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2024-06-11

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精选8篇)

1.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一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是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任务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国家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烟法[2011]126号),充分认识烟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烟草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主要措施进行宣传落实。

(二)学习宣传宪法,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认识,强化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识,培养依法办事和遵章守纪自觉行为。

(三)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及与生产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要包括:修订后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等。

(四)学习宣传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信访条例、劳动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物资采购法等。

(五)大力宣传《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实施,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制订、组织协调和监督保障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协调,分管领导具体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二)制订方案,精心实施。各单位要及时制订活动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具体形式,明确各有关部门任务,做到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三)联系实际,扎实推进。活动的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针对性;活动的形式要丰富多样,可采用讲座、法律咨询、知识竞赛以及印发张贴宣传资料等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突出宣传效果,务求工作实效。

(四)营造氛围,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规范、详实的图文资料,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公司办公室,活动总结将纳入普法考核内容。

联系人:马利,段强;电话:0371-69192803;传真:0371-69192804;电子邮箱:duanq@hatic.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二

“5·20世界计量日”到来之际, 阳泉市质监局围绕“计量与光”主题, 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了解, 提高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一是开展“计量知识进校园”活动。5月19日走进阳泉市卫生学校举办了医学计量知识专题讲座, 从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身高、体温、心率、眼镜度数等知识入手, 引导学生了解医用计量器具以及医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对医疗诊断结果的影响, 明确医学计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二是开展“放心计量进医院”活动。深入康达医院和阳泉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组织对医疗机构在用医疗计量器具进行了检查。现场抽查心电图仪、B超、监护仪、血压计等计量器具40余台 (件) , 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此项活动的开展为深化计量惠民政策, 保障医用计量器具诊断数据准确可靠, 让患者安心、放心就医起到了积极作用, 受到了医院和百姓的好评。三是开展“免费检测进社区”活动。5月19日, 组织市检测所技术人员深入矿区平潭西等社区, 现场为社区卫生站、广大市民免费检测血压计、人体秤等计量器具200余台件, 发放宣传资料3 000余份, 耐心向社区居民讲解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等常用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通过现场宣传和免费检测活动, 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计量惠民措施带来的贴心服务, 了解了计量器具常识和计量检测的重要性, 明确了计量器具准确与否与百姓生活的关系, 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们的欢迎和好评。四是开展计量实验室开放活动。5月20日当天, 邀请60余名阳煤集团、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200余名朝阳小学学生走进实验室, 实地参观计量器具校准、检定检测设备, 各室负责人通过现场讲解、现场演示等形式, 详细生动地介绍了涉及长度、电学、力学、化学、温度等方面的常见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原理, 以实例通俗易懂地宣讲计量测量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和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与否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影响, 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计量、重视计量的良好氛围。

3.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三

一、齐抓共管,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为了开展好系列金融宣传月活动,和龙市支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办公室、客户业务部、会计结算部“两部一室”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召开活动筹备会议,制定了《农发行和龙市支行系列金融宣传月活动方案》,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确保了宣传活动的顺利展开。

二、创新思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了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力争做到通俗易懂,在宣传形式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生动形象。二是加强动态宣传。我行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分发宣传单、配置讲解员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对农发行业务的了解。三是开展银企对话宣传活动。和龙市支行深入企业,讲解农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并同时向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与遵守征信业条例的重要性,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

三、常抓不懈,建立金融服务宣传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四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琼普治办〔〕号)有关要求,全省质监系统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普治办〔〕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全系统各单位转发《通知》,部署法制宣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二)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宪法。

月日上午,我局党组在省锅检所六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国家宪法日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副教授作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辅导报告。

省局机关全体人员、海府地区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人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上,王教授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讲解了我国不同历史阶段宪法起草过程及其主要内容,强调要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海府地区以外各单位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自学或邀请当地普法讲师团成员到本单位作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宪法。

二是通过宣传屏及制作宣传栏、悬挂法治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宪法。

三是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为民众提供咨询解答等形式,做好新出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开展电梯使用知识进校园、社区、企业活动。

向民众发放《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册,接受群众咨询,针对群众关心的质量安全、名牌产品、电梯使用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中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

增强了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为更好地发挥质监工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机关法治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5.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五

各部门及各班级: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为顺利推进我校“六五”法制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开展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初开始至12月初。

三、工作内容

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和民主法制意识,同时学习宣传教育部《“六五”普法规划》,全力营造中小学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和文明氛围,为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项目

(一)各班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学科渗透作用,做好法制、禁毒教育。教师要联系教学实际,写好一篇法制教育课教案,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

(二)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或片区民警到学校对师生上一次法制教育辅导课,向师生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各班要组织班级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

(四)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开展的教育活动要做好活动期间各种情况、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将班级活动材料交德育处,多浪农场中学德育处

6.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六

以促进平安交通为目的,以开展法制宣传为主题。12.4法制宣传日当天,华峰收费站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并组织人员在收费外广场一边给过往司乘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一边为司乘解答疑惑,同时还在高速公路沿线为广大货车司机送上安全行车指南,使过往的司乘人员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制,信赖法制,从而更好的遵守法制。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让法制成为了全民信仰的宗旨,使过往的司乘人员对交通执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加强了普法教育,更好地有利于闻垣高速的进一步的发展。

[收费站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情况总结]

7.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标语 篇七

关惠生:森德作为德国新型散热器的老牌企业, 最初到中国建厂, 就赶上了我国采暖散热器行业产业调整政策, 那么, 森德建厂本身, 是产业调整政策的产物, 还是赶上了“天时”?对产业调整产生了什么作用。请郭总讲讲当时的情况。

郭占庚:森德散热器公司1995年11月, 通过建设部中国建筑机械总公司以及时任总经理的杜宗翰先生, 森德与北京金隅集团 (原北京建材集团) 合资兴建了北京森德散热器有限公司。建厂总投资3000万美元, 全套引进了德国自动化数控制造设备, 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家投资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现代化散热器企业, 预示着中国采暖散热器市场即将迎来一场现代化革命。

1998年底北京森德钢制柱型散热器产品问世, 大大开拓了人们的眼界, 唤起了消费者对新型散热器的需求, 惊醒了中国散热器同行, 也吸引了其它行业的眼球。这个时候, 中国采暖散热器产业调整政策开始全面实施, 采暖散热器行业的巨变也就从此拉开了序幕。北京森德的销售额也从1998年的2000万发展到今天的2亿多。森德散热器也成了高档散热器的代名词。森德散热器不仅受到了用户的好评, 同时也得到了同行的认可。

森德的实践证明, 采暖散热器所有企业成功的主要原因首要的是:积极地借助了国家科学采暖、利国利民产业调整的好政策, 用好用足政策, 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 才取得了有效发展。同时, 森德企业的创建, 作为一个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企业, 这件事的本身, 赶上天时地利人和, 自然成为中国采暖散热器产业调整的先锋和开路者, 森德在工艺科技的先进性和创新方面, 在强大有力的产品品牌推广中, 率先引领了中国采暖散热器产业调整的浪潮。

崔马换:根据散热器行业发展历史, 1995年采暖散热器委员会考察团, 通过国外考察, 向建设部领导提出了发展钢制散热器的政策建议。促成森德与金隅集团签约, 引进森德技术, 是不是这一方面考虑, 我不了解。但是, 森德的确是赶上了“天时”之利。从这次采访和参观森德企业, 比较现阶段全国采暖散热器企业, 森德的经营管理和科技工艺水平显然是领军企业。在森德生产所有环节, 人工操作的成分几乎为零。本人认为, 森德才是中国采暖散热器制造水平, 经营管理水平的风向标。不过希望森德开放一些, 让大家学习学习, 就会推进整个行业进步。

刘学理:眼见为实。我去过不少散热器制造企业, 但到现场所看到的一切却往往与广告中所说的什么“一流的设备, 一流的技术”悬殊太大, 而到了森德才真正让你感受到什么是现代化、自动化、数控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概念在这里得到了有力表达。看到了森德, 就看到了我们散热器行业的未来和希望。但作为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 能在经营管理、技术交流等方面, 为行业多做一些展示宣传就更好了。

现代化的推广正确引导了消费方向

关惠生:森德企业在新型散热器推广方面, 通过自身品牌的推广, 特别是对消费者、工程单位的消费和应用观念的改变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请郭总讲讲。

郭占庚:当时, 森德集团和北京建材集团初步探讨要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 国内反对声一片, 大家觉得“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市场承受能力”、“中国国内采暖的不规范现状”等等方面, 条件还不成熟。但是, 当时的采暖散热器市场, 种类单一、做工粗糙, 几乎是一统天下的铸铁暖气片, 粗陋、笨重;并且大量粗制滥造的土暖气充斥于市, 一无质量保证、二无售后服务、三是甚至厂家都找不到。而正规厂家又迫于不规范的竞争压力, 从业利润很低, 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 企业出现亏损负债, 技术研发不力、没有广告宣传, 更谈不上品牌形象建设了……。

1998年, 森德产品在中国上市时, 当时就是面对着这样的市场现状。我们对森德的产品进行了市场定位。当时, 我们把森德新型散热器对地产商楼盘档次的提升作为卖点, 以“装饰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品牌诉求点, 进行相应推广。主要是以工程销售为主、零售为辅。经过反复沟通, 当时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也就是潘石屹的北京SOHO现代城, 28万平方米的楼盘接受了森德的产品。当时现代城把包括森德在内的八种装饰材料作为楼盘卖点大力推广宣传, 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效益超越了地产商的预期。从此, 他们与森德战略合作到现在, 森德在工程市场上品牌一举成名。实质上, 这也是国家产业调整政策提倡的新型采暖散热器的一次巨大成功。中国新型采暖散热器至此发展速度进入了快车道, 老企业纷纷转型、新企业雨后春笋、外界名牌纷至沓来, 一派繁荣旺盛景象。

还有一件事, 为森德打开了新型采暖散热器的零售市场大门。也是1998年, 公司接到一个要求购买森德新型散热器的家庭消费者。我们了解中国的供热系统情况, 对应用森德散热器的工程供热系统有很高、很严格的限制条件, 因此, 不想接受这笔个体消费者的单子。但是, 有点笑话, 对方又来电话, 要求必须接单子, 而且必须做好, 说对方是一位国家重要领导人。看来情况很严重, 我们不能耽误。因此, 我们研究解决防腐和安全采暖方案, 当时采用了镁棒阳极防腐措施。终于满足了这个非常消费者的要求。从此, 我们就受到启发, 开始大胆拓展零售市场。很快发展了大批代理商, 在建材经贸、居然之家等大型高档建材城创建了森德专卖店。我们按照国际惯例, 进行品牌策划与推广策略, 运用最现代化的方式进行大力推广。森德投巨资, 在首都机场高速路旁擎天柱和王府井大街最醒目的广告牌上打广告。后来在地铁通道和地铁列车上打广告。直到现在森德每年品牌推广宣传经费计划都没有下过2000万元。主观上我们始终维护森德品牌的领军地位, 但是客观上积极推进了新型采暖散热器产品的消费观念的转换, 引领了中国消费者的采暖消费方向。当时, 我去过居然建材城一家森德专卖店, 门庭若市, 人很多, 场面很热闹, 我们的经销商忙着接待顾客都顾不上跟我们打招呼。这就是当时的情况。

崔马换:这一点上几乎无可争议。1998年我刚到北京, 开始做暖通传媒的时候, 就给森德做过推广。当时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新型散热器的概念, 更没有品牌的概念, 只知道铸铁暖气片, 森德“实用性与装饰性为一体”的广告诉求, 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当时因为对品牌还没有概念, 我本人还曾做错过森德标识, 后来当然进行了修正。森德的产品让当时的我们传媒人耳目一新, 森德的推广, 使我对品牌有了很深刻的理解。作为见多识广的传媒人尚且如此, 因为森德而从无知到认知, 可见当时整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认知水平了。所以, 作为新型采暖散热器消费观念的启蒙者, 作为引领潮流的领军品牌, 甚至龙头品牌, 森德, 都当之无愧。

王贺:当市场经济形成的时候品牌是怎么产生的呢?比如像我们中华老字号, 百年品牌它是一个符号, 但是带着它质量的影响力、特色的影响力、品格的影响力, 而当时采暖散热器行业对品牌的运作还处于启蒙阶段, 森德的品牌理念走在了行业的前列。在品牌启蒙时代, 需要一些品牌思想去影响行业, 引领行业走进品牌时代, 而森德的定位恰好引领行业走进了采暖散热器行业的新时代!

刘学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以产品赢利为目的, 这没得说。但是当企业把产品卖出去时, 一定要考虑产品可能引发的后果。这一点, 森德想得周全且做得到位, 这与那些不顾消费者利益片面追求利润的“没良心”企业形成鲜明的对照。

狙击腐蚀挽回了产品质量信誉

关惠生:森德最早就在新型散热器防腐方面采取了措施, 后来又经过了大量的研发, 成就了许多方案。同时又对设计、开发单位进行了大量交流培训。是什么样的理念促使你们这样做呢?

郭占庚:森德率先以无与伦比的规模和现代化制造水平, 生产了大量的新型钢柱散热器, 不仅有力地带动了中国采暖散热器产业调整政策的实施, 而且,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森德完全高起点, 率先打出了“实用性与装饰性相结合”的品牌诉求, 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消费理念, 满足了个性化需求。

鉴于国内供热系统的恶劣水质环境及其长期性, 以及九十年代初钢制柱型散热器在亚运村和平朔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腐蚀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 森德早就对采暖工程应用条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对零售市场应用采用镁棒防腐措施。但是后来还是出了问题, 发现镁棒防腐解决方案依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如果是一个以赚钱为目的的小公司, 森德完全可以关闭企业, 换个牌子继续做。但是森德不行, 森德是现代化的大型企业, 是大品牌, 森德品牌投入几千万, 森德要做的是百年和世界名牌。因此, 森德不能放弃, 只能面对现实, 攻克技术难关。森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组织专业科技队伍攻克钢制柱型散热器内防腐技术, 最后成功研发了达克罗防腐技术。这一方案成本高出了很多, 但是相对以往的技术更加可靠和安全, 也是目前最先进的解决方案。森德每年在零售市场上的消费者问题产品不到20组, 这一数字就充分显示了我们研发成果的安全和稳定性。

为了克服人工因素对防腐质量的负面影响, 森德依然坚持科技为先的理念, 投资1800万元, 引进德国技术, 兴建了全程电脑控制的先进前处理、防腐灌装烘烤生产线。我们采取内外表面分别处理、全程电脑数控的科学方式, 彻底排除了任何人工操作因素的影响, 有力的保障了灌装防腐质量。

在全行业新型散热器防腐问题爆发的高峰期, 森德以可靠的品质和“无限防腐1”、“无限防腐2”等独特有力的广告诉求, 打消了消费者对新型采暖散热器的怀疑与戒备心理, 有力地挽回了新型散热器的质量危机。

除此以外, 森德在经营管理中坚持企业自律原则, 与行业提出的《中国采暖散热器行业企业自律》原则不谋而合:树立长远目标, 时刻维护公司和品牌的声誉, 不受短期利益的诱惑;严格控制质量, 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对质量的影响, 加强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坚持诚信, 对开发商、承包商、最终用户和供货商均要守信用;不做虚假宣传, 实事求是, 不诋毁同行;树立良好的销售形象, 不夸大自己的优点, 不贬低同行的产品。由于长期坚持企业自律, 坚持西方先进的科学经营管理理念, 森德品牌赢得了中国市场的广泛认可, 也奠定了森德在中国采暖散热器市场上的长期领军地位。

崔马换:森德凭借其强大的科技研发实力, 没有随大流, 而是自行研发防腐技术、产品与工艺。面对长期无法完善的国情, 虽然是权宜之计, 但是森德做的很认真。投资1800万, 全程电脑控制的工艺技术, 那是毫不含糊的, 宏大的防腐生产线令人吃惊, 是迄今我参观过的最先进最科学的技术与工艺。德国人的诚实和科学性格, 着眼百年的长远战略, 高度的品牌与社会责任感, 这些优秀的东西, 在森德的行为和成果中彰显无遗, 充分展现了标准化的大品牌的风范。

王贺:从郭总的谈话中, 我们看到了森德企业是非常重视产品质量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市场竞争中, 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与保证是看其能否向市场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优质产品。企业竞争主要就是表现为产品质量的竞争, 质量不好的产品, 就会失去市场。森德可说是深谙此理。

刘学理:最近, 温家宝总理针对国内个别大型品牌企业发生的不良行为, 严肃强调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只有把看得见的企业技术、产品和管理, 以及背后引导他们并受他们影响的理念、道德和责任, 两者加在一起, 才能构成经济和企业的DNA。”森德在经营管理中, 严格坚持自律原则, 自觉践行行业委员会2005年提出的《中国采暖散热器行业自律》条约, 使森德这一品牌更加当之无愧。

系统解决奔走呼吁积极推进

关惠生:由于我国民用建筑热水供暖系统的水质、水处理和运行管理处于无序和落后的状态。钢制柱型散热器内防腐问题, 森德与全行业进行了各种方案的研究和探索, 森德也是供热系统的受害者之一。森德一方面是呼吁政府有关部门, 另一方面加大科研的力度, 针对不同供暖系统水质的情况, 在市场上推出了多种适用于不同供暖系统的系列产品, 森德的确做了大量工作, 请郭总讲讲。

郭占庚:大家都知道, 上世纪新型散热器曾经两次大面积腐蚀漏水, 几乎断送了新型散热器的命运。因此森德认为:解决新型采暖散热器应用系统, 优化供热系统才是根本解决问题。现在国家提倡创建和谐社会, 那么, 散热器漏水殃及消费者, 就是和谐的最大隐患, 是新型采暖散热器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近几年地暖快速抢占采暖市场, 突破口和攻击的目标就是新兴采暖散热器的防腐薄弱点。

在辽宁盘锦, 有一家小工程使用了森德散热器, 是严格按照我们的应用条件对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后才使用的。而另外一家工程看见森德的散热器不错, 也想用, 并且说系统符合森德的要求。结果使用三个月就出了漏水事故。我们调查取样进行化验, 发现水质PH值已经达到3, 情况非常严重。我们先后派十几拨人前去交涉, 要求他们迅速改进达标再使用, 对方后来都不好意思不敢见我们了。我们森德公司从销售的第一组散热器开始, 就吸取了以往钢制散热器漏水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对每一个采暖系统进行严格核查, 不符合使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做。我们因此拒绝了好多项目。

为了提高设计师对新型散热器和采暖系统的认识, 北京森德先后在北京、天津、青岛、济南、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石家庄、西安等地多次组织设计院、开发商及热力公司举办散热器和采暖系统的设计研讨会。通过森德研讨会, 设计师们对采暖系统认识和设计, 对管网平衡设计和防腐蚀措施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针对一些具体项目, 森德公司积极协助设计师设计热交换或锅炉供热系统、设计管网和阀门、计算管道平衡, 成功设计了多个20多层不分区的采暖循环系统。

森德公司还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标准:2001年将欧洲采暖系统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补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规范GBJ 19-87/2001, 为我国采暖系统的规范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02年与有关部门和专家一起编制完成了钢管散热器的行业标准JG T148-2002。

在攻克供暖系统腐蚀问题方面, 森德直面现实, 率先肩负起重要责任, 进行不懈的努力, 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这还远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森德希望更多的同仁携手合作, 共同努力。

我曾经在全国采暖散热器行业20年庆典大会上的发言中讲道, “森德以十年中国的实践体验, 并愿意代表所有散热器企业, 呼吁建设部能够加大解决这一问题的力度。供热系统不规范造成腐蚀性强的问题, 不仅仅是个产品自身损坏的经济损失问题, 更是一个与节能环保紧密相关的社会问题。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与我国的国情相似, 老的采暖系统也存在腐蚀问题, 但新建的小区基本得到了控制, 已经走到了我们的前面。我们坚信, 只要全体散热器企业和我们的采暖散热器委员会齐心协力, 不懈努力, 系统问题终有一天会得以解决”。

崔马换:这是一个勇于负责任的大品牌。媒体上曝光森德的漏水事件最多最大, 但那是枪打出头鸟, 消费者知道森德跑不了, 给一点压力就可以突破合同界限获得解决的。这可能也是品牌影响力的另一面显现。在推进供热系统规范上, 虽然说主观上森德是在推广自己的品牌, 为自己的品牌创造市场环境, 但客观上推进了整个社会对系统腐蚀性的认识。跟森德一样, 业界很多后来大品牌, 都是大手笔出手宣传呼吁。森德已经在多次新闻发布会和大型会议, 以及网络访谈等各种渠道呼吁此事。不管成与否, 这样一种勇于负责的精神, 已经为品牌增添了光亮。

王贺:改善我国供热水质现状, 得益的将不只是散热器。而发展轻型散热器, 是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符合我国现代消费者家装发展方向的。森德发展这么多年, 可说是始终以抓产品质量为核心, 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工艺技术进步, 并为改善我国供暖系统现状不遗余力的努力着。采暖散热器委员会也早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腐蚀研究机构合作, 研究散热器产品材料的应用以及防腐措施。森德对全国3000多个小区水质进行了调研, 并积极完善产品, 这说明森德是很认真地在做产品质量。

面对通胀宁丢利不丢品质

关惠生:这两年材料涨价, 对行业影响很大。森德怎么样?

郭占庚:其实, 对采暖散热器市场的影响, 最早的是建筑节能政策。新规范里, 由于新建筑保温条件大幅提高, 所以室内采暖温度要求也降低了很多, 原来规定每平方米不少于70瓦, 现在标准定为20瓦, 这样同样面积的采暖工程中, 散热器产品的应用减少了一大半。当然, 这是一种进步。虽然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但是工程多了, 量大了, 即使单位工程的利润低了些, 而量大薄利多销, 企业总利润依然上升了。另外就是今年爆发的钢材涨价风暴。采暖散热器成本上涨接近40%, 而散热器产品价格只是稍稍上调了7%。差别太大了。森德的投资很大, 成本很高, 所以利润总体来说不如前几年。这是最大的影响。还有一种影响, 就是地暖, 这几年地暖对采暖市场的竞争很强, 占领了很大的市场份额, 发展势头非常强。

面对这些种种影响因素, 着眼未来百年的森德, 宁可牺牲利润, 也不能丢了品质品牌这张王牌。原材料我们能用进口的尽量用进口的, 国内的就选择一两家实力品质品牌一流的供应商。对原材料进厂我们检验是非常严格的, 对供应商处罚也很重。材料再涨价, 我们也只能自己消化, 市场竞争如此激烈, 转嫁给消费者只能自己丢了市场。有些工程商还比较理解, 能够接收成本涨价因素, 有些坚持不接受, 我们也只能自己认领。但是, 还是那句话, 森德不会丢掉品质和品牌的。

崔马换:我想, 面对这样共同的困境, 才能体现出企业品牌责任的差别来。森德显然首先对自己百年战略负责, 实际上也为其他企业起到了示范作用。宁丢利润不丢品质与品牌, 这确实需要勇气, 需要勇于负责的精神。那些好打价格战的企业, 是不会有这个责任感的, 在这场通胀风暴中, 那些“价格战士们”, 因为没有品牌溢价的积累, 极度脆弱, 根本就没有抵抗能力, 必然死路一条。而森德则提出了更高的品牌境界要求, 打造更高的品牌品质。那么竞争结果, 胜利的微笑, 只能属于这些敢于负责的品牌英雄了。

刘学理:森德的所作所为, 体现了对社会、对消费者乃至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 展现了一个企业的大度胸怀和严谨科学的品牌内涵, 令人敬佩和信赖。

宋为民:森德企业是中国采暖散热器的开拓者, 2006年采暖散热器委员会授予森德企业为“全国采暖散热器示范企业”称号。森德高档散热器在欧洲是名牌产品, 1998年森德高档散热器进入中国市场, 有效地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 为我国新型采暖散热器的快速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十几年来, 森德在制度创新、工艺工装改进、品牌建设与推广、经营管理、消费观念的启蒙、培育等方面, 为我们带来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理念、先进技术, 从中吸取了优秀的品牌文化, 是值得企业学习和借鉴的。

采访小组

时间:2008年9月23日

8.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刍议 篇八

关键词:公民统计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教育要素;教育过程;教育效果

当前,统计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上升期,既面临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前景和机遇,又存在着如何适应和面对问题的挑战。从整体上看,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客观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步日新月异,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统计部门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挑战。一方面,统计对党和政府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各界对統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统计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也越来越大,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日益增多,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长期困扰,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这都与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有着直接关系。新修订的统计法,虽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统计法律制度,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则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现实境遇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成部分,也主要采取全民普法的形式。从1985年起,党中央、国务院先后转发了中宣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五个决议。普法规划的实施,推动了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蓬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走向深入,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中央提出,“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统计法制”,指的是统计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统计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还包括实质意义上的统计法,如统计法的实施细则、各类普查条例、调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行政法规与规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公民统计法律素质的提高。公民统计法律素质,是指公民所具有的统计法律意识、统计法律知识以及运用统计法律的基本能力和技能的综合因素条件,是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必备素质。

目前,我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宏观环境相对宽松,但也陷入了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和期望的现实困境。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一枝独秀,公众特别是国外媒体特别重视我国的统计数据。以至近年来统计的“声音”越来越响了。有报道说,国外媒体对中国新闻发布的关注度,除了外交部就是统计局了。第二,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后,社会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有较大增长的趋势,这也给统计宣传教育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三,统计法的修改以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在统计法的诸多内容上有所改变,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刚性。与民商事、刑事立法相比,以往统计法的立法动态并没有在公共舆论中引起太多的关注,但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统计法的修正案后,不论从网络民意还是访问议论来看,中国修法确保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的消息成为不容置疑的新闻热点。在此背景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适应新形势,赋予新内容,开辟新途径,创造新业绩,切实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重新修订的《统计法》,第1条就明确了立法目的与立法宗旨,即“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在此之前,2009年5月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开始施行。为全面掌握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查找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为此,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增强其有效性,通过进一步宣传新的《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

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价值体现

统计“作为社会认识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是认识社会和了解国情国力的“晴雨表”,是管理国家、监督国民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第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中央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这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统计工作发展和统计法制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统计意识。第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自觉守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行依法治国,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律,必须在全社会培养以自律为基础的守法意识,使人们形成发自内心的对宪法和包括统计法在内的法律的信仰和崇敬,并把统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化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主动、积极地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做到自觉诚信守法。第三,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的需要。为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就要通过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实现依法统计。

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具有显著的实践意义。第一,提高统计责任单位及统计人员的认识,为国

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执法大检查提供客观、可靠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贸组织和国际接轨后,统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由于受政治或经济利益驱動的影响,统计工作中“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统计违法行为不仅使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受到损害,更会影响到领导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造成决策失误,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损失。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为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第二,深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推动统计法的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蓬勃开展。以此进一步确立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非法干预统计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等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的积极性。第三,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保障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统计机构监督检查措施的顺利开展。政府统计机构可以依法采取六项法定的监督检查措施,其性质为法定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检查对象)进行的行政行为,需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同时,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负有法定的配合义务。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在统计调查对象法律意识提高的基础之上。

三、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实现路径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体现在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实现之上。“统计工作不是把数字随便填到几个格格里去,而应当是用数字来说明所研究的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已经充分呈现或正在呈现的各种社会类型”,为此,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凸显其有效性,以实现统计工作“四性”的根本要求。

第一,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素的有效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要素,就是构成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运作系统或者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活动的基本元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是一种主体性的活动。依据这一思路,我们可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目的等作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要素。

要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者要素的有效性。统计法是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和准则。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要重点宣传新修订的《统计法》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规范,增强统计活动中各参与主体贯彻实施统计法的自觉性,使统计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法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要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象要素的有效性。要围绕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这三类重点普法对象,制定不同的宣传教育方案并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方面负有重大责任,要切实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统计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工作,自觉维护统计工作独立性,防止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广大统计人员是推进依法统计的主体,要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学习培训,使广大统计人员清楚地掌握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公民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要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目的要素的有效性。统计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直接目的,这对于党和政府正确判断形势、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是统计工作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好这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促进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优化统计发展环境、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过程的有效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从主体上来看,包括教育者的“教”与教育对象的“学”两个方面;从活动性质来看,包括主体的意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两个层面。

要强化教育者的意识活动、实践活动过程的有效性。要配合执法检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印制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统计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表扬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同时曝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方面提高宣传效果,努力形成威慑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依法统计权威的舆论氛围,为深入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强化教育对象的意识活动、实践活动过程的有效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履行法律规定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与此同时,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保护社会公众包括教育对象的监督权与检举权的切实实现。

第三,实现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有效性。要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普法宣传、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六五普法”的启动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各类法治实践、依法治理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与教育,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执法大检查的重视,积极争取检查对象的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进一步提高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还要通过宣传,发动和鼓励群众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形成有利于反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强大舆论氛围和正确舆论导向。

随着《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五五”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论是从内容上、形式上、规模上、参加人员的数量和层次上,均意义深远,作用明显,成效突出。为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五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理清思路,更好地服务于统计工作,要按照《201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规律,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六五”期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加强工作的有效性。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继续深化统计法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统计系统的依法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9:177.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926.

[3]张来成.李超然:诠释统计宣传之道[J].数据,2008(10):16.

[4]凌峰.“统计法”成为热点的另类解读[J].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2009(13):44.

[5]列宁.列宁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26.

[6]安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57.

上一篇:小学生六年级优秀习作下一篇: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