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典型病句解析

2024-06-24

小学生典型病句解析(精选7篇)

1.小学生典型病句解析 篇一

小学修改病句典型练习题

1、这次活动,同学们的心情比以往都高。

2、扬杨说他已把握了拼图的技巧。

3、我记录并观看了教育电视台的心理知识讲座。

4、六项作业我已经做好了五项,再做完最后一项就差不多完成了。

5、今天早晨,妈妈从集市上买回蔬菜、水果、黄瓜和豆角等。

6、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安全和事故就有了保障。

7、我们要保护漓江、太湖、故宫、北戴河这些自然风景区。

8、海底世界有许多奇怪的稀奇动物。

9、在联欢会上,丽丽演唱了动听的歌声。

10、这学期我们学校开展了“争当环保小卫士”的热潮。

11、参加集会的有干部、教师、退休工人和白发苍苍的老人。

12、参加文艺汇演的有学生、少先队员、工人、农民、教师和解放军。

13、参加课外兴趣小组的活动以后,我们的知识提高多了。

14、我们的杨老师被评为“跨世纪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

15、今天进行争夺冠亚军的决赛。

16、他的写作显著提高了水平。

17、中秋节的夜晚,洒满了皎洁的月光。

18、他很顽强,向来不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

19、肖老师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

20、《鸟的天堂》的作者是巴金写的。

21、如果我们注意饮食卫生,肠道疾病和健康就能避免。

22、音乐、体育这两门课对我们很感兴趣。

23、小勤从小养成了热爱劳动。

24、虚心的人学一当十,骄傲的人学十当一。

25、损人利己的人,是一种极坏的表现。

26、老师像狐狸般狡猾。

27、今晚天空月圆如镜,繁星满天,多美的夜景啊!

28、正待收割的稻子,颗粒饱满,绿油油的一片,真可爱!

29、我们要和干旱、洪水、地震等自然现象作斗争。

30、同学们都积极响应“人人动手,绿化祖国”。

31、姐姐最爱看舞蹈和音乐。

32、大约有五十个左右的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33、小气象员坚持每天考察天气的变化。

34、在雷锋精神的鼓舞下。小明改进了缺点,经常不断地做好事,受到老师的表扬。

35、儿童节上午,我们得意洋洋地座在教室里开庆祝会。辅导员先祝我们节日快乐,还鼓舞我们继续努力,争做合格的毕业生。然后,演出了节目,表演最精彩的是根据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凡卡”改编的课本剧。

36、他被桂林山水的美深深感动了。

37、今天晚上,又是打雷又是下雨,雷雨交加。

38、他明确了学习态度,端正了学习目的。

39、李大伯长期一贯地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

40、燕子、啄木鸟和青蛙等益鸟都专吃害虫,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

41、我校举办了小发明成果。

42、读完“只有一个地球”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43、今年春天,我们旅游了桂林山水。

44、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之一。

45、参观故宫、长城、奥运村等古迹的人络绎不绝。

46、他看见一个高大魁梧、满面红光、身着军装走了过来。

47、我到商店买了鱼、虾、盐、海带等水产品。

48、六年级学生是我校人数最多的班级。

49、长江用甘甜的乳汁培育了中华儿女。

50、下课铃响了,争先恐后同学们来到操场上活动。

51、短跑50米决赛开始了,李东第一个首先到达终点,得到了冠军第一名。

52、我怀着愉快的心情和轻快的步伐来到美丽的校园。

53、这最后一天的劳动是最有意义的一天。

54、通过中队会,我们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认识。

55、春节贴春联,是我国民间由来已久的习惯。

56、《牛郎织女》这个故事在民间流行很广很广。

57、雨,像落叶一样细,像针尖一样轻,密密地向大地飞洒。

58、走进校园,我看见了一张张可爱的脸蛋和一阵阵动听的歌声。

59、星期天,我们在学校里运动会。

60、爷爷的病经过医生精确的治疗,很快恢复了健康。

61、民警叔叔舍己救人的动作,感动了周围的群众。

62、中华民族的摇篮――黄河,是我国四大河流。

63、我们平时多读好书,能增长知识和写作水平。

64、你不认真学习,取不了好成绩吗?

65、今天的气候比昨天冷,他穿着毛衣毛巾来上学。

2.常见病句的典型标志 篇二

有些句子本身具有一定的标志,其语病往往就出现在那些有标志的部位。掌握了这些标志就能帮助我们“一望即知”,快速辨析句子出了什么毛病。下面就是一些病句的特殊标志:

并列短语

并列短语使句子结构复杂化,因而容易导致语病。句中出现“和”、“与”、“及”、“以及”、和“、”等表并列关系的要素时要注意并列是否合理(注意交叉、属种关系),语序是否合理,前后搭配是否恰当,是否会因“和”造成歧义。①名词并列要看其所表达的概念能否并列。

当几个概念并列在一起时,应分析各自的外延大小与联系。如果构成属种关系、交叉关系,那么这几个表述就是错误的。

与空中航路相对应,在沿途的地面上,平均间隔300公里左右就设有一处雷达、通讯导航和众多空管中心设备,为“天路”上的飞行提供服务。(2006年湖北卷)[解析] “通讯导航和众多空管中心”不是设备,而是“设施”,所以应在 “设备”前补上“设施”。

②看并列短语各项是否与前后成分搭配得当。

有的主谓宾是并列结构时,应采用一一对应的方法辨析,以防出现主谓搭配不当和动宾搭配不当的毛病。

来这里聚会的无论老少,都被他清晰思路、开朗的性格、乐观的情绪及坚定的信心深深地感染了。妊娠女教师 酒井枫[22歳] + 超高级美妊妇泡姫(2006年全国卷)

[解析] “清晰思路、开朗的性格、乐观的情绪及坚定的信心”与“感染了”不搭配。

③看语序是否错位。

并列成分意义上往往包含着内在的有机联系,有先后、主次、深浅、远近之分,这些联系和差别相应地直接反映在排列顺序上,成为规律性的约束,若随意改动,便会产生排序不当,尤其是动词并列要遵循动作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

这项基金,是对公益林管理者发生的管理、抚育、保护和营造等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2006年安徽卷)

[解析]应为“公益林管理者所发生的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支出的费用”。④看并列短语是否造成歧义。

并列的多个人或物同时出现,可能导致涉及的对象不明确,就使句子有多种理解,产生了歧义。

近日新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违约经营的小张被判令赔偿原告好路缘商贸公司经济损失和诉讼费三千余元。

[解析]语意不明,是“经济损失和诉讼费”计“三千余元”还是单“诉讼费”“三千余元”。

两面词

两面词指的是句子中出现的诸如“能否”“是否”“成败”“好坏”“优劣”“高低”之类的肯定与否定、正面与反面相叠的词语。在两面词上易出现的病点主要是两面对一面或一面对两面的不照应,检查是否患有前后失应病(搭配不当)

21世纪的中国有没有希望,关键在于既要坚定地继承和发掘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要广泛地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文化。(2006年四川卷)

[解析]

提承关系的句子,要分析前后是否统一。前面“能否”两面提,后面却以“能”或“否” 单面承;前面是“能”或“否”一面提,后面却以“能否”两面承,都是不统一的。上述十句,都是上句从两面来说,而后半句只从一面说,造成语病。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句子“症状”明显,但并没有语病。特殊情况:要注意隐含的两面(可采用补充方法)

如:①能否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将决定我们的成绩。

②他能不能如期而来,的确还是个问题。

③是否规范施工,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否定词

在否定词方面易出现的病点主要是多重否定造成表意相反、否定词和反问句连用造成表意相反、否定词和带有否定意义的动词连用造成表意相反、位置不当。对此,可从句末的否定词依次往前推断,一看否定词的个数;二看有无暗否定词;三看句子的语气(是不是反问),看推断结果与语句表意是否相符。,检查是否患多重否定不当、正反颠倒病。

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所缺乏的,一是勇气不足,二是谋略不当。(2005年天津卷)

[解析]应改为“一是勇气,二是谋略”。②这所学校把学雷锋活动没有放在口头宣传上,而是强调“学雷锋要见行动”,因此效果很好。(2004年湖南卷)

[解析] “把”字句中的否定词必须用在“把”字前,该句否定词“没有”位置不当。③艾滋病有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三大传播途径,我们需要采取紧急行动制止它的传播,否则不采取紧急行动,将会迅速蔓延,给人类健康带来巨大的威胁。(2006年湖北卷)

[解析] “否则”意为“如果不是这样”,与“不采取紧急行动”语意重复,应删去其中一个。注意

①反问句相当于一重否定。尤其是否定词用在反问句中。

②含有否定意味的一类词:“避免”、“防止”、“忌”、“缺乏”、“杜绝”“忘”等词,在辨析中易被忽略

③否定词与“无时无刻”(一重否定,“没有一时一刻”)并用时易弄错,“无时无刻不”是“时时刻刻都”的意思。

④ “否则”意为“如果不这样”,在假设复句中后一分句的开头,引出以否定前一分句内容为条件而虚拟的结果。后面不能跟“如果不这样”的句子,不然就犯了重复的毛病。

关联词

复句的语病,有很多是关联词的使用问题,主要有四种情况:关联词搭配不当,关联词位置错放,关联词不合语意,分句的顺序不合理(主要是递进关系的复句)。较难辨析的是关联词与主语的位置是否正确,解决这一难题的简便办法是:如果一个复句只有一个主语,则主语在前,关联词在后;如果一个复句有两个主语,则主语在后,关联词在前。(主语相同,在后;主语不同,在前。)关联词的搭配:

既又也还表并列,不是而是别记错; 不是就是是不是,或者要么表选择;

不仅不但表递进,而且并且更还也; 虽然但是为转折,尽管可是加可却; 因为所以既然就,因而因此是因果; 只有和才只要就,条件还有无论都; 如果和就即使也,要是和就表假设。①获取信息的能力,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决定和衡量学生学习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2006年天津卷)

[解析] “成为”与关联词“也是”不能搭配,可将“成为”改为“是”

②蒙古族同胞长期生活在马背上,随身携带精制的小刀,既可以用来宰杀、切割牛羊的肉,肉烧熟了,又可以用它作餐具。(2005年广东卷)

[解析] “又”承前面的主语“小刀”,就应该放在“肉烧熟了”之前,可改为“既可以用来宰杀、解剖、切割牛羊的肉,又可以在肉烧熟了后用它作餐具。”

③人们认为,团队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不只是个体贡献的简单相加,而是能使队员行动一致、互相配合的团队协作技能。(2006年湖南卷)

[解析]关联词“不只是”(表递进关系)与“而是”(表并列关系)不能搭配,可将“不只是”改为“不是”。

④槐茂酱菜口味独特,深受百姓欢迎,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所以仍然畅销不衰。[解析]前后分句无因果关系,“所以”多余,这是滥用关联词语。⑤此次植树助学公益活动,不仅能加快京郊地区的绿化建设,而且种下的主要是晚秋贡梨的树苗。(2003北京高考)

[解析]递进关系前后分句颠倒了,不合逻辑事理。

介词

常出现的介词有“由于”、“通过”、“经过” “为了”、“在”、“根据”“关于”、“对于”、“鉴于”等等。在介词上易出现的病点主要是缺少主语、主客颠倒、搭配不当、结构混乱、漏用滥用、造成歧义。

(1)以介词开头的句子,要检查句子是否缺主语。

介宾短语在句首,第二分句开头为动词,往往介词滥用,造成主语残缺。例: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提高和普及,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媒体教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006年江西卷)

[解析]缺少主语,可删去“由于”。(2)错用介词:

介词的误用,造成语意不通

例:随着通讯日渐发达,手机几乎成为大家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但使用量增加之后,关于手机质量的投诉也越来越多。(2004年浙江卷)

[解析] “关于”用词不当,可改为“对于手机质量的投诉„„”或“手机质量方面的投诉„„”。

(3)主客体颠倒:

句子中有“与”、“和”、“对”、“对于”、“关于”时,要考虑主客位置是否倒置。例: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史,对于大多数中学生是比较熟悉的,重大的历史事件都能说得一清二楚。((2004春季)

[解析] 主客体颠倒,“中国近代史”是客体,“人”是主体,应当是“人对近代史熟悉”,而不是“近代史对人熟悉”,主客颠倒。划去“对于”使“大多数中学生”成为主语。

(4)介词缺宾语:

例:针对国际原油价格步步攀升,美国、印度等国家纷纷建立或增加了石油储备,我国也必须尽快建立国家的石油战略储备体系。(2003年全国卷)

[解析]成分缺漏。“针对”是介词,必须带上名词性的宾语,正确的说法应在“国际原油价格步步攀升,美国、印度等国家纷纷增加或建立了石油储备”后面加上“的情况”一类词语。(5)漏用介词:

发现了一个介宾短语,看句中是否还隐含着另一个介宾短语并漏掉了介词。注意:两个相同或相近的介词连用时,往往漏掉一个。①现在,我又看到了那阔别多年的乡亲,那我从小就住惯了的山区所特有的石头和茅草搭成的小屋,那崎岖的街道,那熟悉的可爱的乡音。(2004年重庆卷)

[解析] 成分残缺,应在“石头和茅草搭成的小屋”前补入介词“用”或“以”。②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别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管理上,要做到心中有数,全盘考虑,周密安排。(2006年广东卷)

[解析] 缺少介词,可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前补上介词“在”。(6)表意不明,造成歧义:

句中有介词“对”,要考虑是否限定不清,造成表意不明。

警方对报案人称围观者坐视不管表示愤慨。(2003全国)

[解析] 属于介词“对”限定不清,造成表意不明,有了歧义。警方“愤慨”的对象是“报案者”,还是“围观者”?

数量短语

如果一个句子中有数量词,先看其本身表达是否正确,再参照其前后(紧邻)的内容,看搭配是否相符或者表述是否明确.数量短语,检查是否患数量增减表示不当、前后矛盾、搭配不当或语序失当或句子歧义。(1)看数词前后是否重复

注意点:大约、上下、左右、平均、以上、至少、时速每小时……或时速……、单位价格、日均、年均等等

例:①国产轿车的价格低,适于百姓接受,像“都市贝贝”市场统一售价才6.08万元,“英格尔”是6.88万元,新款“桑塔纳”也不过十几万元左右。(2004年重庆卷)[解析] 删去“左右”。

②这种新车型每小时时速是220公里。

③这种电子元件每件的单位价格是15元。

④这里有我国南方重要的货物中转码头,年货物吞吐量达到每年5000万吨

(2)看数词前后是否矛盾

数量短语在计量表述上应注意:增加(减少)了,增加(减少)到,前者接净数,后者要包括底数。表数量减少(缩短、降低、便宜)时不能用倍数。平均数是确数,不是约数。例:

①我们在本月中旬前后有个重要会议,所以现在就要好好准备。(2004年天津卷)[解析] 表意不明,“中旬”本身就是一个表示一段时间的词,应删去“中旬前后”中的“前后”。

②经过刻苦努力,期末考试他6门功课平均都在90分以上。

[解析] “平均数”是确数,不是约数。

(3)看:句子出现数词和集合概念的名词时,考虑是否搭配。例:①面对有5名具有NBA打球经验的美国队,中国队并不怯阵,整场比赛打得气势如虹,最终以三分优势战胜对手。(2004年全国卷)

[解析] “5名具有NBA打球经验的”陈述的是队员,而不是美国队,所以应在“美国队”前加上“队员的”。

②漫步桃园,那一排排、一行行、一树树的桃林让人流连忘返;中国后还可去自费采摘,那柔软多汁的大桃更让你大快朵颐。(2006年北京卷)

[解析]数量词定语“一排排、一行行、一树树”不能修饰集合概念“桃林”,可将“桃林”改为“桃树”。

(4)看:句子中数量词或数量词加名词与“的”、“和”、“或”,考虑是否有歧义。

例:①他每天骑着摩托车,从城东到城西,从城南到城北,把180多家医院、照相馆、出版社等单位的废定影液一点一滴地收集起来。(2005年广东卷)

[解析] 句中定语“180多家”的位置不当,应放“单位”前面。

②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里陈列着好多种当年周恩来使用过的东西。(2005年江西卷)[解析] 句中定语“好多种”位置不当,应放在“东西”的前面。

代词

代词有人称代词(“他”、“她”、“自己”)和指示代词(“这”、“其”、“此”),用来指代句中内容,要考虑是否指代不明。前面罗列几个方面,后面代词指代不明的情况要格外注意。

例:① “东北小品火起来了!”当全面了解赵本山、潘长江等辽宁喜剧演员的小品演技及其效果时,你才能把握这句话深刻而宽广的内涵。(2004年辽宁卷)

[解析]小品演技及其效果”的“其”指代不明,应改为“赵本山、潘长江等辽宁喜剧演员的演技及其小品效果”,让“其”指代喜剧演员。

②由于这次交通事故,淮海路宛平路地段的交通为此封闭了近三个小时。[解析]重复,“为此”就是“由于这次交通事故”

判断动词

当句子的谓语是“是”(也是、就是、总是)、“成为”时,一要考虑主语和宾语意义上是否一致,是否搭配不当。遇到这种情况,只需用紧缩法找主干就可辨明正误。二要考虑是否句式杂糅,造成结构混乱。

例:①幸福是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对生活产生的种种愉快,欣慰的感受,以及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和评价。(2005年天津卷)

[解析]主语“幸福”和宾语“评价” 搭配不当。删去“和评价”。②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有起有伏、波浪式前进的,这是由于事物的内部矛盾以及自然和社会的种种外因影响所决定的。(2004年福建卷)

[解析]是“这是由于……”和“……所决定的”的杂糅。

时态助词

“已经、立刻、正在、刚刚、将要”等副词常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着、了、过”等助词常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状态,混用这些副词、助词,就会造成前后矛盾语病。

例:①由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复排的大型历史话剧《蔡文姬》定于5月1日在首都剧场上演,日前正在紧张的排练之中。(2001全国)

[解析] “日前”意思是“前几天”,表示时间已过去;而“正在……中”表示行为仍在进行中,“日前”与“正在”不能连用。

②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我国煤炭出口,同时也将对国内正在实施的煤炭走向市场的战略举措起到了极好的推动作用。

3.病句题目解析 篇三

A.过去,我们曾不加分析地批判了他,现在看来,当时的批判是失之偏颇和不够慎重的。

B.无论干部和群众,毫无例外,都必须遵守社会主义法制。

C.这座拱桥,建有56个桥孔,这在国内造桥史上还是先例。

D.该市有人不择手段仿造伪劣产品,对这种坑害顾客骗取钱财的不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

12.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A )

A.最近,为某边远山区林业站王站长治病的医生惊奇地发现,自己患了多年的心脏病竟奇迹般的好了。

B.对偶尔失足的青少年,应耐心教育,热情帮助,而不要歧视他们。这不利于他们改正错误,也不利于对他们的教育工作。

C.从云龙山北望,不远处有一个高耸的土山,这便是被项羽尊称为亚父的范增的墓。

D.这个精致的灯笼,作为今天得分最高的嘉宾的礼品赠送给他。

13.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A )

A.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这个市的3000多名消防官兵,已准备好210辆消防车,决定放弃休假,始终坚守在各自执勤的岗位上。

B.华航电子有限公司以人为本,利用各种渠道培养和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C.海洋生物专家介绍,许多海洋生物的药用价值正在逐步被发现和推广,其前途不可估量。

D.北方联盟是否进军喀布尔,取决于阿富汗各派在政治上达成一致以及塔利班是否妥协。

14.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

A.《古文观止》独具特色,自问世以后320xx年来,广为传布,经久不衰,至今仍不失为一部有价值的选本。

B.焦裕禄这个名字对青年人可能还有些陌生,可对40岁以上的人却是很熟悉的。

C.最让人高兴的是,在全厂职工团结协作,日夜奋战下,全年的生产指标超额完成了。

D.人的才能的大小,完全是由于后天的学习和实践决定的。

15.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C)

A.我们要认识和掌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尽量避免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B.“神舟号”飞船发射成功,谁能否认中国没有进入国际载人航天技术领域的能力?

C.在江主席访美期间,美方曾以不安全为由,试图劝阻江主席不去顾毓秀老师家,但江主席坚持中国“尊师重教”的传统,决意登门拜访。

D.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不是没有不能克服的困难,所以应当满怀信心,去争取胜利。

16.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D )

A.在古代,这类音乐作品只有文字记载,没有乐谱资料,既无法演奏,也无法演唱。

B.目前,天津市两学生玩“蹦极”摔裂颅骨,事故原因和设备的质量问题正在调查中。

C.今年,政府要下大力气,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D.我国最大的煤炭基地开滦,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产量增加了两倍,使一个开滦变成了三个开滦。

17.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B )

A.这场春雨一下就是断断续续的十几天,刚播下去的秧苗全都变黄了。

B.所谓调配色彩主要指斟酌所用词语的语体色彩和感情色彩,要注意词语在语体上有书面语和口语的区别,在感情上有褒和贬的不同。

C.故宫博物院展出了两千多年前新出土的文物。

D.罪犯对少女以最毒辣的手段进行最残酷的迫害。

18.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A )

A.由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复排的大型历史话剧《蔡文姬》定于5月1日在首都剧场上演。日前,演员正在紧张的排练之中。

B.近年来,我国加快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高校将进一步扩大招生,并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大学和学科。

C.不难看出,这起明显的错案迟迟得不到公正判决,其根本原因是党风不正在做怪。

D.我哪里会想到,出版一本译作需要那么多人的努力才能面世。

19.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D)

A.在使用电器的时候,如果一旦出现漏电的现象,应当立即切断电源。

B.他处事谨慎,善于思考,也很有主见,对别人的意见从来不随便苟同。

C.为攻克克隆技术,他连业余时间都抓得很紧,凌晨早起,深夜晚睡。真是夜以继日,废寝忘食。

D.不晓得什么原因,我对这课的故事印象特别的深,到现在我还约略谙诵得出来。

20.下列各句表意明确的一项是(C )

A.孩子们很喜欢离休干部李大伯,一来到这里就有说有笑,十分高兴。

B.我看见张原扶着一位老人走下车来,手上提着一个黑色提包。

C.李老师领着同学们把铁锨、锄头一放,顾不得休息就都上课去了。

D.他有一个女儿。在医院工作。

4.病句修改答案解析参考 篇四

2.B.A.“肤浅”“贫乏”与“丰富”“深刻”没有分别对应。C.“侃侃而谈”不妥。D.有歧义。

3.B.A.C.D.均为主谓不配。

4.D.A组:2)无主B组:2)“缺点,应当加强”不配。C组:1)谁“使我……”?不清。2)“缺乏的是没有远大的理想”多了否定词。3)“有人”“陆续”应换位。

5.D.A、B“既然”应“虽然”。C、关联词语不当,“因而”改“也”。

6.D.A.“从”应置“中国人民”后。B.“不可”累赘。C.“这”应改为“那”。

7.D.A.“果断”褒义贬用了,应“武断”。B.“因为他”应置“不仅仅是”之后。C.“用””应改为“把”。

8.C.A.“一位农民,具有很高价值”不当。B.“它”指代不明。D.“其”指代不明。

9.B.A.“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学研究的中心”应为“教育中心和科学研究的中心”。C.“才”前应有主语“他们”;……。D.“等于”后应加“这条弧”或“它”。

10.B.A.“自己”多余;或在“自己”前加“与”。C.“主要”和“及其他……”不宜并存。D.“不但……而且”中内容应递进,不应“递退”。

11.D.A.“亡”字坏事。B.“问题”不能“做”,应“解决”。C.先后连贯不好,“它的重量……”应放在“耗电量”前。

12.C.A.“语文”和“有经验”应换位。B.“派人”和“一次又一次”换位。D.“井井有条”为“清楚而有条理”,不妥。

13.A.B.参照物偷换。C.“无隙可乘”贬义,不妥。D.“对于”冗赘。

14.B.A.应“喜欢具有民族的、传统的形式和生动活泼、富有时代感的反映人民生活的内容的作品”。C.多了一个否定词“不”。D.“这”指代不明。

15.D.A.“无论……也”不配,应“无论……都”或“即使……也”;“在阴云密布以及黎明或傍晚看不到太阳的时候”也不当。B.“你”应为“他”;约数“上百、上千、上万”中顿号应去掉,如不说“成千、上万”、“三、五个人”;……。C.“关于”应改为“对于”。

16.C.A.“这”不能代“他”,应删。B.“和”“他”换位。D.谁“一发弹片正中咽喉部”?不明。

17.B.A.“障碍”改为“阻碍”。C.不懂“殆(将近)尽”,与后“无一幸存,只剩下……石壁”矛盾。D.“在……下”多余。

18.C.A.无主语。B.“技术人员……终于试制成功了”主谓搭配不当。D.“数量”不说“提高”。

19.A.“冉冉”只修饰动词。

20.B.A.“所有”应删去或移到“关于澳门历史的”之后。C.应“提高飞行员的视敏度和扩大飞行员的视野”。D.“由远到近”应“由近到远”。

21.D.A.“对于”多余。B.杂糅。C.应“岳麓山秋天”。

22.C.A.“最高”“可达”只需其一。B.“最高”“以上”只需其一。D.“最高”“约”只需其一。

23.D.A.“细”不能说“几倍”。B.“免”多余。C.“两千多年前”与“新出土”换位。

24.D.A.“把……达到”错。B.主客体颠倒。C.“这件好人”错。

25.B.A.C.D.都是正反两面呼应不周。

26.D.A.B.C.均有歧义。

27.D.A.“可是”多余。B.“个中”多余,也不合体色彩。C.“鼓起”的主语不明确,可删“使”。

28.A.B.“虽然”“但”赘余。C.“如果……那么”关联不妥。D.“不但”“而且”多余。

29.B.“平均”“都”只能用其中一个。

30.C.“引起了”应置“人们”前。

31.A.B.“不是”后差“吗?”。C.“群众”“虽然”应换位。D.什么“是正确的”有起义。

32.D.A.应分别在“正确”、“充分”、“完整”后加“与否”。B.“由于”不删则此句无主语。C.“培养……水平”似不妥,也应“尤其是培养餐饮业服务青年的水平”。

33.D.A.“取”应放在“各”后。B.起码错在“皱纹”不能“增加了几根”……。C.“闻到……狂笑”不配。

34.C.A、“不可想象”所言不确。B、“对于”应为“对”;“问题”可删;“极大的矛盾”所言不确,。D、有歧义。

35.B.A、“对于”多余。C、“不但”与“中药”换位。D、“大踏步向前发展”应为大幅度增长”。

36.D.A、“防止”“不再”只需其一。B、“不管”应“尽管”。C、“仿造伪劣产品”。

37.D.A、B、C、各多了一重否定。

38.B。A、“这”指代不明;“难以弥补的破坏”也不对。C、主宾搭配不当。D、“收入了…成绩”不妥。

39.C。A、“市场……丰富”搭配不对。B、“15000军队”搭配不对。D、什么“严重”?不明。

40.C41.C.“平均都”矛盾。42.D.“有人”“陆续”应换位。

43.B.“反而”承接不当,应用“就”。

44.A.B、“耳闻目睹”似应“耳濡目染”;“所以他”也宜放在“耳濡目染”前。C、“举一反三”褒义,也不当。D、“津津乐道”应“回味无穷”。

45.B.“往往”前应加“武汉人”。

46.A.B.“许多”“张老师的”换位。C.“看到……笑声”搭配不当。D.就目前来讲,我国人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还“确切地”应改为“确实”。

47.D.A.“使人”多余。B.“那时的观测比较简单”才妥。C.“高洁”不一定要直幅才能表现,可删。

48.C。A.“还有……参加学习”杂糅。B.“增加……意识”搭配不当。D.“工厂”“被授予省优质产品称号”错。

49.B.A.“汗牛充栋”是形容书籍多,让牛拉得出汗,装满整个房屋。用于此处不妥。C.“洗心革面”意为清除旧思想,改变旧面目。比喻彻底悔改。用于此处不妥。D.“左右逢源”:处处都可以遇到源头,指造诣深,积蓄广,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用于此处则嫌夸大,或大词小用。

5.小学生典型病句解析 篇五

(山东卷)5.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句是()

A.近视患者都应当接受专业医师的检查,选择合适的眼镜,切忌不要因为怕麻烦、爱漂亮而不戴眼镜。

B.本市国税局绘制出“税源分布示意略图”,解决了税源管理辖区划分不清、争议扯皮等问题的发生。

C.为加强国际交流,提高山东环保产业水平,省政府拟举办“生态山东建设高层论坛”暨第五届环保产业博览会。

D.日本在野党强烈指责财务大臣“口无遮拦”、公开谈及政府去年入市干预日元具体汇率的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

【答案】C

【分析】本题贴近社会生活实际,选材广泛,既联系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联系了社会时事,又有山东的地域色彩。并且句子中的语病设计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要求的六种类型,涉及了不合逻辑、结构混乱、表意不明等语病,意在考查考生辨析病句的能力和准确表达的言语意识。

A、不合逻辑,属否定失当。“切忌不要”,“忌”本身就含有“不要”的意思。将“忌”改为“记”或将“切忌不要”后的“不要”删去。B、句式杂糅。将句尾“的发生”去掉或将“解决”改为“避免”“防止”等意义的词语。D、表意不明。“公开谈及”和“极不负责任的”主语是“在野党”还是“财务大臣”表意不明确,存在歧义。所以答案应为C选项。

(安徽卷)17.下列名句,没有语病的一句是(3分)

A.规划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区域型特大中心城市为目标,打造以合肥为核心,包括马鞍山、芜湖、铜

陵等城市的大合肥都市圈。

B.中南大学特批大三学生刘路硕博连读,为其专门制订培养方案,将其作为后备人才,进入侯振挺教

授的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

C.百年来,中华书局一直以传承文明为己任,本着守正出新的原则,整理出版了大批古籍,也推出了

许多高水平的学术新著。

D.对涉及百姓健康和公共利益的研发活动能否进行科学伦理的评价把关,是防止技术滥用、纠正科技

应用偏差的重要保证。

17.C.【解析】本题考查正确使辨析语病的能力。A.句式杂糅,“规划拟把„„作为目标”。B.语序不当,为其专门制订培养方案→为其制订专门培养方案。D.提承不一。一面与两面搭配不当,“能否„„是”改为“„„是”,删去“能否”。

(北京卷)2.下列句子中,没有病句的一项是()

A.据悉,一种新型的袖珍电脑将亮相本届科博会,它采用语言输入、太阳能供电,具体高雅、时尚、方面、环保的功能和作用。

B.依据欧洲银行已完成的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各国接受测试的91家大小银行,只用7加未能符合规定的6%的一级资本比率。

C.老北京四合院处于皇城天子脚下,受到等级制度的严格约束,在形制,格局方面难免会用千篇一律,显得呆板而缺乏创意。

D.大型情景剧音舞诗画《天安门》,一开就采用“幻影成像”与舞台真人的互动,营造远古“北京人”穿越时空向人们跑来。

2、【答案】C

【解析】A“高雅、时尚、方便”不属于“功能和作用”,搭配不当。B“依据„„结果”或“„„结果显示”保留一个即可,句式杂糅。D“营造”缺少宾语中心语,成分残缺。

1(全国大纲卷)

3、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他在英语国家工作一年,不但进一步提高了英语交际能力,还参加过相关机构组织的阿拉伯语培训,掌握了阿拉伯语的基础应用。

B、建立监督机制非常重要,企业对制度的决策、出台、执行到取得成效的每个环节都纳入监督的范围,就能切实有效地增强执行力。

C、她对公益活动很有热情,并将这份热情带个了她所从事的产品策划和品牌推广工作中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做出了贡献。

D、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还在持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如何缓解就业压力已成为世界各国最大的难题。

【答案】C

【解析】本题重点考查考生辨析并修改病句的能力,需要熟练掌握病句的几种类型。A项“不但„„还„„”联结的内容无关联性且这组关联词一般表递进关系,而本例中还后面的内容与“他在英语国家工作”无直接关系。

B项“制度的决策、出台、执行”应为“酝酿、出台、执行”。不合逻辑。

D项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与就业压力无关联。

(广东卷)3.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中国科学院最近研究发现,喜马拉雅山冰川退缩,湖泊的面积扩张,冰湖溃决危险性增大,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

B.长江中的江豚被誉为“水中大熊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华盛顿公约》确定的全球濒危物种之一,再不加以保护,15年后将会灭绝。

C.专家认为,我国人均饮茶量每天不足10克,加之大部分农药不溶于水,茶叶中即使有少量的农药残留,泡出的茶汤中也会农药含量极低,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

D.今年广东天气形势复杂,西江、北江可能出现五年一遇的洪水;省政府要求各地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做到排查在前、排险在前、预警在前,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答案】B

【解析】本题重点考察考生正确辨析病句的能力。A项句式杂糅,研究发现的是后文的三种情况,而“引起广泛关注”的主语是前文的中的三种情况,此“三种情况”既已经作为“研究发现”的宾语,则不可再作引起的主语,可去掉最后一句;C项关联词语使用不当,本句主语为“茶汤”,前一个分句的主语是“茶叶”,将“即使”调至“茶叶”的前面,使之成为让步状语;D项逻辑顺序错误,“排查在前、排险在前、预警在前”应该改为“预警在前、排查在前、排险在前”。

(湖北卷)4.下列各项中,没有语病的是

A.坐上画舫游清江,如行画卷之中,江水清澈,绿树蓊郁,自然与人,和谐相依,随风生长,好一派如诗如画的风光!

B.游览三峡大瀑布时,我们从倾泻而下的水帘中狂奔而过,尖叫声、嬉笑声响成一片,那真是充满刺激的难忘体验!

C.当今已经很少有人会像以前那样的闲情逸致,拿出一本小说,从头到尾地阅读一遍,欣赏其委婉动人的故事。

D.现代文明不仅带来了理性化、工业化、市场化、都市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这些美好的社会制度,而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

【答案】B

【解析】A项“自然与人”“随风生长”搭配不当,将“随风生长”移至“绿树蓊郁”后;C项缺少谓语“有”,改为“很少有人会有像以前那样的闲情逸致”;D项不合逻辑,“不仅……而且”引导的是递进关系,应将“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和“带来了理性化、工业化、市场化、都市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这些美好的社会制度”调换一下。

(江西卷)5.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贫困市民和下岗职工不再把干个体看作是丢脸的事,他们已经坦然的加入到个体户行列中来

B. 关于《品三国》,粗粗一看,似乎与其他同类的书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反复品读,就会发现其意味深长。

C .虽然大家都中的生活离不开物质基础,可也没有一个人不认为,幸福并不完全由物质条件决定

D.在学校师资不足的情况下,他主动挑起了为请假的老师代课的任务,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答案:C(A、“贫困市民和下岗职工“有交叉部分,不能并列;B、缺少主语,应去掉“关于”; D、搭配不当,“挑起了„„重担”或“承担„„任务”。)

(辽宁卷)1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3分)

A.300多人只能睡在阴湿的地上,没有铺的就找来谷草,盖的除个别人有大衣可充当被子外,绝大多数人挤在一起和衣而睡。

B.一个省的文化系统如果能肩负起继承当地文化传统的使命,那么这个省的文化底蕴就会得到保持,而不至于中断和流失。

C.图书馆、影剧院、篮球场、老年活动室,这些城里有的文化娱乐设施,在很多村子里都有,对村民

免费开放。

D.责任感是沉甸甸的,为我们社会所需要,每个人都应该具备,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是毋

庸置疑的。

14.【考点】考查辨析病句

【解析】A句式杂糅,“盖的除个别人有大衣可充当被子外”把“盖的除个别人有大衣外”和“除个别人有大衣可充被子外”两种说法糅在了一个句子中。B语序不当,把“如果”调至“一个省的文化系统”之前。D搭配不当,把“责任感是沉甸甸的”改为“沉甸甸的责任感”。

【答案】C

(四川卷)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我国首座自主建造、设计、开发的第六代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在我国南海海域正式开钻,标志着我国海洋石油工业深水战略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B.近年来世界艺术品拍卖价格屡创新高,许多有眼光的国际大商人纷纷购买、收藏有价值的艺术品,希望以这种投资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

C.1999~2011年间,我国造林6643.36万公顷,人工林面积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土地沙漠化、植被覆盖率和森林病虫害等依然十分严重,令人担忧。

D.今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大学生文艺汇演,展现了新时代大学生的多才多艺创造活力,具有民族特色的各类歌舞表现了民族团结和热情奔放。

4.B【解析】考查辨析并修改病句的能力。A项语序不当,“许多有眼光的国际大商人”改为“国际上许多有眼光的大商人”。C项搭配不当,“植被覆盖率”与“十分严重,令人担忧”不搭配,关联词“但是”使用也不当。D项成分残缺。

(天津卷)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且句意明确的一句是 ..

A.如何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有学者提议,应倡导全民重温中华经典,对弘扬民族文化更俱积极意义。

B.来自全国各地的捐款已经达到20万元,这笔善款将全部用于这个孩子的生理以及心理康复的治疗费用。

C.天津市“五大道首届文化创意节”日前开幕,主办方推出的新颖、独特的系列活动,受到市民和四方游客的热捧。

D.工作压力、环境污染、睡眠不足、缺乏运动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不健康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同样不容忽视。

4.C【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辨析语病的能力。A项句式杂糅。“应倡导„„更俱积极意义”。B项语义重复,“善款”与“费用”重复,所以将“费用”去掉。D项搭配不当,“不健康”应改为“不良”。(全国新课标卷)1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3分)

A.凡事若不问青红皂白,把自己心中的愤怒发泄到臆想对象身上,很可能造成对毫不知情的或有恩于己的善良的人遭到伤害。

B.她的创新设计投入生产仅三个月,就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为这项设计付出的所有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终于得到了回报。

C.哈佛燕京图书馆每年都有一次卖旧书的盛会,每次我都能在一堆堆五花八门的书里淘到如金子般珍贵的书,并因此而兴奋。

D.欧债危机爆发之后,欧洲现在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如何解决失业问题,严峻的形势将巨大的挑战带给了欧洲各国的经济复苏。

14.【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正确辨析病句的能力。

【方法点拨】A项重复赘余,“造成、遭到”,将“遭到”删去。B项搭配不当,“取得的成绩”与“得到了回报”不搭配。D项语序不当,“严峻的形势将巨大的挑战带给了欧洲各国的经济复苏”改为“严峻的形势给欧洲各国的经济复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带”。

【答案】【C】

(浙江卷)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D)

A.加强和改进艺术评论工作,引领艺术创作和群众艺术鉴赏水平,纠正不良创作倾向,是艺术评论家必须承担的职责。

B.《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要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

C.这本书精心选配了10多幅契合文意的图片与版式设计有机结合,为读者营造了一个极具文化魅力的立体阅读空间。

D.智能电视的推出颠覆了人们心中电视机只是用来看节目的传统观念,用户可以方便地通过电视上网进行一系列的社交、娱乐活动。

6.小学生典型病句解析 篇六

【2017年高考命题预测】

(一)2017年高考考查特点:

“辨析并修改病句”一直是高考必考的内容,2017年新课标地区的试卷命题特点如下: 1.题型较固定。语病考查,不外乎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两种形式。辨析病句,一般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在第Ⅰ卷,侧重考查对病句的识别、分析和判断能力,每年必有,这是重中之重;修改病句,更多的是采用主观性试题置于第Ⅱ卷,要求考生动笔修改,着重考查实际操作能力,即修改病句的能力。

2.重点有分工。高考《考试大纲》规定了六项需要考查的内容,这六项内容每年的命题侧重三项,每一个病句,一般都有一处语奶奶病。“结构混乱”是课标卷必考的内容,“搭配不当”、“成分残缺”经常出现,“搭配不当”中又以动宾搭配不当为最。“成分残缺”考查频率也比较高。

3.内容重实际。即选材大都结合中学生语言运用的实际。病句语料大多来源于当前的报刊杂志,其内容大为当前社会所共同关注的内容。

(二)2018年命题预测及备考措施:

2018年病句仍然会延续2017年的形式,以选择题为主,课标卷尤其注意“结构混乱”“搭配不当”和“成分残缺”。复习时注意记忆典型的例句。

【2017年高考考点定位】

常见的辨析病句常方法有:

(1)梳理枝干法。即用语法分析的方法,依次检句子的主干和修饰部分。(2)语感审读法。调动语感,看句子是否合于语言习惯。可与语法分析配合使用。

(3)造句类比法。对语感判断或语法分析仍吃不准的句子,可仿原句的结构造一个日常用的句子,比较得出结论。

(4)逻辑分析法。主要从概念、判断、推理等方面考虑句子是否得当,句间关系、前后顺序等是否合理。

病句共有表意不明、结构混乱、成分残缺(或赘余)、搭配不当、语序不当、不合逻辑六种类型。

一、表意不明

1.五一假期刚过,赵鹏宇就来到了王教授家,请他把自己在《科学通报》上发表的论文再校正一遍。(2005江西)

2.天安门广场等七个红色旅游景点是否收门票的问题,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已在记者招待会上予以否认。

例1中的“自己”是指“赵”还是指“王”例2中前面是“是否”后面是“否定的”否定的是什么,不明确。

方法一:句子中出现指代性词语,看指代是否明确,查语句歧义。3.今年4月23日,全国几十个报社的编辑记者来到国家图书馆,参观展览,聆听讲座,度过了一个很有意义的“世界阅览日”

4.我校这次为四川地震灾区募捐的活动,得到了许多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响应,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就募集善款三万余元。

例3中“全国几十个报社的编辑记者”可作两种理解:“全国/几十个报社/的编辑记者”,“全国/几十个/报社的编辑记者” 例4中“许多学校老师和同学” 可作两种理解:“许多学校/老师和同学”,“许多学校/老师和同学”这两个句子中都是前面的词语能同时修饰后面的两个词语,造成句子歧义。

方法二:查看句子中的修饰成分,看是否能同时修饰后面的两个词语,查找语句歧义。5.他背着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偷偷地把这笔钱分别存入了两家银行。

6.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长江中下游基本无降雨过程,仅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可能有短时小到中雨。

例5和例6中出现“和”都有两种解释,例5中“背着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和”连接的成分作宾语。“和副总经理偷偷地把这笔钱分别存入了两家银行”,“和”连接的成分作状语。例6中有两种解释:“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

方法三:见到“和”等连接的句子注意查找语句歧义。

7.几天前,他刚接待过包括省委书记在内的一批省市领导来到县里,专门调研返乡农民工问题。例7中“专门调研返乡农民工问题”前面省略了主语,是“他”还是“一批省市领导”不明造成语句歧义。

方法四:见到省略句注意查找省略的成分是否明确,查找语句歧义。

二、结构混乱

1.阅览室图书经常出现“开天窗”现象,我们可以从这一现象反映两个问题,一是阅读者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2.当冰雪皑皑之际,唯独梅花昂然绽放于枝头,对生命充满希望和自信,教人精神为之一振。3.为了露出琉璃瓦深蓝色的瓦体,去年盖的办公楼没有在屋檐外设墙体遮挡,这是成为楼顶覆冰融化时容易整体滑落砸到过路人的原因之一。

4.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陷入长达一年的萧条,除了市场周期性调整的因素外,还在于部分开发商追求暴利,哄抬房价,也是泡沫加速破裂的重要原因。

5.许多高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是优先考虑专业还是优先考虑学校,很大程度上是受市场需求、社会导向、父母意愿、个人喜好等因素的影响造成的。

6.高速磁悬浮列车没有轮子和传动机构,运行时与轨道不完全接触,列车的悬浮、驱动、导向和制动都靠的是利用电磁力来实现的。

例1可调整为两种表述方式:“我们可以从这一看出两个问题”和“这一现象反映两个问题”。例2也可调整为两种表述方式:“教人精神一振”“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例3也可调整为两种表述 方式:“这成为楼顶覆冰融化时容易整体滑落砸到过路人的原因之一”,“这成为楼顶覆冰融化时容易整体滑落砸到过路人的原因之一”。例4也可调整为两种表述方式:“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陷入长达一年的萧条,除了市场周期性调整的因素外,还在于部分开发商追求暴利,哄抬房价。”和“房地产市场陷入长达一年的萧条,除了市场周期性调整的因素外,还在于部分开发商追求暴利,哄抬房价,也是泡沫加速破裂的重要原因。”例5也可调整为两种表述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受市场需求、社会导向、父母意愿、个人喜好等因素的影响”和“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需求、社会导向、父母意愿、个人喜好等因素造成的。”例6也可调整为两种表述方式:“都靠电磁力来实现”和“都是利用电磁力来实现的。”

方法五:句子读起来别扭,似乎有两种句式,还原出两种表述,查找因句式杂糅而造成的结构混乱。

1.听说博士村官潘汪聪要给大家讲农技课,大家兴致很高,还没到时间,村委会会议室就挤满了很多村民来听课,场面好不热闹。

2.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以“和”字为核心创意,既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又彰显了奥运新理念,获得了群众的好评如潮。

3.水果营养丰富,但是它的表面常常黏附着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和农药,所以食用水果应该洗净削皮较为安全。

例1中“挤满”的宾语是“村民”不是“村名来听课”。例2中 “获得”的宾语是“好评”不是“如潮”。例3中“应该”的宾语是“洗净削皮”不是“安全”。这三个句子都是宾语后面有带上了成分造成句子结构混乱。

方法六:查看句子成分,看所带成分是否还带有其他成分查找因成分粘连造成的结构混乱。1.我国水墨画的主要成分是墨,加以清水,在宣纸上浸染,互渗,通过不同浓淡反应不同审美趣味,被国人称为“墨宝”。

2.坐火车到威尔士北部最高的斯诺登尼亚山峰去观赏高原风光,是威尔士最主要的一个景点。3.参加研制神舟七号飞船的全体科技工作者,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人民的热切关注中,经过不懈努力,神舟七号飞船终于成功发射。

4.5月4日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通过众多著名表演艺术家炉火纯青的朗诵艺术,在场的大学生热血沸腾,深受震撼。

例1中前面的陈述对象是“主要成分”而后面“被称为墨宝”的主语应该是“水墨画”。例2中前面的主语是“观赏高原风光”而后面的主语应该是“斯诺登尼亚山峰”。例3中前面的主语是“全体科技工作者”而后面换成了“神舟七号飞船”。例4中前面的主语是“北京国家大剧院”后面换成了“在场的大学生”。这四个句子因前后主语不一致,中途变换主语造,成句子结构混乱,方法七:查看句子主语前后是否一致,尤其是省略的主语,查看因中间变换主语引起的结构混乱。

三、不合逻辑

1.与空中航路相对应,在沿途的地面上,平均间隔300公里左右就设有一处雷达、通讯导航和 众多空管中心等设备,为“天路”上的飞行提供服务。

2.一些房产中介表示了同样的担心,他们认为购房者一定要考虑房屋的地理位置和房源条件,不可盲目跟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社区服务中心为孩子们准备了跳绳、羽毛球、拼图、棋类、卡拉OK等19项体育活动,并将20万元活动经费发放到各社区。

5.大观园旅游纪念品商场里摆满了名人字画、根雕作品、导游地图、古玩、佩饰等多种工艺品,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游客们精挑细选,讨价还价,热闹极了。

6.大学毕业生不应该只关注一己之屈伸,一家之饥饱,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作为接收过高等教育的个体对于群体、社会、他人的责任和义务。

例1中逻辑并列不当,空管中心不属于设备。例2中房源条件包括地理位置。例3中“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列不当,这三个概念的范围有交叉。例4中拼图、卡拉OK不属于体育活动。例5中“名人字画、根雕作品、导游地图、古玩、佩饰等”有些不属于“工艺品”范畴,所以应该改为“商品”。例6中“群体、社会、他人”并列不当,几个概念相交差,不能并列。以上六个句子都因为逻辑并列不当或有不能包含而引起逻辑错误。

方法八:句子中出现“和”“等”或顿号注意查找因并列不当或不能包含等因素引起的逻辑错误。1.虽然情感生活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但谁又能否认她不是我们整个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呢? 2.修改不是创作,切忌不要改变原意,尤其应注意,能调整语序就不增删,能改一处解决得了的,就不要改动两处,改病句也要简单高效。

3.一名韩国官员透露,有关成员国已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建立该项基金,以防止1997年那样的金融危机不要再次发生。

例1中有“否认”和“不”句子有时反问句,应为三重否定,最后是否定的意思,句义要表达的是“情感生活是我们整个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肯定的。例2中“切忌不要改变原意”出项了“不要”和表示否定意思的成语“切忌”,加在一起时肯定的意思,而句义要表单的是否定的。例3中有否定词“不要”前面又有表示否定的意思的“防止”,出项否定不当,以上三个句子都是因为否定不当而造成逻辑错误。

方法九:见到否定词语,反问句及表示否定意思的词语,查找因否定不当而造成的逻辑错误。1.人们认为,团队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不只是个体贡献的简单相加,而是能使队员行动一致、互相配合的团队协作技能。

2.对这部小说的人物塑造,作者没有很好地深人生活、体验生活,凭主观想象加了一些不恰当的情节,反而大大减弱了作品的感染力。

3.该集团的资金大都是外界筹措,利息之高令人难以想象,然而高额利息使该集团在资金运转上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例1中前后两个分句是递进关系,第二个分句前用的“而是”应该为“而且是”。因关联词语误用而导致的逻辑错误。例2中前后是因果关系应用“因而”,“反而”使用不当

例3中“然而”表示转折关系,前后不具备转折的关系。以上三个句子都是因为关联词语误用而导致逻辑错误。

方法十:看到关联词语,查看句子前后是否具备关联词语要表达的关系,查找因关联词语误用而引起的逻辑错误。

1.这家老字号食品厂规模不大,但从选料到加工制作都非常讲究,生产的食品一直都是新老顾客倍受信赖的。

2.据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初步鉴定,这头金色牦牛是世界上新发现的一种野生动物,并命名为“金丝牦牛”。

3.王夫人丧子后好不容易再次得子,无论从母性本能还是从自身权益出发,王夫人对宝玉都弥足珍贵。

例1中“倍受信赖”的对象应是“新老顾客”,此题因语序导致主客倒置。例2中“金丝牦牛”是被命名的对象。主客倒置。例3中“王夫人”、“宝玉”主客颠倒。

方法十一:见到“被”“受”“对”“对于”等表示主客关系的词语注意查找因主客倒置而引起的逻辑错误。

1.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2004年是又一个大选年,选举结果是民主党竞选失败,共和党布什再次当选美国第55届总统。

2.漫步小径,风送来一阵扑鼻的香味。环顾四周,我看见一枝露出高墙的腊梅正在那里释放幽香。

3.来自海内外4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内31个省、直辖市的1800多位闽籍工商界精英汇聚福州。4.考古学家对两千多年前在长沙马王堆一号墓新出土的文物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对墓主所处的时代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例1“美国第55届总统”只有一次不能再次当选。例2中“幽香”不能“看见”。

例3“海内外”与“国家、地区和国内”不能搭配,海内不能有国家。例4“两千多年前”和“新出土”矛盾。

方法十二:注意生活事实,查找因不符生活实际而引起的逻辑错误。

四、成分残缺

1.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提高和普及,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多媒体教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由于环境污染,常继发厌氧细菌的严重感染,极易发生破伤风,致使在当地或运送外地途中救治不及而死亡。

3.或许连作者都没想到,由于这一篇哀悼家鹤的纪念文章刻在石上,使得文本的命运与石头的命运牵连在一起,为后人留下了诸多难解之谜。

例1中的“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提高和普及”,例2中德“由于环境污染,常继发厌氧细菌的 严重感染,极易发生破伤风”,例3中德“由于这一篇哀悼家鹤的纪念文章刻在石上” 是介宾短语,不能做主语,使句子主语残缺。以上三个句子都是有介宾短语,而后面没有主语,直接跟动词性短语,造成主语残缺。

方法十三:句子中出现介宾短语,看后面是否有主语,查看主语残缺。

1.我们平时所用的调味品醋,含有氨基酸、钙、磷、铁和维生素B等成分,被皮肤吸收后可以改善面部皮肤营养缺乏。

2.他潜心研究,反复试验,终于成功开发了具有预防及治疗胃肠病的药粥系列产品。3.这篇文章集中分析了形势,辩证地回答了在大开放、大交往、大融合的世界里,我们迫切需要用一种全新的观念来协调各种关系。

4.由于单位优势逐渐丧失,身处僻壤的水电八局职工子弟,开始选择城市作为实现人生的目标,尤其是80后这一代更迫切地希望融入城市。

例1“改善”缺宾语,在“缺乏”后缺增加“情况”。例2“具有”后缺宾语,应在“胃肠病”后加“功效”等词语。例3“回答”后面缺少宾语。例4“作为”后面缺少宾语。以上四个句子都较长,谓语后面有一个较长的成分,实际是定语,但是没有中心词,造成宾语残缺。

方法十四:注意长句子(多层定语)查找宾语残缺。

1.随着全球气温升高,飓风、洪水、干旱等极端气象事件的频率和强度正在增加,气候变暖已成为全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挑战。

2.这次羽毛球邀请赛在新建的贺家山体育馆举行,参赛选手通过小组赛和复赛、决赛的激烈角逐,最后张碧江、邓丹捷分别获得了冠亚军。

例1中“极端气象事件”后缺少成分“发生”。例2中“参赛选手通过小组赛和复赛、决赛的激烈角逐”后面没有说完,有另起炉灶陈述“张碧江、邓丹捷分别获得了冠亚军”造成句子不完整。以上两个句子都是缺少必要的中心词,句子不完整。

方法十五:注意长句,看修饰语和中心词是否搭配或句子知否完整,查找谓语残缺。

1.市政府决定配合奥运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地铁建设、危旧房改造、污水处理等工程工作,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进程。

2.三年来的“旅游兴市”竟成为今天发展核电的障碍,这可能是地方政府当初始料未及的。3.奥运圣火登顶珠峰的瞬间,无论是参与登顶的勇士,还是全世界观看这一壮举的人们,无不毫无例外地感受到了心灵的震撼。

4.90个有特殊编号的“奥运缶”在北京结束了网络竞价,以总价1283.65万元成交,每个缶的均价都超过了14万元。

5.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今天下午针对第三次陈江会谈的各项协议文本,举行了最后一次预备性磋商,历时大约一个多小时。

例1中“工程”与“工作”重复,例2中“当初”与“始料”中的“始”语义重复。例3中“毫无例外地”和“无不”重复。例4中“每个”和“均价”“都”在表意上有赘余。例5中,“大约” 与“多”重复。

方法十六:分析中心词,对照修饰语,注意近义词,看句子中是否有表意重复的地方,查找重复赘余。

五、搭配不当

1.荞麦具有降低毛细血管脆性、改善微循环、增加免疫力的作用,可用于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中风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2.王羽除了班里和学生会的工作外,还承担了广播站“音乐不断”、“英语角”栏目主持,居然没有影响学习成绩,真让人佩服。

3.城关中学的学生在老师带领下,为山区百姓义务投递邮件,几年来没有丢失一封信,推动了村民之间的联系,弥补了当地交通发展的局限。

4.金乌炭雕工艺精湛,采用纯天然颜料着色,具有高雅、时尚、个性的艺术享受,还能吸附有毒有害气体,是一种环保艺术品。

5.疫苗的研制是工程浩大的项目,耗时数年的潜心研究不可或缺,而且绝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场指向整个人类的战斗。

6.朝夕相处,谁也不能不发生矛盾,但一发生矛盾,就各执己见,争吵不休,互不通融,这其实是一种最愚蠢的见解。

7.引起世界关注的甲型流感病毒虽然不易致命,但传播速度快,如果不想办法找到它的演变原理,病情很容易迅速蔓延,给人类健康带来巨大威胁。

8.在中国,尽管把恐龙化石当做“龙骨”并作为一味中药已有很长历史了,但从科学角度对之进行发现和研究,则是从20世纪才开始的事。

例1中 “增加”和“免疫力”,删掉“发作”;例2中“承担”和“栏目主持”搭配不当;例3中“弥补”和“局限”搭配不当;例4中“具有”和“享受”搭配不当;例5中“项目”和“是战斗”搭配不当;例6中“就各执己见,争吵不休,互不通融”和“是见解”搭配不当;例7中“病情”和“蔓延”搭配不当;例8中“把恐龙化石当做‘龙骨’并作为一味中药”和“发现”搭配不当。以上几个例句经简化都有搭配不当的毛病。

方法十七:简化成分,查找动宾、主宾、主谓搭配不当。

1.漫步桃园,那一排排、一行行、一树树的桃林让人流连忘返;中餐后还可去自费采摘,那柔软多汁的大桃更让你大快朵颐。

2.如果把天津建卫600年比作一部恢弘的史诗,那么三岔河口就是这部史诗的主旋律和最激昂的篇章。

例1中“一树树的桃林”搭配不当。例2中“史诗”和“主旋律”搭配不当。方法十八:检查修饰语和中心语之间的关系查找中心语和修饰语搭配不当。

1.采取各种办法,大力提高和培养工人的现代技术水平,是加快制造业发展的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2.21世纪的中国有没有希望,关键在于既要坚定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要广泛地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文化。

3.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取决于各类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数量。

4.在交融与冲突并存的文化环境中,能否用东方雕塑语言来表达这个精神,恰恰是中国当代雕塑所欠缺的。

表述不周,据语境意义应当删除“能否”

5.学校能否形成良好的、有促进功能的校园文化,学习者能否真正适应并融入它,这对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起着重要作用。

例1“培养”和 “水平”不搭配。例2“有没有”两面,“既要坚定地继承和发掘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要广泛地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文化”一面。搭配不当。例3“国力的强弱”两面与“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一面,搭配不当;

例4“国力的强弱”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一面搭配不当。例5“能否”两面和“所欠缺的”一面搭配不当。例6“能否”两面和“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一面搭配不当。

方法十九:注意重点词语(和、以及、与、能否、是否等),查找“一面对两面”的搭配不当。

六、语序不当

1.波兰兽医部门5日证实,该国北部城市托伦两天前发现了携带有H5N1型禽流感病毒的一只死天鹅,这是波兰首次报告发现禽流感。

2.今天我们提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是对一种学生主体发展的尊重,是为了腾出更多的时间,让学生发展创造能力。

3.由于规划周密、准备充分,去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成为奥运会中历届参赛国最多、开幕式演艺最精彩的一次盛会,好评如潮。

结合下列例句总结规律:

她是国家队的(a.表领属性的――表“谁的”)一位(b表数量的――表“多少”)有20多年教学经验的(c动词性短语――表“怎样的”)优秀的(d形容词性短语)蓝球(e名词)女(f名词)教练。(考试大纲)

例1中应为下列语序“一只携带有H5N1型禽流感病毒的死天鹅”。例2应为下列语序 “历届奥运会中”。

方法二十:见到多层定语,注意查找定语语序不当。

1.奥斯特罗夫斯基不仅坚强的在病床上和疾病、痛苦作斗争,还为千千万万青年点燃了生命之火,写下了著名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2.这里,昔日开阔的湖面大部分已被填平,变成了宅基地,剩下的小部分也在以10%的速度每年缩减着,令人痛心。

结合下列例句总结规律: 许多老师昨天(何时)在休息室里(何地)都(范围)热情地(何种情态)同他(何对象,“谁”)交谈。

例1应为下列语序:“奥斯特罗夫斯基不仅在病床上坚强地和疾病、痛苦作斗争”。例2应为下列语序“剩下的小部分也在以每年10%的速度缩减着”。

方法二十一:见到多层状语,查找状语语序不当。

1.2005年一月,叶成风被光荣的抽调前往参加印度洋海啸受灾地区受灾情况的新闻报道。(2005全国)

2.1984年12月26日,中国首次南极考察队抵达南极洲。12月31日,南极洲上第一次飘起了五星红旗。

3.这次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参加论坛的中外各界人士在论坛期间就环境保护、人才培养、普及教育等众多议题为期两天发表意见并进行各种交流。

例1应为下列语序“前往印度洋海啸受灾地区参加受灾情况的新闻报道”。“前往”的是地方所以应连接“印度洋海啸受灾地区”例2“首次”移到“抵达”之前。“首次”修饰的是“抵达”不是“考察队”因此应连在一起。例3语序混乱,将“为期两天”提至“这次”之前作定语,或将“为期两天发表意见并进行各种交流”改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意见交流”。“为期两天”只能修饰“论坛”或“交流”。因此应该挨着。

方法二十二:看见多层修饰语,看谁离谁最近,离得最近就应该紧挨着,修饰语语序不当。1.中国足球队虽然在小组赛中以7比0战胜了香港队,但德国世界杯赛仍将中国队拒之门外。2.诚信教育已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因为不仅诚信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形象,而且体现了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

3.我们一定能在奥运之际展现出古老文明大国的风范,那时我们的城市不仅会变得更加美丽,每一个人也会更讲文明。

例1前一个句子前半部分的主语是“中国足球队”后半部分主语是“德国世界杯赛”,主语不一致,关联词语应该放在主语前面为“虽然中国足球队在小组赛中以7比0战胜了香港队,但德国世界杯赛仍将中国队拒之门外”。例2主要是词序不当和主语不一致。“因为不仅诚信„„”,应该为“因为诚信不仅„„”,因为句子前后的主语一致,所以主语应该放在关联词语的前面,让“诚信”作复句的主语,但这又与前一句的主语不一致了。建议修改为“诚信已经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中重要的教育内容”。例3前一个分句的主语是“城市”后面的主语是“每一个人”不一致,所以关联词语应放在主语前面。句子为“不仅城市会变得更加美丽,每一个人也会更讲文明”。

方法二十三:见到关联词语,看前后主语是否一致,一致主语在前,不一致关联词语在前,见到关联词语,查找关联词语语序不当。

1.对调整工资、发放奖金、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等问题,文章从理论上和政策上作了详细的规定和深刻的说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2.任何一种文明的发展都是与其他文明碰撞、融合、交流的过程,完全封闭的环境不可能带来 文明的进步,只会导致文明的衰落。

总结规律:

例1“理论”应和“深刻说明”对应,“政策”应和“详细规定”对应。例2“碰撞、融合、交流”应改为“碰撞、交流、融合”。

方法二十四:见到“和”“或”顿号等注意超找逻辑对应和逻辑上的先后顺序。

“从我懂事时起,就有两个最大的愿望,”大熊猫轻声回答道,“一个是把我的黑眼圈儿能治好,还有一个是照张彩色照片。”

例句中“能”放在“把”前面。

7.典型案例解析 篇七

1、如何界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案例:

2004年6月22日,刘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述称其2004年5月21日19时30分左右,在A公司为小货车加油时,因加油管着火被烧伤。某局受理该案件后,经调查得知:(1)A公司与黄某签订了租用小货车的合同。(2)刘某是小货车的司机,其工资一直是由A公司以租车费形式支付给黄某,再由黄某支付给刘某。

认定决定:

根据前述事件背景,某局认为,刘某与黄某属雇佣关系,而与A公司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刘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

刘某与A公司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行政复议决定:

刘某不服某局作出的认定,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根据刘某提交的小货车机动车行驶证,证明该车车主是刘某,黄某也否认雇佣刘某,因此,复议机关以某局认定小货车的车主是黄某,刘某与黄某是雇佣关系,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撤销该局的该行政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某局对此事故重新作出认定。认为A公司与车主刘某以合同形式租车,二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刘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评析:

本案中,A公司与黄某签订的租用小货车的合同中,对刘某服从A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明确,对刘某的人身独立性要求不明显;并且刘某的工资一直是由A公司以租车费形式支付给黄某,再由黄某支付给刘某。综合以上两点,该局认为,刘某是自带车为A公司提供劳务,A公司与刘某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具有的隶属性,因此,他们间的关系属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四川)

2、技校生提前就业期间发生伤害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例:

梁某为某技校学生,按规定2003年7月毕业。2003年5月底经所在技校推荐,被某公司招用为试用期员工,并口头约定在试用期满后签定劳动合同。2003年7月1日,梁某在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活动中受伤。公司以梁某是技校学生为由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也不完全支付工伤待遇,梁某亲属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争议焦点:

学生在提前就业期间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实习阶段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认定结论:

经调查取证,梁某在用人单位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属于提前就业期而非实习期,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梁某受伤为工伤。某公司接到认定书后没有提出申请复议。

评析:

目前,普遍存在学生在毕业前即到用人单位提前就业的 情况(技校生更明显)。提前就业的学生按用人单位的安排进行工作,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属于提前就业期而非实习期,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学生在提前就业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以“工程承包协议”代替劳动合同所形成的关系

属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案例:

苏某是灵活就业人员,2004年2月12日其到一家国有造船企业的机加分厂工作,上午当他在铸锻平台上使用手持风动砂轮对工件进行打磨时,由于砂轮片突然破碎,飞出的砂轮片将其头部击伤,造成中度颅脑外伤,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2004年4月,苏某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

此事件发生后,该企业认为苏某不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他们之间只是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关系,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愿将此事作为工伤事故来处理。

认定结论:

根据伤者本人提供的材料,劳动保障部门正式受理并进行了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内部各分厂类似铸件、清砂、打磨等部分工种比较空缺,多年来一直以工程承包的形式向外发包,由外包工来完成。苏某就是这种情况,他以个人名义与该企业机加分厂签定了《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了用工期限、劳务费用结算办法和其他相关的责任,并填写了一份《补充劳动力申请表》报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正式上岗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虽然企业没有与苏某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依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其受伤为工伤。

评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形式的并存导致了现实生活中用工形式的复杂化,本案中该单位由于部份岗位的特殊性,如果正常程序进行招工,不但手续复杂且成本也会相应增加,而以工程承包的形式对外发包,简单易操作,只要承包人能按时完成任务即可,没有过多地去考虑这样的用工形式是否合法。一旦出现伤亡事故,引起争议和诉讼的可能性很大。

存在问题:

就当前的情况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定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法律解释,现实生活中由于用工形式的多样灵活,这两种关系的判定还受到各地司法不同鉴定结论的影响。因此,由此类问题引发的工伤保险争议与诉讼,往往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于相当被动和尴尬的局面。(广西)

4、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有证据证明是原用人单位 职业危害造成的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

于某,男,48岁,原系哈尔滨市拖拉机厂职工,1977年参加工作,1992年因肺心病不能上班而调入某供销社。2000年与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003年7月被省职业病院诊断为尘肺壹期,肺功能中度损伤,2003年10月于某要求拖拉机厂支付工伤待遇而诉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委托市劳动局认定是否工伤。

市劳动保障局接案后进行了调查,于某原系哈市某拖拉机厂职工,1977年参加工作,1977年至1993年在单位铸铁分厂从事铸工作业,后因肺部疾病不能上班,被迫调入某供销社挂名,因供销社改制本人不能上班而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现无业人员,2003年7月被诊断为职业病。

申请人认为:

自己在铸工岗位工作了13年之久,肺部疾病并不知道是职业病,而原单位即不给做检查,还以不能上班要除名为由,要求其调走,后被诊断为职业病,才知道自己应该是工伤,应由原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原企业辩称:

于某现已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不是我们的职工,不应由我们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认定决定:

于某虽然现在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在原单位从事13年的铸工工作,其尘肺是在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患病的,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从事有害工种做体验,还以不能上班除名为由要求其调走,《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认定工伤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做出认定工伤的结论。争议焦点:

原单位患职业病,现已予其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行政复议:

企业对认定工伤不服,于2004年3月向省劳动保障厅提出行政复议,省厅复议认为市劳动保障局对于某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的结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执行合法,内容适当,维持市劳动局对于某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而后企业又向区、市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二级法院支持了市劳动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规定。(黑龙江)

5、一起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案

案例: 2003年6月24日外出务工人员马某经朋友介绍进入某市甲公司,从事冶炼技术操作工作,第二天(25日)与该公司签订了派往异地乙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的协议,日工资50元。2003年6月24日马某随同甲公司经理刘某来到乙公司工作。2003年8月6日10时,马某在冶炼炉前进行技术指导时,由于炉口流速太小,在解决流速问题时,被炉口喷出的火焰烧伤。经医院诊断:

1、全身多处烧伤51%,深Ⅱ°。

事故发生后,两公司各持己见,甲公司认为马某是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受伤,一切责任有乙公司承担。而乙公司则认为双方在技术指导合同中未明确在技术指导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马某是甲公司派来的,应有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乙公司只垫付了马某前期的住院费和医药费。此后,两家公司相互推诿,致未痊愈的马某提前出院。马某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并且与甲公司签订了外派协议,应有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便向甲公司驻地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求助,2004年4月2日法律服务中心委托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马某进行工伤认定。

劳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中,由于两家公司对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相互推诿扯皮,不予积极配合,加之,两公司又不在同一地区,给调查核实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后来,在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核定了以下事实:

(1)马某虽未与甲公司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已与甲公司签订了不完善的外派技术指导协议,马某与甲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马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于2004年5月27日研究,认定马某致伤为工伤。

争议焦点:

甲公司认为马某是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的,一切责任有乙公司承担。而乙公司则认为,本公司已给甲公司支付了技术服务费,马某受伤应有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两公司都认为马某与本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评析:

这是一起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案。

甲公司与马某签订了外派技术指导协议,协议条款虽不完善,但也不能以马某在乙公司工作,就不认定与马某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马某工伤的相关责任。马某是甲公司招聘的,马某到乙公司工作也是由甲公司指派的,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工工伤的相关责任。至于甲、乙两公司如何分担马某工伤的相关费用,两公司应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约定去划分,也可协商解决。

6、“包工头”用工发生伤害,发包单位应承担工伤责任 案例:

2003年5月3日,上海通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天工贸公司”)与自然人郑永广达成口头协议,双方约定由郑永广负责拆卸通天工贸公司所属的5吨吊钩门式起重机(俗称行车)的工作。郑永广立即组织了吴锡弟等数名外来从业人员完成此项工作。在次日拆卸行车的过程中,吴锡弟由于没有安全保护,从行车上下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2003年12月25日,吴锡弟之子吴伟兴向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论及依据:

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查明后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吴锡弟发生的死亡事故是工伤,应由通天工贸公司承担工伤责任。理由如下:死亡事故发生在吴锡弟正在拆卸行车的过程中,地点为通天工贸公司厂区内。通天工贸公司未与郑永广签订书面合同,郑永广作为自然人,并没有经营证照或施工资质。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通天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郑永广找几个人帮忙,并借予其完成拆卸工作的工具,郑永广并没有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该项任务。从行为本质上讲,郑永广实际代表了通天工贸公司负责拆卸行车作业,其招用的吴锡弟等人应当认定与通天工贸公司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行政复议和诉讼:

通天工贸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结论,于2004年2月9日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通天工贸公司称,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认定事实不清、法律关系定性错误。理由是,通天工贸公司将拆卸行车的业务发包给郑永广,依据承揽合同特征,承揽人应当独立完成工作并承担风险,由此发生死亡事故自然应当由郑永广承担。吴锡弟既不是申请人的职工,也不是申请人临时招聘来的拆卸行车的临时工,且其劳动报酬由郑永广支付。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2003年5月4日发生吴锡弟伤亡事故认定为工伤,应当由承揽方郑永广承担。

复议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于2004年4月7日作出了维持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通天工贸公司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于2004年4月26日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锡弟死亡一事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遂于2004年7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12月2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

一审判决后,通天工贸公司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通天工贸公司诉称:其将行车拆卸业务交由自然人郑永广承揽,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死者吴锡弟系郑永广招用的人员,通天工贸公司与吴锡弟无任何法律关系,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及工伤认定结论。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认为其与郑永广系承包关系,吴锡弟的死亡不应认定为上诉人的工伤事故,该上诉理由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被上诉人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取证确认吴锡弟与上诉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据《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即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劳力、设备和技术承担工作风险,独立完成承揽工作。本案中,公司将拆卸行车的工作“发包”给自然人郑某,公司也以该理由坚持认为与死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表面的形式并不能掩盖他们之间实质上的法律关系,由于在拆卸行车的过程中,是公司借予郑某完成拆卸工作的工具,郑某并没有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该项任务。我们认为,郑某的行为只是代表公司,因此认定公司与吴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但如果本案中,郑某以自己的劳力、设备和技术完成了该项工作,则吴某与公司间的关系如何认定呢?在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采用承包的方法,由于管理不严,导致层层转包,无效承包的现象十分严重。发包方、承包方、雇佣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较大难度,在此情形下,是否采取“上推”的方式来确认劳动关系还是引导当事人走民事侵权诉讼的渠道?(上海)

7、使用单位原料设备完成工作,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应当依法确认劳动关系

案例:

2003年3月26日,李克先经人介绍到上海丰鑫文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鑫公司”)从事喷漆工作,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方以送货通知单的形式结算工作量。2003年5月18日,李克先因患病至上海市华山医院住院治疗。2003年9月25日,丰鑫公司向华山医院开具介绍信,以李克先在试用工3个月内未经过体检为由,要求对李克先予以诊断。2003年11月3日,华山医院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李克先患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2003年11月13日,李克先因患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于华山医院死亡。2003年12月5日,李克先妻子尹德芝向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提交了送货通知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结论及依据:

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初步审查后于2003年12月31日正式受理,经查实确认如下事实:李克先在与丰鑫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于2003年11月3日确诊得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1月16日作出了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争议、复议及诉讼:

丰鑫公司不服认定结论,认为与李克先之间是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也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于2004年3月17日向嘉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嘉定区人民政府经审查后认为,李克先作为丰鑫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结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对此认定结论予以维持。

丰鑫公司不服复议结论,2004年6月2日向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具体行政行为。嘉定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的认定结论并无不当,遂维持了行政机关的认定结论。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诉称,尹德芝作为李克先的妻子,不符合工伤认定的申请人资格。李克先与上诉人之间系承包关系,而非事实劳动关系,不属于该公司的职工,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和具体行政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李克先已死亡,其妻子提出申请,符合法规规定。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送货单、职业病诊断证明、介绍信等证据,认定李克先与上诉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克先在丰鑫公司内,使用上诉人提供的原料、设备完成喷漆工序,并由上诉人按照计件形式支付劳动报酬,上诉人认为其与李克先系承包关系,缺乏事实依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劳动者虽未与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此情形下,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调查核实的职责。本案中李克先使用丰鑫公司提供的原料、设备完成工作,并由该公司按照计件形式支付劳动报酬,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受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

8、交纳财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或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

2004年11月29日,李某以书面形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中陈述:其女儿小李是在某酒店KTV做领班工作的,2004年9月23日凌晨0:30左右,在与客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在酒店大门被对方持刀杀伤臀部,后送往医院抢救,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认定结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过核实后认为,小李自2004年5月2日至2004年9 月23日组织一批小组在某酒店KTV部为客人服务,并向酒店交纳了财产风险抵押金。小李的工资是从每位小姐为客人服务后的劳务费中抽取20%作为自己的工资,酒店未支付任何报酬给小李。小李及组织的小姐未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小李与酒店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故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

评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首要条件。本案中,李某认为女儿小李是在酒店KTV部做领班,并交纳了财产风险抵押金,是酒店的员工,应该是有事实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小李只是借酒店的场地组织一批小姐为客人服务,从每位小姐的劳务费中抽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自己的劳动报酬。她与酒店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她不属于工伤受理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是正确的。(云南)

9、车辆挂靠关系司机死亡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案例: 2003年11月17日,申请人蔡小莉的丈夫黄显平驾驶挂靠南充路通汽车运输公司产权为个体工商户杨杰所有的川R12887大货车运输水泥途中因机械故障出车祸死亡。个体工商户杨杰已对黄显平的死亡进行了赔偿,蔡小莉以南充路通运输公司为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局申请对黄显平的工亡进行认定。

认定结论:

申请人丈夫黄显平与南充路通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成立,不予受理其工亡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

黄显平所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大货车的车主是南充路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且该车挂靠经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也是南充路通汽车有限公司。

劳动局不予受理理由:

(1)申请人蔡小莉的丈夫黄显平与南充路通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

黄显平生前所驾驶的川R12887大货车车主为杨杰,杨杰为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的川R12887号大货车虽然与南充路通公司签订有车辆挂靠合同,但从合同约定看,车主杨杰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路通公司无关。从劳动局调查取证得知,2003年11月17日死者黄显平受杨杰安排驾驶川R12887号大货车运输水泥出车祸,南充路通公司事后才知晓。杨杰为自主用工,死者实际的用工雇主,即用人单位。黄显平为个体工商户杨杰所聘用,而非南充路通公司所聘用。路通公司不是黄显平的用工主体,与黄显平的劳动关系不成立。

(2)车辆挂靠是管理上的需要,并未改变用工方式。按照地方政府对运输车辆挂靠管理经营的管理规定,车辆产权属本人的车主必须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杨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虽然有南充路通汽车有限公司的名字,但只表明了有挂靠形式存在,并未改变车辆的产权关系和个体工商户自主经营的性质,而且该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是路通公司的营业执照。如果是路通公司的营业执照,必须是法人的营业执照。车辆挂靠仅是车主杨杰每年向南充路通公司缴纳一定的车辆营运、税务、代办保险等服务费,同时南充路通公司也未对杨杰进行任何管理。杨杰与南充路通公司仅是形式上的挂靠,实际的用工则是车主杨杰。

(3)车主杨杰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法律关系用工主体资格,即为黄显平的用工主体单位,南充路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是死者黄显平的用工主体单位。

行政复议决定:

省厅认为,劳动局对蔡小莉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维持了劳动局对蔡小莉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有车辆挂靠关系的司机死亡案件,首先查证挂靠合同得知,杨杰与南充路通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南充路通公司虽然为车主杨杰提供从事营运所必需的服务,如办营运证、车牌、代办保险等,但并未对车主进行经营管理,且杨杰是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其挂靠车辆完全是独立自主经营;其次从劳动局调查杨杰聘用黄显平的事实得知,黄显平生前的工资由车主杨杰发放,2003年11月17日黄显平受杨杰安排驾驶川R12887大货车运输水泥出车祸死亡,黄显平死者与杨杰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故车主杨杰才是工伤认定申请的用工主体,申请人请求的死者因工死亡性质认定主体错误,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四川)

10、实行承包经营的用人 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案例:

陈某是某机电公司电料车间的一名职工,由于企业经营不景气,由陈某所在车间的一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实行了承包经营。2004年3月4日,陈某在生产流水线上工作时,不慎被传送带绞断上肢,随即被单位送到医院急救,经过抢救后,陈某脱离了危险。陈某的家属向机电公司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要求,并要求公司支付陈某医疗期间的治疗费。公司认为陈某所在车间已经被承包了,应由实际的用工方——电料车间负责陈某的工伤责任。因此,不同意陈某家属的要求,也不同意支付陈某的医疗费和相关费用。陈某的丈夫随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结果调查核实,发现陈某在承包的车间工作期间,并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也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款规定,认定陈某系工伤外,同时责令某机电公司承担陈某工伤期间的治疗费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机电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评析:

这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实行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责任具体由哪方承担;二是对陈某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范围是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本案中,虽然陈某在承包的电料车间工作,但是其劳动关系一直在机电公司,该公司并没有因为电料车间被承包,而与该车间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理应由机电公司承担陈某的工伤保险责任。

本案中某机电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包括两方面:

(一)向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机电公司拒不为陈某申请工伤认定是明显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陈某的丈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直接向机电公司所在地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以维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机电公司承担陈某的医疗费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在本案中,机电公司没有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在陈某被确定为工伤后,机电公司应承担陈某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的伤残津贴等费用。

11、职工已超过法定退休 年龄,在工作时受伤应否认定为工伤 案例: 申请人:曹百利(曹礼祥之子)受伤害职工:曹礼祥,男,63周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聘用员工(农民工),从事清扫马路工作,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黄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人称: 2004年8月19日上午6时40分黄德海驾驶皖NJ29/50242号变型拖拉机,沿屯溪区滨江路由国际大酒店向跃进路方向行驶至滨江路二马路口时,与正在道路上清扫工作的黄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人曹礼祥发生碰撞,造成曹礼祥倒地受伤,后经黄山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04年8月24日死亡。用人单位称: 曹礼祥已年满63岁,与用人单位只存在劳务关系,无劳动关系。认定决定: 曹礼祥之子曹百利于2004年12月27日向黄山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黄山市劳动保障局于2005年1月31日发函要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举证,提交与曹礼祥无劳动关系的法律有效证明材料,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于2005年2月5日向黄山市劳动保障局仲裁部门提出《关于要求对曹礼祥认定为劳务关系的请示》。2005年2月21日黄山市劳动保障局仲裁部门答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曹礼祥于1941年2月14日出生,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曹礼祥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不存在劳动关系。” 黄山市劳动保障局根据调查取证核实情况,认定如下事实:

1、曹礼祥同志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不存在劳动关系。

2、曹礼祥同志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黄山市劳动保障局认为曹礼祥同志受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但因为认定工伤的主体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曹礼祥同志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不予认定工伤。争议焦点: 本案例的争议焦点是曹礼祥同志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否合法?由此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依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和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项“必须加强对退休、退职工人的聘用管理,工人退休后,一般不要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人员作技术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过去已经聘用而没有签订合同的,应当补签合同,履行审批手续。”的规定。本案例中曹礼祥死亡时的年龄已达63周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且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的主体条件不成立。一种意见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对老年人从事劳动作出禁止性规定。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本案例中曹礼祥同志死亡时虽已63岁,但他并不是单位退休、退职工人,而是一位由单位聘用的农民工,因此其不适用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和国发〔1981〕164号文件。其不存在办理退休手续,曹礼祥同志虽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其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认定工伤的主体条件是成立的。行政复议决定: 黄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调查取证材料,对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文,于2005年3月2日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黄劳社医险[2005]9号)后, 曹礼祥同志之子曹百利不服认定结论,于2005年3月14日向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法制办予以受理。经审查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认为:曹礼祥同志生前为市环卫处聘用的农民工,虽年满60岁以上,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其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曹礼祥同志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致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因此于2005年4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下: 撤销黄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3月2日作出的黄劳社医险[2005]9号批复,认定曹百利之父曹礼祥同志为因工死亡。评析: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从表面上看只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认定案件,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定却是本案认定中的主要分歧,也是我们工伤认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理论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但在本案例中如何理解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明显存在很大的分歧。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实践中的意义不言自明。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适用不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差很大,特别是在延伸的权利义务如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以本案为例,如果确认曹礼祥与市环卫处是劳动关系,曹礼祥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确认曹礼祥与市环卫处是劳务关系,曹礼祥只能获得民事赔偿。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承担方式与待遇水平相差很大。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可以归纳为: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只能存在于劳动者和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之间;劳务关系不仅可以存在于自然人与法人单位之间,也可以存在于自然人之间。二是地位不同,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关系当事人则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三是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仅有权获取工资,而且享有社会保险和规定的福利待遇;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只能获得合同约定劳务收入。四是合同形式不同。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则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缔约方式。五是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务关系适用民法。面对如此众多的差异,实际生活中有时就很难厘清,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当前劳动关系不规范。二是劳动关系多元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就业方式的变化,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实行劳务关系的工作领域日渐增多,并且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客观特征正在逐渐模糊。基于这种现实情况,在处理本案时, 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文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对老年人从事劳动作出禁止性规定,从保护弱者,以人为本的精神出发,认定曹礼祥同志为因工死亡,也未尝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备注: 本案例尚存在不同意见,即男年满60周岁,是否可以界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强制退出劳动?如果是,国家应对年老农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如果不是,应对这些人网开一面,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安徽)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类

12、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间接伤害的事故 案例:

申请人自述:2004年7月29日中午,申某与同事步行到单位上班,途径农贸市场路段时,被一辆货车驶过时车胎挤压的飞石击伤右足,当时汽车司机因并未知情而继续行车驾驶离现场。其本人过后在医院诊断为:右足第五趾骨骨折。该单位未能及时申报工伤,在超过单位申报期限后,受伤害本人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提交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当天医疗诊断证明、旁证材料等,但未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争议焦点:

1、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间接伤害,能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作为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2、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要求工伤认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作为必备提交材料之一?

认定结论:

因材料不完整,缺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此案尚未做出认定。

评析: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间接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应该能作为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给予工伤认定。但机动车事故应属交通事故中的一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管辖处理权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责任迅速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司机当时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发生此意外事故,其不知晓时不会报警;另一当事人申某也没有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故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对于这种情况,能否根据傍证材料来给予工伤确认,目前政策上不好把握。(广西)

13、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不能认定工

伤 案例:

史某是某公司招用的合同制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2004年7月25日6时40分,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行至西门转盘拐弯处,为避让机动车自行碰在道牙上摔倒致伤。经医院诊断:右膝软组织损伤,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事故发生后即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实单位申报的材料后,经专题会议研究,认为史某上班途中摔倒致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条件,认定为非工伤。

史某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决定不服,即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复议申请。

争议焦点:

史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为了避让机动车自行碰在道牙上摔倒致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的规定,如不及时避让,就会发生不可想象的后果,应当认定为工伤。

复议机构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后,认为:史某上班途中,为了避让机动车自行碰在道牙上摔倒致伤,只符合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条件。原认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依据准确,符合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评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而史某在上下班途中,为了避让机动车自行碰在道牙上摔倒致伤,不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吉林)

14、上下班途中被火车压伤下肢能否认定工伤案 案例:

邱某是某铁路车务段职工,2004年4月3日上午,自居住地乘出租车前往工作单位(车站货场),在7道货场的公路边下了车。当时3道停有一列货运列车,邱某为了图省事,便从列车连接处的车钩下钻过去,在钻越过程中列车突然启动,邱某被扎伤右小腿,造成右小腿损伤。由于是上下班途中的车辆事故致伤,邱某便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邱某上班途中因钻越停在车站的列车,由于列车突然启动,车轮扎伤邱某右小腿,而列车不属机动车,邱某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予认定工伤。

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符合本条认定工伤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上下班途中。这有时间和地点两个要件,时间必须是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定时间段内,即合理的时间段内。地点必须是劳动者上下班必经路线或合理的路线。

2、必须是机动车事故致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机动车的概念作了如下界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业的轮式车辆。”同时对道路概念也作了界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理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由此可见,火车虽由动力牵引,但不在道路上行驶,不属机动车,所以被行进中的火车致伤,不属机动车事故。

3、邱某为了图省事,节约时间,没有走距离比较远的地下通道,而违章钻越停在车站的列车,受到的伤害是自身造成的,后果自负。

4、我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此,邱某上班途中因钻越停在车站的列车,由于列车突然启动,车轮扎伤邱某右小腿,不能认定为工伤。(辽宁)

15、下班途中机动车交通肇事受伤职工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

受伤害职工刘晓秋,2004年4月27日20时许,在下班回家途中,被贾彦武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伊哈路由东向西处撞伤。

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劳动保障局予以认定为工伤,并下达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行政复议:

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郁焕对本案的工伤认定不服。当地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其理由如下:

1、刘晓秋不是在下班时间发生的交通肇事。申请人公司的上、下班时间为早7:00晚7:00,依此规定,刘晓秋应在晚7:00已经下班,只是因为刘晓秋与其他职工对如何给付工资与公司发生争议,而无端滞留在公司的,直至接近当日晚8:00才走出公司,因此,下班时间已过,而且刘晓秋等人属于违规滞留公司,故劳动局认定的下班途中,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只有在下班时间,下班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肇事才可认定为工伤,而本案刘晓秋擅自滞留公司,拖延下班时间,当然不应适用此条款来认定工伤,因此劳动局认定,刘晓秋下班途中受伤为工伤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劳动保障局对大一木业提出的理由进行了书面答复。

1、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执行的上下班时间为早7:00时晚7:00时的12小时工作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刘晓秋与其他职工与该公司讨论或争议应如何给付其工资是非常正常的,不是无端滞留公司,违规滞留公司。

2、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错误之一是执行每天12小时工作日,错误之二是因如何给付工资与职工们发生争议,如果说是:“拖延下班时间”责任在该公司,而不在职工们身上。

3、劳动和劳动报酬是不可分割的,讨论或争议如何给付工资也是工作,这一点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已经承认“拖延下班时间”,既然都承认了2004年4月27日早7时至晚8时是上、下班时间,退一步讲,刘晓秋即使是:“无端”、“违规”、“擅自”的,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也应承担刘晓秋的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

2004年10月9日政府下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经查,刘晓秋是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职工,伊春大一木业有限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早7点到晚7点。刘晓秋在2004年4月27日下午下班时与申请人因如何给付工资发生争议,20时许,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摩托车撞伤头部。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劳动与劳动报酬密不可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报酬发生争议,进行讨论,属于工作内容。刘晓秋与申请人因如何给付工资发生争议,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劳动保障局作出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行政机关决定维持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伊劳社伤险认定决字【2004】2号)。案例复议焦点评价:

1、此案争议的焦点是:刘晓秋于2004年4月27日20时许,在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头部,是否属于下班途中的时间;

2、被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进行讨论,属于工作内容是正确的。

16、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能不能算工伤? 案例:

某市A公司员工周某2004年2月16日12时许,周某打卡下班后在××路段遭遇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借道通行,违反优先通行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负该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认定决定:

2004年3月5日周某之夫周某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社保局于4月8日作出×社保认字(×)〔2004〕第570660001号《××市工伤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周某死亡系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所致,但同时认为周某死亡不属于或不视同为工伤。

争议焦点:

在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中,当事人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是否能够判定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予认定工伤? 行政复议决定:

周某某收到上述王伤认定书后不服,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4年6月9日,市人民政府作出×府复决〔2004〕1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维持了该市社保局于2004年4月8日以×社保认字(×)〔2004〕第570660001号《××市工伤认定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判决:

周某某对该行政复议不服,遂诉至××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上述《条例》的规定是互补的,当事人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就要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所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同时又没有该《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排除情形。

周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但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的行为有过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周某不应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该市社保局据此作出×社保认字(×)〔2004〕第570660001号《××市工伤认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规定的表述,与2004年1月1日前××市施行的《××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和《××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颁布实施)不尽一致。《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该类情形,仅限定了“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两个条件,取消了原有《××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中的“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以及《××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必经路线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但是,新条例在取消“非本人主要责任”规定的同时,却明确规定了一项认定工伤的排除情形即“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这就表明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仍然影响其是否认定为工伤,因为,其承担主要责任的前提是由于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道路交通规则等的规定。本案中,公安交警部门已经作出认定,周某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关于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其在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从性质上就确认了周某的行为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第二十八条第(二)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的规定,该员工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即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同时,正因为周某的违反交通规则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导致了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其本人的死亡。该情形符合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排除条款的规定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此,周某某之妻周某的交通事故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条款的规定,但由于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且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排除工伤条款的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备注:

国家新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案件成为一类容易引起争议的典型案件。原因在于,新旧条例规定表述的不一致导致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对该类情形是否认定为工伤产生不同理解。当事人容易错误的理解为,新条例对该类情形规定的条件有所放宽,无需考虑职工在事故中的责任,一概应认定工伤。因此,在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上,应当尽量充分说明行政决定的理由(如引述违反道路交通及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尽量减少行政争议。

17、职工前往单位休息场所待班途中遭遇机动车

事故伤害,应当认定工伤

案例:

某矿业公司采掘工王某的工作时间是每班连续工作12个小时休息36小时(一天半),该公司职工的居住区离采矿工作区有35公里左右,平时上晚12点班的职工为趁天亮赶路一般在下午18时左右就出发,先到单位提供的休息室等班。2004年3月24日晚8时左右,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单位以其与上班时间相差太多为由,拒绝为其申报工伤。王某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要求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经研究认为:该单位提供的休息室不是职工的居住场所,而是职工交接班中临时待班的中间场所,王某提前到单位应当属于上班途中,其遇到机动车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遂做出王某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并送达相关各方。评析:

此案的焦点是王某提前到岗是否属于上班途中。单位认为其应当在晚12点接班,正常到达单位时间不应当在晚8时左右,所以事发当时不是在上班途中。职工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当把握的重点:一是起点终点是否在职工平时居住地与单位之间,二是目的是否去上班或回居住地。单位提供休息室不是王某的平时居住地,其发生事故时也是在上班的路上,符合有关规定。所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张某的工伤认定结论是正确的。

18、从本案看工伤认定中的“上班途中” 案例:

梁某,女,1984年10月生,其户籍在山东省邹平县韩店镇开河村。2001年6月交纳押金后,到邹平县某棉纺厂(以下称单位)工作。梁某的工作实行三班倒,一周倒一次,其中早班7点上班。单位在厂内为梁某安排了集体宿舍。因离家较近,梁某经常回家居住。

2004年1月18日,即阴历腊月二十七日下午下班后,梁某骑自行车将单位所分年货送回家。第二天早上6时许,与本村同事一起骑自行车上班。6时20分左右,当梁某行至邹平县城北外环时被一辆货车撞击,致梁某受伤,肇事车辆逃逸。经医院诊断:梁某被撞成脑挫裂伤、颅内血肿、颅骨骨折等症。经医院二次手术治疗,现已出院。

2004年2月13日,梁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04年2月27日,梁某完善认定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经调查核实,认定上述所属事实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2004年4月9日作出对梁某的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了双方当事人。

在认定阶段,该单位在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后,答辩认为,梁某于2004年1月19日早晨在探家返回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不是上下班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是:

(一)、梁某入厂后,单位已为其安排了宿舍,梁某入住该宿舍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疗的除外。”认定梁某的经常居住地为单位职工宿舍。梁某只有从单位职工宿舍到车间之间的路途,才能称之为上下班途中。

(二)、单位《宿舍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宿舍管理区内的职工,要在上班前两个小时在指定的宿舍居住、休息,不得在厂区或家中滞留不归。否则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综上,梁某是在违反单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私自回家探亲后,在返回单位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部门作出认定梁某为工伤的决定后,该单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是梁某的居住的地方是哪里,也就是单位为梁某安排的宿舍和梁某在韩店开河的家哪个是其居住地。但此争议的焦点与本案双方争议无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此条中的上下班途中通常是指从居住的地方到工作的地方的路途中。经庭审调查,梁某居住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单位为梁某安排的宿舍,另一个是梁某在韩店开河的家,这两个都是梁某的住所。因为,单位为梁某安排的宿舍是其为上下班方便的经常居住地,另一个是梁某在韩店开河的家,也是经常居住地。因此,劳动保障部们认定梁某从韩店开河的家到单位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这一事实并无不当。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单位所提供的内部规定不影响该案实体的认定。

通过本案,我们又考虑到“上班途中”的另外两种情形,也是工伤认定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一)、从住所以外的地方上班的情况。某职工下午1点30分上班。职工由其居住住所到其工作的地方正常需要10分钟。按正常路线,职工1点10分从家出发即可。沿此路线上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工伤无庸置疑。一次,职工中午吃过午饭12点30分左右,为去一超市购物,改变了原来的上班路线。在超市购完物后,于13时10分许从该超市到其工作的地方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是工伤吗?我们认为是工伤。因为它符合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由此可见,“上班途中”不见得是从居住住所到工作的地方的途中,只要符合“合理路线”的要求,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就应作出有利于职工一方的认定。

(二)提前上班的情况。

某职工在单位有临时宿舍,但由于是农民工,家中有地,下班后一般都回家帮家里干些活。职工家离单位约1小时20分路程。一次,该职工上中班,要求15点50分接班。可该职工在14点45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地点离单位还需约15分钟的路程。该职工所受机动车伤害算工伤吗?我们认为,若认定该职工为工伤,应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该职工上班的证据。

2、该职工上班时间的合理性。

3、若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此条款明确了,在工伤认定的行政过程中,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通过调查核实上述内容,在确认该职工当天下午上中班,且是在其上班的合理路线上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举不出该职工是因从事上班一外的其他原因受到机动车伤害,就应当认定该职工为工伤。

通过本案,得出以下启示: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通常指从居住住所到工作的地方的途中。对于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应从实际出发灵活认定。

(二)农民工与正式工在劳动法上有同样权利。

(三)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

(四)用人单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职工签定的协议,不影响工伤认定。

(五)工伤认定机关应善于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即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的规定。(山东)

19、因工作原因无证驾驶无牌号车辆发生交通

事故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案例:

李某是一家县粮油公司的职工,从事粮库保管员工作。2002年11月14日,李某根据粮库主任安排下乡村收购玉米,上午10时20分骑自购摩托车在109国道某乡附近,与对面驶来的小客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报废,李某左大腿骨折,右小腿粉碎、开放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粮油公司于2003年5月26日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申报要求给予李某认定工伤。

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受理后,根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此事故中,李某无证驾车,驾驶无牌号车辆,并且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第25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车等规定,李某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认为李某因无证驾驶无牌号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受伤情况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根据试行办法第9条第1款规定,于2003年6月11日作出不属工伤范围的认定决定。

认定决定作出后,李某不同意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的认定结论,理由有:一是自己的工作单位距住地远,加之交通不便,摩托车是刚买的,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出事的主要原因是2002年10月份公司给每个职工下达了20万斤玉米收购任务,单位不但没有给提供任何交通、运输工具,反而将收购任务与工资挂钩,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收购质量,每天都要走家串户,摩托车是工作的需要才购买使用的。工伤认定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能混为一谈,除法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外,不能随意扩大法律解释。2004年3月31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县人民政府受理后,进行了审核,认为:

1、本案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为2002年11月14日,粮油公司于2003年5月26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本案中工伤认定应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依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9条规定,职工由于违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应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维持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的认定决定。

争议焦点:

1、买、使用摩托车是否因为粮油公司下达收玉米的任务重,又未提供专门交通、运输工具。

2、李某是为了工作,因工作原因才受伤的。

3、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时,该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还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评析:

这是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无证驾驶无牌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9条规定,职工由于犯罪或违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第2项规定,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属于违反交通治安管理行为。因此,李某虽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在先,明显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范围,认定李某致伤不属工伤范围是正确的。

20、在外地施工遇节日放假职工回家途中遭遇

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

案例:

梧州市基础设施机械工程公司职工林某于2003年7月经公司派遣前往该公司在外地的工程工地负责施工管理,同年9月30日因国庆节工地放假,该职工搭乘一辆客车返回在市里的家,当客车行至国道207线3088KM+880M路段时发生车祸造成受伤。2004年9月27日林某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了该公司关于该项工程的施工合同文本复印件、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及2003年9月27日由该公司发出的国庆放假通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资料,劳动保障部门受理了此案。

争论焦点:

有意见认为适用《条例》第十四条(五)的规定,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有的则主张应适用《条例》第十四条(六)“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的条款。

认定结论:

适用《条例》第十四条(六)的规定,认定其受伤为工伤。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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