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证明

2024-12-29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证明(精选3篇)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证明 篇一

这问题看起来就很难进行解决了。但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被解决,因为这关系到转基因食品人体安全性研究的有效性,以及进行转基因食品安全研究的严肃性问题。

除了极端支持转基因食品的人以外,无论是支持转基因食品,反对转基因食品,还是认为其安全不确定的研究人员,都一致同意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应该被实验研究进行确认。因此,每年都会有一些转基因食品安全实验研究成果被发表。由于不知道的原因,凡是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实验,大都总是被一些专家质疑存在设计的漏洞或者研究的种种瑕疵或缺陷,甚至谬误,但凡是支持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研究却很少被这些专家进行类似的质疑。而这次的湖南事件则让我们不得不关注,支持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研究是否也存在问题,其获得数据是否是可靠的,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做出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结论是否没有被误导。因此,我们必须知道湖南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研究的詳细真相。

我觉得无外乎真相大致可能分为两种情形:

1.美国的说法是真的,湖南的儿童确实吃了转基因大米,但我国的机构和研究人员隐瞒或者疏忽了真相,没有告知家长和儿童其可能吃的是转基因大米。那么,这个研究的结果是真实的,只不过其获得数据的方式违反了科研的伦理,这个结果应该进行声明具有道德上的瑕疵。这当然证明,进行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研究可能存在着伦理缺陷,其之前得到的结果也可能都存在着类似的伦理问题。有关机构和研究人员,有必要重新检讨志愿者的知情同意权和伦理委员的责任问题。

2.由于种种原因,湖南的儿童确实没有吃转基因大米,只吃了当地的大米,但他们的样本却被当成食用过转基因大米的儿童的样本进行了检测,并得出转基因大米安全的结论。这样的话,问题就大了,因为这可能表明,以前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得到的转基因食品无害的结论,都可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所有的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研究结果,进行重复,以确定其没有错误地检测了食用非转基因大米的人体样本。从研究的角度来讲,理论上,这将对之前所有的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研究结论的可信性提出疑问。

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美方和中国的组织者都尽到了告知义务,家长在充分了解转基因大米的情况下,签署了文件,同意参加本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方面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不方便承认这个研究的存在。但这是很难让人充分相信的。

我认为,儿童参与这个转基因大米的人体研究实验,家长应该负责任。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但我仍然坚持这个看法。因为毕竟最后签字的是家长,他应该是在充分了解利弊后才签署意见的,除非是被欺骗的,否则表示他认同这个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即使是被欺骗而签署的文件,也应该是由家长去控告欺骗他们的人。因此,签字的家长是为这件事负责任的人。就好比,国家要求我的孩子要打麻疹疫苗,虽然可能有潜在的风险,但是我认同这个疫苗可以预防麻疹,对孩子有利,我就签字了,我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如果孩子因此有了问题,也是我自己要带他看病,去索赔或者寻求有关部门的补助;但有人要让我孩子反复打这个疫苗,我就不认同了,我当然可以拒绝签字,拒绝让孩子打,如果有人不经我同意就强迫他打,那么就是侵犯了我的权利,就不是文明社会应该有的行为了,就应该在我自己的要求之外,其他人也可以“讨伐”这样的做法了。

其实,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大家的看法是不同的,这个我们应该承认,这次的事件发生后,也有一些专家出来给大家“科普”,宣传转基因食品的好处,而且,更有些家长就热衷于让自己的孩子吃转基因大米,还大肆进行宣传。因此,虽然我个人认为转基因大米存在着安全不确定性,还需要很多研究进行确认,这应该是欧洲比较主流的观点,也应该是美国政府不介入本次转基因大米食用研究的立场的基础观点,但是,我也认为,是否拒绝转基因大米,应该由吃饭者本人决定,这是他的权利。

人们有权利选择吃转基因大米,也有权利选择不吃,这是最基本的人权,否则就是被当做动物饲养了。专家和企业或者机构,可以科普支持转基因大米,也可以科普反对转基因大米,还可以质疑转基因大米,但这些意见都应该只是给公众的参考,更不可以辱骂公众。不能说,觉得“苏州之门”像秋裤的就没文化,也不能说,不吃转基因食品的就没知识。更何况,即使是这次的黄色大米,甚至在不考虑转基因技术的安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也不是完美的。因为如果真的普及这种大米以后,在极端的条件下,如果贫困的国家和穷人只能分配得到这种大米,靠这种大米为生,那就有可能导致其体内胡萝卜素水平升高,引起胡萝卜素血症。

胡萝卜素血症是一种因血内胡萝卜素含量过高引起的肤色黄染症。胡萝卜素为一种脂色素,可使正常皮肤呈现黄色。若进食过量富含胡萝卜素的胡萝卜、橘子、南瓜、红棕榈油等后可使血中胡萝卜素含量明显增高。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糖尿病或其他使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的先天性缺陷或肝病等情况下,也可使胡萝卜素血症唯一体征为皮肤呈黄色或橙黄色,无自觉症状,但巩膜不黄染。本病多发于手掌和足跖,有时颜面、口周、眼睑也可以出现,严重者全身皮肤皆呈橙黄色。因此,有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糖尿病或其他使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的先天性缺陷或肝病等情况的人也是不宜食用这种转基因大米的。食品是每个人每天都要接触的,面对的人群什么人都会有,因此,为了公众的利益,更加应该谨慎。

虽然,我认为,转基因大米的安全存在不确定性,但我并不想借此机会反对或者质疑转基因大米,因为我们是在讨论之前的转基因大米安全实验的结果的严肃性和可靠性,而不是转基因大米本身的问题。因此,我也不能认同,那些借此机会“科普”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专家,这是非常无聊的,这样的努力也是不会有效的。

转基因食品安全是关乎到每一个人切实利益的事情,每个人都有权决定是否吃这样的食品,因此,应该允许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不能依靠专家名义压制不同的声音,甚至进行强制性的“科普”,应该允许自由的讨论。同时,我也呼吁,反对或者怀疑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人,也应该承认选择吃转基因食品是认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人的个人权利,不必为此大惊小怪,更不必要求国家限制认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人吃转基因食品。因为人吃的东西,最终有益还是有害都是自己的问题,自己应该有能力进行判断,而且最终的后果也是自己来承担,自己来负责。

而从国家层面来讲,应该充分放开转基因食品的讨论空间,允许大家自由交流和讨论,应该相信公众自己决定吃饭的能力,完全没有必要浪费国家资源在引导这个问题的讨论上,有限的国家资源应该用在更加重要的问题。国家应该管的是每个人都能吃上饭,但每个人都吃什么饭,就不必国家操心了,大家应该有能力自己决定的。

(摘自王月丹搜狐博客,2012年9月5日)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证明 篇二

姓名 年龄 性别

1、食堂从业人员(A必须 B 可以不)持健康证上岗。

2、餐具清洗消毒池(A必须 B可以不用)有专用的。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的人员,(A不能 B可以)从事食品行业。

4、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的食堂从业人员,(A必须 B 可以不)暂时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重新上岗。

5、食品加工、烹调、出售的时候,员工(A必须 B可以不)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

6、加工、盛装凉菜的工具、容器(A必须 B 可以不)专用。

7、食品加工、烹调、出售的时候,员工(A不能 B 可以)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8、食品加工、烹调、出售的时候,员工(A不能 B 可以)吸烟。

9、盛装食品的容器盛装食品时(A不能 B可以)直接放在地面上。

10、一次性餐具(A不能 B可以)重复使用。

11、已消毒的餐具和未消毒的餐具(A必须 B可以不)分开存放。

12、土豆发芽的部位(A 能 B 不能)吃。

13、高温油炸食品,反复高温的油(A 能 B 不能)致癌。

14、切生肉的刀具、菜板和切直接入口的熟肉制品的刀具、菜板

(A必须分开 B可以不分开)使用。

15、切生肉的刀具、菜板和切直接入口的熟肉制品的刀具、菜板混合使用(A能 B不能)引起食物中毒。

16、老鼠、蟑螂、苍蝇(A 能 B 不能)传播传染病和引起食物中毒。

17、豆角烧不熟(A能 B 不能)引起食物中毒。

18、生豆浆加热不彻底(A 能 B不能)引起食物中毒。

19、食用河豚鱼(A容易 B不能)引起食物中毒。20、经常食用腌制食品对身体(A 有 B 没什么)害,容易致癌。

21、烧烤、油炸食品(A能 B不能)致癌。

22、食用霉变的甘蔗(A容易 B 不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23、食用发霉的花生(A容易 B 不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24、生吃鱼、虾、蟹(A 能 B 不能)引起中毒或传播寄生虫病。

25、蔬菜水果食用前(A 必须多洗几遍 B 洗一遍就行),才能洗净残留的农药。

26、冰箱内,存放生肉生菜和熟肉制品(A 必须 B可以不)分开。

27、为防止碘丢失,做菜时不宜过早放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

(A 对 B 不对)

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证明 篇三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

一、推荐申报的依据

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别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开展。

从2010年起,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进行,原《安徽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人〔1998〕53号)同时废止。

二、推荐工作的原则

1、岗位控制、职岗一致的原则。各高校应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到学科专业。要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限额内,在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申报的职务序列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2、坚持标准、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工作必须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坚持标准,认真评议,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潜力较大的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3、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各高校必须公开专业技术职务拟聘岗位数、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推荐专家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三、有关问题的把握

1、关于论文过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2、本科高校申报条件中,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公开发表。

3、本科高校中从事公共体育、公共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自愿按“公共课类”或“体育艺术类”申报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按有关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5、按有关规定,中专学校并入高校或升格为高校的教师,从并入或升格之日起3年内,可以评转高校同级或直接申报上一级高校教师系列职务;3年后,具有中专教师职务的必须评转高校相应教师职务后,方可申报上一级高校教师任职资格。3年过渡期内,评转高校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1993年前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直接申报上一级高校教师系列职务的,需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1993年前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评转高校同级或直接申报高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在中专学校担任相应职务以来的科研成果可一并计算,其它条件按照教人〔2009〕2号文件执行。

6、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是具有申报和参评资格。至于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业务水平,由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学科)评议组及其评委会评审决定。

7、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经校专家委员会评议,学校可出具专题报告向省教育厅推荐,但要严格控制。对于综合条件不是特别突出、没有充分理由的专题报告,省教育厅将不予接收。专题报告要说明以强补弱的理由,即欠缺条件和超出申报条款的业绩。通过专题报告申报的人员应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急需或紧缺的人才。

四、推荐工作的程序

各高校开展推荐工作,必须经过如下程序:

1、公布拟聘岗位职数。学校人事部门要认真清理指标使用情况,并将拟用于当年申报的岗位职数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原则上要求将申报的岗位职数分解到学科专业。

2、个人申报。教师根据拟聘岗位和本人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

3、基层审核与公示。申报人所在院系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院系公示3天。然后,根据拟聘岗位情况和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校人事部门推荐。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4、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5、论文送审。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本科高校由学校送审,其中,大学和有硕士点的本科高校需送省外同层次高校鉴定,其它本科高校送省内外同层次高校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高职高专院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实行学科组评审和专家鉴定合一。代表作鉴定每年只许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

6、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评议、答辩等多种方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学校,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5人;其他学校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1人。申报人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2/3的,方可推荐。条件成熟的或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外校专家参与推荐工作。

7、学校公示。对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天。

8、学校上报。学校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审核、接收与答辩

1、材料审核与接收。省教育厅职能部门,根据资格条件,对照申报人申报条款,对学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收申报材料。

2、面试与答辩。通过破格(含自主评审)或学校专题报告申报任职资格者,一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面试和答辩。答辩结果作为省教育厅评审的重要参考要素。

六、推荐工作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规范推荐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的前提,是整体提升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素质的保证。各高校要从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各高校要严格、科学执行申报条件和程序,不得擅自放宽或增加评审条件,不得违反程序违规操作。要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统一标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教育,确保诚信。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凡属存疑的材料,学校不得评议,更不得推荐上报教育厅。

4、严肃纪律,严明责任。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关系党群干群关系,也直接关系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高校一定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严禁申报人员以任何借口伪造材料,严禁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纵容作假。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一经发现申报人或学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将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及当事人的责任。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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