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劳务协议

2024-10-05

外包劳务协议(精选12篇)

1.外包劳务协议 篇一

劳务外包协议

用工单位:(简称甲方)外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利互惠原则,现就甲方仓储、铁路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由乙方统一组织派遣到甲方,并符合《装卸、搬运用工管理制度》规定的上岗要求。甲方不与作业人员个人发生直接业务关系。凡由乙方派出的作业人员,归口管理单位为乙方,甲方概不受理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其它要求。

2、乙方必须切实加强对作业队伍的全面管理,特别要重点加强操作规程、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恪守协议中对作业人员不作为条款,如有违规,将照章处罚,乙方必须全力协助甲方处理。

3、服从甲方相关用工部门的工作安排,配备好所需作业人员(仓储20人,铁路20人),做好及时、保质、保量,不能有怠工、停工事情发生。乙方要充分保证生产所需用工,及时协调、合理调度,无论农忙和过节,乙方应满足甲方的需要,及时组织劳动力完成装卸任务。如因乙方人员调度不

及时,而引起停工、停产、停运,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文明作业,时刻保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乙方作业人员作业时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重大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5、装卸、搬运质量要求做到一满意(客户满意)、二及时(装卸及时、到位及时)、三好(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工作完成好)、四不限(不限工种、不限货物种类、不限时间、不限车辆类别)、五不(不损坏、不撒漏、不污染、不丢失、不偷盗)。

6、讲究作业秩序,货物堆放整齐、有层次、散放物资不乱倒。

7、乙方应为每一位作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凡未购买保险者不予派入作业。乙方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保用品,给与适当福利。

8、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配合门卫工作,爱护粮库财物。如有损坏或以任何方式带走粮库财物者,一经发现严格按《装卸、搬运用工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二、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

2、甲方的出入库运输货物,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2、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要求更换作业人员,乙方如拒不执行采取措施,甲方有权对外公开招聘作业人员,乙方无权干涉;需要安排机械作业时(如叉车等),甲方有权利自行安排,不受乙方任何干涉;

3、乙方人员违反《装卸、搬运用工管理制度》时,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甲方义务

1、乙方完成劳务,提供发票后,甲方应及时兑现劳务力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拖欠劳务力资;

2、甲方凭乙方劳务发票每年支付乙方12.8万元费用。该费用由乙方用于作业人员的各类保险、劳保用品及福利等开支。该费用分二次平均支付,分别于每年4月上旬和12月下旬支付。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所必需的劳动、装卸工具(含夏粮收购时饮用水)等;

五、搬运价格

甲方因业务的不确定性,所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采取不定时计件报酬制。价格的制定,按市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单位协议定价。合同期内,遇市场劳动力行情发生大的变化,经双方协商,每年可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价格见附件一。

六、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

1、仓储力资结算方式:每日由仓库保管员开具小工单据,乙方在次月的1至5日到仓储负责人处开具汇总力资单,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汇总力资单据数额开具正规发票,到甲方结算。

2、铁路专用线结算方式:乙方每月1日委托专人带齐上月所有车皮、货物的装卸力资单据和正规发票到甲方指定的部门结算费用,甲方在确认乙方所有装卸力资单据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七、甲方制定的《装卸、搬运用工管理制度》及《装卸搬运操作规程》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细则,一旦协议签署将成为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期限

从2014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本协议期满前如需续签,甲乙双方依据协议期满的当年物价指数涨幅比例,调整装卸力资费.九、本协议在具体实施中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处理,仓储、铁路经营部等部门由于装卸等各方面要求不同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各执二份备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外包劳务协议 篇二

一、劳务派遣协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次不分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者之间,劳务派遣单位俨然是主角。但在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发现,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主动退出了主角的位子,仍然沿袭着原来中介机构“代理招工”的做法,即我给人你给钱,人给你了,你就是用人单位。在这些协议中可以看到,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仍然扮演着原来中介机构的角色,不想也不敢站到前台来,由此产生了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在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出现主次不分的现状。

(二)权责不清

劳务派遣协议是协议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友好协商建立的共同信守和约束的规则。因此,在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而这些权利和责任分得越详细越全面越好,只有这样才能在具体操作中对号入座少走弯路,才能避免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可在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除了照搬照抄《劳动合同法》的某些原则性条款外,没有其它具体涉及劳动者利益和协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举例来说,劳动者病了,这病假工资怎么付,由谁付?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工伤后的医治由谁负责操办,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的费用由谁出?再如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经济补偿金由谁出?凡此种种,这些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作具体规定的问题,应当在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予以明确,如果不作明确,一旦发生,就很难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劳动纠纷也随之爆发。

(三)有法不依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样,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证。而在部分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法不依的现象较为严重,如某协议中明确劳动者被派遣时必须向劳务派遣单位缴纳数百元的用工保证金,以防不告而辞,给劳务派遣单位造成损失。再如某协议中规定劳动者工作满6个月后可享受参加社会保险的待遇,这一条款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诸如此类违法条款的存在,必将危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者的利益。

二、危害分析

由于部分劳务派遣协议不规范、不合法和操作困难,给劳务派遣工作埋下了众多的劳动纠纷隐患,危害不可小觑。

(一)主次不分导致协议失真

由于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是由劳务中介机构转型而来,因此工作思路很难摆脱介绍劳动者给企业以获取中介费了事的劳务中介巢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单位的使命不仅是劳务中介,更应承担用人单位的角色,承担用人的所有事务和风险,这样一来有较大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感到压力山大,不愿成为用人单位的呼声强烈。但法律已定性了的谁也改变不了,于是他们就在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做手脚,签的是劳务派遣协议,实际表达的是劳务中介内容,在协议中劳务派遣单位的角色只是劳务中介,而接收被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则承担起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双重角色。这种主次不分的现象,用他们的话来说是:两厢情愿,不上法院。而事实则适得其反,是两厢情愿,勤跑法院。

(二)权责不清导致协议失信

部分劳务派遣协议中出现的权责不清问题,将直接导致劳务派遣协议的失信。部分劳务派遣协议中没有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诸如病假工资处理、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处理等可能经常发生的问题,那么当这些问题如期发生了,你将作何处理,你的处理依据何在?虽然这些问题看似是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存在缺陷,在名义上给劳务派遣协议戴上了失信的帽子,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它丧失了协议存在的价值,在无形中为协议双方当事人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开辟了隐形的绿色通道,为双方当事人以后的合作设置了障碍。

(三)有法不依导致协议失效

劳务派遣协议是规范协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制定协议的指导思想应当是合法性与操作性并存。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仍有部分劳务派遣协议中出现了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条款,诸如违法收取押金、违法设定试用期期限、违法加班加点、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这些违法条款的设立,不仅对协议双方当事人无丁点好处,反而因违法而致双方当事人损失精力和财力,处于无尽的烦恼之中。协议内容不合法,就等于失效,而失效的协议不仅如同废纸,还要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对策建议

从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发现的诸多问题,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应当说存在的问题是复杂和严重的。对这些问题和危害如不及早采取措施,加以修正、防止和引导、规范,必将对风生水起的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形式造成直接的伤害,影响它的健康发展,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关注。现就如何引导和规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提出“把好三个关”的建议意见供参考。

(一)把好协议的依法制订关

依法制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基础和前提。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通过既合法又可操作的劳务派遣协议,夯实基础,才能保障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平心而论,要制订出既合法又可操作的劳务派遣协议并非易事,特别是对那些很少涉猎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企业管理者来说则更加困难。这里呼吁专业从事劳动保障的法律工作者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你们的专业知识和辛劳,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制作提供一份规范的劳务派遣协议参考文本,这样既可为劳务派遣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又能保证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合规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

(二)把好协议的权责明确关

劳务派遣协议的作用主要是规范劳务派遣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明确劳务派遣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当然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很多,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也无须面面俱到,最主要的是要围绕劳动者和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设置相应的条款。如劳动者的病假工资处理,病假工资给多少,由谁出,及超过医疗期后如何处理等。只有尽可能地把可能发生的问题都考虑了,都有明确的权责分工,那么,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促进劳务派遣协议的正常有序履行。

(三)把好协议的细化量化关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是用来处理可能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应当拒绝“假、大、空”,创导“真、实、细”。亦即凡碰到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的问题,在协议中都要争取能够找到,而且找到的不是一句原则性极强的大话套话,或者是法律法规上抄录过来的原话,应当是既合法又能解决问题的具体细化、量化了的标准答案。这就要求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尽可能细化和量化,如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应当明确缴纳的社会保险为哪些险种,在哪里缴纳,缴费标准是多少等,要尽可能地细化和量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务派遣协议真正意义上的可操作性。

四、结束语

劳务派遣协议在劳务派遣工作中举足轻重,制订好劳务派遣协议责任重大,我们应一起共同努力,依法制订和履行好劳务派遣协议,切实维护协议双方当事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摘要:如何制订好一份既合法又可操作的劳务派遣协议,以确保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顺利合作,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是许多劳务派遣单位面临的新课题。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情况比较严重,劳动纠纷隐患不少。本文对劳务派遣协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制订既合法又可操作的劳务派遣协议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劳务派遣协议,制订,劳动纠纷

参考文献

[1]黄乐平,朱茂林,杨永琦.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应发挥何种作用[J].人事天地,2014,(2):48-51

3.浅谈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 篇三

关键词:劳务派遣;业务外包随着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国家着重解决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劳务派遣问题。为进一步理顺劳动用工关系,逐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减低用工风险,笔者参与了对X公司当前劳动用工情况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劳动用工自查情况

(一)劳务派遣用工

1.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截止目前,劳务派遣用工人数75人,占公司人数的16.2%。

2.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为:驾驶员、经济保安、安防监控、食堂厨师、食堂服务员、接待员。上述岗位在公司符合“三性”岗位范围,但个别人员存在不同身份“混岗”,有“同工不同酬”问题。

3.劳务派遣单位为:A公司,具备劳务派遣经营条件。公司与A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条款有:劳务报酬和支付办法、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伤事故的处理等,协议期为两年。A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

4.公司制定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等管理制度,为其缴纳五险及住房公积金,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二)业务外包情况

1. 因公司用工关系较为复杂,目前有股东单位委派员工(3个股东单位委派)、公司员工、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包用工。业务外包量多、用人多且流动性较大等因素,业务外包管理规范性不足,存在不同身份的“混岗”现象。

2.公务小车服务类外包业务服务合同中,未明确界定承包任务,未与公司员工岗位区分,人员管理界限相对模糊,出现“混岗”的情况,存在劳动用工风险。

二、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的区别

经过考察调研,因公司用工关系复杂,业务外包也多;同时发现现在许多员工把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混为一谈,想通过业务外包取代劳务派遣,那到底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它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相分离,形成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受派员工三方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只用人不招人”。

业务外包,也称资源外包、资源外置,它是指企业整合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企业为了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竞争优势,将其非核心业务交由合作企业完成。

(一)相同点:

1.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其要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工作地点在用工单位,因此,派遣员工就要同时接受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管理。

2.业务发包员工也同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有时承包公司会将员工派驻到发包企业工作,实际的工作地点可能在发包公司,承包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同样要接受承包公司和发包企业管理。

(二)区别:因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在工作上的表象使得二者易于混淆。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支付对价的对象不同。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以劳动力的使用作为标的,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企业针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而业务外包是一种承揽合同关系,是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为标的,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2.适用法律不同。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

业务外包是种经济、业务合作关系,发包企业与承包企业签订业务合作合同,由承包企业独立完成所承包业务,合作针对的是业务。因而业务外包关系是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的。

3.劳动者管理主体不同。因业务外包针对的是业务,因此承包公司主宰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而劳务派遣则由实际用工单位控制业务的进程,派遣员工完全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管理,派遣公司不涉及任何用工单位的业务问题。

4.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致用工单位工作,通常比照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但业务外包虽有时业务人员也进驻发包企业工作,但其工资完全由承包公司决定并进行发放。

5.费用结算周期不同。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一样,因此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间通常是按照月进行结算的。但业务外包则不同,发包企业与承包企业通常按照业务的进展程度,约定结算周期。

综上所述,虽然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许多的不同点,但在实践中存在发包单位因对外包服务或产品质量控制的客观需要,而介入到外包服务或产品生产过程,从而实质上对劳动力实施一定程度管理控制的做法。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于外包单位实质上将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权全部让给了发包单位。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也正是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用工难以清晰划分的原因。

三、加强劳务派遣规制的应对

加强劳务派遣用工规制,提高劳务派遣用工成本,必将打破当前企业与市场的平衡,以及企业内部用工方式的平衡。我们要如何应对?总的来讲有以下三个方向:部分劳务派遣用工仍然得以保留,部分劳务派遣用工将转化为直接用工,部分劳务派遣用工将转向业务外包。

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目前公司期望将劳务派遣用工转向业务外包。根据之前的论述,只要是真正的业务外包,显然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我们恰恰存在部分是“假外包、真派遣”。

在这种情况下,对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因大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能承担雇主责任,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别设置了双向连带责任制度,如果其轻易转向业务外包,那么发生问题后只有自己独自承担,无形中也是自讨苦吃。反过来说,公司在简单的把原有劳务派遣部分转为业务外包,只变形式而内在的管理流程没有改变的话,将会带来很多用工风险。

四、公司发展整改应对

随着国家对劳动关系界定的越来越严格,必然走向以 “重实质、轻形式”的原则,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对是否属于业务外包进行认定,并逐步加强综合管制。在此大背景下,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1、转变成本意识,谋求劳资共赢

虽说新法提高了用人单位的雇佣成本,但增加的成本是有限的。劳动者是企业盈利的砝码,只有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才可以使员工产生满意,才能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使企业长盛不衰。

2、准确把握政策,规范劳务派遣,合理分流。

规范岗位管理,科学划分主营业务岗位和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员工增量;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将不同身份员工纳入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同工同酬”问题。

3、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外包行为。

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清晰界定实施外包的业务范围;规范业务外包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业务外包的要求明确承包任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费用结算方式等内容;理清与承包单位的管理界限,外包员工的任务安排、考勤、考核、费用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应以承包单位的名义进行,并留有痕迹。

4.劳务外包合作协议书 篇四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了一份《劳务外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外包项目承包费用调整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自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1月15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外包费用标准为:白班为人民币___元(含税)/小时/人计算,晚班为人民币00元(含税)/小时/人计算。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进程扣除其当日费用单价。劳务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住宿、用餐、交通、保险、培训、福利、管理等,均由乙方向劳务人员支付。

二、协议存续期间,乙方需确保每班次提供人数为甲方每班次总需求的%,且到岗率高于提供人数的90%,若到岗率低于90%,则按双方约定扣除相应费用。

三、为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履行甲方在《劳务外包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期间的`用工要求,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书:

1、保证金按甲乙双方约定,金额为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

2、保证金从乙方20xx年10月劳务费用中支取。

3、保证金仅用于赔偿因乙方提供的人员不足情况下造成的甲方损失,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未按约定提供人员,按100元/每人扣除保证金。

4、本协议结束30天内,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以原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

5.劳务外包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因生产任务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外包服务的基本形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要组织相关人员派至甲方,乙方自行与外包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外包员工为在校学生,乙方需与外包员工签订实习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具体由乙方委派外包员工到甲方从事甲方指定的服务工作,员工的劳动关系属于乙方,甲方使用关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项目包括:

1、按甲方要求招聘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外包员工;

2、对甲方同意乙方录用的外包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

3、和甲方同意乙方录用的外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手续;

4、组织外包员工到甲方报到办理入场服务手续;

5、为外包员工办理社保、商业保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按甲方提供的外包员工考勤资料,结算甲乙双方的服务费,乙方应及时与外包员工结算薪资报酬,按月及时发放薪资;

7、办理外包员工工伤申报、工伤保险理赔事宜;

8、办理外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退工退保相关事宜;

9、自行处理与外包员工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事宜;

10、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外包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11、委派专管人员驻厂协助甲方管理乙方劳务人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前

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劳务人员需求的数量及要求。

2、乙方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要求退还或调换人员: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B、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C、在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者。

3、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劳务人员的能力及表现安排和调整其工作岗位,乙方实习生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4、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5、甲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免费为乙方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服、劳动保护措施及防护用品。

6、甲方应安排乙方的劳务人员从事合法工作,负责对其进行出勤管理,并负责乙方人员的考勤统计。

7、甲方有权把乙方工作满一年以后之优秀员工转为甲方正式员工,但比例不得超过5%(于一个月前通知)除此约定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员工转正。

8、甲方对待乙方劳务人员须实行人性化管理,不得侮辱或打骂体罚;

9、甲方不得随意解雇乙方务工人员,如有重大违法乱纪事件必须解雇务工人员时,甲方应 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因甲方生产经营确实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安排外包员工继续工作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接收并妥善安置外包员工,甲方无需承担赔偿或补偿费用

10、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外包员工的工作餐、加班餐,体检、工作服。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接到甲方人员需求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提供符合甲方用工要求的作业人员,并经甲方笔试、面试及甲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

2、乙方对劳务人员入职前进行必要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和甲方确定录用人员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3、甲方与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劳务或其他任何纠纷,乙方需全程协助处理。

4、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险。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A、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甲方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实习生身体健康的。B、甲方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

6、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乙方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甲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7、乙方劳务人员若侵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协助甲方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连带责任。

8、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发放到位,如因乙方恶意延期发放作业员薪资及其他福利待遇而引起员工罢工、旷工或其他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的,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全面的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甲方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服务费标准为 元 /人/天,(含平时、周末、法定假日、乙方外包员工正常出勤时间的工资、津贴、奖金、保险及管理费、税金、乙方运营成本等全部在内)。

2、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未满5天自离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费用,工作满 天以上或未满 天 但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含自离,矿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3、乙方新进员工入职满十五天甲方给予一次性给予 元招募补贴。

4、服务费的计算周期为自上月的 日起至当月

日止,每月结算一次,先做后结,甲方在

每月

日前将上月的乙方人员出勤及服务费明细表提供给乙方,日前(如遇周未、节假日提前)将上述服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发票。

5、服务费用甲方不得拖欠,每逾期 天支付,每天按支付费用的百分之二加付滞纳金。逾期 天的乙方还可在服务费的基础上提出违约金,并可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应办理相应手续

五、工伤处理:

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危害病事件时,甲方应及时组织救治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第一时间派人前往处理并负责申报工伤,申请工伤鉴定和办理工伤理赔,如超过保险理赔范围的经济补偿,由乙承担;如因工作遭受患职业病的,所有

费用甲方承担。

六、争议与仲裁: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补偿,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和签订协议后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

2、在本协议若有任何分歧或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的原则,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苏州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苏州政策为准,本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书面约定,同具法律效力。

七、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八、其他约定

在乙方有能力为甲方提供人员的情况下,甲方需保证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外包人员总数不低于

人,如有增加双方另行协商,以实际人数为准。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协议期限相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劳务外包合同 篇六

乙 方:

签订地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 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 ×××× 提供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服务期限从 年 10 月 1 日早8:00 时起至 年 9 月 30 日18:00时止(共计 12 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 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40岁的司机。

2、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

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应当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5、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定。

6、乙方服务司机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乙方服务司机的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

乙方司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的,甲方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善后补偿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

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多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务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甲方应对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司乘座位险(10万元/每座)等,且保险期限包含了合同全部服务期限。

8、甲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关的有效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卡、车船使用税证及国家规定的养路规费单等证件。

如果甲方缺少前述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果发生汽车故障时,乙方司机应按甲方指定的定点维修厂,随车跟班监督维修。

维修申请必须提前报甲方车管科审核,经甲方车管科审核批准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出车在外的临时小额维修,要申报甲方车管科审批。

修理期间,司机自行离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如果发生乙方司机人为的汽车故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10、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服务司机要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

第三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服务司机每月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元整,小写: 元整(甲方每月安排乙方司机休息时间不低于4天,具体休息时间可由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使双方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调整服务费金额,按调整后的服务费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服务费。

合同服务费包含:

[1]司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务费及超时劳务费。

[2]乙方的管理费。

[3]服务司机的通讯费。

2、下列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服务费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⑴过路、过桥费。

⑵燃油费。

⑶停车费。

[4]洗车费。

7.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篇七

甲方:xx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劳务承包单位全称):xxx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劳动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外包项目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作业员岗位工作劳务外包给乙方进行服务。

二、劳务外包时间

由甲方根据实际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每批次单独确定,每批次劳务外包用工周期由甲方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三、劳务外包费用

(一)劳务外包费用单价

时薪按照人民币xxx元/小时计算,该费用包含乙方外包员工的工资、保险、津贴、加班费;管理费按人民币0.5元/小时计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二)劳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1.劳务外包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外包费用=劳务外包员工工作总时间*劳务外包单价,甲方于每月薪资发放日前,向乙方提供劳务外包员工出勤明细及外包费用总额,由乙方自行向外包员工个人进行核算。2.费用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xxx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资周期(上月xx号至本月xx号)的劳务外包费用,乙方应同時向甲方提供相关正式发票。3.乙方付款信息 开户行:xxxxx 账号:xxxx

四、劳务外包人员基本要求

年满18-36岁,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甲方生产作业性质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五、劳务外包员工管理方式

第一条乙方应安排符合甲方基本要求的外包人员给甲方面试,通过甲方面试人员方可安排到甲方现场进行服务。

第二条乙方需要至少派驻1名专门管理人员进驻甲方办公场所,提供后勤保障、考勤核对等外包员工管理服务,在甲方工作日内提供全日制外包员工管理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有权要求外包员工按照生产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外包员工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岗位要求及违反公司制度的劳务外包人员进行无条件退回,乙方无条件接收。

第五条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生产需求自行确定每批次外包员工使用周期,每批次外包工作结束后,乙方对甲方退回的外包人员应无条件接收。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外包员工薪资、福利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劳务外包员工中挑选不超过乙方外包总人数5%的优秀员工直接转为甲方员工,且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为外包员工提供必要的生产工具和工作条件。

第十条劳务外包员工在生产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协助乙方现场处理工作。第十一条甲方应按本协议按时支付乙方劳务外包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八、乙方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甲方整改。第十三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结清各项费用,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费用,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处理工伤事故。

第十五条为激励劳务外包人员,乙方有权在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自行设置劳务人员的薪酬结构等。

九、乙方的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据甲方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及招聘要求及时地安排符合甲方条件的劳务外包人员面试,乙方负责对劳务外包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对劳务外包

人员的身份证件、户口及学历等原件进行验证,对劳务外包员工的家庭成员、住所进行核实、确保劳务外包员工无犯罪史和体检合格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第十七条乙方应与甲方面试通过的劳务外包人员办理完备相关的录用手续,并负责协调安排劳务外包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等后勤安排。

第十八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务外包人员发放薪酬及福利,劳务人外包员工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根据劳务外包人员在甲方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自行核算。

第十九条乙方劳务外包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全权处理善后等事宜。

第二十条劳务外包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协助负责进行追偿。第二十一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培训劳务外包人员遵守甲方厂区的各项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检查监督。

第二十二条由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因违规发生的伤亡事故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第二十三条外包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承担处理及承担所涉费用。

十、协议的期限、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壹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且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招聘到位外包员工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乙方未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向外包员工支付工资及福利的;

3.乙方在甲方外包供应商之间通过招聘信息虚假宣传、应聘人员身份造假等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甲方招聘秩序,给甲方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

失的:

4.乙方未按照甲方提出的劳务外包员工管理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协议手续。

十一、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为有效,否则修改无效。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分歧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四川xxxxx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8.员工劳务外包合同书 篇八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江西天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类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 记 注 册 地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东楼4层实 际 经 营 地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东楼4层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方式及电话***0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户 籍 所 在 地实 际 居 住 地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劳动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相关内容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

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

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

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

放形式为(甲方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 方 实 行 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

为元/月。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

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

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

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外包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

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积极安

排乙方重新上岗,否则甲方将按国家规定承担责任。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外包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安排乙方至新的用工

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安排,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外包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

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积极重新安排。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

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合同法)承

担法律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

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

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

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9.技术外包劳务服务合同范本 篇九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保证向乙方开展承包业务所需的工作场地的环境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需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保险不能理赔的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乙方员工的工伤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工作中操作不慎致使乙方员工发生工伤、甲方设备发生泄漏、甲方场地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形。)

六、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如实际生产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数据有一定的差异时(非乙方原因),或国家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与合同签订当时发生变化时(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或比例、执行政策、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双方应协商重新调整结算价格和其他相关事项。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 1日至上月31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10.驾驶员劳务外包合同范本精选 篇十

乙 方:

签订地点:

驾驶员劳务外包合同范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___驾驶员劳务外包合同范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 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 驾驶员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提供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服务期限从 年 10 月 1 日早8:00 时起至 年 9 月 30 日18:00时止(共计 12 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 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40岁的司机。

2、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应当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5、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定。

6、乙方服务司机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服务司机的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司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的,甲方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善后补偿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多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务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甲方应对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司乘座位险(10万元/每座)等,且保险期限包含了合同全部服务期限。

8、甲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关的有效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卡、车船使用税证及国家规定的养路规费单等证件。如果甲方缺少前述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汽车故障时,乙方司机应按甲方指定的定点维修厂,随车跟班监督维修。维修申请必须提前报甲方车管科审核,经甲方车管科审核批准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出车在外的临时小额维修,要申报甲方车管科审批。修理期间,司机自行离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如果发生乙方司机人为的汽车故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10、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服务司机要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

第三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服务司机每月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元整,小写: 元整(甲方每月安排乙方司机休息时间不低于4天,具体休息时间可由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使双方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调整服务费金额,按调整后的服务费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服务费。合同服务费包含:

[1]司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务费及超时劳务费。

[2]乙方的管理费。

[3]服务司机的通讯费。

2、下列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服务费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⑴过路、过桥费。

⑵燃油费。

⑶停车费。

[4]洗车费。

[5]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

[6]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

[7]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住宿由司机自理的,补助标准为130元/日,公司提供住宿的,补助标准为30元/日)。

3、“五一”、“十一”及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服务司机提供服务,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为135元/天。

4、每月服务费,乙方应在下月5号前将合格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5、每月服务费支付到下列乙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代扣代缴服务司机因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而发生的一切税金:

乙方开户行:

乙方全称 :

帐 号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清,如甲方延期付款超过15日,乙方有权停止服务,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逾期付款一日,每日支付欠款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诉合法权益的权利。

2、 乙方服务司机, 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在服务期间,如车辆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被盗,与乙方无关(司机作案或与司机联合作案除外),如乙方司机私自用车造成车辆丢失或被盗,乙方应赔偿甲方车辆损失及停车运行的一切损失。

11.外包劳务协议 篇十一

3月29日,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自贡召开。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省今年将抓好多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派遣行为等。

过去五年,我省协调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施,截至2012年末,我省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8.3%,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签订集体合同10.8万份,覆盖职工593万余人,覆盖率87.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

根据部署,今年我省将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为重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以加强特殊工时和劳动定额管理为重点,健全劳动标准体系;以健全组织和完善职能为重点,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以统筹协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素集成整合为重点,建设劳动合同制度示范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

安全教育别忘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但由于劳务派遣工流动性较大,人员构成复杂,文化素质良莠不齐,致使部分劳务派遣工不同程度存在“挣钱第一,安

全第二”的短期心理和逐利心理。这种错误思想直接导致在工作中图省事、嫌麻烦、违章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

可见,加强对劳务派遣工安全技能培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健全有关制度,加大对劳务派遣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

12.劳务外包管理制度 篇十二

劳务外包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定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工作人员,协同合作能更大效率的解决问题。建筑网小编就劳务外包管理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务外包管理,满足外包业务发展需要,降低用工风险,搭建联合管理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外包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部分业务外包至具有资质的相应业务外包单位。劳务外包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外包单位。劳务外包公司通过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福利等进行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劳务外包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也可自行制定相关制度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外包用工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部门人员情况,确定本单位外包业务内容及工作量,发起外包需求;

(二)负责制定劳务公司的工作标准;

(三)负责对劳务公司的工作成果、质量进行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劳务费、提出奖惩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四)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劳务外包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

(二)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三)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

(四)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五)按相关协议、考核结果办理外包费用兑现手续;

(六)负责劳务外包人员的退回工作;

(七)办法中涉及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劳务外包管理

第六条

劳务外包适用范围

(一)公司生产一线的业务

(二)公司经营需要外包的业务,如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业务,或该业务原从业人员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业务。

(三)公司后勤辅助类业务,即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

第七条

劳务外包公司的选择

(一)劳务外包公司必须是正规合法注册公司,并具有合法劳务外包资质;

(二)劳务外包公司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外包劳务人员经验;

(三)劳务外包公司有稳定、持续的外包人员储备及招聘渠道;

(四)劳务外包公司与外包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五)劳务外包公司必须依法为外包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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