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4-06-17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共10篇)

1.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一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在长中央、市属企业党组织:

为全面了解我区人才队伍现状,准确掌握目前人才队伍总量、层次、结构、分布等情况,征求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编制《重庆市长寿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09—2020年)》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长寿辖区内的机关、事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农村经济组织,具体包括:

(一)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

(二)具有独立组织机构,依法开展各项社会事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

(三)各类所有制企业;

(四)各类农村经济组织。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的主要属性、基本状态、主要总量指标。调查后,按人才界定标准分别填

1报:党政人才状况调查统计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状况调查统计表、专业技术人才状况调查统计表、农村实用人才状况调查统计表、技能人才状况调查统计表、社会工作人才状况调查统计表。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二)进度安排

1.7月底前为制定调查摸底方案、动员培训等准备阶段。

2.8月1日至8月3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调查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和调查范围,组织力量对各类人才进行调查,填写有关调查统计表(所有填报表格请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下载)。

3.9月1日至9月10日,各调查单位汇总调查统计资料并上报到各牵头单位:党政人才上报区委组织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上报区经委,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上报区人事局,技能人才上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实用人才上报区农工办,社会工作人才上报区民政局。报纸质件的同时报电子件。

4.9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汇总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及区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编制办公室(区人事局)。

四、调查方法

人才队伍状况调查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每个调查单位按分工对被调查单位各类人才进行统一调查统计,分别汇总上报。

1.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全面调查统计,其中区司法局同时负责凤城监狱的调查统计。

2.街镇负责对本辖区的各类人才(学校、医院、区级部门派驻单位等由区级部门牵头统计的单位除外)的全面调查统计。

3.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内中央、市属企业(含移动、联通、电信、长途线路局、邮政等行业、企业),从事劳动仲裁、劳动就业服务、就业培训、民办职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全面调查统计。

4.区金融办负责区内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单位的全面调查统计。

5.区建委负责区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面调查统计。

6.区交通局负责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的全面调查统计。

7.区旅游局负责区内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全面调查统计。

8.区粮食局负责区内重庆粮食集团长寿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粮食系统企业的全面调查统计。

9.区贸易委负责区内商贸(含市属商贸企业)、物流、酒店、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调查统计。

10.区文广新局负责区内文化企业的调查统计。

11.区经委负责区经委直属工业企业、典当行的调查统计。

12.区安监局负责区内煤矿、非煤矿山的调查统计。

13.区供销社负责所属供销系统企业的调查统计。

14.区药监局负责区内药店的调查统计。

15.区房管局负责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统计。

16.区水利农机局负责长寿电力公司、水利公司、水碾电厂、渝桂水泥厂、大洪湖水产养殖公司的全面统计调查。

17.长寿湖管委会负责长寿湖联合企业公司、重庆程文农业有限(集团)公司的调查统计。

18晏家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管委负责园区内企业的调查统计。

各类企业的调查方式,由牵头部门根据企业规模、年产值和销售收入等情况研究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备案。

五、调查要求

1.这次人才队伍调查,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经费、人员,精心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统计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区委组织部将人才队伍调查统计纳入今年对街镇、部门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2.各调查单位必须如实、认真、完整地填报调查统计资料,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统计任务。对违反纪律要求、弄虚作假、拒不接受调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长寿区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

2.长寿区党政人才花名册、调查统计表;

3.长寿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花名册、调查统计表、说明;

4.长寿区专业技术人才花名册、调查统计表;

5.长寿区农村实用人才花名册、调查统计表、说明;

6.长寿区高技能人才花名册、技能人才调查统计表;

7.长寿区社会工作人才花名册、调查统计表、说明。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9日

主题词:人才队伍调查通知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 29

日印发

(共印 130 份)

2.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二

绍市委办发„2010‟62号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 进城镇居住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 1 0 年 5 月 2 0 日

三、置换程序

1.申请。由符合条件的置换对象,以户(已有宅基地的以宅基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复为准)为单位,向所在村书面承诺永久放弃农村宅基地并提出自愿置换的申请。

2.审批。经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审核,报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初审。乡镇(街道)政府初审同意后,汇总报所在县(市、区)宅基地置换领导(协调)小组审批。到绍兴市区置换的还需报市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协调委员会审批。

3.公示。审批后符合条件的置换对象,在所在村张榜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户人口、置换面积、置换地点、旧房处理等。

4.签约。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人到所在乡镇(街道)签订置换协议。签约时由所在乡镇(街道)代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到绍兴市区置换的需再到绍兴市新农村建设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5.注销。办理置换手续的同时,由置换对象向所在村申请注销原土地使用权证,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汇总报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注销。

四、置换政策

1.在本县域范围内农民集中居住区置换,已有宅基地(房屋)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1:1的比例以成本价进行置换,置换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面积按高于成本价结算;

参照拆迁安置房政策,原农村房屋合法面积部分予以抵扣。

5.在城镇规划区外的中心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置换农户可自建或委托代建联立式、跃层式农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原则和“自愿组合、自行结算”的办法实施,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和宅基地占地标准。

6.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允许低收入农户或纳入低保对象的农户置换廉租房,可参照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置换廉租房农户退出的宅基地(房屋)直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贴。

7.对退出旧房实行残值补偿,可按照当地实际评估后,对原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相应补偿;对在城镇规划区外的中心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内自建或委托代建联立式、跃层式农房的,原则上不再对原有旧房实行残值补偿;对违法建筑和应拆未拆建筑不予补偿。退出的宅基地和房屋由所在村集体收回,地上建筑物原则上拆除。在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允许规划保留村(区)对质量完好的房屋进行有偿调剂;鼓励规划保留村(区)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危旧房进行改建,将不具备复垦条件的闲置宅基地用于解决新增住房用地。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监管,严防收回后的宅基地被非法占用或违章搭建。

8.对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复垦指标收益主要归村集体所有;对复垦数量较多的乡镇,可以安排一部分复垦指标,在乡镇域内安排经营性用地项目,适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可征归国有,拍卖所得绝大部分返回给村、乡镇。提高复垦和

划设计,以吸纳宅基地置换户的落户安置。县(市)城区、镇建成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模原则上要求容纳300户以上,容积率在1.2以上;中心村、集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模原则上要求容纳60户以上,容积率在1.0以上。

3.允许将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结余房源,最高不超过30%,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后,公开拍卖收益主要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宅基地置换补偿等,以实现项目投资自求平衡。同时,要配套建造一定数量的廉租房用于低收入农户或纳入低保对象农户的租住。鼓励各级新农村建设公司成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主要力量。

4.允许整村原拆原建,在原有农村居民点范围内整合封闭运作、拆旧建新、滚动发展,可实行整村一次性报批、分期建设,溢余建设用地可用于其他建设。

5.按绍政办发„2009‟185号文件精神减免、缓缴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有关规费,电力、供排水、电信、广电等经营性项目收费也要坚持“支持为主、能低则低”的原则,按最低价收取,尽可能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六、农民待遇

1.进入城镇居住农民在宅基地置换后,除不再享有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权利外,原村待遇不变、土地承包权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情形除外)、股份分红权不变,并继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放弃土地承包权并农转非后,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基本医疗等权利。

户口农转非的,服役期间仍享受所在村待遇,退役后要求随父母安置的,经本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批准,享受城镇退役军人同等待遇。

8.完善按居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所有进入城镇居住农户,由有关部门纳入城镇常住人口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以社会保障信息、农村土地承包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息管理系统。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在市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组组织实施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工作,主要承担宅基地置换、农民进城镇居住的组织协调、政策研究、工作指导、情况综合和督查考核等职责。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着重抓好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相关项目审批。乡镇(街道)要建立服务平台,为实施农村宅基地置换项目的农民及村提供服务。

3.中共巢湖委办公室文件 篇三

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巢湖市人才住房保障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巢各单位:

《巢湖市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巢湖市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建设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合办〔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人才住房保障是指市政府对来巢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发放租房补贴、契税财政补贴等住房保障方式。

第三条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各相关单位职责如下: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人才住房保障考核及人才住房保障审核工作,做好各类人才的资格认定,编制人才公寓建设需求;市房产局负责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人才公寓后期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国土局负责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供应、产权登记和提供房屋产权信息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用于人才公寓建设和租房补贴发放等工作;市物价局会同相关单位认定人才公寓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住房保障对象

第四条

按照巢湖市人才分类目录,人才住房保障对象分为-23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按照“供需平衡、高端优先、政策倾斜、优化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实物售租为主、货币补贴为辅,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运作为辅。人才公寓规划建设与产业布局、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布、人才结构相匹配,按照距离适中、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要求进行选址。在人才公寓规划建设中,逐步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二条

人才公寓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模式:

(一)市政府统建。根据城市空间布局和人才需求,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市国有投资公司(机构)应作为投资建设主体。

(二)开发企业建设。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中建设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三条

人才公寓通过以下方式供应土地:

(一)产权型人才公寓采取“定房价、定供应对象、定建设标准、定套型面积、定交易年限”,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二)租赁型人才公寓以划拨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第六章 人才公寓的产权和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产权型人才公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人才公寓”,同时注明购买标准内面积、购买价格、上市交易等内容。产权型人才公寓自不动产登记之日

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抵押。购房人在巢创新创业不满5年的,由市政府按原价格收回购房人所购买的人才公寓。创新创业超过5年但不满10年上市交易的,溢价部分的50%归政府所有。在巢创新创业满10年的,获得房屋完全产权。工作时间以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五条

租赁型人才公寓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按时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不得转借、转租,不得擅自调换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

租赁型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租赁的住房:

(一)调离巢湖或不在巢湖工作和生活的;

(二)改变人才公寓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连续3个月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已租赁住房的情形。第十六条

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按照我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建立人才公寓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动态掌握人才公寓房源、配租配售、后期管理等情况。

4.中共吴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四

吴委农〔2007〕8号

作办公政业银促进发协室 局 行 会 会

关于落实2007扶贫贴息贷款的意见

各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经济服务中心、汾湖经济开发区地方发展局农经科,各镇财政所、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各“两会”分会:

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要在已实施10年的开发式扶贫到户的基础上,持续抓好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工作,扶持相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创业、就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力争及早实现小康。为此,对2007年的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信贷指标。市农村商业银行对全市核定扶贫贴息贷款 指标总额为1000万元。分配原则:松陵、同里、盛泽等三个镇各80万元,平望、震泽、桃源、七都、横扇等五个镇各100万元,汾湖镇200万元,吴江经济开发区60万元。如确需增加指标,可单独申请。“两会”各分会要根据农村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的设置和扶持对象的分布情况,及时将指标分解到业务独立的支行,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二、投放对象。扶贫贴息贷款的投放对象,可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到户形式,即把扶贫贴息贷款直接投放给有致富志向、有生产场所、有经营能力、有还贷信用,扶而能上的相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另一种是间接投放形式,即对无能力自主开发项目的贫困户,把扶贫贴息贷款间接投放到场圃、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种养大户,由能人吸纳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帮带。采取这种形式,要按照贷款的额度,通过协议或合同形式,规定帮带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劳力)就业。帮带对象由村民委员会选送,具体名单经“两会”分会审核后存档备查。

三、贷款手续。扶贫贴息贷款投放手续,按信贷原则办理;信贷期限,一般以生产周期为宜,少数属于跨的生产项目,可跨安排,以不超过一年为限;贷款利率,按农贷基准利率计算。

四、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的结算,贷款户(单位)在归还贷款时,必须全额付清应付的利息。然后,凭农村商业银行结 息凭证,经“两会”分会审核确认后,到镇财政所领取50%部分的贴息。各财政所要遵循先付贴息,后向财政局预算科结算的办法。对于吴江经济开发区和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的贴息,经征求两区财政局同意,由两区财政局直接发放50%部分的贴息。对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到帮带单位(人)的,所得的贴息,应全部返还给帮带的贫困户(劳力),或用于应得的福利。

各镇已筹集的扶贫风险基金,由财政所或农村工作办公室单独建帐,专户存储在农村商业银行,严格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中共吴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吴

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 吴江市老区开发促进会 吴江市扶贫开发协会

二○○七年三月八日

抄报: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中共綦江县委办公室电子公文 篇五

电子公文专用章 綦江委„2009‟26号 核收:

中共綦江县委 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綦江县“五个綦江”和“五个园城”

建设推进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綦江县“五个綦江”和“五个园城”建设推进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綦江县委 綦江县人民政府

2009年2月9日

2.宜居綦江领导小组 组 长:易良武

副 组 长:唐 竹、程传洪、王儒祥、全碧宜

成 员:县建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各街镇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全碧宜任办公室主任,娄宗全、叶明忠任办公室副主任。

3.森林綦江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前元

副 组 长:柳成文、吴大林、高华焱、张华基

成 员: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农委、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各街镇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李光奇任办公室主任。

4.平安綦江领导小组 组 长:母明江

副 组 长:赵和平、王儒祥、李林桐、黄余友

成 员: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各街镇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李永树任办公室主任。

5.健康綦江领导小组

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綦江长风齿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古南街道,李谋委任办公室主任。

4.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指挥部 指 挥 长:张 健

副指挥长:朱 川、孙 宇、吴国平、李林桐

成 员:县经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招商局、川江针纺有限责任公司、永城镇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委,苟晓任办公室主任。

5.通惠新城管委会 主

任:全碧宜 副 主 任:赵福宇、谢兴荣

领导小组(指挥部、管委会)的职责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该项目建设推进的领导决策、组织协调、信息反馈和内部考核,处理工作中涉及不需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的问题,确保市、县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组长(指挥长、主任)的职责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该项目建设承担全面责任;副组长(副指挥长、副主任)的职责是协助组长抓好日常工作落实,牵头处理建设推进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是按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具体负责抓好有关方面的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是办理该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日常事务。

报告组长(指挥长、主任)。组长(指挥长、主任)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调整或增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推进。每季度领导小组(指挥部、管委会)召集全体成员召开例会,汇总工作进度,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设推进中遇到特别重大的问题和困难,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应及时向组长(指挥长、主任)汇报,由组长(指挥长、主任)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研究解决。

(三)督促检查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各项建设细化分解方案的安排,各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管委会每季度向县效能办和县督查室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效能办和县督查室及时开展督查,汇总并通报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和督查情况,按时间进度推进工作差距较大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进行帮助,并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县级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相应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考核奖惩

从2009年开始,“五个綦江”和“五个园城”建设由县目标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量化考核,年底严格打表评分。对建设推进顺利、成效明显的,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推进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且评分较差的,组长(指挥长、主任)、副组长

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五个园城”按经常机构配置人员。

(四)经费保障

按照各项建设经费、基本工作经费予以经费支持保障。项目建设经费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由县财政予以保证。“五个綦江”基本工作经费每个20万元,由县财政分季拨付各自办公室,由组长确定开支,四季度经费待次年考核后兑现拨付。“五个园城”根据各项建设任务及工作特点确定,由县财政局纳入预算,按规定拨付,确保办公及工作需要。

附件:綦江县“五个綦江”建设考核实施办法

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接受市检查验收达到全市前10位得80分,每降1位扣1分,每升1位加1分。

(二)日常管理20分。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月度工作通报制、季度工作例会制和不定期现场办公制等相关日常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运行管理规范高效,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较好,占5分,运行管理较差酌情扣分;县内指导有力、督促到位,考核机制健全完善,执行良好,占5分,指导、督查、考核较差酌情扣分;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对接,上级支持资金、项目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及以上,占10分,上下对接不够,争取上级资金、项目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酌情扣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实施

(一)季度抽查:由县目标办牵头,县效能办、县督查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抽查情况由县目标办汇总,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核:由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全面检查,对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打分,最后交县委、县政府审定结果。

(三)考核兑现:全年综合考核评分达到90分的,全额补助工作经费20万元,每少1分,扣除工作经费4000元,扣完为止;每多1分,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并通报表扬。

6.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六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如下职责制度: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各方面情况。

五、抓好支部的自身建设,按规定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扬团结干事的精神,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党支部副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受党支部书记的委托,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

五、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支部的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好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开展好支部其它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决议,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书记、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开展党员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

三、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四、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五、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六、受支部书记委托,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制定支部宣传教育意见和学习计划。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

三、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教育。

四、组织支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做好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和文件材料的草拟上报工作。

六、完成支部的其它工作。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党支部书记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制定支部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三、抓好党支部成员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和监督检查。认真抓好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四、协助组织委员、认真把好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政审关。

五、开展好支部的其它工作。

勤政廉政制度

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支部工作、学习、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和省州各级党委关于勤政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以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群众,努力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

三、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旗帜鲜明地同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和克服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或松懈情绪。

四、严格遵守和执行洱源县领导干部“八要八不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树立县委办党支部的良好形象。

五、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部门扶贫挂钩点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来信来访和调研工作。

六、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做好勤政廉政工作。

七、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大方、节俭的原则。

八、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规范行为。

支部学习制度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个人自学以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为主,主要学习十六大精神,《党章》、党建理论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学习相结合,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相关精神,撰写心得体会。

四、学习内容由支部书记根据支部建设情况和工作任务拟定,由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具体负责组织,并搞好学习记录。

五、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杜绝走过场,脱离实际。

六、做好学习资料的痕迹管理。

七、学习情况与年终考核相挂钩,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议事、表决制度

一、遇重大问题,重大事情必须坚决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

二、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服从”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拓宽民主渠道,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三、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必要时可进行表决。

“三会一课”制度

一、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

三、每半年给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

四、全体党员要服从党支部的安排,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

五、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列入考核。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进行。

三、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人都必须撰写发言提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按时、按质、按量向县直机关党委上报民主生活会综合材料。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支部委员要密切联系广大党员,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积极协助做好群众来访工作,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7.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七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惠州市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资格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见附件1)。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

2、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题目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由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和政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派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七)体检。由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讨论决定。在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的基础上,由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十)经公开选调程序一时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的职位,则暂时空缺。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24日至4月1日(工作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博罗县城博惠路82号县委大院A座4楼县委办公室政工室。

联系电话:6206819;联系邮箱:blx002@126.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明、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复印件1篇;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自荐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各1份;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

5、填写好的《2015年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六、其他

凡涉及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5年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格式)

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

2015年3月 19日

8.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八

办公室主任宁峰云

(2011年6月9日)

同志们:

根据中共临潭县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天,办公室党支部在这里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希望大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及时整改。下面我按照这次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请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这次纪念活动,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及相关必读文本,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了我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并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和作风,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己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剖析和深刻反思。一是学习还抓的不紧,特别是对系统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注重。理论学习不刻苦,只注重表面学习,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

1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达到不断提高的目的;对新知识、新科技掌握的不及时、不牢固、不熟练。满足于一般性的掌握、了解,只求能工作就可以了,和其它同志相比,相差甚远,满足于现状的思想存在。二是思想还不够解放,还缺乏改革创新和锐意进取精神。观念转变的不够快,还缺少走出去接受新观念的意识,还存在“等”的思想。在开展办公室各项工作中,虽然有一些创新的思路和办法,但在为办公室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在支部建设创新上做得还不够,还缺乏新点子、新办法。三是深入基层还不够,还缺乏鲜活的东西。到乡镇调查研究、督查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还做得不够到位,县委的一些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掌握的还不够深,为领导提供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的只能还没有发挥到位。四是工作还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进的情绪。任务来临,安排部署细致,对工作落实重视不够,安排落实脱节现象时有发生,工作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五是对同事关心还不够,平时与同事沟通少,只管工作,而不管与人交流,不生动活泼,特别是对大家的生活关心不够,认为只要工作做好,就万事大吉了。作为一名党员,工作业务重要,协调处理关系也同样

重要,这一点是我在这次学习活动中无论如何要尽力提高的。

通过深刻反思,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对学习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已经学习过马列主义,掌握一些基本原理,认为现在主要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通过这次活动,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对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理解还相差甚远,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二是工作要求不严。来到县委办公室工作,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这压力一方面来自组织对我的信任,另一方面来自我自身经验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工作干劲没有持久性,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不强,虽然感到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态度。三是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有时放不开手脚,怕遇到风险,怕影响稳定,缺乏敢闯敢试的气魄。四是在思想上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

二、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认真分析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我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中应努力的方向。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彻底改变“工作就是学习”的偏颇认识,真正静下心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拓宽

9.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篇九

平委办发„2007‟57号

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施百名局长帮困和百个支部

扶贫工程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5年和2006年,我市通过实施百名局长帮困和百个支部扶贫工程(简称“双百帮扶工程”),切实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使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继续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危房改造,市委、市政府决

二、组织协调

按照《关于百名局长帮困和百个支部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05‟18号),各牵头部门会同所挂钩镇、街道,在4月中旬召开好挂钩部门协调会,明确分管领导、工作联络人员,汇总各单位党支部数和各党支部党员人数;落实市级领导、挂钩部门领导、镇(街道)领导的结对帮困对象和党支部的扶贫建房对象;协调落实结对帮困工作方案、所需资金和工作进度。帮困扶贫工程实施进度情况每两个月由镇、街道汇总后,报市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负责全市面上结对帮扶的日常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三、帮扶办法

1、“百名局长帮困”。领导干部每年走访结对户不少于两次,了解结对户困难情况,落实相应的帮困措施。帮困资金由领导干部个人自愿捐助,在走访时慰问到户,年帮困资金原则上不少于600元,主要用于缓解结对户子女就学的困难。对走访慰问情况,由所在镇、街道做好登记,并于6月、12月向牵头部门通报。各牵头部门对走访慰问没有到位的人员要及时提醒、沟通。

2、“百个支部扶贫”。每个党支部捐助的建房资金

农办、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民政等部门要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协调落实好改造对象宅基地审批手续。危旧房改造由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农办、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负责落实相关配合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特困户各方面的照顾和支持。

3、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关于农村特困户安居房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民„2004‟111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危旧房改造。扶贫建房对象由所在村(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审计、监察、规划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危房改造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及时将改造情况反馈给结对部门。

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 4月6日

10.中共莱芜市委办公室发电 篇十

发往 见报头

等级密级 明传莱办发电048号莱机号 抄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市纪委

关于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发区、雪野旅游区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军分区党委:

现将市委确定的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区、开发区、雪野旅游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1二、会议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着力克服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着力探索推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努力实现“三个提升”(提升境界、提升标准、提升水平)和“三个一流”(树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三、会议开法及要求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月底前,集中抓好学习和调查研究。一是认真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在山东视察时的讲话、姜异康同志在莱芜视察时的讲话和近期召开的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抓好当前工作的主动性。二是选好题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分管工作和部门单位职责,确定着力创新突破的重点,着力打造的精品亮点,就此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三是深入思考。要开阔眼界,看先进地区的发展

水平,看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分析我们的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四是力求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活力、实现工作突破的新思路,提出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对策措施。要通过学习调研,明确目标定位,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发言材料,做好发言准备。

第二阶段,召开会议,各位常委、副市长和各区、开发区、雪野旅游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言交流;于建成、马平昌同志作重要讲话。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成员名单、在读书会上交流发言人员名单

中共莱芜市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1日

附件: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成员名单

市委:于建成马平昌朱胜运林殿玲单增德

毕玉惠刘建良王光华徐效珠黄希俭

市人大:李胜玉王育革魏春香谢宜民刘振杰 市政府:刘民胜刘曙光张作平丁习文刘杰

李文勇郭家安王圣林高发林

市政协:牛志春尹贻明苏文德殷秀林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党校、莱芜职业学院:

邵正洪郝广谦韩廷木张保卫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

宋尊会康颂池李传成市纪委:邹学平崔甲元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魏凯忠

在读书会上交流发言人员名单

一、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

二、各区主要负责人:莱城区、钢城区、开发区、雪野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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