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劳务合同(共9篇)
1.项目施工劳务合同 篇一
项目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浇筑及养护)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
大写元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承包人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配合发包人进行质量检查;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4.1工程进度每完成100米,按合同单价支付已完成工程量费用。4.2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剩余合同总价的10%按合同签订日期起10个月内全部付清。
五、违约责任
发包方及承包方因本合同的约束,如有一方存在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六、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委派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7.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8.1本合同一制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项目施工劳务合同 篇二
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综合性经济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人门通过签订合同将参加该项活动的各方有机地结合起来, 并使得参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这就是项目施工合同, 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 是当事人进行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 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随着国家近几年交通基础设施基建项目的萎缩, 施工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夹缝中求生存, 往往是项目业主所开的合同条件施工企业照单全收, 先中标拿活再说, 对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及合同风险研究不透, 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当, 尤其是对合同管理不重视, 将直接影响项目管理各项指标及项目能否顺利实施, 甚至造成项目巨额亏损, 给企业带来负担。因此, 对项目施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涉及工期、进度、质量验收标准、成本控制、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合同管理主要内容有:
(1) 对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 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3)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审计及归档制度等。
(4) 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及违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
3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熟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加强《经济合同法》的学习
项目施工开始前应由公司层面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部层面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重点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投标期间项目成本测算及中标后与业主合同谈判、主要合同条款确定情况以及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交底。让参与项目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都能熟悉上述情况, 全员参与项目施工的合同管理。项目部要及时收集、保管项目合同的工程招标文件、投标图纸、材料询价、水文地质等一手资料, 为施工过程中的分包、计量、计价提供依据, 为工程施工变更、索赔提供必要的支撑性材料。
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招标、施工及合同约定遵循《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不同工程项目其招标文件对招标范本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经济合同条例、法律是工程建设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 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义务, 以保证工程项目按质按量地顺利完成。上述这些基本的文件、法律、法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 以正确地处理合同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2 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明确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及项目部两个层面均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 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制定下发合同管理的管理程序、流程和可操作的制度, 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合同管理体系运行中, 切忌个人自由主义, 必须按合同管理制度办法对审查、签定、履行、变更、补充、终止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项目部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应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项目部负责分包合同的组织实施, 计划部门为项目部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 其合同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总承包合同的职责分类, 执行计划部分工职责, 协同各职能部门做好工程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 主持分包工程合同的签订, 并协同各职能部门做好分包合同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3) 收集和汇总物资、设备购置等专业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3 加强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
工程的分包是总承包施工企业为完成其承建工程项目所采取的一项正常措施, 它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对社会化专业分工的内在要求。分包工程管理包括如何选择分包单位, 如何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工期、造价的管理。分包工程管理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盈亏及总包合同的履行。
项目开工初应成立招投标评标小组及监督小组, 制定详细的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严格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从公司到项目部层层把关。签订分包合同前, 仔细测算成本价, 调查市场价, 把好成本控制关。各分项工程经过仔细核算, 确保每个单项工程不亏损。确实预测有亏损的分项工程, 要认真分析原因, 一要加强现场管理, 在节约成本上下功夫;二要做好现场变更记录及有关资料签证工作, 为后续索赔调价工作积累相关依据。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 拟分包项目开工前1个月向公司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填报项目分包申请表。
(2) 分包工程招标时, 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包括施工资质证书, 法人营业执照证书, 施工安全证书, 履约能力及业绩、技术力量情况, 签约人授权书、资格证书等。
(3) 分包工程一般不支付预付款或备料款, 分包工程进度款按总包合同有关规定及施工进度支付。分包工程实施完工后, 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维修金和质保金。
(4) 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 应按局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签定《承发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5) 所有分包合同必须是书面有效的文件。
(6) 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 必须在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商中选择, 劳务公司参与投标的全过程。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等相关知识教育。
3.4 强调以效益为中心的合同管理
施工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效益的根本来源于具体的项目施工, 合同管理的控制目标就是降低成本, 增加效益。
(1) 合同管理体现在项目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 项目施工管理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履约过程。它既包括质量的管理、工期的管理、资源的管理、安全的管理, 也包括了合同的管理、分包的管理、预算的管理。最终是要使项目达到质量高、工期短、消耗低、安全好等目标。
(2) 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指标, 它涉及到项目组织中各个部门、单位和班组的工作业绩, 也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项目建设者群策群力, 其每一项业务都要纳入成本控制的轨道, 将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检查贯穿于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建立“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决算”的成本控制体系。
(3) 做好施工预算及索赔计价工作。收集工、料、机基础价格资料, 编好施工预算,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成本测算;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掌握工程变化、变更情况, 及时做好索赔计价、申报工作;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谈判和决策, 严格控制经济合同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切实做到“以收定支”;按时进行总分包工程结算,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收款。
3.5 充分重视变更索赔管理
3.5.1 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 尤其是公路桥梁项目的建设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 以及工程本身和工程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 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不可避免。由于国内近几年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承包商为取得工程, 只能压低报价, 以低价中标;而业主为节约投资, 千方百计地与承包商讨价还价, 通过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苛刻要求, 使承包商处于不利地位。因此, 承包商为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 保护自己, 避免亏本, 赢得利润, 变更索赔是常用的手段。在正常情况下, 工程项目承包能取得的利润为工程造价的3%~5%, 而在国外, 许多承包工程, 通过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工程造价的10%~20%, 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要求超过工程合同额, 因此合同管理必须要重视变更索赔管理工作。
3.5.2 变更索赔工作的依据范围
项目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 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 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包括地质变化、人工材料价格浮动、施工标准提高及业主提出额外要求等情况, 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
索赔管理涉及工程技术、设计、保险、经营、法律、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学问深邃, 是项目管理中高层次的、综合的管理工作。一个成功的索赔不仅在于合同管理人员或索赔小组的努力, 更依赖于工程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和企业各职能部门通力协助, 它是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
3.5.3 项目索赔技巧和策略
(1) 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合同责任, 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工期要求完成工程, 守信誉, 不偷工减料, 不以次充好, 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主动配合业主完成各项工程,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对事先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 应及时采取措施, 降低其影响, 减少损失, 切不可听之任之, 袖手旁观, 甚至幸灾乐祸, 从中渔利。
(2) 着眼于重大索赔, 对已经出现的干扰事件或对方违约行为的索赔, 一般着眼于重大、有影响的、索赔额大的事件, 不要斤斤计较, 因为索赔次数太多, 太频繁, 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但承包商对这些“小事”又不能不问, 应作相应的处理, 告诉业主, 出于合作的诚意, 放弃这些索赔要求, 同时又可以作为以后“大事件”谈判中让步的余地和砝码。
(3) 索赔要注意灵活性, 索赔是以利益为原则, 不是以立场为原则, 不以辩明是非为目的。我们追求的是通过索赔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 获得合理的收益。
(1) 在索赔谈判中注意技巧的运用及对方心理的分析, 尽量避免对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当事人的指责, 多谈干扰的不可预见性, 少谈他们个人的失误, 以维护他们的面子。
(2) 多谈困难, 多诉苦, 强调不合理的解决对承包商的财务、施工能力的影响, 强调对工程的干扰, 同时广泛地接触、宣传、提供各种说明信息, 以争取广泛的同情, 给对方、给公众一个受损失者的形象;
(3) 谈判中要善于隐蔽自己, 少说多听, 以静制动。因为说的越多, 暴露的也就越多, 也就给对方提供更多的可攻击靶子;
(4) 索赔证据通常是对方反索赔攻击的重点, 要善于收集归纳对方的攻击点和攻击所出示的证据, 制定相应的反击策略, 驳斥对方的论据, 完善自己的证据;
(5) 让步也是谈判策略之一, 把握让步的时机和条件, 力争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不到万不得已, 最好不用仲裁或诉讼解决问题。因为仲裁或诉讼解决问题常常要花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和信誉, 且如果遭到对方的反击, 自己回旋的余地很小, 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国内外这样的案例很多。
(4) 施工方在进行索赔申请的时候也要注意巧妙的提出索赔理由, 在同一个索赔项目中, 往往有各种因素的影响, 也就催生了各种索赔依据。在国内, 许多大的工程往往都是政府工程, 地方建设单位分管许多辖区内工程。如果其中一个工程以某一种理由提出索赔并获得成功, 那么其他工程施工方也会以此效仿, 就有可能导致地方建设单位出现“一赔全陪”的情况。这是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因此为了使得本工程索赔成功, 同时照顾业主及其主管单位的立场, 就要求我们施工方开动脑筋,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寻找特殊特殊再特殊的索赔理由。
目前国内很多承包商对索赔的理解存在偏差, 认为索赔是不重义气和情谊的表现;对索赔没有信心, 害怕索赔会得罪业主, 影响自己的信誉考核及经营, 可能导致自己以后接不到工程。其实通过有效的索赔技巧和策略, 既可以使自己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又可以不损害自己的信誉和双方的情谊, 合同规定双方具有平等的权益和地位。
4 结束语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 也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不仅要懂法、守法、诚信经营, 还要与时俱进, 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加强业务学习, 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我国已加入WTO, 国外建筑施工企业和我们同场竞技, 这对国内的建筑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外的建筑企业主要以先进的技术力量、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的融资能力为竞争手段, 抢占工程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利润丰厚的项目, 承包方式也将以利润较高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为主。而我们较多的施工企业还是靠劳动密集型、粗矿的项目管理模式管理项目, 项目合同履约能力不强, 可以预测, 我国建筑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将更加严峻。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要求我们施工企业必须更加注重合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战备目标。
总之,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 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摘要:阐述了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合同管理的内容, 重点介绍了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提出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必须重视合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战备目标。
关键词:工程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措施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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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大闩.跨海大桥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主要问题及对策[J].交通科技, 2012, 第4期:52-54.
3.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篇三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措施;合同控制重点;承包合同
合同既是建筑企业承揽任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对内经营的主要载体。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极其激烈,建筑企业利润较低,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条文及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项目包承部作为企业成本控制的管理者,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现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浅谈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规的完善,合同成为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载体。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合同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项目利润。特别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尤为重要,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涉及各个方面。但目前的项目合同管理仍制约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的提高。
2.项目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由于项目的主要管理者自身素质和对合同效果不显著而产生的怀疑,从而使合同意识淡薄,往往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性地找关系。有的对合同签订非常重视,签订后束之高阁,忽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容易造成纠纷。对于经济纠纷不能及时处理,同时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导致合同管理仅是少数人的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合同的综合管理水平。
2.2签订手续不全,合同条款不严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签约方的资金、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查签约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及经营范围是否有效;审查签约方法人代表身份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事项、权限和代理期限,留存这些证件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应当加盖签约双方单位印章,合同文本还需加盖骑缝章。但各项目部合同签订上普遍存在手续不齐的现象。
2.3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容易出现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该签订补充合同的没有签订、合同执行完毕应签订清算协议的没有签订、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等等情况发生,而引起合同纠纷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的评审制度通过评审,集思广益,不但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找问题使之更全面,进行风险识别,察觉隐患,提前修订或预防;还可以使各业务部门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关键工序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根据企业的风险清单,进而采取一些合理措施,尽量改变苛刻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发挥最大的优势。加强合同审批制度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应建立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评审会后,送交公司业务部门、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各种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签订人员向项目部合同参与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并解答参与执行人员提出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问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交相关人员了解掌握指导其活动。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项目部设置合同管理岗,制定岗位职责,按岗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信息共享。现在项目上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良莠不齐,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选拔有责任心、有施工经验、且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经常提供法律及合同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视野,满足工作需要。
3.3建立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合同管理控制目标指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标,包括进度目标、安全质量目标及投资(或收益)目标。项目部应建立各目标的控制流程,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协调统一,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3.4掌握各类合同的重点控制内容。
(1)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项目部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围绕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展。施工承包合同的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故在施工前项目部应仔细研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约定的关键节点、违约责任和索赔部分应做到心中有数。施工中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劳务合同项目部劳务合同主要指项目部与劳务输出公司或施工劳务队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合同。劳务合同管理首先要选择满足资质要求的劳务企业,并从劳务人员配备、资金、施工经历和施工成本等方面对劳务企业进行考察。劳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名称、地点、工种、人员数量、工程数量、质量、安全、工期、结算方式、进出场时间和有关奖罚条款等内容。劳务分包工作最好以清单的形式给出,在清单中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费用内容、计量单位、单价等进行明确。劳务分包的数量应明确是实际数量还是暂定数量,暂定数量应说明最终明确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奖罚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队伍引进、合同谈判、签订、过程施工、结算支付的整个过程。
(3)租赁合同项目部租赁合同主要指项目部租赁所需机械、设备和周转料等所签订的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房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地点、交接清单、租赁期限、租赁费结算方式和租赁设备的维修、、保管、运行、保养等。
(4)供应合同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物资。它涉及面广、品种多、数量大。材料和设备的费用在工程总投资(或工程承包合同价)中占很大比例,一般都在40%以上。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是连接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纽带,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的主要内容有购销物资的名称(注明牌号、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购销物资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价格;验收内容、方式和标准;货款结算;违约责任等。
(5)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指将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分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提供的资料两部分;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设计变更及经济责任;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等。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首先确定可分包的工程范围,工程分包合同应遵守《建筑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然后严格进行分包方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后为分包方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协议书、图纸、变更设计、验收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结算付款单、往来的信件、交底资料,以及索赔资料、会谈纪要等。
加强合同管理是项目部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设计项目部众多部门。面对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也不能顺利地完成工程各项预期目标,项目部作为施工企业的基础单位和合同的具体履行者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吴迪等探讨建筑工程造价分阶段管理的作用与意义[J]四川建筑2007(9)23~24.
[2]刘益惠浅析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J]中华建筑科技2011(6)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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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篇四
承包单位: (乙方)
甲方将 发包给乙方工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在签定 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
承包项目:
工作范围:
用工人数及姓名(含特殊工种)
用工人数 人
工作期限: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协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则、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3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甲方有权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拒绝使用。
4 工作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受教育者必须签字确认遵守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 工作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作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引起后果,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 乙方在甲方的作业区间,应按甲方提供的作业范围作业,如厂内运输,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按照甲方的《厂内机动车运输规定》作业;
8 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工作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工作。一经动作,就表示乙方单位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工作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乙方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人员还须经苏州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
1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按甲方规定罚款。
14 乙方若要电焊、气割作业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 贯彻先订合同工作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工作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签订 合同后,甲方协助乙方自觉向甲方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手续,向甲方安全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同时将有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交予复验。
18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作期间造成的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解决。
19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苏州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乙方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甲方分别留存人事/行政部、技术/安全部各一份。
21 本协议同 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反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乙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篇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 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
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天,提前%。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责任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 违约责任: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
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
更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问题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1.2.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6.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探究论文 篇六
所谓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系统化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来促进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是由国家及主管部门所办法的,与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存在密切关联。项目合同管理还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所办法的。对于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文件的签订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对于合同双方往来信函、资料及各项通知等,也都是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1.2类型
由于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使得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1.3基本特性
7.项目施工劳务合同 篇七
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 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已经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对于施工企业而言, 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投标、施工、竣工、保修及项目后评估整个项目实施阶段。而对于承包方面临的风险问题也已经成为研究热点,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制定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PMBOK) 将其列为九大知识体系之一专门予以研究。虽然现在人们通过全面风险管理, 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将过去凭直觉、凭经验的管理, 上升到理性的, 全过程的管理。但风险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管理者的经验及以往工程的经历, 对环境的了解程度和对项目本身的熟悉程度[1]。由于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的特点, 伴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的实行, 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因此, 如何通过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 有准备地、理性地进行项目实施, 提高项目的风险应对能力, 对施工企业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 甄别投标信息, 科学制定投标策略
1.1 作好招标信息的分析筛选工作, 避免盲目投标
《招投标法》的颁布施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的透明度, 体现公开、公平、竞争优选的原则, 以及规范项目参与各方主体的行为提供了有效保障。但在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的竞争环境下, 如何解决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即一方希望降低投资额度而另一方想获取利润的矛盾就成为施工企业首先要面对的风险因素。因此, 必须通过建立企业的市场营销情报系统, 来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及时向决策人员提供外部环境变化及发包人基本状况。科学地收集、整理及运用市场信息, 是企业经营决策成功的前提[2]。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将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中的有关合同评审的内容引申到信息管理中, 通过分析, 筛选出那些或者资信差或者不确定性因素较大的项目, 避免了资源的无谓浪费。
1.2 认真研读招标文件, 准确测算投标报价
《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因此投标报价是一个十分敏感的价格杠杆, 若中标它将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成本计划, 利润目标的实现与否。因此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与把握就成为企业投标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1) 组织招标文件交底, 明确投标分工, 责任到人
获得招标文件后, 作为企业主管招投标的职能部门应在仔细研读其诸如质量、工期、技术标准、投标要求及合同条款等内容后, 立即组织编制标书人员的交底会议, 对口分工, 明确责任到人。《招投标法》第24.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20日。”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发包人为缩短投资周期, 减少投资, 常常人为压缩这一周期。因此, 投标前的交底分工对提高投标工作效率及不同专业人员协同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2) 作好编制投标书的基础资料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重点针对招标文件、图纸中模糊不清的问题, 进行澄清, 并作好施工现场的踏勘及投标报价的基础采价工作。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降低项目成本奠定基础。目前由于大量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实行, 材料采价的准确性已成为影响投标报价准确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3) 测算项目成本, 科学决策报价
按照现行的区、市 (含地州) 评标办法来看, 投标报价在整个评分标准的比重一般都占到了60%, 因此在评标要求合理低价的基础上, 企业的投标报价可以看作是竞标者之间成本加管理水平的竞争。测算项目成本, 决策投标报价必须遵照严谨, 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照企业内部定额消耗量水平及相应的市场价测算项目成本, 在此基础上分析竞争对手的管理费用及利润水平, 最终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4) 合同的洽商签定
由于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对合同的主要条款都已作出约定, 承包方在中标后实际上就已经被动接受了这些条款, 不管这些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因此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伊始就已经处于劣势。譬如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新疆某大学学生公寓楼工程在履约担保条款中,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270万元的履约担保至工程交工后, 但对业主不能完全或者部分履约却没有任何相应的履约担保要求。类似这样的条款在每个项目招标过程当中或多或少都存在, 诸如工期提前不奖励, 拖后则重罚, 质量优质不优价等等, 这一点亟需引起国家立法机关及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
2 合同的履行阶段风险防范的措施
严格执行合同分析、交底制度。合同分析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条款、目标、合法性落实到具体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及如何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分析内容主要应包括:承包人的主要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和权利;发包人的主要合同责任和权利;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范围、计价方式、付款程序、结算办法;工期、质量以及上述事项在发生纠纷时应采取的处理程序和方法。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针对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1) 保障项目部正确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 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 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 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 加之合同条款繁多, 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 因此难于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 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处理办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 在合同签订后,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项目部全体成员进行合同交底, 特别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条款的交叉点和理解的难点。
2) 明确项目部全体成员工作职责及工作重点
界定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与监理、业主与承包商) 的权利义务界限, 规范各项工程活动, 提醒项目部全体成员注意执行各项工程活动的依据和法律后果, 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是合同交底的基本内容之一, 也是规范项目部工作所必须的。由于不同的公司对其所属项目部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不尽一致, 工作习惯和组织管理方法也不尽相同, 但面对特定的项目, 其工作都必须符合合同的基本要求和合同的特殊要求, 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工作, 要达到这一点, 合同交底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交底, 可以让内部成员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 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职责争议, 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 及时发现合同问题正确预测合同风险
合同交底就是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部全体成员介绍合同意图、合同关系、合同基本内容、业务工作的合同约定和要求等内容, 它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 让交底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 因此它有利于项目部成员领会意图, 集思广益, 思考并发现合同中的问题, 如合同中可能隐藏着的各类风险、合同中的矛盾条款、用词含糊及界限不清条款等。合同交底可以避免直到工作过程中才发现问题时带来的措手不及和失控,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项目部成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4) 确保合同管理程序、制度、保证体系的落实[3]
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保证体系、管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建立合同文档管理、合同跟踪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争议处理等工作制度, 其执行过程是一个随实施情况变化的动态过程, 也是全体项目部成员有序参与实施的过程, 每个人的工作都与合同能否按计划执行密切相关。因此, 项目部管理人员都必须有较强的合同意识, 必须在工作中自觉地执行合同管理的程序和制度, 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偏差。为实现这一要求, 在合同实施前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是必要的。
3 动态跟踪合同的实施, 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与建议
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工程项目实体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应职能部门, 公司主管部门则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对此提出建议、意见。建立合同履行检查制度,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任何承包人都不希望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依据合同处理、解决问题。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 譬如工程款不及时支付, 工程变更签证不及时认定等等。对此类问题, 公司职能部门就需要协同主管领导作出决策, 是继续施工还是暂停施工或是停工诉诸法律。
4 建立健全合同后评估制度
前面提到目前风险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者的经验及以往的工程经历, 因此通过建立健全合同后评估制度, 能够将合同签定过程, 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 经验教训总结出来, 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与参考。
4.1 合同签定过程中的评估重点
1) 合同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对比, 例如投标书中所报工期目标是否实现, 提前或延迟的原因是什么;
2) 施工图预算 (或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报价与实际工程价款的对比;
3) 测定的成本目标与实际成本的比对;
4) 以后签定类似合同的重点关注方面。
4.2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1) 合同执行中风险应对能力的高低程度;
2) 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没有出现特殊的情况, 按照合同文件无法解决的事项, 今后防止类似问题的措施。
项目风险具有客观性、偶然性、可变性, 同时又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由于工程项目的环境变化、项目的实施遵循一定的规律, 所以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也有一定的规律性, 是可以进行预测的。因此, 严格合同管理的工作环节控制及监督, 是能够有效的提高项目的风险应对能力的。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382-425
[2]冯丽云.现代市场营销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4:66-67
8.项目施工劳务合同 篇八
关键词:水利施工企业;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
在水利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目前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文章分析水利企业在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风险,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相关内容,提出强化合同管理,增强风险意识的措施,对保障水利施工企业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施工合同以及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重要的施工依据,是调整合同双方行为,完善经济运行关系,保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最有效手段。受到市场环境以及水利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的双重影响,合同风险贯穿于施工过程的始终,全面了解施工合同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对于水利施工企业至关重要。
1. 招投标阶段风险
作为大型的建筑项目工程,水利施工企业都需要通过招投标获得项目,在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合同风险:首先,对建筑单位的资信了解不到位,造成工程款拖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了取得施工项目,一些水利施工企业忽视了对建筑单位的资信审查,盲目的追求项目,以项目拿下为目标,为后期工程款不能及时收回埋下伏笔。其次,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报价失误,造成施工企业经济损失。水利施工项目规模大,涉及利益和因素多,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而一些施工企业缺乏专业、全面、准确的评估,不仅增加了报价,而且也为竞价谈判甚至合同的签订,造成了许多负面的影响。最后,盲目压低报价,得不偿失。竞价阶段,企业为了争取中标,往往会采用低报价的策略,由于前期对施工项目的评估不够全面,造成竞价过低,在工程实施阶段,甚至发现亏本的情况,盲目的赶进度,也难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2. 合同签订阶段风险
首先,合同超出法律规定范围,造成法律风险。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完成的,一些水利施工企业对国家相关法律缺乏理解或者理解不透,亦或者想通过打擦边球,获得项目,违反法律法规,最后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其次,合同细节风险,合同签订之后具有法律效应,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在现实情况下,许多施工企业为了满足建筑单位的要求,被动接受建筑单位的一些“霸王条款”或者对于合同的细节把握不够,忽视了相关细节,就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最后,对于合同本身也存在风险,合同从内容上到格式上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的情况,是否存在无效合同这都需要水利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加强对合同本身的把关和控制,关于合同价格方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水利施工企业的规模大、周期长、涉及利益多等因素造成施工成本波动很大,而在于建筑单位签订合同时,固定价和包死价都会给未来水利施工项目的施工造成巨大的财务风险。
3. 合同履行阶段风险
合同规定了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是合同是否能够实施的最关键阶段。其风险主要表现在:首先,变更风险,项目实施受到施工变化、环境变化以及建筑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条件的变更,会增加施工方的施工成本,相关资料收集不齐,会增加索赔难度;其次,拖欠工程款风险,水利施工项目的工程款巨大,建筑单位拖欠工程款会影响项目的进程,增加企业成本;最后,其他风险,在合同履行阶段还存在其他风险,例如,单方解约或者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和合同本身存在矛盾,或者一些不确定条款的影响,都会是水利施工企业陷入被动。所以水利施工企业要强化合同管理,减少合同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利益。
二、完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权益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对于水利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建立健全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评估,工程合同签订和变更都要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从项目的竞标、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都要建立一整套的规范流程,规范合同管理内容,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建立风险预防和处理机制,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合同风险的控制能力。
2. 强化合同风险事前预防
首先,水利施工企业从招标书的相关文件的认真把握,对招标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建筑单位审查都要做全面的评估,把风险控制做到事前,在源头上解决可能存在的各种合同风险。其次,科学评估,合理报价。对水利施工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要求、施工方案、施工成本、工期都要做全面的评估,得出合理的报价,从宏观角度出发,利用报价策略,提高对报价的控制能力,力求既能得到施工项目,又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3. 增强履约控制意识,督促合同履行
施工合同关键在于双方的合同履行,所以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的加强履约的控制意识,督促对方的合同履行。首先,水利工程涉及勘探设计、工程建设等方方面面,种类繁多。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台账,方便监督管理,实现对项目的有效控制,减少合同存在的风险;其次,对于建筑单位,施工方要及时督促其履行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履行,对于项目变更或者因为其他因素导致合同发生变化的,要加强与建筑单位的协商,保护施工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刘晓霞.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 山西水利, 2005(5)
[2]杜树蕾.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防范方法[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9
9.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篇九
第一条 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0201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承诺书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除通用条款外,四份协议分别签订。
二、开工审批
第二条 本项目实行开工审签制度。工程在开工前由江北区教育局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对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方能开工。小组提出修改调整意见的,经小组重审合格通过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乙方无开工通知书的,不能开工。
三、质量控制
第三条 乙方对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小组运用国家有关法规及该项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监督。
四、工程进度
第四条 本项目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自__年__月 __日至__年__月 __日。
第五条 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 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 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 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 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 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 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 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 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第十七条 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 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 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 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 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 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 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一) 决算材料必须包括编制说明、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调差表和相关附图五部分;
(二) 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三) 决算书材料必须执行浙江省版计价规则,必须套用2019版相应定额,必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9版)中规定的造价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四) 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 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 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 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 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 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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