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2024-10-13

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共13篇)

1.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一

对当前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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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宝 张清远

我国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的转轨为会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会计管理体制的变革即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拟就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我国目前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经济体制正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单一公有制结构正被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经济结构所取代,单一的分配制度正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为辅的分配制度,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正被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体制所取代,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之中,企业组织形式形成了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并存的格局。与此不相称的是,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却仍就采用计划体制下的模式,会计准则的制定、人员考核培训统统集中于政府职能之中,各方利益得不到充分体现,政府则因为繁琐的事务而无法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因此,改革当前的会计管理体制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按照会计发展纲要的要求,当前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合理界定政府在宏观会计管理中的作用。政府在会计管理中的作用,不应是直接干涉企业的`会计行为,而是通过制定会计发展规划,明确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的方向;通过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约束企业的会计行为,并对企业会计的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政府把握会计的改革方向,另一方面有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当前不少地方实行政府会计委派制,直接管理了会计人员的聘任奖惩,并不符合间接管理的要求。

2、加强会计管理的法制化。适应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会计管理应在会计法的统一框架下,在不断完善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与企业组织形式相适应的会计管理制度。

3、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应促使各方广泛参与。尤其是会计职业界、企业界和会计学术界的参与,充分体现各方利益,以做到法制化、公开化。

4、积极改进职业管理制度。顺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会计人员的管理可借鉴国外的行业自律管理方式,会计人员的资格认定、职业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管理等由行业自行管理,以市场机制调节人才资源的配置,更有利于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

5、适当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管理、内部会计管理等会计自主权的适当扩大,有利于会计更好地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也有利于明确企业会计的运行目标,实现企业的自我约束,但必须以有完善的外部监督体系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为前提。

《经济师》第2期

2.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二

关键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税收政策

随着世界经济快速发展, 全球资源环境不断恶化, 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 面临更为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目前, 我国仍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难循环”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

据统计, 在资源方面, 我国人均耕地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 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到20%,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30%;从能源消耗强度看, 我国已是世界单位GDP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 单位GDP能耗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 也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环境方面, 2008年, 我国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工业废水排放量241.7亿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321.2万吨[环境保护部, 2008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 均居世界第一, 已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尽管近几年, 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但总体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已近极限。应该说, 我们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是制约下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从国际经验看, 通过税收体制的改革, 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资源环境税收政策研究

(一) 国外的研究情况

国外学者对环境经济政策研究较多, 特别是对税制研究方面起步较早。1920年, 英国经济学教授庇古就在其著作《福利经济学》中, 提出“政府可利用宏观税收调节环境污染行为”。鲍摩尔与奥泰斯合著的、最早发表于1975年的《环境政策的理论与政策设计》一书, 用局部均衡方法证明了小的基本市场条件下, 经济政策手段在经济政策效率方面优于命令控制手段, 这是目前最具代表性且引用率极高的文献。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在此方面也展开了大量的研究。目前, 西方发达国家己初步建立了一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体系, 并且其对税收体系研究的重心已经转移到环境税的使用和分配效益上。

(二) 国内的研究情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的学者基于对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关注, 展开了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相关研究。其基点是以可持续发展为背景, 对我国可持续发展中的税收政策问题——生态税收的理论和政策进行了研究, 核心是探讨税收在资源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从而使税收政策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目前,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已经包含了一些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关的税种, 如自然资源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 但环境税、生态税还没有建立起来, 现行的税收体制对资源、环境保护支持力度还有很大欠缺。

二、资源环境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

由于世界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 许多国家纷纷采取绿色税制。所谓绿色税制是指在税制设计或改革中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 强化税收的环境保护和资源持续利用政策导向, 通过绿色税种开征及绿色税收政策的实行, 实现环境、资源、经济一体化调控的税收制度体系。但从目前的情况看, 由于各国国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面临的环境保护任务以及环境管理思路不同, 因此, 具体税费结构存在很大差别, 开征的具体税种和开征方式五花八门。

(一) 美国采取的税收政策

1971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向环境排放硫化物征税的议案, 并在1987年建议对一氧化硫和一氧化氮征税。从此以后, 美国政府把税收手段引进环保领域, 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绿色税收政策体系。

在美国绿色税收覆盖面很广, 联邦和州两级政府都开征不同的环境税, 对燃料、能源、城市环境和生活环境污染行为等不同内容进行课税。从大的方面说, 美国的绿色税收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对各类包装和材料征税;二对特定的新闻制品和饮料征税;三是对石油等自然资源征收开采税, 通过税收影响开采的速度和时间来保护环境。四是由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对汽油征税, 鼓励消费者购买更节能的汽车, 并对油耗高的新车征收特别税, 其幅度为每辆车1000~7700美元。与此同时, 美国以税收优惠的方式, 鼓励纳税人从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营行为。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等。比如:美国对再利用的资源进行税收鼓励, 包括对循环利用设备投资的税收抵免或扣除, 对购买循环利用设备免除销售税。税收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缴入财政部, 财政部将其分别纳入普通预算基金和信托基金, 后者再转入下设的超级基金。超级基金是美国以环境保护为专项内容的最大一项基金, 由国家环保局负责管理。该基金在财政管理上纳入联邦财政预算内管理。由于征管手段现代化水平高, 所以拖欠以及逃、漏环境税收的现象很少。

美国绿色税收最大的优点在于开源和节流并重。节能和替代清洁能源的开发一直是美国能源税法立法的核心目的, 因此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节能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税收刺激手段鼓励节约能源和新型能源的开发和投资, 并鼓励社会使用替代能源。美国通过利用税收环保政策, 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虽然美国汽车不断增加, 但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却比得20世纪70年代少了99%, 空气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 德国采取的税收政策

德国绿色税制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污染行为征税。主要是对二氧化碳, 二氧化硫征税。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带来了水资源利用的一系列问题:如何公平的从财政支出上保证富裕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共同分担保护水资源的任务, 如何调动利益攸关者的私人投资, 如何保障水资源保护区的经济发展, 如何建立统一的跨区域的法律保障体系?面对这些问题, 德国对资源行为实行征税。水污染税一般按照水排放量和对水的污染程度征收。德国从1981年开始实施《废水税法》, 规定纳税人对废水的直接排放要依法纳税, 征收的标准依据废水的数量和污染程度而定。二是对所有使用电、天然气、石油的用户征收能源税。德国于1999年开始征收此税, 目的在于节约能源, 主要是通过增加纳税人使用能源的成本, 以产品税形式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 通过征收产品税来限制能源的消耗。

(三) 日本采取的税收政策

日本是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的循环经济战略, 对企业使用各类再循环设备实施减免部分税收, 以此激发企业的环保积极性, 引导企业削减资源使用量、抑制废弃物的产生。具体做法是:政府出台回收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废弃物再循环价格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市场, 强化循环经济行政管理机制, 逐步实现节能环保由行政主导型向法制主导型的转换。与此同时, 在汽车购置税上, 日本通过征收购置税, 体现对不同排量汽车的差别政策, 对微型车的购置税率给予优惠, 鼓励扶持小排量汽车。日本规定企业购置制定的节能设备, 可按设备购置费的7%从应缴所得税中扣除, 以应缴所得税的20%为限, 并还可在普通折旧的基础上, 按购置费的30%提取特别折旧。以税收优惠的方式, 鼓励纳税人从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营行为。

(四) 丹麦采取的税收政策

丹麦政府在制度安排上对污染排放实行强制性的高收费政策, 这使得污染物的排放成为一种成本要素。例如, 对各种污染废弃物按照数量征收废弃物排放税, 而且排放税逐步提高, 迫使企业节能减排。同时, 为了防止企业在追求利益的动机驱动下, 为逃避废弃物排放税, 隐瞒危险废弃物而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对于危险废弃物免征排放税, 采取申报制度, 由政府组织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对于那些减少污染排放的行为给予经济鼓励。例如, 丹麦的卡伦堡地区水资源缺乏, 地下水很昂贵。为了节约成本, 政府通过激励政策, 引导企业主动与发电厂签订协议, 充分利用发电厂产生的冷却水和余热。从成本比较看, 加工废水重新利用的成本与缴纳污水排放税相比, 可以节约50%的成本, 而与直接取用新地下水相比可以节约成本约75%。

三、对我国资源环境税收政策探讨

20世纪70年代, 我国开始关注资源环境保护问题, 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实施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主要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 逐步形成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政策导向, 并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 在减轻或消除污染, 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我国目前尚未真正构建起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体系。

(一) 现行资源环境税收存在的问题

尽管现行税制建立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资源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绿色税收整体比重不高。以资源税为例, 一是征收范围过窄。资源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的新增税种, 征收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当时的设计思路是想通过征收资源税达到保护资源、限制矿产开采的目的。但由于现行资源税单位税额总体偏低, 与资源本身的价值相差甚远, 征税对象分别以吨或千立方米为单位, 最高税额60元/吨, 最低税额0.3元/吨。据统计, 从1999年到2008年, 我国资源税收入由62.86亿元增加到301.64亿元, 但资源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始终保持较低水平, 分别为0.61%和0.52%。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和滩涂资源等开发利用已相当普遍, 却没有对其征税, 导致资源破坏现象严重。二是, 计征方式存在问题。由于目前煤炭等资源税的从量定额计征不能凸显资源稀缺性的特征, 资源利用成本低, 导致资源利用率低下, 资源浪费严重。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 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 经济增长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依赖资源的高投入来实现的。由于税率过低, 税额取决于自用和销售数量, 而与该资源开采造成的资源储量消耗、资源利用的回采率和环境影响无关。因此, 无法将资源开采的社会成本、可持续成本内部化, 这样开采企业就会忽视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 不愿投入更多的成本用于矿产资源的深入开采, 也造成企业缺乏升级转型的动力, 从而弱化了税收对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的调控职能。而且, 现行税制中与环保、节约资源有关的税种相互之间缺少配合, 难以形成整体效应。

(二) 深化资源环境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路

下一步,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应以服务于科学发展的新视角,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功能, 通过“绿色税收”杠杆作用, 促使企业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凡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少收税多补贴, 不利于资源节约的多收税, 以税收手段调动经济参与者和社会各方节约资源和保护好环境的积极性, 通过税收政策的创新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1) 资源税

今年, 国务院颁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对天然气、原油的征收方式由从量定额计征, 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调整了资源税的税率。下一步, 应进一步对煤炭等其它资源税进行改革试点, 通过改革矫正资源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状, 扭转资源开采的负外部性, 加大资源税对经济的调控力度, 使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 将资源开采与生态补偿、环境保护有机结合, 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 未来资源税的改革应着眼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 将国家目前已经立法管理的一些资源纳入其中, 如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实施税务管理, 以真正体现对资源的“普遍征收”, 并从税制的构成要素上改革。二是在征税方式上, 例如, 其它资源也应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 以充分体现资源本身的价值与稀缺性, 提高资源税率, 对企业形成倒逼机制, 一方面促使企业加大对节能技术以及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研发投入, 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另一方面, 政府通过资源税的征收用于反哺资源区域的经济与民生建设, 并增加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三是要理顺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应调整资源税归属为共享税, 代表国家利益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保持一个适当的分配比例, 以调动中央与地方共同保护自然资源的积极性。

(2) 开征新税种——环境税

开征环境税既可以规范企业合理有序的开采资源, 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哺资源地区, 为当地治理环境、发展经济解决资金问题。因此, 环境税可与资源税一并构成我国的环境税收体系。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税种: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音税、固体废弃物税、垃圾税等。环境税实施中应重点考虑如下问题:一是可因地制宜征收。税率具有次优性。理论上讲, 环境税税率应该确定在削减污染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的临界点上。但实际操作中, 环境税起步阶段不宜把税率定得太高。同时, 税率设计不必追求全国各地的高度统一, 应该允许各地区从自身对环境质量的不同要求出发进行调整, 形成一定的税率差异。为稳妥起见, 可先在试验区先行试点, 待经验成熟了再全面推广。二是要界定环境税收入的使用范围。征收环境税的收入应实行专款专用, 这样才能为改善环境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三是要建立环境税管理的级次。环境税体系应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次上进行设计。将国内跨区域环境问题以及涉及国际合作的问题纳入中央的管理范围。同时, 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自主权, 充分调动税务部门、各环境资源部门的积极性。四是要加强环境税与其他环境政策的配合。宏观调控作为一个整体, 需要不同调控手段的有机配合。因此, 税收手段必须与管制手段、规费手段配合使用。

(3) 增值税

2010年, 在全国推行了增值税转型, 全面转型后的增值税, 还应当在以下方面予以完善:一是为节约、循环利用资源而购置的设备, 例如, 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治污设备, 除正常进项税额抵扣外, 可以考虑加计扣除进项税额。二是严格减免税管理, 对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不能给予减免优惠;同时, 对有害人体健康或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农药、农膜应免除13%的低税率。三是制订产品能耗标准, 超过能耗标准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四是通过降低乃至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退税率来控制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4) 所得税

尽管所得税已经过多次改革, 但还要继续增强其激励与约束的“奖限”功能:一是对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循环利用资源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环境、社会效益达到规定水平的, 应允许税前加计扣除。二是制定严格的资源消耗核算制度, 对资源消耗超过规定标准或限额所形成的支出, 不得在税前列支。三是扩大优惠范围。除了继续执行现有税收优惠外, 将优惠范围扩大至环保节能机器设备制造、环保节能技术研发与创新以及消化吸收外来环保节能技术等。四是增加优惠形式。可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给予投资抵免政策。允许企业对环保节能的关键技术设备实行加速折旧, 并对环保节能企业实行再投资退税、扩大扣除范围、延期纳税等多种所得税优惠形式。

除此之外, 下一步我们还应对现有税收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归类, 对已过时的税收政策, 相互冲突或是与“两型”社会建设相矛盾的税收政策, 根据税收政策管理权限及时提出废止、修订或调整。另一方面, 广泛采用减税、税前扣除、优惠税率、优惠退税、弥补亏损、延期纳税、加速折旧、特定准备金提取以及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 促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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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谢淑娟.资源税改革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J].羊城晚报, 2010.05.06

3.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三

摘 要:近年来,在政府机构改革中都设置了主管群众体育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一定的专、兼职的群众体育干部,组织开展了各项群众体育活动。文章主要就我国体育行政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改革方法。

关键词:体育改革 行政管理 管理体制

引言:行政体制是政府系统内进行权力、机构设置和运行的一种机制,它可以保证政府呈良性运行状态。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决定和制约行政体制,同时,行政体制又必须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华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以及它们下属的各种运动协会实际上仅在名义上存在。许多项目的管理名义上是由各协会负责,可是这些协会多与行政职能部门或行政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体育总局所设的各主管业务的司、处取代了这些协会并用它们的名义行使着体育管理职权。因此,文章基于此主要分析了我国体育行政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改革方法。

一、我国群众体育行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效率低下

当前我国的群众体育管理组织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实行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体制,决策机构高度集中。造成体育行政部门职能不清,行政机构政事不分、管办一体、统得过多、管得过死、行政效率低下。从而压抑了社会办群众体育的积极性,不利于调动协会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造成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加之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力盘分散,宏观调控不力,不利于群众体育社会管理网络的形成。更使得群众体育管理系统宏观和微观决策的有机联系受到影响。

2.法制化程度低

法制化程度低是影响我国群众体育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重要问题。虽然我国群众体育从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经验少、法治意识淡薄,我国的法制化建设还比较滞后,可供利用的法规、制度较少。目前,群众体育事业制定的法规制度多数为行政法范畴,处罚力度十分有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群众体育的管理问题没有具体化,对具体问题的指导性不强。而且,缺乏群众全面综合评定各省(区、市)体委工作的标准和办法等,没有形成完整的群众体育法规制度体系,各项规范性文件也缺乏必要的法律强制性。同时,对民事、刑事法规中的相关适用法律条款的应用尚不广泛。法制化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体育领域依法办事还存在太多的困难。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群众体育行政部门具有较浓厚的人治色彩,法治程度偏低,对官员的法律规定、道德约束从上到下都存在着效力递减的规律。为了确保群众体育公共行政在正常健康的条件下运行,必须改革干部的人事管理体制,实行政务公开,使行政的内容和程序受到公众的监督。虽然我国的群众体育行政体制改革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还不够完善。

二、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1.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行政部门要改变计划经济时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权力运作模式,要向社会进行有序地权力让渡,在法律的规范下合理进行。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法律性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使让渡出的权力有效运行。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

2.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体育方面的法制建设,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降低行政成本,使行政行为制度化、规范化。也以此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体育的积极性。正如前文所述,我国的社团型、事业型协会建立较早,只是由于行政管理的膨胀,使其成为虚设。目前,通过法制化,完全能使协会制充分发挥其实效,成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所以,实现依法治体十分必要。

3.行政管理与财政政策挂钩

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项配套改革。重点是事业单位改革和事业型协会的改革,今后,一些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应被推向市场。大力扶持社会体育中介组织,使其依法参与体育管理活动。特别是事业型协会,要根据其所管运动项目的市场化程度、社会化程度,不断推动其向社团型协会转变,避免其走回头路,形成新的政事不分,或者坐享“双轨制”带来的双重利益,而成为新机制形成和运行的障碍。总之,要与时俱进,与市场化进程协调发展。

三、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群众体育行政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包括:政社不分、政府权力过大、职能不清、法制不健全、干部人事体制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正是需要通过群众体育行政体制改革解决的问题。文章就此仅仅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在实际操作中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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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四

革继续推向前进。机构编制部门应切实做到“五要”:

一、要明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二、要掌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进一步明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为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理论支撑。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确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原则和步骤方法;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点,统筹兼顾,稳步推进;重视民主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和保障改革;遵循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积极借鉴国内外公共行政改革的有益经验和通行做法。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法:在改革战略的谋划上,要注重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的统一;在改革任务的部署上,要注重长期目标与近期重点的统一;在改革举措的实施上,要注重质的突破与量的积累的统一;在改革进程的推动上,要注重自下而上广泛参与与自上而下集中推进的统一。

三、要抓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在改革过程中,机构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必须 做到: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要落实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省、州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要积极配合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5.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思考和建议 篇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医疗体制中存在的严重缺失也日益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盘否定医疗改革显然是不可取的,只有通过客观分析,立足国情,采取更有效合理的举措,才能有利于我国冶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人才不足,医疗卫生机构机制不健全,医疗卫生收费制度存在着严重弊端,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难度。现阶段,我国医疗资源还不能满足所有公众的各项医疗保障,这是医疗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最难题。基于医疗卫生资源有限性与公众医疗卫生需求无限性的矛盾,在优先保障全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满足社会成员多方面的医疗卫生需求是一种相对可行的选择。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为了应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挑战,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医疗卫生体系,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医疗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机制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因此,医疗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政府的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体系的干预力度。由政府开办多数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承

担国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需求,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对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进行界限划定。加快破除城乡、所有制等医疗服务的界限,建立起覆盖城乡全民的一体化医疗卫生体制,加大政府财政支出,逐步扩大国家对全民医疗服务的范围。

第二,构建与当前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公立和盈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由政府直接创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全民基本医疗服务和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鼓励和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合理发展,按照企业的运作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和公立医疗机构一起,共同为广大民众提供多层面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管理机制。坚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力度,可在一定程度上

参照计划经济时期的成功经验,采取有效的调控的手段,推行医药分开制度,在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上严格限定医疗机构的收入比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

6.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六

当前我国人造景观热面面观

有人说中国事个充斥“热”的国家,诸如“文凭热”、“下海热”、“广告热”、“明星热”、“股票热”、“房地产热”„„大大小小的热浪一个接一个。在这一股股热浪中,“旅游”作为一种新的休闲花费方法,也悄然地热了起来。据旅游部门颁布的数字,1995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6.1亿人次;招待国际旅客4500万人次。全年旅游创汇8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1280亿元,旅游业在我国公民经济中的位置已非同小可。

正是由于旅游业的敏捷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呈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以兴建仿古文化景点为重要内容的人造景观热。截止1995年底,各地已经建成开放或正在动工兴建的具有相当范围的人造景点(景区)共有180余处。其中投资在亿元以上的超级项目有十几处。现仅就笔者手头所收集到的一些报刊材料摘录如下:

山东烟台“西洋五千年旅游区”,投资11.8亿元,占地1.8万亩;

广东深圳“世界之窗”,投资8亿元,占地725亩;

河北香河“天下第一城”,投资6.5亿元,占地2000亩;

广东珠海“圆明园”投资5亿元,占地8000亩;

山东莱阳“华夏酒都”,投资3亿元,占地1200亩;

四川成都“世界乐园”,投资2.3亿元,占地500亩;

河北邯郸“中国梦幻文化城”,投资1.5亿元,占地830亩;

北京丰台“世界公园”,投资1.26亿元,占地4670亩;

北京昌平“老北京微缩景园”,投资1.245亿元,占地600亩;

浙江奉化“溪口清末民初历史街”,投资1.5亿元,全长1公里;

广东深圳“中公民俗文化村”,投资1.2亿元,占地160亩;

浙江杭州“世界城·宋城旅游区”,投资7亿元,占地1000亩;

广东增城“广州风情大世界游乐园”,投资30亿元,占地8800亩;

江苏无锡“世界奇观·欧洲城”,投资1亿元,占地200亩;

广东深圳“锦绣中华”,投资1亿元,占地450亩;

海南三亚“热带风情旅游线”,投资数亿元(未见颁布确实数字),占地1.4万亩;

广东广州“世界大观”,投资亿元以上(未见颁布确实数字),占地725亩。

除以上所列举的十几个超级项目之外,投资在亿元以下、千万元以上的大项目为数也不少。而投资在千万元以下、百万元以上的,更是星罗棋布、多不胜数了,人造景观热由此可见一斑。

我国的人造景观(本文所指的人造景观不包含名胜古迹和历史遗产所构成的人文景观在内;而是专指现代所建的为了满足旅游业的须要,经过人工创意新建造的经营性旅游吸引物——笔者注),发端于香港的“宋城”和深圳的“锦绣中华”,至今不过十几年时光。可散布地区之广、发展势头之猛,确切是相当惊人的。总览近些年来琳琅满目标人造景观,就其内容来看,大致可分为六类:

一是仿古景点类 如山东烟台的“登州古市”、安徽黄山的“屯溪老街”、河南开封的“宋都御街”、广东珠海的“圆明园”等。

二是神话传说类 如北京的“魔幻世界”、浙江瑶琳的“神仙世界”、山东蓬莱的“八仙幻宫”、河南浚县的“中华神话大世界”、山东青岛的“中国神话洞”等。

三是名著典故类 如山东淄博的“聊斋大观园”、河北白洋淀的“水泊梁山”、上海淀山湖的“大观园”、河北正定的“荣、宁二府”、天津杨村的“封神榜艺术宫”等。

四是民俗风情类 如广东深圳的“中公民俗文化村”、江苏苏州的“吴文化公园”、武汉东湖的“楚市”、四川成都的“巴蜀民俗文化园”、山东莱阳的“华夏酒都”等。

五是影视文化类 如江西抚州的“汤显祖文化艺术中心”、山东曲阜的“六艺城”、江苏无锡的“太湖影视城”、宁夏北堡的“华夏西部影视城”等。

六是科普知识类 如山东青岛的“海底世界”、“水族馆”、辽宁大连的“科幻宫”等。

如果从情势上来区分,我国目前的人造景观大致可分为五种不同的情势:

一是“古迹延长型” 即在原有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基本上扩建延长的人造景点。如山海关长城脚下新修的“孟姜女苑”及“长城博览馆”和湖北蒲圻赤壁景区新增的“祭风台”、“草船借箭”等。

二是微缩景观型 这类景点不受时光、空间的限制,大江南北,古今中外,“移天缩地”于一地。如深圳的“锦绣中华”、无锡的“世界奇观”、上海南汇的“五洲风度”和北京昌平的“老北京微缩景园”等。

三是“借题施展”型 以文学名著或历史典故借题设景,大做旅游文章。如河北邯郸的“中国梦幻文化城”、湖北武汉东湖的“屈原行吟阁景区”等。

四是宫、馆展览型 如北京的“明皇宫蜡像馆”、杭州吴山的“先贤堂”等。

五是娱乐参与型 如深圳的“中公民俗文化村”、苏州的“吴文化公园”等。

总之,以上所列举的几种不同的类型,是为了对我国纷纷庞杂的人造景观作一个大致的刻画和粗略的梳理,尚有许多疏漏和不妥之处。事实上许多范围很大的人造景观往往是兼具各种类型的一个复合型的组合体,很难简略地用某一种类型来区分。

面对人造景观热的种种忧虑

短短十几年的时光,在中国大地上一下子呈现了如此众多的人造景观,真叫人眼花纷乱、目不暇接。由于一些人造景观推出后,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各地便纷纭仿效,一哄而上。缺乏过细周到的调查、沉着科学的思考。所以人造景观的许多弊端就不可避免地显露了出来,令一些有识之士和景致旅游界的专家们深深为之忧虑。

忧虑之一是当前我国的人造景观用地过多、投资太大。仅就本文前面所举的十几个项目来看,就合计投资约82亿元,占地约6.1万亩。如果把具有相当范围的180余个项目标全体投资和占地面积都汇总起来,这两个数字,恐怕是相当惊人的!

先说资金,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有了敏捷的发展,但资金的缺口仍然很大,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许多主要部门都急需投资。说实话,目前中国人口袋里的钱还不怎么宽裕。据国度有关部门颁布,我国每年用于全国各地被列为国度重点文物维护单位的经费总额只有1.3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及一个人造景点的投资多!难怪有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说:“北京十三陵新近搞了个‘中国名著博览城’耗资1700万元;然而与这个人造景点近在咫尺的国度级重点维护文物昭陵、献陵、康陵、德陵却破败不堪。又,北京昌平新建了一座‘老北京微缩景园’投资1.245亿元,可就在北京房山县周口店的‘北京猿人洞’,却因维修经费拮据,得不到应有的维护。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真古迹不好好爱护,却热衷于去搞假古董,请问,我们给后人留下些什么?”

当然,不修昭陵、献陵、康陵„„和周口店“北京猿人洞”缺少维修经费,其直接义务并不在文章中所提到的那两个人造景点,因为那两个景点的建造自有其投资渠道,并未占用文物维护经费。但从宏观上看,文章所揭示的现状和提出的问题,确切是发人沉思的!

再说土地,上面已经讲到,仅就十几个人造景点的大项目就占用了约6.1万亩的土地。当然,这里面有一部分是应用了山林坡地、海滩湖沼,可很大一部分却是可耕的农田,且又大多是交通便捷的黄金地段。众所周知,我国人均耕地还不足一亩,而在东南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域,土地更是金子般的可贵。有专家呼吁:“如果人造景观依照目前这种热度再搞一、二十年,那将会对我国的土地资源构成一个严重的威逼!”此话恐怕并非是危言耸听吧!

在当前营造人造景观的圈子里,风行着这样一种说法,以为一个人造景观要向社会推出,必定要有轰动效应。而发生轰动效应的最好措施就是把景区的范围搞大!大者为王,王者必胜!因而相互攀比,你搞一座“欧洲城”,我就搞一座“世界城”!你占地1000亩,我就来个2000亩,这不就把你给“盖”了?其实,一个人造景观是否被社会所接纳,是否发生轰动效应,取决于这个景观的构思创意、制造程度、历史背景、地区优势、交通条件等等诸多因素,决非一个“大”字就能胜利的。

忧虑之二是当前我国的人造景观有不少无论从内容到情势或反复、或相同,好像从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比喻说“西游记游乐宫”,在我国东西南北中,哪儿都有!有人作过统计,已建成开放的共有50多个,仿佛是孙悟空拔下身上的一簇毛,吹口仙气变出来的替身,全是一个模样。又如《红楼梦》的“大观园”也有几十座,星星点点撒落在大江南北、运河两岸。有人打趣说,恐怕连最会做《梦》的曹雪芹也想不到,几百年后他笔下的“大观园”会一下子冒出那么多!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如今也是人造景观的“热点货”,河北白洋淀应用当地的有利地形造了个“水泊梁山”,湖北省的武汉市也巧借本地山水,建起一座“水浒城”。这一类的例子,举不胜举。

反复、模拟、相同,乃是一切艺术作品之大忌。作为供人娱乐、游赏的景致旅游区,也同属此理。所以,凡是这类“批量生产”的人造景点往往是无人问津、门可罗雀、十有九败。这既挥霍了大批的人力、物力、财力,又给人造景观在世人的心目中留下了令人生厌的负面影响,其成果决不可等闲视之。

忧虑之三是部分人造景观内容贫乏,制造粗糙,格调低下。记得去年年初《国民日报》、《中国旅游报》等都曾先后发表文章批驳北京郊区呈现的一些“妖魔鬼怪景观”,什么“魔幻洞”、“妖怪宫”、“十八层地狱”等等。其实,这种人造景观岂止北京郊区有,全国各地都不少见。有些处所还应用当地一部分人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宗族观念,新建一些寺庙庵观、宗族祠堂,以粗鄙简陋的招数、装神弄鬼的名堂,招徕游客,还美其名曰:“弘扬民族文化”。也有些人造景观为逢迎部分游人的低级趣味,搞俗气、可怕、迷信乃至色情的内容。为此,国度旅游局的一位负责同志曾严正指出:“再造人文景观目前存在着反复建设和格调不高的问题,甚至有一些游

本文来源:第一园林网

7.对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 篇七

在我国社会主义公共建设的过程中, 财政税收为其提供重要的保证。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健全的财政税收体制是重要的保障。 就如今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与发展形势来看,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针对这样一种情况,为促使经济发展与财政税收体制保持相互协调的步调,就需要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状况,针对财政税收体制中相关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革财政税收体制, 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可见,改革财政税收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1 税收体制存在局限性

税收体制存在局限性的地方主要体现在这么几方面。 首先,缺乏健全的体系。 在社会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对社会稳定发展、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社会分配的税种并未纳入到税收体制中。 这些应当加入到税收体制中而没有加入的税种致使财政流失,影响财政收支平衡。 与此同时在增值税和所得税设置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明显不合理的现象, 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其次,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不均衡,影响中央调控[1]。在分税制改革中,唯有中央与省之间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税制体制,下面的基层单位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体制。

1.2 预算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预算管理是财政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财政税收改革的过程中,预算管理范围过于狭窄。 同时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呈现明显滞后的情况。 在没有对预算管理进行监督的情况下,内部约束与制衡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致使资金挪用现象非常严重, 同时在缺乏中长期预算或者是周期预算的情况下,不能对财政预算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因而也就促使预算审核和审批失去应有的作用。

1.3 地方财政管理存在问题

由于地方财政部门在职能划分的过程中就存在着不明确的现象,导致在处理税收体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时候,很难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措施, 造成地方财政本身不平衡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国家宏观调控效率降低。 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将部分专业的财政税收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合并,致使财政管理人员有钻利益空子的机会,财政税收管理不规范,很难做到有效的财政税收管理与控制。 其实归根结底,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财政管理人才方面的缺乏。

2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

从前文的分析中就可以了解到, 财政税收体制方面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财政宏观调控,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社会结构的优化。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需要深化财政税收改革。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 改革现有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形势良好,但是我国并未建立相对完善与稳定的财政税收体制[2]。在税收体制管理的过程中, 分权管理与集权管理模式仍旧对税收管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针对这样一种情况, 在深化财政税收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过去的税收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管理的现象。 针对这样一种情况,在财政税收改革实行的过程中,将法律的权威性提升上来,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促使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能够形成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2.2 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

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实行中,通过建立事权相宜的体制,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 同时在此过程中需要将各级政府的责任进行明确规范,建立健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机制,对省级以下的财政管理,可以通过财权与事权相宜的原则[3]。 面对全国基础性服务收入不均衡的现象, 可以交由中央政府进行调控。 但是针对区域性公共服务不均衡的情况,则完全交由当地政府来完成。 但是针对跨区域的公共服务收支不平衡的情况,则需要根据主次责任来区分不同政府之间的责任。

2.3 改革预算体制

在财政税收中,应当成立专门的预算编制管理系统。 结合中央中长期预算和地方中长期预算, 促使两者能够对国家预算管理进行协调。 将经常性预算、资本性预算的范围不断扩大,以此来形成复式预算体系。 建设国家复式预算体系、社会保障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将所有的财政性收入都纳入到预算中。 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进而形成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

3结语

总而言之,在经济社会逐步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深化财政税收改革。 通过财政税收改革来规范国家财政税收管理,促使财政管理能够达到理想的状态。

参考文献

[1]汤鹏主.财政税收、投资总额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9(4).

[2]陈淑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1(12).

8.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八

一、高校深化党管人才机制和建立健全学术制度的背景

在高校发展的新时期,“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理念逐步廓清并且深入人心。在实际工作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了有效贯彻,而教授治学成为相对参差不齐甚至被忽视弱化的环节。长期以来,高校在学术评定上有学术委员会,在学位评审上有学位委员会,而在学校的整体管理方面却缺乏教授的参与。从深化党管人才的工作要求出发,教授作为一个专业技术人才的职能被充分发挥,而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凝练的对办学经验、理念和思想的思考和审议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能力却被忽视了。

高校当前既是一个社会公共事业组织,又是一个参照行政机制运行的教育行政机构。一些高校以纯行政思维办校,必将导致高校追求近期业绩,注重外延发展,忽视内涵建设等问题。随着高校发展逐步由外延扩展向质量提升转型,教师尤其是教授人才在学校特色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教授群体期待可以更有效地发表意见,有集中建言的机会和平台。高校行政化弊端的日益显现,也使得“学者治学”、“教授治教”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以“回归学术”为目的的“政学分权”改革在一些重点高校逐步开展,如北京大学基于“商议性民主”理论基础推行制度改革,浙江大学等学校在实施“大部制”改革。与此同时,随着党管人才、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力推行,《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知识更加得到普及,教师们意识到,高校从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学者参与学校发展咨询以增强决策的科学化与管理民主化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里的学术委员会是符合法律规程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当前高校建设健全学术制度落实教授治学体制的必要性

著名教育家竺可桢认为:“教授是大学的灵魂,一个大学学风的优劣,全视教授人选为转移。”教授群体是学校发展集中体现先进性的资源,是学校特色发展的人才智库。建立健全教授委员会制度是高校优化党管人才机制、促进高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目前高校进入了由外延扩张到内涵发展的新时期,教授人才更应当参与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务决策咨询,他们期待能够在大学管理和一些制度设计上具有发言权,并能够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从实际调研中,教授们认为,随着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加大,“新进高校人”特别是教授队伍不断扩大也意味着教授治学机制的自然改善。同时,高校发展品牌的逐步树立以及办学特色的进一步凝练,需要深入思考把教授这一人才队伍放在什么样的位置,给予什么样的校园地位。换言之,在确立了教授的校园政治地位后,如何在出台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引进,教学、科研、人事以及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充分尊重和有效吸收教授群体的意见,是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教授队伍自身来说,教授在自身评上高级职称后如何进一步树立全局发展意识和融入学校特色发展的主人翁意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教授群体在落实了明晰的经济地位、实现了稳定的待遇保障之后,应当自觉思考如何主动服务于高校软实力的发展,如教授要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观念、授课方式等方面率先主动参与调适,以适应高校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从教授人才队伍的作用发挥来说,除了做好自我发展之外,还要充分发挥自身魅力,发扬奉献意识,依托青年导师制等载体,通过定期举办教学竞赛和教学观摩活动,帮助青年教师加强在听课、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带学生实习和毕业实践等教学环节上的锻炼,发挥老教授、老专家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立全方位、开放式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从而引领和服务青年教师成长;同时依托课堂和校园文化舞台,以优秀的教风引领学风,以优秀的指导升华校园文化质量。

三、党管人才机制的高校学术制度建设现状及其不足

立足于摸清高校谋划科学发展和深化特色发展核心战略的体制机制障碍的角度,笔者对高校学术制度建设现状及其不足分析如下:

1.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欠缺。目前在各高校基本成立了学术委员会,这一学术机构基本发挥了学术事务决策的职能,但是其行政色彩较为浓厚,工作职能依然较为狭隘,离高校特色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

(1)从人员构成上说,成员大体为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和学校教学科研有关部门的领导。这种设置是基于开展工作的高效性和兼顾二级学院和部门利益的平衡性,是通过给定推荐委员名额而产生的。在实际运作中,存在有些学术职能被行政权力代替的现象,没有很好地体现教授治学的特征。

(2)从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来说,高校学术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开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相对缺乏深入地开展学科、专业审议等其他学术事项的工作。

(3)从推进高校特色发展的要求来说,学术委员会没有充分凝练教授群体对办学经验、理念和思想的思考和智慧,对高校重点发展领域和整体办学质量提升等方面还相对缺乏校外知名专家教授的咨询指导。

(4)很多高校目前没有制定关于学术委员会性质地位、人员构成、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的基础不够完备。

(5)目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惩戒职能,亟须纳入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范畴。

2.学术制度建设中深化党管人才机制的困境。目前条件下,学校和各基层单位的会议过多,教授的日常教学科研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扰乱,没有相对集中的时间静下心从事研究工作,高质量的论文出不来。一些教授认为,教授不是万能的,教授在其离开擅长的专业领域后其议事能力和咨询质量是要打折扣的,教授离开了专业本身,和普通教师并无两样。根据教授发挥其专长的需要,应让一些没有过多权力愿望,具备教学、科研特长的教授专心做学问,以推进学校教书育人工作的科学发展。深入究其原委,笔者认为,这是因为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教授习惯于只关心自己的科研学术方面的事情,而不太关注学校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大问题。其实,不是他们不关心,而是相对缺乏教授们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通畅渠道,没有一个好的发挥教授作用的平台。正如教育研究者王长乐所言,“教授最熟悉大学活动的规则和标准,最理解大学的本质和宗旨,也最爱惜和维护大学的声誉,虽然由于专业分工他们不是全面管理大学的全能人才,但他们熟悉学术活动的规律和逻辑,在整体意义上既有能力、又有责任来参与学校管理。”①我们认为,价值取向源于惯常的制度安排和行为实践,部分教授代表的忧虑恰巧反映了建立教授委员会以凝聚发展智慧,激发参与咨询习惯的必要性。

四、深化党管人才机制中高校落实教授治学体制的举措建议

1.围绕高校特色发展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发展现有的学术委员会。

教授治学的主要实现途径是学术委员会,其内涵包括教授“治学科”、“治学术”、“治学风”和“治教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章第42条的规定,高等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针对目前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中的不足,可从如下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调整人员构成,打破过去基于二级学院和部门利益平衡分配名额的形式。在实际运作中,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可以通过自荐、二级学院(部门)民主推荐和学校聘任相结合方式。根据章程,委员由学校按民主制度推选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委成员由全体委员民主推选产生。学术委员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聘,有淘汰,有补充。学术委员会、教师和行政班子之间形成管理机制上稳定的动态平衡;创设科学的平台,根据议事能力、咨询质量和学校教授人才队伍的变化情况,引入教师公开集中评估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机制,并对本届委员提出续聘与否和增减调整的建议。

(2)明确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内容从过去局限于教学科研成果评定,进一步拓展到开展学科、专业审议等其他学术事项。

(3)从科学发展上水平和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的的要求出发,在学校发展的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可以聘请一部分校外知名专家教授参与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决策咨询。

(4)通过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包括学术委员会性质地位、人员构成、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等范畴的委员会章程或规范性文件。

(5)在学术委员中纳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惩戒职能,引导学校教师教风和科研工作作风的健康发展。

(6)建立对学术委员会学术事项咨询与决策结果的反馈机制,反馈包括如采纳咨询结果应告知如何纳入学校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如否决咨询结果应该告知原因等。

2.参考国内外高校成立教授委员会的成熟做法,在有条件的二级学院试行建立教授委员会制度(小学院可以成立教授会),作为改组现行学术委员会的辅助和补充制度。

方案一:作为高校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的咨询机构(区别于现有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职能,它不是学术机构),成立教授委员会,下设常委会,并制定相应的章程。常委由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在二级学院民主推选若干委员的基础上公开选举产生。常委会可以下设学科和专业背景相近的教授组成专门委员会,可以由常委召集相关委员就某些重大的专项事务进行民主讨论后提交常委会作进一步讨论,从而为学校谋求特色发展作高质量的决策参考。

方案二:成立专家委员会,党政领导只是专家委员会的一个委员,委员会主任由专家委员会经过民主推选的教授担任,以避免学术行政化。由学院发聘书,以道德品质高、业务精深、各方面有威望为遴选条件,专家委员会成员具有荣誉身份性质。依托这一制度,创设有效的沟通途径与平台,强化校领导和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联系专家教

授制度,优化民主氛围,畅通建言渠道。

五、高校在深化党管人才机制中健全学术制度建设的绩效考量

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取决于教师发言权的宽度和深度空间;教授发言热情取决于其咨询结果被采纳的数量及其影响学校特色发展的程度;制度建设的绩效取决于学术委员会发言成员的立足点,是自身还是代表组织从大局的角度提出意见。因此高校学术委员会参与学术事项的决策咨询,不是侧重于政治权力的满足,而是让教授通过议事,融入学校科学发展的事业,并在其中获得被尊重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将使教授人才群体普遍有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他们感到学校“教授治学”体制是对他们的尊重,进而也真切地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责任感和成就感使得他们安心工作,并不断地创造着更好的成绩,这是高校在深化党管人才机制中健全和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的自始至终的考量标准。

注释:

①王长乐:《教授治校是理念而非管理技术》,《科学时报》2008年1月11日。

作者单位:浙江教育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9.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九

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考

金融自动化、金融国际化、金融电子化成了当今商业银行经营的新环境,并由此推动了新一轮创新的热潮.对中间业务的拓展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的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得到很大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效益不高、创新不强、人才缺乏等.因此,必须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以推进中间业务全新、良性发展.

作 者:舒海棠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西,南昌,330013刊 名:经济师英文刊名:CHINA ECONOMIST年,卷(期):“”(11)分类号:F832.33关键词:中间业务 金融自由化 金融国际化 金融电子化

10.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十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可见,强化社会管理不仅是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释,同时针对于各种社会管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实施障碍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一些总结以及未来公共管理应侧重的方向。

关键词:公共管理;社会管理;社会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中一些问题的思考

社会管理是“由国家或社会团体对社会运行过程进行组织调控的活动,目的在于通过这种调控活动保持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使社会系统能够协调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就业方式等日益趋向多元化发展,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管理形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社会管理的需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可见,强化社会管理不仅是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我们的国家正在经历着伟大的变革。纵观中国目前社会管理现状,新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风险不断增大,这与社会管理模式的滞后有着重要的关系。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1.1 社会管理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结构出现大变动,新兴行业增多,各类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迅猛发展,以餐饮、娱乐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空前发展,生活服务场所迅速增多,“社会人”增多,流动性增大,竞争日益激烈,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高档消费生活的影响和刺激下,一些人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甚至铤而走险,进行以侵财为目的的犯罪活动。伴随社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不断涌入城市,在城市无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情况下,一些人萌生犯罪动机。社会管理滞后,社会秩序治安化。随着经济社

会的发展,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一方面需要政府管理领域不断扩大;另一方面,需要政府转变只能,对行政管理对象、手段、方法进行调整,取消一些行业、场所的审批。在此情况下,由于立法滞后、职责不清等因素,造成管理缺失、断档,管理措施跟不上,导致一些行业、场所秩序混乱,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由此转化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出现纷繁复杂的趋势。

1.2 社会管理难度不断增大

社会矛盾伴随里利益格局的调整而不断升级,因此给社会稳定带来更为复杂的情况,各种社会矛盾汇集并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客观上使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农村人”变成“城里人”,使城市中的自由人、农村进城务工、待工的人员迅猛增加。以往社区民警通过单位或者组织了解掌握居民、住户现实表现和有关违法犯罪倾向等问题,或是通过单位和组织进行一些有关的工作等一整套社会控制机制日渐失灵,人口的日益扩大化和复杂化,使政法机关对人口管理难度不断增大。人流、物流、资金、信息的加大,也增加了对于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难度,增加了诱发犯罪的消极因素。犯罪智能化、组织化明显提高,新型犯罪增多,犯罪问题日益复杂,这些都为政法机关防范控制、查案侦破增大了难度。

1.3 在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上,更偏重于城市而忽视农村

目前,学界对于我国社会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社会管理,相比之下对于农村社会管理的关注远远不够。学界主要围绕单位制解体后如何弥补这一空缺,如何实现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的过渡与转换,如何建立新时期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等方面展开研究与论述。有的学者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展脉络的梳理,“即从单位制、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变,就单位制形成的背景、发挥的功能、造成的后果、崩溃的原因,街居制演变的历程、面临的困境,社区制的主要特征、出现的原因、实践的模式等方面做了重点阐述并对社区制的今后发展提出了几点思考”。此外,对于城市社会管理的研究还主要通过个案进行研究。诸如有的学者以北京城市社区为例,提出未来北京“应选择多种路径实现自己的公共服务体系,即公共服务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理顺政府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遵循以人为本的消费者导向、对公共服务实行监督和科学的绩效评估、依法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公共服务与改革行

政机构协调统一和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也有学者通过对武汉市汉江区社区治理模式的个案研究,提出“社区建设的根本问题是体制创新,是探索一种全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以替代已经失效的单位管理模式”。可见,目前学界对于城市社区管理的研究较多,且主要围绕北京、上海、青岛、武汉等大城市的社区治理展开研究。

1.4 国外的研究多于国内的研究,对本土指导意义小

针对我国社会管理发展的需要与要求,国内学者们更多地将研究重点投向了国外,试图利用国外经验为当下问题开出一剂良方,往往忽视了对于我国古代社会管理经验的总结与反思,对于我国古代社会管理的研究不够深入、彻底,研究成果相对明显不足,数量寥寥无几。就数量不多的研究成果而言,也仅就古代某一具体的社会管理组织形式进行的研究,并未对古代社会管理进行系统性、总结性研究,诸如有的学者从历史的角度,通过对元代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形式“社” 的产生、发展、演变、职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对元代基层社会管理的“社”制进行了梳理。有的学者则从“文书学的角度,以《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为样本,对之重新加以分类,并一窥苏州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严密的社会管理”。可见,从这一具体的社会管理组织来看,我国古代社会也蕴含着十分丰富的社会管理思想。

当前国内学界对于国外社会管理方面研究的多,而对我国自身社会管理中的传统经验与做法方面的研究却显得远远不够,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研究中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国情、历史、传统、民情、地质地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社会管理更多的还是要从中国自身的国情出发,立足本国实际进行管理。社会管理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我国近代、乃至古代社会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很多管理方式、方法在今天仍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因此,有必要去探究中国古代社会管理历史与实践中的宝贵经验,认识和了解我国古代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对于今天的社会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我国社会管理变革的障碍

2.1 体制变化中观念的磨合问题

我国是一个封建思想、文化、观念积淀深厚的国家,人治、特权、官本位的传统影响根深蒂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以来有很深的历史根源。数千年的封建集权制度与

家国同构的文化积淀,扼杀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使人民群众养成了“民意顺为本”,官为民之父母的依赖心理和习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政府以代表人民利益为总之,从根本上改变了官民关系。但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揽一切,是顺民心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彰显。表现在社会管理上,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在管理人民,而管理者却不受管理,政府有规制民众的权力,而政府却得不到有效的规制。可见,实现从替代人民当家作主转变为辅助和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需要长时间努力才能实现的过程。

2.2 社会管理方式死板

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不够。由于对政府自身定位不准,由于对社会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由于对公民权利缺少应有的尊重,一些地方在社会管理中仍然存在着简单管理甚至粗暴管理的现象,社会管理主要采取单一行政干预手段,即政府凭借政权力量,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组织制定、颁布、运用政策和指令的方法来实现国家对全社会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尽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发展,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有所提高,公民参与渠道有所拓宽,但是总体上,很多时候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依然不够。

2.3 社会管理法规不够健全

尽管我国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社会管理涉及的领域较多,任务繁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迅速扩大,我国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还显得比较滞后,有些领域还存在着一些法律空白。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上,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律。目前只有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出台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和民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等。这些法规或政府性规章总体上数量少,层次不高,缺乏配套,有的可操作性不强。由于缺乏专门的对于社会组织,尤其对于其中的民间组织管理的法律.使得社会组织的设立、性质、权利义务、治理结构、行为规范、变更与撤销等都没有明确的规范.同时在人员资格、职称评定、税收待遇等方面也没有相配套的法规与政策.尤其是缺乏问责与绩效评估体系。一方面,大量来自社会的捐赠、资助,因管理不规范、自我约束不够.出现了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管理规范、努

力敬业的组织因缺乏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第三方考评机制,难以取得公众的信任。总结:对社会管理问题的一些思考

社会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社会管理效果不够好,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和谐稳定压力增大。新世纪以来,我国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群众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从根本上说,根源于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管理工作没有跟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因此.我国应加快社会建设,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今后,要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培养和使用好社会工作人才,严格依法实施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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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十一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除了采取经济刺激措施外,还应通过深化改革寻求生机。当前,开放型经济领域应围绕加工贸易产品内销、解决贸易融资、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外汇储备管理多元化等四个重大问题继续推进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

一、加工贸易产品出口转内销——内外贸一体化机遇

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的两种主要方式,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在管理上一直采取内外分割,形成外销产品不对内的格局。面对危机压力,加工贸易企业被迫转型。但对于长期习惯于专注出口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并不熟悉国内市场,综合运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类贸易方式的能力严重不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面临很大障碍。

第一,加工贸易企业转型面临来自企业自身的经营性障碍。加工贸易企业的优势在于按订单生产,专注于生产环节,导致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一面具有为国际品牌厂商生产符合国际标准产品的能力,但另一面品牌欠缺以及国内销售网络缺失成为横亘于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过程中不可逾越障碍。从生产型企业向综合性经营型企业转变,创建品牌、获取销售渠道必然给加工贸易企业带来较大风险。另外,除了品牌、渠道缺失外,订单数量小、账款拖欠、营销费用繁多、知识产权侵害等均是摆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内销面前的顾虑。由于国内采购商一般都是零售企业自行采购,订单数量比较小,而国外进口商多是批发商、地区代理商,采购数量大。因此,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单位产品稀释加工成本的能力减弱,造成利润下降。从交易方式看,出口较为简单,一般是来(看)样下单、货发(到)付款。而内销目前两种主要业态模式——百货商场和超级市场,前者一般采用“联营联销”经营方式,后者一般采用“赊账买卖”经营模式,两种经营模式共同特点即账期较长。当然,出口也存在账期拖延问题,但通过贸易融资安排得到较好解决。但对国内销售而言,贸易融资基本较为困难。因此,加工贸易企业面临两难困境是出口市场由于贸易融资缺乏而导致进口商缩减订单;而内销市场缺乏融资工具阻碍内销积极性。另外,两种内销经营模式导致加工贸易企业营销成本大幅增加。据相关测算,一般商场进场费、促销费、管理费等相关收费能够达到商品零售价的5—10%左右。

第二,加工贸易企业转型面临来自政府管理的政策性障碍。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申请程序的环节较多,要在商务、海关、税务、质检、知识产权、工商等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转换。按照规定,2002年以前注册并承诺100%外销的企业,设备和料件免税进口,若产品转为内销,加工贸易企业面临补缴增值税和关税。此两项预计占销售价格的20—30%,无疑增加内销的资金压力。由于内外贸长期割裂,导致内外贸流程标准不一致。税务方面,加工贸易企业没有增值税发票;质检方面,国内外质检标准不一致导致外贸质检报告不被国内承认;知识产权方面,许多加工贸易企业贴牌生产,由于外销订单撤销,导致很多贴牌产品内销存在知识产权侵害嫌疑。另外,由于企业在国内没有注册商标,因此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比较困难。

2009年3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缓税利息征收及退还》公告,规定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息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活期存款利率,一定程度上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但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问题,仅仅依赖局部政策松动无助于全局。必须适应内销特点,全局联动,多管齐下才能顺利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破局。

(一)建设加工贸易商品市场体系,搞活流通

改革开放以来,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是搞活流通的重要经验,要利用原有的商品市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市场,同时还可以建设一批专门经营加工贸易产品的商品市场,以此为载体建立起物流和营销的新渠道、新的价值链关系。此外,以物流业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实施为契机,积极引导国内有较大经营规模的流通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品经营领域,鼓励集中采购,提升整体流通能力;鼓励中国百货业协会和中国超市联合会等行业组织通过发布集中采购信息,撮合零售企业联合采购;鼓励加工贸易供应企业与国内流通企业直接对接,改革国内交易方式,降低进场费等收费项目等。

(二)开拓内贸融资领域业务,创新业务方式

建议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比照出口纳入国家各项贸易融资计划,鼓励各级政府支持设立外贸融资担保公司,专门对提供内销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三)设立“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内销专项支持基金”

对加工贸易企业应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符合相关条件,在较短期内能够完成向一般企业转型的加工贸易企业倾斜,鼓励其创建品牌,或收购现有品牌,促进其由加工贸易形式向一般贸易形式转变,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对于一般规模较小,以来样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由于技术研发落后,转型较为困难。鼓励其与品牌厂商和渠道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前者可以继续代工业务,考虑国内贴牌,代工对象由国外厂商变成国内知名厂商;后者可以利用渠道企业在销售领域知名度与一定市场影响力,进行合作,生产产品。

(四)加工贸易企业管理制度配套调整

商务部门应简化内销申请程序,建议采取备案登记制度。海关部门应放宽加工贸易的内销管理,对联网监管企业和非联网监管A类以上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推行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制度。简化审价程序,规范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机制。在避免造成国内市场冲击基础上,尽量给予加工贸易企业较大的价格调控空间。鼓励从境内采购物料进行生产,对境内物料比重较大的应给予审价较大弹性空间。质检部门应根据加工贸易企业实际情况,承认其为出口而获得的质检报告国内适用性;知识产权部门应就确保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产品不侵害第三方权益,以及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规定,双管齐下,确保内销加工贸易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贸易融资创新合作——外贸稳定增长利器

据相关统计,世界贸易中90%业务需要贸易融资支持。当前金融危机使西方银行体系陷入流动性困境,其纷纷提高进出口企业贷款利率,并增加许多附加贷款条件,全球贸易融资渠道缩窄,进出口企业普遍缺乏流动资金。尤其是作为全球贸易风向标的三大经济体——美日欧银行体系遭受重挫,使全球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陷入恶性循环,这种滚雪球效应已经波及各经济体。2008年11月,WTO估计全球贸易融资缺口250亿美元,2009年1月18日重新评估认为缺口可能高达1000亿。而更有甚者,世界银行驻联合国和世贸组织特别代表查理德·纽法默认为,全球贸易融资缺口已达到1000—3000亿美元。为应对日益严峻贸易融资问题,各国、各国际和区域组织积极开展行动。2009年4月2日,G20领导人峰会达成协议,未来两年将提供2000亿美元的贸易融资用于支持全球贸易。

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尤其依赖贸易融资。2008年上半年以前,中国外债余额3300多亿美元中约60%是短期外债,实际是境外进口商向我国出口企业提供的“预付款”形式的贸易融资。2008年下半年特别是11月以后,许多外贸企业感到订单数量急剧下降,原因并不是因为海外市场不需要我国产品,而是由于进口商得不到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无法获得贸易融资。为了解决矛盾突出的贸易融资问题,我国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对外方面,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达成协议购买其私募债券用于贸易融资,该公司计划为贸易融资中提供资金的银行(保兑行)提供担保;宣布加入泛美开发银行,在贸易融资便利项目上进行合作。中国企业向泛美地区出口商品时,其企业可以通过卖方信贷支付我国企业货款;2008年11月以来,我国央行与6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管理机构签署总额共计6500亿人民币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用于支持双边贸易融资。对内方面,中国外汇管理局3月27日表示,虽然仍希望扩大境外融资,但将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提高到比2008年数量增12%。当前,增加贸易融资有两个突出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拓展融资渠道,增强银行融资意愿最为重要。应进一步强调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作用,加大政府对出口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买方信贷业务;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贸易融资环节的作用,扩大保单融资规模。进一步创新贸易融资方式,鼓励商业银行推出出口退税质押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融资、商业票据保贴业务、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出口押汇等融资方式;进一步丰富贸易融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成立融资担保机构,政府可视情况给予财政再担保或贴息补贴;进一步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体制改革,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化改革,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应业务。鼓励出口企业在向银行融资过程中,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推行交叉联保。

第二,完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最为关键。进一步完善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放宽贸易融资的外汇管理,推动银行贸易融资项下对外担保业务,放宽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进一步研究出台对境外进口商直接贷款融资的可行性;进一步深化与国际机构和组织全球贸易融资合作,推动全球贸易融资制度的便利化,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融资体系中的决策权和争取有利的贸易融资条件。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国际化破冰

货币国际化必须满足具备计价功能和价值储藏功能,计价功能包括贸易交易结算功能和各类金融交易结算。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必然经历人民币贸易结算,人民币金融交易结算、人民币国际储备货币三个阶段。2008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破冰。2008年11月以来,中央银行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不仅是基于短期救助、稳定外汇市场,更多的是基于便利双边贸易结算考虑。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签订,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资金基础。反过来,人民币结算也为货币互换协议搭建融通贸易平台,以实现货币互换所设定的预期目标。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而随着人民币结算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上海将逐步成长为人民币清算中心,金融功能将进一步完备,有助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当前人民币结算试点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试点对象选择(包括试点银行、试点企业、试点国别和地区)应按照代表性、全面性、特殊性兼顾原则进行选择。试点银行既要包括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要包括外资银行和与贸易密切相关的政策性银行;试点国家和地区应由与中国贸易关系比较密切且地理上又接近的国家和地区为主,例如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等。当然也可以选取一两个地理上和贸易关系上有一定距离的国家试点;试点企业既要包括大型进出口企业集团,也要包含具有代表性专业中小进出口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第二,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之后,进口商通过付款行开具人民币信用证,由议付行承兑后通知进口商。付款行、议付行等金融机构需开设人民币账户用以人民币结算,成熟的海外代理行或清算行网络是业务开展与推广的关键,因此应尽快与境外银行商议清算帐户协议安排和账户开立事宜,以及内部系统改造,建立业务操作与管理制度等。由于用本币进行贸易结算,我国本地银行金融机构有较大优势,因此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推行应与我国银行业国际化推进相结合。对于有实力的中资银行,鼓励其作为主要清算银行,代替当地央行成为人民币做市商。当地银行通过与中资银行建立联系获取人民币,企业再从本地银行借入人民币支付从中国的进口贸易。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开展,将产生两大问题。一是境外机构获得人民币来源途径问题。如果要求人民币实时结清,则不存在人民币输出问题,仅充当交易媒介。如果允许境外机构保留人民币,则会涉及人民币输出问题,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不可避免。贸易逆差和资本项目逆差是对外输出本币的主要途径,前者依赖于强大的内部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后者需放松资本项目流动管制,这两点短期内显然难以达到。二是持有人民币必须满足持有人保值增值投资途径问题。我国金融自由化及开放度较低,资本项目尚未实现可兑换,缺乏支持交易活跃的金融工具。如果允许人民币流回购买我国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涉及资本账户开放问题,就要考虑允许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方式建立人民币帐户代为投资等方式。

(二)尽快制定配套改革措施

第一,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支付清算机制,建立覆盖面广、效率高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随着试点展开,境外人民币头寸短缺及贸易融资活动需求不断增长,上海作为人民币国际结算中心,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的各项设施、制度建设应尽快推进。

第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所形成外国机构和个人持有人民币,对我国构成债权。随着人民币结算范围扩大,境外人民币债权将越来越多,反过来要求提供人民币投资、避险的工具。因此,对资本账户开放步骤和程序问题,以及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用于直接投资的待遇问题应作出原则性规定。

第三,人民币结算方式使以进出口核销制度为核心的外汇管理体制出现操作性紊乱,会产生诸如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与进出口核销密切相关的出口退税、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问题。必须改革外汇管理体制,设计合理的人民币计价贸易核销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完善出口退税相应程序。

第四,随着人民币海外债权的规模不断扩大,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核心——货币供应量目标应做相应调整,并由此产生对影响货币政策权重因素的重新审视,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提到议事日程。另外,如果海外人民币债权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对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参照系作用不可忽视。

第五,应严格区分居民和非居民,设立人民币外汇账户,将人民币外汇纳入国际收支和外债统计监测体系进行有效监管。

四、外汇储备管理多元化——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变革起点

传统国际金融理论认为,外汇储备的重要功能涵盖用于包括贸易支付在内的对外债务支付、稳定外汇市场、防范国际收支风险。合理外汇储备规模即能够满足上述三大功能的储备数量。一些学者对我国外汇储备合理规模的测算结果是,我国“适度外汇储备规模”应在1万亿美元左右。这一测算的理论依据的科学性当然大有疑问,但大量持有美元资产所导致的损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由于我国特定外汇管理体制——贸易结售汇制度要求中央银行不断向经济体系注入基础货币,形成大量外汇占款。而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央行又不得不进行反向公开市场操作。二是外汇储备又通过购买美国国债和机构债等美元资产形式返回美国。美元长期贬值趋势使这些资产一方面面临着市值缩水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这些低收益的美元债券又转化为贷款通过各种渠道流回中国以获取更高收益。这种持有美元外汇储备静态损失和动态损失均昭示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应大刀阔斧改革。

中国作为美国国债最大持有者,实际上成为美国国债“托市者”。但如果中国在债券市场进行减持美国国债的操作,必然引发市场恐慌,导致美国国债价值下跌。也就是说,中国为降低潜在风险而抛售美国国债的行为,不仅不能起到保值目的,反而会使持有的存量美国国债价值大幅缩水。奥巴马政府白宫经济顾问萨默斯提出“金融恐怖平衡模型”来阐释了中美之间相互依存关系,即中国用巨额外汇储备为美国巨额贸易、财政赤字进行低成本融资的同时,严重依赖美国市场需求以维持经济高速运转,两者之间达成经济运行平衡,而任何一方试图打破这种平衡的努力都将使双方两败俱伤。再比如,美国尝试降低进口,减少贸易赤字的努力,将使中国等高储备国家面临出口下降,经济下滑的风险。当前全球经济危机下,美国市场需求疲软对包括中国在内新兴市场国家的冲击事实进一步验证这种平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作用。也就是说,如果美元国际储备货币地位没有发生改变,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尚未完成,中国持有美国国债的压力就不会消失。为盘活外汇储备,从长期来看,国家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原则基础上对当前外汇管理体制进行深度变革,实施多元化战略。多元化战略包括多元主体、多元目标、多元层次的制度设计。

(一)应鼓励外汇持有主体的多元化

按照外汇储备功能的多样性,可以将外汇储备分为基础性外汇储备、战略性外汇储备、以及收益性外汇储备三个层次,各个层次均对应不同目标。基础性外汇储备,即国家用于防范国际收支风险、维持汇率稳定的外汇储备部分,应由央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战略性外汇储备,即国家用于对支持中长期发展资源需求和产业技术升级需要,为海外战略资源投资提供融资,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升级、资源收购的外汇储备部分,应由主权基金性质的中国投资公司,国家开放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保险机构、部分地方政府、战略性重点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主体构成;收益性外汇储备,即满足一般经济主体寻求海外投资收益驱动而需要的外汇储备部分。当前,我国在基础性外汇储备和战略性外汇储备方面均已启动,并且管理制度正不断完善。收益性外汇储备,通俗来说即“藏汇于民”,而这与我国1994年汇改以来形成外汇管理体制背道而驰,因此决策者迟迟未能够作出全局性政策体系设计。

(二)改革外汇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主要由结售汇制度、外汇账户管理制度、外汇指定银行制度构成。三项制度环环相扣,使中央银行能够遵循我国经济发展整体需要,有步骤、循序渐进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市场化进程,这一制度设计在一定时期为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起到积极缓冲阀作用。但再完美的制度也有负面效应,表现为当前我国外汇储备流动性、安全性有余,而收益性不足。因此,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应以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变革为突破,寻求制度的自身完善。按照上述对外汇储备层次的分析,对于结售汇制度可以考虑降低强制结售汇比例,比例内的外汇可由央行发行基础货币购买用作基础性外汇储备。这一部分主要是确定能够满足应对对外债务支付等涉及国际收支风险、稳定汇率的合理外汇储备规模。对于战略性外汇储备部分,尽量割裂与货币发行之间的联系,允许中国投资公司、政策性银行保险机构、地方政府、战略性国有企业等参与外汇市场交易,直接购汇。如果国家需要超额外汇储备,则允许相应机构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方式向外汇市场购买。对于收益性外汇储备,即强制结售汇比例之外的部分,允许外汇指定银行代客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并在对外进行支付情况下,允许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在外汇市场进行买卖,银行应对交易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向外管局进行备案。

(三)减少美元资产比重,主要应通过增量减持来调节

当前,一方面利用强大的外汇储备存量来支持人民币国际化是其最主要用途,加快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增量减持的出路,除了增加黄金和战略物资储备外,应尽可能与主要贸易伙伴多进行以我方输出美元形式的货币互换合作安排,并换取以人民币结算为输出条件。因此,以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为契机,考虑尽快建立我国离岸美元市场,利用新增外汇储备增加对国外借款者的美元贷款,盘活美元资产,也是一条可行之策。

12.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十二

青狮潭水库灌区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人畜饮水、工业供水、发电以及漓江生态补水等综合功能的广西11个全国大型灌区之一。工程受益范围包括灵川、临桂两县及桂林市五城区的16个乡(镇),受益人口41.27万人。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79万hm2 (41.86万亩),多年平均灌溉面积2.33万hm2(35万亩),目前实有灌溉面积2.03万hm2 (30.50万亩)。灌区工程包括115 km的东、西两大干渠(其中:东干渠长51.5 km,西干渠长63.5 km),总计786.33 km的支、斗渠;11座中小型水库(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1)型水库7座,小(2)型水库3座),4座渠道跌水小电站;3处引水工程。

青狮潭水库灌区自建成通水运行50多年来,为桂林市两县、五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一是灌溉方面,桂林市临桂、灵川县过去都是广西有名的干旱地区,自青狮潭水库灌区通水后,通过灌区广大职工对灌区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了灌区2.33万hm2 (35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和农业生产,为灵川县、临桂县和桂林市五城区的粮食稳产增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灌溉效益非常显著。二是防洪减灾方面,青狮潭水库灌区工程渠道大多修建在边山地区,汛期遇到暴雨、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时,灌溉渠道起到拦洪错峰作用,把冲向农田、房屋的施虐洪水通过灌溉渠道拦截引流,从而减轻工程下游的防洪压力,确保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洪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防洪效益明显。三是生态补水方面,灌区职工通过科学灌溉管理,每年节约农业灌溉用水1亿多m3,在枯水期把灌溉节约出来的水量用于漓江补水,不仅解决了桂林市城市生活用水问题,同时极大地改善了漓江通航条件,缓解漓江“一日游”航线枯水期缩短航程问题,游客不仅能全程欣赏到漓江风光,也为桂林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四是生态环境方面,青狮潭水库灌区灌片内渠系四通八达,流经灵川、临桂新区及桂林市郊共16个乡(镇)、89个行政村的地表水,对于美化、绿化、花化、果化当地及周边地区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临桂新区建设水资源的优化和配置,就是通过青狮潭灌区渠道工程予以保障,继而为新区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所以青狮潭灌区承担的这些公益性职责的社会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2 青狮潭水库灌区水管体制改革基本情况

青狮潭水库灌区在2007年水管体制改革前,确定为经费自收自支的水管事业单位,主要收入来源有农业水费、渠道跌水电站电费、灌浆队收入及水库养殖出租收入等。由于经费收入不足,离退休人员多,单位负担过重,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无法按档案工资发放,实发工资仅为档案工资的50%。2007年,青狮潭水库灌区进行了水管体制改革。水管体制改革后,灌区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经费实行桂林市财政差额拨款。2007年水管体制改革时桂林市财政局核定灌区经费支出为936.4万元,收入695.6万元(其中:农业水费收入433.9万元,电费收入146.8万元,综合收入及养殖收入114.9万元),收支相抵经费缺口240.8万元。工资政策近几年不断上调,灌区经费缺口越来越大,造成职工工资一直未能足额兑现。

3 青狮潭水库灌区2007年体制改革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3.1 经费自收部分达到不桂林市财政局核定的收入,造成经费总收入减少

桂林市财政局核定青狮潭水库灌区的经费自收部分主要是水费收入、渠道跌水电站发电收入、综合收入及养殖收入。近年来,因诸多因素的影响,实际收入与核定的收入数相比差距较大,而且还呈逐年减少的趋势。

(1)农业水费征收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多种税费被取消,特别是农业税被取消后,农民种粮还有补贴,青狮潭水库灌区用水户对上交水费的意识已经丧失,对灌区征收农业水费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强烈,因此,抗缴、拒缴农业水费现象普遍存在,水费收缴难度随之增大,水费收取率也逐年下降。虽然青狮潭水库灌区职工竭尽全力加强水费征收工作,但收效甚微,致使农业水费收取率逐年锐减。桂林市财政局核定农业水费收入为433.9万元,而青狮潭水库灌区2007年实际征收上的水费只有116.6万元,此后逐年锐减,到2013年,实际收入只有30.9万元,与核定的收入数相差巨大。据调查,农民抗缴或不愿交水费的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粮食制度的改革和农业税的取消,增加种粮补贴等,在此背景下,农民认为水费征收不符合国家政策,增加了农民负担;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用水量减少,还有的农民甚至已不耕种,不耕种的田他们认为理应不缴纳水费;三是灌区农民普遍认为,在修建水库和渠道工程时,国家占用了他们的土地,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还投工投劳进行修建,为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不仅如此,他们还要承担工程排洪时给他们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失,政府理因取消对他们征收农业水费。

(2)发电收入方面:桂林市财政局核定发电收入为146.8万元(2013年电价上调后核定为200.69万元),实际上从2007年以来,发电收入最高的2010年也只有140.00万元,而发电收入最低的2014年仅为87.85万元。发电收入达不到核定收入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发电机组老化,发电出效率不高;二是电站属渠道跌水电站,受灌溉用水量和放水时间的制约,由于青狮潭水库灌区近年来加大科学灌溉和调度力度,减少灌溉用水,将节约的水量用于漓江补水,从而导致发电减少。

(3)其他收入方面:桂林市财政局核定为114.90万元,主要是指综合收入和养殖收入,从2007—2013年,收入最高的2007年也只有41.59万元,收入最低的2010年也只有17.64万元。其他收入达不到核定收入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解散了灌浆队,已无灌浆收入;二是渔业养殖项目已停办,已无养殖收入。目前仅是一些水库、房屋、场地出租租金收入。

3.2 职工工资、补贴无法按政策足额兑现,严重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

由于经费严重不足,青狮潭水库灌区职工工资一直未能足额兑现从2013年1月起,管理站职工工资开始按桂林市人社发[2012]255号、256号文件规定标准发放,到桂林市人社发[2013]459号文件出台后,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至今未兑现。由于工资无法足额兑现,加上本应该补发职工2010—2013年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也没有兑现,严重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发生了退休、在职职工持续群体上访事件。

3.3 职工队伍得不到充实,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由于青狮潭水库灌区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出现招聘不来也留不住人的局面,职工队伍得不到充实,一线管护人员出现大量空缺。青狮潭水库灌区核定编制198名,现实有165名,空编33人,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影响工程的正常管理和维护,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影响灌区农业生产和防汛抗旱,阻碍了农业灌溉节水工作;三是间接影响灌区群众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4 对青狮潭水库灌区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建议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青狮潭水库灌区定性为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经费全额财政拨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3]181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4]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收益或经济收益极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4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2]21号)等文件提出: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青狮潭水库灌区主要为承担农业服务、防洪排涝、抗旱救灾、渠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属于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收益或经济收益极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而且青狮潭水库灌区作为一个服务于农业的事业单位,职责决定了生产活动范围和特定的服务对象,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青狮潭水库灌区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应该定性为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

(2)借鉴广西区内外及桂林市一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做法,将青狮潭水库灌区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区外:与广西毗邻的湖南省双牌灌区管理局,单位性质定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区内:合浦水库灌区、洪潮江水库灌区等大型灌区管理单位都相继纳入了纯公益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宁市89个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从2012年1月1日起也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桂林本市:恭城县峻山灌区、恭城县水利局下属的国营水管单位从2011年7月1日起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桂县大江水电管理所、义江水电管理所、两江水电管理所已于2007年10月15日纳入为纯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灵川县水利局下属的白云江水管所等11个国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也于2007年12月12日纳入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也于2013年1月纳入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桂林市委市政府应协调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将青狮潭水库灌区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的思考 篇十三

及对策建议思考

法律风险不仅关系到企业稳定经营,更关系到企业转型改革。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复杂性,需要企业从多角度、多层次出发,不断对合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有效规避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加强防范,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促使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利用规范来约束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应发挥法律的作用,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合同进行管理,起到领导与组织企业各项活动的作用。企业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準备、合同拟定、合同签署、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撤销,并解决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等。

(二)合同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无处不在,从风险类型来看,分为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合同的法律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方中的一方或是双方利益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等。同时,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会涉及不同的范围与领域,且管理的过程也比较繁杂,在对企业风险规避过程中也离不开合同管理,这些风险的合法性、有效性与及时性都应通过合同法律效力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是否存在,通过管理中的漏洞与表象来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与控制。法律风险则是合同管理部门的重点管控内容,尤其是对交易事项中约定的内容是否触犯国家强制性法律而产生的合同无效结果,以及将会面临的行政、刑事处罚结果等,这需要合同管理者提高管控警惕。

(三)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对交易的法律、业务等风险的一种集中管控,有利于保证企业资金、运行管理的安全。通过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督促处在相对位置上的合同当事人从企业经营、交易安全和法律风险等多个方面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与管控,有利于交易的平稳进行和企业安全经营。

二、当前我国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一般人来说,财富的创造一般都以合同为载体,对企业来说,企业的全部财富创造几乎都来自合同,所以企业如果忽视合同的重要性则会为企业的财富创造带来麻烦。当前,我国企业在合同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观念淡薄

第一,当前我国律师费用并不低廉,企业如果聘用法律顾问则需要一部分支出。一些企业只看眼前利益,并不长久打算,所以为求节省企业开支,既不聘请专业法律人员,也不愿在企业内部设置法务岗位,所以往往在陷入法律纠纷之后才重视企业合同管理。部分企业虽说意识上已经有了法律意识,但在业务往来过程中轻信他人,在寻求法律援助上贪图小便宜,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法理不明,语句不通顺,这样一来在陷入法律纠纷时必定难以全身而退。

第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合同管理部门形同虚设,工作人员只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到此便结束,忽视了对供应商执行合同能力的动态监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二)合同内容风险

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形势下,企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主要业务合同的标准文本编制,将同类型合同主要条款进行统一,这一情况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但使合同工作存在局限性,并暗藏风险。一般来讲,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名称、数量、违约责任划定等,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可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洽谈,如果没有作明确规定,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执行。企业经营管理中所签的合同通常金额巨大,且有时未对具体责任及权利进行明确划分,造成争议性条款的存在,而这些内容则是纠纷产生的根源。

(三)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

合同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履行,它是合同目的实现的最根本因素,更应该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但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存在的情况是合同管理人员将大量的经历放在前期的合同磋商、签订过程中,而对于合同的履行管理采取放任态度,仅仅由合同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其实合同的后续履行和维护与合同的拟定、签署同样重要,甚至要更重要,这是由于在合同生效期间,有需要变更的条款要及时变更,需要解除的关系要及时解除,但企业往往认识不到这一点,致使在身陷纠纷时丧失了维护自己权利的时机,最后得不偿失。

很多企业认为合同签订完成即代表着合同管理工作完成,忽视了对合同履行的监控。一方面,受信息沟通不畅的影响,保证金退还延误会给企业带来违约责任;另一方面,缺乏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的动态监管机制,供应商经营不利的风险将转嫁到企业方面。此外,一旦出现合同纠纷,不能通过有效的渠道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三、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制定合同管理相关制度或办法,统一认识,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条款。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成立法务部门,从专业的角度重点检查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对于合同条款中存在的漏洞和歧义需进行必要的修改,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明晰、合法及合规。

(二)建立健全合同流程管理体系

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及归档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主要有前期的市场调研、合同策划、合同条款的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内容的审核、合同的签订、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及合同文本的存档等环节。将合同管理各个流程节点中的责任人、管理目标及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化、完整化,使合同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都处在可控状态。

(三)强化合同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

合同主管部门是具体承办合同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牵头组织部门合同资信调查等事务,合同审核会签部门是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其职能为审核会签订立合同。合同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起草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律规章等工作。合同主管部门应界定管理人员的岗位,合同管理参与人根据具体工作分工,履行合同管理职能。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在当前依法治国形势背景下,大众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想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则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因此,企业在面对当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时,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唯有全面掌握《合同法》中的形式、效力,以及合同法定要求等重要内容,才能在合同签约中有效规避风险,降低损失。同时,企业还需加强对国家其他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其中包含政府部门新颁布的行业相关规定文件,唯有全面掌握国家乃至国际法律环境变化,才能在合作签订中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对方钻法律“漏洞”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因此,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工作,需要企业基于管理的角度提高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率,这是维持企业长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当紧随当前法律大环境的变化潮流,调整自身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提升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做好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控制。

(五)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除构建适合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外,另一个重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就是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主管负责,从宏观上协调、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在我国,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相对较少,法律顾问的作用容易被低估,实际上,企业设置法律风险防范总法律顾问很有必要。首先,总法律顾问在风险真正发生之前有话语权,不至于出现企业决策中话语权的缺失而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的情况。其次,总法律顾问能兼顾与协调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会对企业整体利益进行宏观考虑,不会只考虑某单一部门的利益谋求,且总法律顾问能在全局观念下统筹企业法律风险,是风险防范的较优选择。最后,相对于企业内部员工,总法律顾问具有不可比拟的专业性优势,其能通过研究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的变动情况,在企业整体法律风险体系创建过程中给出专业意见。

据世界大企业联合会的调查,48%的美国企业、29%的英国企业、21%以上的其他发达国家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都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的设立对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企业信用保障、企业良性发展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六)加强建立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有效创建一套科学且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成为企业应重点思考的问题。风险的有效控制能够帮助企业平稳发展,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模式與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控制风险的前提是认识风险,包括如何识别风险、如何测评风险与如何分析风险。具体来说,要对企业内部工作风险进行逐一排查,尽可能找出拟定合同中疏漏的问题,并进行及时补救;依照不同类型对风险进行评估,首先解决重大风险,分析其原因,并找出应对措施。

就事后救济而言,存在着效果差、成本高的问题,且不确定性极高,所以企业需科学预判法律风险,以便于在事前进行全面防范。其一,对法律风险予以有效识别,并运用与之相应的解决方式。其二,对法律风险予以定量分析,将识别出现的相关法律风险予以量化测评,并结合不同部门、法律性质,通过损失度、可能性及风险期望值来对其予以综合衡量,识别出其中的重难点,明确事前与事后的着手点。其三,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对策,通过定量分析,科学评估企业风险现状,并考虑到企业内外部各项因素,明确风险控制对象及防控对策,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其四,对风险控制点实施情况及所达到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价,保证风险信息防控真正做到层层闭环。

(七)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

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合同类型出现了明显变化,但合同管理的效率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提升,这是现代企业的一种“通病”,更多时候企业只会注重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计划,忽视了现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来信息化和智能化必将成为合同管理的主要特点。首先,可以通过信息数据对合同风险的所有内容进行管控,通过技术手段对内部进行统一管理,将传统的纸质合同电子化,不仅能有效防止合同损坏,还能以流程化的模式解决合同管理的问题。例如,企业若要通过数据信息分析市场走势,只需调取相关数据即可。其次,合同信息化管理可以减小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大幅提升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其是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最后,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能够为风险预警机制的设立奠定基础,基于合同管理系统对大数据展开分析与动态化监控,在到达预警值时发出提醒,企业便可基于线上和线下资料展开及时补救,确保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得到良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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