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补办申请

2024-09-05

毕业证书补办申请(精选5篇)

1.毕业证书补办申请 篇一

遗失声明

姓名:xxx,性别:男;出生年月:1973.05.03;我于2006年底获得忻州市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建筑;编号:123456;任职资格:工程师;所在单位:宁武县城市节水办公室;并于2007年5月经单位聘用。后不慎将中级职称证书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市级报纸)

xxx(男)任职资格证:忻州市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编号:123456);评审通过时间2006年12月,于2018年7月丢失,现声明作废。

个人补办中级证书申请

姓名:高效贤,性别:男;出生年月:1973.05.03;我于2006年底获得忻州市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建筑;编号:082230433;任职资格:工程师;所在单位:宁武县城市节水办公室;并于2007年5月经单位聘用。后不慎将中级职称证书丢失。特此申请补办。

本人签名: 时间:

单位意见:(盖章)

2.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要求 篇二

各测试站:

根据《湖北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细则》文件规定,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发。现将补办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发证书对象

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考生(以原发证日期为准)。

二、补发证书程序

1.证书遗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原测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测试机构根据证书遗失者提供的信息,查找原测试成绩,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

3.测试机构出具对其成绩认定的证明。

4.证书遗失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原测试机构对其测试成绩的认定证明,到省测试中心补办证书。补发证书加盖“遗失补发”专用章。

三、补办证书收费

补办证书收取证书工本费5元。

四、补办证书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三周,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注:凡在华中师范大学参加测试的考生,按补发证书程序要求,在规定的补办证书时间内,向省测试中心申请办理。

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3.毕业证书补办申请 篇三

1.凡参加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普测中心”)包括各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测试时间为准),可申请补办。

2.申请补证者须先填写《四川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补证者可到省普测中心(黉门街36号正成商翼312室)领取《补证申请表》或在“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psc.scedu.net)网页上下载《补证申请表》。

3.申请补证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补证申请表》,包括接受测试的具体时间(年、月、日)、地点、成绩、证书编号,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核对准确,填写无误,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补证申请表》须经原测试机构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向省普测中心递交,如在省普测中心参加测试的,可将《补证申请表》交中心办公室核查。

5.省普测中心在接到《补证申请表》后,于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

6.申请补证者接到省普测中心领取补办证书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每周一领取证书(周二至周五不办理此业务,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省普测中心将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4.毕业证书补办申请 篇四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和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4]02号)要求,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即将启动,为方便我校2014届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现将学生报名和学校代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参加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0级应届本科学生和2011级应届专科学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需要由我院教务处统一代收申请材料的学生,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3日-30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从2014年4月3日起到网上报名,教务处(行政楼205办公室)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学生的申请材料。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及具体操作过程

1、凡是申请教师资格的同学必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进入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2010级应届本科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成都市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资格种类选择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2011级应届专科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

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郫县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郫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5、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6、在填写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进行填写。填写时应注意:红色标识信息项是必须填写的;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统一填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并注明是应届毕业生);“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个人简历”栏目填写从高中到大学两项即可;“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学院名称;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7、查询学生是否网报成功,需在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后,在登录入口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网报成功,可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参加体检等。

网报成功后,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还须登录“成都教育人才网”()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和粘贴条形码。

四、学生上交办证材料

1、网报成功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粘贴好照片和条形码);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有统一格式,请学生自行下载)(一式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6、二寸证件照二张(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7、合格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办证费用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今年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免收工本费,体检费自理,直接交接受体检的医院。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还必须

参加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测试,并需向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证中心缴纳190元的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规定,由学院教务处代收上述办证费用再由教务处转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和郫县教育局。

六、注意事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要求,我院学生今年除参加试讲、面试等说课测试外,还必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请申请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学院教务处统一到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郫县教育局领回《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学生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学校只是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郫县教育局委托,代收学生的申请材料,请有关学生一定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逾期上报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5.毕业证书补办申请 篇五

1、自考论文答辩报名:从开学到3月30日,(下半年是开学到9月30日)每周三,在学府校区1319办公室熊老师处报名缴费后统一安排论文指导老师。(答辩费、毕业证书办理费和外壳费共计406元)。已经报名的还没有答辩(或推迟答辩)的同学可以不用再交钱。

2、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注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校考。

(2)在每年上半年4月15日和下半年9月15 之前上交由论文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论文定稿,一式5份,A4纸大小。

(3)完清所有费用:培训费,教材费,论文指导费,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和证书外壳费。(请在交论文时带上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自考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

1、选题

考生按照附件的“论文参考选题”,结合本人实际选定论文题目,经指导教师统一后即可开始写作。论文题目一经选定,可通过邮件、电话、面谈等方式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2、论文写作提纲及论文初稿

考生应首先完成1500字左右的详细论文写作提纲,交指导教师修改审阅后,方可写作论文初稿,论文初稿字数文科在5000—8000字左右。完成后交指导教师审查,并由指导教师写出修改意见。

3、论文定稿

考生修改后的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签“同意定稿”后,打印一式三份随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审表》于上半年4月15日(下半年9月15)之前交到熊老师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审表》在另一个文档里面。)

4、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每年进行两次,一般安排在五月或十月中旬。具体时间在提交论文定稿时会通知。答辩地点:重庆教育学院经济贸易。

5、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考生答辩后,由答辩小组评定成绩,报学院自考办,最后报市考委审批公布。

答辩程序如下:

1.学员就本人论文主要内容陈述5-10分钟;

2.答辩委员提问,学员记录问题;

3.学员准备回答问题;

4.学员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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