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

2024-12-29

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共9篇)(共9篇)

1.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 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国家、企业和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和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市场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字[1996]26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公司及其它物业管理单位(统称物业管理单位),在城镇范围内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需求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未领取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不得收费。

非住宅小区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级物价部门是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应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与监督。物价部门对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驻晋中央或省级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收费,由省物价部门直接管理

或委托属地管理;其他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收费,由各地、市物价局部门确定。

第四条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性质和服务需求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普通建筑标准的住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与公众代办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高级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及写字楼、商住楼的公共性和公众代办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特约服务收费除物价部门有统—收费标准外,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第五条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和与住户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鼓励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正当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制定和调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和成本为基础,以有关政策规定为根据,以当地同时同等服务的社会平均费用和成本为尺度,充分考虑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物业管理的发展需要。

第六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定价和调价程序是:

(一)物业管理单位向规定管理权限的物价部门提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中请报告,并附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对拟定收费标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申请报告要详述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及各项成本费用和企业盈亏情况。

(二)物价部门对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详细审查核实,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履行有关定价、调价手续。

(三)物业管理单位收到物价部门的定价、调价文件后要通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向业主公布。

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协商议定后填列备案表,向规定管理权限的物价部门备案。

第七条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其费用构成如下: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三)绿化管理费;

(四)清洁卫生费,(五)保安费,(六)办公费;

(七)直接用于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其它相关费用。

(八)法定税费。

(九)利润。

本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费用支出是除工资及福利以外的物资损耗补偿和其他费用开支。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综合服务费应提供下列服务:

(一)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公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保障房屋、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甲和正常运行。

(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打扫公共场地、公共走廊、通道、道路;清理上下水道,清洗公共水池、水塔和清运拉圾等。

(三)设专职保安人员,安排日夜值班巡逻,加强治安防范,维护住宅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四)搞好小区绿化,定期对花木、绿地浇水、施肥、修剪,进行维护管理。

(五)协调解决其他公共事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依服务对象不同实行差别利润率,由有规定管理权限的物价部门制定。为了贯彻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原则,鼓励物业管理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档次,根据管理规模、服务档次和服务对象,在条件具备的地、市、县住宅小区由物价部门确定收费等级,并核发收费等级证书。收费等级分为二类四级。A类为普通建筑标准的住宅小区,B类为高级公寓、别墅等高等级建筑标准住宅及写字楼、商住搂。一级为获得全国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及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证书者;二级为获得全省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证书者;三级为获得地市级优秀物

业管理住宅小区证书者;四级为获得县(市)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证书者。A类由规定权限的物价部门参照等级收费幅度制定具体收费标准,B类由物业管理单位在规定等收费幅度内制定并公布具体收费标准。A类与B类等级之外的由规定权限的物价部门在具体核算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参照等级标准制定具体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包括A类、B类)标准的要经省物价部门审

核并备案。等级收费控制幅度由各地市确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第十条普通住宅小区和高级公寓、别墅区、写字楼、商住楼的自办供暖供热价格和自来水加压、电梯服务收费由规定权限的物价部门核实成本、费用制定和审批,但必须剔除已进入综合服务费成本部分,不得重复收费。

第十一条小区内没有固定停车场、车栅、车位,按规定没专人负责保管住(用)户汽车、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的,由物价部门批准并核定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小区外机动车辆进入小区不得收取进门费,但进入车辆必须遵守小区内交通等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住宅小区内非物业管理单位的办公及营业用房综合服务费标准可高于小区内住宅用房收费标准,但办公用房不得超过住宅用房的100%,营业用房不得超过住宅用房的200%。住宅小区内尚未出售的空置物业也应合理分摊物业管理费用,由该业主(房地产开发商)按住(用)户收费标准的50%交纳。

第十三条公众代办性(不包括安装中请代办)服务收费,属于公用事业、环卫、治安部门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收费的,须经物价部门认可后方可收费,并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包括物业管理单位的代收代办服务费用)。否则,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代收,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有权拒付。住宅小区内水、电、煤气必须没表到住户。水费、电费煤气费、集中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由收费单位直接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不得另加小区内损耗和人工费用。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收代缴的,应经物价部门批准,以国家规定价格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损耗由收费单位负担并向物价管理单位缴纳代收服务费用住宅小区内物业管理单位办公用部分水费、电费、煤气费、集中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属于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缴代付的公共代办性服务收费,包括住户房屋设备安装、维修、装饰和家电修理等申请代办,经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收费,但不委托不得收费。

第十四条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修缮资金,在房屋销售时按建筑面积销售价的1—3%,由房屋出售人交纳2/3,购房人交纳1/3,在房屋销售时,由出售人代收并及时移交业主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进行产权登记时,由代收人统缴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代管,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时将本息移交业主管理委员会,并由业主管理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销售价由物价部门核定。具体筹集比例、管理使用办法由各地根掘具体条件规定。公房出售后的房屋修缮资金筹集比例,按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8]23号文执行。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和交费登记证制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物业管理单位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并由物业管理单位向物价部门购领《物业管理交费登记册》,在详细登记应收服务项目和标准后交住(用)户保管。每次收费如实填写,并由住(用)户签字、盖章备查。《物业管理交费登记册》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

第十六条经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购房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规定,共同遵行。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不按规定交费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所签合同予以追究缴。物价管理单位与住(用)户之间因收缴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业主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也可通过仲载和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点公布。

(二)除特约服务外,物业管理单位不得违背住(用)/户意愿,提前(跨季)预收物业管理费用。

(三)物业管理单位除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外,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住(用)户收取与自身管理服务无关的费用和长期占用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

(四)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代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向住(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五)经住(用)户同意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小区内新增公用设施,应由住(用)户共同负担的费用,只能

按直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合理分摊,并经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加收服务费和手续费。

(六)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半年或一年)向住(用)户公布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和住(用)户的监督。

第十八条住宅区依法成立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可根据物业管理规章、章程和管理合同审核和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行为,并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按时按规定向物业单位交纳服务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单位接受委托对住宅区实行服务并按规定相应收取公共性服务收费,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巧立名目向物业单位乱收费。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标准的;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重复收费的;

(三)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四)不按规定申领物业管理交费登记手册和不参加收费审验的;

(五)提供服务质价不符,坑害住(用)户的;

(六)其它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各地、市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执行。

2.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 篇二

商业物业是指以经营和收益为目的的建筑物及配套设备、设施、场地以及相关权益的总称。它是城市整体规划建筑中的一种重要功能组成部分, 同时具有经营性、公众性和服务性。商业物业主要包括商务物业、酒店物业、商贸物业和娱乐休闲物业。目前, 商业物业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相分离的方式, 具体分为两种:一是由一家综合性经营公司进行总体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 如杭州西城广场以及广州、深圳的一些大型商业市场;二是由商业经营性公司和专业性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合作管理, 如临平中都广场、余杭黄湖商贸城、河南周口·五一广场等。不管采取何种运作管理模式, 商业物业管理不但要提供一般性的物业管理服务 (如保安、清洁、消防、交通组织、设备设施管理等) , 还要完成带有一定经营性质的商业管理工作 (如招商、市场推广、公关、品牌管理及客户关系管理) 。

二、商业物业管理的价值

在商业地产项目中, 物业管理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 但它通过顾客满意的管理, 为经营者和投资者创造财富。目前市场上的投资者、经营者越来越关心商业地产管理者的专业水平, 成功的商业物业管理可以增加商业地产投资的升值空间, 甚至有人认为物业管理是商业地产成功之保障。究其原因, 主要是商业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决定了其在商业物业中的价值。

1. 客户满意保证商业物业价值

商业物业具有大开间多、设备商号多、客流量大等特点, 物业管理与服务的难度大、责任重。一般住宅类物业管理主要管理居民的居住场所, 服务对象是住户。而商业物业作为一种商业经营场所, 其物业管理企业面对的服务对象是业主、租户和顾客, 其中, 租户和顾客群是流动的, 不断变化的, 且来源不同、构成复杂, 因此物业管理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商业物业的商誉。而且现代商业物业其运作模式流行“六位一体”, 即投资者、开发商、商家、专业运营商、消费顾客和政府共同参与, 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达到多赢目的。一旦物业管理机构在管理服务方面出现差错, 导致租户或顾客不满, 将对物业商誉产生极大的影响, 可能因此失去租户或顾客, 导致物业的贬值。

2. 安全管理衡量商业物业价值

商业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主要为综合商业楼宇, 其特点为楼层高、层数多, 功能复杂, 人口稠密, 物业管理任务较为艰巨。相比住宅物业, 商业综合楼宇大多位于市中心或CBD商圈, 人口流动频繁。是否能管理好商业综合楼宇, 确保大楼各部分正常运作, 确保物业和楼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是衡量物业保值增值的重要因素。

3. 设备运行体现商业物业价值

商业物业的现代化程度较高, 设施设备齐全、先进, 大多配备了高智能化的供电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收银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和交通管理系统等, 这些设施设备技术含量高、运行频繁, 商业物业的经营性需要设施设备的运转正常、快捷和舒适。如果一旦出现故障, 将直接影响到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和顾客的消费心情, 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影响业主的品牌形象。所以为考虑企业和商家的形象业主大多会选择知名物业管理企业, 而物业管理企业高水平的管理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体现了物业本身的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

4. 环境管理创造商业物业价值

商业物业对公共区域的环境清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管理、广告管理、形象维护、设施设置、人流分离、建筑物维护的要求非常高, 而且要求物业管理人员有良好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视觉欣赏素质。整体管理要达到集整洁性、美观性、明亮性和舒适性为一体的效果, 以创造和维护环境的优美, 使顾客在幽雅、轻松的环境中感受商家的形象和物业的档次, 是流动的广告, 创造了物业的营销价值。

5. 营销推广提升物业价值

商业物业的管理与一般类型物业管理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商业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要进行商业形象的宣传推广, 不断扩大商业物业的知名度, 树立良好的商誉形象, 吸引更多的潜在承租商和消费者。由于商业物业常常会有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的举办和进行, 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者要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并要与当地及周边地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从而提高业主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聚集人气, 吸引客流, 提升物业的档次和价值, 实现物业高投资性和回报性。

根据行业经验数据, 发达国家人均商业面积通常在1.2平方米以上, 而目前我国大多城市未到一半, 发达省市如杭州只有0.7平方米。可以预见由于商业物业的地段、管理和效益都比住宅物业更“黄金”, 这一新的物业模式必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而高速发展。成功的物业管理不但是物业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更可以全面提升商业物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杨晶党超:商业物业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6.1-6

[2]林乐:物业管理:商业地产成功之保障[J].中国物业管理, 2005, 8:6-8

[3]任思新.杭州商业地产现状及发展趋势.http://www.powerunion.net/study6Info.asp?id=15

3.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现代化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物业管理理念

前言:近几年来,我国的机构改革开始进入了关键时期,改革程度逐渐深化,使得机关行政楼的物业管理也随之走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现代化的物业管理理念已经渗透到行政办公机关的工作当中,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让群众赞许、让部门满意、让领导认可”为目标,扎实推进行政办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现代化行政办公楼物业管理的内容及特点

行政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与普通住宅小区有较大不同,涉密内容较多,且内部建设中对科技含量要求较高。为树立起良好的行政服务中心形象,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应在以下几方面需加以认真落实:首先,建筑物维护管理。为了保证行政楼的办公职能得以正常履行,需对办公用地实施有效的维护和修缮。尽量减少办公设施的损坏,控制其老化程度,从而实现物业管理中的保值、增值目的。其次,人员及会议管理。为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应将会议管理工作做到位,包括会议室的布置、音响布置、会场服务等等。再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有消防安全管理、治安管理以及车辆停放管理。这项工作对门卫、监控设备及停车场的要求较高,需加大贯彻力度。最后,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办公楼的物业管理需为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清洁舒适的环境。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区域包括领导办公室、会议室、职工餐厅、接待餐厅、体育活动室等具体环境。做到了这四个方面,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创造良好、便捷又安全的办公环境。

二、现代化行政办公楼物业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严控人员素质,实现“一专多能”

由于机关物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公开性,因此在物业人员素质管理方面应加以充分重视。大庆市萨尔图区在对外来及上访人员实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还同时做到了为其提供满意的服务,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意即实现了内部从业者的职业素养提高。

1.人员出入管理

在非公务接待方面,应实行审批准入制度,且须在门卫保安处填写会客登记单,在取得接待人员的同意后方可进入,以维护行政办公区域的严密和权威。对这类外来人员的接待应统一安排在会客接待中心,不应将办公场合用作他途;在上访人员方面,首先要制定好完善的上访制度和规定并要求上访人员严格遵守。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上访人员应首先进行劝阻和教育,劝阻无效情况下可移交公安部门处理[1]。造成严重冲突的,如堵门、破坏办公秩序等行为可实行现场处理。其次,为了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应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对重要上访信息进行调查了解。在受理上访问题时,值班人员应端正态度,认真分析问题的解决办法,避免将矛盾扩大化;对于内部服务人员,主要包括水电维修人员、卫生保洁人员等,应制定较为严格的上岗标准,对其政治素养、文化程度及个人能力及职业道德等做出全面考察,谨慎任用,保证机构人员队伍具有较高的素质。

2.工作人员思想工作

为保证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机关形象,首先应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其树立起“超前到位、扎实细致、高效快捷、主动严格”的工作理念。工作人员应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工作过程中应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规范。在职业道德方面,应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将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作为基本环节来落实。同时要做到爱岗敬业,以更好地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方面,还应包括对办公秩序的自觉维护,不在办公期间进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形成良好的办公氛围[2]。

(二)抓内部服务管理、力求精益求精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其中包含各个方面的管理分支。为了实现高水平的现代化物业管理,尤其是行政办公楼的物业管理,应在内部服务规范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将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流程。从工作实践方面说,可從以下两方面进行规范。

1.服务规范化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应避免工作中的随意和松散,应在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减少失误等方面加大力度。如在职工餐厅的管理方面,就应严格杜绝外来人员的用餐行为,以保证机关职工用餐环境的健康安全,实行刷卡用餐的管理方式,对职工餐厅进行严密管理。再如在物品进出方面,应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外来人员的携带物品需经过门卫的检验,确定物品无危险后方可进入。对于内部工作人员来说,则应自觉维持正常有序的办公环境,与办公内容无关的私人物品不应存放在办公区域内[3]。另外,在办公楼内将贵重物品移出的行为必须取得所在单位部门的证明,保证行政机关免受经济等方面的损失。

2管理制度化

为了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达到标准化建设,就应致力于管理制度化的实施。具体应包括办公楼综合管理制度、阅览室员工管理制度、活动室管理制度、职工餐厅管理制度等等[4]。在将这些制度得以完善之后,同时要加强组织学习,避免制度的建设流于形式。

结论:为了推进现代化的物业管理模式,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在行政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表率,对行政机关的管理改革带来了有益的启示。本文通过对现代化的物业管理模式进行分析,介绍了现代化的物业管理应包含的内容及特点,并对实现这一先进模式应采取的策略进行了阐述。

参考文献:

[1]杨海生.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之我见[J].中国物业管理,2013(12):256-257.

[2]颜建海.党政机关实施物业管理的理性思考[J].山东纺织经济,2012,7(05):199-201.

[3]李风.《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出台的前前后后[J].中国物业管理,2013,17(01):456-457.

[4]李尚丽.政府机关的物业管理创新服务[J].中国物业管理,2012,19(10):67-69.

4.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 篇四

A、1000

B、500

C、300

D、100

2、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成本或者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支出(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构成),不包括(D)。

A、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B、办公费用

C、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D、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按照《公司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C)万元。

A、2

B、5

C、10

D、15

4、我国对房地产实行(D)管理方式。

A、合同

B、契约

C、租赁

D、权证 5、2003年6月8日,(B)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A、《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B、《物业管理条例》

C、《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D、《物业服务合同》

6、(B)是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A、物业服务合同

B、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C、后期物业服务合同

D、物业管理合同

7、下列关于物业服务费酬金制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物业服务费用抽筋应以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为计提基数

B、物业服务利润是固定的,不随物业管理的成本变动而变动

C、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D、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

E、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较为透明,避免了收费与服务不符的情况

8、下列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

A、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的关于双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B、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活动产生的契约基础

C、物业服务合同确立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被管理者和管理者的关系

D、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9、物业服务收费形式包括(A)

A、包干制收费形式和酬金制收费形式

B、包干制收费形式

C、酬金制收费形式

D、以上都不是

10、用来规范业主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和业主大会内部运作机制的基础性规约是(B)。

A、物业服务合同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C、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D、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11、物业服务企业间接费用包括()。

A、直接消耗材料费用

B、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

C、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用

D、财产保险费

E、低值易耗品摊销

12、物业管理一级服务标准规定: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B)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A、1

B、2

C、3

D、4

13、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

A、大修

B、小修

C、更新

D、改造

E、中修

14、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基本原则()。

A、目标明确

B、持续改进

C、员工重视

D、单枪匹马

E、基于事实

15、物业管理一级服务标准规定: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B)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A、1

B、2

C、3

D、4

16、下列选项中,(A)不属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的条件。

A、具有丰富的组织能力和足够的工作时间

B、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C、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D、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17、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基本原则()。

A、目标明确

B、持续改进

C、员工重视

D、单枪匹马

E、基于事实

18、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

A、19

B、20

C、21

D、22

19、(C)对合同订立、履行、解除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了系统的规定

A、《民法通则》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合同法》

D、《公司法》 20、2003年6月8日,(B)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A、《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B、《物业管理条例》

C、《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D、《物业服务合同》

21、经业主委员会或者(B)%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变更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A、15

B、20

C、30

D、50

22、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是(D)

A、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

B、代收代交各项公用事业费用

C、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D、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

23、物业服务收费形式包括(A)

A、包干制收费形式和酬金制收费形式

B、包干制收费形式

C、酬金制收费形式

D、以上都不是

24、经业主委员会或者(B)%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变更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A、15

B、20

C、30

D、50

25、物业服务计划应当将合同规定的(B),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出发点

A、服务权利

B、服务内容

C、服务义务

D、服务规定

26、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是指业主或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投标方式竞聘物业管理项目的活动。其中,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称为(A)。

A、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B、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C、后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27、我国对房地产实行(D)管理方式。

A、合同

B、契约

C、租赁

D、权证

28、用来规范业主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和业主大会内部运作机制的基础性规约是(B

A、物业服务合同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C、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D、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29、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C)万元以上。

A、1000

B、500

C、300

5.山西省物业管理办法 篇五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分

1、根据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改建大修项目申报的要求:下一年度改建大修项目投资计划于每年10月30日前申报。

2、根据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改建大修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向规划建设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3、根据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单位投资总额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编制并上报以下立项申请文件,经总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

4、根据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改造、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履行备案手续,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报总公司备案。

经营管理

5、物业集团所属分公司有权审批或订立租期1年以内(包括1年)且年租金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且租赁面积100平方米以内(包含10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协议。

6、须上报总公司进行会审合同年限在3年(不含3年)至(含10年)之间或者年标的额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分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前将拟签合同文本上报集团进行会审并上报总公司经营管理部。

7、各所属企业不允许签订对方有中介转租、转包行为、任何形式的土地租赁的房屋租赁或使用合同。

8、限制签订合同企业:印刷厂、幼儿园、市场等有安全隐患的承租单位和构成竞争威胁的行业如物业出租、旅店等行业。

9、分公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合同,如分公司对审核意见有异议,需一个工作日内将理由上报集团,集团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回复分公司意见。

10、对于经总公司批准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签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副本上报总公司经营管理部。

11、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我方的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合同中对我方履行义务的约定不得超出我方的履约能力。

6.物业管理实务之物业环境管理概述 篇六

物业环境概述:

(一)物业环境的含义物业环境是城市环境的一部分。城市环境是城市范围内的大环境;物业环境则是某个 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即与业主、使用人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和 享受的各种必须条件和外部变量因素的综合。

(二)物业环境的类型

1.居住环境居住环境是指提供给人们居住的物业环境,包括内部居住环境和外部居住环境两个方 面。影响居住建筑内部环境的因素主要是住宅标准、住宅类型、隔声、隔热和保温、光照、通风、室内小气候、室内空气量和二氧化碳的含量等。影响外部居住环境的因素主要是居住密度、公共建筑、绿化、室外庭院和各类活动场所、室外环境小品、大气环境、声环境和视觉环境、小气候环境、邻里和社会环境、环境卫生状况等等。

2.生产环境生产环境是指提供给企业及其生产者,即工人们进行生产时相关的设施和条件。具体 来说,包括物业用途及类型、隔声、隔热和保温、光照和通风、绿化、环境卫生状况、交通条件、基础设施、行政服务条件等等。

3.商业环境商业环境是指提供给商业企业及其经营者从事商业活动的物业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物业类型和档次、隔声、光照和通风、室内小气候、绿化、环境卫生状况、环境小品、商业设施、交通条件、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等。4.办公环境办公环境是指用于行政办公目的的物业环境。办公环境主要包括办公室内环境和办公 室外环境。影响办公室内的环境,主要包括办公室的标准、隔音效果、隔热与保温、光照和日照、室内小气候,室内景观布置和办公设备的完善程度等。影响办公室外的环境,主要包括室外绿化、室外环境小品、大气环境质量、声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环境卫生状况、治安状况以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文化素养、艺术修养和人际关系等等。

(三)物业环境的特点

1.物业环境是内部居住环境与外部居住环境的统一体内部居住环境和外部居住环境,虽然它们是各自独立、自成系统的,但它们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内部居住环境离不开外部居住环境,外部居住环境的好坏也离不开内部居住环境。

2.物业环境是硬环境与软环境的统一体硬环境是指与业主和使用人有关或所处的外部物质要素的总和,是生活和工作必要的物质条件,即房屋建筑、附属设备、公共设施和相关场地。软环境是指与业主和使用人有关或所处的外部精神要素的总和。它是无形的、人际的、文化的,能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施加一定的影响。这两种环境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硬环境的建设离不开软环境的支持,软环境的建设也离不开硬环境的物质基础。

3.物业环境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统一体物业环境不仅包括自然物质要素,如空气、水、树木花草等。同时也包括社会物质要素,如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执法监督等。这两种环境要素也是相辅相成的。自然环境离不开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执法监督;社会环境的发展要以自然环境为基础。物业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一)物业环境管理的含义物业环境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执法检查、履约监督、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物业区域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黑色污染”等),以及通过建立日常的环境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的物业环境管理工作(如物业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绿化等方面的维护和监督等),使物业区域的环境得到经常性的净化、美化和绿化,给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一个清洁宜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环境管理是整个社会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物业管理中一项经常性的管理服务工作。物业管理企业要通过此项工作,力求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素质与环境质量两者的高度协调、统一,共同创建一个整洁、舒适、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物业环境虽然只是一个局部区域的环境,但它密切关系着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整体环境。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大量消耗资源,不仅使环境日益恶化,威胁人类生存,而且为争夺自然资源,也给人类和平带来威胁。由此可见,增强环境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和维护有关保护物业环境的政策、法律,唤起人们关心物业环境、社会公共利益,把物业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变成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做好物业环境管理工作的根本和基础。

(二)物业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

1.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管理,控制污染源,防止新污染,并对已经发生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2.专业管理与业主和使用自觉维护相结合的原则业主和使用人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因此,要力求做到管理者与业主和使用人的相互调适。

3.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如:前面所提到的利用工业废渣做建筑材料;利用固体废弃物做农业肥料;回收固体废弃物中的可用资源和能源:还有余热的再次利用、水的再次利用等等。

4.污染者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如:治理责任、损害补偿责任、法律责任等。

5.环境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才能收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三)物业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来说,物业区域环境管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物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物业卫生管理工作、物业绿化和美化工作,以及各种环境小品的建设管理。

1.环境污染防治采取各种可行的和有效的措施,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如物业管理企业一定要加强对物业区域内车辆交通的管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秩序,减少废气的排放、减少噪声。

2.环境卫生管理这是一项经常性的管理服务工作,良好的环境卫生不但可以保持物业区域容貌的整洁,而且对于减少疾病、促进身心健康十分有益,同时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3.环境绿化美化尽量扩大绿地面积和种植树木花草,净化空气,调节物业区域小气候,保持水土、防风治沙,消声防噪,达到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

4.各种环境小品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小品具有美化环境、组织空间和方便实用的功能。所以,物业管理企业一般都十分重视各种环境小品的建设,要坚持对各种环境小品的保养和维护,以保证其性能完好,发挥作用。物业环境质量管理:

(一)对物业环境质量的监控对物业环境质量的监控,就是对物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控制。监测,就是监视、检测并及时分析和处理代表环境质量的各种数据,掌握环境质量的现状及变化发展趋势。控制,就是根据环境质量的现状及变化发展趋势,特别是超标排放和严重污染事故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通过有关部门采取具体措施,遏制并改善物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

对物业环境质量的监控,主要有3种类型:

(1)区域环境监控。所谓区域环境监控,就是对整个物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控,这是全方位的监控,包括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监控。

(2)污染源的监控。所谓污染源的监控,就是对造成环境污染源头的监控,包括工业污染源的监控、交通污染源的监控、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监控等等。

(3)污染事故的监控。所谓污染事故的监控,就是对突然发生的一些污染事故的监控,要及时确定污染事故的范围和程度、检查分析污染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挽救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对物业环境质量的评价对物业环境的质量的评价,就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物业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区域环境质量和发展趋势进行定量的描述、评定和预测。

1988年,我国发布了《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提出5个方面、20项指标。5个方面是指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绿化。

(三)编写物业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物业环境质量报告书,就是在对物业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对物业环境质量状况的分析以及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与对策。

1.编写物业环境质量报告书应遵守的原则:

(1)要着眼于“人类一环境”大系统,从地区的整体出发,以生态理论为指导,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关系,不仅要认真对待“三废”及噪声的问题,还要考虑其他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

(2)在对基本数据汇总分析时,要包括自然环境特征与社会环境特征,有较强的针对性,以便为分析环境问题提供具体依据。

(3)分|考试大|析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对主要环境问题的危害,包括经济损失、人身伤害及其产生的原因等,要有确切的分析,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4)对环境质量的变化及发展趋势,要有科学的预测,并对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2.物业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内容(特别是初始物业环境质量报告书):

(1)物业区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介绍有关影响物业环境质量的基本情况。

(2)介绍物业区域环境质量调查的结果,特别是通过物业环境质量评价的结果,分析物业区域环境质量的总体评价、主要问题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

7.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篇七

所谓物业设施管理 (FM, Facility Man-agement) , 按照国际物业设施管理协会 (IFMA) 和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定义, 是指“以保持业务空间高品质的生活和提高投资效益为目的, 以最新的技术对人类生活环境进行有效的规划、整理和维护管理工作它将人们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一门综合了工商管理、建筑行为和工程技术的综合学科”。

物业设施管理是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 七十年代初的能源危机, 使“建筑节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到九十年代, 建筑节能从当初的单纯地抑制需求、减少耗能量渐渐地发展为合理用能提高需求侧能源利用率的理性阶段。随着信息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促进了建筑的智能化。1984年随着美国哈特福德市 (HARTFORD) 标注智能建筑时代开始的第一幢智能大厦的建成, 智能型建筑便如雨后春笋般地拔地而起。应用在其中的建筑设备也变得多样化、复杂化, 组成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随着人们对生活和工作中舒适性要求的提高, 室内空气质量问题 (IAQ, In-door Air Question) 和环保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对建筑设备的性能要求和对设备的运行维护水平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之, 在当今追求便利、舒适、经济的时代, 物业设施管理应运而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2 物业设施管理的内容

物业设施管理的内容比较广泛, 且渗透面广其中心内容就是:一方面, 通过对建筑设施的管理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 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节约能源, 降低成本及运行费用;另一方面, 应用各种高新技术, 向客户提供各种高效增值服务, 使客户工作更加合理化和简洁化、生活更加方便化和舒适化。从而提高公司形象, 增加公司收益, 并使建筑物保值增值。其服务对象是人, 管理对象是建筑设施。针对不同的建筑物, 物业设施管理内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2.1住宅小区物业设施管理主要内容。家庭智能化系统设施管理;小区CATV系统设施管理;小区设备自控系统 (BAS) 设施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及报警系统设施管理;小区智能三表抄表系统设施管理;小区停车库管理系统设施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系统设施管理;小区增值服务系统设施管理。通过对这些设施的有序有效管理, 为客户提供一个便利、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2.2综合楼物业设施管理主要内容。照明系统设施管理;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设施管理;变配电系统设施管理;给水排水系统设施管理;空调系统设施管理;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及电梯运行管制系统设施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 (OAS) 设施管理;信息自动化系统 (CAS) 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系统设施管理;增值服务系统设施管理。

通过对这些众多系统的设施管理, 实现众多设备有序地联系在一起且能正常工作, 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室内空气品质, 为客户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创造条件。

3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的特点

物业设备设施是附属于房屋建筑的各类设备设施的总称, 它是构成房屋建筑实体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是发挥物业功能和实现物业价值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技的进步, 物业设备的种类日益增多, 新型产品纷纷涌现, 不断向更完备、更先进的多样化、综合化系统发展。这不仅使人们对物业设备的功能需求不断提高, 也对物业设备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多数物业的物业设备设施管理除了具有设备设施的特定性、固定性、多样化、综合性和系统化等特点外, 一般还具有以下特点:a.设备设施管理受到的约束较多, 具有明显的限制性。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只能在原有房屋建筑的物业基础上进行, 创造性较低, 且工作不能超越特定的环境条件。b.设备设施管理需要安全运行。物业的各部位和各系统, 如结构、内外墙面、门窗玻璃、电梯、空调等都会因种种原因发生故障或不同程度的损坏, 而且各类问题的发生无固定性和规律性, 因此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不仅要保证技术性能的安全发挥, 还要及时发现隐患, 避免事故的发生。并尽可能延长设备的合理使用年限, 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c.物业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程非常分散。由于设备设施多样, 使用频率高, 需要不断进行日常维护和故障维修, 这类工程项目大小不一, 时率要求高, 用料品种、规格多, 零星分散。d.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智能化建筑、通讯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设备监控系统等高科技设备的应用, 都进入了普通的物业管理范畴。在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中需要有各类相关技术知识的支持。e.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是提高物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物业的经济效益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物业设备的寿命周期成本即购置成本和使用成本能够降低;另一方面是物业保值和增值。物业设备的成本一直是物业成本的最大构成部分之一。

同时,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还要涉及设备维修工作的安全性、计划性和及时性等诸多方面。只有弄清了以上特点才能对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才能从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机械与材料的准备、维修计划与方案、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周到的安排。

4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的难点

一般意义上的物业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及空调和建筑电气。传统的物业设备管理侧重于现场管理, 着眼于有故障的设备, 具有“维持”的特点。但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 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已经形成庞大而复杂的系统, 传统产业的业务也由于结合了信息技术而出现了变化。“维持”水平上的管理已不适应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进程的缺点日益突出。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物管人员认为, 大楼或小区建成后, 招聘一些空调工、水电工、冷冻工让设备运转起来就行了。这样的管理思路实施起来会造成诸如能耗高、自控不能实现、设备损耗加速、室内环境品质恶化 (典型如空气品质) 等问题。根据物业设备与设施管理的现状, 迫切要求我们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技术和能力、合理配置已有资源, 在提高设备设施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大力节约成本开支, 减低管理成本, 从这方面来看, 准确认识物业设备设施管理的难点, 为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对症下药”和少走弯路有很直接的关联。目前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难点:a.从业人员素质、待遇之间存在的矛盾。就目前多数物业公司而言, 因为待遇普遍较低, 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大多偏低, 具备一技之长的本来就少, 而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往往需要“一工多技”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要解决这两者的矛盾不但与一个企业的经营规模、资源和管理理念有关, 还与企业拥有的市场量有关。b.设备设施的维修基金问题。特别是在物业管理实施前建设的大量房屋中, 以前房改基金可以用于设备设施维修的资金少之又少, 对于大修和中修则更是“杯水车薪”。c.设备设施维修工程施工的资质管理问题。大多数物业公司是不具备工程施工、修缮等相关资质的, 一些细小的工作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还可以勉强应付, 但对于稍大一点的项目, 物业公司则无能为力。

5 加强物业公司对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的方

案:5.1加强物业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引进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强的物业公司。在考察物业公司的资质时, 应该着重考虑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 对物业设施设备的维修技术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并具有相应的维修管理经验。5.2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由具有水暖、机电等专业知识的业主担任, 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业主不定期地对物业公司在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方面进行检查, 包括维修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设施设备的巡检记录、设施设备的维修台帐等等, 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确定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取标准的依据之一。5.3业主委员会委托具有水暖、机电等专业知识的第三方 (如物业咨询公司、专业设备维护维修公司) 对物业公司的物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根据发现的问题, 给物业公司提出专业化的管理意见和建议。由具有物业设施设备方面的专业知识的第三方进行监督, 能更专业、更及时发现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力地强化了物业公司的管理, 使设施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工况中, 从而降低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和能耗, 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

[1]黄安永.现代物业管理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姚莉.现代物业管理技术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

参考文献

[1]黄安永.现代物业管理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8.物业管理价格机制 篇八

物业服务特点与相应价格机制问题

服务与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两项核心内容。物业管理的价格机制问题,跟物业服务本身的特点是密不可分的,下面我们就物业管理的特点与其相应价格机制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

服务多样性与价格非机动性。物业管理所要提供的服务要根据物业本身特点,物业所处周边环境,业主特殊情况等,提供相适应的服务,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手段。物业需求决定了物业服务的多样性。然而在物业服务公司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物业服务价格却无法及时根据供求关系进行调整。应当说价格是供求控制的信号,质优价高抑制消费,质低价低抑制生产。在物业管理领域我们却看到,普通居民物业和政策性住房物业的较低收费标准,并未抑制低端物业市场的发展。而高端物业品牌的稀少,也和人们日益增长的优质服务需求相去甚远。价格的非机动性与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匹配,造成了价格机制无法对供求管理起到调整作用。

服务公共性与价格认知。物业管理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公共部分。對业主个人或特别提供的服务,属于在公共服务基础工作上的延伸。公共设施和设备具有公益性质,缺乏不会影响业主基本生活,只能降低其生活质量。这种对于服务内容的不同理解和客户满意程度的差异,反映到价格上,就成为了对于物业服务价格的认知差别。物业公司制定收费标准时,会有逐利的思想,不利于保护业主利益,业主也倾向于怀疑收费标准的合理性,从而采取拒交物业费等做法。买卖双方对于同一商品或服务价格诉求的认知差异,造成了物业管理价格机制中难以调和的矛盾。

服务持续性与价格真实性。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从前期介入、承接验收再到日常管理,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持续性的合作关系。然而随着水、电、气等能源资源的逐年上调及劳动用工成本的加大,推动了物业服务成本的刚性增长。同时由于物业定价基本上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掌握主动权,物价部门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监管机制,因此定价随意。造成了物业服务的真实价值难以评判。物业服务的持续性和物业价格长期缺乏弹性,造成了价格无法对物业服务价值进行真实反映。

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完善

价格机制的完善,应从机制的形成、运行和调控过程中寻找问题,加强改善。价格机制的相关要素也应在前期进行考虑。首先是按质论价,物业服务作为商品,也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按需提供,质价相符。第二是定价方式的确定,目前物业收费的酬金制和包干制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合理的酬金比率,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第三是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应协调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关系,如采用预算定额等方法控制管理成本,让业主享受物美价廉的服务。第四是应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物业管理作为年轻的朝阳产业,经历了各种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和完善,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服务价格标准,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根据以上要素,我们针对价格机制形成的不同阶段,提出改善建议。

完善物业管理价格形成机制。物业管理价格的形成,涉及到物业公司、政府、业主三方面。具体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营造市场化环境,通过集中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物业公司,使其展开公开竞争。在确定具体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时,业主应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针对不同业主的特殊需求,也可以进行差别定价。这种方式使得政府可以公开监管市场价格,也考虑了不同业主的不同经济能力。

完善物业管理价格运行机制。物业管理公司在竞争激烈的招投标环境下,应导入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明确岗位责任,畅通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和业主进行沟通,保证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应鼓励物业公司在公共设施区域开展多种经营,用经营所得收入弥补亏损并冲抵一部分业主服务费用。

9.物业管理招投标与物业管理合同 篇九

一、物业管理招标

(一)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概念

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供求双方,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权的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是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方——物业的业主大会或建设单位,采取市场竞争手段找到自己满意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供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投标是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得自己需要的物业管理权。

(二)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

物业管理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议招标三种。

1.公开招标。招标人(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通过报纸、电视及其他新闻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邀请愿意参加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招标单位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找到自己满意的物业管理企业。不过,公开招标方式也有招标时间长、招标投标成本较高的不足之处。

2.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有管理能力的若干物业管理企业(一般邀请不超过10家,通常在3~8家之间)发出邀请书,让它们各自报价和分别议标,最后授标的招标方式。其优点是可以保证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有相关的资质条件和足够的管理经验,信誉可靠;缺点是由于招标范围的局限性,有可能漏掉一些有竞争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投标。

3.协议招标。招标单位直接邀请其认为资信可靠和能力相适应的一家或几家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与它们分别协商谈判,确定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最后达成协议的招标方式。这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谈判的方式。其优点是可以节省时问和招标费用,双方容易达成协议。这种招标方式一般适用于与被邀请方具有一定业务联系、比较熟悉的物业管理企业,或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物业(如保密要求)。上述招标方式通常由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来执行。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成熟,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中介咨询机构代理主持物业管理的招标。由于物业管理中介咨询机构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广泛的市场信息和熟练的招投标技巧,因此,这种招标方式能够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能够选择到最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物业管理招标的一般程序 物业管理招标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

1.成立招标机构。招标单位在招标之前要成立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招标的整个活动;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和决标;与中标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书》、《投标单》、《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投标须知》、《招标章程》、《招标项目说明书》、《物业管理合同》等。

3.发布招标消息。招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标方式的不同,采片{不同的途竹发布招标消息,如召开招标的新闻发布会、公布招标公告(广告)或寄发招标邀请书(邀请函)等。

4.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公开招标的资格审查须在发售标书之前进行,审查合格的才允许购买标书,故称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企业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社会信誉;资质等级证书;技术人员数;技术装备;有无投标保证书;管理经验及以往业绩;已承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及企业背景情况等。5.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招标单位应在招标通告(广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发售标书,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向它们提供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等,以利于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出符合本物业区域管理具体情况的投标书。

6.召开标前会议及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答疑。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可能会向招标单位提出一些问题,要求招标单位给予澄清或解释。招标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尽快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或安排投标单位到实地去勘察物业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澄清。

7.接受和收存投标书。招标单位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效期内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审查,如认为收到的文件各项手续齐全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即可收存起来。对于在规定的时间之外送来的投标文件和没有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办理的(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可以一律拒收,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单位。

8.组织开标答辩会。招标单位开标的时间、地点都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召开物业管理招标开标答辩会,邀请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证机构参加。

9.进行评标和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确定投标有效的前提下,逐一对投标书、现场答辩和招标书规定的其他要素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定投标书的标准要尽可能量化,评审可综合各种因素,采用综合评议法或定量评分法,列出各项因素比较一览表,排列名次,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10.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企业后,招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问内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同时也应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函退还投标单位。11.与中标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招标单位在通知投标单位中标时,应同时邀请中标单位在一定的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如果投标单位在期限内拒不签约,则招标单位有权没收该物业管理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12.招标结束。对招标活动进行总结,结算招标的有关费用,对招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物业管理招标书

物业管理招标书是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依据,又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基础。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今后该物业的管理经营水平及品位高低。物业管理招标书一般包括下列几个主要方面。

1.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物业管理招标书对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包括:(1)物业概况,包括总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功能分布、物业栋数与楼层、地下室布局、环境规划、容积率、绿化面积、业主情况、配套设施情况等。(2)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系统(总安装容量、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备用发电机数据)、给排水系统(蓄水池、泵类、消防喷淋、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等)、电梯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消防控制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等。(3)提供的物业设计图纸情况。对于新建物业,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若是已有物业,则需要提供详细的规划设计图纸,以便投标单位正确计算管理费标价。

2.确定物业管理的范围与内容。在物业管理招标书内明确是物业管理项目的整体招标,还是部分招标;对分阶段建设的物业是否包括后续建设物业的管理;对新建物业的前期介入的安排。在确定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时,应根据招标物业的需要详细列明。

3.对投标书编制的要求。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一般是根据招标书的要求来编制的,招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在招标书中尽量详细列明对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要求,物业管理招标对投标书的主要要求有:投标单位情况;物业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组织结构设置;人、财、物等资源配备;人力资源的管理;总体工作策划(计划)和分项工作计划;需要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物业管理,如入住期管理、装修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防范、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等;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及相关措施;经费收支预算、管理费;便民服务和社区文化活动等。

4.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要求。招标方可在参考国家建设部《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评分标准》和所在城市规定的有关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评比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己要求的物业管理质量标准。

5.提供的物业管理条件。招标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办公、仓库、宿舍等)、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等物业管理条件及提供方式和步骤在招标书中给予明确。

6.考核标准与奖惩办法。参照国家或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制定考核标准与奖惩办法。

二、物业管理投标

(一)物业管理投标的程序与过程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投标的程序与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1.获取招标信息。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等)、招标公告、收到投标邀请函或从同行了解等方式获得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信息。2.组建投标领导小组。当物业管理企业决定参加投标后,应迅速组成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考虑有综合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性工程技术人员、商务性财务会计人员。

3.送投标申请书。在初步决定参与投标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招标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申请书,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4.取得招标文件。获得参加投标预审资格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程序到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熟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材料,因此,投标物业管理企业取得招标文件后,在作价投标之前,首要的工作是逐字逐句地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其内容和要求,弄清招标文件内容的确切含义,并理解招标单位的意图,发现并提出请招标单位予以澄清的疑点,以便部署投标工作。6.调查投标环境与条件。投标环境是中标后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这些条件是进行物业管理的约束因素,关系到能否开展有效的物业管理,能否取得好的管理效果,即较大的利润和较高的社会声誉;同时,它也牵涉到了物业管理的成本与投标报价。所以在投标之前,对投标环境必须尽可能地了解清楚。

7.投标决策。参加投标竞争的目的在于得到有利于本公司的物业管理权,从而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或争取最大的发展机会。物业管理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当全面考虑项目特点、风险及企业自身人、财、物等资源情况,谨慎决策。如果项目类型既非企业目标客户,又无法反映企业的核心专长或人力资源无法支持时,则无论项目多么诱人都应果断放弃。企业考虑的决策因素有:(1)项目区域、规模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2)项目类型符合企业确定的目标客户。(3)常规预测盈利。(4)项目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在投标过程中要考虑一些直接影响项目成败的不确定因素,如管理费标准、空置房管理费收取、工程遗留问题之责任划分、管理过程中的奖罚条件以及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等。(5)项目招标方诚意合作并具备履行合同的实力。(6)投标企业现有的人、财、物等资源条件满足物业管理项目的能力。

8.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书是投标工作的一项最重要内容。因为物业管理投标书既是投标物业管理企业中标后参与物业管理的计划书或未来管理的安排,也是招标单位定标的重要参考文件。一个物业管理投标书是否优秀,往往直接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投标能否成功。因此,投标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投标书的编制,要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和调查投标环境与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精神,以及本企业投标决策的意向来编制投标书。

9.投标书的封装及送达。全部投标文件编制好以后,投标单位就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封装,并送达到招标单位。

10.参加开标会议及招标答辩。投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到开标通知或等到开标日期时,应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同时,答辩人要做好答辩的思想和资料准备,答辩时要积极、流畅地应对招标单位的询问,在有限的时间内把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参加投标的意图、投标的措施、投标的想法等告之于招标单位,以获得一个良好的印象分或答辩分,为成功中标打下基础。11.中标及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履约保证书和各项保证手续,以便送交招标单位,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投标单位还要同招标单位协商解决进驻物业区域、实施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

12.投标结束。对投标活动进行总结分析,结算投标的有关费用,对投标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投标活动应把握的主要环节

1.确定管理项目的整体思路。包括物业管理工作重点、服务特色、管理目标、管理方式及实施措施。

2.确定物业管理费标准及物业管理费年度收支测算。管理费标准在投标活动中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综合考虑标的物业的档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情况以及当地政府对管理费指导标准等,一般可以先确定2~3个方案,反复核算、比照后确定物业管理费价位。财务年度核算中,要特别注意对能源费、设备维修费及分包业务费用的把握。

3.慎重考虑物业管理目标、前期投入费用及奖罚条件等方面的任何承诺。比如管辖区域刑事案件的发生不是仅靠物业管理可以杜绝的,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失时,不能随意承诺物业管理企业给予赔偿,而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4.确定管理机制、管理机构和拟选项目经理,明确服务流程、管理流程和信息流程。5.加强平日练兵,保持良好的业主满意率,提高评标因素中企业信誉得分率。6.正式投标时的演讲陈述、答辩现场表现。演讲陈述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地将标书主要内容、特点作一概要性介绍,应当围绕招标方和评委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阐述,重点突出、难点讲透、特色鲜明、充满激情,从而体现投标企业的信心和实力,感染并打动评委。准备现场答辩最有效的办法是提前进行模拟训练,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普遍性的问题一一准备答辩要点。现场发挥时要果断、明确,切勿匆忙回答,拖泥带水。

三、物业管理合同概述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概念

物业管理合同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所签订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新建物业的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二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特征

1.物业管理企业以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和费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因处理物业管理事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清洁卫生、园庭绿化等)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承担。

2.物业管理合同是有偿的。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不但要支付物业管理企业在处理委托事务中的必要费用,还应支付物业管理企业一定的酬金。3.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是以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前提的。任何一方通过利诱、欺诈、蒙骗等手段签订的合同,一经查实,可依法起诉,直至解除合同关系。4.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应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平等,不得与现行物业管理法规相抵触,否则,合同将不受法律保护。

5.物业管理合同既是诺成性合同又是双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故为诺成性合同;合同的双方都负有义务,故为双务合同。

四、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物业管理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2)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项目;(3)物业管理服务的事项;(4)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5)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6)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7)违约责任;(8)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9)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聘请人是房地产开发商。一般物业管理合同的聘请人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经业主大会授权,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委员会的住所是业主委员会所使用的办公场所。受聘人是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经工商行政登记后经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从事物业管理的资质证书,得以在资质证书的核准范围内接受聘请。物业管理企业的住所,应当是物业管理企业经工商核准登记时的住所。物业管理的区域一般与组成业主大会拥有的物业的范围相一致。一个业主委员会所属的物业一般只能聘请一个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3)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4)保洁服务;(5)保安服务;(6)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7)物业档案资料保管。

物业管理合同除了应当约定的管理服务事项,还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1)业主或使用人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2)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立:(1)应当符合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消防、劳动保护、市政、环卫)确定的标准;(2)应当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要求。

物业管理的费用按公共性服务收费、公共性代办性收费、特约服务收费而有不同的收取方式。公共性服务收费、公共代办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特约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收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业管理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一些地方对物业管理的期限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1)物业管理企业没有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或一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逾期仍未达到要求,业主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2)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方面(包括业主委员会和单个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清退。(3)物业管理企业使用或保管的业主财产不当,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赔偿业主的损失。

2.业主方面的违约责任:(1)业主无法定理由,没有依照合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及其滞纳金,业主委员会也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负责催交或以其他合同约定的方式偿付。(2)业主委员会没有按合同约定归集并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的,如果因此给物业管理带来不利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其他损失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与终止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1.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物业管理合同属双务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是既要享有权利,也要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要对等。(4)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规范的要求。当事人在订立物业管理合同时,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5)合法性原则。当事人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的程序。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包含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具体明确,即必须包含将来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让一般人理解其真实含义,同时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特定的业主(开发建设方、公房出售单位)、业主委员会都可以提出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以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为内容,一般不得对要约内容再作限制、扩张、变更的意思表示。但因要约中的合同条款分为实质性条款和非实质性条款,如果在承诺的同时,更改要约的条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则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并发出了新的要约;如果更改要约内容的条款属于非实质性条款,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除非要约人及时反对,则该项承诺为合格承诺。

3.物业管理合同的成立。物业管理合同是法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签约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因此,它不是在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是在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有关解决争议条款的选择。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可能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进行明确的约定,是非常必要的。通常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协商、调解与仲裁或诉讼可以并用,但仲裁与诉讼是相互排斥的,不可以同时约定。

在解决合同争议方面,仲裁比诉讼具有更多优点,表现在:(1)自愿性。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故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2)专业性。各种仲裁机构大都具有分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而仲裁员一般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3)灵活性。仲裁的灵活性很大,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样严格,程序灵活。(4)保密性。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律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的保密义务,具有极强的保密性。(5)快捷性。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制,这样就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迅速解决。(6)经济性。由于时间上的快捷性,费用也就相应地节省了。其次,仲裁的收费一般要比诉讼费低一些。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终止 物业管理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又没有续签合同的。2.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2)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3.物业管理企业没有达到物业管理要求,经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业主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

4.业主委员会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物业管理企业无法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如:众多业主拒不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业主委员会不予协助解决,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没有按合同提供进行物业管理的必要条件,致使物业管理企业无法接管物业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解除合同。

5.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管理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如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因战争、地震、火灾等原因失去使用功能的,物业管理合同自然终止。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此外,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业主委员会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的破产清算小组移交物业管理的有关资料、基金、财产,业主应支付而尚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扣除有关费用后,也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的破产清算小组清偿。

业主转移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的改选都不影响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业主转移物业的所有权时,应当将物业管理合同作为房屋转让合同的一个附件,出让者应告诉受让者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情况和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情况。

六、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的房地产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与一般的物业管理合同相比,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主体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由物业区域的房地产开发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一般的物业管理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竣工之后,由于出售率或入住率未达到法定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只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二)合同期限不同

一般而言,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不长,而一般物业管理合同期限较长,并且约定了延展期限。其次,如果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期限内,业主委员会成立了,而业主委员会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不满,并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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