 □

以上

条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及时落实。

被监督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技能培训资料之防火巡查记录 篇四

启用时间

****年**月**日

截至时间

****年**月**日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巡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查记录

****年**月**日

巡查时间

巡查情况

巡查内容

用火用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防火门

和防火卷帘

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

巡查人员签名

主管人员签名

备注:

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打“×”,并在备注栏中写明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

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有无明显禁烟禁火的标志、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的情况

2、有无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

值班人员

巡查消防控制室

1、人员在岗情况。

2、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巡查建筑内部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

1、有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情况。

2、有无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工作不正常的情况

3、有无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放堆物品影响使用的情况

4、有无消火栓、灭火器材损坏、被遮档或挪作它用的情况

巡查消防泵房

1、是否存在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情况。

2、消防管道上各类阀门是否处于正确标识下

5.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 篇五

(一)食品安全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办公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村屯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6.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篇六

被监督单位: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500231

组织机构代码: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手机:职工总数从业人员数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日供水能力吨供水人口数万人,厂房建筑面积m

二、单位类别

1.集中式供水□:城市□乡镇□2.二次供水□3.学校自备供水□

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可多选)

输配水设备品种□:□□防护材料品种□:□□水处理材料品种□:□□ 化学处理剂品种□:□□水质处理器品种□:□□

三、消毒

1.消毒方式:氯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其他□

2.加药方式:机械加药□部分机械加药□人工加药□

四、水源水类型

1.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窖水□其他□

2.地下水:浅层□深层□泉水□其他□

五、制水工艺(可多选)

1.混凝沉淀□2.过滤□3.消毒□4.深度处理□5.特殊处理□

六、检验能力

1.检验室:有□无□2.检验员人数

3.检验内容: 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

4.可检项目项

七、卫生许可情况

卫生许可证号:新发□变更□延续□注销□ 发证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八、制水运行管理:

1、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并上墙:有 口无 口

2、水质污染应急防范、报告和应急停水制度:有 口无 口

3、水箱、清水池等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及记录:有 口无 口

4、混凝剂、消毒剂按水质变化投加、水质合格出厂制度及记录有 口无 口

5、混凝剂、消毒剂索证审核、登记备案制度有 口无 口

6、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收集检验报告,监督意见书等资料有 口无 口

7、收集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并归档保存有 口无 口

8、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并兑现有 口无 口 2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7.质量监督重点巡查项目检查通知 篇七

质量监督重点巡查项目检查通知单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程项目(监督编号:)现已施工至《监督工作计划书》中质量监督“重点巡查项目”应通知巡查的±0.00m钢筋部位。

特此通知。

监理单位(项目章):

年月日

监督站对本部位是否进行监督巡查:

是□(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近期安排监督巡查)。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工程联系人:

年月日

8.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篇八

1、认识“无烟医院”的重要意义,在医院控烟办的指导下,请各位监督员、巡查员做好控烟监督及巡查工作。

2、积极参加医院控烟知识的培训。认识并了解吸烟的危害 与戒烟的益处及劝道戒烟的技巧,并能向医院员工、患 者、家属和其他来院者做好宣传,劝阻吸烟。

5、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不接受旁人敬烟,自 觉戒烟。

3、控烟巡查员每2 小时巡视包干区域一次,做好记录,发 现吸烟行为须进行劝阻。如发现院内人员吸烟,须向所 在科室(部门)和控烟办公室报告。

4、控烟巡查员负责所管辖的区域 内无烟头、无吸烟者,看到烟蒂随时主动捡拾。

5、负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对不听劝阻者,控烟巡查员应 立即上报监督员,并监督员上报控烟办公室处理。

6、各监督员要对本科室进行督察,起到带头作用,积极与 巡查员的工作配合好协调好。

7、控烟巡查员巡查时应使用标准用语: 室内: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正在创建无烟医院。吸烟 有害您及他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不要在室内吸烟,谢谢您的 合作。室外: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正在创建无烟医院。吸烟 有害您及他人的身体健康、您如果吸烟,请到吸烟区去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8、掌握医院控烟设施情况,如禁烟标识有无破损、脱落,有无不规范标识。

9.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表 篇九

(浙水政„2012‟3号。《浙江省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水政监察巡查办法》于2012年3月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

施行。)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加强水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水事秩序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利部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依法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开展水政监察巡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水行政许可项目实行许可机关监督检查和属地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管体制。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水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进行管理。

省级许可的项目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责任机构负责其承办的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级许可的项目分别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监督检查的责任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政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水行政许可项目的检查,及时了解相关责任机构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情况,并对监督检查和水政巡查中发现的被许可人不按水行政许可决定实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条 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实行依法监督、权责统一、实事求是、高效廉洁、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廉政教育、资格考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第六条 准予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意见)应当在送达被许可人时,同时告知有监督检查任务的水政监察机构。水政监察机构在接到决定书(批复意见)后,应当及时确定跟踪该许可项目检查的责任人员和具体要求。

第七条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准予许可的项目确定监督检查主体。省级许可的事项,有关责任机构应当与所在地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频率及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情况交办和报告制度,掌握许可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第八条 对于实施情况复杂、专业技术强、检查范围广、检查频率高的许可事项,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水利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被委托机构在首次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证明。

第九条 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出具相关证件。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一般采用实地踏勘测量、查阅相关书面资料或原始记录、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检查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及安排、被许可人自检等方式。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采用拍照、录像、收集相关资料等手段,保留证据,并如实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表,有关检查人员应当签名。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条 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水行政许可决定(批复)中的各种要求、法定义务以及补救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为:

(一)涉河建设项目的检查重点

(1)主体工程涉河部分的位置、界线和标高及实际占用水域的情况;

(2)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建设占用水域的审批及执行情况;

(3)工程建设对水系及堤防(护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4)汛期应急度汛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5)水域替代工程建设情况或占用水域补偿费缴纳情况;(6)许可批复中的其他要求。

(二)水土保持项目的检查重点

(1)建设单位向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

(2)项目初步设计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情况;(3)水土保持投资列入工程总投资的情况;(4)施工合同对水保设施建设的要求,监理合同对水保设施建设的内容;

(5)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6)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与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相符性;

(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临时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

(8)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监测事项、监测报告;

9)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的相关手续履行情况;

(10)已完工项目开展验收准备工作情况;(11)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取水许可项目的检查重点

(1)取水单位的取水情况(取水方式、取水地点、实际取水量或发电量);(2)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实时监控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

(3)计划用水执行情况;

(4)节水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5)退水水质监测及退水水质情况;(6)水资源费的缴纳情况;

(7)取用水影响补偿措施落实情况;(8)与取水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况。

(四)河道采砂许可项目的检查重点(1)采砂作业的范围和方式;

(2)采砂作业对水系及水质的影响及相应措施;(3)实际开采的数量及时间安排;

(4)采砂对堤防、桥梁等建筑物的影响及措施;(5)采砂作业安全标识及度汛措施;(6)许可批复中其他相关要求。其他许可项目根据实施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 对于线型分标段的建设项目,在征得被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明确许可事项的具体要求,提高被许可人的自检能力。

第十二条 对于影响较大的涉河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许可项目,水政监察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许可前介入,参与建设项目现场勘查、论证分析等活动。大型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堤防安全、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的分部工程的施工放样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责任机构的人员参与,并对该工程在实施阶段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向施工单位发出告知单。

第十三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众举报电话或信箱,凡对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经检查,被许可人确有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责任机构应当会同水政监察机构责令被许可人改正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被许可人不予改正,也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机构将相关材料移送水政监察机构,由水政监察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办理,或交办给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抄送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取得资质、资格的被许可人违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除撤销该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外,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该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签字后归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事项,应及时向许可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监督检查的情况包括现场拍摄的照片、录像、图纸、监督检查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逐步推进水行政许可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尚未开通实时监控系统的市、县,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已开通实时监控系统的市、县,可直接将相关资料录入实时监控系统。

第十六条 我省水政监察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水政监察机构根据职责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巡查工作。上级水政监察机构负责对下级水政监察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水政监察巡查(以下简称巡查)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2、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侵占蓄滞洪区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排放泥浆等行为;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擅自设置或扩大入河排污口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

8、破坏饮水安全,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或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行为;

9、相关水利规划的实施情况;

10、水事纠纷的争议标的;

11、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的情形。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基层巡查网络,充分发挥水政监察中队和乡镇、村水政协管员的作用,做到巡查全覆盖、高时效。

第十九条 各级水政监察机构应当根据所管辖区域水事活动的特点,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和月度巡查计划,确定巡查的内容、范围、时段、频次和责任人员等,年度巡查计划应报上级水政监察队伍备案。

第二十条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利用科技化手段,在重要河段、区域或河道保洁船、水政巡查船安装实时监控设施,通过相关信息传输,提高巡查效率,获取执法证据。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巡查工作。为巡查活动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和摄像、照相、勘测等设备,并按财政规定给予巡查人员相应的执法津贴、人身保险等。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纵向、横向、区域之间联合巡查机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应适时进行省、市、县三级或市、县二级联合巡查;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特别复杂的项目,可与城建、国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巡查;对跨行政区域的项目,可实行区域之间的联合巡查。

巡查活动可以采取常规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一般例行巡查与重点联合巡查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 巡查活动中,必须有2名以上水政监察人员,统一标识,持证上岗,并严格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应加强水法规宣传,做到巡查和宣传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 巡查活动实行实时记录制度。参加巡查的水政监察人员应按照《浙江省水政监察巡查记录表》的要求,每次巡查必须有详细的方案记录及现场照片,经巡查人员和机构负责人签名后,录入电子文档备案。涉及省级重点监察区或者省级许可项目的巡查记录,应将巡查记录报省水政监察总队备案,省水政监察总队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

第二十五条 发现有以下情形的重大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案件的,应及时逐级上报至省水政监察总队。

(一)发生10人以上因水事纠纷引起的群体性械斗事件;

(二)发生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且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水事纠纷;

(三)毁损重点水工程、非法占用重要水域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四)擅自取用地表水日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擅自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擅自在大中型水库中取水、擅自在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取用地下水;

(五)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且涉及破坏水土保持植被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弃渣5000立方米以上;

(六)毁坏国家重要防汛、水文监测设施等行为。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水政监察巡查工作应当纳入年度考核,对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或水政监察巡查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机构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具体负责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机构。省级许可事项审查的责任机构根据《浙江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确定。市、县二级负责审查的责任机构由各地自行确定。第二十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0.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制度 篇十

一、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定期深入辖区各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委人员、乡村医生和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认真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采用现场巡查记录、拍照等方式,第一时间进行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及时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协管站,协管站汇总后每月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执行公务时必须穿着制服,出示工作证件,严格遵守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要求》。

常村镇中心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一、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对未取得许可证照、已获得许可后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五、案件查处信息,在日常巡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如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查处。

六、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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