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共14篇)
1.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一
最新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一)法规
2009年6月2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做了部分变动。
(二)核算
1、提取: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
借:制造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贷:专项准备
2、使用
(1)形成费用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2)形成固定资产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动实施的影响
1、将安全生产费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重新改为税前提取,以免部分煤炭企业可能出现的“没有利润就不能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储备的认识”,从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2、允许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大于实际支出的部分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在税收政策导向上,鼓励煤炭企业按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使其在产量下降、效益不好时能够利用已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煤炭企业的长久安全生产。
3、由于2008年新规只是要求上市公司调整,大部分的煤炭企业在此之前仍然采用的2004年的规定,本次调整,除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增加了专项储备科目,将原本计入负债项下长期应付款科目的安全生产费用,转为所有者权益项下的专项储备,在使用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其他政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对煤炭企业利润影响不大。
对这些煤炭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有影响。主要是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改善了资产结构。
4、对于上市煤炭公司来说,由于已经2008年年报按照2008年新规做了调整,本次调整将原本在税后提取重新改为税前提取,其一,减轻了煤炭企业的税负,其二,增加了本期主营成本,造成短期利润下降,中长期影响不大。
5、此前提到的由于没有规定明确的提取标准,保底不封顶,煤炭企业容易利用该项目调节利润的问题没有解决。此外,由于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使得企业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也没有解决。
从政策的频繁变动可以看出政策制定者的矛盾心态,每一次变化总会产生新的问题,首尾不能兼顾。但如何通过政策引导,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投入,更好的保障安全生产这一最根本的目的不会改变。
2.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二
一、安全生产费专项储备会计处理的变革和现状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 在成本中列支,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的变革历经四个阶段:
1、2004年以前, 由于国家对安全生产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这一时期没有提取安全生产费的相关规定。
2、2004年7月19日,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四) 》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时, 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 借记“制造费用 (提取安全费用) ”科目, 贷记“长期应付款 (应付安全费用) ”科目。
3、2008年, 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函[2008]60号) 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8) 》中的具体要求处理, 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 不再作为负债列示。
4、2009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 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当前对安全生产费处理方法的规定考虑了煤炭企业基建投入的特殊性, 伴随着开采对象的耗竭, 矿井需要不断开辟新的作业场所, 这与一般工业企业在基建完成后只需要流动资金就能维持经营不同。但是, 这种处理方法也存在许多弊端。
二、现行安全生产费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 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中列支。
我国会计准则对安全生产费大部分时间是规范在成本中列支的。从成本中计提安全生产费并不恰当。
1、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费是为了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而
计提的, 体现了煤炭企业的企业责任, 从成本中计提, 显然是把这种责任通过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2、从成本中计提安全生产费后, 为了避免成本重复计算, 安全
生产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不再计提折旧, 这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在下文中阐述。
(二) 安全生产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一次提足折旧。
安全生产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一般价值较大。以我矿为例, 年产量100万吨, 安全生产费计提标准为15元/吨, 则全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是1500万元, 若其中的60%形成固定资产, 每年这一项金额就是900万元。可见安全生产费会形成相当大价值的固定资产, 而按照现行准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要一次提足折旧, 这很不合理。
1、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一次提足折旧, 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要求收入要与费用配比, 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全生产费是用于企业未来安全生产的, 与当期收入不配比, 目前的会计处理使得固定资产的价值消耗与价值补偿相背离, 会计信息失去有用性。
2、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一次提足折旧, 期末列报时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为零, 但是实物仍然完好, 形成企业的表外资产, 首先影响报表的可靠性和财务分析, 其次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最后造成资产价值权益价值的低估。
3、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若建造过程跨年度, 年末在建工程反映在报表中, 体现了安全生产费形成的未完工的固定资产;
完工后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一次提足折旧, 列报时账面价值为零。这两种事项形成的资产来源相同, 列报时却存在差异。
三、安全生产费会计核算的改进建议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 应当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流动性专项储备) ”;同时, 借记“银行存款—安全生产费专户”, 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此时, “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流动性专项储备) ”、“银行存款—安全生产费专户”反映了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2、企业以安全生产费支付费用性支出时, 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流动性专项储备) ”, 贷记“银行存款—安全生产费专户”。企业以安全生产费支付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项支出时, 按照购建固定资产的常规处理, 借记“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贷记“银行存款—安全生产费专户”;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记“固定资产”, 贷记“在建工程”;同时, 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流动性专项储备) ”, 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固定专项储备) ”。此时, “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固定专项储备) ”反映了以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 企业每月计提折旧, 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固定专项储备) ”, 贷记“累计折旧”。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 针对安全生产费的处理仍然存有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 不断探讨会计处理模式, 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力度, 针对煤炭行业制定出一系列更加有用的管理方法, 促进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S].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 (12)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S].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 (12)
3.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三
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煤炭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4年5月21日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和开支范围作了专门规定,笔者根据该行业会计核算的实际处理方式,结合《企业会计制度》问答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这两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的相关会计处理做一探讨。
一、现行煤炭企业两项资金的一般会计处理
(一)两项资金提取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通知》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未提足,则按提取的维简费中吨煤2.50元井巷费部分作为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将其余部分作为维简费,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已提足,则提取的维简费全数记入“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
(二)两项资金使用时的会计处理
对煤矿维简费的会计处理大多数煤炭生产企业仍按以前国家所发有关维简费的规定和办法执行,即将维简费的费用性支出直接在计提的维简费中核销,将维简费的资本性支出按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增加资产的同时,冲减维简费并增加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仍然按月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
对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是按照2004年5月28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目前两项资金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通知》规定:煤矿维简费的使用范围是①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②矿井(露天)技术改造;③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④矿区生产补充勘探;⑤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⑥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⑦矿井新技术的推广;⑧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是①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②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③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④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⑤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⑥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⑦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⑧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⑨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⑩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由上述开支项目可以看出: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既有费用性支出也有资本性支出。会计实务中,两项资金无论从提取的途径还是使用的范围,其性质基本相同,会计处理可比照进行。但表现出的问题是:
(一)按照《通知》的支出范围,维简费可用于矿井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零星购置等,将这部分资本性支出比照安全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按《解答四》规定可在增加固定资产的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计提折旧费用,由提取的维简费一次核销,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从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来看,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中都有一定比例是用维简费形成的,这部分资产若比照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会计处理,势必会造成企业同时增加的相同类资产因资金来源不同而折旧方法不一致,其账面价值也不同的情况,不但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不便,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正确计量各会计要素及相关信息的要求。
(二)若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仍延用过去煤炭企业会计处理的做法,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冲减维简费并增加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仍然按月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则导致一项支出两次计入成本,资本公积成为从成本中提取,有背资本公积项目的实质意义。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后,该项资本公积如何使用尚未明确。
(三)按《通知》规定,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要按标准提取,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在负债类科目。当企业使用结余时负债科目为贷方余额;当企业使用透支时,负债科目为借方余额。
这种账务处理方式存在以下弊端:一是给人为调解利润创造条件。煤炭企业实际工作中,维简费、安全费用与煤炭生产成本的一些日常开支项目很难加以区分,企业为了利润的需要会将应在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列支的成本项目直接在日常成本中开支,使两项资金结余在负债科目反映;相反,企业也会将本应在生产成本中的开支转入维简费、安全费用列支,甚至使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负债科目余额出现借方倒挂。二是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由于上述账务处理势必出现大量的负债体现在报表中,或者本应计入成本费用而在负债的借方挂账,这样会改变企业真实的相关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三是给调解税负创造条件。如果企业当年利润较高,企业即可以通过将应有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列支的费用支出列入当期成本费用,从而达到减少纳税基数的目的。
三、如何理解《通知》和《解答四》规定,对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新《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随后会逐步推广到所有公司。既然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煤炭企业重要的成本支出项目,我们就应遵循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质,选择适合本企业生产安全状况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方式安排和管理两项成本支出,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可以按《通知》要求的方式进行两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但在维简费和安全费用中只列支费用性支出,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安全的固定资产投入按统一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这样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也解决了使用维简费前后会计处理的矛盾。
4.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四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推陈出新,传统的依靠报表数字的会计信息系统无法提供体现企业价值的完整信息,促使人们对企业商誉进行了持续而长久研究。
一、传统的企业商誉理解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基本都在定量上承认商誉有助于企业比其它同行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而在定性上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各国学者针对商誉的内涵在会计领域进行了长久的激烈讨论,主要的观点有以下三种:
1.商誉是良好企业形象产生的价值。这种观点基于社会对企业的良好印象,例如企业在劳资关系、产品性能、地理位置、产品口碑以及独占特权等方面的良好表现。然而由于目前会计可以确认一些“好感”因素,将这些能为企业带来利益的因素划入商誉将导致重复计价的问题。例如,现在会计可以确认并计价土地使用权,地理位置好则表现出无形资产大,又如产品口碑即是品牌效益,体现在企业的商标上,现在会计可以计量商标价值并将其计入企业的无形资产。由此可见,这种观点不符合现代的要求。
2.商誉是企业总价值与有形、可识别无形资产的差额。这种观点综合持续经营和未记录资产两种价值观,将企业的协调效率作为商誉的表现形式之一,却没有考虑企业并购时因为信息不对称而抬高价格产生的多支付部分。由于多支付部分属于被收购企业的投机性收益,已经偏离市场规律,和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无关,所以不应该计入企业价值中。这种观点将人力资源、售后服务、经营道德以及客户的忠诚度等至今无法准确计量的潜在资产作为商誉的形式,由于这些因素能够使企业获得高于其它企业的超额利润,故在财务状况报表里予以体现。
3.商誉是预期利润和正常投资报酬的差额。这种观点即是超额收益观,将商誉建立在企业长期经营的基础之上,暂时性的收益不属于商誉。由于人们认为企业之所以存在商誉便是由于它能长期获得高于同行的利润,因此这种观点认为未来的超额收益贴现便是企业的商誉,其理论依据来自于货币具有的时间价值,将商誉作为预计净收益与正常报酬率下预期利润的差值。由于商誉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定成本和收益,因此将其纳入无形资产中。
二、现代企业的商誉理解
商誉是不可识别的无形资产,商誉的构成要素与选择性资源、产业要素、理性管理选择等有关。一方面,由于环境资源不是无限的,无法供应所有的企业消耗,因此能够得到大量资源的企业便拥有更大的利润,资源盈利是受要素市场、历史环境、特殊能力等因素决定的,这方面可以归为企业的硬件基础,受客观环境所影响;另一方面,资源的稀缺引发了资源的争夺,然而受有效信息、认知能力等影响,只有优秀的企业管理人员发挥所长,依靠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不断提升业绩,才能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信级别不断上升、社会形象不断美化,因此企业的协和效益需要考虑人力因素。具体来讲,现
代企业的商誉理解包含以下特点:
1.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商誉依附于企业但并不依附于某项具体资产。商誉的价值表现于商誉依附于企业,通过有效组合客户对企业产品的偏好等企业个别资产和员工素质、组织文化、对市场的把握、管理层素质等因素,从而发挥整体协和作用,这些因素协作的有效性越高则商誉价值越大。因此,研究商誉应将商誉置于企业的整体中。
2.商誉属于无形资产。因为商誉没有实物形态,成本却可以有效计量,商誉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收益也可以有效计量,因此商誉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之一,能够如固定资产一样创造利润。但是固定资产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损耗,而商誉可能在持续经营中不断增值。
3.商誉体现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盈利能力,即商誉是一种能够使企业持续获得超额利润的资源。因此,企业获得的暂时性收益不属于商誉范畴,短期性的收益仅仅是投机性收益,一般是信息不对称、政策、财务等方面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无法对企业产生持续的影响,不能为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提供持续的、有实质意义的帮助。
三、商誉的会计处理
1.商誉的确认商誉会计的相关问题中,商誉确认是讨论时间最长、程度最激烈的问题。自创商誉方面,虽然会计领域认可自创商誉,但各国会计界通常确认合并商誉而不确认自创商誉,然而自创商誉能够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式加以计量,应加以确认。合并商誉方面,由
于企业合并中合并商誉的价值比重不断增大,必须保证合并商誉的真实和完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确认合并商誉,非同一控制的合并方式中将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合并商誉。
2.商誉的计量自创商誉的计量通常采用直接计量法和间接计量法,其中直接计量法有超额收益现值法和资本化法两种,三种计量方法各有特点,考虑到商誉的性质和方法的可行性、经济环境,自创商誉的计量可以主要采用直接计量法,辅助采用间接计量法。合并商誉的计量通常采用减值测试法、直接冲销法、永久保留法和系统摊销法四种,其中以减值测试法的采用范围最广。
3.商誉的会计处理我国颁发的新准则要求取消系统摊销法,对商誉的处理采用减值测试法,这对于国内习惯将商誉等同于无形资产的会计人员而言尚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我国市场环境中的“面子”等的准确定价给会计理论研究提出了高难度的挑战。由于国内的市场还不够发达,市场报价不够公允,难以保证商誉处理的准确性。另外,减值测试法坚持谨慎性原则,冲销收益缺乏确定性的商誉,并且需要主观判断,要求会计人员慎重处理。
四、结束语
5.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五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原准则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 影响 会计法两种,(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其中债务法为利润表债务表法。旧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时间上存在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将时间性差异视同永久性差异,采用利润表法时将时间性差异对当期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税款,该递延税款是当期发生数,不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要求企业对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首先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基础确定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然后调整根据税法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来推算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当前所得税费用=当前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利润表债务法与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税差异的不同
旧准则以利润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口径和时间上的不一致。
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部分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确认的资产负债的金额不一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即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二)亏损处理的不同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准则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以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
(三)减值确认的不同
旧准则没有对递延借项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帐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新旧会计准则下所得税核算实例比较
(一)新旧会计准则债务法的比较
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可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可处理所有的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如果是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那么与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相关的项目往往在同一或不同的会计期间直接计入损益,因此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也应当直接计入损益。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暂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
(二)口径不同时所得税计算方法的比较
6.企业筹建期间各项费用的会计处理 篇六
企业王会计问:我公司2012年10月开始筹建,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元,2013年1月公司正式成立,并开出第一张发票。请问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7.生产工人工资计算及相关会计处理 篇七
1.计时工资的计算。生产工人的计时工资, 是根据考勤记录登记的每一位职工出勤或缺勤天数, 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出来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两种:月薪制和日薪制, 日薪制一般适用于企业的临时职工, 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分为每月平均按30天计算和按20.83天计算。
例1:生产工人小张的月标准工资为1 200元, 2011年2月在17、18日 (周四、周五) 请事假2天。
(1) 每月按30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工资的方法, 意味着职工正常出全勤, 每天都有日工资, 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果职工请假未能上班, 那么请假日的工资就要扣发, 包括请假为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小张日工资=1 200÷30=40 (元/天)
请两天假扣发工资=2×40=80 (元)
小张2月份的计时工资=1 200-80=1 120 (元)
若小张请假日为2月17日~2月22日 (周四~下周周二) 6天, 请假日中包含的双休日也应扣发工资, 因此小张当月应发的计时工资为960元 (1 200-6×40) 。
(2) 每月按20.83天计算。每月按照20.83天[ (365-52×2-11) ÷12]计算工资的方法, 是指职工的月工资仅指正常出勤天的工资,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都不计工资, 在这种方法下, 职工请假时如果中间含有假期的话, 假期由于没有日工资, 因此就不再扣发工资。
小张日工资=1 200÷20.83=57.61 (元/天)
请两天假扣发工资=2×57.61=115.22 (元)
小张2月份的计时工资=1 200-115.22=1 084.78 (元)
若小张请假日为2月17日~2月22日 (周四~下周周二) 6天, 请假日中的双休日不扣发工资, 因此小张当月应发的计时工资为969.56元 (1 200-4×57.61) 。
通过两种计算计时工资的方法比较, 在同一种请假方式下, 所得的计时工资不一定完全相同, 这就要求企业在选定一种计算计时工资方法后, 不要随意改变其方法。
2.计时工资的核算。计算出生产工人的计时工资以后, 要分析该生产工人生产产品的种类, 如果生产一种产品 (比如小王, 见表1) , 那么他的计时工资直接计入该种产品成本;如果生产多种产品 (比如小张和小李, 见表1) , 那么他们的计时工资就要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计入多种产品成本, 在分配计时工资时, 通常采用生产产品的生产工时比例进行分配。现对小张的计时工资进行分配如下, 见表2 (其他略) :
计时工资核算如下: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1 098 (448+650) 、——B产品672、——C产品2 630 (1 460+1 17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 400。
二、生产工人计件工资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计件工资是根据生产工人 (或集体班组) 本月生产的实际合格品数量和料废数量总和乘以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工资计算出来的, 由于生产工人加工过失造成的废品, 不发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包括个人计件和集体班组计件。
1.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1) 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的计算。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是按照每一个生产工人所生产出的产品产量为基础计算的工资。
例2:小杨和小王2011年2月加工产品数量见表3, A产品单件计件工资为2元, B产品单件计件工资为5元。
(2) 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的核算。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是根据每一位生产工人生产的每一种产品计算的工资, 因此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不存在在各种产品之间再分配的问题。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2 028 (1 220+808) 、——B产品1 015;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 043。
2.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1) 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的计算。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是按照集体班组所生产出的产品产量为基础计算的工资, 其计算方法与生产工人个人计件工资计算方法一致。
(2) 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的核算。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是根据每一种产品计算出来的, 因此集体班组计件工资不需要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3 05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 050。
集体班组计件工资的核算虽然不需要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但是上述3 050元的班组工资费用属于小赵和小黄两人的共同工资, 月末在进行职工工资核算时, 要计算每一位职工的工资费用, 这就涉及集体班组计件工资在生产工人之间的分配问题。
(1) 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在生产工人之间的分配。分配生产工人集体班组计件工资时, 根据具体情况, 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
(1) 生产工人之间级别和工作时间大致相同时, 可以平均分配集体班组计件工资。小赵和小黄所得计件工资为1 525元 (3 050÷2) 。
(2) 生产工人之间级别大致相同, 工作时间不同时, 可以按照生产工人的工作时间比例分配集体班组计件工资。
例3:在上述加工B产品的工作中, 小赵工作300工时, 小黄工作200工时。
(3) 生产工人工作时间大致相同, 级别不同时, 可以按照生产工人的月标准工资比例分配集体班组计件工资。
例4:在上述加工B产品的工作中, 小赵月标准工资900元, 小黄月标准工资700元。
(4) 生产工人工作时间和级别都不同时, 在分配集体班组计件工资时要综合考虑这两个因素。
例5:在上述加工B产品的工作中, 小赵月标准工资900元, 小黄月标准工资700元, 小赵工作300工时, 小黄工作200工时。
8.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国际趋同 篇八
[关键词] 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
随着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合并之风席卷全球。企业合并主要有收购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两种。不论采用什么性质的合并,必然要涉及到会计处理的问题,而会计方法选择一直是会计学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目前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一、國外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应用情况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规定,参与合并企业只有在能证明收购方不可确定,并被认为对合并企业共担风险和共享利益时,才能采用权益结合法。
自SFASNO.141号发布后,于2001年成功改组后的IASB为了与之相协调,在2004年3月31日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3,Business Combinations),要求所有在IFRS3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合并必须采用购买法,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
2.美国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历程可归纳如下:①20世纪20-30年代经济危机时期为避免夸大并购资产价值,权益结合法应运而生;②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50年发布第40号《会计研究公报》,正式提出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③1970年APB发布第16号意见书,规定采用权益结合法必须满足12个限制条件;④1999年4月21日, FASB一致投票取消权益结合法;⑤2001年6月,FASB发布141号《企业合并》,规定从2001年6月30日起,美国所有的企业合并一律采用购买法,禁止采用权益结合法。
3.其他国家。1998年,由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组成的G4+1集团发布《G4+1研究报告—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达成统一的建议》,该报告认为采用单一方法可减少人为操纵会计报表数据的现象,并建议购买法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惟一方法。
FASB与IASB近来的合作成果是于2005年6月30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对购买法的具体会计处理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并将购买法正式更名为收购法。
综上可看出,国际上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方向是采用惟一方法—收购法。
二、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现状
从会计实践看,自1999年6月,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完成吸收合并,此后宣布并成功的换股合并案共13家(截至2004年1月30日),所采用方法均为权益结合法,而此违背制度的行为却得到了官方的默许。
2.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收购法运用的障碍。首先是收购价问题。换股合并中被购公司的公允价值很难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价值很难反映其公允价值。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换股合并,没有市价可作为收购公允价值的参考基础。其次,通过资产评估的方法来确定被购公司的公允价值存在局限。我国资产评估市场发展参差不齐,若公司有多种形式的资产和负债,评估结果很难令人信服。
(2)权益结合法存在的问题。首先,易导致企业价值被低估,甚至出现折价发行现象。如:TCL集团吸收合并TCL通讯案运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导致TCL集团换股合并的流通股入账价值低于股票面值,其差额冲减了资本公积。此做法是对我国会计惯例和会计准则的一大挑战。
其次,利润易被操纵。权益结合法的一个固有缺陷是易被企业用来操纵利润。从实证看,权益结合法将被并企业总资产在评估后的大幅度增减在账面上不体现,这暗藏着潜在的盈利或亏损,为主并企业日后的利润操纵提供了空间。
三、建议
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历来是一个世界性的会计难题,也是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些发达国家站在他们特定阶段和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国际会计准则,我们不能盲目趋同。我国尚处在经济转轨时期,既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尽量与之协调,又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不简单照抄照搬。
以深交所成立为分水岭,将我国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现阶段,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完全发育成熟之前,在公允价值不公允司空见惯的环境下,采用修正后的收购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存的二元格局是唯一明智和现实的选择。理由是:首先我国环境尚不具备采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这是采用收购法最大的障碍,我认为可以直接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替代,即修正后的收购法。其次,当前我国企业合并尚处于初始阶段,权益结合法还有存在的价值,目前不应完全禁止采用,可借鉴1970年APB颁布的第16号《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的12个条件,来尽量消除其对经济活动的不利影响。
第二阶段,实施收购法阶段。尽快完善收购法的适用条件,待条件成熟,再取消权益结合法和修正后的收购法而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收购法。从发展趋势上看,在资本市场日趋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国际投资者将不再容忍多套不同的会计规则,具有“本国特色”的会计准则,其生存空间将日益狭小,过分强调“本国特色”有可能被国际资本市场拒之门外。再者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资产评估市场及市场机制的不断成熟,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收购法将成为处理我国企业合并业务的惟一方法。
参考文献:
[1]国际会计准则2002.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第1版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3]宇文献花:收购法在我国运用的可行性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6(中旬刊)
9.企业发行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篇九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贷:资本公积(如果溢价发行)
或者: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如果折价发行)
贷:股本优先股
或者: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如果平价发行)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10.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篇十
由于新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与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不大,则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11.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十一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
随着国家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政府补助内容、形式等也不断地扩大。小企业如何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政府补助的各项资金进行会计处理,是每个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所关注的。但《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阐述比较简要,会计处理也不是很全面,笔者拟对此进行探讨。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内涵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与特征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九条对政府补助作出明确的定义,即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具有如下特征:
1、无偿性:政府向小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政府并不因给小企业补助而享有小企业的所有权,小企业未来也不需偿还。
2、条件性:一是政策条件,小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二是使用条件,小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3、直接性:一般而言,政府补助是小企业从政府那里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二)政府补助的基本分类
政府补助的划分有多种标准,从与资产、收益是否相关联,政府补助可以划分为: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小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小企业与国家主管机关通过合同形式,接受国家特定的委托项目,国家按相关合同对这些项目拨付资金,用于补偿小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包括拨付资金用于成本费用或对这些项目进行贴息支持,以及按规定应取得的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等。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在政府补助确认条件上,小企业需同时满足: (1)小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小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于政府补助对小企业的效应是长期的,因此,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竣工决算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确认这一原则,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其中所称的“资产”主要是指购置的固定资产,也有可能是购买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比如,小企业自行研发的新技术并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如果最终研发成功成为小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小企业收到的这笔资金就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的时点:通常,小企业向政府申请政府补助按照相关规定都应当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因此,小企业收到政府的补助的时间一般都发生在政府部门审批之后。
(3)确认分配的起点:为相关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之时或无形资产开始摊销之时。
(4)分配方法:平均摊销法,即分期确认法。
(5)例外原则: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不再继续进行分配。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小企业收到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政府补助的目的:补偿小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由于小企业销售不畅、产品积压,收入不足以补偿费用,造成小企业亏损;二是由于小企业原材料等涨价,收入不足以补偿费用,造成小企业亏损。
(2)确认的时点:小企业实际收到政府补助,即收到政府以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之时。
(3)政府补助惠及期间:以前期间、当期和未来期间都有可能。
(4)分配方法:一次性全部确认。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从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客观要求和其会计核算人员整体职业水平考虑,为减少小企业会计人员主观职业判断,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小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都按取得资产的性质划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类,从而简化了政府补助的会计计量问题。
1、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因此,小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比如:小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
2、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计量
(1)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且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价值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进行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但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市场价格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进行计量。
三、政府补助的会计账务处理
从理论上讲,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政府补助准则会计账务处理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小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自相关长期资产竣工总决算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1】20×3年1月,某小企业需购置一台技改设备,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36万元的申请。20×3年2月1日,政府批准了该小企业的申请并拨付该企业36万元财政拨款。20×3年3月30日,该企业购入不需安装技改设备,实际成本为96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8年4月,该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 6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3年2月1日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360000
贷:递延收益——技改 360000
(2)20×3年3月30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960000
贷:银行存款 960000
(3)自20×3年4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8000
贷:累计折旧 8000
② 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4)20×8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480000
累计折旧 480000
贷:固定资产 960000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80000
营业外收入 120000
② 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18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80000
【例2】20×3年1月1日,某小企业为建造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6%。当年11月31日,该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300万元给予该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18万元,分2次支付。20×4年1月15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8万元到账。20×4年7月1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0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年。
(1)20×4年1月15日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递延收益 80000
(2)20×4年7月1日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递延收益 100000
(3)20×4年7月1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
自20×4年7月1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收益 1500
贷:营业外收入 1500
其他分录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3】某储备粮企业20×3年实际粮食储备量5000万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予每斤0.03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3年1月10日,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1)20×3年1月1日,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1500000
贷:递延收益 1500000
(2)20×3年1月10日,企业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500000
(3)20×3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0
20×3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三)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
税收返还是一种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特殊形式。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小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但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属于“税收返还”形式的政府补助,小企业只有在实际收到返还税款后确认“营业外收入”科目。
实际上,除上述“税收返还”政府补助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但此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给予企业,故不属政府补助范围,不需按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例4】某小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20×3年1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50万元。20×3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35万元。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50 000
四、结论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但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它简化了《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处理,减少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会计计量上强调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取消有关公允价值的相关计量。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小企业的政府补助核算远比上述复杂多样,其处理的基本办法是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月12月
(2)刘璐,《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政府补助问题的国际比较,《会计之友》,2012年11期
12.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十二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具有生物转化的能力。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大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劳动对象,是为出售而持有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劳动手段,是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能够持续给予消耗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服务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
本文所对比的两类资产,它们具有一般资产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生物转化性和自然增值性、生长周期性、多样性、域差异性、能够提供副产品、与其附着物不可分割、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性、具有双重资产特性等。消耗性生物资产一次性消耗并终止其服务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收获农产品之后就不存在,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存货的特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存货列报;而生产性生物资产则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不断产出农产品或者是长期役用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非流动资产列报。
消耗性生物资产分为:大田作物和蔬菜、林木类、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按是否具备生产能力分为未成熟和成熟两类;未成熟类指尚未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还不能够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类指已经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两类生物资产的成本,外购的均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应计入成本的金额:借“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根据新准则,自行营造或繁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确定:按照自行营造或繁殖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借:“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累计折旧”、“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营造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确定应按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造林、造田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2)繁殖的产畜和役畜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累计折旧”、“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账面余额结转成本,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生物资产进行检查,在有确凿证据证明生物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使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时,应当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借“资产减值损失——消耗性生物资产”,贷“存货跌价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对未成熟的,借“资产减值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贷“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影响因素如已经消失,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减计的金额应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借“存货跌价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贷“资产减值损失——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而对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企业应对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对成熟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按期应提折旧,借“农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对该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若发现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有重大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进项会计处理。
四、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模式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对生物资产通常按照成本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1.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2.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不再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跌价准备和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应以资产负债表日两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估计销售时发生费用计量各期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对生物资产的成本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五、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收获与处置
收获是指消耗性生物资产生长过程的结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离出果实。
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后,其自身完全不存在,转换为猪肉、蔬菜、木材等。企业应将其收获时点的账面价值结转为农产品的成本,借“农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不入库直接销售的鲜活产品,借“经营业务成本”贷“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后,其自身依然存在,产出或采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借“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农产品收获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当在生产成本归集借“农业生产成本一—共同费用”科目,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在会计期末按比例法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科目,贷“农业生产成——共同费用科目。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账面价值最后应结转为农产品的成本,借“农产品”科目,贷“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科目。
两类资产在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均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生物资产销售时,均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结转相关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跌价准备、折旧。生物资产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余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经公司权利机构批准后:借“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账面余额,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扣除个人赔偿、保险赔偿、残余价值后其差额,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披露
13.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十三
一、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与并购账面效应
企业并购效应是企业并购策略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并购后能否产生预期的效益,直接企业并购决策。而对并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体现在财务上会对报告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
购买法按公允价值记录企业所取得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并确定商誉。一方面,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评估后的资产价值通常高于其账面价值,并伴有商誉的存在。这样转化为成本,费用的数额比权益集合法大(主要包括公允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以及商誉的摊销),从而会导致报告以后年度利润比采用权益集合法要少;另一方面,由于使用权益集合法时按账面价值计价,购受方可以出售那些公允价值较高的资产,使本年利润迅速增长,即使不出售,资产按较低的账面价值计价的成本和费用也有增加利润的效应。因此采用权益集合法,往往会使企业在表面上看起来有较好的资本结构、良好的收益能力和成长性。这正是企业管理者热衷于报告,并在并购中采用权益集合法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来说,购买法与权益集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对并购的账面效应产生影响如下: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购买法把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并购日的公允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并确认商誉,而购受方的资产、负债在该表上则以原来的成本反映;采用权益集合法时,被并购企业和购受企业的资产、负债的会计基础不变,仍为原来的历史成本。因此,两种处理方法会形成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在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资产额要大于权益集合法。在购买法下,对所有者权益项目,用现金或股票以外的其他方式支付并购款时,并购后的股东权益,仍为购受方原来的股东权益;若发行股票收购,则购受方在并购后股东权益所增加的部分,为新发行股份的市价总额。在权益集合法下被并企业的资本总额成为购受方资本的一部分,留存收益也转入购受方,使得购受方留存收益增加。
2.对损益的影响。若并购发生在期中,则购买法下购受方年底的损益,包括自己本年实现的损益加上被并方自并购日所实现的损益。但使用权益集合法时,并购可以看作是自始合并,其年度损益包括被并公司全年所实现的损益。另外,由于购买法下的资产价值较高,而这些资产在合并后大多要转化为成本或费用,这又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要较权益集合法为多;或者,由于权益集合法下,资产按账面价值计价,而账面价值通常又低于公允价格,表明这些资产便可以增加并购后的利润。
可见,权益集合法能比购买法在损益表上反映出较多利润;同时通过发行股票方式进行并购,权益集合法下并入的所有者权益常常低于购买法,因而,采用权益集合法,合并后往往有较高的净资产回报率。正因为如此,对那些好大喜功或者其奖金与企业会计收益挂购的经理人员来说,他们可能倾向于选择普通股作为并购的工具,以便在会计上采用权益集合法,从而产生较高的报告收益。
二、对两种方法的评价和选择对于上述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会计界有不同的看法。
1.购买法的优、缺点。赞成采用购买法的人认为,购买法具有以下优点:一是购买法易于反映并购业务作为产权交易的性质,且符合传统的历史成本原则,即购买资产按购买价格记账。二是在几乎所有的企业并购中,都是一个企业收购另一个企业。一个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收购,且收购公司与被收购公司的认定通常是明显的。三是企业并购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事项―――产权交易,它是独立的主体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是在评价现行状况和未来前景的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与其所记录的成本无关。四是企业并购无论是通过分配资产、承担债务,还是发行股票,都同样采用购买法处理。在发行股票时,一个公司必须确定它收到的已发行的股票价值是公允的,也就是说它所收到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就是支付的现金,接受的股票就类似于对该交易公允性的评价。因此,不管并购的性质如何,企业并购是一笔讨价还价的.交易。
2.权益集合法的优、缺点。赞成权益集合法的人认为,权益集合法有下列优点:一是在权益集合法下,通过发行普通股,全部资源未发生变化,因而其积累收益也不变,因此,各公司的成本和留存收益应被适当地合并在一起。二是权益集合交易实质上是股东群体之间达成的协议,他们互相转移风险与报酬,继续对其以前的投资承担风险,是原有各的延续,因此,保持原有的账面价值,作为并购后企业净资产的计价属性顺理成章。三是权益集合法是在历史成本系统范围内起来的,它与历史成本一致。为了与合并前的信息进行比较,也应以历史成本报告合并后的合并经营成果。四是权益集合法不改变历史成本,这有利于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被并企业的历史经营状况及其资产质量,以利于他们预测合并企业的未来盈利。五是按账面建账,既避免了按评估调账后再建账的工作,又避免了被评估值调整、模拟前期业绩的复杂程序,因而大大减轻工作量。六是在购买法下,采用公允价值会导致并购后企业中的一部分资产按账面价值记账,这就造成了会计计价的不一致。但权益集合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本文不再赘言。
3.购买法与权益集合法的选择。其实,在并购实务中,不同方法的采用也是存在争议的,但现在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一种折衷的办法,即一项并购业务究竟采用什么方法,应视其实质而定。一般来说,当主要以现金或其他资产为支付形式而实施的并购,应采用购买法处理;对主要以交换股票方式实施的并购,则应考虑它的实质是什么,若符合权益集合法条件的则应采用权益集合法,否则仍应采用购买法,这样就具体划分了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各自的适用范围。但实际上,所规范的适用范围只是对采用权益集合法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而购买法的使用范围相对是较为宽广的。
4.对两种方法未来的思考。从以上可以看出,现行的准则条例对两种方法的规定和限制都有不足的地方。对它们的未来,笔者认为有两条思路可供选择:一是继续保留权益集合法;二是废除权益集合法,但同时改变购买法。
三、对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思考和建议
1.权益集合至少具有下列两个特征:一是参与合并各方没有资源的流入与流出;二是参与合并各方的原股东并未丧失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虽然经济资源的规模及原股东的控制比例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控制权并非一定是主导控制权。购买的主要特征则正好与权益集合相反,一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发生了经济资源的流出,这种经济资源的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现金等价物、其他资产或权利。二是合并中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对经济资源未发生变化方的控制权,而后者的原股东则丧失了对原有经济资源的控制。
2.准则规定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至少包括两种: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并对这两种方法的具体操作作出可执行的规定;应该确定权益集合法与购买法各自的适用条件,更重要的是权益集合法的适用条件。在这个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现行做法。
14.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篇十四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差异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动,企业建设日趋完善,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也在不断发展。为规范企业的综合发展,针对企业财务管理特点,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两种制度,以实现不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管理工作需要,从而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
1 资产项目处理中的差异
关于资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工作,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管理制度,以有效实现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针对资产项目处理的差异,主要从资金、收付款方式、现存货物、投入资金、固定产价值和动产价值进行分析[1]。为实现对企业资产项目的科学处理,应针对企业运行的各项管理信息进行科学处理,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而确保企业制定措施的科学性和完善性。
1.1 资金
在进行资金处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针对企业总体价值设置备用资金项目,以便企业在运行中实现综合调控和实现资金需要的目的。但是,资金是不包括财务库存资金和银行存款等在内的总体资金,对各项资金实现分类管理,更有利于体现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则要求对包括财务库存资金等在内的总体资金,实行综合管理,以便财务工作进行公司估值,进而确保公司的竞争力。
1.2 现存货物
现存货物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存货的评估工作,并进行相关财务管理记录。在日常的现存货物管理工作中,应结合市场价格对存货成本进行评估,并针对相关盈亏情况进行入账管理和记录,但一般不考虑现存货物的跌损准备。而现存货物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往往制定投资管理合同,并结合投资管理合同进行现存货物的入账记录工作,针对其储藏期间的亏盈情况,应及时记录以便企业采取适当处理措施。在企业会计准则对现存货物的管理时,如果亏损严重,则要进行跌价处理准备工作,并计算准备工作中资金的使用情况。
1.3 投入资金
投入资金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一般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投资方式,其中长期包括长期债券和长期股权两种资金方式。因此在计算短期投资过程中,一般对其成本进行详细计算,以便短期投资的合理性和规范化。在进行长期债券投资理财时,主要利用直线法计算债券的价格变化情况。长期股权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主要进行成本估算法。投入资金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主要分为金融资产和股权投资两种形式,其中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持有性和出售性三种模式,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盈利情况,计入企业的投资效益中,具体计算方式为:结合公允价值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价值的差异比较。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计算,并针对融资情况进行日期记录,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同时针对日常亏损情况,做好减值准备。
2 负债项目处理中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处理负债项目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长期应付款处理工作中[2]。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长期应付款采取不计算利息的方式,但是要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纳入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不过,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长期应付款采取计算利息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中,利率固定但是利息呈现逐渐上涨的趋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管理规定,企业在进行资产负债项目统计时,首先应针对所得税进行严密的统计工作,以为资产负债项目统计提供详实的数据参考,进而确保资产负债项目统计的合理性、科学性。关于企业资产负债项目进行的全面统计,相关统计模式见表1所示。
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项目的全面统计,运用相关计算方式对企业资产负债项目进行统计工作,有利于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例如对表1的分析统计:企业会计折旧费用=20*2/10,即企业会计折旧费用为4万元,税收的折旧费用=20/10,即为2万元。但是,随着企业管理规定的完善,针对暂时性税收差异,由于其变化幅度明显,一般不进行分析。
3 所有者权益处理中的差异
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指实收资本和公积资本两方面。其中,实收资本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制定具体的调理和措施去管理实收资本的记录,因此,相对来说实收资本在小企业中应用较少,主要原因是小企业流动资金相对有限,吸收这种资金会给企业资金使用带来困难。实收资本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一般按照投资管理合同制定相关内容,以进行实收资本的入账记录和管理等工作。公积资本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一般是制定资本溢价措施进行公积资本的管理工作。公积资本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往往进行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种管理措施,并明确划分公积资本的范围和处理权限。
针对所有者差异,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处理,更为全面、科学,同时有利于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有利于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面统计,确保资产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同时针对不同企业所有者权益,应合理运用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准则,以实现对不同类型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科学分析,进而确保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科学分析。同时,针对所有者权益的不同处理,是基于企业运行模式和资金流通方式实现的全面分析,运用不同的管理规定,有利于实现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科学分析,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在客观上推动企业的稳定运行。
4 损益项目处理中的差异
损益项目,主要是指亏损和盈利两种收支情况。小企业在运行中,结合自身特点和资金使用情况,一般针对亏损情况不进行记录,主要记录相关的盈利情况,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相对简单,局限于小企业的应用范围。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需要考虑自身企业运行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制定相应的完善措施,以促进企业发展。因此针对销售收入、建造合同收入以及政府补助等方面,企业在财务管理规定中,措施制定相对完善。为确保针对损益项目的科学统计分析和处理,应针对企业运行中的销售记录、劳务支出、合同支出和其他各项支出等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全面统计,以确保针对企业运行的各方面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判断企业的亏损状况,结合具体项目的损益状况制定相应的完善措施,以实现对亏损项目的科学治理和对盈利项目的进一步推动。针对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损益分析,是结合市场因素对企业运行项目的科学检验,同时有利于结合市场因素实现对企业盈亏状况的科学完善,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完善的改进措施,以维护不同企业的利益和推动不同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5 结语
为实现对会计工作的有效管理,因此企业应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有利于提高小企业财政管理水平,进而维持小企业的良性发展。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中的应用,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科学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会计准则,以提高企业财政管理水平和推动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沈林.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差异分析--兼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与商榷[J].新会计,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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