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管专业论文选题技巧和基本结构

2024-10-27

2-行管专业论文选题技巧和基本结构

1.2-行管专业论文选题技巧和基本结构 篇一

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选题参考

1.xx市社区服务现状调查

2.某单位人员激励中存在的问题调查

3.新一轮乡镇改革后基层政府行政中存在的问题调查(以河南的某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为例)

4.河南取消农业税后某市县乡村农民收入情况调查

5.河南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调查

6.某地(城镇.街道.社区)积极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的调查

7.社区居民的闲暇生活调查(可针对某一群体,如离退休人员)

8.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支配状况的调查

9.当前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化的调查

10.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

11.当前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

12.对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调查(可只谈一个方面,如收入.价值观念等)

13.农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调查

14.城市中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

16.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状况与生存策略调查

17.电子网络发展的社会影响调查

18.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个案研究

21.以人为本的行政行为方式调查

22.对行政管理人员激励措施的调查

23.信息化对提高行政效率的调查

24.对报考公务员热状况的调查

25.影响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调查

26.封建迷信在个别农村地区泛滥的表现及其原因的调查

27.失地农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

28.当前农民工心态调查

30.当前就业方式.就业观念变化的原因调查

32.社会公平感与纳税行为的关系调查研究

33.公共服务缺位的调查

34.城市化进程中的政府作用和行政改革调查研究

35.某机关管理人员受教育情况调查

36.某地社会公众对政府形象认知的情况调查

37.某部门人力资源薪酬体系调查

38.某行业行政管理人员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调查

40.电子政务在某地的应用与模式调查

41.电子政务建设现状与问题调查

42.网络社会中人们交往关系的变化与行政行为改革的调查

43.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调查

44.当前社区服务问题调查

45.当前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

46.传统农村社会家族权威及其变迁调查

47.村民自治中的现状与问题调查

51.目前职业的社会声望调查研究

52.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调查

53.社会诚信度现状及其影响调查

54.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

55.关于政府服务水平的调查

56.社会弱势群体生活状况调查

57.当前影响基层稳定的突出问题调研

58.环境保护与市政管理调研

59.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60.和谐社会时期社会保障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调查

61.当前医疗管理体制存在问题调查与对策分析

摘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分析其内涵,界定其治理边界,结合实践,探究其得失,寻求其建设对策,对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治理机制,促进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普遍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村民自治;建设;问题;对策

村民自治在基层民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村民自治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性突破,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转变了村干部的权力观念,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管理热情,实现了村务公开,对乡村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村民自治的内涵

村民自治,就是在党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民群众按照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实行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简单来说,就是村民自己的事儿自己管。具体来说,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民主选举,就是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1988年《村民委员员组织法》(试行)开始试行,标志着包括村级直选在内的中国村民自治开始启动,一些农村开始直选村委会。1998年11月4日,《村民委会员组织法》正式通过,从而结束了长达十年之久的试行期。这样一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修改了村委会选举办法,开始由村民直接提名进行选举,选举的直接性导致村级民主的真实性更加明显。

民主决策,就是村里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和村中的重大问题,都由全体村民讨论决定,而讨论的组织形成是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代会议。

民主管理,就是指由全体村民共同管理村内所发生的一切事务。农村村务包括政务、财务和事务三大类。村务管理有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两种主要形式以及其他新的管理模式。村规民约起源于中国古代的乡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是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本村实际结合,把国家的大政方针制成干部易于操作,群众易于遵循的具体规定。通过制定、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广大村民群众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达到了民主管理村务的目的。村民自治章程被村民们热情地称为村中的“小宪法”。

民主监督,由村民直接了解、评议、规范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使村干部在群众的监督下,由村民直接了解、评议、规范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使村干部在群众的监督下,依法工作。民主监督是法律赋予村民的自治权利之一,是村民自治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干部、村务公开和“民主日”活动。民主评议村干部,以无记名方式,由评议人填写“评议票”(或“测评票”、“考核票”),按被评议的分数,划分等级,公布结果。

村民自治,通过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直接决定村里的重大事务,直接参与村务管理,直接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委会干部的行为,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农村基层最直接的民主。

二、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村关系紧张。从传统上讲,乡镇是一级政府机构,当然对村实行领导。村民自治以后,乡镇政府对村的领导变成了“指导”。依照这样的指导关系,村级事务由村民自己管理。而涉及到国家的税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事项则由乡镇政府代表国出面进行管理。在这样的一种管理体制下,村民内部的事务乡镇不再干预,而村民对国家所应尽的义务又必希完成。这种新型的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很难为习惯于传统行为方式的乡镇政府所接受,也很难适应传统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2.“两委”矛盾冲突。村民自治容易导致村委会和党支部发生矛盾冲突。由于村委会的领导是经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得到了大部分村民的支持和拥护,在村级的权力结构中具有很强的民选的合法性基础。

(二)村民自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现行行政体制是造成乡村关系紧张的原因。一是现行的行政体制是造成乡村关系紧张的压力源。乡镇政府作为行政体系中的最基层组织,处于整个级层组织的最底端,所承受的压力往往最大。在许多地区,乡镇政府名义上是一级独立的政府,但实际上形同于县的派出机构,只是执行来自上级党政与各部门下达的任务而已。在压力型行政体制下,乡镇政府往往只能选择对上负责,调动一切资源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服务。在体制性的压力下,乡镇政府没有动力和精力指导和支持村委会工作。二是“两委”体制为乡镇政府控制村委会提供有利条件。如果说压力型行政体制激发出了乡镇政府控制村委会的动机,那么村委与村党支部的“两委”体制则为乡镇政府控制村委会提供了便利条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就明确了“两委”中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制度设计和思想认识是导致“两委”矛盾冲突的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的模糊性。现行相关法律、条例对两委工作范围规定是模糊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但究竟如何体现“领导核心”,究竟什么才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在第3条规定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但在关于村委会职责的规定中,又几乎囊括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二是传统的思维定式。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并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形成了较强的权威。党支部认为“既然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当然对村里的事有决定权”,长期以来的工作方式也形成了“党支部书记是一把手”的观念。但是,党支部的权威随着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权威性受到了来自村委会的挑战。三是乡镇的干预因素。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乡镇与村党支部结成一种“天然的同盟关系”,因为当时还没有村委会,况且整个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村委会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是那么突出,乡镇有事、有工作,一般都直接找村党支部。

三、如何加强村民自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

村民自治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两条原则。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发展农村民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强调:“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坚持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宪法和党章精神的体现,也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村民自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把亿万群众政治主动性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起来,提高村民自治的质量。

坚持依法办事,就是要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自治活动,也就是说自治活动的内容不能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不能超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保障村民自治的重要法律。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一级政府行政机构,但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自治组织,它还承担着一些政府的职能。

(二)创造村民自治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 制度建设直接关系着村民自治的成功与失败,当前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建设仍应围绕四个民主进行,特别是要着重程序性方面的技术设计。从总体上看,选举仍是重点,这是因为选举牵涉的矛盾面很大,是全体村民关注的焦点。选举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将直接影响整个村民自治制

度的。同时,也要兼顾到其它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尤其是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做到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有章必循,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文化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树立社会主义民主观、法治观和平等观,消解人们头脑中的等级特权、专制独裁的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的不够,实行的不够,制度有许多的不完善”,加之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要使民主、法治、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成员普遍的政治文化心理,路程还很遥远。

(三)理顺“两委”关系和乡村关系

理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党支部是农村的领导核心,这是法律确定的地位,问题在于这一领导核心地位如何实现。领导核心指的是政治上的领导,而非越俎代庖,代替村委会直接办理村民自治的各项事务。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保证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执行,督促村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自治,积极提出村的各项发展规划,并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监督村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及村委会干部的行为。

理顺乡村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对乡镇的管理体制要进行改革,要转变乡镇政府原有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变传统的公共权力自上而下地单向式运行,还权于民,使村民自治名副其实。特别是要切断乡镇与村的利益联系,改变“村务乡管”、“村财乡理”的局面。要变以事后监督为主为以事前监督为主,变更多的行政干预为更多的司法监督。

(四)加强对村委会成员培训

村民自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履行带领全体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法定职责,挑起带领农村共同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的重担。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的重视,要像对国家公务员培训那样形成制度,使培训成为村委会组织建设中的一种规范要求,促进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带动这些地区村民自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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