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工作总结

2025-02-09

盐政工作总结(精选3篇)

1.盐政工作总结 篇一

一、深入宣传盐业法规和食盐安全知识,为盐业市场监管提供舆论氛围。

针对网络、媒体对盐业专营政策的质疑引发社会公众思想混乱的局面,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盐务局进一步加大盐业法规和食盐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把媒体宣传、节日宣传、日常宣传和走访宣传有机结合,形成立体宣传形势,为后专营时期的市场监管提供舆论氛围。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5”碘缺乏病防治日为重要节点,做好消费者的释疑解惑工作,普及碘缺乏病防治和食盐安全知识。期间,市局编印了《食盐安全知识暨盐业法规解读》、《少吃盐,吃好盐常识系列》和《防治碘缺乏病彩色招贴画》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市、县局领导亲自深入一线市场向消费者宣传食盐消费自我保护常识和盐业法规,提升“淮”牌食盐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5.15”期间,市局及各单位与卫生、教育等部门联手协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六个走进”活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使宣传效应进一步放大。

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通过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进行分类宣传指导,成效显著。直属分局、、盐务局针对化工贸易公司违法销售工业盐案件,深入开展行业盐用户大走访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深入终端用户,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开展面对面的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遏制了违法工业盐蔓延的势头。

结合食盐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开展,加大对食盐零售终端和食品加工户的食盐安全和食盐放心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

二、继续坚持日常检查的高频率、大力度、全覆盖,为食盐安全提供市场保证。

今年以来,各单位继续坚持“高、大、全”的市场管理方法,在盐业体制改革政策尚未出台之前,守土有责,市场管理频率不降、力度不减。邳州盐务局充分利用公安驻局工作优势,采取“严打、重罚”的管理方针,1-11月份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422起,没收盐斤67.66吨,罚款189086元。直属分局由分管局长直接带队,靠前指挥,对食盐市场进行“地毯式”检查。、沛县等盐务局根据人员安排、气候情况、市场特点和私盐违法分子活动规律,每月集中一到两个时段集中全体员工进行市场清理,并在夏季采取错时工作制,早上四、五点钟就进入市场检查,盐政人员付出辛勤汗水的同时,换来了盐业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三、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整治效果,保持盐政管理的高压态势。

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不断发生变化的市场组织开展了四次大规模专项行动。一是元旦春节期间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针对3.16食盐抢购潮的市场影响,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小包装食盐市场秩序整顿;三是认真落实省局统一安排的加强食盐添加剂监管暨“五一”劳动节及端午节期间食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各单位认真落实专项行动部署,积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手出击,取得了明显效果,拔掉了一批长期在区域间倒买倒卖盐产品扰乱正常食盐流通秩序的“钉子户”。四是与市工商、卫生、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中秋、国庆食盐安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新沂盐务局根据举报线索,一举擒获长期活动在苏鲁边界地区的私盐贩子周某,现场查获无标识原盐37吨,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当事人取保候审。

此外,各基层单位还自行组织开展了高考、中考前的“护考”行动以及边界市场专项整治。多层次、高密度、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强化了市场管理力度,保持了盐政管理的高压态势。

四、努力整合好内外资源,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盐政执法的打击力度。

年初以来,市、县两级盐政机关继续做好与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深化“政府责任、盐业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市场管理、重点案件打击协调上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提高盐政执法的合力。邳州盐务局将“食盐放心消费”创建和食盐安全“三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政府行为,通过组织推动,实现压力传递,从而建立了一个遍布城乡覆盖全市的食盐安全三级网络体系。

积极主动与公、检、法和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联系,市局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支队的联系,在《市盐业打假联合工作制度》框架下,公安机关全力支持。邳州、新沂两局还协调了公安、法院干警长期驻局工作,沛县局、局充分协调并利用好食安委的牵头作用。丰县盐务局加强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工作配合。市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发现的涉盐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给我们进行处理。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强化省际边界协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边界盐政协作的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苏鲁盐政合作论坛济宁会议精神,坚持联手协作打击,共建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稳定边界地区食盐市场秩序。市局、新沂局积极配合郯城盐务局完成涉盐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分局与盐务局密切沟通,开展经常性的边界联合执法,确保接壤区域食盐市场的稳定。

五、服务与管理并重,加强行业管理与协调工作,为全市盐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平台。

是盐产销并存地区,同时也是全省唯一的高碘与缺碘区并存地区,因此,盐政工作面临着双重任务即市场稽查和行业管理与协调,特别是全省盐业快速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非盐经营、门店建设等任务重、压力大,个别批发企业不能有效克服人员紧张的不利因素,特别是3月中旬发生食盐抢购以来,对盐政管理和行业自律有所放松,加之区域间人文因素、地理环境、经济因素导致的市场不平衡极易引发盐业市场秩序的混乱。

针对这一情况,市局一方面组织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终端市场进行清理规范,对窜销食盐进行源头调查,与此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食盐市场内部侵销行为的处理规定》,专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供应管理的通知》,从加强内部行业自律入手,遏止恶意侵销行为的蔓延。

持续做好食盐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美好”为主题的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创建活动,于6月底通过了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报请市政府进行表彰。11月份,又被市作为示范行业重点推荐给省政府放心消费创建检查组,代表市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沛县盐务局在放心消费创建中推行行业用盐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对规范行业盐用户经营行为,稳定食盐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继续做好辖区内制盐企业的服务与监管工作。上半年,随着丰成制盐有限公司100万吨制盐项目的即将试产,市局行业管理部门收到该公司《制盐许可证》办理申请后,及时进行现场考察,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局审批发证。办事处与丰县局密切配合,继续依法加强制盐企业的生产销售管理,严把发运关。为适应瑞丰公司和丰城盐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办事处运销科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认真做好源头管理,实行夜班轮值制度,实行全年候、全天候的开证服务。

六、完善执法体系,稳定执法队伍,强化基础工作,为盐政管理高效依法运作提供支撑。

根据省局盐政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在人员严重吃紧的情况下,努力稳定盐政执法队伍,我市地域面积大,市县之间、县(市)区之间距离远,距市区最近的邳州城区将近70公里,远离市区的新沂则达110公里,因此,我们仍然采取以县级局为基础体系的执法模式,市局将直属分局、分局的执法人员纳入支队直属大队,主要对城区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并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办。

进一步强化盐政基础工作。省、市政府近年来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省局盐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基础工作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为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严格做好盐政罚没财物和涉案无主财物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盐政管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盐业违法案件举报费标准及查办涉盐重大刑事案件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盐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盐政执法基础工作。

继续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培训。市局于11月份和市法制办联合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盐政执法骨干培训班,针对性地设置培训教程,收到良好效果。新沂盐务局努力克服人员紧张状况,在去年基础上增加了人员配备,充实了执法队伍,补充购置了执法装备,保证盐政执法工作需要。

2.市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通用 篇二

一是拉网排查,判获兴化车路河系列案。在访万家活动中盐政人员发现卤汀河沿、车路河沿岸居民有食用散盐现象,从10月至今年4月,兴化市盐务局联合兴化市公安局水警大队、海事局先后三次对卤汀河沿线、车路河沿线,车路河砂石大卖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辆,执法人员60人次,海事执法艇4艘次,检查安徽、淮安、徐州等地的拖对运煤船、砂石船等100余艘,查获8只船携带大包装散盐3.8吨,关联案件11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刑拘3人。二是精心谋划,端掉北京特大假盐案。自207月22日,我局盐政人员在市场上查处了一起由长途客车夹带标识“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字样的假盐案,从案情分析预感案情的严重性,泰州市局高度重视此案,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初步判断这是一起高仿版假盐案件,经多次协调,年11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12月5日,适逢公安部治安总局许成磊处长和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局张波副局长到泰州调研,市公安局就此案件进行了专题汇报,许成磊处长当即指示要求泰州市公安、盐务局尽快将该案上报省厅、省局,省厅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安排北京公安局协调,明确此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在省局关心支持下,我局和泰州市公安局精心谋划此案侦判工作,从2014年11月20日至年2月1日、11月24日,盐务局和公安局先后35人次,累计47天赴北京跟踪调查,4月30日泰州市公安局召开“11.13”案件收网动员大会,4月31日泰州市公安局、盐务局共出动人员67人,9台小车、1台大巴赴北京实施收网行动,公安部许成磊处长坐阵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出动警力20余人协助,5月2日上午7时,5个抓捕小组同时行动,对案件嫌疑人的5个点进行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刑拘10人、取保1人,与此同时泰州市公安、盐政70余人,对靖江、兴化、姜堰、泰州市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抓捕,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刑拘11人,至此该案初战告捷。

四、存在的问题:

1、盐业违法信息的举报网络不够完善,在执法实践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在查处市(区 )边界私盐串销案件方面没有更好有效的手段,有待进一步探讨。

3、沿河工作监管难、调查取证难。

4、盐政的监管还存在盲点,对工业用盐的监管缺乏有效措施。

5、盐政与营销工作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协调作战意识不强。

6、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分析市场现状,找出盐业市场薄弱环节,创造性地展开更具灵活性、更富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提高盐政队伍的执行力。重点抓好小工业盐市场的监管,预期签订好食盐安全承诺书。城区、姜堰、兴化市局要继续对沿运盐河航道周边地区的整治,斩断私盐源头;泰兴市局在抓好日常市场监管的同时,要重点开展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用盐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盐不流入食盐市场;靖江市局要针对饮食服务高峰期的饮食服务行业的特点,加大对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长江沿线船舶生产区域食盐市场的监管,防止外市(区)食盐的入侵。

2、认真组织实施好北京假盐案后续侦破工作。各市(区)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全市的餐饮行业、食品加工行业,小工业盐用户的监管。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扼制各类串销盐的入侵,严厉打击各类盐业违法犯罪活动。

3、持续有效的开展“访万家”活动。做到有记录、有台帐、有组织、有重点。彻底摸清各区域的食盐市场情况,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4、加强法律、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充分利用“12.4”宣传平台开展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碘盐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5、继续开展盐政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加大素知和技能的提高。对盐政执法人员三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盐政工作岗位。

6、健全举报网络、加强体系化建设。要培养和挖潜举报人员,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3.关于优化盐政执法环境的思考 篇三

发布人:root,时间:2008-10-7,被阅读:308

盐政执法环境是指在盐业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环境状况,即是否有健全的法制体系,是否能够严格执法,能否顺利执法。执法环境的优化是依法治盐的法制基础。优化盐政的法制环境关键在于健全法制体系和营造严明公正的法制环境。本文就此谈一些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当前盐业行政执法环境状况

应当说,当前的盐政执法环境与依法治盐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营者和用盐户对食盐专营的意识不强,盐政执法缺乏刚性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除食盐等个别商品外,绝大部分商品已由市场调控,人们的计划意识淡出,致使人们对食盐专营的意义认识不足,严重影响了对盐政执法的认同感。这种对食盐专营意识的缺位,从而导致私盐屡禁不止,甚至围攻盐政执法人员,暴力对抗盐政执法,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二是由于种种原因,盐务机关难以摆脱行政行为的影响。受长期王权思想、官本位意识的影响,我国的行政观念仍带有深厚的封建色彩,以情碍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漫延,给盐业行政执法带来了重重阻力,有的出面为违规者说情,有的片面强调支持发展,限制对涉盐企业的盐业管理,造成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情况的发生,有的甚至成为涉盐犯罪的保护伞。

三是立法建设滞后,影响执法的权威性与约束性。盐业行政必须有法可依,依法治盐。但从立法体制上看,目前我国盐政执法依据均以“条例”、“办法”等形式停留在行政条款阶段。盐政制度的基础是三个行政法规和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同的规范性文件,立法层级低,权威性不高。而且在有关处罚条款中,多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倍以下罚款”的或然性条款出现,缺乏力度。同时在涉盐违法犯罪案件中,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刑事案件比涉盐案件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因此,有关部门普遍存在着重刑事案件轻涉盐案件的现象,有些涉盐违法案件久拖不决,盐业执法中途梗阻,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盐业执法的刚性和震慑力。

四是执法队伍素质不能适应时代要求,突出表现在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政策水平低下,敬业精神不强等等。

从上述情况看,盐政执法环境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盐政执法质量,阻碍了依法治盐的进程,也影响着专营政策的落实。因此,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优化的盐政执法环境已刻不容缓。

二、营造优化的盐政执法环境的途径

优化盐政执法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应当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科学的法制化的盐业管理体系,为规范盐业市场和盐政管理,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构建依法治盐的文化环境

文化因素潜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引导着人们的社会行为。大量事实证明,如果缺乏必要的文化背景和道德水准,单靠法律的约束来解决复杂的执法矛盾是难以奏效的。因此,努力为盐政执法提供良

好的文化背景和舆论基础是十分必要的。

1、要提高社会公众对盐政执法重要性的认识,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食盐专营准确定位,让全社会都知道“食盐专营、利国利民”。因此,在盐政宣传时,以直观生动的事例说明盐政管理的重要性,使广大公民从感知到认同,启发公民的遵从意识。

2、积极开展盐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15”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把盐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使宣传融入日常管理过程中。在宣传盐业政策的同时,应多宣传食盐专营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公民身体素质,保持社会稳定的意义,是党和政府以民为本,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培育和增强社会公众对盐业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依法治盐良好的社会环境。

3、盐务部门要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盐业公司(局)作为食盐专营的直接运作者,应树立正确的观念,慎用手中的权力,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好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建立起“专营商品市场化运作和服务”的观念。同时,加强政风建设,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落实服务承诺制度,营造廉洁文明方便的服务环境。

(二)健全盐业法律体系,建立依法治盐的法制环境

优化的盐政执法环境必须包括法制健全,法律能够严格实行两个方面,两者缺一不可。

1、尽快制定《食盐专营法》,提高盐业法律层次,明确盐务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规定,盐业执法保障,增强盐业违章处理的刚性。

2、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专营尊严,不循私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造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政府领导和协调,形成良好的盐业行政环境

优化盐业法治环境离不开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通力协作和支持。要在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形成全社会对盐政工作共同关心通力协作的氛围。

1、营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执法和管理环境,密切部门间的联系和配合,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宣传国家盐业政策法规;协调各部门关系,及时解决盐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如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信息传递制度,通过主管部门了解掌握经营者,用盐户的生产经营信息,与公安“110”联动机制,对不同的用户实行全程分类监控,从而有效地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共同做好盐业管理工作。

2、加强盐政执法的民主参与程度,公开执法程序,内容和依据。防止滥用职权,保障公正执法,从根本上解决内部违法问题,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执法工作的指标评价体系,从而为客观全面地考核评价盐政执法,推进依法治盐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形成良好的执法运行机制环境。

3、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如建立立案、核查、审理、执行和分离的盐政稽查体系,从上至下层层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过错追究,杜绝执法过程中的扭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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