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诚信教育规定(共15篇)(共15篇)
1.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一
诚信教育活动总结
诚信教育,是为了培育诚信意识、诚信行为所采取的教育活动。教育部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中指出,在一些领域和地方不守承诺、欺骗欺诈等失信现象屡禁不止,这些社会不良现象也侵蚀着校园,给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在一些地区和学校,少数学生考试作弊、言行不
一、欺骗他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前段时间我们进行了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我班开展的诚信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首先要提高认识。
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处处离不开“诚信”,否则就会失去孩子的信任。会让孩子觉得一个人说话可以不负责任,答应的事也可以不办。
学生学习的目的是读书做人,成就再大的事业也必须从学做人开始。对于学生来说,讲“诚信”,是一封无字的介绍信。讲“诚信”,一是要求诚实守信,有错就改,养成良好的处世立身品格;二是对待他人信守承诺,答应别人的事情之前一定要慎重,认真地想一想,自己能做到的才答应。跟教师、家人、同学、朋友相处,时时处处离不开诚信,保持诚信的立场,老老实实学习,堂堂正正做人,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与老师、同学真诚相待、和睦相处。
二、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要制订教育计划。
1、我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具体实施的计划,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地制订诚信教育的基本目标、要求和主题。
2、营造活动氛围。学校利用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向全体教师、学生宣传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并扩展到学生家庭,营造诚信教育的良好氛围。
3、教师率先垂范。开展诚信教育,教育者自身的教育行为是关键。教师既是教育的对象也是教育的主体。通过对家长、学生承诺,把诚信教育落实到教育行为上,发挥教育者自身的表率作用。
三、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
诚信教育的内容很广泛,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最基本的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抓起,让学生在实践中丰富对诚信的体验,积累经验,为诚信道德提升提供基础,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具体的诚信教育的内容是:(1)文明礼貌教育。文明礼貌是诚信品质的外在表现。文明礼貌教育,包括各种场合的文明礼仪,文明的行为举止,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等。通过外在的文明礼貌行为实践养成诚信的内在品质。
(2)遵纪守法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学校纪律和法规,是一个人良好社会信誉的标志。遵纪守法教育,包括遵守各种社会法规、教育法规和学校的各种纪律、规章制度,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个人的社会信誉意识等。(3)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从学习、生活、礼仪等方面实施养成教育。特别是作为诚信教育重要内容的言行一致和学会负责的教育,包括说和做相一致,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意识,做一个负责任的人等。
(4)真诚待人和乐于助人的教育。真诚待人、乐于助人是诚信在人际交往中的表现。包括真诚地理解、对待他人,人际交往中要信守承诺,富于爱心和同情心,力所能及、主动地帮助他人等。通过教育,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关心他人的能力,提高个人的社会亲和力。
四、诚信教育的主要形式
我们班把诚信教育贯穿在各类教学及日常活动中,把思想品德课作为诚信教育的主阵地,在思想品德课中穿插诚信教育的有关内容。同时,我们根据教育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
(1)结合晨会、班队活动和平时班级管理、日常教学活动进行有机渗透。(2)开展专门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演讲、对话、辩论等。同学在课间进行了“诚信”演讲。出了一期“诚信”为主题的黑板报。开展了一次学生“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征文活动。
(3)组织学生对现实生活诚信状况的调查活动,参加社会道德实践活动等。总之,经过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学生对诚信有了深刻的认识,为以后的成才、成人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班要根据自身情况,对开展这类活动,为培养有德、有才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出应有的贡献。
2.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二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4个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二字在公民层面被明确提出,这就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目标。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性,决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学校中不仅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而且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就要求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文化及专业技能教育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而加强诚信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一、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诚信, 对于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没有诚信的个人是社会的危险品,没有诚信的民族是民族的悲哀。诚信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中等职业学校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 它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由于中职学校的学生毕业后要从学校走向社会,走向各种岗位, 是即将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建设者,其成功除了要具有专业技能以外,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诚实守信。因为一个人的人品如何直接决定了这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而在与人品相关的各种因素之中,诚信又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因而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高中程度文化知识教育和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的同时, 更要把德育放在首位,而其中加强对中职学生诚信教育,应该是中职学校德育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诚信教育现状分析
1. 客观因素。目前 ,社会上弄虚作假之风盛行 , 假冒伪劣等情况愈演愈烈,形式主义、浮夸 风到处可 见 ,使很多学生总感觉“ 在生活中老实 就要吃亏 ”,由此引发 了学生思 想观念、价值观念的扭曲。
中职学校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一味地用追求就业率来吸引生源,只强调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而忽视了中职生思想道德的培养。在德育中理论不能联系实际,教育活动停留在“口号式”、“文件式”的水平,简单将德育等同于纪律教育,导致学生不接受,甚至反感言行不一的德育活动。
2. 主观因素。中职学校因生源的因素 ,导致对学生过分迁就,为了防止减少生源流失,对违纪违法的学生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只作轻微处理,既便是对那些违纪严重的问题学生,学校也仅仅是耐心地对学生加强正面教育,更使得学生有恃无恐,放松自我塑造。常听说有学生由于攀比心理作祟,向老师、同学、朋友等大借外债,在学校周围的小卖部、小吃店欠款,到毕业时一拍屁股走人,丝毫不顾个人信誉。
三、加强诚信教育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档案。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使学生时刻不忘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一言一行做起,做到讲诚实,守信用,不说谎,考试不作弊,交费不逾期,成绩不失实。将学生的成绩与奖学金、评优联系起来,以此来提高学生对自己信誉的珍惜。学期末进行评比活动,对诚信状况良好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校园内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2. 将诚信教育贯穿进主题班会。中职生对传统文化、传统道德知之甚少,对德育中的诚信教育观念理解肤浅,所以通过每周 的班会让 学生领会 到诚信是 中华民族 优良的传统,这种美德的核心是真诚,懂得同学之间的相处正是需要以诚相待。明确诚信对于学生自身发展和为人处世的重要意义,从现在做起,落实在日常生 活实践中 ,从而逐渐 培养学生崇尚诚信,远离虚伪、欺诈,把诚信作为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
3. 在校园活动中渗透诚信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比如诚信演讲或朗诵活动,启发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更为深刻的思考; 举办诚信征文或是诚信演讲活动让同学们谈出自己对诚信的真实见解及深刻体会; 观看优秀电影电视片等活动形成以德育为主, 各种活动潜移默化为辅的德育工作方法体系, 使学生对自身或他人的行为及社会现象的“诚信度”具有评判能力,懂得诚实守信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的一言一行做起,落实在日常实践中。
3.浅谈学校考试中的诚信教育 篇三
诚信考试的必要性
诚信是世界沟通的语言,诚信是人类的无形资产。诚信教育对孩子的人生是一种道德的投资。拥有了诚信,就拥有了这个世界。
在学校诚信就是真实的自己。一次考试,学生的诚信就是真实的自己;在家里诚信就是和睦的家庭护理;一件小事,因为诚信,大家彼此原谅;在社会,因为诚信大家赢得了自己的人生。
人们在日常教育中不回避这种现实,而更多地面对与引导,注重诚信教育,把“诚实”“正直”作为校训,并将这种精神贯穿到学生生活的细节中去。当好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最最重要的是那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的道德品格。他们的人格如何,道德修养如何将影响着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共和国的接班人。
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举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小学在期末复习前倡导以“诚信”为主题的班风、学风、考风“三风整顿”主题班会活动。如:有的班级针对在同学中间有抄袭作业的恶习,就进行了以“诚信”为主题的“关于抄作业危害的大讨论”。在讨论中,同学们认识到:抄作业有很大的害处,既伤害自己,又伤害同学。很多学生认为:“抄还不如不做”,“即使学习差,但做人一定不能差”,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的“诚信”意识。
进行以“诚信”主题的考风考纪教育 考风考纪是建设优良学风的重要部分,是构建诚信、和谐校园的关键环节,是学生素质修养的集中体现。为此,各班利用班级黑板报等突出宣传“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诚信考试”的教育。
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很多班级举行了庄重又有严肃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仪式,由班长起草的、全班同学签好姓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张贴在教室前方醒目的位置,这就时刻给每一个学生一个警示,提醒学生诚信在我心中,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利用广播等举行“诚信”教育
利用广播对全校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考风是校风的具体反映,没有好的考风不会有好的学风,没有好的学风,很难有高的教学质量。考试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学习上有付出才有收获,有勤奋才有成果。期末考试就是一次考驗大家“诚信”的时机,大家一定要严守考纪,诚信做人。希望大家自尊自爱,切勿因小而失大。
建立诚信教育的系统格局
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靠家庭、学校、单位和社会诸方面密切配合。单一性的诚信教育虽然也可以见效,但离开其他环节的有效配合,其效果往往不能持久,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诚信制度、诚信机制和诚信措施。
学校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方式和途径:一是文明礼貌教育。文明礼貌是诚信品质的外在表现。二是遵纪守法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学校纪律和法规,是一个人良好社会信誉的标志。三是真诚待人和诚实守信的教育。真诚待人、诚实守信,是诚信在人际交往中的表现。四是乐于助人的教育。乐于助人是诚信品质的体现。五是言行一致辞和学会负责教育。言行一致和学会负责是诚信教育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六是诚信立人教育。诚信立人是诚信教育的核心目标和内容。七是在新生报到时,发给每位新生一封信,告知如其署名,将视为已理解并信守荣誉守则的承诺;未签署此承诺书,则不得注册入学。八是老师在班上组织讨论,向学生介绍“最大程度的诚实是最好的处世之道”这句谚语,并且要求学生制作“诚信”的标语在教室里张贴。九是建立荣誉守则制度。新生入学时,要求在荣誉守则上签名,做出诚实的保证。十是组织学生征文、格言征集活动。
陶行知先生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千万别让孩子“假”在起跑线上。不要忽视品格,过度偏重能力,不学做人,只学做事。要知道,做人的教育,生活的教育才是孩子教育的根本。
4.学校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方案 篇四
11月26日下午15:15――15:45
活动地点:
朝天小学大操场(不搬椅子)
(播放进场音乐:行进曲)
一、出队旗(鼓号齐奏出旗曲,全体队员敬礼)
二、唱队歌(唱一段)
三、大队长讲话并宣布仪式开始(介绍嘉宾)
四、德育行政讲话(庄主任)
五、人偶剧《无规则王国》
六、网大辅导员讲话
七、人偶剧《诚实守信拍手歌》
八、大队辅导员讲话,呼号(队旗展开)
九、退队旗(敬礼)
十、宣布仪式结束,退场(退场音乐)
十一、各中队组织签署《诚信承诺书》(在中队内)
活动准备:
1、人偶剧《无规则王国》排演:六年4班
2、人偶剧《诚实守信拍手歌》排演:五年1班
3、鼓号队(1号谱、3号谱)、国旗护卫队(前3人)训练
4、活动背景图(网大)
5、活动主题横额(朝小)
6、11月26日中午布置会场
活动分工:
1、人偶剧排练:陈丽雯、郭晓静、曾慧仪
2、摄影、摄象:周炽威、伍毅、罗宝其
3、音响:梁禄文、肖箫(学生)
5.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篇五
第一条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学校,加强国家对普通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评估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发挥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监督作用,自觉坚持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
教育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教育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作出评价,为学校改进工作、开展教育改革和教育管理部门改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德智体全面发展地方针,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以能否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基本标准。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主要有合格评估(鉴定)、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三种基本形式。各种评估形式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案(含评估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方案要力求科学、简易、可行、注重实效,有利于调动各类学校的积极性,在保证基本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办出各自的特色。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以组织党政有关部门和教育界、知识界以及用人部门进行的社会评估为重点,在政策上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鼓励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参加教育评估。
第二章合格评估(鉴定)
第七条合格评估(鉴定)是国家对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在新建普通高等学校被批准建立之后有第一届毕业生时进行。
第八条办学条件鉴定的合格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为依据,教育质量鉴定的合格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关于学位授权标准的规定和国家制订的有关不同层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专业(学科)的基本培养规格为依据。
第九条鉴定合格分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种。鉴定合格的学校,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名单并发给鉴定合格证书。鉴定暂缓通过的学校需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并需重新接受鉴定。经鉴定不合格的学校,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区别情况,责令其限期整顿、停止招生或停办。
第三章办学水平评估
第十条办学水平评估,是对已经鉴定合格的学校进行的经常性评估,它分为整个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和学校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课程及其他教育工作的单项评估。
第十一条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根据国家对不同类别学校所规定的任务与目标,由上级政府和有关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目的是全面考察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学校建设状况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和质量。其中重点是学校领导班子等的组织建设、马列主义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状况。这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实行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形式。
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一般每四至五年进行一次(和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相一致),综合评估结束后应作出结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粗改进意见,必要时由上级人民政府或学校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顿。学校应在综合评估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写出改进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应组织复查。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或其他教育工作的单项评估,主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目的是通过校际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或其他单项教育工作的比较评估,诊断教育工作状况,交流教育工作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评估结束后应对每个被评单位分别提出评估报告并作出评估结论,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不排名次。对结论定为不合格的由组织实施教育评估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顿,并再次进行评估。
第四章选优评估
第十三条选优评估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进行的评比选拔活动,其目的是在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遴选优秀,择优支持,促进竞争,提高水平。
第十四条选优评估分省(部门)、国家两极。根据选优评估结果排出名次或确定优选对象名单,予以公布,对成绩卓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6.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六
活动总结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学决定、讲诚信、促和谐”主题教育的通知》(沾关联发【2012】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乡中心学校的周密部署和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我校于2012年3月1日至6月20日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初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响应,高度重视
接到通知后,我校立即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长阮朝吉为组长教导主任李玉德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认识到本次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本次活动是诚信立校的助推剂,是形成“诚信、和谐”校园的奠基石,认真落实本次活动将巨大的推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初步树立“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诚信观念,养成了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通过活动,带动了家长思想素质的提高。
二、积极活动、形成氛围
在短短的的4个月的活动时间里,我校做了以下的工作:
1.在校领导的带领下,全校进行了一次“学决定、讲诚信、促和谐”的诚信宣誓仪式。
通过宣誓活动,在全校形成活动氛围,让学生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对照。
2.围绕主题,每班以“诚信”为主题出了一期黑板报。使诚信教育渗透到每个学生心中,让学生明白诚信不仅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3.借助红领巾广播站的平台,为全校师生播送诚信故事、诚信新闻等。为全体师生树立诚信的榜样,找到行动的动力。
4.以班级为单位,在中高年级进行了一次诚信作文竞赛,在低年级组织诚信绘画竞赛,在全校组织了一次诚信手抄报竞赛。5.每个同学均提出了自己的诚信口号,并且利用下早自习时大声诵读自己的诚信口号。
6.为了形成动力,和全校的师生签订诚信承诺书。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让广大同学养成自觉遵守承诺的意识。
7.各班开展了一次“我身边诚信故事”演讲活动。通过演讲,让学生在自己的身边就能找到树立文明诚信的典型,从而引导学生以这些诚信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争当文明诚信好公民。
8.以中队为单位开展了诚信大讨论。
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与学生的实际行动相对照,让其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然后为他们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让文明诚信真正走进学生的心灵 9.学生向父母拟定了诚信倡议书,告诉父母自己的诚信承诺,学生与家长互相牵手,形成互动。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学校随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端正认识、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主题教育,学生受到了文明礼貌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真诚待人和诚实守信的教育以及乐于助人的教育,全体师生的诚信意识大大增强,学生中作业抄袭、相互欺骗等现象明显减少,教师对学生的个体诚信水平的反映明显好转。
7.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七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诚信教育
一、诚信缺失的表现
1.学习方面的学风不正学习动机不端正, 学习不够刻苦, 复印他人笔记、抄袭作业、参加考试夹带相关资料、人为地杜撰实验数据、写论文“移花接木”等情况时有发生, 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勤学苦练、实事求是学风的形成, 不利于大学生诚信观念的培养, 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2.生活方面的信用不足一些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不强, 无视诚信为本、恪守信誉等做人的基本道德, 日常生活中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言而无信、违背社会公德等现象。国家为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 千方百计向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但是一些大学生不珍惜自己的个人信誉, 辜负了政府的信任, 不仅不积极偿还利息, 到期也不偿还贷款本金, 甚至于少数大学生在毕业后即无影无踪。
3.求职方面的弄虚作假一些大学生在毕业时为了给自己的求职增加亮点, 也给有关用人单位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采取伪造学习成绩、各种获奖证书、培训经历等方式, 进行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还有一些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 却不履行就业协议书、合同规定的义务, 更不愿意按章缴纳违约金,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毕业生人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二、学生诚信意识的形成的影响因素
1.社会环境的影响。
当代学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成长起来的, 他们在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同时, 也深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新观念、新文化的影响。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趋利性质, 奉行经济利益与效率原则, 不少学生已经接受和认同了这些原则, 并且自然而然就将其应用于实践之中, 成为他们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之一, 他们会不顾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只追求自身利益与效益的最大化, 进而丧失了诚信。
2.来自家长的不诚信言行的影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 也是第一污染源, 父母若经常言而无信, 孩子会产生不信任感, 并且被“同化”。有些孩子做错了事为了逃避家长的训斥或挨打, 采取欺骗家长的办法, 而家长不加分析相信了谎言, 由此助长了孩子的说谎。
3.来自学校的教育方法不当和教师的个别不诚信言行的影响。
教师不能以身作则, 经常失信于学生;有的教师不遵守自己的承诺, 随意表态, 不负责任。
4.学校的德育方式、方法问题影响着学生诚信意识的形成诚信教育, 主要通过道德教育。
但长期以来, 就学校的德育而言, 多以说教和灌输的方式方法为主, 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抽象化、空洞化、形式化的弊端。教育方法枯燥、单一, 流于形式, 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尤其是不分对象、内容、场合的“命令式”、“填鸭式”的教育方法使认知教育和实践教育脱节, 并且直接导致知行脱节, 严重影响德育实效。
5.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问题影响着学生诚信意识的形成目前高职院校许多领域和部门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管理松散, 约束机制不健全, 特别是一些与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职能部门, 由于缺乏监督机制, 客观上为学生不讲诚信提供了可乘之机。学校为保障教学而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 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偏差, 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对大学生的正面诚信教育。
三、高职院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培养方法策略
1.与时俱进, 创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
全面阐述诚信内涵, 实现自律与他律的和谐统一诚信既是一个道德范畴, 又是一个法律范畴, 要将诚信在道德范畴与法律范畴的涵义向学生讲全、讲深、讲透。让学生真正明白, 诚信不仅是一项道德的义务, 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此, 既要通过道德的自律提倡诚信, 又要通过法律的他律规范诚信。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使学生把外在的诚信准则内化为自身所遵循的理念, 并通过道德的自律, 通过自我评价、自我监控、自我激励等来塑造自己的诚信形象。
2.鼓励诚信, 完善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体制机制。
建立大学生诚信的档案管理机制对大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行为中的诚信表现进行客观记录, 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 将其纳入大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学生诚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内容涉及面广泛, 可以包括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情况、学杂费交费情况、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勤工助学情况等, 要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学生参与性、教育性等特点, 真实反映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道德水平状况, 便于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本人的了解。
建立大学生诚信的奖惩机制对诚信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同时根据大学生诚信度测评的结果, 将大学生的诚信情况作为评比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重要标准;对于违反诚信规范的大学生, 可以视其情况进行程度不同的处罚, 使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守信者得到精神和物质的褒奖, 失信者受到物质和精神双方面的惩罚, 这样能促使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良性循环, 逐渐形成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3.加强教师师德建设。
教师的师德及其行为模式对学生的诚信修养具有最直接的影响。在现实中, 要提高学生诚信修养水平, 教师首先就应该成为诚信的坚守者、监督者与传播者, 做到“言必行, 行必果”, 要求学生做到的, 自己首先做到, 为人师表, 身体力行, 有诺必践, 以教师高尚的品行、人格的魅力、诚信的作风取信于学生、家长和社会, 提高公信力, 做诚信的表率。同时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增加情感投入。只有让职校生在情感上真正认同、接受教育的内容, 他们才有可能在实践中去体现诚信, 道德教育的成效也才能得到最终体现。因此, 教师在具体的道德教育中要注意情感的投入, 要做到教育者与受教育工作者者之间心灵的互动, 而不是局限于空洞的“说教”。
4.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诚信教育活动的重点在知行统一, 关键在践行。学校要以学生为主体, 以活动为载体, 精心安排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诚信教育活动。通过征文、表演、诵读、辩论、演讲、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 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 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可邀请社会上有关诚信的典型人物、先进人物来校为师生举办报告会、座谈会, 让其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5.注重形成教育合力。
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 仅靠学校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还要将学校诚信教育与社会道德和家庭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社区和家庭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 对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造成部分学生有不诚实、不守信用的言行的根子主要在家庭和社区。因此, 学校通过开家长会、教师家访、走向社区、邀请社会人士座谈等形式, 主动与家庭、社区联系, 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 尤其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帮助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 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 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刘志明.诚信.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6.
8.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八
4月11日,教育部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基础上,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规定》分6章39条,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附则等内容。《规定》强调全过程管理,突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对一些重点环节,如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作了强调和细化,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要求职业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规定》对实习中的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无协议不实习”。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二是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三是提出明令禁止事项。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如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规定》均予以了明确禁止。四是指出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五是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约定。《规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9.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九
59.教育部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其职责是:(1)领导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2)制定并发布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3)确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种类,审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方案,以及有关招生改革方案;(4)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组织考试命题工作;(5)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将汇总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统一分送各省级招生委员会;(6)指导、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工作;(7)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科学研究,培训有关人员,开展宣传工作;(8)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9)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60.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盟、州)、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分别成立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级招生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或教育部)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的负责人兼任。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应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
市(地区、盟、州)、县(市、区、旗)招生委员会的职责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做出相应的规定。
61.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
(3)汇总并公布高等学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
(4)指导、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6)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
(7)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8)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62.高等学校应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招生经费
6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高等学校招生经费,由本校事业费列支。
64.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及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确定。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65.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6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撤销其招生工作职务,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在招生录取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3)在招生录取中徇私舞弊,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达录取标准的学生;
(4)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5)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6)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7)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6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及答卷;
(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3)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4)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5)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68.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给予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附则
69.部分高等学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以及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籍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70.现役军人报考高等学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1.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10.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十
教代会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而长期以来,在教育系统推行教代会遵循的仅是一部1985年颁布的“暂行条例”,其内容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民主管理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于日前出台学校教代会新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据悉,《规定》已由教育部第32号令颁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将为教职工带来哪些好处?有哪些亮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参与制定《规定》的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暂行”了26年的条例退出历史舞台
提起职代会,一般为人熟知的是企业职代会,其依据有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然而,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在一些方面难以“照搬”企业职代会条例。“《规定》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我国事业单位中唯一一个以国务院部委名义下发的有关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部门规章。” 陈志标说。
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是教育系统基层民主政治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陈志标认为,《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指导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对学校管理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了新形势下做好党的职工群众工作的运行机制,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重要内涵。《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对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广大教职工政治民主权利的高度尊重。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比较,教代会制度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性、一定的权威性、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明确的法律地位,并且在我国经受了30年的实践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然而,在《规定》颁布之前,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教代会主要依据的是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于1985年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这个《条例》迄今已“暂行”26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教育领域发生了许多变革,《条例》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学校民主管理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地方和学校的文件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存在规定不统一、程序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有些学校的民主管理重形式而轻内容,有些学校的党政领导对加强教代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统筹部署,等等。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新形势下,有必要研究制定新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陈志标说。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教育部和全总及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经过近20年的努力,这一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终于出台。
与《条例》相比,《规定》不再是“暂行”,而是正式规定,在刚性、规范性方面更强,也更具可操作性。在适用对象上,《条例》主要针对高等学校,《规定》则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三大职权”确保教职工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各项职权,陈志标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的职权——
讨论建议权。主要包括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重大事项,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讨论通过权。主要包括凡是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如,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评议监督权。主要是指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这三项职权都很重要,‘讨论建议权’是基础,‘讨论通过权’是核心,‘评议监督权’是关键。”陈志标说,教代会的讨论建议权,可以使学校党政的决策更加符合本校实际,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更加具有群众基础;教代会的讨论通过权,能有效保证《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以及《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体现了教代会与行政领导相互支持、平等沟通、协商一致的“共决”原则。如果教代会通不过,就不能实行。碰到这种情况,行政方需要进一步与教职工进行沟通、协调,对方案加以改进、完善,使之更具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加反映教职工意愿,有效避免损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妨碍学校健康发展的“恶规”出现。例如,在一些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才能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教代会的评议监督权,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有力保证。陈志标认为,没有这三项职权,教代会容易变“虚”,空有架子而流于形式,难以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中,对于学校行政方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民主管理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定》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
在人们的印象中,公办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理所当然。然而,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大量出现的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必要推行教代会制度吗?该如何推行?
“我们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努力,但是由于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多规模小,分散,流动性强,其组织领导体制、运作机制与公办学校相比有其特殊性,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较大的挑战。目前我国已有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建制率达到40%。”陈志标说。
《规定》为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应对之策,明确“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无疑为教代会在该领域的推进又加了一把劲。
近年来,劳务派遣人员、代课教师等群体备受关注。《规定》第九条规定:“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这意味着,不仅是学校劳务派遣人员、代课教师,非在编人员只要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也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规定》还明确教师在教代会中的主体地位,规定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
11.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十一
学校这样的利益需要维护吗?某些部门利益,单位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这样的功利导向本不应该出现在纯净的校园中。为了维护这所谓的利益失去的是什么?是学校教育的责任,是孩子们的明天,还有未来。诚信缺失,不仅对广大师生是一种伤害,对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祸害更是深远。上海社科院青少所研究员徐浙宁博士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6.1%的未成年人认为‘诚实就意味着吃亏。”从排斥谎言,到慢慢接受,然后麻木,最后成为自己的习惯,难道这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吗?当诚实的价值被低估,当“诚实”这个词不再是褒义词,还会有谁去关心道德和真理?
某些老师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特殊问题特殊对待,这是一种灵活,更何况是为了学校集体,又不是为自己。可是,特事特办就是没有规矩,无规矩自然不成方圆。有些人至少应该会想,不把这篇表面文章做好,上级非找我不可,给上级添堵可不是好事,还得考虑到会不会影响仕途等。更何况这事大家心里其实都明镜儿似的,只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而已,自己何苦出这个头,人云亦云毕竟可保安全。
我们真诚地希望,“求真诚信”能真正成为学校“生态”的核心价值观。千教万教教人求真,教师最根本的教学目标在于引导学生追求真理;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学生最根本的学习目标在于学习做个真诚的人。一位校长曾这样说:“没必要为迎接上级检查提前特意打扫卫生,只要让我们的校园每天都是干净的;没必要嘱咐老师学生们在应对检查组时需要注意什么,只要我们能坚持求真诚信,师生们会比我说得还要好!”
学校“生态”要关注今天,更要关注明天,绝不能只顾眼前,不管将来。它如同修地下管道,修就修个十年二十年不落后的,不必考虑怎么应时给公路“破膛”安“拉链”。如同绿化荒山,种就种上满山树林,决不图省事落得个给荒山刷绿漆被曝光后的“丢人现眼”。
12.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十二
诚信库人员从业单位信息变更操作规定
一、持卡人员(非专职投标员和招标代理员)在同类项企业中变更(例如由A施工单位变更到B施工单位)
(一)区内企业之间变更以及区外企业变更到区内企业的,由新单位向其注册所在地设区市相应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区外企业之间变更以及区内企业变更到区外企业的,由新单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办理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园林绿化企业请到1906室,其他类型企业请到2001室)。
(二)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⒈ 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⒉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人员变更申请报告》(详见附件5)及所需证明材料。
(三)负责办理的主管部门经核对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变更。
(四)信息变更后,新单位应及时将该人员已变更的相关资格(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上传更新,以免对投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二、专职投标员、招标代理员从业单位变更以及其他持卡人员在不同类项企业中变更(例如由施工单位变更到监理单位)
(一)区内企业由原单位或本人向原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相应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区外企业由原单位或本人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办理地址同上)。
(二)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⒈ 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⒉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人员注销申请报告(单位用表)》(详见附件6)及所需证明材料。
如原单位不愿意配合办理的,可由本人持《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人员注销申请报告(个人用表)》(详见附件7)及所需证明材料申请办理。
(三)负责办理的主管部门经核对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该人员在诚信库的信息予以删除注销。
(四)该人员信息注销后,其新单位再按新入库人员类型录入诚信库,并提交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相应主管部门审核。按新入库人员办理的人员从业经历信息仍然保存。
三、非持卡人员从业单位信息变更
13.学校诚信考试倡议书 篇十三
一、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争做诚信考生。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场考试,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二、“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我们每一名同学都要自觉抵制作弊行为,做一名诚信的大学生。
三、严守考纪,诚信应考。“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作弊不仅是对自己实力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学术风气的亵渎。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是我们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
四、尊敬监考老师,体现财大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树立文明考风,不在考场周围逗留、高声喧哗或谈论,影响考场纪律。
同学们,人无信则不立,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美丽的鲜花,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奋发向上,诚实守信,为构建文明校园做出贡献,为山西财经大学开辟一片更加洁净的天空!
14.学校管理规定 篇十四
一、抓师德师风建设,践行大爱教育
良好的师德师风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保障。南沟岔中学要求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做到八个字:敬业、爱生、博学、善教。在学校师生范围内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仁、义、礼、智、信等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日常的德育工作中、使得一每一位教师树立了师德师风建设思想。现在,学校中的每一位教师都树立了做为一名人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虽然处在边远山区,都能安心本质工作,以自己的良好形象和行为为学生树立榜样,将奉献教育当做乐趣。
二、抓常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各学校都能一丝不苟的抓好常规制度建设和管理,千方百计的提高质量。
1、狠抓教学常规,强化过程管理
教学常规的落实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各学校都制定了细致的教育教学常规,细化了各学科的教学规范。要求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备课、讲课、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等。教导处每学期对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形成总结,校长能亲自对教师的教案,学习笔记进行检查指导。以上这些方面涧峪岔中心学校,南沟岔中心小学比较突出。
2、加强学生常规管理,进行行为习惯教育
学校以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南沟岔中学、玉家湾中学在学生养成教育方面做的较好,绝大部分学生养成了爱学习、守纪律、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特别是玉家湾中校长的带领下,全体师生坚持每天早上跑操,促进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玉家湾小学借助乡村少年宫的优势,提升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了省文明办的奖励,路坪、路家寺小学面对留守儿童、贫困儿童较多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救助工作,积极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帮扶脱困,保证了不让一个儿童失学。
3、狠抓安全常规,保障校园安全
各学校都能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建立了门卫、食品、食堂、宿舍等安全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教师值周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督查措施,开展了安全逃生演练、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南沟岔中小学对校园管制刀具进行了突击检查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做到了安全工作精细化。玉家湾中学安全教育有教案,有专人讲授。涧峪岔中学进行了校园紧急疏散演练。南沟岔、涧峪岔两幼儿园对安全也很重视,所有的设施、设备、楼道设置、放物等处处都先考虑到幼儿的安全。可以看出各学校对安全工作都很重视。
三、抓校本培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
(一)、各学校都制定了适合于本校的教研制度,教研工作中注重
了对优秀教师的鼓励,发挥了青年教师的带头作用,激发了中年教师科研热情,充分利用教师住校的特点,营造了浓郁的相互学习、相互合作的教研工作局面。
(二)、加强校本培训,提高教科研水平
各学校都有校本培训方案,指定培训人,在教研组的引领下,开展了丰富的校本培训和赛教工作。农村学校青年教师占比较高,专业性强但经验不足。涧峪岔中学就针对以培养青年教师为重点,制定了青年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南沟岔幼儿园抓住新分配的教师专业性强的优势,安排每天早上对原有教师进行半小时的幼儿教师技能培训,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解决了师资力量薄弱的难题。
四、加大投入,推进教育现代化
教育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坚巨的工作,投资较大,对教师的要求高。在这方面涧峪岔中学和两个幼儿园表现出色,能积极协调上级支持外,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极大的改善了办学环境,推进了教育现代化的发展。
五、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是学生成长的重要途径。在建设中,学校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建立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积极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开展了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南沟岔中学给每一个教室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牌,先让教师先学习,然后师生共同学习,达到真正理解价值观内涵。玉家湾中学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玉家湾小学、
幼儿园教室部置个性特点明鲜,又让学生亲自动手布置,锻炼了学生,也展示了学生多才多艺的技能。南沟岔幼儿园通过丰富的幼儿活动,多次邀请家长参与,改变了家长的不了解不重视,得到了理解和支持,家长对幼儿园的认可明显提高。
六、后勤管理精细化
后勤管理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特别是对住宿、生活、蛋奶工程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人,灶房干净卫生,留样及时,生熟分离。涧峪岔中心学校餐厅窗明几净,宿舍文化浓郁,管理精细,创建了舒适的生活环境。涧峪岔幼儿园在保障幼儿午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5.学校诚信教育规定 篇十五
教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臵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臵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学校设臵暂行规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为做好高等学校设臵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臵的质量,现就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臵的学院和大学)的设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臵标准
(一)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二)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六)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臵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设臵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应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学校名称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
2.设臵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3.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4.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三、设臵申请
1.教育部每年第4季度办理设臵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手续。设臵普通本科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3季度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次审批时间办理。
2.设臵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建校招生。
3.设臵普通本科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类型、办学定位、学科和专业设臵、规模、领导体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2)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本地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3)拟建学校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规划;(4)拟建学校的经费来源和财政保障。
4.凡经过论证,确需设臵普通本科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普通本科学校的,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5.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6.凡提出设臵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臵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臵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臵,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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