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佣金管理制度

2024-10-05

工资佣金管理制度(11篇)

1.工资佣金管理制度 篇一

房地产销售人员工资与佣金提成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泰晤士城项目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项目销售的工作,特拟订如下销售薪资制度:

一、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置业顾问:1600元/月(试用期3月开80%)

销售主管:3000元/月(试用期3月开80%)

二、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本案的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销售月度计),即:

在完成50万销售量基础上,佣金提成按1.5‰计算;

在完成51-100万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3‰计算;

在完成51-100万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4‰计算;

每一销售量完成阶段完成量的佣金提成单独计算(安每套4‰计算),不做累加。

销售人员外销模式成交客户,佣金提成按5‰计算;

销售主管按总销提成,提成标准为:总销金额的1‰;置业顾问的个人销售业绩提成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为销售主推期的佣金提成办法,销售后期(尾盘)、商业用房、停车位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行月销售任务制 公司营销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计划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一个置业顾问上,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任务。

对于未完成任务的置业顾问销售,扣除底薪100元处罚执行。

四、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员进行奖励。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公司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营销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500元。

五、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销售部集体体员工对房屋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资金,特制定下列奖励办法:

1、公司其他部门员工、收银员、保安、清洁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属或介绍客户),其总提成按成交额的3‰计算,提成方式为一次性结算。提取但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部门经理,统一安排接待;未按规定通知的,不予承认。

2、指定的购买客户,由部门经理或销售主管接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营销策划部适当奖励。

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选房,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总金额9折的优惠;由营销部经理统一安排接待,优惠额度较大的客户由总经理批准。

2.工资佣金管理制度 篇二

问题症结

一、虚增保险中介代理环节,违规支付保险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保险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因此,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直接发生保险业务的,不能支付保险佣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为吸引客户,承接更多的保险业务,往往故意虚构保险业务代理的事实,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或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手续。从形式要件看完全是正常的代理业务,实际上则将保险佣金从代理公司套出后再支付给投保人,名为“佣金”,实为“回扣”,是典型的商业贿赂。

二、收受保险佣金不入账,逃避监管诱发犯罪。由于保险公司将保险佣金打入代理公司后,代理公司已开具了收款发票,因此,代理公司在扣除开票税费后再支付给投保人时,投保人无需提供收款票据,投保人收取的保险佣金便可不纳入正常的财务体系,形成账外资金,逃避日常检查和审计。当投保人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时,就会带来极大的职务犯罪隐患,单位主管负责人员对该项资金完全处于秘密掌控、随意支配的状态,出现挪用、私分和贪污便难以避免。另外,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也可能利用这一漏洞,多申报少支付,虚高冒领保险佣金,存在犯罪隐患。

三、中介代理机构变动频繁,监管核查难度较大。根据《保险法》规定,经营保险代理业务需要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从业人员要取得资格证书。但随着保险金融业务的持续发展,保险代理人的需求不断增加,进入的门槛并不高。既有专业代理,也有兼业代理,还有大量的挂靠单位,经营状态变动频繁,关停并转的现象常有发生,从业人员流动性更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其监管难度较大。甚至当保险佣金涉及职务犯罪,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时,也难以找到相关的代理机构和人员,对案件的查办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没有当事人的陈述,从形式上对保险代理业务的真实性更是无法判别,核查难度较大。

预防对策

一、减少保险业务中间环节。建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对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时,应加大对保险代理等中间环节的核查力度。在调查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往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用对投保人直接进行抽查、核实的方式,突出对保险代理业务必要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佣金制度被滥用、出现商业回扣的情况。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罚。

3.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三

随着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形成,投资产品的丰富,营销方式的改变,证券公司客户数量迅速增长,客户结构、客户需求日趋复杂和多样,处于同质化竞争阶段的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推动证券公司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经纪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证券经纪业务的本质是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满足客户在投资过程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近年来,在新的市场条件下,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模式已从单一化、粗放化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变,部分证券公司在客户分类、客户适当性管理、服务团队建设、服务产品化以及信息技术系统支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初步形成了证券经纪业务品牌效应。但也有一些证券公司未能深刻认识到客户服务对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以来对客户服务工作投入不足,造成了客户服务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投资咨询产品相对匮乏、信息技术系统配置落后等问题,无法为客户提供丰富的投资产品和专业化服务。一些证券公司采取了以低于成本的证券交易佣金水平、“零佣金”等方式招揽客户,又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调高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向客户承诺证券买卖收益或赔偿证券买卖损失,贬低同行、进入同行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需要人才、技术、产品、研发的支撑和持续的资金投入。面对市场波动加剧、业内外以及国际化竞争,证券公司应从行业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科学确立公司发展定位和战略,合理制定激励和考核机制,加大证券经纪业务战略性投入,不断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质量,共同促进投资者权益有效保护和证券经纪业务良性发展。

二、加强客户服务工作,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为加强专业管理能力,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各证券公司应在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战略性投入。各证券公司应认真落实《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关于客户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梳理和细化客户服务内容,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和标准;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完善客户分类,为客户提供适当服务;加大服务产品研究,探索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真正有效的增值服务;加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储备和引进力度,建立适应客户服务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服务考核机制;按照客户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客服人员;强化客户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呼叫中心等客户服务系统的合理接通率;加强客户回访,健全客户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客户纠纷。

为鼓励行业加强客户服务与管理,切实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我会将研究制定客户服务指引,对与客户服务与管理相关的研发投入、信息技术投入、客服人员数量、客户服务设施建设、客户投诉处理、人员专业培训等方面明确行业标准。我会将建议监管部门对投入足、服务好,且证券经纪业务未出现重大问题的证券公司,在分类评价中予以考虑。

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优化激励机制。在对营销、客服、咨询等直接面对客户的员工考核上,注重考察客户满意度、忠诚度、资产保值增值率、服务产品客户覆盖率、投诉占比以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性等指标,淡化使用交易量、新增开户数、新增客户资产等指标考核激励员工。从今年起,我会将不再对外公布市场交易量的排名。今后将主要通过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或证券营业部部均净收入指标来分析评价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影响力。

三、加强证券交易佣金的管理,形成科学合理的服务定价机制

证券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对客户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同等服务同等收费”的原则,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标准。证券公司应明确告知客户不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所对应的证券交易佣金标准。证券公司可根据客户交易方式、交易量、资产规模、忠诚度、地域等因素,在服务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差别化的分类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证券营业部在证券交易佣金管理中还应遵守住所地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应当以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为基础。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应采取全成本核算的方式,包括代扣代缴费用、证券营业部运营成本、公司总部和分公司直接为证券经纪业务发生的支出、公司管理与服务部门发生的应由证券经纪业务分摊的支出等。其中,代扣代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代收的监管、手续费和过户费、营业税金和附加等;证券营业部运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与福利、租赁费、折旧费、办公费用、业务开发费用和客户维护费用等;公司总部和分公司直接为证券经纪业务发生的支出包含但不限于:投资者保护基金支出、第三方存管费支出、席位及交易单元使用费、直接管理经纪业务部门的支出等;公司管理与服务部门发生的应由证券经纪业务分摊的支出,是指研发、信息技术、财务、清算以及综合管理等部门为证券经纪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交易代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如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等),可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费用收取标准,证券公司应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和方式、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

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应分别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及地方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在营业场所公布。证券公司改变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必须在完成备案、公布程序后方可执行。

四、实施与检查

各证券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规范,分类、分步实施客户服务的各项措施,采用全成本核算方式测算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规范证券交易佣金收取行为。各证券公司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向我会提交加强客户服务工作方案、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测算方案及测算结果。自1月1日起,证券公司应与新客户明确约定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并采用与客户协商的方式逐步规范存量客户的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证券公司在工作中应向客户做好证券交易佣金自律解释工作。

我会将密切关注证券公司客户服务与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年内我会与地方证券业协会将组织对各辖区5%-10%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针对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调高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向客户承诺证券买卖收益或赔偿证券买卖损失欺诈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明显低于成本甚至“零佣金”进行倾销、贬低同行、进入同行营业场所招揽客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针对证券经纪业务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投诉,我会将组织或委托当地证券业协会对相关证券公司进行调查。按照《中国证券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对核实存在违反行业自律规则的证券公司或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书面提醒、责令参加强制培训、认定为不适合任职、责令公司给予处分、责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以及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同时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的相关信息记入我会会员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请其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予以考虑。同一公司同类行为在一年中发生三次及以上的,我会将建议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户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我会将移交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4.佣金支付合同样本 篇四

日期:

甲方(卖方):xx

地址:xx

电话:xx传真:xx

乙方(佣金代理人):xx

身份证号码:xx

银行帐号:xx银行:xxxx

丙方(买方):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在甲方和丙方签订买卖合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佣金,具体条款如下:

1.买卖物品:xx

2.佣金条款:如果甲方和丙方签订合同,甲方将支付乙方佣金,佣金为成交总价的2%,支付方式为:在甲方收到丙方货款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如果丙方分批付款给甲方,则甲方须通知乙方,并按照每批款的2%在甲方收到丙方货款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3.其他条款:乙方全力帮助甲方和丙方的买卖合同的签订。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和丙方在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因此,即使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丙方出现执行合同的任何问题,甲方都要支付乙方2%的佣金。

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 xx有限公司xx

xx Co;Ltd

5.佣金合同 篇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10年8月2日特定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负责介绍玻璃钢专用工具的销售渠道,并协调甲方和购货单位间的贸易关系。

第二条 :(1)甲方应保证所售出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乙方不对甲方与购货单位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与购货单位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额货款后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金额的8%支付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1)甲方若不按本协议第三条执行,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为总佣金的1%

(2)甲方同意乙方所介绍的购货方,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收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居间服务佣金合同 篇六

居间服务佣金合同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甲方需承担乙方在洽谈广告销售过程中招待费(招待费所指:请客户吃饭的用餐费,节假送礼的礼品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乙方负责洽谈广告销售及其所谈广告业务的收款。

2.合作期间:乙方享受自己所带来业务总金额10%(百分之十)的提成,年底享受公司总金额的1.5%(百分之一点五)

法律咨询,上律达网 的奖励。

三、合作期限

1.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年)

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四、支付和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甲方在收到每笔丙公司的广告制作费款项后,以一个季度(3个月)为结算点,支付乙方的10%(百分之十)的提成。

五、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期间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私下协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

签订时间:

7.土地佣金合同 篇七

甲方:(土地买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 间 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寻找工业用地,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东西湖区东山工业园工业用地。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公司证件和资料,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3)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卖方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4)乙方只负责联系卖方,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按合同成交总额,每亩人民币_______元 支付佣金给乙方。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工业用地签定合同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工业用地摘牌后在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则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双方约定违约赔偿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2)双方不得擅自在协议期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诸法律。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甲方:(土地买方)电话:

乙方:(中 间 人)电话:

8.佣金提成合同 篇八

1、定义:

佣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

根据佣金是否在价格条款中表明,可分为“明佣”或“暗佣”。

“ 明佣 ” 是指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

“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

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 。

说合买卖的中间人,在中国史籍上早有记载,《史记·货殖列传》称之为驵侩。

宋以后称为牙行。

到了近代,牙行又称牙纪、行纪,牙商又称经纪人。

牙行在交易中起着评物价、通商贾、代政府统制市场、管理商业的作用。

牙行凭借其特权将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作介绍,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储款项,运送货物,设仓库保管货物,代政府征收商税等。

2、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提成:

1、定义:

提成工资制即将企业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分成的方式,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激励性。

实行提成制首先要确定合适的提成指标,一般是按照业务量或销售额提成,即多卖多得。

2、方式:

提成的方式类似计件制,有全额提成和超额提成两种。

全额提成即按照总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浮动工资制;超额提成顾名思义即保证完成一定的基本业务量,超额部分会有提成的奖金,当然这种方式员工会有一定的基本工资。

可以按照个人业绩提成,也可以按照群体的业绩提成。

区别:

区分销售佣金与业务提成,关键要看是否同企业存在任职、雇佣关系:

1、如存在任职、雇佣关系,就是业务提成。

按照规定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属于工资薪金范围,按照计税工资执行。

2、如不存在任职、雇佣关系,就是销售佣金。

既然是销售佣金,财务上一般应该是计入销售费用。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单位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须符合以下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佣金支出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有真实、合法凭证;(个人取得的最好是地方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2、支付对象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

9.佣金下浮影响几何 篇九

广发证券博士后工作站魏建

佣金浮动制取代固定佣金制是中国资本市场加速市场化的一个突出表现,它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效率提高和发展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市场广度和深度都将得到提高。本文主要从佣金改革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对中国资本市场竞争力的影响三个方面讨论佣金改革的影响。

市场供给:证券公司加速洗牌

1、资本市场的产业组织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

佣金收入一直是中国证券公司的主导收入,实行自由浮动后,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证券公司来源于佣金的收入在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将大幅度下降,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要被迫发生变化。这已经为实行佣金改革的其他国家的经历所证明。由此将导致资本市场的产业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表现在:

1)证券公司的业务定位将出现明显分化

首先是在经纪业务上,会出现通道服务和咨询服务两种不同定位的证券公司。定位于通道服务的证券公司将以网上交易为成本依托,着力于通道的安全、快捷,对象是低端的主要以自主判断为投资决策依据的客户。目前已经有一定网上交易规模的证券公司和一些具备一定实力的经纪类证券公司最有可能向这个方向发展。定位于咨询服务的证券公司将主要由现有综合类证券公司发展而来,他们的盈利模式将由以通道收费为主、咨询收费(或免费)为辅向咨询收费为主、通道收费(或免费)为辅转变。美林等大型综合服务投资银行在美国1975年放开佣金管制后基本上实现了上述盈利模式的转型,尤其是在网上交易公司的冲击下,美林采取了更加突出其咨询优势的“综合性选择竞争战略”。

其次,在所有证券业务中将出现以不同业务为定位基点的证券公司,业务特色将更加突出。目前中国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从事着基本相同的业务,没有多大差异。而今后将出现分别以投资银行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如债券业务、国际业务)为主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预计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将会根据自己的优势,确定将有限的资源放在能够带来最大利润的业务上,主动放弃或缩小一些业务领域。能够全面出击的在各个业务领域保持均衡发展的将只是少数有超级实力的证券公司的选择。

总之,今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细分程度、业务差异化程度将加速提高,不同证券公司的业务特色和市场地位将加速形成,由此将使中国资本市场的专业化大大提高、市场层次更加丰富、市场分工更加细致。

2)产业重组步伐将加快,产业组织结构将迅速向稳定状态过渡

首先,佣金改革以及将有可能出现的″价格战″将使实力不强、佣金为主要收入的证券公司被淘汰出局。尤其是缺乏特色和地域优势的一些经纪类证券公司将面临首先被淘汰的危险。中国家电业的发展历程已经说明了这点。其次,价格竞争初期是价格之间的比拼,经过多次较量和冲突之后将可能出现被普遍接受的均衡价格。均衡价格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现了价格领导者。而市场领导者今后将从这些价格领导者中产生。最后市场淘汰者和领导者将从两个方面同时加速证券市场的产业重组过程,同时外资投资银行的进入压力也将加速这个过程。结论就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产业结构将由现在的不稳定状态加速过渡到稳定状态,到时产业集中度大大提高且稳定性很强,会出现几个主导市场的寡头,同时伴生有若干有特色的中小证券公司。

美国的经历已经充分证明了这点。从1975年以来的内,美国有近500家证券公司合并,另有许多公司破产。大规模的收购与兼并导致证券业集中度提高,在1973年,10家最大公司控制的资本不过27%,到1991年,这一比例是60%;在利润分布方面,20%?25%的主要证券公司分享了一半以上的利润,证券业呈现出寡头垄断的格局。

2、资本市场的竞争将进入崭新阶段1)竞争领域将更加全面。每一个细分市场都会展开激烈竞争,高、中、低端市场都会有抢占者,每个地理区域也都将有不同的有力竞争者,市场细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竞争不仅在业务一线展开,也将在业务的支持领域更加激烈地展开。在证券公司的新产品开发能力、服务平台的先进水平、综合研究实力、营销渠道和手段、定价策略、风险控制水平、发展战略科学程度等各个方面都将展开竞争,其中有些证券公司将从上述内容中发展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竞争手段将更加多样化。佣金浮动使价格成为更加直接的竞争手段,但同时也应看到价格竞争的空间是有限的,要受到证券公司成本的硬约束。因此服务的竞争将成为主流竞争手段,同时也将伴随着新产品开发、新市场拓展等手段的竞争;

3)营销竞争将成为短期内抢占市场先机和长期内获取竞争胜利的关键。过去处在垄断状态下的证券公司没有动力在营销方面进行投入,而今后营销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生死存亡。从短期内来看,中国证券公司在服务内容,尤其是在研究咨询水平上并没有很大的差异,这种状态下的营销水平将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在短期内要加快营销体制的建设,不仅要在经纪业务上建立经纪人队伍、加快将现有资源整合成产品的步伐,更要在其他业务上进行营销体制的建设。长期来看,随着服务内容差距的拉开,营销水平更要相应提高,以保证好的产品能够卖出好价钱。

3、创新速度加快竞争的加剧和竞争范围的扩大,使证券公司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加快产品、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创新速度。

1)产品创新近期将以投资策略设计为主导。由于金融创新在中国受到严格管制,证券公司目前能够拿出的产品只能是一些在不同投资策略主导下的投资组合产品。但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对经监管层许可即将推出的新产品和市场,证券公司要有足够的准备,才能在时机成熟时及时推出自己的产品,以吸引客户。

2)服务创新将围绕着以营销创新为手段、以突出特色为重点、以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而展开。证券公司的营销队伍、营销渠道、营销手段都需要加强,但营销要围绕着公司的业务、产品特色展开,进而形成在营销上的特色。而特色的强力支撑是服务内容的高水平,也就是要全力提高传递给客户信息的针对性、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不断降低运营成本。有资料显示美国1995-之间,平均每笔网上交易佣金分别为73美元、66美元、57美元、46美元、25美元和16美元。目前美国的网上交易正在趋向完全免费,Ameri-trade于4月底推出了免费交易网站,在取消传统服务的同时不再收取任何交易费。而网上交易佣金之所以不断下降,关键的原因在于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使网上交易商的运营成本不断下降。反过来低佣金也成为推动网上交易规模不断上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证券公司在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开发新产品的同时,要持续不断地进行成本优化管理。

以上是从资本市场的供给角度的分析,主要着重于发生在市场产品的供给者―――证券公司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上。结论就是佣金改革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效率,加速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进程。

市场需求:股市保持向上态势

本部分主要分析佣金改

革对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影响。佣金浮动意味着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这将对投资者构成及其交易方式、市场需求和走势等产生影响。

1、对投资者的影响1)佣金下降,减少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市场中来。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尽管影响其是否投资股票市场的因素很多,并且普通投资者对佣金下降是反应弹性最低的投资者类型,但交易佣金的下降无疑是一个促进其投资的因素;机构投资者对佣金下降的反应要比普通投资者强烈,尽管在佣金制度正式改革以前他们已经享受了佣金优惠,佣金正式下降后由于运作的透明和优惠得到正式认可,仍将对他们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吸引他们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上来。这对那些等待进入股票市场的.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在其他市场如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盈利水平下降时佣金下降的吸引效应将更加明显;证券公司是机构投资者中特殊的群体。佣金改革使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受到巨大冲击,在短期内能够保证证券公司收入水平不会大幅度下降的渠道并不多,其中加强自营业务的投入和开发力度是有限的几个渠道之一。佣金改革也降低了证券公司的自营成本,因此可以预计证券公司在自营业务上的竞争也将加剧。

2)加速推动投资者结构向机构投资者为主导转变。在美国进行佣金改革前,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受到了沉重的固定佣金制的严重束缚,高额佣金构成了他们交易成本的主要部分。放松佣金管制后,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出现了一个大发展的阶段,从而完全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20初监管层提出了超常规培育机构投资者的思路,期望机构投资者成为稳定市场和倡导理性投资的主力。由此中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不仅数量上在迅速增加,而且结构在不断优化。从最早的非国企为主,到境内所有机构均可入市,(封闭与开放)的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投资公司等机构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正逐步得到确立。现在推出佣金改革措施也是在进一步为机构投资者营造更好的成长空间,加速推动投资者结构向机构投资者主导转变。

3)佣金下降也将对投资者的交易方式产生影响。可以预计交易方式将是证券公司定价的依据之一。现场交易和非现场交易的佣金将是不同的,非现场的交易方式,包括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经纪人下单等将因为佣金的下降而大大提高其在整个交易量中的比例。因此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营业部在交易达成中的地位越来越不重要,营业部面临着转型的要求。同时投资者交易方式的变化也要求证券公司相应加强对非现场交易的服务,确保安全和快捷。

2、对市场需求的影响1)佣金下降从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市场的活跃。由于交易成本的下降,从理论上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提高资金供给水平,资金量的上升就为成交量上升提供了可能,市场得以进一步活跃。但是佣金只是影响交易的一个因素,甚至不是主要因素,更重要的因素是获利水平,没有明显的证据和数据说明成交量的大幅度上升是因为佣金的下降。因此可以说佣金下降从长期来看是一个提高市场成交量的因素,但在短期内不会对市场成交量有明显的影响。

2)使对新产品和新市场的需求更为强烈的应当是佣金改革对市场需求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佣金下降缩小了证券公司的利润空间,由此他们迫切希望通过引入新金融工具和开辟新市场来缓解利润缩小的压力。如对久在讨论和酝酿中的二板市场、股指期货、CDR等的期盼将更加强烈。考虑监管层稳健发展资本市场的决心和近期连续出台利好政策,因此极有可能加快上述金融工具和市场的推出步伐。

3、对市场走势的影响单独来判断佣金改革对股票市场近期走势的影响是没有意义的。从理论上佣金降低应当能够促使股市向上,但是从现实的表现来看并没有出现大的上升幅度。但应当看到佣金改革是监管层连续出台的鼓励和发展市场的措施之一,这些政策以及今后可能继续出台的政策,能够使股市保持向上的态势。再考虑到宏观经济层面继续好转,世界经济尤其是美国经济在恢复中,中国今年将召开十六大,因此可以综合判断说股市将保持向上态势。

市场竞争力:蕴育更大发展机遇

从国外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佣金改革都是其发展历程中重要的里程碑。佣金改革不仅促使本国证券业加速市场化,提高市场成熟程度,而且大大提高了资本市场本身的竞争力。

1、降低佣金有助于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美、英两国在佣金自由化上走在前列,对成就其国际化程度最高、最具竞争力的市场,起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980年外国投资者在美国股票市场上的交易额为750亿美元,1991年达4133亿美元,年递增16.8%。英国在1986年进行的大规模金融变革之前,伦敦证券交易所一直采用的是定佣金制,证券经纪商根据交易额大小,按最低佣金和固定费率计价两种方式向客户收取佣金,同样100万英镑的股票交易额,在伦敦证交所交易支付的佣金要比在纽约证交所高出40%,伦敦证交所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逐渐下降,国际竞争地位一度被大大削弱。在佣金自由化后,伦敦证券市场的交易日趋活跃,不仅保住了欧洲债券市场的中心地位,而且目前仍保持着世界领先地位。

尽管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对外开放,但佣金下降无疑能够使市场开放的基础更加坚实。不仅在实质上提高资本市场组织者―――证券公司的竞争力,改善资本市场的效率,降低国际游资的冲击,同时也有助于吸引国外战略投资者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进而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

2、降低佣金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佣金自由化是中国资本市场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地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本配置效率,从而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更加重要。同时相对于国内其他金融市场来说,资本市场的佣金下降也进一步提高了其吸引力。这对于亟待深化改革的中国金融体制来说,更具有重要意义。世界的普遍趋势是资本市场正在成为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国也将按照这个趋势来构筑自己的金融体系。佣金改革应当被看作是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地位的措施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佣金改革对以资本市场为主战场的证券公司来说,带来的不仅是短期内的冲击,更是在昭示着更大的发展机遇。

10.居间合同(佣金合同)(共) 篇十

不可撤消的佣金协议

甲 方(买

方): 乙 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间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向买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并接受买方的委托,为买方联系购买国标0#柴油的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第一条:委托事项:

买方委托居间方联系上海巨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向其购买国标0#柴油

吨的事宜,并促成卖方与买方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买方全权委托居间方负责与卖方联络、议价、洽谈等相关事宜,买方不得私下直接与卖方联络,买方即使此次未能与乙方联系的卖方签约交易,但此后买方若与该卖方发生实际交易,买方仍受本合同约束,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居间方支付相应额佣金。

2、卖方向买方提供国标0#柴油,合同价格是每吨

元,开具柴油发票;另需支付税后款 元/吨无票,购油款合计: 元。油品质量符合国标标准,在买方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居间方的责任、义务已经完成。买方在与卖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履约时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概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付给方式、付给时间

1、佣金计算标准: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实际成交量,以每吨税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标准支付佣金给乙方(此佣金为完税后的,乙方应承担的各项应缴税金由甲方承担缴纳),佣金总额为成交数量

吨乘以每吨人民币 元整,合计税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2.付给方式及时间:

在买方与卖方办理完货物相关手续,买方支付卖方货款的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指定帐户打款,居间方全部佣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一次性以私人帐户名义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具体佣金明细分配如下:)。

(1)、居间方指定账户资料如下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1/2 国标0#柴油购销合同不可撤销居间服务费(佣金)支付承诺书

佣金金额:税后人民币: 元整(税后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违约责任于承诺

若买方单方面违约,买方仍需按以上合同条款支付给居间方佣金。买方郑重承诺并确认同意:在本合同中保证,与卖方正签合同的总吨数、每吨税后人民币

元支付给乙方合计税后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保证在签约支付货款后马上支付居间方所有居间费用。上述劳务费完全属于居间方支配的协作费这个承诺是不可更改的、不可撤消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以上不可撤消之承诺是享有全权之法律保障,是无条件的直接支付于居间方。并遵照居间方的指定帐户划款。并保证对居间方不作任何损害或侵犯。作为桥梁和纽带作用,居间方功不可没,此居间合同有效期为卖方与买方正签或电签后生效,本合同与主合同一起生效。如甲方拒绝支付此协作费用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居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因诉讼所产生的费用无条件全部由卖方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六条:本协议一式 两份,买方和居间方各执一份,买方签字盖章后6个月内有效,复印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无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于

****年**月**日于电子签约。

方:

(盖章:)

法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 号: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11.佣金返还合同 篇十一

甲方: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润阳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与华天灰汤温泉城(一期)国际会议中心酒店项目主体建安工程建设方钢材供应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直接供货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建设方总计需求钢材数量为1000吨,建设周期为6个月。

二、甲方供给建设方的钢材前400吨每吨支付乙方30元/吨的佣金,甲方供给建设方的钢材后600吨每吨支付乙方80元/吨的佣金,甲方承诺佣金返还每月8号以前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时间段相同。

甲方(章):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章):湖南润阳贸易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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