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顾问合同

2024-12-13

常年顾问合同(共16篇)

1.常年顾问合同 篇一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乙方: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定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年,自年月日计算起。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并成立以律师为负责人的律师顾问团,遇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增加工作人员。

三、甲方委派负责管理外聘律师,指导并对乙方进行项目联络、信息沟通、传达甲方各项要求、想法及工作目标。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则,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工作目标,积极为甲方提供具有合法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法和法律意见,提供高效率、多方位的法律服务。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如甲方提供情况与事实不符,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服务。

六、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方授权范围,善意、积极、合法地开展工作,对接触到的甲方各类商业机密和内部情况采取保密措施,并承担因泄密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法律服务工作方式及工作内容:

1、强化预防性法律工作,为甲方营业行为的合法性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法律事务部门开展工作。

2、出具《法律意见书》。凡是甲方重大经营活动需要提供法律依据或咨询其它事项时,均由乙方出具加盖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公章、主办律师签名的《法律意见书》,并对《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担保。

3、帮助甲方制定、修改商务合同、协议,使每项具体经营行为规范化。

4、协助甲方处理与政府管理部门、客户、业务合作机构、新闻媒体等专业部门发生的法律关系。

5、为甲方职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处理内部法律关系。

6、参与甲方企业经营、机构设置、融资等行为,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7、督促和监控合作对象按已签署的法律文件履行义务,必要时代表甲方对其经营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8、应甲方要求参与商务谈判,在了解谈判项目和甲方意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收集有关资料、情报、法律依据,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配合甲方制定谈判策略和方案,并审核对方提供的各类文件,在实质性阶段解决谈判中出现的各项法律问题。

9、办理与委托业务相关的调解、仲裁、诉讼等事项,依据事实和法律,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办理该项业务总标的额在十万以内的免收费用,总标的额超过十万元的按国家规定标准优惠收费。该项业务总标的额虽在十万元以内,但案情复杂且对甲方商誉影响重

大的案件,可经协商收费。

10、债务清偿,采用函电索取、调查取证、非诉调解、诉讼代理、财产保全、执行代理等手段为甲方清收欠款。

11、协助甲方制定、修改各项管理制度,避免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12、其它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和咨询,专项法律事务代理按国家规定标准优惠收费。

八、如乙方代理甲方参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执行程序和财产拍卖、变卖程序或代理甲方下属机构专项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期间发生的代理费按规定标准的80%收取。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广告费、公告费、税费、诉讼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异地承办业务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的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办公场地租赁费用、乙方聘用人员酬金、文书制作费用等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有关规定及委托事项实际情况,双方商定乙方律师顾问费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十二、如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履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履行,应退还甲方所付费用,并按双方约定费用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乙方应接受甲方上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对外聘律师的考核。若甲方上级要求与乙方解聘,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自动解除。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乙方:

河南省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2.常年顾问合同 篇二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概述

(一)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顾名思义, 指的是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所签订的合同, 此合同具有不完备性, 在法律程序上具有或多或少的漏洞, 导致合作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 某一方利用法律漏洞对另一方引起利益纠纷。

(二)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特征

众所周知, 任何风险都是具有客观性、偶然性和不定性的。作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合同法律风险, 除具备通俗风险的一切特点以外, 还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 广泛性: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是具有广泛性的, 何以见得?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壮大, 市面上生产经营的项目越来越全面, 其种类是超乎人类想象的。但是, 不管是什么行业什么样的发展方向, 如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以及外部的管理, 都脱离不了合同的签订。企业的人力、资历以及发展方面依赖签订合同, 不仅仅表现企业的正规, 更表现各方面的诚信与承诺。

2. 不可避免性: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 不仅仅是由于签订者对法律知识了解得不全面, 还有各种外部因素, 如社会环境的变化等, 也会因为企业受到的合同法律风险带来的不确定的负面后果而产生。社会环境的变化, 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 都能导致企业随机的受到合同法律风险的影响。然而对此现象, 企业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只能在拟定合同以及操作合同的过程中, 多加防范, 降低企业的损失。

(三)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分类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简单的分为两大类, 一是企业外部风险, 其表现在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二是企业内部风险, 其表现为企业签订合同时, 对合同项目考虑欠缺专业性导致拟定合同时出现的法律漏洞。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对企业的重要性

(一)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抑制企业合同所签订的项目的执行具有抑制的影响, 从而导致企业的整体发展, 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 企业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 是对企业执行的项目之间的合作进行合理的分工, 最大的程度上保证签订合同的双方的利益。若合同上存在法律风险, 实则是对合同表现漏洞的一方造成经济损失, 此损失小则影响合同执行项目的盈利, 大则影响合同执行项目的亏损;其二, 因为企业营业的专属性质, 企业的每一个项目的合同签订都是关系企业发展的。对于企业需要合作项目的大小, 若合作项目偏小,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也许仅仅影响企业的盈利状况, 但是, 若企业合同签的是影响企业生存的大项目, 特别在企业转型时期, 若企业合同存在法律漏洞, 此风险将是企业所不能承担的, 严重时刻直接导致企业的破产。企业的经营的属性, 其连锁性是经不起任何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打击的。

(二) 防范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必要性

随着文化社会的日趋壮大, 现在的企业的内部制度已经逐渐健全, 各项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 国家政府对企业的制度以及对法律的各方面规定有严格的监管部门。在企业的合同签订事项中, 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单方面的刺激企业的经济发展, 同时也收到了国家的关注, 企业的发展, 就是社会的发展, 国家的发展。因此, 企业必须在合同拟定与执行的过程中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

三、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表现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合同执行时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对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的防范, 法律顾问需要做到以下两件事情:

(一) 法律顾问审查企业合同的项目及程序

1. 法律顾问审查企业合同的目的

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中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首先, 法律顾问要了解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企业的签订合同的目的, 表现了企业经营项目的发展和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经济效益。法律顾问了解了目的之后, 要对合同执行的程序进行审查, 其执行的过程必须要以达到项目发展的目的为方向, 其中的每一个环节必须没环相扣, 严谨发展。

2. 法律顾问审查企业合同项目的注意事项

法律顾问在了解了企业合同的目的以及程序之后, 需要对其发展的目的和执行的程序进行专业的审查, 在此审查过程中, 必须注意每一项条款必须能够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保证企业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另外, 要在了解了企业内容之后, 能过推测出合同条款在执行的过程中, 若出现任何其他的不定因素对企业项目造成的影响, 并要将其列项, 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列出解决对策;再者, 法律顾问要保证企业合同签订的自愿性, 明确责任制。

(二) 法律顾问如何做好企业合同的审查

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的签订目的以及企业合同条款上要审查和监督, 其审查要有专业的知识的严密的程序, 具体表现如下:

1. 对合同主体形式的审查

(1) 对合同文本的审查。企业合同的文本要有规范的格式, 只有规范的合同格式, 合同才能够具备法律效益。法律顾问在审查企业合同时, 第一眼, 应该粗略的审视合同样本, 看合同格式是否正确, 排头、正文以及双方责任是否清晰明了。

(2) 对相关文件以及签章的审查。法律顾问在了解了合同的文本形式以及合同的内容之后, 必要注意合同附带的相关文件以及合同的签章。合同的相关文件, 如自己方提供的案例, 是否能够为合同的目的增加说服力, 如对方提供的资料, 是否是自己方所需要的资源等等。最重要的是企业双方的签章, 是否是具备法律效益的。大家知道现在企业用章各种各样, 合同签章一定是合同专用章, 并且现在社会上经营假证假章的机构比比皆是, 法律顾问一定要拥有一双慧眼, 能够识别真假章, 保证企业合同的法律效益有处可寻。

2. 对合同主体签约的资格审查

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审查中的另一个作用就是, 要对合同签约的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正如以上所说, 企业合作的项目, 签约主体必须提供行业的专属资质, 其中必须包括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资格证、项目经营许可证等等资格证书副本, 并且在资格审查上, 法律顾问也需要独具慧眼, 要清楚明了对于合同所经营的项目, 必须具有哪些相关的证书, 证书可多项但是不可漏项, 且证书一定是真正的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证书。

3. 对企业合同个别条款的注意事项的审查

企业合同一般都是有一般的板式一样的条款, 其板式具有通用性。但是, 根据不同的项目, 合同条款有需要有对应的要求。对于项目需要提到的特别的条款, 法律顾问要结合实际情况, 在法律知识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 酌情而定。比如, 规格和包装条款、质量标准条款、付款方式以及条款、合同解释条款、责任制条款等等。

四、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履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企业合同在最低的法律风险中签署完成之后, 法律顾问的角色作用并没有完成。合同的拟定以及签署只是为项目的执行做准备, 关键的还是合同项目的执行过程, 此过程就是考验企业双方是否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这就需要法律顾问从中监督。

(一)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合同在安全的法律环境之中签订之后, 在履行的过程中, 法律顾问要推测预计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的法律风险。此法律风险包括, 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 合同签订的对方出现了履行合约的行为;在合同项目执行完毕之后, 签订合同的对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了违约行为。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 不仅仅表现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 还表现在项目结束之后。

(二)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方法及措施

法律顾问面对合同执行期间的法律风险, 需要具备清醒的头脑、淡定的思维以及强硬的态度。当签订合同的对方在合同实行过程中, 一出现违约行为, 法律顾问必须立即发挥自己的角色关系, 当机立断, 立即要求合同对方停止项目的执行, 必要时终止合约, 在调解失败的条件下, 可以采用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手段, 以保证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履行合同是企业双方的, 相反, 如果是企业自身出现特殊情况, 不能按照合同条款进行, 法律顾问也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对方取得联系, 公共商讨出一套有效的解决对策, 并且主动承担起违约责任的风险, 将对方的利益损失减小的最少。

在企业合同履行的过程出现的企业合同风险该如何防范?首先, 法律顾问要保存项目合同的一切资料, 第一, 若法律顾问更换, 方便其他法律顾文师的交接工作, 保证合同法律效益的持续性, 避免法律纠纷。第二, 法律顾问要注意, 企业合同虽已签订并在执行, 但并不表示企业双方必须按照企业合同的条款执行。俗话说“规矩是死的, 人是活的”, 对于企业合同所签订的项目, 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视情况而定。比如, 一个房地产建造的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正常施工, 但是中途政府有重要的项目建设需要建筑工程紧急停止施工, 此时就需要承包方和投资方相互协商, 更改合同或者在合同之中添加备注说明。第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法律顾问要与对方联系的过程中, 擅用传真以及邮件, 方便记录交流情况, 日后若出现违约情况可将传真或者邮件当作证据出示。

五、结语

综上所述, 企业合同在企业的运营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法律顾问是保证企业合同生效的关键人物, 除此之外, 法律顾问还保证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在最低的层次, 保证了企业的合作项目的最大利益。每个企业必将有企业的法律顾问, 必将为各自企业谋得最大的利益, 但是, 在企业合同拟定和执行方面, 法律顾问除了保证自己企业的利益之外, 也保证了对方企业的利益, 在企业合同的签署上, 达成了双方共赢的目的。正因为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防范, 企业才得以在各种类型的项目中获取最大的利益, 企业才能迅速的发展, 社会经济才能壮大。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小型企业在各自的发展中, 相互合作, 公共发展, 在这种有序的健康的合作环境下, 中小型企业得以在社会发展的浪潮中迅速崛起。中小型企业的迅速崛起, 是由于企业之间的合作有“信任”作为基础。企业之间的合作, 往往以合同的形式表现相互之间的信任。由此可见, 企业合同在企业合作之间的关键性作用。在此基础上, 企业必须注重企业合同的正规性、严谨性以及合法性, 才能保证企业在之后的合作中不至于出现利益纠纷。因此, 法律顾问就显示出自身的强大的专业作用。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的拟定中, 在法律规范上严格把关, 注重防范企业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 将合同法律风险逐一剔除, 让企业合同正常的引领企业之间的合作发展方向, 保证企业之间的合作高效进行, 促进企业的壮大以及经济的发展。本文从分析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着手, 列项介绍企业合同中具备的法律风险的类容及形式, 这些形式对企业的影响, 从而引出法律顾问可以对企业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关键词: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陈小君.合同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

[2]孙淑英.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顾问制度[J].胜利由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3 (9) .

[3]陈丽洁.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创新与实践——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

[4]吴卓芳.发挥法律顾问事前防范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J].有色金属工业, 1999 (4) .

[5]马文慧.合同订立、旅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咸宁学院学报, 2008 (4) .

3.从房产销售顾问到理财顾问 篇三

见到李丽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她正在接听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向对方仔细介绍一些理财方面的技巧,如怎样买保险,买哪些基金等,举手投足之间颇有专业人士的架势。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在一年前她的身份还是资深房产销售顾问。

房产销售顾问,专业理财顾问,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职业,那么李丽又是如何完成这两个不同身份的转换的呢?

楼市低迷促其转身

初见李丽,给人第一印象是干练稳重。大学毕业之后,她进入一家房产开发公司,2000年初成为销售队伍中的一员,在此后的职业生涯中,便一直与房产销售有关。李丽从一个售楼人员做到了公司的销售总监,最高峰的时候销售额达到7亿元,薪水也从每月的区区几百元,攀升到年薪60万元。

可惜花无百日红,所有的事物发展历程都有高潮和低谷。正当李丽春风得意准备大展宏图时,宏观调控政策开始真正显示其威力。尤其是“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楼市由此进入新的一轮观望时期。而这对于靠销售提成获得收入的房产销售职业来说,打击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李丽的境况也不好,不但收入锐减,而且还要面临公司领导施加的压力。陆陆续续,李丽听到自己身边的一些熟人讨论是否要改行。而她自己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那时候想了很多,虽然有不少人认为楼市的观望期不会持续很久,但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谁也说不清楚。”李丽说。李丽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直至现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没有走出观望态势。虽然从长期趋势来看,房地产市场会稳步向前发展,但是从自身职业发展来看,如何避开低谷,这是她当时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之后,李丽决定改行,她想做一个理财顾问。变身为理财顾问

做出改变的决定很容易,但若想要成功做出改变,则如同打赢一场战役,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以及人和。

“你怎么想到要改行做理财顾问呢?这与房产销售顾问之间的关联性好像不是很强?”记者把自己心中的疑问抛给了李丽。听到这个问题,她并没有急于给记者答案,而是给记者讲了一个小故事。

一次,一位福建籍老板从李丽手里购买了一套价值600多万元的别墅,在随后的接触中,李丽发现这位老板总是会主动跟她聊一些其他方面的投资内容,李丽说:“当时我并未觉得有什么异样的地方,因为当时股市很热,很多人都关心股市。”为了能够跟自己的客户交流,李丽还是开始积极学习金融方面的知识,以便能够回答客户的问题。很多时候,一个无意识的举动,往往可能会成为一颗种子,在随后的日子里发芽,如果再加上自己的细心呵护,还会开花结果。

在随后的工作中,细心的李丽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并不仅仅只是关心房产。尤其是那些资金实力越强的客户,多元化投资的冲动也就越大。在一次由理财咨询公司举办的业主活动中,她接触到并认识了理财行业。自己的工作经历让她意识到,身边有一座可以开发的“金矿”。于是她开始积极着手准备开辟自己职场的下一个“战场”。

“如何满足这些人的多元化投资需求,是促使我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吧。”李丽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想法,而这也正是她选择做理财顾问的真正理由。

初次出手便有收获

就如两个拳手在台上比赛,看准了再出拳,往往比胡乱抡拳更有杀伤力,更容易将对手击倒。李丽是看准了理财行业的发展潜力,因此她的再次成功便也顺理成章了。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李丽没有贸然行动,她首先要做的是选对平台。目前国内的理财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各自为阵,产品共性多、个性少,投资限制多、收益少,整个金融环境相对闭塞。而由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包装出的诸多理财顾问实际上都只汲取各自公司的单一产品信息。全面的信息该如何了解?在很多人盲目奋战在考证第一线的时候,李丽明确感受到,在理财工具有限的大环境下,理论知识并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这样的理财顾问不是客户想要的,更不是李丽所期望的。

其实在海外,独立理财顾问业已发展成熟,拥有代销保险、基金产品、资产管理各方面的经营认可,而许多500强金融机构,也更愿意将自己的产品推介及售后服务外包给这些独立理财顾问公司,以获得更优质的客户、减少运营成本,回馈客户。去年11月份,李丽应邀参加了一趟香港金融游,参观了众多金融机构,以及亚洲最大的理财产品服务商等,亲身体验了金融混业所带来的投资乐趣: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基金平台,购买到全世界各个市场的主流基金。借助私人银行灵活的汇率杠杆,客户还可获得千万美元的资产保障。这次的香港金融之旅让她很受鼓舞,同时更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现在李丽在充分利用自己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再根据他们的需求,设计不同的投资组合。这在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进了李丽和客户之间的信任和友谊,双方已经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李丽认为,进入这一行业,是自己职业生涯的又一次提升,在巩固与老客户之间的情谊之时,积累了新的客户资源。即使将来在房产市场回暖,也有机会、有实力为客户作房产投资方面的咨询,真可谓左右逢源。

记者点评:对于李丽的成功转型,认为主要有两大因素不可忽视。其一是李丽在转型之前的精心准备。李丽没有贸然采取行动,而是在充分了解国内个人理财市场的基础上,对自己关注的行业进行预判,发现正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升时期,其后便接受专业系统的培训,为自己进行技能方面的储备,而后才正式进入这个行业。正是有了这些精心准备,李丽很快便适应了新的环境,并在新的工作中获得了成功。

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四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  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  年  月  日之前再支付  元人民币。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小时费标准按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5.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 篇五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师

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受聘在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条 受聘律师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论证意见和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2、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交往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5、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提供法律意见。

6、提供与甲方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7、协助甲方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制宣传、教育、培训。

8、对甲方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提供帮助、指导。

9、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重大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五条 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及时承办受托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当好顾问。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受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甲方作为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政诉令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5、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责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应向法律顾问提供必需的、与法律事务相关的、真实的事实及文件、资料。

2、遇有紧急法律事务,可随时与法律顾问联系解决。

3、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的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分两次付清,首笔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人民币贰万伍千元,第二笔于2009年1月10日付清剩余款项贰万伍千元。

4、甲方遇有重大民事经济诉讼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在国家收费标准之下适当收取代理费用。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08年7月8日至2009年7月8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6.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六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2010年1月甲方组织的邀请招标活动,乙方报价为万元;经甲方评标及报请公司批准,决定聘任乙方作为甲方2010年2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并严格遵照甲方相关招标文件(详见附件一)及乙方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二)就常年法律顾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法律事务服务内容

一、乙方作为甲方2010年2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的常年法律顾问,负责的法律事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招标人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参与商务谈判,参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商标、专利、股权(或资产)的质押(或抵押)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过户登记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对经济活动或纠纷提出处理建议等,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对于甲方要求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的不另计费的法律事务服务,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或要求另行计费;如该事项确实难度较大或劳动量较大,则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先行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相关要求。

三、如有重大经济活动或诉讼发生而需要委托律师机构办理的,原则上甲方有权通过招标或比选活动确定代理机构,且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一)如在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下确定由乙方代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应当就费用等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二)如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另行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原则上标的或难度较小的采取一次性费用代理方式,标的或难度较大的诉讼采取 1

风险代理方式,具体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并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项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万元(大写:万元)。

该服务费由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届满且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及本协议相关约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二、本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已包含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通讯、食宿、文印等其他费用。

(一)如在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因甲方要求办理事务确需在工商、司法等政府机关发生费用或发生其他必要费用,则乙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后,凭真实、合法、有效票据由甲方报销;

(二)交通费方面

1、如在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如应甲方要求在大成都范围(即包括成都市周边全部郊县在内的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不另计费的常年法律顾问事务,则相关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应甲方要求而须自行超出大成都范围办理不另计费的法律事务,则乙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方式处理相关费用:

如中标人自行驾驶车辆外出办理法律事务,(1)如乙方自行驾驶车辆外出办理法律事务,则由甲方凭甲方提供出差当天的的合法有效单张汽油票据及往返过路费票据报销;

(2)如乙方自费购买公交车票,则由甲方凭乙方提供出差当天的合法有效交通票据予以报销。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办律师及时通报服务进展情况,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权提出批评建议,对不能胜任的承办律师有权要求更换。

二、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报酬、报销、补贴、津贴或者馈赠要求。

三、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指派人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服务进展情况,遇到重大决定,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二、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三、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如出现甲方投诉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代理工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予以更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五、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现场法律服务,乙方应当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 文件传递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交证据材料时,只能提交证据复印件或复制件,证据原件或底稿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否则因证据原件遗失而造成的损失不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承办律师因案情需要必须借用证据原件或底稿,应当由乙方代理律师书面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上注明归还时间。

二、双方文件往来应当严格执行签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导致的不利后果将根据签收记录确定双方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对于甲方要求乙方到现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而乙方累计超过三次未到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二、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如甲方认为相关律师不称职或不敬业,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选;如乙方拒绝更换律师或者更换两人次律师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三、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

额等同于服务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利益受损,则甲方有权在相应损失额度内核减乙方的法律顾问服务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汶川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主要内容,需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未经涂改的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7.用电顾问 篇七

问:LED路灯具有哪些适合照明使用的特点?

答:LED照明灯具具有以下特点: (1) 高纯度, 丰富的色彩。目前LED产品几乎覆盖了整个可见光谱范围, 且色彩纯度高。 (2) 超长寿命。LED的实际寿命为一般光源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3) 固体发光, 抗震性能好, 牢固可靠。 (4) 光源中没有水银, 光束中不含紫外线, 绿色环保。 (5) LED有很强的发光方向性, 光通量利用率高。体积小, 便于外观设计和光强分布的控制。 (6) 动态的色彩控制, 明暗可调, 三原色的LED组合可采用PWM实现颜色的变化。 (7) 节能, 经济, 免维护。 (8) LED可采用直流低压供电, 安全可靠。 (9) LED不受启动温度限制, 可暂态启动, 一般为几个ms, 且能暂态达到全光通量输出。

GW090801

LED路灯与高压钠灯相比是否节电

问:LED路灯与高压钠灯相比是否节电?

答:两者节电与否要按照在达到相同照度 (亮度) 水平, 照明质量标准接近的前提下比较其安装功率。 (1) 大功率 (≥250W) 路灯:高压钠灯在考虑镇流器损耗、灯具效率以及光道利用率3个因素后, 综合效率按0.55计, 则钠灯的有效光效约为70~75LM/W;而LED路灯的有效光效目前在我国最好的也只有56~58LM/W。因此, 对大功率路灯, 目前LED比钠灯的能效要低。 (2) 小功率 (≤150W) 路灯:钠灯综合效率按0.55计, 有效光效约为45~55 LM/W;而LED仍为56~58 LM/W, 则可比钠灯节能10%~20%, 最高可达30%。经分析, LED路灯在小功率时可比钠灯节电, 而大功率时仍比不上钠灯的能效。

GW090802

变频电源和变频器的区别

问:变频电源和变频器有什么区别?

答:变频电源是由整个电路构成交流-直流-交流-滤波的变频装置, 得到了广泛应用。变频电源不仅能模拟输出不同国家的电网指标, 而且也为出口电器厂商在设计开发、生产、检测等应用中提供纯净可靠的、低谐波失真的、高稳定的电压和频率的正弦波电源输出。变频电源是非常接近于理想的交流电源, 可以输出任何国家的电网电压和频率。

变频器是由交流-直流-交流 (调制波) 等电路构成的, 变频器的标准名称应为变频调速器。其输出电压的波形为脉冲方波, 且谐波成分多, 电压和频率同时按比例变化, 不可分别调整, 不符合交流电源的要求。原则上不能做供电电源使用, 一般仅用于三相异步电机的调速。

GW090803

导线接头过热的防治

问:怎样防治导线接头过热?

答: (1) 把好设计源头关。接头连接技术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较大的改进, 只不过近年来检修和安装人员采用了压接管, 且在压接前涂导电膏以增加导电强度。 (2) 严格执行导线连接安装技术规范。安装人员应在施工和验收检查中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对于重要部位接头, 在交接时还应做电气试验。导线接头连接后电阻值均不应大于同长度的原金属电阻值的1.2倍, 且通过额定电流时, 接头温升不应超过10℃。 (3) 加强设备巡视, 及时发现并处理缺陷。加强导体接头在运行中的维护和管理, 准确地掌握运行中设备温度。 (4) 提高检修水平。检修人员处理发热缺陷时, 要认真分析发热原因, 并采取相应措施。

GW090804

确保电缆直埋敷设施工质量的措施

问:怎样确保电缆直埋敷设的施工质量?

答: (1) 前期准备:取得施工许可证。开挖样洞, 查清沿线地下管线和土质情况。对电缆进行质量检查, 确保电缆无异常情况。 (2) 按敷设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确定分盘长度、电缆盘、牵引机和输送机的位置, 保障各段电缆敷设时牵引力与侧压力不大于规定值。 (3) 电缆沟槽的沟底应平整, 电缆埋设深度符合规定。对电缆保护管进行疏通检查。 (4) 敷设施工时使用的牵引端与防捻器, 正确使用滚轮和转弯时的“L”型滚轮, 确保电缆弯曲半径符合规定。 (5) 敷设过程中确保不损伤电缆外护层, 敷设前后测试电缆外护层绝缘。 (6) 电缆和临近管线间距要符合规定, 电缆上应覆盖15cm厚的细土或砂。

GW090805

电子式电能表工作电压无指示故障的处理

问:电子式电能表工作电压没有指示问题该如何解决?

答:造成电子式电能表工作电压无指示的原因很多, 需要具体分析故障的类型。 (1) 运行中所有显示及指示都没有。此时要先考虑其辅助工作电压是否正常。在允许带电测试时, 可先从首端电源开始检查;在不允许带电测试时, 可根据图纸逐段测量其是否断路或短路, 可先从负载端开始测量。 (2) 液晶显示屏无显示。电子式电能表的液晶显示屏极限工作温度为50℃, 温度过高会使显示屏的数据无法正常显示, 也会造成内置电池寿命减少。 (3) 数码管发生缺段。可更换同型号的数码管, 若更换数码管后仍然发生缺段现象, 则应检查显示控制回路是否有断路或焊接不良现象。

8.银行请来气候顾问 篇八

这不仅是汇丰银行的首位气候变化顾问,在整个银行业都算得上先例。 尼古拉斯·斯特恩不是一个普通的学院派教授,他不仅研究经济,还一直关注环境变化。2006年10月,他在著名的《斯坦恩评论》(The SternReview)中发出警告:如果政府、商业以及公众仍不关注气候变化,全球GDP将减少20%。当时,英国权威科学杂志《自然》指出,这是世界上“第一份以美元为单位的全球变暖影响估价”。

在这份报告中,斯坦恩还将全球变暖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作了一个惊人的对比:如果未来几十年内不及时采取行动,全球变暖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危机丝毫不亚于两次世界大战,以及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危机。

接受汇丰银行的任命后,他将直接向汇丰银行董事长格林提供有关环境气候的战略性意见,并向汇丰银行的主要客户提供咨询意见。汇丰银行正准备大规模进军发展中国家,而环境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未来投资的重要因素。

汇丰是英国,也是全球首批认真关注环境的巨头之一。早在2004年12月,公司就曾高调倡导二氧化碳中立(carbon neutral),受到Barclays、Aviva、Man Group等多个巨头的拥护。

在请来斯坦恩之前,汇丰刚向全球环境效率工程(Global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 Programme)承诺捐赠9000万美元,以促进零二氧化碳排放项目的推进。

《金融时报》:汇丰银行看重斯特恩,充分说明环境气候已经成为投资决策值得高度重视的因素。事实上,随着不少国家与地区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气候还有可能成为未来国际谈判的新筹码,就像目前的关税与绿色壁垒一样。

9.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篇九

()俱时律顾字第()号

聘用方:(下称甲方)。受聘方: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

甲方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特聘请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1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订立。

1.2甲乙双方确认:

(1)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2)常年法律顾问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甲方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取得了律师执业证并在本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执业律师。

(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事实及证据、文件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

(5)乙方及所指派的顾问律师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遵守合法、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法独立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及工作范围

2.1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2.2双方约定,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事务服务。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应甲方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提供法律依据;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经营方案、经营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风险预测,提供可供参考的对策;

(2)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核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非诉的重大纠纷;

(4)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积极追讨债权,出具有关律师函件,获取主张债权的有关证据;

(5)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仲裁和执行;

(6)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甲方要求,就专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阐明其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依

法处理的意见,并拟定出可供甲方选择的方案,提供有关的法律信息资料;

(7)应甲方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8)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9)据甲方企业情况,就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10)应甲方要求,见证有关重大法律活动;

(11)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律讲座;协助甲方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

(12)甲方所需的其他法律事务服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3.1双方确认,依据甲方的具体业务情况,乙方采用第□种方式为甲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1)专职式:顾问律师长驻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定时式:顾问律师定时到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每周□每月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3)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顾问律师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联系人或据甲方要求会晤,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定期联系时间为□每周□每月;甲方确定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3.2乙方提供定期法律资讯的时间为:每月日。

四、法律顾问报酬的支付

4.1双方商定,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支付年顾问费总计元;支付期限为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以后年顾问费的支付日同本合同的支付日。

4.2法律顾问报酬的收取方式,双方商定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事务另行收费。收费依《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幅度的□最低限□最低限与最高限的平均值□最高限收费。处理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事务不再另行收费。处理上述事物过程中,发生的差旅、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

五、服务质量

5.1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质量,应当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遵循合法、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有关意见和所提供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5.2在服务质量控制上,所符合的规范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

(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5)河北省律师协会《河北省律师执业规范》。

六、法律顾问的保密义务

6.1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全部活动中,应严格保证甲方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方面的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2如出现泄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条款

7.1如乙方不履行服务义务或履行中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顾问费、赔偿损失。

7.2如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支付顾问费,乙方可中止工作,直至甲方全部支付。

7.3如甲方非依约定或法定理由解除合同,乙方所收顾问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顾问费应退还并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八、法律顾问合同的有效期及其他事项

8.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8.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8.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8.5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10.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篇十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法律服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受聘律师及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孔令文 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劳资管理法律服务

(一)协助企业建立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修改、制定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完备企业规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修改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违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协助企业完善劳动与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1)协助企业完善与劳动用工及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企业编制企业规章制度;

(3)协助企业制定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处理违纪员工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拟定企业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书

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拟制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的格式化法律文书,便于实际工作中应用。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纪员工处理决定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二)审查、起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三)对专项劳动问题设计相关处理方案

主要是针对企业用工专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签订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帮助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依法对劳动合同有关的试用期、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2、设计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设计有关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报酬、离职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案

3、工资构成的技巧

帮助企业审查、确定员工的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4、社会保险处理的技巧

协助企业处理员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等与有关社会保险的纠纷。

5、工伤或职业病处理的技巧

协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利用协商

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所发生的问题,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违纪员工处理的技巧

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协助企业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做到处理员工,有章可循,处理适当,程序合法,避免因企业违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参加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

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第二部分:企业营销法律服务

(一)审查合同文本,修改相关单据

对甲方以前采用的购/销合同文本、收/送货单据进行审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见。

(二)分析风险成因,明确防范措施

对甲方现行购/销业务的操作模式进行法律风险分析,针对“合同签订”、“货物交付”、“货物验收”、“货款结算”、“货款追收”等环节法律风险的成因,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三)起草格式合同,拟订相关单据

1、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起草购/销合同格式文本或相关单据。

2、根据甲方要求,起草区域经销/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据甲方要求,起草委托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制定相关送/收货单据、入仓单据。

(四)审查、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营销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

企业的优质客户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五)为企业债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1、对企业债权进行诉讼时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师函。

2、对企业债权风险进行法律分析,针对不同情况为企业提供债权保护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顾问服务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主要是迅速为企业随时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主要是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形式,增强投资者、股东的风险意识,协助企业培训人事行政

管理人员、营销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防范风险

发生。有关培训课题主要如下,具体以企业需求为准:

(1)风险与防范之——债务规避与逃债

(2)风险与防范之——债权保护与追收

(3)风险与防范之——隐名投资与权益保护

(4)风险与防范之——用工责任与企业应对

(5)风险与防范之——民主议定与企业应对

(6)风险与防范之——安全生产与法律责任

(7)风险与防范之——企业营销签约与履约

(8)风险与防范之——加工贸易签约与履约

(9)风险与防范之——货物交付与验收

(10)风险与防范之——业务员与货款回笼

(11)风险与防范之——对帐难验收难的破解

(12)风险与防范之——财务对帐与支付结算

(13)风险与防范之——股东有限责任之例外

(14)风险与防范之——建筑承包签证-索赔-抗辩与起诉

(三)法律资讯交流

乙方应及时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1、为甲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应邀为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

3、代甲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4、为甲方审查、修改、起草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

5、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6、参与甲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

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务

当甲方因与其员工或其他当事发生劳资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仲裁、或已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时,乙方应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

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式

1、乙方指派专业律师按约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顾问律师将定期与企业联系,全面了解企业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

务;聘请方也可随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问题。

3、乙方服务以上门走访、当面交流为原则,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在用

工、生产管理等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为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4、乙方可根据甲方交办事情的轻重缓急或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

式开展工作。

5、如聘请方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四、甲方义务

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作为乙方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签收乙

方提交的文书。

五、乙方义务

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

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六﹑关于收费约定

1、甲方须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服务费元,此款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

内一次支付完毕。

2、关于收费说明。

(1)乙方律师受托在佛山五区之内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第一、二、三部

分顾问工作”时,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律师受托在佛山五区之外为甲

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务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及相关调查、办案费用。

(2)本合同所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费,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第四部分”甲方

委托乙方进行的各种案件的诉讼代理费用在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务的,甲方须根

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

价》另行与乙方商定收费标准。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从本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达地址

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

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特别约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主任(签名):

联系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实行风险代理的,基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五、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

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

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11.选好理财顾问 篇十一

善于倾听

理财顾问一定要有高超的技能,并保持很高的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要对自己的前景和潜在客户心怀珍惜与怜悯之情。每个需要理财的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而理财顾问的工作是帮助他们实现梦想。

好的理财顾问需要洞察目标客户的理财目标和需求;需要为客户提供具体的理财方案,进而帮助他们实现,需要认真倾听客户的问题,进而发现客户的兴趣所在。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理财顾问需要仔细倾听,而不是高谈阔论。

对交际充满兴趣

努力探索并保持前瞻性,这对于所有理财顾问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当我问大家一周能见到多少人时,直到我倒数到5以内,大部分人才举起手来。事实上,房间中的每个人都会在一周内看到数百人。但是不同之处在于,当我问到一位非本行业的听众,如大学生时,他的答案是几百人,但如果被问对象是一位专职的理财顾问时,他的答案却是4—5人。

理财顾问一般会在预计能形成潜在客户关系的范围内网络人脉。我建议初入行的理财顾问还要做另外一些事情,就是尽量和自己见到的每个人友好地交谈。一周至少要有30次这样的谈话,其动机不一定是去寻找潜在的销售机会,而是要培养自己与人交际的兴趣。这种形式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这就是一个与人交际的行业。

牢记信任

理财顾问的形象和品牌时刻都在构建,而不仅仅在自己工作之时。作为理财服务行业的专业从业者,“信任”是最重要也是必须要牢记的一个词语。为了保证能得到客户的信任,理财顾问必须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对于理财顾问必备的工作属性,我给出了一个定义,可以用WINE CASK这个缩写表示。

w——业道德(Work ethic)。如果自己没有努力工作,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做到每天第一个来,最后一个离开的话,绝不会达到自己本该能够达到的水平。

I——参与(Involvement)。参与到集体中,参与到政治中,参与到自己的行业中。接触相关领域的人可以拓展自己的生活圈子,帮助自己遇到合适的人,同时也会培养懂得付出,而不仅仅是索取的品格。

N——永不背弃诺言(No brokenpromises)。如果一名理财顾问告诉某人自己将要做什么,那么他要尽早以一个合适的方式做好。否则,将会得到一个不可靠的名声。

E——道德规范(Ethics)。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最本质的因素。理财顾问要做到完全诚实。如果不能100%投入,那将会得到靠不住的名声。在道德领域内,不管做过多少好事,一个严重的错误将摧毁整个职业生涯。

c——同情心(Compassion)。生命的每一天都要付出,而不要总是计较得失。

A——态度(Attitude)。一定要懂得乐观。一个消极的人不会有很多朋友,也不会有很多人追随。

S——技能(Skill)。待人处事的能力,与他人的联系靠的是联系较大的各类人群的能力。技术技能也必须具备,但是与人交际的能力更重要。

12.用电顾问 篇十二

问:我国建设智能电网的总目标及规划是什么?

答:智能电网的总目标是: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 各级电网协调发展, 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国家电网, 全面提高电网的安全性、经济性、适应性和互动性。

国家电网公司为实现该目标提出2点规划:首先以《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 科学编制公司坚强智能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其次, 2012年建成“两纵两横”特高压骨干网架的规划目标。对于跨区联网工程, 则提出了有明确节点的要求:2010年内实现新疆与西北联网, 建成投运±800千伏向家坝—上海直流、±500千伏德宝直流和呼辽直流, 单极投运±600千伏宁东—山东直流, 开工建设青藏直流联网工程、东北与华北直流背靠背扩建工程。

GW100301

电网智能化技术的研究体系建设和工程应用

问:电网智能化技术的研究体系建设和工程应用有哪些?

答: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大力加强智能电网创新体系建设, 建成国家风电技术和检测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 (实验) 中心、智能用电技术检测研究中心, 组建智能电网研究院, 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加强电网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 包括:特高压关键技术及设备、大电网运行及安全控制、智能用电、电动汽车充放电等。

该公司明确提出, 2010年3月底前完成世博园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智能小区等试点项目, 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启动省级95598客户服务中心、配电与用户储能、智能小区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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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柜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过大的原因

问:为什么在进行高压柜耐压试验会出现泄漏电流很大情况?

答:在进行高压柜耐压试验出现泄漏电流很大的情况, 往往是带了一些“用电设备”一起加耐压引起的。在进行现场实验时往往会将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带电显示器等等设备接入试验, 这些设备在试验中都属于“用电设备”。当加耐压时, 将导致能量向二次传送, 消耗掉一些能量, 引起泄漏电流增大。电气设备整体耐压试验是不能将上述设备一起加的, 有些设备承受不了上面的高压, 有些设备容易饱和, 有些设备又带着其它设备;如果确实需要加耐压, 应该对其接线进行处理, 如解除二次线等之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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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导线型式的选择

问:如何进行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导线型式的选择?

答: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线路导线型式的选择除了要满足远距离安全传输电能外, 还必须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特高压直流导线截面和分裂型式的选择, 除了要满足经济电流密度和长期允许载流量的要求外, 还要综合考虑在电磁环境限值以及建设投资、运行损耗的情况下, 通过对不同结构方式、不同海拔高度下导线表面场强和起晕电压的计算研究, 以及对电场强度、离子流密度、可听噪声和无线电干扰进行分析, 从而确定最终的导线分裂型式和子导线截面。例如±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 为了满足环境影响限值要求, 应采用6×720mm2及以上的导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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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中性点不同运行方式下的安全措施

问:电网中性点在绝缘运行和直接接地运行下的安全措施有什么不同?

答:中性点绝缘运行时应做到: (1) 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采用保护接地, 而不允许采用保护接零; (2) 中性线的机械强度应与相线相同, 中性线不允许断开; (3) 中性线电流不应超过变压器二次线圈额定电源的25%; (4) 杜绝中性线直接接地, 低压配电盘必须设置三相绝缘监察装置; (5) 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应加装4只避雷器, 以防止雷电过电压。

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时应做到: (1) 所有用电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 都必须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2) 在三相四线制的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 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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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接线的注意事项

问: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接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为解决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接线问题, 应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接线时注意以下几点: (1) 选用合适的接线鼻或设备线夹; (2) 在过流连接件双面加垫足够厚的铜垫片, 保证不变形并有较大的接触面积; (3) 接线螺栓上必须配置弹簧垫, 保证螺母能够拧紧; (4) 接线鼻或设备线夹接触面上的毛刺要彻底清除, 保证触点部位平整光滑、无异物且受力均匀; (5) 在接触点表面涂上导电膏, 提高设备抗氧化能力; (6) 及时加固接线柱因负荷过大发热导致的螺母松动; (7) 调整线路侧用户负荷, 就地平衡三相电流。

13.聘请与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十三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受 聘 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南方医院经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维护公民、法人和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为了以法律手段管理本单位的事务,提高效益,避免失误和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与乙方联系,聘请律师担任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三、经双方协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期限定为年,自月至年月日止。时间届满后,是否续聘和应聘,双方另行商定。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积极为聘请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聘请单位遇有法律事务时双方联系后再到聘请单位办公,由聘请单位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具,并按政策规定安排食宿。如遇特殊情况或参与重大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予以优先受理,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由聘请单位列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为聘请单位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解答法律咨询。

2.协助聘请单位草拟、审查经济合同和他各项法律性的文书、文件。

3.协助聘请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4.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与签订,从法律上把关。

5.代理诉讼和参与调解、仲裁活动,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

6.对聘请单位干部、职工传播法律知识,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六、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酬金元人民币,于当年月底前一次付清。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14.劳动合同法律顾问合同 篇十四

一、应甲方聘请,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间,甲方的职责为:

(一)甲方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本单位法律方面的事务,收集本单位有关资料提供给法律顾问参考研究,及时处理。

(二)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应请法律顾问参加并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三)甲方发生经济纠纷应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并请法律顾问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并按规定承担差旅费。

三、合同期间,乙方的职责:

(一)乙方法律顾问经常主动到甲方了解情况,解答法律咨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务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拟定和完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顾问参加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经济合同等活动,并提供法律依据、意见和建议。

(三)乙方优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参与有关纠纷的诉讼或调解、仲裁活动,并按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顾问酬金 元。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15.用电顾问 篇十五

问:某单位新建一座35k V变电站, 已委托设计院设计, 还需向供电公司提供哪些申请用电的资料?

答:该单位只需向供电公司提出用电要求就可以了, 申请不但要包括当前的用电要求, 还要考虑到以后的用电要求, 要考虑到如电能质量、可靠性、运行费用等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 某些小设计院可能需要客户自己去与当地供电企业协调, 取得系统数据。 (2) 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 特别是有没有大型设备、启动情况怎样、需要什么样的电能质量、对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设备自然功率因数多高等情况, 有时还要求用电客户作出接入系统后对系统电能质量的影响报告等, 这些都需要设计院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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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k V真空泡真空度降低的原因及处理

问:10kV真空泡真空度降低的原因有哪些, 该如何处理?

答:真空泡真空度降低的原因有:真空泡的材质或制作工艺不良, 出厂时就存在微小漏点;真空泡内波形管的材质或制作工艺存在问题, 多次操作后出现新的漏点;分体式真空断路器, 如使用电磁式操作机构的真空断路器, 由于操作连杆的距离比较大, 直接影响开关的同期、弹跳、超行程等特性, 操作时使真空度降低的速度加快。处理方法:在进行断路器定期停电检修时, 必须使用真空测试仪对真空泡进行真空度的定性测试, 确保真空泡具有一定的真空度;当真空度降低时, 必须更换真空泡, 并做好行程、超行程、同期、弹跳等特性试验;一般灭弧室真空度应每开断2000次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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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线保护柜变比不一致原因

问:35kV开关站的进线柜变比为何显示不一致?

答:进线柜保护装置与数显表两者显示的装置变比值不一致的问题一般多出在变比输入差错上。

(1) 保护装置和数显表都是需要输入变比参数的, 需检查 (按键) 表内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是否与现场使用的一致。

(2) 许多电流互感器是双变比的, 要检查保护和计量的绕组是否接错位;同时检查保护装置和数显仪表内输入了几个变比参量, 对于多变比的, 需要输入多个参量。有些保护装置和数显仪表内只能输入一个变比参量, 则可能会发生保护定值正确了, 测量数据却不准;测量数据准了, 保护定值却不准的情况, 应与厂家联系更换保护装置和数显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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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的定义和特征

问:智能电网的定义和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智能电网是将先进的传感量测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分析决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能源电力技术相结合, 并与电网基础设施高度集成而形成的新型现代化电网。主要特征: (1) 坚强。在电网发生大扰动和故障, 以及极端气候条件或外力破坏下仍能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 (2) 自愈。具有实时、在线和连续的安全评估和分析能力, 强大的预警和预防控制能力, 以及自动故障诊断、故障隔离和系统自我恢复的能力。 (3) 兼容。支持可再生能源、适应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的接入。 (4) 经济。支持电力市场运营和电力交易的有效开展,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5) 集成。实现电网信息的高度集成和共享, 采用统一的平台和模型。 (6) 优化。优化资产的利用, 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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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先进性的主要体现

问:智能电网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1) 能够抵御各类外部干扰和攻击, 能够适应大规模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接入, 电网的坚强性得到巩固和提升。

(2) 可获取电网的全景信息, 及时发现、预见可能发生的故障。故障发生时, 电网可以快速隔离故障, 实现自我恢复, 从而避免大面积停电的发生。

(3) 使电网运行控制更加灵活、经济, 并能适应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及电动汽车充放电设施的接入。

(4) 通信、信息和现代管理技术的综合运用, 将提高电力设备使用效率, 降低电能损耗。

(5) 实现实时和非实时信息的高度集成、共享与利用, 为运行管理展示全面、完整和精细的电网运营状态图, 同时能够提供相应的辅助决策支持、控制实施方案和应对预案。

(6) 用户可以实时了解供电能力、电能质量、电价状况和停电信息, 合理安排电器使用;电力企业可以获取用户的详细用电信息, 为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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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1 8 6和ERP的含义

问:电力系统中提及的SG186和ERP两个名词是什么意思?

答:SG186是指国家电网信息化工程。其中:SG为国家电网公司英文缩写;1代表建设成一体化企业级信息化集成平台;8代表八大应用模块 (财务资金、营销管理、安全生产、协同办公、人力资源、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综合管理) ;6代表六大保障体系 (安全防护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管理调控体系、评价考核体系、技术研究体系、人才队伍体系) 。

ERP是指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是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 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 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16.牛市顾问熊市投资 篇十六

2014年2月21日,世邦魏理仕宣布为中国绿地集团收购美国洛杉矶中心区最受瞩目的开发板块之一——大都会项目提供投资物业咨询服务。

这是世邦魏理仕自2013年10月15日转型为商业地产服务和投资公司之后,很大的一个交易。它不仅是绿地集团在美国的首个收购项目,也是世邦魏理仕中国与洛杉矶的团队在此次交易中通力合作,体现全球业务平台与本地知识相结合的成果。

世邦魏理仕,一个公众并不太熟悉的名字,但这家总部位于美国洛杉矶,有100多年历史的企业,是全球最大的商业地产服务和投资公司(按2013年的营业额计算),它服务的“业主”大都赫赫有名——世界最高的10栋大楼中,有8栋它曾提供过服务,如纽约帝国大厦、台北101大楼、上海的世界金融中心、金茂大厦等。而“租户”中,绝大部分都是世界500强企业:索尼、高盛、福特、摩根士丹利和麦肯锡咨询等。

事实上,从1988年为北京国贸大厦一座提供租赁顾问服务开始,到1996年正式成立北京世邦魏理仕公司,至今世邦魏理仕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已经超过26个年头。而随着公司的转型,“投资”业务正在被前所未有的重视与发展,其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产品与服务实现了物业租售的战略顾问及实施、企业服务、物业设施及项目管理、按揭融资、评估与估值、开发服务、投资管理、研究与策略顾问等360度全方位的覆盖。

转型第一步:并购

世邦魏理仕的转型源于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之前,世邦魏理仕在中国的的主要业务是提供房地产顾问服务,包括研究分析、策略顾问、物业估值、买卖与租赁、投资、物业与资产管理等。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在经过了经济危机的“冷思考”和多年的资本积累之后,中国房地产企业从2009年开始走上转型之路,发展商业地产、走到海外、介入金融等成为许多房地产品牌企业的转型方向,新一轮的投资热和资本转移开始。

形势的转变、客户的需求,都使得世邦魏理仕必须完善自己的服务领域,进入自己之前并不太熟悉的投资金融领域。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世邦魏理仕选择了其一贯的方式——并购。

事实上,并购一直是世邦魏理仕的一大发展动力。在世邦魏理仕100多年的历史中,前60年的成长靠自己开店,后40年的成长靠并购。而每次并购之后,世邦魏理仕都会收获新的发展空间。

于是,在经过一番筹谋和运作之后,2011年2月15日,世邦魏理仕宣布将以9.4亿美元收购荷兰国际集团(ING)的大部分房地产投资管理业务。此项收购包括ING在欧洲和亚洲的房地产投资管理业务,管理资产达598亿美元。同年10月3日和10月30日,分别完成了收购 ING 亚洲房地产投资管理业务和欧洲房地产投资管理 (ING REIM) 业务。

ING 房地产投资管理业务被收购以后,成为世邦魏理仕全球投资有限公司(CBRE Global Investors)独立经营的一个业务部门而存在,简称CBRE GI 。

收购ING房地产投资管理业务,是世邦魏理仕完成的自2006年收购 Trammell Crow Company 以来最具转型意义的一笔交易。ING是一家植根于荷兰的全球化金融机构,尤以金融服务、保险规划及投资管理独具心得,在银行领域,ING为其境内和境外投资者提供投资选择,正好可以有效补充CBRE的弱项。世邦魏理仕中国区总裁潘可维在《商业价值》采访时表示,“我们看重的其实不仅是实体的房产,我们希望提供资产背后股权的服务。因为我们一直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通过并购ING,可以掌握投资银行的业务,为实体的房地产提供更多财务和金融方面的服务,而世邦魏理仕的服务也将更加完整。”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世邦魏理仕加速并购步伐。范围从美国到英国,从越南到土耳其,并购业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从住宅到商业,从零售地产服务到医疗保健咨询与项目顾问。

循着世邦魏理仕的并购路径,人们可以发现:世邦魏理仕喜欢并购有金融性质的企业,这些并购对象在后来不仅直接带来收入,还帮助其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宽了主营业务收入。而其连续在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按揭贷款服务和企业物业设施管理及投资管理业务展开收购,不仅使得世邦魏理仕收入又一次被提升,更重要的,世邦魏理仕得以更深层次进入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领域,为其之后的转型全产业链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的运作模式

就在世邦魏理仕完成对ING房地产投资管理业务收购的时候,中国乃至全球的房地产和资本流向发生了新的变化。商业地产如火如荼,物流地产方兴未艾,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诞生了一批科技新富豪。

商业地产,一个玩资金的行业,最大的风险是财务风险,特别是只租不卖的话,现金流就非常重要。真正的商业利益在于运营成功以后租金持续增长的资本化率,因为未来任何收益都可以被证券化或者基金化。然而,目前中国的商业地产行业存在一个硬伤,即没有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退出机制,外资和本土的商业地产基金投资也并不活跃,所以下单寥寥可数。在中国,除了极少数央企开发商拥有相对低成本的资金外,绝大部分商业地产项目都面临着极大的融资与资金周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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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市场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无时无刻不在寻找对方。于是,世邦魏理仕转型后,除了原有的业务,把目光更多地投在了资本运作上。

事实上,世邦魏理仕的客户多数是“高端写字楼和商场”,住宅只占小部分,同样也定位于高端。世邦魏理仕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两方:业主和租户。业主追求更高租金;租户追求优质服务和品牌。这两种需求,表面上有冲突,但在其高端品牌定位”和“严格质量管理”之下,却达到契合。

在潘可维看来,一栋大厦的价值,不是入伙后几年就能全部实现,而是要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内,实现保值增值。物业能否保值增值,在于物业设备设施状态、功能配置、服务水平,是否能满足高端客户需要。而世邦魏理仕把“物业管理”称为“资产管理”,并通过两个途径,来提升价值。一是通过前期“设计评审与顾问服务”,优化发展商方案,使之更符合市场和行业方向,减少设计缺陷,避免施工变更造成浪费;二是通过后期“全权委托管理服务”,提升项目竞争力。

这种资产管理不只体现在商业地产,还体现在物流地产。电商的发展催生了物流地产,而中国高水准的仓储却凤毛麟角。“在美国,仓储都是五六层高,物品分拣都是机器人操作。”潘可维表示,“一旦我们帮助企业运作了物流地产项目,还可以把企业自用之外的空间分租出去。十几年之后,仓储要卖掉,我们还会提供客户给企业,并帮助新的业主提供重新定位、运作模式。”

“甚至,世邦魏理仕可以为各界大佬组成一个房地产私募基金。”,按照潘可维的表述,未来,房地产私募基金基金规模将越来越大——从后台支持房地产开发商逐步走向前台,直接拿地开发,基金将倾向于拥有大量稳定租金收入的写字楼、商业物业。而在经过一系列并购之后,世邦魏理仕在不动产方面的经验积累已然完善,可以在房地产行业牛熊转换的剧烈周期变动中,为那些进入房地产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熊市时收购廉价物业,获取稳定租金。

以上的种种服务,其实是业主、租户和世邦魏理仕实现了三方共赢:业主和租户双方减少了搜寻时间,降低了成本;业主实现了物业的保值和增值;世邦魏理仕则获得较高收益。

因此,不管是商业地产、物流地产还是其他物业形态,世邦魏理仕的这种可循环的服务一直延续,而这正是它成长的关键。“对于市场,永远有看跌和看涨两种观点,我们就是把这两种观点的人组织在一起。曾经,世邦魏理仕在上海淮海路有一些资产,同一个办公楼我们帮他转手五六次,提供物管,提供租赁。”潘可维说。

世邦魏理仕业务的调整,其实涉及到物流、商业等多个新的专业,更是涉及到调研、市场分析、租金走势、资本运作等多个部门,这对过去业务员单打独斗的销售模式必须做出改变提出了挑战,新的业务需要对以往的体系流程进行改变。

事实上,目前的世邦魏理仕中国区的高管,从财务到人力部门,都不具备房地产从业背景,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潘可维去年1月份加入,曾在惠普、柯达、DHL公司担任高管,在体系建设方面有着自己的见解,而新的领导团队正在以新的运营方式塑造一个新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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