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科考核细则

2024-10-24

网络管理科考核细则(共6篇)(共6篇)

1.网络管理科考核细则 篇一

为了提高我院药械科(包括中、西药局,煎药室)的服务质量和劳动纪律,为了更好地落实院内各种(4)休假超过5天(不含5天)扣除当月全部浮动工资。注: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包括公假、存班。

2.服务质量与职业道德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医德医风管理条理》

《xx市xx医院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放心药房建设规范》

(1)服务态度生硬、顶撞病人,产生不良影响者,一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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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之间吵架一次罚款50元。

(3)上班干私活、打扑克等罚款20元。

(4)上班衣帽不整,不佩带胸卡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质量与医疗差错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药械科工作制度》

《xx市xx医院

2.网络管理科考核细则 篇二

一、关于师德考核的细则

一所好的学校必须要有一支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队伍。对此,某校在师德师风量化上作了如下考核:师德品质(5分)、为人师表(5分)、爱岗敬业(5分)、关爱学生(5分)、工作作风(5分)、工作责任心(5分)。该项分数将放在学期期末总评时酌情打分。

评析:关于师德考核细则和很多学校一样,与其说考核了“德”,还不如说没有进行考核。因为一般认为,只要教师没有违法乱纪,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学校就不好扣分。结果在师德方面,大家都得满分,可谓皆大欢喜。其实这就在理解师德时走进了误区,不同的教师热爱和尊重学生的方式和程度肯定会不一样,在为人师表的行为和表现上也有差异。如,同样认为是对学生好,有的教师对犯错误的学生采用责骂甚至体罚的方式,有的教师则在批评的基础上用道理或故事说服教育。再如,有的教师在社会上的表现被人们认为不像教师,有的教师在社会上举止儒雅得体等。教师之间的师德应该存在差异,师德稍差的教师也可以通过学习或反省来修炼。而教育部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因此师德考核应从内容上形成制度在先,表现出细节,适当体现师德考核的差距。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1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1分;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等。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评为县级以上师德标兵的加2分等。

二、关于出勤的考核的细则

在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勤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希望生座谈会及其他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教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

评析:对于出勤的考核细则做得较好,能有效地督促教师参加各项教学活动。但也有需要改进之处。一般来说,“勤”的考核不要走两个极端,一是全部都给满勤分;二是发现有一次上课或开会迟到、一次没签到等就扣很重比例的分。对于前者,学校当“好好先生”,大家出不出满勤都一个样,极易导致全体教师消极“怠工”。对于后者,让人看到的只是刚性的制度而没有人文性,会让教师和学校产生对立情绪,有时教师确实是因为做工作而忘记了签到,确实是因为有急事而稍微耽误了几分钟。学校在扣分时应按照从轻到重的原则,一次两次可以扣掉少量的分数,这样既对教师进行了一种薄惩,又给了其改正的机会,同时还是对多数出满勤教师的一种认同,能让全校教师“心理平衡”。当然,如果屡次迟到等,则应该“重罚”了。

三、关于业绩的考核的细则

业绩的考核体现优质高薪,设目标完成系数(取得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经“教师业绩工作绩效考评组”考核认定后,成绩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级;业绩特差,或有重大违纪、失职者,或给学校声誉、财产造成损失者,经行政会认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级。具体分五级,即系数为1.1、1.05、1.0、0.95、0.9。(业绩认定参照《X县半期考、期末考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培养学科特长生指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由教研室另拟方案另行加分。

评析:关于业绩的考核细则,总的来说也较好。该细则以取得的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和奖励适当向毕业班倾斜来考核教师业绩,不以学生成绩作为唯一标准。另外,还应注意“绩”本指业绩,它本应该和教师的“能”紧密相连的,除了教科研能力、辅导学生能力外,还表现在备课说课能力、平时的课堂教学能力等很多方面,后者在细则中基本没有提出来。很多学校,对“能”的考核主要表现在通过教师能力获取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各项奖励和荣誉称号、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等,拿得出“凭证”便加分,但学校要充分保证“凭证”来源的公平公正和善于判定“凭证”本身的真伪。如在论文方面,有些是交版面费发表的论文毫无意义,纯属“弄虚作假”。杜绝“假论文”,一方面,要是教育类的报刊(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刊),另一方面,要发表证明(也可以是稿费单复印件),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才能计分。

3.网络管理科考核细则 篇三

今年营养科管理方面的改革还真是不少,先是临床营养学即将成为一级学科,接着营养科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又正式出台了(见下文)。

按照医院职称系列编制有医师、技师、护士,各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例:

a.营养医师 1:150;

b.营养技师 不少于营养医师的人数;

c.营养护士 不少于2人。

„„

II.营养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III.营养技师要求医学专业学历背景,经过临床营养学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III.营养护士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施细则——I级标准化临床营养科建设示范基地

一、临床营养科的业务范围

(一)临床营养科负责诊治以下患者:

1.可独立诊治因摄入营养物质不足、过多或比例不当引起的原发性营养失调的患者。例如摄入蛋白质不足引起蛋白质缺乏症、能量摄入超过消耗引起肥胖病等。

2.可与临床各科室联合诊治因器质性或功能性疾病、创伤应激以及特殊生理性因素等各种原因引起的继发性营养失调的患者:

(1)进食障碍:如口、咽、食管疾病所致摄食困难,精神因素所致摄食过少、过多或偏食等。

(2)消化、吸收障碍:消化道疾病如慢性腹泻、炎症性肠病等、短肠综合征或某些药物如新霉素、考来烯胺等所致。

(3)物质合成障碍:如肝硬化失代偿期白蛋白合成障碍引起的低白蛋白血症等。

(4)机体对营养需求的改变:如肿瘤等慢性消耗性疾病、手术等创伤应激以及生长发育、妊娠、中老年等特殊生理性因素。

(5)排泄失常:如多尿可致失水、腹泻可致低钾、长期大量蛋白尿可致低白蛋白血症等。

3.可与临床各科室联合诊治因代谢障碍引起的代谢病的患者:

(1)蛋白质代谢障碍:继发于器官疾病,如严重肝病时的低白蛋白血症等;先天性代谢缺陷,如苯丙酮尿症、血红蛋白病等。

(2)糖代谢障碍:各种原因所致糖尿病及糖耐量减低以及低血糖症等;先天性代谢缺陷,如果糖不耐受症、半乳糖血症等。

(3)脂类代谢障碍:主要表现为血脂或脂蛋白异常的疾病,可为原发性代谢紊乱或继发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4)水、电解质代谢障碍:多为继发性。

(5)矿物质代谢障碍:如铜代谢异常所致肝豆状核变性、铁代谢异常所致含铁血黄素沉着症、钙磷代谢异常所致骨质疏松症等。

(6)其他代谢障碍:如嘌呤代谢障碍所致痛风、卟啉代谢障碍所致血卟啉病等。

(二)临床营养科通过参与院内、外营养会诊,或在有条件的医院组织对住院患者定期进行营养风险筛查,通过营养检测、评估和诊断,筛查出患有营养病(营养失调)和代谢病的患者。对于其中需要使用治疗膳食、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的患者,临床营养科应积极采取营养治疗。

(三)临床营养科应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并参加医院质量查房、重点病人营养治疗病例讨论。

(四)临床营养科应开设营养门诊,负责门诊病人的营养评估、诊断和治疗。

(五)临床营养科的营养治疗制备部门应遵照营养治疗医嘱,负责营养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统一制备。

(六)制订临床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

(七)开展临床营养新技术项目及科研工作。

(八)承担临床营养专业教学工作。

(九)对脂肪乳剂等营养治疗药品的处方应由临床营养专科用药、专科管理;对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处方应进行专科管理和建议。

二、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一)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应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2)营养医师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情况,仔细查体,认真阅读和书写病程录、营养病历,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营养医师应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

(4)营养医师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二)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营养科每周应至少开设营养门诊5个半天。

(2)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4)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5)营养门诊内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7)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2)营养护士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后,再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统一制备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

(3)营养技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进行加工处理;营养护士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营养制剂。

(4)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5)营养技师应至各病区监督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情况,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1)肠外营养配制室应负责肠外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建立严格无菌制度。工作人员进入配制室前需严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更衣,禁止无关人员进出、逗留。

(3)营养护士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营养制剂,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

(4)肠外营养制剂的配制应在消毒后的层流净化台内进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定期抽检细菌培养。

(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肠外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分发至各病区肠外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7)营养技师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五)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1)肠内营养配制室应负责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进出肠内营养配制室时应更衣,清洁双手或使用无菌手套进行操作。

(3)营养技师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

(4)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应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实行留样制度。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专用消毒过的容器中。

(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7)营养技师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六)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1)治疗膳食配制室负责治疗膳食食谱的编制以及治疗膳食、实验膳食、代谢膳食的制作和分发工作。

(2)治疗膳食配制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3)营养技师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4)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工作。

(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治疗膳食的分发及保温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7)营养技师应根据食品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膳食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做好治疗膳食的质量监控。

(8)临床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七)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

(1)营养代谢实验室应保持卫生清洁,实验台及地面应随时保持干燥、卫生,仪器摆放整齐,实验结束应及时进行清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实验人员操作前后应清洁双手。

(3)实验工作的安排应有计划性和条理性,做好实验前的准备,保证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4)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标准进行实验操作,保证实验结果真实、准确,其他人员操作使用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5)指定专(兼)职人员进行各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实验结果应有专门的记录本记录。实验记录要真实、准确和及时,并妥善保留以备查考。

(7)实验检测报告单应由实验人员、核对人员盖章确认并标明报告日期后及时发放。

三、临床营养科的工作职责

(一)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质量检查标准等。

(3)负责组织开展营养诊疗工作。开设营养门诊、参与疑难病例的营养会诊,参加营养查房且每周不少于2 次以及组织科室病例讨论等。

(4)负责指导、检查营养医师的营养诊疗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6)示范基地医院还应承担教学、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等专业教育工作。

(7)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有索证确认的责任。

(二)临床营养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营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病历。

(2)参加营养查房:初级医师每日营养查房2次,中级职称医师每日查房1次,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2~3次。

(3)参与营养会诊: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

(4)完成营养门诊工作: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5次/周,门诊量不少于50人次/周。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教工作。

(三)临床营养科技师职责

(1)在营养医师的指导下,协助营养诊疗工作。

(2)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的具体操作:体格测量,实验室生化指标的检测、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营养食谱编制等工作。

(3)负责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进行加工处理。

(4)根据营养治疗核对制度,负责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审核确认。

(5)负责至各病区监督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情况,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6)负责对本科室内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7)负责对本科室内采购、领用的营养治疗产品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和储存。

(8)负责营养治疗制备部门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等相关制度的管理。

(9)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四)临床营养科护士职责

(1)在科主任和/或护士长领导下,协助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2)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分发营养治疗医嘱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3)负责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营养制剂。

(4)负责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5)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五)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职责

(1)根据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和加工要求制备各类治疗膳食。

(2)完成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的要求。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常规。

四、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一)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1)营养医师进入所负责病区查看采取营养治疗的患者,根据病历中记录的病情变化以及患者个体情况,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估后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开具调整营养治疗方案的医嘱,并将营养诊治过程和营养治疗调整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录和/或营养病历中。

(2)营养护士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当日患者所用药品和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再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二)营养门诊工作流程

(1)营养医师按时出诊,营养技师准备营养检测设备和仪器。

(2)营养医师书写营养门诊病历,按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营养指导。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流程

(1)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2)营养治疗医嘱汇总、录入后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3)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的食谱。

(4)在各功能区完成营养液配制和治疗膳食制作。

(5)经核对后分发。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1)清洁消毒配制室,物品准备。

(2)配制肠外营养制剂。

(3)经核对后发放。

(4)做好房间、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5)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五)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1)清洁消毒室内环境、物品准备。

(2)配制肠内营养制剂。

(3)经核对后发放。

(4)做好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5)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六)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流程

(1)清洁消毒室内环境、物品准备。

(2)根据治疗膳食食谱备料、菜品前期处理,核对餐盒,膳食治疗牌变更以及食品称量工作。

(3)治疗膳食制作。

(4)经核对后发放治疗膳食至各病区患者床前。

(5)做好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6)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七)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流程

(1)实验室内卫生清洁,仪器和实验所需试剂准备。

(2)各项营养生化指标测定。

(3)记录实验结果、出具实验检测报告书。

(4)录入患者化验费用等。

(5)做好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6)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五、临床营养科的质量管理和考核标准(见附表1)

六、临床营养科的标准化文书模板

(一)标准营养病历(见附表2)

(二)营养医嘱单

(1)标准营养医嘱单(见附表3)

(2)标准肠内营养医嘱单(见附表4)

(3)标准肠外营养医嘱单(见附表5)

(三)标准营养治疗评价单(见附表6)

附表1 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质量管理和考核标准(2009)

项 目 内 容 细 则 说 明 分值 备注

一、临床营养科科室建制 24分

1.科室性质

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是临床一级科室。

根据临床营养科的功能,临床营养科医疗业务工作由业务院长领导医务科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8分

不符合者全部扣除。

2.科室各功能区划分 I.统一名称“临床营养科”;

II.分为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

III.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均应在临床营养科科主任的领导下完成相应的医疗服务工作。I.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可与医院内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II.医疗区应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可单独设置或位于中心实验室内);

III.营养治疗制备区应包括治疗膳食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肠外营养配制室(可单独设置或位于PIVAS内)

IV.治疗膳食配制室负责患者治疗膳食的配制工作,是临床营养科的组成部分,应与医院后勤部门分开管理。8分

科室名称不符本项全部扣除;

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内营养配制室、治疗膳食配制室、肠外营养配制室缺项或名称不符各扣0.8分;

治疗膳食配制室不属于临床营养科管理扣4分。

3.科室医护人员组成

I.科主任:科室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II.按照医院职称系列编制有医师、技师、护士,各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例:

a.营养医师 1:150;

b.营养技师 不少于营养医师的人数;

c.营养护士 不少于2人。

I.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临床营养诊疗工作5年以上;

II.营养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III.营养技师要求医学专业学历背景,经过临床营养学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III.营养护士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8分

查毕业证、执业证书、培训证;

科主任、营养医师、营养技师、营养护士各占2分;

得分计算=2÷应有人员数×实际人员数。

二、临床营养科场所及仪器设备配置 36分 33分+3分

1.科室各功能区场所

I.临床营养科应具有完成相应临床营养治疗诊疗工作的建筑面积;

II.科室位置与病区相邻,有封闭的送餐专用通道,方便日常工作;

III.各功能区光线明亮、通风、干燥。

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三级医院1.5m2:1;二级医院 1m2:1。4分

得分计算=4÷应有面积数×实际面积数。I.医疗区:

a.专用的营养门诊房间;

b.营养代谢实验室,总面积不低于50m2;

II.营养治疗制备区:

a.肠内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60m2 ;

b.肠外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40m2;

c.治疗膳食配制室。

I.营养门诊应当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相对专用的房间。

II.营养代谢实验室可单独设置,也可位于医院中心实验室内。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III.肠内营养配制室与治疗膳食配制室临近,分为刷洗消毒区、配制区、制熟区及发放区,其中配制区为组合式三十万级净化区;有条件的医院可按GMP要求建立面积在60m2以上的十万级净化配制区。室内墙壁为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IV.肠外营养配制室可单独设置,也可在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内设置(配置中心必须达到百级层流净化要求)。分为前处理间、更衣间、摆药准备间及配制间,其中配制间为组合式百级净化配制间;有条件的医院可按GMP要求建立面积在40m2以上的百级净化配制间。室内墙壁为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V.治疗膳食配制室分为准备间、治疗间、特殊间、主食制作及蒸制间、食品库房、餐具消毒间、刷洗间、膳食分发厅、管理办公室、统计室。室内墙壁为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排水系统完善,室内不得有明沟,符合卫生、防火要求。9分(8+1分)

营养门诊位于医院门诊区域1分;

营养代谢实验室面积及建筑要求达标各1分;

肠内营养配制室面积及建筑要求达标各1分,有符合GMP要求的面积在60m2以上的十万级净化配制区加0.5分;

肠外营养配制室面积及建筑要求达标各1分,有符合GMP要求的面积在40m2以上的百级净化配制区加0.5分;

治疗膳食配制室建筑要求达标1分。

2.科室各功能区仪器设备

营养门诊应配备满足门诊营养检测和评价的仪器设备。

包括安装相应营养软件的计算机、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听诊器、血压计、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食物营养成分分析秤等。6分

安装相应营养软件的计算机、皮褶厚度计、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食物营养成分分析秤各1分;

其余各0.2分。

营养代谢实验室应配备与开展检测项目相应及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I.称量室应配备相关的称量天平;

II.精密仪器室配备荧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

III.毒气室设置排风设施及通风柜;

IV.操作室应配备恒温箱、干燥箱、水浴箱、离心机、混合器、电冰箱、石英亚沸纯水器等常规仪器。5分

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各1分;

其余各0.2分。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配备肠外营养液配制所需的仪器设备。

I.包括百级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车和药品柜、电冰箱、清洁消毒设备(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器、隔离衣)、小型水处理设备(无菌净化水也可从医院肾病透析中心接入或用简易方法取得)等;

II.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独立的水处理系统以及天平(1/1000感量)等精密仪器。4分(3+1分)有百级净化工作台、清洁消毒设备各1分;

其余各0.2分;

有独立的水处理系统以及天平(1/1000感量)等各加0.5分。

肠内营养配制室应配备肠内营养液配制所需的仪器设备。

I.包括匀浆机(胶体磨)、捣碎机、微波炉、电磁炉、冰箱、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柜、清洗消毒设备、蒸锅、天平、量杯量筒及各种配制容器等; II.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自动灌装设备等。5分(4+1分)

匀浆机、清洗消毒设备各1分;

其余各0.2分;

有自动灌装设备等加1分。

治疗膳食配制室应配备治疗膳食食谱编制及食材加工所需的基本使用设备。I.包括食品加工制作、冷藏冷冻储存运送的各种炊具及设备;

II.配备天平、量杯、专用治疗盘等称量器具。2分

加工制作设备、冷藏冷冻储存运送设备各0.5分;

称量器具1分。

三、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11分

1.科室工作制度 临床营养诊疗工作:

I.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II.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III.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IV.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

V.医护人员考核制度;

VI.医院感染监督制度。

临床营养科应定期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技能的考核;

餐具消毒后细菌培养制度;部分功能区的空气细菌培养制度。4.5分 1分

1分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查考核记录;

有制度汇编,查感染管理记录。

营养治疗制备工作:

I.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II.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III.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IV.餐前检查制度;

V.卫生制度。

治疗膳食种类、数量、质量、卫生情况等经营养技师检查确认后方可发送至各病区患者床前; 环境、个人、食品卫生制度。2.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查餐前检查记录;

有制度汇编,查食品留样柜。

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I.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管理制度;

II.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制度;

III.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

进货制度、出库制度;

脂肪乳剂等药类营养治疗产品应专科管理、专科用药;非药类营养治疗产品应专科管理和建议;

仪器设备专人操作管理、建立使用卡和维修记录;

2分

0.5分

1分

0.25分

0.25分

有制度汇编;

药类营养治疗产品专科用药1分;

有制度汇编,查设备维修使用记录;

有制度汇编。

2.科室医护人员工作职责 I.营养科主任工作职责

II.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III.营养技师工作职责

IV.营养护士工作职责

2分

有制度汇编;

每项达标各0.5分。

四、临床营养科工作内容 29分 28分+1分

(一)医疗工作 16分

1.营养查房

I.营养医师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营养查房,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三级营养查房;

II.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诊断,根据病情变化和个体情况制定或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III.病程录和营养病历书写。

初级营养医师每日查房2次,中级职称医师每日查房1次,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2~3次;

将营养诊治过程及时记录入病程录和/或营养病历;

现场检查每人每月完成规定的营养病历:书写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治疗原则及计算准确;记录完整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由上级医师修改签字。2分

1分

3分

查病程录和/或营养病历,初级人员达标1分;中级以上人员达标1分;

病程录和/或营养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1分;

营养医师每人每月完成营养病历不少于5份,平均每人每少一份扣0.5分,扣完为止。

2.营养会诊

营养医师负责院内科间、院外会诊。I.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II.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

III.营养会诊单书写同临床会诊单要求; 2分

查会诊单、会诊记录本,达标1分;

书写规范、准确、完整达标1分。

3.营养门诊

I.营养医师负责各种营养病和代谢病门诊患者的营养诊治、营养指导等工作; II.营养医师组织开展健康及亚健康人群营养检测和评估、预防保健咨询等工作; I.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5次/周,门诊量不少于50人次/周;

II.营养门诊病历书写同临床门诊病历要求;

III.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4分

查门诊登记、挂号记录,开诊次数达标1分,门诊量达标1分;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1分;

有指定人员或部门发放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1分。

4.营养生化检测

积极开展营养评估的生化检测。

蛋白类评价:前白蛋白、转铁蛋白、视黄醇结合蛋白、纤维结合蛋白等;

维生素:A、C、D、E、B族;

矿物质:铜、铁、锌、铬、锰、硒、铅、钙、镁等;

代谢实验:氮平衡试验等。4分

独立测定不少于8项,每少1项扣0.5分。

(二)营养治疗膳食和制剂配制工作 7分

1.肠内营养制剂配制

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

I.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个体情况制定、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II.完成肠内营养制剂从准备-制作-分发全过程。1.5分

配制工作完成规范。

2.肠外营养制剂配制 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营养制剂。

I.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个体情况制定、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II.配制中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按照药物相容性和配伍禁忌,遵守无菌操作要求。1.5分

配制工作完成规范。

3.治疗膳食配制

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并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制作。

I.治疗膳食种类:低蛋白、高蛋白、低脂、低胆固醇、低碳水化合物、高膳食纤维、少渣、低盐、无盐、低钠、高钾、低钾、糖尿病、低嘌呤等;

II.治疗膳食就餐率100%。4分

查膳食通知单、称重单、配餐单、病历等;

治疗膳食开展少于5种得1分、5-10种得2分、10种以上得3分;

治疗膳食就餐率=每月治疗膳食就餐患者人日数(两餐为1人日)÷每月住院应接受治疗膳食患者人日数(住院1天),100%得1分。

(三)教学工作

I.完成学生授课和实习带教;

II.承担进修带教工作;

III.开展患者、医务人员营养宣传教育工作。I.完成相应教学工作;

II.三级甲等医院应有进修人员;

III.医院板报、宣传栏、宣传印刷品、科普讲座、发表科普性文章及其他形式;组织患者营养宣传讲座。1分

1分

有文字材料或照片记录等。

(四)科研工作

开展临床营养的科研工作。疾病相关的临床营养学研究。1分(+1分)有材料。

(五)参加继续教育和行业协会培训

I.每年完成规定的论文及综述书写继续教育任务;

II.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学术会议活动;

III.工作人员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情况。

I.正式发表或会议宣读的文章材料、发表或卫生局综述证书;

II.会议或学术活动参加证明;

III.各类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管理、质控等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合格证书。3分

查继续教育证书、记录等相关材料,继续教育完成和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各0.5分;

科主任、管理人员参加管理培训和各类工作人员参加质控培训各1分。

满分:100分,其中基本分96分,加分4分;

试点期间(09年10月~10年3月)达标分数:达到90分为合格,95分及以上为优秀。

附表2 标准营养病历(第一页)

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婚姻: 现住址:

入院日期: 营养治疗日期:

基础病情摘要:

主诉:

现病史:

临床诊断:

临床诊治过程概要:

营养筛查结果及营养诊断:

营养诊疗满意度评价:满 意、一 般、不满意。(患者签名:)

标准营养病历(第二页)

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营养体格检查

一般状况

身高: cm 实际体重: kg 标准体重: kg 体质指数(BMI):

意识: 清 不清 发育:良 中 差 体重: 胖 一般 差

食欲: 佳 中 差 精神:愉快 一般 忧郁

营养状况

皮肤 弹性:正常 差 出血点:无 少 多 黄疸:有 无 干燥:有 无

毛囊角化:有 无 光泽:有 无 鳞皮 脂溢性皮炎

头部 毛发:正常 疏 密 有无秃发 有无光泽

鼻腔 鼻衄:有 无

眼: 结膜:正常 苍白 充血 干燥

角膜:正常 软化 溃疡 眼睑炎

唇:正常 苍白 干裂 出血 溃疡

舌:正常 糜烂 溃疡 乳头萎缩 乳头肥大

口角:正常 裂隙 溃疡

齿龈:正常 出血 苍白 溃疡

颈部: 甲状腺:正常 肿大 结节 硬 软

胸部: 正常 鸡胸 漏斗胸 串珠 哈氏沟

腹部:平坦 膨隆 凹陷 肝脏:不大增大 脾脏:不大 增大

四肢: 正常 粗大 细小 水肿 手镯 下肢 “O”型腿 “X”型腿 反射

指甲、趾甲: 正常 有 无光泽 匙甲 脊状甲

其它:

营养评价: 不足 过剩 一般 良好

标准营养病历(第三页)

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营养治疗计划

1.营养途径

治疗膳食

肠内营养(鼻饲、胃造瘘、PEG、鼻肠管、空肠造瘘、PEJ)

肠外营养(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颈外静脉、股静脉、周围静脉)

2.诊疗计划

3.治疗原则

4.供能营养素每日标准需要量

能量: kcal 蛋白质: g 脂肪: g 碳水化合物: g

5.营养治疗方案:

膳食:粮谷类: g 肉类: g 蛋类: g

豆制品类: g 奶类: g 油脂类: g

蔬菜类: g 水果类: g 其它: g

肠内营养产品:

肠外营养产品:

营养医师签字:

附表3 标准营养医嘱单

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医嘱日期 医嘱内容 营养医师签字 停用日期

附表4 标准肠内营养(EN)医嘱单(首页)

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食物 剂 量

肠内营养预包装产品 剂 量

粮食(克)

10%氯化钾

鸡蛋(克)

水溶性维生素

肉类(克)

脂溶性维生素

蔬菜(克)

谷氨酰胺

精氨酸

纤维素

水果(克)

整蛋白型

豆制品(克)

短肽型 植物油(克)

氨基酸型 食盐(克)

中链脂肪酸 蛋白质热比 克 % 碳水化合物热比 克 % 脂肪热比 克 %

总能量 kcal/day 总氮量 g/day 氮/能量 1: 总液量 ml/day 输注次数 次/日 输注温度 ℃ 钠 克 钾 克 钙 克 维生素C 克 性别 年龄 岁 职业 输注途径 身高 cm 标准体重 kg 实体重 kg 体温 ℃ 临床诊断

营养医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肠内营养(EN)医嘱单(后续页)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日期 食物 粮食(克)鸡蛋(克)肉类(克)蔬菜(克)水果(克)豆制品(克)植物油(克)食盐(克)肠内营养预包装产品 10%氯化钾 水溶性维生素 脂溶性维生素 谷氨酰胺 精氨酸 纤维素 整蛋白型 短肽型 氨基酸型 中链脂肪酸 总液体量(ml)蛋白质(克/%)脂肪(克/%)碳水化合物(克/%)总热量kcal/总氮量g

钾(克)钠(克)钙(克)

24小时尿氮排出量g 营养医师签字

附表5 标准肠外营养(TNA)医嘱单(首页)

病区: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肠外营养预包装产品 剂 量

肠外营养预包装产品 剂 量

氨基酸ml

10%氯化钾 ml

氨基酸ml

10%葡萄糖酸钙 ml

精氨酸 g

25%硫酸镁 ml

20%谷氨酰胺双肽 ml

甘油磷酸钠 ml

%脂肪乳剂ml

微量元素 ml 50%葡萄糖 ml

水溶性维生素 支

10%葡萄糖 ml

脂溶性维生素 ml

5%葡萄糖 ml

胰岛素 单位

0.9%生理盐水 ml

维生素C mg

10%氯化钠 ml

门冬氨酸钾镁 ml 蛋白质热比 克 % 碳水化合物热比 克 % 脂肪热比 克 %

总热量 kcal/day 总氮量 g/day 氮/热 1:

总液量 ml/day 滴速 ml/min BEE kcal/day 系数

性别 年龄 岁 职业 输入途径

身高 cm 标准体重 kg 实体重 kg 体温 ℃

临床诊断

营养医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肠外营养(TNA)医嘱单(后续页)

病区: 科室: 床号: 日期 氨基酸ml 氨基酸ml 精氨酸 g 20%谷氨酰胺双肽 ml %脂肪乳剂ml 50%葡萄糖 ml 10%葡萄糖 ml 5%葡萄糖 ml 0.9%生理盐水 ml 10%氯化钠 ml 10%氯化钾 ml 10%葡萄糖酸钙 ml 25%硫酸镁 ml 甘油磷酸钠 ml 微量元素 ml 水溶性维生素 支 脂溶性维生素 ml 胰岛素 单位 维生素C mg 门冬氨酸钾镁 ml 总液量/滴速 ml/min 总热量/总氮量 24小时尿氮排出量g 营养医师签字 标准营养治疗评价单

病区: 科室: 床号: 项目 参考值 姓名: 住院号:姓名: 住院号:

治疗前 治疗后 体重(kg)体质指数 18.5-23 皮褶厚度(㎜)男:12.5 女:16.5 上臂围(㎝)男:27.4 女:25.8 臂肌围 男:24.8 女:21.0 肌酐/身高指数(%)90-110 血清前白蛋白(mg/dl)25.0-40.0 血清运铁蛋白(mg/dl)220-400 纤维连接蛋白(mg/L)200-280 视黄醇结合蛋白(mg/L)25-69 维生素C(mg/dl)0.2-0.4 淋巴细胞总数(×109/L)2.5-3.0 皮肤超敏反应(mm)≧5 预后营养指数(%)≧60% 氮平衡(g/d)血清铁(μmol/L)7-29 血清锌(μmol/L)11.6-23.0 血清铜(μmol/L)10.9-24.3 血清硒(μmol/L)0.82-4.20 其他:

4.班级管理量化考核细则 篇四

为严明学校纪律,培养良好校风,加强班级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的自我约束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培养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现代中学生,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全校各班级决定采用对班级工作进行量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对班级工作和个人行为进行统一标准的分数量化,考查班级工作和学生品行的优劣,从而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班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强化广大师生的班级管理意识,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力争使学生在思想、学习、纪律等方面在三年中有较大的进步,为以后学生的更高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说 明

一、考核领导小组:政教处、值周班主任、学生会干部。

二、考核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办法,按检查情况分别记分,力求做到严谨、可靠。

三、考核办法:考核成绩每周统计公布一次,并产生各班考核得分。班主任考核分计入本班。

四、每学年末总分成绩排前列的班级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第二章 班级量化考核项目

常规管理学习管理考勤管理纪律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章 总则

一、中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向上,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努力使自己成为跨世纪的四有新人。

二、讲文明,讲礼貌,不讲粗话;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进教学区;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染发,不戴首饰,不涂指甲、口红,不穿高跟鞋。

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许带手机进课堂、不看课外书,尊重老师,发言要举手,认真完成作业。

四、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如因病、事需请假或外出者,要写请假条,须经班主任批准。政教处签字后方可离校。

五、讲究卫生。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杂物,按时打扫教室卫生,坚持每天二清扫、每周一大扫,垃圾倒至指定地点。

六、注意安全。走读生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道、不飚车。住校生应注意寝室内用电安全,不私拉电线电源,不乱拉电闸开关,爱护消防设施。

七、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去水止。每天上课前、放学后值日生负责开、关照明灯。

八、爱护公物。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用脚踢门,不脚踏墙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九、严禁中学生谈恋爱、抽烟、喝酒、打麻将、进网吧,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向学校、家长汇报真实成绩。

第四章 实施细则

(一)班级常规管理细则

1、没有按时召开班会和团组织生活的班级,扣该班1分;

2、未及时作好班会或团组织生活记录者扣该班1分;

3、学习园地未按要求及时更换者,扣该班1分;

4、黑板每月未坚持书写名人名言的,扣该班1分;

5、周五未将班务日志上交政教处的,扣该班1分;

6、未按时(每两周)办板报,扣该班1分;

7、每周卫生查检结果为倒数一、二、三名者依次扣3、2、1分。

(二)学习管理细则

1、不按时上交各种作业者,每人次扣该班0.5分;最多3分。

2、抄袭别人作业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最多3分。

3、课堂纪律不好者,影响教学(说笑、窜位、趴睡、吃喝、看闲书、听音乐)2分/次

4、在楼道内大声喧哗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最多3分。

5、正常学习时间在室外玩耍者,每人次扣该班2分;最多3分。

6、影响他人学习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

7、考试作弊,视其情节, 每人次扣该班3-10分

8、胡乱答卷5—10分

9、缺少礼貌。见职工不问好,进办公室不喊报告。1―4分

10、口吐秽语、乱吹口哨、看内容不健康书刊、搬是弄非。1―4分

11、发生早恋。5—10分

12、其它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1―4分

(三)考勤细则

1、迟到: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训课未进入实训教室或体育课未到达场地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最多3分。

2、早退:下课铃响前出教室、实训室、体育课未解散而离开操场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最多3分。

3、旷课:没有班主任签字或政教处批准的假条,不在教室或其他学习地点者(包含早自习、实训课及体育课),每人次扣该班2分最多10分。

4、班级集体迟到,集队散乱。交头接耳、每次扣该班5分。

5、间操、课外活动或集体活动每缺少一人扣该班1分,最多5分。

(四)纪律细则

1、间操集合不迅速、队列不整齐、起哄、喝倒彩、乱跑动、不听从指挥,扣3分。

2、做操:各班学生应按广播中的号令认真做操,动作到位整齐协调,做操期间有应付动作不彻底不合拍者扣1分,有追逐打闹行为扣2----5分.3、眼保健操不及时不认真的班级扣1分。

4、未经班主任批准,无故缺课者, 每次扣该班2分。

5、住校生、凡夜晚未经班主任允许私自回家或也不归宿者每次扣该班2分。

6、语言不文明、恶语漫骂他人, 每次扣该班5分。

7、打架者视其情节,每次扣该班10分。

8、破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每次扣该班5---10分。

9、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者,每次扣该班2---5分。

10、诈骗、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赃物外应,视其情节每次扣该班10分或送交派出所。

11、严禁学生在校内打麻将、下棋、打扑克,违犯者视其情节每次扣该班5分。

12、不接受师长教育,态度蛮横顶撞老师者,视其情节每次扣该班5分。

13、对反映问题的同学或值周学生进行恶语中伤或打击报复的,视其情节每次扣该班5-10分。

14、无请假条随便出校门者每人次扣该班2分。

15、走读生出入校门不带胸卡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

16、凡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由值周组参照本条例相近条款处理。

(五)卫生细则

1、地面有痰迹扣1分。

2、地面有纸屑、杂物等扣1分。

3、桌椅摆放不整齐扣1分。

4、桌椅有灰尘、脏物扣1分。

5、放学后不关门窗扣1分。

6、黑板不按时擦扣1分。

7、讲桌不干净扣1分。

8、扫除工具(拖布必须冲洗干净),如不统一、摆放不整齐,脏、乱扣1分。

9、楼内责任区每天用清水拖两遍,楼外责任区早、中、各清理一遍,不干净的每处扣1分。

10、不准往楼外扔垃圾,发现每人次扣1分。

11、不准从窗户往楼外倒水,发现一人扣1分。

12、教室门面、走廊墙壁、必须保持洁净,如有灰尘扣1分,如有手印、脚印、球印等扣1分。

13、各班垃圾桶垃圾未及时倒掉的、垃圾乱倒者扣1分。

14、卫生各项在值周检查发现问题后,必须及时解决问题,如在当时没有解决问题,次日继续扣分,直到解决为止。

(六)安全细则

1、用电安全。严禁学生使用教室内的插座,发现插座破损由班长立刻报告班主任找电工维修。教室内照明开关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用电厉行节约,寝室内严禁学生触摸电线,电灯等电器设施,严禁私拉电线、安装插座,更换灯泡及维修电器必须由电工操作。违犯者每次扣10分。

2、上下楼安全。上楼下楼不要拥挤、打闹,严禁在楼梯扶手上作危险行动动作,严禁在楼道内打闹、喧哗,严禁在二楼三楼走廊护墙上趴扶;更不许攀沿。违犯者每次扣2分。

阴雨天气及晚自习上下课,上楼下楼要特别谨慎小心。

3、饮食卫生。不吃生冷变质变霉的食品和三无食品。严禁购买麻辣片、麻辣条、糖果、方便面等小食品,违犯者每次扣2分。

提倡校内食堂就餐,如有呕吐、腹泻、发烧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班主任即通知家长,进行必要的医治。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由班主任或政教处允许方可离开学校,不允许他人代请或代写请假条,不允许擅自离开学校。如不能当面

向班主任请假,必须由家长到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班主任证明政教处批准方可。如违反上述规定,一律视为旷课处理。

4、微机课,体育课、实训课、活动课期间,一切行动听从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的安排。严禁在机房私自下载游戏、上淫秽网站,并在上课期间玩游戏。严禁私自使用攀爬破坏体育器材、实验器材。严禁私自做具有危险性的动作和私自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和其他活动。严禁未经任课教师允许私自离开活动场所和实验室。违犯者每次扣2分。

5、传染疾病的预防。学生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如发现有传染性疾病都要及时治疗应报告学校采取保护措施,以免进一步传染。如果自身带有遗传性疾病或危险性疾病必须报告班主任老师以及学校,采取控制防范措施。负责后果自负。

第五章 奖励条例

1、拾金不昧者每次奖5分;

2、好人好事每次奖2分;

3、值周学生表现良好的给所在班级奖励2分;

4、每周受到校领导或值周组教师表扬的班级奖1分;

5、在校外做好人好事受到领导或群众表扬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班级奖5分;

6、在对外的大型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奖5分;

7、学校分配的劳动任务时,能愉快接受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教育。奖5~8分;

8、能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者给该班奖2分;

9、能及时指出校舍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每次奖2分;

10、室外板报质量较高的每次奖2分;

11、每周卫生大扫除总评进入前三名的班级依次奖5、4、3分。

12、学生获奖。获奖按国级、省级、市级分别加12、10、8分。

13、班级得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奖20、15、10、5分。

14、个人或集体有其它突出事迹的另奖10~20分

15、班委会干部,品行端正,模范带头,善于组织,能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公正执法,严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各项检查,无偏袒包庇、弄虚作假现象。奖5分

16、课堂纪律好:能保持安静,无高声喧哗、打闹、听音乐、玩文曲星、喝水及吃零食、干扰别人学习现象。奖2分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班级管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唯一依据。所得总分前二名直接当选为先进班集体。

每月汇总各项得分即为该班本月量化得分,所有扣分以扣分单形式通知班主任,扣分单必须有政教主任或相关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5.公司物资管理考核细则 篇五

1、对外来办理业务人员、车辆,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外来车辆(人员)业务办理流程》制度,按流程确认签字并互相监督,不按规定签字者一次罚款 20元。

2、物资到库后,库管员通知相关提报部门质检人员到库验货,质检人员必须现场对物资进行检验(包括货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不通知验货罚库管员20元/次,不及时验货罚相关人员20元/次。

3、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放在暂放区域,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否则一次罚款 20元。

4、凡已入库需对外调剂、加工的物资必须由本部门和物资负责人确认,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调剂,否则罚款 50元/次。

5、验收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不涂改,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否则罚款 20元/次项。

6、检验员对合格(质量、数量)的物料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物资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入库单),否则罚款 20元/次。

7、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按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否则一次罚款20元。

8、对各类物资(配件、成品、半成品、袋装、桶装原辅料)入库实行定置管理办法,按仓库定置区指定点按类、定点存放,桶装原料排放整齐。否则罚款20元/ 项次。

9、公司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原材料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合格品、退回产品、物资应分别建账反映,账目不清、不实者根据情况罚款或调离工作岗位。

10、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对各类存货进行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时报送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报送不及时出现损失者,承担货物损失金额的2%。

11、一切原材料的购入原则上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或定额、普通票的,其材料价格要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并有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保证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罚款20元/次。

12、所有物资材料随发票入库时,供应商和经办人必须附带领导签字的购销合同

(或比价单)、采购计划单(领导签字),作为物资办理入库、审计审核、财务凭证依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库。

13、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否则一次罚款20元。

14、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 一次罚款20元。

15、单项工程改造、拆除、扩建竣工后,由技术部填写材料退库单,属车间自行使用后过剩的材料和废旧物料要回收并妥善保管好,由车间填写材料退库单,退库部门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物资部办理退库手续,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17、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物资退库单与原领料单物资内容要相同,上交人员同保管员办理材料的交接确认手续,保管员按要求分类定置于库内或规定地点,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18、保管员根据采购计划、发货领料单,认真检查退库单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含零部件),并根据实物验收无误后整理退库入账。因物资质量不合格退库,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出示有充分数据的检查证明方能退库,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19、需退库物资材料所带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化验单和材质单、质量证明书、配件单等必须仔细保管和发放、不得遗失,办理退库手续时一并退回仓库。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0、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退库物资材料再次领用时必须优先安排出库,并以此物资材料退库单位优先领用为原则,避免大量退库材料积压造成浪费,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1、物资部对超储物资应积极调剂平衡,正常存储物资一般不予调剂,凡对外调剂的物资材料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其它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2、所有公司物资材料严禁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对私自发放外借造成物资磨损、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3、对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包括各类建筑安装材料、下脚料),报废部门必须在施工、检修、更换结束三日内,由施工各部门或产生部门负责运送至物资部回

收仓库内规定地点,物资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4、退回物料与到发货的品种、规格及型号不符的;产品外观检查发现严重损坏,严重锈蚀或附件不全的;质量低劣、损坏变质或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未知的、未经技术部门实物鉴定签字的;物资部不予办理退库手续。

25、验收合格的退库材料入库后(用红笔填写入库单)在记账薄同种物料页面上用红色笔及时充入记账,并保证帐、物、卡的统一,否则罚款20元/项次。

26、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由质检部负责;生产车间、技术部协同质检部识别、鉴定废旧物资;不能认真识别是否是废旧物资,造成有效物资当废旧物资销售的,由鉴定部门补偿其损失。

27、报废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经鉴定、识别弄虚作假,将有效物资报废的,由报废部门补偿其损失。

28、物资部在收到报废、交废物资后当日开始实施分类、保管、建立台帐工作。要及时填写《废旧物资报废单》报质检部并通知质检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识别工作。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9、物资部对由相关鉴定部门批准报废的《废旧物资报废单》报销售部,由销售部安排组织好废旧物资的招标审批销售工作,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30、物资部对物资要加强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已备检查。不及时处理造成废旧物资造成闲置、浪费和损坏的,出入库不符的依据公司物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1、公司所有废旧物资均由销售部编发招标文件竞价销售,严禁其他部门私自回收、销售。销售部根据招标结果起草废旧物资销售申请报告(报告必须写明废旧材料总量和价格),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并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50元。

32、物资部对出售的废旧物资过磅计量,盖章后报销售部、审计部备案。销售部要及时填写《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签字盖章后由客户认可并作为付款证明。财务部根据公司总经理批示及《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注明的单价、磅单及总金额收取货款,开具收款收据或冲账证明。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3、安全部根据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相关证明,由门卫核对磅单数量是否超过报告批示的数量,情况属实后方可放行出厂,买废客户车辆入厂必须有销售部通知方可进入,否则按门卫管理制度从重处罚。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4、倒卸所有原料必须有物资(仓库)人员通知后方可进行倒运,倒卸料前、后必须通知保管员、车间人员进行三方签字确认,对确认不合格项要整改后方可倒卸料。否则罚款 20元/次。

35、倒卸原料前要记好原料液位底数,倒完后要核对倒入(出)数量是否与现有液位计数一致,发现异常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36、卸料过程中,卸料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或超安全线卸料,一次罚款50元,出现溢料按责任事故处理。

37、倒卸原料专用管线、专用阀门、锁具及锁、钥匙、卸料工具由卸料员维护管理使用,若转借他人使用,一次罚款20元。

38、倒卸原料铁桶要专用,统一放于指定地点,桶内物料要倒卸干净,不能用的铁桶要报废处理并单独存放,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39、确认单、卸车检查记录、罐车清洗证明由卸料员负责收集、保管,不得丢失污染。月底一并交由安环部保管存档,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40、卸料员要做好卸料操作记录,内容包括倒卸原料名称、罐车车号、倒卸原料起止时间、倒卸入原料地点(车间罐区罐号)、倒卸原料罐前后液位数和原料出入数量、卸料员签名、异常情况处理记录等,各固定原料罐和备用罐原料盛放原料品种若有更改,必须通知各使用车间并做好记录交接好班,记录不实或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1、卸料过程中,要监督制止司机的各种舞弊偷料行为,发现作弊行为立即上报公司,坚决维护好公司利益,发现与司机舞弊交公司处理,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2、仓库日常使用的固定牌号外袋、内袋等包装材料由采购员根据原材料报表库存数量和日常用量合理采购,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耽搁生产使用,影响生产每次罚款50元

43、因产品在仓库和装货过程中损坏需更换成品袋,由物资部开领料单,按每套2.5元由损坏部门承担。

4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包装袋客户要求更换包装袋,由销售部出据证明,分管领导签字,按每套2.5元由运输部门承担,情况严重者另行处罚,当月从运费中扣回。

45、非生产领用包装袋发放必须凭领料单和经分管领导批准发放,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随便使用包装袋,否则不按规定手续私领按内袋罚款1元/条,外袋罚款

5元/条。

46、在更换包装时要尽量从上口认真拆开,把装有产品扎好口的内袋一并装入所需外袋中,内袋扎口向上,按要求放好合格证规整封包。换包装严禁用刀割划破包装,换包装外袋每50条一捆入库,损坏内外袋按原价赔偿。

47、装卸队在倒运、使用半成品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勾划和损坏内外袋,严禁从下口拆或用刀割,将外袋破损的挑出入废外袋,完好的每50套一捆入库。不按要求操作每项罚款10元,人为损坏内外袋按的原价赔偿。

48、各车间确需配内外袋时,由物资申请公司统一配备,经审请批准的新配备周转外代,所产生费用从车间考核费用中抛出,保管员做好统计单独上报。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9、质检部对半成品周转外袋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验收(打捆质量、残次代挑拣区分情况)并作出检测合格报告,物资部方予办理入库。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0、生产车间要及时开具领料单领取半成品包装物,在半成品包装时要将内外袋扎好扎紧,入库要轻装轻卸,防止破损和洒料。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1、保管员对出入库包装物要做好区分和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公司的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每月认真与各车间核对并将包装物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52、各部门要完善并严格执行确认周转代签收制度,对各流通环节出现的违规由质检部进行抽查和处罚。执行不到位,罚有关部门人员一次罚款20元

53、公司所有包装材料都实行回收制度,各车间领用材料用完后按照要求将包装物处理妥当如数交回,仓库根据车间领料数量核算包装,否则每少一条罚车间2元。

54、所有回收废旧包装物办理交废入库手续,外袋(50条/捆打包)按规定和要求码垛,空桶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次。

55、进厂设备配件开包时有关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物资部,对包装材料予以回收,并分类存放集中处理。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6、对车间等单位领用的废旧包装物一律办理领用手续,作价计入生产费用(按出售价格)。

57、提倡以旧代新,应回收物资办理好回收手续,否则罚有关部门人员5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58、各种桶装原料,其包装桶一律回收,仓库保管员要分类存放,挂牌标识。如供应商收回的要及时联系收回,如包装桶在使用或保管过程中丢失罚使用车间每只铁桶50元,塑料桶大桶100元,小桶20元,桶盖少一个罚款2元/个。

59、各种废旧包装物处理一律执行公司《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报废审批手续,否则每人次罚款50 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60、物资保管员建立回收包装物出入库台账,加强废旧包装物动态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按时将废旧包装物的进、出、存情况分类报表。如出现漏报、晚报或账务不符现象罚责任人20元/次。

61、已入库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均不得更换包装,所有更换包装的必须填写更换包装申请单,注名更换原因,并经部门分管经理签字批准,物资方予安排更换包装。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62、各部门、车间对倒大包、回掺料需用半成品、成品时,把产品按规定倒入掺料机或大包袋中,内袋一并装入所倒外袋中,对内袋保持小洞不可过大(直径小于5cm),以免防止内袋无法周转使用,否则罚款5元/袋次,若故意损坏内外袋按原价赔偿。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63、质检部负责提供各包装物标准版本图样,更新标准版本及时通知有关车间、部门,保证物资部门和车间熟知包装物版本进行使用管理。

64、质检人员严格按验收标准检验,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包装物牌号、类别、版本、印刷质量)等检测内容,保管员根据检测结果和送货清单品种牌号接收货物,发现版本牌号印错或不符,由质检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奖励发现人员100元/次。

65、入库时按包装物牌号类别定置码垛,要求牌号朝上,不同包装物品种外代不可混垛,并标识好,否则罚款10元/次。

66、套袋环节监督供应环节(供应商),套代工负责对入库时未能检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外代进行挑拣,按2元/条进行奖励,对发现的版本错误、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奖励10元/批次。

67、对套袋时发现的数量不足现象,套袋工及时上报物资部按规定进行折扣、罚款处理。

68、对套袋现场零散外代及时整理归类,防止混入不同牌号品种外代中,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69、对套好外代按牌号、品种分类定置垛好,并及时与仓库保管员交接清楚,否则罚款10元/项次。

70、套袋人员按规定喷码,保证喷码质量、数量准确,并及时与仓库保管员交接

清楚,否则罚款10元/次。

71、车间领料单详细注明领用包装物品种牌号和要求,保管员与领用人员现场确认发领包装物,不按规定罚款20元/次。

72、生产车间包装工产品码垛要求牌号朝上,并确认使用包装是否正确,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对车间发现人员奖励20元/代,对套袋人员罚款20元/代。

73、车间对自行保管存放外代、及生产场所存放外代要分类存放管理,用完后并及时收回定置,避免混放用错包装。

74、所有入库产品码垛牌号必须保证朝上,并监督确认产品包装牌号是否正确,不按规定罚款5元/代。

75、装车出库时要求保管员和装车人员对每一代产品牌号检查(要求推货和在传送带放时牌号必须要朝上)。保管员现场监督推运和搬运过程,保证发货产品牌号型号数量准确,不按规定罚款5元/代。对发现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代,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76、打托盘产品要求牌号朝上,由装卸工人负责监督产品包装牌号是否正确、若出库时发现垛中混有其他牌号产品,查出后报质检处理,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代,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代。

77、对贴标签产品发货脱落产品严禁发出,物资部及时更换脱落标签,对更换标签产品2元/代进行奖励,对责任部门罚款2元//代。.78、对仓库内发现的批号、封包线、合格证等包装质量问题,上报质检部门,质检部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奖、罚处理。

79、罐车进厂前门卫人员必须对罐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驾驶室、工具箱、罐体异常情况等,对车上所有影响检斤过磅作弊的物品全部截留放置门卫室内(包括暖瓶、塑料桶、矿泉水等),排除一切影响安全和捣鬼作弊隐患。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0、质检人员取样前检查罐车所有铅封是否完好,铅封号与送货单上标写单号是否一致,各铅封样式是否统一,发现有异常,上报领导等待处理。

81、化验单标注内容必须详细完整,包括车号、原料产地、数量、检测结果、铅封检查情况等,便于物资核对和接收物料。记录不详细罚款20元/项次。82、质检部根据原料化验检测结果通知物资对原料罐车进行检斤过磅,物资保管员(司磅员)联系相关监磅人员一同过磅。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3、过磅前保管员、监磅员必须仔细检查磅体周围是否有影响计量的问题存在,磅秤、仪器是否正常等。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以免影响计量准确。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4、过磅时待车体停稳后,要求司机下车离开地磅,再次检查驾驶室及车辆是否有异常状况,地磅上是否有人员站立或走动,若一切正常,待地磅显示器数值稳定后由各方确认过磅数值,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5、各过磅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对过磅质量严格把关,绝对不容许有监守自盗、徇情枉法、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500元

86、卸料时严格执行卸料操作规程和三方确认核对制度,确保安全、无误、及时将原料卸入罐中。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7、卸完料后要通知保管员联系相关部门监磅人员一同除皮过磅。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8、上下厂区卸料以及除皮时,由门卫负责并监督罐车车辆上下厂区运输途中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投机倒把情况,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通知安环负责人。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9、过磅除皮完成后,由物资部打印过磅单据存档(贴予验收单、收到条一联上)。物资部开据物资收到条、验收单,监磅员在收到条、验收单签字确认,物资部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后查。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90、物资部对所有检斤记录必须在过磅台帐记录详细,包括过磅日期、车号、原料名称产地、毛重、皮重、净重、盈亏、过磅人、监磅人、使向等内容。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91、每月配合公司对库存各类物资进行盘点,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次罚款20元,及时反映库存余缺,做好补缺采购计划,发现库存物资有盈情况及时汇报,定期与车间清库核算收率,盘点差错率《3%,否则罚款 20元。92、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漏报、晚报、误报、罚款10元/项次。

93、执行好派工签字审批制度,如实对派工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验收确认,弄虚作假者罚款20元/次。

94、仓库内保管的不合格产品、实验品、粉碎料、布袋料等应及时按规定做好隔离标识,定期报质检部门处理。

95、各类物资收发存时仓库保管员必须亲临现场,认真详实做好收发记录,并负责监督整个搬运过程,对脱岗、工作不认真者,每次罚款20元。

96、发货对同车装多种产品混装时,要根据要求做好标记和隔离措施并对司机做好解释和嘱托,并在发货确认单上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次。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6.网络管理科考核细则 篇六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辅助服务管理,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国家电监会于2006年发布了《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并要求各区域电监局根据该办法,结合本地区电力系统实际和电力市场建设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其下属的6个区域电监局各自组织专家撰写了针对本区域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这2个细则。经过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与模拟运行,国内6个区域电力系统已于2010年开始逐步实施这2个细则。这2个细则不仅界定了并网发电厂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辅助服务的定义与分类,而且实现了机组并网运行的量化管理和辅助服务的量化补偿。其中,并网运行考核模块包括发电计划考核、一次调频考核、自动发电控制(AGC)考核和非计划停运考核等;辅助服务补偿方面则包括AGC补偿、深度/启停调峰补偿、旋转备用补偿、无功调节补偿和黑启动补偿等。

需要指出,这2个细则的实施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发电公司长期无偿提供辅助服务的状况,并改善发电公司之间在辅助服务提供方面的公平性。与辅助服务相关的考核与补偿费用一般局限于参与并网运行的发电公司之间,对电网公司的利益并无影响。尽管这种做法一度引起很多发电公司的质疑和不满,但确实有助于2个细则的实施。

以南方区域电力系统为例,截至2011年3月,南方电网所辖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均参与了这2个细则的管理工作,涉及的发电厂共195家,装机容量占南方电网统调装机容量的82%。2个细则改变了传统辅助服务无偿提供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考核和补偿的经济杠杆作用,具体成效包括以下4个方面:(1)完善和规范了发电侧的专业管理和调度机构的调度行为;(2)调动了发电公司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优化了电力资源配置;(3)改善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提高了抗击风险的能力;(4)灌输了“优胜劣汰”和“有偿服务”的市场理念,为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目前,各区域电力系统采用的2个细则都有所不同。这样,如何系统地评价每个区域的2个细则实施效果,以发现2个细则条款所存在的问题,为不同区域2个细则之间的相互借鉴提供重要参考,最终为实现辅助服务获取的市场化打下坚实基础,就成为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为此,就需要系统地研究和发展对2个细则的评价体系,这也正是本文旨在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在2个细则的评价体系方面还未见研究报道,尽管国内外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的辅助服务评价方面已经做过一些研究工作。

现有的辅助服务评价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开展。

1)针对2个细则中具体某项辅助服务补偿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新的补偿办法,如同时考虑机组安全性与经济性提出新的有偿调峰与无偿调峰范围划分方法,以取代定性划分的做法[1];针对节能减排政策背景提出新的调峰容量补偿机制[2];构造评价AGC性能的综合指标并发展相应的AGC补偿办法[3]。

2)针对竞争的辅助服务市场评价相应的条件类(如市场供需比)、行为类(如持留比率)和表现类(如市场效率)等指标,对采用市场竞价方式获取的辅助服务(如AGC和旋转备用等)进行评价[4,5,6,7]。

虽然2个细则的评价与辅助服务评价有些关联,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这样现有的辅助服务评价方面的研究成果虽然值得参考,但并不能直接应用于对2个细则的评价。

在上述背景下,以国家电监会南方监管局管辖的南方区域电力系统内所实施的并网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这2个细则为例,首先从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3个维度共选取了11个定量指标,构造了分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对2个细则进行量化评价。最后,以广东电力系统的实际数据为例,对所构造的评价指标体系和采用的评价方法的有效性进行了验证。

1 2个细则评价的基本思路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在于指标集的选取、评价标准的确定及评价方法的选择。在设计评价体系框架以及构造评价指标时,需要适当考虑2个细则所针对的对象与适用范围,以确保最终构造的评价体系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此,本文采用了下述研究思路:(1)分析2个细则实施后的相关数据,选取/定义用于评价2个细则的定性/定量指标,构建分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2)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选取综合评价方法;(3)采用实例数据对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测算。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2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可用于评价2个细则的相关指标众多,这里以独立性、可量化和通用性作为筛选指标时所依据的原则,在满足评价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尽可能少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层次性为原则建立2个细则的评价指标体系。

对2个细则的评价应该是多维度的。评价细则条款的内容固然重要,然而精准的细则设计未必实施起来就一定有效,因为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约束因素,而且有些约束是非技术的和不可量化的。这样,在构建指标评价体系时,不仅需要考虑细则条款制定是否正确和合理,还需要评价其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管理的实用价值,如是否有利于提高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等。因此,这里从条款的合理性、指标的科学性和细则的实效性3个主要方面(即二级指标)来衡量2个细则的优劣:(1)“合理性”用于评估细则条款的制定是否公平合理;(2)“科学性”用于衡量细则中的计算指标及阈值的选取是否恰当;(3)“实效性”则用于考察细则实施后系统安全运行水平的改善情况。考虑到这3个二级指标均为定性指标,第三级指标就最好采用定量指标,以取得比较客观的评价结果。下面介绍每一个三级指标的细节。

2.1 合理性指标

构造合理性指标时主要从2个方面进行考虑:(1)各个项目的考核/补偿力度是否合适;(2)考核/补偿的资金流向是否正确/合理。在分析细则实施后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定义了收益百分比、亏损百分比、资金流入比和资金流出比4个指标。

2.1.1 收益/亏损百分比

为衡量各个项目的考核/补偿力度是否合适,构造了发电厂月度收益百分比指标P和月度亏损百分比指标L:

式中:N为参与2个细则的发电厂总数;p为参与2个细则且月净收入(即所获得的补偿收益减去被考核而付出的费用)为正的电厂数目;n为参与2个细则且月净收入为负的电厂数目。

根据2010年期间广东省内参与2个细则的发电厂的运行数据,可求得各月发电厂的收益百分比和亏损百分比,如表1所示。

考虑到收益/亏损百分比不仅受机组自身特性影响,也受系统负荷水平影响。如果负荷水平对机组参与细则的收益/亏损情况影响很大,那么采用收益/亏损百分比来衡量细则的合理性确实欠妥。然而,对于同样的机组,在同样的负荷水平下,考核/补偿结果也会因细则不同而有所差异。观察南方区域电力系统5个省区的考核/补偿数据不难发现,在过去一年多的试运行中,即使在负荷大小相差悬殊的冬夏两季,机组的收益/亏损百分比也没有明显的波动(详见表1的数据),这是因为收益/亏损百分比是一个衡量全系统机组总考核/补偿情况的指标,而不是具体针对某台机组。事实上,无论在什么样的负荷水平下,总有机组被考核,也总有机组获得补偿。可见,与细则的条款相比,负荷水平对于收益/亏损百分比的影响相对小一些。综上所述,用所定义的收益/亏损百分比来衡量各个辅助服务项目的考核/补偿力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表1可看出,收益百分比在25%~40%附近波动,而亏损百分比的波动范围则是60%~75%且呈现逐步递增趋势。为进一步分析电厂参与2个细则的收益情况,把电厂的净收益表示为随机变量,对电厂月净收益的概率分布进行统计。表2给出了2010年4月、7月和12月的数据统计结果。

由表2可知,在2010年4月、7月、12月,广东省内参与并网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的电厂收益百分比分别为44.30%,34.18%和30.26%,而亏损百分比则分别为55.70%,65.82%和69.74%。由表2数据可得到这3个月份的净收益概率分布曲线,其形状大致相同:起始段净收益低,概率值小且增长平缓;中间段概率值迅速增大,坡度较陡;末尾段曲线又趋于平坦,逐步接近于1。可见,大幅度获益或亏损的电厂比例小,考虑到国家电监会希望在2个细则实施的初期,发电公司之间的利益调整幅度不要太大,这样的收益分布是合理的。

为更好地描述电厂参与2个细则的收益差异程度,在求取收益/亏损百分比时,可设置一个阈值。例如:在对收益百分比进行评价时可取阈值30万元,则式(1)中的收益指标表示月净收入大于30万元的电厂所占的比例。

2.1.2 资金流入/流出比

合理的考核/补偿细则应该“奖罚分明”,换言之,考核/补偿资金的正确流向应该是:性能较优的机组获得净收入,性能较差的机组则支付一定费用。通过这种方式激励性能差的机组通过技术改造或提高运行水平等措施来改善机组的性能和竞争能力。如果背离了上述原则,那么细则就不合理。

假定机组性能与机组容量是正相关的:大容量机组性能较优,而小容量机组则相对较差。需要指出,划分机组性能优劣的容量界线应视所评价电力系统中机组的实际情况而定。这样,可将性能较优的机组中收入为正的机组比例定义为资金流入比FI,而性能较劣的机组中收入为负的机组比例定义为资金流出比FO,即

式中:H为性能较优的机组数目;NI为性能较优机组中收入为正的机组数目;C为性能较劣的机组数目;NO为性能较劣机组中收入为负的机组数目。

2.2 科学性指标

可以从计算指标阈值、考核/补偿系数的选取是否恰当等方面来评价细则制定的科学性。这里分别定义了平均零考核比例、平均零补偿比例、平均考核密集度和平均补偿密集度4个指标,细节如下。

2.2.1 平均零考核/零补偿比例

该指标能够衡量计算指标的阈值是否过于严格或宽松;过于严格的计算阈值会导致大部分机组得不到补偿费用,反之则会使得被考核的机组数比例过小。因此,特别定义了“平均零考核/零补偿比例”这一指标来衡量这种情况。其中,零考核比例用于评价计算指标是否过于宽松;而零补偿比例则用于衡量计算指标是否过于严格。

定义所有项目的零考核/零补偿比例的平均值为平均零考核/零补偿比例,见式(5)和式(6)。零考核比例过大,表明该考核/补偿项目的计算指标过于宽松,可考虑调整或舍弃;零补偿比例过高,一方面可能由于计算指标过于严格,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很多并网机组运行管理水平低所致,应查找原因后再下定论。

式中:t为考核项目总数;l为补偿项目总数;ni为第i个考核项目中零考核电厂的数目;mi为第i个补偿项目中零补偿电厂的数目。

2010年广东省内参与2个细则管理的电厂共有79家,上述2项指标的统计数据如表3、表4所示。由于部分考核项目(如非计划停运考核、技术监督考核、安全管理考核、调度管理考核等)的月考核费用均为0,就没有在表3中列出。此外,因尚未对黑启动辅助服务进行考核与补偿结算,表4中只列出了其他4项辅助服务的补偿数据。

2.2.2 平均考核/补偿密集度

指标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体现在考核/补偿不应给机组造成过大的负担或为机组创造过高的收益,以激励机组提高自身性能的积极性。基于上述考虑,定义平均考核密集度和平均补偿密集度这2个指标,用于衡量细则中各项计算指标的严格程度。考核密集度是指根据细则实施后的相关数据并结合专家意见,指定一个考核费用区间,计算考核费用落在此区间的电厂数占总数的比例。以此类推,补偿密集度则是描述各项补偿费用在某一指定区间内的电厂数占总数的比例。为了反映考核/补偿的整体情况,将各考核/补偿项的密集度取平均值得到平均考核密集度Qk和平均补偿密集度Qb,即

式中:gi为第i个考核项目的考核费用在给定考核密集区间内的电厂数目;fi为第i个补偿项目的补偿费用在给定补偿密集区间内的电厂数目。

2.3 实效性指标

实施2个细则的初衷是为了激励机组改善运行性能,提升机组的并网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根据发电机组提供辅助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一定的奖惩。因此,衡量细则实效性的指标可从并网运行管理水平和电能质量2个方面考虑。选取运行管理水平改善度、电压合格率和频率合格率作为实效性方面的三级指标,具体定义如下。

2.3.1 运行管理水平改善度

在现行的细则条款下,如果考核费用呈下降趋势,则说明机组性能正逐步提高,这也表明细则的实施提高了机组的并网运行管理水平,即细则是有效的;反之,则说明细则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定义运行管理水平改善度指标用于描述细则实施前后机组并网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或降低程度。机组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以下2个方面原因:(1)机组严格执行调度命令;(2)电厂/机组通过技术改造,运行性能得以改善,使并网运行操作和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并网考核细则正是基于上述2个方面考虑对并网机组进行考核的,因此考核费用降低就是运行管理水平提高的标志。

为衡量考核费用的增加/减少幅度,需确定一个标杆值方有可比性,且标杆值必须能够代表细则实施前的机组运行管理水平。可以选取2个细则试运行期间的数据作为标杆值,因为在此期间并无实际结算,电厂主要是熟悉规则。定义运行管理水平改善度Kr为各项考核费用与标杆值比值的平均值:

式中:ki为第i个考核项目的费用;Bi为第i个考核项目的标杆值。

2.3.2 电压/频率合格率

电能质量指标是从电网企业和用户的角度评价细则的实效性。考虑到电压质量与频率质量均为系统重要运行指标,并由南方区域五省区的细则执行数据可知,2个细则实施后,电能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因此选取电压/频率合格率作为衡量细则实效性的指标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2个细则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上面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通用性,同样适用于对其他区域电力系统所采用的2个细则的评价。

3 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综合评价

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将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包括:层次分析法(AHP)[8]、主成分分析法[9]、数据包络分析法[10]、模糊评价法[11]和熵权决策法[12]等,每种方法各有利弊。由于所构造的指标体系是分层式的,而且二级指标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模糊性及评价专家对信息的不同理解等问题,这使得对2个细则的评价是一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过程。因此,这里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模糊层次分析法是对AHP[13,14,15]和模糊综合评价法(FCE)[16,17,18]的综合应用,即应用AHP计算各级指标的权重集,根据FCE确定各个指标对不同评价等级的隶属度。AHP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判断矩阵,由于指标不能转化为具有某种量纲的数值,因而必须用自然语言来描述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判断矩阵的构造形式决定了指标权重的确定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FCE是针对现实生活中大量现象具有模糊性而设计的一种评判模型和方法。模糊层次分析法能够在专家的主观判断与数学的逻辑严密性之间建立一座可量化的桥梁,使主客观相结合,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度。包括以下基本步骤。

步骤1:确定评价对象集、因素集和评价集。

步骤2:采用AHP求解各个评价因素的权重分配向量。

步骤3:通过各单因素模糊评价获得模糊综合评价矩阵。

步骤4:进行复合运算求取综合评价矩阵。

步骤5:计算评价对象的综合分值。

具体评价步骤详见附录A。

4 实例测算及分析

为说明所构建的2个细则评价指标体系和所采用的评价方法的有效性,这里采用2010年12月广东省内参与2个细则的电厂的考核/补偿实际数据进行测算。根据统计数据求得三级指标的数值如下:收益百分比8.86%,亏损百分比6.33%,资金流入比62.5%,资金流出比89.59%;平均零考核比例73.10%,平均零补偿比例32.91%,平均考核密集度98.42%,平均补偿密集度87.66%;运行管理水平改善度43.29%,频率合格率(±0.1 Hz)99.98%,电压合格率99.99%。

1)收益百分比和亏损百分比的计算阈值分别取30万元和-30万元。

2)结合广东省内发电机组容量的实际情况,定义火电单机容量为300 MW及以上的机组为性能较优机组,单机容量低于300 MW的机组则为较劣机组;水电单机容量为50 MW及以上的机组为性能较优机组,单机容量低于50 MW的机组则为较劣机组。资金流入/流出比分别取火电机组和水电机组的平均值。

3)结合相关专家意见,将补偿费用密集区间定为[0,15]万元,考核费用密集区间定为[0,10]万元。

4)在计算运行管理水平改善度时,取2009年12月广东省的考核数据为标杆值。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到的2个细则综合评价结果如表5所示。中间过程数据详见附录B。

表5的评价结果表明:2个细则的条款合理性为良好,计算指标科学性为优秀,细则的实效性为良好;2个细则的综合评价指标为良好。综合评价结果与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对细则运行效果的主观评价基本吻合:2个细则的实施对提高电厂的运行与管理水平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2个细则有些条款仍有待改进和完善。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能够反映细则条款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也能评价细则实施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实例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及实用性。

5 结语

针对国内6个区域电力系统逐步实施2个细则的实际背景,本文构建了2个细则评价指标体系。从细则条款合理性、计算指标科学性和细则实效性3个方面,共定义/选取了11个量化指标。考虑到所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2个细则进行综合评价,将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评估结果的科学可信度。采用广东省2个细则实施后的相关电厂和系统数据说明了所提出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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