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理指南(共4篇)
1.东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理指南 篇一
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一、外国人就业许可
(一)、登陆网上办理系统
使用“企业邮箱”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办事大厅”,进入到网上办事大厅主界面。
(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
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
2、点击【外国人就业许可提示 tips】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3、符合条件免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人员,点击红色【外国人就业证申请】链接,直接进入外国人就业证申请页面(后续操作步骤见“外国人就业证申请”)。需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点击紫色【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条件 requirements】链接。按【上一步】返回许可提示。
4、点击【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条件 requirements】后,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页面,如下图:
5、填写表中各项数据项,“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意见”留空不选。录入完毕后有三种选择:
(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查询页面。
(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查询页面。(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6、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查询”。
7、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
(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预约通知书”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打印】链接,点击链接打印预约通知书。
(7)、“就业许可表”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就业许可证书申请表。(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8、确认所录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链接对申请表进行打印。申请单位到公安局获取出入境意见并在此打印表格上盖章,登陆网办系统,点击【修改】链接录入批复意见,如下图所示:
9、点击【保存】按钮,返回查询页面。
10、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11、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
(1)、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预约通知书”栏的【打印】链接打印《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需材料前往市一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业务。
(2)、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二、外国人就业证申请
(一)、免办《就业许可证书》人员就业证申请
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证申请”。
2、点击【《外国人就业证》办理提示 tips】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如下图所示页面:
3、点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链接,进入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请页面,如下图:
4、填写表中各项数据项,“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意见”留空不选。录入完毕后有三种选择:
(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查询页面。
(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查询页面。(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5、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证查询”,如下图所示:
6、点击“
2、免办就业许可证书,查询”标题下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 recruiting foreign worker in China】链接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
7、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申请表打印”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就业许可证书申请表。(7)、“就业登记表”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填写】链接,点击链接填写就业登记表。如已填写就业登记表,则不会再出现【填写】链接。
(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8、确认所录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链接对申请表进行打印。申请单位到公安局获取出入境意见并在此打印表格上盖章,登陆网办系统,点击【修改】链接录入批复意见,如下图所示:
9、点击【保存】按钮,返回查询页面。
10、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11、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
(1)、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2)、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就业登记表”列【填写】链接进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12、录入数据完毕后有三种选择:(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外国人就业证查询页面。(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外国人就业证查询页面。(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13、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证查询”,如下图所示:
14、点击“
2、免办就业许可证书,查询”标题下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registration form】链接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
15、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
(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预约通知书”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打印】链接,点击链接打印预约通知书。
(7)、“就业表打印”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就业登记表。(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16、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17、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
(1)、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预约通知书”栏的【打印】链接打印《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需材料前往市一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业务。
(2)、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二)、已办《就业许可证书》人员就业证申请
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证申请”。
2、点击【《外国人就业证》办理提示 tips】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如下图所示页面:
3、输入就业许可证书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4、录入数据完毕后有三种选择:
(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外国人就业证查询页面。(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外国人就业证查询页面。(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5、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外国人就业证查询”,如下图所示:
6、点击“
1、已办就业许可证书,查询”标题下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registration form】链接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
7、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
(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预约通知书”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打印】链接,点击链接打印预约通知书。
(7)、“就业表打印”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就业登记表。
(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8、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9、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
(1)、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预约通知书”栏的【打印】链接打印《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须材料前往市一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业务。
(2)、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三、外国人就业许可延期申请
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就业许可延期申请”。
2、点击【外国人就业许可延期申请提示 tips】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如下图所示页面:
3、输入就业证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4、录入数据完毕后有三种选择:
(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查询页面。(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查询页面。(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5、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就业许可延期查询”,如下图所示:
6、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
(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预约通知书”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打印】链接,点击链接打印预约通知书。
(7)、“申请打印”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延期申请表。(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7、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8、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
(1)、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预约通知书”栏的【打印】链接打印《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需材料前往市一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业务。
(2)、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四、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
(一)、登陆网上办理系统
使用“企业邮箱”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办事大厅”,进入到网上办事大厅主界面。
(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
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
2、点击【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提示】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证申请表》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3、录入数据完毕后有三种选择:(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查询页面。(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查询页面。(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4、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 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查询”,如下图所示:
5、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
(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
(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预约通知书”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打印】链接,点击链接打印预约通知书。
(7)、“就业表打印”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6、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7、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1)、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预约通知书”栏的【打印】链接打印《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需材料前往市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业务。(2)、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五、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延期申请
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许可延期申请”。
2、点击【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延期申请】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如下图所示页面:
3、输入就业证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延期申请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4、录入数据完毕后有三种选择:(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申请查询页面。(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申请查询页面。
(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5、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 –〉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许可延期查询”,如下图所示:
6、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其中:(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
(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
(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预约通知书”列,预审通过后,将出现【打印】链接,点击链接打印预约通知书。
(7)、“申请表打印”列,点击【打印】链接打印延期申请表。(8)、点击【首页】、【上页】、【下页】和【尾页】等按钮进行翻页操作,可以进行相关的数据显示。
7、所有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此时审核状态转为“待预审”。
8、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预审结果:(1)、如预审通过,则点击查询页面的“预约通知书”栏的【打印】链接打印《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须材料前往市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业务。
(2)、如预审不通过,则点击【查看】链接查看预审不通过原因,点击【修改】链接进行修改,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2.东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理指南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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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依据: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26号令)
申办条件:
1、《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期满前30天内;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
3、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4、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及暂住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均为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被聘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该证明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者、被聘人员的职位和聘雇期限)(均为复印件);
4、《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正本);
5、在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工作证》(正本及复印件,可不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
6、本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7、就业证内容如有变更的,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
8、如《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附页用完的,须携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9、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网上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
1、进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2、点击“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境外人员”;
3、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
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登记备案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办理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办理。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备案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营业执照期限、登记证和代表工作证的有效期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不能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的期限。
●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办理机构: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及设点区县 网址:http://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
3.外国人就业证办理指南 篇三
1、就业申请人已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外国人就业信息,网上申报事项审批通过后,备齐以下材料递交涉外就业办事窗口: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就业申请人签字,相应位置贴照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原件1份)
(2)职业(Z)签证或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申请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就业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验原件);
(4)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口岸医院)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时间半年之内,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①由本市用人单位聘请的,提供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应超过5年,合同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就业证生效日期30天。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分支机构)免提供;
②由外国、台港澳地区总部或出资方企业派遣,且符合本市用人单位公司章程的,提供委派书,应当载明委派事由、担任的职务、委派期限等内容;
③由外国、台港澳地区出资方或关联企业派遣,本市用人单位公司章程未做出具体规定的,提供境外企业、本市用人单位及就业申请人三方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三方权利、义务等;
④由外国、台港澳地区总部企业派出常驻我市代表机构代表,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6)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1张(相片规格为2寸,无底色要求)。
(7)相关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原件
2、就业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籍首席代表的可免就业许可,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外国人就业信息,网上申报事项审批通过后,备齐以下材料递交涉外就业办事窗口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有效职业(Z)签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口岸医院)出具的时间在半年之内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指南 篇四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指南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指南
◆办事项目名称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事依据
关于本市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1]633号)◆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高校毕业生。
3、持有《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劳动手册》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办事程序
审核通过:由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其他
1、已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凭《劳动手册》继续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2、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高校毕业生需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应根据《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文件精神,凭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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