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25-03-18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共13篇)

1.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一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办理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报销比例标准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2.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二

在具体现场查勘理赔工作中, 保险文件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对农村散养户饲养的能繁母猪覆盖不到位。省财政厅晋财金 (2008) 56号文件规定, 能繁母猪死亡保险责任范围分为三大部分, 即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第一部分重大病害有19种, 依据农业部2008年12月第1125号公告, 其中包括一类动物疫病4种: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猪水泡病等;二类动物疫病12种: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猪魏氏梭菌病等;三类动物疫病3种:猪副伤寒、附红细胞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等。

第二部分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 (政府行蓄洪除外) 、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第三部分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随着畜牧兽医体制的改革、防疫体系不断的完善、重大病害防控工作的扎实推进和各种传染病疫苗程序化的注射, 猪抵抗重大疫病的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由于农村条件所限, 许多养殖户仍沿用传统的饲养模式, 分散量少, 圈舍简陋, 管理粗放, 这样导致普通病多发, 例如流行性感冒、产科病等, 由于地处相对偏僻, 治疗不能及时到位, 往往造成母猪死亡。

例如:某村王姓农民的一头母猪, 从小到大辛辛苦苦饲养一年多, 初产时由于难产造成母猪死亡, 子宫破裂, 到保险公司理赔, 其死亡原因不在理赔范围。某村张姓农民的一头母猪由于流感治疗不及时、不彻底, 反复发作并发细菌混合感染导致死亡, 医药费花了不少, 得不到理赔, 财物两空。在农村散养户中能繁母猪的普通病、产科病等造成的死亡约占30%, 1/3的死亡能繁母猪得不到理赔, 极大挫伤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对养猪事业的发展也带来了负面的效应。

为鼓励农村大力发展养猪事业, 引导农户积极参保投保,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 应进一步扩大农村散养能繁母猪死亡保险责任, 建议除了现有的三部分理赔责任外, 也应把多见病常发病造成能繁母猪死亡的包括进来。只要不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母猪死亡, 均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解决。

3.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2015 篇三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当然,社会医疗保险在实行报销的时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实现报销的。这种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 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 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

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东西的,详情也可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4.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及流程 篇四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待遇报销程序

1.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2.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3.待遇报销:

(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等手续。

(2)狗咬伤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接种记录、狂犬疫苗接种卡、诊断证明等手续。

(3)单位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4)车祸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5)伤残待遇: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书、鉴定费发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手续。

(6)建筑行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外须提供参保缴费发票复印件、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5.农村医疗保险如何异地报销? 篇五

现在我国的人口有一半以上的都是农业人口,而医疗改革不断地改革,不断地完善,农村医疗保险也在不断地完善,有一些条款也是越来越便民,比如是医院的选择,现在大家可以选择比较近的医院,及时治疗,当然,在不同的医院治疗的可以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的病种可以报销的比率也是不一样的,大家平时可以多了解一下。

那么,农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你又知道多少呢?

据介绍,这个如果在异地符合保险制定医院治疗的话,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再进行报销,这样的朋友可以体现向户口所在地的相关一些部门提出申请,开具异地就诊的单据,这样就可以报销了。这也是针对一些疾病,对于一些疾病可以治疗完以后,直接回户口所在地报销。其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报销都是很顺利的,所以大家一定保存好就诊的资料手续,符合条件规定并且保证资料证件齐全就好。

6.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六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

夷陵区新农合肺结核患者医疗救助文件汇编(2007-2011年);夷陵区2010-2011年新农合肺结核患者(含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资料;夷陵区2010-2011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统计报表资料。

1.2 方法

1.2.1 夷陵区现行新农合肺结核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肺结核患者住院期间与其他疾病患者报销政策相同。患者总医疗费用,除去报销目录外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设定起付线和分段报销比率,具体报销比例如表1。每位患者一年内住院报销费用最高封顶线为12万元。

门诊肺结核患者实行定额补助,即在疾控中心登记管理的参合肺结核患者,享受国家免费治疗或规定的免费检查外医疗费用,完成规定疗程后,凭门诊医疗费发票,定额报销500.00元(2010年定额300.00元),不足500.00者,据实报销。

1.2.2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Excel建立夷陵区2010-2011年肺结核患者医疗费数据表,并用Excel进行统计分析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治疗人数及比例、不同级别医院患者医疗费用和报销情况。

2 结果

2.1 肺结核患者住院情况

2010-2011年夷陵区共登记管理肺结核患者854例,其中住院治疗444例次(含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例次占患者总数的51.9%。2010年最长住院天数为133天,2011年为154天,平均住院天数23天。由于归口管理的实施,乡镇医院不能收治肺结核患者,所以,只有少量(2.93%)紧急救护情况或确诊之前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肺结核患者。59.23%的住院肺结核患者在县(区)级定点医院治疗,37.84%的住院肺结核患者在地(市)级定点医院治疗。2010-2011年肺结核患者住院情况统计见表2。

2.2 住院肺结核患者医疗费情况

2010年最高医疗费用为48 963.78元,2011年为72 827.29元。肺结核患者在乡(镇)、县(区)、地(市)级医院住院的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1 424.86、3 915.89和8 869.81元。住院费用2千元以下者占18.24%,2千至5千元者占43.92%,5千至1万元者占26.35%,1万元以上者占11.49%。各年度肺结核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及分段统计,见表3、4。

3 住院肺结核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2010-2011年住院新农合肺结核患者(含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总医疗费用2 538 530.08元(包括处理并发症,如糖尿病、合并感染、抗结核治疗不良反应处理等相关治疗费用),人均医疗费用5 717.41元,其中新农合报销目录内费用2 220 064.19元,除去门槛费117 100.00元后,农合可报销费用2 102 964.19元,按照表1不同级别医院分段报销比例,实际报销医疗费用1 091 016.43元,占农合可报销费用的51.88%,人均报销医疗费用2 457.24元。各年度医疗费用及报销情况见表5。

4 门诊肺结核患者医疗费报销情况

2010-2011年夷陵区疾控中心肺结核病门诊治疗肺结核患者715例,落实国家免费政策以后患者自费医疗费用280 388.00元,其中药品费238 958.00元,自费药品主要为护肝、止血、镇咳等对症处理药品,辅助检查费用41 430.00元,辅助检查为肝、肾功能、血常规等。农合报销86 494.00元,报销比例30.85%。人均门诊医疗费用392.15元,尽管区疾控中心将患者门诊费用控制在定额补助500.00元范围之内,但是报销比例还是不高,其原因一方面与治疗结束后报销时间过长,患者门诊收据保管不善丢失有关;另一方面与肺结核患者的新农合参合比例有关;此外还可能与定额补助额度小,没有得到患者重视有关。各年度门诊肺结核患者医疗费及报销情况见表6。

5 讨论

5.1 新农合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3]。将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符合“保障经费,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及多渠道筹资的原则”[4],是现行结核病控制项目的补充,能够有效缓解农村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负担,提高患者对抗结核治疗的依从性和主动接受管理的自觉性,完成规则用药疗程,可有效提高肺结核患者特别是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提高治愈率,减少肺结核的传播[5]。

5.2 住院肺结核患者增多与新农合报销比率偏低成为新矛盾

本次调查中发现,由于新农合的实施,一方面使得肺结核患者就医意愿明显增强、就医行为得到改善,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率达51.9%;另一方面住院医疗费用较高,新农合报销比率偏低,仅为51.8%。这两者成为新农合保障政策的新矛盾。造成这对矛盾的原因,可能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1)肺结核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额度(定额补助500.00元)偏低,导致了部分患者选择住院;(2)住院按比率报销,相对门诊定额补助之间确实存在较大差别,相当于间接鼓励患者选择住院治疗;(3)住院患者超目录检查和用药造成自费负担加重,导致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下降。如此恶性循环,对肺结核患者和新农合发展将会造成不利影响。

5.3 对策与思考

报销比率偏低对于大多数结核病患者来说,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经济负担重的境况[6]。2010年与2011年相比,住院新农合肺结核患者报销金额增加了约54.57%,而报销比例只上升了6.59%。如何既要切实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又要确保新农合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结核病相对来说是一个诊断明确、可防可治的疾病。目前中国施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又称“DOTS”策略),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结核病控制策略,也是国际公认的最符合成本/效益的[7]。结核病患者中大约有20%的患者需住院治疗[8]。通过不住院的标准化疗方案,可以确保绝大部分患者治愈。

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新农合制度报销方案是否合理[9]。夷陵区2010-2011年住院肺结核患者统计资料显示:59.23%的肺结核患者选择了县(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平均医疗费用为3 915.89元,其医疗费用在5 000元以下者占74.9%;37.84%的患者选择了地(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平均医疗费用为8 869.81元,其医疗费用在5千元以下者占39.29%。科学制订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和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率,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属地管理,严格把握肺结核患者的住院标准,认真执行结核病临床诊疗路径,让门诊和住院肺结核患者同样享有较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率,鼓励轻症患者门诊隔离治疗,这些办法将有助于在减少农合费用开支的同时提高肺结核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让有限的新农合经费发挥更大效益。

参考文献

[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北京:中国协合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1.

[2]高曙华,刘文志.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黑龙江医学,2008,32(5):493.

[3]崔伟燕,陈岱云.论政府与农民博弈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7,20(6):99.

[4]虞浩.从新版《中国结核病防治实施工作指南》看今后我国结核病防治方针及策略.江苏卫生保健,2009,11(2):1.

[5]盛喜玲,马士文,徐吉英,等.河南省结核病防治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工作实施效果初探.中国防痨杂志,2009,31(6):336.

[6]李游,李雪,谢海波,等.结核病诊疗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情况分析.中国防痨杂志,2010,32(11):688.

[7]刘剑君,么鸿雁.我国结核病的流行现状和防治对策.预防医学论坛,2006,12(5):638.

[8]王兴军.河南省结核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分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7.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 篇七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

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农合医保卡;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1.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2.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指南

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4.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5.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7.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8.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指南

9.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8.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八

日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明确, 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享有同样的政策标准, 从制度层面解决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

近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国土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内容包括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和对象、补贴办法、参保办法、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等, 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养老保险最低补贴标准, 为征地时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亩数, 并对征地面积设置最高8亩和最低1亩的限高托底标准。依据限高托底制度, 土地完全征收, 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面积累计不足1亩的, 按1亩计发缴费补贴。摘自2016年9月11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网站

9.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九

我市从今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其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及比例为:

一.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0元以上—2000元补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

三.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800元以上—2000元补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

四.个人年内累计补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五.因疾病需要做化疗、放疗、透析的农民患者须持乡级以上的诊断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村委会证明到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后,在不办理入院的情况下,其门诊费用纳入补助范围,每放疗、化疗一个疗程视作一次住院,补助办法按同级医院补助标准补助。

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如果你已在参保地申请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或办理了转院手续,就可以回原参保地申请按比例报销。

如果没有申请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或办理了转院手续,则不能报销。

10.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需要什么 篇十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报销方法: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11.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十一

6月28日,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在西宁市召开慢性肾病保障范围及医疗服务利用状况研究结题会。

“慢性肾病保障范围及医疗服务利用状况研究”项目收集了沈阳、南京、青岛、郑州、成都、乌鲁木齐6个项目城市2008-2010年职工医保慢性肾病参保患者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利用数据, 并对各城市慢性肾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纳入门诊特殊疾病 (慢性病) 管理的标准, 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结构、医疗服务利用情况、就医行为趋向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提出了政策建议。该研究为完善医疗保险慢性肾病保障范围及就医管理办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也为完善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及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打下一定基础。

12.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篇十二

关于二OO八年农民医疗费用报销中应注意事项的

通 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1—2月份病历资料审核,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报帐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兴文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意见》,熟练掌握报销的有关要求。

二、每位报帐的住院农民必须有08年参合发票复印件和盖有户籍所在乡(镇)“08参合”印章的复印件。三、二次补偿在2008年的实施意见中已经取消,不能再予以补偿,报销金额概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四、药品价格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严禁超标收费。

五、特检特治在2008年实施意见中未再单独提出计算,应纳入检查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六、巧立名目收费、高标准收费现象有所抬头,需立即停止。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立即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迎接上级检查。

13.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篇十三

一、门诊、刀伤跌打、工伤、交通事故、凶杀、打架斗殴、医疗事故、自杀、自残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行费用报销。此外,住院也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报销的,只有部分检查项目、手术项目和药物的费用能报销。只有正规医院住院才能报销,一般的门诊部的费用不报销。

二、在参保地乡镇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参保地县级医院报销比例次之,地级医院报销比例更低。有的地方要求必须在参保的地级市内医院治疗才能报销,如果要到参保地的地级市以外的医院治疗,需要参保地乡镇、县级、地级的三级相关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再到其他地方去治疗,才能报销费用。

三、住院治疗时,要跟医生声明自己已经办了农村医疗保险,需要进行农村医保报销,这样医生会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他们就按普通病人处理,最后报销的时候你再去重新开各种单证就很麻烦的。出院的时候,必须索要病历本、医药费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等报销所需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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