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件入厂检验规范
1.结构件入厂检验规范 篇一
工程材料入厂检验要求
1)材料入厂清单
施工商在材料入厂时,应附带《材料入厂清单》,经轻合金门卫“单物核对”后入厂 《材料入厂清单》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材质(牌号)、数量等必要的信息;
2)材料进厂时,要进行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主要如下:验收材料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化验报告和其它有关证明单或化验单;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对材料进行数量验收。
3)钢筋入厂检验
①钢筋入厂时,需附《厂商质量证明书》;
②检验要求:
2-1)外观(表面锈蚀/有无裂纹/气孔/不得有结疤和折叠);
2-2)尺寸检验(直径);
2-3)材质检验符合标准符合GB1499-98之规定(成分含碳量不超0.25%,含锰量不超1.6%);
③具体检验成分及标准,详见附件1-钢筋检验成分及力学性能
4)钢材入厂检验
①钢入厂时,需附《厂商质量证明书》,钢材的质量保证书是否与钢材上打印的记号符合。每批钢材必须具备生产厂提供的材质证书.写明钢材的炉号、钢号、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等,并核对钢材的各项指标。钢厂提供的证明书若由材料供应部门保存,钢结构制造单位可抄录存档。
②检验要求
2-1)钢材的数量和品种是否与订货单符合。
2-2)钢材表面不得有严重损伤、腐蚀,锈蚀深度,不得超过其厚度负偏差值的1/2。
2-3)钢材厚度负公差不得超过厚度的10%
2-4)为保证质量,钢材使用边缘50mm和钢筋端头50mm切掉
2-5)防腐油漆,应有《质量证明书》,并验证其合格 ③具体检验成分及标准,详见附件2-钢材检验成分及力学性能
发现入厂材料与报价材料不符者,处以报价材料总价值的5倍罚款。
5)其他铝型材入厂检验
①外型尺寸、化学成分、室温力学性能、表面质量、阳极氧化和电解着色。
②表面检查方法:型材表面质量用肉眼检查,不使用放大仪器。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
打磨法测量。对轻微缺陷的判定:在距型材至少3M处,由正常视力的人目测型
材表面时,不应发现缺陷存在。
③具体检验成分及标准,详见附件3-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成分及力学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