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职称评定办法

2024-09-01

电工职称评定办法(11篇)

1.电工职称评定办法 篇一

1 概念

1)《招标投标法》中所指成本是企业个别成本,《招标投标法》中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还是企业个别成本,有专家认为是社会平均成本,还从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角度进行阐述,认为价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商品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企业的个别成本不能形成价格,价格形成中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2)《招标投标法》中所指的成本是投标工程的计划成本。建筑产品是先定价,后生产,投标时,企业的成本并没发生,评标时如何得知其报价不低于自己的成本。即使同一个投标人对同样的项目,由于建设地点、建设时间、政策法规发生了变化,加之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企业历史上形成的实际成本都难以代表未来工程将要发生的成本。投标报价中的成本只是企业根据其类似工程的历史成本作出的估算,是一种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3)成本是特定对象的耗费,不是企业一个阶段内经营成本的平均。工程成本即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不论直接成本还是间接成本都是归集到具体建设项目上的费用。会计学观点也认为“成本总是针对特定对象或目的的,是针对一定的产出物计算归集的”。整体企业的财务状况不代表企业在某个项目的盈亏状况,评判要以具体的项目为对象,不是以整个企业为对象,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评审是资质审查阶段要做的工作,也不是评判投标工程成本的标准。另外,会计是以一年为一个核算期,建设工程工期难以与其一致,跨年度的工程其盈亏与否难以在当年的会计核算中反映。某一年度的盈亏不是真正的盈亏,应以项目的整个建设期为单位核算。4)成本是可以预测的。拟投标工程成本可以根据企业历史经验数据,用统计学的原理进行定量预测。但成本预测除了定量分析企业历史经验数据、考虑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因素外,按管理会计学的原理,成本还与产量相关。成本预测的复杂性也说明了成本预测的可知性、可控性。5)投标报价的可竞争性及成本合理性。工程造价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税金是国家规定缴纳的部分,不能竞争。利润可以为零。零利润状态下企业也是有利可图的,因为企业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如机械使用费中的折旧费),摊销了待摊费用。企业虽然在投标项目上没有挣到钱,但项目为企业分摊了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有净现金流入,使企业收回了前期投资。但零利润必然损害企业发展后劲,不是长久之计。6)不低于成本报价的判定。原国家计委政策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对第33条的解释是:“本条所指的成本报价要考虑社会的平均成本和企业承包的个别成本。这是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基本依据。”它从法理上认定了用社会的平均成本判定报价不低于成本的方法。

2 现行的做法及思考

多年来对这一问题讨论较多,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很少。将企业的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水平比较,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定范围即判定投标价低于成本。关键是这一范围很难确定,判定的程序和方法也难以把握。最早将判定方法制度化、标准化的是广东佛山市顺德区。该区建设工程造价师协会于2003年制订了《关于评定“建筑工程市场报价低于成本”作业指引》,大体规定如下:主要工程材料消耗量应等于定额消耗量,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下浮20%为限,人工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下浮10%为限,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下浮25%为限,此外对人、材、机的单价也划出了一定的范围。如投标报价低于以上标准,则视为低于成本。2004年,该《作业指引》修订为《建筑工程经济标不低于成本评审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不再评判消耗量和生产要素的价格,而是评判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将所有投标人综合单价的报价按一定条件算术平均后乘以预先给定的下浮率,然后再换算入评审对象的人、材、机单价,将新产生的综合单价作为评判的标准。若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低于这一标准,则该清单项目被判为低于成本。将所有低于成本的清单项目的合价相加,其低于标准值的那部分如大于其利润,则判定该报价低于成本。该《办法》的实质是将各投标人的平均消耗量作为评审标准。其理论基础与2003年的《作业指引》一致。

近年来,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探索,即用投标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来评价企业的个别成本,进而确认企业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这种办法也有缺陷,首先比较对象是错误的,如前所述,成本是特定对象的耗费,不是企业一个阶段内经营的平均成本。整体企业的财务状况不代表企业在某个项目的盈亏状况。其次,成本的时态也是错误的,招标法中指的成本是计划成本而不是历史成本,计划成本更注重预期,企业历史上形成的成本并不代表企业的未来成本。

3 困境

《招标投标法》规定“不低于成本价投标”的目的有四点:避免低价损害质量,维护招标人利益,防止过度竞争,维护投标人利益,避免损害合理报价者的利益;与《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从长远来看,随着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最终会与国际接轨,实行最低价中标。因为竞争是企业正常的市场行为,竞争初级阶段的最有效手段就是价格。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单位工程造价高、工期长,施工企业难以有雄厚的财力“低价倾销”,低于成本的竞争也只会是饮鸩止渴,最终会失去发展的后劲而被市场淘汰。如果以保护合理报价者的利益为由限制低价,则有保护落后的嫌疑。另外,低价也不是低质量的必然结果。

4 探讨

1)对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审其实是对成本真实性的评审。工程造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投标报价=成本+税金+利润。税金由国家强制征收,不能竞争,只要利润不小于零,投标报价就不会低于成本。因此,评标时只要评审利润是否小于零即可,但这一推断是建立在企业信用的基础上。2)企业定额就是企业单位生产成本的真实反映。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专长、技术装备、采购渠道及管理水平等所规定的为完成工程实体消耗的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和其他费用的标准。企业定额编制时结合了历年定额水平,考虑了本企业实际情况,兼顾了企业今后的发展趋势,实行动态管理,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成本。而且,企业定额也是企业生产管理的规范性内部文件,具有严肃性,是企业对自身成本最好的证明材料,所有的公式和推理都没有企业定额来得直接和真实。3)询标是必不可少的阶段。不论是用社会平均值的一定限值作为判定标准还是用企业定额作为判定标准,都不能最终判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需要给投标人申辩的机会。因为采用平均值下浮的办法时,下浮率对特定投标人而言可能有一定误差;另外投标人的企业定额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不断改进、提高、自我完善过程。用判定标准判定的结果只能是专家的一种质疑,只有通过询标才能最终定性。

现阶段,对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还有一定的困难,引导、帮助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体制建设,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才是治本之策。

摘要:根据会计学、工程经济学的原理,诠释了《招标投标法》中成本的概念和组成,探讨并提出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方法,以指导评标工作,从而规范建筑业市场行为。

关键词:投标报价,成本,评定办法

参考文献

2.电工职称评定办法 篇二

一、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评定

1.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①合格标准:该分部工程包括的所有单元工程必须全部合格;中间产品、原材料质量、其他机电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②优良标注:该分部工程包括的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且优良率大于50%,主要工程、关键部位及重要隐蔽工程质量优良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从来没有发生过质量事故。土建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其他机电设备等质量合格。

1.2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①合格标准:该单位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外观质量检查得分率在70%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②优良标准:该单位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且优良率大于50%;外观质量检查得分率在85%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

2.1分部工程验收

当达到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的规范规程等共同进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的目的就是检查施工是否与设计相符,及时发现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分部工程验收的条件为:某分部工程已完成,或者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达到了一定的阶段,隐蔽工程封闭前等。分部工程验收必须形成分部工程签证。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成员商量解决,当发生争议时应该以主持单位的意见为准。将遗留问题、验收各单位的意见及质量问题处理情况一并列入分部工程验收证书,以便在下一验收阶段进行检查。

2.2单位工程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单位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且能独立运转产生经济效益时,应该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①单位工程已经全部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建设完成;②该单位工程独立运转且不受其他未完工程施工的影响,同时也不影响其他工程施工,或者安全防护措施满足要求;③运行使用单位已经具备接收运行条件;④扫尾工作已经安排妥当。单位工程验收应该形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并办理单位工程移交手续。验收移交后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由接收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设备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保修责任。

三、竣工验收

水利水电工程在满足以下条件后,便应该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所有单项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并且均能正常运行;②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完整;③工程已经通过竣工审计;④有关拆迁征地等费用都已经赔偿到位。项目法人应该提前一个月向验收主持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以便主持单位有充足的时间组织、准备。竣工验收应该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参与验收的所有单位各持一份,质量监督部门备案一份。对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在其正式验收前,还应该组织进行技术初验收。建设单位应该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完善验收的遗留问题,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竣工验收主持方。

四、结束语

3.电工职称评定办法 篇三

庆办发〔2011〕5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市农村实用人才迅速成长,逐步建立一支高效实用的农民技术人才队伍,加快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甘肃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是表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林果、园艺、农业机械、农村能源、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经营管理等行业工作,身份为农民并已被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符合本实施办法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定。

第三条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其中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为初级职称,农民技师为中级职称,农民高级技师为高级职称。

第四条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分为种植、养殖、工程(农业机械、林果、园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村经营管理四大类。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评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必须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学历和专业工作资历。参加评审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科教兴农、发展我市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

凡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后仍屡教不改者,在技术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职业道德败坏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经教育无明显好转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和晋升。

第六条 各职务级别评审条件:

(一)农民技术员

具备下列第1款和第2、3款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定为农民技术员: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者;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者;初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二年以上、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并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者。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在生产中从事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能解决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和小结。

3、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明显。

(二)农民助理技师

具备下列第1款和第2、3、4、5款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定或晋升为农民助理技师: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四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技术工作中有一定成效者。

2、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情况,能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能撰写一般技术工作小结。

4、能向群众传授本专业的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一般的技术咨询起带头作用。

5、经过乡(镇)以上实用技术培训的村、组干部、科技专业户、科技致富能手。

(三)农民技师

具备下列第1款和第2、3、4、5款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定为农民技师:

1、取得农民助理技师四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

2、在生产工作中,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

3、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技术咨询,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农民技术员开展技术工作。

4、本专业技术工作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

5、受县(区)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科技致富能手或其它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取得农民助理技师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不到四年的,如达到上述5条中的2项,可破格晋升;没有取得农民助理技师职称资格的,如达到上述5条中的3项,可直接破格晋升。

(四)农民高级技师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5年,中专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20年,且取得农民技师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评定为农民高级技师。

1、由于农业技术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者,如劳动模范、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农产品经销大户、致富能手、中华农业科教农户奖等;或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表彰2次(个)者;或获得县委、县政府、市直部门表彰4次(个)者。

2、本人的产品被推选参加省部级博览、展览会的。

3、本人被委派、聘请,为外县、市、省农民做过经验介绍或技术传授,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

4、在省级农业刊物上发表有关农业方面的文章2篇;或国家级农业刊物上发表有关农业方面的文章1篇。

学历、年限、台阶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如达到上述4条中的2项,可破格晋升;其中二项不符合要求的,达到上述4条中的3项,可破格晋升;如达到上述4条中的4项,可不受台阶、学历、年限的限制,直接破格晋升。

(五)在农村从事医疗、经济管理、财会、市场营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按本实施细则的推荐程序要求和有关专业考试报考条件报考相应专业的资格考试,通过参加社会考试取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 少数确有特殊专长,在本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村乡土技术人才,对本地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不受学历和资历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职称。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各县(区)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在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区)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 评审机构

第十条 市、县(区)成立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13或15人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别由市、县(区)农牧、人社部门领导担任,同时选聘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果业、科协等行业(单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家和有关领导担任评委。市、县(区)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均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每次调整组成成员须在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由市县(区)评委会分级评审。初级职称(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由县(区)评委会评定;中级职称(农民技师)由市评委会评定;高级职称(农民高级技师)由市评委会审核后报省农牧厅组织评定。

第十二条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职称评定文件,熟悉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审会议内部情况。不得以权谋私,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评委会的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民主原则,出席会议人数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2/3,评委会的评审应在专业组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会议评委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坚持以下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申请。由申报者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并附有能反映本人学历、水平、业绩的有关原始证件和材料。

(二)组织推荐。村委会将申报材料汇总加盖公章后报送乡镇办事机构,经乡镇审核后提出推荐名单,再将材料报送县区农牧局。

(三)条件审查。县(区)人社、农牧部门联合对评审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根据申报等级,分别提交市农牧局和县(区)评委会。市人社局、农牧局联合对评审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分别提交省农牧厅和市评委会。

(四)资格评审。市、县(区)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同级人社、农牧部门审定。市县(区)人社、农牧部门将评审结果报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通知资格。获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职称者,由县(区)人社局、农牧局联合发文通知任职资格。农民技师由市人社局、农牧局联合发文通知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高级技师由省人社厅、省农牧厅联合发文通知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 对原评定的农民技术职称,分别由市、县(区)评委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重新确认,其任职年限按原评定时间计算。

第六章 职称管理

第十六条 对取得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的人员,由市、县(区)农牧局负责管理,分级建立专业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学习、证书和获奖情况等,并列入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第十七条 市、县(区)评委会及有关部门,在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有关职称政策要求,把长期从事农业试验、示范、农技推广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致富能手,择优推荐评审技术职称,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作用,带动广大农民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聘的积极性,确保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第十八条 在评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工作中,乡、村等基层组织要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聘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职称,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乡、村组织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

第七章 权益和义务

第十九条 按照《庆阳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评定并获得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称的人员,各县(区)财政按初、中、高级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同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优秀人才可纳入市、县(区)评选表彰范围,适时择优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获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有以下权利:

(一)村、组干部和乡镇企业的主要技术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具有农村实用人才职称人员担任;

(二)农业服务体系招聘农业技术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有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中择优推选。

(三)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村实用人才,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津贴和有关待遇。

(四)优先与生产单位或农户签发有偿的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合同。

(五)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六)可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技术交流,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会议。

(七)优先获得有关部门的学术、技术资料和提供的良种、农机具设备、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

(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投入和贷款优先。

第二十一条 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应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农业技术推广和试验任务。

(二)带头在自己承包或管理的土地、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村农技推广组织中,应用推广先进技术。

(三)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积极参与或带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四)积极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提出村级可持续发展产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农牧局负责解释。

4.公司农村电工管理暂行办法 篇四

为适应农村用电管理的要求,加强农村电工的管理(以下简称农电工),提高其思想道德、业务技术素质水平,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用电服务,根据江西省县(市、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本地电力供应与使用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电工定义及聘用基本原则

1、农电工是指县(市、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农村电工。

2、聘用的农电工原则上是从乡村优秀电工中聘用;县(市、区)城区规划区内由供电部门直接进行用电管理,不得聘用农电工;以乡(镇)供电所或营业站为中心,半径距离原则在1.5公里左右配变台区的农村,不聘用农电工,由所在地供电所或营业站负责管理。

3、县公司应结合本公司人员的现状、生产经营的情况来编制招聘计划,并上报**供电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招聘计划原则上每年编制一次,招聘结果须报**供电公司人事劳动部、农电工作部备案。

4、县公司新招、聘用农电工工作必须成立专门的考试考核小组,参加人员由县公司领导、纪检监察、劳动人事、生产技术、营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农电工职责范围:

农电工在各县公司所属的供电所下开展和进行工作,行政和业务属供电所领导,其工作范围:

1、负责向群众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电力法规及安全用电常识。

2、对所辖用电村的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进行管理和检查,并掌握触电救急方法。

3、定期对所辖的高、低压线路和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运行,并做好10KV及以上过境线路的巡视保护工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线路及时向供电所报告。

4、负责对所辖区用电村安装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并定期测试,对损坏或者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要通知用户及时更换,并加以落实。

5、配合供电所或工作人员及时停运空载配电变压器以减少变压器的空载损失。加强对低压线路和用户电能表的管理,努力降低低压线损,并控制在供电所规定的线损以下。

6、积极配合供电所按规定进行正常的营业普查工作,认真检查违章用电和窃电,对违章、窃电现象应坚决制止,及时向供电所汇报,按照《电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条例、标准制度,健全设备、技术管理台账,村低压线路设备达到《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要求的标准。

8、认真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供电所的要求严格执行电费电价等一系列制度,执行同步抄表和异地交叉抄表制度,对计量装置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供电所报告。按时足额上交电费,确保电费回收率100%。

9、积极参加供电所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熟悉电气设备运行情况,掌握低压线路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强化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

10、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按时参加供电所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熟悉业务技术规程。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文明服务,挂牌上岗。自觉落实十项承诺服务。

11、在供电所的领导下,搞好农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季节性用电,确保农村生活照明用电保证率98%以上,农忙季节性用电保证率100%,确保新建、搬迁户通电率100%。

12、按时完成供电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农电工的聘用条件:

1、聘用条件:

1)、新聘用的农电工年龄限制在18-35岁,且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年龄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的农电工一律解聘。

2)、新招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懂得触电紧急救护知识并能正确运用急救办法。必须经过进网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农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农电工作的病症和生理缺陷。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品质优良、责任心强,能严格按章办事,不徇私情,有为农村电力发展和农电服务的奉献精神,并敢于同窃电和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作斗争。

2、配备原则:

农电工一般按每400农户以上配备1人,偏远山区每300户以上配备1人。

3、聘用程序:

1)、新招、聘用农电工以县公司统招为主,各供电所推荐为辅。

2)、应聘人员符合聘用条件规定的,须填写竞聘申请表,农电工竞聘表(供电所推荐的人员必须要有所长的意见)及个人简历,并附学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3)、应聘人员通过聘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审查签字,考试考核小组面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

4)、应聘人员应聘后,必须由聘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上岗培训,培训时间依聘用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上岗培训不合格,未取得有关上岗证件者不得聘用。

5)、县公司应为培训合格人员建立较为完善的农电工个人档案。档案包括:个人简历、竞聘申请及竞聘表、考核民意调查表、体检合格表、聘用书及考核意见、考勤和业绩等,并根据工作需要、应聘人员个人工作素质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并签订用工合同。

4、培训:

农电工的培训工作由县供电公司劳动人事部门牵头,生技、营销、安监等相关部门配合。县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新聘人员及所有农电工培训、轮训工作。具体培训内容:

1)、电气理论和电力系统运行知识。

2)、《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5)、电业职业道德规范。

6)、营业管理、抄核收、电费电价管理知识。

招聘从事线路作业的农电工离开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原岗位工作。

5、劳动合同:

1)、农电工聘用后,均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新招的农电工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

2)、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后均应到县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鉴证,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单位、本人各执一份。

3)、农电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将有关证件和档案资料报所在单位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按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4)、合同期满,所签合同自行终止。如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一年一签。

5)、聘用农电工因违法乱纪被除名、开除、劳教以及被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因生产经营或技术条件等原因发生变化,需与农电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农电工,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6)、农电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公司审批后,填写劳动合同解聘登记表,报**供电公司人事劳动部审核备案。

7)、如因单位自身经营原因或农电工年龄原因(男50岁,女45岁)解聘农电工时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8)、解聘农电工应给予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执行。

四、农电工的工资支付、检查与考核

1、农电工的工资支付

1)、农电工实行月薪制,月薪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二项。

2)、基本工资由县公司按照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自行决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县公司要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聘用的农电工缴纳必要的保险。

2、检查与考核

农电工的检查与考核由各县(市、区)公司参照考核细则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五、农电工的岗位调整

1、农电工需要调整岗位时,由各供电所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县公司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电工职称评定办法 篇五

关键词:施工管理,质量检验,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1 单位分部分项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JTG F80 ∕ 1 ―2004) 第141 至144 页附录A“单位、分项工程的划分标准”要求及第167 至169 页“工程质量评定”:

1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整个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以投资额来评定: 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JTG F80 ∕ 1 ― 2004) 第169 页施工合同段、工程项目质量评分值公式。

2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分值均按下一级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权值带“* ”; 评分时权值为2; 不带“* ”;评分时权值为1。

3设置子分部、子分项工程项目, 由于单个子分部 ( 子分项) 在分部 ( 分项) 无主次之分, 一般无权值要求, 取各子分部、子分项得分平均值为该分部、分项得分。

2 ( 子)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方法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JTG F80 ∕ 1 ―2004) 第155 页附录J“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要求:

1“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栏只将允许偏差值都填上, 其中砼强度检查项目“在合格标准内”直接换成规定值。例: 安徽省蚌埠市淮河解放路公路桥预制T梁钢筋安装实测项目中第5 项检查项目设计保护层为46mm, “保护层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填写为“± 5”; 梁 ( 板) 预制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实测项目中第1 项检查项目“砼强度 ( MPa)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填写为“C50”;

2“实测值和实测偏差值”栏按照下面三种方法填写:

第一, 试验数据只填写实测值 ( 因试验数据有测量试验作为附件, 且该数据只能在合格标准内、才能参加评定) ;

第二, 测量数据只填写偏差值 ( 因测量数据有测量资料作为附件) ;

第三, 其他检测项目: 偏差值。

3“平均值、代表值”按照 ( 子) 检查项目进行平均法计算 ( 或填写代表值) 。

4“合格率”“权值”“得分”计算方法:

第一, “合格率”“权值”“得分”按照检查项目为最小单位进行统计 ( 不能按照子检查项目进行权值统计) 。

第二, 合格率= ( 实测偏差值合格数/实测偏差值总数) *100% , 要求带“Δ”检查项目合格率95% 以上, 不带“Δ”检查项目合格率90% 以上 ( 并不是所有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 。

第三, 没有参加评定的检查项目取消该项目、“权值”用“/”划去。

5“得分”一般为检查项目加权平均法计算。合计栏中只填写“权值”“加权得分”累计, 另外注明平均得分; 再进行外观鉴定及质量保证资料减分; 得出 ( 子)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分。

例: 安徽省蚌埠市淮河解放路公路桥预制T梁钢筋安装实测项目中第1 项检查项目“净受力钢筋间距”分为“两排以上排距, 同排间距”2 个子检查项目; “平均值、代表值”按照2项子检查项目进行填写平均 ( 或代表值) ; “合格率”“权值”“得分”按照1 项检查项目进行统计, 该项检查项目合格率= ( 实测偏差值合格数/实测偏差值总数) * 100% , 得分= 合格率* 权值3。合计栏中只填写“累计权值11”“累计加权得分”, 另外注明平均得分; 再进行外观鉴定及质量保证资料减分; 得出子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分。

3 ( 子) 分项工程实测项目填写方法

1“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栏将规定值和允许偏差都填上, 其中砼强度检查项目“在合格标准内”直接换成规定值。例: 安徽省蚌埠市淮河解放路公路桥预制T梁钢筋安装实测项目中第5 项检查项目保护层为46mm, “保护层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填写为“46 ± 5”; “砼强度 ( MPa)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填写为“C50”。

2“检测值和偏差值”栏按照下面三种方法填写:

第一, 试验数据只填写实测值 ( 因试验数据有测量试验作为附件, 且该数据只能在合格标准内、才能参加评定) ;

第二, 测量数据只填写偏差值 ( 因测量数据有测量资料作为附件) ;

第三, 其他检测项目: 实测值。

参考文献

6.先进评定办法 篇六

坚战”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全市农村信用社开展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活动以来,各县(区)联社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多措并举,不良贷款清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清理不良贷款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XX市农村信用社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X农信发„X‟X号)精神,拟在全市开展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清理不良贷款典型集体及个人,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先进带后进的示范效应。为使评选表彰活动得以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一是坚持择优评选原则。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比指标的选取及评比方法要客观合理,评比整个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杜绝数字游戏、弄虚作假,将不具备评先条件的集体或员工评为先进。

二、评选领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三、评选名额

(一)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集体

1、产生办法。从全市县(区)联社及基层营业网点中评选产生。

2、名额分配。全市共评选X个先进集体,其中县(区)联社X个,基层营业网点X个(每个联社X个)。

(二)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个人

1、产生办法。各县(区)联社推荐上报,经市办评选领导组审核后确定。

2、名额分配。全市共评选X名先进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集体

1、能够按照联社统一安排部署,清理力度大、质量高,全面完成目标计划,现金清收比例高,舆论声势大,清收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清理大额不良贷款、借冒名贷款和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值得全市农村信用社借鉴推广;

3、风险资产管理工作上报及时、准确、完整。

(二)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个人

1、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到位、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爱社如家,没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

2、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能较准确地把握信贷风险;

3、在“百日攻坚战”活动中,狠下力气、积极清收,在清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评选方法

(一)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集体

1、先进联社评选方法

(1)指标选取。根据“百日攻坚战”活动考核指标进行选取。

(2)指标权重。①账面不良贷款较年初净压(剔除向上迁徙)30分;②账面不良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5分;③偏离度贷款较年初净压10分;④2009年1月1日以后首次发放形成的逾期贷款活动期累计清理25分;⑤已置换不良贷款活动期累计清理3分;⑥呆账核销贷款活动期累计清理2分;⑦抵质押逾期贷款累计清理10分;⑧近亲属自贷或担保逾期贷款累计清理5分;⑨借冒名贷款累计清理5分;⑩单户单笔1000元(含)以下账面不良贷款累计清理5分。

(3)计算方法。各联社年底“百日攻坚战”活动目标完成任务占比乘以各指标权重后,将所得数值加总得出总分值,再将总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依此确定奖励对象。

2、先进基层网点评选方法

各县联社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向组织推荐,严格把关,必须有较好的管理清理措施和效果,能够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联社推荐,市联社审定。

(二)清理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先进个人

县联社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层层推荐、上报市办,领导组审核后最终确定。

六、其他要求

1、各县联社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各县联社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评选领导组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所有评选资格。

7.职称聘任办法7 篇七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职工职称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九龙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加规范我校教职工职称聘任工作,切实加强以职称的聘任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来落实岗位工作职责的履行,成立以校为组长,以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择优动态聘任,逐步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

三、严格按岗位实施聘任,学校之间不作调剂。

四、改革职称聘任终身制,教师职称的聘任一律实行任期(3年)考核和竞聘制,聘任实施过程做到“三公开一监督”,(计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聘任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聘任程序:(1)在聘任前,学校公开各单位职称的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及有关事项;待应聘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学校对竞聘对象的名单及其主要业绩进行公示。(2)单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项目积分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聘任人员,同时报县教 89

育局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3)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审核表》,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对有异议者,由单位聘任领导小组重新认定。

六、竞聘办法:

初级职称:

(一)聘任对象:取得初级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聘任条件:(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可适当放宽)。(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基本运用现代教学设备进行教育教学。(4)、主动参加业务进修,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三)组织竞聘:按照各学校的岗位职数,实行竞聘上岗。中级职称:

(一)竞聘对象:取得中级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按评审项目计分按指标数依次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人员。

(三)评审项目及计分

1、业绩分:州县统测中,本成绩按全县教学名次进行加分(不按类区)。第一名加10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1分,10名以后不加分。

2、工龄分:每年加3分,满20年后每年加5分。(如工龄25年的,前20年得60分,剩余5年得25分,合计85分)

3、每年加1分,年年满20后每年加2分(如:教龄25年的,前20年得20分,剩余5年得10分,合计30分)。

4、学历分:中专(含高中)3分,大专4分,本科5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5、职务分:以现任最高职务计分:

(1)校长、党支部书记5分;(2)副校长、教代会主席4.5分;

(3)处室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4分;(4)班主任分:每学期记0.5分。可累计,但不能超过3分(5)教研组长2分。

6、获奖分:第一类,各学科竞赛辅导,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分别加5、4、3、2、1(同级别二三等优秀递减0.2分,必须出具证书原件审查,优秀奖视为三等奖同等,取最高等次计分,不累加计算)。第二类,获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分别加5、4、3、2、1(同级别二三等优秀递减0.2分)。第三类,学术论文: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分别加5、4、3、2(同级别二三等优秀奖递减0.2分,以发表原刊物、获奖证为凭)。第四类参加各类教学竞赛的(包括教学技能竞赛),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分别加5、4、3、2、1(同级别二三等优秀递减0.2分)

七、不予聘任的对象:

1、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撤销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4、上任职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5、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

八、已聘人员的管理

(一)、对聘任期满的人员采取有条件续聘的方式,即通过对3年聘任期内履行相应职称的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任期考核,考核称职以上者方可续聘,否则必须参加竞聘。任期考核的主要指标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并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续聘:

1、因违纪违法受到纪检监察部门记过以上处理或1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3、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倒数第一的,不予续聘。非统考学科考核教学常规到位,否则不予续聘;

4、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不予续聘;

5、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旷工或者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连续达15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或半年以上病假,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的不予续聘;

6、不按时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不予续聘;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予续聘。

(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如能够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级职称聘任期满后,可以不用参加竞聘,继续予以聘任。

(三)在聘任中级职务人员时,学校在聘任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一线教学人员进行倾科。

(四)新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审

核表》办理工资变动手续。未能续聘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低一级职称就近就低办理工资变动手续。

8.星级评定及奖惩办法 篇八

为深入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着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推动基层人口计生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水平上台阶,现对农户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情况开展“星级”评定活动,对达到条件的农户进行奖励、优惠、帮扶,对未达到条件的农户进行处罚和制约,具体办法如下:

一、“星级”评定办法

以现有公安户籍为基础,以村(居、社区,以下简称村)为单位,对本村范围内的农户遵守《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情况按诚信级别开展“星级”评定活动。星级评定共分七个级别,即:帮带户、一星级农户、二星级农户、三星级农户、四星级农户、五星级农户、钻石级农户。

帮带户:凡违反本村《村规民约》规定,出现政策外生育、未按规定落实节(绝)育措施、未按期参加妇检、早婚、政策外怀孕、未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及时报告新生信息、流出人口未按规定报告信息及违反《村规民约》中其他社会事务管理规定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农户,评定为“帮带户”。被评定为“帮带户”的农户,依据《村规民约》规定视其违规情况向村委会上缴违约金。

一星级农户:违反《村规民约》规定,被处违约金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在接到本村“双诚信双承诺”评议小组违约金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缴清违约金且承诺以后不再违反《村规民约》的,评定为一星级农户。

二星级农户:违反《村规民约》规定,被处违约金金额在10000元-7000元(含),在接到村“双诚信双承诺”评议小组违约金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缴清违约金且承诺以后不再违反《村规民约》的,评定为二星级农户。

三星级农户:违反《村规民约》规定,被处违约金金额在7000元-4000元(含),在接到村“双诚信双承诺”评议小组违约金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缴清违约金且在缴清违约金后一年内未再违反的,评定为三星级农户。

四星级农户:违反《村规民约》规定,被处违约金金额

在4000元-1000元(含),在接到村“双诚信双承诺”评议小组违约金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缴清违约金且承诺以后不再违反《村规民约》的,评定为四星级农户。

五星级农户:违反《村规民约》规定,被处违约金金额在1000元以内,在接到村“双诚信双承诺”评议小组违约金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缴清违约金且承诺以后不再违反《村规民约》的,评定为五星级农户。

钻石级农户:自开展诚信星级评定活动以来,从未违反过《村规民约》的,评定为钻石级农户。

“星级”评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各个星级的农户在履行本级别义务后未再违反《村规民约》的,星级别级每年上升一级,直至达到钻石级。已评定为相应级别的农户违反《村规民约》的,达到相应级别规定的,降至相应级别。

二、奖罚办法

帮带户:凡违反本级别规定,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农户,自评定为帮带户之日起,村委会、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县(市,以下简称县)相关部门暂缓兑现一切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除刚性政策外,下同),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一星级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完相关义务的,及时兑现相关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和出具相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暂缓兑现一切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二星级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完相关义务的,优先兑现相关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办理和出具相关证明,在扶贫项目、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暂缓兑现一切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三星级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完相关义务的,及时兑

现相关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由包村干部或村委会协助办理并送服务上门,在扶贫项目、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申请扶贫贷款和农村产业发展项目贷款时,由乡镇给予担保。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暂缓兑现一切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四星级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完相关义务的,及时兑现相关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由包村干部或村委会协助办理并送服务上门,在扶贫项目、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申请扶贫贷款和农村产业发展项目贷款时,乡镇给予担保并给予贴息50%。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暂缓兑现一切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五星级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完相关义务的,及时兑现相关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由包村干部或村委会协助办理并送服务上门,在扶贫项目、农村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申请扶贫贷款和农村产业发展项目贷款时,乡镇给予担保并给予全部贴息。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暂缓兑现一切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9.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篇九

一、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在编、合同)。

3、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职称系列: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等。

二、目的和意义

为强化和完善本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市局规定,结合本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职责

1、企管部是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对口管理部门。

2、对于不经过企管部自行上报市局或者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核并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有权利不予以聘任。

3、对于报考所从事岗位以外的职称系列,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有书面签字证明。如:工程专业技术员欲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如公司未同意,其自行考取通过时,公司有权不予聘任。

四、聘任原则和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公司根据市局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按照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

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五、聘任办法与步骤

1、公司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公布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有关事项。

2、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填写应聘表格并提交企管部。

3、企管部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

4、对于考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企管部将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无任何异议后,为聘任考核全部通过。

5、在编人员的聘任书由市局发放,任期按市局具体通知;合同人员的聘书由公司发放,任期为1——3年,由企管部统一管理。

六、聘任管理

1、聘任期间工资待遇,在编人员由市局统一管理,合同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管理。

本办法由企管部最终解释。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办法 篇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经常性、制度化,使其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2、着重培养学生行为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实现从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向道德信念的转化。

3、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

4、发挥班组学生集体在思想评定中的作用,使同学之间相互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5、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中的主导作用。

6、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办法力求周密、严谨,符合教育科学评定结果准确客观,符合学生实际,同时又便于应用,具体可行。

二、评分标准

1、基础分:每学期100分。

2、奖励分:

(1)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每做一件加0.5分。重大好人好事及重大拾金不昧加2——7分。

(2)积极投稿,学校每录用一篇加2分。

(3)学生干部、小组长、课代表工作积极认真,根据情况每学期加1—6分。

(4)热爱劳动,集体观念强,积极带劳动工具,带工具一次加0.1—1分。(5)其它视情况加1—5分。

3、扣罚分

(1)学生要尊敬师长,服从教师及教导处管理,如有意见应通过正当方式提出,不得当面顶撞,对无理取闹、影响课堂秩序或学校教学秩序者扣2—5分。

(2)要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扣2—5分。勾引外人寻衅打架者扣4—8分。

(3)爱护公物,严禁破坏门窗玻璃、墙壁、电器、花草树木、脸盆、尿桶、水管等公物,无故打破一块玻璃扣1分,其它视其情节扣0.5—4分。

(4未经允许,不准拿别人东西、骑别人自行车,损坏东西要赔偿,对于偷摸行为,视其情况轻者扣1—5分。

(5)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自习不高声喧哗,迟到、早退、自习交头接耳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6)按时晚休、午休,不按时者一次扣0.3分,晚休、午休乱打乱闹者扣0.2—0.5分。

(7)认真做值日,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者,每缺一次扣2分,完成不好扣0.5—1.5分。

(8)积极参加多种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违反会议纪律者扣0.4—1分。

(9)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谈恋爱,违者扣1—5分。

(10)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不唱不健康的歌,严禁看黄色书刊,违者扣1—5分。

三、评定及奖惩办法:

1、基础分即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奖励减扣罚即为每生得分。

2、平时每个学生的加、减分,由班主任责成班委会轮流值日,及时填写记分表,每星期一将记分表交班主任统计。

3、学校领导、教导处人员、各课任教师有权对学生平时表现加分或减分,并及时报给班主任。

4、期中初评、年终总评,并公布每生得分。

5、学生思想品德积分,优秀110分以上,良好100分,及格80分,不及格80分以下四个等级。学生的操行评语以此为依据,将其记入学生档案。

11.员工等级评定办法 篇十一

根据公司减员增效文件精神及炼钢厂定员定岗制度要求,天车工段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现制定《员工等级评定办法》交由各班组进行实施。目的:定员定岗,优化绩效考核,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

措施:1.班组员工定员7人,根据员工个人考核得分分为1级,2级,3级。

2.各个级别绩效依次拉开距离,打破平均分配制度。

3.员工等级评定为每3个月评定一次。

办法:工作考核:

1.员工个人技术等级(10分)

2.员工班组工作能力(10分)

3.员工熟练操作本岗位设备无损害(10分)

4.员工本岗位理论掌握水平(10分)

安全考核:

1.员工本岗位工作无安全事故(10分)

2.员工本岗位无违章责任事故(10分)

3.员工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水平(10分)劳动纪律考核:

1.员工全勤无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10分)

2.员工工作期间无违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其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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