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建设(精选6篇)
1.金昌建设 篇一
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二00九工作总结
工程动态
加入时间:2010-1-6 10:07:17 点击:838 金永高速公路是甘肃省第一条省地联建的地方高速公路,该项目的建设对增强国家高速公路辐射功能,提高我省干线公路网络服务能力,改善金昌市区、金川集团公司的交通条件,推动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被省交通厅、金昌市委、市政府列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的项目之一。
2008年5月12日,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建设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2008年9月3日,省交通厅和金昌市政府签订了联建协议,明确了联建目标、联建双方责任、建设项目等级、工期和质量标准。省发改委以甘发改交运〔2008〕98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总金额13.25亿元,建设总工期为2年。2008年10月20日省交通厅、金昌市政府在金昌市新材料工业园区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2009年3月30日,中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陆续进场。2009年3月27日省公路局与金昌市政府正式签订了《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统征包干协议书》。2009年4月27日,省公路局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了《S17线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金永高速公路自2009年4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亲切关怀下,在省交通厅和公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局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重点环节,以“严格管理,质量为本,安全环保,廉洁高效”为总体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以“严、细、实”为出发点,认真落实“四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严把人员、设备、材料、设计复审、标准试验、质量检验、内业资料和计量支付等主要关口,严格管理监理队伍、施工队伍和项目中心试验室,加强变更设计与劳务用工管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现场督查制度,加大奖惩力度,注重文明施工,较好地完成了计划施工任务。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金昌市新材料工业园区东环路端点,与已建城市道路(东环路、福州路)连接,终点与连霍国道主干线古永高速公路连接。路线全长42.139600Km(含永昌立交兰州方向匝道长1.63896Km)。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其中K0+000~K5+670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m。
(二)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序号 称
路线长
里
占地
亩 M
2项目名
位
单施工图设计
备注 度 2
公
42.1含永昌立交兰州方向匝道长
3052.33
16282
永久占地 拆迁
路基土150644 3石方 000m.212
1000m 858
1000m 566
m/座
8/3
457.32计价方 路面
839.不计立交
护及排水 路基防116.不含立交 大桥
中桥
m/座
m/座
m/道
m/道
m/座
2/4
254.34/5
84.6小桥
通道
1447.8/54
2552.28/84
643.03/5
涵洞
分离式立交
互通式立交
处 2
收费站 处 2 含一处主线收费站
环境保公42.1护工程 里 40
(三)项目投资
金永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为13.25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部补助1.2亿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安排1500万元,金昌市筹资1亿元,金川集团公司出资1亿元,其余为国内银行贷款。目前,施工图预算投资省厅还未批复。已开工建设的路基工程合同总金额为3.64亿元
(四)主要参建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 甘肃省交通厅 项目建设单位: 甘肃省公路局
项目设计单位: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中心试验室:甘肃恒大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项目监理单位(2个):
1、JYJ1合同段 潍坊市华潍公路工程监理处
2、JYJ2合同段 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4个)
1、JY1合同段 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
2、JY2合同段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公司
3、JY3合同段 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JY4合同段 安通建设有限公司
二、完成主要工作量
金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路基工程截止2009年11月20日,全线累计完成工作量2.37亿元,占合同总价3.32亿元(扣除暂定金额)的71.4%,占年计划2.95亿元(扣除暂定金额)的80.3%,其中: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完成全部腐殖土清理与挖除、路基清表、耕地填前夯实等工作,累计完成路基土石方539万m3。累计完成工作量11785万元,占合同工作量的80.8%。
(二)涵洞、通道工程:累计完成涵洞、通道96道,预制盖板2882片。累计完成工作量2447万元,占合同工作量的88.5%。
(三)桥梁工程:累计完成桩基础401根、承台47座、系梁59道、立柱169根、肋板式桥台18座、盖梁16道、台帽15道、空心板梁预制556片、箱梁预制56片,完成15座通道桥及小桥基础及台身混凝土浇筑;完成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现浇143.54m;桥梁工程累计完成工作量6469万元,占合同工作量的59.1%。
(四)防护与排水:完成排水工程11.3km,防护工程73790 m3。累计完成工作量2482万元,占合同工作量的62.6%。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2008年12月31日,甘肃省公路局党委以甘公党〔2008〕100号文件批准成立金永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设主任、常务副主任(总工)、副主任各一名,项目办下设工程技术科、征地拆迁协调科、综合科三个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局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履行本部门职责。省公路局于2009年7月以甘公纪〔2009〕77号文件批准成立项目办临时党支部,设书记1名、支部委员5名,并向项目办派驻了专职副书记,负责金永高速公路的党务工作。
(二)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实现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自开工以来,项目办制定和完善了《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汇编》、《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强制性技术标准》、《金昌至永昌高速公路质量通病防治指南》,编制了路基、桥涵、施工工序资料样表和工程管理用表,制订了《项目办主任岗位职责》、《项目办常务副主任岗位职责》、《项目办副主任岗位职责》、《总工程师岗位职责》、《项目办支部书记岗位职责》、《项目办纪检委员岗位职责》、《工程技术科岗位职责》、《征地拆迁科岗位职责》、《综合科岗位职责》、《质监监管岗位职责》、《项目办日常事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管理办法,为规范项目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项目办采取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调度、随机抽查及召开现场会等办法,对施工、监理单位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截止目前,项目办共计下发文件171份、会议纪要14份、各类整改通知书17份,做到了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行为规范公正。
2、在严、实、细上下功夫,严把工程质量关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项目办牢牢把住影响工程质量的八道关口,从源头上杜绝质量隐患。
(1)严把人员进场关
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场后,项目办依据投标文件的承诺,认真审查了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资历,对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进行了更换并及时办理了报批手续。对全体监理人员及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了摸底考试,清退了考试成绩较差的2名监理人员和1名试验检测人员,保证了监理及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
(2)严把设备进场关
各施工单位设备进场后,项目办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进场设备对照投标书承诺进行了认真核对检查,敦促设备不到位的单位限期调入设备,清退达不到施工要求的设备,令其重新更换性能良好的设备;中心试验室针对各标段的工程内容,提出了各单位试验仪器设备配备清单,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均经过专业部门标定,为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工程质量提供了保障。
(3)严把进场材料关
为了严把材料的进场关,项目办要求原材料必须由经理部在指定范围内统一采购,坚决杜绝劳务队伍私自购进原材料。实行原材料购货合同备案制,便于监理和项目办核查原材料的真实性。建立健全了原材料台帐制度和源头咨询制度,从材料进场到使用都有详细的登记台帐,实行层层负责制,坚决杜绝了不合格材料进场。同时加大了对施工单位原材料的试验频率和抽检力度,除监理严格把关外,项目中心试验室对所有原材料都进行了抽检。截止目前,项目中心试验室累计抽检原材料352个,抽检合格率92.1%。
(4)严把设计复审关
项目办根据省局关于开工前进行设计复审的要求,安排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对照施工图纸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核,对存在的问题经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和项目办现场复核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核、设计代表修改、项目办把关,弥补了设计文件中的很多不足,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在工程造价控制上掌握了主动权,将工程设计变更追加控制到了最小范围之内。
(5)严把标准试验关
各施工单位施工前的标准击实、混凝土配合比等各项标准试验,均由中心试验室或具备资质的试验室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中心试验室出具的标准试验报告进行验证试验,为施工提供了更为科学、准确的试验数据。
(6)严把质量检验关
项目办在制定的管理制度中,明确了所有工程部位的施工技术要点、质量检验方式和标准,规范了所有工地试验项目、试验频率、试验要求及质量标准。在日常管理中,项目办本着以数据说话的原则,对工程实体进行全方位的抽检和检测。从原材料的检测到成品或者半成品的检测;从路基压实度、填料的厚度控制;砼强度、几何尺寸控制等,把握好每一道检测关,严控每一部位,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报请复检通过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截止目前,抽检路基压实度142处、填土厚度120处、回弹砼强度220次,共计482次,合格率达93.7%,使试验检测真正达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7)严把内业资料关
项目办印发了《技术资料及竣工文件管理办法》,编制了路基、桥涵、施工工序资料等样表,制定了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由驻地监理办审核批复了分项工程细目编号。项目办在每次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对内业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资料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内业资料管理。
(8)严把计量支付关
为规范计量支付程序,项目办印发了《工程费用管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核每期计量支付报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和不该计量的工程坚决不准计量。同时明确,对监理工程师计量完的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办派专人负责审核每月的计量支付报表,审核无误后,由项目办常务副主任(总工程师)签字后,再上报公路局支付。
3、狠抓责任落实,规范日常管理
(1)强化监理责任,严格监理程序。严格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旁站监理,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现场指令,及时消除了质量隐患,杜绝了施工质量事故,为工程质量创优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全线累计返工7次,下发监理工作指令50次,清退不合格砂石料620m3,清场小型无上料斗的搅拌机4台,拆除外观质量差的涵洞1道,责令项目经理部清退不能胜任的劳务队3个,对于局部不规范的施工作业面停工整顿3次。
(2)加强变更设计管理
项目办将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变更设计管理的基础,要求所有变更项目必须经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现场勘察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变更设计方案和数量后,才允许逐级上报。
(3)落实督查制度,加大奖惩力度
项目办采取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督查,落实工作责任,并依据本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参建单位的奖惩力度,使各参建单位能够严格履行承诺,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项目办共组织各类检查14次、各种交流学习会4次、召开了现场会3次,下发检查通报36次、处罚决定38份,处罚金额232.68万元,奖励金额82万元,对各单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处罚违约金125.2万元。
4、实行建设管理调度会议制度
项目办坚持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调度,各施工、监理汇报上月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当月工作计划,项目办通报上月各项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及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部署当月进度计划、质量控制重点,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执行。开工以来,项目办共组织召开了5次生产调度会。
(三)施工进度管理
自开工建设以来,项目办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注重项目各项单位工程整体协调推进,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狠抓工程进度。
1、实行工程进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把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签订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项目办将总体进度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阶段性目标和月度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制定月计划、旬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工区、各班组,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保证了工程均衡施工,齐头并进。
2、加强监督落实。项目办将月进度计划进一步细化,逐项目督促落实,按月检查,动态管理,找出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距,分析进度滞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进度计划,是进度管理从计划——控制——分析——调整循环管理。
3、监理激励机制。将进度计划纳入每月的检查考评之中,与质量、安全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得到落实。
4、督促主要人员、关键设备按承诺到场,确保形成综合配套施工能力。在投标承诺的设备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督促施工单位增加设备,加快推进施工进度,确保总体目标任务的实现。如:JY4合同段为加快永昌互通式立交施工,投资150多万元购置了桥梁立柱、盖梁、现浇箱梁定型钢模,增加施工人员150多人;JY2合同段在原有商砼供应的基础上,现场增加了2座砼拌和站。
5、完善计量支付程序,加快进度款的拨付,从资金上保证工程进度的实施。
6、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与地方村镇、农户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单位与地方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减少沿线群众对施工的干扰,为施工单位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以活动为载体,推动整体进度。在施工的黄金季节,为全面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既定的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项目办组织开展以“抓管理保质量促进度大干一百天”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明确了责任和产值目标。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强了考核、检查,严格奖罚,充分调动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通过上下总动员,施工单位能够最大限度地组织人员和机械,科学组织施工, 增加作业面,延长作业时间,迅速掀起施工高潮,有效地推进了工程建设步伐。
(四)征地拆迁情况 为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项目办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为施工单位排忧解难,解决工程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对影响工程进展和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金昌市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加快对农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赔付和电力、电讯及其他管线的搬迁工作力度,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共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6845.022万元,其中:第一次征地拆迁补偿费6385.646万元,第二次征地拆迁补偿费459.376万元。共与电力、电讯设施及线路光缆等17家权属单位签订协议20份,迁改费用共计485.467万元,已签订协议的单位已基本完成改移,35KV和110KV电力线路的拆迁正在与权属单位进一步协商。
(五)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1、施工安全管理
为了切实排查整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办坚持从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四重四轻”(即重教育形式,轻教育效果;重管理人员教育,轻一线人员教育;重经济处罚,轻机制建设;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和“五硬五软”(即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嘴里喊的硬,实际行动软;表现形式硬,实施内容软;出了事故硬,事故过后软;迎接检查硬,隐患整改软;效益指标硬,安全投入软)现象入手,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细则,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有效地避免了将安全生产只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而不具体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有力的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为金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序、顺利、安全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截止目前,金永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累计投入安全专项资金180余万元,购置安全帽2400多顶,安全标志服2200多套,制作悬挂安全标志标牌160多块,配备专职安全员7人。共开展专项安全检查6次,发出安全检查结果通知6份,受检单位均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有效避免了因加快施工进度而忽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隐患,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的总体目标,为工程顺利进展提供了保障。
2、重视文明施工,努力提升公路建设形象
项目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公路局党委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甘公党〔2009〕27号)精神,下大力气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在各自标段起止位置设立了门架式永久性标示牌,全体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排布合理,拌和站、砂石料堆放场地硬化,排水设施完善,各类原材料堆放整齐。各合同段在便道的明显位置张贴了亲切的问候标语,设立并公布了援助电话,施工便道始终保持平整畅通无扬尘,将施工对沿线群众和社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
(六)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开工伊始,项目办提出了建设“生态路”、“环保路”的目标,坚持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同步,把环保作为与质量、进度、安全同等重要的控制指标之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原则,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保持和恢复生态功能。项目办建立了专门的环保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定了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全体参建人员学习环保知识和有关法规,提高了环保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办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在规定区域内取料、弃料,对取土后的取土场采取有效的排水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合理处置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等;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噪音超标的机械进场,平时注意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居民集中点的干扰;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经常洒水防尘,做到了晴天无扬尘、雨天无塌陷。这些措施的逐个落实,有效地保护了沿线的生态环境。
(七)建设资金监管
为了保证金永高速公路基本建设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项目办、银行、施工单位三方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要求施工单位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将资金用于购置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得上缴上级管理费,不得挪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只能开立一个银行结算户,并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对建设资金专户储存,严格管理,不允许多头开户。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办注意掌握项目整体的进度计划和每月的实际工程进展情况,同时与计量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掌握全线计量所处的阶段和所需的资金额度,严把工程计量审批程序关,严格工程款的计量支付程序,防止在工程款支付时发生高套定额、虚报工程量、超高标准取费、工程款无合同、超进度支付等现象。在资金支付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向项目办上报10万元以上的资金开支计划,由项目办专人核实后银行方可支付,有效的避免了虚列开支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财会人员道德教育及管理,执行财务拨款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结算纪律和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地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合法、真实、有效地使用,确保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规范运作。
(八)农民工管理
为规范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项目办从一开始就要求施工单位招募的劳务队伍和人员进场时,必须向项目办提供其使用的劳务队伍和人员名单及规范的劳务用工合同,凡未登记、未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不准进场,项目办对登记内容进行监督审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和人员。同时,为保障农民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益,项目办按照有关规定,将工程合同价款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银行专户储存,工资发放开设专户,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与工程质量等一起检查,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基本保障了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九)党风廉政建设
项目办本着“工程优质、队伍优秀、干部廉洁”的原则,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逐步构建起了一个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立健全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了《金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目标》、《金永高速公路项目办工作人员廉政守则》、《金永高速公路参建人员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等有关制度。加大项目资金监管,与施工单位、银行签订了资金支付监管协议。在工程建设中,项目办没有介绍或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和违规干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活动;没有介绍或指定设计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队伍;没有违规干预工程设计变更、索赔、计量支付、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事项。
四、项目施工管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一)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加强盐渍土试验,保证路基的稳定。盐渍土易容盐与水易溶解,路基稳定性差。为对盐渍土路段的控制,重点检测清除表层土后的试验项目。不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易容盐试验项目外,重点检测盐渍土膨胀量大小,CBR承载比强弱。
(二)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及时学习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规范规定不小于42.5级水泥要求用比表面积来表示细度。细度对水泥的强度影响很大,其强度主要靠3微米—30微米粒级承担增长,其他粒级对水泥的强度增长不大甚至仅起填料作用;儒家庙立交桥桥台处腐蚀性严重,考虑砼耐久性,对其桥台砼进行抗硫设计。砂浆配合比原试验方法为无底试模,成型6块试件进行抗压评定,而2009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新的砂浆配合比规范,要求用带底试模成型试件,两种截然不同的成型方法,造成砂浆强度完全不同,经比对砂浆试块的强度差异较大。
五、项目管理经验与体会
(一)必须认真贯彻厅局的各项决策,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字当头,以“宁当恶人不当罪人”的决心,做到令行禁止、赏罚分明。
(二)必须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的思想意识,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的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的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并严格贯彻落实。
(三)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倡导人性化管理的新理念,做到察民情、谋民利、解民忧、暖民心,最大限度地完善人的心智、提升人的境界、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更好的为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四)设计要到位。抓好设计复审工作,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的品质、创意、特色,主要来源于设计,没有优秀的设计就没有优良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外业资料,特别是地勘资料的收集,严把勘察设计各类成果的内部审查关,对技术方案等要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采用能最好兼顾各方面要求的科学方案;要有作品意识,把实用性和美观性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技术成熟、便于施工的标准化设计;切实做好后续服务,要派出强有力的设计代表,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不合理的变更把好第一关。
(五)施工要到位。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施工。承建单位要健全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标准化施工场地,投入先进技术设备,采用先进工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做到精工细作、精雕细琢;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建设过程中对扬尘、噪声、水土流失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混凝土工程要从规范拌和场、严把各类原材料关、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改进拌和工艺等几个关键环节着手,切实提高精细化施工水平。
(六)监理要到位。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是高速公路创优质工程的必要保证。严把工程开工关、主要材料和关键设备准入关、工序施工工艺审查关、工序验收关灯重要关口,按照每道工序施工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工序、工艺流程和责任人落实到位的控制,坚持独立的抽检和平行试验。对监理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与施工单位勾结的渎职失职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
(七)项目管理要到位。要积极开展分项工程和工序施工的样板工程竞赛活动,通过树样板、树典型,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要以治理质量通病为突破口,对桥梁支座安装质量缺陷、小型与之构件粗糙、桥涵结构外观质量差等工程实体通病,通过科技攻关,优化工程设计,积极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消除质量通病。通过规范管理和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与责任意识,来解决施工自检体系不健全、原始资料真实性差、主要管理或技术人员更换频繁等普遍存在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
(八)质量监督要到位。有效地监督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要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试验检测数据打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施工现场挂牌公告,公布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单位名称和责任人姓名、举报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对公路建设中玩忽职守、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行为的检举揭发。
(九)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构建良好的建设环境。
(十)在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应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监管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1、金昌电力公司110Kv、35Kv电力设施尚未迁移。
2、项目整体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工作,尽快上报省局。
2、做好变更设计的审核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利用冬休时间,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
4、抓好冬期施工项目的管理。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2010年施工组织设计,确保路基工程按期完成。
6、抓好冬季休工期安全工作,落实值班制度。
2.金昌建设 篇二
1 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现状
我区现辖16个社区,2个乡镇27个行政村,共有村级动物防疫员28名,其中宁远堡镇14名,双湾镇13名,城区1名。总体上看,我区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队伍建设比较合理,年龄年轻,素质较高。从专业结构看:全区村级防疫员与畜牧兽医专业相关有20名,占71.43%,非专业8人,占28.57%;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上的2人,占7.69%,40岁以上的26人,占92.31%;从学历结构看,高中以下人化程度11人,占39.29%;高职(中专)文化17人,占60.71%。
2 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兽医体制改革不够彻底,动物防疫机制不健全
按照国家的要求,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但我区的做法是把乡镇畜牧兽医站与其他农业部门合并起来,作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内的一个部门,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村级防疫员缺乏直接管理权。
2.2 法律职责明确,但相关身份地位不明确
一直以来,国家对于村级防疫员的身份和地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即使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有规定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然而国家对于配套实施细则均没有出台,我区也没有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完善这支队伍的建设。
2.3 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我区上岗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没有结合本地区的畜禽养殖量以及具体的工作量来科学配备动物防疫员的数量,造成工作量少的防疫员有空余时间兼职其他工作,而工作量大的防疫员来不及完成防疫工作,从而导致防疫质量上的差别和收入上的差距。
2.4 村级动物防疫员素质低,难以适应现代兽医工作需要
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素质整体较低,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不足,业务技能不高,已难以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2.5 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后备力量严重匮乏
由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收入低、待遇差、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但工作难度大,防控压力重,工作环境差,对于年轻同志的吸引力不足,懂技术、有知识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这份工作,造成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后继无人,后备力量严重匮乏。
2.6 群众认识不足,强制免疫较难接受
部分养殖户对疫苗免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散养户,不愿意接受强制免疫,加上村级防疫员没有执法资格,对拒不实行强制免疫的养殖户,只能苦口婆心说服,而无法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强制免疫,增加了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
3 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3.1 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按照国家要求,继续深化兽医体制改革,按乡镇或划区域设立基层畜牧兽医站,在辖区内承担动物防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要加大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提升基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反应能力。
3.2 修订和制定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修订和制定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方案,要在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法律身份和地位以及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快制定改善防疫员队伍的收入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措施,确保队伍稳定。
3.3 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防疫员补贴制度
政府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工作经费纳入年初工作预算中去,在建立目前实行的市区镇三级补贴的政策措施基础上,大力争取省级财政的支持。同时仍然要完善和修订防疫员补贴制度,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切实可行更加科学的补贴措施。
3.4 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努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
作为村级动物防疫员最关心也是最突出的问题,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是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最关键的措施,也是最有效的措施,只有解决了防疫员的这个后顾之忧,才能真正稳定这支队伍,然后在提高收入稳定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招收后备兽医队伍,为我区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充实新鲜血液。
3.5 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聘用和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疫工作能力
首先要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聘用机制,规范选聘程序,对现有人员进行考核清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可以聘用的人员签订合同和责任书。其次是要加强对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安心基层工作、热心为农服务的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队伍。
3.6 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村级兽医室建设
以行政村为依托,每个村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村级兽医卫生室,从业人员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中优先录用,报酬参照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标准,集动物防疫员、疫情监测员、
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白生全
(青海省天峻县舟群乡综合站,青海天峻817200)
摘要:近些年,天峻县草地资源日渐退化,严重制约了本地区畜牧业的发展。本文以草地资源管理为立足点,从草地管理的意义出发,提出了本地区草地资源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为确保本地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草地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1前言
天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祁连山南麓,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境东北部,青海湖西北侧,西北部与甘肃省交界,属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管辖,是海西州主要的牧业县之一。这里毒杂草丛生、鼠虫害多、载畜量大,由于这些问题导致近年来本地区的草地资源日益退化,严重制约了本地区畜牧业的发展。本文以草地资源管理为立足点,从草地管理的意义出发,提出了本地区草地资源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为确保本地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2草地资源管理含义
草地资源管理隶属于草原管理学研究的范畴,是现代农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分支。草地资源管理研究的是如何管理好草地资源、用好草地资源,这也是畜牧业追求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讨论的问题。草地资源管理理念的提出是以生态学和经济原则相结合为基础,是阐述草地管理的一门科学,研究怎样改进本地区草地资源,怎样适当地利用草料以饲养牲畜,提高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草地资源管理的意义
从国家角度来看,一国农业发展不仅要看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情况,还要看畜牧业发展情况。因为畜牧业关系着一个国家肉、乳、蛋等食品供应情况,同时还是轻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材料来源。由此,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关乎着一国经济、民生水平等的头等大事。而做好草地资源管理,则是保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所在。从这个角度来说,草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
从民生角度来看,牲畜以草为食,草是发展养殖业的物质基础。要发展我国的动物性生产,就必须先发展草业。由此,要发展我国的畜牧业生产,为人类社会提供优质丰富的肉、乳、蛋、皮、毛等的供给,巩固发展草地这一基础是十分重要的。合理利用高产草地、培育和改良低产草地、创建稳定高产的人工草地、维护草地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与高产出,始终是草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草业工作者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
从生态角度来看,自步入现代文明以来,人类在各个领域对地球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干扰日愈深化,这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比如:草地的过度利用,无序的围垦造田,造成自然生态平衡失调而出现退化,使当今的人类面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危及人类生存的重大挑战。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大气环境的严重污染、自然植被的巨大损伤、
疾病诊疗员和协检员“四员”为一体。
3.7 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接受能力
采用发放资料、广播宣传、教育培训等各种方式向养殖户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使他们转变防疫观念,自觉接受和积极土地沙化、盐碱化、荒漠化、水上严重流失。加强草地资源管理,维护生态平衡,在这个时期被提出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
4 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策略
4.1 加强草地资源管理,保证草原生态平衡
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对草地资源的科学管理,由此,要想确保天峻县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加强对草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在这其中,地方政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积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力度,认真贯彻《草原法》和《草原矿产资源法》,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强化对牧区草地及生态的保护监督职能。同时,天峻县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行草原有偿承包责任制,明细产权界定,对于本地区严重损害草地资源的生产产品要责令禁止,并罚以重税。此外,对于地方牧区草地建设地方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大资源投资补偿和节约使用的激励机制,从政策方面给予草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以强大的支持。
4.2 设置检测组织结构,建立畜牧业服务监控体系
就本地区实际情况来看,草地资源遭受破坏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当地对草地生产力、草地气候、土壤和水文等分析研究和监测预报不够。鉴于此,可批请上级政府在本地区建立测试点,设置检测组织结构,及时了解本地区草地生产力、草地气候、土壤和水文等情况,根据检测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制定今后畜牧业载畜量发展规划,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持。
4.3 适时发展畜牧第二、第三产业
根据生态学发展原理,在一定区域内,因地制宜地开展、组织和规划畜牧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分摊第一产业承载压力,使牲畜与环境、生产、生活等等各个资源协调发展,这样可实现地区多元化经济的发展速度。由此,建议在本地区建立畜牧业专业性地商品基地,在发展草地畜牧业的同时,可进行草地饲草料加工、各种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乳制品生产、皮毛加工、肉食品加工等多种产业,实现本地区以畜牧业发展为主,多元化经营的产业模式,这样可以间接减少对草地资源的损害。
4.4 积极发展人工草地,确保草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从国外畜牧养殖情况来看,为了缓解天然草地资源的压力,很多发达国家积极种植人工草地,有的国家人工草地的比例已经占到了百分之十,甚至有的高达百分之六十。从国内人工草地种植面积来看,仅占草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一左右,而具体到青海地区更是少得可怜,这种局面是急需改变的。可以说,大力发展人工草地建设是势在必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切勿“一刀切”,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经营。可选择水分条件好、土壤肥沃的地段建立高产饲料基地;在宜灌溉的地区建立喷灌人工草地;在立地条件较差、有水土流失潜在(下转第82页)
3.金昌建设 篇三
【发布文号】金昌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发布日期】2009-05-26 【生效日期】2009-06-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金昌市
金昌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金昌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金昌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张令平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金昌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建设工程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各类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重建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25号)和《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以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的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四条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
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工作。
市、县(区)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助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 市、县(区)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工程审批的必备审查内容。对报建过程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意见的项目,发展和改革部门不得批准立项,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六条第六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须依法进行抗震设防。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第七条第七条 下列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8公里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
(二)占地面积较大、横跨不同地质构造单元区域内的城镇、工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位于地震活动断层和活动性断裂带区域的重要建设工程;
(四)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重要建设工程。
第八条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三)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规定的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四)重要军事工程,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物质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生物制品以及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等)的建设工程;
(五)水库、大坝和位于城镇区内或上游的拦水坝,水力、火力、风力发电工程,送变电枢纽工程及电力调度中心;
(六)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铁路及其干线中的桥梁、中长隧道,候车楼、通信、信号、给水、电力等主要用房;
(七)机场及其新建和扩建的重要建筑物;
(八)广播、电视发射工程(包括差转台、播控中心、发射塔等);
(九)长途邮电通信枢纽工程(包括主机楼、中继站、微波通讯站、无线电台、卫星地面通讯站等);
(十)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的主要干线,储油、储水、储气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粮食加工厂及粮食仓库、大型冷库;
(十一)医院、疾控中心、血站的重要建筑(包括病房、手术室、药库、血库及重要医疗设备室等);
(十二)各类大中型工矿企业的办公用房及主要生产用房,全厂性动力设施、通讯调度、电算试验中心、监测中心、贵重仪器(仪表)车间以及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用房;
(十三)市、县政府及所属各类救灾应急(含公安、消防等)和指挥机构办公用房;
(十四)高层建筑,学校教学(宿舍)楼、实验楼(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中心)、影(剧)院、贸易场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商场、宾馆、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娱乐中心和集中连片开发的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的建筑;
(十五)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十六)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或者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的有特殊要求的其他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第九条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列为可行性论证的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应当在选址之后初步设计之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其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到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相关手续。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条第十条 按本办法规定,凡不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由工程建设单位填写《甘肃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确认表》,按照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和建设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抗震设防的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经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填写《甘肃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登记审批表》,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属县(区)管理的建设工程,经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实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评价。建设单位应当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委托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2.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3.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4.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
5.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6.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设单位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并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四)建设单位持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抗震设防要求等有关文件到市、县(区)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项目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交经市、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抗震设防要求。
工程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现行的各类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许可证书后,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凡本市以外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必须持资质证书到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许可证书或超越许可证范围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其评价结果无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四)转借资质证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保证工作质量,向委托单位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和有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四)为建设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成后,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依法应当报送省、国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分别由市、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未能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重新评价,所需费用由其承担。
未经审定或者审定未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得使用。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市、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提出整改或者停工处理意见。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或处理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市、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对于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地震、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同意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住宅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农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
农村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和村镇公用设施必须根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提供农村住宅地震安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对于农村住宅和村镇公共设施等建筑,应当采取建设示范点、提供设计图纸等措施,组织实施农村住宅地震安全工程,不断提高农村住宅和村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能力。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咨询工作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建设单位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其评价结果无效,由县级以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或者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统一使用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审批表册。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5年。
4.金昌市农民创业行动实施意见 篇四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帮助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民创业的重大意义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民富之源。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核心是农民增收。在新的发展阶段,扎实深入开展农民创业行动,通过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治本之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提出了“扩大分子、缩小分母”的发展思路,并将农民创业行动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之一作出了具体安排,这为我们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各方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强农富民的重大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农民创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创业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作为基本方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坚持一、二、三产业齐抓,就地转移、异地输出、返乡创业三策并举,培训、创业、就业三位一体,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创业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全市每年完成非农技能培训任务1万人次以上;到2020年,全市10万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8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三、着力拓宽农民创业渠道
(四)通过涉农领域安置一批。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组建施工队伍承建工程,兴业创业;结合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参与基本农田、水利、道路、饮水、能源、通讯、住宅建设等,投工创业;结合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促进农民就近创业。
(五)通过第二产业转移一批。认真落实“以工促农”的措施,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基础好的条件,引导各类企业把吸纳本市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与劳动部门衔接沟通,制定用工计划,发布用工信息,最大限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和鼓励农民与驻金企业攀亲结缘,配套产业,兴办实体,互助共赢;要大力提倡和鼓励农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创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实体,推动农民向第二产业转移创业。
(六)通过第三产业吸纳一批。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攻方向。鼓励和支持农民在城镇发展特色超市、便民市场(商铺),经营餐饮娱乐、机电维修、家政服务、交通运营、商品批零、仓储运销、配送代理等实体,不断扩大群体规模,提高农民在城镇就业的份额。积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营销体系,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吸纳农民就业创业。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专业户、流通中介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物流和市场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农户积极发展“农家乐”和观光休闲现代农业,利用草原、雪山、沙漠、名胜古迹和乡村风情等资源,开发乡村旅游业。
(七)通过劳务市场输出一批。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与各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把我市劳务输出引向全国。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管理和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减少农民工流动的盲目性,降低农民工外出的成本。完善劳务市场功能,利用现代手段创建更大范围的集信息、培训、组织、服务等为一体的劳务交易市场。探索建立与输入集中地工会组织联动的维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尽可能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真正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同时,创造条件,放宽视野,瞄准国际劳务市场,争取在境外劳务输出上实现新突破。
(八)通过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民创业的愿望和意向,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针对返乡创业农民的特点和特长,帮助他们发挥一技之长,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实现农民创业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转变。坚持以鼓励、引导和服务为主,进一步优化返乡创业农民的创业环境,开辟创业基地,提供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带头致富、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发展经济、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经济的排头兵。
四、制定完善农民创业的扶持政策
(九)放宽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城创业的落户条件,优先允许有固定居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在城镇落户,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让进城创业农民安心在城镇工作,从根本上解除后顾之忧。
(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有利于农民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根据农民创业实际,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等经济实体时给予税收优惠。
(十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创业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创业农民老有所养问题,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格局。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协调督促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解决农民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的问题,使进城创业农民享受同城市失业人员同样的优惠政策。
(十二)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农民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市级财政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民创业贷款贴息。建立健全创业农民兴办实体项目库,实行财政“以奖代补”的政策。
(十三)落实各项土地政策。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在城乡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中同步考虑用于农民创业的用地等规划;要制定完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民创业;要在收取土地出让金、城市经营费时对农民创业给予适当优惠,在建设用地方面适当给予倾斜。
五、建立健全农民创业服务体系
(十四)搞好创业培训服务。坚持培训与创业相结合,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着力组织实施第二轮“10万农民劳动技能提升计划”,坚持抓好农民创业的引导性、技能性培训,提升创业农民的整体素质。切实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突出综合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驻金大中型企业的带动作用;突出智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职能作用。要以市场为导向,把建立培训基地和劳务就业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培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五)改善金融信贷服务。金融部门要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努力扩大农民创业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延长小额贷款期限,满足创业农民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对享有财政贴息的进城创业农民,金融部门可参照城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办法给予贴息贷款。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其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积极为农民兴办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担保服务,为农民创业融资提供条件。
(十六)优化行政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农民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大力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努力为创业农民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十七)提供信息指导服务。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创业的相关信息,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为创业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向创业农民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提供各类市场信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创业项目库,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活动。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创业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技术支持、市场开发、财务评估、信贷咨询等服务。
(十八)完善维权法律服务。全面清理整顿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立规范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创造政策环境,健全维护农民创业权利的制度保障机制。
六、切实加强农民创业工作组织领导
(十九)成立金昌市农民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措施,下达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民创业日常事务处理。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讲解促进农民创业的方针政策、具体措施,表彰奖励在促进农民创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不重视农民创业工作、有意设置障碍者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的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创业热情。
5.金昌建设 篇五
2011-10-27 10:37:56 来源: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金昌市突出“四个注重”不断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前培训,推动大学生村官迅速完成角色转变,了解农村、熟悉农村、融入农村。
一是注重理想信念培训。针对新任村官在从大学生向村官转变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落差较大等心理问题,开设专题讲座,帮助村官找到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教育村官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接受困难和挫折的考验,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和坚定,扎根基层,服务农村,在农村这片广阔天地干出一番事业。
二是注重理论知识培训。针对大学生村官虽然在校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但面对新环境、新形势,政策理论上仍然准备不足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村官开展政治理论培训和时事教育,重点就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等最新时事政治理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村官掌握国家和省上政策导向,进一步丰富村官岗前政策理论知识储备。
三是注重专业知识培训。为了让新任村官掌握农村工作的必备知识,结合村官专业特点,重点开展农村常识、惠农政策、涉农法规、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地观摩高效农业项目和新农村建设现场,帮助新任村官了解当前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找准自身专业与服务群众的最佳结合点。邀请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基层村干部介绍经验,使村官能够把这些业务知识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6.金昌建设 篇六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该市农机监理所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提高农机“三率”方面下了很大气力。截止2014年12月,全市拖拉机保有量45865台,挂牌12170台,拖拉机驾驶人员4.36万人,驾驶员累计在册数5341人。通过对调研数据认真梳理分析,全市2011年~2014年拖拉机挂牌率分别为27.42%、27.12%、26.87%、26.09%,年检率分别为77.13%、86.45%、83.93%、85.94%,持证率分别为11.15%、12.23%、11.65%、12.25%。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围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市农机监理所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把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管理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认真抓思想教育,教育监理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抓政策法规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使他们知法懂法、正确执法,以优质服务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结合春种、秋收关键农时季节,根据全市农村实际形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安全宣传送到千家万户。强化农机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农机驾驶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争当守法模范。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农机驾驶员熟悉和掌握各种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方法,确保安全作业。
三是夯实管理基础。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农机牌证管理。严把登记关、检验关、考试关、审核关,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加强装备建设,确保工作所需。加强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数字准确、真实、可靠。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依法做好年度检验,确保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农机安全状态良好,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深化平安创建。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农机安全教育普及化、安全管理源头化、专项治理经常化、示范创建标准化,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整治活动,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创新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影响因素
一是法制监管薄弱。农机管理部门没有上路检查权,而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机安全检查工作量很大。
二是守法意识不够。相对于汽车而言,群众认为农机主要在农田作业,一般不上路行驶,自觉主动服从牌证管理不够。
三是管理力量不足。乡镇农机站,大多仅设一名兼管农机工作人员,直接影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四是群众经济困难。近年来拖拉机经营收入不断降低,燃油费上涨使群众负担更重,从而增加不年检、不办证等违法现象。
四、存在问题
一是农机执法范围较狭窄,而农机活动范围和区域偏大。农机实际活动区域大,不仅活动在田间、场院而且活动在乡村道路,而农机执法不能上路,严重影响执法效果和执法的力度。
二是农机监理机构未理顺。农机监理机构有行政执法职能本应列入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但实际上多数县区农机监理机构是差额单位或自筹自资单位,严重影响着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形式需要不断创新,宣传措施需要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成效需要不断巩固。
四是联合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近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农机管理部门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联合执法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和规范。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弱化。县区充实监理工作的人员数量有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机部门的执法区域被限定在田间、场院,对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农机执法人员无权查纠,使执法手段弱化。
六是农机报废制度不健全。至今没有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拖拉机更新报废制度,导致许多老旧拖拉机在农忙期间仍然上路行驶,而这些拖拉机既不符合挂牌办证条件,也不能得到及时报废,且在拖拉机保有量统计数字之中,这既造成统计数字的不准确,也是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五、对策建议
一要落实扶持政策。把落实农业机械扶持政策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相结合,鼓励支持农民购置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研究制定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保险等支持政策,引导扶持农民遵章守法、安全致富。
二要进一步完善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农机执法不能仅限制在田间、场院,而要根据农业机械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机执法领域,明确农机监理机构对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管理职责,授予农机监理部门具有相应的安全检查权、行政处罚权,从而达到对农业机械的全程监管。
三要加大政府投入。把农机安全投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在实行购机补贴的同时,拿出专门资金用于安全管理补贴,实行农机挂牌、办证、检验免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落实。
四要尽快建立农机更新报废制度。补贴报废农机,尽快制定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回收补偿制度,制定拖拉机更新报废补助办法,有效解决报废拖拉机违法作业问题,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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