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2024-08-16

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共9篇)(共9篇)

1.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一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人事局获悉,贵阳市市属81个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384人。

据了解,此次招聘包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涉及教师、医生、计算机、财会、管理等岗位。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3日,报名地点在贵阳市人才大市场。有意应聘者可在23日后登陆贵阳市人事局网站(www.gyhr.gov.cn/);中国贵阳人才网(www.gyrc.com.cn/)了解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一览表等详情。

2.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二

时间安排表: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 9:00-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5月23日11:00-28日14:00

缴费时间:2012年5月23日11:00-28日16:00

笔试时间:6月17日上午9:00-11:30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 9:00-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5月23日11:00-28日14:00

报名网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祝广大考生顺利上岸=======

3.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部令第6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和《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宿人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一)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市属事业单位,均列入实施范围。上述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应向社会公开招聘。

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及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以及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简化程序进行考核招聘。急需引进的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市组织人事部门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其他紧缺专业人才。

涉密岗位、个别特殊岗位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简化有关程序或采用其他选拔任用办法。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其他紧缺专业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因行业、专业或岗位对受聘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事先在《招聘简章》中明示,但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程序

(一)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方法进行。

(二)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先申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招聘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聘原因和理由;

2、用人单位岗位设定、编制余额及增人计划情况;

3、拟招聘岗位名称、专业、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

4、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招聘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审批的招聘计划负责制定。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性质、基本情况;核定的增人计划数;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时间;招聘形式和程序;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有关内容。

招聘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2、发布招聘简章。招聘简章应在公开招考前15天,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在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应当载明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条件、报名方法及所需证件材料;考试时间、范围;考核、体检的要求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发给准考证。

4、笔试。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岗位因专业等原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如工作需要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对专业性较强的招聘岗位,可以加试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由市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事考试服务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按公益性、服务性、以支定收原则,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支付。

笔试成绩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根据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

5、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对操作性较强的岗位,要突出对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考官一般由7-9人组成,其中市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考官各限1名,其余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临时通知。

6、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采用百分制)按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7、考核。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如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8、公示。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9、报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管理权限和调配程序办理入编、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市组织人事部门按岗位建立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聘,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免笔试,直接按规定程序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人员聘用

(一)办理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

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

(一)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市组织人事部门是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年组织2次。新组建或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适时组织招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在发布《招聘简章》的同时公布监督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信箱。

(二)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为本单位行政领导副职,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秘书、人事、财务、纪检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公开招聘考试的命题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命题工作必须按《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若干规定》(宿人通[2008]71号)进行操作,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对下列违反本实施细则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市组织人事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本实施细则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招聘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七、其他

(一)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有关规定,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4.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四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按《红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列编。

三、招聘计划

根据医院工作发展需要,我院计划公开招录医疗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人。详见《赤峰市第二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3.国家统招全日制公立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技术类院校、民办院校、三本院校、独立学院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且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

往届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在红山区政府网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报名与参加笔 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 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员招聘纪检监察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3)对于此次招录,每个专业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否则取消该专业招录计划。4.报名时间:2015年 3月14 日--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5.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五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2012年山东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含2012年潍坊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13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11日-14日。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

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6月11日-14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个人妥善保存,供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经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11日至14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办理确认手续。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

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的部分教师岗位人员分别参加综合类、卫生类的笔试,详见岗位汇总表备注栏。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5日—6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卫生和教育类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试讲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级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教育类(含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的所有教师岗位)的招聘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所有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70元后统一进行试讲,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

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办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206房间(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职业学院对面,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8689091

6.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六

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77人,其中教师68人,校医8人,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标准;

4.应届毕业生须为省内院校毕业生或山东生源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威海地区常住户口(以2011年12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为非山东省常住户口的省外院校毕业生)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学生称号;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于3月20日至21日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资料。应聘者报名时,提供《2012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报名表》须提前自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下载http://,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人承诺部分须本人签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粘贴1张,其余2张照片背后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教师岗位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自荐书》、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是否报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等情况)。

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自荐书》、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教师资格证。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

2.应聘校医岗位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须提供)。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

3.应聘会计岗位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全国计算机考试一级证书、C1及以上驾驶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

入学前为非山东省常住户口的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优秀

学生证书、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4.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被录取后,须于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应聘者持身份证在3月23日(8:30至12:00)和3月25日(7:00至8:30),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面试)。笔试时间为3月25日,成绩于3月27日公布。试讲(面试)时间为3月31日,当日公布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校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以及相关的学校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类法律法规。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管理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面试)的人选。

2.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校医和会计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讲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幼儿教师岗位和舞蹈岗位为大班课程,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科学岗位为五年级课程(五四学制),其他岗位均为初中二年级课程(五四学制)。授课用书由教育局统一准备。

幼儿教师、音乐、舞蹈、美术、体育、计算机岗位加试技能考试,试讲和技能考试各占50分。幼儿教师岗位技能考试为舞蹈、声乐、键盘和简笔画;音乐岗位、舞蹈岗位技能考试为舞蹈、声乐和键盘;美术岗位技能考试为素描;体育岗位技能考试为篮球、田径和技巧;计算机岗位技能考试为上机操作。

3.确定体检人员

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10%、试讲(面试)成绩占9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校医岗位、会计岗位按笔试和试讲(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组织部、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其中校医、会计聘任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本简章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631-5980024。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

具体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华夏路)12号

附件1:2012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2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中共威海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7.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七

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烟台市值事业编考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yantai.html?wt.mc_id=bk1052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8.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八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2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综合类岗位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2018届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8年1月19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8年1月19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上述情形将作为考察内容之一。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亭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1月23日9:00—16:00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相关考试信息、通知按程序在山亭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最低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

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11352。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8823504(综合类),0632—8811791(教育类)。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18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9.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17名) 篇九

勤人员)公告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2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2012年上半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10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51名,市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2名(详见招聘简章)。

现予公告

附件:重庆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工勤人员)简章

重庆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工

勤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机关工勤人

员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2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11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51名,(其中,考试招聘1703人、考核招聘348人,详见附表1、2、3);市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2名(详见附表4)。

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直接到招聘单位参加相关考核。报名时间和考核等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招聘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专业科目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专业科目的现场报名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详见附表)。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2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2年2月21日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用人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2年2月2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

考务

费的,于2012年3月12日9:00起至3月16日18: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巡视。专业科目分值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表。

(三)面试

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选)聘单位视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特别提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应当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外,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

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视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

证书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

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707、86868702

4.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专业知识、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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