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9篇)(共9篇)
1.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篇一
瓮帮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政府府《关于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乡党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关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自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村开展林改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改工作组织和宣传发动情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村的林业发展。为此,瓮帮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瓮帮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村主任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村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规划、督促检查及处理林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委会,由村委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政府派驻瓮帮指导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林改方案、工作计划的拟定和日常工作的布置安排,统一调配技术力量,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技术规程,落实好确权发证和业务资料的建档管理。二是明确职责。6月份,瓮帮村下发了《瓮帮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村委会组织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群众搞好配合”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任务。各村民小组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全村林改相关人员都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身出来,全力以赴地配合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专项经费专用。乡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业务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五是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2008年4月16日,召开乡林改动员大会后,我村立即对参会的村民小组长、驻村干部、各村工作组成员进行全员培训,使他们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成为林改工作的业务骨干。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如广播、村民会议、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予改革积极性。为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瓮帮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由于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村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瓮帮村位于雅灰乡西北部,距乡政府驻地4公里。全村辖3个自然寨2个村民小组,村内居住有汉、苗、侗、彝、水、瑶六个民族,共有村民133户503人,劳动力317人,外出务工75人。全村总面积5.63平方公里,共有林地431宗,面积3451.61亩,耕地面积520亩,茶地24亩。2011年全村人均纯收为4159元。林地主要生长有松树、杂木、灌木林,森林覆盖率达65%。2008年9月以来,我村根据县、乡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村集体林权改革的意见》和丹寨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丹寨县村集体林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至2009年1月28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村完成林权改革面积2891.41亩,占应改革面积的100%;已明晰产权面积2891.41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100%;完成林权登记面积2891.41亩,占应登记面积的100%;经自查评定,分山到户率达到100%;分户登记率达到100%;纠纷调处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衷心拥护,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聚力于民”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促进林农受益、税费减轻、权属明晰、经营放活、流转规范、林区稳定的大好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自查分析评价
(一)分山到户率
对原先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没有进行分山到户的小组,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与林农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交心,并通过召开村(组)代表大会、村小组户长会进行了再动员,提高了广大林农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同时对分山到户率偏低的小组,重新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小组户长会议,讨论决定对集体经营山的处置,乡工作指导组同时到会,协助村、做好会议组织。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小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要进行分山到户的集体统一林地,确定参与林改的人口数量和分配比例等问题后,先组织群众“一次上山”分山划界,再组织群众“二次上山”,由林业技术人员勾图确界。
(二)林权证发放
通过核对“四权”,对数据逐条逐条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打印公示表和校对表,在各组所在地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校对表签字盖章由村林改办指定专人负责,利用早、中、晚机会到农户家中签字(盖章),对农户存在异议的,及时修改,从而确保了公示的真实性和农户签字的真实性,杜绝了村、组干部代签行为的发生。
(三)山林纠纷调处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做好林改工作关键,对于群众来访,村、组层层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并将相关事项一一记录在案;村组对山林纠纷实行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及时化解山林纠纷,从而保护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村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
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意把握二个原则: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投资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从全村的情况看,主要采用了以下3种模式:
1、自留山经营2宗,5.01亩,约占改革面积的0.17%。
2、责任山承包经营419宗,1146.4亩,约占改革面积的39.65%。
3、集体山统一经营10宗,1740亩,约占改革面积的60.18%。
五、存在问题
一是山林权属还存在一些老大难的纠纷。尤其是一些历史遗留权属纠纷和跨乡界的林地纠纷调处难度较大。
二是林改工作总体上进度较快,但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全村有改革任务的小组都基本完成了林改工作。尤其是春节将至,有些小组对林改工作抓的不紧,影响了林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林业经营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的地方分山到户后,部分山林业主因长期外出务工,山林资源得不到有效管护和开发利用。
六、工作建议
第一,抓好优惠政策落实,防止林农负担反弹。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做好公益林补偿对象的确定工作,把补偿资金直接、足额发放到林农手中。同时加强对林农负担的督促检查,继续取消和清理不合理收费,使林农真正得到实惠,确保林农负担不反弹。
第二,尽快建立健全林业管理机制,推进林业快速发展。一是建立林改后期管理机制,使森林资源顺利进入市场流通,高效利用,确保林改成果不流失;出台配套改革所需的相关政策,制定相关的规范木材流通和林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二是要做好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根据自身的生态条件和财政状况,建立稳定的投入和补偿渠道,依法使用和严格管理补偿基金。三是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促进森林资源流转。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租赁、转让、拍卖、入股、联营和“企业+基地+农户”、“订单林业”等有效形式,促进林业的发展。
第三,建议应加强与金融系统(如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等)的沟通支持与协调合作,尽快开展设立森林资产抵押贷款业务,为林农加大林业投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2.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篇二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农民有了大量的林业资本,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热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就业渠道得到有效拓宽;增加了农民的财产和收入,农民群众得到了巨大实惠;调处了大量林权纠纷,农村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改善;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林权市场开始步入资本市场。
2009年11月7日,中国第一家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所--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在南昌成立。11月23日,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在北京正式揭牌运营。仅隔半月,南北两家林权交易所相继挂牌,主要从事林地、林木、股权、债权、项目(工程)、技术等的转让交易,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森林资产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自运作以来,已经开展林地、林木等林权交易400多宗,成交13.7万亩,成交金额近5亿元。让人不禁对林交所满怀期待,而且寄予厚望。
按照中央要求,力争今年完成林地确权任务,明年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4月15日上午,我国南北联合林业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揭牌。将以南北联合林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台,完善市商、金融服务商、经纪代理、中介服务等会员体系,树立区域性市场地位;积极筹划进入碳排放交易市场和适时建立森林碳汇交易中心,组建森林资产评估中心和森林碳汇检测中心;加强南方林权交易网和林产品网上商城升级改造及推广,形成全国林产品销售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
南北联合林业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是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引进风险投资基金5000万元后,所搭建的一个资本运作平台,力争三年后进入证券市场上市。这是我国林权市场迈向资本市场的深度标志性一步。
一是林业产业实现资源和资本市场的有效链接
虽然林权交易市场还刚建雏形,但其潜力却在逐步彰显。浙江、江苏和江西等地的产权交易所已经陆续有林权项目上马,而随着两大林交交易所的成立,掀起新一轮的林地投资热指日可待。
林权交易所成立更加强化了森林资源的商品性,增加了市场要素,加大了林地的流转功能,使林权等不能流动的资源也具有了流动性,从而提高其价值水平。由于目前的林权改革主要是针对集体所有的部分,而国有林权改制的步伐也在加快,可以预期林权交易的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大。林权将会成为未来新的投资和热点,林权交易所的成立正是为极具潜力的市场提供了一个规范操作的信息平台。
期待林权交易所将广泛吸引国内外资本注入林业产业,使林地、林木和林产价值最大化,同时也逐步提升林业产业投资的回报率,从而实现林业资源和资本的高效链接。
二是林业低碳经济步入市场化运营
当前我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虽然我国是最有潜力的碳交易资源供给国,但仍存在国内企业信息不对称,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相关碳交易存在严重的价值低估现象,且在国际碳交易规则的制定上也缺乏有力度的凭证。
中国林权交易所作为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许可经营森林碳汇的交易所,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森林碳汇市场,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将提供是一个有力的平台。林权交易所将充分发挥自身凝聚国内外企业、中介、银行、投行等市场主体的强大市场平台作用,发展各种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真正成为中国”市场化手段解决节能减排环保问题”的一块基石。
期待进入市场化的碳汇能更高效地发挥森林固碳的作用,使森林低碳经济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
三是林业第三产业由此蓬勃发展
在林业三大产业中,第三产业一直是个薄弱产业,而其中的林业信息咨询业还尚处在孕育状态。新成立的林权交易所将信息咨询业放在重要的业务范围,这是一大亮点,一大突破。成立后的林权交易所将提供全国范围林木林地交易托管及信息查询服务、林权证抵押融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大宗林业商品交易等服务、为林业企业提供改制上市的咨询服务以及林业金融衍生品的创新服务等。
期待在林权交易所的带动下,林业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将由此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林业三大产业之间的结构调整因此取得突破性进展。
3.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讨 篇三
关键词:吉林省;集体林权;改革
中图分类号:S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161-1
1 依法保证集体林地的主体地位
要依法保证林区农户对林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参照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做法,以户为单位,对林地进行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集体林,以人口为基础,按照均山、均林、均股、均利的原则明晰农户对林地的产权。通过完善相关的政策,规范和完善已承包到户和流转的集体林。
2 规范林地、林木流转
建立规范的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可以增强林权改革的活力。按照合法、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林地承包经营权中的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都可以流转,只要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政府都应予以认可支持。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流转需要征得集体成员的同意,受益要归属全体居民享有,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加强对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指导。依法规范流转,探索限期限量流转的办法,保障公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探索限定受让方资格的办法,限制没有林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受让森林,抑制过度炒买炒卖森林的行为;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建立集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资源流转的要素市场,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信息库,逐步实现流转信息化、网络化;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3 分步骤进行
吉林省集体林权的改革要分步骤按一定的计划进行,具体可以分成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是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林区农民认真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知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工作,搞好组织发动。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提高指导能力。
第二步的工作是调查摸底,摸清家底。利用各种方法,尤其要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开展林区情况调查摸底,弄清家底,特别要搞清楚森林资源底数以及流转情况和参改人口状况。这些情况是改革的基础,严格把关,逐级审批方案。在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集体林实际状况和农民的意愿,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三步是具体的落实阶段,在基层政府的指导下,村民自治组织按照政策规定结合每个乡村的实际情况,以村组为单位,由村两委会组建的各个小组具体进行林改操作,改革结果要张榜公示。抓好林改的档案建设和管理。还要注意检查驗收,及时地核(换)发林权证。
4 解决后续关键问题,做好配套改革
4.1 加大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
吉林省集体林权改革的目标是明确林地和林木的产权,对于不同林区的不同林木资源,要分类经营,采取不同的采伐管理制度,实施不同的森林资源管理的不同方法,实行不同的森林采伐管理形式,从而保证林权所有者对不同林区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区农民享有集体林权改革成果;有利于贯彻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引导林农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有利于树种、林种、龄组结构调整,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具体来说,吉林省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按照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对不同林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林木采伐的宏观控制,保证森林覆盖率逐年增长、森林蓄积量不下降、林分质量更优更好的目标;其次指导林业经营者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处置权、自主权,引导林农树立可持续经营理念,科学制定森林培育、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经营方案;最后简化管理程序和手续,强化服务,方便林农。彻底改变以往采伐申请程序复杂、采伐内容限制复杂、林木采伐限额量明显不足的情况。
4.2 实现林业经营方式的变革
实现共同经营和委托经营的目标,加快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建设。以亲情、友情、资金为纽带,成立家庭林场或股份合作林场,克服林权到户后小农化经济倾向,实现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在资金、技术的连接下,提高加工企业与林农合作水平,建立原料林基地;发挥国有林场技术、管理上的领导位置,与林农合作成立股份合作林场。企业在尊重林地拥有者意愿的前提下,也可通过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多种形式,与林农合作建工业原料林基地,实行定向培育,促进林纸、林板、林化一体化经营。
提高互助合作水平,在林区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林区农民参加协会的积极性,通过各类专业合作协会的有效运作,切实维护林区农民的合法权益。
提高服务水平,加快社会化中介组织建设。围绕林业生产经营,建立森林资源评估、木竹检尺、伐区设计、信息咨询、技术培训中心等,为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林区社会中介组织应一方面可以搜集相关信息功能,为林权流转和林木转让的谈判、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监督合约执行情况,调解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参考文献
[1] 张正,高岚.南方集体林区林地产权制度历史变迁思考[J].福建林业科技,2007,(1).
[2] 张海鹏,王克强,姜志德.中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5,(2).
[3] 张红宵.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及动因分析——基于福建省村级案例研究[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
(4):68-72.
4.集体林权改革制度 篇四
王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尧都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金殿镇政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制定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经调查核实,公示后确认,王庄村共计347户1438人,参加本次林改以2010年11月10日前农业在册人口为准,包括在校大、中专学生10人,合同兵、义务兵3人。
(二)林权现状
全村共五个居民小组,347户居民,1438人,全村总面积5851.2亩,荒山荒坡面积4769.2亩,耕地面积1082亩。
二、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尧都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森林分类经营方针,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加快推进现代林业生态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改革的原则;坚持权益平等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原则。
四、总体目标
全村集体林地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在2010年到2011年两年时间内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监督服务有效、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林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努力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五、林改的方式
均山到人、联户承包的方式。
六、林改的方法
(一)我村荒山荒坡面积4769.2亩,耕地面积1082亩。
(二)将本村分山户数347户,按照村现小组5个组,由农户自愿推出本组代表人,农户再将自己的林地委托给代表人,根据委托书和联户承包议事规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本方案经全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5.邗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 篇五
扬州市邗江区林改办
邗江区幅员面积703平方公里,辖11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49个村。全区林业用地面积 143060.84亩,集体林地面积140004.94亩,国有林地面积3055.9亩。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09年9月试点到2010年10月底,前后历时一年多,我区共完成林改面积11.97万亩,其中均股均利面积4530.57亩,发放股权证2651本,林权发证面积44019亩。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林改任务。总结全区的林改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林改方案
2009年省、市相继召开林业会议后,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邗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我区农村集体林权的实际出发,对全区林改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并安排林改专项工作经费。分管副区长朱跃龙亲自深入各镇调查研究,进行指导,确定李典、杨寿两镇为我区林改工作先行试点单位,2010年在试点基础上我区全面推开林改工作。为充分掌握各林改村组的集体林业资源现状,在区林改办的指导下,各村、组对集体林业用地面积、分布、所有权、使用权,集体成片林面积、分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中的已改制、未改制面积,改制的主要方式、存在的问题,林权证发放情 1
况,集体林中公益林、商品林划分情况及经营现状等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进行了分类整理,为科学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注重宣传培训,稳妥推进林改工作
林改工作比较复杂,为了吃透政策,把好事办好,我区通过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编发《简报》等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下发《致广大林农的公开信》2万多份,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知晓林改政策,为林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环境。区农委于2009年11月4日召开了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动员和培训会议,会上区农委主要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对林改工作提出了要求,高邮市的林改专家针对林改的具体操作步骤作了详细讲解,与会人员进一步理解林改政策和任务、理清林改思路、掌握林改程序。2009年11月20日区林改办在李典镇小乾村召开林改现场会,对试点镇林改工作进行了交流总结,部署下阶段工作。2010年5月6日,我区召开了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会议,对全区2010年林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序时进度,会上请扬州市林改办吴建华处长作了林改专题讲座。同时,区农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辅导小组,林改办所有成员划镇包干,明确责任和分工,强化服务与指导。为确保各地能按时按质完成林改目标任务,2010年8月27日我区又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会上,各镇对林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进行了交流,区林改办通报、点评了各镇林改情况,进一步促进林改工作。在林改过程中,区林改办
人员经常深入到镇、村指导林改工作,对林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并帮助解决。
三、依法规范操作,确保林改符合实际
严格执行《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和社会稳定。在林改推进过程中:一是充分尊重和依靠群众。把林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使改革集中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村组林改方案要公示,要通过村民民主议事的方式审议通过林改方案,实行“四签两公示”,即通知签收、与会签到、表态签字、决议签名,林改方案、股权登记表公示;实行两个“2/3”,即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到会,实施方案必须有2/3以上的与会者同意。要形成决议报镇政府审批、区政府林改办备案。二是切实保障农民受益,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我区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主要采取均利方式,即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木净收益的56%以股份的形式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或个人),其余的20%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林业再生产,24%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通过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四、搞好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林改质量
在各镇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区林改办从10月28日开始分别对我区各镇林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听取林改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各镇林改总体情况,通过检查,认定各镇
林改工作已按要求全面按时完成。二是查阅林改成果资料档案,对资料整理、装订规定了统一格式,确保合同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在林改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江苏省林业局、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归档目录,由各镇(街道)负责提供林改各阶段文书资料,在区林改办的统一要求下,规范标准化的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为规范表册的填写,做到准确、完整、整洁,全区确定由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村各组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归档保存工作,对各组形成的相关文字材料、图、表、册等由组干部在镇林改办同志的指导下统一在村办公室填写,从而保证了各类材料的规范与完整。镇(街道)汇总后,我区集中林改办人员对各镇林改材料逐一进行过堂,每天1-2个镇,前后历时半个月,发现问题,则退回有关镇、村重新整理和补充。同时,多次邀请市、区档案局专家对我区林改档案的整理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档案符合相关要求。三是实地查看,确保林权证、承包合同中林地的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林改办精心指导,基层干部努力工作和群众积极参与,全区林改工作稳妥推进,程序完整,操作规范,符合实际。我区林改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
1、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是前提
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区各级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林改领导机构,并做到了“六到位”即:组织保障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依靠群众,机制创新是基础
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同时也是首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我区在林改中,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按《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自主决定林改方案,从而使林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试点先行,调查摸底是根本
区林改工作在试点镇基础上,各镇、村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各镇的镇情、村情、林情,采取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全面铺开的方式进行,为全面完成林改任务打下了基础。
4、严格质量,规范操作是核心
质量是林改的生命。在林改工作中,严格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为确保林改工作质量,全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查,做到时间、进度和质量的协调统一。
5、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
全区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林改工作,充分尊重民意,顺应民心,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了巩固林改成果,我们认为在今后林业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
6.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篇六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新一轮延续和完善, 它确定了广大林农的主体经营地位, 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给实际的承包农户, 因而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 有力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深入改革的重要措施, 是林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林权流转可以将林农分散的林地集中到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业主手中, 提高林地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出率, 实现林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 农村劳动力从分散的林地中解放出来, 林农当地就业, 这有效地提高林农的劳动力收入, 有利于资源、资金、技术和人力的有效整合,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而达到林农增收、企业增产、林业增效的多赢局面。但在实践过程中, 林权流转不断暴露出一些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特别是广大农户对林权及其流转过程中一些概念的混淆, 导致林权流转问题日益突出, 矛盾纠纷不断增多, 严重损害了林农利益, 制约了林权流转的快速发展。
2 林权及林权流转的内涵
2.1 林权的内涵
《森林法》等法律中未对林权做出明确的界定, 学界中由于出发点不同对林权也有很多不同的解释。韦贵红[1]认为, 林权作为一种复合型权利, 包含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 其中用益物权主要是林地承包经营权和采伐权。孔凡斌等人[2]认为, 林权的客体是森林、林木和林地, 林权的主要内容是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以及森林景观开发利用权等。笔者认为, 林权具有丰富的产权内容, 但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中总结, 主要是指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这与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记载的林权内容是一致的。
2.2 林权流转的内涵
根据林权的客体性, 林权流转就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依照我国现行立法, 林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 没有土地属个人所有之说, 因此林地所有权不得进入交易流通领域。根据《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规定,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人, 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 依法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简言之, 一般意义上的林权流转, 就是指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流转。林木流转是实践中最容易理解的流转内容, 它的体现方式主要是采伐权转让。
2.3 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和林地经营权的区别
在林地流转实践过程中, 林地使用权流转又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彭凤琴[3]认为, 林地承包经营权是林地使用权的一种具体方式。林地使用权只是法律上更为正式的说法, 自《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布以后, 农户更容易接受林地承包经营权这一说法。笔者认同这种基本观点, 即林地使用权与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范畴是一致的。但林地承包经营权实质包含了承包权和经营权两个权利, 且两者的概念和意义又有所不同。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 承包是一种特有关系, 它可以通过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方式形成。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集体林地的一种最基本方式, 它的特点是承包的双方当事人是不平等民事主体关系, 是集体内部通过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由发包方统一向集体内部成员分配林地。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林地使用权就是承包权。这种承包权带有强烈的法定福利和农村保障功能, 因为家庭承包是国家为保护农户持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而法定的一种关系。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任何个人、单位均不能通过这种承包方式获得承包权。林地承包权属于物权范畴, 是一种用益物权[1], 通过家庭承包获得林地承包权的农户对林地有使用、收益、占有和部分处分权。林地承包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 一旦林地承包权受到侵害, 权利人有权要求妨害人停止侵害、受损赔偿、恢复原状等。
经营权可以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经营所得即所有。简单说, 经营权就是经营业主通过对林地的合理经营使用, 从而获得孽息物的一般权利。家庭承包农户可以在获得林地承包权的同时获得林地经营权, 其他单位或个体也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从原农户或集体手中获得林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是一种民事关系, 没有社会保障功能,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通过一定合法形式获得, 是以债权方式予以保护, 通常只享有债权请求权, 当经营权受到侵害时, 经营业主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 笔者认为:林地承包权和林地经营权都属于林地使用权的范畴, 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家庭承包农户而言, 林地使用权或者林地承包经营权都是对等的涵义。但对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单位和个人来讲, 是获得林地经营权还是林地承包经营权, 就要看经营者是通过何种流转方式获得林地。认识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和林地经营权的差异, 对指导林地流转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因为流转方式不同, 获得的权利不同, 流转当事人在占有和处分林地上就有着很大的区别。《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稳定农户承包权, 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基本原则, 就充分的说明了在林权流转的实践中, 大力鼓励参与流转的实质上是林地经营权。
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主要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笔者认为, 其他方式承包虽然也有“承包”的行为 (即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 , 但这里的“承包”与家庭承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其他方式承包与林权流转的其他方式一样, 都是以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 有偿获得土地经营权, 不具备福利保障功能。因此在此笔者把其他方式承包列入到有偿的林权流转方式中。
3 林权流转方式的异同
根据《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规定, 林权流转可以有承包、转包、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方式不同, 取得的权利也不同。在林权流转的实践中, 我们常常将集体经济组织称为发包方, 将已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农户称为出让方, 通过流转获得林地承包权、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称为受让方。
3.1 承包
由于家庭承包方式的特殊意义, 笔者认为, 家庭承包是一种特殊的产权关系, 不能纳入一般意义上的林权流转范围。林权流转中的承包, 应指的是以其他方式承包或有偿承包形成的民事关系。即发包方为集体经济组织, 受让方通过有偿承包形式直接获得林地经营权。这种承包关系以债权方式予以保护。
3.2 转包和出租
转包和出租都是出让方在一定期限内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部分或全部流转给受让方的形式, 流转期限到期时山林将退回出让方。转包和出租均不改变原农户与发包方的原始承包关系, 原农户继续履行与发包方之间的承包合同。由于转包和出租均稳定了原农户的承包权, 此时林地流转的实体就是林地经营权的流转。通过转包或出租方式获得林地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 与原发包方不存在产权关系, 仅与出让方产生合同债务关系。转包和出租都是一种债权行为, 两者的区别仅在于, 转包的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出租的受让方为本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3.3 转让
转让和转包虽只有一字之差, 但本质区别却非常大。在实践中, 流转双方当事人常常将两者混为一谈, 从而导致很多林地流转纠纷。转让的实质是出让方将林地使用权 (注意不仅仅是林地经营权) 、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出让给他人的行为。转让后, 原农户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 新的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形成承包关系。也就是说, 转让后的林地或林木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回到原农户手中, 原农户将完全丧失该地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 不再享有家庭承包关系带来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功能。转让关系以物权方式予以保护。因此, 为了避免原农户只顾眼前利益而丧失基本生产资料, 国家对转让方式限定了严格的前置条件。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 必须满足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发包方同意、受让方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等3个条件。
3.4 入股和合资合作
入股和合资合作是拥有林地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 自愿将林地经营权作为股权, 与其他出资人共同联合生产经营合作的方式。不同的是, 入股的成员都是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 合资合作的成员可不受其身份限制。
4 林权流转的备案及登记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 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 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由此可知,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 可以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 但以转包、出租等租赁形式流转的却未能明确应办理什么登记。
笔者认为, 转让、互换方式发生的林权流转, 原农户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已终止, 受让方获得了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因此可以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将林权转移到受让方名下。即采取转让、互换方式发生的林权流转, 应该为受让方颁发新的林权证。而以转包、出租、入股等租赁方式发生林权流转的, 由于未改变原农户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原农户仍享有受物权保护的承包权, 受让方获得的仅仅是一种债权性质的经营权, 因此不能为受让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即不能办理新的林权证。但为了保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建议以转包、出租、入股等租赁行为流转林地、林木的,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林权流转备案登记制度, 颁发林权流转经营权证。这样一方面可以对林权流转合同进行鉴证把关, 另一方面可以解决经营者无产权交易证明的问题。
5 结语
林权流转是林业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可以使闲置的林地得以开发利用, 发挥林业产业效益的最大化, 还可以拓宽当地农户的就业途径, 吸纳社会力量, 维护社会稳定。因此, 深入研究分析林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认真理解和贯彻林权流转相关的法律、政策, 对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韦贵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有关法律问题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7 (1) :59~64.
[2]孔凡斌, 杜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及规范问题研究[J].林业经济问题 (双月刊) , 2008, 28 (5) :377~384.
7.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篇七
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数次变革,始终围绕广大林农与集体林权关系进行调整,探索“分与统”“放与收”的林业管理和经营模式。为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决策部署。改革平稳顺利、成效逐步显现,初步解决了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调动了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释放了集体林的巨大潜能,增加了林农财产性收入。截至目前,全国已确权面积27.05亿亩,累计发证面积26.41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7.6%,共有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但集体林业发展中,仍然存在产权保护不严格、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到位、规模经营支持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也是出台《意见》的根本原因。
《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集体林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国家森林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核心是要建立健全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充分发挥集体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构想。
完善集體林权制度,实质就是要让广大林农能够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这也是集体林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提出,一是对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二是要探索创新自留山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让林农的自留山活起来,获得更大经济收益。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兴办家庭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四是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联林带户的机制,为农户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订单林业等专业化服务,实现林农不流转林权也能享受规模经营效益。五是规范工商资本有序流转林权,不得强迫、欺诈林农流转林权,也不得损害农民权益,要加强全过程监管,将工商资本流转林权行为和林地林木开发利用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体系。六是鼓励工商资本与农户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户从涉林经营中多重受益。
这是国家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林农实现脱贫致富的保障!
8.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度1 篇八
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学习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精通林改精神,把握政策尺度,并能具体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职工都要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和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吃拿卡要、贪赃枉法,不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则,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六、工作人员在林改业务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出现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工作踏实认真,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1、推进林权改革,构建和谐社会。
2、加快林权改革步伐,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3、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4、金钱河畔绿潮涌,林改春风润万家。
5、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6、深化林权改革,还权让利惠民。
7、稳妥推进林权改革,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8、盛事兴林,改革当先。
9、深化林权改革,促进林业发展。
10、兴林之举,富民之策,和谐之本。
11、深化林业产权改革,构建生态和谐柞水。
12、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13、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林区社会和谐。
14、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依法实施林权改革。
15、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16、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配套改革。
17、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18、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19、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20、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林权改革。
21、稳定所有权、明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护收益权。
22、政府引导,群众自治,打好林权改革攻坚战。
23、林改惠民暖人心,争当林改排头兵。
24、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还权让利于民。
25、完善林权制度,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成效。
26、宜分则分,宜合则合,尊重民意,促进民富。
2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8、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2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30、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31、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32、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33、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
3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35、林权证是林农依法经营取得合法收益的根本保证。
36、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
3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38、林权制度改革要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
3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4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的原则。
41、生态受保护,百姓得实惠,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准则。
42、推进林权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43、搞好集体林权改革,还山还林让利于民。
44、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45、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生态经济,繁荣生态文化。
46、林权落实到户,植树造林致富。
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全镇上下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我镇林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改工作机构
首先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集体林权改革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林改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其次成立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任各组组长,联系各村,同时还成立镇集体林权改革维稳组,协调处理林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宣传发动,积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
为确保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完成全镇林改任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相关部门参与的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林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 邀 请县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参会同志进行林改工作专门培训,会上还向各村发放《新杭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同时,根据会议部署,会后各村联系点分管领导赴各村,组织召开村林改动员会,向广大林农仔细讲解林改政策、法规,宣传林改工作的重要性。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林改任务顺利完成
(1)全镇抽调八名以选派村第一书记为主的机关干部,以全脱产形式 参与林改工作...莎车县塔尕尔其乡2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莎车县塔尕尔其乡2村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林改办的统一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0]118号)的精神和乡、村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塔尕尔其乡2村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塔尕尔其乡2村林业概况
通过前一阶段的摸底调查,塔尕尔其乡2村林果业总面积2632亩,其中:生态林313亩,经济林面积2319亩。全村有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有1050人,有227户。
二、塔尕尔其乡2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3月,在乡党委、乡政府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之后,该村按照县、乡的统一部署,于2010年4月开始着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大队长为第一副组长、小队长为副组长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配备了一套档案柜、两套办公桌等办公设施、并抽调了全村专业技术好、工作能力强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及老党员充实到林改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在乡党委和乡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林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及村林改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2村林改工作于2010年9月完成了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全村已申请登记面积2632亩,已基本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一)、林改工作的基本思路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2村林改村情、林情,一是将村集体1986年折价归户的生态林、经济林林地所有权属为集体,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纳入了本次林改改革的范围;二坚持整个林改工作以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为准绳,实行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三是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确立经营主体,明晰林木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和发展生产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明晰产权,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四是2村的经济林多数都在基本农田内,为了不与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发生冲突,对于承包到户的经济林,确权发证时,只填写林木所有权;五是以农村稳定为大局,认真调处各种林权纠纷,坚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二)林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县、乡党委、政府及村委会对这次改革高度重视,乡长、村支部书记亲自抓,形成了两级领导抓林改,村干部、老党员齐参与,切实把林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林改工作提供了强 有力的保障;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通过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林改方案,根据农民意愿,结合村道路建设、防渗渠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暂不纳入;三是本着尊重历史、稳定政策的原则,对历史遗留的林地、林木纠纷,妥善进行调处,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了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四是尊重群众意愿,在改革方案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都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实施,尊重了民意,体现了民主,实现了平稳改革;五是村干部、老党员,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保证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村林改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县、乡林改工作组的工作要求,按照以下几点开展林改工作:
1、召开村级林改动员大会(全村至少每户有一名代表),并由村民代表推举林改工作组成员。
2、摸底调查。将摸底调查表和申请表在外业摸底调查时一并填写、现场勾绘申请表中的简图(要求在图中标明比例、坐标、接界人),并由所调查农户及接界人现场签字按手印。
3、针对摸底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存在的问题征求村民意见,提出解决的问题的措施,并依据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制定村级林改方案。
4、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则无需第二榜公示,如有异议,则针对村民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调解后进行第二榜公示)。
5、签订林改合同。公示结果吾异议,开始完善合同。
6、合同签订后即可进行发放林权证前的第三榜公示。
7、第三榜公示无异议即可进行发放林权证(一本林权证可填写六宗地块)。
8、归档所需档案资料包括动员大会参加人员签到名册、会议记要、林改工作组成员名单、分工文件、开会时的照片、宣传资料、摸底调查表、申请表、林权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示原始资料、公示的照片、林改合同。
塔尕尔其乡2村共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面积2632亩,共68个小班。外业勘查登记表1600份,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书227份,制定村级林改实施方案1份。
四、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经验
总而言之,塔尕尔其乡2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乡、林业局精心指导,县委、县政府周密部署的结果,也是村党委、政府支持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林改工作开展情况,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概括起来主要有五条:一是必须坚持高位推动,两级领导推进林改;二是村级组织实施保障要到位。2村的实践证明,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协作特别是林业部门的密切配合,林改工作就难以得到正常有序开展;三是要搞好培训工作。由于林改工作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工作标准严,认真开展好培训工作,才能为林改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四是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倾听群众心声、依靠农民推进林改;五是要经费到位。林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繁杂,时间跨度长,标准高、任务重,内外业所需的软硬件要求高,设备的配臵资金投入大,所以经费的足额、及时到位是确保林改顺利完成的重要动力;六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工作中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操作;七是坚持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作为改革的基本原则,一切从村情、林情实际出发,做到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根据村组实际和广大农民愿望,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林改模式。同时,细化林改工作程序和步骤,对工作中涉及的表格、证书等统一范本,统一印制,切实加强各工作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林改档案的完整、规范和安全;八是坚持进度和质量相统一。在实际操作中,采取内业、外业同时进行,谁承担的外业由谁负责内业整理,既节省了工作时间,又防止了内业与外业的脱节,从而确保林改工作进度和质量相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塔尕尔其乡2村的林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林改工作经费难以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量大,从成立林改试点机构、组织培训、确权勘查、内业整理、档案归档到下一步全面铺开均需投入大量的经费,由于村级财政困难,县级财政拮据,配套资金无法足额到位。经费保障能力不足,仍然是当前村林改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技术力量相对薄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实地区划界定中,不仅要求林改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技能,还必须认真细致的开展实地认界和林界划定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2村林改技术力量总体薄弱,技术力量亟待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
3.林业历史资料不全。追溯该村林业改革的历史,由于在1986年林木折价归户时缺乏正规原始合同,部分林地没有明确界线且无图文资料依据,虽然通过各种途径渠道对此类遗留的纠纷得到了解决,但从2村历史遗留的纠纷问题上看,其他乡镇均会普遍存在类似情况。所以历史遗留问题仍然是我县今后林改工作的一大难点。
3.缺乏档案管理的专业人员。塔尕尔其乡2村林改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虽已基本完成,但其间没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直接参与,档案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由林改工作人员自行完成,由于缺乏专职档案管理员,走了许多弯路。下一步的档案管理工作要达到完整、准确不留隐患,还需有县、乡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直接参与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并明确责任。避免在下一步林改工作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
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九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我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按照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林改工作流程,分级成立领导工作机构。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林改指导组、巡回督导组及县林改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村委会村组干部、林业站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和全乡各界人仕及广大
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历时10个多月的时间。整个林改工作紧紧围绕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林农持续增收、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严格把握改革的范围。从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来开展工作,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狠抓落实。现将我乡整个林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弥度县城东南部,距县城43公里,是两州三县的结合部,东与楚雄州南华县罗武庄乡、红土坡乡五顶山接壤,南与牛街乡,西与南涧县南涧镇接壤,北与祥云县鹿鸣乡接壤,辖区国土面积301.08平方公里,有13个村民委员会,122个自然村、151个村民小组、6787户、24712人,本级财政收入37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5元,全乡有林地面积344836.5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99412.5亩,地方公益林99795亩,商品林145629亩,林木绿化覆盖率达71.7%。本次林改涉及13个村民委员会、151个村民小组6787户24083人。摸底调查农户数7651户,359338.14亩,自留山205户4570亩,责任山5964户281909.6亩,共管山31个村民小组62019.7亩,退耕还林1288户7512.2亩,四荒出让194户3326.64亩。
二、林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2006上半年,我乡在邑郎村委会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完成集体林股权到户面积490亩,483户1756人,完成确权换证1112宗24618.7亩,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措施的落实,初步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起到了示范作用。
2006年8月12日全县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后,我乡及时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吃透林改政策,合理编制工作流程,并于2006年8月16日召开全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宣传发动动员会,8月底全乡13个村民委员会151个村民小组都分别成立林改领导机构,掀起了林改政策宣传高潮,并开始了扎实的改革行动。举全乡各级之力,克服了林改资金、技术力量不足和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困难,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督导组,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矛盾调处中心、以乡人大主席为林改办主任、林业站全员参与唱主角,形成了党政一把手抓林改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组建了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的林改工作队伍,抽调人员时,在全乡各机关站所中做到“硬抽人、抽硬人、强抽人、抽强人”的措施,力求把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的年轻力强的机关干部派驻到第一线。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请销假审批制度,配合好县下派的林改工作队和村委会两委班子,指导好、引导好、把握好、开展好各村民小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并坚持按上级提出的“时间服从于质量”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委会林改工作“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的通碟令,加强领导、督导、指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稳步、高效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到位,通过各级开展的林改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加大全乡林改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会、户主会、党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骨干分子及有威望的老干部等各界人士参与的林改动员会。利用广播宣传、简报发行、标语书写、致林农的公开信、入户走访、出黑榜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整个林改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把握的基本原则。在林改期间,全乡共下发致林农公开信6787封,林改政策解答300本,书写标语30条,出黑榜报54期,简报发行35期,发放林改宣传磁带14盘。在宣传发动上,做到了加大力度,推进深度和广度,不留死角,使林改工作走入农家,人人知道,形成全乡上下人人知林改、议林改,积极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
(三)、措施到位。根据州县的林改要求及相关的政策解答,在县指导、督导组的精心指导、督导下,结合我乡乡情、村情、林情的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做到了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并引导群众走一村一策、一组一策、一山一策,做到主体改革措施明确、政策明确、范围、内容明确、奖惩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时间明确加强领导和督查。
(四)、责任落实。建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联系挂钩改革的工作
制度,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分别与各村委会总支书记、各林改领导组成员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三级书记抓林改责任制度,并与村委会两委班子换届及提拔任用直接挂钩。
(五)依靠群众。改革方案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都由村民多次讨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实施,尊重了民意,合乎了民情,体现了民主,实现了
平稳改革,取得了成效,为我乡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这项改革,既符合上级的要求,又符合我乡林地占全县五分之一的农业林业大乡的实际,是一项务实之举、惠民之举,合乎民意,深得民心,实现绿色经济强乡的目标,就必须把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打牢。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是农村改革的延伸,是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突破和重大调整,是发展林业、繁荣林区、富裕林农的必然选择,是构建我乡林农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破解当前制约林业发展的难题,是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乡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抓住改革的关键和重点,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
三、摸清林改底数,制定方案
我乡与林业“三定”时两山到户及集体共管山、“四荒”出让等各类林地为依据进行摸底调查,由于当时工作粗放,底数不清,导致目前资料查找难的情况,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查找自家的两山依据及组织出面到县档案局查找,并完成一榜公示,二榜公示,三榜定案的两山及集体共管山的摸底调查工作,摸清了2006年6月30日全乡改革基准日6787户24083人的人口底数,确定参与分配对象。各村民委员会积极组织引导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会、户主会,制定本村组切实可行的林改方案,并经百分之七十、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及群众同意,逐级上报审批,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分类指导。如有的村委会集体林中的商品林面积小且远而分散的,不能均山到户的引导林农采取均股到户到人,并认真根据《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规民约及管理方案和分配方案。又如有的村委会由于1982、1983年两山到户时工作粗放,工作不到位、不具体,导致四至不明确,底子不清,自留山、责任山存在着有山无证、有证无山、证证重叠等历史问题,加之近20多年来的管理体制责、权、利不明,尤其是处置权和收益权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林农管护积极性不高,集体林区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人地矛盾突出,农林烟矛盾锐化,干群关系处理难等一系列困扰林业发展的难题仍然突出,严重制约着我乡林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广大林农长期守着“金山银山”过紧日子,整个林业处于“大资源、小产业、穷林农”的状态。我乡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区乡,又是一个农业大乡,也是一个林业大乡,90%以上人口生活的农村,71.5%的为林业用地,林业用地是我乡常耕地的13倍,森林、林地是我乡农业农村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这对我们山区乡来说,“希望在山、潜力在林,吃饭靠耕地,致富靠山林”。实现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塑林农经营主体地位,激活机制、盘活资源。我乡在制定方案时,重点把握两个原则:一是确保农民得实惠,二是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林业直接关系到全乡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持生存生计的根本和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通过这次林改,实现还山于民,使全乡广大林农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让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敢于造林,大胆护林,依靠政策最终使群众真正得到林业资源给予的实惠,使之成为德政之举的民心工程。确保生态受保护,乡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认识到位,坚守一条底线,推进改革,决不牺牲生态环境,更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把管护森林资源与农民自身利益直接挂钩,变部门管林业为全民保生存,变少数人管理为全民护林。深知如果考虑不周,把握不好、防范不力,在改革中也可能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两山到户时就曾出现过分到户后森林被大肆砍光的惨重历史教训。教育全乡广大林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另外我乡在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时,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摸清集体山林的基本现状和经营管理状况,了解群众对改革的想法和意愿,依靠群众确定林改的区域和界限,认真区划各类林地、两类林及其林种起源,依据全乡的乡情民意和村情林情,本着最大力度保护森林生态,最大限度保护林农利益的原则,把集体利益与林农利益、尊重历史与现实发展、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群众意愿与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与放活经营很好地兼顾起来,一村一策、一山一策、一小组一案地认真研究,逐级合理科学地制定林改实施方案。
四、认真调处各类林权纠纷
充分发挥矛盾调处中心的职能作用是创造林改工作的必要条件。在林改期间,有的村委会,林地界限不清,林木权属不明,林权纠纷不断的问题十分突出,矛盾十分尖锐,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调处和化解,将势必影响改革的进程,农村的稳定乃至社会的和谐,深知处理好林权纠纷问题,是这次林改中不能回避和必须迈过的一道坎。针对这一情况,乡林改办及时制定矛盾纠纷分级调处责任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并把要求下发到各村委会,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各村委会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大量显现出来。我乡充分发挥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本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要求,在乡党委政府的加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民间组织和老党员老干部和村组干部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对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查找历史凭证,认真踏勘争议林地,认真咨询历史证人,认真分析纠纷原因,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依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做到各方满意,不留后患。全乡发生矛盾纠纷79起,纠纷面积9880.5亩,其中乡际1起,村际12起,组际9起,户与户际53起,县际4起,县际4起纠纷中有3起由于堪界勘出勘入,维持堪界撤出3起,不属于林地纠纷1起。经过多次调处尚未成功的新和村委会北朝南与多依村委会多依树、太平村委会陆瓦黑与青云村委会小里黑村共2起山界纠纷,面积451.5亩,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到现场,直接组织调处,已于6月28日成功调处,双方均已达成协议,至此我乡的79起纠纷全部结案,调处成功率达100%。
五、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林改健康有序开展。
县委政府在2006年8月12日林改动员会上,县长从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到改革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等,都全面而系统地提出了明确要求,乡党委政府在8月16日全乡林改动员会上,乡党委书记要求各村委会、乡林改办务必在林改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操作中,要原原本本贯彻、认认真真执行,规规范范操作,切实做到改革不走过场,符合农民意愿,生态受到保护,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要注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改革方案及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民主决策后实施,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二要吸取“三定”时工作不到位、管理粗放的教训,内外业人员要高度负责,做到相关资料完整,做到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和四至界线“四统一”。三要认真细致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做到实际面积、承包合同、林权证面积和承包经营登记薄“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林地标注“五到户”,让农民吃下“定心丸”。1月21日县林改办分配给我乡配合支援林改外业勾图的大学生16名,通过县林业技术工程师的精心指导、实地操作、培训下,22日由林业站8位技术人员分别带到我乡邑郎、新和两个村委会进行开展外业勾绘工作,通过实地勾绘,掌握技能后,林改办又将分为6个组,由林业站6位技术人员任组长,分别进驻6个村委会进行外业勾绘,通过林业站、村委会及大学生的艰苦努力,发扬顽强拼搏、勇于奉献及不怕苦、不怕累、大无畏精神,经过50多天,力尽千辛万苦,顶着烈日严寒,挑灯夜战,全乡13个村委会151个村民小组外业勘查勾绘工作于3月12日全面结束,共勘查勾绘宗344836.5亩,其中均山到户180601.5亩,均股到户164235亩,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认真进行表格的填写,面积的计算、核对、内业整理确定无误后进行微机录入,认真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5月3日,在县指导组、县督导组、县林改办的指导下,在小里村委会租力村进行《林权证》《股权证》首发仪式,这次发证工作的起动,将推动我乡的林改工作向13个村委会的发证工作全面展开,我乡内业整理、微机录入工作于5月20日全面结束。乡林业站全体职工与于7月20日至8月13日到县林业局整理完善林权登记申请表,打印林权证及相关材料归档。
全乡林业用地面积344836.5亩,其中:公益林199207.5亩,商品林145629亩,应确权面积344836.5亩,已确权面积344836.5亩,确权户数6391户,确权宗地数4575宗,确权率达100%,均山到户面积164312.3亩,均股到户164235亩,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面积108721.6亩,均山率达74.7%。申请核发林权证户数2519户,面积344836.5亩,宗地4575宗,核发林权证2514本,制证、发证工作已于8月20日全面结束。
六、加强档案痕迹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我乡从林改动员会开始,一直把痕迹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林改办及13个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有关林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林改其间,县督导组带领县档案局工作人员,深入林改第一线指导村委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材料收集归类、归档、装订工作,根据县林改办的要求,我乡于4月20日组织了档案管理业务员培训,并邀请县档案局局长、副局长及其它工作人员亲临指导并作业务培训,实地操作归类装档2个村委会的林改档案,做到标准、要求、规格、模式“四个统一”。在7月9日至18日组织13个村委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主任、村组干部到乡林业站进行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对7月19日县对乡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村委会限期整改。并于8月17日至20日集中档案管理员再次进行自查、整改、归档,将该档案变为历史资料依据永久保存。为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七、取得的经验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是前提
为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兼林改办主任的领导机构,做到六到位(即:组织保障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关键。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林改工作放到站略的高度,摆在议事日程,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创新工作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做到身体力行,亲自督导指导林改,为林改工作的成功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依靠群众,机制创新是基础
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同时也是首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我乡在林改中,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自主决定林改方案,从而使林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试点先行,调查摸底是根本。
林改工作在13个村委会中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各村委会的村情、组情、林情,各村委会采取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全面铺开的方式进行。
(五)严格质量,规范操作是核心。
质量是林改的生命。在林改工作中,严格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为确保林改工作质量,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查,做到时间、进度和质量的协调统一。
(六)、严格程序,依法办事是途径。
这次改革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我乡各村委会及工作队员严格按程序依法办事,确保了改革,依法依规健康稳步推进。
(七)、强化服务,明确责任是核心。
这次林改是为全乡人民谋利的一件大事,县乡工作队员认真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严格要求自己,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整个林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明确责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身心投入林改工作之中。
(八)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
乡林改办、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林业工作,坚持“三公开、四公示、六签名”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顺民心,妥善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乡的林改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林改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领导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着事不关己,缺乏顾全大局意识,有的村委会干部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存在着“三怕”思想,怕乱、怕花时间、怕花钱,存在着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二是一些村委会保障措施不力,组织机构不健全,林改工作经费不足及拉用仅有的经费用于其它支出,严重影响了林改的进度和质量。对林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思路不清晰、办法不多。由于13个村委会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均山到户工作难以开展,确权到户率达不到要求。三是有的群众对林改的认识不足、不到位,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只注重耕田耕地,不注重耕山管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没有理顺,缺乏长远意识。
(二)几点建议
1、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维护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地制宜地制定配套改革措施及方案,出台相关的惠民优惠政策,巩固主体改革成果。
2、党政一把手抓林业、抓生存,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山区农民的生存环境,关注林业发展,关注林农经济增收、生产发展,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关系,做到既要“绿水清山”,又要“金山银山”的理念思路。在山区,不抓生态建设就会迷失方向,不抓产业发展就会丧失活力,继续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严格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当地资源,壮大山区经济。
3、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方式,建立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
4、继续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抓好村规民约的制定,提高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
5、是要引导农民自发成立民间护林组织,完善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群防群治服务网络。
6、妥善处理集体公益建设与森林林地使用审批管理保护的关系。
7、加强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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