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精选10篇)
1.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一
长宁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长老委〔2008〕2号
长宁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调整长宁县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我县县级部门人事变动,为保障老年大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顾 问 :贾文良 原县委书记
张福秋 原县政协主席
翟西箴 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德华 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树成 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远禄 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傅正蓉 原县政协主席 何德群 原县政府副县长
陈位华 原长中副校长
曹向尧 原县老龄办副主任
周本仁 县老年大学副校长
杜克勤 县老年大学副校长
胡正杨 县老年大学副校长
李维瑾 县老年大学副校长
黄荣焕 县老年大学副校长
刘建平原江安县水电局办公室主任 张忠福 原长宁水轮机厂职工
王力良 县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协会代表
杜祥态 县离退休教职工协会代表
罗坤玉 县离退休妇女协会代表
徐乃礼 县离退休卫生工作者协会代表
何明惠 县会计学会代表
李镇海 县门球协会代表
官玉明 县老年蓝球协会代表
吴 山 县夕阳红环保志愿队代表
韩廷琼 县健身协会代表
王荣恕 县老年诗书画研究会代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老年大学 校务委员 调整通知
抄 送:市老龄办,县府办
长宁县老龄委员会 2008年12月 26日印
2.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二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努力做好新时期的老龄工作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4.7万人,占总人口的12%,还以每年3.5%的速度增加,据测算,到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超过85万人,给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将带来十分严峻的形势。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和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老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按照市委“风正心齐,团结奋进”的要求,坚持老龄工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勤奋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老龄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尚未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县,要尽快制定完善,已制定的要按《纲要》抓好落实。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使老龄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近期将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三是要认真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发展趋势,引导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理想永存,为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
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3.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三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
优待工作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
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委《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人优待工作提出以下办法:
一、指导原则
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要坚持从老年人的需求出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使老年人优待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公共资金投入上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注意引导社会力量承担老年人优待的义务;要坚持城乡统筹、分类实施,在优待对象上,分城乡、分年龄、分层次优先考虑和保障特殊老年人群的需求;要体现社会福利适度普惠原则,既要照顾特殊的、困难的老年人群,也要考虑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
二、优待内容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优待对象,根据不同条件和要求享受相应优待项目。
(一)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二)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提倡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三)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四)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体设施为老年文体团队活动优先提供场地。
(五)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市、区(县)、街道(乡镇)所属文化中心(站)每月定期为驻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六)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市老年心理咨询热线(96156)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七)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给100元的高龄津贴,对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给200元的高龄津贴。
(八)建立居家养老福利服务制度,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九)大、中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
(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三优先”(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每年为
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体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
(十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优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应当履行为老年人提供优待的责任和义务。各涉老部门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尊老敬老的思想教育、道德宣传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办法,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项目,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要规范服务,加强管理,督促各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设置优待标识。各区县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优待办法。
(三)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将老年人优待工作落到实处。
(四)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
4.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四
全国老工办发„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厅(局),公安厅(局):近年来,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是也应看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各种纠纷还比较突出,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老年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个人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和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也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对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整合各方面的宣传资源,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制宣传和敬老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要把法制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夯实社会和思想基础。
二、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倡导和鼓励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
律服务。及时、优先办理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或者老年人委托、求助的法律事务。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代书、调解、办理公证等各种非诉讼代理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将服务领域不断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坚持服务的公益性,将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对于贫困老年人,根据情况适当实行低收费或减收费。坚持服务的便民性,采取多种形式,使老年人能方便、及时获得法律服务。坚持服务的主动性,为行动不便和有紧急事项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加强服务的针对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加强老年人来信来访和有关老年人法律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信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文明”建设等活动中,要把敬老爱老助老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安居环境。
加强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基层老龄工作部门要协调有关方面,依托基层组织,深入排查涉及老年人的矛盾和纠纷,并做好消除矛盾、化解纠纷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要把涉老纠纷的调解作为重要内容,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开展摸情况、排重点、查隐患工作,认真研究和掌握涉老纠纷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发,不断提高涉老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增强
涉老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群众组织要积极协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肃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要依法受理涉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地受理涉及老年人的报警和求助。对伤害老年人人身安全和侵犯老年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需要调解的,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的,予以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层老龄工作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应从本地实际出发,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其受援标准可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标准线上适当上浮;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方法,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和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12348”老年人法律咨询热线、咨询信箱,方便老年人咨询和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参与老龄工作部门重大涉法问题的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也可在基层社区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站
或工作部,配备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代书等工作,拓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
三、切实加强对老年维权工作的指导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老年维权工作,将其列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建议。老龄工作部门可视情况设立老年维权或法律咨询机构。要及时总结推广老年维权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对在老年维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配合人大进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村”和“敬老模范社区”活动。在赡养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强赡养协议签订工作。协调组织贫困老年人救助工作,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协同司法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逐步开展“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工作,对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全保护、调解纠纷、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发证挂牌和表彰
5.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五
2014年国考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根据2014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杨艺婷等2人为我办2014度年拟录用参公管理人员。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反映。
举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全国老龄办人事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11
监督举报电话:010-58122151,传真:5812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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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六
泰质机党发„2009‟4号
★
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各党支部:
近年来,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为质监事业的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激励全局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局机关党委决定,授予市局机关党
支部等2个党支部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王金海等30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张庆甫等7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反映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继续推进“四个文明”建设,把全市质监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再立新功。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6月30日印发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1、市局机关党支部
2、市局稽查局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30人)
1、机关党支部:
王金海、刘 民、朱晓东、周 俊、刘 敏、刘福坤
2、稽查局党支部: 薛言明、王庆凯、李 强
3、计量所党支部:
姜义滨、陈德坤、胡述峰、及秀玲、郑来学、袁 伟
4、质检所党支部:
孙景珠、吴德军、郭纪泉、张 昊
5、纤检所党支部: 徐泓略、张 勇
6、情报所党支部: 颜晶晶
7、特检分院党支部:
武 军、陈增江、秦应鹏、翟永军、张旭升、高 军、李成良、董 峰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7人)
1、机关党支部:张庆甫
2、稽查局党支部:苏延春
3、计量所党支部:亓海滨
4、质检所党支部:蔡新方
5、纤检所党支部:和西艳
6、情报所党支部:米爱娟
7.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交流会主持词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刘 毅
(2011年5月25日)
同志们:
“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交流会”现在开始。出席今天大会的领导有:市建委夏俊山副主任、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王光荣处长、省质量安全监督站丁守宽站长、市建委建筑业处师树海处长、综合开发处王超处长以及市建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规划建设局主管局长,质安站站长、大兴路改造办、城(棚)改办、纺织城发展办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今天会议内容不多,请大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不要随意走动或提前离场,会后将根据情况对参会人员进行抽查点名。
同志们,去年我委曾经召开了一次分户验收工作推广会,在全行业和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分户验收工作在我市也得到了全面推行。去年底,省建设厅下发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我委也及时进行了转发。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大会,一是交流分户验收工作经验;二是全面安排落实此项工作,严格
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全行业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今天,会议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经验交流,第二部分是领导讲话。下面分项进行:
第一项:播放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教程;
第二项:由万科地产西安分公司副总经理韩浩介绍经验; 第三项:由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智刚介绍经验;
第四项:由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王双林介绍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第五项:请省质量安全监督站丁守宽站长讲话;
第六项:请省质量安全处王光荣处长讲话:
第七项:请市建委副主任夏俊山同志作重要讲话。
(结束语):
同志们,这次大会时间虽然很短,但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内容,我再提三点要求:
一是希望大家回去以后把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夏主任的重要讲话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深刻认识分户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分户验收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工程、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
督检查,督促和引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让广大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
三是希望大家在继续巩固当前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来西安的世界游客和全国同行展示西安建筑业和建设者的良好形象,为世园增光,为党旗添彩。
8.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八
年老龄工作计划
2009年,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
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使局机关的老龄工作在为老年人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取得了新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老龄宣传工作
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工作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我们抓住机遇,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开办专栏、借助新闻媒体等形式和手段,认真宣传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宣传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做好老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老龄意识和法律意识。面对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的形势和任务,一年来,民政局紧紧围绕《××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以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促进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为老龄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结合实际,全面落实老龄工作目标
民政局紧紧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以敬老院建设为依托,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措施来抓,制定目标,提出规划,按照作用发挥好、敬老养老好、经费保证好、开展活动好的“四好”标准。为此,民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快全县敬老院建设步伐,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站。2009年新(改、扩)建中枢镇敬老院、马街镇敬老院和三岔河镇敬老院,新建农村社区服务站3个,另投资20万元修缮中枢镇四河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为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各项事业向前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认真落实五保老人的生活待遇。我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人数2557人,其中集中供养125人,分散供养2432人。从2009年1月1日起,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纳入城市低保,享受城市低保最高标准,即195元每月,加上转移支付的80元,年节各级慰问,衣被、大米等生活物资折算,标准达到340元/人/月。分散供养转移支付由去年 的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现行的每人每月80元,加上年节各级慰问,衣被、大米等生活物资折算,标准达到110元/人/月。2009年发放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25人供养经费352500元(除纳入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外,从下半年每人每月加发转移支付80元)。分散供养对象2432人全年共发放供养经费2334720元。三是充分利用“九九重阳节”,组织局机关退休老同志和军队干休所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对农村贫困老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今年10月还参加了市民政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系统老年运动会,取得了很好的比赛成绩。
总之,2009年我局的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和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好老龄工作“六有”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老龄工作应有的贡献。
三、2010年老龄工作计划
我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社会,老年群体不但人数众多,需求广泛,而且对精神、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老年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后,民政局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要加强社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把社区老年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真正安享“六个老有”的幸福晚年生活。具体计划如下:
(一)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开展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参加社区的各项活动,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老年人
优待和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和健全社区老龄工作组织,完善社区老龄工作网络。加强社区老年人的管理工作,努力发挥社区老年志愿者作用,努力做好社区老龄的基础工作。
(四)进一步加快全县敬老院建设步伐,努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使更多老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9.老龄工作汇报 篇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二矿离退休管理中心在集团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的关心支持下,在矿党政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矿各个时期的主要任务积极地开展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狠抓“两项待遇”落实为重点,以狠抓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和自身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线。积极地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受到了全矿职工和家属的赞扬和上级有关单位的表彰。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望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老龄工作。
二矿是平煤集团公司最早建成的生产矿井,现有离退休职工1103名(其中离休干部8名,退休干部109名),党员148名。二矿离退休管理中心设科长1名,书记1名,副科长2名,工作人员4名。离退休职工分布在3省29个县市。矿党政对退管中心的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分工由矿常委副书记、矿纪委书记吴跃峰和矿后勤副矿长高斌分工负责,制定了离退休管理工作每月向矿党政工作例会汇报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矿党政专题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工作制度,以项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我矿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保障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矿离退休人员分布在3省29个县市,管理难度较大,但是也有80%的人员在本市,人员居住地较集中的优势,我们首先把市区居住的离退休
职工分为5个区,设立了2个党小组,9个退管小组,建立了门球、锣鼓、秧歌、腰鼓、戏曲、骑游、宣传、安全等8个活动队,并通过这些机构,定期组织离退休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矿形势任务教育以及各种文体活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活动网络,随时掌握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学习情况,随时掌握他们在想什么,他们有什么期望和要求,经汇总与分析后,及时向矿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尽心尽力地解决离退休职工的困难和要求,深受广大离退休职工的理解的信任。
三、落实老龄职工的“两项待遇”,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落实离退休职工“两项待遇”是保证广大离退休职工切身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最关心最敏感的焦点问题。我们在保证离退休职工工资,离退休职工经费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契机,在全矿开展了学习“一法一条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利的宣传活动。使全矿职工”一法一条例“的知晓率大幅度上升,虐待、遗弃老人事件的发生大幅度下降。自去年到现在,没有发生一起虐待、遗弃老人事件。
四、按照老年人的特点,安排离退休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积极发挥老年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离退休职工不是企业的包袱,而是企业的财富,每一位老同志是一座宝库,如何挖掘其宝藏,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余热是我们离退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共识。因此,我们要求离退休管理中心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以把离退休管理人员中心建成离退休职工的“家”的标准化来进行要求,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对老同志热情接待,诚心服务,使他们清除退休之后的失落感、孤独感、自卑感,清除心理障碍,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我们定期组织离退休职工到井口、工业广场、生活车间进行安全检查,一方面以自己亲身经历讲安全、讲案例,为矿上案例生产做力所能及的贡献。另一方面,通过巡查,使退休职工及时了解矿上的生产、发展变化,达到互相沟通的效果。我们在“非典”流行的时期,组织24名离退休职工在各居民区站岗值勤82天,保证了非常时期全矿职工家属的安全,我们在春节组织18名离退休职工在我矿主要居民区“胜利花苑”值班1个月,使全矿职工家属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快乐、安全的新春佳节。尤其是我们在“高举光辉旗帜,誓作时代新人”为主题的“中华魂”读书活动中,结合我矿实际,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务求实效,使我矿荣获了“河南省煤炭单位‘中华魂’主题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并通过这项活动,在我矿兴起了“读书热”。许多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加强学习,逐渐成为企业中的“技术大拿”和岗位能手。为企业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认真落实“六个老有”,为老年人办实事,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我们离退休管理中心位置在二矿居民区“胜利区花苑”内,虽然为我们贴近广大离退休职工提供了便利条件,但由于“胜利花苑”楼房拥挤,缺乏活动场地,制约了广大离退休职工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但是,我们充分发挥了各种健身场地,活动室的作用,为广大离退休职工创造了良好文化、体育、娱乐的氛围。我们现备有乒乓球室3间,50多平方米,现有活动室4间,70多平方米,室内桌椅齐全。我们利用走廊20平方米建立了学习室,拥有各类报刊30余份,各类图书1100册。我们还拥有柜式
空调、音响、彩电、骑马机、跑步机等多种健身器材。我们的门球队、戏曲队、民间艺术队、骑游队参加人员300余人。2004年春节,我矿民间艺术表演获市民间艺术表演二等奖;2003年重阳节,我矿选送的节目《俏夕阳》参加集团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举办的演唱会,从预赛进和决赛,获表演一等奖。2003年9月,我们组织参加了集团公司举办的万名健康老人评选活动,我矿离退休职工胡万友同志被评上,并获得了表彰。
10.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篇十
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了促进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和馆际合作化。我们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在组织建设、工作交流、教育培训、馆际协调等方面积极工作,着力推进各中小学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中小学图书馆事业和谐发展与进步。2014年学会工作要点如下:
一、思想觉悟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学会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发展会员
鼓励已经参加中小学图书馆学会的会员继续做好个人会员的发展工作,并定期统计、上报会员的发展情况。
三、暑期培训
一)在暑假期间,继续举办暑期培训班,增强图书管理员的专业技能
和综合素质。
二)针对专业技能较强的会员,可以增开加强班,提升其专业技能。
三)在培训期间,可以组织会员参观本地或者外地管理较好的公共图书馆或者校图书馆,进行经验学习与交流。
四、发表论文
在2014年11月份征集关于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与建设方面的论文,要求每个会员至少交一篇论文,多着不限。年终论文进行评选,可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五、表彰
在2014年年末组织进行中小学图书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同时,对论文获奖者也予以表彰。
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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