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流程图

2024-08-07

某房地产开发流程图(共6篇)

1.某房地产开发流程图 篇一

房地产设计管理直接关系着房地产项目的成败, 由于设计管理的疏忽会导致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工程停滞、成本盲目增加甚至产品质量严重受损。当这些事发生时开发商往往把责任全部推到设计公司的头上, 认为设计公司配合不积极, 方案总不能达到甲方满意, 施工图设计不负责任, 二次设计多, 造成设计变更、工程洽商频繁出现增加无法控制的成本漏洞。

其实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工作的混乱责任完全在开发商自身的管理。房地产开发商要集成社会各种资源才能完成一个房地产项目, 这其中包括市场研发、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成本测算、建筑工程总包及工程专项分包、园林市政工程施工、营销策划、融资管理等, 这些人或公司都是房地产项目的参与者, 但这其中有很少一部分是开发商自己项目管理团队成员, 大多工作都是通过承包和采购的形式完成的, 而设计工作是贯穿项目始终的, 对设计公司合理准确的采购, 对设计工作进行精确规划、严格管理对房地产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对于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公司管理风格项目阶段的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 用项目管理理论结合中国房地产建设的实际出发, 同时结合中国规划设计市场的特点, 项目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阶段:启动阶段———设计阶段———工程计划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控制阶段———收尾阶段。

以上阶段是项目被批准开展后的项目生命周期, 之前的项目选择、项目分析过程即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不包括其中。

很多住宅或商业项目在其项目周期还未结束时就已经开始其产品生命周期的销售阶段, PMI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没有类似的论述, 在随后的论述中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此阶段在房地产项目周期中所处的位置。

1 启动阶段

设计工作在项目全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但都必须是满足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要求来开展的。启动阶段首先明确项目批准的原因, 市场需求、营运需求、客户要求、法律要求、战略需要等都有可能是项目开展的依据。作为一个房产项目, 启动阶段更多的是明确项目组织结构、产品范围, 很多房地产组织结构都是典型的项目式结构, 划分成几个职能部门, 启动阶段明确各项目参与人员的权责至关重要, 包括总裁、总经理、部门经理、职员的权责。规划设计部门要明确项目产品范围, 渐进明细产品的总体定位。拿住宅项目为例, 住宅社区-别墅住宅社区-地上二层底下一层节能别墅住宅社区, 通过每次对项目的定义加深, 明确项目的产品范围, 就是我们常说的概念设计, 同时制定产品范围说明书, 和项目章程一起作为项目开展的原始依据。

2 设计阶段。这个阶段又分为设计采购和产品设计两个阶段

2.1 设计采购时选择合适的设计公司通过合同的形式承包项目的产品设计工作。

设计采购可以用两种方式进行, 直接指定设计公司和招投标选择设计公司。直接指定公司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或指定知名设计公司、设计师, 这可以根据以往项目经验、专家判断、产品类型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直接与指定的设计公司建立合同关系。方案招投标可以分内部招标和公开招标, 现很多公司都采用此方式就不再赘述。

2.2 产品设计是在概念设计的基础上深化建筑设计, 这包括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作为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 这三项内容是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的, 必须在方案阶段同时考虑同时深化。初步设计阶段包括内容:规划报审总图、市政设计方案、景观绿化初步设计、建筑单体初步设计。房地产项目的设计方案通过要经过两道门槛。

首先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认可, 我们暂且把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称为老板, 让老板用最快最简单的方法理解产品是非常重要的, 有很多项目的设计管理人员抱怨楼都盖起来了老板又要改立面, 其实这不是老板的错, 是我们规划设计管理人员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 让老板没有理解设计方案的真实信息或过滤掉了部分信息, 要顺利通过这个门槛, 就要建立有效的沟通系统, 不只是规划设计而是整个项目的管理。

其次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审核, 这也是伴随项目始终的重要工作。对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 多吸取同类项目的经验作为本项目的风险。

3 工程计划阶段

这是整个项目的关键阶段, 要制定工程施工总体计划, 其基础就是施工图。施工图设计包括:市政道路施工图、景观园林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所有施工图都应该是详细的涵盖了所有项目范围, 而大部分的材料设备采购也应该在这个过程完成, 并成为施工图的内容详细表述, 这其中也包括专项设计的采购, 例如高层建筑项目的幕墙设计、住宅项目的燃气设计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越细致项目成本预算就越完整详细, 项目质量、项目成本、项目进度也能更有效的控制。对于大多数建设商业住宅的房地产项目, 此时已开始产品的销售策划工作, 这是设计部门必须提供准确的详细的设计信息, 把设计语言翻译成大众语言进行宣传, 吸引客户同时让客户准确理解还未建成的产品, 避免虚假错空的信息传递给未来的客户。

4 工程施工阶段

按照项目总体计划按部就班的进行施工组织, 这个阶段的工作完全是通过向外承包完成的。设计管理主要参与的是以下控制阶段的工作。

5 控制阶段是和工程施工阶段并行的, 质

量、进度、成本以项目总体计划进行实施和控制, 而开发商一方主要控制的就是变更, 设计管理要及时准确地审核各种变更, 提出准确地通过或否定的意见, 使变更的发生尽量不脱离总体计划, 同时还要提出对项目有利的变更申请, 例如变更新技术可以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

6 收尾阶段

此阶段往往被忽略。除了合同管理中要有很多合同进行收尾, 其中设计管理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总结经验教训, 这对一个公司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持, 一个项目的完整历史纪录会成为其他新项目的模版、风险库、数据库、专家库。

2.房地产企业开发流程图及流程控制 篇二

房地产企业开发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房地产项目前期开发工作流程

时下,新政的接踵出台和不断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对土地资源信息在短时间内更加谨慎、准确的作出全面分析和价值判断,而土地取得后的冗杂的开发准备工作,则更需要建立一个集成组来整合外部优秀的专业服务资源,对开发项目进行策划、设计、建设、营销、推广、物业管理等一系列流程的整合开发。08年1.5“土地2年期限制”的新政颁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储备和连续开发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获取土地信息到实施开发建设这个过程大幅缩短。因此,实力型房企将势必从内部系统管理到外部程序控制方面层层把关,实现每个项目的开发效率化、成果效益化、品牌效应化。

我们把房地产项目成果面市(开盘)之前,划分为三个阶段:土地获取阶段、项目策划设计成果整合阶段、开发建设及营销执行准备阶段。

目前房地产项目土地的获取方式主要有:市场招牌挂、企业资产重组、投资合作开发三个方式,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经营(拓展)部门在前期土地信息收集整理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求聘请专业顾问机构在市场经营(拓展)部门进行缜密筛选并确定考察目标后,随之与该部门进行对接,快速展开土地实地踏勘、市场研究分析、项目发展构想和经济效益测算等前瞻性工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拿地依据和经济计算成果,同时也为后一步项目开发规划设计提供有效的市场参考信息。

土地获取之后,进入项目策划设计成果整合阶段。开发和经营部门两条线平行开展目标实施。房地产的前期开发部门将立即进行土地确权,同时经营决策部门则要求专业顾问公司对项目进行深层次的价值研判和策划研究工作,策划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中标后的建筑设计院的规划设计成果。这一阶段的工作节点的控制和交汇,为后续一阶段提供方向和保障。

项目面市前,开发建设及营销执行准备阶段的节点执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开发成效。设计单位将全程配合施工单位为保证项目建设的提供技术支持;专业房地产营销机构将在这一阶段,对项目的策划成果进行理念梳理、通路包装、渠道整合以及开盘前的销售准备。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是对城镇进行土地和房屋的建设开发。从广义上讲,房地产开发是以城镇土地资源为对象,按照预定目的,进行改造加工,对地上进行房屋设施的建筑安装活动,以及为此而进行的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狭义的房地产开发是按照预定的目的而进行的改造土地和建造房屋设施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房地产经营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它是房地产企业对经营目标进行科学决策,并使确定的目标得到实现的全部管理活动的总和,它包括房地产的投资、开发、出售、出租、维修、服务等全部综合管理职能活动。狭义上讲,房地产经营主要是指有关房地产产品供销的管理活动,其中尤其着重于销售活动。上述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两个概念一般都是从狭义的角度解释。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房地产开发具有多种形式。

1、根据房地产开发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上三种形式:(1)综合开发。是指从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竣工验收,直到建城商品房进行销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这是开发公司科学地组织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服务的一项系统工程。(2)土地开发。是指只办理征地拆迁和劳动力安置,搞好水通、电通、路通及土地平整的“三通一平“的全过程。它与综合开发的区别在于,土地开发不包括房屋建设的过程,一般是土地开发以后,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通过拍卖、招标的方式,把已开发的土地转让给有关单位进行房屋建设,并按规定收取土地开发费。(3)房屋开发。是在土地开发的基础上,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组织房屋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出售、租赁等经营的全过程。

2、根据房地产开发承担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独自开发。即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负责从本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直到房屋建成经营的全过程。(2)委托开发。即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受用户或投资单位的委托,根据已划定的征地红线,进行规划设计,拆迁安置,组织施工,直到建成后交付委托单位。开发公司按规定收取开发管理费或承包费。(3)分包开发。即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受某项开发工程后,根据公司自身的能力和工程项目的性质、工程量的大小,将该工程分包给有关专业工程公司。

3、根据房地产开发阶段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前期开发。即指开发区破土动工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开发区的可行性研究,选定开发区的地点,向政府申请建设用地,征用土地,拆迁安置,规划设计,制定建设方案,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等工作。(2)中期开发。即指对房地产的经营管理过程。一般包括房屋建设,竣工验收,房屋出售,租赁,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经营方式,方法及综合开发公司自身的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内容。(3)后期开发。即指房屋的售后服务。包括房屋出售或租赁以后,对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工作的保修、维修、使用等房屋的维护管理工作。后期开发对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尤为重要

一、房地产经营的内容房地产经营范围广泛,内容也很多,经营内容就主要方面讲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开发与购置。开发与购置,虽然二者在经济性质上完全不同,但就经营者来说,都是一种投资活动的起点,即由货币资金转换为商品资金。这种转换是通过购置行为完成的。购买的目的是为了出卖。所以,它构成了房地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环节。

2、房地产品的销售。是房地产经营活动中又一重要内容。开发与购置是和生产相连结而销售是和消费相连结,它使商品资金通过出卖再转换为货币资金,从而完成其流通功能。所以销售和开发、购置一样,是房地产经营中最基本的内容。

3、房屋互换。在房地产市场不基发达和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房屋互换是对购买和销售的补充。就其性质来说,它属于物物交换的流通方式。但它需要有中介和咨询服务。所以在房屋互换中提供必要的场所、信息、中介和咨询也成为房地产经营的一项内容。

4、房地产信托和咨询。信托和咨询是房地产经营者利用自己的技术、管理、信用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接受委托而进行的经营和服务活动。房地产信托,是接受产权人或产权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房地产的经营管理。信托的内容包括代建、代租、代售、代修、代管以及代办其他有关业务。房地产咨询,主要是应投资者、消费者和房地产出售者的要求,就投资环境、市场信息、项目评估、质量鉴定、测量估价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信托和咨询都是有偿服务,经营者通过经营服务活动,获得按规定收取的经济报偿,也扩大了经营范围。

二、房地产经营的方式对于房地产经营方式的含义,存在许多不同看法。这些不同的看法基本上是由于对房地产经营存大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理解引起的。我们主张从狭义的角度研究经营方式问题。狭义上的房地产经营方式,主要是指房地产产品的销售方式,也就是出售和出租的方式。

1、房地产出售的经营方式出售是商品经营的最普遍方式。房地产品作为商品,其价值的实现也要通过这种方式。房地产品出售,通常有以下方法:(1)按交易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与期货两种出售方式。现货出售就是所谓的现场选择,拍板交易。成效后卖者实现了商品价值的同时,买者得到了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期货交易是指购买所谓“楼花”,待竣工后再移交给买者。期货交易一般是在市场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较多采用,优点是买者可以得到货源保证,卖者可以提前得到房款,从而加速房地产开发和流通。但在失控的情况下,也容易发生转手倒卖的投机行为。(2)按成交方式分为订购、现购和拍卖等方式。订购是买者为了确保货源而采取的方式,先预付一部分订金,当产品移交后再付清货款。现购是在新建产品验收出售给购买者,或原有物业出售、拍卖时对准备出售的房地产预先估出底价,通过叫价,最后取最高叫价成效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3)按付款期限可分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出售。(4)按付款条件可分为平价出售和优惠价出售。(5)按出售数量,可为为批量出售和单宗出售。

2、房地产出租的经营方式出租,是房地产经营的另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房地产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就其经济性质而言,它具有四重特性:首先,它只是出让一定期限的使用权而不出让所有权;其次,出租作为房地产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要通过许多次交换,价值才能得到完全实现;再次,通过出租,购买者虽未得到房地产的所有权,但却只需用房地产价值中的很小部分——租金,就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获得它的全部使用价值;最后,出租使房地产品既处在流通中,又处在消费中,从而使它具有流通和消费二重性的特点。房地产出租按所经营的对象不同,分为土地出租和房屋出租。土地出租受各国土地制度影响很大。在我国,由于土地公有,土地租赁就成为土地经营的唯一方式。国家规定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出让,转让其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所以,土地出让的一级市场由政府垄断,它单向地流向土地使用者。就房地产经营企业来说,土地出租属于转让或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但转让的土地必须是已经开发的土地,或连同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一同转让。当土地连同房地产一同转让时,土地转让的虽然仍是使用权,但地上房屋转让的可以是所有权。房产出租,需要通过签订契约以确立和明确租赁关系,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房产出租在城市房地产经营中占很大比重,是不容忽视的经营内容和方式。房产出租的租金价格主要取决于同期银行利息和房屋价格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第五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七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郑州市外销商品房的销售

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5、办理签约公证

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

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

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

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

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

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郑州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

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5、销售项目备案

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19、办理预售登记 20、办理转让登记

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2、楼宇交付入住

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三、郑州市房地产出租的综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

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

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29、租赁房屋的转租

30、房屋租赁关系的终止

四、郑州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

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五、郑州市房地产的抵押

36、抵押权的设定

37、签订抵押合同

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房屋产权登记费

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

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

15、房屋买卖登记费

16、房屋买卖手续费

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

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

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 20、房屋租赁登记费

21、房屋估价手续费

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

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第八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

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

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3.房地产开发流程 篇三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规划设计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三、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五、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六、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第一章: 项目决策阶段

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企业主)批准初步立项后,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1)投资机会研究。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

(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转让取得;

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送土地主管部门。(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2)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3)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4)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5)用地者填写投标书送达指定方进行投标。

(6)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7)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5)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8)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

(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

(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安置,二是现房安置,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三、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

(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申报规划要点:

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计划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初始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意见,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

2)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1:2000地形图。

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同步到a/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c/到地籍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拆迁处办理《拆迁许可证》;

2、持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图纸到建管处申请建筑方案报建,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和施工图。建筑方案报建分两阶段。

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a1:2000地形图1份;b1: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c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d“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

2)施工图核准阶段,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5份和施工图3份。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a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b公安、消防、审图办、人防、供水、供电、城管、交管、通信管线、抗震、环卫、燃气、园林、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c施工图3份及光盘。

3、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再验线。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建筑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施工图,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

2)建筑试放红线: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试放红线通知单。

3)市政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4)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建设单位还须到市级规划部门提取道路坐标及其它相关数据。

4、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办理完毕后凭此通知书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建筑红线图到城管部门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应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3)人防费收据;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申请表; 5)投资许可证;

6)经放线的《红线定位册》正本。

5、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完毕后开发商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相关施工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持竣工图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2)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红线定位册》副本; 3)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核位红线图》; 4)垃圾处理费联系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申请;

2)工商部门更名通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3)开发商资质证明; 4)土地变更批复; 5)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 6)(土地批租费、使用费)收据; 7)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筑红线图;

9)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三)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项目报建总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1000m2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到相关交易中心进行报建。应当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报建时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以下文书:立项的批准文件、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拟开工与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建设局。3)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工作内容:

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五)私营、民营、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报建信息管理:

(1)、建设局核实报建资料,进行现场勘踏(7个工作日内);(2)、将报建信息转至各有关管理机构。

2、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核发缴款通知填报《建设工程“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

(二)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窗口”办理缴费认定手续;

(三)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建设局(咨询台)开具的《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其它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办理。

3、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评标、定标的依据资料: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信誉档案资料;

4、项目经理有关资料;

5、业绩及其它与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

(二)网上投标报名:

4、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预审的,应按已发布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到建设局领取资审通知书和购买资格预审格式文件;

(三)招标人采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凡预审合格者少于7家的,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预审合格者过多时,又不便直接确定的,应在市建设局采用随机方式抽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申请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工作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制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图纸以及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所了解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预算。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校核,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打印、装订、密封和标志,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技术标的(暗标)严格按武建招办字[200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未按时或提前送达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6、组织评标委员会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于开标前(上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18小时以上,下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委,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局抽取评标评委申请表》;

2、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建设面积为计算基数的“一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二)由建设局指定专人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三)建设局负责将已抽取评委的详细资料及通知结果打印密封(密封套破损无效),分别交由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签收保存。

7、开标 工作内容 :

(一)招标人介绍投标单位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二)当众检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按规定启封投标书;

(三)报投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四)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五)招标人填写开标汇总表,并由投标人签字认可。

(六)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8、定标 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核准招投标情况报告、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中标人的公示公告 工作内容: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在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由各收费单位确认的《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

2、由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一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四)10、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管理机构备案。招标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立项审批手续;

2)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应当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应当完成勘察和设计工作;

3)施工招标,应当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按规定应当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已签订建设监理合同;

4)材料、设备招标,应当完成设计工作,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已经确定,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标工程应实行资格预审,邀请招标工程可实行资格预审,也可实行资格后审,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不能同时进行。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应积极推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主楼、附楼、分部工程分开招标,严禁招标人肢解工程或中标人将中标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如分部工程专业性较强需要另行选择承包人的,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任何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均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方式: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商议标等几种方式:(1)公开招标

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转播媒介发布招标通告,公开请承包者参加投标竞争。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这种公开招标方式,由于参加投标的单位较多,所以审查投标资格及其标书的工作量较大,招标费用开支较多。实行公开招标工程应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过多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法从中选择投标人,且数量不得少于7家。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报价水平不易掌握的大中型工程建设建设项目,以及采购数量多,金额大的物资设备、材料的供应。(2)邀请招标

招标单位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而是根据工程特点向经预先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通知书或邀请函,然后根据各单位回函答复情况,确定投标对象,请他们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邀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个数,世界各国都有规定,我省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不少于三家。邀请招标方式由于对邀请对象的技术、经验和信誉方面比较了解和信任,所以组织工作比较简单。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缩短招标工作的周期,也可以提高投标中标率。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失去优秀的投标者。实行邀请招标工程可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也可以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3)协商议标

4.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篇四

1、规划方案审批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方案送审表〉一份

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一份

3)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一份。比例1:500或1:1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4)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建筑方案图(平、立、剖)

6)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7)规划方案说明书一份(配电子文件)

8)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一份(配电子文件)

9)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一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2、办理选址意见书 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选址意见书》2份,2)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一份:“项目可行性报告”由策划部前期请人做

3)1:500到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 5)(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单栋建筑除外)各一份(配电子文件)

6)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它特殊要求的资料(有污染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7)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结果:选址意见书(原件一份)、选址红线图(一张)

3、立项审批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房地产资质开发证书复印件

2)立项的申请报告 3)开设项目资金账户和办理投资商的资信证明:(公司信用和帐户内资金情况)必须达到投资额的20%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

6)立项申请表(一式一份,交给区计统办)7)招标基本情况表(如果是集体企业)8)用地预审的意见(如果有调整用地)9)地名申请批复(交给区计统办)10)总平面图

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另加申请书一份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区提交2份):需备原件查验 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一份(提交2份):需备原件查验

4)反映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地形图一份,比例为1:1000或1:500,涉及与多个部门交界的用地,应加盖多方单位界线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一份(设计单位加盖图章)6)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一份 7)已批规划方案一份

6、设计方案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独立的每栋写一张

2)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独立的每栋写一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窗口要留一份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 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3份(配电子文件)5)透视图1 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每栋的屋顶标高、平面、立面用A3普通纸打出附在图册后面)

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提供原件核对,国土证如果抵押了可用复印件加盖银行确认章)

7、验收资料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申办个人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注册建筑师章)

4)建筑平面图纸(需含门窗表)二套,立面、剖面、总平面图纸各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

5)详细消防设计专篇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包括每栋建筑详细说明,并附工程项目概况表格,表中列明技术指标及各栋建筑高度、层数)

6)完整消防工程图纸一套(建筑、给排水、暖通、弱电专业、加盖设计院红章)

7)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最少二人以上,并与图纸签名人员相符)

7、施工图送审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全套施工图纸一式两份

2)批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按备注2规定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4)按备注3规定的重要工程,提交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结构计算书、结构计算数据磁盘、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 7)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书

8)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8、建筑物命名申请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3份(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单,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2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1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5)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2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四至图或总平面图复印件2份(应附经济技术指标,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9、(准建项目开发手册)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筑方案图(图册)一份

3)总平面规划图(一式二份,需经规划局审查盖章)在规划方案送审时规划科确认的两份原图,房地产管理科盖章后自留一份存档,返还一份给公司

4)投资商出具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证明原件(资金不少天项目申办准建部分投资的20%,时间不可以过长)

5)环评报告、子女教育及排污配套解决方案 6)国土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8)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报建表〉一份:一栋一份 2)〈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房地产项目用)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份(工业建筑用)一栋一份

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在建筑方案送审后退回的)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用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各一份

5)〈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一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套(即盖“已审”章的图册)

6)建筑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各栋首层平面图)2套、结构施工图纸1套

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核意见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一份

8)(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手册)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9)房地产立项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相片及电子文件 11、建设工程放线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放线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2)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已批复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原件各一份 4)总平面图电子文件一份

12、质量监督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质量监督费和质量监督服务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13安全监督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3)施工图纸

14、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材料目录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表》

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施工图(全套)一式两份,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建设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需缴交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提交施工合同原件去开收费单进行缴费

9)需缴交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0)缴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15、防雷设施设计审核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资料:防雷设计说明,防雷接地平面图及大样图,均压环设计图及大样图,天面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立面图,桩基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

2)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焊工证的复印件

3)采用非标防雷产品进行设计,必须附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证件,设计方案

4)审核合格后,按规定交纳验收费,领取《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防雷设施验收手册》凭《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施工手续

16、预售证申报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2)预售许可材料目录

3)预售楼款监管协议、预售楼款专用账户的银行印鉴卡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

8)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同意的房地产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并用彩笔画出申报位置

9)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鸏执照复印件

10)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17、办理商品房预售总体备案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批准预售及商品房屋合同备案按揭登记申请表》(经建设局盖章)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营业执照正本、资质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预售许可证 6)所销售房屋总平面图

7)缴交公共设施配套基金发票原件

18、房地产工程规划验收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份 2)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工程报建跟踪表

6)现状地形实测四置图

19、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有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质监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7)施工安全评价书

8)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20、商品房确权

需提供资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1)开发证书和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某房地产开发流程图 篇五

一、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的三个阶段

1. 开工准备阶段。

在房地产开发中, 土地的取得是最基本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 进行设计施工, 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 (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阶段, 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指国家无偿将土地划拨给使用人使用, 划拨转让的土地由于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 不允许作为开发使用。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过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经济适用房外, 都属于这种方式。同样, 如果要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开发, 也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2. 组织施工阶段。

根据前期审批的规划图纸和文件, 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 组织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包方式有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建筑施工阶段是开发商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该阶段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阶段。

3. 销售阶段。

销售阶段是开发商出售商品房, 回收资金实现盈利的阶段。销售分为预售和现房销售两个阶段, 预售即通常所说的期房销售, 是指开发商在建设工程竣工之前进行销售, 现房销售即开发商在取得《竣工证》或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之后进行销售。由于预售可以提前回收资金, 目前开发商大多采用此类销售方式。

二、各环节的涉税信息

1. 开工准备阶段。

经审批取得土地时, 需要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本阶段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按购置土地付出的经济利益的3%至5%缴纳;印花税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土地使用权证按件贴花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单位税额计算税额。

2. 开发建设环节涉及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勘探设计合同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样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单位税额计算税额。

3. 商品销售阶段。

该阶段是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主体阶段。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其中营业税按销售收入及预售帐款金额的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俺“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额的2%缴纳;土地增值税按销售收入及预售帐款金额预征, 预征率由各市地税机关确定;印花税按商品销售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房产税按房产计税余值的1.2%缴纳, 按房屋出租租金收入的12%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 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 (或月) 计算出预计毛利额, 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待开发产品完工后, 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与其对应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纳税申报时, 需将差异调整情况报告税务机关。

三、各环节的税收筹划思路

1. 开工准备阶段。

在立项做项目规划及向有关部门报批时, 。由于不同类型的房产, 增值率和对应的税负会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立项时, 就应提早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影响, 通过合理搭配选择一个较优的方案立项来适当降低企业的潜在税负。另外, 由于对于企业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土地开发而支付的土地闲置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 土地闲置费能否扣除,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未对此作相关规定。因此, 取得土地后, 应尽量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若的确需延期, 应提早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 争取减免土地闲置费, 并及时与税务机关确认相关税务处理方法。

2. 开发建设环节。

拆迁安置时, 拆迁费用支付凭证一般为被拆迁人签署的收据或白条。这些不属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财务报销的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好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 并向其索取合法有效的凭证。在工程建设环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审核目前集团内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改善不合理的地方, 并以此制定合理的收费, 同时根据税务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3. 商品销售阶段。

对预售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将样板房的装修费用作为开发成本核算, 全部税前扣除, 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方法。以替业主支付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报酬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索取发票和代负有纳税义务的业主扣缴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以保证该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于人防工程不可出售, 有的企业将人防工程作为车位供业主使用时, 可签订租赁合同而非出售合同, 以便分期确认为收入降低本年企业所得税税负。另外, 而作为租金收入确认, 也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行业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房地产行业的开发过程、涉税问题等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是从从房地产行业的开发流程方面着眼, 就各环节的涉税信息和税收筹划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商业地产企业,开发过程,涉税

参考文献

[1]袁红.试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国科技信息, 2006年第21期.

[2]庄惠平.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探讨.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8年第08期.

[3]刘巧梅.浅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时代经贸, 2008年第03期.

6.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 篇六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一、前期策划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2、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3、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4、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2、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3、签订征地协议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6、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7、市政府下文征地

8、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9、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10、办理冻结户口

11、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12、办理农转工工作

13、办理农转居工作

14、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15、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16、征地结案

四、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一、拆迁安置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二、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一、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2、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3、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4、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5、市政管线综合

三、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2、招标准备

3、招标通告

4、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5、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6、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7、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8、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9、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10、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11、评标、决标

12、发中标通知书

13、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14、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建设工程监理

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5、办理开工前审计

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1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1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1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1、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2、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3、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1、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2、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3、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4、竣工统计登记

5、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6、办理产权登记

六、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六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

一、销售

1、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2、签署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3、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销售项目备案

5、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6、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7、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8、办理预售登记

9、办理转让登记

10、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11、楼宇交付入住

12、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13、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二、相关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房屋产权登记费

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

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

第七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

一、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

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

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二、相关税费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上一篇:口才训练论文下一篇:《与诗同行》说课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