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6篇)
1.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篇一
建立健全农业担保体系 倾力支持富民强村
前 言
“三农”问题,近十多年来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已连续发出了5个1号文件,鲜明地确定了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坚持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党的十七大更是将解决三农问题提升至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战略高度。
苏州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的地位。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逐步减少,农民离开了土地,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面临着转移的问题。因此苏州所面临的“三农问题”不是生存问题,而是发展和出路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这一问题将会对苏州夺取小康社会的新胜利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发展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企业以及夯实村、镇级财力,提升农业企业以及村、镇级实体自身造血能力。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难点就在于 资金的问题,资金从哪里来、怎么来、以及资金如何使用的问题,这中间最难突破的瓶颈就在于资金怎么来。
苏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实施《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努力突出新农村建设的开创性、坚定性和操作性,实现了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社会持续稳定,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改革政策具体措施,苏州市于2007年6月18日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面向支持“三农”的专业性担保机构—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成立正处在农村第二步改革的攻坚阶段,而这两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的两年,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 成立农业担保公司的必要性与积极意义
随着农村各项政策及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苏州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农业产业 化经营步伐加快,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是农业仍然是个弱质产业,需要多方的、多层次的大力支持。而诸多“三农”问题的解决,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资金来源,并非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不愿投入或是不想投入,贷不到款,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大瓶颈。苏州农业亟需一个专业化的担保机构为农业组织与金融机构搭建一条绿色通道,积极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注入农村市场,以促进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2007年5月江苏省内首家国有独资的农业担保公司应运而生。
(一)苏州农村金融现状
1.农村资金供求失衡。随着苏州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不断增长态势,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水平没有相应增长。
2.商业性金融支农弱化。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投放于农村地区信贷资源基本稳定,增长缓慢,其中大部分信贷资源投入大客户,增长贷款大多向城区和非农业转移,部分商业银行调整或削减农村基层网点设臵,未切实承担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
3.新型金融组织起步迟缓。尽管国家加大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但新机制的运行迟迟不能走上正轨,差别化信 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金融创新激励作用难以得到体现,区内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有所抬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有产业集群化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既有农民脱贫致富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有发展创业的小额信贷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贷款服务需要,更有各类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而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制约金融支持农村建设的力度,农村金融供给总体不足,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适应。
(二)农业担保公司存在的客观必要性
1.农业是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大,农业投资收益率不高。加上农业具有担保不足和信用环境缺失等先天性缺陷,银行信贷投入较多往往风险很大,从客观上很难形成农业对外部资金吸引的优势。由于农业存在进入正规金融部门的限制,又缺乏贷款担保机制,因此只能求助于各种非正规金融的安排。
2.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供给不足的产物,承担了一系列激励和信息服务职能,但其优势主要集中在小规模和孤立客户上,不可能得到大范围的发展。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苏州的农业越来越趋向于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这就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更大的需求,而农业担保公司正是构架农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3.面向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能削减小额信贷的信息和成本问题,无疑是一种金融创新,但因缺乏市场化操作而无法形成规模经济。一个专业化的担保机构能够凭借其为多方提供担保而分散风险,从而对信用交易活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因而,农业担保公司的存在就成为一种需要和必然。
(三)建立健全农业担保体系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研究提出多种担保办法,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三农”问题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非常关心的问题,当前在农业方面和农村中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中,最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实际上就是具体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只有作为全国最广大的社会群体的农民增收并实现小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和农业的面貌。而农业担保机构的建立,为执行好这一方针,为“三农”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能起到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建立农业担保机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研究农民和农村工作中非常关注的问题,实践显示:建立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是很有必要,也是非常可行的,这将会吸引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和支持“三农”,对于有效拓宽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融资渠道,加速全市“三农”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有利于正确引导农村民间融资,政府通过重视和加强诚信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治理打造出一个良好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
二 农业担保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尴尬局面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臵,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从对农业要素投入及构成现状分析,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加大对农业的金融支持。当前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业贷款难、农业贷款担保难、种养殖业保险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为此,中央多次下达了各类文件: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探索实行多种担保形式和设立农业担保机构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 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操作方法,“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2007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建立和完善农业贷款担保和保险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大力贯彻党中央关于对农村发展加大投资力度的精神,切实增强农业的造血功能,苏州市政府于2007年5月出资建立了首家纯国资性质的农业担保公司。以农业担保公司为平台全面推进苏州地区的农业担保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实际运营,农业担保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难点逐渐凸现出来,成为农业担保发展过程中的制约瓶颈。
(一)银行授信文化的差异
农业担保公司的初衷与金融机构的授信文化之间存在差异。一是苏州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就是想运用担保公司的资本信用解决农业企业和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但事实上,银行与农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是从吸收担保公司资本金的角度出发,而并没有考虑要做大做强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二是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的重点与银行放贷要求支持的重点不一致。新农村建设项目中不乏一些优质的项目,但由于用款规模小,产出周期长,效益不稳定,尽管各合作银行领导都表示愿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支持农业贷款项目,但具体经办人员认为农业贷款项目收益小,且对农业行业不熟悉,风险难于控制,态度普遍不积极。好多项目农业担保公司很想扶持并愿意承担担保之职,但银行不肯放款。就农业担保公司受理业务一年来,公司项目评审会通过同意担保的涉农项目达7亿多,但是真正落实银行放款的仅2亿,放款率不足四成,这使得农业担保公司在企业与银行之间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对于推进农业担保的积极性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三是近一年来,国家紧缩的货币政策也给农业担保的业务开展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国家控制流动性过剩的措施频频出台,银行银根紧缩。2007年以来,我国已经历了多次加息、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以遏制信贷增长过快和通胀势头。银行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大大减少,这对农业担保业务的开展产生了巨大冲击。不少已通过公司评审的担保项目因银行自身贷款额度压缩而搁浅。
(二)“三农”自身存在的弱点
1.农业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农业政策性补偿机制又不健全。农业是弱质产业的特性,决定其不能完全抵御自然灾害和疫情。农业的季节性又常常影响农业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效益,农业企业与其他商业企业相比,面临着市场及自然因素的双重风险。因而具有周期长、见效慢、风险 大的特点。而同时,农业政策性补偿机制不完善,一旦遭受灾害和疫情往往会导致企业损失严重,元气大伤。如08年初的那场大雪,就导致市农业担保公司的在保客户吴江众诚鸭业蒙受了不小的损失,造成祖代种鸭冻死、种鸭棚垮塌等直接经济损失达420.75万元,同时造成当年种鸭产蛋率以及种鸭开产期推迟等间接损失暂无法估计。尽管农业保险是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者利益的有效手段,而且苏州市也于2006年就推行了农业保险,但农业保险自中人保1983年开办有关业务以来,20多年间发展一直缓慢,险种从最初的60多个降低到了目前的20多个,常常是“想保的不能保”,农业保险20年走不进“田间地头”,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2.农村经济体制和产权制度不健全,导致农业贷款难。一是农村经济体制不适应经济的要求,承贷主体不符合贷款条件。各类农业企业、生产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机制建设滞后,缺乏主体资格,内部经营管理混乱,甚至都无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些均不符合金融机构贷款主体的条件。二是难以落实足额、有效的抵押。农业资产的表现形态主要是花木、果园、茶叶、牲畜等动产,往往不符合金融部门规定的贷款抵押物的标准;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和农民的土地财产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且土地承包权抵押在开展担保的操作层面上存在很大难度;农业企业大多位于城 郊或开发区,资产价值低。无法进行有效抵押,制约着贷款的申请和发放额度。
3.农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缺乏良好的信誉基础。尽管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农产品一直处于市场竞争底端,产品利润和效益偏低,县域经济发展处于慢速增长阶段,缺乏支柱产业。而县域经济主导成份主要是中小企业,布局分散, 大多存在规模小、管理落后,技术含量低, 资金周转慢等问题。而部分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尤其是一些企业及个人信用意识淡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导致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高,使得金融机构“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对农业贷款存在潜意识的排斥。
(三)农业担保公司自身性质的制约
1.企业性质背负巨大的市场压力。苏州市农业担保公司尽管由政府全额出资,但独立于政府采取完全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方式。这与农业担保基金的性质完全不同。不仅要实现社会效益,还要保证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毕竟只有首先做到公司生存才能完成助农、资农的重任。
2.农业项目的实际受理效率低下。苏州的农业担保公司运营一年多以来,在实际业务受理中发现,农业类项目大多担保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且大多远离市区,位臵偏远,察看项目耗时耗力,管理成本较高。从项目初步受理到正式受 理后的实地考察再到后期的日常监管,业务经办人员常常往返于公司与客户之间,相当多的时间都在路上。业务受理效率自然高不起来。另外,尽管农村金融改革以来,县域经济金融机构网点数量没有减少,但在区域分布上,除了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外,各大银行基本上都有所收缩,网点集中到经济发达的乡镇上,这也影响到农业担保公司的业务拓展,好多项目只能为农户或农业企业寻找到距离较远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使业务受理效率大打折扣。
3.农业担保承担着高风险,收益率却低下。对于风险相对小的项目,银行可以自己直接放贷,不需要担保公司担保。而到担保公司要求担保的项目往往是银行吃不准或者风险较大的一些客户,这是一般商业类项目的情况。农业类项目的巨大风险则更不必说。另一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为了更好的实现助农、资农的企业宗旨,农业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率要低于一般商业性担保。目前市农业担保公司叙做的涉农担保费率一般为1—1.2%/年,最高不超过1.5%/年,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收费水平。所以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农业担保公司一方面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一方面履行着助农、资农的重任,同时还要投身于残酷的市场竞争,维持生存并寻求发展,处境之难不言而喻。
(四)缺乏明确具体的政策支持,各地支持力度不够 1.尽管政府已给予“三农”问题以高度的重视,但对 于农业担保缺乏具体明确的政策支持。一是各市县(区)二级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目前,市农业担保公司已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风险赔偿准备金,截至08年6月底,已提取2097万元准备金。而各市县(区)未能按照苏办发[2007]89号文的要求建立农业担保代偿基金,代偿机制尚未形成;二是涉农保费补贴具体制度尚未出台。市农业担保公司目前叙做的涉农担保项目费率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收费水平。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担保费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50%收取,为鼓励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小企业担保费率低于担保市场收费标准部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江苏省2006年补足到2.5%)。而目前针对农业担保费率补贴的具体办法 尚未订制。三是税务部门也没有相应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可否考虑让农业担保公司享受公益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分散能力的缺失大大减弱了农业担保公司的承保能力,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担保公司的大步发展。2.农业担保网络建设工作尚未落至实处。公司落地深根问题还未解决。根据苏办发[2007]89号文件的精神,市农业担保公司一直为建立苏州地区农业担保网络体系做着不懈的努力。但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地想法、做法不一,都有“精神贯彻,落实不够”的现象,均未能实现分支机构的组建。二是市里成立的农业担保工作领导小组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各市(县)区相关组织架构尚 未建立,各条线均未明确负责推进农业担保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三 建立健全农业担保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各级政府要将相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真正将好事做好
1.早在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指出,“鼓励政策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同时07年苏州市委市政府也发了苏办发[2007]89号文件,就是希望各市、区级政府要积极为兴办农业担保机构创造条件。由于农业担保不仅具有一般担保业的高风险特点。同时,还属于高风险行业中的高风险种类。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支持,是一筹莫展的。吸收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农业担保机构的难度很大。从已成立的农业担保机构分析来看,其出资单位不是地方政府,就是部门政策性扶农资金。
2.政府还要为其在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等方面创造生存条件和发展空间。在资本金的落实和补充、风险准备金的补偿机制等方面,以及“一保两补”要有具体可行的办法出台,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
财政部门可以每年为担保公司注入一定的资本金和风险基金,也可以通过国有资产量化作为资本金,创新资本金来源,使其滚动发展,不断提高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规模和防范风险能力。税务部门也可争取对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让其有足够的空间“扩大再生产”。
3.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农业担保营造良好的客观环境。分析农业担保风险高的原因,除了风险不确定客观因素多于工业外,大量的是信用环境的建设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样包括“三农”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三农”为服务对象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一次成功的探索。把纯道德为基础的信用工程建设,注入以经济机制为基础的信用工程建设。在切实防范农业担保贷款信用风险的同时,使信用工程建设更有坚实的基础保证。从而进一步促进“三农”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二)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支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金融机构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但是随着发展的进一步加快对于贷款的量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于贷款品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只有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对资金的需 求。
1.创新金融产品,加快服务步伐。一是发挥信贷导向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和生态农业发展。二是拓展农村社区金融服务,支持城镇化建设。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功能,让农民享受到各类金融服务。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奠定金融服务基础。各行全面完成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全国联网,实现了企业、银行、社会效益的“多赢化”。
2.推广大、小额农贷,方便群众贷款。一是提升小额农贷品牌,夯实农村经济基础。确保小额农贷投放和累放支农贷款额度,形成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稳步推出大额农业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自有资金达一定比例、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符合担保抵押贷款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期限延长、额度放宽等优惠措施。
3.落实信贷政策,支持新村镇建设。一是完善信贷政策,配合新村镇规划建设。把信贷政策与新村镇规划相结合,选择区位条件好、产业支撑有力、还款来源稳定的小城镇及县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信贷支持。二是开办基础设施贷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供电、供水、通讯等各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以收费权作抵押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积极支持中小城市和重点城镇、中心村镇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民生存环境。4.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在现有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逐步引入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按照银监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国内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在我市经济相对落后的村镇进行试点,同时与农业担保相结合,建立适合农村薄弱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和农民合作组织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农民的增收。
(三)农办、农林等农口部门作为推进农业担保事业的一线组织,要积极为推动农业担保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信息搜寻和信息成本仍是正规金融组织介入农村市场的根本问题。面向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能削减小额信贷的信息和成本问题,无疑是一种金融创新,但因缺乏市场化操作而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在此就需要农业部门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提前介入农户经营项目决策,对所选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发展前景等进行评估。通过对贷款担保项目的调查与审核,推荐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农业项目,引导区域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而对不适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避免农户盲目引进新项目所造成的损失。这样做既贴近了农户,又为担保公司提供了决策依据,能够降低贷款风险。
(四)建设完善农业担保网络体系,引导金融资源优化 配臵。
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上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指示精神,由苏州市政府委托市国资委出资2亿元,建立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按照1:6的放大效应,就可以引导12亿金融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但是当务之急是要加快担保公司落地生根和服务延伸,尽快增设分支机构或联办机构,只有扎根农村、面向农村才能更加贴近农村发展的实际,能够更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的多样化需求。这样争取到2010年,担保授信额度达20亿以上,基本解决农户贷不到款的问题。
1.构建农业担保网络体系,解决落地生根的问题 农业担保要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就必须具有发达的根基。根深才能叶茂。切实发挥苏州市农业担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纽带作用,将市农业担保公司与各县市(区)连接起来,倡导各级政府出资参股市公司,或参与组建当地公司,将各县市(区)农业担保分支机构的建立落到实处,形成覆盖整个苏州大市的农业担保网络。
2.降低门槛,加强监管
作为专业性的农业担保机构,在推进过程中必须要结合农业的特性,要制定符合农业经济发展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 准入制度。考虑到农业企业、农业大户不同于商业类企业在法人资格、财务核算方面不尽完善,不够规范,因此要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大户就需要放低准入门槛,否则农业担保就不能真正发挥架构银企桥梁的绿色通道作用,农业企业、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没能得到解决。同时为控制风险,就必须要做到加强监管。否则农业担保企业连自身的生存问题就没解决好,发展就更无从谈起了。
3.丰富担保品种,开展特色担保
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需要的新的金融产品,农业担保公司应当及时沟通金融机构与企业尽量满足其需要。同时针对农业的特性,在寻求反担保措施方面也要进行大胆的创新,既确保自身经营安全,又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也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给企业带来的融资成本的增加。
2.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篇二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 我国就开展了二甲醚发动机及整车的研发, 颁布了《车用二甲醚燃料》国家标准和部分汽车行业标准, 发布了二甲醚汽车产品公告。但由于与天然气相比, 二甲醚作为交通燃料不具有经济与环保优势, 二甲醚公交车试点没有取得成功。
在用做民用燃气方面, 2010年国家颁布了《城镇燃气用二甲醚》标准, 但是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将二甲醚列入城镇燃气分类标准中, 市场上很难买到二甲醚专用灶具, 纯二甲醚在现有灶具上无法使用。二甲醚也可采用瓶装方式与液化石油气掺烧, 但由于目前没有国家和行业产品及配套器具等标准, 这种应用方式也带来很多问题, 比如二甲醚掺烧比例过高, 市场秩序混乱, 主要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充装使用, 缺乏产品明示, 存在安全隐患等, 影响了二甲醚掺烧的推广应用。
二甲醚作为清洁能源使用, 不仅需要政府和社会的肯定, 更需要政府的有效推进和组织, 不能因为遇到一些尚未解决但可以解决的问题, 而采取回避或否定的态度。希望国家加快建立二甲醚应用的相关标准体系, 帮助行业走出当前的困境。
2011年, 国家能源局批准立项制定《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燃气》和《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燃气钢瓶》两项能源标准, 这是政府部门根据二甲醚混合燃气的实用性组织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标准作用、规范市场秩序、做好市场监管。目前钢瓶标准编制已进行了大量的工作, 混合燃气标准也已完成了重要的阶段性工作。这项工作应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同时还要抓紧立项制定混合燃气相关器具及充装的标准和规范, 保证混合燃料的安全使用。
3.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篇三
1. 基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农业机械管理局是东辽县农机维修行政管理部门,負责全县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县农机维修销售网点。县级和乡镇级设立的农机管理站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学校,以及个体修理网点,负责全县农机维修服务,主要从事农机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的维修保养,维修方式以换件维修为主,维修设备以手工维修工具为主,设备简陋。从业人员中,文化水平以初中文化水平为多,技术等级以初、中级为主。维修网点以专项维修和三级维修为主,初步形成了农机维修服务网络。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还没有摆在应有的地位 县、乡两级农机维修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差,办公简陋,办公经费难以保障,有的地方甚至没有电脑和交通工具,开展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有一定难度。
2.2农机维修人员的自身素质比较低 农机维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知识陈旧,经营管理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
2.3农机维修行业体系不健全 农机维修行业还没有形成规模,数量少,农机维修服务网点、维修服务能力还跟不上农机装备迅速增加的需要,尤其在农忙季节根本不能满足农田作业机具维修的需要。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设备简陋、规模小,不能从事大型农业机械的大修保养,只能以换件维修为主,维修厂点急需升级改造。
2.4三包服务不能落实到位 三包期内的维修由农机生产厂家负责,但由于生产企业很多三包维修站多设在市一级农机销售单位,而县乡两级一般没有三包维修站,不能及时维修,农民需等待很长时间,特别是大型动力机械的三包维修靠一两个三包维修人员是根本解决不了的,维修质量得不到保证,修理时间较长,农机大修更是无力承担,使购机者的作业时间缩短,减少了作业收入。
3.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3.1明确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 按照“重点扶持县级、逐步健全乡级、积极扩大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大力扶持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农机维修网点,按区域优化发展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有一定维修能力的高新农机具维修区域中心”的要求,以推进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为目标,使农机维修服务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3.2加强基层农机维修服务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农机维修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现代化设备和技术,只有具有现代知识的人使用、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和提高效率。同样,农机维修服务水平的提高,也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因此,按照“科教兴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机维修服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技术精通又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机维修服务队伍,使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步入健康和持续发展的。
3.3加大对农机维修的资金投入 制订具体政策,确保县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办公经费,确保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稳定,适应农机维修行业日益壮大的需要,满足县级对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的日常需求。投入一定资金补贴基层特别是县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3.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维修倾斜 制订农机维修设备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扶持一批重点维修企业,提高维修质量,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尽快完成一批农机维修网点的升级改造,发展一批具有先进维修设备、掌握先进维修技能的维修企业。
4.农业标准化体系实习报告 篇四
一、实习目的通过参观农科院,了解现代化农业相关知识,并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作进一步的认识,体会农业科技在种植管理上的实际应用,感受农业标准的应用以及化给农业带来的变化。
二、实习要求
1.将农业标准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感受在标准化约束下的农业变化;
2.培养学生观察、调查研究、独立思考的能力,更好的巩固理论知识;
3.了解农业发展新形势,感受农业发展新面貌。
三、实习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29日
2.地点: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四、实习内容
1.广州市农科院简介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前身为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广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60年,2009年10月更名为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目前广州市
农口唯一的市属科研事业单位。该院主要从
事蔬菜、鲜食玉米、水稻、香蕉等农作物的选育、引进及其相关技术的研究与示范推广,作物种质资源的保存和开发利用,种子测纯
研究,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农作物
生化分析、农产品质量分析及农业环境监测,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青少年科普教育,农业观光等。拥有各类温室大棚面积8万平方米,农产品保鲜及种子贮存冷库总容积639立方米,种质资源与原母种冷库600立方米。还拥有科研示范及生产基地100公顷,已先后建成“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农业部广州蔬菜优良品种引种基地”以及“广州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中心”。
2.实习过程
早上八点,大家早早的在西点屋等待着出发的汽车,这已不是本学期的第一次外出实习,所以大家少了之前的那种兴奋,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定和坦然,显
然,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实习。但是,当我们到
达目的地之后,映入眼帘的一切却不得不让大家兴
奋起来,在工作人员的带领,我们参观了农科院比
较有特点的各种作物品种的展示区和一些高科技设
施在农业上的应用。
在品种展示区内,我们看到了不同作物的各种
品种。同种作物不同品种在形态外观上都有一定程
度的差异,每种品种种植成一个小区,宽度大约有
2~3米。总体上看,我们参观的这些种质资源很多属于经济作物而非粮食作物,如:葫芦科的南瓜、吊瓜、黄瓜、丝瓜苦瓜,豆科的各种豇豆,茄科的各种茄子等等。参观过程中,工作人员为我们讲解了一些作物的具体情况:早优苦瓜,该品种为杂交一代,是早熟品种,食用品质较好。由广州市农科所选育,品种的主要特点是分枝性和生长势比较强。另外还有一些玉米品种,如广甜2号玉米。此品种为杂交种,也为广东农科所选育,其父母本均是美国超甜玉米与国内普通玉米杂交而成。此外,还有“碧珍2号”、“穗丰6号”、华艺杂交大吊瓜3号、台湾枸杞、香港大顶瓜等丰富的品种,这些资源都很珍贵,是繁育良种的基础。
本次参观的第二部分就是运用了科学技术和农业标准化管理的一些作物。这些作物都是种植在充满营养液或肥料的基质
中,整个种植过程和水肥温度管理都受控于
中央控制室。在控制室中有一套设备,可以
适时适量的进行补充,在人为的管理和设定
下,机器依据科学的标准和规划对植物进行
可控的管理。
这些被管理的作物都种植在大棚中,从外观上看生长旺盛,干净整洁。其他的作物还有圣女果、丝瓜、南瓜、辣椒等等,都是和黄瓜类似的栽培方法。在高科技的支持下,传统脏乱的农业形象不但得到了改变,所培育的作物成果喜人。这还是要归功于各种科学技术融合后的投入和农业标准化的有效执行,高科技的农业也是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同样也是未来要大力发展的农业,这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农业的曙光。
另外我们还看到了有机稻米的种植,良好农业规范的示范(GAP)等等。
五、总结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在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就捉襟见肘了,在技术上尚不能阻止外来农产品的冲击。因此,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发掘地方物色,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塑造农产品的整体形象,提高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势在必行。
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标准化是重要的手段。
1.农产品市场优质优价呼唤农业标准化
在农产品不能满足需求的年代,农业经营者较多关心的是农产品的产量。而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化,逐渐形成的市场上优质优价机制激励着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极力采用先进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以提高农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2.农业标准化是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重要举措
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在实施农业标准化过程中,通过制定和贯彻执行标准,从技术和组织管理上,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以保证农业生产有条不紊。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产品为龙头,以等级制度为重点,以国际标准为目标的标准体系,并按照标准把握生产管理、产品加工、质量分析检验、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使我国农业更快地实现高产、优质、高效。
3.农业标准化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保证
农产品价格围绕市场的走势和需要来发展,不但要强化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更要在生产、收购、加工环节上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从高、精、优上下功夫,靠产品质量和特点开发特色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才是保持农业旺盛生命力的有效途径。事实表明,没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体系,就形不成内在的高质量,在市场上就不可能享受到与质量相符的价格和取得高效益。
或许我们国家的农业标准化起步较晚,但是,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我们在几千年前就开始利用相关的农业标准化来指导农业生产,虽然近现代发展明显落后西方国家,但是,相信随着国家支农扶农政策的不断出台的,以及众多诸
5.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篇五
[摘要]
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视角看,农业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既与高质量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制定及执行相关,还与完善的信息化组织系统的构建有关。内嵌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的基本模型显示基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应是政府主导推动、鼓励扶持各农业活动主体积极参与,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应在更多地注重“本土特色”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进行信息整合。
[关键词]农业;农业信息化;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三农”;会计
[中图分类号]17832.4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众多中外投资者对农业及相关领域的日益关注,农业会计信息作为农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愈发受到利益相关者的重视。而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视角看,农业会计信息的高质量除了与高质量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山制定及执行相关外,还与完善的信息化组织系统的构建——信息收集、整理的准确和传输发布的及时便捷有关。基于以上认识,本文拟以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求为背景,在梳理、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实务标准和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既符合国际会计趋同要求.又适合我国特有农业会计环境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一、主要国家或组织农业会计核算标准评述及农业会计信息供给的经验(一)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的简要评述
同其他行业会计一样,农业会计的核心也是确认、计量和报告。农业会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生物资产和农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面以及由此所影响的农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因此,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主要围绕以上问题制定。按照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的颁布时间,国际上主要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见表1。
由于在确认和计量程序中皆涉及到计量属性的选择问题.不同的计量属性的运用会导致生物资产和农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进而也会对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产生重大影响,因而,目前国际上关于农业会计准则的争论焦点是计量属性的选择以及由此所引发的计量和信息披露问题。由表1,我们可以把国际上现有的农业会计标准按照所倡导的计量属性分为两大类,即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为代表所倡导的公允价值会计标准和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代表所倡导的历史成本会计标准;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直接应用IAS41或在IAS41框架下制定农业会计准则。
(二)基于农业信息化要求的农业会计信息生产与传播:来自欧盟的经验
欧盟的农业产值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农业就业人口约占其国内人口的5%∞,家庭农场是欧盟农业企业中的主要组织形式④。欧盟的农业上市公司被要求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IAS41,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所在国的上市公司数据库获取有关会计信息。鉴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报告系统已经比较完善,而且家庭农场在农业企业中占有主体性地
位,下面仅从欧盟的农业信息化环境出发,着重分析家庭农场会计信息的生产和传输发布机制。
欧盟目前农业信息化体系的基础源自20世纪90年代“共同农业政策(CAP)”所确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至2006年,欧盟已经实现了国家、地区一级并可延伸至乡村农场的信息服务平台系统,通过该平台系统.不同国家、区域农业用户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可以共同享有所需要的信息。欧盟农业信息服务主体以官方机构为主,与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相关的官方机构主要有欧盟统计局(Eurostat)和农场会计委员会(FADN)。
1.欧盟统计局的农业会计信息生产。欧盟统计局在欧盟各成员国设置联络处收集农业信息,其设计的调查问卷非常标准,便于各成员国之闯的信息比较。欧盟统计局主要通过农业经济账①(Economic accoun[8 for agriculture,EAA)、农产品价格与农场结构调查(The Farm Structure Survey,rss)等项目收集农业会计信息,而其所提供的农业会计信息是反映农业部门经济绩效的宏观经济信息。
2.农场会计委员会的农业会计信息生产。农场会计委员会隶属于欧盟委员会(EC),在各成员国设置会计办事处(Accounting Offices),旨在直接针对欧盟各成员国中大约60000家样本农场②收集每家农场经营成本和收益等方面的会计数据,为CAP的执行和绩效评估提供微观层面的信息依据。农场会计委员会在长期与数以万计的农场主紧密联系的过程中发现了农场会计实践中的诸多问题。为了帮助农场主解决会计确认、计量等问题,农场会计委员会在农业会计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技术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农场会计的一般程序和具体指南③。农场会计委员会获取信息的核心程序是农场主在会计办事处指导下填列“农场信息表(FarmReturn)”调查问卷;为了便于信息的整理和分析,其研制了一整套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并通过该系统把样本农场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信息进行汇总,编制出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类似的财务报告。
3.农业会计信息审核和传输发布。各成员国联络处和会计办事处收集的会计信息分别上报欧盟统计局和农场会计委员会,经其严格检查和标准化处理后上报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以电子和传统出版物等形式发布。表2简要总结了农业会计信息的审核程序。
二、基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求的会计核算标准:我国做法及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在信息化网络、农业基础数据库等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从总体来看,农业信息化所需基础设施尚不配套,农业信息网的信息开放性和共享程度低,这构成了农业会计信息的整合、传输发布的基本环境。
以家蹙(家庭农场①)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的制度安排和农村产权关系的不断变革决定了我国农业以家庭(家庭农场)为基本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股份制仑业、新兴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綦好东等,2005)的基本格局。这些不同的农业活动主体在性质、规模和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差异必然导致其会计核算标准的差异性,并不可避免地影响会计信息在信息化系统中整合、传输发布的路径。下面以农业信息化系统为背景,简要评述不同农业活动主体的现行会计核算标准。
(一)农户、家庭农场②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标准
1.农户、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标准。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制度安排使农户和家庭农场成为农业活动主体,但由于“自耕农”的自给自足性质又使得农户没有必要作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而家庭农场至今尚未大规模地形成,相关政府部门也没有针对家庭农场制定会计核算标准,并且囿于基本会计知识的欠缺和对会计信息重要性认识的限制使得大多数家庭农场并不专门进行农业生产方面的会计核算。农户和家庭农场的成本收益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主要涵盖在国家各级次统计局和市、县、乡、镇农经站的调查统计所整理出的宏观经济信息之中。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标准。始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和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会计行业所进行的“国际化通行”制度的变革引致了2004年9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发布。随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功能的逐渐弱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营利性特征日趋消失,而该制度并未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及时修订。而且,由于农业信息化建设中“最后一公里”的硬件制约和农村中积淀已久的诸多陈规陋习使得会计信息的传输通道并不畅通,很多地区的农户等信息使用者尚难以通过会计电算化等渠道获取及时、可靠的村级财务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标准。财政部于2007年12月发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是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标准,但该标准仅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在计龄属性上要求选择历史成本。在会计核算实践中,由于现阶段合作社普遍规模小、资金少,计算机软硬件等必要的设备落后,大部分合作社员等信息使用者丰夏通过定期到合作社办公场所,查阅合作社定期公布的会计报表获取相关财务信息。
(二)农业类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
1.国有农场等农业非上市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财政部于2004年4月发布了《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以规范罔有农场等农业类非上市企业的会计核算。在会计核算实践中,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特有企业组织形式所引发的特有的经济业务与该制度的规范盲点导致一些农场会计核算的缺乏。使得这类企业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信息。目前而言,国有农场等非上市农业企业会计信息通过统计局等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途径,以宏观经济信息的“格式”进入信息化系统;且这些企业也大多没有建立起提供会计信息的其他平台,信息使用者获取这些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路径会较“曲折”,成本会较高。
2.农业类上市公司会计核算标准。在充分考量我国特有的会计环境,借鉴IAS41的基础上,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目前,其强制规范的对象是农业类上市公司和中央直属垦区企业。该准则与IAS41实现了大方面的趋同,同时在计量属性选择的优先顺序等小方面保持了“本土特色”。
鉴于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公共责任性”和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多样性,在相关监管机构的严格管制下,农业类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比较规范,信息传输发布机制比较健全,信息使用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或各上市公司网站等途径获取会计信息。
三、基于农业信息化要求的我国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构建
我国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的繁杂和不健全导致了农业会计信息整体质量不高和数量缺乏,而尚不完善的农业信息化系统阻断了农业会计信息的整合、传输发布的路径,使得农业会计信息的标准化和时效性较差,共享程度低,获取成本高。为了给各农业活动主体等利益相关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高质壁的农业会计信息,应该根据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借鉴欧盟的经验,在既有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和农业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健全我同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和农业会计信息化系统。
考虑到会计信息和农业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公共品属性.基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应是政府主导推动、鼓励扶持各农业活动主体积极参与。我国特有的会计环境决定了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应涵盖主要的农业活动主体,具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农业类企业④,这就注定了我国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在进行国际趋同的同时,要更多地注重“本土特色”。鉴于农业类活动主体显著的区域性特征,而与它们联系最为紧密、对其业务特点最为熟悉的政府层级为县、乡两级,因此县、乡两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可以承担农业会计信息系统的网络构建和会计信息的编制指导、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农业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应是按照农业信息化要求、在政府推动下已经建成的和正在投资建设的覆盖全国各省、地(市)、县、乡直至延伸到村、农村中小企业、合作社等的农业信息化网络。为了实现农业会计信息的共享和高效利用,国家一级政府部门应制定统一的农业会计信息标准以及信息采集、加工处理和发布的技术规程、统一开发基础性财务软件。基于以上思考,农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型①构建如图1所示。
可以看出,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内嵌于农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型中。现将农业会计信息系统基本模型的运作要点说明如下:
1.依托政府行政部门设立县农业会计信息中心和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根据政府各部门分工,农业会计信息中心和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可选择设立于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统计部门。县农业会计信息中心构建会计信息数据库以存储服务站点采集的会计信息。村级会计信息服务点可选择设立于村委会。
2.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农业类企业及农户会计核算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农业类企业均已作为会计主体加以规范,尽管其会计核算标准尚不完善,但随着研究的深人。问题可以逐渐得以解决,问题是作为农业活动基本主体的农户和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尚缺乏规范标准。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很多农户和家庭农场加入到“龙头企业+农户”及“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中,与龙头企业、合作社、银行、信用社等单位建立了较为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其成本、收益等方面的会计信息13渐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因此应考虑制定专门针对农户和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标准。考虑到当前农户和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较小、业务相对简单、会计信息编制者的素质较低等具体情况,针对农户和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标准应具有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特点。具体说来,应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适当引入公允价值;会计核算体系应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损益等要素;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农户和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标准的调研、准备工作可以由会计信息服务站在指导农户、家庭农场的会计信息编制、收集会计信息过程中进行。
3.建立有效的农业会计信息传递机制。当地样本涉农企业和合作社,应在乡镇农业会计
信息服务站或县农业会计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分别按照《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会计核算,并将其会计信息传递至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或县农业会计信息中心。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的指导下,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并将会计信息由村级会计信息服务点传递至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样本农户和样本家庭农场在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和村级会计信息服务点的指导下,按照相关的会计核算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并由村级会计信息服务点将会计信息整合传递至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
所有的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都需要经过村级会计信息服务点和乡镇农业会计信息服务站最终传递存储至县农业会计信息中心的数据库。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应建立会计信息服务站点对会计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和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的严格信息审查制度和反馈制度。
6.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篇六
回良玉要求,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制机制。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各有关方面要分工負责,密切配合,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重大思路上形成共识,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关键环节上凝聚力量,共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二要完善投入支持机制,坚持把农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引导鼓励各方面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三要健全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单位和学科界限,加强合作,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四要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农业科技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会多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摘自《农民日报》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
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一、规模化种植。在全国蔬菜重点发展区域、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创建县,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10项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蔬菜标准园100%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四、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
五、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
农业部部署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改革有关工作
近日,农业部部长孙政才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改革有关工作。农业部决定以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主题,从2010年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一批具有产业特点和区域特色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引领传统农业改造升级,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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