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4-07-07

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共11篇)

1.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一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少工委,市直各有关学校: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培育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为目标,奋力开拓,不断创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全市少先队工作成效显著,工作中也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为宣传工作,树立标杆,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于近期表彰一批少先队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

共22个。其中红旗单位10个,先进单位12个。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共同研究确定。

2、十佳少先大队、十佳少先中队、十佳雏鹰假日小队

共30个。各少工委和市直有关学校自主推荐,择优确定。

3、龙州市优秀队员

共100名。各少工委和市直有关学校自主推荐。

二、要求

1、各单位认真向领导做好汇报,按照名额分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过程的公正性和所推荐集体、个人的先进性。

2、推荐的先进必须在本单位予以公示,不按要求操作出现问题者,取消资格。推荐的先进需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并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打印)。事迹材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相应材料于7月1日前报送团市委学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

1、龙州市十佳少先大(中、雏鹰假日小)队推荐表

2、龙州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少先队工作先进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龙州市委

龙州市教育局

龙州市少工委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2.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物流行业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物流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执行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为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国物流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物流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授予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56个单位“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少阳等24名同志“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任永富等182名同志“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和“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物流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拼搏,扎实苦干,创新奉献,为开创我国物流业的新局面,为推动我国物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三

富科〔2006〕42号

关于开展2004—2005富阳市科技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表彰奖励为富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决定开展2004—2005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有依靠科技振兴经济的规划,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

2、制订奖励科技人员相关政策,能够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3、建立科技开发基金。乡镇(街道)每年安排财政总支出3%以上的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科技三项经费支出;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3%以上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

4、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二)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2004至2005年期间,依靠科技进步为富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在2004、2005年获杭州市级以上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2、在2004、2005年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杭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3、在2004、2005年获行业内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杭州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4、在2004、2005年通过鉴定(评审、验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的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5、在2004、2005年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设计人);

6、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在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科技人员;

7、长期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科技人员;

8、对本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员;

9、推进企业科技进步成绩显著、效益明显,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的科技人员。

二、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科技工作先进集体10家,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科技工作先进个人重点放在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科技推广一线的科技人员。

三、评选方法

1、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由各系统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乡镇(街道)先进集体由市科技局组织评选;

2、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系统和乡镇(街道)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及企业先进个人由所属乡镇(街道)推荐;

3、评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各归口部门与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推荐人员的工作业绩真实可靠。

四、截止时间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九月二十五日前报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63323239。推荐表可从富阳市政务网科技局子网站(Http://kjj.fuyang.gov.cn)上“网上办事”栏目“表格下载”处下载或到市科技局领取。

附件:

1、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3、2004—2005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04—2005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富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六年九月八日

抄送:杭州市科技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部、宣传部、市农

办、经济贸易局、发展和改革局、人事局,佟桂莉、徐文光、金志强、沈华清同志

附件1: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注:

1、乡镇(街道)先进集体在2004、2005乡镇(街道)科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中产生;

2、经贸系统先进集体在2004、2005省、杭州市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建设承担单位,省、市信息化示范单位中产生。

附件2: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注:农业(示范基地、示范户、种粮大户等)与企业先进个人共67名,名额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确定人选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其他单位先进个人由各系统确定人选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附件3:

2004—2005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

4.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四

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投资公司:

2013年,XX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奋发图强,群策群力,努力创新,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圆满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广大干部职工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一年来,不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公司决定开展2013“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评选领导小组 主 任: 委 员: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范围、名额分配、比例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2个,从申报的集体中评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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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进单位5个,从申报的单位中评选产生。一级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其下属单位不再参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思想、在部门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等方面成效明显。

(2)完成公司生产和经营目标任务业绩突出。(3)出色完成各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4)干部廉洁自律,部门风气正,队伍稳定、干群关系和谐。(5)部门工作政绩突出,有先进事迹。2.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参照先进集体条件,部门根据其完成本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业绩进行推荐。3.先进个人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出全勤的在岗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1)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钻研技术,业务水平高,独立工作能力强。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全年工作无差错。(3)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注重学习,表现突出。

(4)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表现突出。

-2-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违法违纪和各种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公司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评比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为地面安全,此次评比的范围、名额分配和评比条件如下:

(一)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 1.评比范围:

2.名额:安全先进集体名额1个、安全先进单位1个。已评上公司先进集体的一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集体的评选,已评上先进单位的二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单位的评选,已评上安全先进集体的不再产生安全先进单位。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公司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完成航空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2.在公司安全考核责任书考核中取得优秀以上成绩。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管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不袒护本单位的问题,经常深入第一线,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处理问题严肃、认真。

四、优秀主官奖

优秀主官候选人为评上先进集体的一级正部门党政一把手。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群众推荐,部门审核申报、公司总评,党委审批的原则进行。

-3-

(二)二级部以上干部的推荐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2014年1月5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评选和申报工作,并于当日上报材料。

(四)2014年1月7日公司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

(五)2014年1月7日报公司党委审定。

(六)参评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的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内。

2.内容翔实,以完成任务和各生产指标为主,数据准确无误。3.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简要列举先进事迹。4.参评材料按统一格式通过邮箱上报(见后),同时附送纸质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交党群工作部。5.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应由申报部门排序,以便评委会评选时取舍。一级部门申报集体奖项时,不得超过两项。此通知。

附件:参评表格

Xxxxx公司 2013年12月4日

5.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五

校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闽农林大工字[2007]15号 各部门工会:

2005-2006年,我校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工青妇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活动,在加强教代会建设、校务公开工作、党政工共建家、工会自身建设,以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一”节表彰一批工会先进集体、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工作者、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和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在各部门工会中评选。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全校工会会员中评选。

3、先进工会工作者:在校、院工会委员和校经审委员中评选。

4、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在校、院女工委员中评选

5、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校、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议决定,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工会班子健全,委员团结协作,能组织教职工会员为本单位的改革展作贡献,成绩比较突出。1

2、积极配合党政,经常组织教职工会员学习政治、业务等,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

3、认真学好、用好《工会法》、《教师法》等法规性文件,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他们说话办事,受到教职工好评。

4、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二级教代会制度健全、规范,院(处)务公开工作比较落实,党、政、工共建“教工小家”活动比较规范,本单位通过了校级以上先进教工小家验收。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2、热心工会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尽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3、能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作风正派,民主廉洁,开展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成绩。

(三)先进工会工作者: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工会法》等法规性文件并用于指导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心工会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3、熟悉工会业务,忠于职守,敢于并善于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民主廉洁,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深受教职工信赖。

(四)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

1、坚持新时期工会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圆 2 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工会女教职工工作,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素质,充分发挥好党联系女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3、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敢于、善于为女教职工说话办事,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深受女教职工的信赖。

(五)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工会工作的文件精神,重视、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工作摆上了党政工作议程。

3、能够依照《工会法》、《教师法》等规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本单位教职工群众的知心朋友。

4、重视党、政、工共建“教工小家”活动,建家工作规范,各项制度比较健全。

5、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小家”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农林大党字[2006]4号)规定:凡通过校级“先进教工小家”以上验收的单位的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方可参加校“师德之星”、“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选(新组建工会不满一年的不在此限)。

三、评选办法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进行民主评选,按照评选条件,在工会小组中民主酝酿、提名推荐的基础上,由部门工会委员会在下达名额内择优评选。在征求同级党政组织意见后,确定报送名单,并认真组织事迹材料,填好申报表,报送校工会。部门工会的推荐评选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

2、校工会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对各部门工会推荐上报的工 3

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审定。

3、评选名额按2006年12月31日在册工会会员数的比例下达;经研究,通过校级以上先进教工小家验收的单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工作者和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的表彰名额在原有比例的基础上各增加1名。具体见附表。

4、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表请上校工会网页下载。附件:各部门工会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四日

抄送:校党政领导、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市直属工委 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附件:

各部门工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福建农林大学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 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建农林大学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申 报 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建农林大学 先进工会工作者 申

报 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建农林大学

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 申 报 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建农林大学

支持工会工作优秀党政领导 申 报 表

6.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六

: 为推动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宣传思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使我校的宣传思想工作更好地为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服务,经研究决定评选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一年来在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为更好地进行年终评选等工作,请各单位加强领导,把评选工作与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总结结合起来,认真做好2010年宣传思想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对象

拟评选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16名(教工10人、学生6人)。

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各学院、部(处)及直附属单位可以申报先进集体,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师生员工可以申报先进个人。原则上各单位可以申报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2.宣传思想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条件,注重宣传工作的汇报、交流、沟通工作。

3.宣传思想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一年来在校内外媒体上有重要的宣传报道,宣传思想工作成效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爱学校宣传思想工作。

2.具有较强的宣传意识和宣传素养,能够结合本单位工作,针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新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开展工作,并收到良好效果。

3.在学校各项宣传思想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组织或撰写并在校内外媒体发表与学校相关的新闻稿件多篇,成绩突出。

4.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和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做好工作总结。

在做好工作总结基础上进行申报。总结内容应包括:(1)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2)特色工作一项,500字左右,附相关照片2-3张;(3)工作经验、体会,面临的困难及存在的不足;(4)对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2011年工作的初步设想和计划。

(二)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表请在学校主页公告栏下载)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sxlldt@yahoo.com.cn。不交总结者不得参评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和表彰

(1)1月15日前,党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评审,并报校党委批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一周后无异议正式生效。

(2)3月1日左右举行表彰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明德主楼1207房间

联 系 人:吉昌华

联系电话:82509797

7.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七

通 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并总结二○一四年度我校共青团的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学习、工作、校纪校风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会决定在“五四”前后,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先进分团委 先进团支部

优秀个人:校园文明标兵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思想建设好。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

2.组织建设好。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组织生活正常,认真做好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枢纽型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意识教育工作,做好建党对象的培养和推荐工作。3.团员青年引导好。不断创新团员青年教育的手段和工作载体,在用好传统手段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

4.团员青年服务好。结合实际,挖掘资源,发挥优势,努力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

5.活动开展好。能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根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能积极地开展校园文化育人、青年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两进三同”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②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爱心活动。

③ 遵守校纪、团纪,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不缺席。

④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在学校的学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学业成绩优良。⑤ 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组织的各种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⑥ 上次综合测评(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60%以内。⑦ 一年内无故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按时注册的,或团档、团证遗失不及时申请补办的,不予参评。

2、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优秀团干在符合优秀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 带头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得到团员青年的支持和信任。

④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热心参与基层事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3、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标准:

为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学校团委决定开展“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活动,挖掘二〇一四年度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要求具备以下某一条件: ① 敬业人物: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在学习上,勤奋好学、追求真知、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获优异成绩或在著名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在社团、学生会等社会组织工作中以及兼职、实习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业绩突出,为组织、岗位做出重要贡献。

② 诚信人物:学业诚信,无违反校纪校规、抄袭、旷课、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试验作假、请假造假行为;社会诚信,信守诺言,守时守法,无实践经历或简历造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赢得选票、借物不还等行为;经济诚信,无故意拖欠缴费、使用假钞、挪用公款、逃票、骗取奖助学金等行为,并且在信守承诺,恪守诚信方面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

③ 友善人物:团结友善,尊师爱生,平易近人,亲和力强,热爱社交,善待身边人,受到家人、师生乃至社会的一致好评,传递和谐友善理念,对人对事有大爱。在助人为乐等体现大爱精神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④ 爱国人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社会道德,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付出相应的实际行动。在校期间能勤于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关注民生,心系社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通过各种方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繁荣富强、社会和谐,以及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⑤ 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⑥ 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⑦ 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⑧ 艺术人物: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⑨ 体育人物: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⑩ 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应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先进分团委的评选,由学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分团委的工作汇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条件评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报学校团委会审核批准。

2.校园文明标兵由各分团委推荐候选人,由团委会全体会议审核确定30名以内(各分团委每个领域只能推报一名标兵候选人,总推报名额见附件,每个领域最终产生标兵不超过三个)。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初评,再由学校团委审批。其中,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请各分团委于2015年4月10日之前提交本单位推荐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微平台推送图文材料,发送到工作邮箱:hstctwh@126.com。正文标题或者开头首句话格式以“学校校园文明标兵XX人物(标明推荐领域)XXX院(系)(使用简称即可)推荐:被推荐人姓名”为准,图文并茂,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个人实际情况和突出事迹,照片请附上摄影原图。学校团委会将发布到学校团委会官方微信平台“学校”上进行校园微投票,投票时间为:4月15日至20日,学校团委会将根据投票结果推荐每个领域前5名进入终评。

3.群团直属团支部评选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部、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

4.先进团支部、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上报学校团委会前由各分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群团直属团支部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由学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公示;先进分团委、校园文明标兵由学校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5.申报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须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和2000以内事迹材料、精神文明标兵填写呈批表(见附件3)和2000字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最终汇总名单请填写在汇总表(见附件1)。

8.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八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勤奋工作、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不断开创经营管理新局面,公司决定开展201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

1、在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务经营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察部、电力警务室、电力工程公司8个部门中评选2个先进集体。

2、在96789客户服务中心、计量检定所、调度所、修试所、汽车班、龙门变、河道变、城南变、电力工程公司安装班一班和二班10个班组中评选3个先进集体。

3、在14个供电所中评选3个先进集体。

4、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一是能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四是能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五是在年终考评中获A级的部门(班站所)。

5、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及咸阳分公司排名情况综合评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公司所有员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2、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良好职业道德,对工作严肃认真、精益求精;

3.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意识,有良好的公信度;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工作效率高,工作主动性强,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且为本部门完成2011工作目标作出较大贡献;

6、在年终考评中获A级的员工;

7、先进个人应附300—5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

三、优秀共产党员、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1、优秀共产党员、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范围为公司全体共产党员与工会会员,由党支部与工会召开会议进行评选,名额分别为3人。

2、评选条件:优秀共产党员应符合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标准。工会积极分子应自觉遵守《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热爱工会工作,并能在工作中主动干、争着干、往好干。

四、优秀团员评选

1、优秀团员评选范围为公司全体团员青年,由团支部召开会议进行评选,名额为1人。(仅有5名团员陈兵卫、马茹、包文谦、马驰、雷浩)

2、评选条件: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纪律,积极主动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中,能够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评选条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弘扬乐于奉献及爱岗敬业精神,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要评出典型、评出团结、评出风格、评出干劲,激发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勇气。

2.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持续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3、各部门推选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团员将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评审。

4、各部门务必于2012年3月1日中午前将先进评选表及先进个人材料上报公司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9.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九

辽石化大学生处字[2013]第23号

2012-2013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促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与创业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资格要求

凡在籍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均可参加相应奖项的评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符合该奖项的具体条件要求。

二、先进个人条件要求

1、优秀“三好”学生:受奖面为1%,原则上为校级学习标兵或一等“勤奋”奖学金获得者。

2、“三好”学生:受奖面为3%,原则上为获学院级学习标兵以上荣誉称号或二等“勤奋”奖学金获得者。

3、优秀学生干部:受奖面为学院的班级数,原则上为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能积极参加并出色完成校园文化活动且学习努力、成绩良好的各级学生干部。

4、校优秀“班导生”:

⑴参评范围为2012——2013年选聘出的10、11级学生。

⑵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能出色完成校、院各项工作任务且表现出色。⑶经学院考核为“优秀”者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优秀“班导生”人选,比例为本学院“班导生”人数的5%。学生工作部(处)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审核评议并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班导生”人选。

5、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受奖面为1%,原则上为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获得奖学金),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或学生干部。

三、先进集体条件要求

1、先进班集体:受奖面10%,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

⑴模范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

⑵班集体奋发向上,班风、寝室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成绩良好;

⑶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且成绩突出;

⑷班级同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学风建设优秀寝室:受奖面1%,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

⑴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⑵寝室学习风气浓厚,全体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⑶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成绩显著;

⑷思想素质优良、团结友爱;

⑸寝室成员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学风建设十佳寝室

除具备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条件外,在学习方面成绩突出且有典型事例。

四、评选程序

参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须向所在学院学办自主申报,提交相关业绩及自评材料; 各学院进行初评,并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在学院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以电子文本形式,在9月27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并报学校最终审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9月5日

10.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十

【发布日期】2004-05-15 【生效日期】2004-05-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科技部

科技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科技管理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科技厅(局、科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管理系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管理水平,增强科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人事部、科技部决定,今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现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为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按照科技部把2004年作为“县(市)科技工作年”的部署,今年的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对象主要是县(市、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县(市、区)科技局及其直属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直属单位;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县(市、区)科技局及其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直属单位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人员。副局级以上领导(含副局级)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共表彰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90个、先进工作者8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法规和政策;

2、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提高当地科技发展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人员队伍工作能力较强,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良好;

4、富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正派,善于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

5、近3年内被评为本系统或本地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高尚;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具有献身科技管理事业的精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科研管理、科技服务、科研成果产业化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堪称楷模;

4、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满5年(1999年7月前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以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近5年内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非政府工作人员近5年内曾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质量,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对象;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

(三)对推荐为先进工作者的人选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经查实后,停止该省(区、市)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

(五)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选,要认真填写《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和《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3、4,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左右,可另附页),逐级报请上级人事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省级科技厅(局)将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先进工作者人选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于2004年7月30日前统一上报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

五、组织领导

人事部、科技部共同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两部联合成立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负责日常工作。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人事、科技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省市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推荐工作。

二00四年五月十五日

11.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篇十一

各位同学:

一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思想引领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重点,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和自身建设,切实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在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弱势群体帮扶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团委、学生工作处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时间范围:2012年1月1日—12月30日

2.参评集体需提交总结材料1份,字数1500字左右,着重说明工作的效果和成绩,同时上交打分表1份。(打分表下载 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标准打分表.doc)3.制作汇报课件,时间不超过6分钟。

4.以上4项奖项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请在总结材料的上方标明申报的奖项)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

2.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团员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校团委、团总支交给的任务,团支部工作处于所在团总支的前列。

3.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4.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团支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5.注重学风建设,团支部成员学习努力,成绩优良。6.积极开展道德实践和文明修身活动,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学生受团纪或校纪处分。

7.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莲山 课~件]并取得较好成绩。8.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9.申报集体需提交1000字左右的参评材料1份。

(备注:获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需编排节目参加学校五四汇演。)

(三)“先进团支部(班集体)”评选条件

1.切实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在团的教育、学习科学发展观、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团员参与面广、成绩显著,定期开展集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90%。3.团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宣传工作得力,组织工作扎实。4.积极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学生团支部考试成绩在学院名列前茅。5.积极引导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9.组织能力强,在所在支部具有较高的威信。10.优秀团干部必须是团支部成员。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

2.热情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具有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语言、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工作有成绩。

3.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4.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班委或学生会成员。

(六)“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七)“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最低学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个人事迹突出,有标志性成绩。

三、评选步骤

1.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做好评选相关工作。同时,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认真组织宣传发动,确保每一名团员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选条件和要求,形成人人参评,人人竞评的良好氛围;

2.团支部对照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选,经辅导员、团总支核查后,提交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

3.经审查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学院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各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比例(详细分配名额请见附件一)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数的2%(每学院推1个,附推荐材料); 2.“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数的10%;

3.以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不超过1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2人,评选“学习标兵”1人。

4.“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选活动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在认真作好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好此次评选活动;

2.规范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实事求是,严格审核,严格公示制度,不得超比例评选;

3.全面动员。要充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并结合此次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先进典型作为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4.加强宣传。以宣传栏、条幅、刊板、校园广播、网络为载体,搞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展示广大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各班级请于4月16日下午将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材料压缩并命名为“***班级五四评优材料”)报送团总支办公室(东校区报送至北区1号办公楼405,西校区报送至西区4号办公楼610)。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优秀团员上报时,请使用word版排列,人名和人名之间空4个字符,字体5号。

6、各班评选时请务必通知班主任主持会议。上交的评选名单须有班主任亲笔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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