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2024-11-16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精选10篇)

1.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篇一

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启示

作者:胡欧哲

2007/12/23 17:58:08

来源: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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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的特点

国外一些国家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政府拨款是大学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并左右着高校科研的方向。上个世纪80年代...一、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的特点

国外一些国家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政府拨款是大学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并左右着高校科研的方向。上个世纪80年代美、德、法3国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如下表所示:美、德、法三国高校科研经费来源(%)资金来源

国别美国德国法国各级政府89.49896.1高等学校3.7——工业和私人非营利组织6.923.2国外——0.7总计100100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政府拨款在科研经费中的比例占90%左右,其中德国占98%。政府拨款在科研经费中占主导地位说明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对高校科研的投入。因为各国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引导高校科研的方向。(2)科研经费的拨付一般采用两种方式:直接资金和一般资金。直接资金和一般资金的构成见下表:三国高校科研经费构成(%)国别构成美德法直接资金80.92062一般资金19.18038总计100100100

所谓直接资金,就是以直接资助或签订合同方式提供的资金。美国、法国和前苏联一般采用这种方式。所谓一般资金,又叫一般高教经费,是指政府不是为具体的科研项目拨款而是为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拨出经费,其中用于科研的部分称为“一般资金”。德国主要采用这种方式。两种拨款方式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科研体制。德国采用“一般资金”主要是由于其大学实行“讲座制”,即每个讲座由讲座教授负责,每个讲座都是科研教学单位,由国家批准设立,能同等获得科研教学经费。“一般资金”体现了大学研究自由,国家不干预具体科研的理念。美、法等国以“直接资金”为主,这种做法是“一般资金”的发展但更重视效率。由于美国的大学采用的是不同于德国的体制,科研经费的拨付主要取决于科研实力。因而资金的获得、使用都采用竞争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调动高校科研的积极性,也便于国家引导和调控科研方向。而且由于美国提供“直接资金”的主要是政府各专业部门,如卫生福利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国防部、农业部、能源部、宇航局等,能够较好地将高校科研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挑选最佳的合作者。但是,其弊端是一般院校和教师很难获得科研经费。

二、国外一些国家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一)美国高校。长期以来美国的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在这一宏观政策指导下,较好地实现了政府和大学在科研管理上的互补。特别是在科研立项阶段充分体现了大学的地位和作用。美国的这种研究型大学科研管理的核心就是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的经费管理。经费管理的关键是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以及项目执行阶段的严格执行,其特点是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都明确列入预算,被审查通过的预算成为合同执行的根本依据。在立项阶段,大学因承担项目而产生的公共开支在政府许可范围内通过间接费用纳入项目预算。

间接费用是大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管理责任和主导地位的重要体现,而政府对间接费用比例的许可授权则反映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一般情况下,这种授权得到各类资助方的认可,并在项目预算阶段按此比例制定间接费用预算。当然,政府以外的其他基金或个人资助项目可以通过减免间接费用的方式对研究项目执行所需经费进行分担,但这要与大学单独谈判并在获得许可之后才能签订项目合同。

通常,美国大学的科研经费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进行预算,这与我国最近颁布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对经费预算的分类一致。直接费用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开支,其中包括承担项目人员的相关报酬。一般而言,间接费用是指科研活动支撑体系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条件设施费和管理费。间接费用的核算方法各大学略有不同,但其共同的特点是:间接费用以政府许可的比例为依据,以直接费用为核算基数;间接费用比例较高,一般达到50%以上,其中管理费用占26%左右。间接费用占项目直接费用的比例与学校的地位有关。而且根据学科特点有所差别,并受联邦许可的限制。

(二)德国高校。德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州政府的财政拨款。州政府将资金拨到学校财务部门,学校根据院系的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毕业生数量、科研成果等指数,把相应的资金划拨到院系,院系再依据一定标准平均分配。因此,一般来说,科研经费由课题负责人管理、支配。学校不从科研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由州政府财政拨款的科研课题经费在课题结束后如果仍有结余,则划入该课题负责人下一财政经费中。如果剩余的科研经费超过总数的1%~5%则被收回。对于课题负责人自筹的、来自第三渠道的科研经费,如果课题结束后还有剩余,则应退还给出资人。德国高校对于教师申请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科研课题可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一些服务,一般没有资金上的扶持。

(三)加拿大高校。加拿大大学一般都设有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科研经费。课题负责人一般只掌握自己的经费号码,需要使用经费时则申请。除了学校本身有专门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外,还有其他审计机构(主要是课题拨款单位)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向国家(包括联邦科研基金和省科研基金)申请的科研经费,学校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国家在给课题负责人划拨科研经费时,额外拨15%给学校作管理费。对于协议科研项目,如教授和企业或大公司的合作,学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各大学以企业提供科研经费限制条件的多少,确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工资等只能从学生学费或政府拨款中解决。决不允许课题负责人从课题经费中按比例提成。将科研经费和个人利益脱钩,学者会理性地申请科研课题,而不是盲目增加科研课题经费。如果科研课题延续3年,第1年结余经费可以转到下1年。如果第3年课题结束还有结余要上交。如果继续使用则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如计划聘用的人没有按时到位,工资没有足额下发等。同时即使继续留用也要提出明确的使用期限。另外,学校对教授的科研工作有一些支持政策。

三、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带来的启示

通过对国外一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研究可以发现,国外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对管好、用好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其一,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应以政府拨款为主,并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其二,应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作为促进社会进步的一项工作进行管理,而不能仅仅将其作为高校的事情,同时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科研项目及经费进行管理。

其三,不应将科研数量作为衡量高校或个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标准,而应以其所创造的社会价值进行衡量,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高校进行有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

其四,不应将高校的科研活动与科研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也就是说科研人员不应从其所研究的科研项目中得到酬劳。————参考文献[1]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德国教育财务管理情况概述》,《教育经济》 2005年第11期。[2]中国高校财务管理考察团:《赴英、德两国考察高校财务管理的报告》,《教育财会研究》1999年第4期。[3]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教育处:《关于加拿大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调研报告》,《教育经济》2005 年第11期。[4]邹贤良:《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及几点启示》,《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增刊。[5]赴美国高校行政管理培训考察团:《美国教育财务管理》,《教育财会研究》1999年第6期。

2.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篇二

(一)科研经费全面管理缺位尽管高校有科研处这个内设机构,但是科研处只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题验收等程序进行管理,不过问科研经费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按预算使用、项目负责人是否开支了与科研无关的费用。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但是,在审核发票时无法识别有些发票是否与科研课题相关。因此,高校缺少一个机构对科研经费从立项到使用、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协调管理。

(二)科研经费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科研项目批准部门对相关研究项目经费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高校按上级部门规定,根据高校本身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些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制度规定执行效果不佳,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无处罚或处罚不力。

(三)科研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高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不能严格遵照国家的财经法律、会计法和其他部门相关规定来依法审核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有些甚至做人情,与科研人员串通一气,任由科研人员从财务账上报出与科研经费无关的发票、对明显的能识别的种种违规发票不抵制而予以报销。

高校财务人员不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学习,不能掌握和运用最新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来办理每笔科研报销业务。如对表面上与科研有关的发票,而实际上是科研人员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和编制假劳务费发放单据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不会识别抵制,造成科技资金因科研人员造假而大量流入个人腰包;财务人员未尽职尽责、认真审核把关每笔经济事项,对发票明细资料不全等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未退回;大量大金额无明细项目的办公用品发票、大金额打印资料发票、大量的招待费发票等含糊不清的发票从科研经费中列支。

(四)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国家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要求记入学校的资产账,而有些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没有根据学校资产设备申购的程序来办理科研人员购置资产设备手续。无任何部门来对科研人员购买资产进行审批、购买回来后没有办理验收建账建卡登记手续。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不去查看资产实物,仅凭科研人员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开具资产入库单,财务人员凭入库单记了学校固定资产账。科研项目结题后也没人要求科研人员把资产移交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是已经遗失、毁坏或本身就不存在也无人过问。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对策

(一)确定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主体高校应该重新认定科研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科研处不仅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还要担当全校科研经费使用、公开公示、项目成果评估、科技成果转化、审计监督等全过程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责。科研处要对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科研项目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对科研经费实行流程管理,监督各个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

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建设,首先分析课题经费管理的风险点所在,对重要风险点进行重点控制管理。对整个科研经费管理全过程进行流程再造,在流程中明确各个环节相关部门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一旦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出了问题能倒查,顺着痕迹查找相关部门人员是否按制度来执行。如项目立项、申请验收阶段科研处要负责,出了问题要查科研处相关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责;在经费支出阶段科研人员违法违规套取科研资金,应该追责财务处相关人员报销审核失职;其他部门如审计处是否对科研经费进行了审计、校职代会是否组织代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流向进行质询等。

(二)完善科研考核奖励机制高校应完善科研人员科研奖励政策,对科研人员的考核不能只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数量挂钩,对科研人员的职称、职务、评先评优优先以及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外,还应给予他们更大的物质奖励来促使他们把钱用在科学研究上。如以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的程度作为奖励的前提和标准,制订科研成果奖励政策、科研成果转化分配激励机制、科研成果产业化后给他们更多的股份激励或利润分成或他们自主选择成果收益分配权等。给予高校科研人员科研奖励,让他们在个人收入增加的同时也能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还能激发他们不断增加对科技创新的热情。

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科研任务,学校应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文字性资料保存下来,作为后期评奖的依据之一。对那些按规定要求来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用、合理有效使用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显著的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高校会计人员要加强职业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及时知悉并掌握国家科技政策、相关部委对专项科技经费的管理办法、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科技资金使用的规定以及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会计法》的要求来尽职尽责把关科研经费的使用,敢于抵制各种违规报销形为。

高校无论是纵向科研经费还是横向科研经费,都要纳入高校财务帐进行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经规章制度和学校的财务制度报销规定,依法依规来使用科研项目资金。高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用制度来规范会计人员会计行为,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规定要细化明确,如科研人员不得购买虚假发票报销科研资金、不得虚构人员名单和虚造劳务费发放单据虚报冒领劳务人员报酬和专家咨询费、不得未有科研设备请购手续报销设备款、对科研人员报销与科研有关的费用时要执行公务卡结算、科研经费大额资金支付时要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等。财会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严格按科研预算项目审核每笔经济业务,在科研项目预算有调整时要履行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报销。审核发票时不仅审核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还要对不合理、不规范的支出予以退回,对弄虚作假的报销行为敢于抵制。

(四)规范科研资金购置资产管理流程高校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同样属于国家资产,也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范筹,任何人不得有非法占有、私自转让等谋取私利的形为。

高校应制定科研用固定资定的管理办法,规范科研资金购置资产管理流程。科研项目人员在项目申请时要实事求是的编制科研用设备的购置情况说明,请购时应同学校用财政资金购固定资产相同的请购审批程序。对全校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资产购回时要验收并办理建卡手续才能报销,科研项目完成后科研人员要把资产完整移交给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对资产不能上交的科研人员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公示科研经费信息各高校科研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应对项目申报情况、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经费使用明细情况、科研经费购置设备情况、项目研究成果完成情况、项目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科研处应在科研处网站上及时公开全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各个阶段的信息资料。科研项目公开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项目申报和项目预算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所有资料信息和完成项目所需经费使用预算明细,对于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的要重点进行说明;第二阶段是每年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情况,每年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总结后把资料上报给科研处,每年每个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情况由计财处提供给科研处;第三阶段是项目验收结果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时所使用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项目完成结果及项目成果影响力等内容公开,计财处汇总完成项目所有经费使用明细提供给科研处公开;第四阶段是项目审计结果情况公开,项目完成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审计处接受科研处的委托,对完成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出来后提供给科研处公开;第五阶段是科研经费项目有整改的公开整改结果。对于审计结论中有些科研项目负责人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进行整改处理,整改情况接受审计处的检查,检查结果提供给科研处进行公开。

(六)加强科研经费审计质询监督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管理。高校作为法人,为确保不出现国家科技资金浪费、非法挪用等不正当行为。高校有责任监督科研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科研经费上做到手续完备、合法合规、使用合理、账目清楚、核算准确。

对于科研项目金额重大的情况,高校应对有些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检查一些重要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制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有少量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责令项目负责人改正;如果有大量的、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时,高校要严肃处理这种违规行为,要科研项目负责人限期退回项目资金。高校还应建立科研人员个人信誉制度,对挤占、挪用、贪腐科研经费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实行负面记录,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严历惩处措施,发挥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

科研项目完成后,高校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了有违法违纪行为时,要倒查追究。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要在科研处网站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检查监督。

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浅探 篇三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问题

其一,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经费使用细则要求多样,导致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执行标准难以统一控制的问题。虽然各高校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大多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办法,但是由于高校承担的科研任务来自不同的管理部门,经费划拨也分属不同渠道,很多经费在划拨时具有明确的使用范围。高校自行制定的科研管理办法往往与经费出资人在经费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上存在冲突,导致财务管理部门以及经费具体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难以以统一的标准对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容易产生模糊和混乱的问题。

其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不科学,科研成本计量不准确。高校人员工作的双重属性,使得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往往不能简单分割,同时承担的科研项目存在交叉现象,因此很难清晰的对其单一项目进行成本分摊。由于科研成本计量存在较大缺陷,科研成果评价也难以量化反映。由于高校学科种类繁多(综合类院校尤其突出),在科研评价方面难以为每个学科都成立高水平的专家组进行评判,大多只能以科研文章的发布层级、是否获奖以及获得奖励的级别作为考量科研水平的标准,而不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来科学发展方向,建立投入、产出模型,量化评价标准。

其三,科研经费预算制定不够科学,管理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导致不能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部分横向课题存在不规范支出问题。各高校往往把能否取得科研项目作为考核教师能力的重要标准。因此科研项目的立项成为高校全体人员都比较重视的工作。但是,在项目确立之后的后续管理方面,却存在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在资金使用方面,各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并不精通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而财务人员又对于科研项目内容的不了解,也给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增添了难度。

现行的纵向科研经费申请过程中,一般都要求申请人员编制全面的科研预算作为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执行依据。但是,由于项目承担人员一方面缺少财务管理知识,另一方面对于科研预算执行中的刚性要求缺乏认识,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大多缺少市场调研,凭借经验甚至想象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导致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超范围支出或者超额度使用资金的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不规范支出往往出现在科研人员与地方企业等部门签署的横向科研开发项目上,这类项目由于资金的投入人对于经费的使用没有刚性指令,同时不对项目资金做后续监管,导致资金使用人往往随意扩大支出范围,甚至出现科研圈钱、支出套现、虚列转拨等违法行为。

其四,科研项目存在结题不结账现象。科研项目的结题不结账现象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科研成本计量不完整,导致项目经费不正常结余;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由于科研人员存在经费申请不易引起的“惜售”情绪,导致结题后尚有大量经费挂账使用的情况。

其五,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固定资产重复投入的现象。由于科研项目承担者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使用科研经费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由于信息不通畅,产生重复购置、重复建设等资金浪费问题。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对策

第一,使用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根据经费来源渠道的不同,建立相应的经费管理模板,结合高校的预算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目前很多高校已经完成了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该平台可以将划拨经费按照项目申请立项时制定的预算,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建立相应的模板,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模板提供的数据,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控制,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财务核算人员由于不能全面掌握不同渠道经费的使用规范导致的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不但使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有序、高效地进行,同时为科研经费的后续管理提供了直观、明晰的监督窗口。

第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合理确定摊销成本。科研成果评价和成本计量一直是困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难题,如何建立相对准确的成本计量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各高校的普遍采取的方法是根据文、理、军、工、农、医等项目属性,按不同比例计提成本。该方法虽简便易行,但是信息粗糙,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科研成本的构成。由于科研项目的非同一性,由单一学校为全部项目建立科学、准确的评价体系存在较大难度,建议建立校际联合科研评价平台,由各高校抽调出各学科的专家成立联合评价委员会,定期对不同学科的科研成本构成进行科学分析,制订出成本摊销模型,作为高校科研成本摊销的量化标准,同时推出学科未来发展预测,为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这样不但使科研成本管理能够实现科学规范,同时可以使科研成果得到公正评价。

第三,规范科研预算编制程序,使科研预算的编制切合实际,同时加强跟踪监督,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超范围、超额度支出现象。首先,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帮助科研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在项目申请的预算编制过程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其次,建立横向课题的经费管理办法,对人员经费、招待费等不易监督的项目规定支出限额,在保障科研经费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加强对票据使用、经费开支范围、资金往来单位以及现金开支额度的监管,严禁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再次,科研项目中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工作,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以降低采购成本与财务风险。最后,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科研经费的执行进行持续监督,使科研经费真正为科研项目的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科研经费结余管理办法,正确归集结余经费,使之为科研人员的后续研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目前高校的科研经费由于来源渠道不同,对于结余经费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其中部分国拨专项资金要求在项目结题后,将结余资金按专有渠道上缴。其他纵、横向经费在拨付时并没有对结余经费提出具体要求,高校可以由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定科研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归集零散的结余资金,重新划拨至相关人员的其他科研项目中,或者建立科研管理基金,作为其它自主创新课题的研究经费的补充以及为已结题项目的后续跟踪提供资金需求等等,使科研经费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杜绝浪费、突击花钱,超范围开支等违规现象发生。

第五,建立科研信息发布平台,对高校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实现校内跨学科、跨部门的资源共享。使用科研经费进行“独一性”固定资产投资,要由项目承担人员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必要性论证,之后交招标管理部门进行集中采购。从根本上做到国有资产统一管理,避免重复投资,提高科研经费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4.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篇四

【摘 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对科研工作日益重视,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大幅度增长,然而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科研经费; 管理; 措施

高校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庞大生力军,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由原来单一的人才培养功能,逐步向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多项功能转变,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呈大幅度增长,不仅增加高校收入,也提高了高校教学质量、科技水平,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项目管理的关键,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但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经费配置不合理、滥用情况严重、核算不规范等。因此,正确认识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认真分析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当前,如何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配置不合理

近几年来,我国加大了科研经费投入,目前在科研经费配置上,以行政力量为主导配置资源,一些在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可以方便地获取课题项目;学术等级思想严重,一些有学术头衔的,在学术资源的配置中处于强势地位;有的主管部门在科研经费的申请和管理上还存在门户之见,优先照顾本系统内的高校和申请者。有的人手中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科研经费,日子好过了就不思进取,甚至有些人以钱为目的,科研成了谋生的手段。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上,重立项轻结果;科研人员申请项目,要填写大量表格,谈科研思路、设计技术路线、构思创新性成果,而一旦经费申请到手,便转给研究生们操作,或放置一旁,到课题结题时从他处搬来“成果”交差,所谓拿了经费不出活。在具体科研活动中,有重利益轻尊严和声誉的现象存在。

(二)科研经费滥用情况严重

科研经费使用的“黑洞”有多大?根据发布的山东省2006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来看,让人触目惊心:一些单位科研经费中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开支仅四成,其他的都被用作管理费用、人员经费、招待费,甚至本应由科研人员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也从中列支。审计报告披露,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安排的一个项目,到审计时开支的经费中,实验材料费仅占5.6%,而招待费、管理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等开支竟占到94.4%。山东大学两个科研项目分别有14笔和9笔开支是以“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等虚假品名的发票报销。有科研人员透露,只要跟着项目,吃喝拉撒,甚至给孩子买支铅笔都能巧立名目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三)科研项目账有增无减,结题不结账现象较为普遍

科研项目已结题不结账的问题是全国高校的普遍问题。由于高校对科研项目结题后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科研项目完成后,财务账面上一直保留着余额没有结算,不仅使结余资金得不到充分利用,许多固定资产得不到清理,也给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增加了难度。经费一直挂在账上还会造成年终会计报表高校未完成科研项目的经费大量沉淀,使会计报表数据不准确,不能真实地反映学校的实际情况。

(四)科研经费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的高校专门设立独立账套核算科研经费收支,但很多高校则将科研经费与教育事业费归在一个账套核算,将收到的由主管部门通过预算下达的科研经费放在“科研经费拨款”和“科研经费支出”科目核算;其余的纵向、横向科研经费不论性质、渠道来源全部放在“代管款项”科目核算,一般采用“三栏式”明细账,不设置明细科目,费用归集很笼统,科研项目完成结题时填制的经费使用报表数据随意性大,科研经费财务信息失真。由于各高校在科研经费核算方面口径不尽相同,会计数据不可比,也影响相关会计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高校评估机制和教师业绩评价制度有待改进

目前,高校各类评估、硕士点和博士点的申报,都要以科研项目的级别和科研经费的多少来衡量,科研项目和经费越多,说明学校科研实力越强,学术水平和师资队伍的素质越高,而且决定着高校的“排名”。高校对教师考核和评价也以科研经费到位额度以及论著或论文的发表数量、成果鉴定数、专利数、获奖数等作为衡量指标,并成为高校教师提职、提升的重要依据,致使许多教师想尽各种办法争取项目,甚至出现“拉关系”、“走后门”和“跑项目”的不正常现象,容易产生“钱权交易”等腐败问题,败坏了学术风气。

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面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手段,转变管理观念,开拓管理思路,只有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得力,管理行为到位,才能保证科研经费正常而有效运转,最大限度地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一)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大科研人员财经法规培训力度,确保科研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就必须制定出一套适应不同性质研究工作要求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经费管理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建立审批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明确项目结题时间和结余经费分配比例和奖励办法,避免长期挂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使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财经制度、法规,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完善科研经费资助制度。科研经费资助应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体现“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理念,以同行评价占重要地位。专家评审小组成员的选择应以学术声望为依据,主要是资深的科学家、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资助的方向更多的放在资助学科和申请人的优势上,扩大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行内人士的覆盖面,选择优等的申请者给予资助,鼓励自由竞争。

3.加强对科研人员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高校科研人员大多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平时忙于工作,很少去学习财经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对科研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法律制度了解不多,使其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随意性大,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复印费、劳务费支出占很大比例。有的人开具与实际不符的票据到财务部门报销,个别人甚至以协作费、测试费等套取现金,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科研工作秩序。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到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可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或互联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使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规范科研经费会计核算,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

1.规范科研经费会计核算。高校的科研项目根据经费来源不同一般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学校科研项目三类。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对各类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规定不明确,使得各高校核算科研经费时使用的会计科目不一致,影响有关部门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统计及对比。国家或主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科研会计制度,各高校根据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按收入来源、支出内容不同设置总账和明细账,设立独立账号,专人负责核算,专款专用。

2.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在学校局域网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连接科技部门、财务部门、课题负责人以及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由科技部门将科研课题名称、下达经费单位、研究期限及经费预算方案等信息录到课题负责人名下;财务部门负责将收到的每笔收入、发生的每笔支出明细录到每个课题中;课题负责人通过密码可在网络上查看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职能部门可通过该网络平台及时快速地获取准确、完整的科研课题有关信息,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三)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将结题项目的有关信息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负责人核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如实填制经费使用报表。对项目结余经费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避免应结未结科研项目越来越多,长期挂账现象。

(四)改变不合理的高校评估机制和教师业绩评价制度

对高校的评估指标应是多方面的,包括教学水平、科研实力、师资力量、各项硬件设备的质与量、财源、就业率、历届毕业生的成就和声望、同行评价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目前高校的评估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自己主持的,从长远和国外经验来看,应由公众、社会、学校及政府均认同的权威评估机构来进行,才更能体现公平、公正。

教师业绩评价是对教师的整个工作做出总的评价,不仅要考虑科研经费的多少,项目的数量和层次,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科研成果。如科研项目结束或验收后,是否能增强学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否能提高学校科研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是否能为学校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科、年级、教学风格、学生特点和教学背景等,结合教师的个体素质基础和可能的、合理的发展路向。这些指标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才可以作为教师晋升职务和职称的条件。

(五)切实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

科研经费被滥用,早已不是新闻,但在一系列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的办法出台后,问题还是频频发生,这说明,科研经费的监管仍然没有真正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为了确保科研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审计、财政、科技和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及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防止科研经费使用违反预算管理规定,以协作费、劳务费等虚假名义外拨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形成资产流失等问题。对违反科研管理规定、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损害学校声誉的,坚决予以惩处,挪用、贪污受贿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文献】

5.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篇五

问题: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相关经费的.审核、管理和监督。

答复: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和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费补助开支标准,原则上按相应岗位在当地的实际情况由项目承担单位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相关经费的财务管理,各项费用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并按照单位工资的发放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保险缴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经费的日常监督,确保资金支出的科学、合理和安全。

★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有哪些经费渠道?

★ 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 单位贫困补助申请书范文

★ 工伤期间是否有工资?

★ 科研项目自我介绍

★ 科研项目研究报告范文

★ 科研项目总结范文

★ 科研项目申请书

★ 员工被迫辞职单位是否要补偿

6.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篇六

关于印发《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现将《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上级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费。

第二条 科研经费的来源:

1、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国内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

2、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

3、校内科研基金。

第三条 凡以河北医科大学及其下属单位的名义或以河北医科大学教职工的身份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全额汇入我校及所属单位指定的帐号,接受学校或所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将上述经费汇入他处。

第四条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1、坚持专款专用;

2、坚持款项使用与项目计划进度相结合;

3、在规定的开支允许范围内以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为主。

第五条 经费到帐后,科技处根据项目立项批准通知或合同建立专题经费本并按课题类别编号,财务处根据课题类别及编号建立明细帐户。

第六条 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多单位合作承担的项目,由科技处根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经费划拨到各有关单位和分题负责人。

第七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纵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差旅费、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测试、计算分析费、版面费、协作费、查新检索费、实验室改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其中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的支出须从严控制。

具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应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计划执行。

其中人员费用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后,须报科技处审批。各类人员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实验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的购置、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科研条件,对所在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协作费的支出必须签订协议,并由科技处审批。

第八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认真执行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所列的经费使用计划,试剂、动物费、小型仪器设备费,都应按计划使用所列支的经费。

第九条 科技处对于纵向课题,按课题类别的不同提取一定的组织管理费,具体标准为:自然科学基金类课题按经费的5%提取组织管理费,其他课题按10%提取组织管理费,主要用于支付课题申请、专家论证、成果请奖、申请专利等管理活动及必要的业务活动费用。

第十条 科研经费到校后,按到位款额的5%的比例提取现金做为课题组的劳务费。

第十一条 技术开发横向课题经费由科技处提取4%管理费,所在单位提取1%管理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类横向课题经费科技处提取1%管理费,所在单位提取0.5%管理费。经费支出按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符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同未约定的则参照上述规定的范围使用经费。

第十二条 对于中标的以河北医科大学为第一主研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国家级及国家部委科研项目,学校按到款额的50%给予匹配。配套经费主要用作实验室建设和科研业务费。

第十三条 为促进经费的专款专用,便于管理和监督,每一项课题建立独立帐本或帐页,不同的课题分别以不同的符号标识,A——国家级课题;B——省级课题;C——厅局级课题;D——横向课题;E——专项经费;F——其他。科技处负责将各课题的经费预算方案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预算支出方案分项记帐与决算。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结束或中止、撤消后,均应根据任务下达单位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由课题负责人会同财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进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决算,并上报相关报表。

第十五条 因经费使用不当或未执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未按时完成研究计划,产生课题纠纷或赔偿问题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科技处责成院(部、中心)负责查处上报,并通知停止继续使用该项目经费。

第十六条 凡未经同意,不按时填报进展报告,或不按时填报项目总结报告,暂缓其科研经费的使用,直至纠正为止。对于批准撤消或中止计划实施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中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十七条 项目无故延期,经核查属实,冻结经费使用或收回经费。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将停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撤销合同,追回款项。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离校,所在单位要认真检查其项目履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对于未完成的项目,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完成(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报科技处同意备案),原课题经费继续留校使用(任务下达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到科技处办理项目及经费交接手续。项目移交完成后,由科技处向财务处下达变更项目负责人通知书。未办理有关手续的,科技处通知财务处中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

对于由原项目负责人带走的横向项目,须签订责任转移书,且须经合作单位同意并签章,已到帐的经费不得带走。

第十九条 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如计算机、照像机等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使用权归课题组,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时,均应向所在科室办理仪器设备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需返还(偿还)的项目经费,由课题组自行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为及时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提高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和管理的科学性,科技处或二级单位等有关部门可随时抽查任何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国家级或重大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和执行预算方案情况。

第二十二条 科技处会同财务处每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科研经费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暂缓、终止其经费使用,或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新项目的申请资格,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科研经费本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交科技处办理登统结转手续,未经科技处办理结转手续者,下不得继续使用经费。

第二十四条 未经科技处批准或未在科技处备案的各类科技项目,其到款经费不能作为项目承担人员考核、晋升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上述各种费用使用范围、开支比例,提扣数额和比例,上级或任务下达单位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尚未作明确规定的按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青年基金、新药开发专项基金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及东、西校区,其他财务独立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 篇七

目前, 高校作为科技研发的重要基地, 科研经费的来源越来越多, 数额也越来越大。但是, 高校科研人员常常专注于科研项目的研发过程, 却忽视了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据中国科学技术学会调查指出, 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用于项目实际支出的金额仅占总经费的40%左右, 大部分的科研经费都没有用于项目研究, 对整个社会和国家都造成了巨大的浪费。高校财务处作为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 该如何科学、规范地管理科研经费, 以提高科研经费利用率呢?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高校科研人员在申报科研项目时, 由于缺乏财务人员的专业指导,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自行编制经费预算表。科研人员虽然在科研项目研发方面具有很多的经验、水平, 但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还缺乏相关的财务知识, 不能合理、规范地根据科研项目的情况编制相适宜的预算表。另外, 有些科研人员在编制预算时, 故意夸大项目的实质性费用, 减少非实质性费用来增加争取项目的筹码。这都导致了项目组自行编制的经费预算表或多或少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 也导致了科研人员后期在科研经费的使用时有些无所适从。部分科研人员的实际经费使用与预算大相径庭, 以至经费无法报销时, 甚至需要调整预算方案。

(二) 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项目脱节。高校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立项、落实及项目的过程管理、检查和验收等主要由科技处统一管理。为了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 丰富高校的科研成果, 科技处的工作重心主要在前期的选题、申报、立项上, 而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往往直接交于财务处负责管理。财务处既没有项目的相关资料, 也不甚了解项目研发的专业知识, 仅凭着科研人员提供的经费预算表来管理科研经费。因此, 财务人员进行报销时, 依据原始票据难以鉴别支出事项的真假性、合理性, 只能在预算许可的情况下, 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报销。这使得部分科研人员很容易钻虚开发票、以个人消费或家庭消费的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的空子。

(三) 科研项目使用效益低下。

科研经费的预算应该由项目组共同制定, 但是绝大多数只是项目负责人一个人编制的, 经费的列支也是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因此, 科研经费很可能任由项目负责人武断独行, 容易造成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低下。各个项目组都是根据自己的科研需要来购买仪器设备, 而各个学校各个学院的若干个项目组很可能有共同需要的并可以共享的仪器设备。由于学校、学院资源配置制度不完善, 项目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 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低下。目前为止, 我国还未建立一套科研经费经济效益评价体系, 科研经费的经济效益的高低无法衡量。项目组按照自身报销方便而非科研需要来使用科研经费, 这也造成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低下。

(四) 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失衡。

2012年12月, 国家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一文中指出,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一定要权责明确, 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分管校长负有领导责任、二级学院负有监督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但是, 在科研经费的实际使用过程中, 过分夸大了财务处的监管责任, 弱化了分管校长, 二级学院的监管责任。分管领导、二级学院通常只稍作了解一下单据内容就决定是否签字, 而不会仔细翻阅所有的原始凭证, 甚至根据项目组成员描述的特殊情况, 对不合规的单据网开一面。项目组成员将项目负责人签完字的单据, 有时甚至将签字不完整或代签字的单据拿到财务报销, 财务人员兢兢业业地根据相关财务规定, 逐一地仔细审核原始凭证, 把好至关重要的最后一道关。

(五) 结题后剩余经费管理不规范。

科研项目结题或者验收之后, 大部分的科研项目经费都有剩余, 但在财务账目上不做结账处理, 剩余资金还是按照未结题或未验收的项目来管理。按照相关规定,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科研人员可以将剩余经费用作本项目的后续完善支出。但实际上, 许多高校将剩余项目经费一部分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奖金, 另外一部分作为发展基金, 由科研人员继续使用。还有些高校对项目的剩余经费不作处理, 任由科研人员处置。因此, 有些项目剩余经费长期挂账, 既增加了科研项目的管理成本, 又不能促进科研的提升, 妨碍了高校科研项目的发展。另外, 科技处与财务处信息不统一、沟通不及时, 项目结题或验收后财务处也无法短时间内做好结账工作。

(六) 科研经费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高校领导认为科研经费属于预算外经费, 是科研人员争取而来的。只要本高校的科研经费能够逐年增长, 能够促进高校的排名提高, 其经费具体如何使用不需要严格地管理;否则, 一旦科研经费管理过于严格将会导致科研人员不再积极地争取科研经费, 而影响到高校的声誉。大部分科研人员认为科研经费是其通过团队或自己的努力争取而来的, 不是学校、政府的公款, 高校无权过问其经费的列支情况, 并且其利用科研经费购买的设备也应归为己有, 高校不应再验收、入库。因此, 科研经费入账后, 科研人员常询问财务人员怎样才能既方便又不扣税地将所有的科研经费取出。报销时, 科研人员也常问科研人员其科研经费能报销哪些内容, 或者拿一堆发票来问财务人员哪些可以报。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对策

(一)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目前, 高校的预算管理体系还不完善, 科研项目申报时的经费预算表大都只由科研人员负责编制, 造成了预算不合理, 后期经费使用困难。高校针对科研经费应统一管理, 集中核算, 建立健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化。科研人员应扩大科研团队, 聘请财务人员加入科研的申报、立项和验收等, 从而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环节, 财务人员协助科研人员全面评估项目的预算成本与收益,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提高项目的审批通过率;在项目执行环节, 细化科研经费的列支, 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的实质来报销, 保证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高校财务处可以定期对科研经费的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加大科研经费的监管与控制, 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 加强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的统一管理。

目前, 高校的科研项目, 基本由科技处直接管理, 仅科研经费由财务处管理, 这很容易导致科研项目研发与科研经费管理的脱节, 妨碍高校对科研项目的综合管理。因此, 有必要加强高校科技处与财务处的密切合作, 避免高校科研经费的非法挪用、虚报等现象的发生。我国高校科研处与财务处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 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发达国家高校的科技处与财务处的工作人员中, 科研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均占一半的比例, 且两个部门由同一上级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 将两个科研管理部门紧密地联系起来, 加强了双方的沟通与协调, 从而能够更好地监督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 促进高校科研项目的发展。

(三) 完善财务核算体系,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除了加强科技处与财务处的密切合作外, 还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 降低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本。高校应引进经验丰富的科研经费预算、核算、决算管理人才, 建立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 以监督科研人员合理、有效使用科研经费, 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另外, 高校、学院还应妥善管理材料、设备等, 针对各个科研项目组大批量使用的易耗品、材料等, 高校、学院应统一采购以降低成本。对于高额、使用频率不高的设备, 在不冲突的情况下, 高校、学院应协调各个项目组的使用时间, 以减少设备的重复购买。只有真正做到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才能有效避免科研经费沦为“唐僧肉”、“私人提款机”, 促进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的提高。

(四) 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

首先, 高校领导应强化领导责任, 合理赋予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的责任、权利, 以保证科研经费的使用权、管理权以及监督权, 带领整个高校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努力做出科研成果。二级学院应强化监督和责任意识。学院领导应深入各个科研项目, 积极了解各个科研人员的科研情况, 对各个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票据行为严令禁止。高校审计处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不断提高审计标准, 不定期地抽查科研经费的列支情况, 促进科研经费能够更规范、更高效地使用。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负有直接责任, 在审查签字时, 应事无巨细地审查每一张票据, 了解清楚票据产生的实质再签字, 尤其要杜绝为了使用科研经费而搜集相关票据来报销的情况。财务处应坚持一贯的作风, 严格审查每一张票据, 每一分科研经费, 把好最后一道关。

(五) 严格审定结题, 加强剩余经费管理。

结题是对科研成果把关的重要环节, 严格审查科研成果, 实行奖罚政策, 促进科研人员认真研究科研项目, 做出满意的成果, 减少投机取巧、滥竽充数的现象。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时应采用专家打分法、反复论证科研成果等手段, 保证科研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根据结题评审结果, 对于研究成果显著、对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奖励, 并优先安排下一阶段的项目申请, 永久享受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对于研究成果不佳的项目组和个人发出警告, 并限制其下一阶段的项目申请。科研项目结题后, 财务上也应做结账处理, 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审查科研经费的列支情况, 对于滥用经费的科研人员, 应及时追回经费, 对于采用新方法、新思路, 即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效率又节约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 将其合理节约的经费奖励给相关科研人员作为后续跟进研究的经费和奖金。

(六) 强化科研人员的项目经费意识。

科研人员常常认为其项目经费为其个人努力所得, 高校不应对其严格管理, 其各种票据财务处应无条件按预算报销。针对这一错误认识, 高校应对各个科研人员组织开展财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宣传科研经费属于国家经费, 任何人都不得滥用、挪用的意识。高校财务处应定期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 普及不同类型的科研经费的用途和使用范围相关的规定条例, 引导科研人员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当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变化时, 财务处应及时执行并发出公告, 使得项目组和个人正确使用科研经费。财务处应推行科研经费终身负责制, 即无论何时发现科研人员列支的经费有虚假、舞弊的嫌疑, 查证后都要求全额追回。长此以往, 促进科研人员养成谨慎、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习惯, 充分利用每一分科研经费做出更出色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张爱华.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会计之友, 2014.l7.

8.论如何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篇八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建议

一、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大幅增加科技投入力度,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科技经费投入大国,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所暴露出的问题也是让人触目惊心。为了更好的引导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成为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包括项目收入管理,项目预算管理,项目支出管理,项目的财务分析管理以及项目经费的结题管理等。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及时

尽管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持续飙升,但是其使用现状表明“好钢并未用在刀刃上”,而是成为一些科研投机倒把分子谋取私利的借口。2014年,教育部通报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5名大学老师骗取1600多万元科研经费。这些私自挪用科研经费的案例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为什么高校科研经费沦为了个人的提款机?究其原因,是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权力肆意任性,监督滞后甚至缺失导致的。目前,一些高校缺少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或即使制定了管理制度却得不到严格的执行,加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未能参与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过程,不能及时监督和发现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而导致经费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是贪腐案件的出现。

2.预算编制不合理,经费支出不规范

首先,在整个科研经费管理中,预算管理是核心。目前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主要是由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编写,而他们往往意识不到科研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加之预算编制常识匮乏,难免导致编制出的预算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可行性。

这里举个笔者工作中的实例:一位高校教师拿着一张版面费的发票来财务报账,财务人员根据财务规定对原始票据审核签字后录入财务系统,但财务软件系统提示由于该项经费指标超标无法保存。报账的老师认为第一次报账不会出现超标。后经会计人员调出该项目的各个明细指标查看,发现老师报销的版面费金额超出了该科研课题的版面费、文献费的指标限额。这位老师本人就是课题负责人,却对自己课题经费的预算明细模糊不清,这样的例子在实际的财务报销工作中时有发生。

其次,由于学校把重点放在立项以争取拉到更多的科研经费上,当项目争取到后,科研经费就交由财务部门管理,而财务人员并不是相关科研研究方面的专家,对科研老师拿来报销的票据无法判断其合理性、相关性,其是否真正用于该项目的科研支出不得而知。而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经费的过程中,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意识淡薄,导致科研人员在报销时,不结合实际的科研活动支出,携带各种票据来财务报账,而现在高校的科研报账大部分是学生代为报账,老师因为忙于教学和科学研究基本很少来财务报账,学生拿着大堆发票来报,合规的不合规的,餐费、汽油费、打的费、试剂耗材费,科研老师希望什么都能报,能报销多少算多少,学生若没报成账,老师就找领导哭诉,把矛头直指财务人员。

3.科研资产管理空缺

首先体现在科研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低,由于科研人员缺乏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在需要购置设备仪器时经常是自行采购,而不按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后虽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但都是疏于管理,导致固定资产流失严重。科研项目结题后也无人要求把科研资产统一归口管理和上交,科研资产很难实现有效共享。其次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淡薄。虽然现在高校的专利申请费、论文发表费和著作出版费都是从科研经费项目中支出,但由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大多数高校并未对科研项目中形成的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登记、保护,造成无形资产的严重浪费。最后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下,据国家统计局等部门2014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虽然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科技经费投入大国,但研发投入效益差距却很大,主要体现在科研成果转化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在40%以上,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值得反思。

4.普遍存在已结题未结账现象

2008年国家审计署对16所高校进行科研专项审计时发现,截至2009年初,13所高校共计1.73万个科研课题已经结题,但是没有结账,其累计的资金达3.23亿元,大量的账面资金被闲置,最终被随意使用。这种结题不结账的现象在高校中非常普遍,高校科研财务报账时,就经常有教师拿已经结题的经费继续使用,居然有些教师用十多年前的科研经费本报销。笔者在2015年的科研报销中就遇到有老师报销试剂耗材等费用,用的经费本居然是2003年申请审批的项目。

三、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

首先,有关部门应尽快颁布实施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并且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依法对课题经费的管理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灰色地带。对于滥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一经查出,责任人就要接受法律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其次,高校应制定完善详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及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协调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同合作,提高审计监督部门的参与程度,使各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上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实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现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

2.加强预算管理,規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应以实事求是为基础、精打细算为原则、科学合理为准绳,这就需要科研人员首先要重视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研究的具体情况,认真完整编制预算,让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其次,学校各科研管理部门也要重视预算的编制填写,建议高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科研专项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由了解该项科研研究的专家、财务、审计等人组成。而且要加强团队人员学习新出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会计法、高校财务制度,确保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为科研项目经费合理支出奠定基础。

同时,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对科研经费进行严格的分类,对科研经费的各项用途做明确的规定,具体到科研经费利息的计算及处理方法,科研项目组的成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让广大的科研工作者执行起来方便,也便于科研管理者的监督管理。

3.加强科研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产管理,建立资源共享平台

科研研究过程中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由学校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学校可以建立一个资源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统筹管理各项资产,促进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置,合理节约资金。同时,要加强对科研无形资产的重视,积极促进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把科研成果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作为衡量高校或个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4.科研处财务处要双管齐下,加强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

针对高校科研项目拨款结余居高不下的现象,我们必须要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纵向科研经费结余可采取: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2年内项目结余资金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如果2年后结余资金仍未使用完毕,应按原渠道退回。对于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或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此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后如需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可以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对于横向科研经费结余:在合同期满后,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由项目管理人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继续用于该课题的研究,对于已结题而逾期未办理经费结算的,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参考文献:

[1]兰莹,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2(1),115-116.

[2]黄永林,李茂峰,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J].教育与经济,2013(3),7-8.

[3]陈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会计之友,2015(24),70-71.

[4]卿文洁,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探讨[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14),68-69.

9.国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篇九

一、国家的科技拨款制度

世界各国科技拨款制度同国家的科技体制、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密切相关,没有统一的、最优的模式。但从总体看,多数国家政府科研经费实行预算拨款制度。在制定科研预算之前,首先制定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由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各司局、科研院所按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门的政策制定相应的科研项目和预算。一旦预算得到批准,就要严格执行。

美国:国立科研机构每年要提交预算,由主管部门,如国防部、能源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分别综合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报总统预算办公室,经总统同意后,交国会审议和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国:政府科研经费的管理主要由科研部负责。科研部接收和登记所有民用科研经费预算的申请,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与国家预算在由总理主持、各部部长参加的国务会议上讨论和修改,经参议院讨论通过,然后在国民议会每年11月举行的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作为政府的一项行政法令,由各部门落实执行。

比利时:通常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制订下一年的科研预算,大致程序为:由政府各部根据“科研预算必须符合政府的大政方针,符合本部门发展重点”的原则,草拟本部门的预算计划,交内阁会议讨论,然后由财政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众议院讨论通过。

奥地利:联邦政府科学部是国家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研究所、大学和科研基金会的拨款。每年3月就开始准备第二年的预算草案,接受各研究所、大学和基金会的申请,并和这些单位的代表进行协商,9月份向财政部提出下的预算草案,11月财政部将政府预算草案报国会批准。在执行预算时是分月拨款,科学部、财政部和科研单位的代表每月都要举行一次协商会,对下一个月的预算拨款进行调整。

日本:预算采取拨款制度,每年分4次,即每3个月拨一次款给研究所。科技厅是日本制定科技政策的宏观管理部门,但对各省厅的科技预算不直接管理,由各省厅根据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大政方针自主制定本省厅的科技预算报大藏省审定。

俄罗斯:政府采用预算拨款制度,联邦议会根据前一年全国整体经费情况确定第二年的科技经费预算比例。俄科学院各研究所按照其所需经费,于前一年秋季向研究所所在学部提出第二年经费预算申请报告。科学院主席团根据政府经费拨款总额核定各学部的经费申请并通过院财经局按比例切块下拨。各研究所必须按其预算草案各科目严格执行下拨经费,基本上没有使用下拨经费的自主权和机动权。

以上可以看出,上述国家科研经费预算拨款制度的共同点为:一是采用政府和议会两级预算审批制度;二是科技资助计划、预算分配渠道及管理按大行业划分,实行部门代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预算。

二、国立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科研经费的分类和构成。各国政府科研经费通常可分为事业费和项目费两大类。事业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大型仪器和公共服务设备的购置和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机构运行经费和少量的间接成本(主要是管理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直接成本(流动人员的工资和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等)。前者主要是预算拨款,后者则是通过竞争获得。

日本:科研经费包括“一般会计”项下的文教及科学振兴费和“特别会计”项中的科学技术经费以及总理大臣科学技术特殊经费两部分。

德国: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投入分为按单位拨款和按项目资助两种。前者由议会用核定编制的办法确定人员工资额、运行费、仪器设备费和基建费等。后者由政府委托给项目负责单位,研究机构和企业均可按项目招标要求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譬如德国的分子医学中心,政府拨款占总经费的83%。

法国: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拨款和资助,政府根据每个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情况决定拨款比例,通常占机构总经费的80%左右。此外,科研机构还可以通过承担国家的大型科研计划、与企业签订研究开发合同获得科研经费。应用研究机构除政府拨款外,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商贸活动,收取设计费、鉴定费和试验费等,用于支付部分人员的工资或提高全体员工的待遇。

俄罗斯:科学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和项目合同经费,从政府预算得到的科技事业费拨款占其经费总额的55%(只能维持工资和一些公共支出),通过项目竞争得到的基金、重大项目经费及其它收入占45%。

波兰:科学院的经费来源中,国家预算拨款和政府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占总经费的65%。国家拨款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事业费(水、电、暖气、办公费)和图书资料等费用。研究经费主要靠向国家申请科研项目,这部分经费的多少,完全取决于科研实力,不同单位相差十分悬殊。

捷克:科学院除继续保留为数不多的国家预算拨款外,用于科研的大部分经费需要向国家科学基金会申请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整体而言,来自政府预算的拨款占捷克科学院总经费的55%,各类基金项目经费占20%,其它经费来源占25%。

(二)严格规定各类经费的使用范围。各国政府对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均有严格规定,对项目经费管理也有严格规定和一套完整的程序,通行的做法如下:

1.科研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实施步骤和各项预算的详细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执行合同。

2.项目经费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汇到承担项目的课题组,由负责人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凭负责人签字支出。项目负责人单位不得从项目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但项目费的利息收入可由负责人单位支配。

3.项目经费严格按申请项目时的计划使用。其主要开支为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开支,约占总开支的80%。项目主要由临时聘用人员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其中有一部分为正在做博士论文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和在编人员不得从项目费中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有的国家规定,若项目经费数额较大,资金往来的发生量也较大时,负责人单位财务人员的工资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支付。

4.项目费通常根据进展分2-3次拨放到项目负责人单位。

5.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但最重要的是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结果对项目负责人的后续项目有影响。如果项目结果不符合指标要求,其负责人今后就很难申请到项目,如果项目执行得好,则今后申请项目就会更加容易。

(三)按预算计划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各国都要求科研机构严格执行预算,原则上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每一项开支(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事先批准和审核。日本政府规定,预算的20%可以机动使用,但决算表应报告国会,如与预算相差太远,将受到国会的批评。德国联邦政府从1999年起对研究机构实行拨款包干使用、每年按5%增加经费投入的做法。研究所可将不超过经费预算总额10%的结余转入下一继续使用,也可在本提前使用不超过下一经费总额的10%。

10.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问答介绍 篇十

第一部分 发票使用和计税问题问答

1、科研项目经费为什么需要开具发票?

答: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是否所有的科研经费都必须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第八条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服务,其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2010年12月15日印发,下简称“《补充通知》”)的规定:

1)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或《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2)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再向下级单位转拨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科研课题经费等,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3、可以预借发票吗?

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发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一般是在经费到账后才给付款方开具的,一般不允许提前预开。因此原则上,财务处不预借发票。特殊原因需要预借发票的,借票人须填写《山西大学预借科研经费发票申请表》并预交税款。

借票人要承诺借票后负责追回票据所开金额或退还票据,若逾期款项未达或不退还票据,财务处将按票据所开具的金额挂在借票人和科研课题负责人的“个人应收款”账下并从应收款到期下月开始从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完发票等额经费为止。

4、科研经费税金是如何计征的? 答:科研经费目前适用的票据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核发及管理。目前,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核定我校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交税金额为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之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增值税=入账金额/(1+3%)×3% 增值税附加=增值税×14.5% 第二部分 科研经费立项结题有关事项说明

5、新开题项目的立项程序?

答: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账后,其中:批量进账的科研项目由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立项和入账手续,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单笔科研经费到账,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持科研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到学校科研部门办理“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单”,然后持 “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单”到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科办理经费入账立项手续。

立项后及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费使用前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的“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在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预算额度设置手续。其中:纵向科研项目的计划表以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为准,纵向科研经费分批到账,可按总额提供“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6、延续项目经费到账,如何办理入账手续?

答:项目经费到账后,可直接在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科办理入账手续,并提供后期经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纵向科研已按经费总额提供了“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的可不再提供。

7、申报科研项目盖章程序?

答:申请科研项目时如果需要提供预算编制咨询的,科研财务管理科愿协助老师编制预算,如果预算已经编制完善的,可直接到计划财务处综合科盖章。

一般来讲编制科研项目预算需要考虑:(1)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对外合作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出版文献费等支出预算的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2)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预算的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3)间接费用和管理费预算是否按制度规定比例计算。

8、科研项目中期财务报表和结题决算报表怎么办理?

答:2013年7月份以前开支的项目明细,先到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支出情况,然后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结题盖章手续。

2013年7月份以后开支的项目明细,需要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确认的财务报表(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决算报表等)须经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方可盖章。

科研经费管理科重点核对项目余额与各科目发生额是否和会计账务记录一致,审核通过后到计划财务处办公室盖章。

9、管理费如何提取?

答:纵向科研经费中“863”、“973”、“科技支撑计划”和部分有明确规定管理费提取比例和金额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提取,其它纵向科研经费按5%比例提取,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费按6%提取。提取的管理费全部拨入科研项目所属学院、所包干费,用于弥补水电费支出。

10、科研经费项目明细账如何查询及打印?

答: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的经办人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我的财务”,在“网上财务查询”系统中查询相应财务信息,并可导出到Excel表中打印。

如因项目审计等业务需要,项目明细账如需加盖财务处公章,请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列明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科审核后,到计划财务处综合科盖章。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在系统中自行查询打印,经办人可提交书面申请,列明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姓名,简要说明查询收支账目的原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到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科查询并打印相关报表。

11、如何根据计划财务处科研项目编号判断项目的性质?

答:科研项目编码为12位,其中前四位代表的是所在部门;第5、6位代表的是项目性质,如“03”代表的是横向科研,“11”代表的纵向科研,“51”代表的是校科研,“52”代表的是“专项科研”,“81”代表的是“省本级财政拨付的科技三项”;第7、8、9位为“801”时,如前面两位为“51”代表的是“学校人才项目建设经费”报销时需要人事处审批;项目编码的最后三位为顺序号。

12、科研项目信息如何修改?

答:科研经费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如确须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科修改备案。第三部分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说明

13、科研经费开支范围有哪些?

答: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

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专业软件购置/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

14、“设备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设备费”科目细分为设备购置费、试制改造费和租赁使用费三类。

与设备费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单独购置的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

15、“材料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1)在科研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专用材料支出,如实验所需材料、配件、药品试剂、动物、专用工具和小仪器、专用服装等费用。

(2)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4)材料费报销需附供货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明确材料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5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还需要提供采购合同,10万元以上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5)不能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6)不能列支普通办公材料。

16、“测试化验加工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科研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也可以支付给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包括委托外单位发生的数据加工费。

报销时需提供收费项目明细、测试清单、收费标准等,3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需提供相关合同、协议。

17、“燃料动力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后勤处向学院(部、所、中心)核定收取后,学院(部、所、中心)再向科研项目组按实际用量收取。燃料动力费支出应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标准、实际用量等)。

18、“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我校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课题组成员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国际学术会议注册费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国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报销时应有相关邀请函、批件、出国行程表、出国调研报告等凭据。

报销来华专家费用要提供专家护照复印件、机票发票、登机牌等。

19、“出版/文献/信息传播/专业软件购置/知识产权事务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等可在该预算科目列支。

不能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不能开支日常手机和个人固定电话通讯费。

3万元以上专业软件购买应有相关合同、报销出版费需全部提供合同,10万元以上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专利申请及论文发票等支出应有受理函或检索信息。20、“专家咨询费”核算内容及标准是什么?

答: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专家咨询费标准: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专家咨询费只能支付给个人、不应支付给单位、不应列支博士、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答辩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评审费)。

领取专家咨询费时需详细列明邀请专家国籍、单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领款人签字等信息。

21、“劳务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科研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包括缴纳的社保费用等。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聘用的参与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所需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劳务费采取无现金转卡支付形式发至本人银行卡。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卡的应说明情况,提供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学号、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信息,并由收款人本人签字或按手印。

22、“差旅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在科研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杂费、考察费等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课题组成员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国内学术会议注册费列入差旅费。

科研项目差旅费应在预算额度内按照国家及学校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

23、“会议费”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在科研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赁费、会务费等。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预算额度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严禁开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支出。

报销时要附会议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等相关会议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 科研经费报销其它事项说明

24、只有单程票据或自驾车出差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答:差旅费报销原则上必须附往返车票,并且实行一事一报,即异地出差的所有费用必须一起报销,同一次出差的住宿费与车船费不可拆分报销。特殊情况下只有单程票据或自驾车出差,须按如下办法报销:

自驾车出差的,其旅费报销按照到达任务目的地,往返公里数和里程耗油标准数计算,凭票据报销加油费,超出部分自理,报销时必须附上完成工作任务地有效的住宿票据和往返过路票据,否则,不能报销加油费。

出差只有单程票据的,需提供出差地的住宿费发票,并附上情况说明,经出差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只有单程票据和自驾车出差不能确认往返行程的不计算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自驾车出差能确认往返行程,可以计算伙食补助。

25、外出开会发生的费用应怎样报销?

答: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发生的旅差费用,如会务费等应列入差旅费预算,而不应列入会议费预算。课题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旅差费用,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而不应列入差旅费和会议费预算。

26、移动话费怎么报销?

答:横向科研经费可根据项目合同和有关规定报销因课题工作需要发生的项目课题组成员的个人移动话费,但不得以课题组成员名义挂户报销他人的移动话费。移动电话预付卡不得报销。

纵向科研经费不能报销个人移动话费。

购置通讯器材一律不能报销,如手机等。

27、向个人购买研究用资料、用具如何报销?

答:因课题研究需要,从自然人手中购买历史资料、古籍书、用具用品和收藏物件等支付的费用不超过5000元,可以由出卖人(收款人)开具收款条(或收款证明),并写清:付款单位、出卖资料、书籍、物品的名称、件数、单价、合计总钱数、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公章,作为原始票据在科研经费中报销。超过5000元的,需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报销。

28、科研项目研究人员到县城以下农村、山区进行观测、采集、发掘、测量、试验等野外性工作支付的相关费用(如住宿、农用车具租用等)如何报销?

答:可由收取该费用的老乡开具收款条(或收款证明),并写清:付款单位、事由、天数、收款标准(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收款合计数、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作为原始票据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支付农民劳务费的,由收款人开具收款条(或收款证明),并写清:付款单位、工作内容,用工时数、工时费标准、工时合计数、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方可作为原始票据在科研经费中报销.29、如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票、其他发票等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

答:车票、船票、飞机票遗失,须写出情况说明并经同行人员签字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报销;若无同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最低标准报销。

住宿票和其他发票遗失,应当取得原出据单位盖有公章的原始凭证存根复印件或证明,如是证明须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按规定报销。

第五部分 科研经费报销审核审批内容说明 为了加强项目负责人、院所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审签时需要关注的重点,现将国家对科研项目财务审核审批时注意内容列示如下: 30、间接费用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课题承担单位对于间接费用审核的内容主要是看对间接费用是如何进行统筹管理的,且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建立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

绩效支出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符合审批流程,是否有层层计提或超额计提现象,是否发挥了激励作用;

是否在间接费用以外重复列支了水、电、气、暖等相关费用。

31、设备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设备费支出的相关性和真实性,是否列支了预算外设备,是否存在大额设备费调整等情况;

检查设备(购置、试制、租赁)验收入库手续是否完整,关注设备费的支出时间和到货时间,是否列支研究周期以外发生的设备费;

有无用其他支出购买的设备来顶替、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等。

32、差旅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出差时间、事由、出差人数、出差审批表、报销单等信息; 差旅费报销凭证是否形成闭环,是否存在不同批次差旅混合报销; 列支的差旅费是否有非课题组成员等。

33、会议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会议费支出手续的完整性,预算审批单,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等信息; 会议中是否包含专家咨询费、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开支;

对于仅发生餐费的会议支出应从严把握。

34、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出国有关手续,如邀请函、批件、出国行程表、出国调研报告等信息;

是否存在报销因私出国,公费出国旅游等现象; 审核出国人员中是否有非课题成员;

关注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是否与预算相符,变更是否合理等。

35、劳务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原始凭证上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主要负责工作、劳务时间、领取签字等信息;

劳务费支付范畴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结合课题周期和劳务人员投入的工作时间统计数,审核劳务费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和相关性;

是否存在劳务费事前计提现象等。

36、专家咨询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原始凭证上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主要负责工作、劳务时间、领取签字等信息;

专家咨询费支付范畴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 发放手续是否齐全,有无专家签字; 是否存在支付给企业的咨询费等。

37、材料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材料的出入库手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以购代销”等情况; 大宗材料采购是否签有合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38、燃料动力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燃料动力费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

是否存在分摊实验室日常水、电、气、暖等支出的现象; 大型仪器设备和专用科学装置的燃料动力费是否做到了单独计量等。

39、测试化验加工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测试内容、单价、测试数量、相关业务合同、结果报告等信息;

要多方验证测试化验加工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测试化验加工的名义对外转拨经费的现象等。

40、出版/文献/信息传播/专业软件购置/知识产权事务费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费支出的相关性,是否有预算批复; 检查专业软件购买、专著出版等大额支出的合同,专利权、论文等受理函件或检索信息;

现场查看电脑中是否真实安装专业软件等。

41、其他支出审核内容是什么?

答:依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和金额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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