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建设审批流程

2024-06-18

空港新城建设审批流程(精选10篇)

1.空港新城建设审批流程 篇一

2016年以来,为落实国办文件、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军方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场址评估方法、判定标准和审批办理程序;民航出台系列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重新提出通用机场审批及取证要求;部分省级政府也出台了鼓励通用机场建设的新政策。从整体工作流程来看,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仍按照军方场址审查—民航场址审核—地方发改立项—机场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验收颁证的流程。1.民航

2017年4月,民航局下发《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按照是否对公众开放重新对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并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在通用机场建设、颁证过程中的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举措,各地区管理局正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华东局的实施细则已发布,其他管理局的实施细则也陆续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审批工作流程有以下几点变化:

(1)场址审核。场址审核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民航局也保留了对编制单位民航专业资质的要求。在管理局层面,尽管不再要求按照AP-129-CA-02的内容和深度对三个备选场址进行比选,但一般要求对单一场址的功能定位、需求分析、基本情况、运行因素作详细分析,附相应图纸,并提供军方空域意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2)可研及初步设计。根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场主管处室不再对通用机场的可研和初设进行审批。但根据《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6】15号),通用机场已进入民航发展基金的补贴范畴,目前已经有若干通用机场取得了资金支持。按照民航局计划发展部门要求,拟申请使用发展基金补贴的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局出局意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法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

(3)飞行程序设计。按照地区管理局的要求,目前通用机场场址审查阶段仍需要开展航行服务研究,并进行飞行程序设计,设计单位须按照CCAR-97FS-R3在民航局完成备案。

(4)颁证及日常管理。目前,通用机场的使用许可证颁证、变更、撤销和注销正在下放民航各省/市安全监管理理局,同时通用机场的日常监查任务也将由监管局执行。2.军方

军方申报的流程与之前相较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但在军方工作标准上有了新的规定。

(1)流程。根据目前仍有效的《关于新建通用机场场址核准问题》(空司作【2014】132),通用机场审批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行文至所在战区空军,由战区空军受理审核并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上报空军司令部,再由空司上报联参需求局,联参批复后由空司转发战区空军,军区空军负责函复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临时起降点设立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空司作【2009】424号),对于“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不需建设场坪场址等固定设施的临时起降点”,仍由战区空军进行核准,报空司与联参备案即可。

2)标准。之前军方对场址是否可用并无明确的文件要求。2016年下半年,军方下发《明确协助地方做好新建民用机场选址有关问题》,强调战区在向地方出具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意见前,必须逐级取得空军和军委机关的许可。同时,要综合考虑新建通用机场对军用机场起飞降落、飞行区域、战备训练等影响程度,做出无影响、一定影响和严重影响的结论并附解决方案。3.地方

2016年以来,为加快本区域通用机场建设,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通用机场领域,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本省、市、自治区通用机场方面的利好政策。

省级政府负责通用机场项目立项,主要通过对机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批进行把控。为便利项目申报,部分省份的发改部门细化了对通用机场立项审批附件的具体要求并附模板,部分地区还设立专门窗口受理通用机场可研申请。审核备阶段

一、发改部门

新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增建跑道除外)项目核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 3.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4.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文本(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篇,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编制)5.住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6.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但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7.申请人提交民航中南地区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行业审查意见(附专家意见)

二、住建部门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且属建制镇规划区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盖章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项目计划等文件或省级相关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文件)4.项目所在地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初审意见。其中,跨市、县的建设项目,应有沿线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初审意见 5.申请用地位置图,项目拟选址地区的法定规划相关图件,如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图、综合交通规划图等相关图纸,中心城区项目应附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布局图。规划图纸上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用红色实线标注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走向、范围,并加盖公章。申请用地范围图,由建设单位提供能清晰准确反映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1:2000,线型基础设施项目比例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地形图范围要涵盖与建设项目相临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煤气和通讯等,用红色实线标注拟建设用地的四至界线及坐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图纸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6.以下两类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①未纳入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城乡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②因建设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分布以及涉密等原因需要独立选址建设的国家或省重点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国土部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属备案类的项目,需提交市(州)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 3.属审批类的项目,申请人需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拟建项目纳入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的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发改部门审查前的文本)4.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包括线性工程占地耕地面积≧100公顷或块状工程占用耕地面积≧70公顷)的项目,省、市(州)国土部门出具的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踏勘意见(进入特别程序)5.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占用基本农田论证报告》评审意见(附专家意见)(国土部门评审,其中:跨县(市、区)项目由市(州)国土部门评审,县(市、区)辖区内的由县(市、区)局评审)6.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审查意见(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网、输变电线路等线型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若不压覆矿产资源也不与矿业权交叉重叠,可由项目所在市(州)国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7.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县(市、区)国土部门出具的基本农田补划或核销方案及基本农田补划位置图 8.需提供县(市、区)国土部门出具的耕地补充的占补核查报告 9.拟建项目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初审意见 10.涉及规划调整的,县(市、区)国土部门出具的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1.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由拟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及说明并附听证意见(或落实方案及重点项目清单)12.若属线性工程占地耕地面积≧100公顷或块状工程占用耕地面积≧70公顷)的项目,申请人需提供项目用地论证报告(可自行编制)13.申请人提交的对征地补偿费用的承诺函 14.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部门出具的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比例尺1 :1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不能网上传递,需在当地国土部门审批窗口递交纸质文件)15.申请人提交的市(州)、县(市、区)国土部门核定的项目预审用地面积一览表 16.申请人提交的已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已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证明材料 17.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占用基本农田论证报告》 18.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19.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按示范文本编制)20.属核准类的项目,申请人需提交达到可研深度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报发改部门审查前的文本)21.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22.申请人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

2.昆明市规划-官渡区(空港新城) 篇二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空港经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渐成气候。首席记者赵伟摄

今年年底,中国第四大门户枢纽机场昆明新机场,将在这里展翅腾飞。依托昆明新机场而建的空港经济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正有序推进,空港现代化新区“呼之欲出”。

“服从和服务于昆明新机场建设,并依托昆明新机场发展临空产业的空港经济区,必将成为现代新昆明的新经济增长点。”官渡区、空港经济区主要领导说,官渡区、空港经济区认真贯彻省、市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服从和服务于新机场建设转场运营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2011年昆明新机场建设项目责任书》,紧盯时间节点,举全区之力,聚力攻坚,强力推进新机场外部及空港经济区全局性、基础性、控制性工程建设,确保新机场按时转场运营。

合署办公

空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有力

2009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空港经济区与官渡区实行属地管理、合署办公。官渡、空港“合二为一”,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使空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优先,目前,新机场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沾昆铁路昆明新机场改线段工程征地拆迁任务完成;搬迁企(事)业单位70余家、三个自然村和一个农业再就业基地,拆除地面建(构)筑物74余万平方米,迁建各类管(网)线15项约300千米,新建搬迁安置住房744套21万平方米,集中安置农村群众及下岗职工4000余人,新机场建设项目用地22.97平方公里圆满完成并移交。

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合署办公后,坚持以面向国际的视野,确立了“空港国际化、新城空港化、发展一体化”的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控制性、结点性、全局性工程优先”和“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启动昆明新机场外部及空港经济区19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为更加科学定位空港经济区的规划和产业,更好服务新机场,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开展了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及道路、供水等7项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总规修编成果已经市规委会审查、省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审批。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新机场净空环境和飞行安全,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将采取“迁村并点”方式集中安置空港经济区范围内农村群众,云翔苑、云天苑、宝象佳园及小哨片区迁村并点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已通过市规委审查。云天苑项目已开工建设。

此外,官渡、空港合署办公后,充分发挥了空港经济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品牌优势,依托昆明新机场发挥临空经济和临空产业,提速培育现代新昆明建设新的经济增长极。编制完成空港经济区临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先后与中船集团、中冶京诚、北京昭德、云南省投、省城投等多家知名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银燕航空物流园区、螺蛳湾小商品加工基地、津桥学院等项目已落户空港经济区。

重大项目

为空港建设增添强劲动力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空港经济区主要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完成昆明新机场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及外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规划控制昆明新机场周边地区,优先保障昆明新机场的发展空间和净空、电磁环境等保护范围,避免城市包围机场,实现有序、可持续发展;三是以昆明新机场迁建为契机,开发建设全国第一个临空产业整合型开发区,实现优势资源有效配置,形成临空经济产业支撑,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基础设施建设是空港经济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10月25日,昆明新机场生活配套区学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公租房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空港经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及航空物流加工园区项目集中开工,这些大项目为建设空港经济区增添了强劲动力。目前,这些项目正有序推进。

为确保昆明新机场今年顺利建成转场运营,官渡区、空港经济区不等、不靠,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投资近100亿元,建成空港经济区老320国道新机场改移段工程、李长公路路基改造工程、云瑞路、云天路、云桥路、云水路工程,昆明新机场专用高速路(南段)全线贯通,空港1号、2号、3号路已启动建设;同步建成云瑞路、云水路、云天路、云桥路自来水、雨污、通信、燃气管网;建成新机场防洪排水应急工程及外部4条排水沟渠并投入使用。

目前,新机场专用高速路已实现单幅有条件通行,正抓紧实施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已完成昆明新机场专用高速路沿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房调、地调及租地,正抓紧开展地上附着物搬迁和简易房屋拆除工作;已完成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栏标价编制送审并组织监理招标工作,计划今年5月30日前进场施工,7月底完成沿线两侧各50米生态绿化工程。

临空经济

官渡跨越腾飞“新支点”

空港经济区作为临空产业发展的直接载体,将依托昆明新国际机场,充分发挥桥头堡和空中走廊作用,通过集群化产业辐射区域经济发展,全面打造中西部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最具活力、最具人文特色的现代化新区。

按照《昆明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修编》,空港经济区的规划用地范围为158.36平方公里,规划控制范围约396.6平方公里。功能定位分为近期功能彰显特色,是昆明形象与生态融合的空港门户;扩展功能承接国内,是西南先进物流与高轻新制造业的领军地区;远期功能辐射东南亚,是国际性综合化枢纽与经济服务中心。

空港经济区采用组团发展、生态交融、依托交通、南北延续的模式,形成“两区一带”的带状组团型空间布局结构。“一带”即临空产业带,主要位于320国道以东区域,包括螺蛳湾、秧草凹、国际包印刷城等组团,依托新320国道,以物流加工、空港配套加工制造、高新轻制造、加工包装等园区开发为主,并适当配套居住与服务设施;形成空港经济区主要的产业聚集带,向南联动经开区,向北联动杨林工业园。

“两区”是国门空港区和生态休闲区。国门空港区主要位于机场高速与320国道之间区域,包括大板桥李其组团及宝象片区,以商务会展、信息服务、居住与商业等开发为主,未来形成辐射区域的经济服务型枢纽和国门形象展示区。生态休闲区主要位于机场以北区域,包括小高坡及小哨片区;以商务度假、休闲体育为主的生态康体休闲业和生物科技与现代农业、创意产业、航空教育培训等为主,构筑昆明特色的绿色产业基地与城市生态休闲基地;该片区开发要以低强度、生态化建设为主,不提倡大量的开发建设,形成整个空港经济区的“绿色生态组团”。

在产业定位与选择上,围绕临空经济发展,空港经济区重点发展航空物流业、航机维修及制造业、临空加工业、高新轻制造业、生物科技及现代农业、创意及教育培训产业、生态型旅游休闲业、商贸会展及综合服务业等相关配套产业。对于产业发展的要求,空港经济区建设坚持“国际化、生态化、现代化”和“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低建筑高度”的“三化”、“三低”原则,严格控制土地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投资强度。

3.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篇三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按退件重新受理处理。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图(1:500-1: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按退件重新受理处理。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核,修改到位的,报市局领导审批,印发规划建筑方案批复,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姓名并加盖确认章。

四、报审施工图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施工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有相应资质房产测绘单位的房产面积预测报告、审查申请报告,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核实施工图(建筑类)技术指标和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方案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规划科核实(市政类)项目(道路、桥梁、公园、绿地、雨污管道等)施工图技术参数与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类)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3、分局或市政工程规划科对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核,对审定的施工图签署经办人姓名、时间并加盖确认章,向行政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4);

2、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按退件重新受理处理。

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5),审批科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按退件重新受理处理。

附件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证明文件;

(3)有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的拟建项目用地范围1:500—1:2000的地形图;

(4)需编制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交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

(5)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江西省对城市建设项目试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规定的建设项目应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附件2:

(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2)行政划拔用地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

(4)经规划业务科室或分局审查确认的用地范围1:500—1:2000的地形图;

(5)行政划拔建设用地提供政府划拨决定书或预审意见;公开出让用地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非划拔用地建设项目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

(二)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2)经审查同意的临时建设方案;

(3)在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的承诺书。(4)业务科室或分局审核许可内容凭证。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2)发改委立项审批文件(限政府投资类);

(3)已标示道路、桥梁红线经市政规划科审查确认的1:500—1:2000地形图四份;(4)划拔用地批准文件或预审意见复印件; 附件3:报审规划建筑方案申办材料:

(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报告;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三)与市国土资源局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图、1∶500数字化地形图;

(四)人防部门同意异地建设的意见(按规定要求结建人防工程的不需提供);

(五)园林部门对建设项目绿地率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意见;

(六)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非划拔用地建设项目需提供)。

(七)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文件(需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单位出图专章)4套及电子文件;

(八)提供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单项建筑工程应提供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资质证书(方案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

(九)规划条件中要求提交模型的应提交模型;

(十)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单位使用《SUN日照分析软件》编制的《日照分析核查报告》。附件4: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办材料: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3)经分局审查确认的总平面规划图(或修详规)、建筑设计方案(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其中含采用《SUN日照分析软件》对规划建筑方案日照分析合格结果),批前公示资料;

(4)经分局审查确认的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经市政规划科审查确认的小区综合工程管线规划图;

(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办材料: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

(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土地临时使用证及宗地图复印件;

(4)经分局审查确认的修建性规划图,或规划建筑方案;

(5)经或分局审查确认的施工图;(6)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的承诺书。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申办材料:(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道路、桥梁工程、园林工程需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3)经市政规划科审定的道路红线图,市政设计方案(道路、桥梁、园林工程需提供);(4)经市政规划科审定确认盖章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盖章的施工图;(5)涉及园林、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6)经市政工程规划科审定盖章的管线平面地形图(管线工程需提供)。附件5: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市规划建设局网www.gzjsw.gov.cn下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经人防部门审定的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图或人防部门同意异地建设的批文;

(4)按《消防法》第十条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项目类别须消防部门对项目消防设计进行审查的,应提交消防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

(5)施工单位出具的现场符合开工条件的证明;

(6)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备案报告书、招标情况告知书;

(7)图纸审查报告、图纸审查合格书、图纸审查备案单复印件(验原件);

(8)在招投标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附现场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增加条款》;及在招投标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附现场监理人员名单;

(9)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

(10)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建造师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原件或招标部门的扣证凭证;

(12)外地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进入赣州市备案表复印件(验原件);

4.空港新城建设审批流程 篇四

一、建设项目下列情形应送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申请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或进行设计修改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送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二、提交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纸质原件、电子报件包各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①建设基地用地界限;②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③各项规划控制线;④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⑤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图划示要求参见《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一份);

3、市测绘院或其指定代理点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如前一阶段已报送,则略);

4、1/500或1/1000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图纸二份,市局审批三份、CAD格式光盘一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方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5、建筑设计方案图(含平面、立面、剖面,CAD格式光盘一份)及设计说明文本,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方案出图、文本制作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二套);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须加送反映建筑外立面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二套;

6、分层面积表(二份);

7、属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的,除总平面外,须加送横断面、纵断面图(各二套);

8、涉及高层建筑或者周边有住宅、文教卫生建筑的,须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原件二份);

9、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除外);

1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等文件中,要求申请单位送审的其它相关文件、图纸;

12、设计方案修改后再次送审所需的文件、图纸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前次审核意见要求为准;

13、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5.空港新城建设审批流程 篇五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1范围

本流程规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批适用的窗口、内容和流程。

2牵头与参与部门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工作业务内容涉及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安监局、地震局、财政局、国家安全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牵头部门为市发改委。并联审批工作由各部门驻中心窗口实施。

3联合审批内容

3.1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

3.2出具土地拍卖规划示意图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意见;

3.3出具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4出具海域使用预审意见,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

3.5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

3.6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意见;

3.7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

3.8出具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证明;

3.9电力、银行等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各自审查意见。4流程

4.1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供项目简介和相关资料;

4.2材料齐全后由发改委窗口一门受理,告知立项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和

Q/WHZWTG 302.3-2011

事项;

4.3一般事项,由发改委窗口向相关部门发送项目抄告单,组织联合踏勘,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发放明白卡,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目录,接受项目单位咨询;

4.4重大、特殊、涉及部门多的事项,由牵头部门窗口申报审批中心管理办组织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窗口和项目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各部门对本部门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目录,接受项目单位咨询,需要有关部门现场踏勘的组织联合踏勘;

4.5各部门在承诺的期限内将审批意见反馈发改委窗口,发改委窗口出具立项审批意见。

5要求

5.1联审窗口应按工作职责、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及时进行办理。

5.2凡被确认为联合审批事项的,各相关窗口要及时协调、沟通,打破承诺时限规定及时办理。

5.3在审批流程中,要充分利用市行政审批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办理许可审批事项,确保审批效能规范化、高效化。

5.4严格执行规费收缴政策,任何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减规费和变更缴纳方式。

6监督与考核

6.空港新城建设审批流程 篇六

一、非产业项目基建立项审批 所提交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基本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如为园区项目,需持管理办审核意见)

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所需提交文件:

1、用地合同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入区批复或基建立项批文三份 3、1:1000地形图10份 办理:

1、建设单位填写《西安市建设用地核定表》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绘制用地定点图

3、审核通过后盖用地定点审核章

三、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提交文件:

1、西安市勘察测绘院征地成果表 办理:

1、由经办人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存根表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完后,发给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规定表

四、总平面及单体审批 所需提交文件

规划方案图包括:总平面图,设计说明,单体各层平面图及单体立面、剖面,人防设计方案,单体渲染图,鸟瞰图。

1、由经办人根据《建设羡慕规划设计规定表》内容初审方案,未满足规划要求的返回建设单位,修改后再报;符合要求的报建审会审查。

2、建审会审查未通过的方案,由经办人在1日内告知建设单位建审会审查意见,修后再报。

3、建审会审查通过的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交总平面图十二分,单体图三份,经办后初签后报消防审批;同时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三份,加盖公章后报规划局。

4、经办人在消防审批同意的总图上加盖“总图规划审批专用章”及“建筑审批专用章”

5、领取“定验线单”三份送市测绘院验线

6、领取建设项目收费通知单

注:关于单体在15000以上的建筑的说明,咱们的好象没有 不说了吧

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提交文件

1、土地使用证

2、单体施工图

3、西安市勘测院实测成果表

4、缴费凭证

5、中标通知书 办理:

由经办人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存根表,审核后发放。

七、建筑施工设计文件审查

八、道路管线审批

九、高程审批

十、建设项目工程报建 所需提交材料

1、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完备,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

由经办人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加盖规划局公章

十一、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 注意:这个是建设单位的招标!!按照规划局的要求这个时候才能招标!!

十二、质量监督申报

办理: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同时施工单位填写《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符合的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3、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申报之后,凭《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及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向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身领《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三、监理登记

1、监理合同

2、监理人员名单

3、总监注册证

十四、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所需提交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加盖建审图章的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报建表

4、城建费用统征交纳证书

5、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设计审查意见书

6、建筑节能登记审核表

7、工程监理合同书

8、中标通知书

9、施工合同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十六、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7.前置审批流程-前置审批步骤 篇七

注:前置审批可以一次性申请多个,所以最好将所有域名一次性把前置审批给办了,否则备案会非常麻烦,前置审批消耗的时间比备案大得多。

友情提示:正规流程应该是找省卫生厅办理前置审批,但是我建议最好先去当地卫生监督所问问,因为地区不同具体的流程可能稍有不同。

如果你打算先去卫生监督所就要确定你的医院性质,如果是西医或临床医学,则由卫生监督所管理;如果是中医,则由中医药局管理。

:到当地省卫生厅办理前置审批---如河南省卫生厅,事先需要准备好的资料如下

提供资料(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书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表;

(注请查看: 附件1: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书.doc 附件2: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表.doc 格式)

2、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及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基本情况以A4纸打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里需要提供两份文件,一份是医院的执业许可证,另一份是医院的机构代码证或是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复印件,同时办理的时候也要带上原件以便查阅;)

3、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专业人员名单,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网站业务及技术人员资质证明这里需要提供至少两名医师和一名技术人员的资料,提供的内容包括:医师的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注意,两个证书是不一样的,必须都要提供,其中执业证书是在本医院注册的,如果没有则无法证明他是本医院的医师)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还有简历一份(简历中必须注明岗位和职责,必须为医生,护士不可以);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一份(技术人员必须是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的)。业务及技术人员的证件无需提供原件,只需带上复印件即可;)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注:复印件,域名注册证明即你的需要申办前置审批的域名的证书,申请表上有多少个域名就提供多少个;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查看 附件3:域名证书.docx)

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注: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则列举出网站的栏目列表即可

查看 附件4:网站栏目设置.doc)

6、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注:是指该医疗网站的管理制度,可上网找资料参考

参考 附件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管理制度.docx)

7、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注:提供网站的浏览器地址,注意,因为域名没有通过备案,所以不能使用域名来访问,只能提供可以直接访问的IP给卫生厅查验,因此在购买主机的时候最好选择有独立IP的VPS或者是独立服务器,否则无法直接使用IP访问网站,卫生厅无法查阅网站内容将无法通过前置审批

参考 附件6: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doc)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注:是指网站服务器端的安全管理措施,上网找资料参考; 参考 附件7:网站安全保障措施.docx)

9、保证医疗保健信息内容真实、科学、合法的管理措施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注:说明本网站的内容的专业性,上网找资料参考。参考 附件8: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docx)

第二步:找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检查一遍文件并看执业许可证与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原件。没有问题之后将会给你一份文件让你填写,填完后便可打道回府等待通知。

第三步:审核需要5个工作日对文件进行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将会进入正式的审批阶段,有问题则会通知你。正式审核阶段大约要两周左右,审批通过后你的前置审批也算是基本通过了

第四步:最后一步厅长审核,这一步是最久的,只能耐心等待。查询审批进度可以拨打办事处的电话进行询问。

8.报销审批流程 篇八

报财务经理审签,最后由总经理审签,再到财务部报销。

2、借款审批流程:①正式借款:借款人首先持由财务部提供的借

款单,填写相关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额。由部门经理审签,再由财务部经理审签,最后由总经理审签,再到财务部支取。②临时借款:采取电子软件审批手续,部门经理登陆今目标(网络办公软件),以部门负责人的身份提出申请,填写相关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额。由财务部审签,由财务部经理审签,最后由总经理审签,付款人把审签结果转抄财务出纳。财务出纳见电子审批单,付款。

9.低保审批流程 篇九

一、受理申请

1、申请人向乡镇或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和《收入财产查询授权书》;

2、讲解政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二、信息比对、入户核查

1、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进行信息比对,对比结果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和街道进行入户核查;

2、对于信息比对、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并录入信息至管理系统,上报民政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本人,并送达《不予保障通知书》。

三、联审联批

1、由县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人员进行联合入户调查;

2、符合条件的由三级人员参与评议会,现场确定保障资格和救助金额,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向申请人送达《不与保障通知书》。

四、资格公示

1、由民政部门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电子档案的上传和纸质档案的存档工作。

五、发放证、折

1、由民政局微机员向金融机构提交低保对象的花名册及低保金额清单,并打印低保证;

10.厂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简要说明 篇十

1.工厂厂房建设项目审批划分9个阶段,办理审批手续时间约为51-61天(可选环节10天)。

2.涉及审批必要部门: 国土、规划、环保、发改、住建、消防、人防、房管、安监等9个部门。其他还涉及财政、大项目审查办、林业、城管等4个部门,共13个部门。

3.涉及审批事项:16项。

上一篇:仓库个人总结下一篇:上海电梯安全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