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2024-11-19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精选8篇)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一

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

2011年 月 日,县委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总结2010年工作,并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安排部署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镇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吃透县情、镇情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切实增强做好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工作状态调整到最佳,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把工作效率调整到最优,力求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一要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各村党支部、镇属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对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利用学习机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对县级领导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学习中每个党员和干部职工要深刻理解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工作方向,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二要认真组织开展研讨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优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任务。三要坚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的信心。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毅力,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为全镇各项发展营造健康发展的监督环境。

二、理清思路,明确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因此,我们必须准确分析和认识当前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站在新的起点上,认真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全新的思路,开放的眼光,扎实的工作投入到此项工作,努力营造健康发展的新环境。

今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五峰提供有力保证。

2011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学习方面:重点抓好镇村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好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构筑拒腐防变的长堤;工作纪律方面: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监督方 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信访案件方面:认真落实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办结一起。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了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部的部署,为此,我们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和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个人品德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加强对重大决策和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各村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和各项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和质量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三是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是开展对涉农资金发 放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合作医疗金、粮食直补款、民政救济款、退耕还林补助款等,以及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手段,增强监督检查实效。采取质询、告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提出监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监督检查事项全过程的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视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的人或事,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坚决维护镇党委、政府的权威。

(二)创建效能机关,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以问责、问效和整治政风行风为内容的“两问一整治”主题活动,并结合此项活动,将全镇机关开展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1、严厉查禁干部参与赌博活动。进一步排查参与赌博活动的镇村干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活动,重点对镇政府周围饭馆、茶园等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刹住镇村干部参与赌博活动。

2、严禁上班时间进茶园。严格执行早晚点名制度,严格做好制度的落实。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发现一次,按旷工处理。接待来客接待活动中,不准在午餐时饮酒,违反规定延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禁上班时间脱岗、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等行为,对发现的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牌、上网聊天等散漫作风、现象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更不准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并且做好对司机的管理,做到出车不饮酒,饮酒不出车。严禁站所长饮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做好私人车辆的管理工作,教育干部职工注意安全行车,谨慎行车,不准饮酒驾驶和疲劳驾驶。

4、严禁干部“走读”。实行工作日全体干部住在镇政府,严格执行早晚点名制度。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星期

五、星期

六、星期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狠抓落实,发现值班出现醉岗、脱岗,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切实解决干部“两头”挂空现象。凡是驻村干部没有下村任务时,必须在办公室内上班。到村上去时,必须做好留言,注明去向和联系电话;中心站所的干部,必须在办事大厅内上班,到县上或村上办事,必须做好留言,注明去向和联系电话。镇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全部按旷工处理。

6、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对各村的财务进行审计,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

7、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接待群众的干部或职工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将前来办事群众介绍到办事人员的办公室,并且向办事人员交待来意后,方可离开,若办事人员不在,必须说明情况,告知办事人员的联系电话。

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优化服务三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势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 意识。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岗位人员,设定岗位职责,制定服务标准,规定办结时限,实行岗位公示,切切实实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要建立完善的干部管理制度、力事服务制度、责任目标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干部考评和社会评价机制建设,努力营造积极进取、敢于负责、争先创优的氛围,促进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倡廉教育,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大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注重围绕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力度,加 大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形成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重点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镇村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的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对有集体积累村的村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推进民主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及时有效地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督理念和监督方式方法。强化组织监督,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注意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实行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及时纠错。积极推行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五)查办信访案件,进一步增强惩治的威慑力。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五个必查”、实现“三个统一”,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措施推进和落实不力的必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 办的事项必查;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必查;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必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要把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作为重点,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执法扰民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 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及违法审批、检查、处罚、收费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政府形象的案件。查办案件要坚持宽严相济、惩处和保护并重的原则,把执行纪律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真正做到保护改革者、支持创业者、帮助失误者、惩处违纪者、打击诬陷者,严肃党纪政纪,保护和调动当事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镇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和职责,方便群众办事。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服务中心和农村干部、财务人员中开展党纪条规、涉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服务工作,使之成为一项长期“工程”,每年冬春季节开展一次,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纪办事能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民服务能力,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群体性上访案件,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严格实行村级财务委托镇服务中心代管制度,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监控网络化、运行规范化。要切实加强以财务管理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财务收支、重大事项要做到逐事逐项逐笔公开,严格执行“五步公开法”。镇党委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对规避公开程序、搞虚假公开的,要及时严肃查处。三是继续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村级资金多、矛盾纠纷突出的村进行重点整治。四是大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 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五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在镇办事服务大厅设立廉政服务窗口,各村设立廉政信箱,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农村义务信访信息员工作,了解和解决突出问题。

四、凝心聚力,狠抓落实

(一)健全完善宣教机制抓落实。今年要重点抓好对村“两委”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民主管理、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他们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在宣教内容上,要加强群众观教育、政策法纪观教育、务实观教育、勤俭观教育。在宣教形式上,要充分利用村干部培训、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党风廉政进农村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要通报剖析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和问题,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增强宣教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抓落实。要坚持把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着力提高村班子成员在拒腐防变、执行政策、化解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中的素质和能力。要形成长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围绕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低保、救灾、扶贫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及发展现代农业,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优亲厚友、中饱私囊及截留、挪用、贪污等行为,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公正地发放到农民和受灾户手中,保证国家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关于农村支农惠农政策及改革发展的决策落到实处。要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使用和村级重大事项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切实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认真推行“村财乡管”制度,尤其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监管,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抓落实。要把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健全和完善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和落实镇党委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为“第一执行人”、村民代表为“第一监督人”、村民群众为“第一评价人”的机制,努力在提高农村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实行村事村民知,凡村里的每笔收支、村干部误工补贴等涉及经济领域的事项,都要张榜公布在公开栏上。实行村策村民定,凡是涉及村级大额财务开支、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均实行一事一议,通过村两委会、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三会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且规定村级开支在500元以上的发票,由镇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实行村务村民管,村民对村干部行使财务管理和决策等权力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式监督,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实行村干村民评,组织村民对村干部开展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推行村 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制定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挂钩,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另外,要积极推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对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作出规范,明确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切实改变少数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主动服务性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制度。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明确相关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单位负责人作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管好班子、管好部门、带好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的职责。

(五)健全制度抓落实。对全镇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重新完善,打印给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制度兑现落实,做到有章可查,有据可依。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风廉政 安排意见 抄 报:县委、县委纪委

抄 送:镇各领导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二

一、强化反腐倡廉教育, 着力营造不愿为的强大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 错误的观念引发失范的行为。因此古人云“德教为先”。从现实情况看, 大量案例表明, 放松世界观的改造, 背弃理想信念, 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些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原广西来宾市烟草局长韩峰、广东省汕尾市烟草局长陈文铸的腐败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这些人平时不注意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 思想道德滑坡, 革命意志衰退, 严重违法乱纪, 理想信念动摇, 热衷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腐化堕落。因此, 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头脑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打牢反腐倡廉的基础十分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目的是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定理想信念, 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 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 增强辨别是非、识别美丑的能力,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绝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搞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大众谋利益。我们的广大党员,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要自觉地接受党性、党纪、党风的教育, 接受党的监督、群众的监督, 从党的事业出发, 自觉地从严要求自己, 遵守党纪国法, 同时, 对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绝不能听之任之, 要自觉地与违法违纪行为开展坚决地斗争。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反腐倡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 使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对各种腐败行为不愿为, 不想为, 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廉政制度建设, 着力打造不能为的强制环境

惩治和预防腐败, 制度是保证。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必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必须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党的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良好的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 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相反, 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制定的不好, 则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因此,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我们党在90年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 其中重要的一条是重视制度建设, 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之中, 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法制化, 使党员干部有规可守、有章可循。努力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使廉政建设法制化、防止以权谋私。目的是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着力打造党员干部腐败行为不能为的环境, 用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强化监督惩治力度, 着力构筑不敢为的强大态势

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 是当前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实践表明,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问题解决的如何, 直接关系到坚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直接关系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为此, 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地权力运行机制, 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就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并把党内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和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 更要加强经常性监督, 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 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迁就。全力构筑党员干部面对腐败不敢为的高压态势。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 尤其是党的反腐倡廉规律认识进入新境界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对反腐倡廉规律进行不懈探索的实践表明, 反腐倡廉不能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而应当把它作为一个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系统工程来抓, 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又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 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近几年, 我局在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促进党风廉政健康发展工作中积极探索, 紧密结合烟草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特点, 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思路、新举措,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采取有效措施, 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发展。一是着力在抓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纪检组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项工作发展总体目标, 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起部署, 一起落实, 一起考核。每年初, 党组都结合全年中心工作, 制定党风廉政工作重点, 同时, 召开廉政工作专题会议, 认真总结上年工作, 全面部署当年工作任务。使党风廉政建设件件落在实处、年年都有新亮点。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考核目标, 明确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 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各基层单位将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股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到位的工作网络格局。三是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我局积极与市检察院协作, 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务犯罪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 适时开展学习教育和专题活动, 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使我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始终处于健康发展状态。我们还着重在建立健全各项预防腐败制度上下功夫, 及时堵塞漏洞, 特别是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我局情况的规章制度, 先后印发了《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草招标与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 从源头上严格把关, 用制度管人, 明确工程管理责任主体, 对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质量管理及督察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始终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确保在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全力打造阳光工程。预防腐败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干部的选拔任用。我们始终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准则, 严格按《条例》办事, 按程序办事, 不越雷池半步。市局党组根据《条例》制定了《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及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对科级非领导职务的条件、资格、选拔程序都予以公开, 做出明确的规定, 使干部选拔工作更加切合我局实际、更加便于操作。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堵塞干部选拔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四是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严厉惩治违规违纪行为, 大力扼制腐败现象滋生, 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针对近年烟草行业严峻的反腐败形势, 我们加大了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严格按程序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 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迁就。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三

一、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

一要坚定政治定力。“零容忍”是我们党对待腐败问题的政治宣示,是对全党和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不管腐败问题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不管腐败行为发生在何时都一究到底,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一追到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腐败分子没有“避罪天堂”,已经成为从严治党的一种新常态。

二要清醒认识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我们应清醒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但这并不意味着已经大功告成。一方面,深入查处腐败问题的工作还远未结束,一些腐败案件造成的恶劣影响还未彻底清除;另一方面,即使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变本加厉。尽管近年来在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对成绩不能估价过高,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有些还是在巡视、群众路线活动的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反腐败斗争仍然繁重艰巨、任重道远,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克服“差不多”“松口气”思想,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三要树牢必胜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反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要增强忧患意识,腐败泛滥是人亡政息的重要原因,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将导致亡党亡国。要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充分认清作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以及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反腐治贪,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抓常、抓细、抓长。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严格地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胜利。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找准执纪监督的着力点、关键点

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力量所在,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学习教育,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人和事,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严明干部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负责地反馈拟提升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坚决防止任人唯亲、“带病提拔”。严明财经纪律,必须铁面无私、硬起手腕管好管住“钱袋子”,加强对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坚决查处贪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使财经纪律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二要持续正风肃纪。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坚持看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扭住抓牢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要紧盯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经商办企、大肆圈钱,违纪违法、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要严厉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症要用猛药,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措施有力,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但反腐败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少数领导干部仍有插手工程、收受贿赂、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挥霍浪费等行为,一些农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财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持续加压发力,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属三令五申仍顶风违纪的,必须露头就打、从严惩处,越往后执纪越严。要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司法案件处理、选人用人调人和重大环境污染等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申报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案件,以案件查办新成效取信于民。

三、大力推动新常态下纪委履职尽责新实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纪委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既不能越俎代庖,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也不能缺位失责,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实践中,就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要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改进派驻监督,推进向市一级党的工作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现全覆盖。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尽快建立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二要持续深化“三转”。“三转”是新一届中央纪委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正党风的战略高度,着眼纪检监察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实际上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基本规定以及新的反腐败组织体系分工要求,对工作重心、方式、作风的一种全面调整,是法定职能的校准回归和工作的调适加强,有利于正确科学履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到位的问题,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再聚焦。要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深化组织制度创新,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规范分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业主责上来。彻底“三转”实属不易,但再难也得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转职能再聚焦,盯紧主责不走神,聚焦主业不发散;转方式无止境,着力组织和制度创新,善于抓细节、抓具体;转作风、重担当,敢监督、会监督,唱黑脸、当包公,真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四

市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根据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x届x次全会、省纪委x次全会、市委x届x次全会和市纪委x次全会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为明确责任和

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我市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作用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市委书记对市委班子及领导成员和全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长对市政府班子及领导成员和政府系统的[本文转载自-http:///找文章,到]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委、市政府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正职领导对班子成员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

二、维护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工作任务:

1、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督促各县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

2、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3、全面推进规划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借城乡规划修编盲目扩大城镇规模。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二)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工作任务: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依据党内法规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进一步纠正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的管理和监督,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工作任务:加大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查处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继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

1、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2、继续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抓好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严格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严肃查处不依法补偿、违规低价评估、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强制手段野蛮拆迁等行为,切实维护好被拆迁居民的利益。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3、继续纠正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不力,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安置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局。

4、继续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促进已出台的清欠办法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恶意拖欠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5、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继续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和其他热点矿藏开发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快研究和解决农村“乡村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局。

(六)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工作任务: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重点加强对已撤除站(点)落实情况和新建公路站(点)设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规范收费站(点)的设立和收费的审批。建立健全防范和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健全快速发现、处理问题的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七)全面加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州政府纠风办。

(八)加强农村和城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

1、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认真搞好“五查五纠”活动,解决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农业局。

2、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3、健全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纪委、市民政局。

4、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

(九)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任务: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营销采购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牵头单位:市经济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工作任务:

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深入总结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融入反腐败教育,拓展教育的形式,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2、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以焦裕禄、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赵家富、吴光林等为榜样,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3、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讲授廉政党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二)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工作任务: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活动。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妇联。

(三)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工作任务: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工作。市县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或专题节目。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广电局、xx报社。

(四)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各县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

2、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对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工作任务:

1、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2、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注意纠正一些单位在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认真解决各种名目的研讨会、论坛、以及办节过多过滥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外事办。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改政策和《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六)加强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的监督。

工作任务: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和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纪律。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同时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

(七)加强对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州纪委、州监察局。

五、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

(一)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

工作任务:要继续保持办案工作力度,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严重违纪问题,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要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结合我州实际,还要查办截流、挪用和侵吞国债、扶贫、救灾、社保、禁毒、防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

(二)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推行办案告知、廉洁自律、回访监督的“一案三卡”制度。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检察院。

(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工作任务:通过对案件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地税局、市安监局。

六、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局、银监会xx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扰乱正常医药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

2、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

七、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

(一)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

1、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公务员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2、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制定《关于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市、县(区)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有关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

3、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视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进行督查。加大对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追究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纪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工作任务:

1、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裁判文书公布制度,完善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等实行公开审查的制度,进一步拓宽审判和检察业务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内容,改进和规范公开方式。推行当事人权利告知制度和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回访制度。

2、健全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制度。规范司法工作行为,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3、改革和完善对职务犯罪侦察进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程序,推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纪委、市监察局。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定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和设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和网上申请、审批的方式方法,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制定加强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审批操作规程。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2、规范民间组织、事业单位、营利性组织的行为,解决职能错位、领导干部兼职的问题。研究起草修改有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营利性组织管理的法规、政策。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四)深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规范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和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立法研究,地方全面推行收入收缴改革,制定《州直部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2、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3、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州级财政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条件的县也要实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条例》制定我州配套的立法项目。

4、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完成向社会公布预算的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怒江州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怒江州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价办法》、《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和《政府投资条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银监会xx监管局。

(六)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强化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充分运用金融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监管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金运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等。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

协办单位:银监会xx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和清出等制度。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资格预审、评标、开标、中标等环节的规范,加强对转包、资质挂靠、违法分包以及证书造假等行为的治理,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的全程监控。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

(八)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

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制定并公布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提出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实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

2、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加大利用市场手段配置矿业权的力度,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制度及探矿权、采矿权的交易行为。

3、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审批的监督。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九)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

工作任务: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

(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州级政府采购采管分离、职责清晰、运作协调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十一)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工作任务: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各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完善对派驻机构全面实行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委。

(十二)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和制定《怒江州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

(十三)推进厂务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把厂务公开列入职代会的立法中,推动职工代表大会立法和厂务公开法制化进程。巩固、规范、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改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经委。

(十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计生委、市宗教局、团市委、市妇联。

八、全面履职,狠抓落实

工作任务:

1、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州直机关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要求,会同协办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及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5月底以前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分室(市纪委党风室)。

2、州委和州政府领导要继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实行一年一检查,两年一考核的长效机制,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篇五

意 见

2012年,是召开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重要一年,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要点》和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执行方案》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奋力推进“/////”发展战略,努力打造科学发展新高地、建设宜居宜业新??、共建和谐幸福新家园的攻坚之年,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小届小次全会、市委小届小次全会、市纪委小届小次全会和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要求,注重把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与阶段性、重点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整体推进,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

— 1 — 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以维护政令畅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一)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宣传,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考核,从严监督,从严问责。

(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民生工程、文化改革发展、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工作联动及长效机制,整合监督力量,通过有效监督,及早发现、及早纠正隐患问题,确保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服务 — 2 — 提升年”活动,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创新政府绩效监察,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制度,巩固完善效能监察联系点制度,建立部分县直单位、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效能监察联系点,深化县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加强对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监督考核,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一)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三廉三化”工程,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推进农村廉政阵地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引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继续组织清产核资,摸清“三资”底数,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体系。继续推进社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社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有企业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党务、厂务、村(居)

— 3 — 务公开以及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办法,对村级事务实行流程化管理,推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创新乡镇纪检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中纪发„2011‟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加强干部管理,落实工作保障。推进乡镇纪检工作机制创新,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和乡镇党政纪案件分片流动联审制度,严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加大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以完善基本框架为重点,构建惩防体系,不断深化源头防腐

(一)完善基本框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要点》和我县《执行方案》,完善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保障、社会评价7大机制,分层分类、规范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两新组织五个类别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执行方案》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谋划2013年-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二)深化改革创新。深化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对国投项目实施电子评标,探索电子竞价,建立统一的投诉处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法规制度廉洁性审查。加大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的监督、问责,维护制度权威。

(三)加强廉政教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九进”活动, 指导创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探索创新廉政文化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强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权力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 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问责工作。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科学规范的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解决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以强化治乱纠风为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抓好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探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息

— 5 — 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途径和办法。深化公务用车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深化纠风治乱。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教育、医疗、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切实解决学校在基建工程、考调教师、招生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新情况,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和下访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探索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在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中改进作风。

五、以坚决查处案件为重点,强力惩治腐败,切实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抓大案要案,又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处,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 — 6 — 起,绝不手软。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司法领域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切实提高办案水平。深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加强办案协作配合工作,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加强对基层查案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强化办案全程监管。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推行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纪处分公示制。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五个一”和发案地区、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加强信访直报点、信访舆情监测点建设,注重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集中排查处理信访积案,探索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听证会制度,加大信访举报案件督查督办,试行实名举报交叉办理,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廉情监控处置机制,健全廉情搜集、预警上报、挂牌督办、销号办结、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以强化组织保障为重点,不断改革创新,着力激发整体活力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

— 7 — 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创新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指数综合评价体系,把群众满意度指数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合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

(二)深化反腐倡廉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坚持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办案监控平台、办案指挥体系和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六

为全面做好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招商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二、任务要求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明确教育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规定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切实转变作风。二是突出重点。反腐倡廉教育以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抓好专题教育。三是创新教育形式。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收看或播放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宣传片,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注重教育效果。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提高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坚定反腐倡廉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招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认真执行招商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细则》。三是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结合招商工作实际,加强对落户企业跟踪服务力度,切实提高“保姆式”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平昌投资环境。

(三)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中层以上干部在思想观念、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公车、财务管理等招商局的《十条规定》。

(四)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涉及招商工作全局以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决策程序办理,局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三、工作措施

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和阅处群众来信等制度,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水平。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

2、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推进“三公”经费公

开及加强对公款消费的监管。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搞排场、敛钱财等行为,纠正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倾向和问题。

3、规范效能投诉办理制度,强化效能检查,健全完善环境建设投诉调处机制。扎实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七

关键词: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

一、教育关口前移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关键所在。

首先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

注重从思想上建党, 是我们党的一大优良传统。但是, 由于社会尚处于转型期, 我们对党员干部, 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还不十分显著, 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变化, 理想信念动摇, 贪赃枉法, 不择手段地以权谋私, 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 加大教育力度, 创新教育制度就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

一是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 不仅要懂业务, 更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支柱, 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纪办案的特点和优势, 让各级领导干部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 做到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

二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不断探索新办法, 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 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三者关系, 树立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意识。通过思想教育创造一种氛围, 营造一种环境, 使正气上扬, 邪气收敛, 达到有效抑制腐败的目的。

三是创新教育制度。一是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教育措施。通过制订制度规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轮训。二是教育要突出针对性。针对受教育者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典型事例, 以期使受教育者思想上产生“共振”。三是教育要形式多样化。要因地制宜, 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如可提倡党员每年读一本好书。

二、加强权力监督是制约腐败动因的核心

一是适度分解并合理配置权力。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 把决策、执行、监督等三权分离开来, 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 在任用干部问题上, 可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 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推行公选公开竞争, 增强透明度;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严明责任。

二是完善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预警机制, 切实改变监督滞后的状况。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控机制, 对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之类的腐败行为实施重点防范。规范保护举报人以及打击诬告者等法规, 加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查处力度, 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理顺监督体制,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等专门监督机构的地位作用。

三是建立限制国家公职人员权力的法律制度, 严禁滥用职权。“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要通过制订相关的党纪法规, 提高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受处分的政治成本。同时要切实保护“好公仆”, 使之成为党执政的中坚力量。

四是建立健全国家公职人员个人财产申报的法律制度。一个国家公职人员, 是否有滥用职权, 这从他所过的生活水平高低就可见一斑。现在所实行的处级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可以说形同虚设, 没有半点实质效果, 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这方面, 可借鉴香港或西方先进国家的做法, 切实健全完善我们的个人身份证制度、银行和金融管理制度, 使个人的各种经济行为置于国家机器的掌控之下, 政府可以了解到公民的个人财产情况。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措施

一是建立合理有效的办案机制。这是查办案件,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纪委要协助党委搞好组织协调。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纪委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加强协调配合”的办案机制。

二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 提高办案整体效应。推进反腐败斗争要实行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要治本, 首先要通过治标遏制违纪违法现象高发势头, 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 才能有的放矢地治本, 逐步达到标本兼治。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办案归为治标, 把制度建设等工作归为治本。在一定意义上讲, 办案既是治标, 也是治本。通过办案发现问题, 分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 探讨案件多发领域的发案特点、规律, 研究目前在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 健全制度, 规范管理, 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治标推动治本, 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三是要大力纠正执纪执法偏软偏宽的现象。依法治国能不能“治”, 关键在于对违法违纪案件是否从严查处, 对腐败分子是否依法严惩不贷。我党对待违纪党员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做到宽严相济, 区别对待, 既要严惩腐败分子, 又要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但也不能过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所犯的大案要案, 更要紧抓不放, 同时, 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者, 为违法违纪者说情开脱, 瞒案不报、压案不办, 或设置障碍、阻挠查处等错误行为, 更要严肃批评, 坚决制止, 直至追究责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纪的威力, 有效地堵住引发违法犯罪的漏洞。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体系》王章伟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245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篇八

关键词: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监督机制;法律体系

从近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

首先,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制度意识,不碰党纪党规红线,坚守法规道德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落马的“老虎”、“苍蝇”,就是因为没有守住原则与底线,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所致。第四,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执政党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反腐倡廉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合不合格,能否做到廉洁自律是一条重要标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抗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思想纯洁是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抓好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二)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形成配套完善、有效运转的民主监督机制。一是必须用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为权力设置牢不可破的铁栅栏;二是要理顺党内监督的权责归属和运行方式,保障党内监督部门拥有独立的监督权;三是要切实保障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要培养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加大对党内监督的支持力度。五是强化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互动机制。加强监督主体的运行、信息的共享交流、监督方式的协调合作,着力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制约和监督。

(四)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群众监督要做到有组织、有系统的全面监督,必须制度化,探索建立反腐防腐的有效机制,把反腐败纳入社会运转的常规体系。建立一个畅通的进行投诉、举报的社会网络体系,形成社会性监督网络。增加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发挥群众的“议政权”,引导群众行使“举报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加强和完善法律体系建设。重点制定三部法律,一是《重大决策程序条例》,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和党委的决策权,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政务公开法》,提升政务公开的立法层级,实现公权力行使全过程的公开。三是《行政组织法》,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最后是从立法上构筑“廉政分水岭”,对既往伴随改革过程滋生的贪腐情况进行界定并妥善剔除。完善纪检领导体制,实行垂直型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不受同级党委制约。首先要建立健全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如定期报告制度、定期述职制度和约谈汇报制度;其次是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线索管理、推动案件查办和强化办案人员的管理;最后是完善巡视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

(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区纪律检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廉政意识,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学习先进事迹,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七)大力推进行政系统行政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民政系统自身的学风、作风、行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建设,着力提高综合素质。扎实开展作风整顿,深入贯彻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深化“三个环节”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战线中转变观念,在落实中强化作风,切实提行政效能。

(八)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和咨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进一步夯实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杨小闵.激发廉政教育新活力研究[J].求实.2013(01)

[2]赵璐.增强党内监督有效性问题探论[J].理论导刊.2013(09)

[3]李景志.强化平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J].探索与争鸣.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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