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2024-06-19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共8篇)

1.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一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1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2

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3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4

(一)新工培训。

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通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通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好班前会。

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通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

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高潮,推动我矿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

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现场管理。

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能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战斗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能团结一心搞好工作,因此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前提,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

(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

要搞好一个企业首先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经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职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因此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5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就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将这句格言放进安全与习惯的关系论述中,在一连串的恶性事故统计前,不良习惯的可怕之处一览无余,避免了这些事故,好习惯何尝不是最好的财富?所谓“习惯”,在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于重复的练习而固定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比如开车系安全带,定期进行体检等。有调查表明,人们日常活动的90%源自习惯和惯性。在安全方面,这种影响会强烈得多,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或毁灭性的。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有个积累的过程,有个回旋的余地,做不到十全十美也可以退而求其次,总不像二进制那样残酷,除了1便是0。然而企业员工培训恰恰就是二进制。我们愿意树起“1”这块安全的丰碑,却万万不敢挖出“0”这口夺命的陷阱。除了时刻准备着,处处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和意识,我们没有第二种选择!没有企业员工培训,怎么能实现安全生产呢!在企业员工培训的养成方面,也要重视奖励和惩罚,这如同火车的双轨,要平行开展。惩罚要使受罚者得到教育,变压力为动力,并影响其他人员更加规范作业;奖励要使人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发展,促进自我防范能力的提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尤其要对基层班组工作成绩突出、办法新颖有效、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表扬和奖励。

在生产过程中,人们往往有这样的意识,一但生产现场有人违章作业,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罚,周围其他的人员就有可能盲目随从,并出现“大家都是这么干的,都没出什么事,我也这样干,应该也不会出事”的心理意识。如果这种意识和心理长时间得不到纠正,就有可能发生群体违章或群体伤害。从大量的事故分析看,不但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和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存在麻痹思想,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什么问题。而违章者身边的人员也对违章行为不以为然,见怪不怪,更有甚者,盲目跟从。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意识上的“从众心理”占了主导地位,其根源还是在于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亡羊补牢”的故事大家一定很清楚,牧民在丢失了羊以后对羊舍加以修补,从而避免了羊再被狼偷走。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亡羊补牢”是一种危机处理的手段,今天我们探讨企业员工培训的养成,“亡羊补牢”仍然能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企业员工培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未亡羊而先补牢”。影响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说设备、环境、技术甚至运气等,但万变不离其宗,套用“存在主义”哲学的一句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能发生的也一定是有其原因!建设安全文化的关键就是处平安之境而思危险之害。每当一起事故发生时,我们或为之深感震撼,或为之扼腕痛惜,但是更重要是我们仔细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症结,不可否认,因为很多时候事故并不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印象往往就不会很深。

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也是很有学问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于同一个事故,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论肯定是大不相同的。建设安全文化就应该倡导一种从实际出发,既要找出共性问题,更应该针对个性特质发掘能产生共鸣的因素。这种共鸣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从事故中吸取的,否则,仅仅肤浅的就事论事,泛泛而谈,那就难免陷入“一边批他人违章,一边重复他人的违章”的怪圈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只有将一些血的教训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多问问自己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多想想自己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多思考思考自己的防范是否到位,多想想自己的企业员工培训浓不浓,只有这样的“他山之石”,我们才能真正的“攻玉”。同时,培养企业员工培训要启发员工的自觉意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企业员工培训,做到自觉把“安全心愿讲出来,把安全陋习写下来,把违章行为找出来,把隐患缺陷改过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6

作为一名合格的京沪收费工作人员深知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安全重于泰山”为理念,确保站区的安全通畅。怀有安全意识可以保护国家财产,为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所有司机提供绝对的安全保障,最终还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在思想上要绝对地重视,不能有侥幸心理,要意识到安全责任的重大。更重要的是行动上的重视。行动上的重视分为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和对驾驶员安全的重视。

一、对自身安全的重视

1.上班期间

首先,进出车道必须要穿反光背心,特别是在夜间,这是收费员防止伤害的第一道防线。其次,禁止横穿直接进入收费岗亭,而应该绕道超宽车道,然后在进入岗亭。最后,在经过收费车道时,收费员必须坚持“一看二停三通过”的原则,特别是看到有来车或者车停在车道时,宁可多等几分钟,让车先通过。

2.下班期间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路上的行人车辆是越来越多,我们自己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更不能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是一幕幕,切忌安全第一。站里的领导替我们员工想得很周到,不论是工作的地方还是休息的地方都有空调,还有专门的电视房,为了方便我们充电之类的帮我们安装了很多插座,这就要我们随时注意用电安全。电器要根据说明安全使用,千万不能无休止的充电,防止发生爆炸。电器在不使用的时候要及时关闭,一方面是节约用电,一方面防止电器长时间工作,产热过多引起升温发生爆炸。

二、对驾驶员安全的重视

首先,要充分利用好收费站语音提示系统功能在大雾天气条件下收费站要及时更改语音提示内容提示驾驶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在语音提示。其次,规范摆放各类标志标牌清晰醒目标志标牌是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员最需要的。每当遇到大雾天气在桥梁两端明显位置摆放移动式标志。最后,现场管理和疏导大雾天气条件下值勤人员可以在桥梁两端疏导车。

怀着安全意识是百益无一害的,生命诚可贵,请珍爱生命!

2.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二

一、坚持以人为本, 推进安全发展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等方面, 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 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打非治违”, 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 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 总结实践经验, 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职工参与是基础, 政府监管是关键, 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 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强化“三个必须”,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 一是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新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 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 同时, 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 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作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 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 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 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 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 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 促进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 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截至2013年12月, 已有近15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并从2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 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 通过引入保险机制, 促进安全生产, 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 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 (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 赔付的资金来源, 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 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有的地区还提供了一部分资金用于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的补偿;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2005年起实施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存在缴存标准高、占用资金量大、缺乏激励作用等不足。目前, 湖南、上海等省 (直辖市) 已经通过地方立法允许企业自愿选择责任保险或者风险抵押金, 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 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 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 按照2个责任主体、4个事故等级, 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8项罚款处罚规定;第二, 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 较大事故50万元至100万元, 重大事故100万元至5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500万元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 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第三,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 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5倍, 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 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 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3.药品不良反应和安全用药的新体会 篇三

一、抗生素滥用,导致药物的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已成为危及人类健康的主要杀手,而抗生素的滥用现象在我国临床中已非常普遍。有资料表明,我国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约为70%,二级医院为80%,一级医院为90%。抗生素的滥用,不仅使药物使用率过高,导致医药费用的急剧上涨,同时也给临床治疗上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现在,很少有医生对抗生素进行过系统、全面的了解,使用的盲目性很大,在选择抗生素时不加思考,不重视病原学检查,迷恋于“洋、新、贵”,盲目的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或几种抗菌药同时应用,致使大量耐药菌产生,使难治性感染越来越多,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临床上很多严重感染者死亡,多是因为耐药感染使用抗生素无效引起的。ADR以抗生素位居首位。比如说上呼吸道感染,有90%以上是由病毒引起的,但临床上使用抗生素的却不在少数。滥用的后果是在宏观上造成细菌的抗药性增强,抗生素的效力降低甚至丧失,最终导致人类无药可用;在微观上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药源性损害。由于人体内部有许多菌群,正常情况下它们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平衡,抗生素的滥用就可能对某些有益菌群造成破坏,使一些有害菌或病毒乘虚而入导致二重感染甚至死亡。另外,临床分科过细,医师缺乏正确的抗菌药物知识;正确的药品信息获取困难;医师缺乏全面的药学知识等,也是导致用药错误的重要原因。长时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把抗生素当作家庭的常备药,稍微有些头痛脑热就服用;而有一些患者主动要求用好药、贵药,就更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细菌耐药的发生。

二、导致ADR的原因十分复杂,而且难以预测

1.药品因素 (1)药物本身的作用:如果一种药有两种以上作用时,其中一种作用可能成为副作用。(2)不良药理作用:有些药物本身对人体某些组织器官有伤害。(3)药物的质量:生产过程中混入杂质或保管不当使药物受污染,均可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4)药物的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5)药物的剂型:同一药物的剂型不同,其在体内的吸收也不同,即生物利用度不同,如不掌握剂量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2.患者自身的原因 (1)性别: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其比率约为3∶2;粒细胞减少症则女性比男性多。(2)年龄:老年人、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因老年人和儿童对药物的代谢、排泄较慢,易发生不良反应;婴幼儿的机体尚未成熟,对某些药较敏感也易发生不良反应。(3)个体差异:不同人种对同一药物的敏感性不同,而同一人种的不同个体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也不同。(4)疾病因素:肝、肾功能减退时,可增强和延长药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 2.3 其他因素 (1)不合理用药:误用、滥用、处方配伍不当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2)长期用药:极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3)合并用药:两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5%,6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15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0%。(4)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严重皮疹,当停用糖皮质激素或减药过速时,会产生反跳现象。

三、怎样做到安全用药

1.不能輕信药品广告 有些药品广告夸张药品的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却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

2.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 有些患者认为,凡是新药、贵药、进口药一定是好药,到医院里点名开药或在不清楚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就到药店里自己买药,都是不恰当的。

3.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 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特别对于传统药,许多人认为多吃少吃没关系,剂量越大越好,这是不合理用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4.药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用药后如出现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应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这里需要告诫药品消费者的是,有些人服用药品后出现可疑的不良反应,不要轻易地下结论,要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地进行因果关系的评价。

4.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篇四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 “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5.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篇五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6.新安全生产法题库. 篇六

11、某化工厂委托一家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为本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该厂安全生产的责任(A A、仍由该厂负责

B、由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

C、主要由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该厂承担相应责任 D、由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12、下列表述中,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 的是,(B A、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B、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讲话材料 C、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D、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3、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表述,错误的是(C A、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B、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C、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任免,应当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批准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A A、对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对有过相似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可以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从业人员培训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

D、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17、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以下哪项不属于“三同时”的内容(C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20、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B 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B、事故隐患应当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D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下列表述中不准确的是(D A、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D、提升经济发展速度

2、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正确的是(B A、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除外

B、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C、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参照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下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表述,最准确的是(C

A、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政府监管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

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正确的表述是(A A、政府负责 B、职工参与 C、行业自律 D、社会监督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人,予以保证的是(D A、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9、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正确的说法是(D A、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B、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C、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较为充足,或者安全生产状况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D、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0、某道路运输企业共有基层员工83人,管理人员1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说法,正确的是(C A、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其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

B、该企业规模较小,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C、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正确的处理方式是(D A、应当立即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B、应当首先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C、应当首先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D、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D A、互相提醒注意安全后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B、由各自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生产经营活动方案 C、各方自行采取安全措施

D、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5、关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错误的说法是(D A、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D、本单位做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必须经全体从业人员同意

2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正确的处理方法是(D A、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排除隐患 B、立即停止作业

C、告知工友注意安全后继续作业

D、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7、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只能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B、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了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C、监督检查计划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D、监督检查计划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3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D

A、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B、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 C、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津、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D、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

32、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C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B、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公开 C、只有对实名的举报才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D、举报事项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贵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34、关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表述错误的是(B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B、危险性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5、下列关于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表述正确的是(D A、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B、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都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C、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不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D、金属冶炼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以下哪项处理措施是错误的(B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首先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指令组织抢救

C、单位负直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7、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抢救的表述,错误的是(D A、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B、抢救时可以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C、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D、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应当首先服从本部门负责人的指挥

3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责任的有关表述、正确的是,(B A、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B、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C、从业人员依法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后,不能再向生产经营单位要求赔偿 D、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地方人民政府执行 40、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张某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处以拘留(C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C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A、6月9日 B、6月19日 C、6月29日 D、11月1日

42、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B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

A、7月31日 B、8月31日 C、8月30日 D、7月30日

43、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C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D、8月31日

44、保障人民群众(C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A、生命 B、财产 C、生命和财产 D、生命和健康

4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B,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A、综合管理

B、监督考核 C、监督管理 D、综合监督管理

53、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B。

A、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B、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5、《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C,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D、工作设施

57、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D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A、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B、公开、公正、公平C、及时、准确、合法

D、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6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D。

A、劳动用工情况 B、安全技术措施 C、安全投入资金情况 D、事故应急措施

63、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车间标准

64、《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A。A、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B、枪支弹药

C、高压气瓶、手持电动工具 D、大型机械设备

65、《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C,方可上岗作业。

A、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B、培训合格证书 C、相应资格

D、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66、《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B。

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D、批评教育

6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C。

A、同时勘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B、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施工、同时修复、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D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A、无权 B、经批准可以 C、特殊情况下有权 D、有权

7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C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A、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B、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C、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D、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7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D后撤离现场。

A、经安全管理人员同意 B、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C、经现场负责人同意 D、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7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B的事项。

A、事故应急措施 B、防止职业危害

C、安全技术措施 D、职业危害申报

8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C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工会组织 C、生产经营单位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C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B、各级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8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C的方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A、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B、安全生产管理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8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B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新建、扩建、引进 B、新建、扩建、改建 C、扩建、改建、翻修 D、新建、改建、装修

8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D。

A、安全作业培训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知识

D、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8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B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提供。

A、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国家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D、企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8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C维护、保养。

A、定期 B、周期性 C、经常性 D、一次性

8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C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A、应急措施 B、救援措施 C、管理措施 D、应急预案

88、《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A提出赔偿要求。

A、本单位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D、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8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储存(C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距离。

A、印刷品 B、仿制品

C、烟花爆竹 D、电动工具

9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B。

A、安全使用标志 B、安全警示标志 C、安全合格标志 D、安全检验检测标志

94、《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A,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A、事故原因 B、事故类型 C、事故影响 D、事故损失

97、《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分别处以(A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降职、撤职、罚款、拘留 B、降职、罚款、拘役、拘留 C、降职、撤职、拘役、拘留 D、罚款、撤职、拘役、拘留

9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A方可投入使用。

A、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B、检测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 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安全警示标志 D、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警示标志

10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关于享有工伤保险和提起民事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只能依法享有工伤保险补偿

B、只能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

C、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 D、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但应当首先向本单位提出民事赔偿

10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费用由(D承担。

A、从业人员 B、安全培训机构 C、政府主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

10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A。

A、本单位负责人 B、所在地市总工会 C、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D、所在地人民政府

10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D报告或者举报。

A、各级人民政府

B、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C、安全生产监察机关

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1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A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A、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B、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C、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B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B、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C、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 D、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紧急撤离

11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D,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A、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B、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C、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D、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C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保命钱”。

A、安全意识 B、安全产出 C、安全投入 D、安全责任

11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B确定。A、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B、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C、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D、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

11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A,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A、安全生产技能 B、安全生产意识 C、安全培训技能 D、文化素质

12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C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B、各级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2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D。

A、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B、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C、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后,在现场静观事态变化 D、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124、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D。

A、责令停止生产 B、责令停产整顿 C、责令限期改正

D、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给予罚款处罚

12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C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工会组织 C、生产经营单位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3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C规定。

A、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各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人民法院

13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B。

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D、批评教育

13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B。

A、基本要求 B、重要条件 C、前提条件 D、主要措施

13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C。

A、同时勘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B、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施工、同时修复、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A。

A、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B、口头告知被检查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C、作出书面记录,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D、作出书面记录,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

13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B,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A、综合管理 B、监督考核 C、监督管理 D、综合监督管理

13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B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新建、扩建、引进 B、新建、扩建、改建 C、扩建、改建、翻修 D、新建、改建、装修

14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D。

A、安全作业培训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知识

D、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4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C),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A、应急措施 B、救援措施 C、管理措施 D、应急预案 143、《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 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A)提出赔偿 要求。A、本单位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D、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14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D)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 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A、无权 B、经批准可以 C、特殊情况下有权 D、有权 149、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 2014 年(A)起施行。A、12 月 1 日 B、10 月 1 日 C、11 月 1 日 D、8 月 31 日 15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 行(D)方面的义务。A、劳动保护 B、职业卫生 准。A、参考 B、参照 C、遵守 D、执行 16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D),由生产经营单位的 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16 C、企业规章制度 D、安全生产 16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D)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A、人力 B、技术 C、安全管理机构 D、资金投入 16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A)。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A、安全生产条件 B、作业环境条件 C、劳动防护 D、防尘防毒等。

16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C)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A、安全检查 B、隐患治理 C、教育和培训 D、基础 16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C)负责。A、完好 B、有效 C、设计 D、维护 166、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A),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 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A、登记建档 B、告知 C、落实主体责任 D、安全检查 16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B)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A、相邻 B、同一座 C、不同 D、前三种情况都可以 16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 通的(D)。A、通道 B、走廊 C、隔离间 D、出口 169、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C)。A、走廊 B、通道 C、出口 D、隔离间 17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A)。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制度 17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以及(C)。A、有害因素 C、事故应急措施 B、物理化学因素 D、事故报告方法。B、责任制 C、奖励制度 D、责任追究 17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D),并 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A、应急照明设施 B、分析仪器 C、检测设备 D、劳动防护用品。17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 全生产状况进行(D)。A、危险性分析 B、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C、安全评价 D、经常性检查 17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B),依照前款规定向本 17 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 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 理。A、重大问题 A、经费 B、重大事故隐患 C、重大危险 D、事故隐患 17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A)。B、机构 C、人员 D、预案 17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 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A)。A、管理协议

B、合同 C、方案 D、合约 17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C)。A、相关方 B、第三方 C、单位或者个人 D、组织 179、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 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B),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 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A、合同 B、管理协议 C、方案 D、合约 180、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B)。A、报告 B、督促整改 C、处置 D、处罚 18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C)。A、出国考察 B、休假 C、擅离职守 D、出差 C、意外保险 D、工伤保险 18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D),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A、第三方责任险 B、人身保险 18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 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C的事项。A、人身保险 B、第三方责任险 C、工伤保险 D、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8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 业人员因(A)依法应承担的责任。A、生产安全事故伤亡 B、违反生产经营单位规章制度 D、违反岗位操作规程 186、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B)。A、控告 B、建议 C、意见 D、举报 18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B)或者在采取可 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18 C、迟到早退

A、要求消除隐患 B、停止作业 C、检修设备 D、要求开会研究 18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 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D)要求。A、补偿 B、经济救济 C、资金补偿 D、赔偿 19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B)。A、防护服装 B、劳动防护用品 C、辅助工具 D、安全检测仪器 191、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B),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A、基本常识 B、知识 C、应知应会 D、技术 192、从业人员发

7.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七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简称《实施条例》) 的规定, 税收优惠政策中有以下几点。

1. 免税项目

我国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免征优惠政策的有: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糖类、水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养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远洋捕捞。减半征收的项目有:花卉、茶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对此企业可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饲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即针对公司与农户先签订委托养殖合同, 再向农户提供禽苗、饲料、兽药等, 农户将畜禽养大后交付公司收回。鉴于这种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 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 但是委托农户饲养使公司与农户融成一体, 并承担如市场、管理、销售等经营责任及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 可以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 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 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的优惠措施

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 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也可在所得税中扣除。

对上述的操作要注意:首先, 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审批, 再去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备案, 同时设备的验收检验报告要符合环保指标;其次是纳税年度是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 而不是自盈利年度起;再次,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按价税合计的总额计算, 如果该设备是以前年度购进的,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 那么计算投资额时就不包括进项税额。

3.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法律依据, 小型微利企业要同时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要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是要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是从业人员在一定范围内, 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 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 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五是要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并核算准确, 六是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

从业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指标, 是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 具体公式是:

月平均值= (月初值+月末值) ÷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如果是按照核定办法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 暂不能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 来源于我国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不适用该条规定。另外,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09]36号) 和《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3号) 规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 (含3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 其所得再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最后小型微利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还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优惠备案表和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

4.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问题

在《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里规定了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问题。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的新知识,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目前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一是新产品设计费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是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三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四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五是专门用于试验的模具及制造费;六是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七是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等费用。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 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应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在相关科目下, 设置明细科目, 核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同时还要按照研发项目设置项目台账, 按纳税年度归集、统计研发费用。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应包括:一是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预算、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及研发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二是关于研究开发项目的决议文件;三是委托、合作开发该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四是研究开发项目的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及税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办法按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 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 分两种情况:一是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 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 0%, 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是研发项目成功后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实际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5.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优惠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87号) 的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 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令[2005]39号) 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经营范围要符合《暂行办法》规定, 而且名称中还要有“创业投资”字样。另外, 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的规定, 同时还要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 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企业条件。创业投资企业在报送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 还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备案资料有:一是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二是关于创投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三是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四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五是由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导向与影响

通过以上几点重点介绍了我国税收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时的具体措施, 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及其影响。主要是:

1. 继续向农业倾斜

目前, 我国还是个农业国, 人口众多, 解决我国1 3亿人“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只有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壮大与农业相关的产业, 才是维护国家稳定, 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2. 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

众所周知, 我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造成气候环境污染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国家提出以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目标, 着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表达了国家不能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决心。

3. 确保小型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缓解就业压力的情况下, 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为促进就业、保证小型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税收政策的保障。

4. 继续加大支持科研开发投入的税收优惠

由于我国多年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 造成产业升级换代慢, 同时还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国家适时提出以先进技术应用为重点, 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国税总局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上述政策的充分执行, 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综合国力、增加产品竞争力的步伐。

5. 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针对投资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8.美国新流行:“本能节食法” 篇八

“本能节食法”的五大本能

美国饮食营养心理学家苏珊在“本能节食法”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按照这种全新的节食法,节食者应认清进食的5大本能:

◎饥饿感

如果你的饮食不当就会经常感到肚子有饥饿感。每当你开始实行一种节食法的时候,你的食欲就会不自觉地上升。

对应方式:应找到一种更易饱腹的办法。多食用富含纤维素和蛋白质的食物,少食用碳水化合物。应选择高糖血指数和低糖血指数相结合的食物组合。

◎可得到

人有时候之所以进食是因为周围有可吃的食物。因此,你可以将你的食物柜橱掠夺一空。如果你储存的食物很多,那么你就会不自觉地不断去取来食用。

应对方式:不要找借口,不要囤积甜食,而最好改储存健康而又令人易生饱感的食品。

◎高卡路里

富含卡路里热量的食品大多数口感都非常好,因此通常会去买来吃,而且越吃越想吃,如:巧克力、咸味零食,卡路里的含量无一不高,但人见人爱。

应对方式:将极少量富含卡路里热量的食物与卡路里低而又富含纤维素和蛋白质的食物搭配在一起食用。这种应付办法美国人称之为“三明治”巧食法——吃一点儿卡路里炸弹食物,搭配大量低卡路里和富含纤维素的食品。

◎习惯性

人对爱吃的熟悉食物会有偏爱,如最熟悉最爱吃的油煎猪排、酥脆烤饼或其他鲜美菜肴等,这对你无疑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一种出自本能的食欲,让你难以拒绝。此外,在你感到快乐幸福、压力大、负荷重或兴奋激动之际,也是你享用卡路里炸弹的难逃时机。

应对方式:尝试新的食品。定时就餐也能使身体养成空闲时什么都不想再吃的习惯。

◎多样性

现今供选择的食物琳琅满目,这会是采购时丝毫不加考虑,立刻将好多种巧克力、油炸薯片、干酪等卡路里炸弹一一放在购物车上的原因。

应对方式:到超市采购之前制订一个详细的购物清单,这样就能有意识地限购,甚至不购买非健康食品而改选健康食品。而冰箱中存放的食品中,健康食品至少要占到50%的份额。

本能节食法3个阶段

严格说来,本能节食法也是一种可以贯穿整个人生的饮食法。要想达到长期的瘦身效果而又保持身体健康,这无疑是一种最为明智合理的节食法,因为它所失去的是脂肪而不是水分,不会产生大多数速成节食法那样的恶果,至于反弹效应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

◎进入两周本能节食

进入为期两周的本能节食法第一阶段,最重要的是要切实遵循下列准则:制订膳食时间表并严格遵守。在早餐、午餐和晚餐之间允许吃两次零食。人一旦养成定时进食的习惯,其间就不会那么容易产生饥饿感。要选择能迅速消除饥饿感,同时又能长久维持饱感的食品,如增加胃容量的食品(如菜汤、绿色蔬菜)和富含纤维素食品(如全麦面包、蔬菜)。精制的碳水化合物,如糖和酒精要一概禁止食用,取而代之的是低脂蛋白质(如鱼、瘦肉、低脂奶制品)搭配优质脂肪和令人维持饱感的碳水化合物。

◎坚持六周本能节食

现在你必须持之以恒地坚持实行本能节食法。在为期六周的本能节食法第二阶段中,要记得制订个人单独的饮食计划。这一阶段的饮食特点:更健康的饮食搭配健康零食。每天可以奖励自己100卡路里的热量。该热量也可以备用,用来吃一杯可口的冰淇淋赶走馋虫;爱吃零食的你也不必将甜点拒之于千里之外。

◎长久本能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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