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规定(精选9篇)
1.电子缴税网上申报总结 篇一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电子缴税、网上申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电子缴税、网上申报顺利展开
1、电子缴税进展迅速
2011年5月16日**电子缴税推进会后,我局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的,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电子缴税工作。我局思路明确、方案到位,要求大干二十天,电子缴税办理率要达到90%,电子缴税成功率要达到95%。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全局上下紧急动员:一是召开动员会,要求全体人员打一声轰轰隆隆的电子缴税攻坚战;二是任务分配到人,要求各税源管理单位务必将电子缴税的宣传发动、入户签订协议、银行沟通、综合征管系统的录入任务分解到人;三是主法要到位,要求各税源管理单位面对高强度的工作量要注意方式方法,面对纳税人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确保时间到任务一定完成;四是每天通报进度,通过每天通报进度的方法督促税源管理单位和管理员加快对电子缴税的工作进度;五是每三天召开一次碰头会,为了解决电子缴税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县局每三天召集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召开一次会议,解决问题,通报进度。这些措施的有效执行,大力推进了我局电子缴税工作的开展,全局上下同心,形成合力,加班加点,于五月三十日顺利地完成了市局要求的目标,受到了市局的表扬。截止目前,我县办理电子缴税户1853户,占总户数的99.63%。12、网上申报稳步推进
网上申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纳税人可以全天24小时进行纳税申报,是一种先进的申报缴税方式。为了将这种先进的申报方式介绍给我县纳税人。我局克服种种困难,向市局申请将网上申报工作在平陆进行试点。我局以“点、线、面”的方式将网上申报工作在全县推开。首先是以点的形式开展网上申报,在企业纳税人中寻找账务健全、财务人员素质高的35户开展试点,给他们办了一次培训班,对部分纳税人手把手的进行辅导,确保了35户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成功;其次是以线的形式开展网上申报辅导师资人员,在税源管理部门中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综合征管系统应用水平强的人员,作为全县366户企业纳税人网上申报的师资,为七月份全县企业纳税人开展网上申报做好人员储备;最后企业纳税人全面开展网上申报,6月30日我局对全县366户企业纳税人进行了网上申报的培训,九月份,为了更好的推进该项工作,我局又采取每天通报各所进度的办法推进全县网上申报的办理率和网上申报扣缴率,到目前,除新办户外,全县企业纳税人全部采用这种快捷、便利的申报方式,申报自己的税款。
二、几点建议
1、电子缴税查询更方便些。目前,电子缴税发送批扣指令后,各管理单位无法查询到哪些户批扣成功,哪些户无法批扣成功,这样影响到了各所催报催缴的进度。希望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对这部分查询更加细化一些。还有在综合系统中增加的电子缴税户办理查询,在条件值的输入中也能够查出每个纳税户的详细资料更好些。
2、应考虑新办企业户办理网上申报的时间差。每月各单位都有新办理的企业户,企业户办理银行账户要有一段时间,建议当月办理的企业户当月不纳入网上申报考核。
3、加快网上申报的业务与技术融合。目前纳税人在办理网上申报时,有时会遇到网络不通、数据返回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到纳税人申报质量,希望市局能加快网上申报的业务与技术融合。
2.食品加工企业 如何缴税55 篇二
1、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并要按《营业税条例》所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
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征纳地方税费,一般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进行。但对于部份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无法用查账征收方式查实其计税依据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也称“双定”)和定率征收方式(也称带征)对纳税人征缴地方税费。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和定率征收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个体工商业户和部份中小型企业(如个人独资、合伙公司等)。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需要按上述两种征收方式进行缴税的,才向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双定)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应纳税营业税额或所得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地方各税费的一种方式。
定率征收是指主管地税征收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实现的经营收入额依率计征流转税及附加、堤围防护费等,同时按规定的带征率带征企业所得税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它适用于能准确核算经营收入额,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的纳税人。
详细查阅本站《关于印发〈广州市核定征收纳税人地方税收管理若干规定〉和〈对定期定额纳税人试行核定最低营业额及所得额的规定〉的通知》(穗地税发
3.缴税规定 篇三
厂房租赁交税介绍
一 厂房租赁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租金收入*5%
2.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3.房产税=租金收入*12%
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中工招商网
二 有关缴纳厂房租赁房产税及房产余值问题
如果房产在出租以前,已按余值的1.2%征了房产税,那么在出租时,先按租金的12%计算应交纳的房产税,再扣除已交的税额,就是实际应交的税额。
只要是出租,就要改变计税方法(从租计征),而不能说因为以前从价计征,就不再征了。
房产余值,是指其原值扣除一定比例(10%-30%)后的余额。
如:某房产原值100万,当地规定计征房产税的扣除比例为20%,那它的余值为:100×(1-20%)=80万元
1、如果是自用(未出租),则从价计征,每年应交房产税:80×1.2%=0.96万元
2、假如某年已交纳了1年的房产税0.96万元,但从当年7月1日起将房产出租,下半年的租金为20万元,则从租计征应交纳房产税:20×12%=2.4万元
因为下半年已交了0.48万元的房产税(0.96/2),所以实际应交税额为:2.4-0.48=1.92万元
三 租赁厂房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吗?是不是外资不用交?
当然不需要交纳啦.什么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都不是租赁人的事(也就是说不是这些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你与出租方签的协议里有租赁方承担的话,所负担税款在企业所得税前也不得扣除的).我想关于土地增值税你没弄明白,希望下面的解释对你有帮助.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附着物。
3.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四 企业在筹办期.租赁厂房是否要交房产税 租赁营业税,如交,税率多少?
1、外商投资企业不交房产税,但是要缴纳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
2、城市房地产税的税率:全年应纳城市房地产税=计税价格或价值*1.2%或全年的租金收入*18%。目前有些地区将房地产税的实际征收率按照房产税税率执行,即依据余值计征的为1.2%,租金计征的为12%,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的地税机关。
3、对租入的房屋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也不征收营业税。外商个人购置的非营业住房不收城市房地产税。
4、举例:某外商独资企业拥有自营房产一栋,计税房产价格为500万元。所以因交纳的城市房地产税=500*1.2=6万。借:管理费用6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房地产税6
五 代开厂房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都包含什么税?
厂房的租赁缴纳收入12%的房产税、收入5%的营业税、营业税的4%教育附加、营业税的7%的城建税、收入3.3% 企业所得税、收入0.1%的印花税,合计20.95%的税率。河北省是这样的税率,你那里具体情况去税务局以其他单位或代朋友的名义问一下,因为地方附加等或许有一些不一样,但房产税肯定一样。建议你签合同时,租赁费分开房租和场地租赁,因为场地租赁不上房产税,我是这样分开代开的票,税务局查后没办法。
六 关于厂房租赁税的问题
没有“租赁税”一说,如果业主要你们承担开票的税金,那也只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七 去税局代开租赁厂房发票所交的税要计在厂房租金里入账吗?
按说,发票是对方开给你,然后你按照票面金额付给对方租金,但是对方不开票,你自己开票时,很明显,税金也是有你来垫付了,所以你要和你的出租方协商一下,把税扣除后,按照税后数给他,这样你还是按照票面数入账就可以了相反如果你按照票面数给对方支付租金,然后自己再掏钱缴税,这样的话,你只能自认倒霉了,按照票面数入账。
八 租赁厂房租金未开发票,是否可以作所得税税前扣除?
作为承租方租赁厂房租金未开发票,不可以作所得税税前扣除。合同说税负仅指房产、营业税,若承租方去开发票肯定要交,税务追查承租人作为实际使用人也得交;但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为出租方
九 厂房租赁发票可否为增值税发票?
当然不行了!!
租赁是服务业!!
服务业交营业税 怎么能开增值税的发票
那个不能做账
做了 很容易被查的十 仓库租赁和厂房租赁交税有什么不同?
仓库租赁作为仓储收入只用按服务业缴纳5%的营业税 厂房租赁作为房屋出租收入除了缴纳5%的服务业营业税还要缴纳12%的房产税(从租)
计税依据都是租金收入
所以还是签成仓储合同划算
十一 我们公司租别人的厂房,房租是80000,现在要到地税缴税需要哪些手续,税费是多少?
按理说应该是对方去开票 开给你公司房屋租赁费的发票 如果你去的话 要带着1.房屋租赁合同(贴好印花)
2.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房产证及房产证复印件
4.出租方给办事人的授权证明
5.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6.缴纳80000*5%的营业税
你租别人的房屋 你不交房产税 只有产权人交 5%的营业税也是对方付款 你只是给人家80000的租金
十二 我公司租赁的厂房是农民私自建筑是否需交土地使用税?
4.电子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样版 篇四
协议书号:
甲方: 黔西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 黔西县城关镇水西大道47号
乙方: 贵州省黔西县永辉工贸有限公司
计算机代码: ***
法定代表人: 欧久亚
地址: 黔西县城关镇黎明村三组
丙方: 中国工商银行黔西县支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甲、丙方确认,三方就电子扣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电子扣税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管理信息系统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电子扣税方式进行税费的申报、缴纳。
电子认证证书是指:甲方认可的电子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认证证书。指定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并向甲方备案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第二条 三方确认
甲方依据乙方通过各种申报方式发出的税费缴纳申请,由甲方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由丙方从乙方指定账户划转相应税费。乙方自愿按照甲方关于电子扣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在丙方辖下营业网点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乙方资金结算账户和纳税的账户,采取电子划缴税费方式进行税费的申报、缴纳。
第三条 乙方适用电子扣税的范围是:
乙方依照我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地方税务系统管理的税费(以下简称税费)的申报、缴纳。
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情形不适用电子扣税。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电子扣税的需要,对甲方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升级、改造,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协调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正常运行的有关事宜。
2、在本协议签订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使用辅导。
3、依据乙方通过网络、语音申报及其他申报方式发出的税费缴纳申请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由其从乙方指定账户划转相应税费。
4、对乙方的申请资料和缴税信息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保证乙方提供的缴税信息按税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得到安全、完整的保管。
6、如遇甲方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7.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在停止向乙方提供网上、语音报税服务后一日内告知乙方,直接到甲方指定的征收地点办理纳税中报,报送纳税申报表等资抖。
8、乙方需换取正式完税凭证的,甲方按规定程序为乙方开具。
9、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主管地税机关变更的,由甲方自行调整甲方信息系统数据,无需重签协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地税机关制定的与电子扣税相关的各项规定。
2、保证网络、语音申报及其他申报方式内容的真实性。
3、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规范进行网上纳税申报和语音申报及其他申报。
4、采用电子认证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缴税并对该行为负责。
5、对所有使用乙方电子认证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乙方所为,该操作所产生的信息记录均为甲方处理电子扣税的有效凭据。
6、对于电子扣税不成功的,甲方信息系统保存相关申报数据,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办理缴税。
7、乙方需开具正式完税凭证的,可按甲方规定程序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开具。
8、在终止本协议后,乙方应直接到甲方指定的征收地点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9、乙方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黔西县支行贵州省黔西县永辉工贸有限公司、***7088结算账户作为电子扣税的指定账户,保证账户可正常使用。同意丙方依据甲方指令对其账户进行划款,并保证账户中可用存款数额不少于发出的缴款申请金额。因乙方存款数额少于发出的缴款申请金额造成税费不能及时入库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缴税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1、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费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无应纳税费”申报。
12、因甲方管理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或电子扣税发生错误等情况无法成功报税的,应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在纳税申报期内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13、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的,必须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依法承担未按期申报的责任。
14、因乙方原因变更主管地税机关、缴税银行及指定账户的,本协议终止执行,重新签订新协议。
第六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电子扣税的需要,对其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升级、改造,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应及时接收甲方划款指令,按指令要求及时划转税费,并将划款的信息及时发送给甲方和己方。
3、丙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银行(信用社)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规定,使用、保管、缴销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如不按规定使用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划转税费成功后为乙方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另有规定除外),加盖银行收讫章,并负责提交乙方。
5、未接到甲方指令即对乙方账户进行划款,或对乙方的非指定账户进行划款,或接到甲方指令未及时对乙方账户进行划款或未完全按甲方指令对乙方账户进行划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对乙方的缴税信息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开户银行和账号变更的,由丙方通知甲方调整甲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无需重签协议。
第七条 经三方协商,本协议可以终止。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宣,三方依法协商解决。
第九条 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并报送甲方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贵州省黔西县永辉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或负责人):
2011年12月28日
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5.缴税规定 篇五
赵先生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的技术干部,去年7月初被派往德国协助客户安装和使用本企业销售的机械设备。在德国工作了6个月,期间,国内公司每月给他发放10000元人民币的工资(已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公积金),德国客户方面每月则支付赵先生技术指导费用及生活补贴约合人民币8000元。德国公司每月8000元费用转到中国公司,再由中国公司发放给赵先生,同时该笔费用德国公司每月为其向德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约合人民币1500元。今年1月份,赵先生回到了国内,面对在德国的6个月国内、国外两处发放的的所得应如何缴纳个税一头雾水。
按照赵先生的情况,他的收入虽然分别由境内外单位支付,但根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26号)第四条的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赵先生在德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技术指导费和生活补贴属于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可扣除的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实际已经缴纳,且能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原件的个人所得税款。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限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该国(或地区)的境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虽然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从该国(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赵先生在雇主的协助下,按税法规定的要求提供了德国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凭证,境外已缴纳的税款获准从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中抵扣。
特别提醒: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请妥善保管好在境外缴纳个税取得的完税凭证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否则将无法享受境外税额抵扣的待遇。
小资料:如何计税?
赵先生虽从国内、国外两处都取得了收入,但按规定均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应将两处所得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0)-3500(法定减除费用)-1300(附加减除费用)=13200元
应纳税额=13200*25%(税率)-1005(速算扣除数)=2295元
因赵先生能提供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原件,按规定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抵扣,即赵先生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实际应纳税额为2295-1500=795元;所以抵扣后赵先生6个月实际上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795*6 =4770元。
6.缴税规定 篇六
2013-07-11 10:32:00 来源:中国日报
对于房产税的新规定,很多网友都比较关心。最新房产税政策有哪些?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淘房网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最新房产税的相关资讯,希望可以解决相关问题。
国务院督查组在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对于房地产调控后续政策出台的呼声越来越高。据悉,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对于最新房产税政策,政府准备把住房财产税的征收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做法没错,同时也与现代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相吻合。但要做到这点,仍然有几个问题得先解决。
1.政府要征收住房物业税,就得对征收作用有一个明确界定。目前,上海与重庆的试点在这个方面就不清楚,看上去作用有限。据了解,2006年,香港的住房财产税占整个政府财政税收的比重为8.6%,但在我们试点的上海与重庆,2011年征收的住房财产税所占的财税比重不足1%。如此比例,怎么发挥房产税的作用?
2.在征收目的明确的情况下,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征收住房财产税的税制。即哪些人要征税或哪些人不要征税?什么样的房子要征税或什么样的房子不要征税?不同的住房其税率又是多少?如果没有一个公正公平的住房财产税征收的制度,那么住房财产税征收要达到目的是不可能的。
3.要征收住房财产税,就得有一个清楚透明的住房信息系统。即要弄清楚目前中国有多少住房、这些住房的性质、现在的市场价格、有没有市场历史记录等。如果没有这些信息,住房财产税的税基无法获得,税率也无法确定。
4.住房财产税评估不是靠培养评估员就能解决的事情,而是需要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二手房市场要发达,这样才能够了解住房价格变化的情况;另一方面,政府要对住房市场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价格评估体系。当前我们的住房市场价格体系是一手房市场为主导,二手房市场价格体系还十分落后。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起有效的税基是不容易的。
7.缴税规定 篇七
昨晚,福州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国五条,今年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出炉:房价涨幅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 阙文龙)昨晚,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福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该《通知》未直接提及二手房交易征收20%差额个税,但通知强调严格贯彻落实“国五条”精神。2013年福州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该新政从今天起实施。
该《通知》指出,2013年福州市将在五城区严格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 销售明码标价
《通知》透露,福州将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2013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160公顷,比过去五年实际平均供应量增长15%,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要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确定明确合理的交房时限和违约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查处未批先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报备制度,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自觉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持我市商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
二手房交易将征收20%差额个税
《通知》指出,2013年福州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在增加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的同时,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持本地区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缴税规定 篇八
答:目前深圳地税在互联网缴税上主要实现了协议扣款缴税、网银缴税和微信缴税,手机银行缴税预计年底实现。
协议扣款缴税,是指与银行、地税局签订了三方协议的企业在网上完成申报后即可通过协议账户扣款进行税款缴纳;
网银缴税,是指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即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税款缴纳,目前支持网银缴税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兴业银行和深圳农商行等10家银行。
微信缴税,是指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的形式缴纳税款。
手机银行缴税,是指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可以登录手机银行进行税款缴纳。
2.问:地税所有税种都可以通过微信缴纳吗? 答:微信缴税属于深圳地税今年新上线的移动支付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8月27日率先全国上线微信缴纳车船税,年底前实现微信支付对所有税种的覆盖。
3.问:微信缴纳车船税在哪里进行操作?
答:目前微信缴纳车船税有两个入口:一是深圳地税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车船税—车船税缴纳;二是微信—我—钱包—城市服务—车船税缴纳。
4.问:车船税在微信完成缴纳后还需要到门面打印完税凭证吗?
答:为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尤其是满足异地纳税人需要完税凭证办理相关业务的需要,我局在开发微信缴纳车船税的同时,提供车船税完税凭证寄递业务,纳税人在通过微信缴纳车船税时,只需在线填写规范清晰的邮寄地址,即可通过邮寄方式获得合法有效的车船税完税凭证。
9.缴税规定 篇九
一、国税报到准备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3.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原件时带上原件); 6. 章程复印件1份;
7. 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有原件时带上原件);
8. 前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前置许可证的情况);
9.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申请发票准购薄用,不申请国税发票可不带); 10.国税代扣协议1份(与银行签订的); 11.适量现金(银行卡)(根据缴税情况);
12.税务报到时记下专管员地址、科室、姓名、电话(座机、手机)。
二、地税报到准备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3.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原件时带上原件); 6. 章程复印件1份;
7. 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有原件时带上原件);
8. 前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前置许可证的情况);
9.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申请发票准购薄用,不申请地税发票可不带); 10.地税代扣协议1份(与银行签订的)。
11.注册地址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则需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客户没提供,则需要税务报到人员自制,租金问题询问会计人员,以尽量降低客户房产税为基础); 12.注册资本印花税(公司成立或者经营期间股东有实际出资时,按实收资本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13.房产税(税务局主动要求缴纳时再缴纳,税务报到人员不得主动提醒税务人员要求客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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