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2024-11-06

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精选8篇)

1.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一

附件2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工贸电力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录

1.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 1

2.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5

3.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9

4.泉州市工贸企业涉氨制冷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11

5.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14

6.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18

7.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20

8.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26

9.泉州市冶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28

10.泉州市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35

11.泉州市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43

12.泉州市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50

13.泉州市轻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61

14.泉州市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70

15.泉州市电力行业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76

16.泉州市电力行业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85

1.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1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2.1企业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百人以上三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3.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1企业应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至少应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

应急管理

5.1企业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社会治理

6.1企业应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2.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建构

筑物的结

构与

布局

1.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布局应当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单层厂房屋顶一般应当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厂房应当为框架结构,并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泄压面积。

防止粉尘着火

2.1对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其收集、堆放与贮存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粉尘爆炸控制

3.1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动力系统的电源。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

4.1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粉尘

控制

清理

粉尘

控制

清理

5.1粉尘涉爆企业应当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确保可能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表示属于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3.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安全管理

★1.1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2.1应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案应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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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表示属于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4.泉州市工贸企业涉氨制冷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氨制冷机房外

1.1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

氨制冷机房内

氨制冷机房内

2.1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隔开;隔墙上的观察窗应采用固定甲级防火窗;连通门应采用开向制冷机房的甲级防火门。

3.1冷库的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局部水喷淋系统。

速冻装置区域

4.1氨制冷快速冻结装置的作业间内应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及氨气浓度报警装置。

人员密集加工区域

5.1液氨管道不应通过人员密集加工间、办公室、员工休息室等区域。

6.1在库房内不应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

7.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置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安全

标识

8.1关键操作部位:系统加氨站、集油器放油口、调节站操作阀组、紧急泄氨器、贮氨器应设置指导操作用安全标识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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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5.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1.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2.1储罐应地上露天设置,有特殊要求的可采取埋地方式设置。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储存在封闭式、半封闭式或者露天式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内,并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4.1剧毒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冶金行业

★5.1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不应存在积水,严禁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有色行业

★6.1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建材行业

★7.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应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机械行业

★8.1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轻工行业

★9.1白酒储存、勾兑场所应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纺织行业

★10.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应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烟草行业

★11.1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应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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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6.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1.1露天设置的调压装置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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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7.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基本要求

1.1危险作业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动火作业

2.1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3.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规定,且临时用电时间严禁超过所提供服务的特殊作业的有效时间。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4.1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现行GB6095要求的安全带。

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

5.1一级、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盲板抽堵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

6.1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

7.1动土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断路作业

8.1断路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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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年月日

8.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

题描述

不涉及

消防验收备案

1.1建设工程应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

2.1A类火灾(固体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B类火灾(液体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C类火灾(气体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D类火灾(金属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E类火灾(带电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600V及以上高压电气火灾严禁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3.1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b)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c)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自动灭火系统

5.1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a)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b)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c)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木器厂房;d)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e)高层乙、丙类厂房;f)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消防供水

6.1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应急疏散

7.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疏散方向的指示应正确清晰。

8.1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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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9.泉州市冶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建

1.1.1存放、运输液体金属和熔渣的场所,不应设置积水的沟、坑等。当生产确需设置地面沟或坑等时,应有严密的防渗漏措施,且车间地面标高应高出厂区地面标高0.3m及以上。

1.2管

线

1.2.1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管道不应穿过值班室、控制室、仪表室、变电所、配电室、办公室和休息室,不宜穿过与该管线无关的贮槽区、生产厂房等场所。

1.3操

1.3.1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煤气、氮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排灰、排水、泄压等区域。

生产设备设施

2.1通

2.1.1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介质的火灾危险性及操作条件,设置相应的仪表、报警信号、自动联锁报警系统或紧急停车装置。

2.2炼

2.2炼

★2.2.1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不应存在积水,不应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应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2.3炼

2.3炼

★2.3.1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应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4轧

2.4.1加热设备应设有可靠的隔热层,其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00℃。

2.5烧

2.5烧

2.5.1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烧结机台车旁应设观察平台。

2.6燃

2.6.1常压燃气(表压≤50kPa)的煤气管道上应设置低压报警装置,在炉、窑烧嘴处的非生产用燃烧装置不应使用转炉煤气。

2.7污

2.7.1净化池应定期清理,并配有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

2.8特

2.8.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9金属

冶炼

企业

禁止

使用的设

备及

工艺

2.9.1钢(铁)水罐禁止采用红渣或木柴烘烤,应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介质烘烤器进行烘烤。

电气安全

3.1变

3.1.1变压器室、配电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3.2配电

柜箱

3.2.1配电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3.2.2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3.3接地系统

3.3.1电气装置外露的金属部分应接地。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0.泉州市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建

1.1.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并应采取避免爆炸危险性介质积聚的措施。

1.2厂

★1.2.1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不应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不应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1.3车

★1.3.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4仓

1.4.1仓库通道宽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警示标识;主干道、应急疏散通道及人行通道应无占道物品。

生产设备设施

2.1一

2.1.1加入熔炼炉的原料、燃辅料应有专用厂房或仓库,或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2.2电

2.2.1水冷系统应设置冷却水流量、温度检测和报警装置,并应设有防止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2.3气

2.3.1炉底、炉坑及周边不应积油、积水,炉坑周边应设置护栏或防护盖板,护栏及防护盖板应满足强度和刚性的要求,且防滑。

2.4反

2.4.1输送燃料、燃气、蒸汽、压缩空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资的管道设施,应无泄漏。

2.5热

2.5.1炉门升降机构应完好,炉窑上使用的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有效。

2.6铸

2.6.1管路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无漏油、漏气、漏水,不应靠近热源。

2.7轧

2.7.1设备的外形应确保具有足够的稳定性,螺钉、螺母等紧固件应采取防松措施。

2.8锻

2.8.1双柱式锻造机械应设置可靠的保险杆,且连接牢固。

2.9金

2.9.1各类联锁装置、限位装置、压敏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应符合GB15760的规定。

2.10冲

2.10.1工业梯台的开口处应与设备动力回路联锁。

2.11酸槽碱槽油槽及电镀槽

2.11.1槽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无裂纹、变形、渗漏;电镀槽及其衬里的材料应耐腐蚀、耐高温。

2.12金属

冶炼

企业

禁止

使用的设

备及

工艺

2.12.1铁合金铸造禁止使用水冷(通水)锭模,应使用不通水的铸造锭模。

2.13

2.13.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应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应与铸造系统联锁,应实现自动控流。

2.14特

2.14.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电气安全

3.1变

3.1变

3.1.1变压器室、配电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3.2配电

柜箱

3.2.1配电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3.3接地

系统

3.3.1电气装置外露的金属部分应接地。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1.泉州市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

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

厂区环境

1.1.1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应使人、货分流,应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

1.2

厂区道路

1.2.1大、中型企业厂内道路应采取交通分流.人流较大的主干道两侧,应修筑人行道;人流较大的次干道两侧、宜设人行道。

1.3

建构筑物

1.3.1厂房、库房、宿舍不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1.4

车间环境

1.4.1车间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m;车间内固定设备或有封闭罩的运行设备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7m,运转机械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m。

1.5

仓储环境

1.5.1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150㎡。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

生产设备设施

2.1

一般要求

2.1.1设备设施的旋转和传动部件,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2.2

安全标志

2.2.1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3

破碎设备

2.3.1破碎设备的工作平台要安装护栏,以防人员跌落。

2.4

球磨设备

2.4.1球磨制备的泥浆应进行除铁。

2.5

输送提升设备

2.5.1胶带输送机、链斗式输送机、槽式输送机等输送设备,在输送机人行道全线应设置紧急停机用拉绳开关。当输送机两侧设有人行道时,应在机架的两侧同时设置,每30m范围内宜设置1个紧急拉绳开关。

2.6

煤粉制备设备

2.6.1喂煤设备、动态选粉机回料管与煤粉的出料部位均应设锁风装置。

2.7

水泥制造设备

2.7.1窑尾预热器平台、构件、护栏应完整牢固,检查孔盖应牢固,翻板阀应灵活好用。清堵作业位置应设置作业平台,平台应便于操作和逃生。

2.8

建筑卫生陶瓷设备

2.8.1破碎机前的加料斗应装设固定箅板。

2.9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设备

2.9.1贮料仓的人孔盖应严密,不应随意敞开或搬动。

2.10

安全玻璃设备

★2.10.1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应设置漏水、漏气监测报警装置。

2.12

石材加工设备

2.12.1生产设备锯切的出水方向应设置挡水设施。

131

特种设备

3.1

特种设备安全

3.1.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37

作业行为

4.1

作业安全

4.1.1企业从业人员应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45

电气安全

5.1

5.1.1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

5.2

配电箱柜

5.2.1配电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5.3

5.3.1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4

配电线路

5.4.1电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工作井中电缆管孔等均应实施防火封堵。

162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2.泉州市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

1.1.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并应采取避免爆炸危险性介质积聚的措施。

1.2

厂区

环境

1.2.1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主要人流入口与主要物流入口应分开设置。

1.3

车间

环境

1.3.1员工休息间、会议室等聚集场所应与作业区域隔离,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1.4

仓库

环境

1.4.1仓库(危险化学品和油库除外)内作业点、储存区应配置照明灯具,安全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灯。

生产设备设施

2.1

一般

要求

2.1.1设备设施各种管线排列应合理、无障碍;有惯性冲击的往复运动件应设置缓冲措施。

2.3

2.3.1外露在工作台外的脚踏开关、脚踏杆均应设置防护罩。

2.4

木工

机械

2.4.1外露的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盖。

2.5

锻造

机械

2.5.1锤头部件:

a)固定用的销、楔应无松动,且突出部分应小于15mm;

b)锤缸的顶部应设有可靠的锤杆缓冲装置;

c)锤头应无裂纹、无破损;

d)螺旋传动机应设置可靠缓冲装置。

2.6

铸造

机械

2.6.1控制和操作的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闭锁的柜(箱)中。

2.7

2.7.1一般要求:

a)电炉平台下和软电缆下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的警告牌或栅栏;

b)设备传动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等转动部分的突出部分必须设计防护罩;

c)★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严禁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d)★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应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及报警装置,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2.8

工业

炉窑

2.8.1炉门升降机构应完好,外露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

2.9

★2.9.1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燃烧系统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防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2.10

2.10.1燃油炉油管、风管及加热器应无裂纹、无泄漏,并确保油压(量)以及风压(量)相匹配。

2.11

2.11.1炉盖升降机构应灵敏,风扇转动平稳;冷却水管、输油管道应畅通、无滲漏;排气管、漏油器应畅通。

2.12

酸槽碱槽油槽及电镀槽

2.12.1槽体应无裂纹、变形、渗漏;导电座与槽体之间、槽体与地面之间都应设有可靠的绝缘层。

2.13

2.13.1煤气炉的煤气管道应设总阀,每台设备上应设分阀门。

2.14

2.14.1悬挂输送机线路上应设置声光报警信号、安装紧急停车开关,急停开关安全色为红色。

2.15

线

2.15.1辊道、带式输送机等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的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设护笼。

2.16

2.16.1每台焊机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或控制柜;一次线的接线长度应不超过3m;气体管道应无渗漏;电弧焊接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一般不得低于IP21,PE线应连接可靠。

2.18

射线探伤设备

2.18.1各种报警、信号、通讯及警示标志应完好、灵敏、准确。

2.19

2.19.1凡易燃或助燃气体的汇流排间与有明火作业的间距应大于30m,应有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

2.20

移动电气设备

2.20.1爆炸场所不应采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当不可避免时,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1

涂装设备设施

3.1.1调漆间:

a)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并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大型调漆间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b)调漆(含有机溶剂)间应单独设置,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c)★涂装调漆间应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d)开桶、搅拌、抽取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e)调漆间存放油漆、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当天用量,二级库存放油漆、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三天的用量,现场存放油漆、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当班用量;

f)涂装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二级油漆库、调漆间应设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g)设置设备设施和人体的除静电装置。

3.2

3.2.1有接地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

3.3

移动

平台

3.3.1操作平台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裂纹、腐蚀等缺陷,焊接接头应牢固。

3.4

风动

工具

3.4.1应配备完好无损的风罩和防护罩,并严禁拆卸;开关和进气阀应灵活可靠,密封良好,并能准确控制正反转和停止。

3.5

手持电动工具

3.5.1电源线长度应小于6m,中间不允许有接头,且无破损、无老化,不穿越通道。

3.6

工业

气瓶

3.6.1气瓶颜色必须清晰,铭牌标识模糊不清的气瓶禁止使用;气瓶减压阀、压力表必须完好无损;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

3.7

空压机及储罐

3.7.1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应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完整,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液位计(油标)标识应清晰、准确,并设有最低、最高油位标记。

3.8

厂内机动车辆

3.8.1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等资料齐全;应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

3.9

洁净

室真空泵

3.9.1使用油润滑的真空泵应设置除油装置,除油后尾气应排入排气系统。

3.10洁

3.10.1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应按其物理化学性质采取相应防火防爆措施。

3.12

洁净厂房气体报警

3.12.1洁净厂房内下列场所应设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a)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储存分配间(区);

b)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气瓶柜和分配阀门箱内;

c)工艺设备的气体分配箱和排风管内。

141

特种设备

4.1

特种设备安全

4.1.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47

作业行为

5.1

作业

安全

5.1.1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安全作业指导书。

151

用电安全

6.1

6.1.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6.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

6.2.1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6.4

电气线路敷设

6.4.1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绝缘导线水平敷设室内不应低于2.5m,导线垂直敷设室内不低于1.8m,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穿管保护。

6.5

用电

场所

6.5.1固定电气线路:

a)线路接头连接可靠,无机械损伤,无松动,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盒(箱)配件齐全,固定牢固;

b)不应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不应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

170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3.泉州市轻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

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

厂区环境

1.1.1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应使人、货分流,人流出入口与主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1.2

厂区道路

1.2.1大、中型企业厂内道路应采取交通分流.人流较大的主干道两侧,应修筑人行道;人流较大的次干道两侧、宜设人行道。

1.3

建构筑物

1.3.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1.4

车间环境

1.4.1车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堆放任何物品,不应在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5

仓储环境

1.5.1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150㎡。

生产设备设施

2.1

一般要求

2.1.1设备设施的旋转和传动部件,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2.2

安全标志

2.2.1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3

粉碎设备

2.3.1粉碎设备应具备除尘和除金属装置。

2.4

输送设备

2.4.1输送设备胶带传动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张紧装置。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传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2.5

提升设备

2.5.1斗式提升机应装有速度监控等装置,发生故障时能立即自动切断电动机电源,及时停机并进行声光故障报警。

2.6

料位检测机等辐射设备

2.6.1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等文件应齐全。

2.7

焙烤食品制造设备

2.7.1输粉、搅拌设备:各类泵的电缆配线应穿管保护,钢管与输粉机之间应采用蛇皮管或挠性软管可靠连接;钢管或软管端头应连接可靠无脱落现象;钢管及软管连接部位应有效跨接;输送管道应密闭,无泄漏。

2.8

2.8.1蒸汽系统的分气缸应设有压力表、安全阀。

2.9

面粉生产设备

2.9.1机械设备外壳应由不燃材料制成。

2.10

2.10.1蒸炒锅搅拌系统运转正常,变速器无漏油现象;设备保温良好,锅低密封处及出口不渗漏料渣。

2.11

罐头食品设备

2.11.1切断机刀片和开瓣机开瓣刀片应固定牢固,轴承润滑系统良好。

2.12

调味品、发酵制品设备

2.12.1糖化罐的搅拌系统应运转良好,无异音,桨叶完整有效;搅拌叶片和立轴应连接牢固,无严重磨损、腐蚀现象。

2.13

饮料制造企业设备

2.13.1过滤罐等罐体支座有足够的强度,接地螺栓紧固。罐体顶部应有防坠落设施。

2.14

酒类制造设备设施

★2.14.1白酒储存、勾兑场所应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2.15

★2.15.1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严禁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2.16

印刷设备

2.16.1制版设备应配备显影液或定影液安全装填的液体泵,容器槽应有盖板,并有显影液和定影液防泄漏装置。

2.17

皮革鞣制设备

2.17.1急停装置的手动控制器(执行器)应使操作者在操作位置易于直接接触。急停触发装置的长度不应小于机器工作宽度。

2.18

日用陶瓷制造设备

2.18.1高岭土、粘土原矿应在矿山进行检选、清除杂质后进入厂区原料车间。

2.19

日用玻璃设备

★2.19.1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应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应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2.20

2.20.1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功能均应保证可靠有效,不应予以屏蔽或拆除。

2.21

家具加工设备

2.21.1机器的高温区、燃烧区、高压溅射区、加工物抛射区,以及机器运转或移动的危险区应设置防护装置。

2.22

涂装作业设备

2.22

涂装作业设备

★2.22.1喷涂车间、调漆间应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

3.1特种设备安全

3.1.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作业行为

4.1

作业安全

4.1.1企业从业人员应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电气安全

5.1

5.1.1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

5.2

配电箱柜

5.2.1配电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5.3

5.3.1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4

配电线路

5.4.1电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工作井中电缆管孔等均应实施防火封堵。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4.泉州市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

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

1.1.1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丙类麻原料储存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场所。

1.2

厂区环境

1.2.1厂区内应按规定设置限速、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

1.3

车间环境

1.3

车间环境

1.3.1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若可动零部件(含其载荷)所具有的动能或势能可能引起危险时,则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1.4

仓储环境

1.4.1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易燃物。

电气安全

2.1

2.1

2.1.1变压器室、配电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2.2

(箱)

2.2.1配电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3

2.3.1电气装置外露的金属部分应接地。

作业安全

3.1

作业要求

3.1.1进入生产车间应穿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下摆应系扣。

3.2

劳动防护用品

3.2.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设备设施

4.1

一般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化纤厂采用湿法、干法纺丝工艺时,对溶液或溶剂中有甲、乙类可燃物质和闪点小于120℃丙类可燃液体的蒸汽逸出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排气、通风措施。

4.2

棉纺专用设备

4.2.1前纺工序机械打手部位应当隔绝封闭,打手部位的检修门、观察窗必须具有机械联锁和电气联锁双保险措施。机械运转时,其检修门、观察窗应无法打开。

4.3

印染整理专用设备

4.3.1印染及整理专用设备中的轧车、吸边器、剥边器、开幅器等进布口轧点部位,必须安装齐全、完整、有效、可靠的防护挡板、网罩、栏杆、拦绳等防轧装置,防轧装置一般与轧辊之间的距离应当小于12.5mm,灯芯绒、粗纺面料等厚织物应当控制在15mm以内。

4.4

化纤专用设备

4.4.1酯化、聚合等专用设备各反应釜或者酯交换塔的管道应完整无泄漏;安全阀和压力表应当齐全可靠、定期检测、合格使用;反应釜的反应装置、贮罐降温设施及温度报警装置灵敏有效;联苯加热器液位标志明显清晰,温度和压力上下限位联锁报警装置、防爆片等可靠到位。

4.5

丝绸和绢纺织专用设备

4.5.1丝绸的绳状脱胶机、溢流染色机等视孔应装设防爆玻璃;等速卷染机(包括高温高压卷染机)、喷射染色机(包括高温高压卷染机)等视孔应当装设耐温玻璃和金属防护网;喷射染色机(包括高温高压卷染机)、圆桶蒸箱等玻璃液面显示管应当装设安全防护装置。

4.6

针织专用设备

4.6.1氯氧联漂流水线酸碱溶液的盛器、管道应完好无泄漏,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完整。

4.7

复制专用设备

4.7.1履带式漂白机、绞纱丝光机、绞纱酸洗机、丝光机等设备的输酸管、输碱管、容器、阀门、液压系统必须完好无泄漏,落实防范措施。

4.8

服装

鞋帽专用设备

4.8.1移动裁断机(立式裁布机)导线应当采用胶皮线(橡胶护套线),长度不得超过5m。使用卧式裁断机(带式裁布机)等专用设备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金属防护手套。

4.9

制线

织带专用设备

4.9.1双滚筒蜡光机的滚筒、线球机的重锤、整经机的重锤、无梭织带机和有梭织带机的重锤、提花经编机的经轴托架、鞋带轧头机的重锤、墙纸机经轴滚筒等部位应当安装可靠、有效的防坠、防脱钩防护装置,旋转、传动部位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4.10

烧毛专用设备

4.10.1汽化气烧毛设备必须具有集动力排风装置、火焰检测装置、监控装置、报警装置为一体的程序控制装置。在燃气输送的管道间设置断气电磁阀和防爆装置,预防燃气积聚,防范燃气燃爆,并且应当设置完整、显示灵敏、使用可靠、检测合格、安全有效。

特种设备

5.1

特种设备安全

5.1.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5.泉州市电力行业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

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建构筑物

1.1.1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1.2厂区环境

1.2.1厂区内应按规定设置限速、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

1.3车间环境

1.3.1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若可动零部件(含其载荷)所具有的动能或势能可能引起危险时,则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1.4仓储环境

1.4.1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易燃物。

电气安全

2.1配

2.1.1配电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2.2配

(箱)

2.2.1落地式配电柜的底部应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柜内。

2.3防

2.3.1接地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2.4电缆敷设

2.4.1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作业安全

3.1作业要求

3.1.1从事电气作业活动的负责人不应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应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2劳动防护用品

3.2.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设备设施

4.1变

4.1.1变压器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4.2配电装置

4.2.1屋内、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还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4.3继电保护

4.3.1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具有故障记录功能。

4.4火力发电运煤系统

4.4.1贮存容易自燃煤种的煤场应设置煤堆喷水降温和通风设施。

4.5火力发电锅炉煤粉系统

4.5.1正压直吹式制煤粉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磨煤机进口热一次风和调温风混合后的管道上或热一次风和调温风的管道上应设置快速隔绝门(阀);

b)磨煤机(分离器)出口应设置快速隔离阀(门)。

4.6火力发电锅炉烟风系统

4.6.1空气预热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道和风道上应设温度传感器,温度报警信号应上传到控制室,空气预热器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停转报警装置、水冲洗系统和灭火系统。

4.7火力发电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4.7.1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和阻火器,储存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卧式油罐应设置通气管,丙A类油品应装设阻火器。

4.8

4.8.1汽轮机油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汽机房外应设密封的事故排油箱(坑),事故排油箱(坑)的容积,不应小于一台最大机组油系统的油量;

b)压力油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c)油管道应避开高温蒸汽管道,不能避开时应将其布置在蒸汽管道的下方;

d)在油管道与汽轮机前轴封箱的法兰连接处,应设置防护槽和将漏油引至安全处的排油管道;

e)油系统管道的阀门、法兰及其他可能漏油处敷设有热管道或其他载热体时,载热体管道外面应包敷严密的保温层,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保温层外面应采用镀锌铁皮或铝皮或彩钢板做保护层;

f)在油箱的事故排油管上,应设置2个钢制阀门,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外缘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2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得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

g)容积式油泵出口应设安全阀或泄压阀;

h)润滑油区、调节油供油装置应设置防泄漏和防火隔离措施。

4.9火

4.9.1柴油发电机的油箱应设置快速切断阀,油箱不应布置在柴油机的正上方。

4.10风力发电

4.10.1风力发电机组应配备助爬器、灭火、逃生装置。

4.11特种设备

4.11.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6.泉州市电力行业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全称

主要负责人

序号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隐患问

题描述

不涉及

场所环境

1.1建

1.1.1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1.2厂区环境

1.2.1厂区内应按规定设置限速、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

电气安全

2.1配

2.1.1配电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2.2配

2.2.1落地式配电柜的底部应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柜内。

2.3防

2.3.1接地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2.4电缆敷设

2.4.1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作业安全

3.1作业要求

3.1.1从事电气作业活动的负责人不应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应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2劳动防护用品

3.2.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设备设施

4.1输电线路

4.1.1配网主干线和较大支线应按规定装设分段开关,相邻变电站(所)及同一变电站(所)馈出的相邻线路之间应装设联络开关。

4.2变

4.2.1变压器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4.3配电装置

4.3.1屋内、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还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4.4继电保护

4.4.1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具有故障记录功能。

特种设备

5.1特种设备安全

5.1.1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表示属于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属于必查项,详见《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清单》;3.企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危险作业、消防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详见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2.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二

1 电力应急抢险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由于山西省壶关县所处的地理环境属于山区, 所以一旦发生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倒杆、断线、停电等电力故障, 其应急抢险作业环境会非常复杂。施工地段多为崇山峻岭, 地形复杂, 这就使电力应急抢险工作的危险点增多, 不可控因素也随之增多, 安全隐患比较大。

1.2 安全审核把关问题突出

由于电力应急抢险工作的范围较广、故障类型多样、员工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原因, 使电力抢险工作中安全审核把关问题显得比较突出, 甚至存在审核部门不能有效履职的情况。

1.3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电力应急抢险工作部分抢修人员滥用规定, 难以保证制度的刚性执行。例如, 部分电力应急抢修工作中存在滥用“事故紧急抢修工作可以不办理工作票, 但应履行许可手续, 做好安全措施”的规定。过多强调“事故抢修工作可以不办理工作票”, 使其成了违章、不负责任、无票作业的借口, 从而淡化了“履行许可手续”和“做好安全措施”这两点, 留下安全隐患。

1.4 对安全规程把握不够

电力应急抢险中队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对一些简单工作缺乏足够重视, 自认为对工作非常熟悉, 单凭经验工作, 不该省略的程序却省略, 为了抢修出现不少冒险蛮干的行为。甚至有些情况下为了应急抢险, 仓促组织的队员中有不熟悉安全规程的, 这样的抢险势必存在安全风险。

1.5 对电力应急抢险工作准备不充分

电力应急抢险工作应对的是突发事件, 所以一般时间上都比较仓促。一些队员对“七分准备三分现场”持有反感情绪, 认为一项简单工作, 却要花很长时间去做安全措施很不值得, 于是惰性取巧导致了违章。

2 电力应急抢险工作的安全管理优化措施

2.1 重视预案的演练

尽管我们都能认识到电力应急抢险工作的重要性, 也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电力应急处理预案。但是对于应急预案的演练, 并没有做得很到位, 而在抢险过程中使应急预案的演练变成了实战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必须提高对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视程度, 经常性地进行不定期演练, 并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 在演练过程中及时发现应急预案的不足, 对其加以总结完善, 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和应变的能力。

2.2 设立临时安委会

电力应急抢险工作的突出特点是抢险队伍多, 施工点分散。这些客观因素为安全管理带来风险。因此在抢险工作中应设立临时安全委员会, 由运行单位负责人担任安全委员会负责人, 每个施工点设专职监护人, 每个施工队设安全员, 每个施工区域设现场安全工作负责人, 并抽调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及有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安全督察队, 对施工现场进行督察, 从而构建一个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控机制。

2.3 建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在电力应急抢险工作中, 应根据具体的突发事件制定《现场安全工作规定》, 涵盖杆塔拆除前的规定, 杆塔组立、架线及组件安装的规定, 以及交通安全的规定等。制定《现场组织纪律》, 明确施工单位间的协同配合, 服从应急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等纪律事项。制定《现场汇报制度》, 对定时汇报、即时汇报、抢险指挥部每日现场会议做出明确规定, 确保电力应急抢险工作高效、协调、有序运转。

2.4 建立分级许可制度

在电力应急抢险工作中, 根据输、变、配电设备受损情况, 建立分级许可制度。在抢险指挥部设临时总工作许可人, 地调、县调、供电所管辖设备均与总工作许可人进行联系, 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 每日由总工作许可人许可施工单位工作。同时, 由于施工单位对受灾区域地理环境不熟, 所以运行管理部门应派人在施工区域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2.5 建立安全分析会制度

3.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三

1、电力系统存在的安全风险

1.1国内外分析

只有针对问题的根源做出解决方案才能够有效的解决问题,电力系统也是如此,只有了解了其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因素作出改善措施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电力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国内外皆是如此。

近二十年来大面积停电事件频发,其引发原因大都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性问题。如:1987年1月12日法国西部系统由于发电容量不足引起电压下降从而导致5小时的大面积停电;1987年7月日本东京系统因在运行期间负荷增长过快造成支撑不足引起的电压问题;1996年7月2日美国WSCC系统由于线路触树跳闸而引发连锁过负荷跳闸造成了200万用户8小时停电;2003年8月14日美国加拿大东北部系统发生5000万用户长达29小时的大面积停电事故;2003年9月28日意大利系统全停20小时;2005年海南电网系统全停10小时;2008年1月我国整个南方地区由于冰雪灾害造成停电。

1.2“8.14”美加停电事故

2003年8月14日发生的停电事故是北美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一次停电事故,波及范围(整个美国东部、加拿大安大略等地)较大,且使263个电厂531台机组停电,5000万人受到停电事故影响,其影响十分恶劣。

经有关部门对此次停电事故经过及原因的调查,大致可以这样归纳:首先俄亥俄北部某输电线路发生接地故障,从而导致相邻线路的故障;接着在发电机大量退出运行及潮流不断转移的连锁故障情况下,导致频率、电压进一步崩溃;然后事故发生时,调度和指挥没有做到统一;最后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此次事故的引发原因虽然是自然因素引起,但是造成停电事故的根本原因还是美国电力系统所存在的缺陷。

1.3“11.4”西欧停电事故

在2006年11月4日晚,格林尼治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其最初原因是:为了确保某艘轮船能够顺利通过埃姆斯河,将经过河上的一条双回线路切断。在切断此线路后,造成负荷转移2条高压线断开;紧接着断开与系统更多的联络,导致西欧电网解列为3。此次大面积停电事故使西欧8个国家受到全部电力供应几乎中断的影响。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电力系统对主要设备维护的欠缺、不合理的电网结构造成。

1.4“7.1”华中停电事故

2006年7月1日华中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此次事故导致华中多条500kV电网跳闸,整个电网系统大范围的功率波动异常。

1.52008年南方停电事故

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这一次冰雪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了极大破坏。广东、云南、广西、贵州四个地区一共造成了1579个乡镇停电,其中停电的工业户数约有5.3万户、居民户数631.1万户、涉及人口2574.5万人。

此次冰雪灾害给电力系统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让电力系统所存在的问题暴露在大家眼前,其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由于南方电网较大的机组装机,而中、小机组的配置却不合理,这种不平衡的配置在电力受阻后,将会导致供需的严重不平衡。2、远距离的大容量输电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协调的高低压网架的建设及其不合理布局、负荷中心过多的依赖外来电力、一部分地区单线单变的电网,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3、在冰雪灾害的影响下降低了线路等一次设备的可靠性,在故障的一次设备下网架结构直接瘫痪。4、冰雪灾害会导致通讯中断,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或全部电网监控系统失效。5、在灾害发生后不完善的应急处理体系使得正常供电时间延迟恢复。

2、电力系统安全评估

依据电力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发展过程,可将其方法划分为以下三类:1、基于可靠性理论:该方法在建立元件的失效模型的基础上,以失效概率、后果作为依据确定其风险指标。其主要包括:确定元件停运模型;在系统失效的状态下计算概率;对所选状态的后果进行评估;风险指标的计算。2、基于风险管理:此方法一般是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综合评价。其中定性分析一般情况是评估模型、指标的过程,这对评估者有极高的要求,评估者除了对被评估对象的属性、特点要非常熟悉外,各种外在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定量分析则根据相应的实际数据评估指标,再将定性指标进行定量化,最后依据指标计算目标的评估值。3、基于人工智能等新理论:最近几年人工智能等新理论迅速发展,不断完善的各种新算法。在新理论、新算法层出不穷的时候,专家学者也对其产生兴趣,电力系统进行各项研究。虽然新理论、新方法有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在实际应用上还是有所欠缺。

3、电力系统应急体系

国内外在遭受大面积停电后,都对电力系统作出了应急体系。如:美国针对突发事件制定了联邦应急计划,该计划明确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加拿大政府将电力系统作为关键的基础设施保护计划中的一部分,并且由PSEPC、国家公共安全负责;澳大利亚组建三个小组为基础设施保障咨询组,其中便包括了电力系统小组;中国政府针对突发停电事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标准、法规及应急预案。在同一时间对我国电力系统的安全应急机制进行快速建立。

结束语

随着迅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对电力系统带来的各种考验正在无形中慢慢滋长。不管是自然或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电力系统故障,都是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性的考验,只有完善、安全、可靠、稳定性高的电力系统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至少能够保证经济不会因为电力系统故障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固然很重要,完善、有效的应急体系也必不可少。以上便对电力系统安全性及应急体系做出了研究和分析。

(作者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东台市供电公司)

作者简介

4.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四

国务院第599号令公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电力生产事故监管作出了重大调整,对电力企业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责任要求。如何落实《条例》要求,增强安全法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筑牢企业安全堤防,是今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防范电力安全事故,筑牢企业安全堤防,必须了解《条例》的制定背景,增强安全工作有效性。

12月29日,网厂分开电力体制改革实行,我国电力工业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也随之发生相应改变。12月5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授权国家电监会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负责综合管理。12月28日,电监会公布了《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该规定作为行业事故调查规定,沿用了电力系统事故界定方式,将电力生产事故定义为三类三级(人身、电网、设备;特大、重大、一般),其中人身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特大电网事故、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由电监会组织调查,一般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调查。

4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事故等级划分调整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认定事故等级由死亡人数、重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三方面标准界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省、市、县各级政府组织调查。《生产安全事故条例》施行后,电力行业人身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处理执行该条例;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处理继续执行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年3月,电监会启动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工作。12月,国务院法制办办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7月7日,国务院第599号令正式公布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自年9月1日起实施。

《条例》针对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特点,规定了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同时规定,对于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电力正常供应,同时又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但人员伤亡数量构成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的重大事故或者特别重大事故的,则依照493号令的规定调查处理;因发电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未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正常供应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493号令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防范电力安全事故,筑牢企业安全堤防,必须清楚《条例》的重大调整,增强安全工作针对性。

《条例》是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而制定的。相比国务院493号令,《条例》在事故等级、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针对电力行业特点作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指导电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

一是调整了事故划分等级。随着《条例》的公布施行,电力生产相关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电力安全事故都统一到国务院条例层面,对电力生产事故的划分等级作出了重大调整,将电力生产事故由三类三级(人身、电网、设备;特大、重大、一般),调整为三类四级(人身、电网、设备;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其中人身、设备事故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执行本条例。

二是调整了事故划分标准。《条例》根据电网层级和行政区划,把电网分为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直辖市电网、省会城市电网、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和县级市电网,除区域性电网、直辖市电网外,其他电网又按供电负荷大小进行了划分,确定事故等级的主要标准是各级电网在事故中造成的`减供负荷比例,或者城市电网停电客户比例。对于各级电网确定的事故等级不同的,按照等级最高者确定事故等级。其中特别重大事故的判定项为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直辖市电网、省会城市电网减供负荷比例,或者直辖市、省会城市供电客户停电比例。重大事故的判定项为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直辖市电网、省会城市电网、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比例,或者直辖市、省会城市、其他设区的市供电客户停电比例。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判定项除上述电网减供负荷比例和城市供电客户停电比例外,还包括了县级市电网减供负荷比例和供电客户停电比例,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的影响和持续时间,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运的时间和后果以及供热机组对外停止供热的时间。

三是调整了事故调查权限。《条例》对不同事故等级的调查权限、事故调查的组织、事故调查期限、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调查中的技术鉴定和评估、结束事故调查的程序、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较大事故进行调查;未造成供电客户停电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条例》的颁布,提升了事故调查等级,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国务院、国家电监会进行事故调查。

《条例》对事故应急处置进行了调整。《条例》规定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条例》对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要原则和措施作了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抢修电力设施,控制事故范围;电力监管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事故造成重要电力客户供电中断的,重要电力客户应当启动自备应急电源,电网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援;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当统一、准确、及时发布事故影响范围、处置工作进度、预计恢复供电时间等信息。

《条例》还就事故报告进行了明确。《条例》要求,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本企业负责人、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条例》对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监管机构各自的事故报告责任,以及报告对象、报告内容等作了规定。《条例》还对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保护以及相关材料、资料的保存和移交作了规定。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条例》同时对法律责任进行了再划分。《条例》规定了与《生产安全事故条例》基本一致的法律责任。对电力企业、电力企业负责人、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条例》对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规定了经济罚款、行政处分、刑事追究等严厉的处罚条款。

防范电力安全事故,筑牢企业安全堤防,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是电力企业和电力监管机构及有关方面处置、处理电力安全事故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和法定准则,涉及电力安全事故处理的各方面、各环节。

公司已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防范电力安全事故,筑牢企业安全堤防,就必须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将防范大面积停电作为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把预防事故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深入分析《条例》实施后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修订安全管理、技术保障、设备治理、应急救援、信息报送、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和预案,确保与《条例》有序衔接。对照《条例》标准和要求,从电网规划、设计选型、基建施工、生产运行等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分析事故风险,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做到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资金、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要建立分级的风险防控机制。根据《条例》规定的事故划分等级和标准,建立分层次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动态梳理电网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全面评估电网安全风险,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提高电网安全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形成上下衔接并逐级负责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三要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针对《条例》对大电网安全运行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电网安全全过程管理,抓好责任和措施落实。

四要确保城市电网可靠供电。加快城市配电网规划建设,将《条例》有关要求纳入城市电网规划技术原则和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城市电网与主网的联系,提高城市电网抵御自然灾害和严重故障的能力。同时,合理划分供电区,均衡负载分布,优化接线方式,提高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减少负荷损失,规避事故风险。继续深入排查梳理电铁、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企业和重要客户的供电安全隐患,进一步整治电网侧隐患,落实供电保障措施和抢修方案,确保重要客户安全可靠供电。

五要加强安全基础和细节管理。更加注重细节管理和基础管理,以“严、细、实”的作风保证电网安全。同时,电网安全具有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等特点,涉及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调试运行、检修维护、队伍建设、科技支撑等各个方面,需要各个部门夯实安全基础,共同保障电网安全。

5.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五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力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电力控制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的电力控制系统越来越多,对电力控制系统和数据网络的安全性、可靠性、实时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阿特斯阳高光伏电站应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电站二次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以及其他非法操作,防止电站电力二次系统瘫痪和失控,及由此导致电站一次系统事故,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引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第5号令);

4、《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原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

5、《发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电监安全[2006]34 号);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第三条

电力二次系统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和调度,相关部门响应及时、密切协助和配合。根据现场轻重缓急和危急程度,突出重点、行动敏捷、措施到位,科学、高效地组织进行事故抢险和恢复工作。

遏制事态升级,避免由于电力二次故障对机组正常、安全和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任:

成员:

注:若总指挥、副总指挥均不在站内时,按领导小组成员排序作为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

职责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迅速恢复公共系统正常运行;

2、负责向公司报告我电站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负责做好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知识、技能和应对措施的培训教育工作;

4、组织做好演练工作的评价总结工作,在必要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5、组织和提供在抢修过程中善后处理工作的物资和车辆供应;

6、根据事故报告宣布启动本预案;

7、当危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二)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的职责:

1、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无人身伤害,尽快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电站各班组,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4、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5、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内容

第六条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分区

(一)电站的控制区主要包括以下业务系统和功能模块:监控系统、DCS控制系统、调试系统和自动发电控制功能、励磁系统和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网络监控系统、各种控制装置等。

(二)电站的非控制区主要包括以下业务系统和功能模块:电能量采集装置、电力市场报价终端、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信息管理终端。

(三)电站的管理信息大区主要包括以下业务系统和功能模块:电厂生产管理系统、报价辅助决策系统、EAM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OA)和管理信息系统(MIS)等。

第七条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总体要求

(一)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间相连必须采取接近于物理隔离强度的隔离措施,如以网络方式相连,必须部署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二)同属于控制区的各机组监控系统之间、机组监控系统与公用控制系统之间,尤其与输变电部分控制系统之间应当采用必要的访问控制措施。

(三)非控制区内电能量采集装置与电站其他的业务系统不存在网络连接方式、只接受调度端电能量计量系统的拨入请求、且使用专用通信协议时,可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四)在电力调度数据网边界配置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纵向加密认证网关进行安全防护。

(五)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对象是生产控制大区的各个业务系统。

第四章 处置措施

第八条

数据通信网络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1、若发现数据通信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并做好故障设备的监控,当班值长应立即通知公司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

2、设备管理部和信息组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检查分析,若设备由于故障已停止运行,并造成调度数据网络中断或应用服务中断时,应通知当班值长、省调自动化科和通信科,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调度数据网络和应用服务正常运行时,应通知省调自动化科和通信科,联系时间替换设备进行故障处理;

第九条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1、若发现机组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并做好机组运行工况的监控,当班值长应立即通知公司及相关部门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

2、若设备故障影响机组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或已造成控制系统瘫痪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机组监控系统在设备故障情况下能维持正常运行时,维护部人员应立即对故障设备进行隔离维修,恢复设备运行;

3、操作员站出现故障,运行人员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判断,利用服务器和客户机的系统备份刻录光盘,来快速恢复系统;

4、网络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并做好设备运行工况的监控,当班值长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故障信息。应保证升压站的设备在自动控制系统失控时能正常安全操作,避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并保证与省、地调度中心通讯的正常畅通网络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后,维护人员应检查确定是软件故障还是硬件故障。若是软件故障,重新启动操作员站服务器,检查是否可以启动恢复。若仍无法恢复,属硬件故障,进行检修维护。若设备需进行紧急操作,运行人员到现场进行操作。先检查主控单元监控柜上自控单元运行是否正常,如正常运行,则在网络继电器室实施通过人工按键实现对断路器的一对一操作。如自控单元均发生异常,则运行人员到就地对相关开关闸刀进行就地操作;

5、电量采集装置ERTU故障,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运行人员现场对各个关口电能表当前电量进行读取并做好记录,当班值长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故障信息。以防止全站机组及高压备变的关口电能表电量采集丢失,保证电量结算的准确性。若电量采集装置ERTU的交直流电源失去,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检修。电源恢复正常后,远动人员及时将关口电能表当前显示值人工重新置入ERTU。第十条

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及网络攻击应急处理:

1、若发现或怀疑二次系统感染计算机病毒或恶意代码攻击,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应立即通知信息组启动全网查杀病毒和恶意代码检测;

2、信息组确认二次系统内感染病毒或受恶意代码攻击,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应立即通知公司及相关部门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

3、若病毒或恶意代码无法清除,影响电力调度业务正常运行时,维护人员应立即根据事件可能影响的调度业务,通知省调自动化科进行相关业务的中断工作,迅速隔离事件源,对感染的系统进行恢复。若控制系统受到影响无法正常运行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做好病毒或恶意代码源的隔离工作,并进行系统的恢复工作,若已造成控制系统瘫痪,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若病毒或恶意代码无法清除且仅影响部分操作员站正常运行时,维护人员将受影响操作员站关闭,从网络上脱离,避免故障的扩大。

第十一条

调度数据或控制系统数据异常应急处理:

1、若发现调度数据或控制系统数据异常,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及相关部门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

2、如果发生MGC、电力市场及指令下发系统等调度数据异常或中断,应联系省调进行相关调度业务的中断处理,信息组人员联系省调自动化科和通信科进行数据异常现象的分析检查,确定故障原因。在故障查找中,首先检查相关的业务系统软件和主机的运行状况,根据故障原因恢复业务软件运行或对系统进行恢复;其次检查数据调度网局域网侧的运行状况,对确定的故障设备进行更换;第三步检查数据调度网广域网侧的连通性,确定网络的中断点,检查边界路由器的运行状态,根据设备运行指示灯确定设备故障和广域网物理链路故障。指令下发系统故障,如数据异常而控制正常,则由当班值长联系省调,告知负控数据异常,并通知远动相关技术人员处理。若数据异常而控制故障,联系调度机组改到电话调度作相关处理;

3、若发生控制系统数据异常,未影响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时,设备管理部人员应迅速查找异常现象,运行人员应严密监控机组的运行工况。若控制系统已经无法正常运行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其他安全事件应急处理

1、若发现二次系统网络有反动有害信息的传播或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事件,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并向省调通信中心报告。信息组人员立即对事件进行阻断,并保留相关数据;

2、当电力二次系统发生安全事件时,要做好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同时记录安全事件情况,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由阿特斯阳高光伏电站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6.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六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云安监管 [2008]196号)和《关于报送200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评估总结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州200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评估总结和应急预案管理总结工作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2008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08年,省政府分解下达我州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数为197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州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95起,死亡161人,受伤446人,经济损失1726.44万元,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任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99起,死亡117人,受伤437人,经济损失380.54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5起,死亡21人,受伤15人,经济损失399万元;煤矿企业事故18起,死亡17人,受伤0人,经济损失712万元;火灾事故62起,死亡4人,受伤3人,经济损失234.8万元。

二、2008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认清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08年,我州各级政府部门和主要领导,特别是各级安监部门,切实把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中,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摆在尤为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的指导协调。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狠抓预案编制工作,要求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预案,并把预案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做到了家底清、数据准,有力地促进了各类企业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008年,我州的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在省安委办科学指导和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为着力点,以“隐患治理”为主线,加强应急体系、队伍、预案建设,强化应急宣传培训、经费投入、物资储备、救援演练等工作,努力构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强化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全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方面。州政府成立了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处置,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

二是在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方面。我州祥云矿山救护队是滇西唯一的专业救援队伍同属社会和企业救援队伍,受祥云县煤炭工业局直接领导,多次参与州内和州边地区的应急救援和抢险,经验丰富,能力显著,自成立以来队伍建设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人员、装备得到加强,并积极参与预防性安全检查和突发事件处置,多次参加滇西地区矿山、在建工程的应急抢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损失。在企业层面,我州大部分企业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配备了应急管理人员和基本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职工救护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没有条件和达不到条件建立应急机构的企业,也基本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的应急管理人员。

三是在应急预案编制方面。我州基本形成了总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为一体的预案体系,包括《**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含盖矿山、危化品、交通、建筑、教育、旅游、医药、烟草、电力等行业和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近年来,企业预案编制工作也有所加强,大部分企业特别高危行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各种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是我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队伍建设,今年5月份,何金平州长亲自到企业调研、指导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筹措州县两级财政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祥云矿山救护队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了队伍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三)强化防范,狠抓落实,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召开的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两个座谈会以及今年11月份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与预案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知识,充分发挥基层组

织和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要求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职工救护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从根本上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总局、省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州“隐患治理年”的安排

和部署,紧密围绕“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安全”的工作思路,深入工矿商贸企业,本着为企业查找安全生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对我州一些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了全面、细致的预防性安全大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安全培训教育、事故防范措施、现场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我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也得到极大保障。

三是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州各企业应急队伍积极参与到排查治理工作中,帮助企业查找自身安全问题,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隐患整改尤其是危险源整改工作的责任、措施、资金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

四是不断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重点,于10月15日开展了一次硫酸泄露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练,并现场召开了演练总结分析会;祥云县“9·18”事故发生后,我局段晋槐局长及时率领祥云煤炭工业局和祥云矿山救援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凭借平时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在确保被困人员和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对施救场所进行全面、安全、科学的支护后,以最节省的救援时间救出被困人员,顺利完成救援抢险工作。

五是结合国家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我州各级安监部门还督促和帮助企业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消除,做到有备无患;还要求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做到早报告、早预警,能够及时高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各级安监部门还认真研究以往事故、突发事件产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把应急管理融入到基层日常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相关机构和新闻舆论的作用,不断探索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2008年,我州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在省安监局和州委、政府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一些方面与省局对应急管理和预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为:一是我州还未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二是一些应急预案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发布后,没有进行宣传、培训和演练,不能很好适应工作需要;三是部分企业内部上下级预案脱节且与地方政府及部门预案不衔接;四是部分小型企业自己没有专兼职救援队伍,也未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自救、互救无保证。

四、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在实干中科学发展,切实把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重要性认识,提高工作紧迫感、自觉性和创造性,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增强工作信心,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和明确奋斗目标,努力提高我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7.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篇七

一、基层央行计算机信息安全存在的隐患

(一) 管理制度不完善

旧制度管不了新系统, 现代化的信息系统缺乏强有力的、先进的管理制度, 存在制度老化和新制度制订不及时、不力的现象。甚至制定的管理制度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 相互抄袭的多,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应用系统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制度少, 往往执行困难, 制度与管理脱节。

(二) 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目前, 不严格按应用系统操作规程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不及时退出业务系统, 致使用口令限制用户登录失去了意义;业务系统使用的CA证书不按规定保管, 存在乱放现象, 甚至业务操作完成后还插在电脑上;操作员设置的口令简单, 不符合规定, 不定期更改;人员调离或兼职后, 没有及时对操作账号或口令进行删除和重设;凭个人关系相互间进行顶岗或串岗操作, 造成一人知多号或多人用一号等, 形成操作风险隐患。

(三) 病毒防范意识薄弱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推广普及, 计算机病毒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 其危害越来越大。业务操作人员不清楚计算机病毒传染性、潜伏性、寄生性和危害性的特征, “自己只要能使用就安全”的观念很普遍, 没有养成定期查杀病毒的良好习惯, 同时认为防病毒仅仅是科技人员的事。日常工作中, 大部分业务操作人员的计算机病毒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存在侥幸心理, 觉得病毒不可能感染自己的计算机, 对外来盘不进行病毒检测, 对计算机不进行定期病毒查杀, 等到计算机无法工作时才想起是否感染病毒, 结果计算机病毒通过信息交换而导致其他计算机也感染病毒。

(四) 技术防范手段存在隐患

目前, 基层领导在计算机信息方面“重应用、轻管理”, 对计算机安全重视程度不够, 资金投入不足。如县支行网络运行监控设备不齐全, 未安装防火墙、未建立网络漏洞扫描系统和入侵检测系统, 未安装门禁系统、消防系统、非法外联系统等, 存在安全隐患。

(五) 管理力度不够

有了好措施、好办法并不等于就安全,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空有完善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是目前管理工作中一大突出的问题。如移动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上混用、数码相机随意插在内网计算机上复制相片、在业务用机上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等违章操作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基层央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的策略

(一) 完善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基层央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断发展, 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也要与时俱进, 及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具有实用价值和约束力的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组织管理结构和人员管理程序。同时也应认识到有了措施、办法并不等于安全, 应采取各种手段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一是通过培训、专刊、内网宣传等多种形式, 提高员工计算机信息安全意识和对各项安全制度的了解;二是在实践中与时俱进, 不断完善和更新各项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力求在制度建设中不留死角和漏洞;三是加大计算机安全检查的力度和着力点, 把对规章制度的落实细化到计算机信息安全检查的各项内容中, 注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常抓不懈。

(二) 强化计算机信息安全意识

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用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计算机信息安全教育, 增强计算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尽快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防范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 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教育方式, 积极推广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让计算机信息安全人员掌握更多、更新的计算机安全技术和相关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能在信息安全方面以身作则, 养成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尽力排除操作风险和人为安全风险隐患。

(三) 加大计算机病毒防范力度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 计算机病毒及网络病毒的传播更广泛, 危害性、破坏性更大。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防范除了严格执行国际互联网和内联网物理隔离、杜绝便携式计算机接入内联网外, 还应从以下4个方面来防范计算机病毒。一是在内网所有客户端上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 (Symantec) , 并定期检查病毒代码的升级, 设置每天中午定时自动扫描计算机病毒;二是利用LAN DESK (R) Management suite系统对客户端及时统一扫描漏洞、分发补丁, 并利用此系统对客户端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计算机管理员创建各种查询自动发现客户端安装的软件, 对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游戏、盗版软件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三是利用IDS系统对安全事件源进行远程阻断, 发现客户端存在病毒、遭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后, 应立即对安全事件源进行实时、快速、精确定位, 并远程阻断隔离;四是利用非法外联监控管理系统进行客户端违规联网检测。内部网络用户如果通过双网卡、无线网卡等设备进行在线违规上网, 该系统按照不同的策略进行警告或分布式阻断。

(四) 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

保障计算机信息安全, 组织检查是手段, 发现隐患是重点, 找出原因是关键, 解决问题是目的。为了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监督。一是规范检查内容, 从安全管理、机房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设备安全等5个方面制订相对固定的计算机安全检查明细表, 让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照明细表进行自查和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二是检查结果要给对方确认,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建立整改意见书复查制度;四是建立检查整改结果领导问责制;五是把计算机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列入年度主要考核项目。

(五) 提高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手段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网络应用的深化, 各种病毒和黑客入侵事件严重威胁着计算机信息安全。在技防上要“技高一筹”, 加大可靠的计算机安全产品投入力度, 加强身份管理、访问管理、威胁管理。通过网络“防火墙”、内外网物理隔离、网络实时监控检测异常行为入侵、防病毒、木马攻击;实时异地备份重要数据信息, 预防灾难恢复;采取身份验证、及时提示强制更换系统口令等技术手段, 严格权限操作管理, 控制岗位权限, 规范信息传输通道, 防止非法破坏;采用移动存储介质安全使用检测系统, 杜绝移动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上混用;实时提高防范技术, 捕捉安全漏洞, 消除安全隐患。

8.谈如何提高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 篇八

关键词:电力企业 应急管理 概述 提高措施 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在人民生活生产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电力企业安全成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重点。近年来,应急管理作为政府能力建设的重点,受到越来越多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视。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成为电力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

一、应急管理概述

1.应急管理概念

应急管理是为了降低灾难性事件的危害,基于对造成突发事件的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以及所产生负面影响的科学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的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地应对、控制和处理的一整套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

2.应急管理内容

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叫做“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应急预案,就是根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

“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就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等。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我国电力应急管理的对策

1.设置机构专门化与应急管理常态化。抓紧进行突发事件的分析预测、风险评估,做好预防与预警工作,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在突发事件阶段,领导指挥全国的突发事件工作,迅速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快速处理,并对各地情况进行监督、追踪,协调各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总结工作。各地方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不同级别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以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2.加强宣传发动,推动科普教育,做好舆论引导。落实四项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大力宣传普及电力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二是结合举办电力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学习培训班,特别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提高基层一线的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信息传播手段,扩大电力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四是加强电力应急信息报送管理,做到及时、准确、畅通。快速掌握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实时动态,做好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稳定公众情绪,保持电力生产和社会生活正常秩序。

3.加强应急队伍和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应急专家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技术装备;加强现有应急抢修、处置队伍的建设,保证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电网企业与电网企业、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地方电力企业与中央电力企业、电力企业与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危急关头相互支援、支持,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应健全和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优化储备布局,进一步做好电力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保证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需求,以加快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小停电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三、应急管理的作用

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突发紧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同时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是应急管理的根本目的;为了实现这一根本目的,应当加强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明确清晰的应急预案制定实施的标准,应当坚持几项基本原则:

(1)重要性原则:应该清楚明白不同的电力突发紧急事件对不同的用户的威胁程度,特别是要突出的管理对影响重点的用户的突发紧急事件预案。

(2)可操作性原则:电力应急预案应当简单但是明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忌讳理论主义。

(3)标准化原则:制定统一的电力应急预案制定实施的管理标准和方案提高方案管理的高效性。

(4)闭环管理原则:应急方案指导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的同时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效果同时给预案的修订作出指导,看哪些地方有缺陷还不够完善,这样能使方案的不停的完善。

电力企业部门应该不定期的开展预案演习,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对突发紧急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电力企业应该对重点的区域设立相应的监测点,根据当地地区的灾害特点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与此同时要重视重要单位部门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可能将经济损失降低到最小。

参考文献:

[1]陈竟成.电网安全生产预警与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实施要点[J].电力安全技术,2005,7(5):5-9.

[2]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3]王铭霞,王金桃.浅析电力应急管理[J].未来与发展,2004(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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