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证明信(精选17篇)
1.婚姻证明信 篇一
金绍达: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部门,本来无须过问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但在实际工作中,自然人所申请登记的房屋是申请人单方所有还是和配偶共有,则是登记机构应当了解的。因此,对自然人的房屋,很多城市的登记机构要求申请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用以核实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和实际权利状态一致。
但是,某一城市的民政部门所出具的婚姻证明只能证明当事人在该部门有没有婚姻登记的记录,并不一定能准确地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所以,实际上这类婚姻证明的证明效力有限,因此,很多城市并不要求申请人出具婚姻证明。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早在2003年就会同民政、司法、国土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婚姻证明,改由申请人“书面声明”。
在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 号)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以合房〔2015〕73 号文发了《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查方式的通知》,“在房屋登记中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代之以询问的方式将相关当事人婚姻状况记载于询问笔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房屋登记办法》也早就规定了“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第十一条第三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应是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因而,上述两个城市的做法都是可行的。
2.婚姻证明信 篇二
笔者认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需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理由如下:
一、要求当事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结婚证、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或者终止的法定证明,即使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时,也只能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结婚证、离婚证。
二、不动产登记实行的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能成为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理由。当事人购买不动产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也可以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在当事人一方处分不动产时,如果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需要另外一方同意的证明;如果当事人一方处分不动产时,如果不动产仅登记在其一个人名下,则不需要提供另外一方同意的证明,因为出现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登记机构也无法查明,因此责任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为了防止夫妻一方擅自处分不动产的现象,当事人购买不动产时就应当将不动产登记到双方名下,如果购买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尽快变更登记到双方名下。2011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也为变更提供了便利。
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经被取消,当事人不可能提供。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民政部《通知》)明确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5年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5年1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再次要求 “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
实践中如果出现确需当事人提供婚姻情况证明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审查:
一是由当事人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并结合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综合审查。上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就规定了“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二是个人声明承诺。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在例行发布会上就建议采取个人声明承诺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就规定了“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也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不动产登记时,当需要查清婚姻状况而登记机构又无法查清时,完全可以采取当事人承诺的方式以减少当事人负担。
三是公告。为了防止当事人虚假承诺,经当事人同意,登记机构可以对当事人的承诺以及登记事项在登记机构的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告,以减少登记错误风险。公告由登记机构进行,不会增加当事人负担,但可以减少登记错误。
四是有关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2015年8月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规定,“各地要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依据《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民政部《通知》也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各级婚姻登记机构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只有各部门之间的数据真正联网共享才能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3.婚姻证明范本 篇三
姓名彭龙琴,出生年月1968年10月24日,户口簿上身份证号***062,当初1997年1月7日在望亭镇结婚登记时,由于疏忽,把姓名写为彭琴英,身份证号码未写,出生年月:65年10月24日。现证明户口簿上的彭龙琴,与结婚证(望字第2号)上的彭琴英实属同一人。
家庭所在村委会(盖章):
望亭镇民政办(盖章):
出证日期:2012-02-29
证明
姓名彭龙琴,出生年月1968年10月24日,身份证号***062,当初1997年1月7日在望亭镇结婚登记时,由于疏忽,把姓名写为彭琴英,身份证号码未写,出生年月:65年10月24日。现证明户口簿上的彭龙琴,与结婚证(望字第2号)上的彭琴英实属同一人。
单位名称:
4.婚姻登记证明 篇四
我单位婚姻状况及相关情况如下:
男方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常住户口所在地:
女方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常住户口所在地:
男方与女方曾与年月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离婚)
目前情况说明,在下面的选项中画“√”
()
1、男女双方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
2、男女双方已办理离婚。
()
3、男女双方已办理复婚。
()
4、男方丧偶。
()
5、女方丧偶。
出证人:(签字)出证单位:(公章)
出证时间:年月日
5.婚姻证明怎么写 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_:
1、兹证明我单位,男(女),年月日出生,至二零年月日止,从未登记过结婚。
2、兹证明我单位,男(女),年月日出生,年月日与离婚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过结婚。
3、兹证明我单位,男(女),年月日出生,至年月日其配偶死亡后,至今止未在登记过结婚。
单位填写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单位组织(或人事、保卫部门)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按实际情况填写以上1或2或3项,其余划掉。
注
2、单位应根据人事档案如实填写,本人自己填写无效。
注
3、本人人事档案非所在单位保管的,应由档案保管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街道等)填写。
未婚证明格式范文
未婚公证书
()ΧΧ字第ΧΧ号
根据ΧΧ单位证明(或经调查),兹证明ΧΧΧ(男或女,现住ΧΧ省ΧΧ市ΧΧ街ΧΧ号)至ΧΧ年Χ月Χ日(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公证处查证的时间)未曾登记结婚。ΧΧΧ的父亲是ΧΧΧ,ΧΧΧ的母亲是ΧΧΧ。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
村委会开的未婚证明
关于XXX同志未婚情况的证明
XXX,性别,19XX年X月X日出生,为我村第X村民小组村民.于XXXX年X月X日,于XXX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结婚.特此证明
XX市XX县XX村民委员会
XXXX年X月X日(此处加盖村委会公章)
计划生育办公室开的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我单位教职工同志,性别,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截止目前未婚。
特此证明。
本人单位(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计生委员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6.婚姻证明信 篇六
两个同性恋男人或女人是否可以通过举行婚礼仪式, 而被国家视为关系合法?这在不久的几年前, 几乎成为最能引发人们争议的话题之一。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想要缔结合法婚姻的权利, 其理由是不难理解的。首先是某种仪式的情绪重要性。在生命中的某个时刻, 我们相信每个人包括同性恋者都可能会相当幸运地遇到真正心爱的人, 而在家人和国家面前把自己的终生托付给这个人。这当然是世界上最简单、最自然与最本能的人性。其次当然还有许许多多合法婚姻的法律与经济利益。诸如儿童监护权、共同组建家庭、遗产处理、法庭上的合法权利及其他数不尽的极其重要的权利、利益与特权都和婚姻结合在一起。
但是, 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经过一番思索, 我对此持反对态度, 现发表自己尚不成熟的粗陋见解。事实上, 考量同性婚姻的赞成者与反对者之观点, 至少有两个重要的议题需要被探讨:首先, 是否合法地确认同性婚姻会强化或减弱婚姻制度;其次, 是有关对婚姻本身的根本理解。同性婚姻的赞成者说, 他们意在强化并歌颂婚姻。但是, 事实或许并非如此。我们必须考虑到, 同性配偶的合法结合会粉碎一般习俗对婚姻的定义、改变约束行为的规则、完全否认世界各大宗教的基本教义、传递婚姻的性爱方面的冲突信号、混淆婚姻的重大功能———繁衍并养育小孩。
二、分析
扩大婚姻的定义以包容同性结合, 这会把婚姻曲解得让人无法理解。纵观整个婚姻发展史, 婚姻都是以男女两性的结合为内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 不仅研究了婚姻的起源和发展, 而且对未来社会的婚姻进行了推想。他指出, 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群婚制、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异性之间的结合, 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 从名称本身就说明了它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从恩格斯对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 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异性结为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 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
诚然, 婚姻并非不需要丝毫的改变。在历史上, 婚姻在性爱、生育与照顾子女之间形成强而有力的联结。但是, 当代对婚姻的了解愈来愈强调个人自我实现至上, 而非代与代之间的依附。并且, 避孕和堕胎根本上已经切断了性爱与生育之间任何非意愿的联结。科技的进步允许我们随意地分离生物的、妊娠的与亲属的父母, 因此上述的联结就更加薄弱了。在此情况下, 婚姻的意义似乎相当不稳定。那么, 要维持异性恋对婚姻的独占, 是否有足够令人信服的理由呢?在我们对性道德、生育子女、婚姻的看法有了重大改变之后, 上述问题就会随之出现。
那么, 传统婚姻对于性爱和人类生育之间的联结, 是否可以被进一步弱化呢?婚姻根本上是否应该是一种由两个互认为适配的人之间达成的契约化安排呢?抑或婚姻确认并实现着更宽广的意义。这其实无法轻易和历史、社会分割开来。当许多人都接受婚前性关系与同居时, 我们察觉到了其中涉及到道德与社会趋势, 如果这种行为是表达更大的真诚或为结婚作更好的准备, 那么这两种做法都是受欢迎的。然而, 现在相当的证据显示出同性婚姻使婚姻本身变得更加不稳定和肤浅, 而并没有使他们所承诺的更幸福的生活出现。社会政策对于建立完整的双亲家庭显示出偏好, 异性恋对婚姻的独占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来辩护。当然, 无论在什么地方, 相互爱护与关怀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认同与鼓励。但是, 婚姻作为一项社会制度无法只建立在相互陪伴的好处上。当我们把人类爱情之生物的、亲属的与生育的层面都混在一块时, 会发现它关系到深远的社会利益。
神学家麦兰德论及生育的社会结果与人类意义时指出, 要拥有小孩有数不尽的方式, 并非所有这些方式都从事相同的事。小孩具有同等的人性, 而且是在共享的爱下面自然地成长, 在尊严上和我们不相上下, 并不只是我们的产品。可是, 并不是所有拥有小孩的方式都教我们认识这些事实……怀孕、生产、分娩、养育小孩应当是一项肯定与承认;对于我们所给予的生命, 肯定它的良善;承认这个生命具有它自己的创造力, 对此我们应当真诚。
而就婚姻本身的核心而言, 婚姻不是任意建构的, 当然不能只由对它有要求的人来重新界定。人类一次又一次地在爱情的结合上寻找神圣的意义, 并想要从中创造安置其社会角色的空间。可是, 婚姻并不仅仅是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希望能够白头偕老, 而亲密到神圣化程度的宣示。大多数国家的婚姻法序言都表明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生育。婚姻的核心所在从来就不是至少不主要是爱情。它是一项值得尊重的资产, 建立在道德、性爱、人性甚至宗教的现实之上。婚姻有它自然目的论的基础, 根植于男女不同而互补的本性上, 以及建立在双方如何相互砥砺、扶持、鼓励与完成上。就是通过这种制度, 我们繁衍、养育、教育并延续我们的物种。
事实上, 正如大哲学家罗素指出的那样, 把婚姻当作一种法律的制度仅仅体现了一个惯例, 它不但在原始人类当中存有, 在无尾猿和其他别的动物当中也存有。养育后嗣这件事, 凡是需要雄性合作的动物, 即实行实际上的结婚。通常来说, 动物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 而且根据某些权威学者的言论, 在类人猿类当中, 其情形尤其如此。假使那些权威学者的言论可信, 则这些幸运的动物似乎不至于遇着那么多使人类社会苦恼的问题, 因为雄的一经结婚, 即再不为别的雌的所诱惑, 而雌的一经结婚, 也不能再勾引别的雄的。所以类人猿虽没有宗教的帮助, 他们可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 因为他们的本能即足以产生德行了。有证据表明, 在最低的野蛮人种当中, 现仍存在类似的情形。布须曼人据说就是严格地一夫一妻的;塔斯马尼亚人 (现已绝种) 对于妻子是永矢忠贞的。甚至在文明人类中, 有时也可以依稀觉察到一夫一妻制的痕迹。就习惯影响人的行为而论, 本能上一夫一妻的主张, 依现在的情形看来, 却并没有它应有的那么坚决, 这实在有些奇怪。然而这却是人类心智的一个奇特的例子;人们的罪恶与他们的智慧都由这种心智的特点生出, 所谓罪恶与智慧即是打破旧习惯创造新行为的想象力。
对性的吸引力与爱情联结, 并将爱情与子女和建立家庭联系在一块时, 婚姻根本地构造了我们对人类尊严与社会本质的看法。对这样的说法是否有任何怀疑呢?不管同性婚姻有何好处, 它都弱化了那个架构并缩小了我们的视野。在既定的人类生活中, 对于接纳我们不曾愿意选择或承担的责任, 婚姻成为最能教导我们的方式之一———或许没有任何其他经验能与之相比。事实上, 它应当教导我们尊重同性恋的既定本质并对同性恋者保以尊重———这样的尊重是一种对于具有真正结果意义的差异的承认。
当然, 有人或许会说婚姻不只是为了养育小孩, 否则我们也应当禁止没有小孩的异性恋配偶结婚。那么, 如果政府不决绝不孕和老年异性恋人结婚的权利, 那么对于同性恋配偶来说, 政府又如何能否定他们这项权利呢?笔者以为, 例外并不能否定规范本身的有效性或必然性。某些个人如何运用婚姻, 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某种无能为力的原由, 并不能决定该制度的目的。在那种情况下, 异性恋者的不孕, 并不会和同性恋者结婚一样, 与婚姻的意义相冲突。如果作为社会形势的婚姻首先就是一种生育的联结, 那么婚姻必然预设着性别的区分, 因为人类的生育预设着这项差异。我们都是一男一女的子孙, 而婚姻则是对自然人类状态道德上与社会上的必然反映。因而, 即使在没有生育能力的情况下, 性别差异仍然得顺应婚姻这个更大的设计, 这是同性结合所无法达成的。也因此, 性别差异成为界定婚姻的界限———因为它是婚姻真正目的地先决条件。
三、结语
我们相信, 理想的世界应当是一个充满宽容且富于变化的世界, 在这样的世界里, 人们可以自由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有相当宽广的挥洒空间。但是, 即使这样的世界, 也需要维护一些重要的制度, 而婚姻与家庭恰恰是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它们备受推崇与向往的原因, 我们应该维护它们。就婚姻之本质审视, 承认同性恋间可缔结婚姻将有损婚姻制度的内核, 造成概念混乱, 故不值得提倡。对同性恋者所应享有之各种权利, 完全可以通过建构非婚姻性的其他民事制度来加以保障。
参考文献
[1][美]沃尔夫.哲学概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
[2][英]罗素.幸福之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7.奶牛婚姻VS牛奶婚姻 篇七
第一对是她的父母,母亲10岁时喜欢上姨父前妻生的儿子,这位比她大10岁的哥哥是位浪荡子,但是10年后回来娶了安静而害羞的继妹,并且总随身带着她当初写给他的幼稚的诗和信。他们性格相异,但是父亲是个随和的人,所以相处得很好。
第二对跟她父母有相似之处,17岁的少女嫁给比她年长15岁的男人,婚后先是跟第一任继母再跟第二任继母生活在一起,有3个孩子,结婚30年了仍互相忠诚。
第三对是一位年轻男人追求一个比自己年长15岁的寡妇,开始她拒绝了他,几年后终于接受了,他们一起生活了35 年直至她辞世。
第四对她没有提及。虽然出生在幸福家庭,侦探女王的第一次婚姻却以丈夫出轨告终,第二任丈夫是个考古学家,比她年轻15岁,结婚的时候她已经40岁。这跟第三对也有相似之处,她的名言是:“对于女性而言,考古学家是最理想的丈夫人选。你年龄越大,他对你越感兴趣。”
《安娜·卡列尼娜》开头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所以,无论是幸与不幸的婚姻,每一桩都有其独特之处,各有不同。
最近听一位老人家讲故事:他有一位后辈,婚后成了家庭主妇,以带儿子为主要的任务,但却总是嫌弃丈夫没有出息,说他只是个小讲师。她跟丈夫关系很僵,甚至让儿子也疏远父亲,孤立他的家庭地位。有时候争执起来,就带着儿子到老人家里借宿。老人问他,你这样难道不怕先生出轨吗?她却说,他这种性格,放他出去都不会生存,哪里会有女人看得上他,他也不敢那样做,非常自信。老人以自己为例,说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是因为有女人的支持,如果当初不是妻子逼着自己上进,大概也不会有那种听起来响当当的名号,但是女人听不进去。有一次,老人去她家,偶然发现她丈夫的名片上写着“副教授、副院长”,为什么她还口口声声说他只是位讲师?大概是可怜的丈夫因为妻子看不起自己,已经升了职,也懒得向她交代了。这种夫妻关系真是可怕。
婚姻应该是一头奶牛,本来奶牛好好养着,天天有奶喝,就算生病了也可以救治,很可惜有些人只把它当牛奶了,牛奶这种东西保质期短,而且一旦坏了只有倒掉。
8.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篇八
当事人姓名:XXX,X,出生于XXX年X月XX日,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原户籍所在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当事人申请及声明,经查阅(XXXXXXXX)婚姻登记机关,自XXXXX年XXX月XXXXX日至XXXX年XX月XXX日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记录。
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查阅(XXXXXXX)范围及查阅时段内无婚姻登记记录。
特此证明
9.业务PK婚姻:婚姻败了 篇九
2011年年底,我彻底结束了自己6年的婚姻,不是因为我无情,而是因为太无奈。我毕业后一直做销售工作,虽然工作不是一帆风顺,还算小有成就,但没想到在工作和婚姻的PK中,我的婚姻竟然彻底败了。
俗话说,成也萧何,败萧何。说实话,我是非常重视家庭的人,也正是我太重视家庭,反而输了婚姻。
新婚:日东月西的恋爱
2007年,我在一家食品公司做业务,常驻陕西西安,负责当地的市场开发和管理。年初的时候,经别人介绍,我认识了我未来的媳妇。
我老家在河南的一个农村,媳妇是我的老家人,在村里的小学做老师。第一次见面后,我就匆匆赶回了西安,但我对未来媳妇的印象不错,经常给她打电话。对于这种见不到人的日东月西式恋爱,我很满足。因为我一个人出差在外,背井离乡的,早已经习惯了没人在旁边照顾的孤单生活,突然有个人可以每天打电话甜甜蜜蜜地谈情说爱,我感觉很幸福。
经过半年的交往(见面很少,多是电话交往),我和未来媳妇终于修成了正果,我们打算结婚,并把婚期订在了2007年10月22日。儿子要结婚,最高兴的是爸妈。我爸妈老早就开始为我的婚礼做准备了,装修房子、买家具等等。而身为这场婚礼的男主角,我却似乎事不关己,仍然呆在西安市场上,充满干劲地一心扑在工作上。
10月22号的婚礼,我20号才坐上西安到郑州的火车,然后再转两趟车回农村老家,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不过婚礼终于没有耽误,我乐呵呵地由一个单身汉变成了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俩新婚的快乐只持续了7天,7天后我就回到了西安,继续投身于业务的洪流中,这一去就是7个月。
婚后:相隔千里的双城生活
我一直认为,男人在家庭中的角色就是顶梁柱,而顶梁柱的首要职责就是挣钱。为了事业,为了让家里能过得更好,我新婚后只在家里呆了7天就回西安了。
都说营销是一门艺术,在我眼里,营销就像爬山,要想看到最美的风景,就要爬得更高,而我就沉醉于向更高处攀岩的过程中。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我把心思全部放到工作上,对媳妇就难免有些照顾不周了。
虽然我和媳妇过着相隔千里的双城生活,但我依旧保持着婚前的习惯,每天给她打电话。我在电话中给媳妇说说我最近的工作,说说最近遇到的稀罕事,关心关心家里的生活,还想方设法地哄她开心。我们俩每天都打很长时间的电话,我以为这样可以弥补我不在身边的遗憾。
婚后回到西安的前两个月里,我们每天打电话的时候,媳妇还很高兴地和我聊天,慢慢地,时间久了,她就厌烦了。有一次我给她打电话,刚一接通她就说:“每天都打那么长时间烦不烦?我不喜欢天天打电话,我喜欢天天看到你!”听到媳妇这句话,我竟然不知道如何作答了,直想哭。
媳妇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最好的是假期多,特别是有寒暑假。媳妇放假的时候,我就让她来西安,带她逛街买衣服,尽量多陪陪她。
婚后我们俩一直相隔两地,媳妇也提过让我辞职,回老家找个不用出差的工作,但我一直没答应。我舍不得业务员的工作,首先这份工作的工资高,每次完成销售任务后,可以拿到很高的提成;其次是因为我是从业务员的工作中成长起来的,通过这份工作我学会了为人处事,也学会了坚强独立,若让我换一份老实呆着的清闲工作,反倒会不适应。
随着我们两个儿子的出生,媳妇的心思就都放在了俩孩子身上,开始懒得管我了。
隔阂:亡羊补牢的自我救赎
我认为自己是个极为传统的人,因为我很信奉老祖宗的那句话:百事孝为先。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从小家里就不富裕,爸妈含辛茹苦地把我和妹妹拉扯大。如今我上班挣钱了,也结婚生子了,我认为自己应该从父母肩上接下家的重担。
在我心目中,各个家庭成员有明显的排位,父母是第一位,妹妹是第二位,媳妇仅排在第三位。每次发了工资,我总是先给爸妈,然后再给上学的妹妹,最后的才轮到媳妇。虽然我给爸妈和妹妹钱的事并没有明了地告诉媳妇,她却心知肚明,但从未因此和我争吵过。
2008年年底,我有一次回家,一个邻居告诉我说,我媳妇有外遇了。我当时就一愣,又仔细琢磨琢磨,认为这事儿不可能发生。我媳妇虽然不丑,但也算不上美若天仙,并且都当妈的人了,怎么可能有外遇呢!于是我就没把邻居的话当回事。
2009年,我花了7万多把妹妹送到新加坡留学。这7万多块钱几乎掏光了我的家底,也彻底惹恼了媳妇。她质问我为什么不和她商量就把这7万块钱拿出来了,我却认为我这么做很正常合理:亲妹妹上学,当哥哥的提供学费,多合乎常理呀,还用商量吗?
因为妹妹留学的事,我和媳妇之前产生了很大的隔阂,直到2009年年底,我们俩的关系才有所缓和。
2011年10月份,我从外地回到老家,打算在家多呆几天,陪陪儿子和媳妇。
一天,媳妇上厕所,放在屋里的手机响了。我见她一直不回来,就替她接了电话。电话接通后,我还没开口说话,那头就开始说了,是个男的,说了一些不堪入耳的甜言蜜语。我问他是谁,那人一听不对劲,立马就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他一直不接。媳妇回来后,我把接电话的事情告诉她,并问那个男的是谁。媳妇支支吾吾不肯说,我也没有逼问她,只是感觉自己很愧疚,如果自己经常在家陪她、照顾她,估计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我对她说:“改了就好了,和那个男的断了,咱俩好好过。”
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俩都有错,只要她能改过自新,我仍愿意做她的丈夫,也算是亡羊补牢的自我救赎吧!
离婚:曲终人散的结局
自从媳妇的事情败露后,我们俩的关系变得非常糟糕。她自知颜面扫地,就有点破罐子破摔。之后我们俩只要一见面,说两句就开始吵架,她看我哪里都不顺眼,我说什么她都认为不对,而我的低头也并没能挽回这个家。
2011年年底,我提出了离婚,并告诉她家里的东西随便拿,俩儿子她想要就带走,不想要我自己养着。对于离婚,她没有拒绝,也没有试图挽回,我们俩终于曲终人散,两个儿子她都留给了我。
离婚后,我仍然做我的业务,只是选择了仅在河南省内出差的公司。我认为做业务和做人一样,最重要的是有诚信,我也正是靠诚信,赢得了很多客户和朋友的支持。2012年5月,我从公司辞职,在一个食品批发市场租了个店面,开始自己做生意。虽然目前我的店铺开张不到三个月,但我得到了很多朋友和之前客户的帮助,生意还算是开门红,也算让我心中有了些许安慰。
现在再去反思我的婚姻,感慨万千。从业务工作中,我收获了成就,也失去了家庭;对于家庭,因为我顾大家而失了小家。我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
我如今有后悔,有懊恼,有愧疚,各种滋味堆积在心头。或许,我以后还会再次得到婚姻;或许,下一次的婚姻,我会把媳妇放在第一位。
(编辑:吴明 housy0116@126.com)
虽说营销人通常与家人聚少离多,但婚姻的失败并不全是工作惹的祸。如何使天平两端的家庭和工作保持平衡,首先得明白孰重孰轻。
10.婚姻证明信 篇十
关键词:婚姻观,当代社会
简·奥斯丁作为18世纪末的女性作家, 在作品《傲慢与偏见》中为读者再现了当时英国社会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阶级关系、婚姻嫁娶等社会现象, 通过这些巧妙地批判了当时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 揭露了妇女悲惨命运的社会现实, 并借作品提出了自己对婚姻的看法。她所强调的爱情与金钱并重的婚姻观, 在当时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进步意义。那么, 我们当今社会有着怎样的婚姻观呢?这两种婚姻观又有着怎样的异同之处?
一、两种婚姻观的对比
在我国, 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择偶观念, 这与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传统思想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20世纪50-70年代, 政治条件、家庭背景、社会地位成了人们择偶时比较注重的考虑因素, 当然, 这受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很大;在20世纪80年代, 学历、身高、感情经历等问题成了考虑婚姻大事的焦点所在, 特点就是更加注重对方的自身硬件素质;90年代以后, 人们在考虑婚姻问题时, 更加看重对方的年龄、人品、修养、脾气、爱情、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等, 而轻视学历、身高、家庭背景以及婚史等问题, 越来越呈现出一种择偶观念多元化、综合性的特点。
进入21世纪以后,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 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进入了一个全面、高速、稳定、多元化的状态当中, 对人们影响最深的一个方面之一恐怕就是婚姻观的改变了。一方面, 在对待婚姻问题上人们更加注重人品与个人体验, 而另一方面则不自觉地表现出忽视传统道德、片面追求个人享乐主义等不好的倾向。现在的婚姻越来越捆绑在拜金的基础之上, 婚姻里的男女都越发的不相信对方, 互相猜忌, 互相提防, 而爱情大多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使婚姻呈现出一种可悲状态。现在的女人找老公, 都会说结了婚过日子就是需要钱的, 没钱哪有房, 没钱哪有车, 没房没车难道得去喝西北风?男人找老婆呢, 既要求魔鬼身材、天使面庞, 又要求下的了厨房、伺候的了公婆……现在的婚姻市场完全呈现出一种畸形化的发展状态, 大家都高调地宣称, 恋爱与婚姻根本就是两码事, 爱情可不能当饭吃!目前的婚恋形式更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多样化:婚前同居、试婚、闪婚、周末婚姻, 还出现丁克家庭和丁狗家庭 (把狗当做孩子养) , 种种现象让“传统”瞠目结舌。当代社会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只有少数, 婚姻关系中更多的是出自阶级、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的权衡, 而婚姻的维系更多的是道德和责任的束缚而已。
由此我们发现, 简·奥斯丁那种没有爱情可万万不能结婚的婚姻观在当今社会里已不再通行, 然而她对金钱的重视却与当下人们的观念不谋而合。看来无论是在二百多年前的英国社会, 还是在21世纪的中国社会, 金钱在婚姻关系中的比重真是不容小觑, 而爱情却显得不是那么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值得人们反思:在思想观念如此进步的新时代, 人们为何会失去人性中的本真, 而去疯狂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婚姻本是神圣的, 如今却落入世俗化、利益化的泥沼, 我们是否该重拾起婚姻中的美好?
二、简·奥斯丁的婚姻观对当今社会的现实意义
简·奥斯丁的爱情婚姻观给当时的英国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进步意义, 一定程度上让当时地位低下的妇女们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 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 为女性意识的崛起铺垫了道路, 也让整个社会开始重新看待爱情、看待婚姻。当然, 她的作品和她的婚姻观也给我们当今社会带来了思想上的新启示。虽然这是一个物质化的时代, 可婚姻依然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 金钱固然重要, 要清楚的是, 人们在择偶的时候亦是在选择自己下半生的生活。生活可以清贫, 也可以富庶, 可是与相爱的人一起度过余生的快乐、和睦、幸福却是无法用物质的多寡来衡量的。
奥斯丁的爱情婚姻观对我们现代女性也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当时英国社会的女性之所以依赖于男性, 是因为她们经济地位上的不独立, 倘若夏洛特是个拥有几亿身价的富家女, 那么她还会和柯林斯结婚吗?恐怕连正眼都不会瞧他一眼。这就很明白的告诉我们, 无论在哪个社会, 要想在婚姻中获得平等权利和把握主动权, 女性不仅需要提高自身价值和自我魅力, 更需要培养独立的人格, 这里的“独立”就包括经济上的独立和内心上的独立。既然在婚姻中不可避免的要考虑经济因素, 那么如果女性拥有独立的经济基础, 完全可以通过自身价值的实现来养活自己, 如此一来她们在婚姻关系中就会把握更多的主动权, 不必靠男人而活, 不必低声下气, 也不必担心被随意抛弃。或者说, 自己完全有经济能力让自己过上舒适的生活, 那么择偶时是不是就可以忽略男人的经济条件, 从而增多寻求到一个拥有爱情基础、相知相随的人生伴侣的机遇呢?
11.婚姻状况证明格式 篇十一
:
兹有我辖区(男/女)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于年与(男/女)身份证号结婚,系夫妻关系,经审核,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此证明有效期天)
社区居委会(单位)
年月日
婚姻状况证明
重庆市万州区地方税务局:
兹有我辖区 李继付(男)身份证号***57X,户口所在地重庆市万州区后山镇沐河村9组73号,于1984 年与徐金琼(女)身份证号***609结婚,系夫妻关系,经审核,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此证明有效期60天)
社区居委会(单位)
年月日
辖区民政部门(单位)
12.当代婚姻现状分析 篇十二
一、初婚年龄大龄化
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22周岁, 女20周岁。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的实际平均结婚年龄为男性29.2岁、女性27.1岁。
近年来, “剩男”、“剩女”等词频频出现在大众、媒体、甚至学者口中, 当代青年陷入婚姻困境, 中国迎来了“新剩女时代”。正如网友戏言:“剩男是被迫的, 剩女是选择的。”在“男孩偏好”的影响下, 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例失衡, 婚姻市场中长期存在着男性过剩的现象, 并日趋严重。有学者推测, 中国在2013年之后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在10%以上, 2015~2045年间达到15%以上, 平均每年大约有120万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找不到初婚对象 (李树茁, 等, 2006) 。
正因为“剩男”现象的持续存在, 所以使得这些年来日益严峻的“剩女”现象显得更加突出, 不同于男性婚姻挤压的固有性, “剩女”现象因其所体现出的社会性使其更具有研究价值, 更富有现实意义。所谓“剩女”, 西方称其为“3S女性”——Seventies, Single, Stuck, 是指已经过了社会一般所认为的适婚年龄, 但是仍然未结婚的女性, 广义上是指27岁或以上的单身女性, 很多拥有高学历、高收入和出众的长相, 但也有的自身条件较差。
究其原因, 社会性别角色分工变化、事业心重、交际圈过窄、“高不成, 低不就”的错位心理等, 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现代青年的婚姻困境, 除此之外, 笔者还有些自己的看法:
(一) 从经济学角度看现代婚姻
首先, 婚姻市场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经济学研究市场与制度的重要视角,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婚姻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个市场, 可以从信息不对称这一视角去分析。举个例子, 花花公子总是有很多女朋友, 而真正的好男人却成了“剩男”, 有美貌无智慧的花瓶女会有很多男人追, 而真正的好女人却成了“剩女”。这就是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问题。古代的“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就是解决婚姻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途径, 父母阅历丰富, 能看出对方未暴露出的信息, 预测这段婚姻的长久性, 媒人信息资源丰富, 能大大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现代社会的“非诚勿扰”等相亲节目也存在异曲同工之妙。
其次, 如果说婚姻本质是一种经济, 那么是否结婚是在取决于婚姻总收益和总成本的比较。无论是身体、物质、还是精神上的, 总有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收益大过结婚所需要的成本, 于是才会选择结婚。比如身体上的收益, 拥有一个合法的固定的性伴侣;比如物质上的规模效应, 结婚后的生活成本减少近一半;比如精神上的收益, 体贴的伴侣、可爱的儿女, 爱情、亲情……“剩女”大多具有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 这样的人大多很忙, 同样的时间消耗在择偶、恋爱上面, 她们比一般人消耗的成本更大, 同时, 这些看言情小说长大的70后、80后往往对婚姻有更大的期望, 当婚姻不能实现她们的期望时, 即收益不能符合她们的要求, 她们宁愿选择单身。
(二)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消极影响
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财产分割标准, 鲜明地体现了“爱情归爱情、财产归财产”的现代契约婚姻, 以“个别财产制”逐步取代“家庭财产制”。笔者认为, 这样的规定不仅对婚姻关系的稳定造成冲击, 还在现代男女通往婚姻之路上放了块拦路石, 打击了他们结婚的积极性, 尤其是女性。在中国, 作为在婚姻关系中事实上较为弱势的一方, 女性实际上需要更多的财产保障来获得安全感。因为这条规定, 男女双方在考虑结婚问题之前, 都会先考虑不动产问题, 希望在婚前能拥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 以尽量减少一旦离婚造成的损失。于是男女双方都会产生先赚够钱买套房子再结婚以避免婚后财产纠纷的想法, 这里又出现一个问题——择偶梯度模式的限制。在结婚对象的选择上, 中国人遵循着“男高女低”的婚姻梯度模式, 男性希望另一半年龄比自己小, 文化程度比自己低, 职业声望和收入也比自己差一点, 女性则希望另一半年龄比自己大, 学历比自己高, 职业声望和收入都要比自己优秀。在已经赚够一套房后, 相同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和年龄的男女双方, 女性的择偶面显然要小于男性, 女性成为了“白骨精”, 而男性成为了“钻石王老五”。
二、择偶价值观变迁
市场经济的最大弊端就是滋生了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 “傍大款”、“嫁老外”的“追款族”日益壮大, 择偶价值观扭曲。“宁在宝马车里哭, 不在自行车上笑”, 翻译过来就是, 当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不可兼得时宁愿选择物质财富, 即“宝马”。这已经不仅仅是爱情与面包的矛盾了, 传统的爱情与面包已经不能满足现代都市女性, 她们追求的是宝马, 是LV, 是香奈儿, 这是所拥有的物质财富不能满足更高的超出自己能力的物质需求的矛盾。
另外不得不提的就是冲击人们传统观念的“同性恋”现象, 近年来支持同性恋结婚的观念甚嚣尘上, 不像以前对于同性之恋的压抑和隐藏, 越来越多的人公开表明自己的性取向, 高调宣布“出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了婚姻自由观念的完善与深化, 旨在为传宗接代续香火而缔结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 人们更多地开始关注自己的精神需求, 以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 注重心灵上的交流而非仅仅是身体上的满足或者生育的需要。
三、婚姻忠贞观失陷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所存在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包二奶、卖淫、嫖娼等现象时有发生, 在沿海发达地区甚至更加严重。十八大后12名官员被查, “二奶”、“情妇”功不可没。如重庆市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黑龙江孙德江和女记者不得不说的二三事还有山东省单增德给情妇的承诺书等等。
据说, 中国落马官员九成以上有情妇, 连受党纪党规严格约束的官员都无法对婚姻做到忠贞, 无怪乎“情妇”“二奶”这类不良风气愈演愈烈。
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化程度的提高, 人们追求更多的社会交往的同时, 使得家庭尤其是夫妻间的交往渐渐减少。这种状况, 一方面使家庭成员 (尤其是夫妻) 间愈加冷淡疏远;另一方面, 愈加频繁的社会交往也使得接触到异性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著名社会学家邓伟志说过:“见一个不见异思迁, 见千万个就不能不保证不思迁。”接触的异性一多, 诱惑越多, 具有开放思想的现代人就越难保证不出错。
四、离婚率不断上升
2011年前三季度, 全国有146.6万对夫妻登记离婚, 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9%。民政部的数据显示, 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8年呈现递增趋势。 (如图表1) “中国式离婚”成为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现象。
除了我们熟知的七年之痒、婚外恋曝光、陈世美、婆媳问题等可能导致离婚的婚姻现象
外, 还有一个富有时代特征的婚姻现象——闪婚闪离。近年来热播的婚姻题材的电视剧, 里面的80后小夫妻都离不开闪婚闪离, 可能再复婚的特点, 典型的如《奋斗》、《AA制婚姻》、《裸婚时代》。七年之痒蜕变成一年之痒, 甚至更短, “闪离”几乎成了80后的个性标签。究其原因:
(一) 婚姻生活所带来的收益不如预期
有人说,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是恋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从恋爱到婚姻, 一下子从风花雪月花前月下转变成柴米油盐酱醋茶, 这期间的落差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女方会觉得男方没有以前那么关心她了, 会觉得爱情在死去, 男方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觉得女方不够体贴。双方都觉得婚后的生活远远不如所预期的那样温馨, 取而代之的是压力和心灵的疏远。如果不能尽快调整这种落差, 时间一久, 争吵和冷战必不可免, 彼此都开始怀疑这段婚姻的正确性。
(二) 离婚成本减小
很多时候, 婚姻生活所带来的收益不如预期并不能完全使一个人下定决心去离婚, 因为离婚也是需要成本的。比如有孩子的话, 需要争孩子的抚养权, 可能会失去孩子;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分割, 尤其是不动产;离婚官司的诉讼费;再寻找下一个伴侣所需要的成本等等。然而现在对“80后”来说, 离婚去并不如上述所说麻烦, 也就是成本不用这么高。晚婚晚育政策的倡导、高利率房贷、社会竞争激烈等等使得他们大多数并不想过早的要孩子, 于是“闪离”的时候就不需要考虑孩子这个重要问题, 很多中老年夫妻明明日子过得很糟糕却都不离婚大部分都是因为有了孩子这一纽带, 孩子带来的快乐和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的想法使他们愿意维系岌岌可危的婚姻。
另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也一定程度预防了婚后财产纠纷, 降低了离婚的成本。
(三) 社会舆论
这是一项很大的成本门槛以至于在特定的社会环境里甚至可以起到绝对的阻碍作用, 并且处于中止婚姻契约的主动地位的一方会承担起成本的大部分。但是, 随着社会的开放程度提高,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尤其是对男性来说, 离过一次甚至几次婚根本不算什么, 可能还能增加几分男性魅力。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变化迅速的社会。在传统的婚姻观念和外来婚姻文化的双重影响下, 我们要学会思辨, 去粕留精, 有选择性地吸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 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现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所暴露出来的弊端最终都将会被消灭。
参考文献
[1]唐美玲“.剩男”与“剩女”: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婚姻挤压[J].青年探索, 2010 (6) :5-10
[2]刘一丁.18大后12名官员被查:多因恋情色与不明巨额财产[EB/OL].
[3]陈荞.全国离婚人数连续8年递增[N].京华时报, 2011-11-30 (3)
13.婚姻保险惹争议保单能否守护婚姻 篇十三
婚姻保险女性占主导
“生活需要未雨绸缪,婚姻也需要经营,把‘爱你一生’从口头承诺换成一份有效约定。”这是阳光保险近日上市的一款婚姻保险的推广广告。据悉,阳光人寿“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与目前国内市场上流通的婚姻保险相比,最大的特点体现在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就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共有60%、80%、100%三个档次,该比例是妻子在退保、减保以及部分领取时保证获得的权益比例,丈夫获得剩余部分(例如:丈夫一开始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如果在保单有效期间,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比例一旦选择无法改变。
阳光人寿对本刊表示,虽然在现代社会,女性已经越来越独立,男女的地位也越来越平等。但从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而引发的热议来看,普通的女性无论是生理上的天然弱势还是从古至今的观念所致,女性仍然被更多的定位在以家庭为中心,女性的经济能力要远远低于男性,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差距会越来越明显,所以女性在婚姻生活中仍然处于弱势,安全感也可能因此而缺失,尤其是针对家庭主妇来讲。所以阳光人寿设计的爱你一生婚姻两全保险旨在保护女性,体现男人对妻子的爱与责任,给女性更多的安全感,因此在现阶段只能由男人买给女人,而随着这一系列产品的丰富,相信会越来越全面。
其实,在此之前,中国平安、泰康人寿、安邦保险、生命人寿等保险公司都推出过概念类似的“爱情婚姻保险”。
国内婚姻险更重健康
虽然婚姻险挺有创意,但在论坛和微博上的网友多表示,这类保险仅仅只能满足女性的心理需求而已。
“婚姻靠感情来维系,寄希望于一份保险单来保证婚姻的长久美满,显得一厢情愿了。”有网友说,“除非是经济宽裕者作为礼物赠送给妻子,特意为保全婚姻而去购买这类保险的市民应该不多,它美丽的名字背后,实际上只能保财富不能保爱情。”
在很多消费者看来,爱情保险仅仅是戴了婚姻的面具。而实际上这款保险就是或者是重大疾病险。众所周知,国外婚姻险发展较早,险种也较丰富,与国内的婚姻险最大的区别是,在国外婚姻险多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的,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但各国情况不同,现阶段国内还没有充分的数据以及适合的环境来推出此类险种。故在国内的“婚姻保险”更关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以及财富累积。这类保险一般规定如果婚变,退保金会偏重归属女方,采用了特别约定方式对失败婚姻中的弱者给予经济补偿,以避免更多“单亲贫困母亲”等现象的出现。相比而已,对弱势一方的权益提供了更大程度的保障。
阳光人寿表示,现代女性既要忙于工作和事业,又要照顾家庭和孩子,在生活中承受的压力正在逐渐增加,因此也导致了现代女性患重疾的比例大大提高。仅乳腺癌发病率,近30年来每年增长约2%~3%。目前市场上已有的针对癌症二次复发给予赔付的重疾险,一般都要求5年等待时间,即被保险人需要在首次患癌症治愈后经过5年时间,如果癌症再次复发才能进行赔付。然而,实际情况是,癌症5年之内仍是复发的高危期,“5年等待时间”的规定对于大多数癌症二次复发患者来说,等不起。阳光人寿根据这一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研究,推出了针对癌症二次复发的“附加关爱多重大疾病保险”,它首次将癌症复发的等待时间缩短至两年,而且是首次患癌症后的两年,而非治愈后的两年。
国外婚姻保险重续存
所谓爱情保险,其实并不是以爱情为标的物的险种,而是以金钱为纽带,约束两人爱情或者婚姻的保险。据了解,爱情保险在国外颇为流行。在国外婚姻保险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的,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夫妻一方不幸身故,另一方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的抚恤金;如果婚姻存续达到保单规定的条件,还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中途离婚,保险公司会选择给予被遗弃者以相应保障。
在英国有一种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达到25年,便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离婚,则被遗弃方可获3000英镑赔偿金。在瑞典,已婚夫妇只要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到银婚纪念日时便可获得一笔可观的保险金。
14.婚姻情况证明书 篇十四
我单位教职工 同志,性别 ,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截止目前未婚。
特此证明。
本人单位(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计生委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婚姻证明书范文模板
安徽市 公证处:
1.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
2.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与 离婚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3.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其配偶 死亡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单位填写人签名:
单位组织(或人事、保卫部门)章
15.婚姻状况证明 篇十五
兹证明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关系,我单位对提供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兹证明本辖内居民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婚,我单位对提供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证明单位盖章:
16.论无效婚姻 篇十六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1], 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而自始不具备婚姻的法律要件。婚姻是被一定社会所确认的两性结合, 男女两性结合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合法性是婚姻成立的本质要求, 凡是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和程序的都是违法婚姻, 无效婚姻是一种违法婚姻。无效婚姻由于欠缺婚姻成立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要件, 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在婚姻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预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过去由于不存在无效婚姻制度, 而无法对违法的早婚、重婚、纳妾等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 混淆了合法婚姻与违法婚姻的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把包办买卖婚姻、近亲属婚姻、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一方欺骗另一方的婚姻、弄虚作假缔结的婚姻, 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准予离婚的理由, 就是由于缺乏无效婚姻制度造成的。因而, 不论从借鉴世界各国立法经验来看还是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 不论是从理论上考虑还是从社会生活的稳定考虑, 确立我国无效婚姻制度是历史的必然。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一) 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对于无效婚姻的男女当事人财产, 不使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 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在此期间的财产不能按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来处理, 应按《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个规定较笼统, 我认为, 人民法院在确认婚姻无效, 处理财产时, 应当区分当事人主观上的善意和恶意, 婚姻无效的效力对恶意的一方发生, 对善意一方应产生有效婚姻的效果。
(二) 父母子女关的关系
婚姻被认为无效或被撤消后, 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 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 教育子女, 承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 另一方有探望权。在无效婚姻中, 婚姻无效的确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在无效婚姻中受孕而出生的子女, 应为非婚生子女。父母的婚姻对错也就不应由子女来承担, 而且, 为了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保障其合法权益, 应该将在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中出生的子女, 视同婚生子女。
三、无效婚姻制度立法的两点建议
(一) 建议宣告机关应仅限于法院
首先, 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标志着婚姻的成立是具体行政行为, 是形式上的审查。无权对婚姻效力加以认定, 更无权对婚姻效力的有无作出宣告, 故在今后的无效婚姻制度上, 应更加注重立法的严谨性。其次, 宣告婚姻无效涉及到对婚姻效力的否定, 关系重大, 法院审理案件有审理期限、人员回避、法庭辨论等程序上的保障, 而民政部门进行认定时缺乏此类保障, 不利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 建议建立损害赔偿制度
修订婚姻法第46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也只是列举了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情形, 而不包括无效婚姻中无过错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的当事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为达到同他人结婚的目的而百般遮掩, 隐瞒病情, 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结婚, 婚后感染性病, 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无过错方不仅长期处于痛苦和恐惧之中, 而且还要为治病支付大量医疗费, 这给不知情的无过错方带来的痛苦和损害, 远比因重婚对合法配偶方造成的损害大得多, 如果仅仅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宣布婚姻关系无效, 对由此给受损害的无过错方带来的财产损失、健康损害、精神痛苦不责令予以赔偿或补偿, 就会使无过错方得不到法律救助, 有违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因此建议无过错方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 应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根据该条规定, 对于造成婚姻无效的, 过错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8]。
总之, 明确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是建立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重中之重。尤其注意保护弱者利益的立法宗旨, 因此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也应当将制裁违法行为与保护婚姻中弱势群体民事权益并重。只有这样才能与当今无效婚姻立法的世界潮流一致。才能推动21世纪我国婚姻家庭的健康发展。
摘要:婚姻无效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能够保障结婚条件和程序的执行, 保护合法婚姻, 维护了我国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文从无效婚姻的概念及构成入手, 分析了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提出了无效婚姻的立法建议。
17.善于找茬的婚姻才是好婚姻 篇十七
好容易上了路,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进来,眼见阚泽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接听,阅华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新交规早就出台了,开车打电话也算违章,既要扣分还要罚钱。急吼吼地提醒他,阚泽还发了火,手机一摔:“打个电话都不让人清静,讨厌不讨厌啊。”
阅华当仁不让:“你已经违章多少次了,挣点钱都给交警做贡献了。”
“又不是你的钱,用你管呐。”说着,眼睛一翻,瞥见阅华身上才穿了两次的韩版短裙:“你都多大年纪了,天天还老黄瓜刷绿漆地装嫩,也不怕人家笑话。”
“多大年纪啊,四十岁还不到呢,还没穿迷你短裙呢。”
“得得,我不说你了,自己掂量着办哈,到时候被人取笑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阚泽这么一说,阅华倒坐不住了,上上下下好生将自己一番打量,忽然也觉得这个小裙子有点那什么了。
要不,回去换件衣服?
看出她的犹疑,阚泽二话不说打了转向,等阅华换了衣服再下楼,时间早过了,阚泽蛮不在乎:“又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早一会儿晚一会儿有什么啊。”说完,又用眼睛溜一圈阅华:“瞧,这身多大气,跟我站一起,也不显得太跌份儿。”
阅华撇撇嘴,都是老公太抠门,如果多给自己买几件高大上的名牌,也不至于出个门挑半天衣服。
不过,这股怨气一到饭局见到林娜立刻散了,她居然穿了条和自己刚换下来的一样的裙子。
“双1 1在淘宝买的,才98块钱。”
几个姐妹淘一起笑着拍林娜:“亲爱的,淘宝山寨版啊,满大街都是,你可真有眼光。”
“我老公说好看。”
“你们没发现我老婆穿上这裙子特别卡哇伊嘛。”不等老婆要求,林娜老公主动跳起来声援。
卡哇伊?他以为老婆还是十八岁的小姑娘呢。瞅瞅林娜的大象腿和水桶腰,阅华先自偷偷替她红了脸,扭头看阚泽,他唇角挂着一丝讥笑,正瞅她呢。
切,这个回合勉强算他胜。
一边想着,一边替阚泽夹了硕大一块排骨,本意是讨好他,阚泽的表现却太不给力了:“嗳,我多大的人了,还要你夹菜。”尽管这么说,还是一口咬下去:“唔,唔,好吃好吃,结婚这么多年,你怎么就没做出过一回这么有味道的排骨。”
阅华举着筷子立在那里,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怎么这么好吃的排骨都堵不住他的嘴呢。
这边马屁拍到马蹄上,那边林娜和老公大演恩爱秀。
“欧巴,我要吃虾。”
“来啦来啦。”林娜老公剥虾的技术也真是一流,十几秒的时间就给一只肥虾脱了光。
林娜扎撒着手来接,一边学小姑娘们那样冲老公努努嘴:么么。
阅华和其他几个姐妹淘看得目瞪口呆,早就知道林娜在家里挺受宠,可是宠到这个份儿上,还真让人意外。
正失落着呢,阚泽又来煞风景了:“少吃点甜食,你变成肥婆我可要找小三了啊。”
人家那边甜得跟吃了一罐子蜜,他可好,张口就是乌鸦嘴。一赌气,阅华索性又夹了条拔丝山药塞进嘴里。
饭局散了,林娜娇嗔着被老公挽着胳膊走了,看着她的背影,阅华的心情更坏了。无论外形还是气质,自己不知林娜强多少倍,怎么人家就那么命好找了一个愿意低到尘埃里去仰视老婆的老公呢。
这里正生气呢,阚泽还不识时务:“瞧瞧你那张嘴,一顿饭也没闲着,东家长西家短的,还自诩知识分子呢。”
“你是不是怎么都看我不顺眼,过够了早点说话,老娘还受够你了呢。”
阅华的勃然大怒,唬了阚泽一下,不过,他一点都没示弱:“说你两句怎么了,我还不是为你好。”
“用你管呢,我再不知识分子,也比你强,这一顿饭,别的男人推杯换盏地套近乎,就你一直玩那破手机,多大年纪了,还玩这种小儿科。”
“……”
各不相让地吵吵半天,阅华恼羞成怒:“停车。”
见阚泽不搭理自己,探手就去扭车门:“你再不停我就直接跳了。”
阚泽气势汹汹踩了刹车:“是你自己要下的,别怪我不等你。”说完,一等阅华蹦下车子,油门一轰就没了个踪影。
夜晚九点钟的大街,路灯明亮,行人不少,立了片刻,阅华用力抹去了脸上的泪:这日子没法过了,明天就去离婚。
掏出手机,点开微信,只刷了一条求收留的微信,同事朋友姐妹淘一大帮人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阅华最终去了刚刚分手的姐妹淘大栗子那里。
听了阅华的哭诉,大栗子乐了:“两口子绊个嘴就离婚,太兴师动众了吧。”
“总被他挑刺,我都烦死了,为什么人家林娜能被老公当成手心宝,我却是个惹嫌的怨妇。”
“你和林娜比?”
“我为什么不能和她比,我哪里比她差?”
看着阅华的不平,大栗子笑了:“我不是说你不如林娜,而是林娜的婚姻在我看来,远不如你的婚姻给力。”
“林娜都被娇宠成那样了,还不给力?”
“这就要看你如何定义婚姻了。”大栗子摆出一副婚姻导师的架势:“在我看来,好的婚姻除了相濡以沫的深情之外,更要有一起成长的幸福。林娜的婚姻看起来甜蜜,但你发现没,她现在变得越来越自恋骄纵任性了,动辄就摆出老子天下第一的派头,好像天下人都是她的仆人,一个未婚时挺低调的人为什么变成这样,还不都是让老公给宠坏了。”
大栗子的话让阅华频频点头,林娜的变化她也有感受到。春天的时候,几个姐妹淘带孩子去春游,到了郊区,大伙儿铺毯子的铺毯子,收拾餐具的收拾餐具,唯独林娜扎撒着双手戳在那里:“哎呀,我什么都不会做啊。”
什么都没做,到了开饭时,却一点都不懂谦让,最后还因为和一个姐妹淘的儿子争抢牛奶急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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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这样,大家觉得好玩,但一个三十五六的女人这样,啧啧,让人说什么好吧。
“人如散沙,总在甜言蜜语和顺从服帖中泡着,渐渐就会迷失并忘记自我。就如那些说一不二的皇上,被大臣们捧着惯着久了,不自觉就成了昏君。像你们这种互相挑剔的婚姻,表面看是两只刺猬拥抱取暖,你扎我我扎你的,姿势怎么也不舒服。可在这样的环境中待久了,有意无意,你会检点审视自己,是不是我真的不够好,是不是我可以做得更加好?知不足才能有所成,慢慢的,你不知不觉就会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大栗子正在谆谆善诱,阚泽的电话追来了:“我家那位在你家吧,和我吵了两嘴,还直接玩失联了。”
大栗子笑着冲阅华努努嘴:“回去吧还是,都追这儿来了。”
阅华娇嗔着装横:“管他,才不回去。”话音没落,房门已经敲响了,阚泽原来是在门外打的电话。
经历了一个多小时的“失联”,阚泽口气好多了:“我说你也是为你好,老公希望老婆变得更好,难道有错么。”
阅华拧着身子不理他,万家灯火的繁华中再想起大栗子那段总结,忽然若有所悟。和阚泽在一起后她的变化真是挺大,以前毛躁冲动喜欢乱说话,没事不是煲韩剧就是看电视,婚前她觉得这样的生活挺有滋味,可婚后,阚泽一再地“看不惯”:“以后想张嘴的时候先想想这话别人爱听不爱听,别顾着痛快一秃噜就出来了,人都得罪了自己还啥都不知道呢……成天看这些没营养的电视干嘛啊,你又没长出金喜善的脸,面子功夫不到家,就多补补里子吧,看点书,不长姿势还长文化呢……”
在挑剔老婆这件事上,阚泽绝对算得上24K毒舌男,当然,阅华也不是好欺负的,每次被挑剔都会立刻反击,一路争着吵着,居然也过了将近二十年。
虽然她现在还容易冲动,但说话方式比之前委婉多了,为了争口气,韩剧也戒了,家里书柜屯了不少书。阅读多了,审美表达的能力无形提升,在职场中成了助力。就在前两年,阅华在公司竞选上了工会主席,福利待遇提高,别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变了。
这些收获,过去总觉得是自己努力所致,今天听了大栗子的话,阅华忽然觉得自己的改变里其实也有毒舌老公的一份功劳。如果没有他天天的耳提面命,自己也许还真就无知无觉地继续沿着过去的路子走下去了。再那什么一点,若阚泽和林娜老公一个门派,自己是不是还要沿着过去的不良惯性向更深的深渊掉下去?
这么一想,额上冒出嗖嗖冷汗,恰巧阚泽的手搭过来:“呀,你怎么出汗了?”
一边落下车窗,一边又不放心地靠边停了车子:“有什么不舒服,实在不行咱去医院看看吧。”
阅华一把搂住阚泽的腰,那边还急了:“你倒是说话啊,到底怎么啦。”
“我……我也许穿太多了吧。”
阅华吃吃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阚泽左看右看半天,确认老婆没事,这才上车打火:“都多大人了,不知道冷热啊,这点事都要我操心。”
还是挑剔和埋怨,但阅华听着,舒服多了。闭上眼睛往椅背上一靠,身边人的聒噪,她仿佛穿越到了童年,当年的爸爸,不也这样吆五喝六地追着么。
原来,所谓爱,真是有着千奇百怪的姿态。像阚泽对自己这种,明显就是带着尖刺的玫瑰啊。
一朵带刺的玫瑰,和一杯迷魂汤式的蒙汗药,到底哪个更好?阅华笑着捏一下阚泽的手,心底的幽怨彻底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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