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共12篇)(共12篇)
1.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一
对人民银行履行社会反腐败职能的思考
人民银行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职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将社会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通过建立支付监管体系、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账户管理系统、反洗钱机制以及征信系统等为社会反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人民银行履行社会反腐职能的途径
(一)实施银行账户实名制。2000年3月31日《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正式实施,2007年6月会同公安部建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以及以银行账户为基础的其他业务有效识别客户身份提供了权威、便捷的技术手段。2009按照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人民银行组织银行机构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和甄别,在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名、匿名账户从事诈骗、偷逃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推行国库业务信息化。近年来,人民银行围绕国库业务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动国库业务流程再造,加快国库信息化建设,先后开发建设了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及国库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支出、退库等业务,都将完整地记录在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中心;通过系统对账控制,有效杜绝了手工缴税方式下商业银行延压税款现象;通过银行卡刷卡缴税,大幅度减少缴税过程中现金交易量,避免税收征管人员挤占、挪用、贪污税款;通过预先设置的预算指标或用款额度,自动审核财政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及时堵住违规调库、混库、截留上级收入和违规拨款、退库业务发生,保证预算支出的正确执行。
(三)全面开展反洗钱工作。国家《反洗钱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上确立了我国反洗钱监管体制和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及任务。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监察部等23个部门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分别就成员单位职责、反洗钱国际合作、贯彻《反洗钱法》等进行协调。出台了《反洗钱信息查询规定(试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支付清算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引》等规章,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同时专门成立了接收、分析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目前资金监测范围已基本扩大到所有类型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已经成为打击洗钱犯罪的开展重要线索来源,在配合国家反腐败、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等专项斗争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加强征信系统建设。1993年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办法》,现已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凡是和银行打交道的信息,信用报告上均有记录,只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出申请,就可以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信用卡还款状态记录、贷款明细信息等。同时,征信系统还采集了税务信息、社保和公积金信息、法院民事判决和执行信息、环保信息等非银行信息,征信系统成为了信用信息有效传播、共享的重要平台,为公安、检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信息。
二、人民银行履行社会反腐职能的问题
(一)实名制执行不到位。《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配套制度不够完善,银行在实施“实名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具体明确。“实名制”仅限于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不包括主体对象从事的全部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因业务竞争激烈等原因,执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时不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导致冒名、借名开立存款账户时有发生,容易给腐败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二)现金管理政策滞后。1988年出台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长达23年,现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已不适应金融监管的需要。现金结算对于资金去向具有隐匿作用,各种违规违法交易利用多种方式大量提现、违规套现,一定程度上为腐败创造了可乘之机。
(三)银行卡发案率较大。银行卡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办理银行卡已成产业化趋势,一人可向多家银行申领信用卡,使用他人身份证骗领信用卡,虚构和伪造企业名称或注册空壳企业办理信用卡的情况时有发生;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犯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犯罪,境外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等逐渐增多。
(四)反洗钱工作力度不够。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高,协调机制形同虚设。对可疑资金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工作不够,基层人民银行主要依靠举报或专项检查发现可疑线索。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反洗钱措施追溯上游犯罪活动困难。
三、人民银行履行社会反腐职能的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制定相应的保密实施细则,明确为客户保密的内容,解密的限制性条款以及违背保密规定的处罚措施等。二是拓展账户实名制范围。认真执行个人存款、银行卡业务、个人股票交易、个人保险实行实名制外,对于个人与金融机构的其他业务往来也应严格实行实名制。三是进一步改进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依托联网核查系统,积极稳妥地开展存量银行账户信息清理核实工作,督促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关于做好联网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信息反馈核实机制,为金融实名制提供更为先进的技术保障。
(二)进一步创新银行卡服务与管理。一是加强银行卡发卡管理。按照谁发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对发卡机构的责任追究制度,利用现有的银行卡发行、受理和清算网络及服务体系,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跨行业和区域的支付体系。二是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测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的实名审核、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制度,完善收单协议,抑制不法分子利用终端机具实施伪卡盗刷、套现、欺诈案件的发案率。三是加强对银行卡市场的检查、监督和处罚。人民银行要会同银监会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侦破和打击,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信用卡及贷款咨询类广告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不法中介活动。四是认真落实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近日,国务院转发了人民银行、监察部等7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新出台的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一系列制度,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进一步履行反洗钱职责。一是广泛开展《反洗钱法》等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金融机构及全社会反洗钱意识。二是加强反洗钱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可疑交易报告上报质量。三是从规范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入手,建立反洗钱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沟通、协作的作用。四是尽快出台《现金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大额现金管理体系,促进大额现金存取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征信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将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带进百姓生活,增强社会成员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对征信信用的认识,使社会各界对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充分发挥数据库的功能,不断提高数据库的应用水平。通过完善征信系统建设,营造廉洁自律的社会环境。
2.关于权力腐败的若干思考 篇二
【关键词】 权力腐败;商品化;官僚化;私有化
所谓权力腐败,就是执掌权力的领导者违背权利的性质和原则,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私有化。领导干部有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本无可厚非,但是,领导干部一般都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而这些公共资源是用来服务民众的。如果将公共资源与私利结盟,就会危害到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行。认识权力腐败的表现,探索其根源采取有效的对策,防止和遏制权力腐败,这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权力腐败现象最根本的特征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以权换钱、以钱买权、权钱交易为典型特征的腐败行为,已经渗透到许多部门和公共领域,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营私舞弊,贪赃枉法,人数之多,数额之大,职位之高,手段之恶劣,已经到了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程度。权力腐败之风表现形形色色,花样繁多,主要变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力商品化。一些人视手中的权力为商品,把权力看成是“一般等价物”进入市场,搞权钱交易,用权换钱,持权勒卡,有的地方出现了“政府权力部门化,个人权利商品化”以谋私利为目的,或谋求升官,或贪图钱财,各有各的利益驱动,公共权力成了彼此互谋私利的工具。为人民服务的职能在萎缩,自我服务的意识在膨胀,官商勾结,违背政策规定。为一些不法分子疏通关节,从中牟利。
二是权力官僚化。一些领导干部官气十足,生活不讲艰苦,作风不深入,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好摆门面,好讲排场,出则警车开道,风驰电掣,进则前呼后拥,鹤立鸡群,好讲空话,推诿扯皮,不办实事。还有的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欺上瞒下,专横跋扈。权力官僚化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一些人借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
三是公共权力私有化。一些人只讲感情,不讲原则,把人情看得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利用职权在就业、升学、晋级、提干、入党、等方面为以私交为基础的“小圈子”内的人员谋求制度规定外的特殊关照。大凡进入“小圈子”的干部或者是同乡、同学,或者是老部下、老上级、老战友,只要利益相关,互相能方便照应,都是走在一起结成“小圈子”的理由。社会上的黄、赌、毒现象也是在这种“特殊关照”下才屡禁不止的。
四是人际关系公利化。随着权力被滥用,在现在人际关系中出现了攀权结贵的利害关系,仰人鼻息的依附关系,接亲联盟的裙带关系,尔虞我诈的欺骗关系,以邻为壑的掣肘关系,上尊下卑的猫鼠关系,拉帮结伙的宗派关系。
五是只求“政绩”不讲“正德”。有些干部好大喜功,不负责任的用群众的利益做铺垫,盲目上项目,搞开发,营造自己的事业丰碑,结果是群众吃了亏,个人受了益。还有些干部名利思想严重,为了追求新闻效益,轰动效应,提高个人知名度,搞“取悦一时”的“贴金工程”。制造“泡沫政绩”,虚报业绩,粉饰太平,以达邀功请赏,沽名钓誉的目的。还有些干部没有全局观念,为突出个人政绩,为了本地、本单位的局部利益,支持、纵容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以求得经济一时的虚假繁荣;还有些干部贪求自己栽树,当任乘凉,在决策中突出任期内的政绩,不在具有长远利益并有发展后劲的潜力上做文章,下功夫,而是追求损公利己的短期行为。
六是用人不公。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不讲政策,讲感情,照顾各种关系。将三亲六眷、“近我”“私我”者当才子使用;有的以人划线、以事划线,结党营私;有的任人唯地,用籍贯代替德才,不讲原则讲交易,领导干部之间互相安插亲朋好友,搞权权交易;有的不看政绩看好处,不以德才取人,而是看金钱厚薄,把“官帽”看成商品,按职论价。更有甚者把“官帽”当诱饵,明要暗索,在组织人事工作方面出现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歪风,吏治腐败是政治腐败的前奏,连官职都可以买到,还有什么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呢?
以上现象表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式十分严重,腐败现象已经有经济占线向社会各个领域扩散,从党机关的实权部门到企事业单位,从地方到军队,虽然表现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但消极腐败现象同樣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刹而不止,有的抓一阵,好一阵,过了风头又死灰复燃。
权力腐败对党和国家造成严重危害,公共权力廉洁度的下降,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生死存亡的危害,政治上破坏国家政治和法治的统一,腐蚀干部队伍。经济上造成了分配不公,刺激不正当竞争,诱发经济利益恶性冲突。精神文明方面助长了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长对党和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这些年来泛滥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同腐败浊流的推波助澜有直接关系。
作者简介:
孙健,男,(1956—),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现任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科高级政工师
(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关于当今社会反腐败的几个问题 篇三
腐败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果我们不从源头上防范、遏制腐败,一旦腐败蔓延,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扭曲社会意识形态,而且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干部形象,葬送改革开放的成果,甚至导致亡党亡国。
一、当今社会腐败的主体特征
腐败是指违反了法律的准绳,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为自己或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实质就是某种权力的蜕化和变质。进入90年代,在我国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及社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腐败也如同“病毒”一般,侵蚀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腐败现象在以往特点的基础上,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的主体持征:
1.卷入腐败活动的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违法违纪的人数不断创新高
同七八十年代相比,近10年来,参与权力腐败活动的人员显著增多。据人民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历年所查案件统计:从1993年起,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递增9%左右,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年递增12%左右。90 年代共有3万多名地厅级以上的官员、90余 名省部级以上的高官因腐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国检察机关1990年到1998年共受理各类腐败案件110余万件,立案50多万件,涉及犯罪分子达60余万人。尽管反腐败斗争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但卷入腐败的人数日益增多,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的职级创历史新高
过去腐败现象主要发生于一般干部和具体经手财物的办事人员,中高级干部的腐败发生率多年来一直比较低,建国初期到80年代初期仅出了林青山、张子善,直到1983年出了海峰县的原县委书记王仲收受6.59万元。然而近十年揭露和查处的省部级大贪官已达20多人,从90年代中期起,检察系统以贪污贿赂起诉的厅局级干部每年都在百人以上,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原江西省省长倪献策、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等,由于这部分人位高权重,所造成危害的后果极为严重。3.体制内团伙性腐败日益突出
与过去相比,当今腐败活动的方式,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体制内有组织的腐败活动的增加。过去,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绝大多数是个人行为,滥用的是单一职位的权力,具有分散性和偶发性的特点。但从80年代后期起,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活动出现由个人向团体,个体向群体发展的趋势。90年代以来,有组织的团伙性腐败活动已经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为整体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窝案”、“窜案”在增多,并已成为查处腐败案件的重点,1999年司法部门审理的震惊全国的湛江团伙走私案,2000年司法部门审理的厦门团伙走私案等等,腐败分子结成庞大的走私和腐败团伙,猖狂地从事腐败渎职和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4.腐败的发生存在着普遍分布与重点高发区并存的现象
我国腐败现象的发生领域传统上主要在管理财物的岗位和经济管理部门,而当今,贪污腐化的浊流已侵入到公共权力活动的各个领域,甚至过去被人称为“清水衙门”的很多部门,腐败现象也日渐突出。90年代在非经济领域中引起人们较大关注的是某些组织人事领域和司法活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即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问题。组织人事权属于分配公共权力的权力,选拔和任用官员,实际就是进行权力资源在人头上的分配。由于特定的权力均有控制和利用某种社会资源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又可转换为对掌握人事权力的人有用的利益和价值,因而一些人为了得到一官半职就跑官、要官和买官。也有司法官员为获得不法利益在司法裁决和决定中滥用司法权,枉法裁判,利用职权之便贪污挥霍。吏治和司法的腐败直接地危害了国家法制秩序和政府的权威,瓦解着社会成员对政府和法制的信心。江泽民同志指出,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二、对产生腐败原因的浅析
腐败如国家起源一样古老,它伴随着国家出现,伴随权力出现而出现,几乎在腐败出现的同时,人类就与其展开了斗争,可以说,自从有了腐败,就有了反腐败,正直的人们与腐败的斗争一都在不懈地进行着。然而,为什么在中国对腐败已日趋形成合围歼灭之势的今天,腐败如同野草丛生?这不能不令人深思。笔者认为:腐败之所以禁而不止,这是因为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有着多方面的、深刻的社会根源。这些根源既有其现实经济上、制度上的原因,也有其社会心理和文化素质上的原因,既有其腐败者自身问题的内因,又有“怂恿”腐败存在的社会客观原因,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腐败主体在财物女色的强烈诱惑下,丧失自律能力,放弃道德
在金钱美色面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个人私欲膨胀,其物欲本能冲动支配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满足其一次又一次贪婪的欲望。如果权力拥有者的物欲观念远远大于自律观念,则就会出现“拥大权者大腐败,执小权者小腐败”的现象,这一点已被现实中的腐败个案所证明。
2.腐败主体进行腐败所付出的个人成本、所冒的风险极低而收益极高
权力不但可以提高人们的社会地位,而且拥有特殊的功能,使得腐败者想方设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腐败。腐败者利用手中权力进行腐败的投入是极低的。这是因为,其一,如果把权力视作一种“公共资源”,则腐败者利用这种“公共资源”进行腐败,其个人投入的成本几乎仅只是时间而已。其二,尽管有“法网恢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之说,然而从现实反腐败的情况看,首先,由于法制尚未真正完善、健全,腐败分子的“狡猾”、“老练”,使腐败案件破案率还没有能或者难以达到百分之百;其次,从对腐败的处理来看,处理的结果多数还比较轻,还有相当一部分腐败分子事发后进行退赃便可以从轻处理,腐败者由此抱着侥幸的心理进行腐败活动。这是导致腐败禁而不止,铲而不绝的主要原因。
3.“金字塔”型的集权是造成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对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产生腐败的关键
腐败总是与一定的权力连在一起的。腐败者之所以能够进行腐败,是因为它拥有一定的权力,没有任何公共权力的老百姓是不可能腐败的。权力的过分集中,致使一些部门、地方存在着“土皇帝”这样一种“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群众无法监督”的现象。在权力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或组织、公众对权力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一旦权力落入思想庸俗者手中,必然出现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
4.不良社会风气助长腐败的滋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腐败没落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也趁机渗入社会生活,影响人们思想。特别是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影响下,一些人错误地认为“人皆为利来,人皆为利走”。习惯于权力腐败所造成的“正常的事要用不正常的手段也能解决”。人们有的是站在局部和个人利益考虑,有的是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以致造成社会对腐败难以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怂恿了腐败者,使得腐败者更加胆大妄为。
5.现行的政策、制度有一定的弹性,有腐败分子可钻的漏洞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型模式操作进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新旧体制转轨交接需要一个“磨合期”内,或多或少会存在间隙、漏洞,为腐败分子所利用。另一方面,由于腐败者身拥有一定的权力,因而,他们往往在制定、落实政策制度时,选择干部时,会考虑自己的既得利益和未得利益,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为自己进行权力设租、寻租留下“后路”。
6.有的地方党组织领导人治党不严
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教育,疏于监督,对问题麻木不仁,甚至姑息养奸,这也是产生腐败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总之,腐败产生的根源,是多方面、是多层次的,它不仅有腐败主体本身的问题,而且还有存在于腐败主体以外的很多客观原因,只有把这些问题综合起来考虑,我们才能有效地、深刻地认识腐败至今仍存在而且相当严重的真正根源。
三、对反腐败的再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它能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出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表现在它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和其它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和腐败现象,创造出高度的精神文明,保证社会的全面进步。我们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机统一、全面发展的事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成其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反腐败是集中力量记经济搞上去的重要保证
我国社会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完成这一根本任务,我们党提出了坚持“两手抓”的战略方针,要求“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坚持反腐败。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而惩治腐败,正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排除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干扰,促进和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江泽民同志指出:“实践的结果表明,反腐败工作不仅没有影响改革和建设,而 且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2.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
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是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的一个根本问题。开展反腐败斗争,说到底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我们党更好地担负起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历史重任。应该肯定,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党的主流是好,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但也要看到,腐败现象渗透的社会生活领域相当广泛,尤其是渗透到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党内腐败现象蔓延,使极少数党员干部蜕化变质。如果不刹住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蔓延的歪风,腐败分子将由极少数扩张到相当大的数量,而反腐败的健康力量将不断削弱。量变引起质变,腐败分子剧增到一定程度,党自身则将失去消除腐败的能力,党也就从整体上腐烂变质。由于那些堕落为腐败分子的党员干部以自身的行为直接表明他们对人民利益的危害,表明他们背叛原来的阶级而蜕化为特权者或特权阶层,因此,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我们党要保持代表人民利益的先进性,防止向相反方向转化,则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如果我们不坚决打好反腐败这个硬仗,确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反腐败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3.反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约必要条件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逐步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市场经济中出现和存在的东西,并不都是积极的、健康的和合理的。市场经济也有消极的一面,处理不当,容易出现个入主义、功利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的泛滥,从而诱发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给正在成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侵蚀和破坏。腐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病毒”,反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4.反腐败是强化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信念的重要手段
腐败分子具有很强的寄生性,腐败现象蔓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有所降低,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功绩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也有所淡化。由此还导致群众中那些缺乏全面分析问题能力的人产生某种程度的错觉,认为腐败现象蔓延已经成了一种不治之症,进而怀疑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和历史必然性。信念动摇,不仅影响了一些人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热情,而且使形形色色剥削阶级腐朽思想乘虚而入,加剧了人们思想上的混乱。显然,人们信念淡化和思想混乱的程度,与腐败蔓延的程度是成正比的。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衣影响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缺乏健康的精神力量。由此可见,只有深人开展反腐败斗争,无情揭露和严厉打击那些腐败分子,遏制腐败蔓延之势,才能使人民群众体会到共产党整体是好的,是坚强的,还仍然恪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表明共产党是唯一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党。由此,人民群众才会坚信社会主义不可逆转,并通过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自我教育,不断提高觉悟,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强大凝聚力。
四、从源头上防范、遏制腐败的对策及思路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当今的中国正处在历史性转轨时期,特殊的环境,特殊的环境,在极少数人(包括部分高官)中出现腐败,也不足为怪。关键在于我们能面对现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腐败。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腐败不想为的问题
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交往的扩大,民主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人们的追求也越来越多种多样。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腐朽思想和错误的价值观念,无时不在侵蚀着党员队伍。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而的东西,不断反映到党员的思想意识和精神生活中来。有的人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到党内政治生活,引发一些完全背离共产党的宗旨和称号的丑恶行为,解决这些问题,关健是加强对党员的严格教育。毛泽东同志说过:“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重视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目前要结合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三讲”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修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着眼于解决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使他们淡泊名利,把个人利益统一到党和国家、人民 利益的基础上来,在思想上筑起反腐败的坚固大堤,使我们的党员干部面对腐败不想为。
2.加快制度建设,解决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腐败不能为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指出:“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党内监督的机制、动作方式、监督的制度和规章仍然有很多部分是按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代进行动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党内监督的机制、动作方式、规章制度相对滞后。在这个问题上,应着力于四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考虑、设计权力的制衡关系,防止出现权力不受监督或监督制约不了权力的事。二是要改革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选拔任用干部要考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现在哪一层面上,其权力观是否正确。审视腐败个案和腐败分子的蜕变过程,不可否队他们的权力观,“情”与“色”在起主要作用,贪官的共通点,在于难过“权”、“色“关。为何腐败分子总是和女人有关?这显然是“权色交易”,应该说与这些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不重视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有关。对腐败现象源头防范也好,打击遏制也好,首先要从纠正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做起,这一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三是要加大办事的透明度、公开度,增加对执权者的监督力度。四是加快体制转轨的步伐,新旧体制交接运行的时间越长,“磨合期”内产生腐败的间隙和漏洞越多,腐败的机会就越大,新体制的建立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完善过程。所以加快政治体制改不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应该是源头防范,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要健全法律制度和党纪、政纪方面的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各行业、各部门和单位都应根据法制和党纪、政纪制定相应的具体制度,如对权力进行分解和制约制度;干部交流和轮换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等,以解决党员干部面对腐败不能为的问题。
3.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解决好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腐败不敢为的问题
现实中,再严厉的处罚,都还会有一些腐败分子铤而走险,但建立起腐败事后的严厉处罚机制,至少可以降低腐败的发生率。明太祖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十分残酷。明朝的严刑峻法就有“剥皮草实”之法,贪污
4.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共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5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从社会现实情况来看,企业发生的许多腐败现象,是企业领导干部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管理人员不廉洁开始而导致的腐败。所以,在新的形势下,企业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除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约束和严惩腐败行为外,还要从预防经营管理人员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方面着手,加强腐败风险防范管理,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防范腐败风险保障。
一、企业管理人员腐败的成本效应
企业廉洁经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层次员工廉洁从业是社会追求公平、正义对企业和企业员工的基本要求。企业员工特别是掌握经营管理权力的员工一旦发生腐败,对其个人家庭、企业、社会和国家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成本效应。这种负面效应首先体现在个人和家庭付出的成本方面。对个人而言,因不廉洁一时满足了非分之想的欲望,若其行为持续发生,必然导致腐败。而因怕败露和被追究,腐败者精神必然生产焦虑和内心恐惧,一旦败露必被追究,带来的是身败名裂或生命的赎罪,随之带来的是家庭必付出稳定生活的丧失、成员心理扭曲、经济地位下降或家败人亡的成本代价。
其二,企业员工工作在企业,成长在企业,因不廉洁而导致 腐败的行为是以牺牲企业利益而获得个人非法利益,在这一行为实施过程中,必然破坏企业内部正常的管理体系和规定工作程序;对外,必然使企业形象受损。为此,企业员工产生腐败,企业付出的是直接的经济成本、间接的管理成本和对外的信誉负面效应成本。第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其成员的腐败行为,必然会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权力,社会将付出负面的诚实、信用成本。
二、企业内部生产腐败的风险分析
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都需要借助于权力与资源、主观动机和适当机会三个必要条件才能完成。企业内部管理的各类人员,都掌握着不同程度的企业权力和企业资源,如果有主观动机和机会,每个权力岗位都有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和腐败,这就意味着每个权力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存在着发生不廉洁和腐败的风险。从许多企业管理人员发生腐败的诱因来看,企业内部产生腐败的风险主要来自思想道德、制度机制(权力、资源流转环节)、岗位职责风险三个方面。
(一)思想道德风险。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生活证明,产生腐败都有一个心理过程。贪欲是腐败的思想动因,贪欲若与权力结合就必然产生腐败。为此,思想道德风险要从个人的道德观念和各种心理等方面去识别。道德对于人来说,不仅有一种外在的约束力量,同时也有一种人自身固有的驱动力量。正确的道德观念一方面规定要求人们的言行,另一方面又驱动着人们的创造行为,激励人们去追求真善美的统一。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首先是道德观念的不健康、人生观的扭曲,在心灵深处追求的是对财富满足的贪欲,这是产生不廉洁和腐败最主要的主观动机。其二,侥幸心理、从众心理等不健康心理也是产生不廉洁和腐败的动 机。对于一个私欲膨胀的人来说,总想通过钻政策、制度、管理、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趁机捞一把,总是用侥幸心态来对待自己的作为,侥幸心理的存在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同时,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些意志薄弱者虽不愿涉足污浊,但不善于控制自己,面对来自周围的影响和压力,在受到他人腐败影响时,就会跟着做,这种从众心理也是产生腐败的心理风险。除此之外,企业内外人文氛围的好坏,也是不廉洁和腐败行为发生与否的一个风险控制方面,好的人文氛围对人既是思想的熏陶,又是行为的引导,反之则会诱导人的不良行为发生。
(二)制度机制风险。企业人员的不廉洁和腐败行为总是借助于一定的资源和权力而发生,要想有效预防不廉洁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就要从企业资源与权力流转过程和监督盲区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上对腐败风险进行识别。在企业资源和权力流转方面,首先要弄清楚企业不同资源的家底和分布状况及其管理分配权限,从企业的人力资源、资金资源和技术资源三个方面分析其流转的过程、进出的关口、管理的权力、制度的控制、运行的机制,查找出容易生产腐败行为的风险“空当”和“灰色地带”。从经营管理和查处的腐败案件过程来看,在大的方面来说,企业资源和权力流转过程中易产生腐败风险的环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涉及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和权限存在自由度;二是资金资源对外、对内两个运行点的筹资、调度、使用、分配环节管理失控和体外循环;三是技术、设备等资产引进购买或转让环节的变相操作;四是工程项目的入围对象选择和招投标定标过程的违规;五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人自由裁量权的活动范围限制不严;六是对外业务交往活动中的一些“潜规则”的交往。
第二,企业内部监督盲区存在的风险。企业制度机制的不完 善会导致监督管理的一些盲区,监督盲区的存在,就意味着腐败风险发生的可能。从企业内部现实来看,存在如下盲区风险:一是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产生的风险。在企业内部部分干部职工对加强内部监督在控制经营风险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监督只是防治领导干部个体腐败,有的领导干部自身缺乏接受监督意识,认为监督是与领导过不去。而现实社会生活告诉我们,企业领导干部个体的不廉洁和腐败往往和企业经营风险同在。二是内部制度设置缺乏相互牵制性监控机制带来的风险。在企业内部多数管理制度只是注重了本部门专业的管理职能,将业务决策、业务执行、结果检查兼容,缺乏不同职能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三是监督与被监督存在的矛盾会产生风险。监督的实质是对人的行为监督,对其权力的制衡。但在企业内部监督与被监督是下级与上级或平级的关系,监督者本身会产生顾虑,也存在难于监督或不好监督的矛盾。四是企业内部对重点控制面和控制点的过程监督不力。
(三)岗位职责风险。腐败问题的发生,有时候并不是人的主观故意,制度的不完善和岗位职责操作标准不具体往往会“诱导”人犯错误。从企业各类人员岗位特点来看,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职责操作风险存在于如下岗位工作的环节之中:一是掌握着企业决策权力的岗位层面。这一层面的岗位对企业各种资源的支配具有决定权,因而易发生不廉洁和腐败行为的风险也就最大。二是对企业人、财、物资源有相对支配权的岗位层面。这一层面的岗位虽然没有决定权,但是他们在授权下,对企业人、财、物资源有相对支配权和自由裁量空间。三是根据管理职责划分,对企业某一类资源有管理权的岗位层面,他们直接管理着这类资源在企业的出入,也有对物的自由裁量空间。四是经企业授权直 接从事对外业务交往岗位层面。从社会现实情况来看,这一层面的岗位在履行对外业务职责过程中,易发生不廉洁和腐败行为的机会相对较多。五是因某项工作需要,被委派的项目负责岗位层面。这类层面的岗位职责往往是比较集中,临时性普遍,相对而言存在的腐败风险机率较大。以上五个层面的岗位职责,都对企业的资源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和空间,如果对这个裁量权和空间没有一个明确的操作标准和规定程序,监督检查又不到位,裁量权就会被滥用,从而就会形成岗位职责腐败风险。
三、企业内部防范腐败风险的控制措施
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通过选择最有效的方式,控制各个生产环节中的质量风险,消除了许多潜在的质量隐患。同样,在预防腐败工作中,针对因思想教育、制度机制、检查监督不到位和不廉洁自律而产生的腐败风险,实行风险控制管理,将会起到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作用。
(一)风险预防措施。对任何风险的预防必须选择重点加强针对性。企业对腐败风险的前期预防也必须选准重点,要针对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经验,腐败风险前期预防应采取如下措施:
1、查找腐败具体风险点。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这只是对腐败风险的预测判断。腐败会在什么时段、什么环节发生,还需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查找具体的风险点。不同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不同,但在思想道德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所以,查找风险点的重点放在岗位职责风险上,要在每个权力岗位上,每个工作环节中,每一道程序流程间查找易出现不廉洁和腐败行为具体问题,采取自己查、同事帮助找、领导提、部门审等形式,把每个岗位的风险点一一列出,并分析风 险点所存在问题的性质,找出薄弱环节,为完善制度机制提供具体支撑。
2、针对思想道德风险强化廉洁从业教育。虽然思想教育的效果不能量化,但受教育者会在一定频率、数量和密度中通过量变促进质变。所以,企业的反腐倡廉教育要抓住权力岗位这个重点,保持一定的教育频率。同时要制定企业人文关怀制度,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处在腐败风险岗位上的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在企业营造良好的廉洁从业氛围。
3、针对岗位职责风险推行廉洁从业公开承诺制。处在腐败风险岗位上的人员,所从事的业务领域,既是预防腐败的重点,又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他们履行职责和工作中对企业员工、对用户、对社会实行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不仅是一种自律,而且可以接受用户、企业员工的监督,从而能减少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机会,有效避免岗位职责腐败风险。同时,在企业内部对岗位职责风险定期进行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不仅能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强工作的针对性,而且也能促进自身的廉洁自律。
4、针对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根据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在每个岗位中相应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职责标准,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防治出错。推行听证质询,实行办事公开,采取权力制衡,并制定企业预防腐败风险管理办法,界定腐败风险,明确目标责任,加强考核,把各风险点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风险监控措施。加强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是有效预防腐败重要保障,也是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有效措施,防范腐败风险更需要强有力的监控措施。企业在预防腐败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对各风险点的监控。首先,企业要建立腐败风险信息 监测网,通过信访举报、行风热线、职责作为投诉、群众评议等形式收集信息,根据信息提供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督措施。其二,对各风险点进行风险指数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容易出现腐败风险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点监控;对可能出现苗头的,由专业职能部门加强监控;对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由本部门领导进行监控,使对腐败风险的监控有重点、有目标、有责任。第三,对各风险点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定期自查,不定期垂直抽查。同时对重点项目、大型工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开展同步效能监察和专项审计,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动态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风险问题处置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各种预防措施,虽然能够尽可能地消除风险隐患,但现实中还可能出现风险险情或问题,企业的腐败风险也会这样,这就需要对出现的险情和问题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在处置腐败风险的险情和问题上,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后果、影响程度等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已经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又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彻底严查,严惩不贷,增强惩治的威慑作用;对属于苗头性的问题,要诫勉纠错、告诫劝勉、限期整改;对有可能转化为风险苗头的问题,要加强教育、警示提醒、纠正偏差。
5.关于大学生对腐败认识的调查问卷 篇五
“腐败问题”关乎社会的公平公正,甚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作为大学生,你是如何看待腐败问题的?大学生与腐败问题有关吗?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对腐败问题的认知情况,我们精心设计了此调查问卷,希望您抽出宝贵时间认真作答,对您的鼎力支持我们深表感谢。
被调查者身份信息属性(在对应的□内打√)学校:
政治面貌:
年级:□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大五 □研究生 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 □否
就业意愿方向:□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外企、私企 □自主创业
1.你对党和国家当前所进行的反腐败斗争是否关注?
□A.非常关注(20%)□B.比较关注(66%)□C.没有关注(14%)2.你了解国家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吗? □A.很了解(12%)□B.不了解(86%)□C.不清楚(2%)
3.你认为现在社会上腐败现象多吗?
□A.很多,几乎每个行业(92%)□B.一般,偶尔发生(8%)
□C.很少,不经常听到这样的消息(0%)□D.不清楚(0%)
4.你对腐败现象持什么样的态度?
□A.反对,造成社会的不公平(88%)
□B.不爽,但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会摇摆不定(8%)□C.无奈,对这种事情无能为力(4%)□D.正常,但是于我无关(0%)
5.你认为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缺乏有效的公民廉洁教育(10%)□B.公职人员薪金较低(3%)□C.监督不力或不到位(65%)□D.法律不完善(22%)
6.你认为腐败的危害表现在哪些方面?
□A.破坏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80%)□B.阻碍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4%)□C.侵害人民群众利益(4%)□D.危害国家政权(8%)
□F.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4%)
□G其他
7.你认为如何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A.从娃娃抓起,灌输反腐倡廉意识(10%)□B.开展大学生反腐倡廉,廉洁修身的教育课程(11%)
□C.完善社会监督机制(64%)
□D.全面发展经济,建设一个和谐全面的小康社会(13%)
□E.加强全社会公民的思想道德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教育(2%)
8.你如何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A.党和国家反腐败的态度坚决,工作得力,成绩显著(17%)
□B.有成绩,但形势严峻(70%)□C.雷声大,雨点小(12%)□D.腐败现象愈演愈烈(1%)
9.你对我们国家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是否充满信心?
□A.反腐卓有成效,对遏制腐败充满信心(12%)□B.反腐取得一定效果,对腐败行为得到遏制比较有信心(83%)
□C.反腐成效不大,对遏制腐败几乎没有信心(5%)10.你是否认为腐败习气已侵入大学校园,已有腐败行为萌芽?
□A.有(93%)□B.没有(7%)□C.不清楚(0%)
11.你身边的同学中是否出现过以下不廉洁行为? □A.作业抄袭(100%)□B.考试作弊(18%)
□C.大量引用资料、拼凑文章、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96%)
□D.在学生干部选拔、评优评先过程中,贿拉选票等不公行为(2%)
□E.学生干部依仗某些“特权”,徇私舞弊行为(6%)
□F.在组织或参与活动中虚列开支,侵占活动经费等公共款项的行为(2%)
□G.为谋私利向老师或其他人员送礼的行为(1%)□H.申请贷款的学生无故不按时偿还贷款利息或毕业后不按时偿还本息(0%)
□I.就业应聘中有信息隐瞒和信息欺骗行为(2%)□J.其他不廉洁行为:
12.你对同学中出现的这些不廉洁行为持怎样的态度?
□A.坚决反对(98%)□B.支持(0%)
□C.有时情况复杂,可以理解(2%)□D.漠视(0%)□E.不清楚(0%)
13.你认为高校是否有必要对大学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A.很有必要(10%)□B.有一定意义(46%)□C.没有必要(36%)□D.无所谓(8%)
14.你认为目前高校开展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的状态如何? □A.活动较多,内容较丰富,效果较好(7%)□B.活动很少,效果一般(87%)□C.还处于空白状态(6%)
15.你认为对大学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有哪些意义?
□A.可以规范遏制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5%)
□B.能够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培养大学生崇廉尚洁的高尚品质(69%)
□C.大学生廉洁教育可以引领整个社会的廉洁教育,是党和国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础工程的需要(11%)
□D.它是培养党的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要求(10%)
□E.反腐倡廉教育为大学生提前建立拒腐防线(5%)□F.其它
16.你认为在什么时段开展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A.在新生阶段效果较好(4%)□B.在毕业生阶段效果较好(0%)
□C.应该贯穿于学生的日常学习过程中(96%)17.你觉得对大学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应注重哪些内容?
□A.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范(44%)
□B.民主法制意识教育(96%)□C.诚信教育(33%)□D.廉洁从业教育(27%)□E.社会公德教育(3%)□F.民主监督意识教育(5%)
□G.(其他)
18.你更愿意参加哪些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A.学习文件(2%)□B.课堂教学(4%)
□C.社会实践考察调研(78%)
□D.大学生党、团日和党、团课为载体的主题教育(55%)
□E.廉政社团组织开展演讲赛、辩论赛、主题征文、工艺及文艺作品创作、专场演出等主题教育(36%)
□F.宣传橱窗、展板等为载体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
□G.以廉政网站、校园广播为载体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
□H.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大讲堂、论坛、专题报告会等(8%)
□I.通过观看影音资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5%)□J.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3%)
□K.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活动(6%)□L.其它
19.你认为目前开展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主要还面临哪些方面的困难?
□A.社会大环境的不利影响(98%)□B.教师队伍对学生反腐倡廉教育认识不高(34%)
□C.学生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是“大人生病,小孩吃药”(21%)
□D.高校还没有形成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的保障机制(27%)
□E.没有前例可循,一切都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33%)
□F.反腐倡廉教育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结合不够紧密(3%)
□F.没有真正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7%)□G.其它
20.你认为目前要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应重点加强哪方面的工作?
□A.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3%)
□B.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管理,营造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环境(49%)
□C.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良好氛围(45%)
□D.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搭建全过程全方位教育平台(33%)
□E.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15%)
□F.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9%)□G.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吸引力(7%)
□H.其它
6.对我国反腐败法律对策的思考 篇六
[关键词]反腐败;法律;对策
近年来,随着“房姐”、“商铺叔”等一系列腐败案件的曝光,反腐败问题不断地涌入到了公众的视野。一个个高官的相继落马在反映了我国反腐败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暴露出了我国反腐败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我们只有从反腐败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制教育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治理完善,堵住漏洞,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住腐败问题的发生,顺应民意,也才能够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去深入剖析我国反腐过程中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完善法治,找到有效的法律对策,构建和谐社会。
一、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应加重对贪污受贿罪的量刑,加大贪官犯罪的成本,敲山震虎,以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我国《刑法》中对贪污受贿罪是这样规定的:个人贪污受贿金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简单来说,贪污受贿5000元才被视为犯罪,10万元以上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高官也很少有被判处死刑的。
国外许多国家的做法均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法国,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同一涉案数额,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对普通老百姓的量刑要高出40%到一倍。譬如说,普通百姓偷盗5000元被判处2年徒刑,那么公务员贪污受贿5000元就要被判处4年徒刑。道理很简单,这就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也就是说同样性质的犯罪,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普通老百姓翻一番,对司法人员的量刑在公务员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外国除了用重典严惩贪官外,还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制约、监督公务员的言行和财产,以便对公务员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二、从执法的角度来看,应加大执法的力度,严格执法,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反腐倡廉的相关法律制度往往是执行不力,法律出台仅停留在做做宣传、组织学习、提提要求上,对法律制度的真正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要切实做到用强硬的法律制度来管住手中握有实权的高官,保证把为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用在为人民服务上。就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特别是针对一些实权部门,例如:物价、税务、财政、人事、建设等腐败多发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要毫不留情从源头上真正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些高官成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保护伞,他們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极力保护腐败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姑息纵容、为犯罪行为开绿灯,想尽一切办法插手干预影响审判结果而导致的不捕、不判、少判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加大公众监督举报的力度,让国家机关的执法之手变得强硬起来。
三、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应严格依法审判
从近年来被依法惩处的贪污官吏的级别和数量来看,我国当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地方司法不公、贪赃枉法,甚至引发串案、窝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此,要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促进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要剖析典型案件,增强破案的能力,堵塞漏洞,以完善制度,提高办案的质量,发挥司法审判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还要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不法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办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腐败案件。要加大对腐败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赃款赃物追缴的力度,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四、从法律意识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及公众的反腐意识,特别是要增强官员的法治观念
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的意识。通过胡长清等贪污腐败的反面典型案件来警示、教育广大的党员干部,以提高干部的认识引以为戒。此外,还可以把法制学习纳入到干部的继续教育、年终考评、提拔进修中作为其中的重要一项,相互挂钩,计入学分,每年进行必要的考核。从法律意识、思想认识上逐渐加深对我国反腐倡廉相关法律规范的认识,使官员们铭记于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我,将一切贪污腐化的思想苗头扼杀于萌芽之中。让他们认识到贪污腐化的严重后果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看到法律规定就心存畏惧,真正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
反腐倡廉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在国内形成党纪、政纪、法纪紧密结合的国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此外,还要在国外积极开展跨国追逃、资产追回、国际反腐合作,以有效地铲除贪污贿赂犯罪滋生的土壤。
反腐倡廉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需要完成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的立场。我国已经到了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民主、繁荣、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就必须对待腐败实行零容忍,必须对待贪官严惩不贷,以期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参考文献]
[1]刘勋.当代中国反腐败法律机制的建构[D].黑龙江:黑龙江大学,2009.
[2]皮静.中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的反思与重构[J].华章.2013,(15):31.
[3]陈洁.试论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体系的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2,(32):145-146.
[4]余其营.论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4):83-87.
[5]李浩.构建我国腐败预防体系的思考[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2.
7.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七
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按照中央和税务总局的部署,积极开展了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了很多廉政措施,对于反腐倡廉大业来说,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起到遏制作用,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面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结合基层国税征管部门的现状,谈一点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肤浅认识和建议。
一、基层征管部门易产生腐败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对于我们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工作的部门来说,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易产生腐败行为,发生不廉洁现象的往往发生在“权”与“利”的结合部位,也就是权力相对集中或与纳税人关系较为密切的税收征管工作中。总的来说,在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中,如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做到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不能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任何一项征管事项都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其主要具体表现事项有:
一是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减、免、缓、欠税款事项、涉税行政处罚事项等工作过程中,如果缺乏科学严密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就容易导致把关不严,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特别是一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为了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达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
扣进项税额的前提条件,往往千方百计采取拉拢腐蚀税务人员的手段,以达到其目的。
二是在个体税务分局的税款核定事项工作中,如果定额核定工作程序不严密,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很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使定税行为失去公平、公正性。因为税额的高低,关系着纳税人的直接利益,一些纳税人为了少纳税,总是想方设法腐蚀税收一线管理人员。
三是在纳税评估工作事项中,如果评估工作程序不严密,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很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因为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一道关口,处于征纳双方矛盾的焦点,权力相对集中,评估结果往往都与纳税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一些纳税人为了减轻、逃避法律的义务和责任,达到偷、漏税的目的,往往采取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寻找突破口和保护伞。纳税评估仅次于税务稽查,其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始终是激烈的。
四是在纳税人办理发票相关事项中,如果缺乏监督制约的机制,防控措施和制度不到位,很容易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因为发票不仅是收、付款凭证,还具有特殊的功能,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本身所具备的这些重要功能,决定了发票发售、使用、管理等过程很容易产生纳税人请客送礼、行贿等行为,滋生腐败现象。
以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受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没有足够的思想认识。从近年
来开展的警示教育案例中可以清楚看出,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思想上的蜕变开始的。目前有些从事基层征管工作的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够,甚至从心里产生厌烦和消极抵触情绪,自我放松要求,自我降低标准,给各种不廉洁行为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二是征管制度执行及监督机制不到位。从现实情况看,人为的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仅仅依靠税收征管软件的“机械”和“刻板”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虽说税收征管软件在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了一道新的防线,但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
三是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制度写在纸上的较多,说在嘴上的较多,但认真落实较少。有些征管一线的干部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二是对征管一线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没有特别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方法,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吃、拿、卡、要、报”等为税不廉行为和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现象,对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将导致腐败。
四是对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导致惩处力度不到位。目前在很大一部分人中都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一餐饭、一个小红包,见怪不惊,不值一提;甚至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等决定了查处力度不够,毫无震慑之力。
二、对基层征管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点建议
一是选准着眼点,深化廉政教育,筑牢防腐思想根基。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首先要明确教育重点。必须要始终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内容,以从业道德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引导征管一线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根本上提高整体素质和免疫力,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治队,从思想源头上筑起防腐败、反腐败的牢固防线。其次要多渠道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可以通过建立征管一线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账户”,能够让国税干部将不该拿的,又拒收不了的贿款及时交公;通过“廉政台历”的形式将廉政格言、警句印在台历上,达到廉政教育“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之功效;或通过“廉政明信片”,让人在和风细雨之中感受到谆谆告诫,警钟长呜。至于“廉政笔记本”、“廉政短信息”之类,更是“润物细无声”,起到异曲同工之效,最终达到治理腐败取得新成效的目的。
二是选准着力点,规范权力行使,在强化监督上下工夫。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甚至滋生腐败。首先要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在税收执法监督中,要重点关注与企业打交道的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征管业务部门科长,抓住容易滋生职务违法
犯罪的重点环节,主要包括税额核定、资格认定、违章处罚、减免退税核查审批、清理漏征漏管户、纳税评估和检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票证开具等事项;抓住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时机,包括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职位升迁、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生病住院、父母祝寿、婚丧嫁娶等关键时期和环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其次要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围绕监督工作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最后要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选择纳税信誉比较好、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威望的纳税人,按照纳税人自荐与国税部门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区按税收管辖区域确定纪检监察联络点,监察室每季度收集一次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归纳梳理后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有效避免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现象滋生的腐败。
三是选准关键点,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实现制度管人。治理和预防腐败,制度是保证。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要按照征管部门设臵,进一步细化岗位,明确各岗位及人员职责、权限,梳理税收执法权项目,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实行定岗定责。其次要建立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体系。通过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找和集体排查等方式,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同时充分利用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
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执法监察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系统自动生成的风险信息,并通过行风评议、网上评廉、内外审计、信访案件查办等途径有针对性地人工收集外部风险信息,加强风险防控。在此基础上,积极围绕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税收管理权等的规范和制约,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廉政制度、督导纠错机制、廉政风 险处理分析制度、违规处罚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权力失范和失控现象。最后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制定要立足征管业务的实际,做到既合情合理,又易于操作。制度实施以后,要严格贯彻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查处,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四是选准落脚点,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寻求监督手段的突破。纠风工作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首先要拓展办税公开内容。在全面公开税收法规、工作纪律、办税程序、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法规、政策和流程的基础上,主动将定额核定、收费标准、涉税处罚等税收行政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加强专项治理整顿。要严肃查处在税收管理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治理和纠正税务人员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吃拿卡要 占报”等行为,以及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和服务行
8.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八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2003年以来,我院共审结一审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件6件6人,审结一审受贿案件2件2人,占结案数的33.3;审结一审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占结案总数的33.3%;审结一审贪污案件2件2人,占结案总数的33.3%。6名被告人均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文化程度学历层次较高;犯罪后追赃、退赃情况良好。其主要特点为:
一是被告人以中青年为主
被告人年龄为30至40岁3人,占50%;年龄为41至50岁2人,占33.3%;年龄为51至60岁1人,占16.7%。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是基于一定身份的职务犯罪,而刚刚踏上社会的青年人具备职务职权条件的较少,上述5名50岁以下的被告人分别为烟草专卖局局长、木材公司经理及银行职员,具备直接管理国家财物的一定职权。因此,我们对职务犯罪的监督、督察工作重点应为30至50岁以及直接管理财物的人员。
二是被告人文化程度学历层次较高
被告人具备大学以上学历2人,占犯罪总数33.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3人,占50%;初中以上学历1人,占16.7%。具备较高学历层次是目前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我们在考察任用干部时,必须强调同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三是追赃退赃情况良好,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家、集体损失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重视追赃退赃情况,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从审理情况来看,被告人受贿后退缴全部赃款的2人,占受贿犯罪总数的100%;挪用公款后在一审宣判前退缴全部赃款的1人,退缴部分赃款的1人,分别占挪用公款总数的50%和50%;贪污后退缴部分赃款的2人,占贪污犯罪总数的100%。上述数字同样反映出贪污犯罪与受贿犯罪被告人不同的心理状态,贪污犯罪被告人较为贪婪,钱款到手后即大肆挥霍使用,故退缴赃款比例较低;受贿犯罪被告人则有钱也不敢用,随时准备退还,以求从宽处理;挪用公款犯罪被告人因本身不具有非法占有钱款的故意,归还或退缴全部赃款的比例也比较高。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建议
从我院审理的腐败案件中不难看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各方面制度还不完善,权力运行还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难以完全奏效,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整体效能。
9.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九
和反腐倡廉理论研讨论文
关于基层领导干部
产生腐败的原因及对策的调研
华聚能源公司鲍店矿电厂张鲁生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层领导干部,直接与普通职工群众接触、直接服务于基层职工群众,直接决定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过程中是否走样,因此,加强基层领导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科学分析基层领导干部产生腐败的原因,研究预防腐败的对策,是值得我们积极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此课题进行了调研。
一、基层领导干部产生腐败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这是“软指标”,没有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缺乏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基本上放任不管;有的则认为基层组织权力小,抓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会出大问题,不会影响大局;少数干部综合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长期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疏于学习,工
1作常常搞“公私兼顾”,权钱交易,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2.政治素质不高。放松了自身的政治学习,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致使部分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有些领导干部在职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逐步形成了极端的利已主义人生观。受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和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少数人思想滑坡,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生,竟而不择手段弄权捞钱。
3.制度监督体系不完善。一是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基层行都是相对独立的一级机构,基层行领导常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对其监督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个别基层行家长制作风严重,大小事情个人说了算,民主集体制受到破坏,内部的监督部门不敢监督,上级监督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二是职能监督不到位。对单位领导的监督个别流于形式,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具体的途径而停留在表面。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懂得干部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或违纪的,即使利益受到侵害也不告官,不愿或不敢告官,基层一些干部正是利用群众的这些弱点,肆意妄为、有恃无恐地进行经济违法犯罪活动。
4.监督机制作用乏力。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
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点”。
二、防治基层领导干部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要狠抓政治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一方面要强化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另一方面要紧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形势,突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创新,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认识。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中,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各种思想教育,切实做到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要全面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
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在工作中,要在基层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上级部署的工作落实下去;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10.关于腐败现象的论文 篇十
[摘要] 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人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论述谈对对腐败现象的认识,简要提出一些对我国现阶段治理腐败现象的对策。
[关键词] 腐败现象 权力 监督
一、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会使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如果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会变得越来越频繁。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世界银行的定义与此类似,即腐败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权力”。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而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强加给其他主体,比如个人、集体、民族等,使之产生压力继而产生顺从的能力。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是腐败行为的主要特点,在商人和各种职业群体中也广泛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腐败。因此,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比如行政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损公肥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部门的领到行贿卖官、学术造假、挥霍浪费、腐败堕落等等。二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比如司法机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在案件审理中收取利益等。三是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比如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索取贿赂、拿取回扣等。另一种腐败类型是,指非公职人员或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自己可以利用的资源非法谋取利益的腐败现象。非公共权力型腐败包括一下三种类型。一是职业腐败,如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侵吞或挪用公款、工人工资、非法收取或索取“红包”等。二是新闻腐败,如一些新闻媒体或记者为了获得高额的回报或个人利益,发布“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利用新闻线索迫使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其进行金钱交易等。三是学术腐败,学术腐败主要发生在高等院校,比如学位的审批,项目的审评,职称的评定等过程中发生的钱权交易或其他利益的交易等。
现今中国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腐败问题比较严重,与腐败有关的社会组织和力量也比较强大,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危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祸国殃民的现象呢?以下就对腐败产生的原因作深入的探讨。
二、腐败现象的根源及危害
谈到腐败问题,人们往往摇头叹息,可能会觉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腐败问题在世界上是最严重的,似乎觉得出现的这么多的腐败问题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直接的关系。纵观世界各国家和地区,新加坡和香港特区在控制腐败上做得最好,但是,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腐败其实并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而恰恰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不够充分、社会主义体制还不完善造成的。腐败问题从古到今,从中国到世界各国,从社会主义国家到资本主义强国均普遍存在,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的旧中国也是
存在着大量的腐败现象,众所周知,我们的历代的各国政府就是因为腐败才导致众多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导致了亡国。
腐败现象的出现有其社会历史根源, 又有多种多样的现实原因。大体说来有这样几以下个方面。
1、我国曾经是一个被封建阶级统治长达两千多年的国家, 这在世界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封建主义残余思想还在影响着很多人,而且,改革开放以来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不断侵蚀着人们的思想, 因而在许多人的思想里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思想基础,比如私有观念和特权思想。
2、体制上的漏洞和机制的不健全。我国目前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都还处于改革完善的过程中,许多新建立的制度还不成熟,有些制度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这在客观上难免会出现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而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3、市场经济特性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腐败现象产生重要因素。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的竞争性、重利性、等特性,这既有积极的一面, 同时也有消极的—面, 其消极的一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于滋生腐败现象具有很大的诱发力。
总的来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私有制的的产物,也就是说,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腐败的本质就是剥削,腐败的实质就是一种权力的蜕变或异化。腐败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危害。第一,由于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第二,滥用
职权、权钱交易等造成政策执行偏差,导致国家管理的混乱。第三,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一定程度激化了社会矛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长治久安构成巨大威胁。只有消灭私有制及是由观念,才能最终先灭腐败现象。
三、治理腐败的对策
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产生并迅速发展,与我们的政策、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是密不可分的。
2、建立完善预防机制。所谓预防机制, 是指通过采用防范措施和手段, 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主要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达到方方面面有章可循,比如严禁领导干部参与工程建设领域,建立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等。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腐败现象进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必须健全制度, 开展整体性全方位的监督。坚持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形成立体化的监督机制。
4、加强的领导干部廉政教育。通过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爱国主义热情,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地提高自身免疫力,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腐败问题对我国来说是一个非常根本性的重要问题,如果处理不当或放任自流,就可能会造成亡党亡国的严重后果。令人欣喜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层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毛泽东时代就开始就不遗余力地进行轰轰烈烈的反腐败斗争,在这几十年的反腐败斗争中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使大批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例如贪污受贿、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的文强,又如最近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而被双规中山市政府市长李启红。总之, 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痼疾, 腐败也是我国目前存在的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因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大学生要学会廉洁自律,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11.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十一
田军同志对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廉政自律意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力度。乡党政“一把手”高度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责任制,党政一班人要进行廉政承诺,并予以公示。
三、推行政务村务公开。要加大政务、党务、村务的公开力度。涉及到惠农政策一律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12.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篇十二
关于开展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梧桐湖新区、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梁子湖区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梁纪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7月份,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督导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利用各种平台或载体深入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宣传活动;是否成立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是否开展了腐败点的查找,并根据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性质开展了清权确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和科学量权;是否有固定的腐败风险信息员,有针对性、多渠道全面真实准确地收集整理腐败风险信息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腐败风险预警处置情况。
2、督导检查方法: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个别座谈等到方式,掌握了解各地各单位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督办和指导。同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对照文件要求,查遗补漏,抓好工作推进。并于7月15日以前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信箱两种形式报送区纪委。
中共梁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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